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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诺和:阳光诺和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8

公司代码:688621 公司简称:阳光诺和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四、“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阎维君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1,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6%,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1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9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0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51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52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阳光诺和、股份公司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阳光诺和有限
朗研生命北京朗研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阳光德美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德美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晟泰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弘生医药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必拓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诺和恒光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诺和晟鸿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诺和晟欣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派思维新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先宁医药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百奥药业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永安制药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晟普医药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信德一期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信德敖东珠海广发信德敖东医药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民生投资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敖东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众优新余高新区众优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珠海乾亨珠海乾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乾和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
盛山渝英上海盛山渝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盛山兴钱上海盛山兴钱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武汉火炬武汉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武信基金武汉信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开投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睿盈投资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盈管理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益道鑫苏州益道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誉赢嘉苏州中誉赢嘉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方汭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茗富天津茗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海达明德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泰民德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腾医药杭州宏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凯泰睿德杭州凯泰睿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兴迦得嘉兴迦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达盛林天津泰达盛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正达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汇普直方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佛山景祥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发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康龙化成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泰格医药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威医药南京华威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新领先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昭衍新药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未来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2021年1月-12月
报告期末2021年12月31日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本次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行为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对外提供专业化药品研发服务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制剂药物研发过程中,通过晶型等对化合物理化性质研究将化合物制作成为最终药物形式的过程和行为,以及能供人体直接使用的最终药物形式。
新药包括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改良型新药指对创新药已知活性成分进行改良,或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新适应症的制剂。
仿制药具有与原研药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原研药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首仿药国内首个仿制原研药品并获批准上市销售的仿制药品。
参比制剂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对象,包括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一致性评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重新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一致性评价。
药学研究药物研发过程的原料药合成研究、制剂处方工艺研究,以及杂质研究、稳定性研究、质量研究等工作。
小试根据实验室实验结果进行小批量试制的过程。
中试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在小试的基础上放大规模进行试制的过程,但规模小于正式量产的规模。
临床前研究主要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理学研究等
临床试验研究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研究分为I至IV期4个阶段;仿制药临床试验研究主要为生物等效性(BE)试验。
BEBioequivalency,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吸收速度与程度没有明显差别。
生物等效性试验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生物分析利用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通常包括血清、血浆、皮肤、尿液等。目标物包括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药物、代谢产物、蛋白质、多肽等大小分子。
非临床研究《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非临床研究指为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癌试验、各种刺激性试验、依赖性试验及与评价药品安全性有关的其它毒性试验。
CMCChemistry Manufacture and 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指药物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工作。
SMO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服务内容包括与研究者、临床监查员、临床试验基地、伦理委员会的日常沟通,伦理资料的递交及追踪;协助临床试验基地启动工作;受试者的招募、筛选、入组、随访等;临床试验基地文件、临床试验物质的管理;生物样本的管理;协助研究者完成患者安全性事件的报告;配合稽查、检查工作。
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是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可影响到结果和实验结果解释的所有方面。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PKPharmacokinetics,药物代谢动力学,又称药代动力学,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外的动态变化规律,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过程的动态变化及其特点的实验。
PDPharmacodynamics,药物效应动力学,又称药效学、药动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包括药物的作用和效应、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等。
MAH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MAH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根据自身状况,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阳光诺和
公司的外文名称Beijing Sun-Novo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Sun-Novo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2200
公司网址www.sun-novo.com
电子信箱ir@sun-novo.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赵凌阳魏丽萍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电话010-60748199010-60748199
传真010-60748199010-60748199
电子信箱ir@sun-novo.comir@sun-novo.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阳光诺和688621不适用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邱俊洲、王晓杰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于洋、于春宇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1.6.21-2024.12.31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493,646,453.35347,356,373.6542.12233,525,56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662,439.6172,464,891.3045.8147,400,670.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116,886.4372,388,583.4941.0746,423,439.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0,398.6762,994,827.6340.0956,972,601.15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1,948,617.86189,104,685.80302.92116,639,794.50
总资产1,242,650,859.02384,855,194.54222.89285,514,631.8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11.2124.790.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11.2124.79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61.2120.660.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2247.40减少25.18个百分点50.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4747.35减少25.88个百分点49.6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9.649.84减少0.20个百分点8.1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9,364.65万元,同比增长42.12%。受益于国内药物研发市场持续增长,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加大药物研发新技术平台的投入,提高研发团队专业能力、效率和质量,夯实临床前及临床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不断提升的研发服务能力进一步赢得客户认可,推动市场订单稳定增长;同时,公司继续加强国内商务网络和商务团队建设,2021年新签订单9.29亿元,同比增长76.42%,持续增加的客户需求为业绩增长提供了充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566.24万元和10,211.69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5.81%、41.07%。充足的订单储备、合

理的业务结构和持续迭代的研发服务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各项提质增效措施的执行,进一步巩固运营管理成果和竞争优势。2021年研发人员人均产值、主营业务毛利率、净利率稳步上升,其中2021年研发人员人均产值达到56.55万元,较上年同期人均提高5.3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3.34%,较上年同期增加3.75个百分点;净利率为

22.04%,较上年同期增加0.69个百分点。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25.04万元,同比增长40.09%。主要系各业务板块持续稳健发展,新增订单量快速增加,预收客户款项相应增加;药学研究和临床服务均稳步增长,其中临床板块业务增长较快,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95%,下半年公司加强了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全年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良好。

(4)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分别增长24.79%、24.79%以及20.66%,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分别为76,194.86万元、124,265.09万元,比上年末分别增长302.92%、222.89%,主要系2021年6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和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95,770,787.75128,343,951.83116,982,844.81152,548,86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34,823.0138,430,393.2126,167,007.7820,530,215.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0,118,101.6737,143,539.6326,162,521.3918,692,72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21,707.6736,972,523.582,889,223.9442,666,943.4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5,422.23-78,476.70-442,465.0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84,045.37771,634.431,393,518.1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69,107.4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578,364.00294,074.14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590.02-422,078.88-143,882.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0,310.4949,312.5927,929.16
减:所得税影响额879,361.41115,745.16308,504.9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037,973.06128,338.47212,545.21
合计3,545,553.1876,307.81977,231.10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600,000.00157,600,000.001,682,975.41
应收款项融资420,000.005,887,503.005,467,50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30,000,000.00
合计420,000.00193,487,503.00193,067,503.001,682,975.41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过程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作为国内较早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突出的技术实力和人才优势,逐步建立了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地位。公司拥有3.60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其中已投入使用的实验室面积为1.83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实验室面积为1.77万平方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丰富国内外制药研发经验的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服务,协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完成药物研发各个阶段的工作。

1、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2021年度,受益于国内药物研发市场持续增长,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坚持同步提升研发服务和市场拓展能力,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364.65万元,同比增长42.12%。近几年来公司持续加大药物研发新技术平台的投入,提高研发团队专业能力、效率和质量,夯实临床前及临床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不断提升的研发服务能力赢得客户高度认可,推动市场订单保持稳定增长。同时,公司继续深化国内商务拓展网络和商务团队建设,2021年度公司新签订单9.29亿元,新签订单增长率达76.42%,持续增加的客户需求为业绩增长提供了充分保障,并进一步拉动了研发服务能力的提升。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分别为10,566.24万元、10,211.69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45.81%、41.07%。充足的订单储备、合理的业务结构和持续迭代的研发服务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各项提质增效措施的执行,进一步巩固运营管理成果和竞争优势。2021年度研发人员人均产值、主营业务毛利率、净利率稳步上升,其中2021年研发人员人均产值达到56.55万元,较上年同期人均提高5.32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为53.34%,较上年同期增加3.75个百分点;净利率为22.04%,较上年同期增加0.69个百分点。

2021年度公司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深化竞争优势,客户及订单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有5项新药申报IND,其中一类新药2项、二类新药3项,3项已取得临床批件;8项新药进I期临床试验,2项新药进II期临床试验,6项药物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其中1项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有2项IV期临床和2项器械临床已经启动;有55项仿制药注册申报受理;1项进口药品注册申报受理;29项一致性评价研究申报受理;10项其他药品补充申请受理;有6项原料药新备案登记注册完成;5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19项药品取得生产注册批件;16项通过一致性评价;完成34项一次性进口注册申请;12项参比制剂遴选注册登记。新药品注册分类法规实施之后,公司累计已有9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金额达9.29亿元,增长率达76.4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存量订单15.68亿元,充足的订单量为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公司先后为国内超过500家客户提供药物研发服务,报告期内新增客户136家。

3、引进优秀人才,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技术、管理人才的储备,注重内部人才梯队的建设,吸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吸收及培养了一批优秀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873人,其中研发人员71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2.02%;本科及以上学历568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9.33%;其中,硕士及博士111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15.50%。

各业务板块稳步发展,持续加强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2021年2020年同比增减(%)
药学研究服务27,851.1620,481.3635.98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21,434.5214,200.1850.95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49,285.6834,681.5442.11

(1)药学研究

药学研究方面,公司提供包括原料药制备工艺及结构确证、剂型选择、处方组成、制剂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订、稳定性研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选择研究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药学研究服务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27,851.16万元,同比增长35.98%。

药学研究板块人员635人,同比增长21.65%,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服务能力。

(2)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

临床试验方面,公司提供I-IV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等;生物分析方面,公司开展涵盖大、小分子创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提供临床前及临床阶段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阶段研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注射填充-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多项一类、二类新药临床研究,以及Pre-IND支撑服务;阳光德美启动了微生物内毒素抗体药物临床PK研究分析、免疫原性评价,干细胞项目临床研究细胞因子多重检测、免疫原性研究,AD等神经退行性疾病领域相

关细胞因子超敏检测,多肽项目临床研究的PK分析、免疫原性评价等多个创新药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检测服务,并已形成服务收入。同时,公司积极协同早期创新药研发团队,建立广泛合作,在动物模型的PK/PD检测方法开发及验证、动物模型药效评价的标志物检测等方面已开展业务合作。报告期内,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发展迅速,实现营业收入21,434.52万元,同比增长

50.95%。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板块人员238人,同比增长52.56%,发展势头良好。

此外,公司在药物发现方面,拥有包括创新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多肽药物开发、小核酸药物合成及质量控制开发等方面的化学研究能力和设施,建立了多肽分子创新设计、合成、纯化等专业的研发队伍。目前公司在创新药方面聚焦于多肽类和小核酸类药物的研发,研发标的的来源均为自主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药物发现服务业务尚未产生收入。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服务,配合客户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药品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完成目标药物开发。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研发进度或在最终交付成果时确认收入。

2. 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药学研究、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原辅料、实验试剂、杂质对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等。公司采购的服务内容主要为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进行方案实施,亦包括药学研究服务业务的少量环节委外实施。

3. 服务模式

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主要分为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针对某项药物,公司可为客户提供包括上述所有服务在内的综合研发服务,亦可提供其中某项研发服务。公司各项服务均属于定制化服务。

按研发标的的来源划分,公司项目分为客户指定项目和公司自主立项项目。客户指定项目是指由客户选择研发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公司自主立项项目是指由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

4. 营销模式

公司提供的药物研发服务主要采用直销业务模式,直销模式亦是公司所在的行业通行惯例。

公司从事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关系紧密且具有联动关系,公司营销采用“大商务”方式对母子公司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即母子公司营销人员统一由公司下设商务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商务信息中心进行项目拓展及客户关系维护。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寻求业务合作机会。项目在客户洽谈阶段中,商务信息中心人员负责与潜在客户深入接触,了解客户的研发需求,必要时由研发部门协助洽谈,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预案;项目进入方案制定及报价阶段时,公司通过商务信息中心、项目执行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的

协同工作,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CRO公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从而帮助医药制造企业加快药物研发进展,降低药物研发费用,并实现高质量的研究。医药研发活动的复杂性、长期性和高投入等特征催生了CRO这一新兴行业的兴起,医药行业的高速发展加速了CRO行业的迅速成长。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国外CRO行业已经逐步成熟,培育出较大的市场规模,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业务流程体系,涌现了艾昆纬(IQVIA)、科文斯(Covance)、PPD、查尔斯河实验室(CharlesRivers Labs)、百瑞精鼎(Parexel)等大型CRO公司,占据了国际CRO行业大部分的市场份额。中国CRO行业兴起较晚,但近年来发展势头强劲,随着创新药政策宽松、国际CRO需求转移等宏观环境变化而快速增长,成立较早的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博济医药、美迪西等本土CRO公司已在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临床前阶段,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昭衍新药、美迪西等主要临床前CRO企业具备直接参与国际竞争的较强实力。基于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有助于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的特征,医药企业对其认可度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高;同时,全球医药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在研新药数量持续增长,亦推动了全球CRO行业规模快速扩张。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预测,至2021年,全球CRO市场规模将达到645.8亿美元,2016年到2021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12.8%,增长稳健。

中国的CRO行业是近二十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目前国内CRO行业整体呈现多、小、散的格局,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国内医药政策鼓励由仿制药向创新药发展、国内监管水平向国际接轨,吸引国际医药研发需求转移的大背景下,国内CRO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此外,我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向自主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医药研发投入持续增加,根据Evaluatepharma的数据预测,截止2021年中国医药研发投入将达到292亿美元,2016-2021年复合增长率22.1%左右,将持续带动CRO行业的快速发展。Frost&Sullivan的报告预计中国CRO市场规模将从2019年的68亿美元上升至2024年的222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26.5%。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CRO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黄金机遇。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CRO(Contract Research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公司之一。

公司拥有3.60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其中已投入使用的实验室面积为1.83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实验室面积为1.77万平方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国内外制药研发丰富经验的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为药物研发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873人,其中研发人员716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2.02%;本科及以上学历568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79.33%;其中,硕士及博士111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15.50%。

经过多年持续的投入、整合、发展,公司陆续打造并建立了集化合物合成、化合物活性筛选、药学研究、药效学评价、药代动力学、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技术平台,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药物研发支出持续增加,CRO参与新药研发的渗透率同步提升

作为具有刚性需求的行业,全球整体对药品的需求十分强劲。药物研发是医药行业向前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21世纪以来,制药企业在药物研发投入力度上不断加大。根据EvaluatePharma数据,全球医药研发费用将从2017年的1,651亿美元增长到2024年的2,039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3.1%。我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向自主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整体医药研发规模直接影响CRO的发展。根据Evaluatepharma的数据预测,中国医药研发投入2016-2021年复合增长率22.1%左右,将持续带动CRO行业的快速发展。

基于CRO企业在新药研发中有助于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的特性,医药企业对其认可度持续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高。根据Frost&Sullivan的数据统计,研发外包服务对国内研发总支出的渗透率由2014年的26.2%持续增长至2018年的32.3%,预计2023年将增至46.7%,渗透率持续提升。

(2)医药政策鼓励由仿制药向创新药发展,国内CRO行业迎来发展机遇

医药行业具有较强的政策导向性特点,早期国内医药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创新药研发动力不足,CRO市场需求度相对较低。近年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系列政策促进国内创新药研发,推动医药产业实现由仿制为主向自主创新为主的升级转变,创新药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带动国内领先的CRO企业快速发展。从一致性评价到创新药研发,对CRO企业的技术能力要求逐渐提高。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拥有更高服务水平、更好质量体系的领先企业最先获益。

其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于2015年起推出后,极大地促进我国医药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质量体系的提高,增强企业研发动力和研发人员创新积极性。此外,MAH制度下,新药临床申报审评时间大大缩短,大幅度加速了新药的上市进程。在此大环境下,研发机构需要建立完整合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药品安全监测体系,积极采取开放式合作模式,同CRO研究机构积极合作,降低新药研发成本和分散风险。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CDE)于2021年6月发布的《2020年度药品审评报告》,2020年药审中心审评通过批准IND申请1,561件,审评通过NDA289件,审评通过ANDA1,700件,审评通过批准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申请456件。在审评通过批准的IND申请中,其中1类化学药创新药IND申请694件。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CRO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黄金机遇。

(3)中国接轨ICH并具有研发成本优势,吸引国际医药研发需求转移

2017年中国加入ICH,意味着我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制药行业和研发机构将逐步转化和实施国际最高技术标准和指南,并积极参与规则制定,进一步提高新药研发、注册、上市的效率,与国际监管水平接轨。中国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multi-regional clinical trial,MRCT)项目有望大幅增长,有利于CRO行业长远发展。MRCT的实施可以加快新药同步研发,使试验结果用于多个监管机构注册审评时,仍维持试验设计在相同水平的科学严谨性,还可以优化宝贵的患者资源使用和减少不必要的研发费用。不断完善的国内监管环境将吸引跨国药企积极来中国申请新药早期临床试验和创新药物上市,为国内CRO行业带来国际需求。

其次,中国具有研发成本优势,将持续吸引国际CRO需求向中国转移。以中印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由于拥有庞大的人口基数、丰富的疾病谱以及快速成长的医药消费市场,已成为大型制药公司的布局重点,因此大型制药公司不断加强在新兴市场的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和产品上市推广工作。对于药物研发企业来说,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病例的入组,完成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将加快整个新药研发的进程。因此,我国成了CRO需求向新兴市场转移的重要方向。

同时,中国具有人才优势。CRO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主要依靠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近几年来,我国医药研发行业吸引的海外归国人才、国内高等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以及CRO行业发展中培养的一批具有技术专长及资深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可以满足国际药企向国内转移CRO业务的人才需求。此外,由于国内存在明显的人力、物力成本优势,在临床前研究及临床研究各阶段研发费用仅为发达国家的30%-60%,对于跨国药企而言有较强的吸引力。

