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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19公司简称:欧林生物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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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星瑶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6.0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831.2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62.77万元。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满足未来经营和投资活动需要,更好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流感系列疫苗临床试验等项目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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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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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9
第五节重要事项 ...... 73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3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04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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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母公司、欧林生物 | 指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原伦生物 | 指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新诺明生物 | 指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Hib疫苗 | 指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 AC结合疫苗 | 指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 AC-Hib联合疫苗 | 指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 重组金葡菌疫苗 | 指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大肠杆菌) |
| GMP | 指 | 英文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 疾控中心 | 指 |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上海武山 | 指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 泰昌集团 | 指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 陆军军医大学 | 指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 |
| 免疫原性 | 指 | 某一制品接种人体后诱生免疫应答的能力。接种疫苗后,此种反应导致出现理想的特异体液免疫或细胞免疫应答或二者兼有之,一般情况下使被接种个体获得保护,以免受相应传染原的感染 |
| 原液 | 指 | 用于制造最终配制物和半成品的均一物质 |
| 多糖疫苗 | 指 | 从细菌培养物中,以生物化学或物理方法提取纯化细菌多糖制成的疫苗 |
| 多联多价疫苗 | 指 | 指含有二个或多个活的、灭活的生物体或者提纯的抗原,由生产者联合配制而成,用于预防多种疾病或由同一生物体的不同种或不同血清型引起的疾病 |
| 基因工程疫苗 | 指 | 以近代发展起来的生物工程技术将有效的特异性抗原的基因插入易于增殖的载体(细菌和细胞),在载体增殖时可表达有效特异性抗原,取其制成疫苗 |
| HPV疫苗 | 指 | 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
| 免疫规划 | 指 | 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
| 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1类创新疫苗 | 指 | 根据《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2020),预防用生物制品分为3类,其中1类为“创新型疫苗:境内外均未上市的疫苗”。 |
| 临床试验、临床研究 | 指 | 以人体(患者或健康受试者)为对象的试验,意在发现或验证某种试验药物的临床医学、药理学以及其他药效学作用、不良反应,或者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以确定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的系统性试验。药物临床试验分为Ⅰ期临床试验、Ⅱ期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Ⅳ期临床试验以及生物等效性试验。根据药物特点和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包括临床药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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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探索性临床试验、确证性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研究。 | ||
| 批签发 | 指 | 国家对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每批制品出厂上市或者进口时进行强制性检验、审核的制度。检验不合格或者审核不被批准者,不准上市或者进口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检院 | 指 |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
| 药监局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12月31日 |
| 本报告期、报告期内 | 指 |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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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欧林生物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engduOlymvaxBiopharmaceuticalsInc.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OlymvaxBiopharmaceutical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樊绍文 |
| 公司注册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新孵化园6号楼,2011年变更为: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11731 |
| 公司网址 | https://www.olymvax.com/ |
| 电子信箱 | ir@olymvax.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吴畏 | 程天骏 |
| 联系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 |
| 电话 | 028-69361198 | 028-69361198 |
| 传真 | 028-69361100 | 028-69361100 |
| 电子信箱 | ir@olymvax.com | ir@olymvax.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欧林生物 | 688319 | 不涉及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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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潘忠民、万学军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1楼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郭成立、刘临宣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5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 |
2026年3月27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自与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公司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有中信证券承接。中信证券已委派王选彤、李艳萍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营业收入 | 704,160,325.32 | 588,858,464.45 | 19.58 | 496,118,667.03 |
| 利润总额 | 31,893,209.89 | 22,303,700.36 | 43.00 | 15,616,461.8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260,140.53 | 20,757,584.86 | 7.24 | 17,555,561.7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907,937.75 | 11,180,820.89 | -11.38 | 3,388,043.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93,777.36 | -9,731,210.40 | 不适用 | 44,000,774.80 |
| 2025年末 | 2024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3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03,678,718.78 | 924,679,134.42 | -2.27 | 916,905,551.64 |
| 总资产 | 2,023,069,783.02 | 1,807,043,409.52 | 11.95 | 1,612,605,765.0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5年 | 2024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3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512 | 7.23 | 0.043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512 | 7.23 | 0.0433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 0.0244 | 0.0276 | -11.59 | 0.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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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元/股)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8 | 2.24 | 增加0.14个百分点 | 1.9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 | 1.21 | 减少0.15个百分点 | 0.38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8.20 | 39.23 | 减少11.03个百分点 | 36.1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3,189.32万元,同比增长4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利润增加。
2、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10,549.38万元,主要2025年度公司回款较好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5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87,490,281.98 | 218,359,407.84 | 201,070,781.12 | 197,239,854.3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73,911.78 | 20,270,803.25 | 34,282,876.51 | -25,219,627.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1,022,704.59 | 18,746,279.17 | 32,319,055.90 | -30,134,692.7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503,875.42 | 3,765,194.90 | 52,783,915.46 | 72,448,542.42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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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5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707.50 | -30,988.30 | -149,543.14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66,419.38 | 10,133,439.56 | 15,758,994.04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7,841.77 | 855,559.79 | 1,041,729.0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6,524.63 | -76,532.25 | 12,352.46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2,462.07 | 1,003,936.88 | 2,413,746.3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828.43 | 300,777.95 | 82,267.97 | |
| 合计 | 12,352,202.78 | 9,576,763.97 | 14,167,518.0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00,000.00 | 2,600,000.00 | 100,000.00 | 0 |
| 合计 | 2,500,000.00 | 2,600,000.00 | 100,000.00 | 0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涉及商业敏感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豁免披露客户、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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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面向全球、创新驱动的生物制药企业,长期致力于创新疫苗的研究、开发、生产及商业化。公司形成了“阶梯有序、重点突破、多产品储备”的研发格局,核心战略聚焦于应对全球公共卫生重大挑战的“超级细菌疫苗”及市场潜力广阔的“成人疫苗”两大领域,以未满足的临床需求为导向,持续构建并强化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已建立成熟且高效的产业化与商业化平台,并成功实现了三款疫苗产品的商业化销售,分别为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及AC结合疫苗。其中,吸附破伤风疫苗作为公司的基石产品,自上市以来在中国市场始终保持领先地位,根据行业批签发数据,近年来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稳定的现金流为公司的持续创新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构建了多个核心技术平台,具备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完整能力,建立了阶梯有序的产品管线。在创新管线布局上,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靶向“超级细菌”的疫苗研发管线,针对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优先级的多种耐药细菌展开疫苗研发。核心在研产品包括重组金葡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重组铜绿假单胞菌疫苗、重组鲍曼不动杆菌蛋白疫苗及A群链球菌疫苗。其中,重组金葡菌疫苗(rFSAV)作为全球同类项目中进展领先的候选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全部受试者入组,预计将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彰显了公司在前沿疫苗领域的创新实力。此外,公司积极拓展成人疫苗市场,布局了基于细胞培养技术的四价/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以及治疗性单克隆抗体等关键管线候选产品。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已构建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全价值链的高效运营体系,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构建并持续完善“三位一体”的研发创新体系,以保障研发管线的持续拓展与技术迭代。该体系包含以下核心组成部分:一是持续强化内部自主研发能力,通过对核心技术平台的投入与成都、重庆两大研发中心的能力拓展,巩固自主创新根基;二是深化协同研发合作,依托成熟的“产学研”模式,与国内外领先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加速创新候选疫苗的转化进程;三是开展战略投资与孵化,通过选择性投资于具有潜力的生物技术初创企业及相关基金,早期布局新兴技术领域。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这一立体化的研发体系,以驱动创新产品管线的可持续发展。
2、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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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建立系统化、规范化的采购管理体系,旨在保障物料及时供应、质量可靠及成本可控。公司采购活动以年度预算为基础,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统筹研发、生产及运营需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集中采购与合规管理,确保物料与服务的质量、供应的稳定性及成本可控性。公司生产所需关键物料主要包括培养基、化学试剂等原辅材料,过滤器等工艺耗材,以及注射器组件、包装盒等包材。所有采购物料均须经严格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物料供应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短缺或延误情况。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与合理安全库存相结合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公司坚持自主生产,所有商业化及临床阶段产品均在自营设施中生产,未将任何核心生产流程外包。主要生产基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采用模块化设计,设有针对细菌、病毒及重组蛋白疫苗的专用且物理隔离的原液车间,有效防止交叉污染并优化工艺流程。公司建立了全面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循GMP标准,通过全过程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确保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一致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疫苗产品属于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其销售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主要通过参与省级集中公共招标平台采购实现,中标后与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合同。公司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冷链物流服务商,将产品直接配送至疾控中心。公司的营销中心负责整体策略制定、市场学术推广及第三方营销服务提供商的管理,以深化市场渗透。
5、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自主研发、生产并销售人用疫苗产品获得收入。目前,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已商业化的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及AC结合疫苗的销售。未来,随着在研的超级细菌疫苗、成人疫苗等管线产品逐步实现商业化,公司的产品组合将不断丰富,盈利来源将持续拓展。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疫苗接种作为控制疾病的重要途径,在保护人类健康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使人类在面对传染病威胁时能够化被动为主动,是生物医药领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细分领域。在疾病预防需求和生物技术创新的交互影响下,全球生物制药市场蓬勃发展,带动疫苗产业升级。
(1)全球疫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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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疫苗市场通过预防传染病和减轻医疗负担在公共卫生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疫苗的价值不仅在于个体保护,还在于造福整个社区并提升经济生产力。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销售收入计,全球疫苗市场规模(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由2019年的529亿美元增长至2024年的738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6.9%。受创新疫苗涌现、疫苗接种意识增强以及发展中国家市场增长的推动,全球疫苗市场规模预计将在2035年达到1,495亿美元,预计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6%。
(2)中国疫苗市场
中国是全球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疫苗市场之一,得益于政府的利好政策、技术创新以及日益提高的公共卫生意识。根据灼识咨询报告,按销售收入计,中国疫苗市场规模(不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由2019年的人民币42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1,02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
19.1%,预计到2035年将进一步增长至人民币3,825亿元,2024年至203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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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3)中国疫苗市场壁垒中国疫苗市场存在显著的进入壁垒,其中包括:
A.生产壁垒。中国疫苗公司必须自行生产疫苗,并且禁止外包。生产过程复杂、耗时,且对生产参数敏感。因此,具备大规模生产能力和多品类产品制造经验的疫苗研发商优势明显。
B.人才壁垒。疫苗的成功推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专家的知识及经验。新进入者往往难以招募到足够多具备必要专业知识和行业洞察力的人才,而这些正是成功开展疫苗研发的关键。
C.研发壁垒。疫苗开发的研发周期长,获批不确定性高。从临床前研究到NDA批准的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十多年。新进入者可能因缺乏对当地政策及疫苗注册流程的了解,进而影响其开发合格产品的能力。
D.质量壁垒。安全性及疗效至关重要。疫苗生产企业必须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安全,这需要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全面的质量管理系统。新进入者难以达到该等条件。
E.监管壁垒。中国政府就监管疫苗行业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法律法规。《疫苗管理法》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使生产能力有限的中小型公司更难获得批准。
F.资本壁垒。公司需要投入巨资开发新疫苗。研发及生产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资本开支。此外,疫苗的开发涉及大量的测试及临床试验,需要大量资金。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人用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在成熟产品的市场领导地位进一步巩固,并持续推进产品研发及创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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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成功实现吸附破伤风疫苗、Hib结合疫苗及AC结合疫苗三款产品的商业化。其中,核心产品吸附破伤风疫苗在国内市场持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公司已建立覆盖中国30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成熟销售网络,与超过2,000个区县级疾控中心建立直接合作,产品覆盖全国约8,100个疫苗接种点,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与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公司构建了覆盖疫苗开发全价值链的四大整合、协同的核心技术平台,包括基因工程与多维靶标疫苗设计平台、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平台、“分子-细胞-动物-人体”一体化疫苗效力评价平台及数字化与自动化疫苗产业化平台。公司在成都及重庆设有具备完整功能的研发与中试生产基地,具备将研发成果高效转化为符合GMP标准商业化产品的突出能力,确保了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与产品质量。
公司前瞻性地聚焦于“超级细菌疫苗”与“成人疫苗”两大战略领域。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靶向多重耐药菌的疫苗研发管线。针对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高优先级或关键优先级的病原体,公司战略性开发了多个1.1类创新候选疫苗。其中,核心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是目前全球同类在研项目中进展领先的候选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全国多中心、随机、双盲Ⅲ期临床试验的全部受试者入组工作,预计将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临床开发进度位居全球前列。在“成人疫苗”领域,公司正在开发的基于MDCK细胞培养技术的四价/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其技术平台旨在填补国内生产空白,其中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Ⅲa期临床试验入组。
展望未来,公司将秉承创新、开放的理念,持续推进研发管线的开发与商业化,致力于为中国及全球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挑战提供创新优质的解决方案,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中国疫苗行业在技术创新、市场需求、政策支持及竞争格局等多重因素驱动下持续演进,呈现以下关键发展趋势:
(1)技术创新持续深化,突破性创新疫苗的数目不断增长
疫苗技术已从最初的减毒活疫苗和灭活疫苗发展到亚单位疫苗、联合疫苗和基因工程疫苗。目前,多价结合疫苗和联合疫苗是主要的技术发展趋势。中国疫苗生产商正在制定核心研发策略,以引入全新的疫苗技术,更新传统疫苗。目前,多个全新突破性创新产品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其中包括HPV疫苗、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等。此外,包括重组金葡菌疫苗、DTcP-IPV-Hib五联疫苗等一系列前景看好的新疫苗正处于临床后期,有望很快上市。该等产品有助于相关公司的增长以及整个中国疫苗行业的发展。
(2)成人疫苗市场潜力加速释放,成为重要增长引擎。
中国疫苗市场正经历结构性转变。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健康及疾病预防意识不断提升,由消费者自费接种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二类疫苗)市场空间持续扩大。其中,成人疫苗市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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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带状疱疹疫苗等)在过去几年已成为行业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之一,预计在未来十至二十年内将发展成为前景广阔的细分市场,是行业增长的重要一极。
(3)产业政策环境积极配套,鼓励创新与产业升级。国家持续将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扶持。《“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多项政策明确鼓励发展多联多价疫苗、基因工程疫苗等新型疫苗,推动产业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政策导向一方面支持创新研发,另一方面通过提升监管标准(如积极对接世界卫生组织预认证等国际标准),推动国内疫苗品质提升与国际接轨,为国产优质疫苗的进口替代及出海奠定了坚实基础。
(4)行业竞争格局演变,国际化与开放式创新成为新路径。国内疫苗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竞争也日趋激烈,部分热门赛道存在同质化倾向。为寻求新增长点,领先的国内疫苗企业正积极实施国际化战略,通过产品出口、海外授权合作等方式拓展全球市场。与此同时,“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开放式创新模式日益普遍,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加速外部前沿技术的引进与成果转化,成为驱动创新管线快速发展的重要模式。
