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2]001353号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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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2]001353号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阳光诺和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2] 00135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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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报告 第1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89元。截至2021年6月16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37,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截止2021年6月16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 00043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6,948,653.37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948,653.37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0,116,210.63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6月24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7月10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6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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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19 | 150,000,000.00 | 36,964,760.86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19101 | 50,000,000.00 | 19,938,726.86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10943202110302 | 100,000,000.00 | 87,975,859.52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407 | 100,000,000.00 | 49,769,981.02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7170122000002518 | 90,398,000.00 | 15,715,068.07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 | 321360100100340516 | --- | 1,978,015.16 | 活期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营业部 | 77170122000002671 | --- | 96,478.43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 128908996810401 | --- | 3,816,578.13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80 | --- | 212.91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956 | --- | 18,149.08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5873 | --- | 2,756,718.42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58828 | --- | 2,031,102.93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43 | --- | 7,188,219.04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19 | --- | 404,602.58 | 活期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 1101040160001361368 | --- | 1,461,737.62 | 活期 |
合 计 | 490,398,000.00 | 230,116,210.63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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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阳光诺和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阳光诺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阳光诺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阳光诺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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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67,181,492.4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48,653.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948,653.3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否 | 184,404,100.00 | 184,404,100.00 | 184,404,100.00 | 62,297,829.48 | 62,297,829.48 | -122,106,270.52 | 33.78% | 2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 否 | 130,337,300.00 | 130,337,300.00 | 130,337,300.00 | 10,136,224.29 | 10,136,224.29 | -120,201,075.71 | 7.78% | 2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62,032,400.00 | 62,032,400.00 | 62,032,400.00 | 2,269,763.86 | 2,269,763.86 | -59,762,636.14 | 3.66% | 20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否 | 107,386,100.00 | 107,386,100.00 | 107,386,100.00 | 12,244,835.74 | 12,244,835.74 | -95,141,264.26 | 11.40% | 202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484,159,900.00 | 484,159,900.00 | 484,159,900.00 | 86,948,653.37 | 86,948,653.37 | -397,211,246.63 | 17.96%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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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的情况。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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