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400 公司简称:凌云光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姚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解利红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凌云光 | 指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凌云光 | 指 | 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视界 | 指 | 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天博 | 指 | 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凌云视迅 | 指 | 深圳市凌云视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凌云光通信 | 指 | 北京凌云光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光国际 | 指 | 凌云光技术国际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美国 | 指 | 凌云光技术(美国)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越南 | 指 | C?NG TY TNHH LUSTER LIGHTTECH (VI?T NAM),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凌云新加坡 | 指 | SINGPHOTONICS TECHNOLOGY PTE.LTD,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元客视界 | 指 | 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元客方舟 | 指 | 北京元客方舟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品成未来 | 指 | 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玦芯生物 | 指 |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丽恒光微 | 指 | 上海丽恒光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上海青瞳 | 指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富联凌云光 | 指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智谱华章 | 指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北京悟略 | 指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长光辰芯 | 指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湖南长步道 | 指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北京光子 | 指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宁波凌杰 | 指 | 宁波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7月更名为:东台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凌光 | 指 |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7月更名为:东台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凌视 | 指 |
宁波凌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7月更名为:东台凌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凌诚 | 指 | 宁波凌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3年7月更名为:东台凌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达晨创通 | 指 | 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工业富联 | 指 |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
富联裕展 | 指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君度旭映 | 指 | 宁波君度旭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度尚左 | 指 | 宁波君度尚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显智链基金 | 指 | 天津显智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晟瑞投资 | 指 | 济南晟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投创业 | 指 |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鸿海精密 | 指 |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莱特 | 指 |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京东方 | 指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宁德时代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苹果 | 指 | Apple Inc. |
瑞声科技 | 指 | 瑞声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小米 | 指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咪咕 | 指 | 中国移动全资子公司,全称为中国移动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知识理性研究院 | 指 | 系公司内部研发部门,以打造领先的工业人工智能技术为目标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 2023 年6月30日 |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天健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机器视觉 | 指 | 通过对电磁辐射的时空模式进行探测及感知,自动获取一幅或多幅目标物体图像,对所获取图像的各种特征量进行处理、分析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做出定性分析和定量解释,从而得到有关目标物体的某种认识并作出相应决策,执行可直接创造经济价值或社会价值的功能活动。机器视觉系统是集光学、机械、电子、计算、软件等技术为一体,在多行业的应用系统 |
人工智能 | 指 |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英文缩写为AI,是研究和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基于视觉的人工智能技术已广泛应用于智能制造和社会多个领域的多个环节 |
机器学习 | 指 | 机器学习是计算机使用算法解析数据,从中学习,然后对另外一些数据进行预测与判断,并可以通过算法改进预测与判断结果的过程。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的一个重大技术类别 |
计算成像 | 指 | 以全光函数理论为基础,围绕更好的采集和恢复全光函数各维度信息,将计算机视觉、数字信号处理、图形学等深度交叉的新兴学科。旨在结合计算、数字传感器、光学系统和智能光照等技术,从成像机理上来改进传统相机,并将硬件设计与软件计算能力有机结合,突破经典成像模型和数字相机的局限性,增强或者扩展传统数字相机的数据采集能力,全方位地捕捉真实世界的场景信息 |
可配置视觉系统 | 指 | 可配置视觉系统是依据行业用户特定需求设计而成的精准成像系统和视觉应用系统,可用于各种行业和环境中不同应用的视觉系统,无需最终用户编写源代码,而通过诸如图形用户界面等手段,即可实现需求。其典型特征为灵活,可扩展。它可以是特定场景下的精准设计的光学成像模块(眼睛)、便于行业应用的视觉组件、图像处理软件与处理器(大脑),或者独立的视觉成像和智能处理的集成系统 |
智能视觉装备 | 指 | 以机器视觉的感知能力和分析决策能力为核心,与设备和工艺紧密结合,将设计、生产、检测过程,甚至物流设备互联,以集成闭环形成的智能化设备 |
视觉器件 | 指 | 构成机器视觉系统的基础零部件,包括芯片、相机、镜头、光源、采集卡等为代表的软硬件,以及视觉算法工具库等软件 |
3C 电子 | 指 | 计算机(Computer )、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Consumer Electronics)类电子产品三者的统称 |
新型显示 | 指 | 广义新型显示指以TFT-LCD 为代表的平板显示技术,区别于早期的 CRT 显示技术;当前狭义的新型显示也特指OLED、Micro LED 等新型平板显示技术 |
立体视觉 | 指 | 利用视觉技术获取空间场景的三维光场信息,并以此识别和重构场景中各个对象的形态和运动轨迹等信息。主要应用于AR/VR/XR 等场景,实现动作捕捉、移动机器人的自主导航系统、辅助驾驶、航空与遥感测量、工业自动化系统,以及服务于文化、娱乐和安全等产业 |
数字人 | 指 | 数字人特指虚拟数字人,是具有数字化外形的虚拟人物。与具备实体的机器人不同,数字人依赖显示设备存在。数字人具备三大特征: |
一是拥有人的外观,具有特定的相貌、性别和性格等人物特征;二是拥有人的行为,具有用语言、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表达的能力;三是拥有人的思想,具有识别外界环境、并能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 | ||
虚拟现实(VR) | 指 | 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与传统模拟技术相比,虚拟现实技术使得用户能够进入到一个由计算机系统生成的交互式的三维虚拟环境中,可以与之进行交互。通过参与者与仿真环境的相互作用,并利用人类本身对所接触事物的感知和认知能力,帮助启发参与者的思维,全方位地获取事物的各种空间信息和逻辑信息 |
光通信 | 指 | 光通信是一种利用光来携带资讯的通讯技术 |
IPD | 指 | Integrated Product Development,简称集成产品开发,是一套产品开发的模式、理念与方法 |
CBB | 指 | Common Building Blocks,一般译为共用基础模块 |
CVPR | 指 | 国际计算机与模式识别会议 |
AIGC | 指 |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生成内容 |
XR | 指 | XR 即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是指通过计算机将真实和虚拟相结合,打造人机交互的虚拟环境,是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MR(混合现实)等多种技术的统称 |
FSSC | 指 | 指财务共享中心,基于ERP系统而建立的一个新的财务管理模式 |
CRM | 指 | 客户关系管理,是指企业用CRM技术用来管理与客户之间的关系 |
SRM | 指 | 全称Suppli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即供应商关系管理,本报告指的是企业中应用的供应商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凌云光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USTER LightTech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uster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姚毅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7层701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94 |
公司网址 | http://www.lusterinc.com |
电子信箱 | BODoffice@lusterinc.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顾宝兴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电话 | 010-52349555 |
传真 | 010-52348666 |
电子信箱 | BODoffice@lusterinc.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翠湖南环路13号院7号楼知识理性大厦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凌云光 | 688400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283,212,797.21 | 1,288,650,414.70 | -0.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015,480.33 | 79,206,150.47 | 14.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9,552,700.83 | 71,907,104.78 | -3.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13,282.58 | -62,976,464.88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941,143,266.10 | 3,890,949,471.25 | 1.29 |
总资产 | 4,854,464,820.39 | 5,007,045,116.53 | -3.05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9.0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9.0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0.20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1 | 4.95 | 减少2.64个百分 |
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6 | 4.49 | 减少2.7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6.89 | 13.51 | 增加3.3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实现营业收入
12.83亿,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机器视觉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各行业对“AI+视觉”的需求仍持续增长。中长期来看,伴随宏观经济逐步好转,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发展对“AI+视觉”的需求将会持续放大,而AI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成为该趋势的“加速器”。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4.91%,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21.89%,主要系公司聚焦机器视觉主赛道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股份支付、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
3、截至报告期末,上市公司实现经营净现金流1.67亿,同比大幅改善。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18,859.91 | 第十节、七、68 第十节、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32,847.53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5,260.93 | 第十节、七、6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2,203.76 | 第十节、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0,000.00 | 第十节、七、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43,052.87 | 第十节、七、67 第十节、七、68 第十节、七、74 第十节、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33,277.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168.38 | |
合计 | 21,462,779.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介绍
1. 主要业务
公司以“视觉+AI”技术创新为基础,致力于成为视觉人工智能与光电信息领域的全球领导者,深耕机器视觉二十余年,是行业领先的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视觉器件的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消费电子、新能源、印刷包装、新型显示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智能制造与质量检测的多元化产品与解决方案,通过产品持续创新助力行业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面向传媒、影视、游戏、动漫制作、直播等文化领域,提供运动捕捉、数字建模等内容制作工具及AIGC智能内容生产。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推动行业发展为己任,积极把握人工智能的战略机遇和客户需求,基于“光、机、电、算、软”底层通用技术形成四大技术平台,为客户提供差异化、高质量、高性价比的多元化产品和解决方案。经过二十余年的行业深耕,积累了苹果、富士康、宁德时代、
福莱特、京东方、腾讯、央视总台、咪咕等各行业的龙头客户。凌云光将利用在机器视觉行业内形成的先发优势,继续夯实底层技术和探索前沿技术,持续投入研发,积极开拓新的应用领域。
2. 主要产品
公司致力于成像硬件到算法的持续创新。在硬件方面,针对行业客户的应用痛点,设计具有行业特色的多款线阵、面阵、运动捕捉相机及数款特色光源,以满足下游多场景的成像需求。
在算法方面,公司的VisionWare算法平台是国内首个全自主研发的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库,积累形成9个技术模块、18个算法库和150余个算法工具,采用组态技术,在视觉精密定位引导、视觉检测等方面可媲美当今国际先进产品,可实现工业机器视觉功能的全覆盖。公司针对工业应用中小样本、碎片化的特点,自主开发专业化F.Brain图像处理模型,解决了众多工业制造的检测难题,已在3C、新能源、印刷包装等行业取得较好应用效果。
可配置视觉系统是光学成像模块(眼睛)与图像处理系统(大脑)的集合体,可以独立完成图像采集功能并基于图像采集的信息完成预处理工作。公司的可配置视觉系统可服务于多个行业场景应用,代替现有人工及相应工具,对工作对象物体进行识别、对位、测量、检测,以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力、节省成本和人力、提高产品质量。
智能视觉装备是在可配置视觉系统(成像模块和图像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结构本体和自动控制部件,实现检测、生产工艺的控制和执行。相较于人工检测,大幅度提高检测效率和产品出厂良率,较为有效地解决行业痛点。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为国内外优质客户提供领先的机器视觉、光通信产品与服务。在机器视觉战略主航道,公司自主研发一系列机器视觉产品,服务国家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为客户提质、增效、降本、减存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自身价值创造;在光通信领域,通过与国际领先企业战略合作,代理光纤器件与仪器等产品,为头部客户提供专业化产品与服务,从而实现收入和利润。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包含通用技术研发和应用产品开发。通用技术开发以光学成像、智能软件、智能算法、精密自动化四大底层技术为基础研究方向,进一步开展机器视觉通用技术研究和前沿技术预研,对关键技术进行前瞻性研究,建立标准化技术平台;应用产品开发在通用技术平台基础上,快速适配客户应用需求,推出特定行业产品,最大限度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市场需求应用速度、降低开发成本。
应用产品开发基于IPD的集成开发模式,流程贯穿客户需求管理、产品规划、产品开发、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产品全过程。公司在产品开发中坚持以客户需求、产品开发模块化/平台化为研发导向,保证公司不断推出有竞争力的高质量产品。
3.采购模式
为支撑公司战略发展,提升采购战略执行能力,保障采购决策效率与质量,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和基于不同产品需求的采购策略。公司基于 T( Technology)、 Q( Quality)、 R( Responsiveness)、 D( Delivery)、 C( Cost)建立供应商准入及评价体系;建立以高效性、透明性、充分性为原则的分层、分权管理运作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针对定制零部件及标准零部件不同的采购特点建立不同的采购机制,以需求预测、滚动备货、安全库存相结合的采购计划策略,提升供应链整体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4.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产品周期性需求变化,采取自主生产+外协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通过最佳资源配置、实现效率成本的最优。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发布了《IVS(SZ)-ISC-07生产管理流程》等规定,保障生产过程在质量、 环保和安全等方面有效受控,及持续改进提升。
5.销售模式
公司构建了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体系,基于不同的客户类型和产品类型,建立了面向客户的价值创造销售流程。结合所处机器视觉行业及光通信行业的特点、上下游发展情况、客户类型等综合因素,采取了直销模式为主、经销模式为辅的销售模式。
通过直销模式,公司直接向行业内知名客户提供产品及技术服务,可以确保产品和品牌推广的有效性,与客户保持沟通,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并加深对行业变化和趋势的理解。公司基于境外业务拓展及客户指定经销商两种业务场景,实行经销模式。
(三)报告期内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机器视觉行业
就全球来看,机器视觉的发展史可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末。与国外机器视觉的发展历程相比,中国的机器视觉行业起步较晚,1995年才开始有初步应用,发展至今,机器视觉在以消费电子为代表的行业应用和算力的双轮驱动下,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机器视觉领域的芯片、相机、光源等核心器件及系统、设备的国产化率大幅度提高,基本已经实现在低端市场的国产替代,正处于由低端市场到高端的探索期。目前,机器视觉迎来高速发展期。
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增长最快的市场之一 。根据机器视觉产业联盟数据,2020年-2022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销售额(不含设备)从184.6亿元增长至31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29.6%,远超全球机器视觉增长速度。机器视觉应用在设备中组成智能视觉设备,其增长空间随着下游产线投资建产和智能设备渗透率提升,智能设备的应用空间达千亿级别。
机器视觉作为实现智能制造的关键,国家颁布一系列产业政策。2021年底《十四五智能发展规划》中重点强调加快研发智能制造基础零部件和智能装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行动及行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2022年的《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强调深入挖掘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促进智能经济高速发展,探索工业大脑、机器视觉工业检测、设备互联管理等智能场景。良好的政策环境为机器视觉在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环境基础。机器视觉是先进成像、图像算法、自动化等多技术的融合,需要软硬结合、协调发展才能形成完整的视觉系统,以满足应用行业在精度、效率、兼容性和性价比等产品指标上的要求。因此,机器视觉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对潜在的市场进入者形成技术壁垒。
(2)光通信行业
光通信通常泛指光纤通信。光纤通信是指以石英光纤作为传输媒介,以光作为信息载体的通信方式,工作范围在近红外区域,对应波长区域是 800nm 至 1,800nm。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光纤通信已经成为现代信息承载的核心方式,在现代通信网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光通信产业链包括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光网络设备和电信及数通应用。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机器视觉产业将近二十年,是行业领先的机器视觉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深入了解下游应用行业需求,深入研究制程和工艺,基于“视觉+AI”技术,为客户提供产品及解决方案,服务机器视觉下游消费电子、新能源、立体视觉、印刷、新型显示等多个领域,积累了苹果、富士康、宁德时代、福莱特、腾讯等多行业龙头客户资源。公司获得一项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两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牵头或参与制定十余项国家/行业标准;2023年上半年,在国际计算机与模式识别会议CVPR 2023工业质检挑战赛中,凭借“数据高效的工业缺陷检测”项目荣获Vision Track1竞赛第一名。
在行业地位方面,公司是行业内少数具备光、机、电、算、软综合实力的公司,且在中国机器视觉行业中占据先发优势,未来随着机器视觉应用行业的不断扩大,公司可支撑产线不断拓展,公司的销售规模及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机器视觉新技术驱动行业发展
中国机器视觉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深度学习、3D视觉、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和应用,进一步拓展了机器视觉产品的解决方案,丰富了视觉技术的应用范畴和解决方案的易用性、灵活性、实用性,机器视觉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得到极大的扩展。
①3D视觉技术
相比2D机器视觉,3D具有显著优势,例如可以实现平面度、翘面度、段差、曲面轮廓等3D尺寸量测、3D空间中的机器人引导定位、基于3D信息的检测、识别等各种丰富的功能。3D视觉技术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2D无法提供三维信息、易受光照条件变化的影响、对物体运动敏感等局限性,可以让机器在生产过程中对物料的使用和把控更加精准,在精度、稳定性、易用性等方面能很好地满足多类用户地使用需求。
②深度学习
深度学习对原始数据通过多步特征转换,得到更高层次、更加抽象的特征表示,并输入预测函数得到最终结果,可以将机器视觉的效果和鲁棒性与人类视觉灵活结合,从而完成复杂环境下的检测,特别是涉及偏差和事先未能预测缺陷的情形,弥补原有传统机器视觉技术通用性低、难以复制、对使用人员要求高等缺点。深度学习相关算法不断迭代优化,很多原来处理效果不佳或者处理性能不足的视觉问题逐步得到较为满意的结果,机器视觉的应用领域和市场空间将得到极大扩展。
③嵌入式视觉
嵌入式视觉系统是指在嵌入式系统中使用机器视觉技术,是嵌入式系统和机器视觉两种技术的整合,可独立完成从接收光信号到系统输入的整个信号处理过程。相比基于PC或者云架构的视觉技术,嵌入式技术将用于图像处理和深度学习算法的AI模块集成到工业相机中,实现边缘智能。嵌入式视觉系统具有易学、易用、易维护、易安装等特点,可在短期内构建起可靠而有效的机器视觉系统,从而极大地提高应用系统的开发速度。处理能力、存储器密度和系统集成度的提升,促进了嵌入式视觉在传统和新兴应用领域的渗透。
④机器视觉与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融合和创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等技术不断发展,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传统技术相结合带动新一轮产业变革,为制造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机器视觉行业在新技术的推动下也迎来了产业变革。机器视觉赋予了机器视觉感知的能力,是智能制造的基础产业,也是实现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的必要手段。机器视觉与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等技术加速融合与创新,有利于其坚实的服务于全产业, 推动中国制造业加速完成智能转型,同时也会带动机器视觉产业链的发展,为具备创新能力的国产机器视觉厂商带来国产替代机会。
(2)机器视觉加速在应用领域的渗透
随着消费电子、新能源、半导体、汽车等高端制造行业在我国产能占比的提升,对工艺和质量的要求愈加严苛,工业生产线上人眼检测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产业升级的要求,对工业智能化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我国城镇制造业人数自2015年步入负增长,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制造业就业人员从2011年的4,088万降至2021年的3,828万人,企业劳动力成本压力日益凸现,与此同时,原材料成本上涨、国际经济态势等外部因素直接或间接增加了企业的综合成本。因此,下游对制造的高要求为机器视觉带来极大的成长空间,将进一步提高机器视觉的渗透率。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长期深耕机器视觉行业,较为全面地掌握了产业链相关核心技术,形成了先进光学成像、智能软件、智能算法、精密机械与自动化四大技术平台,可支撑公司技术研发与产品应用地快速落地,满足多种行业需求,有效构建了行业壁垒与竞争优势。
在光学成像方面,公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成像系统设计规范,自主开发了系列化适用于工业制造场景的特色面阵相机、面阵相机及高端特色光源,可满足高速、高精度、高复杂场景下的成像要求。公司通过投资方式布局芯片,先后投资了长光辰芯与丽恒光微。2023年上半年公司针对3D成像、产品缺陷检测、表面平整度检测、工业测量等功能发布高精度3D结构光相机,在±6mm深度范围内实现0.5um精度检测,可应用在消费电子、半导体、汽车、锂电等多个领域。在软件方面,公司积累了较多的CBB软件工具,构建了以工艺为核心的多场景、多层次的软件工具,可以帮助客户在端、边、云三个层次开展大数据质量管理,在端侧辅助提升设备的实时检测状态和检测精度,在边侧聚焦于产线的检测效率、产品良率,云侧结合“人、机、料、法、环”数据与智能工厂质量基准结合进行一体化分析,以此进行工厂整体的质量问题回溯、质量管理和管理效率升级。在算法方面,公司于2005年打造的自主视觉图像算法平台Vision WARE,是拥有全套算法模块且有多年实战经验的AI算法平台。截至目前,Vision WARE算法平台已更新至6.0版本,具备有基础、定位、测量、检测、识别、颜色、3D、深度学习和图像用户界面等9个技术模块、18个算法库和150余个算法工具包。
针对工业的碎片化、快交付、小样本等特点发布的F.Brain算法平台,公司以LusterData 百万工业场景数据集和大模型预训练技术为基础,自研图像分类、检测和分割模型,在轻量化方面取得突破,精度、效率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有效降低深度学习应用成本,并且在CVPR 2023的Data-efficient Defect Detection国际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面向未来智能“制造”,机器视觉与自动化融合是大势所趋,公司为此构建并不断精益提升精密机械与自动化控制的技术能力,以持续扩大智能装备千亿级市场的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在视觉和AI的技术加成下,公司突破柔性制造、制造内部结构小而精密等难关,实现了排线扣接、微型螺丝锁99%的成功率,解决传统自动化行业的“卡脖子”难题,做到手眼力的高度协调。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2年 | “立体视频重建与显示技术及装置”项目 | 一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6年 | “新一代立体视觉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9年 | “编码摄像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凌云光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机器视觉相关产品与解决方案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持续投入核心技术,围绕光学成像、智能软件与算法、自动化等核心技术方向做长期技术和专利布局,夯实技术底座。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拥有645项境内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68项、实用新型专利326项、外观设计专利51项,此外,公司累计获得软件著作权259项。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135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07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另,新增软件著作权27项。公司的技术和研发成果在2023年上半年获得众多奖项和认可:
奖项名称 | 奖项等级 | 项目名称 |
国际计算机与模式识别会议CVPR 2023工业质检挑战赛 | 第一名 | 数据高效的工业缺陷检测 |
中国电子学会2022年科学技术进步奖 | 一等奖 | 4K/8K超高清电视制播呈现系统及产业化应用 |
北京市人工智能行业赋能典型案例(2023)(大模型类) | / | 基于大模型与知识图谱技术的数据融合分析与决策系统在智能制造领域的应用 |
中国印刷及设备器材工业协会2022年度科学技术专利奖 | 一等奖 | 外观缺陷检测方法及装置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 | |||
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 | |
发明专利 | 50 | 16 | 846 | 268 |
实用新型专利 | 23 | 107 | 377 | 326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12 | 57 | 51 |
软件著作权 | 27 | 27 | 259 | 259 |
其他 | 20 | 7 | 362 | 197 |
