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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年5月8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环境的保荐机构,负责金科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实施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保荐机构已与金科环境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2021年,金科环境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2021年,金科环境或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金科环境的业务经营情况,对金科环境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金科环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金科环境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2021年,金科环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1年,金科环境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2021年,经保荐机构核查,金科环境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2021年,金科环境未发生相关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情况。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2021年,金科环境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核心技术应用风险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或工艺路线,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公司的产品、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失去竞争力,从而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及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公司核心技术应用项

目收入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存在个别较大项目未应用公司的核心技术,则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入占比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二)经营风险

1、项目执行风险

公司的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执行周期,项目环节较多且复杂、专业性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常仅负责工艺设计、核心装备制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和管理等工作。在公司执行与储备的项目数量增长的情况下,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但仍存在因业主单位聘用的土建承包商未能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土建工作,或项目建成后配套水电设施、进水情况等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水处理系统由于进水水质未达到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或偶遇突发事故以及其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导致污废水资源化难以实现目标,均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成本超支,从而给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务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2、污废水资源化业务风险

公司的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系通过向当地大型工业企业出售资源化产品(再生水/新生水)获取收入,以及向地方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等。尽管我国北方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并且国家正在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行业的发展,但该类项目收入仍可能因工业企业产能下降而出现收入下降风险。此外,污水处理费价格也受特许经营协议限制,存在价格调整受限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公司业务以项目形式开展及客户变动较多的风险

报告期内,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以项目的形式开展的,项目实施周期通常为6个月至24个月,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的供水及污废水建设投资主体、总包单位、工业园区投资管理主体、大型工业企业等,主要客户贡献收入随着每个项目的进展而变化。随着公司不断承接新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新项目所确认的收入会随着该项目施工进展而逐步增多,从而导致各期前五大客户可能变动较多。由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收入、毛利率存在差异,

且同一项目可能存在不同的业务类型组合,一个项目完工或客户变动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原平制造中心尚未获得产权证书

2018年7月,公司与原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水处理研发制造中心京津冀转移项目合作协议》,为了兑现“当年完成搬迁,当年投产、当年纳税”的约定,立即启动了工厂从北京向原平的搬迁、临时厂房租赁,以及在自有土地上新厂房的建设等工作。虽然原平市政府于2019年8月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原平中荷不会因为上述情况受到原平市政府及下属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并将协调下属行政机关尽快办理新厂房相应手续,但是公司仍面临上述新厂房相应手续可能一直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以及仍面临被上级政府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届时可能需要重新建设新厂房,并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增大与现金流减少的风险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23,790.11万元,较2020年减少

16.92%。同时,随着公司自投项目数量增多,规模增大,需要公司在项目前期投入更多的资金。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2年以内,并且公司对自投项目进行了严谨、认真、较为全面的前期尽调及准备工作,但若发生公司未能有效管控应收账款规模及执行项目收款工作,自投项目融资工作或运营情况未达预期等事项,将给公司带来经营性风险,特别是短期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2、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行业通常为了能够获取投资项目债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往往会为投资类业务的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努力贯彻“防风险、稳投资、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思想,坚持开发优质水务设施资产,基于项目自身的稳定现金流和相关权益进行项目融资,故未来项目债权融资成本可能会较高于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的通常做法,对项目和公司的净利润率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开支变化风险

公司水深度处理业务一般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下属的投资公司出资建设,项目可能因地方政府预算或其他政策变动出现延迟付款或变动情况。整体来看,虽然当前政策不断利好环保行业,并且各地政府对环保项目投入支持力度一直在加大,但受地方经济、地方政府财力和新冠病毒疫情变化的影响,公司有关项目涉及的当地政府或其下属投资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出现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项目开展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增加,我国的水深度处理以及污水资源化领域作为水处理市场的新兴领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竞争。