二、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5年度,公司围绕核心战略,在商业化推进、创新研发、生产质量及国际化布局等方面开展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深耕核心市场,商业化能力持续巩固与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在吸附破伤风疫苗这一核心产品上持续发力,商业化成果显著,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0,416.03万元,同比增长19.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6.01万元,同比增长7.24%。
公司是国内第一家生产、销售吸附破伤风疫苗的民营企业。自产品上市以来,公司持续加大吸附破伤风疫苗的医患教育,推进各省市医院对于破伤风的规范处置,“医防协同一体化”商业模式得到有效实践。受益于国家层面对非新生儿破伤风规范处置的持续强调以及公司长期的学术推广与市场教育,2025年,该产品销售收入实现稳健增长,市场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夯实。截至目前,公司销售网络已覆盖中国30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与超过2,000个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直接合作,产品在全国超8,000家疫苗接种点实现供应。
(二)坚持创新驱动,核心研发管线取得关键进展
公司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坚持创新投入。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为19,85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28.20%。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储备和研发团队建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43名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数量的比例达31.71%,为创新战略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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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聚焦“超级细菌疫苗”与“成人疫苗”战略,研发管线推进顺利。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核心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Ⅲ期临床试验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工作,预计将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临床开发进度全球领先。在“成人疫苗”领域,公司采用先进细胞培养技术开发的四价及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已启动药物临床试验,其中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于报告期内完成Ⅲa期临床试验全部受试者入组,标志着公司在病毒疫苗技术平台拓展上取得新突破。
(三)稳步推进产品生产,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积极落实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主体责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GMP、ISO9001:2015等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实行药品质量风险管理,针对产品生产、物料管理、产品检验、设备管理、人员培训等各个方面制定质量目标,全面落实到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和整个产品生命周期。为保证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公司定期召开质量体系评审会,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评审,指导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生产及质量管理体系优化,并建立了全面的污染控制策略。此外,公司还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管理人员在无菌保障、污染控制、生产质量管理、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公司积极配合疫苗检查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3个上市疫苗(4个规格)的检定合格率均为100%,获得批签发证书概率为100%,未出现未获得批签发情形,并顺利通过国家局疫苗巡查检查、省局年度监督检查、药物警戒现场检查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检查。
(四)推进国际化战略,深化海外合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落地“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化战略,在技术合作、市场准入及商业拓展方面取得系列实质性进展,全球化布局迈出坚实步伐。
在技术引进与合作转化层面,公司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高效推动合作成果转化。报告期内,公司与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持续深化合作,顺利签署GAS疫苗委托生产协议。该协议的落地,标志着公司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与能力获得国际合作伙伴的认可,公司已具备承接国际先进疫苗项目产业化委托的能力。
在国际市场开拓方面,公司采用多元化布局策略,初步构建了商业网络,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此外,公司顺利通过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的现场检查,并于2026年1月成功获得菲律宾FDA颁发的GMP符合性证书,为产品在当地的注册申报与未来上市奠定了关键监管基础。此外,公司正积极推进更多“一带一路”参与国的产品注册工作,致力将中国优质疫苗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惠及全球更多人群。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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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市场领先的核心产品与成熟的商业化能力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凭借先发优势和卓越的产品力,在中国市场持续保持领先地位。按批签发量计,近年来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的市场份额稳居行业首位,奠定了公司稳定的现金流基础和商业化能力。随着临床对破伤风主动免疫的日益重视,该产品市场潜力有望持续释放。
公司已建立起成熟高效的商业化体系,基于创新的“医防协同一体化”模式,公司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规范化接种流程,实现了从伤口处理到预防接种的一站式服务,有力支持了国家公共卫生目标。凭借坚实的市场基础与专业的商业化运营,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深度销售网络,已与超过2,000家区县级疾控中心建立直接合作,产品覆盖超过8,000家疫苗接种点。广泛且深入的市场覆盖为现有产品的持续放量与未来创新管线的成功上市提供了关键保障,为公司发展筑牢根基。
2.技术创新与研发产业化平台优势显著
公司已构建覆盖疫苗开发全价值链的四大整合、协同的核心技术平台,形成了从靶标发现、工艺开发、效力评价到规模化生产的完整研发与产业化能力。公司团队在中试放大与产业转化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并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建立了成熟高效的研发体系与生产管控流程,为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与转化提供了坚实支撑。公司坚持并完善“三位一体”的研发创新模式:一是持续强化内部研发引擎,夯实自主创新能力;二是深化与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与协同创新;三是通过选择性投资前瞻性生物技术项目,早期布局前沿技术领域。这一立体化的研发体系有效保障了公司创新管线的持续拓展与技术迭代。
3.新兴技术平台拓展与研发管线前瞻布局
公司基于已构建的核心技术平台,前瞻性地将研发管线战略重心聚焦于“超级细菌疫苗”与“成人疫苗”两大领域。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公司针对世界卫生组织列为高优先级或关键优先级的病原体进行了系统性布局,建立了全球领先的靶向多重耐药菌的研发管线。该管线涵盖了重组金葡菌疫苗、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重组铜绿假单胞菌疫苗、重组鲍曼不动杆菌蛋白疫苗及A群链球菌疫苗等多个1.1类创新候选疫苗。
其中,重组金葡菌疫苗是目前全球同类在研项目中进展领先的候选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全国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的全部受试者入组,预计将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其若成功上市有望填补全球市场空白;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rHPV)亦已在澳大利亚获得I期临床试验许可,标志着公司在超级细菌疫苗战略推进中取得又一重要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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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人疫苗”领域,公司致力于拓展新兴技术平台,正在开发基于MDCK细胞培养技术的四价/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该技术平台相较于传统的鸡胚培养方式,具有生产周期更短、易于规模化、避免卵清蛋白过敏原等潜在优势,目前国内市场尚无同类产品上市,公司的布局旨在填补这一技术空白。此外,公司亦在积极探索治疗性单克隆抗体等新方向,持续拓宽技术边界,构建面向未来的多元化产品组合。
4.符合国际标准的生产能力与全面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积极落实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覆盖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环境健康安全(EHS)等要求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认证。该体系贯穿药品研发、技术转移、生产、销售乃至产品退市的全生命周期,并全程实行质量风险管理。公司建成了符合GMP标准的先进生产基地,采用模块化设计,为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提供了硬件保障。为确保数据完整性,公司部署了QMS、MES及LIMS等信息化系统,实现了生产、检验全过程数据的电子化管理和可追溯,有力保障了数据的合规性与完整性。公司核心生产及质量管理团队成员拥有多年行业经验,一线员工均经严格培训和持证上岗,扎实的技能与严格的工艺共同确保了产品持续稳定地符合预定用途与注册要求。
公司保持着良好的质量记录,所有已上市产品批签发合格率始终保持100%,并持续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MP监督检查,且无重大缺陷。公司生产质量体系亦获得国际认可,公司获得了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GMP符合性证书,标志着相关生产体系达到其监管要求;此外,公司受合作伙伴委托,生产其用于海外临床试验的疫苗物料,进一步证明了公司生产质量体系满足国际公认标准,为未来开展全球合作及产品国际注册提供了坚实保障。
5.经验丰富的核心管理团队与专业人才储备
公司拥有稳定、专业且富有远见的领导团队。自2009年设立以来,核心管理团队保持稳定,主要成员在生物制药行业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管理经验及卓越的战略执行能力,能够精准把握行业趋势,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在核心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公司建立了覆盖研发、生产、商业化的专业管理梯队,并与国内外研究机构及合作伙伴构建了广泛的协作网络。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体系建设,拥有支撑长期发展的优秀人才储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团队由143名专业人员组成,其中包含多位在疫苗研发与产业化方面经验丰富、屡获殊荣的资深研究者。公司通过持续的人才引进、系统化的培养机制以及具有竞争力的激励体系,不断巩固和扩大人才优势,为创新战略的实施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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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多年持续研发投入与技术积累,构建了覆盖疫苗研发全价值链的四大整合、协同的核心技术平台,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成熟高效的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从而能够在多种模态上创新,应对复杂的开发挑战。
(1)基因工程与多维靶标疫苗设计平台
该平台是公司进行创新疫苗开发的基础,通过阻断关键的细菌致病通路,赋能新型候选疫苗的发现。平台整合了从细菌感染免疫蛋白质组学到计算机辅助筛选的多维度技术,已成功识别出多个新型有效疫苗靶点。该平台运用精准脱毒等先进技术,在保留免疫原性的同时消除毒性,并通过蛋白多聚化技术大幅提升特定靶点的免疫原性,为超级细菌候选疫苗等全球首创管线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2)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平台
公司拥有成熟、高效的多糖蛋白结合工艺,克服了传统多糖疫苗的技术局限,显著提升了原液收率(提升50%至100%)与产品均一性。公司掌握包括可将不良反应率降低高达30%的低聚合度破伤风类毒素制备工艺及自主研发的CRM197载体蛋白在内的关键核心技术,相关质量标准获得国际认可。该平台是公司已成功商业化的Hib结合疫苗与AC结合疫苗的核心技术基础。
(3)“分子-细胞-动物-人体”一体化疫苗效力评价平台
该平台为确保公司的开发过程科学高效,提供了关键、贯穿始终的效力评价。公司已建立一系列高度模拟肺炎、败血症及创伤等临床感染场景的动物模型,采用创新免疫学检测方法,包括用于评价功能性抗体质量的调理吞噬杀伤活性检测,以及用于全面分析免疫应答的Luminex多重检测技术。该平台的方法已被包括中检院在内的中国十多家机构采纳,并为公司重组金葡菌疫苗临床试验的成功执行提供了关键数据支持。
(4)数字化与自动化疫苗产业化平台
该平台旨在实现高质量、高效率的商业化规模生产,通过整合数字化控制的1,000升规模高密度发酵系统及先进的层析纯化系统,不仅已将某特定产品中高质量类毒素的比例从70%提升至98%,亦使Hib多糖的收率翻倍。公司采用绿色及数字化工艺,实施自动化控制以确保批间一致性。该平台已成功支持公司在包含多个符合GMP标准车间的生产基地内对商业化产品进行生产。
上述核心技术平台相互协同,形成了从靶点发现、工艺开发、效力评价到规模化生产的完整创新链条,是公司构建丰富研发管线、实现产品持续迭代与产业化的核心基石。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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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管理,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入围“2025年四川企业技术创新百强”“2025年四川企业专利拥有量百强”等榜单,新增获得13项发明专利授权。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6 | 13 | 239 | 95 |
| 实用新型专利 | / | / | 68 | 69 |
| 外观设计专利 | / | / | / | / |
| 合计 | 26 | 13 | 307 | 164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0.99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65,662,476.23 | 96,798,398.46 | -32.17 |
| 研发投入合计 | 198,567,283.44 | 231,032,122.65 | -14.05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20 | 39.23 | 减少11.03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3.07 | 41.90 | 减少8.83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资本化投入受到临床进度影响,2024年度投入大系因为公司根据重组金葡菌疫苗临床入组进度确认III期临床费用,2025年度重组金葡菌疫苗III期接近尾声,相关资本化投入同比减少。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重组金葡菌疫苗 | 62,983.00 | 8366.93 | 46310.88 | Ⅲ期临床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手术后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感染 |
| 2 | A群链球菌疫苗 | 35,615.00 | 0.65 | 2,871.60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A群链球菌引起的疾病 |
| 3 | AC-Hib联合疫苗 | 4,265.00 | 235.17 | 6,229.57 | Ⅲ期临床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由A群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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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染及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感染 | ||||||||
| 4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25,000.00 | 3292.01 | 14075.13 | Ⅲ期临床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疾病 |
| 5 | 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 | 35,000.00 | 989.41 | 4,716.84 | Ⅰ期临床研究许可(澳大利亚)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幽门螺杆菌引起的感染 |
| 6 | 吸附无细胞百(三组份)白破联合疫苗 | 13,899.12 | 828.22 | 2,016.77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国内领先 | 预防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引起的疾病 |
| 7 | B群脑膜炎球菌疫苗 | 27,000.00 | 39.97 | 2,088.42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B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 8 | 铜绿假单胞菌疫苗 | 55,000.00 | 874.60 | 1,404.54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铜绿假单胞菌引起的感染 |
| 9 | 重组鲍曼不动杆菌蛋白疫苗 | 50,000.00 | 202.46 | 1,393.36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全球领先 | 预防鲍曼不动杆菌引起的感染 |
| 10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 18,650.00 | 1,285.91 | 3,132.16 | 临床前研究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感染 |
| 11 |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7,000.00 | 1,827.64 | 3,556.86 | Ⅰ期临床 | 产品上市 | 升级换代 | 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疾病 |
| 合计 | / | 334,412.12 | 17,942.96 | 87,796.13 | / | / | / | / |
情况说明
1.上表为截止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重要在研项目。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43 | 136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1.71 | 2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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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919.98 | 3,386.54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42 | 24.9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4 |
| 硕士研究生 | 43 |
| 本科 | 80 |
| 本科以下 | 16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2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73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4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产品管线较多,预期未来需持续较大规模研发投入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经实现3种疫苗产品上市销售。公司产品管线还拥有多种在研产品,其中重组金葡菌疫苗及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正在开展Ⅲ期临床试验,另有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等“超级细菌”疫苗在研。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为19,856.7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28.20%。随着在研项目的推进,公司在研发人员薪酬、耗用物料、临床试验费用、检测费用等方面进行持续性的投入,公司未来需持续投入较大规模的研发金额,推动在研项目的研发进度。
2、在研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产品,因临床试验结果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的调整、受试者对临床方案的接受程度等,因此公司临床试验结果可能无法达到临床方案的研究终点,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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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面临临床试验失败的风险。疫苗研发时间周期较长,研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试验证明疫苗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进入临床研究阶段的项目研发不确定性更大。公司临床前研究的疫苗可能存在因临床前研究结果或相关申请未能获得监管机构审批通过,从而无法开展临床试验的风险。若处于Ⅲ期临床试验的相关产品不能取得生产批件,则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全额将已资本化的金额计入当期费用。
3、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已上市产品在国内市场均存在同类产品。公司产品整体上市时间不长,预计随着市场推广的进一步展开,未来收入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但是公司也可能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无法实现收入和盈利快速增长的目标。
公司在研产品包括多个1类创新疫苗以及传统疫苗升级换代产品,但当在研产品完成研究开发且得到批准上市时,市场上也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同类产品的竞争,导致公司需要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在研产品获批上市后,如在市场准入、市场拓展及学术推广等方面进展未达预期,导致无法快速扩大销售规模或未能有效获得医生、患者或接种者的认可,则可能影响公司收入增长及盈利的实现。公司AC-Hib疫苗已撤回注册申请,目前公司仍在进行相关研究工作,后续产品的申报策略、申报时间以及最终能否获批具有不确定性,且当AC-Hib疫苗得到批准上市时,市场上也可能存在一个或多个同类产品的竞争,且AC-Hib疫苗与Hib结合疫苗、AC结合疫苗之间存在替代关系,公司产品可能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销售不达预期。
4、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疫苗核心技术是疫苗企业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因此拥有一支专业的、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团队,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公司目前除已上市产品以外,研发管线也较为丰富,对技术人员的需求不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创造有竞争力的员工薪酬福利、绩效以及晋升体制,可能会造成技术人员的流失,从而影响研发进度的推进,对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同时,若由于公司内控或保密体系运行不当,使得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疫苗产品关系到社会公众健康,国家对疫苗的研发、生产、销售流通等环节都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整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GMP的要求组织生产,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如果公司出现生产控制不当、原材料未根据GMP标准或其他相关法规采购储存等情况,导致公司产品质量问题,从而对公司品牌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未遵守法律法规有关质量控制规定,公司可能会被责令停止生产、销售、配送、使用或者召回疫苗,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财务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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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产过程中,若因自然灾害、流程设计缺陷、设施设备质量隐患、违章指挥、防护缺失、设备老化或操作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会导致设施设备损坏、产品报废或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但不排除因设备故障、物品保管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造成经济损失并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3、产品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已上市产品在市场中均存在一个或多个同类产品的竞争。公司吸附破伤风疫苗虽然目前市场份额占据领先地位,但伴随未来多家疫苗企业同类产品上市,竞争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市场占有率造成不利影响。公司Hib疫苗和AC结合疫苗均面向新生儿市场,为加强市场推广力度,公司根据产品市场特点采取差异化的区域或独家市场推广策略,但随着国内新生儿数量呈现下降趋势,市场容量减少,疫苗企业间竞争加剧,相关产品将面临销量不及预期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65,557.0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65.80%,应收账款金额及占比较高。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应收账款可能持续增长。若不能继续保持对应收账款的有效管理,公司产生坏账和减值损失的可能性将增加。较高的应收账款规模亦可能导致流动资金紧张,也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疫苗产品是关系到人民健康与安全的特殊商品,受到较为严格的监管。近年来,国家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强化疫苗研发、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等各方面的监管措施。例如国家药监局于2022年颁布的《疫苗生产流通管理规定》对疫苗生产、流通等环节的管理制定了严格细致的规定。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以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及新的监管要求,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存在相应的政策风险。
2、疫苗行业负面事件的冲击
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是疫苗行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国内疫苗行业市场出现的恶性疫苗安全事件如疫苗生产不规范等疫苗产品负面信息,对疫苗行业的生产和销售产生重大影响。若未来出现疫苗行业的重大负面事件,可能导致疫苗行业的负面舆情发酵,从而导致公司疫苗产品销售减少,对公司的业务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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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疫苗产品属于非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期内,国内部分疫苗厂家下调了部分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价格,疫苗行业整体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若未来因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所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确认为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56.64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重为39.40%。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政府补助或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发生较大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2、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的风险