本本 | 121 | 169 | 1,901 | 1,101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16,683,742.37 | 174,079,436.90 | 24.4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16,683,742.37 | 174,079,436.90 | 24.4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6.89 | 13.51 | 增加3.38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序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1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Fbrain序序序序序序 | 1,500.00 | 106.20 | 1,408.45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PCB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 | F.brain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600.00 | 597.10 | 647.18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AI序序序序序序序序AI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PCB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3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448.00 | 572.49 | 2,348.75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0.1mm/m(3sigma),序序序1,200序pxl序序序300fps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XR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1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4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570.00 | 2.08 | 463.54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AR/VR/序序序序序序序 |
5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320.00 | 582.83 | 2,310.02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4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60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6 | 序序序序序序 | 1,987.00 | 746.80 | 1,958.32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60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7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858.80 | 887.19 | 2,687.31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8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600.00 | 101.91 | 245.40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Cell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9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3,000.00 | 153.40 | 197.48 | 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2D+2. | 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 | 序 | 5D+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 | ||||
10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4,500.00 | 237.16 | 290.95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1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GMQM V200R002C00 | 2,500.00 | 1,135.71 | 1,135.71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2 | Vision Assembly 6.5 | 7,564.00 | 3,104.40 | 3,104.40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2D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0%序序序序序序序35% | 序序序序序序 | A序序序序FATP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3 | VisionWARE V500R100C00 | 1,500.00 | 674.29 | 674.29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4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LCubor-A600BC序序序序 | 600.00 | 250.86 | 250.86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3C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5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550.00 | 291.87 | 314.00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50μm序序序序序序序序0.3N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6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800.00 | 1,077.17 | 1,077.17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iPhone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UPH序Yield序DT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7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4,500.00 | 2,314.05 | 2,314.05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BOM序序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 | ||||||||
18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5,000.00 | 2,045.95 | 2,045.95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9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V1.0 | 8,000.00 | 3,534.58 | 3,534.58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0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V9.1 | 1,540.00 | 811.50 | 811.50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1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V1R2序序 | 2,000.00 | 1,130.84 | 1,130.84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95%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22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10,000.00 | 1,309.99 | 1,309.99 | 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LE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4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0.1mm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0fps序序序序序序序序PB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1000序序序序序序10序序序序序序序5000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1序序序序2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3D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AI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 | / | 69,937.80 | 21,668.37 | 30,260.74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本本本 | ||
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 |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746 | 686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38.79 | 37.24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15,738.44 | 13,344.01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19.24 | 20.75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12 | 1.61 |
研究生 | 292 | 39.14 |
本科 | 361 | 48.39 |
大专及以下 | 81 | 10.86 |
合计 | 746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以下(不含30岁) | 262 | 35.12 |
30-40(含30岁、不含40岁) | 430 | 57.64 |
40以上(含40岁) | 54 | 7.24 |
合计 | 746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成熟专业的团队及创新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资源是公司的重要核心竞争力之一。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了一支行业经验丰富且富有创造力的研发团队、销售和解决方案团队、售后服务团队。
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工程化产品的开发目标,组建了一支多专业学科背景的研究团队。团队成员来自于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重点高校。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团队共计 746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9%,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304人,占研发团队的41%;公司的销售与解决方案团队成员主要由技术人员或有技术背景的人员构成,可以基于客户的应用场景和业务痛点,为行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售后服务团队协助客户将解决方案有效落地,为客户提供深度培训、产品的定期维护、保修或返修等支持。服务团队为大客户提供驻厂服务,及时响应客户现场,保障客户项目顺利进行,解决客户的后顾之忧。
2.产业链上游能力布局
机器视觉产业链的上游包括芯片、相机、镜头、光源等硬件及算法软件。在上游视觉器件方面,公司以采购与自主相结合,同时辅以产业投资布局,以满足多行业、多场景的应用需求。图像算法是机器视觉的核心技术。公司核心算法库Vision WARE已迭代至6.0版本,具有基础、定位、测量、检测、识别、颜色、3D、深度学习和图像用户界面等9个技术模块、18个算法库和150余个算法工具。
在产业投资方面,公司投资了CMOS传感器芯片设计公司长光辰芯和红外芯片公司丽恒光微;在镜头领域,公司投资了工业镜头公司湖南长步道,定制开发高精度大景深成像镜头、高动态红外动捕镜头等特色镜头。在 AI 大模型方面,公司投资了智谱华章,将数据预训练和知识图谱与工业智能制造、虚拟内容制作结合。
3.四大技术平台形成对下游应用的快速拓展能力
公司深耕机器视觉行业20 年,全面掌握了“光、机、电、算、软”等底层技术,形成了智能软件、智能算法、先进光学成像、精密机械与自动化四大技术平台,可支撑公司在多个行业快速推出应用产品。四大技术平台主要解决不同下游应用的共性、通用性、标准化和模块化的研究开发,在四大技术平台基础上,公司可以快速适配客户应用需求,推出特定行业产品,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升市场需求响应速度。公司以打造领先的工业人工智能技术为目标成立“知识理性研究院”,进一步构建和拓展四大技术平台能力,开展多种 AI 算法、计算成像、大数据与认知图谱等技术研究,服务更多行业需求。
4.深度掌握行业用户需求和提供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行业龙头公司,如苹果、工业富联、京东方、瑞声科技、宁德时代、福莱特等。行业龙头客户为公司解决下游应用的大场景、复杂工艺、典型制程需求提供了难得和极佳的实践价值,公司借此形成了多款融合视觉检测和自动处理能力的智能化产品,推出了大量智能视觉检测和量测设备。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实现营业收入
12.83亿,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机器视觉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各行业对“AI+视觉”的需求仍持续增长。中长期来看,伴随宏观经济逐步好转,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发展对“AI+视觉”的需求将会持续放大,而AI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成为该趋势的“加速器”。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4.91%,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21.89%,主要系公司聚焦机器视觉主赛道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股份支付、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经营净现金流
1.67亿,同比大幅改善。
(一)战略业务取得战略发展
1.消费电子
受制造业需求下滑影响,消费电子行业的制造企业设备投资节奏放缓,消费电子领域的机器视觉应用受到直接影响,整体增长乏力。公司结合市场变化,继续深挖消费电子领域的机遇,采用持续聚焦大客户,形成多产品组合驱动的业务增长策略。在2023年上半年制造业经济形势不佳的情况下,在消费电子领域实现收入3.4亿元,同比增长17.68%。
(1)在市场拓展方面:
智能视觉系统持续加大进口替代,扩大视觉系统在消费电子产业链尤其是国际头部企业的渗透率。公司抓住全球供应链重构机会,实现在东南亚市场的业务突破。
(2)在产品和解决方案方面:
公司持续加大在消费电子领域的视觉系统和视觉装备的研发投入,通过推出新产品,进一步扩大视觉系统和视觉装备的应用场景和范围。结合市场对点胶检测痛点,推出Vison Glue胶水点检一体检测系统,可应用于手机、耳机、手表等生产场景中;在智能手机生产后段推出HyperTRAIN智能设备,已经获得了龙头企业的批量订单。
2.新能源
随着锂电行业龙头客户出海计划的实施和光伏储能的应用扩张,锂电和光伏行业呈持续增长趋势。随着产品布局和客户布局逐步完善,公司在新能源领域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2023年上半年实现收入同比增长60.59%。
(1)在市场拓展方面:
在锂电隔膜检测中,公司围绕现有客户的需求领域,从后道检测往前道检测延伸,持续推进国产替代的市场策略。在锂电极片和电芯生产环节,公司解决行业痛点需求,得到头部客户认可,为公司在锂电领域长期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在光伏行业,公司从玻璃检测拓展延伸到电池片领域,利用在光伏领域积累的行业口碑往产业链下游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
(2)在产品和解决方案方面:
进一步完善在锂电的前、中、后全工艺段的产品布局,在隔膜检测和极片检测设备的基础上推出极片毛刺检测和电芯外观检测设备,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矩阵,提高综合性解决方案能力。
在光伏行业,利用成像和算法优势,在电池片生产环节,推出行业具有竞争力的电池片检测新品。
3.文化元宇宙
2023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呈现疲态,整体投资呈下滑趋势。公司通过强化竞争优势,持续发挥数字内容创作工具在国内布局的先发优势,并面向智能化驱动的三维内容创作积极布局,以应
对在文娱领域智能化创作的大趋势。2023年上半年文化元宇宙业务实现收入同比增长37.62%。
(1)在市场拓展方面: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元客视界是国内领先的数字内容智能创作平台。一方面,公司进一步提升了光场建模和XR拍摄系统的市场占有率,尤其是XR拍摄系统采用XR智能化拍摄方式代替传统胶片影视/节目制作方式,打破国外对这一领域的垄断。另一方面,在智能创作内容服务上,公司从服务中高端场景往直播、广告、文旅、企业宣传等多场景垂直行业扩展,进一步扩大了智能内容创作的应用领域。
公司就市场的创新应用与终端客户展开多方面合作。作为中国移动元宇宙产业联盟的成员,公司与咪咕就智能内容创作开展战略合作,在北京首钢园建立元宇宙演艺制播科技中心;公司积极参与总台“5G+4K/8K+AI”的战略布局,助力总台超高清制播示范平台上海总站多功能厅的建设落地,进一步展现虚拟融合和实时渲染的现实演进。
(2)在产品和解决方案方面:
元客视界以光场技术为核心带来智能内容生产新变革,孵化了智能光场建模、智能运动捕捉、智能全景拍摄系统、智能XR拍摄系统与智能创作平台赋能行业。在底层技术上,公司着重升级XR拍摄系统,将镜头标定、LED屏幕精确建模、追踪偏移计算、摄像机校准、坐标系转换等多个XR部署中关键而又复杂的过程,压缩在5分钟内完成,极大提高了XR系统部署效率,填补了行业技术空白。公司基于底层能力为客户提供全系列的智能创作服务,结合AIGC技术,进一步打造轻量级产品,极大简化内容制作流程,实现降本。上半年参与服务总台春晚《当“神兽”遇见神兽》、游戏《诛仙》、国漫《镖人》、动感地带代言人橙烙烙直播,打造浙江卫视数字推广人谷小雨等。
(二)持续加强研发平台能力建设
公司持续加大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技术、产品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体系。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2.17亿元,同比增长24.47%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135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107项,外观设计专利12项。公司在光学成像、算法、软件、自动化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转化为产品应用的能力,推出与各个行业深度结合的新产品。
在先进成像方面,将3D结构光技术进一步产品化,针对3D成像、产品缺陷检测、表面平整度检测、工业测量等功能发布高精度3D结构光相机,在±6mm深度范围内实现0.5um精度检测,可应用在消费电子、半导体、汽车、锂电等多个领域。
在智能算法方面,公司在VisionWARE算法平台中进一步深化深度学习模块的能力,建立面向工业领域的深度学习算法平台F.Brain,在百万级的工业数据集基础上建立视觉大模型,填补了工业领域中视觉大模型的空白,并通过AIGC缺陷生成模型,解决了工业缺陷检测小样本的难题。在此基础上打造面向多行业、多场景通用性的云边端协同一体化平台,进一步加强算法平台的低成本、快速迭代、多行业通用性能力,加强公司算法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持续加强核心算法能力的提升,在嵌入式算法跨平台兼容性、3D视觉引导通用算法、胶水检测专用算法、F.Brain
深度学习算法平台模型轻量化等方面均取得突破。
在智能软件方面,面对工业制造下游不同工艺和管理流程,建立端、边、云分别5层软件技术架构,开展大数据质量管理闭环。2023年上半年公司建立嵌入式软件平台;另一方面,针对工业制造中端、边、云多维度的数据深度挖掘,将生产数据、行业专业知识与知识图谱、智能分析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数据分析和管理的能力。在自动化方面,在视觉和AI的技术加成下,突破柔性制造、制造内部结构小而精密等难关,实现了排线扣接、微型螺丝锁99%的成功率,解决传统自动化行业的“卡脖子”难题,做到手眼力的高度协调。
(三)积极完善内部运营体系
公司结合业务发展现状,面向未来的长期增长,持续推进管理变革和信息化升级。在2022年IPD管理咨询项目的基础上,建立试点项目,进一步将IPD流程与公司的不同业务做融合,形成匹配凌云光业务模型和发展阶段的IPD流程与集成管理体系。在报告期内,加强适配的组织调整和人才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面向234名骨干员工授予500万股股权激励,将骨干员工的发展与公司强结合;另一方面在全集团内推梳理人才管理体系和核心岗位职级体系,针对核心人才建立专项培养和发展通道,针对贴近一线作战的销服及研发侧的新员工,有侧重行开展业务培训。公司持续推行信息化升级,围绕财务FSSC费控系统、营销CRM系统优化、供应链SRM系统、人力考勤管理系统及经营组织绩效管理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升级,不断提高内部运营效率。随着管理变革的落地,公司将会进一步提升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
(四)国际业务布局
目前公司已经在美国、新加坡、越南等地设立子公司,并开始在当地逐步开展业务拓展。未来公司将在产品与市场两端积极构建国际化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全球化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开发无法满足下游应用需求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技术革新频繁的特征,其下游行业的应用需求也处于高速迭代期,因此行业产品的生命周期大大缩短。如何快速将技术转化为多元化的产品从而服务于客户,是公司在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中国机器视觉处于快速增长期,下游可覆盖消费电子、半导体、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包装等多个领域,这些下游应用行业普遍具有技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频繁等特征。如果未来公司的设计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无法匹配下游行业应用需求的迭代速度,或公司
因未能及时预见需求迭代导致技术开发方向上决策失误,或公司未能成功将新技术快速转化为多元化的产品和服务,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加大对行业前沿技术的跟踪力度,面向下一代机器视觉技术和产品提前做研究;另一方面,公司持续落实IPD研发模式,通过客户需求管理、技术实现、产品实现进一步提升技术转化为产品的能力。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具有人才密集型特征,因行业涉及多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需要大批掌握跨学科知识、具有高素质、强技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使产品和服务深度贴合下游行业的应用需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还需要长期积累下游行业的应用实践。因此,行业人才培养周期相对较长。随着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公司竞争对手及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公司对光学成像、软件及算法等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健全人才培育体系或向核心技术人员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及福利,激励政策不能持续吸引技术人才,造成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的风险。对于上述潜在风险,公司一方面强化对核心技术人才的薪酬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通过股权激励等多种激励手段吸引和保留人才。2023年上半年,公司推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内部234名核心骨干人才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另一方面,不断优化内部职级体系和培训体系,为员工创造成长空间。
3.技术泄密的风险
多年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目前,公司已对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通过申请专利等方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机制,并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知识产权权属、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保密和侵权等事项进行了严格约定。但是,未来如果因核心技术人员违约加盟竞争对手或因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技术、数据、图纸、保密信息泄露而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在工业人工智能的时代潮流下,行业需求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吸引了更多新兴厂商甚至传统自动化公司进入机器视觉行业,公司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对于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会持续加固在研发和市场的先发优势,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深度了解下游龙头客户的需求,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稳固在机器视觉行业的领先地位。
2.经营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范畴、行业跨度、人员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越来越高,对公司在资源统筹、人员管理、运营效率等方面的提出新的挑战。虽然近几年公司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实施管理变革并持续优化人才引进策略,但是随着经营规模扩大,仍然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对于上述潜在风险,公司将根据不断变化的业务和宏观环境,持续推进管理变革,不断优化当前适配的流程和组织架构,积极引入高级管理人才。
(三)财务风险
1. 应收账款余额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10.23亿元,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公司各期末已根据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集体坏账准备。公司的大客户是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客户的经营风险较小,付款能力较强,应收转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若存在客户经营状况受外部环境影响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有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坏账损失。
2. 存货减值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8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9.95%。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测市场需求或竞争加剧,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商品滞销等情况发生。当产品价格下降超过一定幅度时,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汇率变动风险
公司存在以美元、欧元结算为主的外币业务,主要为公司的境外采购以美元、欧元等结算。近年来,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人民币与美元间的汇率波动性较大,对公司业绩可能造成一定影响。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大海外业务,汇率波动将影响公司采购成本和公司产品价格、市场竞争力,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四)行业风险
机器视觉及光纤通信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产品应用于新型显示、消费电子、印刷包装、新能源、光通信等领域,其终端应用需求与宏观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如果宏观经济周期性下行,会导致终端应用需求下降,下游产业投资放缓,公司将面临业绩增速放缓或下降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一方面,公司经营境外品牌的代理销售业务;另一方面,公司采购部分境外品牌的相机、镜头、采集卡、芯片等器件作为自主产品的原材料,个别高端线阵相机由于其芯片存在技术垄断,所以仍依赖境外供应商供货。 在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相关产品及原材料供应可能会出现不确定性。如果国际贸易局势和政策发生重大变动,出现较为恶劣的贸易摩擦、关税壁垒、出口限制、关键进口原材料价格上涨、汇率波动等情形,或境外知名厂商取消与公司的合作,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找到替代供应商,公司的自主业务和代理业务均会受到影响,导致经营业绩下滑。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实现营业收入
12.83亿,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机器视觉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各行业对“AI+视觉”的需求仍持续增长。中长期来看,伴随宏观经济逐步好转,智能制造与数字经济发展对“AI+视觉”的需求将会持续放大,而AI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成为该趋势的“加速器”。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14.91%,剔除股份支付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21.89%,主要系公司聚焦机器视觉主赛道优化业务结构,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股份支付、参股公司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283,212,797.21 | 1,288,650,414.70 | -0.42 |
营业成本 | 846,612,363.80 | 830,098,549.75 | 1.99 |
销售费用 | 142,207,060.86 | 128,842,458.41 | 10.37 |
管理费用 | 106,329,137.75 | 91,128,909.77 | 16.68 |
财务费用 | -27,361,839.16 | 7,350,370.77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16,683,742.37 | 174,079,436.90 | 24.4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13,282.58 | -62,976,464.8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401,431.12 | -72,373,490.5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11,845.23 | 1,893,221,569.67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外部环境困难,产品布局与市场拓展取得较好进展,实现营业收入12.83亿,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机器视觉收入实现同比增长10%,各行业对“AI+视觉”的需求仍持续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变化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扩大业务领域资源投入,助力业务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行股权激励,股份支付金额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半年银行现金管理增加,以及汇率波动影响。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以完善主航道业务布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进行应收账款催收,回款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去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89,276,641.63 | 40.98 | 2,121,666,169.36 | 42.37 | -6.24 | |
应收款项 | 1,022,562,357.92 | 21.06 | 1,261,036,948.02 | 25.19 | -18.91 | |
存货 | 483,372,878.10 | 9.96 | 470,223,757.42 | 9.39 | 2.80 | |
合同资产 | 9,654,211.36 | 0.20 | 14,525,126.79 | 0.29 | -33.53 | 主要系公司加强合同资产的催收,应收质保金减少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长期股权投资 | 162,685,742.64 | 3.35 | 147,878,302.13 | 2.95 | 10.01 | |
固定资产 | 393,955,737.28 | 8.12 | 431,394,887.87 | 8.62 | -8.68 | |
