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21 公司简称:阳光诺和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详情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的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凌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5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8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2024年半年报全文。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阳光诺和、股份公司 | 指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根据上下文也可指阳光诺和有限 |
朗研生命 | 指 | 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
阳光德美 | 指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诺和德美 | 指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诺和晟泰 | 指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弘生医药 | 指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诺和必拓 | 指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诺和恒光 | 指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诺和晟鸿 | 指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诺和晟欣 | 指 | 成都诺和晟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派思维新 | 指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先宁医药 | 指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美速科用 | 指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诺和欣医药 | 指 |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美助医药 | 指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诺核动力 | 指 | 北京诺核动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诺和动保 | 指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百奥药业 | 指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永安制药 | 指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晟普医药 | 指 | 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成都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睿盈投资 | 指 | 宁波海达睿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睿盈管理 | 指 | 宁波海达睿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海达明德 | 指 | 杭州海达明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州正达 | 指 | 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汇普直方 | 指 | 杭州汇普直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上市 | 指 | 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行为 |
CRO | 指 | 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对外提供专业化药品研发服务的公司或其他机构。 |
制剂 | 指 | 药物研发过程中,通过晶型等对化合物理化性质研究将化合物制作成为最终药物形式的过程和行为,以及能供人体直接使用的最终药物形式。 |
新药 | 指 | 包括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具有药理作用的化合物,且具有临床价值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改良型新药指对创新药已知活性成分进行改良,或含有已知活性成份的新剂型、新处方工艺、新给药途径、新适应症的制剂。 |
仿制药 | 指 | 具有与原研药品相同的活性成份、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
原研药 | 指 | 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且具有完整和充分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作为上市依据的药品。 |
首仿药 | 指 | 国内首个仿制原研药品并获批准上市销售的仿制药品。 |
参比制剂 | 指 | 用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对照药品,通常为被仿制的对象,包括原研药品或国际公认的同种药物。 |
一致性评价 | 指 | 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重新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分期分批进行一致性评价。 |
药学研究 | 指 | 药物研发过程的原料药合成研究、制剂处方工艺研究,以及杂质研究、稳定性研究、质量研究等工作。 |
小试 | 指 | 根据实验室实验结果进行小批量试制的过程。 |
中试 | 指 | 在产品正式投产前,在小试的基础上放大规模进行试制的过程,但规模小于正式量产的规模。 |
临床前研究 | 指 | 主要包括药物安全性评价、药物代谢动力学和药理学研究等 |
临床试验研究 | 指 | 药物研发过程中,通过晶型等对化合物理化性质研究将化合物制作成为最终药物形式的过程和行为,以及能供人体直接使用的最终药物形式。 |
BE | 指 | Bioequivalency,生物等效性,是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吸收速度与程度没有明显差别。 |
生物等效性试验 | 指 | 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药代动力学参数为指标,比较仿制药与原研药在相同的试验条件下给予相同的剂量,其活性成分吸收程度和速度有无统计学差异的人体试验。 |
生物分析 | 指 | 利用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通常包括血清、血浆、皮肤、尿液等。目标物包括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药物、代谢产物、蛋白质、多肽等大小分子。 |
非临床研究 | 指 | 《药品管理法》规定,“从事药品研制活动,应当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根据《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非临床研究指为评价药品安全性,在实验室条件下,用实验系统进行的各种毒性试验,包括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生殖毒性试验、致突变试验、致癌试验、各种刺激性试验、依赖性试验及与评价药品安全性有关的其它毒性 |
试验。 | ||
CMC | 指 | Chemistry Manufactureand Control,化学成分生产和控制,主要指药物研发过程中生产工艺、杂质研究、质量研究、稳定性研究等药学研究工作。 |
SMO | 指 | 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服务内容包括与研究者、临床监查员、临床试验基地、伦理委员会的日常沟通,伦理资料的递交及追踪;协助临床试验基地启动工作;受试者的招募、筛选、入组、随访等;临床试验基地文件、临床试验物质的管理;生物样本的管理;协助研究者完成患者安全性事件的报告;配合稽查、检查工作。 |
GLP | 指 |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是就实验室实验研究从计划、实验、监督、记录到实验报告等一系列管理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涉及到实验室工作的可影响到结果和实验结果解释的所有方面。 |
GCP | 指 | Good Clinical Practice,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
PCR | 指 |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聚合酶链式反应,是一项利用DNA双链复制原理,在生物体外复制特定DNA片段的核酸合成技术。 |
PK | 指 | Pharmaco Kinetics,药物代谢动力学,又称药代动力学,研究药物在动物体内、外的动态变化规律,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过程的动态变化及其特点的实验。 |
PD | 指 | Pharmaco Dynamics,药物效应动力学,又称药效学、药动学,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包括药物的作用和效应、作用机制及临床应用等。 |
MAH | 指 | 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MAH制度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许可持有人可以是同一主体,也可以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主体。根据自身状况,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也可以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 |
CDMO | 指 | Contract Developmentand Manufacturing Organization,定制研发与生产业务。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阳光诺和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 Sun-Novo Pharmaceutical Resear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Novo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宇晶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2200 |
公司网址 | www.sun-novo.com |
电子信箱 | ir@sun-novo.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赵凌阳 | 魏丽萍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 |
电话 | 010-60748199 | 010-60748199 |
传真 | 010-60748199 | 010-60748199 |
电子信箱 | ir@sun-novo.com | ir@sun-novo.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阳光诺和 | 688621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62,863,658.46 | 461,047,483.44 | 22.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8,571,602.97 | 117,994,706.62 | 25.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42,971,777.82 | 114,843,979.22 | 24.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36,085.51 | -41,817,755.19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90,279,169.72 | 1,040,012,428.09 | 4.83 |
总资产 | 1,900,968,140.03 | 1,863,018,477.35 | 2.0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05 | 2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05 | 26.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8 | 1.03 | 24.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39 | 12.45 | 增加1.94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85 | 12.12 | 增加1.7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28 | 11.57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91.83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260.8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885,105.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2,916.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8,943.1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2,350.3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7,703.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640.39 | |
合计 | 5,599,825.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方位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本报告期,公司在上述“人用药CRO”的基础上,通过新设控股子公司诺和动保完善了宠物药与经济动物药的CRO模块,构建“人用药+动保”双赛道的业务架构布局。
(二)主要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
公司各项业务的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1.人用药业务
(1)药物发现
药物发现是创新药研发的初始阶段,通过早期研究,选择与证实目标疾病的基因功能和靶标,筛选先导化合物和优化先导化合物,并进行早期安全性筛选、药物改性等成药性研究,以获得具备成药性的候选化合物。
(2)药理药效
药理药效研究是指通过体内、体外模型,在临床前研发阶段进行药理药效评估,公司目前可以针对多种疾病做体内体外药效模型,包括实体瘤&血液瘤、自免疾病、疼痛&镇痛模型、神经类疾病、炎症、代谢类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皮肤类疾病、消化道疾病、疫苗研发等疾病,涵盖小分子药、大分子药、制剂改良药物、细胞治疗、干细胞研究/治疗等。
(3)药学研究
药学研究是药物研发的重要内容,是开展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的基础。公司的药学研究工作包括原料药制备工艺及结构确证、剂型选择、处方组成、制剂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订、稳定性研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选择研究等。
(4)临床试验研究
临床试验研究指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规律,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有效性与安全性。公司提供包括I-IV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等。
(5)生物分析
生物分析是指利用色谱法、色谱-质谱联用法、配体结合法等技术对生物基质或生物样本中的目标物进行定量分析。公司可开展涵盖大、小分子创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提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阶段研发需求。
2.动保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和动保作为宠物药与经济动物药的CRO公司,提供从药物发现到上市后研究的全方位、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链条涵盖了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事务管理、药学研究项目管理、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服务等多个关键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闭环服务体系。
(三)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药物研发服务,其中人用药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宠物用药主要包括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事务管理、药学研究项目管理、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服务,配合客户按照药品注册管理规定进行申报注册,最终协助客户完成目标药物开发。在研究过程中,通常分阶段收取款项,根据研发进度或最终交付成果时确认收入。
2. 采购模式
公司对外采购内容主要分为物料采购和服务采购。公司采购的物料主要包括药学研究、生物分析服务业务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原辅料、实验试剂、杂质对照品、参比制剂、色谱柱等。公司采购的服务主要为临床试验服务业务委托医院等外部机构进行方案实施,亦包括药学研究服务业务的少量环节委外实施。
3. 服务模式
本公司提供全面的药物研究服务,专注于特定药物的开发,涵盖从药学研究到临床试验,直至最终的注册上市全过程。同时,本公司亦可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单一的研发服务环节。公司各项服务均属于定制化服务。按研发标的来源划分,公司项目分为客户指定项目和公司自主立项项目。客户指定项目是指由客户选择研发标的,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研发服务;公司自主立项项目是指由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公司和部分客户还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了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分成,在药品的有效生命周期内公司可以通过销售权益分成的形式持续稳定的获得收益,公司实现更大市场价值,达到公司和客户共融共享的目的。
4. 营销模式
公司提供的药物研发服务主要采用直销业务模式,直销业务模式亦是公司所在的行业通行惯例。公司从事的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关系紧密且具有联动关系,公司营销采用“大商务”方式对母子公司业务进行统一管理,即母子公司营销人员统一由公司下设商务信息中心进行管理,商务信息中心进行项目拓展及客户关系维护。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寻求业务合作机会。项目进入与客户洽谈阶段时,商务信息中心人员与潜在客户进一步接触,了解客户的研发需求,必要时由研发部门协助洽谈,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预案;项目进入方案制定及报价阶段时,公司通过商务信息中心、项目执行部门和技术支持部门的协同工作,以满足客户的定制化需求。
(四)所处行业情况
1.人用药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随着全球医药市场的持续扩张和医药研发投入的逐年增长,CRO行业正进入持续快速发展阶段。自2021年起,中国政府已陆续颁布多项政策和改革措施,以支持新药创制和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其中包括《“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上述政策的出台亦为医药行业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然而难度大、周期长、费用高是药企医药研发面临的主要难点,医药研发活动的复杂性、长期性和高投入等特征催生了CRO这一新兴行业的兴起,医药行业的高速发展加速了CRO行业的迅速成长。CRO公司作为医药制造企业可借用的一种外部资源,在接受客户委托后,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起一支具有高度专业化和丰富经验的研究队伍,以专业化和高效率解决药企痛点,协助药企提高研发成功率、压低研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医药企业对CRO企业认可度逐渐提高。全球CRO行业的渗透率也在稳步提升,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全球CRO市场规模从2018年539.1亿美元增长到2022年775.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为9.5%,预计2030年全球CRO市场规模会以9.1%的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1,583.6亿美元。随着在研管线药物数量的进一步增长和临床前、临床早期在研管线药物的向后推进,全球CRO行业规模亦将快速扩张。
中国的CRO行业是近二十年来才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目前国内CRO行业整体呈现多、小、散的格局,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国内医药政策鼓励由仿制药向创新药发展、国内监管水平向国际接轨,吸引国际医药研发需求转移的大背景下,我国医药行业正处于向自主创新发展的黄金时期。企业在创新药研发上的投入力度加大,并且随着越来越多创业型生物制药公司及Biotech的成立与崛起,药企对CRO的依赖将进一步加深,未来CRO的需求和业务渗透率将快速提升,市场规模也将持续扩大。根据Frost&Sullivan数据,国内CRO市场规模从2018年的364.9亿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的813.7亿人民币,预计2030年国内CRO市场规模会以14%的年复合年增长率达到2,757.7亿人民币。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近年药审中心受理各类注册申请数持续增长,从2019年8,082件增长到2023年18,503件,充分印证了国内对药物研发需求逐年增加,未来随着国内对创新药研发的需求加速释放,CRO行业将迎来持续增长的行业发展黄金机遇。
2.动保业务
公司聚焦于1类、2类、5类新兽药的研发,同时注重人转兽产品以及比对目录产品的开发。服务链条涵盖了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事务管理、药学研究项目管理、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服务等多个关键环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闭环服务体系。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居民对食品消费中蛋白消费的质量要求持续提升,动物类食物消费规模将持续增加,禽畜养殖规模化的不断扩大,畜牧业产值和集约化程度的持续增长,我国动保行业市场前景广阔。据中国兽药协会《兽药产业发展报告》统计,近年来我国兽药产业整体规模逐步扩大,自2018年至2022年,中国兽药市场销售额由466.10亿元增长至673.45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0.06%,累计批准国内新兽药达355个,每年批准的新兽药数量均超过70个,2022年批准新兽药78个,创历史新高。这一显著增长正逐步推动我国兽药行业减少对进口产品的依赖,增强国内兽药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2016-2022年农业农村部批准新兽药数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 前瞻产业研究院根据《2023-2024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消费报告)》数据,2023年城镇宠物(犬猫)消费市场规模为2,793亿元,较2022年增长3.2%,其中医疗相关消费占比约28.5%,2023年中国宠物药品市场规模已达273亿元,宠物猫狗的数量也在高速增长。鉴于目前市场上已上市的宠物药品在产量和品种上均未能充分满足现有市场的需求,且考虑到市场需求预期将持续增长,宠物药预计将成为兽药行业新增长点。目前国内企业已加快宠物疫苗和化药制剂的研发进度,多种产品获批上市,在逐步改变依赖进口的局面。
(五)市场地位
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国内较早对外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CRO公司之一。公司拥有3.79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其中已投入使用的实验室面积为3.2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实验室面积为
0.57万平方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国内外制药研发丰富经验的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为药物研发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1,394人,其中研发人员1,16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3.43%;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994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85.47%;研发人员硕士及博士208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17.88%。经过多年持续的投入、整合、发展,公司陆续打造并建立了集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技术平台,公司逐步发展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
公司先后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的国家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授予的“企业技术中心”“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的“北京市级企业科技研究开发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单位”,连续七年获得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授予的“中国医药研发公司”等奖项。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主要核心技术
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中国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公司成立至今,凭借优秀稳定的研发团队与健全的质量检测和控制体系,及时匹配最新的药物研发法规要求,确保高效合规的为客户提供品质卓越的技术服务。公司围绕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生物分析领域发展的需求,通过自身多年积累的丰富经验形成多个领先技术平台,发展核心技术及管理体系,掌握了一系列药物研发关键技术与评价模型。
(2)具体技术及其先进性
公司在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及生物分析等方面的相关技术及先进水平情况如下:
业务分类 | 具体领域 | 主要关键技术的先进水平 |
药物发现 | 创新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 | 公司掌握多肽偶联技术,建立了具有高难度的多肽分子与靶向蛋白计算机辅助模拟对接和大规模化合物库的筛选技术。 |
多肽药物及小核酸药物开发 | 公司具备5~50AA不同链长多肽分子的专业化合成与纯化、质量控制关键要素及产业化的技术,通过小核酸药物载药系统开发平台,进入小核酸药物开发领域。 | |
药理药效 | 靶标筛选 | 派思维新与上海芯片有限公司合作,共享Bruker Tims TOF Flex&PRM高通量筛选平台、10×Genomics单细胞测序平台、空间转录组平台,可以为靶点研发阶段提供高效筛选靶标工具。 |
药效研究 | 自有3,000笼位小动物房,可以做同源小鼠模型、转基因小鼠模型、PDX、CDX、人源化小鼠模型,造模方式包括皮下模型、原位模型、全身性血液瘤模型、异位模型、胸腹水模型及其他特殊模型。 | |
药代动力学研究 | 包括体外ADME服务(药物吸收与转运、代谢稳定性、药物间相互作用)和体内PK实验、生物分析,涵盖大、小分子药。 | |
早期毒理研究 | 即non-GLP毒理实验包括急性毒性极限试验(mice/Rat)、重复给毒性试验、NOAEL评估、体外细胞毒性、全身毒性试验、组织病理学、基因突变分析、活体PK试验、彩色超声多普勒、心电图及血压、其他局部安全性毒性试验、免疫原性试验、受体占位分析等。 | |
临床中心实验室 | 提供临床样本的免疫分型分析(如TBNK分型)、多因子检测服务、血液疾病分析检测(如MRD分析)、TMB分析、药物毒性检测(如CRS检测)、临床病理分析。 | |
药学研究 | 原料药 | 公司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指导原则已为客户研发了多种原料药。公司大力发展新技术,利用绿色酶化学解决了传统化学难以解决的药物合成问题,快速推进了药物的研发进展;在原料药质量研究方面有较强实力,能够控制原料药中基因毒杂质和金属元素杂质含量,达到ICH指导原则的要求。 |
制剂 | 在药品制剂开发过程中,公司在掌握常规制剂工艺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结合原料药晶型、药物代谢等方面,通过缓控释制剂技术平台、多肽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特殊制剂研发平台等,完善制剂工艺。 |
临床试验 | 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的制定及有效执行 | 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的《临床试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是公司临床研究服务业务开展的重要依据。该规程从项目立项、试验方案制定、筛选并联系临床试验单位、举办临床试验协调会、伦理审核、随机分组与设盲、数据库编制与调试、临床试验监查、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临床试验总结、质量控制和资料移交等各个方面对临床服务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保障了该规程的有效性及实操性。 |
公司在临床研究方案设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是进行临床研究的重要前提。公司的行业经验涉及肿瘤、呼吸、消化、内分泌、心脑血管等常见疾病领域,目前已建立完善的SOP(标准作业程序)体系和质量控制流程,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生物等效性试验及Ⅰ-Ⅳ期临床试验的撰写服务(研究方案、知情同意、总结报告等)和医学监查服务,为临床试验全程提供科学、全面的医学服务,并确保项目过程符合中国GCP等相关法规的要求,获得高质量的临床研究数据。 | ||
公司在临床试验服务方面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已依据GCP和ICH-GCP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和临床试验方案,更体现在通过有效执行标准操作规程和科学可行的临床研究方案,保障项目高效推进、过程合规、数据可靠:通过临床医学平台,制定科学可行的临床试验方案;通过临床运营平台,实现对临床试验机构的科学管理和临床试验项目的有效执行;通过SMO平台,提供高质量临床试验现场管理服务;通过第三方稽查平台,保障临床试验的合规性;通过数据管理统计平台,提供高效、准确临床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 ||
生物分析 | 公司拥有符合GLP、GCP要求的生物分析实验室P2级细胞实验室和PCR实验室,依托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生物学平台、分子生物学平台、病理学平台、中心实验室在内的六大技术平台,可开展涵盖大、小分子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及生物标志物等相关研究,并可提供临床前及临床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个阶段的研发需求,最终满足全球主要药品监管机构(NMPA/FDA/EMA)的要求。 |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共8项新药项目已通过NMPA批准进入临床试验,70项药品申报上市注册受理,8项一致性评价注册受理;取得39项药品生产注册批件;7项通过一致性评价;6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新药品注册分类法规实施之后,公司累
计已有19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取得生产批件的权益分成项目共5项(注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1 | 12 | 50 | 66 |
实用新型专利 | 2 | 1 | 8 | 2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57 |
其他 | 6 | 0 | 10 | 58 |
合计 | 19 | 13 | 68 | 206 |
注:1、发明专利包含2023年授权的美国发明专利1项。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29.4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29.4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2.28 | 11.57 | 增加0.7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