(4)研发能力将成为CRO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行业领先企业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国内CRO企业虽然数量众多,但整体国际竞争力弱,仅能完成部分环节的研发工作,行业集中度偏低。由于新药研发成功率较低,出于谨慎考虑,药物研发企业倾向与规模化大型CRO企业进行合作。国外CRO行业的市场份额集中在大型CRO企业,龙头企业业务布局趋于完善。参照国际发展经验,国内CRO行业未来将围绕目前的领先企业提高行业的集中度,形成多家规模较大、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综合性CRO公司。同时,没有建立起核心竞争力的小型CRO企业将被市场淘汰,行业集中度将逐步得到加强。

(5)国内CRO行业向纵向一体化、特色化方向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国际CRO巨头在发展过程中积极拓展核心业务往一站式CRO服务发展,从新药研发到新药上市均能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未来中国CRO行业发展将以解决研发中的技术难点、发挥企业独特优势为主流,行业集中度逐步得到加强,逐渐向纵向一体化的方向发展。首先,随着药企对一站式研发外包的需求加大,纵向一体化发展是CRO企业构建自身竞争力的有效途径。目前国际大型CRO企业大多有能力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但国内能提供全流程服务的CRO企业屈指可数,国内CRO龙头企业也正在积极探索和完善一体化赋能平台。打造完整的产业服务链已成为未来CRO企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之一。其次,在一些医药热点研发领域,药企会基于不同需求选择有特色的CRO企业,例如较为专业的肿瘤药物的研发等。拥有特色技术平台将使得企业更容易脱颖而出,因此构建差异化、特色化的服务也成为了CRO企业的发展路径之一。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成立至今,凭借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与健全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及时匹配最新的药物研发法规要求,确保高效合规的为客户提供品质卓越的技术服务。公司围绕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领域发展的需求,通过自身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多个领先技术平台,发展核心技术及管理体系,掌握了一系列药物研发关键技术与评价模型。

(2)具体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在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等方面的相关技术及先进水平情况如下:

业务分类具体领域主要关键技术的先进水平
药物发现创新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公司掌握多肽偶联技术,建立了具有高难度的多肽分子与靶向蛋白计算机辅助模拟对接和大规模化合物库的筛选技术。
多肽药物及小核酸药物开发公司具备5~50AA不同链长多肽分子的专业化合成与纯化、质量控制关键要素及产业化的技术,通过小核酸药物载药系统开发平台,进入小核酸药物开发领域。
药学研究原料药公司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指导原则已为客户研发了多种原料药。公司大力发展新技术,利用绿色酶化学解决了传统化学难以解决的药物合成问题,快速推进了药物的研发进展;在原料药质量研究方面有较强实力,能够控制原料药中基因毒杂质和金属元素杂质含量,达到ICH指导原则的要求。
制剂在药品制剂开发过程中,公司在掌握常规制剂工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结合原料药晶型、药物代谢等方面,通过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特殊制剂研发平台等,完善制剂工艺
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的制定及有效执行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的《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是公司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开展的重要依据。该规程从项目立项、试验方案制定、筛选并联系临床试验单位、举办临床试验协调会、伦理审核、随机分组与设盲、数据库编制与调试、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总结、质量控制和资料移交等各个方面对临床服务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该规程的有效性及实操性。
公司在临床研究方案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是进行临床研究的重要前提。公司的行业经验涉及肿瘤、呼吸、消化、内分泌、心脑血管等常见疾病领域,目前已建立完善的SOP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及Ⅰ-Ⅳ期临床试验的撰写服务(研究方案、知情同意、总结报告 等)和医学监查服务,为临床试验全程提供科学、全面的医学服务,并确保项目过程符合中国GCP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获得高质量和中国GCP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获得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数据。
公司在临床试验服务方面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已依据GCP和ICH-GCP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和临床试验方案,更体现在通过有效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保障项目高效推进、过程合规、数据可靠:通过临床医学平台,制定科学可行的临床试验方案;通过临床运营平台,实现对临床试验机构的科学管理和临床试验项目的有效执行;通过SMO平台,提供高质量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通过第三方稽查平台,保障临床试验的合规性;通过数据管理统计平台,提供高效、准确临床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生物分析公司拥有行业高端的分析设备,建立了先进的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可开展涵盖大、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可提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个阶段的研发需求,最终满足全球主要药品监管机构(NMPA/FDA/EMA)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有5项新药申报IND,其中一类新药2项、二类新药3项,3项已取得临床批件;8项新药进I期临床试验,2项新药进II期临床试验,6项药物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其中1项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有2项IV期临床和2项器械临床已经启动;有55项仿制药注册申报受理;1项进口药品注册申报受理;29项一致性评价研究申报受理;10项其他药品补充申请受理;有6项原料药新备案登记注册完成;5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19项药品取得生产注册批件;16项通过一致性评价;完成

34项一次性进口注册申请;12项参比制剂遴选注册登记。新药品注册分类法规实施之后,公司累计已有9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484422
实用新型专利6345
外观设计专利0000
软件著作权020042
其他31132327
合计71447196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47,577,000.5334,192,321.1339.15
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47,577,000.5334,192,321.1339.15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9.649.84减少0.2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8.47万元,增幅39.15%。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自主立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特色仿制药的研发投入所致。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用于自主立项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项目。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在镇痛、肾病与透析、肿瘤辅助、心脑血管、抗菌用药等适应症领域;在改良型新药方面,公司在药物传递系统上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以长效微球制剂、缓控释制剂等为研发重点;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复杂注射剂、多肽制剂、局部递送与透皮吸收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及其他特殊制剂等。目前公司内部在研项目累计已超150项,对于本期研发费用发生额超过30万元的在研项目列示如下:

(1) 公司在研创新药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NHKC-115,190,283.60853,182.981,194,855.03已取得临床批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2.3类药,复方制剂,为已经上市两个单方活性成分的复方制剂,制剂工艺需要控制关键步骤和关键制粒参数。高血压
2STC0077,951,000.001,521,247.252,928,504.96动物实验进行中,GLP准备中取得临床默示许可本品为1类创新药,是一种高选择性的多肽类KOR激动剂;本品药效和安全性相比本领域唯一的上市药物优势显著。用于术后镇痛和治疗尿毒症瘙痒
3STS00114,430,000.001,513,519.651,901,339.31靶向化合物至先导化合物阶段取得临床默示许可本项目为化药1类新药,已获得2个优势先导化合物,其活性均优于阳性、体外安全性评价显示低风险、且体内半衰期更佳。正在进一步开展体内药效和毒性评价以确定临床前候选化合物。慢性肾脏病 贫血
4STS00213,350,000.002,043,003.012,553,833.31确立多个先导化合物,并开始基于药效药代和初取得临床默示许可本品为1类创新药,皮下注射使用,为多肽GHSR激动剂,与GHSR结合后,激活GHSR并启动下游信号传递,通过肠内、肠外等途径促进用于癌症恶病质治疗,可改善癌症晚期病人生存质量,延长病人生存期
步体外安全性的先导化合物优化肠胃运动、增强食欲,最终达到改善癌症恶病质患者的体重减轻和厌食的疗效。
5STS0039,921,000.00800,960.57800,960.57先导化合物发现阶段取得临床默示许可本品为1类创新药,外敷使用,“穿透肽+抗菌小分子”组成多肽偶联药物(PDC),改善理化性质,破坏菌株细胞壁与抑制DNA复制酶双重作用提高抗菌活性,最终达到抑制细菌感染的目的。用于痤疮、手术切口感染、糖尿病足溃疡等治疗
6ZPL11151,630,000.00545,084.73545,084.73小试工艺研究中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本品为化药2类,该品种制剂制备工艺难度高、载药难度大,本品同时攻克了水溶性药物包封率低、释药难以控制、工艺重现性差的技术难题。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相比,本品药物释放缓慢,血药浓度平稳,治疗作用时间延长。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放化疗辅助
7ZGL03279,905,000.00489,115.18489,115.18小试工艺研究中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本品为化药2类,该品种为注射用缓释制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相比,本品不含有机溶剂,安全性高;药物释放速度更平稳,血药浓度波动小。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放化疗辅助
8NKH02093,594,500.00699,314.64699,314.64小试工艺研究中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半衰期极短,仅约1h,且化学稳定性差。本品为24小时缓释制剂,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并且通过制剂技心脑血管
术,提高了药物稳定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9ZDL16558,835,000.00501,078.63501,078.63小试工艺研究中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本品为化药2类,该品种为注射用缓释制剂,通过处方设计,有效调节初期药物释放速度。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相比,峰浓度降低,可有效减小副作用,提高安全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放化疗辅助
10TSC07171,340,000.00918,917.83918,917.83稳定性研究中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在酸性环境中稳定性差。本品为调释制剂,通过制剂技术,提高了药物在空腹、餐后以及服用质子泵抑制剂后胃环境中的稳定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内分泌系统
11其他项目38,139,500.00546,283.265,100,642.55////
合计/124,286,283.6010,431,707.7317,633,646.74////

(2)公司在研仿制药项目情况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依度沙班原料2,606,986.081,098,742.981,820,281.50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原料药目前在CDE登记备案平台中仅有三家登记,本品原料药合成路线复杂,工艺中异构体杂质较多,手心中心多,制剂工艺难度较大,使用流化床进行一步制粒,对流化床设备制粒工艺参针对高风险因素的成年人卒中和体循环栓塞,治疗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预防诚信静脉血栓。临床较比目前上市抗凝药物效果
数控制要求较高,另外对片剂体内生物等效研究难度较大。更好
2米库氯铵注射液3,798,154.44637,768.661,991,014.32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注射剂为无菌分装生产,对制剂质量提供保证,注射剂稳定性较差,需要在制剂工艺、原辅料控制、包装材料等方面严格控制以保证质量。神经肌肉阻滞剂,全身麻醉辅助用药,骨骼肌松弛,便于气管插管和机械通气
3阿加曲班注射液3,960,198.17795,709.473,374,259.69已取得受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注射剂使用非纯水溶液,工艺中辅料特殊,对工艺控制灭菌控制都非非常严格。适用于发病48小时内缺血性脑梗死急性期冰心神经症状、日常活动的改善
4度他雄胺胶囊5,999,000.001,321,840.523,870,737.58已完成临床试验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制剂为软胶囊剂型,制剂生产过程中对软胶囊内容物、软胶囊囊皮均需要进行严格要求和控制,以保证制剂稳定有效。良性前列腺增生中重度症状,降低急性尿潴留的手术风险
5复方缬沙坦氨氯地平片11,010,092.285,364,677.638,081,644.29已取得受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复方制剂,原料缬沙坦稳定性较差,原料药氨氯地平规格小需要从制剂工艺上控制生产产品质量,缬沙坦原料变异系数大,生物等效难度大。原发性高血压,单药计量不能有效控制血压的患者
6间苯三酚注射液2,496,043.46622,243.041,096,310.87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本注射剂稳定性差,生产过程容易变色和ph不稳定,需要从原料药、辅料、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等多个工序控制质量。消化系统和胆道功能障碍引起的急性痉挛性疼痛
7依折麦布辛伐他汀片BE2,227,300.00527,463.60580,661.69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化药4类,制剂生产工艺复杂,难度大,对辅料选择和工艺参数控制需要严格工艺要求高,产品变异系数大,