过去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主要为资本驱动型市场,而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则主要为技术驱动型市场,该市场对技术要求以及经验能力积累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公司深耕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十余载,已拥有针对该领域的核心技术和专业从事该领域事业的人才队伍。公司将保持对该领域竞争、发展、技术等方面的观察力及敏锐度,通过加强相关研发投入、吸引优秀人才、优化激励、创新机制等方式,多维度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旺盛的生命力,以应对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当前全球的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济步入下行周期或污水处理行业的市场需求因素发生显著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均或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2、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对国内以及国际的经济、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和不确定性。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的后续变化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最终影响尚不能准确预估。长期来看,随着国家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提高、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工业用水价格上升以及发展循环经济的迫切需要,预计饮用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污废水资源化等重大民生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将会加强。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审判新冠病毒疫情的发展趋势,审慎地对公司的经营计划作出调整,努力降低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带来的相关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59,511,480.75557,212,040.550.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292,807.9971,624,793.6613.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6,800,679.3768,826,662.3317.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425,254.07-104,743,766.6668.09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020,223,516.58965,484,150.485.67
总资产1,677,709,272.271,487,762,748.4412.77

2021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76-19.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10.76-19.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50.73-24.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279.62减少3.3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729.24减少3.5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343.78增加0.56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收入和利润方面

报告期内,由于多个大型项目的市场开发、前期规划、筹备、招标和/或实施等进度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放缓,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业绩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95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41%;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229.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0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共4.3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6%。

2、收入结构方面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5,928.93万元,占总收入99.96%。水处理解决方案仍然是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实现收入44,108.83万元,占总收入比例为78.83%,同比减少7.19%。与此同时,在中长期业务方面,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报告期内共实现收入11,820.11万元,同比增长

44.59%,主要是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和销售增加了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和东莞市桥头镇东部工业园区域污水处理服务以及锡山再生水项目的投入新增收入。

3、经营活动现金流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42.53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74.38万元,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为应对疫情影响,公司已采取各种措施加大回款力度,尤其是对账龄较长应收款的催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时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仍是公司收入结构中最主要的业务类型,该类

业务合同约定通常甲方付款按照里程碑进行款项结算,近两年受个别项目的合同付款条件约定的影响,合同中付款节点相比进度较为滞后,但为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公司需正常支付下游相关款项,因此造成这几个项目报告期内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以上综合因素导致报告期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

(4)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所致。

综上,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重视技术方面的创新,也重视在管理模式等领域的创新。同时,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典型项目业绩,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属国内首创,可实现多种超滤膜元件的通用互换、单体设备处理规模大型化,能够有效降低水厂的系统投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该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国际发明专利。公司自主研发的膜系统应用技术(包括膜防污染技术、膜组合工艺技术、浓缩液资源化技术、水厂双胞胎-实施管理平台技术),能针对不同进水水质,有效控制膜污染,提高膜系统处理效率,且实现了操作过程数字化,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公司自主研发的膜系统运营技术(包括水厂双胞胎–运营管理平台等),可以实现数字化运营和智慧化运行管理,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同时,为保证公司技术和研发的持续性及领先性,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加,近三年研发投入均占公司营业收入的3%以上。

(二)良好的市场地位及大型典型项目业绩和品牌优势

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及公司综合实力,已积累了大量的膜项目业绩和经验,包括供水和污水、市政和工业、国内和国外等方面,在水深度处理

及资源化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于国内率先实施了纳滤膜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累计处理规模超50万吨/日。公司承接了国内首座20万吨/日和10万吨/日纳滤膜技术饮用水厂,处理微污染地表水。在膜法市政污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几家具有为20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超滤膜水厂业绩的代表性企业之一。在资源化领域,采用双膜技术(超滤+纳滤/反渗透)将市政和工业园区污废水深度处理并生产出优质再生水,公司综合技术与实施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公司累计实施的新生水项目处理规模超过20万吨/日。