在建工程 | 62,267,359.63 | 1.28 | 1,146,085.33 | 0.02 | 5,333.05 | 主要系公司光场共性技术平台项目投入增加导致 |
使用权资产 | 30,034,223.24 | 0.62 | 42,851,998.05 | 0.86 | -29.91 | 主要系公司退租办公场所导致 |
短期借款 | 41,036,527.76 | 0.82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 ||
合同负债 | 74,648,047.25 | 1.54 | 109,557,115.27 | 2.19 | -31.86 | 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租赁负债 | 15,069,131.75 | 0.31 | 23,948,834.05 | 0.48 | -37.08 | 主要系公司退租办公场所导致 |
预付款项 | 65,751,994.50 | 1.35 | 41,640,431.37 | 0.83 | 57.90 | 主要系公司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67,435,558.47 | 1.39 | 23,943,107.12 | 0.48 | 181.65 | 主要系公司购入土地使用权所致 |
应付票据 | 7,100,793.08 | 0.15 | 66,635,677.53 | 1.33 | -89.34 | 主要系公司兑付票据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52,039,002.91 | 1.07 | 94,578,823.88 | 1.89 | -44.98 | 主要系公司发放上年度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50,132,772.56 | 1.03 | 25,393,866.64 | 0.51 | 97.42 | 主要系公司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6,922,488.71 | 0.35 | 8,249,374.72 | 0.16 | 105.14 | 主要系公司收到供应商保证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7,010,289.80 | 0.14 | 11,610,589.90 | 0.23 | -39.62 | 主要系公司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4,834,385.93 | 0.31 | 23,273,491.90 | 0.46 | -36.26 | 主要系公司发放精英计划人员激励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16,888,799.7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5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请见第十节、七、8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8,191,600.00 | 550,000.00 | 1,389.38% |
报告期内,公司于新加坡、越南分别新设全资子公司SINGPHOTONICS TECHNOLOGY PTE.LTD、凌云光(越南)技术有限公司(C?NG TY TNHHLUSTER LIGHTTECH (VI?T NAM))。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拓展和维护国际市场,提高公司品牌国际知名度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推动公司国际化进程。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89,863,275.92 | 135,000,000.00 | 40,000,000.00 | -5,034,768.19 | 179,828,507.73 | |||
合计 | 89,863,275.92 | 135,000,000.00 | 40,000,000.00 | -5,034,768.19 | 179,828,507.7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请见第十节、八、4。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 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长光辰芯 | 光电芯片、传感器、仪器设备、相关平台及应用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 37,000.00 | 10.22% | 121,556.60 | 85,980.81 | 31,238.75 | 9,608.70 |
富联凌云光 | 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机器视觉、深度学习及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为基础的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0,000.00 | 49.00% | 34,389.75 | 13,420.60 | 10,888.05 | 747.4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3月14日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9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20日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9日 | 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杨影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影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负责的业务管理已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如下:
(1)拥有与公司业务匹配的资历背景,具备十年以上相关行业研究或工作经验;
(2)在研发、设计等岗位担任重要职务;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拟以不低于14.08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 6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00万股;预留100万股。上述议案经公司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 24日、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10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属于高资源能耗型和排放型的企业,对于生产的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噪音严格遵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等各项标准指标,公司在2023年7月10日已经通过专业的检测机构的检测并出具专业报告。在实际操作上,为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从源头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公司成立环境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将防御和治理相结合,从办公、生产、治理多层面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利用好资源,杜绝跑、冒、滴、漏,把“三废”消灭和减少在生产过程中。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公司个别产品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焊锡铅烟以及清洁工序挥发产生的废气。公司已对相关岗位配备烟尘过滤装置,对相关废气进行过滤和废渣收集,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排放标准;定期对废气收集系统和过滤装置定期保养和维修,每周确认集气系统的过滤芯的有效性;同时在焊锡车间配置口罩,降低人体对废气的吸入量,多重手段减少废气的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公司所消耗能源主要为日常办公所需用水、用电和用纸。在用水上,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公司水管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水管正常运行;每周对水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巡查,及时发现水管破裂或渗漏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在用电上,各个使用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在休息或下班时及时关闭区域内的空调,照明用电要做到人走灯熄,局部作业应局部照明;公共区域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下班后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电源开关进行确认,及时关闭不使用的设备和电器的电源;行政管理
部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电路保养,降低能耗。在用纸上,公司制定了各项节约用纸的操作规范,如打印或复印文件前应进行预览,以防打印或复印错误而造成纸张浪费;不需销毁的所有文件和纸张都应集中回收,存放在循环使用区以作双面使用;在不影响使用效果的情况下,如传真、草稿、临时性的文件,应使用循环纸张双面利用以节省资源等。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公司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纸板、塑料、栈板、金属边角料等固体废弃物,主要由环卫部门及废品回收单位处置,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如废活性炭过滤网、废包装桶、废抹布和废电路板等危险废弃物,公司通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回收处理。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逐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固环境保护防线,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共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制定了《办公环境管理规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环境管理保护制度》《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从日常办公环境、可预计环境隐患、生产中会产生环境污染的各项操作落实环境保护。由于公司从事产品的设计、研发和物料采购和生产的全过程,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废水、废气、噪音和固体危害物专项建立《废气废水噪音管理规定》《废弃物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各项废弃物体的来源、处理方式、排查维修、节约措施和责任部门,让环境保护从制度层面转化为可落地、可执行、可监控、可维护、可闭环。从产业来看,机器视觉产品有助于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废品率,减少了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增加了制造生产的安全性和操作便捷性,有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从而助力国家碳中和战略的实施。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生产、办公中实行节电、节能措施,如制定用水、用电相关制度,定期保养和维修能耗设备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姚毅、杨艺 | 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 | 注2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卢源远、刘旭光和赵欢) | 注3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金刚、周钟海、戴志强、彭斌和包振健) | 注4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达晨创通 | 注5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富联裕展 | 注6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 | 注7 | 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小米基金 | 注8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
股份限售 | 国投创业 | 注9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君度尚左、君度旭映、晟瑞投资和显智链基金 | 注10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戴天维 | 注11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2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 | 注13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1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2 | 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证券服务机构 | 注2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26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注27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凌云光 | 注2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实际控制人姚毅、杨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发行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以下述孰少者为准: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本人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后本人仍能保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本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本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王文涛、赵严、杨影、顾宝兴、邬欣然、张见、李宁和印永强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5、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7、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王文涛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人与本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3: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监事(卢源远、刘旭光和赵欢)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
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金刚、周钟海、戴志强、彭斌和包振健)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自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不超过发行人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5:达晨创通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达晨创通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达晨创通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如果截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不满36个月的,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新修订的,将按照修订后内容执行。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6:富联裕展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富联裕展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富联裕展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7: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宁波凌诚、宁波凌光、宁波凌杰和宁波凌视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二)宁波凌杰关于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企业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企业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本企业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
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本企业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本企业与本企业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6、本企业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企业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如减持时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应按届时的规定执行。
注8:小米基金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本机构违反上述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则本机构将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在获得收益后将前述收益支付到公司账户。
注9:国投创业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注10:君度尚左、君度旭映、晟瑞投资和显智链基金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
2、本企业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企业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11:戴天维关于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上述两个锁定期限中孰长者为限),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所持上述股份。
2、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安排以及锁定期届满后的股份减持安排。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注12: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要求新聘任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该承诺内容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完全一致。如新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签署前述要求的《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则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如公司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可同时或分步骤实施以下股价稳定措施:
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拟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
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议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若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将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的2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采取公司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公司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股份回购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承诺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上述方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本人将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审批手续(如有);在获得上述所有应获得批准后的3个交易日内通知发行人;发行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在发行人披露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开始实施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计划。本人每个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本人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30%。本人增持发行人股份后,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若发行人未采取承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发行人按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并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和顺序
公司上市后3年内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最近一期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以下简称为“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且同时满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则触发相关主体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义务(以下简称“触发稳定股价义务”)。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1)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前述措施中的优先顺位相关主体如果未能按照本预案履行规定的义务,或虽已履行相应义务但仍未实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自动触发后一顺位相关主体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依照与各方协商确定的股价稳定方案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则本人应采取二级市场竞价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于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成就后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人增持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本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本人将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增持。
年度内本人用于购买发行人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30%。本人买入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需要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本人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在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过程中,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后,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
三、未履行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若本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人停止在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本承诺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3、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5:公司股份回购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人承诺发行人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17: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上市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欺诈发行的最终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1)承诺并保证公司首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欺诈发行的最终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9: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将在稳固现有市场和客户的基础上,加强现有业务的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扩大主营业务的盈利规模,提升竞争力和公司盈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其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使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同时,公司将根据《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实现预期收益。
(三)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使用募集资金,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建立有效的成本和费用考核体系,对采购、销售等各方面进行管控,加大成本、费用控制力度,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五)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将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加强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全面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
(六)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
公司在《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明确规定正常情况下公司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注2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后,如果公司相关措施及本人的承诺与相关规定不符的,本人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作出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制订新的措施。
(三)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注2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在本人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22: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首次公开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首次公开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3、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注23:公司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4:证券服务机构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发行条件作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律师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上述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所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作为中国境内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及执业律师,本所及本所律师与发行人的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及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聘用协议所约束。本承诺函所述本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证据审查、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及相关程序等均适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有效的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投资者依据本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申报会计师、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承诺:因本所为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评估机构承诺:本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33号、坤元评报[2019]1-36号、坤元评报〔2020〕1-32号、坤元评报〔2020〕1-37号、坤元评报〔2020〕1-54号、坤元评报〔2020〕1-55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8]1-33号、坤元评报[2019]1-36号、坤元评报〔2020〕1-32号、坤元评报〔2020〕1-37号、坤元评报〔2020〕1-54号、坤元评报〔2020〕1-55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注25:公司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直至该等人员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7: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本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以本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直至本人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事项。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注28: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系工业富联(富联裕展为工业富联的孙公司)的A股上市的保荐机构;保荐机构中一名非执行董事存在间接持有本公司少量权益的情况,持股比例不超过0.000001%。除此之外,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本次发行的其他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本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预先对北京光子的非出售业务进行拆分保留后,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光子 100%股权转让给中关村科学城、先光科技和杨影,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495.49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光子股份,亦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2,269,755,000.00 | 2,080,545,605.21 | 1,500,000,000.00 | 2,080,545,605.21 | 825,254,377.09 | 39.67 | 270,546,603.26 | 13.00 |