生物等效性有难度。
8复方甘草酸苷片1,991,600.00952,298.551,207,556.88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复方制剂,制剂处方组成复杂,甘草酸苷原料稳定性差,制剂生产工艺需要严格控制参数,分析检测操作复杂,生物等效研究复杂,难度大。适用于慢性肝病,改善肝功能异常,也可用于治疗湿疹、皮肤炎、斑秃
9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10mg/1000mg,5mg/500mg)8,349,200.00341,783.81448,485.88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为复方双层缓释片剂,达格列净层为速释层,二甲双胍层为凝胶骨架缓释层,制剂开发工艺难度大。本品属于双层包衣片,压片和包衣过程对设备性能和工艺参数要求很高。适用于需要达格列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该药可作为辅助药物,配合饮食和运动来控制血糖
10厄贝沙坦氨氯地平片7,233,100.00608,349.221,183,471.94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复方制剂,制剂处方组成复杂,一部分规格大一部分规格小,两部分原料分别制粒后颗粒混合,对均匀度要求较高,需要在混合工艺过程中严格控制保证质量。高血压
11赛洛多辛胶囊7,906,500.00322,397.11648,025.16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原料存在多晶型,胶囊剂型稳定性较差,工艺过程中需要控制制粒参数,控制颗粒水分保证稳定性期间水分,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复杂。用于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症引起的症状和体征
12缬沙坦口服液3mg/ml1,980,900.00760,950.451,306,470.98已完成工艺交接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制剂处方组成较为复杂,生产工艺需要严格控制pH等参数保证成品稳定性。治疗1至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高血压。
13吲哚布芬2,773,300.00389,216.63442,531.56小试制造工艺研究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原料药合成工艺中需要氢化还原,产物后处理后复杂麻烦,使用溶剂较多,后续产品精制工艺操作复杂。抗凝药
14双醋瑞因胶囊5,984,300.00740,034.77838,165.21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原料存在多晶型,胶囊剂型稳定性较差,工艺过程中需要控制制粒参数,控制颗粒水分保证稳定性期间水分,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复杂。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
15小儿法罗培南颗粒1,975,711.56300,927.71300,927.71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口服固体颗粒剂,使用流化床一步制粒工艺制备,对工艺参数要求较高。本品存放过程稳定性较差,需对原辅料种类及包装材料进行严格控制。作为儿童用药,对多种病原菌都具有广谱的抗菌作用,对阳性菌、阴性菌都有比较好的抗菌活性
16己酮可可碱缓释片(400mg)1,886,943.56337,225.22337,225.22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3类药品,为亲水凝胶骨架缓释片,释放曲线为零级释放,对湿法制粒工艺要求较高,工艺有难度。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后脑循环的改善,同时可用于周围血管病,如伴有间歇性跛行的慢性闭塞性脉管炎等的治疗。此外,近年来关于己酮可可碱新用途的文献报道较多,研究表明己酮可可碱可以应用于:糖尿病引起早期肾衰,通过增加红细胞膜顺应性,降低2型
糖尿病患者高血黏度状态,降低尿系列微量蛋白、24小时尿蛋白,治疗糖尿病肾病,预防肾功能衰竭的发生、发展;能够改善周围神经内、外膜中血管的微循环,提高周围神经的传导速度,改善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并发症患者的肢体麻木、疼痛等症状;可抑制肝纤维化,用于脂肪肝、肝纤维化的治疗。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17盐酸纳呋拉啡2,300,756.00328,989.97328,989.97小试制造工艺研究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药仿制药3类药,原研在中国申请,暂未获批。制剂规格较小2.5μg,原料混合均匀度是关键点。参比制剂的Tmax=2~4h,制剂释放是关键项。项目有一定难度。用于治疗血液透析患者瘙痒症。数据显示,尿毒症瘙痒在透析前患者中发病率为15%-49%,而在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患者中发病率为50%-90%。透析预后及实践模式研究(DOPPS)的结论表明:有约42%的透析
病人受中度到重度皮肤瘙痒的困扰。
18培哚普利精氨酸盐2,335,074.40476,412.19476,412.19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4类药品,原料药目前在CDE仅有原研企业施维雅公司登记备案,化学结构中存在多个手性中心,合成难度较大。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同其它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对比,复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能有效控制多重的心血管病危险因素。
19鲁拉西酮-26,448,393.40313,529.25352,218.61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为普通薄膜包衣片,制剂工艺难度较大,工艺为流化床一步制粒;本品原料粒径小,占比大,且为难容性药物,静电较大,工艺过程对设备及工艺控制参数要求较高。本品为高变异性药物,生物等效性研究难度较大。本品作为单药或与锂剂、丙戊酸钠联合用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I型双向情感障碍(双向抑郁)。患者每日口服一次,用于精神分裂症的一线治疗。临床少见明显的身体依赖性,也较少引起体重增加,长期服用安全性较高。
2021年1-6月,我国院内盐酸鲁拉西酮销售额同比增长幅度达到950%以上,市场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
20布洛芬去氧肾上腺素苯那敏片(布洛肾素那敏片)7,142,752.26391,803.56391,803.56已完成小试研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3类药品,由三种活性成分组成的复方制剂,产品稳定性较差,对处方组成及制剂工艺的要求均较高,工艺难度较大。用于缓解与花粉症或其他上呼吸道过敏和普通感冒相关的这些症状:流鼻涕、眼睛发痒、水汪汪的鼻子、鼻子或喉咙发痒、打喷嚏、鼻塞、鼻窦压力、头痛、发烧、轻微的身体酸痛,可减轻鼻腔肿胀,暂时恢复鼻子的自由呼吸。本品属于第三代去氧肾上腺素(Phenylephrine、PEP)抗感冒药,目前国内尚未生产第三代PEP抗感冒药,仅从香港引进了几种PEP抗感冒药(如复方氨酚肾素片等),我国第三代PEP抗感冒药研发
严重落后于国外特别是美国,市场几乎为空白,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21吲哚菁绿原料2,411,552.00316,407.03316,407.03小试制造工艺研究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原料药目前在CDE登记备案平台中仅有3家登记。制剂为冻干粉针,需要开发稳定的原料药晶型,磺酸酯类、取代芳胺、芳亚胺、乙酰芳胺等警示结构致突变杂质较多,其限度控制要求较高。注射液需要控制的元素杂质种类较多。本品主要用于1.诊断各种肝脏疾病,了解肝脏的损害程度及其储备功能。用于诊断肝硬化、肝纤维化、韧性肝炎、职业和药物中毒性肝病;2.用于脉络膜血管造影,确定脉络膜疾患的位置。
22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7,566,828.26403,802.24403,802.24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4类药品,制剂工艺为粉末直接压片工艺,难点在原辅料混合过程中及压片过程中原料容易分层,原辅料粒度需要适当控制。用于单药治疗不能充分控制高血压的成人患者;或者作为替代疗法适用于在相同剂量水平的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控制的原发性高血压。同其它治疗高血压的药物对比,复方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在降低血压的同时,能有效控制多重的心血管病危险
因素。
23布洛芬混悬液(100ml:2g、20ml:0.8g5,446,655.80502,476.421,711,571.37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4类药,制剂处方组成较为复杂,生产工艺需要订制生产设备,工艺中需要控制原料粒径,均质时间等参数保证成品稳定性。用于6月-12岁儿童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24美阿沙坦钾片4,876,304.50437,873.71437,873.71已完成小试研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4类药品,制剂工艺为流化床顶喷制粒,工艺难度较大;另外,原料药美阿沙坦钾易水解,稳定性较差,为确保本品的稳定性,制剂工艺整个过程中需尽可能将水分控制在极低水平。用于治疗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美阿沙坦钾是一种口服前药,在吸收过程中可被体内酯酶迅速代谢为活性成分阿齐沙坦。后者可通过选择性阻断血管紧张素Ⅱ与许多组织如血管平滑肌和肾上腺中AT1受体的结合来阻断血管紧张素Ⅱ的血管收缩作用和醛固酮分泌作用。高血压病及由其引起的一系列心血管疾病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开发、研制各种新型降压药已成为国内外许多机构的主要
课题。
25氨来呫诺原料1,833,628.00334,909.57334,909.57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原料药目前在CDE登记备案平台中仅有4家登记,均为早期研究。原料药工艺路线较长,警示结构致突变杂质较多。成品及中间体溶解性较差,精制纯化的难度较大,进而对成品的有关物质、残留溶剂等质量指标带来很大的困难。氨来呫诺是一种新型的消炎抗过敏药物,起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酯氢合酶,抑制白三烯生成和抗白三烯作用。5%氨来呫诺用于治疗复发性口腔溃疡,能有效促进溃疡的愈合,减轻疼痛和减小溃疡面积。其对口腔粘膜无刺激性和过敏性,该药的不良作用很少发生,作为口腔治疗药物是安全可靠且疗效显著。
26伊伐布雷定片1,561,014.90304,561.38304,561.38已转出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制备工艺为常规的湿法制粒工艺,设备无特殊要求,包装材料无特殊要求,本品主要为体内生物等效研究难度较大。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
27阿托伐7,120,800.00360,973.38360,973.38小试制取得药本品为化学药品注册分类第3类药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
他汀/培哚普利/氨氯地平片造工艺研究中品注册批件品,由三种活性成分组成的复方制剂,三种活性成分有一定的相容性问题,为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制剂工艺需单独制备两份颗粒,对处方组成及制剂工艺的要求均较高,工艺难度较大。压或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或混合性高脂血症有关的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作为心血管风险管理的替代疗法,用于成人在相同剂量水平的阿托伐他汀、培哚普利和氨氯地平联合治疗下病情得以充分控制的情况。高血压和高血脂每年的患病率总体呈增高的趋势。高血压和高血脂及由其引起的一系列心血管疾病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开发、研制各种新型降压药已成为国内外许多机构的主要课题。
28小麦纤维素原料药1,986,604.00321,570.45496,463.18取得受理号中取得生产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原料药,产品本身不能溶解,对gmp微生物符合性挑战大,需要定制专用设备。本品用于便秘;作为肠激惹、憩室病、肛裂和痔疮等伴发的便秘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手术后软化大便。
29呋塞米1,101,140.64300,570.32300,570.32确定小取得生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需要使用水肿适用于成人和儿
口服液试制造工艺中产批件特殊辅料。童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相关的水肿,肝硬化和肾脏疾病,包括肾病综合征。速尿在需要利尿潜能较大的药物时特别有用。高血压口服速尿可用于成人高血压单独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治疗。
30螺内酯混悬液1,650,350.46325,175.23325,175.23完成分析方法及工艺交接转移方案中取得生产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制剂处方组成较为复杂,生产工艺需要订制生产设备,工艺中需要控制原料粒径,均质时间等参数,以保证成品稳定性。1心力衰竭2被指定为治疗高血压的附加疗法,以降低其他药物不能充分控制的成年患者的血压。3肝硬化引起的水肿
31卡贝缩宫素原料及注射液8,526,300.00735,692.844,103,435.28已受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制剂为注射液,由于本品原料药对氧不稳定,辅料种类较多,在生产过程中需对物料加入方式、配制温度、充氮程度进行严格的控制和要求;以保证制剂稳定有效。预防子宫收缩乏力和产后出血
32醋酸阿托西班5,886,600.00649,155.741,384,580.15小试已完成,等待生产线CDE平台登记获“A”本品为化学合成原料药,结构中有三个二硫键,环化异构较多,纯化难度大,需要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分析检测方法复杂,同时产品稳定性差,保存条件苛刻。推迟早产,保胎
33醋酸去氨加压素片8,474,400.00865,637.891,008,429.52中试准备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制剂为片剂,本品的原料药含量极低,需要严格控制混合工艺,以保证产品稳定有效。尿崩症;夜间遗尿症
34替度鲁肽8,625,000.00741,348.62816,411.66工艺路线研究中CDE平台登记获“A”本品为化学合成原料药,合成路线较长,片段多,纯化时间长,需要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分析检测方法复杂,同时产品稳定性差,保存条件苛刻。绝经后骨质疏松
35鲑降钙素注射液4,042,000.00517,677.05517,677.05中试准备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制剂为注射液,制剂生产过程中对投料工艺、包材均需要进行严格的要求和控制,以保证产品稳定有效。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Paget氏骨病
36利那洛肽11,607,300.00469,189.54469,189.54工艺路线研究中CDE平台登记获“A”本品为化学合成原料药,结构复杂,合成工艺和结构确证工艺难点,需合成纯化过程严格控制参数,以保证产品质量。可用于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和慢性特发性便秘(CIC)成年患者。
37缩宫素注射液1,749,200.00514,072.88514,072.88中试已完成,方法学验证中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制剂为小容量注射剂。处方中未使用原研处方中的三乙醇胺,研究中通过技术参数的控制,并冷藏保存,解决产品稳定性问题。子宫出血
38依降钙素原料5,260,000.00565,181.56565,181.56工艺路线研究中CDE平台登记获“A”本品为化药合成原料药,合成工艺要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分析检测方法复杂,同时产品稳定性差,保存条件苛刻。骨质疏松症引起的骨痛
39其他项262,172,412.8211,846,652.6150,470,788.06////
合计/442,304,396.9937,145,292.8093,919,267.92////

4.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71658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82.0279.67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00,320,242.3174,280,465.85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154,338.83135,055.39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17
硕士研究生94
本科457
专科144
高中及以下4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475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20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31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2
60岁及以上3

注:平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合计/研发人员平均人数;研发人员平均人数=(期末人数+期初人数)/2;取整数。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临床前+临床”综合药物研发服务优势

公司业务起步于药学研究业务,在药学研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扎实的客户基础。随后,公司的业务领域向临床研究、生物分析、药物发现及部分临床前研究等服务领域扩展,覆盖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IV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临床前及临床生物分析、先导化合物筛选和优化、药效学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等各个领域。

公司拥有的“临床前+临床”综合研发服务模式竞争优势比较明显,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升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和研发效率,从而提高公司获取订单的能力。

2、公司形成具有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具有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积极研发特色化核心技术,在包括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新型复方制剂药物开发、多肽及小核酸类药物开发、复杂注射剂开发、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开发等高难度研发领域,形成了多个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以新型复方制剂为例,需要在复方改进、药效学增效、降低毒

副作用和杂质控制等多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在技术开发上具有较高难度。因此,与全面综合型CRO公司及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部分核心技术的特色化上具有竞争优势。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仿制药和创新药要求日益严格的趋势下,医药企业更加重视药物研发过程的规范性与质量控制,因此,技术实力和质量控制很大程度上体现了CRO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针对主营业务均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十多年的验证和不断完善,公司的各项标准操作规程亦日趋合理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鉴于药物研发的困难性和长期性,药物研究服务要求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可重复,合成产物稳定性符合要求,合成工艺成本可控,且便于商业化。完善的标准操作规程使公司能够提供标准化和高质量的研究服务,员工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能够实现质量的过程控制,确保研究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解决。公司通过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设计、严谨的质控体系,保障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较强的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大大提高了药物研发成功的概率。2019年以来,公司提供的研发服务项目中,已有9项仿制药为国内首家取得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且上述仿制药均为临床必需的重要品种,成功实现了对原研药的进口替代。

3、创新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服务能力正在快速提升:

药物发现技术平台,专注深入挖掘类肽创新药,掌握多肽偶联PDC药物的靶向多肽序列、连接子类别以及连接位点等关键技术,实现较高难度的多肽类分子与靶蛋白模拟对接的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CADD与大规模化合物库的计算机虚拟筛选,并开展多肽分子与靶蛋白的精确动力学模拟和分子对接实验,以更好地辅助多肽药物设计、加速创新进度。

新药PK/PD技术平台,着重于抗体药物、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血液制品、核酸类药物、疫苗等的PK/PD大分子生物分析,免疫原性评价,定量药理学研究等。该平台已经具备在大分子PK检测、ADA分析、细胞因子等生物标志物分析、PCR检测的能力。强化生物医药临床转化研究能力与服务体系,按国际CAP认证实验室体系要求,建设人源化动物模型、基因编辑相关的细胞和动物模型,进行免疫学相关研究如免疫原性、免疫表型分析;建立临床生物标志物、细胞治疗、MRD、血液疾病分型、双特异性抗体、ADCs等创新药研究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将在各类型创新药研发服务体系中,进一步扩大并强化专业服务能力。

4、丰富的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基于多年的研发服务经验,对多类药品的开发技术、市场前景均有深刻的理解。公司除了开发客户指定的品种外,亦会自行储备多个前景良好、供应短缺、开发难度较大的品种,待工艺相对成熟后,结合客户的需求而向客户推荐,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在镇痛、抗菌、治疗贫血等方面;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多肽类药物、儿科特色药物及其他高端仿制药等。上述产品均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而且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的品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容易推荐至客户,从而有利于带动公司业绩的增长。

5、专业的团队优势

专业人才是药物研发服务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稳定成长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技术人才队伍和核心管理队伍上均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原始核心团队比较稳定,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培养了众多技术骨干,也满足药物研发长周期的需求。同时,通过新设、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子公司,公司也获得了在各个药物研发服务领域具备独特优势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有716人,占员工人数82.02%。专业、稳定的团队确保了公司能够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药物研发服务。同时,以此为平台,公司能够持续吸引全球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丰富公司的人才储备。

6、客户资源优势

独特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加了公司客户粘性,使得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日益明显。从早期药学研究阶段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中,公司深刻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随着药物研发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随着公司将业务链条延伸至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等领域,前期培养的客户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越来越多的客户与公司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

得益于公司提供的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以及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长期的项目经验积累,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药物研发服务的主要提供商之一。公司累计为超500家医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服务,其中多数为国内大中型医药制造企业。公司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增强了客户服务满意度,提升了客户粘性。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发行人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技术升级、设备更新风险

CRO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点,药物研发技术会随着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设备等因素的出现而更新迭代。目前,随着技术研发投入加大以及检测分析等技术的升级,CRO企业可能面临着技术落后的挑战。例如,药学研究、生物分析等领域出现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均需要CRO企业去适应、掌握和应用。由于新技术通常伴随着工艺复杂、设备昂贵、短时间内回报小的特点,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2、药物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对医药企业提供研发外包服务,涉及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药物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实验的过程,普遍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监管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药物研发存在失败的可能。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药物研发失败的责任划分及款项结算条款,但公司仍存在着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终止,并向客户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及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房产租赁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无自有房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正在使用的租赁面积为3.60万平方米。公司相关租赁房产均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合同到期后若无法续租,则公司需重新寻找生产经营场所,并重新建设实验室,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具有明显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特点。公司药学研究项目周期通常为3-5年,生物等效性试验周期通常为6-12月,Ⅰ-Ⅳ期临床试验每期试验周期通常为1-3年。尽管公司在研究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研究阶段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可能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状况变化等原因,发生个别项目实际履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一致、付款不及时、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过长,导致项目不确定性及管理复杂性增加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3.41%,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定价时会根据研发难度考虑一定的风险溢价,而公司研发的药物类别较多,不同药物的难度不同,风险溢价有所不同,故定价方面会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另外,公司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部分服务的周期较长,药品研发风险较高,研发成本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尤其在药学研究方面更为明显,导致公司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不同年度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此外,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公司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具体订单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新药研发环境改善、药审药评加速、医药行业研发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国内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需求的逐步释放,一致性评价同时带来增量研发需求,国内CRO市场持续快速发展。由于国内医药审批时间缩短,医药市场需求增加,跨国CRO公司如艾昆纬(IQVIA)以及科文斯(Covance)等已陆续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开拓国内市场,公司将在国内市场与跨国CRO公司展开医药研发业务的竞争,且未来随着公司境外业务逐步拓展,公司亦将在国外市场上与跨国CRO公司直接展开竞争。另外,近年来国内CRO行业发展迅速亦带动国内CRO企业快速成长,如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昭衍新药、美迪西等国内CRO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并积极布局等,进一步加剧了国内CRO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除与其他CRO公司竞争外,公司还面临需与医药企业内部的自有研究部门以及医学院校等的竞争。

公司规模与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同时,公司目前业务集中在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环节,研发标的以仿制药为主,以创新药为辅。公司在服务范围覆盖上和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创新药方面的服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医药行业研发投入下降的风险

CRO企业主要依靠承接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合同以及研发咨询服务实现盈利。由于国内药品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国内医药企业对新药的研发动力不足,国内CRO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15年以来,《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鼓励药品创新试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等系列药审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推动药审药评逐步加速,国内医药企业逐步意识到新药研发的重要性而加大研发投入,国内医药行业对CRO的需求在近年

加速释放。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下的医药和生物技术企业对创新药物研发投入以及跨国药企研发需求向中国的转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未来如果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医药产业政策变动等不利变化影响而出现下降,将导致CRO行业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承接的研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

国家从2016年开始陆续出台推动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下降,亦导致医药企业放弃部分仿制药的开发。上述相关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积极性,公司存在因药品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而导致公司承接研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药物研发CRO市场的良好发展机遇,实现营业收入49,364.65万元,同比增长42.12%;实现净利润10,879.20万元,同比增长46.6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66.24万元,同比增长4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0,211.69万元,同比增长41.0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93,646,453.35347,356,373.6542.12
营业成本229,965,488.33175,023,473.6831.39
销售费用17,030,877.378,710,281.6795.53
管理费用68,597,985.5444,155,269.1455.36
财务费用2,768,285.66992,205.61179.00
研发费用47,577,000.5334,192,321.1339.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0,398.6762,994,827.634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782,114.72-35,701,815.6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477,682.325,522,751.0210,193.38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4,629.01万元,增幅42.12%。主要系“临床前+临床”的综合研发服务模式,协同效益明显,研发效率和质量持续提升,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持续新建实验室、扩充新的技术人员和团队,项目研发能力和承接能力不断加强;公司新增订单稳定增长,本期新增订单9.29亿元,同比增加76.42%,持续高增长的客户需求为业绩增长提供充分保障。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494.20万元,增幅31.39%。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本期新增租赁实验室及办公场地金额4,456.11万元,使用权资产摊销额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32.06万元,增幅95.53%。主要系公司大力扩展国内商务网络,加强商务团队建设,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444.27万元,增幅55.36%。主要系随着业务增长,人员薪酬及办公费同比增加,2021年各公司新增租赁办公场地,使用权资产摊销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7.61万元,增幅179.00%。主要系受新租赁准则影响,财务费用增加相关利息支出。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38.47万元,增幅39.15%。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自主立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特色仿制药的研发投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25.04万元,同比增长40.09%。主要系各业务板块持续稳健发展,新增订单量快速增加,预收客户款项相应增加;药学研究和临床服务均稳步增长,其中临床板块业务增长较快,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收入较上年增长50.95%,下半年公司加强了应收款项催收工作,全年应收款项回款情况良好。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578.21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6,847.77万元,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9,285.68万元,同比增长42.11%。其中,药学研究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7,851.16万元,较2020年增长35.98%;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1,434.52万元,较2020年增长50.9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CRO业务492,856,827.19229,965,488.3353.3442.1131.54增加3.7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药学研究服务278,511,622.77103,754,002.7062.7535.9821.79增加4.35个百分点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214,345,204.42126,211,485.6341.1250.9540.82增加4.24个百分点
合计492,856,827.19229,965,488.3353.3442.1131.54增加3.7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492,856,827.19229,965,488.3353.3442.1131.54增加3.7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直销492,856,827.19229,965,488.3353.3442.1131.54增加3.7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综合CRO业务收入为49,285.68万元,同比增长42.11%。受益于国内药物研发市场持续增长,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加大药物研发新技术平台的投入,提高研发团队专业能力、效率和质量,夯实临床前及临床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不断提升的研发服务能力进一步赢得客户认可,推动市场订单稳定增长;同时,公司继续加强国内商务网络和商务团队建设,2021年新签订单9.29亿元,同比增长76.42%,持续增加的客户需求为业绩增长提供了充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