权益项目减少因报告期内转出2项已取得权益分成的注册批件所致。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研发投入主要用于自主立项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项目。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在镇痛、肾病与透析、肿瘤辅助、心脑血管、抗菌用药等适应症领域;在改良型新药方面,公司在药物传递系统上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以长效微球制剂、缓控释制剂等为研发重点;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复杂注射剂、多肽制剂、局部递送与透皮吸收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及其他特殊制剂等。目前公司内部在研项目累计已超450项,对于本期投入发生额合计数占比超过60%的在研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创新药 | 实验动物模型研究 | 20,000,000.00 | 2,839,350.41 | 14,925,083.48 | 肿瘤转移模型15个,肿瘤原位模型34,人源化小鼠模型67个(PBMC重建模型,HSC重建模型,NK重建模型),PDX模型24个,肿瘤恶病质模型6个,肿瘤耐药模型20个,皮下模型156个,非肿瘤药理模型189个,包括代谢类疾病,炎症类疾病,眼科疾病,CNS相关疾病,感染和疼痛疾病多种类型 | 打造临床前全面和优质的药理模型库,应用于药物研发和医疗器械研发和IND申报。在肿瘤,炎症,皮肤,代谢等多种疾病构建符合临床特征,可以用于临床前相关申报的优质实验动物模型 |
拥有经验丰富的动物实验人员,在肿瘤免疫模型,皮肤类疾病模型,放射性疾病模型等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2 | 创新药 | STC007 | 17,981,000.00 | 2,496,612.63 | 16,454,333.22 | 临床Ⅱ研究 | 取得临床注册批件 | 本品为1类创新药,是一种高选择性的多肽类KOR激动剂;本品药效和安全性相比本领域唯一的上市药物优势显著。 | 尿毒症瘙痒、术后镇痛、慢性关节炎疼痛 |
3 | 仿制药 | BFBH | 28,700,000.00 | 2,404,216.01 | 8,916,423.34 | 已完成BE、已获得临床默许 | 获批上市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国内仅2家上市,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局部镇痛 |
4 | 创新药 | BTS0327 | 9,905,000.00 | 1,928,390.77 | 4,693,925.82 | 已完成中试放大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品种为注射用缓释制剂,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相比,本品不含有机溶剂,安全性高;药物释放速度更平稳,血药浓度波动小。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放化疗辅助 |
5 | 仿制药 | BLDH | 18,000,000.00 | 1,746,087.26 | 4,241,482.83 | 完成工艺验证,BE进行中 | 获批上市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国内仅1家上市,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带状疱疹后神经痛 |
6 | 仿制药 | YLD | 6,309,918.40 | 1,734,331.96 | 5,155,211.59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获得原料药登记备案号 | 本品原料药分子含有2个手性中心,起始物料和API中含有三元环结构,稳定 | 盐酸兰地洛尔是由小野制药研发的一种小分子ADRB1拮抗剂, |
性较差,工艺及保存条件有一定挑战。各中间体为粘稠状物,手性杂质及降解杂质不易纯化和分离,制备合格的API难度较大,API成本较高。 | 用于治疗窦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和心房扑动。适应症:(1)短暂的心动过速或气管插管手术导致的高血压,以及心肌缺血;(2)各种心律失常,包括药物如咖啡因和茶碱导致的中毒;(3)心肌急性期室性心动过速,梗死和其他心肌疾病。 | ||||||||
7 | 创新药 | BTS1115 | 10,630,000.00 | 1,671,369.54 | 5,116,744.74 | 已完成中试放大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品种制剂制备工艺难度高、载药难度大,本品同时攻克了水溶性药物包封率低、释药难以控制、工艺重现性差的技术难题。与已上市同类产品相比,本品药物释放缓慢,血药浓度平稳,治疗作用时间延长。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放化疗辅助 |
8 | 创新药 | BTP0427 | 4,850,000.00 | 1,233,983.42 | 3,149,244.51 | 已完成小试研究,待中试放大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临床研究表明两成分联合使用具有比单方制剂更好的疗效,目前无该适应症的复方制剂上市。且伊伐布雷定成分需每日口服2次。本品为缓释制剂,每日口服1次,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心脑血管 |
9 | 创新药 | BTP3081 | 4,800,000.00 | 1,225,478.61 | 2,087,801.62 | 小试研究阶段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需每日口服2次。本品为缓释制剂,每日口服1次,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并且通过制剂技术,提高了患者使用顺应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心脑血管 |
10 | 创新药 | STC008 | 14,094,000.00 | 1,160,764.29 | 10,244,398.00 | 临床获批 | 取得临床注册批件 | 本品为1类创新药,为多肽GHSR激动剂,与GHSR结合后,激活GHSR并启动下游信号传递,通过肠内、肠外等途径促进肠胃运动、增强食欲,最终达到改 | 改善癌症恶病质患者的体重减轻和厌食的疗效 |
善癌症恶病质患者的体重减轻和厌食的疗效。本品在同靶点药物管线中处于领先水平 | |||||||||
11 | 仿制药 | TLFH | 28,700,000.00 | 976,873.72 | 1,243,205.57 | 小试已完成,放大研究已完成 | 获批上市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国内未上市,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局部镇痛 |
12 | 创新药 | YHAX | 4,888,952.00 | 959,340.68 | 959,340.68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生产批件 |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2类,改变现有产品剂型,将软胶囊剂改为冻干口崩片。生产工艺复杂,需要定制生产设备。 | 本品应用于急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结核、尘肺病、手术后咳嗽困难;现有口服溶液剂、片剂、胶囊剂、注射剂、吸入剂、喷雾剂、滴剂上市,本品不必用水送服,唾液即可使其崩解或溶解,不需用水吞咽服药,尤其适用于老人、小儿吞咽困难的病人及取水不便者。 |
13 | 仿制药 | YSC | 6,003,476.20 | 922,820.49 | 1,226,041.65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原料存在多晶型,胶囊剂型稳定 | 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改善骨 |
性较差,工艺过程中需要控制制粒参数,控制颗粒水分保证稳定性期间水分,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复杂 | 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 | ||||||||
14 | 仿制药 | YYG | 3,171,406.40 | 913,098.50 | 1,243,370.13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原料药的合成工艺中第一步试剂为硫酸,反应温度140℃左右,危险性较高,第二步使用乙酸酐,属于易制毒管制试剂,需要采购资质,原料药为橙红色固体,引湿性强,溶解后带荧光色素,清洗过程需要关注清洁方法和残留情况,对EHS要求较高。 | 适用于供诊断眼角膜损伤、溃疡和异物,眼底血管造影和循环时间测定。也用于术中显示胆囊和胆管,以及结核性脑膜炎的辅助诊断等,同时正在临床开发用于造影剂,诊断试剂,视神经疾病等。 |
15 | 仿制药 | LSDH | 12,800,000.00 | 895,958.07 | 3,575,845.90 | 完成小试研究,预BE通过 | 获批上市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在欧美销售情况可观,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以及年轻人对贴剂的认可度不断提高,该产品在我国的市场前景广阔。目前国内仅有原研品及一家进口仿制品上市。本产品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治疗阿尔茨海默症 |
16 | 仿制药 | YAA | 6,041,547.00 | 878,350.56 | 1,474,015.62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对于不同活性成分需根据其稳定性选择适宜生产工艺,关注中间产品粉体特性不同范围对产品质量的影响,选择适宜的原料粒度以保证体外溶出行为与参比制剂一致。本品片重较小,需关注混合参数和压片参数对含量均匀性和压片工序稳定性的影响。复方产品需考察不同包装形式对各活性成分稳定性的影响。由于多活性组分的存在,分析方法开发需兼顾检测效率、稳定性和准确性。 | 本品优势在于能够同时治疗两种不同疾病(高血压和高胆固醇),提高了患者的服药顺应性,且可与各种抗高血压药(包括噻嗪类利尿药、β受体阻滞药和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同时服用。 |
17 | 仿制药 | YYK | 3,143,482.40 | 848,017.15 | 1,073,961.85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在制备YYK-1和YYK-2时,均需要高温减压蒸馏,对车间的工艺设备要求较高;在制备YYK-CP时,使用了哌啶盐酸盐,后处理过程中哌啶的清除较困难,需要多次的酸碱洗涤过程。 | 局部麻醉药,用于上消化道内窥镜检查时的喉头麻醉和润滑,同时祛除腔道内泡沫,使视野清晰。 |
18 | 仿制药 | YJP | 5,373,028.00 | 742,231.23 | 842,327.02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颗粒剂,采用湿法制粒工艺制备,由于原料与制粒后颗粒粒度差异较大,筛分工序后易造成含量分布不均一,因此对制粒工序成粒量及粒度紧实度要求较高。通过对关键工艺参数:混合、制粒、干燥、整粒、筛分、灌封的考察和验证才能保证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 聚普瑞锌是锌的L-肌肽络合物。L-肌肽是一个由β-苯丙胺酸和L-组氨组成的二肽,它是一种抗氧化剂。是一种具有抗氧化作用的粘膜保护剂,它可直接保护胃粘膜细胞,同时具有根除幽门螺杆菌的作用,因此能有效治疗胃溃疡。 |
19 | 仿制药 | YLA | 3,200,726.32 | 718,101.06 | 2,706,160.04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获得原料药登记备案号 | 本品原料药分子结构含有1个手性中心,参考文献为钯碳加氢还原,对设备要求较高,拟定工艺使用常压还原避免了设备的问题,但收率不高;另本工艺手性分离选择化学拆分法,收率较低;起始物料价格较高,API成本相对较高。 | 雷美替胺是褪黑激素受体激动剂,与褪黑激素MT1和MT2受体有较高的亲和力,对MT1和MT2受体呈特异性完全激动作用,而不与MT3受体作用。此外,它不与GABA受体复合物等神经递质受体结合,在一定的范围内也不干扰多数酶的活性,因此,能避免与GABA药 |
物相关的注意力分散(可能导致车祸、跌倒骨折等)以及药物成瘾和依赖性。适用于治疗入睡困难的失眠症。 | |||||||||
20 | 创新药 | STS006 | 16,000,000.00 | 705,987.79 | 876,808.54 | 分子筛选中 | 确定临床候选化合物 | 一是研制高灵敏度的磁信号分子探针,提高成像的组织分辨力;二是加快成像速率。 | 抗癌药 |
21 | 仿制药 | ST2316 | 3,202,000.00 | 623,199.20 | 1,083,456.29 | 小试阶段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根据USP中质量标准的描述,本品的保留时间可能较易被乙腈含量影响,且可能存在易残留的情况,需提前对此隐患进行研究。起始物料与中间体均需进行检测方法开发与方法学验证,工作量大。 | 一种抗利尿多肽激素,通过激活V1受体介导血管收缩,从而促进抗利尿活性和对血管平滑肌的促凝活性 |
22 | 仿制药 | YDMH | 28,700,000.00 | 616,138.02 | 641,179.94 | 小试研究中 | 获批上市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国内未上市,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局部镇痛 |
23 | 仿制药 | YMD | 5,255,940.20 | 604,431.84 | 604,431.84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原研专利显示原料药粒度需要控制,原料药静电大, | 艾拉莫德片是一种慢性抗风湿药,具有抗炎和免疫 |
需使用胶体磨进行研磨,且研磨生产时间较长,自制制剂对原料处理工艺进行了优化,减少了胶体磨研磨工序,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且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 | 调节双重功效,临床主要用于治疗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 | ||||||||
24 | 创新药 | YWD | 2,529,332.00 | 590,066.21 | 605,340.90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项目为化学药品2类,改变现有产品剂型,将软胶囊滴剂改为冻干口崩片。生产工艺复杂,需要定制生产设备。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D缺乏症,如佝偻病等。现有产品剂型为软胶囊剂,需要将胶囊的内容物用手挤出给儿童服用,且口感欠佳。本项目将软胶囊剂型改为冻干口崩片,可显著改善产品口感,口腔内崩解吸收更快,顺应性更强,更适合低龄儿童服用,与市场现有产品相比,可作为升级产品,具有极佳的市场前景。 |
25 | 仿制药 | ST2309 | 8,203,820.00 | 536,384.57 | 1,415,505.74 | 工艺验证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在合成工艺技术中主要难点是,3个二硫键的定向构建和结构确证问题是整 | 用于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和慢性特发性便秘 |
条路线中工艺的难点,纯化过程中如何防止二硫键氧化的问题,二硫键错位关环导致纯化分离难度大的问题。 | (CIC)成年患者。 | ||||||||
26 | 仿制药 | YTM | 6,026,226.00 | 509,516.10 | 5,155,946.55 | 已完成工艺验证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仿制药4类,为复方制剂,采用双层片技术,有效减少两个主药接触面积,增加稳定性,且替米沙坦为喷雾干燥工艺制备,有制剂技术难度。 | 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本品为复方制剂用于治疗那些单用替米沙坦不能充分控制血压的患者 |
27 | 仿制药 | LS048 | 2,178,000.00 | 496,545.20 | 520,111.82 | 申报资料撰写完成,马上进行申报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参比制剂内包装采用塑料小瓶,后续需关注包材与产品的相容性;原料药浓度较大,需关注是否容易析出,以及与金属容器之间的相容性。 | 主要用于完全胃肠外营养疗法中作为磷的补充剂,如中等以上手术或其他创伤需禁食5天以上病人的磷补充剂。本品亦可用于某些疾病所至低磷血症。 |
28 | 仿制药 | ST2310 | 4,287,000.00 | 489,924.39 | 1,329,408.58 | 方法验证/转移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多肽类药物的杂质主要为消旋肽、缺失肽,对于消旋杂质分析难度较大,结构鉴定也是该项目的一大技术难点。 | 适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HD)的成人慢性肾病(CKD-aP)相关的中度至重度瘙痒 |
29 | 仿制药 | YQS | 7,315,274.40 | 479,535.84 | 579,247.77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双层片,工艺较为复杂,上层与下层的片剂,制备工艺均为流化床一步制粒,对颗粒分布需控制严格,如颗粒分布差异较大,对压片工序有较大影响,导致压片收率偏低。压片硬度需要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包衣过程导致双层片分层。 | 阿齐沙坦(zilsartan)是一种血管紧张素II受体阻滞剂(ARB),通过阻断血管升压激素血管紧张素II发挥降血压作用;氨氯地平(amlodipine)是一种钙通道阻滞剂(CCB),通过抑制血管平滑肌细胞内向钙通道发挥降血压作用,导致外周动脉血管舒张。 |
30 | 仿制药 | YNF | 5,600,756.00 | 472,376.00 | 3,363,986.11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化药仿制药3类药,原研在中国申请,暂未获批。制剂规格较小2.5μg,原料混合均匀度是关键点。参比制剂的Tmax=2~4h,制剂释放是关键项。项目有一定难度。 | 用于治疗血液透析患者瘙痒症。数据显示,尿毒症瘙痒在透析前患者中发病率为15%-49%,而在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患者中发病率为50%-90%。透析预后及实践模式研究(DOPPS)的结论表明:有约42%的透析病人受中度到重度皮肤瘙痒的困扰。 |
31 | 仿制药 | YAR | 3,275,558.40 | 471,671.08 | 561,498.92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艾瑞昔布原料药包含3步合成反应,反应中各步中间体对光和氧敏感,反应过程需要严格充氮避光,增加了实验操作难度;API热稳定性较差,在溶解精制过程需要严格控制升温时间。工艺中有引入卤代烷烃,氰化物等高毒性杂质的风险,需要建立质控标准对其进行严格的控制。 | 艾瑞昔布是一种COX-2酶抑制剂,能有效缓解关节炎等疼痛症状比如膝骨处、脊柱处,骨关节炎患者带来新的选择,并打破同类进口产品垄断,降低患者疾病负担。 |
32 | 创新药 | BTP1209 | 6,887,220.00 | 447,299.78 | 823,283.06 | 小试研究阶段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需每日口服3次。本品为缓释制剂,每日口服1次,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并且通过制剂技术,提高了患者使用顺应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糖尿病性神经病变 |
33 | 仿制药 | YJN | 7,645,423.80 | 436,161.39 | 686,932.83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我司研制的规格为1mg。本品为粉末直压工艺,原料占比较小,对物料流动性、可压性,设备 | 具有改善轻度至中度功能性消化不良的早饱?餐后饱胀不适?腹胀等症状的作用。对胃 |
和物料的匹配性要求较高。体内生物等效性研究难度较大 | 肠道促动力作用选择性高,该药通过CYP3A4和CYP2C8代谢,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小,作为治疗FD和GERD药物的新选择。 | ||||||||
34 | 仿制药 | ST2108 | 2,579,600.00 | 432,636.33 | 1,944,078.10 | 中试阶段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化药合成原料药,原料晶型众多,无原料药对照,要严格控制产品的质量,分析检测方法复杂。 | 干眼症 |
35 | 仿制药 | BNSH | 42,800,000.00 | 420,988.78 | 3,508,610.84 | 小试研究中 | 获批上市 | 近年来不断有精神障碍适应症的产品被开发和批准,该产品于2018年在日本上市,是一款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透皮贴剂。本品为化学仿制药3类药,处方工艺复杂,技术壁垒高 | 治疗精神分裂症 |
36 | 仿制药 | ST2210(ZJ) | 2,580,000.00 | 413,769.06 | 516,088.69 | 工艺研究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原料药推测为BCS2类药物,原料粒径、晶型对本品的溶出影响较大; | 治疗慢性肾脏病(CKD)合并2型糖尿病患者(T2D) |
37 | 仿制药 | YBR | 5,205,940.20 | 407,786.63 | 407,786.63 | 已完成小试研究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小规格药物,工艺为干法制粒工艺,重点关注了混合 | 用于治疗斑秃(AA);在其他治疗方法无效后,使用 |
过程的混合均匀度,通过混合方式及参数筛选,确定了最优的混合方式及参数;干法制粒工艺控制了颗粒分布,确保了压片工序的可压性,最终制得片剂符合质量要求。 | 巴瑞克替尼(Baricitinib)可以减轻类风湿关节炎成人的疼痛、僵硬和肿胀。巴瑞克替尼(Baricitinib)还有助于减缓骨骼和关节损伤。 | ||||||||
38 | 创新药 | STS003 | 9,921,000.00 | 404,295.27 | 3,690,634.06 | 分子筛选中 | 确定临床候选化合物 | 本品为1类创新药,外敷使用,“穿透肽+抗菌小分子”组成多肽偶联药物(PDC),改善理化性质,破坏菌株细胞壁与抑制DNA复制酶双重作用提高抗菌活性,最终达到抑制细菌感染的目的。 | 抑制细菌感染 |
39 | 仿制药 | YBM | 3,568,222.40 | 385,105.82 | 622,108.43 | 已完成小试研究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原料药中含有3个手性中心,需要工艺控制手性纯度,工艺中使用硝基甲烷,属于易制爆试剂;使用雷尼镍催化加氢反应,属于高危反应,操作过程需做好防护措施。工艺步骤会引入手性异构体,需要用拆分试剂进行纯化,控制手性杂质 | 是一种GABA类似物,可作用于电压敏感性钙离子通道复合体,用于治疗周围神经病理性疼痛(PNP),中枢神经性疼痛(CNP) |
残留限度。其余步骤反应温和,操作简便,工艺可操作性较强。 | |||||||||
40 | 仿制药 | SX2302 | 1,610,000.00 | 358,028.52 | 407,869.98 | 对照药研究 | 取得注册批件 | 原粉制水丸入药,需考虑灭菌工艺及对原粉质量稳定性影响,成品中主要含量、溶散时限较难控制。 | 清热利湿,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痹病,症见足膝红肿,筋骨疼痛,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热、痛风性关节炎等。 |
41 | 创新药 | BTP0604 | 3,700,000.00 | 351,584.54 | 648,609.64 | 小试研究阶段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需每日注射1次,连续给药3天,且稳定性较差。本品为缓释制剂,3天注射1次,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并且通过制剂技术,提高了药物贮存稳定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非甾体类抗炎药 |
42 | 创新药 | NHKC-2 | 19,150,084.40 | 346,866.44 | 629,607.41 | 已受理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替米沙坦原料溶解度较差,故为喷雾制粒工艺,可提高原料溶解性,其中喷雾干燥工艺对设备和参数、收率要求较高。且本品为双层片,压片工艺参数需要重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均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 |
点关注,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 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 ||||||||
43 | 仿制药 | ST2309(ZJ) | 1,672,200.00 | 339,739.91 | 339,739.91 | 方法验证/转移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1)原料药的光、热、湿稳定性均较差,应关注不同批次原料药本身稳定性的差异。(2)粘合剂及微丸丸芯中可能有醛类残留溶剂,可能对本品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稳定剂(氯化钙、亮氨酸)的品质和用量也会对产品的稳定性产生影响。所以在开发阶段,应关注不同厂家的辅料,各辅料用量对本品稳定性的影响。 | 用于治疗便秘型肠易激综合征(IBS-C)和慢性特发性便秘(CIC)成年患者。 |
44 | 仿制药 | YMX | 2,838,183.90 | 338,652.79 | 1,493,707.17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按照FDA临床指导原则可以通过Q1和Q2的一致,以及做到与参比制剂Q3一致来豁免临床。研究过程中通过对参比制剂反向研究和文献调研,确定自制处方组成。通过控制工艺中基质的降温速度保证成品质量符合要求。同时 | 作为一种局部抗菌剂,对导致大多数皮肤感染的生物有活性,例如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甲氧西林菌株、其他葡萄球菌、链球菌;对革兰氏阴性生物如大肠杆菌和流感嗜血杆菌有活性;可用于皮肤感染, |
对流变、黏度、IVPT和IVRT进行研究。 | 例如脓疱病、毛囊炎、疖病。 | ||||||||
45 | 仿制药 | YPBP | 7,880,115.80 | 334,608.86 | 521,908.66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普罗布考属于难溶性药物,在水中几乎不溶。普罗布考的溶解度是影响产品吸收的重要因素,提高普罗布考溶解度是处方工艺设计过程需要考虑的问题。
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双酚类化合物,具有降低胆固醇、抗氧化、抗炎及抗动脉粥样硬化等多重作用。普罗布考片,最早由美国MarionMerrellDow公司开发,原研企业为MarionMerrellDow,现归属于赛诺菲安万特公司。目前在日本和中国,普罗布考的销售额仍呈逐年缓慢递增趋势 | |||||||||
46 | 创新药 | YPS | 3,329,684.00 | 331,135.32 | 331,135.32 | 已完成小试研究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创新药原料药,该前药可通过透皮给药,避免了阿司匹林所产生的大多数副作用,目前该品种正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原料药主要通过阿司匹林酯化制备,该路线的难点在于如何避免阿司匹林中的乙酰基水解生成去乙酰基杂质,影响疗效。同时,结 | 阿司匹林前药主要用于透皮给药类制剂的开发,通过控释透皮给药系统可以使血液中阿司匹林的浓度稳定在最佳的治疗浓度,提升疗效并减少阿司匹林产生的副作用。 |
合制剂的开展情况确定上市晶型。 | |||||||||
47 | 仿制药 | YCS | 3,676,120.00 | 330,095.60 | 467,702.98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醋酸氯己定工艺使用己二胺和双氰胺钠反应,可能引入剧毒试剂氰化物;起始物料对氯苯胺为致突变杂质,可能有致癌风险,醋酸盐和中间体副产物较多,需要多步纯化,对工艺参数等进行控制,反应步骤无高危反应,操作相对简便。 | 醋酸氯己定外用高效安全抗菌消毒剂,可以杀灭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和白色念珠菌。醋酸氯己定软膏可局部外用,醋酸氯己定栓可阴道给药,醋酸氯己定溶液适用于皮肤外用,0.05%溶液局部皮肤及黏膜消毒;创面及阴道冲洗。 |
48 | 创新药 | STS005 | 11,930,000.00 | 313,916.34 | 3,493,347.75 | 分子筛选中 | 确定临床候选化合物 | 本品为1类创新药,静脉注射给药,为多肽CaSR激动剂,抑制PTH的合成和分泌,降低PTH水平,改善血清钙、磷水平。 | 抑制PTH的合成和分泌,降低PTH水平,改善血清钙、磷水平。 |
49 | 仿制药 | ST2305 | 1,994,500.00 | 312,980.95 | 621,636.21 | 中试阶段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两种原料的相容性较差,温度及湿度对两者反应产物影响较大,产品制备过程中需重点考察并控制温湿度对产品的影响。国内同族专利上显示制剂工艺为 | 作为高血压治疗的替代疗法,用于目前同时服用与复方制剂剂量相同的单药且血压控制良好的患者。 |
直接压片,本品为了规避其专利保护范围,采用分别预混、干法制粒后压片;干法制粒后的两种颗粒含量会存在一定差异,压片时含量均匀度存在风险。
50 | 仿制药 | YGY | 2,328,834.00 | 305,779.28 | 1,393,019.59 | 已完成工艺转移方案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品为化学仿制药4类药,处方中辅料较多,制剂工艺复杂,需制备水相、凝胶相、活性相将其混合,对原辅料控制较严格,对工艺参数要求较高以保证样品质量 | 用于寻常痤疮。 |
51 | 创新药 | BTP0707 | 4,800,000.00 | 294,869.44 | 478,113.64 | 小试研究阶段 | 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本品为化药2类,该药物需每日口服2次。本品为缓释制剂,每日口服1次,有效延长药物作用时间,并且通过制剂技术,提高了患者使用顺应性。目前,国内无相同产品上市,市场价值高。 | 内源性孕酮不足引起的疾病 |
52 | 仿制药 | YTY | 2,356,345.52 | 293,326.99 | 441,145.24 | 已转出 | 获得原料药登记备案号 | 本品为仿制原料药,目前已有备案登记状态为A,多为进口原料药。乳果糖主要 | 适用于1.慢性或习惯性便秘:调节结肠的生理节律;2.肝性脑病 |
由乳糖异构化获得,该反应为可逆反应,转化率不高,反应液中除未反应的乳糖外,还包含多种单糖或二糖的衍生化杂质,纯化难度大,需要通过多次过离子交换树脂纯化,由于糖类的紫外吸收较弱,反应监控和中间体控制也比较困难,需要高效液相配合在线监控。该原料药为液体,对于包材相容性和稳定性也需要重点研究。 | (PSE):用于治疗和预防肝昏迷或昏迷前状态。 | ||||||||
53 | 仿制药 | YDA | 3,426,375.20 | 292,994.07 | 348,325.28 | 小试制造工艺研究中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原料药工艺第二步为格氏反应,用镁制备成格氏试剂,在引发过程和反应期间放热明显,需控制反应温度防止冲料。傅克反应使用硫酸,属于易制毒试剂,需要采购资质。工艺中含有溴代物,可能引入致突变杂质,其余工艺较温和,无柱层析步骤,便于放大。 | 适用于以粉刺、丘疹和脓疱为主要表现的轻中度寻常型痤疮的局部治疗。可用于治疗面部、胸和背部的痤疮。 |
54 | 仿制药 | ST2205 | 2,785,200.00 | 289,045.48 | 1,262,324.40 | 临床样品制备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一种稳定的复方格隆溴铵甲硫酸新斯的明注射液,含有格隆溴铵、甲硫酸新斯的明和附加剂,其特征在于:附加剂由(a)枸橼酸及枸橼酸钠组成的缓冲液,(b)稳定剂三水合醋酸钠,(c)等渗调节剂氯化钠组成。 | 用于防止抗胆碱酯酶药如新斯的明的外周毒蕈碱作用(如心动过缓) |
55 | 仿制药 | ST2304 | 4,277,000.00 | 277,132.44 | 498,432.70 | 中试阶段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原料药为BCSⅡ类药物,在水中几乎不溶,且存在多晶型,不同晶型的溶解速度不同。原料药的粒径、晶型对其溶出行为和溶出速率有较大影响,需重点关注和研究,风险为高。若采用湿法制粒的生产工艺,制粒时间、搅拌粒度、黏合剂用量、浓度、加入方式、整粒目数等处方工艺变量对产品的溶出行为有较大影响,需重点关注,风险为高。 | 可用于治疗痛风患者的慢性高尿酸血症。 |
56 | 仿制药 | ST2206 | 4,272,000.00 | 267,609.95 | 1,551,417.68 | 小试阶段 | 取得药品注册批件 | 本发明涉及多肽制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普卡那肽的制备方法 | 治疗成人慢性特发便秘 |
57 | / | 其他项目 | 1,794,197,760.98 | 27,475,533.15 | 260,822,142.09 | ||||
合计 | 合计 | 2,258,578,253.92 | 69,093,095.73 | 394,015,548.90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163 | 987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83.43 | 83.2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0,248.66 | 8,596.9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8.84 | 8.8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高中及以下 | 8 | 0.69 |
专科 | 161 | 13.84 |
本科 | 786 | 67.58 |
硕士研究生 | 189 | 16.25 |
博士研究生 | 19 | 1.63 |
合计 | 1,163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766 | 65.8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16 | 27.17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63 | 5.4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1 | 0.95 |
60岁及以上 | 7 | 0.60 |
合计 | 1,163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临床前+临床”综合药物研发服务优势
公司业务起步于药学研究业务,在药学研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扎实的客户基础。随后,公司的业务领域向临床研究、生物分析、药物发现及部分临床前研究等服务领域扩展,覆盖原料药及制剂研究、I-IV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研究、临床前及临床生物分析、先导化合物筛选和优化、药效学评价、药代动力学研究等各个领域。公司拥有的“临床前+临床”综合研发服务模式竞争优势比较明显,能够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高药物开发成功的概率和研发效率,从而有利于提高公司订单获取的能力。
2. 公司形成具有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具有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