注:募集资金总额及其他金额中包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额配售募集资金296,055,000.00元,该笔募集资金于2022年8月5日到位。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否 | 60,000.00 | 80,082.08 | 18,333.90 | 22.89 | 2024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否 | 29,000.00 | 29,000.00 | 10,991.17 | 37.90 | 2024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9,737.26 | 46.37 | 2024年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5日 | 否 | 15,000.00 | 15,000.00 | 2,464.47 | 16.43 | 2025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5日 | 是 | 15,000.00 | 15,000.00 | 1,908.34 | 12.72 | 2025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基于视觉+AI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是 | 21,369.84 | 1,287.76 | 1,287.76 | 100.00 | 2025年8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运营管理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8月5日 | 是 | 37,526.23 | 37,526.23 | 28,644.05 | 76.33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6月29日 | 是 | 9,158.49 | 9,158.49 | 9,158.49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56,290,290.68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按月统计,再由各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智能视觉装备研发”和“数字孪生与智能自动化技术研发”增加全资子公司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和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新增苏州市作为实施地点。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投项目“基于视觉+AI 的虚拟现实融合内容制作中心”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82.08万元将调整至“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使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8,860,993 | 81.74 | -3,414,798 | -3,414,798 | 375,446,195 | 81.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091,905 | 2.39 | 107,400 | 107,400 | 11,199,305 | 2.4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7,763,844 | 79.34 | -3,516,954 | -3,516,954 | 364,246,890 | 78.5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7,074,438 | 20.94 | -3,516,954 | -3,516,954 | 93,557,484 | 20.19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0,689,406 | 58.40 | 0 | 0 | 270,689,406 | 58.40 | |||
4、外资持股 | 5,244 | 0.00 | -5,244 | -5,24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244 | 0.00 | -5,244 | -5,24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4,639,007 | 18.26 | 3,414,798 | 3,414,798 | 88,053,805 | 19.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4,639,007 | 18.26 | 3,414,798 | 3,414,798 | 88,053,805 | 19.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463,500,000 | 100.00 | 0 | 0 | 463,500,000 | 100.00 |
注: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六条,科创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可以作为出借人,通过约定申报和非约定申报方式参与科创板证券出借。截至报告期末,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本公司股份数量为656,600 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上市流通,共涉及网下配售摇号中签的359个获配账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090,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26%。
2、截至本期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656,600股,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配售对象 | 4,090,998 | 4,090,998 | 0 | 0 | 首发限售 | 2023年1月6日 |
合计 | 4,090,998 | 4,090,998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9,392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姚毅 | 0 | 200,237,818 | 43.20 | 200,237,818 | 200,237,81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0 | 24,375,934 | 5.26 | 24,375,934 | 24,375,934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杨艺 | 0 | 23,539,767 | 5.08 | 23,539,767 | 23,539,76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0 | 20,313,281 | 4.38 | 20,313,281 | 20,313,28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王文涛 | 0 | 16,883,703 | 3.64 | 16,883,703 | 16,883,70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0 | 9,119,927 | 1.97 | 9,119,927 | 9,119,927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卢源远 | 0 | 8,685,368 | 1.87 | 8,685,368 | 8,685,36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杨影 | 0 | 8,414,781 | 1.82 | 8,414,781 | 8,414,781 | 冻结 | 2,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947,268 | 1.71 | 7,947,268 | 7,947,268 | 无 | 0 | 其他 | ||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895,039 | 1.49 | 6,895,039 | 6,895,039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22,6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2,660 | |||||||
陈龙 | 1,261,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1,680 | |||||||
林戴钦 | 1,094,7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4,748 | |||||||
陈旭锐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邮科技创新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000 | |||||||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委托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增组合 | 449,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449,019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377,195 | 人民币普通股 | 377,195 | |||||||
叶禄鹏 | 35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2,800 | |||||||
张拥军 | 340,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47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创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25,052 | 人民币普通股 | 325,052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的关联关系为:姚毅、杨艺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文涛担任宁波凌杰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严担任宁波凌光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以上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姚毅 | 200,237,818 | 2025-07-0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4,375,934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3 | 杨艺 | 23,539,767 | 2025-07-06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0,313,281 | 2023-07-28 | 自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起36个月或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孰晚 | |
5 | 王文涛 | 16,883,703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6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9,119,927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7 | 卢源远 | 8,685,368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8 | 杨影 | 8,414,781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9 | 宁波凌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947,268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10 | 宁波凌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895,039 | 2023-07-06 |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的关联关系为:姚毅、杨艺系夫妻关系,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文涛担任宁波凌杰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赵严担任宁波凌光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除以上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7月6日 | 不适用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89,276,641.63 | 2,121,666,169.36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5,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8,964,919.16 | 132,867,361.13 |
应收账款 | 七、5 | 1,022,562,357.92 | 1,261,036,948.0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0,678,052.54 | 25,712,820.73 |
预付款项 | 七、7 | 65,751,994.50 | 41,640,431.3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4,051,248.98 | 44,181,233.5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483,372,878.10 | 470,223,757.42 |
合同资产 | 七、10 | 9,654,211.36 | 14,525,126.7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0,205,076.59 | 52,434,177.16 |
流动资产合计 | 3,919,517,380.78 | 4,164,288,025.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62,685,742.64 | 147,878,302.1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22,150,455.19 | 22,150,455.1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93,955,737.28 | 431,394,887.87 |
在建工程 | 七、22 | 62,267,359.63 | 1,146,085.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0,034,223.24 | 42,851,998.05 |
无形资产 | 七、26 | 67,435,558.47 | 23,943,107.1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772,996.60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5,930,577.95 | 14,652,952.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36,714,788.61 | 116,739,303.0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4,947,439.61 | 842,757,090.96 | |
资产总计 | 4,854,464,820.39 | 5,007,045,116.5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41,036,527.7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7,100,793.08 | 66,635,677.53 |
应付账款 | 七、36 | 511,082,877.02 | 530,970,393.36 |
预收款项 | 七、37 | 990,148.44 | 801,874.61 |
合同负债 | 七、38 | 74,648,047.25 | 109,557,115.2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2,039,002.91 | 94,578,823.88 |
应交税费 | 七、40 | 50,132,772.56 | 25,393,866.6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6,922,488.71 | 8,249,374.7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5,879,979.39 | 20,331,596.5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010,289.80 | 11,610,589.90 |
流动负债合计 | 735,806,399.16 | 909,165,840.2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5,069,131.75 | 23,948,834.0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4,834,385.93 | 23,273,491.90 |
预计负债 | 七、50 | 27,418,605.11 | 27,494,570.16 |
递延收益 | 七、51 | 86,941,070.47 | 97,606,129.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0,114,920.79 | 28,333,251.7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4,378,114.05 | 200,656,276.89 | |
负债合计 | 910,184,513.21 | 1,109,822,117.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63,500,000.00 | 463,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934,700,752.77 | 2,918,548,180.1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86,821.13 | 592,001.81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7,144,146.63 | 37,136,582.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04,411,545.57 | 471,172,706.6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41,143,266.10 | 3,890,949,471.25 | |
少数股东权益 | 3,137,041.08 | 6,273,528.1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44,280,307.18 | 3,897,222,999.4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854,464,820.39 | 5,007,045,116.53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94,484,930.37 | 1,327,614,314.4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2,086,229.33 | 89,826,504.3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872,424,828.74 | 1,118,750,682.50 |
应收款项融资 | 5,477,260.34 | 8,229,441.68 | |
预付款项 | 18,068,291.87 | 59,430,919.7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731,531,277.85 | 308,337,618.9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307,789.17 | 162,215,375.05 | |
合同资产 | 3,262,480.86 | 5,355,845.1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411,781.72 | 11,989,582.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31,054,870.25 | 3,091,750,284.50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36,196,313.23 | 612,589,170.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150,455.19 | 22,150,455.19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81,069,100.62 | 417,225,226.42 | |
在建工程 | 294,115.9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1,980,585.75 | 17,943,105.02 | |
无形资产 | 16,622,700.73 | 16,688,804.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6,298,980.27 | 7,899,457.8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708,430.07 | 67,645,062.3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85,320,681.81 | 1,204,141,281.98 | |
资产总计 | 4,316,375,552.06 | 4,295,891,566.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79,788,008.01 | 268,072,178.42 | |
预收款项 | 664,920.32 | 389,581.56 | |
合同负债 | 30,717,030.59 | 46,504,537.6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6,469,965.20 | 52,450,624.42 | |
应交税费 | 35,158,571.49 | 4,061,017.00 | |
其他应付款 | 2,189,984.96 | 11,388,609.4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83,213.79 | 8,274,324.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67,467.30 | 6,045,589.89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3,739,161.66 | 398,186,462.8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6,708,506.11 | 10,173,045.3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108,557.52 | 11,530,616.07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491,752.22 | 74,436,723.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272,946.17 | 27,606,795.99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581,762.02 | 123,747,180.82 | |
负债合计 | 495,320,923.68 | 521,933,643.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63,500,000.00 | 463,5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988,952,406.42 | 2,972,294,560.6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95,588.99 | -202,464.43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7,144,146.63 | 37,136,582.66 | |
未分配利润 | 331,753,664.32 | 301,229,243.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821,054,628.38 | 3,773,957,922.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16,375,552.06 | 4,295,891,566.48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1,283,212,797.21 | 1,288,650,414.70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283,212,797.21 | 1,288,650,414.7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90,458,627.12 | 1,235,421,424.6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846,612,363.80 | 830,098,549.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988,161.50 | 3,921,699.0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2,207,060.86 | 128,842,458.41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6,329,137.75 | 91,128,909.77 |
研发费用 | 七、65 | 216,683,742.37 | 174,079,436.90 |
财务费用 | 七、66 | -27,361,839.16 | 7,350,370.77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241,132.68 | 6,308,909.80 |
利息收入 | 七、66 | 27,464,350.44 | 2,529,286.3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3,335,651.49 | 25,073,379.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3,193,573.60 | 14,076,804.9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12,526,262.53 | 14,466,310.5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095,316.88 | -12,458,509.4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210,104.04 | -8,540,062.9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4,780,476.2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949,084.23 | 71,380,602.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961,336.50 | 775,757.01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78,494.16 | 50,472.3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731,926.57 | 72,105,886.9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3,194,191.19 | -6,200,310.4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926,117.76 | 78,306,197.4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6,926,117.76 | 78,306,197.4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015,480.33 | 79,206,150.4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89,362.57 | -899,953.07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4,819.32 | -1,928,767.9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94,819.32 | -1,928,767.92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94,819.32 | -1,928,767.92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124.56 | -335,898.94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87,943.88 | -1,592,868.9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7,720,937.08 | 76,377,429.4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810,299.65 | 77,277,382.5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89,362.57 | -899,953.07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74,679,034.13 | 641,521,908.3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20,316,896.01 | 363,150,444.56 |
税金及附加 | 2,336,438.62 | 2,207,536.09 | |
销售费用 | 65,035,260.91 | 65,854,914.87 | |
管理费用 | 69,042,905.34 | 58,076,539.26 | |
研发费用 | 108,046,883.51 | 104,066,512.91 | |
财务费用 | -27,288,904.80 | 7,398,070.29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0,378.05 | 5,072,752.39 | |
利息收入 | 21,301,615.85 | 843,329.06 | |