(2)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为27,851.16万元,同比增长35.98%。公司积极拓展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本期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业务快速增长,本期收入为21,434.52万元,同比增长50.95%。

(3)本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境内销售。主营业务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
盛格列汀(III期)盛世泰科生物医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55,000,000.0047,605,971.9328,159,735.267,394,028.07
丙酸氟替卡松鼻喷剂赣江新区博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4,760,000.004,273,177.083,943,581.6320,486,822.92
糠酸莫米松鼻喷剂赣江新区博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4,760,000.006,348.926,348.9224,753,651.08
布地奈德鼻喷剂赣江新区博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2,760,000.0021,471,698.1117,830,968.221,288,301.89
盐酸他喷他多片临床前期推进服务安徽省新星药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700,000.00511,834.28511,834.2820,188,165.72
伊伐布雷定片(规格:5mg)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5,318,000.001,912.291,912.2915,316,087.71
C2冷链球囊消融系统宾得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15,313,403.002,225,009.462,186,180.9013,088,393.54
奥美沙坦氨氯地平包衣片(规格20mg: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5,000,000.00713,803.67713,803.6714,286,196.33
5mg)
BGC0228(Ⅰ期)博瑞制药(苏州)有限公司12,800,000.00675,658.84675,658.8412,124,341.16
二甲基亚砜冲洗液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0,650,000.0026,721.6726,721.6710,623,278.33
铝镁匹林片(Ⅱ)海南紫程众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945,200.00146,452.85146,452.859,798,747.15
利丙双卡因乳膏海南紫程众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9,202,600.003,854,920.203,854,920.205,347,679.80
特利加压素(1mg)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9,000,000.008,029,187.575,189,460.35970,812.43
艾地骨化醇软胶囊广东中润药物研发有限公司8,050,000.00319,106.73319,106.737,730,893.27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对方当事人合同总金额合计已履行金额本报告期履行金额待履行金额是否正常履行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工程四川中际中威建设有限公司12,320,000.004,928,000.004,928,000.007,392,000.00
诺和必拓装修及设备采购深圳市中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534,678.237,534,678.237,534,678.230.00
盐酸西那卡塞片BE项目委外信泰制药(苏州)有限公司6,740,000.004,718,000.004,718,000.002,022,000.00
岛津液相色谱仪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420,000.005,778,000.005,778,000.00642,000.00
岛津液相色谱仪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240,000.001,872,000.001,872,000.004,368,000.00
分析检测平台项目工程施工四川中际中威建设有限公司5,080,000.002,032,000.002,032,000.003,048,000.00
维A酸胶囊临床试验委外航天中心医院3,766,000.003,012,800.003,012,800.00753,200.00
上海动物房,实验室,办公室装修工程上海泰坦科技有限公司3,650,000.001,277,500.001,277,500.002,372,500.00
BGC0228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3,628,318.210.000.003,628,318.21
液相色谱仪等北京超越世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610,000.001,083,000.001,083,000.002,527,000.00
大分子实验室设备采购合同北京赛泰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468,790.003,468,790.003,468,790.000.00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劳务合同四川启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3,400,000.000.000.003,400,000.00
C2冷链球囊消融系统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3,112,943.701,380,479.761,380,479.761,732,463.94
改良型新药研发技术服务合同江南大学3,0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1,500,000.00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CRO业务直接材料18,578,190.968.0816,214,152.529.2714.58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原辅料及实验试剂、参比制剂及对照品、色谱柱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原材料消耗稳定增长
CRO业务人工成本83,289,816.5536.2263,473,715.4536.3131.22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技术人员的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的快速增长符合CRO行业特点
CRO业务制造费用128,097,480.8255.7095,134,605.7154.4234.65主要系主营业务增长,对应临床试验服务所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的费用,及药学研究服务部分环节的委外费用增长所致
CRO业务合计229,965,488.33100.00174,822,473.68100.0031.54/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药学研究服务直接材料15,524,268.4114.9614,810,919.8217.384.82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原辅料及实验试剂、参比制剂及对照品、色谱柱等,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原材料消耗稳定增长
药学研究服务人工成本59,121,881.8756.9845,113,254.0052.9531.05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技术人员的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为人才密集
型行业,人工成本的快速增长符合CRO行业特点
药学研究服务制造费用29,107,852.4228.0625,269,608.8129.6715.19

主要系主营业务增长,对应药学研究服务部分环节的委外费用增长及本期新租实验场地对应摊销额增加所致

药学研究服务合计103,754,002.70100.0085,193,782.63100.0021.79/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直接材料3,053,922.552.421,403,232.701.57117.63本期新增大分子创新药项目,原材料使用量和价格相对较高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人工成本24,167,934.6819.1518,360,461.4520.4831.63公司为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不断扩大技术人员的规模。公司所处行业为人才密集型行业,人工成本的快速增长符合CRO行业特点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制造费用98,989,628.4078.4369,864,996.9077.9541.69主要系主营业务增长,对应临床试验服务所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的费用增长所致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合计126,211,485.63100.0089,628,691.05100.0040.82/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5,083.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0.5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客户13,220.046.52
2客户23,198.246.48
3客户32,979.296.04
4客户42,892.465.86
5客户52,793.625.66
合计/15,083.6530.56/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415.3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96%;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11,176.815.59
2供应商2868.324.12
3供应商3857.964.07
4供应商4758.503.60
5供应商5753.793.58
合计/4,415.3820.96/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17,030,877.378,710,281.6795.53
管理费用68,597,985.5444,155,269.1455.36
研发费用47,577,000.5334,192,321.1339.15
财务费用2,768,285.66992,205.61179.00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0,398.6762,994,827.6340.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782,114.72-35,701,815.6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477,682.325,522,751.0210,193.38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490,251,185.1939.45109,305,218.9228.40348.52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600,000.0012.68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现金管理产品所致
应收票据3,400,614.000.271,392,871.680.36144.14主要系本期新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应收账款109,454,952.748.8151,440,283.5513.37112.78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应收账款同步增长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5,887,503.000.47420,000.000.111,301.79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25,942,613.582.0915,597,175.154.0566.33主要系主营业务增长,对应临床试验服务所委
托医院等外部机构的预付款项,及药学研究服务部分环节的预付委外款项增长所致
其他应收款12,002,703.410.972,369,499.350.62406.55主要系经营场地租赁保证金及合作意向金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120,460,256.119.6959,524,771.5015.47102.3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合同资产同步增长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8,944,904.530.7216,536,380.044.30-45.91主要系上期持有保本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本期持有的均为保本浮动收益现金管理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2.41主要系本期新增对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战略性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000.80主要系本期新增对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战略性投资
在建工程3,395,785.000.27主要系未验收设备
使用权资产70,699,615.685.69主要系 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长期待摊费33,410,562.572.6913,158,115.953.42153.92主要系本期
新租实验场地装修费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5,034,066.800.412,654,795.230.6989.62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信用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31,987,494.412.571,428,992.600.372,138.46主要系本期新租实验场地设备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138,005,000.0011.1123,500,000.006.11487.26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账款18,355,443.871.4813,628,176.023.5434.69主要系应付的采购服务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199,851,679.4216.08128,292,304.8033.3455.78主要系订单量增加,预 收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7,470,777.451.417,121,876.821.85145.3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应税利润增长,应交企业所得税等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2,895,450.000.23709,554.990.18308.07主要系应付费用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979,113.001.53主要系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4,343,718.980.352,237,855.860.5894.10主要系合同负债增加,对应的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租赁负债49,723,482.154.00主要系2021年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递延收益5,460,000.000.44主要系本期新增与资产、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新增以下投资: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2月9日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80%、自然人股东林霞出资比例20%。

(2)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7月20日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70%、自然人股东沈佳出资比例30%。

(3)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7月30日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60%、自然人股东沈佳出资比例30%、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10%。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8月24日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51%、自然人股东傅小聪、袁曾津、曾小霞出资比例分别22.344%、17.346%、9.31%。

(5)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8月26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1.00万元。

(6)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9月1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7)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于2021年9月2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8)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衡一号”)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担任有限合伙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知衡一号认缴份额4.76%。。

(9)公司与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宏生物”)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认购西宏生物882.36万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占西宏生物出资比例13.64%。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57,600,000.00元,系本期购买的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现金管理产品;应收款项融资余额5,887,503.00元,系未到期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期末余额为30,000,000.00元,系本期对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战略性投资。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六家全资子公司阳光德美、诺和德美、弘生医药、诺和恒光、诺和晟鸿、诺和晟欣,拥有五家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诺和必拓、派思维新、先宁医药、先宁路塔,相关公司主要服务内容和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主要服务内容
阳光德美大分子、小分子新药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提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
诺和德美I-IV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
弘生医药儿童药、罕见病药物研发服务
诺和晟泰多肽药物、复杂注射剂及新药研发服务
诺和必拓创新药、改良型新制剂的药物递送研发平台
诺和恒光透皮与局部递药系统(TDDS)研发技术平台
成都晟鸿中试放大生产试验平台
成都晟欣综合型公共分析检测平台
派思维新体内体外药理研究、免疫学相关研究、临床生物标志物、细胞治疗、MRD、血液疾病分型、双特异性抗体、ADCs等创新药研究平台
先宁医药创新药物I-IV期、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相关临床研究等业务
先宁路塔先宁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1、阳光德美

公司名称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8号2号楼31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8号2号楼3层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其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阳光德美以GLP生物分析为基础,非临床和临床研究的大/小分子创新药/仿制药PK/PD研究服务业务,与母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6,977.72
净资产(万元)2,969.12
净利润(万元)662.21

2、诺和德美

公司名称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邵妍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二层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8号院1号楼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1,000.00100.00
合计1,000.00100.00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及其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诺和德美主要从事临床试验服务业务,与母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20,874.03
净资产(万元)7,464.97
净利润(万元)2,351.82

3、弘生医药

公司名称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4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30号院6号楼3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30号院6号楼3层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200.00100.00
合计200.00100.00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弘生医药主要从事儿童药及罕见病药物的药学研究服务业务,是母公司在特殊制剂方面的拓展。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2,547.84
净资产(万元)163.40
净利润(万元)-174.19

4、诺和晟泰

公司名称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生物城中路二段1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成都市天府生物产业孵化园D2栋第9层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700.0070.00
2晟普医药300.0030.00
合计1,000.00100.00
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化学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诺和晟泰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复杂注射剂及新药等的研发服务业务,是母公司在特殊制剂和新药方面的拓展。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7,675.30
净资产(万元)2,603.65
净利润(万元)1,332.45

5、诺和必拓

公司名称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2月9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宇晶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大学科技园530大厦C栋10楼
主要生产经营地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大学科技园530大厦C栋10楼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1,600.0080.00
2林霞400.0020.00
合计2,000.001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诺和必拓主要从事创新药、改良型新制剂的药物递送研发的服务业务,是母公司按药学细分研发平台建设及新药研发方面的拓展。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1,446.31
净资产(万元)-45.31
净利润(万元)-345.31

6、诺和恒光

公司名称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62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昂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7号院三区4号楼1层101
主要生产经营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7号院三区4号楼1层101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621.00100.00
合计621.00100.00
经营范围医药中间体化学品试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商务信息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诺和恒光主要从事透皮与局部递药系统(TDDS)研发的服务业务,是母公司在特殊制剂方面的拓展。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2,069.80
净资产(万元)435.75
净利润(万元)-64.25

7、诺和晟鸿

公司名称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10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101号)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诺和晟鸿主要从事中试放大生产试验的服务业务,与母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947.37
净资产(万元)148.87
净利润(万元)-151.13

8、诺和晟欣

公司名称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元波
注册地址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302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双流区凤凰路618号6栋附302号)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诺和晟欣主要从事综合型公共分析检测的服务业务,与母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549.91
净资产(万元)250.48
净利润(万元)-49.52

9、派思维新

公司名称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傅小聪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58号2幢5层B区519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祥科路58号2幢5层B区519室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510.0051.00
2傅小聪223.4422.34
3袁曾津173.4617.35
5曾小霞93.19.31
合计1,000.00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医药、农业、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交流、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业务派思维新主要从事体内体外药理研究、免疫学相关研究、临床生物标志物、细胞
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治疗、MRD、血液疾病分型、双特异性抗体、ADCs等创新药研究的服务业务,是母公司按药学细分研发平台建设及新药研发方面的拓展。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2,476.53
净资产(万元)474.09
净利润(万元)-110.91

10、先宁医药

公司名称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佳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号1幢11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号1幢1103室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300.0060.00
2沈佳150.0030.00
3先宁路塔50.0010.00
合计500.00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先宁医药主要从事创新药物I-IV期、医疗器械及生物制品相关临床研究的服务业务,与母公司提供的药学研究服务属于药物开发的不同环节。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356.15
净资产(万元)255.76
净利润(万元)-44.24

11、先宁路塔

公司名称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执行事务沈佳
合伙人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号1幢1103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号1幢1103室
股权结构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
1阳光诺和35.0070.00
2沈佳15.0030.00
合计50.00100.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业务与母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先宁医药员工持股平台
财务数据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12月
总资产(万元)34.98
净资产(万元)34.98
净利润(万元)-0.02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国外CRO企业由于起步较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经验,并通过上市突破人才及资本等瓶颈限制,实现了高速成长,大型CRO企业在全球CRO行业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收入规模平均达到10亿美元以上水平。相比全球CRO市场,我国CRO行业整体规模较小、行业集中度低。在医药需求持续增长、专利悬崖、研发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下,国内药企对CRO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伴随着国内CRO企业技术与质量体系逐渐与国际接轨,加上成本和人才优势,国际需求也在逐渐向中国转移,我国CRO市场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

目前国外CRO的市场份额集中在大型CRO企业,龙头企业业务布局趋于完善。大型跨国CRO企业通过不断并购与合作拓展核心业务,使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并且积极往一站式CRO服务发展,其服务基本可涵盖医药研发整个阶段。从国外CRO市场的整体需求来看,欧美地区CRO市场增速放缓趋于饱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市场,凭借低廉的原材料价格、高素质的科研人员、全面的病人病谱资源等诸多优势,正在逐渐承接发达国家的CRO行业市场份额,是全球CRO行业增长最快的地区。分地区看,北美和欧洲仍占据CRO市场主要份额,但亚太地区增长迅速。

中国的CRO产业整体呈现多、小、散的态势,国内CRO行业内的龙头企业较少,行业集中度相对也较低。当前,我国CRO业务往一体化方向发展趋势明显,国内大型CRO企业不断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购等行为拓展产品线和服务,产业集中度逐步增强。参照国外的市场格局与发

展路径,具备GLP资质且综合实力强、经营规模较大、研究质量较高、综合研发能力强的大型一体化CRO企业是未来行业的主流,行业资源将逐步向头部CRO企业集中。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从行业的全球发展趋势看,医药企业已越来越重视CRO公司在新药研发中的价值。CRO行业已成为当前医药市场最具发展潜力的领域之一。未来三至五年,公司将牢牢把握国内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强公司在化学药、生物药、中药和医疗器械领域的专业服务能力,通过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提高公司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目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领域。

在现有基础上,集中优势资源满足国内仿制和创新药物临床前及临床阶段研究服务需求,公司围绕临床前+临床研究一体化战略,持续深化融合发展,将目前的一体化优势从化学药延伸至生物药、中药、医疗器械领域,进行横向扩张;同时公司持续推进品种自研储备战略,进一步完善技术成果转化事业部的建设,持续加大自主立项的多肽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特色仿制药的研发投入,通过前期累计研发投入,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未来转化过程中,可形成长期超额收益。

公司发展的具体规划是通过药物创新研究平台、新药PK/PD研究平台、临床研究服务平台、及特殊制剂研究平台四个项目的建设实施,全面提升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领域的研发服务水平,实现研发产业链一体化服务,为客户提供种类更多、难度更大、附加值更高的研发服务,提升新药综合研究服务业务在公司营业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吸引更多的大型医药企业和创新药医药企业客户,将公司建设成为一家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大型研究服务企业,在技术设备达到国际化水平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战略和管理体系,全面参与国内医药研发服务行业的竞争。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目前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领域。

(1)平台建设

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服务平台能力和规模的建设,重点建设以下方面:

①加速推进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无锡生命创新园、上海张江高科医药产业园、北京丰台总部基地的药物创新实验室、体内体外药理药效及免疫学研究实验室、新药PK/PD研究实验室的建设,逐步投入使用新的实验室,服务更多的国内创新型药企和大型制药企业客户。

②进一步完善临床试验及临床相关研究服务平台,在现有超200人的临床研究团队基础上,计划团队规模扩大100%-150%。

③加强特殊制剂药物研究平台建设,建立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标准高质量的特殊制剂实验室和研究团队,专注服务国内各类型制药企业,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研发需求。

④进一步完善技术成果转化事业部的建设,持续加大自主立项的多肽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特色仿制药的研发投入,通过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前期累计研发投入,

形成的技术成果在未来转化过程中,可形成长期超额收益。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研发和技术创新是公司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公司将在现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基础上,继续采用当今先进的技术设备、研发理念、技术标准,加快研究开发关键性、前瞻性、突破性技术;加强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领域的研究服务能力;提升和完善具有核心技术的药物研发全套技术方案,促进公司业务增长和市场扩大,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充实研究力量,健全研究开发体系,鼓励和激励技术创新,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