公司积极研发特色化的核心技术,在包括特殊剂型、特殊给药途径、新型复方制剂药物开发、多肽及小核酸类药物开发、复杂注射剂开发、儿童用药及罕见病用药开发等高难度研发领域,形成了多个特色化的核心技术集群。以新型复方制剂为例,需要在复方改进、药效学增效、降低毒
副作用和杂质控制等多方面实现技术突破,在技术开发上具有较高难度。因此,与全面综合型CRO公司及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部分核心技术的特色化上处于竞争优势。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仿制药和创新药要求日益严格的趋势下,医药企业更加重视药物研发过程的规范性与质量控制。技术实力和质量控制体现了CRO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主营业务均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程,通过十多年的验证和不断完善,该标准操作规程日趋合理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鉴于药物研发的困难性和长期性,要求药物研究服务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可重复,合成产物稳定性符合要求,合成工艺成本可控,且便于商业化等。完善的标准操作规程使公司能够提供标准化和高质量的研究服务,员工严格执行标准操作规程能够实现质量的过程控制,确保研究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反应并及时解决。公司通过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设计、严谨的质控体系,保障了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较强的技术及质量控制优势,大大提高了药物研发成功的概率。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共8项新药项目已通过NMPA批准进入临床试验,70项药品申报上市注册受理,8项一致性评价注册受理;取得39项药品生产注册批件;7项通过一致性评价,6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
3. 创新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公司在创新药领域的服务能力正在快速提升:
药物发现技术平台,专注深入挖掘类肽创新药,掌握多肽偶联PDC药物的靶向多肽序列、连接子类别以及连接位点等关键技术,实现较高难度的多肽类分子与靶蛋白模拟对接的计算机辅助药物分子设计CADD与大规模化合物库的计算机虚拟筛选,并开展多肽分子与靶蛋白的精确动力学模拟和分子对接实验,以更好地辅助多肽药物设计、加速创新进度。
新药PK/PD技术平台,着重于抗体药物、细胞及基因治疗产品、血液制品、核酸类药物、疫苗等的PK/PD大分子生物分析,免疫原性评价,定量药理学研究等。已经具备在大分子PK检测,ADA分析,细胞因子等生物标志物分析,PCR检测的能力。强化生物医药临床转化研究能力与服务体系,按国际CAP认证实验室体系要求,建设人源化动物模型、基因编辑相关的细胞和动物模型,免疫学相关研究如免疫原性,免疫表型分析;临床生物标志物、细胞治疗、MRD、血液疾病分型、双特异性抗体、ADCs等创新药研究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将在各类型创新药研发服务体系中,进一步扩大并强化专业服务能力。
4. 丰富的产品储备优势
公司基于多年的研发服务经验,对多类药品的开发技术、市场前景均有深刻的理解。公司除了开发客户指定的品种外,亦会自行储备多个前景良好、供应短缺、开发难度较大的品种,待工艺相对成熟后,结合客户的需求而向客户推荐,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在于镇痛、抗菌、治疗贫血等方面;在改良型新药方面,公司主要专注于微球类制剂、长效注射制剂和口服缓控释制剂的研究;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多肽类药物、儿科特色药物及其他高端仿制药等。上述产品均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而且
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的品种,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容易推荐至客户,从而有利于带动公司业绩的增长。
5. 专业的团队优势
专业人才是药物研发服务的基础,也是公司持续稳定成长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技术人才队伍和核心管理队伍上面均具有较强的优势。公司原始核心团队比较稳定,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同时,培养了众多技术骨干,也满足药物研发长周期的需求。同时,通过新设、收购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子公司,公司也获得了在各个药物研发服务领域具备独特优势的技术人才和资源。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有1,163人,占员工人数83.43%。专业、稳定的团队确保了公司能够持续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药物研发服务。同时以此为平台,公司能够持续吸引全球优秀的人才加入公司研发团队,丰富公司的人才储备。
6. 客户资源优势
独特的业务发展模式增加了公司客户粘性,使得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日益明显。从早期药学研究阶段建立起的合作关系,使公司深刻理解客户的潜在需求,并随着药物研发进程的推进而不断加深。随着公司将业务链条延伸至临床试验、生物分析等领域,前期培养的客户关系得到进一步巩固,越来越多的客户与公司建立起长期的合作关系。
得益于公司提供的一体化药物研发服务以及在医药研发服务领域长期的项目经验积累,目前公司已经成为国内药物研发服务主要提供商之一。公司累计为约900家医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服务,其中多数为国内大中型医药制造企业。公司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研发能力,增强了客户服务满意度,提升了客户粘性。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供了保障。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药物临床前及临床综合研发服务CRO,为国内医药企业和科研机构提供全过程的一站式药物研发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作为国内较早提供药物研发服务的企业之一,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突出的技术实力和人才优势,逐步建立了具备较强市场竞争力的行业地位。公司拥有3.79万平方米的研发实验室,其中已投入使用的实验室面积为3.22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实验室面积为0.57万平方米。公司拥有国际先进的仪器设备,以及一批具备丰富国内外制药研发经验的科研骨干和人才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包括药物发现、药理药效、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和生物分析等服务,协助客户快速、高效地完成药物研发各个阶段的工作。
1、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286.37万元,同比增长22.08%。近几年来公司坚持临床前及临床一体化综合服务模式,在特殊制剂业务方面深入布局,逐渐实现多元化发展模式,先后布局
多肽、儿童药/罕见病、长效微球制剂、缓控释制剂、局部递送与透皮吸收药物、医美、宠物药等药物研发领域,不断提升的研发服务能力赢得客户高度认可,推动市场订单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4,857.16万元、14,297.18万元,同比增长分别为25.91%、24.49%。充足的订单储备、合理的业务结构和持续迭代的研发服务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强化各项提质增效措施的执行,进一步巩固运营管理成果和竞争优势。2024年1-6月人均产值达到40.73万元,较上年同期人均提高0.83万元。
2024年1-6月公司整体发展态势良好,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2、深化竞争优势,增强研发投入夯实壁垒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和自主立项研发的项目中,共8项新药项目已通过NMPA批准进入临床试验,70项药品申报上市注册受理,8项一致性评价注册受理;取得39项药品生产注册批件;7项通过一致性评价;6项原料药通过审评获批。新药品注册分类法规实施之后,公司累计已有19项仿制药首家取得药品注册批件或首家通过一致性评价,公司取得生产批件的权益分成项目共5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6,909.31万元,本期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572.97万元,增幅29.48%。报告期内新立项自研项目达117余项,累计已超450项。立项自研项目包括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仿制药项目。在创新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主要应用在镇痛、肾病与透析、肿瘤辅助、心脑血管、抗菌用药等适应症领域;在改良型新药方面,公司在药物传递系统上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转化研究,以长效微球制剂、缓控释制剂等为研发重点;在仿制药方面,公司在研产品重点包括复杂注射剂、多肽制剂、局部递送与透皮吸收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用药及其他特殊制剂等。
3、充实、优化组织架构,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始终将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储备视为重要任务,吸收培养了大批优秀的行业人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以及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战略规划与业务开展需要,对组织、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将医学、运营、数统、稽查、注册申报等业务进行有效整合,为客户提供全链条快速响应的临床业务服务。在保证公司全面发展的人才需求的同时,公司持续优化、提升人员效率与岗位适配度水平。
为满足国际标准为客户提供中美双报服务和开拓海外市场做准备,公司正积极规划海外市场的拓展,引进了多位具有国际背景的科研人员和管理团队,增强公司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公司已为战略客户提供了包括返回注册、方案设计以及临床运营管理等在内的海外业务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1,394人,其中研发人员1,163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83.43%;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994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85.47%;研发人员硕士及博士208人,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为17.88%。
4、各业务板块稳步发展,持续加强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各业务板块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业务板块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同比增减(%) |
药学研究服务 | 34,285.14 | 31,660.16 | 8.29 |
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服务 | 21,655.10 | 14,409.96 | 50.28 |
权益分成 | 333.91 | 0 | 100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56,274.16 | 46,070.12 | 22.15 |
(1)药学研究
药学研究方面,公司提供包括原料药制备工艺及结构确证、剂型选择、处方组成、制剂工艺、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的制订、稳定性研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的选择研究等服务。此外,公司在药物发现方面,拥有包括创新药物分子设计及开发、多肽药物开发、小核酸药物合成及质量控制开发等方面的化学研究能力和设施,建立了多肽分子创新设计、合成、纯化等专业的研发队伍。目前公司在创新药方面聚焦于多肽类和小核酸类药物的研发,研发标的的来源多为自主立项。截止报告出具日,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在研创新药项目“STC007注射液”已经进入临床二期,其主要适应症为治疗接受血液透析(HD)的成人慢性肾脏疾病相关的中至重度瘙痒(CKD-aP)及治疗术后疼痛,“STC008注射液”已获得临床试验许可,其主要适应症为治疗晚期实体瘤的肿瘤恶液质。上述产品所获得的研发进程,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整合技术平台,夯实技术基础,公司全资子公司诺和晟欣全面布局中药研发业务,致力于打造一个集药物发现、药材基源鉴定、资源评估、药学研究、非临床与临床研究、注册申报等多功能板块为一体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建立了完整的中药开发“创新链+产业链”全生态服务体系,以满足客户在中药领域的全方位需求。公司所布局的中药类型涵盖1类新药、经典名方、同名同方等多个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覆盖妇科、儿科、消化系统、心脑血管系统等多个中医优势治疗领域的产品技术研发。持续挖掘经典名方的药物价值,启动了名为“良药不再苦口”的儿童中药研发项目,在中药改良方面探索赋予新的制剂手段,另外公司也在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中药创新。
全面升级动保布局,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和动保的服务链条涵盖了药学研发、临床研究、注册事务管理、药学研究项目管理、临床研究项目管理、数据管理与统计服务等多个关键环节,提供从药物发现到上市后研究的全方位、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聚焦于1类、2类、5类新兽药的研发,同时注重人转兽产品以及比对目录产品的开发。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理念,致力于研发更多安全、有效的宠物药和经济动物药治疗方案。目前在研品种约30余个,涉及驱虫用药、抗感染用药、胃肠道用药、皮下肿瘤用药、犬胰腺炎用药、止疼用药、止吐用药等适应症领域,公司将以严谨的科学态度,不断提升研发水平,为推动医药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动物健康事业的进步贡献力量。
基于多肽药物研发的先天优势,入局核医学领域,2024年7月公司成立了专注核药领域的子公司诺核动力。核医学主要包括影像诊断、核素治疗、体外分析三个部分。而利用核药进行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能全面反映病变基因、分子、代谢及功能状态,更早期洞察疾病分子层面的信息,进而实现早期诊断、精准治疗。在肿瘤的诊断和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无创诊断等领域,核医学显示出了巨大的应用潜力。中国出台了多条与核药相关的政策,CDE已经组建了专门审评放射性药物的队伍,对核药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核药RDC分子结构与ADC相似,都包含靶向分子,而多肽是这一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具有在多肽药物研发的先天优势,将会加速RDC药物设计等研发工作的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药学研究服务稳健发展,实现营业收入34,285.14万元,同比增长8.29%。药学研究板块人员1,023人,同比增长20.07%,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服务能力。
(2)临床试验、生物分析及药理药效
临床试验方面,公司提供I-IV期临床试验研究服务、生物等效性(BE)试验服务等,公司建立了四大专业平台。临床试验研发平台(下辖医学及临床运营两大研发平台)、数据管理及统计分析平台、SMO平台、第三方稽查平台,全国设立19个常驻点,已与超260家医院建立长期临床合作。公司目前在研的GLP-1一类创新药的临床试验共6项,涉及减重及降糖适应症,分别处于临床I-III期研究中。公司通过积累已拥有丰富的创新药物及改良型新药的临床研究经验,涵盖了内分泌、镇痛、呼吸、肿瘤、心脑血管、泌尿系统、医美等治疗领域的药物和医疗器械的临床设计和实施。
生物分析方面,公司开展涵盖大、小分子创新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免疫原性、药效学、生物标志物及定量药理学等相关研究,并提供临床前及临床阶段样本生物分析服务,以满足客户从早期药物发现到申报各阶段研发需求。公司目前正在运行100余项创新药临床前、临床I期项目,包括小分子靶向抑制剂、多肽类、ADC、PDC、单克隆抗体、干细胞产品、核酸药物、疫苗产品、病毒产品、中药创新药等,适应症包括:肿瘤、免疫、心血管疾病、降压、降糖、抑酸、脑卒中、干眼症、中重度肠炎、流感、HIV等,其中高效推进两项创新药项目免二进三,一项国内自主知识产权P-CAB创新药待批准上市。仿制药方面:尤其擅长内源性药物、吸入制剂药物、手性药物、肽类药物、核酸类药物、ADC药物及多化合物及不稳定药物检测。公司自主开发700多个小分子生物分析方法,100多个大分子生物分析方法。
药理药效方面,技术平台涉及肿瘤药理研究平台、炎症及其他疾病药理平台、CNS疾病平台、体外研究平台、药代动力学平台、non-GLP毒理平台、病理检测平台。临床中心实验室遵循CAP(美国病理学家协会)认证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实验动物中心SPF级动物房,可以饲养超3,000笼位的实验动物。公司已拥有成熟的肿瘤药效模型涵盖逾20种癌症类型、200种肿瘤模型(PDX,CDX)。药理药效方面,公司已经围绕其服务全链条搭建起了相对应的技术平台,在原有平台的基础上,新增了精神和神经系统研究平台,心脑血管疾病研究平台,皮肤类疾病研究平台,代谢类疾病研究平台以及针对中药药效特点构建的研究平台,多元化的平台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报告期内,本报告期内临床试验、生物分析及药理药效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1,655.10万元,同比增长50.28%。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板块人员371人,同比增长11.41%。
(3)权益分成
公司在无客户委托的情况下会自行储备一些自主立项项目,由公司选择市场前景良好的研发标的,前期先自行投入并计入研发费用,待开发到一定阶段后择机推荐给客户,并接受客户委托继续提供研发服务,公司和部分客户会在合同中约定保留了药品上市后的销售权益分成,在药品的有效生命周期内公司可以通过销售权益分成的形式持续稳定的获得收益,公司实现更大市场价值,达到公司和客户共融共享的目的。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取得生产批件的权益分成项目共5项,权益分成实现营业收入333.91万元,会为公司带来研发期后收入,延长项目盈利周期。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 核心竞争力风险
(1)药物研发技术发展带来的技术升级、设备更新风险
CRO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具有技术更新快的特点,药物研发技术会随着新技术、新方法以及新设备等因素的出现而更新迭代。目前,随着技术研发投入加大以及检测分析等技术的升级,CRO企业可能面临着技术落后的挑战。例如,药学研究、生物分析等领域出现大量的新技术、新设备,均需要CRO企业去适应、掌握和应用。由于新技术通常伴随着工艺复杂、设备昂贵、短时间内回报小的特点,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以及加大对新技术、新设备的投入,将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
(2)药物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为医药企业提供药物研发外包服务,涉及创新药开发、仿制药开发及一致性评价等。药物研发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经历反复实验的过程,普遍具有较高的风险。受公司技术水平、实验室条件、原材料供应、客户生产条件、监管政策等内外部因素的综合影响,药物研发存在失败的可能。虽然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药物研发失败的责任划分及款项结算条款,但公司仍存在着因自身原因而导致合同终止,并向客户退款或赔偿的风险。
2 经营风险
(1)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随着医药研发行业发展,行业内对于技术人才的竞争日趋激烈,公司面临核心技术人才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房产租赁风险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公司无自有房产,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均为向第三方租赁,正在使用的租赁面积为3.79万平方米。公司相关租赁房产均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但合同到期后若无法续租,则公司需重新寻找生产经营场所,并重新建设实验室,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 财务风险
(1)长周期合同的执行风险
医药研发行业具有明显的高风险、高投入和长周期的特点。公司药学研究项目周期通常为3-5年,生物等效性试验周期通常为6-12月,Ⅰ-Ⅳ期临床试验每期试验周期通常为1-3年。尽管公司在研究过程中能够根据不同研究阶段收取相应服务费用,但可能因国家政策法规变化、客户产品规划及资金状况变化等原因,发生个别项目实际履行进度与预计进度不一致、付款不及时、研究成果达不到预期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公司无法获得预期收益,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影响。因此,公司存在由于项目执行周期过长,导致项目不确定性及管理复杂性增加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55.99%,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在定价时会根据研发难度考虑一定的风险溢价,而公司研发的药物类别较多,不同药物的难度不同,风险溢价有所不同,故定价方面会导致毛利率有所差异。另外,公司提供的药品研发服务均为定制化服务,部分服务的周期较长,药品研发风险较高,研发成本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尤其在药学研究方面更为明显,导致公司不同项目的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差异,且公司不同年度毛利率会发生一定的波动。此外,毛利率受市场供求状况、公司议价能力、行业竞争情况、具体订单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公司可能面临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4 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的风险
随着新药研发环境改善、药审药评加速、医药行业研发资金投入持续增长,国内医药企业对医药研发需求的逐步释放,一致性评价同时带来增量研发需求,国内CRO市场持续快速发展。由于国内医药审批时间缩短,医药市场需求增加,跨国CRO公司如艾昆纬(IQVIA)以及科文斯(Covance)等已陆续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开拓国内市场,公司将在国内市场与跨国CRO公司之间展开医药研发业务的竞争,且未来随着公司境外业务逐步拓展,公司亦将在国外市场上与跨国CRO公司直接展开竞争。另外,近年来国内CRO行业迅速发展亦带动国内CRO企业快速成长,如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昭衍新药、美迪西等国内CRO企业逐渐发展壮大并积极布局等,进一步加剧了国内CRO行业的竞争,这对公司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研究服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除与其他CRO公司竞争外,公司还面临与医药企业内部的自有研究部门以及医学院校等的竞争。
公司规模与药明康德、康龙化成、泰格医药等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差距较大。同时,公司目前业务集中在药物药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等环节,研发标的以仿制药为主,以创新药为辅。公司在服务范围覆盖上和行业内龙头企业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
随着行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加剧,若未来公司在创新药方面的服务链条不能及时得到完善,以及在药物研发各个细分领域的服务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5 宏观经济风险CRO企业主要依靠承接医药企业的新药研发合同以及研发咨询服务实现盈利。由于国内药品市场主要以仿制药为主,国内医药企业对新药的研发动力不足,国内CRO行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2015年以来,《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关于鼓励药品创新试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等系列药审政策文件的密集出台,推动药审药评逐步加速,国内医药企业逐步意识到新药研发的重要性而加大研发投入,国内医药行业对CRO的需求在近年加速释放。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下的医药和生物技术企业对创新药物研发投入以及跨国药企研发需求向中国的转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未来如果医药企业研发投入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医药产业政策变动等不利变化影响而出现下降,将导致CRO行业需求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承接的医药研究服务规模及经营业绩。国家从2016年开始陆续出台推动药品一致性评价、带量采购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导致部分药品价格下降,亦导致医药企业放弃部分仿制药的开发。上述相关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部分医药企业的研发投入积极性,公司存在因药品研发投入增长放缓或减少,而导致公司承接研究服务规模变小及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国内药物研发CRO市场的良好发展机遇,实现营业收入56,286.37万元,同比增长22.08%;实现净利润14,134.79万元,同比增长18.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57.16万元,同比增长25.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297.18万元,同比增长24.4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62,863,658.46 | 461,047,483.44 | 22.08 |
营业成本 | 247,733,641.78 | 198,587,382.12 | 24.75 |
销售费用 | 17,447,724.99 | 11,839,082.29 | 47.37 |
管理费用 | 48,921,313.99 | 50,750,563.97 | -3.60 |
财务费用 | 4,714,676.00 | 2,124,885.60 | 121.88 |
研发费用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29.4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36,085.51 | -41,817,755.19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64,771.18 | -64,262,983.0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90,856.41 | 33,516,265.27 | -37.37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560.86万元,增幅47.37%。主要系公司为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加大力扩展国内商务网络,加强商务团队建设,居间服务费及薪酬增加
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58.98万元,增幅121.88%。主要系银行借款对应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291.83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850.18万元,主要系本期购买成都诺和晟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37.37%,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的借款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30,000,000.00 | 1.61 | -100.00 | 主要系本期收回到期理财产品所致 |
应收票据 | 2,800,141.80 | 0.15 | 4,594,238.05 | 0.25 | -39.05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应收账款 | 443,026,805.01 | 23.31 | 292,869,355.06 | 15.72 | 51.27 | 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长,应收账款随之增长;受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客户回款较慢 |
应收款项融资 | 3,885,251.00 | 0.20 | 6,260,812.40 | 0.34 | -37.94 | 主要系期末持有的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预付款项 | 74,587,718.55 | 3.92 | 45,203,099.62 | 2.43 | 65.01 | 主要系预付委外款及服务费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9,270,413.65 | 1.54 | 9,555,561.29 | 0.51 | 206.32 | 主要系本期购买的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4,980,840.30 | 2.89 | 38,928,881.54 | 2.09 | 41.23 | 主要系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信用减值损失及可弥补亏损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88,859.71 | 0.85 | 50,198,574.00 | 2.69 | -67.75 | 主要系期初预付的设备工程款已转固定资产、本期已完成晟泰少数股东购买所致 |
应付账款 | 28,007,449.00 | 1.47 | 56,765,585.47 | 3.05 | -50.66 | 主要系本期应付的委外款减少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1,519,983.74 | 1.13 | 39,213,233.06 | 2.10 | -45.12 | 主要系期初余额中包含已计提未发放的年终奖已发放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3,095,425.84 | 0.16 | 2,114,898.94 | 0.11 | 46.36 | 主要系本期应付费用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1,891,451.87 | 2.20 | 22,100,911.35 | 1.19 | 89.55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1,576.82 | 0.01 | 346,654.12 | 0.02 | -53.39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用权资产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9,000,000.00 | 7,000,000.00 | 28.57%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私募基金 | 50,750,000.00 | 9,000,000.00 | 59,750,000.00 | |||||
其他 | 36,367,894.00 | -32,375,561.40 | 3,992,332.60 | |||||
合计 | 107,117,917.68 | -23,375,561.40 | 83,742,356.2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870070 | 海融医药 | 20,000,023.68 | 自有 资金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合计 | / | / | /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1年8月26日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
台州仲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11月4日 | 9,000,000.00 | 24,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
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 | 2022年11月23日 | 25,75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
合计 | / | / | 9,000,000.00 | 59,750,000.00 | / | / | / | / | / |