若出现突发传染病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在研产品的临床试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税务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披露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经自查,公司本次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共计人民币4,200,108.27元。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缴纳。目前,相关事项尚在沟通与处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尚未形成处理意见,最终金额需税务机关进一步认定,若最终金额确定后,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利润造成影响。
2、诉讼风险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涉及金额1,920万元。2026年1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诉讼进展暨本公司提起反诉的公告,反诉金额为970万元。公司提出反诉后,王建华于2026年1月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技术转让费140万元,产品提成1,600万元并相应支付违约金348万元,诉讼总金额由1,920万元变更为2,088万元。目前该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本案的诉讼及反诉进展及审理结果对公司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的审理结果为准。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审慎的财务处理。
/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41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30.19万元,同比增长
19.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0.26万元,同比增加7.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90.7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29万元,同比下降11.3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2,306.98万元,较年初增长11.95%;总负债111,909.00万元,较年初增长28.11%;资产负债率为55.32%。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704,160,325.32 | 588,858,464.45 | 19.58 |
| 营业成本 | 49,579,783.45 | 32,707,434.85 | 51.59 |
| 销售费用 | 380,936,224.60 | 302,899,962.16 | 25.76 |
| 管理费用 | 75,161,385.81 | 86,424,382.85 | -13.03 |
| 财务费用 | 14,482,925.52 | 10,014,907.12 | 44.61 |
| 研发费用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0.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93,777.36 | -9,731,210.40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94,883.01 | -223,934,201.82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00,256.17 | 95,907,370.05 | -74.56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吸附破伤风疫苗预灌封剂型销量的增长。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吸附破伤风疫苗预灌封剂型销量的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增长,销售费用同比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存款利息收入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银行贷款,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相比减少。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0,416.03万元,同比增长19.58%;营业成本4,957.98万元,较上年增加51.59%;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93.07%,较上年同期减少1.61个百分点。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医药制造业 | 700,128,090.15 | 48,541,894.54 | 93.07 | 19.45 | 55.60 | 减少1.6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吸附破伤风疫苗 | 613,656,981.35 | 31,379,619.39 | 94.89 | 14.54 | 54.25 | 减少1.31个百分点 |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18,762,745.29 | 3,515,686.76 | 81.26 | -20.15 | -21.68 | 增加0.36个百分点 |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65,346,886.87 | 11,896,992.15 | 81.79 | 147.32 | 94.91 | 增加4.89个百分点 |
| 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原液 | 2,361,476.64 | 1,749,596.24 | 25.91 | 483.76 | 571.48 | 减少9.6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西南 | 123,874,740.71 | 10,027,500.99 | 91.91 | 41.64 | 53.00 | 减少0.60个百分点 |
| 华东 | 294,161,019.69 | 17,234,588.94 | 94.14 | 28.29 | 54.36 | 减少0.99个百分点 |
| 华中 | 107,345,777.44 | 7,042,127.20 | 93.44 | -6.34 | 37.84 | 减少2.10个百分点 |
| 华南 | 78,005,949.30 | 6,391,766.72 | 91.81 | 33.46 | 56.21 | 减少1.19个百分点 |
| 华北 | 51,750,578.97 | 3,480,876.21 | 93.27 | -14.37 | 37.90 | 减少2.55个百分点 |
| 东北 | 16,702,304.67 | 1,051,440.65 | 93.70 | 23.53 | 57.59 | 减少1.37个百分点 |
| 西北 | 28,287,719.36 | 3,313,593.84 | 88.29 | 26.72 | 205.28 | 减少6.8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700,128,090.15 | 48,541,894.54 | 93.07 | 19.45 | 55.60 | 减少1.6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人用疫苗的产品销售,全部在国内销售,销售模式均为直销,变化说明详见“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二)主要财务指标”。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 吸附破伤风疫苗 | 瓶 | 4,776,856 | 3,829,293 | 1354840 | 76.03 | 13.82 | 201.77 |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瓶 | 220,011 | 178,934 | 330,455 | -67.69 | -18.13 | -18.05 |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瓶 | 300,489 | 414,324 | 207,960 | -36.14 | 64.44 | -60.8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生产策略,根据每个品种的市场需求并结合公司产品库存情况,制定当年生产任务量。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医药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8,088,138.67 | 16.66 | 5,424,306.69 | 17.39 | 49.11 | |
| 直接材料 | 11,871,834.48 | 24.46 | 8,119,348.93 | 26.03 | 46.22 | ||
| 制造费用 | 17,356,258.47 | 35.75 | 8,649,637.85 | 27.73 | 100.66 | ||
| 运输费 | 11,225,662.91 | 23.13 | 9,003,162.57 | 28.86 | 24.69 | ||
| 合计 | 48,541,894.54 | 100.00 | 31,196,456.04 | 100.00 | 55.60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吸附破伤风疫苗 | 直接人工 | 3,687,680.61 | 11.75 | 2,897,793.31 | 14.24 | 27.26 | |
| 直接材料 | 10,042,244.52 | 32.00 | 5,163,461.59 | 25.38 | 94.49 | ||
| 制造费用 | 8,063,921.93 | 25.70 | 4,568,581.16 | 22.46 | 76.51 | ||
| 运输费 | 9,585,772 | 30.55 | 37.92 | 24.28 | |||
/
| .32 | 7,713,335.78 | |||||
| 合计 | 31,379,619.39 | 100.00 | 20,343,171.84 | 100.00 | 54.25 | |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直接人工 | 817,001.18 | 23.24 | 859,304.33 | 19.14 | -4.92 |
| 直接材料 | 885,020.05 | 25.17 | 1,590,466.01 | 35.43 | -44.35 | |
| 制造费用 | 1,278,437.50 | 36.36 | 1,354,677.93 | 30.18 | -5.63 | |
| 运输费 | 535,228.03 | 15.22 | 684,544.60 | 15.25 | -21.81 | |
| 合计 | 3,515,686.76 | 100.00 | 4,488,992.87 | 100.00 | -21.68 | |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直接人工 | 3,100,771.96 | 26.06 | 1,604,986.71 | 26.30 | 93.20 |
| 直接材料 | 891,682.35 | 7.50 | 1,328,306.72 | 21.76 | -32.87 | |
| 制造费用 | 6,803,548.43 | 57.19 | 2,565,157.97 | 42.03 | 165.23 | |
| 运输费 | 1,100,989.41 | 9.25 | 605,282.19 | 9.92 | 81.90 | |
| 合计 | 11,896,992.15 | 100.00 | 6103733.59 | 100.00 | 94.91 | |
| 精制破伤风类毒素原液 | 直接人工 | 482,684.93 | 27.59 | 62,222.34 | 23.88 | 675.74 |
| 直接材料 | 52,887.56 | 3.02 | 37,114.61 | 14.24 | 42.50 | |
| 制造费用 | 1,210,350.60 | 69.18 | 161,220.79 | 61.88 | 650.74 | |
| 运输费 | 3,673.15 | 0.21 | - | / | ||
| 合计 | 1,749,596.24 | 100.00 | 260,557.74 | 100.00 | 571.4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属于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客户或供应商视为同一客户或供应商合并列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实际控制的除外。下列客户及供应商信息按照同一控制口径合并计算列示的情况说明无。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526.8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一 | 1,158.49 | 1.65 | 否 |
| 2 | 客户二 | 615.81 | 0.88 | 否 |
| 3 | 客户三 | 609.00 | 0.87 | 否 |
| 4 | 客户四 | 573.20 | 0.82 | 否 |
| 5 | 客户五 | 570.33 | 0.81 | 否 |
| 合计 | / | 3,526.83 | 5.0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销售客户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1,438.1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1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5,255.56 | 7.88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5,137.79 | 7.70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4,260.56 | 6.39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3,822.06 | 5.73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2,962.13 | 4.44 | 否 |
| 合计 | / | 21,438.10 | 32.1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贸易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的贸易业务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C.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贸易业务收入
□适用√不适用
/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 销售费用 | 380,936,224.60 | 302,899,962.16 | 25.76 |
| 管理费用 | 75,161,385.81 | 86,424,382.85 | -13.03 |
| 研发费用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0.99 |
| 财务费用 | 14,482,925.52 | 10,014,907.12 | 44.61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年同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93,777.36 | -9,731,210.40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94,883.01 | -223,934,201.82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00,256.17 | 95,907,370.05 | -74.56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246,608,575.54 | 12.19 | 224,158,718.94 | 12.40 | 10.0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0,000.00 | 0.13 | 17,500,000.00 | 0.97 | -85.14 | 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 |
| 应收票据 | 404,608.88 | 0.02 | 3,931,504.03 | 0.22 | -89.71 | 票据到期结算 |
| 应收账款 | 655,570,384.90 | 32.40 | 566,420,642.81 | 31.35 | 15.74 | |
| 预付款项 | 6,569,598.04 | 0.32 | 9,109,909.72 | 0.50 | -27.89 | |
| 其他应收款 | 2,575,050.67 | 0.13 | 1,002,780.71 | 0.06 | 156.79 | 主要是应收客户的代加工款项 |
| 存货 | 62,383,250.35 | 3.08 | 85,681,980.63 | 4.74 | -27.1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22,044.56 | 0.97 | 338,231.58 | 0.02 | 5,701.36 | 主要系支付的H股上市费用 |
| 固定资产 | 393,016,663.17 | 19.43 | 359,496,159.66 | 19.89 | 9.32 |
/
| 在建工程 | 226,258,725.96 | 11.18 | 211,268,782.79 | 11.69 | 7.10 | |
| 开发支出 | 348,555,954.62 | 17.23 | 282,893,478.39 | 15.66 | 23.21 | |
| 使用权资产 | 11,395,862.02 | 0.56 | 1,539,827.93 | 0.09 | 640.07 | 本期新签租赁合同,使用权资产增加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05,439.79 | 1.23 | 18,206,740.39 | 1.01 | 36.79 | 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8,000.00 | 0.01 | 560,280.00 | 0.03 | -61.09 |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1.48 | 24,200,000.00 | 1.34 | 23.97 | |
| 应付账款 | 153,068,762.45 | 7.57 | 86,291,934.08 | 4.78 | 77.38 | 应付研发、设备等款项期末增加 |
| 应交税费 | 3,644,755.72 | 0.18 | 13,759,748.92 | 0.76 | -73.51 | 期末应交所得税较去年同期减少 |
| 其他应付款 | 461,171,494.02 | 22.80 | 368,199,529.27 | 20.38 | 25.25 | |
| 预计负债 | 13,484,801.75 | 0.67 | 532,181.34 | 0.03 | 2,433.87 | 按会计政策计提的退货准备增加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055,470.64 | 3.56 | 87,420,000.00 | 4.84 | -17.58 | |
| 长期借款 | 323,716,528.40 | 16.00 | 249,531,528.40 | 13.81 | 29.73 | |
| 租赁负债 | 7,258,321.88 | 0.36 | 639,082.00 | 0.04 | 1,035.74 | 本期新签租赁合同,租赁负债增加 |
其他说明无公司尚未盈利的成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21,432,594.01 | 尚未解冻的政府补助款及利息 |
/
| 应收账款 | 150,000,000.00 | 用于质押借款 |
|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 | 59,600,570.10 | 用于抵押借款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
/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三)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 疫苗 | 疾病预防 | 吸附破伤风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3.3类 | 本品接种后,可刺激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破伤风。 | 否 | 否 | 2011年6月-2031年6月 | 否 | 否 | 否 | 否 |
| 疫苗 | 疾病预防 | 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3.3类 | 本疫苗接种后,可使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用于预防由b型流感嗜血杆菌引起的侵袭性感染(包括脑膜炎、肺炎、败血症、蜂窝组织炎、关节炎、会厌炎等)。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
| 疫苗 | 疾病预防 | A群C群脑膜球菌多糖结合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3.3类 | 接种本疫苗后,可使机体产生记忆性免疫应答,用于预防A群和C群脑膜炎奈瑟球菌引起的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否 | 否 | /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 预防性人用疫苗 | 700,128,090.15 | 48,541,894.54 | 93.07 | 19.45 | 55.60 | 下降1.61个百分比 | 78.13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为4家同行业公司的算术平均数。注2.以上同行业同领域可比公司产品毛利率来源于其2024年年度报告的数据。
/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构建全面高效的研发体系,并持续推动研发管线的差异化布局与关键进展。在技术平台方面,公司已构建覆盖疫苗开发全价值链的整合、协同的核心技术平台,包括基因工程与多维靶标疫苗设计平台、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平台、“分子-细胞-动物-人体”一体化疫苗效力评价平台以及数字化与自动化疫苗产业化平台,为从早期靶点发现至产业化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公司在成都及重庆设立了协同互补的研发中心,形成了一体化的研发基础设施。在研发策略上,公司坚持“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开发”双轮驱动,并采取自主研发与战略合作相结合的模式,以加速创新转化。
公司研发管线战略聚焦于“超级细菌疫苗”及“成人疫苗”两大领域。在“超级细菌疫苗”领域,公司拥有针对多种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优先级的耐药菌的研发管线,是全球在该领域布局最全面的企业之一。其中,核心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是全球目前唯一处于Ⅲ期临床试验阶段的同类在研候选疫苗,截至报告期末已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预计将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在“成人疫苗”领域,公司正在开发基于MDCK细胞培养技术的四价/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该技术平台旨在填补国内生产空白,其中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Ⅲa期临床试验入组。
公司保持高研发投入以支持创新管线的推进,并高度重视研发团队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总投入为19,856.7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28.20%,持续的研发投入为公司在创新疫苗领域的持续探索与长远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员储备和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积累,引进和培养了一支创新型、专业化的研发人才队伍。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143名研发人员,占全体员工数量的比例达31.71%。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预防用生物制品1.1类 | 预防手术后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 | 否 | 否 | Ⅲ期临床试验阶段 |
|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预防用生物制品2.2类 | 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疾病 | 否 | 否 | Ⅰ期临床试验阶段 |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 | 预防用生物制品2.2类 | 预防流感病毒引起的 | 否 | 否 | Ⅲ期临床试验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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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MDCK细胞) | 疫苗(MDCK细胞) | 疾病 | ||||
| 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 | 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 | 预防用生物制品1.1类 | 预防幽门螺杆菌引起的感染 | 否 | 否 | Ⅰ期临床研究许可(澳大利亚) |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CHO细胞) | 预防用生物制品1.3类 | 预防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感染 | 否 | 否 | 临床前研究 |
注:1、上表主要研发项目为报告期内重要在研项目。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仿制药终点为取得药品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创新药终点为药品Ⅱ期临床结束并取得临床总结报告。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仿制药和创新药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取得生产批件。具体为:以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的时间为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点,在此时点之后,与临床试验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临床试验费、样品的检测费用、样品费用(含购买的对照组样品费用及公司生产样品的费用)、临床试验相关的差旅费)计入开发支出。在临床试验完成,取得生产批件时转入无形资产;如不能取得生产批件,则全额计入当期费用。在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到取得生产批件时间段内发生的与临床试验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工艺验证、放大生产试验、为通过现场检查进行产品试生产等耗用的或分摊的人员工资、材料、燃料动力、折旧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不予资本化。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14.20 | 12.70 | 3.70 | 0 |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186.29 | 51.81 | 3.28 | 19.72 |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 16,416.29 | 14.56 | 2.73 | 0.93 |
|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49,424.52 | 29.49 | 5.17 | 42.75 |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21,410.33 |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8.20 |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1.97 |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33.07 | |||
注:上述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2024年年度报告。
/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8366.93 | 3,271.87 | 5,095.06 | 11.88 | -30.16 | 公司根据临床入组进度支付重组金葡菌疫苗III期临床试验费用,本期III期临床试验投入减少。 |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3292.01 | 1,820.81 | 1,471.20 | 4.68 | -4.69 | |
| 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1,827.64 | 1,827.64 | - | 2.60 | 20.45 | |
| 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 | 989.41 | 989.41 | - | 1.41 | -2.68 |
注:上表主要研发项目为报告期内重要在研项目。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专业、高效的商业化运营体系,构建了覆盖全国30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的成熟销售网络。营销中心作为核心部门统筹管理疫苗产品的销售与市场活动,下设四大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支撑以学术推广为核心的市场策略与执行。其中销售部负责管理营销服务提供商网络,监督区域
/
销售策略的执行,并负责订单处理、款项收缴及销售目标的达成;市场部制定并执行整体品牌建设、产品定位及营销策略;医学事务部为公司产品提供专业和学术支持,并协助开展药物警戒工作及处理不良事件报告;综合部作为营销中心的运营枢纽,负责订单管理,协调财务、生产及物流部门的工作,并担任跨部门沟通的主要对接窗口。通过上述专业化分工与协同,公司能够有效实施市场策略,并持续扩大已上市产品市场覆盖与渗透。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 办公费 | 20.86 | 0.05 |
| 差旅费 | 175.28 | 0.46 |
| 招待费 | 227.39 | 0.60 |
| 职工薪酬 | 1,531.11 | 4.02 |
| 运杂费 | 2,927.09 | 7.68 |
| 推广服务费 | 33,187.57 | 87.12 |
| 其他 | 24.33 | 0.06 |
| 合计 | 38,093.6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7,496.03 | 38.64 |
| 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549.41 | 56.30 |
|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 50,138.50 | 44.46 |
|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7,883.08 | 34.69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38,093.62 |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54.10 | |
