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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股。

? 2、公司2023年度不分配利润,是基于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 3、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1.18万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058.3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066.50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126.81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公司当年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后仍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不符合《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本方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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