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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生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荣昌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426,301股,并于2022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544,263,003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3,373,71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0,889,293股。

2024年1月26日,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9,08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544,263,003股变更为544,332,083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权益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的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

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544,332,083股。

二、本次限售股份申请上市流通的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日(星期一)(因原上市流通日2024年3月3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名,解除限售股份共计1,632,7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632,78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30%。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量备注

1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1,632,7891,632,7891,632,789-

1,632,7891,632,7891,632,789-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三、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及执行情况

根据《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不利用获配股份取得的股东地位影响发行人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在获配股份限售期内谋求发行人控制权。

除前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上述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上述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保荐机构的核查结论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荣昌生物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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