上述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其2024年年度报告。
/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 10 | 250 | -96.00%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收购 | 3,910.91 | 99.13% | 自筹资金 | 已完成股权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0.00 | 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及2025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
| 合计 | / | / | 3,910.91 | / | / | / | 0.00 | / |
注:上表“持股比例”为完成子公司新诺明生物少数股东股权收购后,公司持有新诺明生物的比例。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私募基金 | 250.00 | / | / | / | 10.00 | / | / | 260.00 |
| 合计 | 250.00 | / | / | / | 10.00 | / | / | 26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成都国生疫苗产业 | 2024年10月 | 推动产业 | 1,500 | 10.00 | 260.00 | 有限合伙人 | 17.33 | 否 | 交易性金融资 | 否 | 投资1家mRNA | 0.00 | 0.00 |
/
|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链协同创新 | 产 | 疫苗企业 | ||||||||||
| 合计 | / | / | 1,500 | 10.00 | 260.00 | / | 17.33 | / | / | / | / | 0.00 | 0.00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原伦生物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生物制品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000.00 | 905.15 | -7,421.52 | 4.95 | -1,557.93 | -1,557.93 |
| 新诺明生物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882.35 | 5,224.14 | 3,471.51 | 668.48 | -261.00 | -246.00 |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格局和趋势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相关内容。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创新疫苗企业,围绕“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开发”的双轮驱动战略,持续巩固现有市场优势,并以前瞻性布局引领未来增长。
1.产品创新与平台强化战略
公司坚持以自主研发为核心,持续强化覆盖疫苗开发全价值链的四大核心技术平台,构建从靶点发现到产业化放大的完整创新能力。通过完善“三位一体”的研发模式,在深化内部研发的同时,积极与全球优质科研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并选择性投资前沿生物技术项目,以保持技术领先性和管线活力。公司旨在通过现有产品的持续优化与技术迭代保障稳定现金流,并依托创新平台重点开发应对重大未满足临床需求的疫苗产品,为长远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2.聚焦突破的差异化管线战略
公司战略聚焦于“超级细菌疫苗”与“成人疫苗”两大具备巨大社会价值与市场潜力的领域。在“超级细菌疫苗”方面,公司已构建全球领先的靶向多重耐药菌的研发管线。核心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的Ⅲ期临床试验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开发进度全球领先;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已获得澳大利亚I期临床试验许可,正在推进国内临床试验申报工作。在“成人疫苗”方面,公司重点开发基于细胞培养技术的流感疫苗,以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通过执行此差异化、阶梯有序的管线策略,公司旨在构建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产品组合。
3.双向协同的国际化战略
公司积极推进“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国际化战略。在“引进来”方面,通过技术合作、人才引进与国际临床研究,吸收全球创新资源。在“走出去”方面,采取多元模式开拓国际市场:
一方面寻求与全球领先药企就旗舰产品(如重组金葡菌疫苗)在海外市场进行共同开发和商业化;另一方面,通过产品注册、出口及本地化合作陆续在新兴市场建立商业立足点,报告期内成功通过菲律宾GMP认证审计并获得GMP符合性证书。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发展战略,在研发创新、生产运营、市场拓展及国际化布局等方面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
1.研发创新方面公司将继续深化“传统疫苗升级换代+创新疫苗开发”的双轮驱动策略。重点推进核心管线产品的临床研究与申报工作:推动重组金葡菌疫苗Ⅲ期临床试验于2026年上半年完成数据揭盲,并据此准备后续的注册申报工作;持续推进基于MDCK细胞培养技术的四价/三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的临床试验。同时,公司将巩固并拓展“三位一体”的研发模式,保障创新管线的持续供给。
2.生产与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将积极落实药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强化以“质量源于设计”为核心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不断提升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及国际合规水平,向社会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疫苗产品,为创新产品的全球临床供应和未来海外上市奠定坚实的生产质量基础。
3.市场与商业化方面在国内市场,公司将继续深耕现有成熟产品市场,通过学术推广和渠道深化,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已上市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并持续拓展销售网络的覆盖深度与广度。同时,公司将积极寻求与全球领先制药企业就核心创新产品在海外市场开展战略合作,并探索在更多新兴市场国家的产品合作机会,稳步推进双向国际化战略的落地。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最新规定,并结合自身发展需要,积极推进治理结构优化与制度更新,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治理结构优化情况
1.取消监事会相关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为适应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最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系统性修订,以提升治理结构的合规性与适应性。
(二)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及表决流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与参与决策权。
(三)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董事会换届选举、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等多项重要议案。为促进董事及时、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公司通过定期报告、专题沟通会及线上线下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董事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日常信息沟通,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和协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运作规范。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并通过与审计机构沟通、听取季度内审汇报等方式,持续加强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等事项进行审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就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进行了专项讨论,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与业务发展需要,持续修订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优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框架。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系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从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到事后审计,对公司关键业务与管理流程进行全程监督与评估,为公司合规经营、防范运营风险与合规风险提供了持续有效的内部控制支持与保障。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存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72条所述情形。公司现就董事会与总经理职权划分、该项安排的合理性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披露如下: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中明确界定董事会与总经理的职权边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占董事会比例达1/3),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聘高管、考核监督等职权;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经营管理职责。公司董事会及总经理形成了权责明确、有效制衡、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了决策与执行的规范化、制度化。樊绍文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深耕生物制品领域超40多年,具备深厚的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能力及清晰的战略视野。其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有利于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高效落地与经营决策的连贯执行,契合公司当前发展阶段与经营实际需求,能够有效统筹推进公司战略制定、研发、生产、销售等各项核心业务,助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为切实保持公司独立性,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确保公司经营自主性;(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独立董事严格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对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议与监督。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数,进一步强化监督效能;(三)健全关联交易决策与披露制度,严格规范关联交易定价、审批流程,杜绝违规资金占用与利益输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四)完善内部控制与信息披露制度,强化内外部监督,持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独立性不受损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樊绍文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73 | 2010年1月 | 2028年7月 | 15,673,295 | 15,673,295 | 112.93 | 否 | ||
| 樊钒 | 副董事长 | 女 | 45 | 2022年5月 | 2028年7月 | 30,573,620 | 30,573,620 | 96.30 | 否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25年7月 | / | 否 | ||||||||
| 张鹏飞 | 董事 | 男 | 41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2.5 | 否 | ||||
| 陈爱民 | 董事 | 女 | 71 | 2010年1月 | 2028年7月 | 612,480 | 612,480 | 75.48 | 否 | ||
| 副总经理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否 | ||||||||
| 余云辉 | 董事 | 男 | 63 | 2013年6月 | 2028年7月 | 56,000 | 56,000 | 6 | 否 | ||
| 鞠佃文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4.70 | 否 | ||||
| 陈正旭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4.70 | 否 | ||||
| 段宏 | 独立董事 | 女 | 62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4.70 | 否 | ||||
| 程天骏 | 职工代表董事 | 男 | 36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21.91 | 否 | ||||
| 吴畏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778,400 | 599,900 | -178,500 | 二级市场减持 | 75.48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16年6月 | 2028年7月 | 否 | ||||||||
| 谭勇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5年7月 | 2028年7月 | 571,440 | 442,580 | -128,860 | 二级市场减持 | 75.48 | 否 |
| 财务负责人 | 2016年6月 | 2028年7月 | 否 | ||||||||
| 李建霖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25年7月 | / | 34.3 | 否 | ||||
| 杨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13年7月 | / | 3,000 | 3,000 | 62 | 否 | ||
| 许定花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1 | 2025年7月 | / | 0 | 80.84 | 否 | |||
| 陈克平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8 | 2010年5月 | / | 140,000 | 100,000 | -40,000 | 二级市场 | 44.59 | 否 |
/
| 减持 | |||||||||||
| 张丽莺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6 | 2010年3月 | / | 56,000 | 47,000 | -9,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44.67 | 否 |
| 胡成 | 董事(离任) | 女 | 59 | 2022年5月 | 2025年7月 | 6,666,125 | 6,666,125 | 3.67 | 否 | ||
| 卢陆 | 职工代表董事(离任) | 男 | 70 | 2022年5月 | 2025年7月 | 272,480 | 272,480 | 10.5 | 否 | ||
| 何少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69 | 2019年4月 | 2025年7月 | 7.35 | 否 | ||||
| 李先纯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19年4月 | 2025年7月 | 7.35 | 否 | ||||
| 王乔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43 | 2019年4月 | 2025年7月 | 7.35 | 否 | ||||
| 马恒军 | 常务副总经理(离任) | 男 | 52 | 2022年5月 | 2025年7月 | 5,783,146 | 5,783,146 | 51.32 | 否 | ||
| 李洪光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68 | 2010年6月 | 2025年7月 | 801,440 | 706,940 | -94,500 | 二级市场买卖 | 29.05 | 否 |
| 陈道远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53 | 2013年11月 | 2025年7月 | 473,000 | 312,081 | -160,919 | 二级市场买卖 | 29.25 | 否 |
| 吴强 | 核心技术人员(离任) | 男 | 50 | 2011年3月 | 2025年7月 | 140,000 | 120,000 | -20,000 | 二级市场减持 | 21.8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62,600,426 | 61,968,647 | -631,779 | / | 914.24 | / |
注:上表中披露的薪酬金额为上述人员在报告期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获得的薪酬总额。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樊绍文 | 1976年至1991年任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蛋白室主任;1991年至2009年先后任四川蜀阳药业集团副总裁、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武汉瑞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成都协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0年起任职于公司,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2月起至今任原伦生物执行董事。2021年起至今任新诺明生物执行董事。 |
| 樊钒 | 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行政人事总监、董事会秘书、董事及常务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负责公司整体研发战略制定及研发项目推动。现任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供应链分会常务委员、中国疫苗行业协会糖疫苗专业委员会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直工委科技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 |
| 张鹏飞 | 2003年至今,就职于泰昌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6年6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常委,浙江省新生代联谊会副会长,温州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会长。 |
| 陈爱民 | 1991年至2000年任四川蜀阳药业集团质量总监兼血液制品研究所所长;2005年至2009年就职于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任董 |
/
| 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 |
| 余云辉 | 2003年至2008年就职于德邦证券,担任常务副总裁、总裁;现任古田县蓝田书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等多个职务;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鞠佃文 | 自1994年以来历任第二军医大学助教及讲师,NIH访问学者,MediPharm研究员,复旦大学药学院研究员,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现任复旦大学药学院研究员、上海免疫治疗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陈正旭 | 曾先后在多家证券公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历任齐鲁证券、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段宏 | 曾任西南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程天骏 | 2013年入职公司,曾任职于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5月至2025年7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原伦生物监事。2023年1月至今任新诺明生物监事。2025年7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
| 吴畏 | 2009年至今,历任公司行政助理、总经理秘书、行政人事经理、行政人事总监、总经理助理等多个职位,201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并自2025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谭勇 |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年至2009年就职于四川一点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9年起就职于公司,管理财务工作。2025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李建霖 | 2012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先后担任质量保证部经理、注册部经理、破伤风车间经理、多糖车间经理、质量检定部经理、质量总监助理、工程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生产总监。 |
| 杨峰 | 2013年至今就职于原伦生物,历任原伦生物药效平台研发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原伦生物副总经理。 |
| 许定花 | 曾任华派集团下属药企研发总监、副总经理等关键管理岗位。现任欧林生物研究院院长助理,负责病毒类疫苗的研发。 |
| 陈克平 | 2006年至2010年就职于贵阳黔峰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生产部经理、生产总监助理;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项目高级工程师。 |
| 张丽莺 | 2006年至2009年就任职于成都博腾生物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2010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研发技术人员、注册部经理。现任公司注册部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樊钒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4年6月 | / |
| 张鹏飞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3年4月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樊绍文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年10月 |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9月 | ||
| 樊钒 | 成都协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4年7月 | |
| 成都瑞欣跃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4年1月 | ||
| 余云辉 | 福建省古田县蓝田书院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11月 | |
| 厦门淳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上海联寰生实业有限公司 | 经理 | 2009年9月 | ||
| 厦门缘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 福建大为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2月 | ||
| 厦门红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0月 | ||
| 安徽元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12月 | ||
| 上海富友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4月 | ||
| 福建海旭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4月 | ||
| 长春吉大·小天鹅仪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9年12月 | ||
| 漳州市米格家具用品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厦门联寰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张鹏飞 | 浙江天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9月 | |
| 深圳市广昊能源投资有 | 总经理 | 2015年2月 |
/
| 限公司 | ||||
| 温州红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泰昌建设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 | ||
| 温州泰昌铁塔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浙江每日动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浙江泰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 | ||
| 温州泰昌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 | ||
| 温州瑞电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 | ||
| 浙江泰昌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 ||
| 浙江泰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上海金文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
| 浙江泰昌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 | ||
| 海南泰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3年5月 | ||
| 西安盟创电器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3月 | ||
| 泰曦(杭州)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5年8月 | ||
| 泰曦(杭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5年8月 | ||
| 段宏 |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2026年5月 |
| 陈正旭 | 深圳鼎峰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4月 | |
| 深圳道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6月 | ||
| 任深圳朴茂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年6月 | ||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9月 | 2026年9月 | |
| 广东飞南资源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5月 | 2028年5月 | |
| 鞠佃文 | 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3月 | 2026年3月 |
| 上海行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4月 | 2026年4月 | |
| 上海宝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5年1月 | 2028年1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批准审议通过。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情况和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担任的行政岗位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制定,符合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长期战略规划目标,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依据 |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等对其进行考评,本着有利于人员稳定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薪酬。 |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支付情况与年报披露的数据相符,按规定发放。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576.67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薪酬合计 | 555.76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 |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的主要职责、重要性,根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状况,本着有利于人员稳定及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来确定薪酬。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递延支付安排 | 公司暂未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递延支付安排。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薪酬的止付追索情况 | 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张鹏飞 | 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鞠佃文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陈正旭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段宏 | 独立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程天骏 | 职工代表董事 | 选举 | 换届 |
