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精医疗”、“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奥精医疗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 金额(元) |
2022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 237,153,875.35 |
减:2023年募投项目投入总额 | 115,994,983.99 |
减:2023年手续费支出 | 8,102.62 |
加:2023年利息及理财收入 | 3,315,135.61 |
项目 | 金额(元) |
2023年12月31日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 124,465,924.35 |
注:1、考虑到涉及人员薪酬、社保公积金等支出的支付合规性及便利性,公司存在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归还的情形:2、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北京市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打入的专项政府补助54万元,该笔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转入基本户。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4,465,924.35元,其中银行存款104,413,424.73元。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2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华泰证券收益凭证并取得收益52,499.62元,款项已赎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款项存放于华泰证券账户尚未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但是在募集资金的实际管理过程中,为便于资金统一管控,存在“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山东奥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奥精”)的募集资金未转入对应募集资金专户,而存放于“补充营运资金”账户中并由该账户代为支付相应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协议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督促子公司山东奥精完成相应款项的归还。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元)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10908 | 10,954,100.82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10803 | 466.90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10206 | 888,079.45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10709 | - | 募集专户、无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8000029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7900048 | 5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0574207900051 | 1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10927864210702 | 2,534,055.51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路支行 | 10246000000948422 | 36,722.05 | 募集专户、活期存款 |
合计 | 104,413,424.73 |
注:除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之外,另有20,000,000.00元用于购买华泰证券收益凭证并取得收益52,499.62元,款项已赎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款项存放于华泰证券账户尚未转回募集资金户。
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684.98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6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6,672.98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258号)。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672.9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65.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6.02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金额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购买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理财期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21-9-29 | / | 2.10% | 无固定期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5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23-5-5 | / | 2.00% | 无固定期限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1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通知存款 | 2023-5-10 | / | 2.00% | 无固定期限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90,00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
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奥精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精医疗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了本文一(二)所述的等额置换薪酬/社保公积
金等、大兴政府相关部门将政府补助误打入专户又转出情形以及本文二(一)所述的补流专户代付募投项目“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支出的事项外,奥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3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妍薇 | 张云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50,081.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599.5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929.1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 否 | 28,000.00 | 28,000.00 | 28,000.00 | 2,880.41 | 16,071.93 | -11,928.07 | 57.4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发项目 | 否 | 4,585.50 | 4,585.50 | 4,585.50 | 315.46 | 4,391.55 | -193.95 | 95.7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7,000.00 | 7,000.00 | 7,000.00 | 2,185.82 | 7,063.43 | 63.43 | 100.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否 | 10,496.19 | 10,496.19 | 10,496.19 | 6,217.80 | 11,402.21 | 906.02 | 108.6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0,081.69 | 50,081.69 | 50,081.69 | 11,599.50 | 38,929.12 | -11,152.5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3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主要系项目投资支出包括了募集资金、其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以及本文二(一)所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