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致软件: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4-019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4年回购计划中拟回购的部分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此之外,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拟将最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中50%的股份(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58,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18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9元/股,最低价为10.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780,724.63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回购股份方案仍在实施中,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外部宏观经济及资本市场形势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所处可转债转股期的实际情况,降低未来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规模、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计划对最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中50%的股份(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按回购总金额下限5,000万元和上限10,000万元,按回购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的50%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锁定,剩余的50%全部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 性质回购前回购后
按回购资金下限按回购资金上限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1,250,0000.482,500,0000.9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0,699,714100258,199,71499.52255,699,71499.03
总股本260,699,714100259,449,714100258,199,714100

注:1、上表的公司总股本书以2024年4月28日收盘后的公司总股本260,699,714股为基数计算。2、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数量及公司股本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回购计划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后决定的,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注销完成后有利于增加每股收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此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变更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股权激励情况、库存股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