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17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杰思”或“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01.28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2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未到期现金管理余额为877,265,698.5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263,143,932.06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为410,436,874.1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5月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城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779 8276 3670 | 19,369.9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883 8276 2382 | 186,585,816.88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城北支行 | 3305 0161 7485 0000 0970 | 202,571.5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城北支行 | 3305 0161 7485 0000 0969 | 1,087,865.46 |
241,467,561.12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 0401 6002 3257 796 | 119,142,040.5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 | 8110 8010 1260 2684 484 | 66,002,553.8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 | 1202 0542 2990 0089 560 | 779,938.55 |
1202054214000005507 | 333,250,0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良渚支行 | 1905 0901 0400 2620 3 | 1,105,141.11 |
302,548,137.4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 | 5719 1398 2510 808 | 10,952,935.57 |
平支行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 3301 0401 6002 3258 349 | 0 |
合 计 | -- | 1,263,143,932.06 |
注: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签署;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城北支行的监管协议由开户银行的上级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
三、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10月19日,安杰思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安杰思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安杰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认购日期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收益类型 | 是否归还 |
中国建设银行 | 定期存款 | 24,146.76 | 2023/9/22 | 2024/3/21 | 3.00% | 定期存款 | 否 |
中国农业银行 | 定期存款 | 30,254.81 | 2023/9/22 | 2024/3/21 | 3.02% | 定期存款 | 否 |
中国工商银行 | 定期存款 | 33,325.00 | 2023/9/22 | 2024/3/21 | 3.00% | 定期存款 | 否 |
合 计 | - | 87,726.57 | - | -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每月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3 年 10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金。截至报告期末,已等额置换19,132.71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杰思医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杰思医学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651,012,802.9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0,436,874.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0,436,874.1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 | 否 | 292,610,000.00 | 292,610,000.00 | 292,610,000.00 | 107,857,227.55 | 107,857,227.55 | -184,752,772.45 | 36.86 | 2024年8月31日 | 尚未完工,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营销服 | 否 | 112,108,000.00 | 112,108,000.00 | 112,108,000.00 | 47,847,704.57 | 47,847,704.57 | -64,260,295.43 | 42.68 | 2025年 | 尚未 | 不 | 否 |
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12月31日 | 完工,不适用 | 适用 | |||||||||
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165,982,000.00 | 165,982,000.00 | 165,982,000.00 | 52,610,803.09 | 52,610,803.09 | -113,371,196.91 | 31.70 | 2025年6月30日 | 尚未完工,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2,121,138.89 | 202,121,138.89 | 2,121,138.89 | 101.06 | 不适用 |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否 | 770,700,000.00 | 770,700,000.00 | 770,700,000.00 | 410,436,874.10 | 410,436,874.10 | -360,263,125.90 | 53.2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归还银行贷款(如 有) |
投资新项目或者在建项目(如有)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6,332.99万元。其中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9,042.77万元,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3,139.32万元,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4,042.41万元及发行费用108.49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7,726.57万元用于购买定期存款。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3 年 10 月 1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由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已等额置换19,132.71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