| 陈爱民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 吴畏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 谭勇 | 副总经理 | 聘任 | 换届 |
| 樊钒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李建霖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许定花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工作调动 |
| 胡成 | 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卢陆 | 职工代表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 何少平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李先纯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王乔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 李洪光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陈道远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工作调动 |
| 吴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工作调动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 樊绍文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 樊钒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 张鹏飞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 陈爱民 | 否 | 11 | 11 | 0 | 0 | 0 | 否 | 3 |
| 余云辉 | 否 | 11 | 11 | 9 | 0 | 0 | 否 | 3 |
| 鞠佃文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 陈正旭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 段宏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 程天骏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1 |
| 胡成(离任) | 否 | 5 | 5 | 5 | 0 | 0 | 否 | 2 |
| 卢陆(离任) | 否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 何少平(离任)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 李先纯(离任)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 王乔(离任) | 是 | 5 | 5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段宏(召集人)、陈正旭、鞠佃文 |
| 提名委员会 | 陈正旭(召集人)、段宏、张鹏飞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鞠佃文(召集人)、陈正旭、樊钒 |
| 战略委员会 | 樊绍文(召集人)、余云辉、鞠佃文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7项议案 | / |
| 2025年4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 2025年7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 |
| 2025年8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7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 2025年7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 / |
/
|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 /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3月27日 |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情况和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5年10月28日 |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1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60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51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14 |
| 销售人员 | 35 |
| 技术人员 | 69 |
| 财务人员 | 7 |
| 研发人员 | 143 |
| 管理及后勤人员 | 83 |
| 合计 | 451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研究生 | 5 |
| 硕士研究生 | 64 |
| 本科 | 219 |
| 专科及以下 | 163 |
| 合计 | 451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遵循“外部具有竞争力、内部具有公平性”的原则,依据经营和发展战略,规范薪资管理,构建了一套与公司成长和发展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和政策,并建立了具有公司特色的价值分配和内在激励机制,旨在激发员工的潜能。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此外,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公司还提供包括年度绩效奖金、餐补、交通补贴、体检等在内的多项福利。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人才乃公司宝贵资产。公司致力于为员工打造管理与技术双轨并行的职业发展路径,并以此为核心,规划员工的职业生涯。通过有效整合与运用培训资源,重点开展入职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经营理念教育,以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逐步构建与企业发展相匹配、顺应员工成长规律的多元化、多维度培训体系。公司致力于打造学习型组织,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环境。公司积极推行培训计划,以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并协助员工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生涯规划,以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进步。
/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2000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13.4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与审议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并对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政策以及利润分配的决策与审议流程予以清晰规范。公司分红标准与比例明确,决策机制与程序完整、可执行。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 目前公司有较多资金需求以推动研发项目,保障日常运营。公司重组金葡菌疫苗(全球1类新药)正在推进Ⅲ期临床试验,流感系列疫苗(MDCK细胞)正在推进Ⅲ期临床试验,需要花费较多的临床试验费用。此外,公司有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大肠杆菌)等多个疫苗品种在研,疫苗从临床前研究到产业化需要大量资金。同时,随着经营规模扩大,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加。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需投入大量资金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新项目的建设。为保障公司日常运营以及研发项目的推进和产业化,更好维护公司发展及股东长期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4,831.27万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762.77万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并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以及流感系列疫苗临床试验等项目需要,以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2,260,140.53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148,312,710.86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5,434,015.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5,434,015.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20,191,095.7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76.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608,931,277.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34.03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报告期内无新增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357.55 | 0 | 0 | 0 | 10.59 | 217.23 | 0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完成 | -1,231.22 |
| 合计 | / | -1,231.22 |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1、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五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解除限售的224,7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8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67,18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172名激励对象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的不得归属1,236,0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合计作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403,19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2025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完成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已建立符合公司具体情况的绩效考评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确认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与执行。2025年,公司积极开展各项内部控制工作,内部控制运行良好。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子公司原伦生物和新诺明生物进行管理和控制,推动子公司与母公司业务协同发展,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实现。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存在异常的风险提示
□适用√不适用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报告期或上年度是否被出具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涉及
十六、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始终将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日常运营,积极践行可
/
持续发展,致力于实现企业长期价值与对社会、环境的多维贡献。环境方面,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保主体责任。我们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系,对生产运营中可能涉及的生物材料、化学品及其他危险物料进行严格管理与控制,致力于预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公司持续监测能耗与排放,确保“三废”处理达标,并通过优化工艺、推行绿色生产等方式,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环境足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及违法事件。
社会方面,公司以“研发创新疫苗,守护人类健康”为使命,创造显著社会价值。我们不仅通过已上市的优质疫苗产品直接服务于疾病预防,更以前瞻性的研发管线应对重大公共卫生挑战。公司通过循证医学研究,积极参与并推动国家层面对非新生儿破伤风等疾病的规范诊疗与预防,开展了广泛的公众疾病科普教育。在创新领域,我们致力于开发全球首创的“超级细菌”疫苗,旨在从源头应对抗菌素耐药性这一全球性威胁,未来有望极大减轻医疗系统负担与患者痛苦。公司关注员工发展,提供安全、包容的工作环境与成长通道,并与各利益相关方保持积极沟通,构建和谐共赢的生态。
治理方面,公司坚守合规底线,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权责清晰、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卓越的战略执行力。我们建立了系统、严谨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营稳健、透明。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不断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
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化ESG管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研发、生产、运营及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承担企业公民责任,追求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以更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以更具价值的创新回馈社会。
十七、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本年度在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方面的实践紧密结合疫苗行业特点,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责任履行路径。
在环境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守生物安全与环境保护法规。针对疫苗研发与生产中涉及的生物活性材料及化学品,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系,并对“三废”排放进行持续监测,确保达标。公司致力于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并应用数字化控制系统提升生产过程的资源利用效率。
在社会价值创造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医学教育与学术推广,以提升疾病认知和预防意识,并秉持合理定价策略,以促进更广泛人群接种疫苗。其次,公司前瞻性地将研发资源集中于“超级细菌”疫苗,致力于解决未来的重大公共卫生挑战。
/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将“质量源于设计”理念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通过建立严格的生产质量标准、覆盖全流程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如MES、LIMS),确保产品质量与数据完整性。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商业化产品批签发合格率保持100%。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华证ESG评级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BBB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八、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个) | 1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四川)https://103.203.219.138:8082/eps/index/enterprise-more?code=91510100698860749H&uniqueCode=d81504aa41c21981&date=2024&type=true&isSearch=true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致力于以创新成果和专业能力回馈社会。公司长期开展公众疾病预防科普教育,特别是在每年“破伤风日”期间,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组织公益宣传活动,普及规范诊疗知识,提升公众主动预防意识。通过循证医学研究与“医防协同一体化”创新模式,公司积极参与并推动国家诊疗规范建设,协助医疗机构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流程,切实降低相关疾病负担。此外,面对耐药细菌这一全球公共卫生难题,公司前瞻性布局并全力推进“超级细菌”疫苗的研发,旨在从源头应对这一重大挑战,有望填补耐药细菌感染预防领域的重大空白,为中国乃至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提供创新解决方案。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前瞻性的平台建设与开放式创新模式,构建疫苗领域的长期竞争优势。
/
公司建立了覆盖疫苗研发全价值链的四大整合、协同的核心技术平台,包括基因工程与多维靶标疫苗设计平台、多糖蛋白结合技术平台、“分子-细胞-动物-人体”一体化疫苗效力评价平台及数字化与自动化疫苗产业化平台。这些平台为从早期靶点发现、工艺开发、效力评价到规模化生产提供了系统性的技术支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一支143人的专业研发团队,并在成都、重庆设立了两个技术顶尖、功能互补的研发中心,形成了完整的一体化研发基础设施。
公司坚持并完善“三位一体”的研发创新模式:持续强化内部自主研发引擎,深化核心技术平台的深度与广度;积极与国内外顶尖科研机构及大学(如陆军军医大学、澳大利亚格里菲斯大学)开展战略合作,加速前沿技术的引进与转化;通过选择性投资前瞻性生物技术项目,早期布局新兴技术领域。这一模式确保了公司创新管线的持续拓展与迭代。
公司的科技创新成果集中体现在其战略聚焦的研发管线上。在“超级细菌疫苗”这一全球前沿领域,公司拥有最全面的针对多重耐药细菌的疫苗管线。核心产品重组金葡菌疫苗是目前全球唯一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同类在研疫苗,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受试者入组。在“成人疫苗”领域,公司正在开发基于细胞培养技术(MDCK细胞)的流感疫苗,旨在填补国内相关技术空白。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通过完善研发体系、加速管线推进和探索新兴技术,不断巩固和提升在全球疫苗行业中的创新竞争力。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研发伦理,包括受试者保护、科研诚信、动物保护等方面。公司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和安全;遵循科学规范、诚实守信原则,研发过程记录及时、真实、规范、完整。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采取了必要的数据和网络安全保护措施,持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和制度流程,确保数据处理活动合法合规。
公司通过技术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数据安全,与全体员工、关键研发人员及合作伙伴均明确了数据保护责任与保密义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数据安全或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数据治理,以安全可靠的数据管理支撑公司运营与发展。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82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以《公司章程》为根本,建立了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决策与经营体系。2025年,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有效保障了股东与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要求,落实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持续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同时,公司高度重视财务管理,严格规范业务流程,确保资产和资金的安全,有效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工会积极主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紧密围绕企业发展大局,上下一心、共同努力,致力于激发和保护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全面体检,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全面提升员工福祉。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83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8.40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61.26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15 |
注:上述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为截至报告期末,通过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通过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剔除回购注销部分)的情况,不包括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人数/数量。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在运营中始终坚持负责任的原则,致力于与供应商、客户及消费者构建长期、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在供应商合作方面,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平等互利的合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保障供应链的合规与韧性。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通过规范的招标采购流程签订合同,并恪守履约责任。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冷链物流与售后服务体
/
系,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视产品质量与安全为生命线,通过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严格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每一支疫苗的安全、有效与高质量。公司积极开展疾病预防科普教育,提升公众健康意识,并通过规范的药物警戒体系监测与报告不良反应,切实履行对接种者的保护责任。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始终将产品质量视为生命线,恪守质量安全底线。通过构建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持续打造高品质疫苗。同时,严格遵循《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专门设立了药物警戒部并成立药物警戒管理委员会,建立起对不良反应、异常反应及质量问题的快速响应与闭环处理机制,全方位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确保及时完成相关知识产权的注册、备案及权利申请。并积极跟踪知识产权状态,对潜在权利冲突或侵权行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法律权属清晰,维护公司权益。
此外,公司通过综合运用专利、著作权、商标等法律保护方式,构建多层次的知识产权防护网络。为确保核心信息的安全,公司与核心研发人员签订保密与专有信息协议,约定其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设计和技术成果均归属于公司,且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致力于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党员管理,着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作风优良、专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党员队伍。在完善和加强党支部建设的同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常态化,制定每月、每季度、每年党员教育计划表,确保支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紧密结合公司实际,积极探索企业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深度融合的新路径,构建完善的党员教育管理与激励机制。(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报告期内,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举行了2 |
/
| 次业绩说明会,并参与了2次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并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无 | 不涉及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公司网站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包括股票交易信息、公司公告、投资者热线等内容,为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提供快捷渠道。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公司设有专人负责的投资者热线与电子邮箱,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等渠道积极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
此外,公司通过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搭建与投资者的交流平台。2025年度,为帮助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络平台举行了2次业绩说明会,并参与了2次科创板创新药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有效增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认知与信任。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为保障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持续完善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信息披露与投资者保护体系,并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规定,按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所有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生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定期报告中系统披露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并主动结合行业特点,自愿披露产品研发进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信息,助力投资者进行价值判断与决策。同时,公司严格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及时汇总并发布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切实保障全体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恪守高商业道德标准,在业务活动中坚持诚信经营。公司已建立系统的内部合规制度,包括《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并要求所有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签署《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同时,公司要求市场服务提供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签订《廉洁推广承诺书》,并保留检查其业务记录及终止违规合作的权利。通过内外协同的合规机制,公司持续强化反商业贿赂管理,维护公平诚信的商业环境。(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上海武山 | 备注1 | 2020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樊绍文 | 备注2 | 2020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樊钒 | 备注3 | 2020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胡成、陈爱民、卢陆、马恒军、谭勇、吴畏 | 备注4 | 2020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李洪光、陈道远 | 备注5 | 2020年6月17日 | 是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6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武山 | 备注7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8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武山 | 备注9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0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1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12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武山 | 备注13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4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5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上海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16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上海武山 | 备注17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18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泰昌集团 | 备注19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0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21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22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欧林生物 | 备注23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上海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24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樊绍文、樊钒 | 备注25 | 2020年6月17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上海武山、樊绍文、樊钒 | 备注26 | 2024年10月29日 | 是 | 2025年8月29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7 | 2024年10月29日 | 是 | 2025年8月29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樊绍文、樊钒、余云辉、卢陆、吴畏、谭勇、马恒军、陈爱民 | 备注28 | 2023年4月24日 | 是 | 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个会计年度和第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承诺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5、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7、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9、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遵守第