其他说明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1/1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16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2024/5/17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认定核心技术人员时,综合考虑了相关人员的专业背景、科研能力、对发行人科研贡献因素,具体如下:(1)拥有一定的学历和科研背景,拥有深厚且与发行人业务匹配的资历背景,对行业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2)目前在公司核心技术研发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或发挥重要作用、拥有突出贡献、保障公司的持续创新实力;(3)项目经验丰富,主导公司研发成果、核心技术的注册申报及审评流程,或发挥重要作用,保证公司研发成果的实现。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5.63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优化环境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在环保设备设施采购及运维、环境检测及三废处理、隐患排查整治、环境保护检查和教育培训、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方面积极投。报告期内,各单位环保设施建设满足环保要求,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未发生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环保行政处罚。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是建立完善环保管理制度体系。公司建立了《环境控制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制度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
二是建立完善的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及时交由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建立《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案》等制度及规定,明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毒性及健康危害、燃烧爆炸危险性,对急救措施、泄露处置方式、储运注意事项进行规范和过程监督。
三是积极推行绿色办公,在资源节约、减少排放等方面开展相关的管理行动。倡导资源多次利用,如打印纸再利用、纸箱重复使用等;推动数字化办公,实现项目流程的线上审核与记录,
鼓励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用水用电,持续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工作,及时淘汰和更新老旧、高能耗的设备;开展节水和节电宣传活动,增强员工资源节约意识。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利虔 | 备注1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2021年6月21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2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利虔 | 备注3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4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5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利虔 | 备注6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7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利虔 | 备注8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9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10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11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12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阳光诺和 | 备注14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备注16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17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刘宇晶 | 备注18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 | 备注19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备注21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22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23 | 2021年1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24 | 2021年2月3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备注25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朗研生命及其控股子公司 | 备注26 | 2021年1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利虔 | 备注27 | 2020年8月28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的基础上,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机构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有其他锁定要求的,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为准)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以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限届满后半年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备注2: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以下简称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公司上市后3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第20个交易日称为“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则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统称为“相关主体”)应协商确定启动本预案规定的及/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届时要求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以上所称每股净资产是指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除以该期审计基准日时公司的股份总数;如该期审计基准日后至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期间,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上述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进行调整。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方式。该等具体措施将在公司及/或相关主体按照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依法实施。
(1)控股股东增持A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公司控股股东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控股股东的自动增持义务,控股股东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
在上述任一情形下,控股股东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50%,增持期限为增持公告发布且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获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之日起六个月。单一会计年度内控股股东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最近一次或最近一年(以孰高为准)从公司取得的现金分红的100%,超过上述标准的,控股股东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控股股东的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控股股东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控股股东应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2)公司回购A股股票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且在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前提下,公司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制订回购公司A股股票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将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
公司制定的回购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回购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单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20%。公司回购A股股票的方案应在履行内部决策和外部审批、备案等手续(如需要)后六个月内实施。单一会计年度内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公司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上述回购方案生效后及回购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公司可以终止回购;如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公司应当终止实施回购方案。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A股股票(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公司按规定予以公告。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在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并以不低于各自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20%的资金,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增持期限为增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单一会计年度内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增持计划公告后及在增持期间,如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可以终止实施增持计划;如增持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A股上市条件的,则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应当终止实施增持计划。
(4)稳定股价措施的再次启动
在采取上述一种或多种稳定股价措施且在执行完毕后,再次出现公司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则相关主体应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重新确定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措施。
(5)其他股价稳定措施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应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执行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上述既定的股价稳定措施过程中,公司和相关主体可以制定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股价稳定措施。
3、相关约束措施
(1)相关主体未能及时协商确定股价稳定具体措施的约束措施
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否则,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2)对控股股东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控股股东以增持公司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或者触发本预案规定的控股股东自动增持义务,但控股股东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增持义务,以及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控股股东无合法理由对股份回购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并导致股份回购方案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控股股东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分红款,控股股东放弃对该部分分红款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3)对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如相关主体确定由公司以回购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但公司未及时制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则公司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公司应继续履行尽快制定股份回购方案的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公司履行前述义务。
(4)对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的约束措施
如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其增持义务的,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于应履行但未履行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管应承担的用于履行增持义务的资金总额的薪酬,被扣留薪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对该部分薪酬的所有权,由公司用于回购股份资金或其他用途。
(5)对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约束措施
如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未能勤勉尽责地依法督促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和高管执行稳定股价措施的,应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
(6)对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约束措施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公司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公司A股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和义务。对于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在获得其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后方可聘任。
4、预案的生效及其他
本预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上市后自动生效,本预案有效期三年,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计算。
如本预案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将及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备注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按照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内容实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确定由本人以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方式稳定公司股价的,本人将在前述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如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相关主体未能协商确定拟采取的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触发本人的自动增持义务,本人应于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发行人提出增持公司A股股票的计划,并由发行人按规定予以公告。本人将按照前述增持计划内容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发行人A股股票。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款直至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备注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与本人有关的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如本人未能履行或未能如期履行稳定股价措施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本人应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道歉,并且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稳定股价措施及约束措施。备注5: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公司在本次发行中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7: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为降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厚未来收益并加强投资者回报,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地使用。
2、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力量,将公司自主掌握的核心技术转化为较强的盈利能力。公司积极调配内部资源,已先行通过自筹资金实施部分开展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供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所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3、加强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制定公开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的分配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及机制;同时,公司制定了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以制度的形式稳定公司对股东的中长期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享有的资产收益权利。
备注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3、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备注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10: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公司为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草案)》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依据《公司章程(草案)》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间隔期限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及比例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公司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上市后三年内,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金分配利润的10%,且上市后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若现金充裕,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3、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根据需要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的条件为:
(1)公司经营情况良好;
(2)因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或者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
(3)公司的现金分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制订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者投资者交流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其中,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5、既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在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出现,并已经或即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经详细论证后可以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作出调整。公司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时,应详细论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或公司章程规定的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公司在将该利润分配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备注11: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回购全部新股的方案,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通过后及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的价格将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则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开展将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下配售对象及网上发行对象的工作;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的工作,回购价格以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发行
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公司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1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该方案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如需要)后依法实施。本人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的价格按照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监管机构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1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如经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认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人将在有权部门或司法机构作出的认定生效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14: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的委托持股情况,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次发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25%股份;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5、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本人将自动遵守该等要求。
备注1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
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持续有效。备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
1、本公司不得要求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2、本公司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公司使用:
(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资金给本公司使用;
(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委托本公司进行投资活动;
(4)为本公司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5)代本公司偿还债务;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将不以本承诺函第一项所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如以上承诺事项与事实不符,或者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本公司确认已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函的签署、生效及执行有关事项履行了完备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外部审批程序,本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函将在发生以下情形时失效(以较早为准):①利虔不再作为发行人或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②发行人从证券交易所退市。备注17: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备注1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刘宇晶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19:公司持股公司5%以上的其他股东睿盈管理、睿盈投资、海达明德、广州正达、汇普直方共同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
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支付的分红款及/或其他款项直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2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人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人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2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本公司及控制的附属企业(包括本公司目前或将来有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任何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或企业、控股子公司的任何下属企业或单位)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相关手续,保证不通过交易、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和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发行人资金、资产,或者利用控制权操纵、指使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方式从事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22: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为本承诺函之目的,不包括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23: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年1月28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确认,本人控制的北京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朗研)、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奥药业)、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制药)、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泓森)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朗研生命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实际控制人期间,朗研生命、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或者未依法执行相应约束措施的,发行人有权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直至本人依法履行相关承诺或执行相关约束措施。
备注24: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2021年2月3日,利虔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百奥药业与阳光诺和发生潜在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百奥药业实际控制人期间,为了避免百奥药业与发行人发生潜在同业竞争或利益输送、相互或单方让渡商业机会,本人将通过积极行使股东权利方式,促使百奥药业仅为储备自身品种之目的委托医药研发企业进行药品药学研究、临床试验等研发服务,并促使百奥药
业不对外转让由此形成的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应按照以下两者中孰高的金额向发行人进行赔偿:(1)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2)百奥药业因对外转让技术成果和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取得的收益。备注25: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虔控制的其他企业朗研生命、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专注于从事原料药或药品的生产或销售业务,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并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与发行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备注26:为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2021年1月28日,朗研生命及其控股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及约束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朗研生命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于本函出具日,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包括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广东泓森医药有限公司、江西泓森医药有限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仅作为投资管理平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百奥药业、永安制药、广东泓森、江西泓森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特点、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制定了明确的未来发展规划,并已从平台建设、生产线改造、团队搭建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未来,本公司将继续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或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本公司承诺,在利虔作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执行上述发展规划,专注于从事原料药、制剂的生产和/或销售业务,不会从事药物研发外包服务业务。
