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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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64号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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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601464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证券代码:688321 证券简称:微芯生物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微芯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0.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1,50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76,311,75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5,188,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8月6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900341号《验资报告》。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5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币15,462,7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537,3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7月11日全部到位,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11日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11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1,804,757.11元,明细见下表: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945,188,250.00 |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957,970,931.93 |
| 其中: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 | 183,353,277.97 |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 | 101,913,939.84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03,760,880.95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93,514,079.55 |
| 创新药研发项目 | 181,231,408.56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3,080,648.74 |
| 超募资金 | 131,116,696.32 |
| 其中: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87,239,480.94 |
| 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 | 43,877,215.38 |
| 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4,587,439.04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1,804,757.11 |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4,025,945.77元,明细见下表: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净额 | 484,537,300.00 |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394,482,618.77 |
| 其中: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202,008,689.41 |
|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 | 87,261,459.38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5,212,469.98 |
| 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金额 | 95,000,0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8,971,264.54 |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4,025,945.7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曾用名:安信证券)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国投证券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Chipscreen Biosciences (United States) Limited、国投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支行 | 4403**********70666 | 活期 | 0.04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039**********37495 | 活期 | 0.01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039**********37557 | 活期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65820 | 活期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 | 7559******10603 | 活期 | 已注销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039**********37576 | 活期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发支行 | 1289******10605 | 活期 | 已注销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0039**********37584 | 活期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府城大道支行 | 1289******10818 | 活期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NRA**********32301 | 活期 | 31,804,757.06 |
| 合计 | / | / | 31,804,757.11 |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与国投证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另外,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国投
证券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述银行共同简称为“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 | 0039**********96703 | 活期 | 已注销 |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 | 100********40948 | 活期 | 4,335,380.0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338**********05464 | 活期 | 9,690,565.68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 8110**********33517 | 活期 | - |
| 合计 | / | / | 14,025,945.77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2)。除此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人民币元) | 产品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 兴业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0,000,000.00 | 可转让 | 2.4% |
| 兴业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62天 | 1.00%-1.65% |
| 兴业银行深圳西丽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90天 | 1.00%-1.68% |
| 成都银行沙湾支行 | 结构性存款WY-2025657 | 保本浮动收益 | 65,000,000.00 | 91天 | 1.00%-1.95% |
| 合计 | — | — | 95,000,000.00 | —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性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人民币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223.54万元(含截至2025年3月31日利息,实际金额以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当天的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议案已在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在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554.88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将上述资金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由于公司创新药研发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元,豁免履行审议程序。
2.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完毕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加快公司创新药的研发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调整,投资总金额保持不变。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 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积极满足西格列他钠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新药研发进度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5#原料药车间与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以实现西格列他钠的扩产。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决议有效期截止至2025年7月30日。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购买的370万美元理财产品,赎回日期为2025年8月7日,在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超期的情形;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的4,000万元理财产品,赎回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10日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存在超期的情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且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有效期时间较短,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专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度,微芯生物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短暂超期的情形,除此之外微芯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微芯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945,188,25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21,103,589.0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0,19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57,970,931.93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54%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注4) | 无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 | 183,353,277.97 | 3,353,277.97 | 101.86 | 2020年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注4) | 无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1,913,939.84 | 1,913,939.84 | 101.91 | 2020年末 | 65,557,571.85 | 否(注6) | 否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注4) | 无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3,760,880.95 | 3,760,880.95 | 103.76 | 2020年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注4) | 无 | 93,500,000.00 | 93,500,000.00 | 93,500,000.00 | — | 93,514,079.55 | 14,079.55 | 100.0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创新药研发项目(注4) | 是(注5)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5,552,655.76(注7) | 181,231,408.56 | 11,231,408.56 | 106.61 | 2022年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注4) | 无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 | 163,080,648.74 | 3,080,648.74 | 101.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03,500,000.00 | 803,500,000.00 | 803,500,000.00 | 5,552,655.76 | 826,854,235.61 | 23,354,235.61 | ||||||
| 超募资金 | 无 | 不适用 | 141,688,250.00 | 141,688,250.00 | 15,550,933.31 | 131,116,696.32 | -10,571,553.6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45,188,250.00 | 945,188,250.00 | 21,103,589.07 | 957,970,931.93 | — | — | — | — | — | — | ||
|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由于临床试验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创新药研发项目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差异,该募投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完成。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9,802,187.08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900952号《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49,802,187.08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0年5月15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 |||||||||||
| 用4,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1,688,250.00元)的比例不超过30.00%。该议案已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223.54万元(含截至2025年3月31日利息,实际金额以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当天的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已在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原创新药的海外临床开发进度,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西奥罗尼美国研发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6,500万元用于公司西奥罗尼治疗复发/难治性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1b/2期临床试验(美国)研发项目。该议案已经2021年9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创新药研发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这六个项目的资金已经全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31,804,757.11元(不含现金管理金额)。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指2025年1-12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创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注5: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对“创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构成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经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注6:2023年度西格列他钠片进入医保目录,受到销售单价下降等影响,效益尚未达到预期。注7:公司创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12月完成,本年度投入金额为支付项目尾款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附表2: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484,537,3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注1) | 44,852,690.61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592,7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4,482,618.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25%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 投入金额(1) (注2)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 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注3)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 | 是(注5)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260,000,000.00 | 34,701,836.81 | 202,008,689.41 | -57,991,310.59 | 77.70 | 2026年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 | 无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0,082,785.70 | 87,261,459.38 | -32,738,540.62 | 72.72 | 2026年末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注4) | 无 | 120,000,000.00 | 104,537,300.00 | 104,537,300.00 | 68,068.10 | 105,212,469.98 | 675,169.98 | 100.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00,000,000.00 | 484,537,300.00 | 484,537,300.00 | 44,852,690.61 | 394,482,618.77 | — | — | — | — | — | — |
| 未达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注6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446号《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73,716,435.6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元。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及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仍在进行中,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人民币14,025,945.77元(不含现金管理金额)。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指2025年1-12月募集资金投入使用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止2025年12月31日已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超出承诺的投入金额部分,原因是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注5: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金额不变的基础上,将原计划用于CS12192的5#原料药车间与8#多功能制剂车间的部
分生产场地,变更为西格列他钠原料药车间以及制剂车间,构成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变更。该议案已经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注6: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生产基地(三期)项目”、“西奥罗尼联合紫杉醇治疗卵巢癌III期临床试验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上述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投入完毕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