(3)市场开拓计划

①市场管理

完善销售和服务一体的市场营销体系,通过全过程的服务及质量跟踪,关注市场动向及客户需求,为业务部门提供客户反馈信息,增强客户对公司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及时完善市场调研及信息反馈系统,灵活经营,快速应变,增强市场竞争力。

②客户管理

完善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客户档案,随时掌握客户的研发计划和进度,及时跟进并提供必要的服务,为客户的研发方向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进一步深化大客户管理制度,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做的服务,满足客户的需要,增强客户粘性。公司将持续加强客户的后续开发,深度分析并挖掘客户需求,不断拓展新客户,特别是在一体化业务客户、国内大型制药企业方面将加大开拓力度。

③销售网络

完善现有营销网络体系,加强建设国内商务拓展团队,并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市场销售体系,提高营销队伍和客户服务队伍的素质,将全国市场细分区域管理,加强对区域销售经理培训,提升其营销技能及专业技能。

(4)服务延伸计划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药物发现、药学研究、药理药效、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服务领域,完善试验服务内容,更新服务技术,拓展新的服务种类,巩固公司在药学研究、临床研究、生物分析等领域的优势,力争各技术领域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同时,重视对各种疾病领域研究项目的研究与总结,完善化学药、生物药、中药和医疗器械的开发体系,加大新技术的研发投入,增强系统化管理的运用,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内容。

(5)人才计划

CRO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公司的核心资源在于专业化、高素质的团队。因此,公司将建立人才培养及储备体系,积极引进不同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具体包括:

①人才引进

公司将实施全方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在未来几年内,积极引进化学、合成生物学、药物制剂、肿瘤研究、药效学、药代动力学、临床医学、临床试验、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并重点引进专家型、国际型高级人才和跨学科复合型人才,通过人才引进带动整个技术团队、管理团队和员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②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加强员工定期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公司员工和各级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领导协调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员工的业务经验,使员工能利用信息平台查询业务资料和案例,进行自我学习和提高,促进内部员工良性竞争和主动进步,以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对各类人才具有持久吸引力的绩效考核体系和相应的激励机制,建立公正、公平的考核体系,激发员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奉献精神,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通

过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实施,加强涵盖企业的价值观、经营理念、文化传统和企业精神的企业文化培训,培育团结进取、和谐宽容、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加强与国内知名研究所及高等院校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参加国际国内前沿技术研讨会,充分利用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以及知识资源,为公司实施业务发展计划提供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储备。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设立以来,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化公司治理结构,各项制度逐步健全,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依次设置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公司逐步完善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义务与职责。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4月15日不适用不适用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
情况。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1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1年11月2日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利虔董事长412020.3.212023.3.2022,069,50022,069,5000112.80
刘宇晶总经理、董事402020.3.212023.3.204,280,8604,280,8600155.00
赵凌阳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负责人342020.3.212023.3.20522,558522,5580110.00
李文然董事392020.3.212023.3.200000.00
张颖董事362020.3.212023.3.200000.00
陈巧董事422020.3.212023.3.200000.00
胡雪峰独立董事522020.3.212023.3.200006.00
束哲民独立董事582020.3.212023.3.200006.00
何壮坤独立董事502020.3.212023.3.200006.00
王丹丹监事会主席402020.3.212023.3.2000054.75
项容监事402020.3.212023.3.200006.00
张金凤职工代表监事382020.3.212023.3.2000095.91
邵妍副总经理442020.3.212023.3.202,400,0002,400,000066.64
托新权副总经理512020.3.212023.3.202,400,0002,400,000053.08
郝光涛副总经理、核心422020.3.212023.3.2000097.27
技术人员
罗桓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382020.3.212023.3.20000149.07
王明娟核心技术人员462019.2/00045.21
李元波核心技术人员432018.4/00079.54
高剑核心技术人员412018.5/00035.53
谢道生核心技术人员372017.6/00091.70
合计/////31,672,91831,672,9180/1,170.50/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利虔2002年7月至2005年6月,历任北京德众万全药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成部实验员、项目经理、项目立项组组长;2005年6月至2014年6月,任北京聚德阳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9年3月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朗研生命执行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百奥药业董事长;2016年12月至今,任永安制药董事长;现兼任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长。
刘宇晶2003年7月至2009年3月,历任北京柏雅联合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制剂分析部经理、副总经理;2009年3月参与投资创建阳光诺和有限,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1年9月至2016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董事;2016年3月至2016年7月,任阳光诺和有限监事;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20年3月,任百奥药业董事;2017年2月至2020年4月,任永安制药董事;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萃生源总经理;现兼任诺和德美执行董事、阳光德美执行董事、诺和晟泰执行董事、弘生医药执行董事、诺和必拓执行董事、诺和晟欣执行董事、诺和晟鸿执行董事、先宁医药执行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总经理。
赵凌阳2008年10月至2011年1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员;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助理经理;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审计部项目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9月,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股权融资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卡威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财务总监;现兼任诺和必拓监事;;2020年3月
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李文然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任江苏东大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硬件工程师;2011年7至2013年7月,任航天五院508所单机负责人;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中心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智能制造研究所研究员;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亦庄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业研究院任高级研究员;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副总裁;现兼任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张颖2011年7月至2013年12月,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2014年1月至今,历任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健康投资部投资总监、并购投资部执行董事;现兼任上海德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陈巧2006年7月至2011年1月,任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9年11月,任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融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董事。
胡雪峰1993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上海复星医药集团副总经理;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国药控股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现兼任宁波慧润合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和润至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束哲民1986年7月至1991年2月,任南京东风汽车制造总厂财务部总账会计;1991年2月至1997年1月,任日本恒星(南京)电脑系统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1997年2至2011年6月,任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审计部授薪合伙人;2012年6月至今,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所长、主管合伙人;现兼任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何壮坤1995年8月至2003年5月,任北京市化工学校团委书记;2003年5月至2015年9月,任北京六合金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5年10月至今,任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与风控中心首席风控官;现兼任Ucommune groupholdings limited 董事、北京希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星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道元育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维拓优客工场创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禄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维瓦尔第辐射空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独立董事。
王丹丹2004年2月至2010年1月,历任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部职员、新药研发部科研管理人员、新药研发部部门负责人;2010年1月至今,任阳光诺和注册部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监事会主席。
项容2006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合肥欢颜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2月至2012年9月,任北京正略钧策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咨询顾问;2014年12月至今,任合肥卓腾天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监事。
张金凤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华禧联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制剂部药物制剂专员;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任蓝十字(北京)药业有限公司产品部注册专员;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任北京凯因科技有限公司注册经理;2010年9月至2017年9月,历任北京华众思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商务总监;2017年9月至今,历任阳光诺和商务经理、商务总监;现兼任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诺和恒光监事、先宁医药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职工代表监事。
邵妍1998年9月至1998年10月,任北京市西城区白塔寺经营公司营销专员;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丽珠集团北京办事处市场部医药代表;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任上海生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市场部区域经理;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德众万全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药剂部研究员;2004年1月至2007年1月,任北京凌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伙人;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盖宁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2009年5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历任阳光德美、诺和德美执行副总经理;现兼任诺和德美总经理、阳光德美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托新权1994年8月至1996年8月,任北京第四制药厂质检科检验员;1996年8月至1999年9月,任诺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部岗位主管;1999年10月至2003年1月,任北京德众万全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经理;2003年2月至2004年2月,任北京卓越未来国际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20年7月,任北京中联华新国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2月,任诺和德美总经理;现兼任阳光德美总经理、诺和德美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郝光涛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历任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〇七医院)临床药理学研究室药师、主管药师、CNAS药代动力学实验室主任;2016年12月至今,任阳光德美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罗桓2013年7月至2016年1月,任阳光诺和有限药物研发中心主管;2016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阳光诺和有限商务经理、商务总监;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阳光诺和有限商务信息中心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副总经理。
王明娟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CST组外籍专家,北京市自然基金委员会医药组评审专家。2001年8月至2003年7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实习研究员;2003年8月至2008年11月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助理研究员;2008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任职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抗生素室副研究员;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副研究员;2015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成药室研究员;2019年2月至今,任阳光诺和分析技术总监、首席技术专家。
李元波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药剂专业委员会理事、四川省药学会药剂专委会副主任委员。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在四川大学从事药剂学博士后研究;2008年7月至2010年10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董事长秘书;2011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4月至今,任诺和晟泰总经理,兼任诺和晟欣经理、诺和晟鸿经理。
高剑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在瑞士巴塞尔大学从事有机化学博士后研究;2011年8月至2013年7月,任瑞士巴塞尔大学有机化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3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监;2015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扬子江药业集团四川海汇药业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8年5月至今,任诺和晟泰副总经理、创新药部总监。
谢道生2009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医学主管、项目经理、医学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6月,任四环医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医学部副总监;2017年6月至今,任诺和德美医学部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张颖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健康投资部投资总监、并购投资部执行董事2014.1至今
陈巧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伙人2011.2至今
陈巧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5至今
陈巧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7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1、股东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由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张颖担任医疗健康投资部投资总监、并购投资部执行董事; 2、股东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陈巧任董事总经理/合伙人; 3、股东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陈巧任监事; 4、股东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由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陈巧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利虔百奥药业董事长2016.3至今
利虔朗研生命执行董事2016.2至今
利虔永安制药董事长2016.12至今
利虔赣州朗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11至今
利虔北京屹东博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5.12021.6
刘宇晶阳光德美执行董事2016.11至今
刘宇晶诺和德美执行董事2018.3至今
刘宇晶弘生医药执行董事2020.2至今
刘宇晶诺和必拓执行董事2021.2至今
刘宇晶先宁医药执行董事2021.7至今
刘宇晶诺和晟欣执行董事2021.9至今
刘宇晶诺和晟泰执行董事2018.5至今
刘宇晶诺和晟鸿执行董事2021.9至今
赵凌阳诺和必拓监事2021.2至今
李文然中银国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助理副总裁2017.102021.1
李文然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2至今
张颖上海德恒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6至今
张颖西藏未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19.9至今
张颖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投资部总经理2020.3至今
张颖广东阿康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3至今
张颖上海傲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4至今
张颖山东康华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8至今
张颖上海厚硼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1.8至今
张颖广东新动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9至今
张颖珠海广发信德厚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12至今
张颖青岛信德厚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2021.12至今
陈巧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合伙人2011.2至今
陈巧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华益泰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2017.1至今
陈巧霍尔果斯达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7.2至今
陈巧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5至今
陈巧北京华科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9至今
陈巧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9.7至今
陈巧宁波同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0.7至今
陈巧广州市恒诺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0.12至今
陈巧立生医药(苏州)有限公司董事2021.2至今
陈巧广东融泰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21.9至今
胡雪峰天津市高特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8.82021.7
胡雪峰杭州高特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92021.7
胡雪峰江苏辰旭医药有限公司监事1998.12至今
胡雪峰辽宁南药民生康大医药有限公司董事2009.6至今
胡雪峰河北智同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6至今
胡雪峰宁波慧润合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6至今
胡雪峰天津高特佳海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8.6至今
胡雪峰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合伙人2014.5至今
胡雪峰南京和润至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11至今
胡雪峰南京汇添鑫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5至今
胡雪峰海南紫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6至今
胡雪峰海南和润至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6至今
束哲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分所所长、主管合伙人2012.6至今
束哲民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3至今
束哲民杭州中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1至今
何壮坤北京维瓦尔第辐射空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3.1至今
何壮坤北京禄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2013.8至今
何壮坤优客工场(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2015.10至今
何壮坤北京维拓优客工场创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6.1至今
何壮坤北京星极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7.1至今
何壮坤北京希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3至今
何壮坤北京道元育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监事2017.12至今
何壮坤Ucommunegroupholdingslimited董事2019.9至今
项容合肥卓腾天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监2014.12至今
项容北京茗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2019.2至今
张金凤北京华众维康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2.12至今
张金凤先宁医药监事2021.7至今
张金凤诺和恒光监事2021.8至今
邵妍诺和德美总经理2020.2至今
邵妍阳光德美监事2020.3至今
托新权阳光德美总经理2016.11至今
郝光涛阳光德美副总经理2016.12至今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监事的薪酬方案由监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享有固定数额的津贴,随公司工资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的,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918.52
酬合计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498.32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02-0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03-25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改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预计2021年度银行借款的议案》 十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四、《关于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十五、《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将以上第二至十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04-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保荐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拟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05-21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战略配售方案的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审阅报告>报出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06-04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06-25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1-07-2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08-19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 三、《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的议案》 七、《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10-15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以上第一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10-2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利虔10100002
刘宇晶10100002
赵凌阳10100002
李文然10108001
张颖10108001
陈巧10108001
胡雪峰10108001
束哲民10108001
何壮坤101080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束哲民,委员:胡雪峰、赵凌阳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胡雪峰,委员:何壮坤、刘宇晶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壮坤,委员:束哲民、刘宇晶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利虔,委员:胡雪峰、何壮坤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3.251、《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1年度银行借款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021.8.16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1.10.25《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所有议案,并同意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3/251、《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4).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2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44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873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0
销售人员35
技术人员716
财务人员18
行政人员104
合计873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17
硕士114
本科557
大专172
高中及以下13
合计873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特点,制定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和公司经营情况,实施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充分提升员工积极性和稳定性,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和各部门实际工作需求,建立了新员工入职培训体系,鼓励各部门员工积极参加职业资格的学习和考核,并参加后续继续教育,同时建立了在职岗位培训体系,每年对公司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将企业战略经营目标与员工的职业发展需要相结合,制定出年度培训计划。同时,公司适当安排管理人员参加各类管理类培训或研讨,提升管理人员的领导能力及个人综合素质,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7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分红回报规划》重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及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并优先选择有利于投资者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结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上市后的现金分红应当与公司上市的招股说明书载明的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承诺保持一致,维持现金分红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董事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方案时应当听取各方的意见,尤其是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因实施或拟实施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行为或发生或预计发生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上市后3年内,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上市后3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现金充裕,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3、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3)公司的股票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1/2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并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尤其是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1,2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0.06%,本

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建立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中对子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均明确要求其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权责界定明确。

(2)公司通过建立《对子公司的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财务方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员亦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对子公司的人员管理以及财务管理方面进行了有效控制。

(3)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执行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均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同时为防范子公司产生重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子公司的产权变动、银行借款、重大投资、重大合同的签定、资产抵押、红利分配等重大事项都须经过公司批准后方能实施。此外,子公司重大合同的签定必须上报并经过公司法务办公室进行内部法律审查。

(4)子公司需定期报送生产经营报表,包括商务统计报表、项目进度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等,公司对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报表及时进行分析,检查、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经营及管理状况。

(5)强化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为了更好地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发挥好奖金分配对生产经营的激励作用,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在确定完成经济指标应得月基本奖的前提下,实行与营业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和人均税利贡献率等指标按比例挂钩,以实际完成程度逐月累计,来计算出月奖金。定额工资和绩效奖金挂钩相结合的收入管理模式,奖惩分明的制度,有力地调动子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积极性,促进了子公司的发展,确保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十五、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十六、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十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高度重视ESG,将ESG工作纳入企业文化体系中,建立公司的社会责任文化,通过职能部门的配合推进公司社会责任治理实践,将ESG落实到公司的发展战略中,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已成为全世界发展的重中之重,公司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将绿色环保融入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公司通过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建立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员工定期职业健康检查,通过低碳办公和生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同时为确保污水排放达标,公司加大环保投入,使用清洁能源,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响应国家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

高度重视社会责任。2021年公司筹建了阳光诺和党委支部,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组织党员积极学习党史相关理论知识,积极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如情景党课、民主生活、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构建团结和睦,友爱和谐的社会关系,公司走进成都市凤凰里社区开展了“重阳节关爱老年人”志愿活动,为空巢、独居老人送去爱心抚慰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司关爱员工,建立培训管理机制,与员工共成长;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元宵节吃汤圆、中秋节包饺子、儿童节亲子互动等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员工业务生活,提升团队凝聚力。高度重视企业治理。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下设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相关人员能切实行使各自的权利,履行义务与职责。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特点、行业薪酬竞争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特点,制定了完善的薪酬管理体系,实施公平有效的绩效考核和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充分提升员工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通过投资者说明会、E互动等方式提高公司透明度,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的情形。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经营过程及服务流程与医药制造企业有显著区别,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公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废弃物管理程序、水污染控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对于自身无处理能力的污染物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统一供应。公司经营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因公司业务需求导致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能源耗用情况和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数量平均单价金额(不含税)
电力(万千瓦时、元/千瓦时、万元)261.171.00262.23
水(万吨、元/吨、万元)1.856.0811.23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废水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实验室器皿清洗废水、实验室冷却水等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相关的废水处理设施包括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污水消毒池及格栅池等。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已委托具备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实验室冷却水及生活污水经格栅池沉淀处理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三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Ⅳ类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排放。

(2)废气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挥发性溶剂废气、医药粉尘、VOCs等废气,相关的废气处理设施包括实验室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装置等。实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过集中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标准后,高空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反应残留物、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公司设置了专用堆放场所,分类收集危险废物,并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公司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阳光诺和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公司建立了《环境控制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建立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建立了《环境控制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规定》、《环境污染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二是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及时交由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5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19项药品取

