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
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信科移动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375.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股发行价格为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3,668.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536.2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32.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13号)。
2022年10月21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2022年10月21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10,256.25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
票数量相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1 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 228,021.91
228,021.91
2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 41,964.70
41,964.70
3 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 30,013.39
30,013.39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
400,000.00
400,000.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 400,000.00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额为1,132.53万元。为了促进公司的生产经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目未发生变动。使用超募资金向募投项目“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
1 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 228,021.91
228,021.91
2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 41,964.70
41,964.70
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31,145.92
31,145.92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
401,132.53
401,132.53
三、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发挥子公司较强的研发实力和深厚的技术储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本次拟新增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移动”)为“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拟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信科技”)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实施主体 | 变更后实施主体 |
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
研发项目
信科移动 信科移动、大唐移动2 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 信科移动 信科移动、大唐移动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
项目
信科移动 信科移动、虹信科技
大唐移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内容 |
公司名称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2年2月8日法定代表人 王利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号院1号楼1层注册资本 150,113.058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仪器仪表的生产平台;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工程
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五金、交电;维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维修;办公设备维修;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
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信科移动直接持有100%股权
虹信科技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 内容 |
公司名称 武汉虹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10年7月16日
项目 | 内容 |
法定代表人 杨耀庭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谭湖二路1号注册资本 6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
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
全技术规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方可经 |
营)。
股东情况 信科移动直接持有100%股权
四、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签订情况
公司将监督大唐移动、虹信科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大唐移动、虹信科技将分别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鉴于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唐移动作为募投项目“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全资子公司虹信科技作为“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 的实施主体,公司将与大唐移动、虹信科技共同实施上述募投项目。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分别使用“5G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和“5G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180,000万元、35,000万元向大唐移动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拟使用“5G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中的20,000万元向虹信科技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
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3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借款额度范围内负责借款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并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需要,分期拨付资金。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公司经营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优化公司内部的资源配置,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运营及管理效率,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
强
唐
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