加:其他收益 | 22,836,471.51 | 15,785,723.7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5,190,329.02 | 14,045,402.1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2,526,262.53 | 14,466,310.5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662,572.31 | -7,554,210.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36,797.70 | -2,748,429.1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52,985.2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5,369,970.33 | 60,296,376.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899,135.00 | 280,678.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7,389.62 | 30,051.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6,111,715.71 | 60,547,003.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2,282,128.91 | -2,589,308.1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393,844.62 | 63,136,311.4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393,844.62 | 63,136,311.4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3,124.56 | -335,898.94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124.56 | -335,898.9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3,124.56 | -335,898.94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8,300,720.06 | 62,800,412.5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9,139,077.40 | 1,041,230,422.4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785,385.06 | 24,527,190.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2,612,038.63 | 29,433,490.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75,536,501.09 | 1,095,191,103.3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4,107,021.61 | 704,576,815.5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9,859,864.33 | 346,044,557.2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284,250.49 | 27,268,551.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8,672,082.08 | 80,277,643.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08,923,218.51 | 1,158,167,568.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13,282.58 | -62,976,464.8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8,957.68 | 238,875.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146,961.4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117,974.6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6,334,149.46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24,718,043.28 | 30,238,87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4,001,984.46 | 72,612,365.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4,846,080.00 | 3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85,519.17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5,985,890.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6,119,474.40 | 102,612,365.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401,431.12 | -72,373,490.5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50,000.00 | 1,847,427,792.4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 210,675,545.5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550,000.00 | 2,058,103,338.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42,684,406.9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4,183,265.43 | 3,990,950.7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578,579.80 | 18,206,410.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761,845.23 | 164,881,768.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6,211,845.23 | 1,893,221,569.6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21,019.90 | 6,241,035.0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578,973.87 | 1,764,112,649.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86,264,050.83 | 523,670,516.5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495,685,076.96 | 2,287,783,165.79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9,872,188.76 | 501,635,314.4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85,498.68 | 10,919,709.1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846,560.42 | 19,349,853.6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2,804,247.86 | 531,904,877.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5,073,201.10 | 338,273,306.3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7,338,238.02 | 186,972,602.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79,997.57 | 13,326,029.8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648,215.91 | 46,791,709.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0,039,652.60 | 585,363,647.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764,595.26 | -53,458,770.7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146,961.4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4,954,9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101,861.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531,090.54 | 7,142,589.6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2,899,68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6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16,55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047,320.54 | 7,142,589.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945,459.09 | -7,142,589.6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47,427,792.4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90,675,545.5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38,103,338.0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2,684,406.9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4,077,070.98 | 2,966,139.6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80,829.60 | 13,656,284.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357,900.58 | 149,306,830.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57,900.58 | 1,888,796,507.1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1,480.38 | 208,711.1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9,737,284.03 | 1,828,403,857.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5,899,401.09 | 117,161,929.3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6,162,117.06 | 1,945,565,787.27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3,500,000.00 | 2,918,548,180.14 | 592,001.81 | 37,136,582.66 | 471,172,706.64 | 3,890,949,471.25 | 6,273,528.16 | 3,897,222,999.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563.97 | 160,858.60 | 168,422.57 | 12,933.43 | 181,356.00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3,500,000.00 | 2,918,548,180.14 | 592,001.81 | 37,144,146.63 | 471,333,565.24 | 3,891,117,893.82 | 6,286,461.59 | 3,897,404,355.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152,572.63 | 794,819.32 | 33,077,980.33 | 50,025,372.28 | -3,149,420.51 | 46,875,951.7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94,819.32 | 91,015,480.33 | 91,810,299.65 | -4,089,362.57 | 87,720,937.0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78,270.09 | 13,778,270.09 | 1,055,273.13 | 14,833,543.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50,000.00 | 5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3,778,270.09 | 13,778,270.09 | 505,273.13 | 14,283,543.2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374,302.54 | 2,374,302.54 | -115,331.07 | 2,258,971.47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3,500,000.00 | 2,934,700,752.77 | 1,386,821.13 | 37,144,146.63 | 504,411,545.57 | 3,941,143,266.10 | 3,137,041.08 | 3,944,280,307.1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886,031,287.11 | -6,197,266.16 | 20,029,241.52 | 300,743,246.48 | 1,560,606,508.95 | 5,864,104.41 | 1,566,470,613.3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886,031,287.11 | -6,197,266.16 | 20,029,241.52 | 300,743,246.48 | 1,560,606,508.95 | 5,864,104.41 | 1,566,470,613.3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00 | 1,723,375,849.28 | -1,928,767.92 | 79,206,150.47 | 1,890,653,231.83 | -899,953.07 | 1,889,753,278.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28,767.92 | 79,206,150.47 | 77,277,382.55 | -899,953.07 | 76,377,429.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72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71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68,251.66 | 6,768,251.66 | 6,768,251.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24,309.60 | 1,324,309.60 | 1,324,3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609,407,136.39 | -8,126,034.08 | 20,029,241.52 | 379,949,396.95 | 3,451,259,740.78 | 4,964,151.34 | 3,456,223,892.12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63,500,000.00 | 2,972,294,560.66 | -202,464.43 | 37,136,582.66 | 301,229,243.95 | 3,773,957,922.8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7,563.97 | 68,075.75 | 75,639.7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63,500,000.00 | 2,972,294,560.66 | -202,464.43 | 37,144,146.63 | 301,297,319.70 | 3,774,033,562.5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657,845.76 | -93,124.56 | 30,456,344.62 | 47,021,065.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3,124.56 | 88,393,844.62 | 88,300,720.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283,543.22 | 14,283,543.2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283,543.22 | 14,283,543.22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7,937,500.00 | -57,937,5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374,302.54 | 2,374,302.54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63,500,000.00 | 2,988,952,406.42 | -295,588.99 | 37,144,146.63 | 331,753,664.32 | 3,821,054,628.3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60,000,000.00 | 938,778,527.13 | 324,540.91 | 20,029,241.52 | 147,263,173.74 | 1,466,395,483.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60,000,000.00 | 938,778,527.13 | 324,540.91 | 20,029,241.52 | 147,263,173.74 | 1,466,395,483.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0,000,000.00 | 1,723,375,849.28 | -335,898.94 | 63,136,311.48 | 1,876,176,261.8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898.94 | 63,136,311.48 | 62,800,412.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0,000,000.00 | 1,722,051,539.68 | 1,812,051,539.6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0,000,000.00 | 1,715,283,288.02 | 1,805,283,288.0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768,251.66 | 6,768,251.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324,309.60 | 1,324,309.6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50,000,000.00 | 2,662,154,376.41 | -11,358.03 | 20,029,241.52 | 210,399,485.22 | 3,342,571,745.12 |
公司负责人:姚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宝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解利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系经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姚毅、杨艺、蒲进勇、张殿斌、王岩松、周仁忠发起设立,于2002年8月13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北京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742342210W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46,350.00万元,股份总数46,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
本公司属专用设备制造业。主要经营活动为机器视觉和光通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可配置视觉系统、视觉器件、智能视觉装备、光纤器件与仪器、光接入网设备等,公司提供此类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服务。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光子)1-3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凌云光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通信)、苏州凌云视界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视界)、凌云天博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天博)、深圳市凌云视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视迅)、凌云光技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国际)、苏州凌云光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凌云光)、北京元客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客视界)、北京元客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客方舟)、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成未来)、凌云光技术(美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美国)、C?NG TY TNHH LUSTER LIGHTTECH (VI?T NAM)(以下简称凌云越南)、SINGPHOTONICSTECHNOLOGY PTE.LTD(以下简称凌云新加坡)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 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 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序 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序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本 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
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本 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价法。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 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资产减值损失。
本 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 | 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本 |
合同资产 | 合同资产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资产减值损失 |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 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 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1) 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 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 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 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 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
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 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 合并财务报表
1)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00% | 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其它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包括软件、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软件 | 10 |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 10 |
土地使用权 | 50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 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 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 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 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 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 收入计量原则
(1) 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
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按时点确认的收入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可配置视觉系统、视觉器件、智能视觉装备、光纤器件与仪器、光接入网设备等产品的销售及提供相关服务。
1) 可配置视觉系统、视觉器件、智能视觉装备、光纤器件与仪器、光接入网设备等产品的销售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定制化设备销售在产品交付客户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验收时一次性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调试验收的标准化产品分两种情况:① 国内销售货物,在货物送达客户并取得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② 出口销售货物,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货物报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控制权已转移时确认收入。
2) 提供相关服务
公司的技术服务收入系在向客户销售产品的基础上,因提供驻厂服务、改造升级服务、维保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有偿服务所形成的收入。收入确认时点为技术服务完成并经客户验收确认时确认收入。公司的佣金服务收入系公司向客户推广供应商的产品,促进供应商和终端客户的合同签订并为之提供的推广、咨询等服务。收入确认时点为服务完成并由供应商对服务成果确认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在下列支出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1.管理费用。
2.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这些支出为履行合同发生,但未反映在合同价格中。
3.与履约义务中已履行部分相关的支出。
4.无法在尚未履行的与已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区分的相关支出。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 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 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 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 企业合并;(2) 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 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影响本公司期初盈余公积7,563.9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60,858.60元,影响期初少数股东权益12,933.43元,合计影响期初所有者权益181,356.00元。 |
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准则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 无 |
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准则解释公布之日起施行 | 无 |
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发生在 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有关交易追溯调整,具体调整项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影响 | 2023年1月1日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6,739,303.07 | 7,174,568.57 | 123,913,871.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8,333,251.70 | 6,993,212.57 | 35,326,464.27 |
盈余公积 | 37,136,582.66 | 7,563.97 | 37,144,146.63 |
未分配利润 | 471,172,706.64 | 160,858.60 | 471,333,565.24 |
少数股东权益 | 6,273,528.16 | 12,933.43 | 6,286,461.5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10%、9%、8%、6%、0%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文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00% |
凌云视界 | 15.00% |
凌云天博 | 15.00% |
凌云视迅 | 15.00% |
苏州凌云光 | 15.00% |
凌云美国 | 联邦税率21%,州税率8.84% |
凌云光国际 | 8.25%、16.50% |
凌云越南 | 20.00% |
凌云新加坡 | 17.0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北京光子、凌云视界、凌云视迅、苏州凌云光、元客视界、元客方舟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本公司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3. 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0月21日取得高新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11002619,有效期为三年,故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 凌云视界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0月12日取得高新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2001458,有效期为三年,故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 凌云天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高新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31002041,有效期为三年,故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 凌云视迅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0年12月11日取得高新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044202980,有效期为三年,故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7. 苏州凌云光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2年12月14日取得高新复审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GR202232018262,有效期为三年,故本期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3,202.63 | 96,095.09 |
银行存款 | 1,976,033,771.87 | 2,102,400,848.38 |
其他货币资金 | 13,169,667.13 | 19,169,225.89 |
合计 | 1,989,276,641.63 | 2,121,666,169.3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62,626,239.87 | 120,674,578.53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均系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23年6月30日余额包括:保函保证金11,022,233.37元,信用证保证金2,147,329.46元,投贷奖专项资金104.30元。银行存款中包含定期存款、计提的定存利息及计提的7天通知存款利息1,481,461,096.11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95,000,00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合计 | 95,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1,210,996.81 | 73,538,599.90 |
商业承兑票据 | 67,753,922.35 | 59,328,761.23 |
合计 | 118,964,919.16 | 132,867,361.13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861,094.20 | |
商业承兑票据 | 629,700.00 | |
合计 | 58,490,794.20 |
公司应收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包括大型商业银行、上市股份制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公司依据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类为信用等级较高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六家大型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九家上市股份制银行。信用等级一般的包括上述银行之外的其他商业银行。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943,728.00 |
合计 | 1,943,728.00 |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
商业承兑汇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4,680,742.16 | 100.00 | 5,715,823.00 | 4.58 | 118,964,919.16 | 136,886,920.43 | 100 | 4,019,559.30 | 2.94 | 132,867,361.13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1,210,996.81 | 41.07 | 51,210,996.81 | 73,538,599.90 | 53.72 | 73,538,599.90 | ||||
商业承兑汇票 | 73,469,745.35 | 58.93 | 5,715,823.00 | 7.78 | 67,753,922.35 | 63,348,320.53 | 46.28 | 4,019,559.30 | 6.35 | 59,328,761.23 |
合计 | 124,680,742.16 | / | 5,715,823.00 | / | 118,964,919.16 | 136,886,920.43 | / | 4,019,559.30 | / | 132,867,361.1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7,129,274.26 | 1,856,463.71 | 5.00 |
1-2年 | 35,242,280.22 | 3,524,228.03 | 10.00 |
2-3年 | 1,089,370.87 | 326,811.26 | 30.00 |
3-4年 | 1,000.00 | 500.00 | 50.00 |
4-5年 | 0.00 | 0.00 | 75.00 |
5年以上 | 7,820.00 | 7,820.00 | 100.00 |
合计 | 73,469,745.35 | 5,715,823.00 | 7.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19,559.30 | 2,860,214.70 | 1,163,951.00 | 5,715,823.00 | |
合计 | 4,019,559.30 | 2,860,214.70 | 1,163,951.00 | 5,715,823.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983,833,476.52 |
1年以内小计 | 983,833,476.52 |
1至2年 | 80,235,010.66 |
2至3年 | 15,396,875.18 |
3至4年 | 9,721,573.07 |
4至5年 | 449,950.20 |
5年以上 | 1,586,956.54 |
合计 | 1,091,223,842.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258,982.76 | 0.02 | 258,982.76 | 100.00 | 0.00 |
其中: | ||||||||||
单项计提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258,982.76 | 0.02 | 258,982.76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91,046,859.41 | 99.98 | 68,484,501.49 | 6.28 | 1,022,562,357.92 | 1,344,166,274.94 | 99.98 | 83,129,326.92 | 6.18 | 1,261,036,948.0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91,046,859.41 | 99.98 | 68,484,501.49 | 6.28 | 1,022,562,357.92 | 1,344,166,274.94 | 99.98 | 83,129,326.92 | 6.18 | 1,261,036,948.02 |