得生产注册批件;16项通过一致性评价;完成34项一次性进口注册申请;公司一直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为患者提供更丰富、更安全、更优质、更经济的药品选择。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情况说明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0.5详见“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物资折款(万元)
公益项目
其中:资金(万元)
救助人数(人)
乡村振兴
其中:资金(万元)2.00详见“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物资折款(万元)
帮助就业人数(人)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构建团结和睦,友爱和谐的社会关系,弘扬奉献、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诺和晟泰的志愿者们带着全体员工的爱心走进成都市凤凰里社区开展了“重阳节关爱老年人”志愿活动,为社区内行动不便、独居、空巢老人带来快乐和温暖,本活动共捐献爱心慰问金0.5万元。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1月阳光诺和为响应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号召,公司联合阿鲁科尔沁旗红十字会、阿鲁科尔沁旗乡村振兴局与阿鲁科尔沁旗绍根镇巴彦温都嘎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受援方”)签订《支援合作协议书》,协议约定为助力阿鲁科尔沁旗乡村振兴,公司为受援方乡村建设捐助人民币20,000.00元,用于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购羊项目。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股东及债权人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依法规范运作,历次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确保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和表决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股东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坚持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通过现场调研、网上业绩说明会、网上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投资者互动平台、电话、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疑问,维护与投资者的良好关系。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在员工健康与安全保障、利益分享与人文关怀、员工成长与职业发展等方面逐步完善。公司给员工提供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注重员工尤其是管理层社会责任

意识的增强和管理能力的提升,让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0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0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0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0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坚持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经营原则,与客户、供应商保持长期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高度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按照ISO9001:2015质量体系要求,从原材料采购、运输到实验使用各环节全面开展质量管控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性,并以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持续优化采购业务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供应商管理体制,并在强化供应商监督考核,提升供应产品质量,促进公司与供应商的双赢合作。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对从原料采购至药物研究试验的全过程进行把控,公司构建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的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并获得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相关的内控制度,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重大事故或产品质量纠纷的情况。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筹建了阳光诺和党支部,党支部的中心工作主要是健全党建工作部署,加强党的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发展战略,统一部署,让党建工作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同时要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灵活多样,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如情景党课、民主生活、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从而使党建工作丰富多彩,陶冶情操、振奋精神,激发工作动力。进一步从公司表现优秀的员工中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加强公司党员队伍,积极开展优秀党员评选和优秀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使党建工作在促进公司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1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0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详见http://www.sun-novo.com/投资者关系专栏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的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真

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的疑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进行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公司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资本市场保持准确、及时的信息交互传导。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专利部门负责申报与维护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69项已授权专利、软著、商标及作品著作权,其中22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2项软件著作权。专利覆盖药品的制备方法、制剂工艺、质控方法、配方等,为公司研发技术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信息安全保护情况: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制定了包括《保密制度》、《技术档案保密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严格完善的制度设定,并和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对其离职后做出了严格的竞业限制规定,以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利虔备注1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刘宇晶备注2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备注3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赵凌阳、张颖、陈巧、邵妍、托新权备注4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杭州方汭等18名机构股东备注5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万海涛、康彦龙、杨光备注6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1日起12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72020年8月28日,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刘宇晶备注82020年8月28日,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备注92020年8月28日,持股锁定期满后2年内不适用不适用
达、汇普直方
其他阳光诺和备注102020年8月28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112020年8月28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22020年8月28日,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阳光诺和备注13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14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阳光诺和备注15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16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17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阳光诺和备注182020年8月28日,公司上市后三年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阳光诺和备注19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20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1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阳光诺和备注22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3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备注24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利虔备注25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刘宇晶备注26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备注27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达、汇普直方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备注28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备注29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利虔备注30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利虔备注312021年1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利虔备注322021年2月3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备注33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朗研生命及其控股子公司备注342021年1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利虔备注352020年8月28日,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备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备注2: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宇晶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备注3: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公司/本合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公司/本合伙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备注4:持股董事赵凌阳、张颖、陈巧,高管邵妍、托新权分别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期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备注5:杭州方汭等18名机构股东分别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杭州方汭、佛山景祥、凯泰民德、信德一期、泰达盛林、中誉赢嘉、益道鑫、宏腾医药、武汉火炬、武汉开投、嘉兴迦得、广发乾和、凯泰睿德、盛山兴钱、民生投资、吉林敖东、盛山渝英、新余众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持有的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对本公司/本合伙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监管机构对本公司/本合伙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本公司/本合伙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本公司/本合伙授权公司按照本公司/本合伙的上述承诺直接办理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公司/本合伙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

备注6:自然人股东万海涛、康彦龙、杨光分别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对本人适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有权监管机构对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备注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本人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述其他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人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项。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备注8: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刘宇晶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本人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人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人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述

其他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人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人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及/或薪酬等款项。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备注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本公司/本合伙因各种原因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程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的规定,并依法履行申报、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本合伙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需要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司/本合伙减持期间如公司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本公司/本合伙减持价格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如违反上述减持价格下限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应将[(发行价-实际减持价格)×低于发行价减持股份数量]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如违反上述其他减持承诺减持公司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应将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款项上缴公司。在本公司/本合伙未履行完毕前述约束措施时,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公司/本合伙支付的分红等款项。本公司/本合伙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本合伙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就本承诺函的签署、生效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程序(如需要),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本合伙签署之日起生效。备注10: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以下简称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本预案规定的及/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届时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方式。该等具体措施将在公司及/或相关主体按照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依法实施。

(1)控股股东增持A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控股股东的自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在上述任一情形下,控股股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50%,增持期限为增持公告发布且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之日起六个月。单一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10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应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A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且在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前提下,公司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公司A股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

公司制定的回购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回购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单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公司回购A股股票的方案应在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如需要)后六个月内实施。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上述回购方案生效后及回购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终止回购;如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公司应当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票(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以不低于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的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期

限为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单一会计年度内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则相关主体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5)其他股价稳定措施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应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执行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上述既定的股价稳定措施过程中,公司和相关主体可以制定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股价稳定措施。

3、相关约束措施

(1)相关主体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否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或者触发本预案规定的控股股东自动增持义务,但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以及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控股股东无合法理由对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3)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公司未及时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则公司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定股份回购方案的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4)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的约束措施

如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应履行但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5)对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约束措施

如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地依法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6)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A股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和义务。对于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在获得其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后方可聘任。

4、预案的生效及其他

本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本预案有效期三年,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

如本预案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将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备注1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按照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确定由本人以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本人将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本人的自动增持义务,本人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本人将按照前述增持计划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

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款直至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

备注1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

备注1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5: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开展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备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8: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公司为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依据《公司章程(草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上市后三年内,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10%,且上市后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现金充裕,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3、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5、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出现,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经详细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公司在将该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备注19: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的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开展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

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备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2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备注22: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求,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备注2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持续有效。

备注2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公司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公司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公司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公司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公司确认已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函的签署、生效及执行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本

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函将在发生以下情形始失效(以较早为准):①利虔不再作为发行人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②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备注25: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备注2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刘宇晶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27:公司持股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共同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支付的分红款及/或其他款项直至本公司/本合伙企

业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备注2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备注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30: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为本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31: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年1月28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控制的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研)、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奥药业)、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制药)、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泓森)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朗研生

命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朗研生命、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备注32: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2021年2月3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百奥药业与阳光诺和发生潜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百奥药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避免百奥药业与发行人发生潜在同业竞争或利益输送、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本人将通过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方式,促使百奥药业仅为储备自身品种之目的委托医药研发企业进行药品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研发服务,并促使百奥药业不对外转让由此形成的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应按照以下两者中孰高的金额向发行人进行赔偿:(1)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2)百奥药业因对外转让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取得的收益。

备注33: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业朗研生命、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专注于从事原料药或药品的生产或销售业务,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34: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年1月28日,朗研生命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朗研生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于本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或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或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35:针对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已作出承诺

如公司及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能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纳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本人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有权政府部门的生效决定后,及时、足额的将等额与公司及子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款、款项、滞纳金以及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及子公司,以避免公司及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900,000.0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2

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为不含税金额。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购买商品购买原材料市场化定价/19.110.70银行结算//
公司事长)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提供劳务提供药品研发服务市场化定价/1,355.952.75银行结算//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提供劳务提供药品研发服务市场化定价/67.020.14银行结算//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提供劳务提供药品研发服务市场化定价/1.720.00银行结算//
合计//1,443.803.59///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利虔先生、刘宇晶先生、张颖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方名称租赁资产情况租赁资产涉及金额租赁起始日租赁终止日租赁收益租赁收益确定依据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是否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阳光诺和科研办公4,426,838.002019.03.162024.03.150.000.00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阳光诺和科研办公3,346,463.002020.04.202024.05.190.000.00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阳光诺和科研办公670,499.002019.08.182024.80.170.000.00
北京金伟凯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阳光德美科研办公1,388,643.002020.01.102022.12.310.000.00
北京金伟凯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阳光德美科研办公556,990.002021.07.152024.09.140.000.00
科贝园(北京)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弘生医药科研办公825,367.112017.09.102028.12.310.000.00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诺和晟泰科研办公710,734.402021.09.012024.08.310.000.00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诺和晟泰科研办公440,006.402020.05.012023.04.300.000.00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诺和晟泰科研办公834,857.732021.01.012025.12.310.000.00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诺和晟泰科研办公1,365,834.332021.01.012025.12.310.000.00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诺和晟泰科研办公366,516.272021.01.012025.12.310.000.00

租赁情况说明

上表为公司主要租赁情况,且上表中第四列“租赁资产涉及金额”均为2021年支付租金。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1,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1,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1,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1.4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次公开发行537,800,000.00467,181,492.45484,159,900.00484,159,900.0086,948,653.3717.9686,948,653.3717.96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首次公开发行184,404,100.00184,404,100.0062,297,829.4833.782022不适用不适用
药物创新首次公130,337,300.00130,337,300.0010,136,224.297.782022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平台项目开发行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首次公开发行62,032,400.0062,032,400.002,269,763.863.662023不适用不适用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首次公开发行107,386,100.00107,386,100.0012,244,835.7411.402022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受托人现金管理产品类型现金管理产品金额 (元)现金管理产品起始日期现金管理产品终止日期预计年化收益率(%)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50,000,000.002021.11.292022.05.303.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47,500,000.002021.07.302022.01.263.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60,000,000.002021.07.302022.01.263.1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0,000,0001003,744,69300-962,1932,782,50062,782,50078.48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1,093,7301.821,48500-1,4851,093,7301.37
3、其他内资持股58,906,27098.183,737,08800-954,5882,782,50061,688,77077.11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4,582,73740.973,737,08800-954,5882,782,50027,365,23734.21
境内自然人持股34,323,53357.210000034,323,53342.90
4、外资持股6,12000-6,12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6,12000-6,12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6,255,30700962,19317,217,50017,217,50021.52
1、人民币普通股16,255,30700962,19317,217,50017,217,50021.52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60,000,00010020,000,00000020,000,00080,000,000100

注:有限售流通股报告期内减少962,193股主要系:2021年12月21日公司744,693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民生投资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时获得公司配售股票1,000,000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借股份217,500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5月1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本次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万股,本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000万股。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2021年12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744,693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00股(包含民生投资出借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00,0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劵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公司股本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得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6,000万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76元、12.70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8,000万股计算,2021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51元、9.52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利虔0022,069,50022,069,500首发限售2024/06/21
刘宇晶004,280,8604,280,860首发限售2023/01/21
杭州方汭002,852,3062,852,306首发限售2022/06/21
邵妍002,400,0002,400,000首发限售2023/01/21
托新权002,400,0002,400,000首发限售2023/01/21
佛山景祥002,025,0012,025,001首发限售2022/06/21
凯泰民德001,840,0001,840,000首发限售2022/06/21
信徳一期001,607,7831,607,783首发限售2022/06/21
海达明德001,567,6801,567,680首发限售2023/01/21
民生投资00750,025750,025首发限售2022/06/21
民生投资00782,500782,500首发限售2023/06/21
睿盈投资001,396,8021,396,802首发限售2023/01/21
广州正达001,336,5471,336,547首发限售2023/01/21
泰达盛林001,320,0461,320,046首发限售2022/06/21
中誉赢嘉001,306,4001,306,400首发限售2022/06/21
万海涛001,306,4001,306,400首发限售2022/06/21
益道鑫001,187,7911,187,791首发限售2022/06/21
康彦龙001,170,0281,170,028首发限售2022/06/21
宏腾医药001,104,0001,104,000首发限售2022/06/21
武汉火炬001,093,7301,093,730首发限售2022/06/21
武汉开投001,093,7301,093,730首发限售2022/06/21
嘉兴迦得00964,672964,672首发限售2022/06/21
广发乾和00874,984874,984首发限售2022/06/21
凯泰睿德00774,737774,737首发限售2022/06/21
盛山兴钱00765,611765,611首发限售2022/06/21
汇普直方00742,654742,654首发限售2023/01/21
吉林敖东00643,113643,113首发限售2022/06/21
赵凌阳00522,558522,558首发限售2023/01/21
盛山渝英00328,120328,120首发限售2022/06/21
杨光00174,187174,187首发限售2022/06/21
新余众优0065,62465,624首发限售2022/06/21
睿盈管理0035,11135,111首发限售2023/01/21
阳光诺和员工资管计划002,000,0002,000,000首发限售2022/06/21
部分网下配售对象0744,693744,6930首发限售2021/12/21
合计0744,69363,502,19362,727,500//

注:1、民生投资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份为1,0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24个月,报告期末该限售股中217,500股出借。

2、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宇晶、赵凌阳、邵妍、托新权、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首发前签订股份锁定期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因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其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23/01/21,由于报告期内未达到上述触发条件,以上股东的实际可解除限售日为2022/6/21。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1/06/2126.8920,000,0002021/06/2120,000,000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9元,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0,000,000股。2021年6月21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000万股增加至8,000万股。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38,485.52万元,负债总额为19,193.69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49.8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24,265.09万元,负债总额为47,300.9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06%。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76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58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利虔022,069,50027.5922,069,50000境内自然人
刘宇晶04,280,8605.354,280,86000境内自然人
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852,3063.572,852,30600其他
托新权02,400,0003.002,400,00000境内自然人
邵妍02,400,0003.002,400,00000境内自然人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2,025,0012.532,025,00100其他
兴证证券资管-杭州银行-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2,000,0002.502,000,00000其他
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840,0002.301,840,00000其他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01,607,7832.011,607,78300其他
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567,6801.961,567,680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盛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20,435人民币普通股1,120,435
赵建平600,000人民币普通股600,000
廖永久596,419人民币普通股596,4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生物医药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4,154人民币普通股424,15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53,109人民币普通股353,109
廖永胜305,000人民币普通股305,000
戴银苑300,000人民币普通股3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0,000人民币普通股25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13,211人民币普通股213,211
法国兴业银行194,215人民币普通股194,215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说明:保荐机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首发前股份750,025股,另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份为1,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50,025股。报告期末,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配的1,000,000股中出借217,500股;因此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名册未列示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利虔22,069,5002024/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刘宇晶4,280,8602023/1/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8个月
3杭州方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52,3062022/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托新权2,400,0002023/1/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8个月
5邵妍2,400,0002023/1/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8个月
6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景祥创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5,0012022/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兴证证券资管-杭州银行-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0,0002022/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杭州凯泰民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40,0002022/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607,7832022/6/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乌鲁木齐海达阳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7,6802023/1/210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8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注: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刘宇晶、邵妍、托新权、海达明德首发前签订股份锁定期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因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其股份解除限售日期为2023/01/21,由于报告期内未达到上述触发条件,以上股东的实际可解除限售日为2022/6/2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兴证证券资管-杭州银行-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自首发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出售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兴证证券资管-杭州银行-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配的本次发行之战略配售股票自阳光诺和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出售。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阳光诺和员工资管计划2,000,0002022/06/212,000,0002,000,000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1,000,0002023/06/211,000,0001,000,00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利虔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董事长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利虔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阳光诺和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22]001751号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阳光诺和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阳光诺和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事项描述

阳光诺和公司与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大华审字[2022]001751号审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四、(二十七)及附注六、注释35”。

本期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学研究服务,阳光诺和公司药学研究服务收入(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按照产出法确认,以累计已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履约

进度,该过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及估计,如估计发生变更将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本期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针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对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的访谈,了解和评估阳光诺和公司药学研究服务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药学研究服务样本,检查合同及已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支持性文件,复核药学研究服务的履约进度及完工百分比确认依据,包括经客户确认的项目进度确认函,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已按照阳光诺和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

(4)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收入及毛利率是否出现异常变动的情况;

(5)选取样本向客户函证相关项目的进度情况;

(6)选择报告期重要客户进行访谈。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药学研究服务收入确认符合阳光诺和公司的会计政策。