条及第
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分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6、自本人所持有的欧林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8、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9、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10、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12、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和/或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13、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3:“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个会计年度和第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承诺人如自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7、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8、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9、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披露减持计划时,将在减持计划中逐个披露上市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本承诺人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10、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直接及/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和/或公司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12、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备注4:“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除遵守第1条及第2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6、本承诺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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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7、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8、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备注5:“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不减持首发前股份;若本承诺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前款承诺。公司盈利后,本承诺人如在盈利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应当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第四节的其他规定。3、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除遵守第
条及第
条的规定外,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承诺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亦需遵守前述承诺,即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5、自本人所持有的欧林生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本承诺人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本承诺人应遵循前述承诺的方式进行交易,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承诺人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承诺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8、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9、本承诺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承诺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且不会因本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增值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11、本承诺函表述所使用的“任职”、“离职”中的职位均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职位,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
备注
:“本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备注7:“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备注8:“公司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若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承诺人将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相关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购回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程序。”备注
:“
、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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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0:“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不得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5、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8、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承诺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备注11:“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备注12:“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机构指定的披露媒体上说明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5)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酬或津贴。”
备注
:“
、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暂停从公司领取分红。(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
个月。”备注14:“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分红(如涉及)。(
)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
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本
/
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15:“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本承诺人保证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津贴及分红(如涉及)。(3)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4)以自有资金赔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承诺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承诺人持有的上市前股份在本承诺人履行完前述赔偿责任前不得转让。(5)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本承诺人将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前提下,于1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购回数量不低于本承诺人违反承诺事项卖出的股票数量,且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6个月。”
备注
:“
、本承诺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如果本承诺人所投资、任职或通过其他形式控制的企业从事的业务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情况的,本承诺人同意将与该等业务相关的股权或资产纳入公司经营或控制范围,或通过其他合法有效方式消除同业竞争的情形;且公司有权随时要求本承诺人出让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份,本承诺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并将确保有关交易价格的公平合理。
、本承诺人承诺如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将立即通知公司,本承诺人承诺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1)发行人的资产完整,其资产、业务、技术、人员、财务及机构均独立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
)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4)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成都协和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之外,本承诺人没有其他对外投资或对外经营的情形。5、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竞争:(
)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
)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来经营;(
)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一经本承诺人签署,即对本承诺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若因违反本承诺函的上述任何条款,而导致公司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承诺人均将予以赔偿,并妥善处置全部后续事项。7、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如前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造成上述承诺的某些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时,不影响本承诺人在本函项下的其他承诺。”备注17:“1、除已经在招股说明书及律师工作报告中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
、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7、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公司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
备注18:“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4、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6、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持有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7、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8、本人近亲属亦遵守上述承诺;9、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发行人具有控制权或具有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备注19:“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对公司直接持股达5%以上(包括5%)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备注20:“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它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非法占有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及其它任何资产,并尽可能避免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它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关联交易;
、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依法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全资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价格依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保证关联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制度的规定,不利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
、本承诺人承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本承诺人拥有实际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及其关联方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本承诺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益,不会通过持有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承诺人将承担因此给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7、本人近亲属亦遵守上述承诺;8、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且在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备注21:“若公司(含子公司)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应缴税款,或因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税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纳税的合法权利要求,本承诺人将代公司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缴税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应缴税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本承诺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本承诺人承诺,若本承诺人未能遵守、执行上述承诺,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本承诺人承诺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执行上述承诺完毕为止。”
备注22:“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曾经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形已在本次提交首发申请前依法解除,并已在招股说明中披露其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前述股份代持的形成和解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英大证券持有本公司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0.28%)以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本公司股东不存在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备注23:“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如果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若违反本承诺,不及时进行回购或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诺;同时因不履行承诺造成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进行赔偿”。
备注24:“1、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且本承诺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它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承诺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承诺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前述认定发生之日起停止领取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备注25:“公司因公司瑕疵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导致该等瑕疵房产被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强制拆除、限期拆除或导致公司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及时、无条件足额补偿公司的上述损失,以确保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本人将积极督促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规范建设、使用房屋,保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再新增使用瑕疵房屋,以确保业务经营的持续性以及稳定性。”
备注
:“
、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27:“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支持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若公司未来开展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备注28:“1、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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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由公司回购。2、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29:公司控股股东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6月24日完成公司名称等工商变更登记,其名称由“重庆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三)业绩承诺情况
□适用√不适用业绩承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潘忠民、万学军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潘忠民(3年)、万学军(3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 |
| 保荐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期一年。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 |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 王建华 | 欧林生物 | / | 合同纠纷 | 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根据收到的法院文件显示,王建华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产品提成及违约金共计1,920万元,并承担 | 2088 | 公司提出反诉后,王建华于2026年1月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技术转让费140万元,产品提成1,600万元并相应支 | 暂无 | 暂无 | |
/
|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公司于2026年1月针对该案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并收到该反诉案件的立案受理通知书。 | 付违约金348万元,诉讼总金额由1,920万元变更为2,088万元。本案分别于2026年2月3日及2026年3月25日开庭,目前法院仍在审理中。 |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风险特征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低风险 | 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2日 | 40,043.64 | 35,883.73 | 76,291.90 | / | 29,939.42 | / | 83.43 | / | 2,408.70 | 6.71 | / |
| 合计 | / | 40,043.64 | 35,883.73 | 76,291.90 | / | 29,939.42 | / | / | / | 2,408.70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 | 是否涉及变更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
| 资项目 | 投向 | 资金总额(2) | 度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疫苗临床研究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34,123.69 | 2,408.70 | 28,179.38 | 82.58 | 2027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 | /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AC-Hib联合疫苗及肺炎疫苗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760.04 | 1,760.04 | 100.00 | 注1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35,883.73 | 2,408.70 | 29,939.42 | / | / | / | / | / | / | / |
注1:肺炎疫苗产业化进展与肺炎疫苗整体研发进度相关,由于公司肺炎疫苗研发进度仍处于临床前研究状态,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和疫苗产品的具体研发情况,通过自筹资金有序推动产业化项目建设。注2:上表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报告期内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5年3月27日 | 9,000 | 2025年3月27日 | 2026年3月26日 | 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未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欧林生物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324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99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178,008 | 60,216,322 | 14.83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樊钒 | 30,573,620 | 7.53 | 64,4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25,893,040 | 6.38 | 质押 | 19,41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樊绍文 | 15,673,295 | 3.86 | 80,5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440,151 | 3.8 | 无 | 其他 | ||||
| 邹龙 | -440,000 | 9,375,000 | 2.3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921,392 | 2.2 | 无 | 其他 | ||||
| 胡成 | 6,666,125 | 1.6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马恒军 | 5,783,146 | 1.42 | 74,2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326,622 | 4,641,208 | 1.14 | 无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60,216,322 | 人民币普通股 | 60,216,322 | |||||
| 樊钒 | 30,509,22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09,220 | |||||
| 泰昌集团有限公司 | 25,893,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893,040 | |||||
| 樊绍文 | 15,592,7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92,795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润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440,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40,151 | |||||
| 邹龙 | 9,3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75,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合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8,921,392 | 人民币普通股 | 8,921,392 | |||||
| 胡成 | 6,666,125 | 人民币普通股 | 6,666,125 | |||||
| 马恒军 | 5,708,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708,946 | |||||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商业模式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4,641,20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41,208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樊绍文、樊钒为父女关系;3、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樊绍文、樊钒控制的企业;4、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樊绍文 | 80,500 |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分批解禁 | 0 | 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算,分别为24个月、36个月 |