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并导致发行人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应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备注27:针对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已作出承诺
如公司及子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未能遵守劳动与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而被有权政府部门要求缴纳罚款、补缴相关款项、滞纳金以及被要求承担其他经济赔偿责任的,本人将在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有权政府部门的生效决定后,及时、足额的将等额与公司及子公司被要求缴纳、补缴的罚款、款项、滞纳金以及其他赔偿款支付给有关政府部门或公司及子公司,以避免公司及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等额扣留应向本人支付的薪酬及/或分红款用于弥补损失。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阳光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6月27日 | 2023年6月1日 | 2028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阳光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26日 | 2023年9月26日 | 2024年9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阳光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5,5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阳光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诺和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6月27日 | 2023年6月1日 | 2028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诺和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6月2日 | 2023年6月2日 | 2024年8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诺和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16,5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阳光诺和 | 公司本部 | 诺和德美 | 全资子公司 | 7,000,000.00 | 2024年5月22日 | 2024年5月22日 | 2025年5月2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04,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04,000,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6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16日 | 537,800,000.00 | 467,181,492.45 | 484,159,900.00 | 319,454,286.97 | 0.00 | 68.38 | 0.00 | 19,552,830.35 | 4.19 | 0.00 | |
合计 | / | 537,800,000.00 | 467,181,492.45 | 484,159,900.00 | 319,454,286.97 | 0.00 | / | / | 19,552,830.35 | /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84,404,100.00 | 1,695,149.58 | 167,271,313.91 | 90.71 | 2023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062,519.8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30,337,300.00 | 10,442,879.04 | 71,143,235.50 | 54.58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62,032,400.00 | 4,450,613.09 | 25,089,936.76 | 40.45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107,386,100.00 | 2,964,188.64 | 55,949,800.80 | 52.10 | 2025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484,159,900.00 | 19,552,830.35 | 319,454,286.97 | / | / | / | / | / | / | / | / | 7,062,519.88 |
注1: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706.25万元(其中已扣除待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1,549.5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实际具体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坚持谨慎、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所致。报告期内募投项目“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 共支付合同尾款及保证金金额169.51万元。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0,897,300 | 27.59 | -30,897,300 | -30,897,300 | 0 | 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897,300 | 27.59 | -30,897,300 | -30,897,300 | 0 | 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30,897,300 | 27.59 | -30,897,300 | -30,897,3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1,102,700 | 72.41 | 30,897,300 | 30,897,300 | 112,000,000 | 1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1,102,700 | 72.41 | 30,897,300 | 30,897,300 | 112,000,000 | 1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12,000,000 | 100 | 112,00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30,897,300股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2,000,0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利虔 | 30,897,300 | 30,897,300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4/06/21 |
合计 | 30,897,300 | 30,897,3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08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利虔 | 0 | 30,897,300 | 27.59 | 0 | 0 | 冻结 | 33,759 | 境内自然人 |
刘宇晶 | 0 | 6,067,181 | 5.42 | 0 | 0 | 质押 | 800,000 | 境内自然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54,518 | 5,000,000 | 4.4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二组合 | 100,000 | 3,757,454 | 3.3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20,573 | 3,570,698 | 3.1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897,498 | 3,358,823 | 3.0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0 | 3,062,303 | 2.73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邵妍 | -840,000 | 2,520,000 | 2.25 | 0 | 0 | 质押 | 2,510,00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00 | 2,250,896 | 2.0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1,618,646 | 1.4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利虔 | 30,89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97,300 | |||||||
刘宇晶 | 6,067,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6,067,18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0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二二组合 | 3,757,454 | 人民币普通股 | 3,757,454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70,6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0,698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医药健康主题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3,358,82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58,823 | |||||||
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62,3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2,303 | |||||||
邵妍 | 2,5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0,000 | |||||||
广州广发信德一期健康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250,89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896 | |||||||
天津海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正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8,64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8,64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邵妍 | 副总经理 | 3,360,000 | 2,520,000 | -840,000 | 自身资金需求 |
赵凌阳 | 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负责人 | 804,989 | 603,742 | -201,247 | 自身资金需求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14,421,123.54 | 690,931,123.8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800,141.80 | 4,594,238.05 |
应收账款 | 七、5 | 443,026,805.01 | 292,869,355.0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885,251.00 | 6,260,812.40 |
预付款项 | 七、8 | 74,587,718.55 | 45,203,099.6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2,122,400.80 | 11,208,143.3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存货 | 七、10 | 14,400,800.55 | 14,409,166.3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七、6 | 324,223,880.33 | 252,106,773.8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9,270,413.65 | 9,555,561.29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8,738,535.23 | 1,357,138,273.8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59,857,081.60 | 50,857,081.6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62,971,478.33 | 159,084,011.0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0,496,999.97 | 61,179,807.18 |
无形资产 | 七、26 | 4,925,032.69 | 5,386,569.20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6,057,235.99 | 26,057,235.9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6,752,052.53 | 64,188,019.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4,980,840.30 | 38,928,881.5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6,188,859.71 | 50,198,574.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82,229,604.80 | 505,880,203.48 |
资产总计 | 1,900,968,140.03 | 1,863,018,477.3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25,026,868.63 | 383,928,563.57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8,007,449.00 | 56,765,585.4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5,329,499.70 | 220,825,099.1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1,519,983.74 | 39,213,233.0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9,919,242.83 | 30,512,681.4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095,425.84 | 2,114,898.9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1,891,451.87 | 22,100,911.3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5,441,151.42 | 5,744,264.94 |
流动负债合计 | 710,231,073.03 | 761,205,237.9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76,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1,483,701.06 | 40,622,721.7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685,000.00 | 3,585,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61,576.82 | 346,654.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2,130,277.88 | 44,554,375.86 | |
负债合计 | 822,361,350.91 | 805,759,613.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75,862,050.87 | 474,166,912.2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7,956,424.41 | 37,956,424.4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64,460,694.44 | 415,889,091.4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90,279,169.72 | 1,040,012,428.0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1,672,380.60 | 17,246,435.4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78,606,789.12 | 1,057,258,863.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00,968,140.03 | 1,863,018,477.35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49,048,871.15 | 509,118,463.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789,557.80 | 3,336,147.00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369,092,938.70 | 238,664,013.38 |
应收款项融资 | 2,941,026.00 | 3,813,436.40 | |
预付款项 | 37,899,087.30 | 14,109,019.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359,750,398.05 | 303,685,361.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6,332,474.58 | 6,298,484.7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267,263,313.31 | 208,049,609.22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473,068.72 | 2,007,758.8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4,590,735.61 | 1,289,082,293.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241,860,200.00 | 121,860,2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857,081.60 | 50,857,081.6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4,668,219.64 | 61,594,182.39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5,712,461.09 | 27,888,562.36 | |
无形资产 | 2,243,621.76 | 2,387,169.8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60,232.30 | 15,528,255.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146,929.46 | 12,814,888.6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243,238.96 | 49,223,574.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7,492,008.49 | 362,153,937.71 | |
资产总计 | 1,872,082,744.10 | 1,651,236,231.5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3,620,361.53 | 317,371,895.3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66,574,898.25 | 218,878,780.1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0,408,618.00 | 149,437,880.78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97,226.25 | 18,015,555.54 | |
应交税费 | 17,225,557.93 | 21,664,190.49 | |
其他应付款 | 1,508,785.86 | 1,407,554.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072,172.00 | 9,649,177.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1,419,557.80 | 1,506,147.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60,827,177.62 | 737,931,180.7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6,8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976,279.89 | 16,527,318.8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601.38 | 256,809.9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905,881.27 | 16,784,128.75 | |
负债合计 | 852,733,058.89 | 754,715,309.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80,166,912.21 | 480,166,912.2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956,424.41 | 37,956,424.41 | |
未分配利润 | 389,226,348.59 | 266,397,585.4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019,349,685.21 | 896,520,922.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72,082,744.10 | 1,651,236,231.54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62,863,658.46 | 461,047,483.4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62,863,658.46 | 461,047,483.4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388,528,075.63 | 317,118,513.37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7,733,641.78 | 198,587,382.1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17,623.14 | 453,251.1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447,724.99 | 11,839,082.29 |
管理费用 | 七、64 | 48,921,313.99 | 50,750,563.97 |
研发费用 | 七、65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财务费用 | 七、66 | 4,714,676.00 | 2,124,885.60 |
其中:利息费用 | 8,350,016.81 | 5,223,065.71 | |
利息收入 | 3,665,913.65 | 3,129,504.33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688,339.52 | 4,540,581.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2,916.67 | 321,178.0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6,912,167.53 | -20,233,708.2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6,344,671.49 | 128,557,021.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00.71 | 5,138.6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28,204.65 | 67,206.5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4,818,467.55 | 128,494,953.6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3,470,542.00 | 9,185,428.6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347,925.55 | 119,309,524.9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1,347,925.55 | 119,309,524.9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571,602.97 | 117,994,706.62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7,223,677.42 | 1,314,818.3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41,347,925.55 | 119,309,524.9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8,571,602.97 | 117,994,706.62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223,677.42 | 1,314,818.3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0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3 | 1.0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419,468,910.90 | 357,184,623.3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88,136,602.22 | 161,560,047.35 |
税金及附加 | 235,613.52 | 230,519.22 | |
销售费用 | 10,653,715.35 | 8,036,578.51 | |
管理费用 | 22,428,948.39 | 27,842,131.38 | |
研发费用 | 30,620,516.90 | 31,747,835.45 |
财务费用 | 3,577,310.59 | 313,407.60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46,981.50 | 3,175,677.75 | |
利息收入 | 3,074,976.61 | 2,873,265.74 | |
加:其他收益 | 3,066,867.65 | 1,428,841.5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213,605.68 | -16,168,101.7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4,669,465.90 | 112,714,843.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0.22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11,174.65 | 60,659.9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3,258,291.47 | 112,654,183.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20,429,528.31 | 12,713,302.2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828,763.16 | 99,940,881.4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2,828,763.16 | 99,940,881.4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2,828,763.16 | 99,940,881.4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2,385,955.49 | 279,160,611.5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663,702.34 | 8,214,645.2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7,049,657.83 | 287,375,256.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9,087,486.10 | 132,821,773.4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0,654,046.03 | 122,877,473.4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297,817.75 | 23,089,927.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3,746,393.46 | 50,403,837.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1,785,743.34 | 329,193,011.9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36,085.51 | -41,817,755.1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32,916.67 | 321,178.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2,995.6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232,916.67 | 3,404,173.7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997,687.85 | 41,667,156.8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00 | 26,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2,997,687.85 | 67,667,156.8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764,771.18 | -64,262,983.0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3,240,000.00 | 200,445,040.1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240,000.00 | 200,445,040.1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5,991,533.78 | 101,259,775.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05,310.22 | 52,103,270.3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652,299.59 | 13,565,728.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249,143.59 | 166,928,774.9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90,856.41 | 33,516,265.2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510,000.28 | -72,564,472.9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0,931,123.82 | 608,929,610.0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14,421,123.54 | 536,365,137.03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4,304,288.33 | 195,977,348.07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141,844.48 | 5,314,375.