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微芯生物”)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 最高不超过70,000 万元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 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项目建设和自 有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70,000 万元 人民币(含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掉存 通产品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所得收益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 凭证,掉存通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 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 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督。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