合计 | 1,091,223,842.17 | / | 68,661,484.25 | / | 1,022,562,357.92 | 1,344,425,257.70 | / | 83,388,309.68 | / | 1,261,036,948.0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76,982.76 | 176,982.76 | 100.00 | 客户破产 |
合计 | 176,982.76 | 176,982.7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83,842,295.07 | 49,192,114.76 | 5.00 |
1-2年 | 80,235,010.66 | 8,023,501.07 | 10.00 |
2-3年 | 15,388,056.63 | 4,616,416.99 | 30.00 |
3-4年 | 9,721,573.07 | 4,860,786.55 | 50.00 |
4-5年 | 272,967.44 | 204,725.58 | 75.00 |
5年以上 | 1,586,956.54 | 1,586,956.54 | 100.00 |
合计 | 1,091,046,859.41 | 68,484,501.49 | 6.2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8,982.76 | 60,000.00 | -22,000.00 | 176,982.7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129,326.92 | 10,538,821.67 | 21,310,959.67 | 790,200.27 | -3,082,487.16 | 68,484,501.49 |
合计 | 83,388,309.68 | 10,538,821.67 | 21,370,959.67 | 790,200.27 | -3,104,487.16 | 68,661,484.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90,200.27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417,872.93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二 | 货款 | 241,707.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三 | 货款 | 71,420.34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客户四 | 货款 | 59,200.00 | 预期无法收回 | 事业部总经办核销审批 | 否 |
合计 | / | 790,200.27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0,819,625.07 | 18.40 | 10,043,277.98 |
第二名 | 48,161,150.73 | 4.41 | 2,386,965.14 |
第三名 | 45,142,301.58 | 4.14 | 3,881,891.60 |
第四名 | 38,809,524.01 | 3.56 | 1,940,476.20 |
第五名 | 34,477,466.82 | 3.16 | 1,723,873.34 |
序序 | 367,410,068.21 | 33.67 | 19,976,484.26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78,052.54 | 25,712,820.73 |
合计 | 20,678,052.54 | 25,712,820.73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60,081,799.64 | 91.38 | 38,719,253.96 | 92.99 |
1至2年 | 3,989,626.04 | 6.07 | 2,378,379.54 | 5.71 |
2至3年 | 960,915.70 | 1.46 | 224,603.81 | 0.54 |
3年以上 | 719,653.12 | 1.09 | 318,194.06 | 0.76 |
合计 | 65,751,994.50 | 100.00 | 41,640,431.3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金额 | 未结算原因 |
供应商一 | 1,158,000.00 | 供应商未交付 |
供应商二 | 715,295.82 | 供应商未交付 |
供应商三 | 700,000.00 | 供应商未交付 |
供应商四 | 504,884.06 | 供应商未交付 |
供应商五 | 210,000.00 | 供应商未交付 |
合计 | 3,288,179.88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10,000,000.00 | 15.21 |
第二名 | 8,909,216.57 | 13.55 |
第三名 | 8,298,103.24 | 12.62 |
第四名 | 2,900,702.69 | 4.41 |
第五名 | 2,679,830.80 | 4.08 |
合计 | 32,787,853.30 | 49.8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4,051,248.98 | 44,181,233.59 |
合计 | 54,051,248.98 | 44,181,233.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3,403,320.15 |
1年以内小计 | 43,403,320.15 |
1至2年 | 13,124,523.00 |
2至3年 | 738,029.14 |
3至4年 | 843,154.96 |
4至5年 | 271,056.00 |
5年以上 | 878,587.04 |
合计 | 59,258,670.29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9,026,685.51 | 16,893,903.09 |
备用金 | 1,216,900.49 | 1,481,905.44 |
应收即征即退款 | 27,713.56 | 24,819,592.48 |
英才基金 | 3,142,696.13 | 4,627,413.72 |
往来款 | 1,709,052.22 | 797,434.28 |
应收暂付款 | 34,135,622.38 | 10,000.00 |
合计 | 59,258,670.29 | 48,630,249.01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66,936.39 | 406,794.47 | 1,975,284.56 | 4,449,015.4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656,227.22 | 656,227.22 | ||
--转入第三阶段 | -73,802.91 | 73,802.9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31,830.76 | 328,116.33 | 218,813.97 | 2,178,761.06 |
本期转回 | 845,982.30 | 523,647.56 | 1,369,629.8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30,603.72 | -5,854.24 | -14,267.35 | -50,725.31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165,953.91 | 1,311,480.87 | 1,729,986.53 | 5,207,421.3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 | 其他变动 |
或核销 | ||||||
坏账准备 | 4,449,015.42 | 2,178,761.06 | 1,369,629.86 | -50,725.31 | 5,207,421.31 | |
合计 | 4,449,015.42 | 2,178,761.06 | 1,369,629.86 | -50,725.31 | 5,207,421.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注】 | 拆借款 | 30,046,027.40 | 1年以内 | 50.70 | 1,502,301.37 |
第二名 | 押金保证金 | 3,153,800.00 | 1年以内 | 5.32 | 157,690.00 |
第三名 | 押金保证金 | 928,389.57 | 1年以内 | 1.57 | 46,419.48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916,058.76 | 1-2年 | 1.55 | 91,605.88 |
第五名 | 往来款 | 700,000.00 | 1-2年 | 1.18 | 70,000.00 |
合计 | / | 35,744,275.73 | / | 60.32 | 1,868,016.73 |
注1:根据协议约定,预先支付的有条件的投资款,条件满足后该款项将转为股权投资款。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62,864,355.35 | 7,690,768.10 | 155,173,587.25 | 174,641,764.28 | 7,935,934.88 | 166,705,829.40 |
在产品 | 62,795,108.35 | 139,282.77 | 62,655,825.58 | 47,646,874.24 | 146,078.08 | 47,500,796.16 |
库存商品 | 211,115,768.08 | 8,393,384.43 | 202,722,383.65 | 192,980,547.57 | 8,869,644.63 | 184,110,902.94 |
发出商品 | 63,942,482.67 | 1,245,391.75 | 62,697,090.92 | 69,267,995.80 | 1,089,932.35 | 68,178,063.45 |
委托加工物资 | 123,990.70 | 123,990.70 | 3,728,165.47 | 3,728,165.47 | ||
合计 | 500,841,705.15 | 17,468,827.05 | 483,372,878.10 | 488,265,347.36 | 18,041,589.94 | 470,223,757.4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935,934.88 | 7,620,699.52 | 7,638,786.25 | 227,080.05 | 7,690,768.10 | |
在产品 | 146,078.08 | 91,725.77 | 98,521.08 | 139,282.77 | ||
库存商品 | 8,869,644.63 | 4,323,379.81 | 4,426,886.67 | 372,753.34 | 8,393,384.43 | |
发出商品 | 1,089,932.35 | 987,075.36 | 831,615.96 | 1,245,391.75 | ||
合计 | 18,041,589.94 | 13,022,880.46 | 12,995,809.96 | 599,833.39 | 17,468,827.0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 项 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 |
原材料、在产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报废 |
发出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 本期将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售出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10,498,689.97 | 844,478.61 | 9,654,211.36 | 16,953,189.47 | 2,428,062.68 | 14,525,126.79 |
合计 | 10,498,689.97 | 844,478.61 | 9,654,211.36 | 16,953,189.47 | 2,428,062.68 | 14,525,126.7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1,583,584.07 | 本期收回转回 | ||
合计 | 1,583,584.07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留抵增值税 | 59,177,598.31 | 42,528,648.9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027,478.28 | 9,905,528.24 |
合计 | 60,205,076.59 | 52,434,177.1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长光辰芯 | 74,205,122.53 | 10,315,201.13 | -93,124.56 | 2,374,302.54 | 86,801,501.64 | ||||||
富联凌云光 | 62,098,345.58 | 3,662,597.32 | 65,760,942.90 | ||||||||
北京悟略 | 9,085,328.74 | -1,004,276.01 | 8,081,052.73 | ||||||||
玦芯生物 | 2,489,505.28 | -447,259.91 | 2,042,245.37 | ||||||||
小计 | 147,878,302.13 | 12,526,262.53 | -93,124.56 | 2,374,302.54 | 162,685,742.64 | ||||||
合计 | 147,878,302.13 | 12,526,262.53 | -93,124.56 | 2,374,302.54 | 162,685,742.64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705,399.00 | 2,705,399.00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4,500,000.00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北京荷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45,056.19 | 4,945,056.19 |
合计 | 22,150,455.19 | 22,150,455.19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合计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外购 | 0.00 | 0.00 | 0.00 | 0.00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计提或摊销 | 0.00 | 0.00 | 0.00 | 0.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1)处置 | 0.00 | 0.00 | 0.00 | 0.00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0.00 | 0.00 | 0.00 | 0.0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3,955,737.28 | 431,394,887.87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93,955,737.28 | 431,394,887.87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它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5,443,552.95 | 304,722,963.59 | 35,423,002.65 | 4,514,037.42 | 3,362,584.30 | 543,466,140.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68,560.02 | 681,291.92 | 192,090.60 | 3,641,942.54 | ||
(1)购置 | 2,531,794.57 | 679,699.00 | 192,090.60 | 3,403,584.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36,765.45 | 236,765.4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592.92 | 1,592.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842,885.37 | 522,964.35 | 670,094.39 | 13,795.61 | 26,049,739.72 | |
(1)处置或报废 | 7,856,816.35 | 522,964.35 | 670,094.39 | 13,795.61 | 9,063,670.70 | |
(2)其他 | 16,986,069.02 | 16,986,069.02 | ||||
4.期末余额 | 195,443,552.95 | 282,648,638.24 | 35,581,330.22 | 3,843,943.03 | 3,540,879.29 | 521,058,343.7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926,528.26 | 48,563,528.86 | 18,314,800.10 | 2,302,738.16 | 963,657.66 | 112,071,253.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94,469.33 | 14,135,458.21 | 3,634,618.05 | 166,385.67 | 313,731.72 | 21,344,662.98 |
(1)计提 | 3,094,469.33 | 14,135,458.21 | 3,634,618.05 | 166,133.46 | 313,731.72 | 21,344,410.77 |
(2)企业合并增加 | 252.21 | 252.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5,462,516.22 | 293,511.96 | 531,127.61 | 26,153.78 | 6,313,309.57 | |
(1)处置或报废 | 249,811.49 | 293,511.96 | 531,127.61 | 26,153.78 | 1,100,604.84 | |
(2)其他 | 5,212,704.73 | 5,212,704.73 | ||||
4.期末余额 | 45,020,997.59 | 57,236,470.85 | 21,655,906.19 | 1,937,996.22 | 1,251,235.60 | 127,102,606.4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0,422,555.36 | 225,412,167.39 | 13,925,424.03 | 1,905,946.81 | 2,289,643.69 | 393,955,737.2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3,517,024.69 | 256,159,434.73 | 17,108,202.55 | 2,211,299.26 | 2,398,926.64 | 431,394,887.87 |
(1).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267,359.63 | 1,146,085.3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2,267,359.63 | 1,146,085.3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实验室建设 | 294,115.95 | 294,115.95 | ||||
太湖基地建设 | 14,350,543.94 | 14,350,543.94 | 1,146,085.33 | 1,146,085.33 | ||
苏州转产工装设备建造 | 241,794.46 | 241,794.46 | ||||
财务信息处理系统项目实施开发 | 1,482,169.81 | 1,482,169.81 | ||||
光场共性技术平台项目 | 45,898,735.47 | 45,898,735.47 | ||||
合计 | 62,267,359.63 | 62,267,359.63 | 1,146,085.33 | 1,146,085.3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 | 1,202,783,200.00 | 1,146,085.33 | 13,204,458.61 | 14,350,543.94 | 1.19 | 1.19 | 募集资金 | |||||
光场共性技术平台项目 | 64,800,000.00 | 45,898,735.47 | 45,898,735.47 | 70.83 | 70.83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267,583,200.00 | 1,146,085.33 | 59,103,194.08 | 60,249,279.41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5,995,299.61 | 65,995,299.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7,734.60 | 127,734.60 |
(1)租入 | 127,734.60 | 127,734.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35,298.00 | 7,535,298.00 |
(1)租赁到期 | 6,943,263.27 | 6,943,263.27 |
(2)处置 | 592,034.73 | 592,034.73 |
4.期末余额 | 58,587,736.21 | 58,587,736.2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143,301.56 | 23,143,301.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61,526.29 | 7,761,526.29 |
(1)计提 | 7,761,526.29 | 7,761,526.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51,314.88 | 2,351,314.88 |
(1)处置 | 72,199.41 | 72,199.41 |
(2)租赁到期 | 2,279,115.47 | 2,279,115.47 |
4.期末余额 | 28,553,512.97 | 28,553,512.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034,223.24 | 30,034,223.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42,851,998.05 | 42,851,998.0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018,881.94 | 28,409,782.28 | 34,428,664.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583,795.14 | 2,602,409.07 | 46,186,204.21 | |
(1)购置 | 43,583,795.14 | 2,590,019.69 | 46,173,814.83 |
(2)企业合并增加 | 12,389.38 | 12,389.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61,538.04 | 661,538.04 | ||
(1)处置 | 661,538.04 | 661,538.04 | ||
4.期末余额 | 43,583,795.14 | 6,018,881.94 | 30,350,653.31 | 79,953,330.3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267,446.42 | 9,218,110.68 | 10,485,557.1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5,279.32 | 300,959.42 | 1,684,338.96 | 2,130,577.70 |
(1)计提 | 145,279.32 | 300,959.42 | 1,684,235.72 | 2,130,474.46 |
(2)企业合并增加 | 103.24 | 103.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8,362.88 | 98,362.88 | ||
(1)处置 | 98,362.88 | 98,362.88 | ||
4.期末余额 | 145,279.32 | 1,568,405.84 | 10,804,086.76 | 12,517,771.9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438,515.82 | 4,450,476.10 | 19,546,566.55 | 67,435,558.4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51,435.52 | 19,191,671.60 | 23,943,107.1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其他 | 处置 | 其他 | |||
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1,772,996.60 | 1,772,996.60 | ||||
合计 | 1,772,996.60 | 1,772,996.60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2月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式收购了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60.00%股权,公司将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视为一个资产组。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 | 12,201,891.49 | 5,414,284.25 | 3,983,095.96 | 13,633,079.78 | |
消防改造 | 2,451,060.71 | 153,562.54 | 2,297,498.17 | ||
合计 | 14,652,952.20 | 5,414,284.25 | 4,136,658.50 | 15,930,577.95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8,236,424.07 | 13,839,427.36 | 99,926,857.95 | 15,944,285.62 |
可抵扣亏损 | 701,070,898.93 | 105,541,868.68 | 619,778,196.36 | 94,406,938.83 |
递延收益余额 | 42,776,568.63 | 9,963,431.84 | 13,835,922.30 | 2,730,465.27 |
其他权益工具 | 300,000.00 | 45,000.00 | 300,000.00 | 45,000.00 |
精英计划 | 14,749,960.40 | 2,271,590.03 | 23,082,380.83 | 3,612,613.35 |
租赁负债 | 28,942,135.84 | 5,053,470.70 | ||
合计 | 876,075,987.87 | 136,714,788.61 | 756,923,357.44 | 116,739,303.0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固定资产折旧差异 | 167,773,274.88 | 25,165,991.23 | 188,888,344.64 | 28,333,251.70 |
使用权资产 | 28,188,401.03 | 4,948,929.56 | ||
合计 | 195,961,675.91 | 30,114,920.79 | 188,888,344.64 | 28,333,251.7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093,525.48 | 9,651,672.26 |
合计 | 5,093,525.48 | 9,651,672.2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40,000,000.00 | |
未终止确认的未到期已贴现中小银行承兑汇票 | 1,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36,527.76 | |
合计 | 41,036,527.7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7,100,793.08 | 66,635,677.53 |
合计 | 7,100,793.08 | 66,635,677.5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480,356,892.94 | 487,215,041.97 |
长期资产购置款 | 3,720,089.09 | 12,136,096.37 |
服务费 | 27,005,894.99 | 31,619,255.02 |
合计 | 511,082,877.02 | 530,970,393.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1,784,115.04 | 未完成验收 |
供应商二 | 1,744,461.17 | 付款延期 |
供应商三 | 1,593,500.00 | 未完成验收 |
供应商四 | 945,324.02 | 未完成验收 |
供应商五 | 632,000.00 | 未完成验收 |
合计 | 6,699,400.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990,148.44 | 801,874.61 |
合计 | 990,148.44 | 801,874.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4,648,047.25 | 109,557,115.27 |
合计 | 74,648,047.25 | 109,557,115.2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0,795,124.62 | 343,905,392.44 | 385,911,758.64 | 48,788,758.4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70,487.18 | 36,382,257.82 | 36,973,412.43 | 2,879,332.57 |
三、辞退福利 | 313,212.08 | 2,066,804.72 | 2,009,104.88 | 370,911.92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4,578,823.88 | 382,354,454.98 | 424,894,275.95 | 52,039,002.9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8,250,594.86 | 307,307,206.19 | 348,692,298.84 | 46,865,502.21 |
二、职工福利费 | 1,475,792.00 | 1,475,792.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021,488.67 | 18,050,214.20 | 18,370,865.64 | 1,700,837.2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32,663.52 | 16,608,982.88 | 16,890,368.66 | 1,651,277.74 |
工伤保险费 | 64,176.87 | 543,813.69 | 580,524.27 | 27,466.29 |
生育保险费 | 24,648.28 | 897,320.69 | 899,875.77 | 22,093.20 |
美国加州就业培训费 | 96.94 | 96.94 | ||
四、住房公积金 | 516,066.20 | 16,160,545.62 | 16,455,855.62 | 220,756.2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补充医疗保险 | 6,974.89 | 911,634.43 | 916,946.54 | 1,662.78 |
合计 | 90,795,124.62 | 343,905,392.44 | 385,911,758.64 | 48,788,758.4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358,330.62 | 35,307,635.09 | 35,877,345.46 | 2,788,620.25 |
2、失业保险费 | 109,271.18 | 1,056,481.97 | 1,078,148.03 | 87,605.12 |
3、企业年金缴费 | ||||
4、强积金 | 2,885.38 | 18,140.76 | 17,918.94 | 3,107.20 |
合计 | 3,470,487.18 | 36,382,257.82 | 36,973,412.43 | 2,879,332.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系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对香港雇员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一定保障的强制计提政策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0,731,378.46 | 18,054,672.90 |
企业所得税 | 161,320.02 | 1,337,624.82 |
个人所得税 | 8,446,300.77 | 4,792,980.9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31,554.63 | 653,803.82 |
教育费附加 | 217,331.21 | 332,870.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4,887.47 | 221,913.65 |
合计 | 50,132,772.56 | 25,393,866.64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6,922,488.71 | 8,249,374.72 |
合计 | 16,922,488.71 | 8,249,374.72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收取押金保证金 | 8,573,979.59 | |
应付经营往来款 | 6,216,838.38 | 7,209,002.84 |
员工报销款 | 402,773.46 | 108,771.60 |
房租 | 1,485,127.84 | 143,590.29 |
其他 | 243,769.44 | 788,009.99 |
合计 | 16,922,488.71 | 8,249,374.7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879,979.39 | 20,331,596.56 |
合计 | 15,879,979.39 | 20,331,596.5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7,010,289.80 | 11,610,589.90 |
合计 | 7,010,289.80 | 11,610,589.9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15,838,547.67 | 25,254,152.68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769,415.92 | 1,305,318.63 |
合计 | 15,069,131.75 | 23,948,834.05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14,834,385.93 | 23,273,491.90 |
合计 | 14,834,385.93 | 23,273,491.90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售后服务 | 27,494,570.16 | 27,418,605.11 | 售后维护 |