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446,132.81 | 201,291,723.3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506,280.48 | 63,058,447.0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134,704.94 | 64,328,147.6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9,348,464.65 | 16,271,226.6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896,381.82 | 65,657,763.8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4,885,831.89 | 209,315,585.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439,699.08 | -8,023,861.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42.0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42.0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903,755.05 | 27,759,584.1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9,000,000.00 | 6,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96,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903,755.05 | 33,759,584.1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903,755.05 | -33,699,942.0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6,240,000.00 | 198,445,040.17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6,240,000.00 | 198,445,040.1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13,991,533.78 | 101,259,775.7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528,641.14 | 51,021,609.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45,963.23 | 6,554,556.3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966,138.15 | 158,835,941.8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273,861.85 | 39,609,098.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0,069,592.28 | -2,114,705.5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9,118,463.43 | 388,038,308.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9,048,871.15 | 385,923,603.19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474,166,912.21 | 37,956,424.41 | 415,889,091.47 | 1,040,012,428.09 | 17,246,435.48 | 1,057,258,863.5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000,000.00 | 474,166,912.21 | 37,956,424.41 | 415,889,091.47 | 1,040,012,428.09 | 17,246,435.48 | 1,057,258,863.5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8,304,861.34 | 148,571,602.97 | 50,266,741.63 | -28,918,816.08 | 21,347,925.5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8,571,602.97 | 148,571,602.97 | -7,223,677.42 | 141,347,925.5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8,304,861.34 | -98,304,861.34 | -21,695,138.66 | -120,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98,304,861.34 | -98,304,861.34 | -21,695,138.66 | -120,000,0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375,862,050.87 | 37,956,424.41 | 564,460,694.44 | 1,090,279,169.72 | -11,672,380.60 | 1,078,606,789.12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499,845,836.74 | 23,350,275.60 | 293,502,241.44 | 896,698,353.78 | 11,533,568.49 | 908,231,922.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023.80 | 258,581.31 | 235,557.51 | 135,120.78 | 370,678.2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499,845,836.74 | 23,327,251.80 | 293,760,822.75 | 896,933,911.29 | 11,668,689.27 | 908,602,600.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69,994,706.62 | 69,994,706.62 | 1,314,818.37 | 71,309,524.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7,994,706.62 | 117,994,706.62 | 1,314,818.37 | 119,309,524.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467,845,836.74 | 23,327,251.80 | 363,755,529.37 | 966,928,617.91 | 12,983,507.64 | 979,912,125.55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480,166,912.21 | 37,956,424.41 | 266,397,585.43 | 896,520,922.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2,000,000.00 | 480,166,912.21 | 37,956,424.41 | 266,397,585.43 | 896,520,922.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2,828,763.16 | 122,828,763.1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2,828,763.16 | 122,828,76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480,166,912.21 | 37,956,424.41 | 389,226,348.59 | 1,019,349,685.21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 | 505,845,836.74 | 23,350,275.60 | 182,942,246.06 | 792,138,358.4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23,023.80 | -207,214.11 | -230,237.91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 | 505,845,836.74 | 23,327,251.80 | 182,735,031.95 | 791,908,120.4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51,940,881.47 | 51,940,881.4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940,881.47 | 99,940,881.4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2,000,000.00 | -32,0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2,000,000.00 | 473,845,836.74 | 23,327,251.80 | 234,675,913.42 | 843,849,001.96 |
公司负责人:刘宇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凌阳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凌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7685771683F,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公司属于“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下的“M73研究和试验发展”行业。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股本总数11,200.00万股,注册资本为 11,200.00万元。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本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双营西路79号院7号楼一层。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4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80 | 80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67 | 67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60 | 60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一级 | 100 | 100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70 | 70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 | 51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70 | 70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70 | 70 |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二级 | 52 | 52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一级 | 51 | 51 |
2、本报告期新设子公司1户: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21日,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宠物服务(不含动物诊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药品委托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7)、收入的确认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6)等。
2.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如果发生重大变动,则可能会导致以后会计年度的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的重大影响: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则计提。管理层根据其判断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以此来估计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如发生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公司未必可追回有关余额,则需要使用估计,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准备。若预期数字与原来估计数不同,有关差额则会影响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以及在估计变动期间的减值费用。
(2)合同资产减值的估计。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收入的确认方法。本公司I-IV期临床试验服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需要管理层对I-IV期临床试验服务项目作出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包括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待投入成本,以及已投入成本的可收回性。如上述要素与原来估计金额不同,将对I-IV期临床试验服务合同完工百分比产生影响。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合并净利润的5.00%的 |
单笔金额重大的应付款项 | 金额≥500万元 |
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大于500万元 |
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占期初合同负债余额的10%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
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6.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在以前年度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应收票据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 | 按照预期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与应收账款的组合划分相同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账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6.金融工具减值。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70-19.0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本公司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5.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产品。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产品 | 3-10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2.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 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5.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6.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药学研究服务
①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公司向客户提供某项药品部分阶段药学研究服务,并一次性交付成果的项目,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对于公司向客户转让药学研究服务成果的项目,公司在完成交付并取得客户确认后,一次性确认收入。
该类项目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②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
对于按里程碑交付成果的项目,在项目达到某一里程碑时,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履约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的收入。公司按照项目到达各个里程碑时完成的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并结合平均结算比例,确定了统一的里程碑和形象进度,作为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在资产负债表日,处于里程碑之间的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结转计入当期成本,按同等金额确认该阶段所提供的劳务收入。
公司在完成某个里程碑时,会出具研究成果资料,经客户确认后公司依据确认文件确认收入。
(2)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①I-IV期临床试验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上,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履约进度,依据已经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预计总成本=期末已发生的成本+预计项目完结前尚要发生的成本。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②生物等效性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该类项目周期通常在1年以内,在相关服务交付前的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合同约定和历史经验,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成本并按照相同金额确认劳务收入;相关服务交付时,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结算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收入确认凭据主要为经客户确认的研究成果交接文件。
(3)权益分成收入
权益分成收入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由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约定从客户特定产品的销售收入或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权益分成产生的收入。客户定期向公司发送销售数据结算文件,经双方确认后,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权益分成方式及分成比例确认权益分成收入,属于合同中的可变对价收入,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估计应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在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确认权益分成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7.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8.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0.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4)使用权资产、(33)租赁负债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 13%、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六)项规定,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13 号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值税适用征收率为 1%。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0%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20%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20%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20% |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
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取得编号为GR20221100008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13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本报告期内已申请高新复审。
(3)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获得证书编号为GR2021110056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本报告期内已申请高新复审。
(4)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9日取得编号为GR2022510062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5)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取得编号为GR20221100314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6)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编号为 GR202231002214 的高新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
(7)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部分子公司2022年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0,190.00 | 149,880.50 |
银行存款 | 514,391,345.34 | 690,768,486.38 |
其他货币资金 | 9,588.20 | 12,756.94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514,421,123.54 | 690,931,123.8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000,000.00 |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0,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00,141.80 | 4,594,238.05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800,141.80 | 4,594,238.0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19,557.8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419,557.8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0,141.80 | 100.00 | 2,800,141.80 | 4,594,238.05 | 100.00 | 4,594,238.0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00,141.80 | 100.00 | 2,800,141.80 | 4,594,238.05 | 100.00 | 4,594,238.05 | ||||
合计 | 2,800,141.80 | / | / | 2,800,141.80 | 4,594,238.05 | / | / | 4,594,238.0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188,822,521.17 | 129,281,433.23 |
7-12月 | 129,281,433.23 | 81,581,604.79 |
1年以内小计 | 318,103,954.40 | 210,863,038.02 |
1至2年 | 125,893,401.91 | 83,715,068.13 |
2至3年 | 46,948,585.67 | 44,247,850.31 |
3至4年 | 28,116,630.17 | 15,597,783.14 |
4至5年 | 6,500,094.93 | 2,292,964.06 |
5年以上 | 3,460,618.94 | 1,376,871.69 |
合计 | 529,023,286.02 | 358,093,575.3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4,729,000.00 | 6.56 | 34,729,000.00 | 100.00 | 33,304,000.00 | 9.30 | 33,304,000.00 | 100 | 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4,294,286.02 | 93.44 | 51,267,481.01 | 10.37 | 443,026,805.01 | 324,789,575.35 | 90.70 | 31,920,220.29 | 9.83 | 292,869,355.06 |
其中: |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494,294,286.02 | 93.44 | 51,267,481.01 | 10.37 | 443,026,805.01 | 324,789,575.35 | 90.70 | 31,920,220.29 | 9.83 | 292,869,355.06 |
合计 | 529,023,286.02 | / | 85,996,481.01 | / | 443,026,805.01 | 358,093,575.35 | / | 65,224,220.29 | / | 292,869,355.0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3,579,000.00 | 33,57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4,729,000.00 | 34,729,0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6,731,783.08 | 15,835,494.16 | 5.00 |
1至2年 | 122,517,510.28 | 12,251,751.03 | 10.00 |
2至3年 | 36,127,877.72 | 10,838,363.31 | 30.00 |
3至4年 | 10,846,477.40 | 5,423,238.70 | 50.00 |
4至5年 | 5,760,018.61 | 4,608,014.88 | 80.00 |
5年以上 | 2,310,618.93 | 2,310,618.93 | 100.00 |
合计 | 494,294,286.02 | 51,267,481.01 | 10.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3,304,000.00 | 1,425,000.00 | 34,729,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1,920,220.29 | 19,347,260.72 | 51,267,481.01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损失组合 | 31,920,220.29 | 19,347,260.72 | 51,267,481.01 | |||
合计 | 65,224,220.29 | 20,772,260.72 | 85,996,481.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169,098,556.22 | 28,670,007.21 | 197,768,563.43 | 22.24 | 47,288,515.50 |
合计 | 169,098,556.22 | 28,670,007.21 | 197,768,563.43 | 22.24 | 47,288,515.5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药学研究服务 | 246,566,430.21 | 24,268,061.04 | 222,298,369.17 | 201,091,149.88 | 21,274,103.82 | 179,817,046.06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113,766,037.63 | 11,840,526.47 | 101,925,511.16 | 81,437,568.39 | 9,147,840.56 | 72,289,727.83 |
合计 | 360,332,467.84 | 36,108,587.51 | 324,223,880.33 | 282,528,718.27 | 30,421,944.38 | 252,106,773.8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药学研究服务 | 2,993,957.22 |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2,692,685.91 | |||
合计 | 5,686,643.13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885,251.00 | 6,260,812.40 |
合计 | 3,885,251.00 | 6,260,812.4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71,800.00 | |
合计 | 1,071,8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3,203,853.31 | 98.14 | 43,840,175.24 | 96.98 |
1至2年 | 1,383,865.24 | 1.86 | 1,362,924.38 | 3.02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74,587,718.55 | 100.00 | 45,203,099.6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1 | 10,759,983.00 | 14.43 | 1年以内 | 项目尚未完成 |
供应商2 | 4,731,151.00 | 6.34 | 1年以内 | 项目尚未完成 |
供应商3 | 3,000,000.00 | 4.02 | 1年以内 | 项目尚未完成 |
供应商4 | 2,623,201.20 | 3.52 | 1年以内 | 项目尚未完成 |
供应商5 | 2,467,666.00 | 3.31 | 1年以内 | 项目尚未完成 |
合计 | 23,582,001.20 | 3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122,400.80 | 11,208,143.37 |
合计 | 12,122,400.80 | 11,208,143.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2,817,194.07 | 1,221,025.39 |
7-12月 | 1,221,025.39 | 1,264,743.29 |
1年以内小计 | 4,038,219.46 | 2,485,768.68 |
1至2年 | 864,937.00 | 1,651,424.17 |
2至3年 | 9,384,872.60 | 9,895,705.10 |
3至4年 | 1,562,105.00 | 558,760.00 |
4至5年 | 776,139.00 | 770,039.00 |
5年以上 | 102,945.00 | |
合计 | 16,729,218.06 | 15,361,696.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作意向金 | 7,507,500.00 | 7,507,500.00 |
保证金 | 7,187,786.61 | 6,607,285.03 |
资金拆借款 | ||
社保代扣代缴 | 913,682.86 | 885,319.00 |
备用金及其他 | 1,120,248.59 | 361,592.92 |
合计 | 16,729,218.06 | 15,361,696.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153,553.58 | 4,153,553.5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4,153,553.58 | 4,153,553.58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53,263.68 | 453,263.6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4,606,817.26 | 4,606,817.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按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披露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第一阶段 | 16,729,218.06 | 4,606,817.26 | 12,122,400.80 |
第二阶段 | |||
第三阶段 | |||
合计 | 16,729,218.06 | 4,606,817.26 | 12,122,400.8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153,553.58 | 453,263.68 | 4,606,817.26 | |||
合计 | 4,153,553.58 | 453,263.68 | 4,606,817.2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7,647,500.00 | 45.71 | 合作意向金 | 3年以内 | 2,129,090.00 |
其他应收款2 | 2,638,602.98 | 15.77 | 保证金 | 5年以内 | 1,364,721.35 |
其他应收款3 | 550,017.00 | 3.29 | 保证金 | 3年以内 | 158,321.10 |
其他应收款4 | 487,407.80 | 2.91 | 保证金 | 3年以内 | 122,895.59 |
其他应收款5 | 325,981.00 | 1.95 | 保证金 | 5年以上 | 165,435.15 |
