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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原股份: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芯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261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19,289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38.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6,1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378.9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795.31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8月1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32075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招商证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8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智慧可穿戴设备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1,000.0011,000.00
2智慧汽车的IP应用方案和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5,000.0015,000.00
3智慧家居和智慧城市的IP应用方案和芯片定制平台11,000.0011,000.00
4智慧云平台系统级芯片定制平台的开发及产业化项目12,000.0012,000.00
5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0,000.0030,000.00
合计79,000.0079,000.00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此,公司制定了如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一)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

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四)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防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芯原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王炳全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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