合计 | 27,494,570.16 | 27,418,605.1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97,606,129.08 | 2,235,820.00 | 12,900,878.61 | 86,941,070.47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97,606,129.08 | 2,235,820.00 | 12,900,878.61 | 86,941,070.4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63,500,000.00 | 463,5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19号核准文件的规定,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500,000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21.9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2,269,755,000.00元,分别:
1) 截至2022年6月29日止,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00股,募集资金1,973,7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416,711.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283,288.02元。其中,计入股本9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15,283,288.02元。本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6月29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39号)。
2) 截至2022年8月5日止,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00股,募集资金296,055,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792,682.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5,262,317.21元。其中,计入股本13,5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61,762,317.21元。本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8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58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2,847,947,732.17 | 2,847,947,732.17 | ||
其他资本公积 | 70,600,447.97 | 16,152,572.63 | 86,753,020.60 | |
合计 | 2,918,548,180.14 | 16,152,572.63 | 2,934,700,752.7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
1、长光辰芯的其他权益变动影响。根据长光辰芯报表的其他权益变动,权益法核算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2,374,302.54元。
2、股权激励影响。本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年3月13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 14.08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2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股权激励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针对本事项经计算确认增加2023年上半年度其他资本公积13,778,270.09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55,000.00 | -255,000.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55,000.00 | -255,000.00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7,001.81 | 794,819.32 | 794,819.32 | 1,641,821.1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02,464.43 | -93,124.56 | -93,124.56 | -295,588.99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49,466.24 | 887,943.88 | 887,943.88 | 1,937,410.1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92,001.81 | 794,819.32 | 794,819.32 | 1,386,821.1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7,144,146.63 | 37,144,146.63 | ||
合计 | 37,144,146.63 | 37,144,146.6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盈余公积7,563.97 元。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71,172,706.64 | 300,743,246.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0,858.60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71,333,565.24 | 300,743,246.4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1,015,480.33 | 187,536,801.3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107,341.14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7,937,5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04,411,545.57 | 471,172,706.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60,858.6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82,999,743.76 | 846,612,363.80 | 1,288,650,414.70 | 830,098,549.75 |
其他业务 | 213,053.45 | |||
合计 | 1,283,212,797.21 | 846,612,363.80 | 1,288,650,414.70 | 830,098,549.7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31,668.92 | 1,406,773.08 |
教育费附加 | 1,190,149.47 | 724,440.1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95,467.31 | 472,102.48 |
印花税 | 836,459.93 | 485,037.46 |
房产税 | 821,061.96 | 821,061.96 |
土地使用税 | 11,883.91 | 11,883.91 |
车船使用税 | 1,470.00 | 400.00 |
合计 | 5,988,161.50 | 3,921,699.0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89,246,571.01 | 88,253,879.63 |
差旅交通费 | 10,608,930.03 | 5,660,749.48 |
售后维保费 | 18,182,001.46 | 17,027,526.84 |
业务招待费 | 11,841,705.94 | 7,517,631.80 |
市场推广费 | 4,472,460.30 | 2,642,170.42 |
咨询服务费 | 2,945,127.40 | 3,041,482.13 |
房租物业费 | 1,818,855.58 | 2,235,767.12 |
折旧摊销费 | 1,718,770.69 | 1,686,352.44 |
其他 | 1,372,638.45 | 776,898.55 |
合计 | 142,207,060.86 | 128,842,458.41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62,668,316.37 | 59,201,272.76 |
股权激励 | 14,283,543.22 | 6,768,251.66 |
咨询服务费 | 8,027,509.55 | 5,722,247.28 |
办公费 | 4,715,156.56 | 5,254,512.98 |
折旧摊销费 | 8,124,691.31 | 8,921,678.57 |
业务招待费 | 1,843,721.05 | 1,583,001.76 |
房租物业费 | 4,443,472.10 | 2,657,818.96 |
差旅交通费 | 1,329,115.60 | 548,099.81 |
其他 | 893,611.99 | 472,025.99 |
合计 | 106,329,137.75 | 91,128,909.77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薪福利费 | 157,384,404.63 | 133,440,092.45 |
材料费 | 18,555,892.92 | 15,945,977.18 |
折旧摊销费用 | 15,822,916.36 | 7,263,682.74 |
差旅费 | 11,167,885.57 | 5,906,449.26 |
咨询服务费 | 7,770,253.64 | 7,969,019.74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1,289,457.17 | 649,073.41 |
房租类费用 | 2,993,403.22 | 1,655,470.90 |
其他 | 1,699,528.86 | 1,249,671.22 |
合计 | 216,683,742.37 | 174,079,436.90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41,132.68 | 6,308,909.80 |
减:利息收入 | 27,464,350.44 | 2,529,286.35 |
手续费 | 526,194.67 | 472,916.42 |
汇兑损益 | -1,664,816.07 | 3,097,830.90 |
合计 | -27,361,839.16 | 7,350,370.77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8,441,606.58 | 22,476,827.63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136,239.48 | 1,636,239.4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57,805.43 | 960,312.61 |
合计 | 43,335,651.49 | 25,073,379.72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七、84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526,262.53 | 14,466,310.5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0,438,383.70 | |
债务重组收益 | -240,485.40 | |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172,203.76 | 225,353.77 |
非金融机构拆借款利息收入 | 125,260.93 | 100,074.20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68,537.32 | -474,448.21 |
合计 | 23,193,573.60 | 14,076,804.9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927,689.92 | 55,497.49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832,138.00 | -12,295,825.5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09,131.20 | -218,181.38 |
合计 | 8,095,316.88 | -12,458,509.4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793,688.11 | -7,877,925.8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83,584.07 | -662,137.05 |
合计 | -9,210,104.04 | -8,540,062.9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990.86 |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4,716,981.13 |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62,504.22 | |
合计 | 4,780,476.2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往来挂账清理 | 1,235.90 | 1,235.90 | |
赔偿款收入 | 889,303.21 | 889,303.21 | |
违约金 | 45,500.00 | 85,000.00 | 45,500.00 |
其他 | 25,297.39 | 690,757.01 | 20,297.39 |
合计 | 961,336.50 | 775,757.01 | 956,336.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税收滞纳金 | 12,969.86 | 21,072.01 | 12,969.86 |
赔偿金 | 145,200.00 | 145,200.00 | |
其他 | 20,324.30 | 29,400.37 | 20,324.30 |
合计 | 178,494.16 | 50,472.38 | 178,494.1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1,817.08 | 1,591,619.8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326,008.27 | -7,791,930.36 |
合计 | -23,194,191.19 | -6,200,310.4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3,731,926.5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9,559,788.9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15,106.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55,815.2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878,939.3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30,208.8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39,493.36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 | -32,764,273.97 |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不可初始豁免确认涉及期初追溯调整影响 | 90,452.48 |
所得税费用 | -23,194,191.1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236,886.08 | 6,857,218.40 |
利息收入 | 4,753,164.77 | 2,529,286.35 |
代扣个税手续费返还 | 757,805.43 | 960,312.61 |
保函保证金 | 1,369,707.06 | 10,905,518.34 |
票据保证金 | 31,136.97 | 92,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5,732,337.83 | |
预交所得税退回 | 11,916,571.46 | 2,247,408.16 |
收到往来款项 | 33,858,092.53 | 5,841,746.59 |
其 他 | 956,336.50 | |
合计 | 72,612,038.63 | 29,433,490.4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1,069,775.00 | 1,302,695.00 |
信用证保证金 | 4,521,487.48 | |
票据保证金 | 11,669,841.47 | |
付现费用 | 58,110,393.30 | 54,077,284.50 |
手续费 | 526,194.67 | 472,916.42 |
支付往来款项 | 54,265,737.47 | 12,733,834.31 |
其他营业外支出 | 178,494.16 | 21,072.01 |
合计 | 118,672,082.08 | 80,277,643.7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用于投资目的的定期存款 | 86,272,760.42 | |
定期存款利息 | 61,389.04 | |
合计 | 86,334,149.46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315,985,890.77 | |
合计 | 315,985,890.7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付IPO相关费用 | 8,854,332.45 | |
租赁房屋支出 | 12,578,579.80 | 9,352,078.3 |
合计 | 12,578,579.80 | 18,206,410.7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6,926,117.76 | 78,306,197.4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095,316.88 | 8,540,062.92 |
信用减值损失 | 9,210,104.04 | 12,458,509.4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1,344,662.98 | 11,145,715.5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61,526.29 | 9,467,927.93 |
无形资产摊销 | 1,985,298.38 | 1,481,791.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36,658.50 | 2,827,785.4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780,476.2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8,602,971.84 | 1,041,460.9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914,997.76 | -13,991,862.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975,485.54 | -7,791,930.3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81,669.0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942,808.79 | -100,328,585.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9,236,651.08 | -220,233,445.7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1,235,618.61 | 147,331,656.79 |
其他 | 13,778,270.09 | 6,768,25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613,282.58 | -62,976,464.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95,685,076.96 | 2,287,783,165.7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86,264,050.83 | 523,670,516.5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0,578,973.87 | 1,764,112,649.2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600,000.00 |
银行存款 | 1,6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14,480.83 |
银行存款 | 314,480.83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285,519.17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4,954,900.00 |
银行存款 | 54,954,900.00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6,836,925.31 |
银行存款 | 26,836,925.31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28,117,974.69 |
其他说明:
无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95,685,076.96 | 786,264,050.83 |
其中:库存现金 | 73,202.63 | 96,095.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95,611,874.33 | 786,167,955.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5,685,076.96 | 786,264,050.8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169,667.13 | 履约保函保证金及其利息、信用证保证金和政府补助的政府投贷奖 |
应收票据 | 58,490,794.20 | 票据贴现及背书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71,660,461.33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8,020,110.58 | 7.2258 | 57,951,715.03 |
欧元 | 1,682,664.20 | 7.8771 | 13,254,514.17 |
港币 | 1,811,364.84 | 0.9220 | 1,670,078.38 |
英镑 | 0.66 | 9.1432 | 6.03 |
越南盾 | 8,879,285,925.00 | 0.0003 | 2,663,785.78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4,666,387.95 | 7.2258 | 105,976,386.05 |
欧元 | 595,787.44 | 7.8771 | 4,693,077.24 |
港币 | 182,510.87 | 0.9220 | 168,275.02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10,600.00 | 7.2258 | 799,173.48 |
港币 | 16,654.72 | 0.9220 | 15,355.65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7,107,902.77 | 7.2258 | 51,360,283.84 |
欧元 | 1,702,197.12 | 7.8771 | 13,408,376.93 |
加元 | 51,305.00 | 5.4721 | 280,746.09 |
日元 | 30,819,014.00 | 0.0501 | 1,544,032.6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0,850.00 | 7.2258 | 78,399.93 |
港币 | 10.50 | 0.9220 | 9.6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境外子公司名称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凌云光国际 | 香港 | 港币 |
凌云美国 | 美国 | 美元 |
凌云越南 | 越南 | 越南盾 |
凌云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加坡元 |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136,239.4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2,120,479.75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8,441,606.58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北京品成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 | 1,600,000.00 | 60.00 | 现金购买 | 2023年2月 | 依据股权转让协议 | 4,363,725.61 | 264,112.57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品成未来 |
--现金 | 1,6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1,6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2,996.60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1,772,996.60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基于主要资产及负债历史成本确认其公允价值。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品成未来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383,459.89 | 383,459.89 |
货币资金 | 314,480.83 | 314,480.83 |
应收款项 | 55,100.00 | 55,100.00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592.92 | 1,592.92 |
无形资产 | 12,286.14 | 12,286.14 |
负债: | 671,787.56 | 671,787.56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671,787.56 | 671,787.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288,327.67 | -288,327.6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15,331.07 | -115,331.07 |
取得的净资产 | -172,996.60 | -172,996.60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基于历史成本结合成本法评估其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54,954,900.00 | 100.00 | 现金转让 | 2023.03.31 | 股权转让协议 | 10,438,383.7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预先对北京光子的非出售业务进行拆分保留后,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光子 100%股权转让给中关村科学城、先光科技和杨影,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495.49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光子股份,亦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凌云越南 | 新设 | 2023/1/13 | 2,699,680.00 | 100% |
凌云新加坡 | 新设 | 2023/5/18 | 720,060.00 | 100% |
注:凌云越南注册资本40万美元,认缴比例100%,2023年2月公司向其实缴出资40万美元;凌云新加坡注册资本50万美元,认缴比例100%,2023年8月公司向其实缴出资10万美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光子[注1]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光通信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视界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天博[注2]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95.43 | 4.57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凌云视迅[注3] | 深圳 | 深圳 | 制造业 | 70.00 | 设立 | |
凌云光国际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苏州凌云光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品成未来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6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元客视界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元客方舟 | 北京 | 北京 | 制造业 | 85.00 | 设立 | |
凌云美国 | 美国 | 美国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越南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凌云新加坡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注1] 北京光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将北京光子全部股权出售给中关村科学城、先光科技及杨影[注2] 凌云天博:2018年至2019年6月由公司直接持股95.43%,后由凌云光通信收购少数股东股权4.57%,股权比例合并层面变更为100%[注3] 凌云视迅:2018年至2020年6月持股比例为51%,后由公司收购少数股东股权19%,股权比例变更为70%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凌云视迅 | 30.00 | -2,797,787.54 | 3,522,195.59 | |
元客方舟 | 15.00 | -1,397,220.06 | -1,443,675.0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凌云视迅 | 5,123.49 | 2,174.13 | 7,297.62 | 5,850.03 | 308.33 | 6,158.36 | 7,941.91 | 1,938.18 | 9,880.09 | 7,400.79 | 572.63 | 7,973.42 |
元客方舟 | 2,481.21 | 6,705.95 | 9,187.16 | 3,710.10 | 1,924.44 | 5,634.54 | 1,912.89 | 840.75 | 2,753.64 | 343.12 | 2,441.48 | 2,784.60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凌云视迅 | 4,292.19 | -932.60 | -932.60 | -150.42 | 5,269.04 | -299.98 | -299.98 | -635.25 |
元客方舟 | 875.54 | -931.48 | -931.48 | -1,532.81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长光辰芯 | 长春 | 长春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10.22 | 权益法核算 | |
富联凌云光 | 深圳 | 深圳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北京悟略 | 北京 | 北京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 | 权益法核算 | |
玦芯生物 | 北京 | 北京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长光辰芯 | 富联凌云光 | 长光辰芯 | 富联凌云光 | |
流动资产 | 1,054,628,858.40 | 338,954,277.96 | 892,002,691.49 | 740,885,214.16 |
非流动资产 | 160,937,190.92 | 4,943,218.71 | 138,511,358.05 | 5,928,684.29 |
资产合计 | 1,215,566,049.32 | 343,897,496.67 | 1,030,514,049.54 | 746,813,898.45 |
流动负债 | 238,655,352.83 | 209,507,629.22 | 169,862,537.43 | 618,806,316.41 |
非流动负债 | 117,102,589.93 | 183,861.53 | 119,961,923.12 | 1,276,264.53 |
负债合计 | 355,757,942.76 | 209,691,490.75 | 289,824,460.55 | 620,082,580.94 |
少数股东权益 | 10,575,246.52 | 14,813,591.8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49,232,860.04 | 134,206,005.92 | 725,875,997.18 | 126,731,317.5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6,826,416.84 | 65,760,942.90 | 74,213,954.32 | 62,098,345.5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4,915.20 | -8,831.79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6,801,501.64 | 65,760,942.90 | 74,205,122.53 | 62,098,345.5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12,387,511.63 | 108,880,474.94 | 260,303,108.68 | 96,077,104.01 |
净利润 | 96,087,044.82 | 7,474,688.41 | 102,644,164.02 | 9,129,029.2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836,319.77 | -3,629,641.87 | ||
综合收益总额 | 95,250,725.05 | 7,474,688.41 | 99,014,522.15 | 9,129,029.2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项目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北京悟略 | 玦芯生物 | 北京悟略 | 玦芯生物 |
流动资产 | 7,871,085.81 | 751,860.20 | 11,113,891.08 | 2,280,312.19 |
非流动资产 | 188,653.29 | 13,007.38 | 194,207.78 | 13,879.06 |
资产合计 | 8,059,739.10 | 764,867.58 | 11,308,098.86 | 2,294,191.25 |