(三)创新的商业模式优势

相较于通常以“成本+利润”为主要财务测算原则的特许经营模式,公司更加专注于以核心技术应用为抓手,以资源化产品市场价值为出发点,创新性地推出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商业模式:PIPP以水养水和蓝色生态园等商业模式。PIPP、蓝色生态园模式在常见污水处理达标排放BOT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工业等市场主体要素,以水中有用物质的回收价值作为主要投资和项目开发的依据,在为政府提供水处理服务的同时,通过将资源化产品以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出售给工业企业,获得核心技术溢价,实现长期稳定投资收益。通过将污水处理由传统意义上的“成本中心”转化为真正意义上的“利润中心”,使得公司、工业企业、政府三方共赢,形成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正外部效应。

创新的商业模式增加了公司的投资收益效率,一方面该类项目在先期投资建成后,可通过资产整体出让给机构投资者,快速回收项目开发初期投入;另一方面,公司设立专门的运营子公司将接受机构投资者的委托,在项目存续期内继续对项目资产进行运营管理。该模式可以帮助公司在快速复制投资项目的情况下,有效减少资本投入,缩短投资回收期,获得长期稳定的运营服务收益。

(四)团队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多数是行业中从业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拥有国内外行业大型公司的管理经历,具有中西文化背景,深刻理解行业问题和发展方向。

核心管理团队构成稳定,经过长期合作,形成良好的默契和效率。

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积累了丰富项目经验,管理层基于多年的经验中引入了精细化管理模式,包括公司及项目的现金流动态管理、人日管理、项目质控管理等。公司对每个项目的现金流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公司现金流健康稳定。公司开发了专有的人日管理系统,通过员工在各项目下的人日记录,实时管控各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有效利用率等状况。公司的水厂双胞胎-实施管理平台,全程记录从设计、设备生产、采购、运输、开箱、安装、调试、试运行等项目生命周期的建设数据,实现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的优化管理。精细化的项目管理,使得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上可预期,从而为客户提供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综上,2021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为2,427.07万元,较2020年度增长15.0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4.34%,较2020年度增加0.56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对膜通用平台装备、膜系统应用、膜系统运营三大核心技术进行持续研发,结合业务需要,围绕饮用水深度处理、污废水深度处理、新生水、污废水资源化应用和智慧水务等领域进行相关的研究,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7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1项),新获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20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9项,软件著作1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拥有87项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1元,共计募集资金63,223.09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6,617.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605.88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号)。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102.17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35.5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310.4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752.69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元)备注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35030188001154914162,296,519.79活期存款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0300398981919,159,875.75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11010401600011945870.01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02000981192000662662,748,722.40活期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118007880180000078351,088,198.02活期存款
上海银行北京朝阳支行030048113390.00活期存款
合计/235,293,315.97/

公司募投项目之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影响,募投项目的进水水质发生变化,该变化将对项目产品纯度和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进水水质变化预计将随着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二厂(以下简称

“污水二厂”,非由金科环境投资建设)的正式投运得到有效改善。截止2022年4月末,本项目进水水质较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要求仍然存在较大变化,该变化将对本项目产品纯度和品质、以及经济性造成影响。预期会有助于恢复进水水质的主要解决措施-污水二厂的建设工期出现延迟,目前尚未完成主体工程,且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其完工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进而影响了本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将继续就水质变化问题推进生产性实验工作,同时就进水水质变化和污水二厂预计完工时间与政府保持沟通,尽快评估、审议并进一步披露本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原因及其他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科环境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间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股东地位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 方式合计持股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
1张慧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2,589.22500.0064持有北京易二零环境股份有限公司0.3992%股份2,589.231425.20
2李素波实际控制人0562.5000持有Carford Holdings562.50005.47
序号姓名职务/ 股东地位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万股)间接持股 方式合计持股 (万股)合计持股比例 (%)
Limited 33.33%股份
3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董事0409.1794持有清洁水公司82.5%股份409.17943.98
4贾凤莲监事会主席12.82500-12.82500.12
5王雅媛监事01,125.0000持有Carford Holdings Limited66.67%股份1,125.000010.95
6黎泽华副总经理12.82500-12.82500.12
7崔红梅副总经理12.82500-12.82500.12
8陈安娜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2.82500-12.82500.12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李寿春 岳 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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