| 2 | 马恒军 | 74,200 | 0 | ||
| 3 | 樊钒 | 64,400 | 0 | ||
| 4 | 陈爱民 | 64,400 | 0 | ||
| 5 | 卢陆 | 64,400 | 0 | ||
| 6 | 吴畏 | 64,400 | 0 | ||
| 7 | 余云辉 | 56,000 | 0 | ||
| 8 | 谭勇 | 56,0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樊绍文、樊钒为父女关系。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持有人名称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广发原驰·欧林生物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53,000 | 2022年6月8日 | -532,952 | 0 |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英大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2,026,500 | 2023年6月8日 | 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樊钒 |
| 成立日期 | 2009年9月9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樊绍文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樊钒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副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0759号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林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欧林生物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欧林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在审计中遵循了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1.事项描述欧林生物2025年度、2024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0,416.03万元、58,885.85万元,报告期内收入增加,2025年度比2024年度增长19.58%。关于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见“财务报表附注三、31”,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34”。
由于收入是欧林生物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欧林生物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评价欧林生物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3)获取公司销售统计表,对收入交易进行抽样检查,核对订单、销售合同、凭证、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银行进账单等支持性文件,并与生物制品批签发信息核对,以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以及金额的准确性。
(4)对收入确认金额占比较大的客户,按照其全年含税销售收入发生额、应收账款以及预收款项余额进行函证。对未回函的询证函执行检查出库单、签收单、期后回款及其他支持性文件等替代测试程序。
(5)对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事项实施截止性测试,判断收入是否被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二)销售费用的完整性、真实性
1.事项描述
欧林生物2025年度、2024年度销售费用分别为38,093.62万元、30,290.00万元,2025年度比2024年度增长25.76%。其中推广服务费2025年度比2024年度增长25.36%,且占各年销售费用比重较大。关于销售费用的披露详见“附注五、36”。
欧林生物疫苗主要通过委托推广商提供疫苗推广服务的方式销售,由于推广服务费占当期销售费用比重较大,存在可能因为计提不完整、核算不准确导致的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销售费用的完整性、真实性列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对销售费用确认,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销售费用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进行销售费用年度波动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比较,判断销售费用变动的合理性。
(3)抽取与推广商签订的《市场推广服务协议》,并根据协议约定的推广服务费计算依据,测算报告期内的销售推广服务费计提金额,并与账面计提数核对;抽取与配送商签订的部分《疫苗冷链运输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代储代运费率选取方法以及储存和运输价格计算方法测算运输费,并与账面计提数核对。
(4)对凭证、发票以及银行回单等资料进行抽样检查,判断销售费用的发生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5)对应付主要推广商、配送商的推广服务费以及代储代运费余额进行函证。
(6)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费用执行截止性测试,判断费用是否于恰当的会计期间列报。
(7)检查与销售费用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四、其他信息
欧林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欧林生物半年度及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欧林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欧林生物、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欧林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欧林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欧林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六)就欧林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忠民
(项目合伙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中国注册会计师:万学军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246,608,575.54 | 224,158,718.94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600,000.00 | 17,5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七、4 | 404,608.88 | 3,931,504.03 |
| 应收账款 | 七、5 | 655,570,384.90 | 566,420,642.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6,569,598.04 | 9,109,909.72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575,050.67 | 1,002,780.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62,383,250.35 | 85,681,980.6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622,044.56 | 338,231.58 |
| 流动资产合计 | 996,333,512.94 | 908,143,768.42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93,016,663.17 | 359,496,159.66 |
| 在建工程 | 七、22 | 226,258,725.96 | 211,268,782.7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1,395,862.02 | 1,539,827.93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6,899,398.35 | 16,330,201.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348,555,954.62 | 282,893,478.3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486,226.17 | 8,604,170.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4,905,439.79 | 18,206,740.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18,000.00 | 560,28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6,736,270.08 | 898,899,641.10 | |
| 资产总计 | 2,023,069,783.02 | 1,807,043,409.52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0,000,000.00 | 24,2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153,068,762.45 | 86,291,934.08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86,426.80 | 510,853.4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6,116,721.98 | 15,196,149.64 |
| 应交税费 | 七、40 | 3,644,755.72 | 13,759,748.92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61,171,494.02 | 368,199,529.2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72,055,470.64 | 87,42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9,592.80 | 15,325.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737,073,224.41 | 595,593,540.91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23,716,528.40 | 249,531,528.4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7,258,321.88 | 639,082.00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3,484,801.75 | 532,181.34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162,620.24 | 24,786,106.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8,394,587.42 | 2,458,748.6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82,016,859.69 | 277,947,646.99 | |
| 负债合计 | 1,119,090,084.10 | 873,541,187.9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05,708,900.00 | 405,933,6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60,578,168.37 | 606,002,585.54 |
| 减:库存股 | 七、56 | 3,172,764.00 | 5,561,325.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8,192,083.14 | 14,198,275.2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7,627,668.73 | -95,894,001.3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3,678,718.78 | 924,679,134.42 |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0,980.14 | 8,823,087.2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03,979,698.92 | 933,502,221.62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23,069,783.02 | 1,807,043,409.52 |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12月3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十九、1 | 245,107,922.61 | 220,328,962.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0,000.00 | 17,5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04,608.88 | 3,931,504.03 | |
| 应收账款 | 十九、2 | 655,570,384.90 | 566,420,642.8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6,559,763.54 | 8,597,353.12 | |
| 其他应收款 | 93,626,207.81 | 70,087,000.19 |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62,355,065.35 | 83,473,944.8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591,736.56 | 319,231.58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85,815,689.65 | 970,658,639.14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78,607,510.17 | 139,498,437.85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46,327,341.52 | 309,779,902.05 | |
| 在建工程 | 225,129,753.96 | 211,268,782.79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9,064,215.94 | ||
| 无形资产 | 16,899,398.35 | 16,330,201.5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348,555,954.62 | 282,893,478.39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728,736.65 | 7,451,468.9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905,439.79 | 18,206,740.39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8,000.00 | 218,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4,436,351.00 | 985,647,011.93 | |
| 资产总计 | 2,240,252,040.65 | 1,956,305,651.0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30,000,000.00 | 24,200,000.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49,748,697.78 | 80,004,105.94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986,426.80 | 510,853.40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018,555.73 | 13,626,480.06 | |
| 应交税费 | 3,574,523.27 | 13,733,122.73 | |
| 其他应付款 | 469,285,374.86 | 368,693,881.49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1,509,870.56 | 87,420,000.0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9,592.80 | 15,325.6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40,153,041.80 | 588,203,769.22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23,716,528.40 | 249,531,528.4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5,482,405.80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13,484,801.75 | 532,181.34 | |
| 递延收益 | 26,933,408.84 | 21,118,048.0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394,587.42 | 2,458,748.62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8,011,732.21 | 273,640,506.40 | |
| 负债合计 | 1,118,164,774.01 | 861,844,275.6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05,708,900.00 | 405,933,6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553,046,336.64 | 567,522,385.21 | |
| 减:库存股 | 3,172,764.00 | 5,561,325.00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8,192,083.14 | 14,198,275.26 | |
| 未分配利润 | 148,312,710.86 | 112,368,439.98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22,087,266.64 | 1,094,461,375.4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240,252,040.65 | 1,956,305,651.07 |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合并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704,160,325.32 | 588,858,464.45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04,160,325.32 | 588,858,464.45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59,117,720.56 | 569,996,827.89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9,579,783.45 | 32,707,434.85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6,052,593.97 | 3,716,416.72 |
| 销售费用 | 七、63 | 380,936,224.60 | 302,899,962.16 |
| 管理费用 | 七、64 | 75,161,385.81 | 86,424,382.85 |
| 研发费用 | 七、65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4,482,925.52 | 10,014,907.12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644287.81 | 14,283,986.99 | |
| 利息收入 | 603556.94 | 4,508,119.26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926,905.60 | 9,063,439.5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97,841.77 | 855,559.7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3,033,370.76 | -10,375,765.7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585,517.39 | 2,936,350.7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8,707.50 | -30,988.30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857,171.48 | 21,310,232.6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91,401.40 | 1,140,439.08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5,362.99 | 146,971.3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893,209.89 | 22,303,700.36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994,472.70 | 6,583,013.0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98,737.19 | 15,720,687.3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898,737.19 | 15,720,687.32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260,140.53 | 20,757,584.8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61,403.34 | -5,036,897.54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898,737.19 | 15,720,687.32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260,140.53 | 20,757,584.8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61,403.34 | -5,036,897.54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512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512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利润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704,370,384.05 | 587,599,047.49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9,766,754.28 | 31,597,670.75 |
| 税金及附加 | 6,043,435.35 | 3,704,443.02 | |
| 销售费用 | 380,936,224.60 | 302,899,962.16 | |
| 管理费用 | 64,177,467.75 | 79,385,178.95 | |
| 研发费用 | 119,526,364.88 | 97,222,397.33 | |
| 财务费用 | 14,164,353.91 | 9,834,713.26 |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644287.81 | 14,283,986.99 | |
| 利息收入 | 603556.94 | 4,508,119.26 | |
| 加:其他收益 | 十九、5 | 5,690,492.76 | 4,900,173.4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97,841.77 | 855,559.70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320,794.92 | -10,177,354.24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585,517.39 | 2,936,350.79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07.50 | -30,988.30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046,513.00 | 61,438,423.38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41,401.40 | 1,115,039.08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5,362.94 | 146,871.3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9,932,551.46 | 62,406,591.13 | |
| 减:所得税费用 | 9,994,472.70 | 6,583,013.04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938,078.76 | 55,823,578.09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938,078.76 | 55,823,578.09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 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9,938,078.76 | 55,823,578.09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1,599,397.99 | 512,250,408.16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9,217,496.16 | 23,490,531.7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0,816,894.15 | 535,740,939.8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402,719.74 | 65,085,042.32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2,152,012.13 | 95,916,970.1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136,375.90 | 25,588,016.1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1,632,009.02 | 358,882,121.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65,323,116.79 | 545,472,150.2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93,777.36 | -9,731,210.40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19,000,1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7,841.77 | 855,559.7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30.80 | 29,417.4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525,572.57 | 219,885,077.2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811,383.26 | 207,319,279.0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209,072.32 | 236,5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020,455.58 | 443,819,279.0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2,494,883.01 | -223,934,201.8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6,100,000.00 | 206,823,147.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100,000.00 | 206,823,147.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720,000.00 | 78,85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716,571.59 | 29,677,215.95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七、78 | 22,263,172.24 | 2,388,561.00 |
/