流动负债 | 7,899,610.64 | 95,886.10 | 6,126,590.35 | -37,893.20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899,610.64 | 95,886.10 | 6,126,590.35 | -37,893.20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60,128.46 | 668,981.48 | 5,181,508.51 | 2,332,084.45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2,025.69 | 167,245.37 | 1,036,301.70 | 583,021.1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8,049,027.04 | 8,049,027.04 | 31,484.17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1,875,000.00 | 1,875,0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081,052.73 | 2,042,245.37 | 9,085,328.74 | 2,489,505.28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6,168,695.13 | 8,365,977.32 | 0.00 | |
净利润 | -5,021,380.05 | -1,789,039.64 | -1,283,359.00 | 0.0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021,380.05 | -1,789,039.64 | -1,283,359.00 | 0.0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无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4、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 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 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 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 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 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附注五、10到五、14之说明。
4. 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 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应收账款的33.67%(2022年12月31日:49.0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机构借款 | |||||
应付账款 | 511,082,877.02 | 511,082,877.02 | 511,082,877.02 | ||
应付票据 | 7,100,793.08 | 7,100,793.08 | 7,100,793.08 | ||
其他应付款 | 16,922,488.71 | 16,922,488.71 | 16,922,488.7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15,879,979.39 | 15,879,979.39 | 15,879,979.39 | ||
租赁负债 | 15,069,131.75 | 15,838,547.67 | 12,926,021.47 | 2,912,526.20 | |
小 计 | 566,055,269.95 | 566,824,685.87 | 550,986,138.20 | 12,926,021.47 | 2,912,526.20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金融机构借款 | 41,036,527.76 | 41,862,277.66 | 41,862,277.66 | ||
应付账款 | 530,970,393.36 | 530,970,393.36 | 530,970,393.36 | ||
应付票据 | 66,635,677.53 | 66,635,677.53 | 66,635,677.53 | ||
其他应付款 | 8,249,374.72 | 8,249,374.72 | 8,249,374.72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 | 20,331,596.56 | 21,908,189.59 | 21,908,189.59 | ||
租赁负债 | 23,948,834.05 | 25,254,152.68 | 20,078,826.12 | 5,175,326.56 | |
小 计 | 691,172,403.98 | 694,880,065.54 | 669,625,912.86 | 20,078,826.12 | 5,175,326.56 |
(三)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币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00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2,150,455.19 | 22,150,455.19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0,678,052.54 | 20,678,052.54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2,000,000.00 | 42,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9,828,507.73 | 179,828,507.73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持有的结构性存款,以初始购买成本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应收款项融资系持有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成本作为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实际最终控制方是姚毅、杨艺。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
√适用 □不适用
无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信息详见附注九、3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北京玦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北京东方锐镭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赵严的配偶孙维娜担任董事的企业 |
鸿富准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福士瑞精密工业(成都)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福士瑞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泰华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科技(晋城)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Foxconn Hon Hai Technology India Mega Development | 鸿海系[注1]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浙江荷湖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公司3.9216%北京荷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的企业公司参股公司北京荷湖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1%的企业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 |
股100%的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广州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的企业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鸿海系[注1]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自2023年 3月31日起过去12个月实际控制的法人 |
其他说明[注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因公司存在与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企业及其控制的企业交易,即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因此将鸿海精密及其控制的企业列为公司关联方,统称鸿海系。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不适用 | 38,084.06 |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9,590,618.53 | 50,000,000.00 | 否 | 7,475,119.65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238.94 | 20,000,000.00 | 否 | 3,500,353.99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30,000,000.00 | 否 | 2,119,911.51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963,017.70 | 20,000,000.00 | 否 | 1,621,575.20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 | 5,000,000.00 | 否 | 485,743.37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965,937.56 | 10,000,000.00 | 否 | 56,603.77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712.32 | 不适用 | ||
小计 | 15,547,525.05 | 15,297,391.55 |
向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发生额尚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64,868.93 | |
广州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964.60 | 1,769.91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4,577.53 | 5,132,419.49 |
北京东方锐镭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16.98 |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20,749.93 |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817,281.00 | 33,835,474.18 |
Foxconn Hon Hai Technology India Mega Development | 销售商品 | 71,892.57 | 206,618.10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1,961,467.24 |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2,770,091.00 |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244,000.00 | |
富联科技(晋城)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60,000.00 | 105,000.00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00,000.00 | 2,800.00 |
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546,000.02 | 1,620.00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79,790.00 | 154,850.00 |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7,762,124.00 | |
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04,000.02 |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470,000.00 |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96,000.00 | 576,300.00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727,571.06 | 75,571,635.03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400.00 | |
小计 | 181,263,094.88 | 115,623,886.71 |
注: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4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年度预计额度范围内。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94.09 | 1,169.5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预先对北京光子的非出售业务进行拆分保留后,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光子 100%股权转让给中关村科学城、先光科技和杨影,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495.49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北京光子股份,亦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交易的受让方杨影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为公司关联方;受让方先光科技为杨影实际控制的企业,亦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638,500.00 | 31,925.00 | ||
应收账款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26,932,934.85 | 1,346,646.74 | ||
应收账款 | 富联精密电子(天津)有限公司 | 308,930.70 | 15,446.54 | 329,807.45 | 16,490.37 |
应收账款 | 富联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2,214,800.04 | 110,740.00 | 2,883,330.62 | 144,166.53 |
应收账款 | 富联科技(晋城)有限公司 | 4,819,732.50 | 241,283.25 | 118,650.00 | 5,932.50 |
应收账款 | 富联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 4,885,735.80 | 244,286.79 | 34,419.80 | 1,720.99 |
应收账款 | 富智康精密电子(廊坊)有限公司 | 50,172.00 | 4,508.70 | 50,172.00 | 2,508.60 |
应收账款 | 富士康精密电子(太原)有限公司 | 1,255,438.02 | 62,771.90 | ||
应收账款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265,230.59 | 113,261.53 | 23,795,900.38 | 1,189,795.02 |
应收账款 | 富联裕展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54,208,577.69 | 2,710,428.88 | 85,219,626.77 | 5,731,307.67 |
应收账款 | 深圳市富联凌云光科技有限公司 | 59,627,751.07 | 2,981,387.55 | 349,682,540.77 | 17,484,127.04 |
应收账款 | 富泰华工业(深圳)有限公司 | 25,261,428.22 | 1,263,071.41 | 319,432.06 | 15,971.60 |
应收账款 | 鸿富锦精密电子(郑州)有限公司 | 33,174,793.12 | 1,658,739.66 | 2,044,367.57 | 102,218.38 |
应收账款 | 富联裕展科技(河南)有限公司 | 7,766,713.91 | 388,335.70 | ||
应收账款 | 富联科技(济源)有限公司 | 3,627,300.00 | 181,365.00 | ||
应收账款 | 富联科技(兰考)有限公司 | 3,921,100.00 | 196,055.00 | ||
应收账款 | 富联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908,520.02 | 45,426.00 | ||
应收账款 | 福士瑞精密工业(成都)有限公司 | 44,070.00 | 2,203.50 | 44,070.00 | 4,407.00 |
应收账款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1,000.00 | ||
应收账款 | 小计 | 230,656,290.51 | 11,535,111.25 | 465,797,755.44 | 24,762,417.60 |
应收票据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1,811,542.39 | 1,146,176.64 | 36,418,705.62 | 1,820,935.28 |
应收票据 | 小计 | 21,811,542.39 | 1,146,176.64 | 36,418,705.62 | 1,820,935.28 |
预付账款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380,000.00 | 1,380,000.00 | ||
预付账款 | 小计 | 1,380,000.00 | 1,38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414,074.00 | 320,000.00 |
应付票据 | 小计 | 414,074.00 | 320,000.00 |
应付账款 | 湖南长步道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8,901,762.44 | 4,818,384.37 |
应付账款 | 湖南长步道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1,650.43 | |
应付账款 | 长春长光辰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5,13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悟略科技有限公司 | 5,755.40 | 1,177,401.42 |
应付账款 | 杭州长光辰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114,600.00 | 255,433.63 |
应付账款 | 富联富集云(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11,203.54 | 783,463.54 |
应付账款 | 北京智谱华章科技有限公司 | 920,000.00 | |
应付账款 | 北京凌云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 5,712.32 | |
应付账款 | 小计 | 9,984,163.70 | 7,076,333.39 |
合同负债 | 北京东方锐镭科技有限公司 | 4,424.78 | |
合同负债 | 小计 | 4,424.78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5,0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 2023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3月13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08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4名激励对象授予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确认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283,543.22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283,543.22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保函余额:
客户名称 | 销售合同金额(元) | 保函金额(元) |
厦门天马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26,240,000.00 | 2,624,000.00 |
绵阳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6,356,490.00 | 5,635,649.00 |
深圳技术大学 | 331,000.00 | 16,550.00 |
重庆京东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022,800.00 | 402,280.00 |
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8,306,000.00 | 1,830,600.00 |
北京恒润昊网科技有限公司 | 184,500.00 | 9,225.00 |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 1,974,100.00 | 98,705.00 |
天工生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998,000.00 | 399,200.00 |
小 计 | 108,412,890.00 | 11,016,209.00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 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与凌云视迅的非控股股东北京超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王好谦、刘烨斌共计三家公司或个人签订股 | 0.00 | 不适用 |
权转让协议,收购对方所持有的全部凌云视迅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对凌云视迅的持股比例变更为100%,凌云视迅成为凌云光的全资子公司。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40,816,298.46 |
1年以内小计 | 840,816,298.46 |
1至2年 | 47,834,630.86 |
2至3年 | 7,461,002.36 |
3至4年 | 9,047,741.14 |
4至5年 | 433,812.77 |
5年以上 | 284,500.00 |
合计 | 905,877,985.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176,982.76 | 0.02 | 176,982.76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05,701,002.83 | 99.98 | 33,276,174.09 | 3.67 | 872,424,828.74 | 1,151,773,074.16 | 99.98 | 33,022,391.66 | 2.87 | 1,118,750,682.5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89,953,048.59 | 54.09 | 33,276,174.09 | 6.79 | 456,676,874.50 | 471,560,528.40 | 40.94 | 33,022,391.66 | 7.00 | 438,538,136.74 |
关联方组合 | 415,747,954.24 | 45.89 | 415,747,954.24 | 680,212,545.77 | 59.06 | 680,212,545.77 | ||||
合计 | 905,877,985.59 | / | 33,453,156.85 | / | 872,424,828.74 | 1,151,950,056.92 | / | 33,199,374.42 | / | 1,118,750,682.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76,982.76 | 176,982.76 | 100.00 | 客户破产状态 |
合计 | 176,982.76 | 176,982.7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25,068,344.22 | 21,253,417.21 | 5.00 |
1-2年 | 47,834,630.86 | 4,783,463.09 | 10.00 |
2-3年 | 7,461,002.36 | 2,238,300.71 | 30.00 |
3-4年 | 9,047,741.14 | 4,523,870.57 | 50.00 |
4-5年 | 256,830.01 | 192,622.51 | 75.00 |
5年以上 | 284,500.00 | 284,500.00 | 100.00 |
合计 | 489,953,048.59 | 33,276,174.09 | 6.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6,982.76 | 176,982.7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022,391.66 | 3,526,286.13 | 2,900,176.36 | 372,327.34 | 33,276,174.09 |
合计 | 33,199,374.42 | 3,526,286.13 | 2,900,176.36 | 372,327.34 | 33,453,156.8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72,327.34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客户一 | 货款 | 241,707.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客户二 | 货款 | 71,420.34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客户三 | 货款 | 59,200.00 | 无法收回 | 管理层审批 | 否 |
合计 | / | 372,327.34 | / | /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05,814,122.33 | 22.72 | |
第二名 | 135,521,058.42 | 14.96 | |
第三名 | 49,913,222.09 | 5.51 | |
第四名 | 26,932,934.85 | 2.97 | 1,346,646.74 |
第五名 | 24,831,354.73 | 2.74 | 1,220,475.34 |
合计 | 443,012,692.42 | 48.90 | 2,567,122.0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731,531,277.85 | 308,337,618.98 |
合计 | 731,531,277.85 | 308,337,618.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年以内 | 723,754,139.43 |
1年以内小计 | 723,754,139.43 |
1至2年 | 10,040,005.46 |
2至3年 | 238,298.14 |
3至4年 | 328,676.72 |
4至5年 | 11,056.00 |
5年以上 | 76,893.00 |
合计 | 734,449,068.75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5,736,695.16 | 6,343,209.00 |
应收暂付款 | 34,135,622.38 | 49,684,543.37 |
拆借款 | 691,897,342.34 | 250,000,000.00 |
备用金 | 740,461.50 | 685,811.42 |
英才基金 | 1,238,947.37 | 1,677,250.06 |
往来款 | 700,000.00 | 700,000.00 |
合计 | 734,449,068.75 | 309,090,813.85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35,064.65 | 218,150.58 | 199,979.64 | 753,194.87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502,000.27 | 502,000.27 | ||
--转入第三阶段 | -23,829.81 | 23,829.81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59,713.17 | 307,679.51 | 97,203.35 | 2,164,596.03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592,777.55 | 1,004,000.55 | 321,012.80 | 2,917,790.9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753,194.87 | 2,164,596.03 | 2,917,790.90 | |||
合计 | 753,194.87 | 2,164,596.03 | 2,917,790.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拆借款、应收暂付款 | 396,341,674.09 | 1年以内 | 53.96 | |
第二名 | 拆借款、应收暂付款 | 256,853,310.74 | 3年以内 | 34.97 | |
第三名 | 拆借款、应收暂付款 | 33,342,875.32 | 2年以内 | 4.54 | |
第四名【注】 | 拆借款 | 30,046,027.40 | 1年以内 | 4.09 | 1,502,301.37 |
第五名 | 拆借款 | 4,012,049.32 | 2年以内 | 0.55 | |
合计 | / | 720,595,936.87 | / | 98.11 | 1,502,301.37 |
注:根据协议约定,预先支付的有条件的投资款,条件满足后该款项将转为股权投资款。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73,510,570.59 | 473,510,570.59 | 464,710,868.48 | 464,710,868.4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62,685,742.64 | 162,685,742.64 | 147,878,302.13 | 147,878,302.13 | ||
合计 | 636,196,313.23 | 636,196,313.23 | 612,589,170.61 | 612,589,170.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北京光子 | 77,198,824.84 | 77,198,824.84 | ||||
凌云光国际 | 707,100.00 | 43,371.12 | 750,471.12 | |||
凌云视界 | 24,773,671.30 | 1,315,589.48 | 26,089,260.78 | |||
凌云天博 | 102,988,554.00 | 571,052.54 | 103,559,606.54 | |||
凌云视迅 | 8,330,468.34 | 1,648,101.19 | 9,978,569.53 | |||
凌云光通信 | 10,000,000.00 | 353,164.55 | 10,353,164.55 | |||
苏州凌云光 | 230,000,000.00 | 42,220,599.38 | 272,220,599.38 | |||
品成未来 | 1,800,000.00 | 1,800,000.00 | ||||
凌云美国 | 712,250.00 | 712,250.00 | ||||
元客视界 | 10,000,000.00 | 35,346,968.69 | 45,346,968.69 | |||
凌云越南 | 2,699,680.00 | 2,699,680.00 | ||||
合计 | 464,710,868.48 | 85,998,526.95 | 77,198,824.84 | 473,510,570.5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富联凌云光 | 62,098,345.58 | 3,662,597.32 | 65,760,942.90 | ||||||||
北京悟略 | 9,085,328.74 | -1,004,276.01 | 8,081,052.73 | ||||||||
玦芯生物 | 2,489,505.28 | -447,259.91 | 2,042,245.37 | ||||||||
长光辰芯 | 74,205,122.53 | 10,315,201.13 | -93,124.56 | 2,374,302.54 | 86,801,501.64 | ||||||
小计 | 147,878,302.13 | 12,526,262.53 | -93,124.56 | 2,374,302.54 | 162,685,742.64 | ||||||
合计 | 147,878,302.13 | 12,526,262.53 | -93,124.56 | 2,374,302.54 | 162,685,742.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70,457,830.35 | 401,452,683.79 | 486,787,078.72 | 328,569,450.89 |
其他业务 | 104,221,203.78 | 18,864,212.22 | 154,734,829.64 | 34,580,993.67 |
合计 | 674,679,034.13 | 420,316,896.01 | 641,521,908.36 | 363,150,444.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2,526,262.53 | 14,466,310.5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2,633,710.36 | |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益 | -49,648.47 | -474,448.21 |
非金融机构拆借款利息收入 | 80,004.60 | 53,539.83 |
合计 | 25,190,329.02 | 14,045,402.16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5,218,859.91 | 第十节、七、68第十节、七、7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732,847.53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25,260.93 | 第十节、七、6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72,203.76 | 第十节、七、68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60,000.00 | 第十节、七、5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43,052.87 | 第十节、七、67第十节、七、68第十节、七、74第十节、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233,277.1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6,168.38 | |
合计 | 21,462,779.5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1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6 | 0.15 | 0.1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姚毅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