四、其他信息

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阳光诺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阳光诺和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阳光诺和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阳光诺和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阳光诺和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阳光诺和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阳光诺和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阳光诺和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邱俊洲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晓杰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490,251,185.19109,305,218.9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57,6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3,400,614.001,392,871.68
应收账款七、5109,454,952.7451,440,283.55
应收款项融资七、65,887,503.00420,000.00
预付款项七、725,942,613.5815,597,175.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12,002,703.412,369,499.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7,840,474.036,288,679.17
合同资产七、10120,460,256.1159,524,771.5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8,944,904.5316,536,380.04
流动资产合计941,785,206.59262,874,879.3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3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86,956,938.4674,640,201.92
在建工程七、223,395,785.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七、2570,699,615.68
无形资产七、263,323,953.524,040,973.49
开发支出
商誉七、2826,057,235.9926,057,235.99
长期待摊费用七、2933,410,562.5713,158,11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5,034,066.802,654,795.23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31,987,494.411,428,992.6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0,865,652.43121,980,315.18
资产总计1,242,650,859.02384,855,194.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138,005,000.0023,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18,355,443.8713,628,176.0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199,851,679.42128,292,304.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17,924,365.3016,447,114.66
应交税费七、4017,470,777.457,121,876.82
其他应付款七、412,895,450.00709,554.9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18,979,113.00
其他流动负债七、444,343,718.982,237,855.86
流动负债合计417,825,548.02191,936,883.15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七、4749,723,482.1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5,46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55,183,482.15
负债合计473,009,030.17191,936,883.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80,000,000.00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499,845,836.7452,664,34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10,805,159.923,332,864.3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71,297,621.2073,107,47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761,948,617.86189,104,685.80
(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7,693,210.993,813,625.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69,641,828.85192,918,311.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42,650,859.02384,855,194.54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96,574,190.9754,784,542.94
交易性金融资产157,60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881,850.00900,951.68
应收账款十七、196,013,271.2732,212,238.19
应收款项融资4,506,653.00420,000.00
预付款项5,909,383.021,772,069.98
其他应收款十七、296,229,917.2018,837,375.2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150,903.484,035,666.73
合同资产91,478,484.9663,429,193.0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482,514.1410,525,894.58
流动资产合计758,827,168.04186,917,932.4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91,860,200.0069,410,2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0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5,373,701.5137,711,949.08
在建工程1,080,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390,013.49
无形资产1,596,221.381,939,150.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4,579,310.549,621,71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2,298,566.901,106,51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2,906,731.511,364,5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30,084,745.33121,154,071.40
资产总计988,911,913.37308,072,003.8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8,005,000.008,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8,073,003.8853,348,093.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36,087,211.3388,868,941.40
应付职工薪酬6,981,891.968,357,622.26
应交税费9,679,590.032,456,563.44
其他应付款1,114,205.9858,026.4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224,633.90
其他流动负债950,000.005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290,115,537.08162,089,247.2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9,909,171.2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909,171.21
负债合计301,024,708.29162,089,247.2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0,000,000.00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05,845,836.7458,664,34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0,805,159.923,332,864.31
未分配利润91,236,208.4223,985,547.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687,887,205.08145,982,756.54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988,911,913.37308,072,003.82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七、61493,646,453.35347,356,373.65
其中:营业收入七、61493,646,453.35347,356,373.6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366,441,026.22263,700,442.43
其中:营业成本七、61229,965,488.33175,023,473.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501,388.79626,891.20
销售费用七、6317,030,877.378,710,281.67
管理费用七、6468,597,985.5444,155,269.14
研发费用七、6547,577,000.5334,192,321.13
财务费用七、662,768,285.66992,205.61
其中:利息费用3,564,863.201,040,161.85
利息收入841,663.69216,155.15
加:其他收益七、674,839,434.171,357,058.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1,682,975.41416,684.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11,138,625.83-2,645,404.3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1,5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2,590,710.8882,784,269.94
加:营业外收入七、7450,778.95
减:营业外支出七、75540,611.16500,555.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22,100,878.6782,283,714.36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3,308,853.668,121,079.9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8,792,025.0174,162,634.4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8,792,025.0174,162,634.4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05,662,439.6172,464,891.30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3,129,585.401,697,743.1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08,792,025.0174,162,634.4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05,662,439.6172,464,891.3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3,129,585.401,697,743.14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511.2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511.21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318,372,220.62219,821,136.80
减:营业成本十七、4150,824,147.46115,080,861.19
税金及附加184,281.07311,779.83
销售费用10,685,687.855,817,539.32
管理费用36,856,304.1324,284,525.59
研发费用27,068,245.5925,340,332.39
财务费用806,301.00324,059.59
其中:利息费用639,007.19370,991.50
利息收入625,241.9274,514.87
加:其他收益183,286.15348,821.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295,685.51153,227.3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947,033.30-3,028,024.4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5,479,191.8846,136,063.33
加:营业外收入1.42
减:营业外支出524,946.42441,590.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4,954,246.8845,694,472.52
减:所得税费用10,231,290.794,593,264.3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722,956.0941,101,208.2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4,722,956.0941,101,208.20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74,722,956.0941,101,208.2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4,256,355.49330,621,445.6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598,298.75368,512.9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3,897,820.575,020,596.5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49,752,474.81336,010,555.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71,882,961.79133,523,466.60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51,438,454.65100,771,450.47
支付的各项税费13,654,503.1417,820,015.8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4,526,156.5620,900,79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1,502,076.14273,015,72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0,398.6762,994,827.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302,490,000.0074,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82,975.41416,684.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4,174,475.4174,416,684.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4,956,590.1327,033,494.23
投资支付的现金495,000,000.0079,0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3,995,006.2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9,956,590.13110,118,500.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5,782,114.72-35,701,815.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88,303,88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75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8,005,000.003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36,308,880.0037,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3,500,000.0025,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47,731.881,071,367.2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3,083,465.804,905,881.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7,831,197.6831,477,248.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8,477,682.325,522,751.0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0,945,966.2732,815,76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9,305,218.9276,489,455.9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79490,251,185.19109,305,218.92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5,265,714.38188,129,165.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978,263.192,054,685.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8,243,977.57190,183,850.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62,315,222.8557,941,414.7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4,636,046.8456,168,544.69
支付的各项税费7,122,517.559,123,956.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9,249,774.5316,768,483.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3,323,561.77140,002,39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079,584.2050,181,450.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5,490,000.00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95,685.51153,227.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6,785,685.5130,153,227.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420,106.0916,391,691.32
投资支付的现金470,450,000.0041,09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03,870,106.0957,481,691.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084,420.58-27,328,464.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87,553,88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8,005,000.0016,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5,558,880.0016,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500,000.0013,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39,007.19352,028.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466,220.003,696,676.7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605,227.1917,548,705.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953,652.81-1,548,705.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41,789,648.0321,304,281.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4,784,542.9433,480,261.2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6,574,190.9754,784,542.94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0,000,000.0052,664,344.293,332,864.3173,107,477.20189,104,685.803,813,625.59192,918,311.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000,000.0052,664,344.293,332,864.3173,107,477.20189,104,685.803,813,625.59192,918,311.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447,181,492.457,472,295.6198,190,144.00572,843,932.063,879,585.40576,723,517.46
(一)综合收益总额105,662,439.61105,662,439.613,129,585.40108,792,025.0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447,181,492.45467,181,492.45750,000.00467,931,492.4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447,181,492.45467,181,492.45750,000.00467,931,492.4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472,295.61-7,472,295.61
1.提取盈余公积7,472,295.61-7,472,295.6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499,845,836.7410,805,159.92171,297,621.20761,948,617.867,693,210.99769,641,828.85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6,304,348.0022,105,852.006,047,134.8372,182,459.67116,639,794.502,115,882.45118,755,676.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304,348.0022,105,852.006,047,134.8372,182,459.67116,639,794.502,115,882.45118,755,676.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695,652.0030,558,492.29-2,714,270.52925,017.5372,464,891.301,697,743.1474,162,634.44
(一)综合收益总额72,464,891.3072,464,891.301,697,743.1474,162,634.4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110,120.82-4,110,120.82
1.提取盈余公积4,110,120.82-4,110,120.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3,695,652.0030,558,492.29-6,824,391.34-67,429,752.95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3,695,652.0030,558,492.29-6,824,391.34-67,429,752.95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000,000.0052,664,344.293,332,864.3173,107,477.20189,104,685.803,813,625.59192,918,311.39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0,000,000.0058,664,344.293,332,864.3123,985,547.94145,982,756.5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60,000,000.0058,664,344.293,332,864.3123,985,547.94145,982,756.5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0,000,000.00447,181,492.457,472,295.6167,250,660.48541,904,448.54
(一)综合收益总额74,722,956.0974,722,956.0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0,000,000.00447,181,492.45467,181,492.4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0,000,000.00447,181,492.45467,181,492.4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7,472,295.61-7,472,295.61
1.提取盈余公积7,472,295.61-7,472,295.61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0505,845,836.7410,805,159.9291,236,208.42687,887,205.08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6,304,348.0028,105,852.006,047,134.8354,424,213.51104,881,548.3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304,348.0028,105,852.006,047,134.8354,424,213.51104,881,548.3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695,652.0030,558,492.29-2,714,270.52-30,438,665.5741,101,208.20
(一)综合收益总额41,101,208.2041,101,208.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110,120.82-4,110,120.82
1.提取盈余公积4,110,120.82-4,110,120.82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43,695,652.0030,558,492.29-6,824,391.34-67,429,752.95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43,695,652.0030,558,492.29-6,824,391.34-67,429,752.95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60,000,000.0058,664,344.293,332,864.3123,985,547.94145,982,756.54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阎维君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685771683F,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8,0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医药中间体化学品试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检测;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检验检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2月2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7070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8080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6767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一级100100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子公司一级7070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级5151

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增加7户,其中: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

经营实体

名称变更原因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设子公司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新设子公司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状况良好,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在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应收票据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19.00-9.5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70-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年限平均法55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

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产品。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软件产品3-10年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药学研究服务

①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部分阶段药学研究服务,并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对于公司向客户转让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交付并取得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②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在项目达到某一里程碑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的收入。公司按照项目到达各个里程碑时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并结合平均结算比例,确定了统一的里程碑和形象进度,作为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的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

公司在完成某个里程碑时,会出具研究成果资料,经客户确认后公司依据确认文件确认收入。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①I-IV期临床试验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预计总成本=期末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项目完结前尚要发生的成本。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生物等效性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内,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为简化处理,本公司对于租赁选择不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对厂房及建筑物的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③税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对与相关租赁交易中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分别确定所得税的影响,对初始确认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①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②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③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经公司2021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使用权资产42,109,555.63元、其他流动资产-1,269,945.00元、租赁负债31,016,784.55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22,826.08元

其他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09,305,218.92109,305,218.92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392,871.681,392,871.68
应收账款51,440,283.5551,440,283.55
应收款项融资420,000.00420,000.00
预付款项15,597,175.1515,597,175.1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2,369,499.352,369,499.3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6,288,679.176,288,679.17
合同资产59,524,771.5059,524,771.5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6,536,380.0415,266,435.04-1,269,945.00
流动资产合计262,874,879.36261,604,934.36-1,269,945.0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4,640,201.9274,640,201.92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42,109,555.6342,109,555.63
无形资产4,040,973.494,040,973.49
开发支出
商誉26,057,235.9926,057,235.99
长期待摊费用13,158,115.9513,158,115.95
递延所得税资产2,654,795.232,654,795.23
其他非流动资产1,428,992.601,428,992.60
非流动资产合计121,980,315.18164,089,870.8142,109,555.63
资产总计384,855,194.54425,694,805.1740,839,610.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500,000.0023,5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3,628,176.0213,628,176.02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28,292,304.80128,292,304.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16,447,114.6616,447,114.66
应交税费7,121,876.827,121,876.82
其他应付款709,554.99709,554.9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22,826.089,822,826.08
其他流动负债2,237,855.862,237,855.86
流动负债合计191,936,883.15201,759,709.239,822,826.0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31,016,784.5531,016,784.5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1,016,784.5531,016,784.55
负债合计191,936,883.15232,776,493.7840,839,610.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0,000,000.00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2,664,344.2952,664,34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32,864.313,332,864.3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73,107,477.2073,107,477.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89,104,685.80189,104,685.80
少数股东权益3,813,625.593,813,625.5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2,918,311.39192,918,311.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84,855,194.54425,694,805.1740,839,610.63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进行必要调整。

因此,新租赁准则所致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4,784,542.9454,784,542.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900,951.68900,951.68
应收账款32,212,238.1932,212,238.19
应收款项融资420,000.00420,000.00
预付款项1,772,069.981,772,069.98
其他应收款18,837,375.2518,837,375.2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4,035,666.734,035,666.73
合同资产63,429,193.0763,429,193.07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0,525,894.589,255,949.58-1,269,945.00
流动资产合计186,917,932.42185,647,987.42-1,269,945.00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69,410,200.0069,410,2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37,711,949.0837,711,949.08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6,640,215.6116,640,215.61
无形资产1,939,150.141,939,150.1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9,621,710.279,621,710.27
递延所得税资产1,106,511.911,106,51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1,364,550.001,364,5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21,154,071.40137,794,287.0116,640,215.61
资产总计308,072,003.82323,442,274.4315,370,270.6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500,000.008,5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3,348,093.7153,348,093.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88,868,941.4088,868,941.40
应付职工薪酬8,357,622.268,357,622.26
应交税费2,456,563.442,456,563.44
其他应付款58,026.4758,026.4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666,369.944,666,369.94
其他流动负债500,000.005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62,089,247.28166,755,617.224,666,369.9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0,703,900.6710,703,900.67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703,900.6710,703,900.67
负债合计162,089,247.28177,459,517.8915,370,270.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0,000,000.006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8,664,344.2958,664,344.2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3,332,864.313,332,864.31
未分配利润23,985,547.9423,985,547.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45,982,756.54145,982,756.5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08,072,003.82323,442,274.4315,370,270.61

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13%、6%、3%、1%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

注1: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京税通〔2021〕19023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日起由小规模纳税人转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增收率由3%转为6%。注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1%。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5%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20%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5%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5%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19110067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北京市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北京市2021年认定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1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

三年(2021年-2023年)。即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3)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2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对北京市2021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根据《北京市2021年认定的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6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2021年-2023年)。即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4)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取得编号为GR2019510017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191100736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270,534.7214,040.58
银行存款489,980,650.47109,291,178.34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490,251,185.19109,305,218.92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7,600,000.00
其中:
银行理财产品157,600,000.00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
合计157,6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093,176.5595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093,176.55950,000.00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400,614.00100.003,400,614.001,397,709.58100.004,837.900.351,392,871.68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3,400,614.00100.003,400,614.001,300,951.6893.081,300,951.68
商业承兑汇票96,757.906.924,837.905.0091,920.00
合计3,400,614.00100.00/3,400,614.001,397,709.58100.004,837.900.351,392,871.6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4,837.904,837.90
合计4,837.904,837.9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47,379,156.91
7-12月31,499,760.03
1年以内小计78,878,916.94
1至2年33,800,259.72
2至3年5,336,758.31
3年以上
3至4年376,261.59
4至5年879,431.63
5年以上121,178.44
合计119,392,806.63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9,392,806.63100.009,937,853.898.32109,454,952.7455,808,956.35100.004,368,672.807.8351,440,283.55
其中: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119,392,806.63100.009,937,853.898.32109,454,952.7455,808,956.35100.004,368,672.807.8351,440,283.55
合计119,392,806.63100.009,937,853.898.32109,454,952.7455,808,956.35100.004,368,672.807.8351,440,283.55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 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78,878,916.943,943,945.865.00
1-2年33,800,259.723,380,025.9710.00
2-3年5,336,758.311,601,027.5330.00
3-4年376,261.59188,130.7950.00
4-5年879,431.63703,545.3080.00
5年以上121,178.44121,178.44100.00
合计119,392,806.639,937,853.898.32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368,672.805,569,181.099,937,853.89
合计4,368,672.805,569,181.099,937,853.8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19,024,012.0015.931,437,223.70
客户210,430,000.008.74764,500.00
客户310,051,464.808.42650,073.24
客户46,502,136.635.44476,685.21
客户55,694,340.004.77284,717.00
合计51,701,953.4343.303,613,199.15