合计 | 11,649,508.78 | 69.63 | / | / | 3,940,463.1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4,177,690.68 | 14,177,690.68 | 14,168,221.58 | 14,168,221.58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46,614.87 | 146,614.87 | 195,876.47 | 195,876.4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生产成本 | 76,495.00 | 76,495.00 | 45,068.32 | 45,068.32 | ||
合计 | 14,400,800.55 | 14,400,800.55 | 14,409,166.37 | 14,409,166.37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增值税留抵扣额 | 6,394,679.51 | 6,468,947.02 |
待摊房租、维修费用及其他 | 2,875,734.14 | 3,086,614.27 |
一年内到期的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
合计 | 29,270,413.65 | 9,555,561.29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西宏妍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小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注:公司持有成都西宏妍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2.34%的股权比例,公司实际控制人利虔先生于2023年12月29日担任其董事,故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合计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衍生金融工具 | 107,081.60 | 107,081.60 |
权益工具投资 | 59,750,000.00 | 50,750,000.00 |
北京昌科知衡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750,000.00 | 25,750,000.00 |
台州仲达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4,000,000.00 | 15,000,000.00 |
合计 | 59,857,081.60 | 50,857,081.6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62,971,478.33 | 159,084,011.00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62,971,478.33 | 159,084,011.00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2,698,763.96 | 4,539,105.16 | 12,435,138.39 | 2,950,427.60 | 232,623,435.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439,821.36 | 838,692.05 | 132,504.95 | 16,411,018.36 | |
(1)购置 | 15,439,821.36 | 838,692.05 | 132,504.95 | 16,411,018.36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2,098.09 | 8,249.01 | 2,202.00 | 602,549.10 | |
(1)处置或报废 | 592,098.09 | 8,249.01 | 2,202.00 | 602,549.10 | |
4.期末余额 | 227,546,487.23 | 4,539,105.16 | 13,265,581.43 | 3,080,730.55 | 248,431,904.3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5,145,231.11 | 1,533,557.45 | 5,749,803.1 | 1,110,832.45 | 73,539,424.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861,714.76 | 336,575.76 | 952,942.48 | 254,362.49 | 12,405,595.49 |
(1)计提 | 10,861,714.76 | 336,575.76 | 952,942.48 | 254,362.49 | 12,405,595.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5,939.59 | 6,562.07 | 2,091.90 | 484,593.56 | |
(1)处置或报废 | 475,939.59 | 6,562.07 | 2,091.90 | 484,593.56 | |
4.期末余额 | 75,531,006.28 | 1,870,133.21 | 6,696,183.51 | 1,363,103.04 | 85,460,426.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2,015,480.95 | 2,668,971.95 | 6,569,397.92 | 1,717,627.51 | 162,971,478.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7,553,532.85 | 3,005,547.71 | 6,685,335.29 | 1,839,595.15 | 159,084,011.0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6,515,413.48 | 116,515,413.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3,686.06 | 2,173,686.06 |
租赁 | 2,173,686.06 | 2,173,686.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11,316.83 | 2,311,316.83 |
租赁 | 2,311,316.83 | 2,311,316.83 |
4.期末余额 | 116,377,782.71 | 116,377,782.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5,335,606.30 | 55,335,606.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545,176.44 | 10,545,176.44 |
(1)计提 | 10,545,176.44 | 10,545,176.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5,880,782.74 | 65,880,782.7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496,999.97 | 50,496,999.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179,807.18 | 61,179,807.1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629,046.35 | 10,629,046.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1,660.00 | 481,660.00 | |||
(1)购置 | 481,660.00 | 481,66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110,706.35 | 11,110,706.3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242,477.15 | 5,242,477.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3,196.51 | 943,196.51 | |||
(1)计提 | 943,196.51 | 943,196.5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185,673.66 | 6,185,673.6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925,032.69 | 4,925,032.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386,569.20 | 5,386,569.2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0,510,847.34 | 20,510,847.34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546,388.65 | 5,546,388.65 | ||||
合计 | 26,057,235.99 | 26,057,235.9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房屋装修费 | 64,188,019.29 | 2,064,306.14 | 9,500,272.90 | 56,752,052.53 | |
合计 | 64,188,019.29 | 2,064,306.14 | 9,500,272.90 | 56,752,052.53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26,711,885.75 | 19,038,907.90 | 99,799,718.25 | 14,996,458.2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187,730,692.01 | 35,192,720.01 | 124,705,316.04 | 23,317,934.29 |
租赁负债 | 54,175,152.93 | 8,628,430.35 | 62,723,633.09 | 10,018,699.58 |
合计 | 368,617,730.69 | 62,860,058.26 | 287,228,667.38 | 48,333,092.1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50,496,999.97 | 8,040,794.78 | 61,179,807.18 | 9,750,864.69 |
合计 | 50,496,999.97 | 8,040,794.78 | 61,179,807.18 | 9,750,864.69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79,217.96 | 54,980,840.30 | 9,404,210.57 | 38,928,881.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879,217.96 | 161,576.82 | 9,404,210.57 | 346,654.1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设备工程预付款 | 16,188,859.71 | 16,188,859.71 | 26,198,574.00 | 26,198,574.00 | ||
股权转让款 | 24,000,000.00 | 24,000,000.00 | ||||
合计 | 16,188,859.71 | 16,188,859.71 | 50,198,574.00 | 50,198,574.00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
应收票据 | 1,419,557.80 | 1,419,557.8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506,147.00 | 1,506,147.00 | 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计 | 1,419,557.80 | 1,419,557.80 | / | / | 1,506,147.00 | 1,506,147.00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4,000,000.00 | 87,000,000.00 |
信用借款 | 253,620,361.53 | 256,724,294.69 |
信用及保证借款 | 37,406,507.10 | 39,406,507.1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97,761.78 | |
合计 | 325,026,868.63 | 383,928,563.5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20,000,000.00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020000071-2024年(昌平)字00438号。
2.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为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300000110012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2790万元。
3.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的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京银授额字第000348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73,056,040.73元。
4.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7,99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91492024280063,相关融资额度协议合同编号为BC2024022600000604。
5.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的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P/BJ/PL/70763/23。截至2024年6月30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账户额度为20,424,320.80元,外币日元账户额度为32,340,000.00元,共计52,764,320.80元。
6.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5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878177。相关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877872,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0877872_001,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7.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300185。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20231225133800000002,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8.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与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3265550101。授信额度协议编号为G16E2326551,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BG16E2326551Z,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的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P/BJ/PL/70763/23。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CG/BJ/PL/70763/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3,178,875.00元。
10.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1,0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0871934。相关综合授信合同编号为0785677,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0785677_001、0785677_002,保证人为利虔、林娟。
11.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1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129C194202300184。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20231225133800000001,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12.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授信额度为2,000万元的额度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2023)京银授额字第000349号。相关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2023)京额授额字第000349号-担保01,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19,227,632.10元。
13.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授信额度为3,000万元的授信合同,合同编号为P/BJ/PL/70763/23。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CG/BJ/PL/70763/2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为1,500万元。
14.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700万元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11010120240000695。相关保证合同编号为11010120240000695-1,保证人为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委外款 | 14,823,262.58 | 41,287,755.07 |
应付材料款 | 7,251,809.59 | 7,831,154.76 |
应付费用款 | 2,050,580.22 | 1,888,384.50 |
应付设备工程款 | 3,881,796.61 | 5,758,291.14 |
合计 | 28,007,449.00 | 56,765,585.4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尚未结算 |
合计 | 1,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药学研究服务 | 162,654,757.29 | 130,181,001.77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92,674,742.41 | 90,644,097.41 |
合计 | 255,329,499.70 | 220,825,099.1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8,036,115.07 | 132,161,272.13 | 149,948,576.91 | 20,248,810.2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77,117.99 | 10,395,826.57 | 10,376,079.46 | 1,196,865.10 |
三、辞退福利 | 403,698.01 | 329,389.66 | 74,308.3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39,213,233.06 | 142,960,796.71 | 160,654,046.03 | 21,519,983.7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7,220,526.65 | 119,097,590.95 | 136,886,815.68 | 19,431,301.92 |
二、职工福利费 | 1,412,454.61 | 1,412,454.61 | ||
三、社会保险费 | 741,274.60 | 6,568,857.57 | 6,563,912.62 | 746,219.5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12,764.55 | 6,300,091.65 | 6,295,660.16 | 717,196.04 |
工伤保险费 | 27,477.06 | 223,608.26 | 223,968.68 | 27,116.64 |
生育保险费 | 1,032.99 | 45,157.66 | 44,283.78 | 1,906.87 |
四、住房公积金 | 74,313.82 | 5,076,579.00 | 5,079,604.00 | 71,288.82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790.00 | 5,790.00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 ||||
合计 | 38,036,115.07 | 132,161,272.13 | 149,948,576.91 | 20,248,810.2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41,771.24 | 10,023,908.05 | 10,004,636.62 | 1,161,042.67 |
2、失业保险费 | 35,346.75 | 323,080.07 | 322,604.39 | 35,822.43 |
3、企业年金缴费 | 48,838.45 | 48,838.45 | ||
合计 | 1,177,117.99 | 10,395,826.57 | 10,376,079.46 | 1,196,865.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790,383.28 | 5,349,421.0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1,815,983.39 | 24,915,489.77 |
个人所得税 | 188,645.25 | 192,964.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241.58 | 4,504.55 |
地方教育附加费 | 16,225.39 | 1,407.82 |
印花税 | 40,425.86 | 46,782.34 |
教育费附加 | 24,338.08 | 2,111.79 |
合计 | 29,919,242.83 | 30,512,681.4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3,095,425.84 | 2,114,898.94 |
合计 | 3,095,425.84 | 2,114,898.94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00,000.00 | 537,804.56 |
合作意向金 | 880,000.00 | 580,000.00 |
应付费用 | 1,870,742.52 | 735,670.95 |
代扣代缴社保 | 58,026.47 | 58,026.47 |
员工报销款 | 186,656.85 | 195,232.63 |
其他 | 8,164.33 | |
合计 | 3,095,425.84 | 2,114,898.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691,451.87 | 22,100,911.35 |
合计 | 41,891,451.87 | 22,100,911.35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4,021,593.62 | 4,238,117.94 |
已背书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419,557.80 | 1,506,147.00 |
合计 | 5,441,151.42 | 5,744,264.9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76,8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76,8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签订96,000,000.00元借款合同,贷款期限5年,合同编号为0872017号。
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向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申请人民币9,600万元的并购贷款,并签署《借款合同》,用于支付收购股权交易价款,借款期限为5年,并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7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约定放款后每半年归还本金96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借款19,200,000.00元在附注43列示。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54,175,152.93 | 62,723,633.09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691,451.87 | 22,100,911.35 |
合计 | 31,483,701.06 | 40,622,721.7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585,000.00 | 600,000.00 | 500,000.00 | 3,685,000.00 | |
合计 | 3,585,000.00 | 600,000.00 | 500,000.00 | 3,685,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2,000,000.00 | 112,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67,845,836.74 | 98,304,861.34 | 369,540,975.40 | |
其他资本公积 | 6,321,075.47 | 6,321,075.47 | ||
合计 | 474,166,912.21 | 98,304,861.34 | 375,862,050.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98,304,861.34元,系公司购买子公司成都晟泰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7,956,424.41 | 37,956,424.4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7,956,424.41 | 37,956,424.4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5,889,091.47 | 293,502,241.4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58,581.3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5,889,091.47 | 293,760,822.7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8,571,602.97 | 184,757,441.3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629,172.6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8,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4,460,694.44 | 415,889,091.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2,741,552.30 | 247,731,650.63 | 460,701,199.52 | 198,587,382.12 |
其他业务 | 122,106.16 | 1,991.15 | 346,283.92 | |
合计 | 562,863,658.46 | 247,733,641.78 | 461,047,483.44 | 198,587,382.1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药学研究服务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权益分成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CRO业务 | 342,851,396.34 | 113,888,359.23 | 216,551,017.56 | 133,843,291.40 | 3,339,138.40 | 562,741,552.30 | 247,731,650.6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42,851,396.34 | 113,888,359.23 | 216,551,017.56 | 133,843,291.40 | 3,339,138.40 | 562,741,552.30 | 247,731,650.63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342,851,396.34 | 113,888,359.23 | 216,551,017.56 | 133,843,291.40 | 3,339,138.40 | 562,741,552.30 | 247,731,650.63 | |
合计 | 342,851,396.34 | 113,888,359.23 | 216,551,017.56 | 133,843,291.40 | 3,339,138.40 | 562,741,552.30 | 247,731,650.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902.33 | 143,167.83 |
教育费附加 | 120,933.46 | 83,368.4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
土地使用税 | ||
车船使用税 | 2,170.00 | 1,550.00 |
印花税 | 208,995.00 | 169,585.95 |
环境保护税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0,622.35 | 55,578.91 |
合计 | 617,623.14 | 453,251.11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149,200.45 | 6,332,940.59 |
办公费及其他 | 6,307,226.35 | 2,554,391.45 |
业务招待费 | 1,506,274.12 | 1,022,633.25 |
差旅费 | 745,478.87 | 830,885.17 |
业务宣传费 | 397,975.06 | 479,576.57 |
折旧及摊销 | 341,570.14 | 618,655.26 |
合计 | 17,447,724.99 | 11,839,082.2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757,664.35 | 31,943,717.35 |
房租及物业费 | 359,810.82 | 674,898.45 |
中介服务费 | 4,795,680.51 | 6,617,999.70 |
办公费及其他 | 3,455,071.79 | 3,947,931.52 |
业务招待费 | 877,604.37 | 1,659,863.81 |
折旧及摊销 | 4,696,146.97 | 4,988,531.45 |
差旅费 | 692,060.60 | 583,681.64 |
装修费 | - | |
交通费 | 287,274.58 | 333,940.05 |
合计 | 48,921,313.99 | 50,750,563.9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 | 14,320,429.66 | 16,862,379.80 |
职工薪酬 | 24,157,060.15 | 16,415,122.58 |
材料费 | 17,072,168.85 | 8,973,170.89 |
折旧及摊销 | 9,791,518.58 | 8,643,275.57 |
房租及物业费 | 812,785.80 | 549,350.90 |
其他 | 2,857,940.75 | 1,916,668.65 |
检测维修费 | 81,191.94 | 3,379.89 |
合计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350,016.81 | 5,223,065.71 |
减:利息收入 | 3,665,913.65 | 3,129,504.33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 30,572.84 | 31,324.22 |
合计 | 4,714,676.00 | 2,124,885.6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885,105.83 | 2,957,655.86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422,171.46 | |
国税局个税返还 | 262,350.35 | 933,204.78 |
生育津贴 | 540,883.34 | 201,994.00 |
其他 | 25,555.55 | |
合计 | 8,688,339.52 | 4,540,581.6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32,916.67 | 321,178.0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32,916.67 | 321,178.07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800,562.61 | -13,671,017.5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4,961.79 | -652,551.7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5,686,643.13 | -5,910,138.99 |
合计 | -26,912,167.53 | -20,233,708.28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及其他 | 2,000.71 | 5,138.69 | 2,000.71 |
合计 | 2,000.71 | 5,138.69 | 2,000.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17,260.82 | 63,731.26 | 117,260.8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7,260.82 | 63,731.26 | 117,260.8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
滞纳金 | 1,298,975.83 | 2,017.32 | 1,298,975.83 |
押金及其他 | 111,968.00 | 1,458.00 | 111,968.00 |
合计 | 1,528,204.65 | 67,206.58 | 1,528,204.65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0,218,722.03 | 12,246,949.7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748,180.03 | -3,061,521.10 |