其他说明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5,887,503.00420,000.00
合计5,887,503.00420,000.00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5,899,447.2299.8315,566,121.3699.80
1至2年36,166.360.1431,053.790.20
2至3年7,000.000.03
3年以上
合计25,942,613.58100.0015,597,175.15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14,633,298.3217.86
供应商24,210,679.2216.23
供应商31,631,067.856.29
供应商41,480,000.005.70
供应商51,130,000.004.36
合计13,085,045.3950.44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2,002,703.412,369,499.35
合计12,002,703.412,369,499.3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9,728,724.93
7-12月1,584,164.00
1年以内小计11,312,888.93
1至2年677,514.24
2至3年802,039.00
3年以上
3至4年168,537.60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12,960,979.77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作意向金6,311,200.00
保证金5,794,469.402,377,511.60
社保代扣代缴467,805.77212,885.10
备用金及其他387,504.6067,444.00
合计12,960,979.772,657,840.7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288,341.35288,341.35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669,935.01669,935.01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958,276.36958,276.36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88,341.35669,935.01958,276.36
合计288,341.35669,935.01958,276.3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四川先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意向金6,311,200.001年以内48.69315,560.00
北京中科创新置业有限公司保证金2,438,703.003年以内18.82324,993.15
成都生物城建设有限公司保证金1,147,313.314年以内8.85133,567.59
北京牵煌擎苍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523,281.001年以内4.0426,164.05
北京世纪星空影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433,200.801年以内3.3421,660.04
合计/10,853,698.11/83.74821,944.83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7,806,217.707,806,217.706,247,417.626,247,417.62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低值易耗品34,256.3334,256.3341,261.5541,261.55
合计7,840,474.037,840,474.036,288,679.176,288,679.1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款项129,742,612.269,282,356.15120,460,256.1163,902,780.024,378,008.5259,524,771.50
合计129,742,612.269,282,356.15120,460,256.1163,902,780.024,378,008.5259,524,771.5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变动金额变动原因
应收款项60,935,484.61主要系报告期内业务量增长所致。
合计60,935,484.61/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4,904,347.6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合计4,904,347.6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增值税留抵扣额7,042,535.905,226,247.35
待摊房租、维修费用及其他1,902,368.634,927,908.04
理财产品5,090,000.00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22,279.65
合计8,944,904.5315,266,435.04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30,000,000.00
合计30,000,000.00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战略性投资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战略性投资,暂无股利收入。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86,956,938.4674,640,201.9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86,956,938.4674,640,201.9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及其他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4,977,501.38754,181.724,536,738.13834,068.26101,102,489.49
2.本期增加金额22,106,572.331,003,592.921,113,279.90112,119.4224,335,564.57
(1)购置22,106,572.331,003,592.921,113,279.90112,119.4224,335,564.57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267,287.1523,516.838,783.011,299,586.99
(1)处置或报废1,267,287.1523,516.838,783.011,299,586.99
4.期末余额115,816,786.561,757,774.645,626,501.20937,404.67124,138,467.0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23,704,330.81486,932.881,984,883.76286,140.1226,462,287.57
2.本期增加金额10,303,027.93168,220.54876,796.34155,360.9811,503,405.79
(1)计提10,303,027.93168,220.54876,796.34155,360.9811,503,405.79
3.本期减少金额762,263.1116,193.585,708.06784,164.75
(1)处置或报废762,263.1116,193.585,708.06784,164.75
4.期末余额33,245,095.63655,153.422,845,486.52435,793.0437,181,528.6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2,571,690.931,102,621.222,781,014.68501,611.6386,956,938.46
2.期初账面价值71,273,170.57267,248.842,551,854.37547,928.1474,640,201.92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3,395,785.00
工程物资
合计3,395,785.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未验收设备3,395,785.003,395,785.00
合计3,395,785.003,395,785.0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2,109,555.6342,109,555.63
2.本期增加金额44,561,113.0344,561,113.03
租赁44,561,113.0344,561,113.03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86,670,668.6686,670,668.6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15,971,052.9815,971,052.98
(1)计提15,971,052.9815,971,052.9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5,971,052.9815,971,052.9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70,699,615.6870,699,615.68
2.期初账面价值42,109,555.6342,109,555.63

其他说明: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710,837.815,710,837.81
2.本期增加金额281,142.41281,142.41
(1)购置281,142.41281,142.41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991,980.225,991,980.2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669,864.321,669,864.32
2.本期增加金额998,162.38998,162.38
(1)计提998,162.38998,162.3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2,668,026.702,668,026.7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323,953.523,323,953.52
2.期初账面价值4,040,973.494,040,973.4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510,847.3420,510,847.34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546,388.655,546,388.65
合计26,057,235.9926,057,235.99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即将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性资产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资产组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相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本次采用收益法对商誉对应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进行评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根据管理层批准的上述资产组五年期的财务预算为基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5年以后的永续现金流量按照详细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水平确定。

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2)关键参数

公司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计算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进行商誉减值测算关键参数及测试结果如下:

项目折现率依据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4.68%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49%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租入房屋装修费13,049,721.9725,165,774.914,834,962.2933,380,534.59
其他108,393.9878,366.0030,027.98
合计13,158,115.9525,165,774.914,913,328.2933,410,562.57

其他说明: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0,175,083.073,034,129.869,039,860.571,355,979.0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9,331,994.981,999,936.948,658,774.291,298,816.14
合计29,507,078.055,034,066.8017,698,634.862,654,795.23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5,511,064.87
资产减值准备3,403.33
合计5,514,468.2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
2023
2024
2025
20265,511,064.87
合计5,511,064.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
合同资产
设备工程预付款31,987,494.4131,987,494.411,428,992.601,428,992.60
合计31,987,494.4131,987,494.411,428,992.601,428,992.6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35,000,000.0023,500,000.00
信用借款103,005,000.00
合计138,005,000.0023,5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委外款10,226,241.976,713,521.39
应付材料款2,297,476.472,834,267.48
应付费用款4,367,333.181,203,947.55
应付设备工程款1,464,392.252,876,439.60
合计18,355,443.8713,628,176.02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账款199,851,679.42128,292,304.80
合计199,851,679.42128,292,304.8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6,447,114.66143,525,868.05142,775,117.0017,197,865.71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9,383,909.328,657,409.73726,499.59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16,447,114.66152,909,777.37151,432,526.7317,924,365.30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6,067,886.20131,084,398.06130,405,801.5216,746,482.74
二、职工福利费18,000.002,001,745.002,019,745.000.00
三、社会保险费356,875.465,741,064.995,651,270.48446,669.97
其中:医疗保险费356,025.835,488,553.045,415,599.05428,979.82
工伤保险费0.00186,454.73169,646.2116,808.52
生育保险费849.6366,057.2266,025.22881.63
四、住房公积金4,353.004,698,660.004,698,300.004,713.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16,447,114.66143,525,868.05142,775,117.0017,197,865.7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9,052,107.968,347,572.28704,535.68
2、失业保险费331,801.36309,837.4521,963.91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9,383,909.328,657,409.73726,499.5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4,647,536.684,080,451.39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11,423,327.182,822,834.31
个人所得税1,365,510.3990,614.73
城市维护建设税15,599.3463,988.19
地方教育附加费6,659.7725,595.28
印花税3,333.20
教育费附加8,810.8938,392.92
合计17,470,777.457,121,876.82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895,450.00709,554.99
合计2,895,450.00709,554.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保证金1,480,562.73
合作意向金1,000,000.00
应付费用132,820.59592,784.60
代扣代缴社保63,514.4763,514.47
员工报销款218,552.2153,255.92
合计2,895,450.00709,554.9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979,113.009,822,826.08
合计18,979,113.009,822,826.08

其他说明: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3,393,718.981,737,855.86
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950,000.00500,000.00
合计4,343,718.982,237,855.86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负债68,702,595.1540,839,610.63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18,979,113.009,822,826.08
合计49,723,482.1531,016,784.55

其他说明: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6,000,000.00540,000.005,460,000.00
合计6,000,000.00540,000.005,460,000.00/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天府英才专项资金2,000,000.00540,000.001,460,000.00与收益相关
蓉漂计划资金2,000,000.00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多肽药物研发与产业化公共服务1,000,000.00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化药研究中有关物质(杂质)检验检测专业开放平台720,000.00720,000.00与资产相关
化药研究中有关物质(杂质)检验检测专业280,000.0028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6,000,000.00540,000.005,46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60,000,000.0020,000,000.0020,000,000.0080,000,000.00

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并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52,664,344.29447,181,492.45499,845,836.74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52,664,344.29447,181,492.45499,845,836.74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2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6.8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37,8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70,618,507.55元(相关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后,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净额467,181,492.45元,其中,计入股本2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47,181,492.4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430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332,864.317,472,295.6110,805,159.92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3,332,864.317,472,295.6110,805,159.9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3,107,477.2072,182,459.6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3,107,477.2072,182,459.6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5,662,439.6172,464,891.3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72,295.614,110,120.8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净资产折股67,429,752.95
期末未分配利润171,297,621.2073,107,477.2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92,856,827.19229,965,488.33346,815,376.26174,822,473.68
其他业务789,626.16540,997.39201,000.00
合计493,646,453.35229,965,488.33347,356,373.65175,023,473.6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药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合计
商品类型
CRO业务278,511,622.77214,345,204.42492,856,827.19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278,511,622.77214,345,204.42492,856,827.19
合计278,511,622.77214,345,204.42492,856,827.19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55,129.63241,892.93
教育费附加92,990.59145,100.86
资源税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2,185.001,860.00
印花税183,545.00141,303.50
地方教育费附加61,993.7096,733.91
环境保护税5,544.87
合计501,388.79626,891.20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362,285.136,052,441.58
办公费及其他1,903,511.70448,303.59
业务招待费1,665,703.91528,594.39
差旅费1,475,325.76835,722.84
业务宣传费1,134,512.91794,170.36
租赁费425,844.43
折旧及摊销63,693.5351,048.91
合计17,030,877.378,710,281.67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46,172,989.8530,350,240.63
房租及物业费8,988,342.592,363,212.31
中介服务费3,798,291.673,444,650.87
办公费2,887,103.932,603,898.58
业务招待费2,281,178.362,065,603.49
折旧及摊销2,085,768.521,701,147.46
差旅费1,077,990.37593,217.90
其他734,338.28267,614.90
交通费571,981.97765,683.00
合计68,597,985.5444,155,269.14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委外研发17,733,528.3310,455,670.49
职工薪酬17,030,425.7610,806,750.40
材料费6,934,719.498,231,759.57
折旧及摊销2,361,579.531,838,516.69
房租及物业费2,011,521.001,691,258.30
其他1,392,934.151,108,079.69
检测维修费112,292.2760,285.99
合计47,577,000.5334,192,321.1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564,863.201,040,161.85
减:利息收入841,663.69216,155.15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45,086.15168,198.91
合计2,768,285.66992,205.61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4,284,045.37968,339.54
增值税加计扣除450,889.53274,262.75
国税局个税返还90,310.4949,312.59
生育津贴14,188.7865,143.34
合计4,839,434.171,357,058.22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682,975.41416,684.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1,682,975.41416,684.83

其他说明: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837.90-4,837.9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569,181.091,272,304.46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69,935.01423,742.54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904,347.63-4,336,613.43
合计-11,138,625.83-2,645,404.33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1,500.00
合计1,500.00

其他说明: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无需支付的款项50,596.7450,596.74
其他182.21182.21
合计50,778.9550,778.9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515,422.2378,476.70515,422.2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515,422.2378,476.70515,422.2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25,000.00206,508.4225,000.00
滞纳金188.93201,893.85188.93
无法收回的款项13,676.61
合计540,611.16500,555.58540,611.16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5,688,125.238,515,592.92
递延所得税费用-2,379,271.57-394,513.00
合计13,308,853.668,121,079.9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22,100,878.6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8,315,162.34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917,365.4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88,324.23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378,617.05
研发加计扣除-5,855,884.50
所得税费用13,308,853.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经营性往来款3,312,111.513,836,101.86
政府补助收入9,744,045.37968,339.54
存款利息收入841,663.69216,155.15
合计13,897,820.575,020,596.5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费用性支出12,252,333.539,975,637.58
经营租赁支出2,126,750.62
现金捐赠支出25,000.00206,508.42
支付经营性往来款12,248,823.038,591,897.90
合计24,526,156.5620,900,794.5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经营租赁支出16,187,965.80
融资租赁支出1,503,659.00
支付关联方往来款3,402,222.76
支付发行费用16,895,500.00
合计33,083,465.804,905,881.7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08,792,025.0174,162,634.44
加: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11,138,625.832,645,404.3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1,503,405.799,611,320.34
使用权资产摊销15,971,052.98
无形资产摊销998,162.38841,076.8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913,328.294,384,272.1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0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515,422.2378,476.7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328,125.211,040,161.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82,975.41-416,684.8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379,271.57-325,153.2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51,794.86-2,548,168.4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3,036,612.06-35,125,172.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1,742,404.858,646,660.0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250,398.6762,994,827.6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90,251,185.19109,305,218.9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09,305,218.9276,489,455.9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0,945,966.2732,815,762.98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90,251,185.19109,305,218.92
其中:库存现金270,534.7214,040.5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89,980,650.47109,291,178.3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0,251,185.19109,305,218.9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6,000,000.00递延收益540,000.00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4,284,045.37其他收益4,284,045.37
合计10,284,045.374,824,045.37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子公司名称成立时间股权取得方式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2021/2/9设立80---
2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7/30设立607
3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8/26设立100---
4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1/9/2设立100---
5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21/9/1设立100---
6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7/20设立70---
7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21/8/24设立51---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技术开发100设立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技术开发100企业合并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技术开发70设立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技术开发100企业合并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无锡市无锡市技术开发80设立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南京市技术开发607设立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技术开发100设立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技术开发100设立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成都市成都市技术开发100设立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市南京市技术开发70设立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上海市技术开发51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157,600,000.00157,600,000.00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57,600,000.00157,600,000.00
(1)债务工具投资157,600,000.00157,600,000.00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030,000,000.00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六)应收款项融资5,887,503.005,887,503.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157,600,000.0035,887,503.00193,487,503.00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系于2021年购买的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采用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判断2021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工具投资的投资成本能代表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期未有投资者增值,故无法判断其公允价值。采用的估值技术为成本法,即以被审计单位初始投资成本为参数来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且各期间公允价值计量无变动。

应收款项融资为一年内到期的商业票据,其剩余期限较短、票面金额与公允价值相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人(与公司同一董事长)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子公司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其他
郝光涛其他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191,125.00719,860.00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生产1,640,000.00
合计191,125.002,359,860.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13,559,542.7122,276,847.33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劳务670,202.191,721,962.67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17,226.03302,621.84
合计14,246,970.9324,301,431.84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阳光德美2,200,000.002021.12.102022.12.09
诺和德美8,800,000.002021.12.102022.12.09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利虔、林娟44,000,000.002021.09.162022.09.15
利虔、林娟30,000,000.002021.05.172022.05.16
利虔、林娟80,000,000.002021.11.112022.11.10
利虔、林娟10,000,000.002021.12.292022.12.29
利虔、林娟、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200,000.002021.12.102022.12.09
利虔、林娟、刘宇晶10,000,000.002021.02.242022.02.23
利虔、林娟5,000,000.002021.09.132022.09.12
利虔、林娟、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8,800,000.002021.12.102022.12.09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918.52707.61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1,150,000.0057,500.00715,588.8035,779.44
应收账款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6,933.96346.70
其他应收款郝光涛45,200.002,260.00
预付账款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480,000.00
合计1,682,133.9660,106.70715,588.8035,779.44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同负债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7,293,142.095,235,137.39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重要的对外投资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决议:公司拟按照47.46元/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421,408股,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20,000,023.68元人民币。//
重要的债务重组
自然灾害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21,200,000.0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关联方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部分相同客户的情形,本公司与关联方均基于自身的服务或产品,与上述客户独立签订合同、独立结算,不存在销售相同产品或提供相同服务的情形。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56,453,722.10
7-12月8,240,042.25
1年以内小计64,693,764.35
1至2年33,081,234.39
2至3年4,539,934.49
3年以上
3至4年206,261.59
4至5年879,431.63
5年以上121,178.44
合计103,521,804.89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3,521,804.89100.007,508,533.627.2596,013,271.2735,480,974.93100.003,268,736.749.2132,212,238.19
其中: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86,553,825.7183.617,508,533.628.6779,045,292.0935,480,974.93100.003,268,736.749.2132,212,238.19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16,967,979.1816.3916,967,979.18
合计103,521,804.89100.007,508,533.627.2596,013,271.2735,480,974.93100.003,268,736.749.2132,212,238.19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57,240,064.392,862,003.225.00
1至2年23,566,955.172,356,695.5210.00
2至3年4,539,934.491,361,980.3530.00
3至4年206,261.59103,130.7950.00
4至5年879,431.63703,545.3080.00
5年以上121,178.44121,178.44100.00
合计86,553,825.717,508,533.628.67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268,736.744,239,796.887,508,533.62
合计3,268,736.744,239,796.887,508,533.62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119,024,012.0018.381,437,223.70
客户212,750,000.0012.32
客户310,005,000.009.66647,750.00
客户45,066,420.004.89253,321.00
客户53,387,062.293.27220,641.36
合计50,232,494.2948.522,558,936.06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6,229,917.2018,837,375.25
合计96,229,917.2018,837,375.2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6个月以内75,133,776.85
7-12月7,445,906.00
1年以内小计82,579,682.85
1至2年3,443,115.00
2至3年8,877,504.00
3年以上
3至4年2,000,000.00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96,900,301.85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87,935,918.8517,077,465.00
合作意向金6,311,200.00
保证金2,471,060.001,869,069.00
备用金及其他98,000.00
社保代扣代缴84,123.0047,992.00
合计96,900,301.8518,994,526.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157,150.75157,150.75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513,233.90513,233.90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670,384.65670,384.65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57,150.75513,233.90670,384.65
合计157,150.75513,233.90670,384.6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关联往来25,249,594.094年以内26.06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关联往来14,483,508.003年以内14.95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合并关联往来14,048,377.621年以内14.50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关联往来12,944,908.711年以内13.36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关联往来8,689,757.001年以内8.97
合计/75,416,145.42/77.84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91,860,200.0091,860,200.0069,410,200.0069,410,200.00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91,860,200.0091,860,200.069,410,200.0069,410,2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6,000,000.0026,000,000.00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007,000,000.00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410,200.0030,410,200.00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000,000.006,000,000.00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0350,000.00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5,100,000.005,100,000.00
合计69,410,200.0022,450,000.0091,860,2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18,258,316.67150,824,147.46219,556,990.90115,080,861.19
其他业务113,903.95264,145.90
合计318,372,220.62150,824,147.46219,821,136.80115,080,861.19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药学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合计
商品类型
CRO业务237,183,430.3181,074,886.36318,258,316.67
按经营地区分类
境内237,183,430.3181,074,886.36318,258,316.67
合计237,183,430.3181,074,886.36318,258,316.67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95,685.51153,227.3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
合计1,295,685.51153,227.30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15,422.2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284,045.37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578,364.0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5,590.0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90,310.49
减:所得税影响额879,361.4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037,973.06
合计3,545,553.1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2.221.5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1.471.461.46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利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2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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