合计 | 13,470,542.00 | 9,185,428.6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54,818,467.5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3,232,700.8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70,902.1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48,629.7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加计扣除 | -11,691,049.77 |
以前年度所得税清算的税额 | 3,948,422.79 |
所得税费用 | 13,470,542.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利息收入 | 3,665,913.65 | 3,129,504.33 |
收到的政府补助及其他收益 | 7,885,105.83 | 3,540,581.65 |
收到的往来款及其他 | 3,112,682.86 | 1,544,559.29 |
合计 | 14,663,702.34 | 8,214,645.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各项费用 | 42,149,534.99 | 47,438,632.29 |
支付的往来款 | 11,596,858.47 | 2,965,205.08 |
合计 | 53,746,393.46 | 50,403,837.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8,652,299.59 | 13,565,728.80 |
合计 | 8,652,299.59 | 13,565,728.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41,347,925.55 | 119,309,524.9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912,167.53 | 20,233,708.2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405,595.49 | 10,635,484.0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0,545,176.44 | 10,748,801.63 |
无形资产摊销 | 943,196.51 | 603,280.9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500,272.90 | 9,478,154.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260.82 | 63,731.2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350,016.81 | 5,223,065.7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916.67 | -321,178.0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051,958.76 | -11,064,905.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5,077.30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65.82 | -764,415.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67,050,548.51 | -166,739,475.2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654,437.86 | -39,223,532.3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4,736,085.51 | -41,817,755.1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4,421,123.54 | 536,365,137.0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90,931,123.82 | 608,929,610.0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76,510,000.28 | -72,564,472.9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14,421,123.54 | 690,931,123.82 |
其中:库存现金 | 20,190.00 | 149,880.5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14,391,345.34 | 690,768,486.3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9,588.20 | 12,756.9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4,421,123.54 | 690,931,123.8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和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情况详见注释25、注释47和注释78(三)。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计入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836,511.59 | 1,995,284.74 |
短期租赁费用 | 1,186,882.65 | 5,198,127.69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652,299.59(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外研发 | 14,320,429.66 | 16,862,379.80 |
职工薪酬 | 24,157,060.15 | 16,415,122.58 |
材料费 | 17,072,168.85 | 8,973,170.89 |
折旧及摊销 | 9,791,518.58 | 8,643,275.57 |
房租及物业费 | 812,785.80 | 549,350.90 |
检测维修费 | 81,191.94 | 3,379.89 |
其他 | 2,857,940.75 | 1,916,668.65 |
合计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9,093,095.73 | 53,363,348.28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成立时间 | 股权取得方式 | 持股比例(%) | |
直接 | 间接 | ||||
1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21日 | 设立 | 51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2,000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企业合并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000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200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100 | 企业合并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无锡市 | 2,000 | 无锡市 | 技术开发 | 80 | 设立 |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500 | 南京市 | 技术开发 | 60 | 7 | 设立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35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60 | 设立 |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5,000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5,000 | 成都市 | 技术开发 | 100 | 设立 |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京市 | 50 | 南京市 | 技术开发 | 70 | 设立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 | 51 | 设立 | |
上海美速科用数据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1,000 | 上海市 | 技术开发 | 70 | 设立 | |
北京美助医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70 | 设立 |
南京诺和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市 | 3,000 | 南京市 | 技术开发 | 52 | 设立 | |
北京诺和动保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800 | 北京市 | 技术开发 | 51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1)、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阳光诺和公司持有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74%的表决权,根据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南京和润至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合伙企业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且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多数由普通合伙人委派,阳光诺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对赣州壹云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常财务、经营决策不具有控制权,故未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585,000.00 | 600,000.00 | 500,000.00 | 3,685,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585,000.00 | 600,000.00 | 500,000.00 | 3,685,000.00 | / |
注1:本期无冲减成本费用的政府补助。注2:本期无返还的政府补助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7,885,105.83 | 2,957,655.86 |
合计 | 7,885,105.83 | 2,957,655.8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11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0,000,023.68 | 20,000,023.68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885,251.00 | 3,885,251.00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9,857,081.60 | 59,857,081.6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3,742,356.28 | 83,742,356.2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注: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24年6月30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根据本金加上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预期收益,并考虑产品信用风险后确定。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应收款项融资系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本公司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不具有活跃市场报价,且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以公司按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安徽百奥药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童元峰的配偶担任董事的公司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张颖担任合肥未来母公司董事 |
郝光涛 | 公司副总经理 |
上海诺和美创医药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副总经理邵妍控制的企业 |
北京美之医药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副总经理邵妍控制的企业 |
四川晟普医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副总经理李元波控制的企业 |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陈巧担任董事的公司 |
东方妍美(成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董事的公司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江苏西宏母公司董事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北京西宏母公司董事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551,679.24 | 36,054,547.17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121,100.00 | 127,000.00 | ||
安徽百奥药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28,779.16 | |||
合计 | / | 1,701,558.40 | 36,181,547.1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43,469,466.62 | 39,541,249.43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088,955.94 | 528,996.15 |
安徽百奥药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9,126.63 |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943,064.51 | 83,732.40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3,907,693.84 | 17,197.38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6,811,054.60 |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8,207.54 | |
合计 | 51,413,055.37 | 40,680,301.9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阳光德美 | 10,000,000.00 | 2023年6月1日 | 2028年5月31日 | 否 |
阳光德美 | 10,000,000.00 | 2023年9月26日 | 2024年9月24日 | 否 |
阳光德美 | 5,5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否 |
阳光德美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否 |
诺和德美 | 30,000,000.00 | 2023年6月1日 | 2028年5月31日 | 否 |
诺和德美 | 20,000,000.00 | 2023年6月2日 | 2024年8月25日 | 否 |
诺和德美 | 16,5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4年12月25日 | 否 |
诺和德美 | 7,000,000.00 | 2024年5月22日 | 2025年5月2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利虔、林娟 | 88,000,000.00 | 2022年11月21日 | 2024年4月18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6月27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3,178,875.00元。
2.2023年9月26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3.2023年12月26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4.2023年12月26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5.2023年6月27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1,500万元。
6.2023年6月2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8月25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19,227,632.10元。
7.2023年12月26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65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100万元。
8.2024年5月22日,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自2024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1日期间内形成的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保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担保合同下的借款金额为7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91.05 | 549.9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6,627,290.63 | 3,820,429.61 | 19,218,490.82 | 1,323,604.05 |
应收账款 |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2,131,320.75 | 206,764.21 | ||
应收账款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486,406.70 | 176,006.08 | 1,750,000.00 | 126,827.43 |
应收账款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5,767,528.30 | 355,357.19 | ||
应收账款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2,547.17 | 127.36 | ||
应收账款 | 润美时光(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207.54 | 410.38 | ||
合计 | / | 64,891,980.34 | 4,352,330.62 | 23,099,811.57 | 1,657,195.69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 819,000.00 | 333,000.00 |
应付账款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5,042,008.37 | |
合计 | / | 819,000.00 | 25,375,008.37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北京百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667,082.22 | 8,562,877.44 |
合同负债 | 江苏西宏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5,188.68 | 709,789.26 |
合同负债 | 安徽美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8,943.28 | |
合计 | / | 6,801,214.18 | 9,272,666.7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176,814,785.71 | 99,698,523.34 |
7-12月 | 99,698,523.34 | 68,689,624.73 |
1年以内小计 | 276,513,309.05 | 168,388,148.07 |
1至2年 | 93,854,557.61 | 62,154,290.59 |
2至3年 | 38,075,023.01 | 44,495,646.22 |
3至4年 | 26,783,720.24 | 18,579,928.51 |
4至5年 | 6,261,204.29 | 1,900,570.30 |
5年以上 | 2,979,028.64 | 1,206,871.69 |
合计 | 444,466,842.84 | 296,725,455.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3,459,000.00 | 7.53 | 33,459,000.00 | 32,984,000.00 | 11.12 | 32,984,000.00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1,007,842.84 | 92.47 | 41,914,904.14 | 10.20 | 369,092,938.70 | 263,741,455.38 | 88.88 | 25,077,442.00 | 9.51 | 238,664,013.38 |
其中: | ||||||||||
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409,455,716.42 | 92.12 | 41,914,904.14 | 10.24 | 367,540,812.28 | 250,043,295.00 | 84.27 | 25,077,442.00 | 10.03 | 224,965,853.0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552,126.42 | 0.35 | 1,552,126.42 | 13,698,160.38 | 4.62 | 13,698,160.38 | ||||
合计 | 444,466,842.84 | / | 75,373,904.14 | / | 369,092,938.70 | 296,725,455.38 | / | 58,061,442.00 | / | 238,664,013.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湖南恒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32,309,000.00 | 32,30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50,000.00 | 1,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33,459,000.00 | 33,459,0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4,883,344.81 | 13,743,072.26 | 5.00 |
1至2年 | 90,717,385.53 | 9,071,738.55 | 10.00 |
2至3年 | 26,991,262.01 | 8,097,378.60 | 30.00 |
3至4年 | 9,513,567.47 | 4,756,783.73 | 50.00 |
4至5年 | 5,521,127.97 | 4,416,902.37 | 80.00 |
5年以上 | 1,829,028.63 | 1,829,028.63 | 100.00 |
合计 | 409,455,716.42 | 41,914,904.14 | 10.2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32,984,000.00 | 475,000.00 | 33,459,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5,077,442.00 | 16,837,462.14 | 41,914,904.14 | |||
其中: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组合 | 25,077,442.00 | 16,837,462.14 | 41,914,904.14 | |||
合计 | 58,061,442.00 | 17,312,462.14 | 75,373,904.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166,625,515.57 | 27,134,238.94 | 193,759,754.51 | 26.17 | 22,599,546.04 |
合计 | 166,625,515.57 | 27,134,238.94 | 193,759,754.51 | 26.17 | 22,599,546.04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59,750,398.05 | 303,685,361.32 |
合计 | 359,750,398.05 | 303,685,361.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月 | 285,231,405.70 | 18,796,526.80 |
7-12月 | 18,796,526.80 | 57,390,423.75 |
1年以内小计 | 304,027,932.50 | 76,186,950.55 |
1至2年 | 17,698,750.00 | 134,186,467.62 |
2至3年 | 19,956,700.00 | 82,265,559.85 |
3至4年 | 10,909,286.00 | 3,435,915.00 |
4至5年 | 10,770,039.00 | 8,847,504.00 |
5年以上 | 2,000,000.00 | |
合计 | 363,362,707.50 | 306,922,397.0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351,435,742.52 | 295,969,683.02 |
合作意向金 | 7,507,500.00 | 7,507,500.00 |
保证金 | 4,168,842.98 | 3,199,610.00 |
资金拆借 | ||
社保代扣代缴 | 200,622.00 | 195,604.00 |
备用金及其他 | 50,000.00 | 50,000.00 |
合计 | 363,362,707.50 | 306,922,397.0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3,237,035.70 | 3,237,035.7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3,237,035.70 | 3,237,035.70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75,273.75 | 375,273.7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3,612,309.45 | 3,612,309.4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37,035.70 | 375,273.75 | 3,612,309.45 | |||
合计 | 3,237,035.70 | 375,273.75 | 3,612,309.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9,863,446.75 | 24.73 | 关联方往来款 | 3-4年;4-5年 |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4,004,506.44 | 17.61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 年;2-3年 | -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49,354,885.83 | 13.58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3-4年 |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47,176,977.70 | 12.98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2-3年 |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8,400,000.00 | 7.82 | 关联方往来款 | 1年以内;1-2 年;2-3年 | - |
合计 | 278,799,816.72 | 76.72 | / | /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11,860,200.00 | 211,860,200.00 | 91,860,200.00 | 91,860,2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合计 | 241,860,200.00 | 241,860,200.00 | 121,860,200.00 | 121,860,2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阳光德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26,000,000.00 | 26,000,000.00 | ||||
成都诺和晟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7,000,000.00 | |||
北京诺和德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30,410,200.00 | 30,410,200.00 | ||||
北京弘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成都诺和晟鸿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成都诺和晟欣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北京诺和恒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江苏诺和必拓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南京先宁路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00 | 350,000.00 | ||||
南京先宁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上海派思维新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 | 5,100,000.00 |
合计 | 91,860,200.00 | 120,000,000.00 | 211,860,200.00 |
注: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与晟普医药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2亿元人民币购买晟普医药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诺和晟泰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视为股权转让完成,公司即享有转让股权对应的权利及利益并承担对应的义务及风险。截至2024年6月30日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成都西宏妍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小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9,468,910.90 | 188,136,602.22 | 357,184,623.32 | 161,560,047.3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419,468,910.90 | 188,136,602.22 | 357,184,623.32 | 161,560,047.3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药学研究服务 | 临床试验及生物分析服务 | 权益分成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CRO业务 | 306,424,671.98 | 101,855,982.83 | 110,530,572.22 | 86,280,619.39 | 2,513,666.70 | 419,468,910.90 | 188,136,602.22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06,424,671.98 | 101,855,982.83 | 110,530,572.22 | 86,280,619.39 | 2,513,666.70 | 419,468,910.90 | 188,136,602.22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306,424,671.98 | 101,855,982.83 | 110,530,572.22 | 86,280,619.39 | 2,513,666.70 | 419,468,910.90 | 188,136,60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260.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885,105.8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32,916.6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08,943.1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62,350.3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7,703.3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6,640.39 | |
合计 | 5,599,825.1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39 | 1.33 | 1.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85 | 1.28 | 1.2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利虔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