| 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1,699,743.83 | 110,915,776.9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00,256.17 | 95,907,370.0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99,150.52 | -137,758,042.17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7,776,831.01 | 355,534,873.18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175,981.53 | 217,776,831.01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度 | 2024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41,599,397.99 | 512,250,408.16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69,553.48 | 15,749,958.7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768,951.47 | 528,000,366.86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614,273.02 | 52,087,947.8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0,495,847.31 | 76,310,784.1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2,097,490.12 | 25,576,042.4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2,291,189.90 | 368,049,618.27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3,498,800.35 | 522,024,392.71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270,151.12 | 5,975,974.15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 | 219,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7,841.77 | 855,559.7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730.80 | 29,417.47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525,572.57 | 219,884,977.2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9,118,121.33 | 202,767,732.9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209,072.32 | 236,500,0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3,327,193.65 | 439,267,732.9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801,621.08 | -219,382,755.7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76,100,000.00 | 206,823,147.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100,000.00 | 206,823,147.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4,720,000.00 | 78,850,00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086,611.72 | 29,677,215.95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3,664.37 | 2,388,561.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840,276.09 | 110,915,776.9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259,723.91 | 95,907,370.0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728,253.95 | -117,499,411.5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3,947,074.65 | 331,446,486.1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675,328.60 | 213,947,074.65 |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5,933,600.00 | 606,002,585.54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95,894,001.38 | 924,679,134.42 | 8,823,087.20 | 933,502,221.62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933,600.00 | 606,002,585.54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95,894,001.38 | 924,679,134.42 | 8,823,087.20 | 933,502,221.62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700.00 | -45,424,417.17 | -2,388,561.00 | 3,993,807.88 | 18,266,332.65 | -21,000,415.64 | -8,522,107.06 | -29,522,522.70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260,140.53 | 22,260,140.53 | -361,403.34 | 21,898,737.1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4,700.00 | -2,163,861.00 | -2,388,561.00 | -8,160,703.72 | -8,160,703.7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8,160,703.72 | -8,160,703.72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24,700.00 | -2,163,861.00 | -2,388,561.00 | ||||||||||||
| (三)利润分配 | 3,993,807.88 | -3,993,807.88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93,807.88 | -3,993,807.88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43,260,556.17 | -43,260,556.17 | -43,260,556.1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708,900.00 | 560,578,168.37 | 3,172,764.00 | 18,192,083.14 | -77,627,668.73 | 903,678,718.78 | 300,980.14 | 903,979,698.92 |
项目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 | 减:库 | 其他综 | 专项储 | 盈余公 | 一般风 | 未分配 | 其他 | 小计 | |||
/
| 本(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积 | 存股 | 合收益 | 备 | 积 | 险准备 | 利润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6,158,300.00 | 605,746,395.33 | 7,961,870.00 | 8,615,917.45 | -95,653,191.14 | 916,905,551.64 | 13,859,984.74 | 930,765,536.3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6,158,300.00 | 605,746,395.33 | 7,961,870.00 | 8,615,917.45 | -95,653,191.14 | 916,905,551.64 | 13,859,984.74 | 930,765,536.3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700.00 | 256,190.21 | -2,400,545.00 | 5,582,357.81 | -240,810.24 | 7,773,582.78 | -5,036,897.54 | 2,736,685.24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757,584.86 | 20,757,584.86 | -5,036,897.54 | 15,720,687.32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4,700.00 | -2,163,861.00 | -2,400,545.00 | 11,984.00 | 11,984.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24,700.00 | -2,163,861.00 | -2,400,545.00 | 11,984.00 | 11,984.00 | ||||||||||
| (三)利润分配 | 5,582,357.81 | -20,998,395.10 | -15,416,037.29 | -15,416,037.2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82,357.81 | -5,582,357.81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16,037.29 | -15,416,037.29 | -15,416,037.29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
| (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2,420,051.21 | 2,420,051.21 | 2,420,051.21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933,600.00 | 606,002,585.54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95,894,001.38 | 924,679,134.42 | 8,823,087.20 | 933,502,221.62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5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5,933,600.00 | 567,522,385.21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112,368,439.98 | 1,094,461,375.4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5,933,600.00 | 567,522,385.21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112,368,439.98 | 1,094,461,375.4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700.00 | -14,476,048.57 | -2,388,561.00 | 3,993,807.88 | 35,944,270.88 | 27,625,891.19 |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938,078.76 | 39,938,078.7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4,700.00 | -2,163,861.00 | -2,388,561.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24,700.00 | -2,163,861.00 | -2,388,561.00 | |||||
| (三)利润分配 | 3,993,807.88 | -3,993,807.88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93,807.88 | -3,993,807.88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12,312,187.57 | -12,312,187.5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708,900.00 | 553,046,336.64 | 3,172,764.00 | 18,192,083.14 | 148,312,710.86 | 1,122,087,266.64 |
/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06,158,300.00 | 567,266,195.00 | 7,961,870.00 | 8,615,917.45 | 77,543,256.99 | 1,051,621,799.4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06,158,300.00 | 567,266,195.00 | 7,961,870.00 | 8,615,917.45 | 77,543,256.99 | 1,051,621,799.4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24,700.00 | 256,190.21 | -2,400,545.00 | 5,582,357.81 | 34,825,182.99 | 42,839,576.0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823,578.09 | 55,823,578.09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24,700.00 | -2,163,861.00 | -2,400,545.00 | 11,984.00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224,700.00 | -2,163,861.00 | -2,400,545.00 | 11,984.00 | |||||||
| (三)利润分配 | 5,582,357.81 | -20,998,395.10 | -15,416,037.29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582,357.81 | -5,582,357.81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5,416,037.29 | -15,416,037.29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2,420,051.21 | 2,420,051.21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5,933,600.00 | 567,522,385.21 | 5,561,325.00 | 14,198,275.26 | 112,368,439.98 | 1,094,461,375.45 |
公司负责人:樊绍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谭勇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星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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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7号《关于同意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2021年6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53.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4,053.00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98860749H;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欣路99号;注册资本40,570.8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樊绍文。
公司所属行业:生物医药。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生产。
一般经营项目:生物技术与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咨询并提供技术转让;生物制药市场的开发、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预计未来12个月内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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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超过500万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固定资产原值的10%的单项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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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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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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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本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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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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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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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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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权益工具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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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⑤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A应收票据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B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C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资产状态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经单独测试后未经减值的不计提减值准备 |
D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E其中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减值损失比例如下: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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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至2年 | 10 | 10 |
| 2至3年 | 30 | 30 |
| 3至4年 | 50 | 50 |
| 4至5年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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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对库存商品-疫苗在6个月内到期的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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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列报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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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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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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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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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 | 3% | 2.43% |
| 构筑物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40 | 2.50% | |
| 机器设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 | 年限平均法 | 5-15 | 3% | 6.47%-19.4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3% | 24.25%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20%-33.33%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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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产量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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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年限如下:
|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 土地使用权 | 50 |
| 软件-办公软件 | 10 |
| 软件-财务软件 | 5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⑥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公司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Ⅲ期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公司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仿制药和创新药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取得Ⅲ期临床试验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取得生产批件。具体为:以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并实质性开始Ⅲ期临床试验的时间为研发支出资本化的起点,在此时点之后,与临床试验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临床试验费、样品的检测费用、样品费用(含购买的对照组样品费用及公司生产样品的费用)、临床试验相关的差旅费)计入开发支出。在临床试验完成,取得生产批件时转入无形资产;如不能取得生产批件,则全额计入当期费用。在取得Ⅲ期临床批件到取得生产批件时间段内发生的与临床试验无直接关系的费用(如工艺验证、放大生产试验、为通过现场检查进行产品试生产等耗用的或分摊的人员工资、材料、燃料动力、折旧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不予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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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装修费和绿化工程,装修费按3年摊销,绿化工程按10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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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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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本公司为开拓市场,已销售的疫苗与疾控中心协商可酌情实施退货,年末预计未来的退货金额,以前年度已销售疫苗在退货时先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小于退货金额时冲减当年收入。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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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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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3.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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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具体确认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疫苗销售业务,符合以下标准,则控制权转移,收入于客户获得商品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取得客户签收确认单,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据此确认销售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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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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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1)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参见本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1.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41、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技术服务收入、租金收入 | 3%、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 房产税 | 房屋及建筑物原值的70%、租金收入 | 1.2%、12% |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元/平方米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注: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 | 15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35100197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企业所得税执行15%的优惠税率。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04,664.69 | 418,267.78 |
| 银行存款 | 246,046,769.66 | 223,740,451.16 |
| 其他货币资金 | 357,141.19 | |
| 合计 | 246,608,575.54 | 224,158,718.94 |
/
其他说明
1、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西区支行的1,870,522.61元存款系公司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政府补助款及其产生利息,该政府补助款及利息在项目建设到一定进度时才能申请解冻使用,故该资金受限,政府补助款情况详见本节51、递延收益。
2、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根据收到的法院文件显示,王建华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产品提成及违约金共计19,200,000.00元,公司兴业银行青羊支行19,200,000.00元银行存款暂被冻结;中国银行成都同和路支行5000元银行存款系ETC保证金,暂被冻结;兴业银行保证金账户357,071.40元暂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
款项总额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00,000.00 | 2,500,000.00 | / |
| 其中: | |||
| 私募基金 | 2,600,000.00 | 2,500,000.00 | / |
| 其他-理财产品及结构性银行存款 | 15,000,000.00 | ||
| 合计 | 2,600,000.00 | 17,5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404,608.88 | 3,931,504.03 |
| 合计 | 404,608.88 | 3,931,504.03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14,342,276.00 | 456,024,693.26 |
| 1年以内 | 514,342,276.00 | 456,024,693.26 |
| 1至2年 | 150,477,089.00 | 127,349,116.35 |
| 2至3年 | 38,074,135.00 | 24,853,841.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466,457.00 | 2,081,484.00 |
| 4至5年 | 653,598.00 | 722,744.00 |
| 5年以上 | 452,410.00 | 76,700.00 |
| 合计 | 713,465,965.00 | 611,108,578.6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3,465,965.00 | 100.00 | 57,895,580.10 | 8.11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100.00 | 44,687,935.80 | 7.31 | 566,420,642.81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713,465,965.00 | 100.00 | 57,895,580.10 | 8.11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100.00 | 44,687,935.80 | 7.31 | 566,420,642.81 |
| 合计 | 713,465,965.00 | / | 57,895,580.10 | /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 | 44,687,935.80 | / | 566,420,642.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713,465,965.00 | 57,895,580.10 | 8.11 |
| 合计 | 713,465,965.00 | 57,895,580.10 | 8.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根据本公司的历史经验,不同细分客户群体发生损失的情况没有显著差异,因此在计算坏账准备时未进一步区分不同的客户群体。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4,687,935.80 | 13,207,644.30 | 57,895,580.10 | |||
| 合计 | 44,687,935.80 | 13,207,644.30 | 57,895,580.1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1 | 8,108,600.00 | 8,108,600.00 | 1.14 | 660,580.00 | |
| 客户2 | 7,048,144.00 | 7,048,144.00 | 0.99 | 1,417,102.00 |
/
| 客户3 | 6,343,380.00 | 6,343,380.00 | 0.89 | 490,344.00 | |
| 客户4 | 5,998,306.00 | 5,998,306.00 | 0.84 | 1,732,713.00 | |
| 客户5 | 4,892,200.00 | 4,892,200.00 | 0.69 | 409,790.00 | |
| 合计 | 32,390,630.00 | 32,390,630.00 | 4.55 | 4,710,529.00 |
其他说明
公司的信用政策:公司向血液制品公司及医药客户销售疫苗时一般以预收款形式或给予1-3个月的信用期;公司对部分疾控中心约定6个月信用期,考虑到疾控中心的信用风险较低以及未来的长远合作等因素,公司对部分疾控中心未明确约定付款期限。2025年末,公司主要客户应收账款为疾控中心客户。公司疾控客户呈现客户数量多,单一客户业务量占比小的特点,故应收账款客户较为分散。由于疾控中心均为事业单位,其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疾控中心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预算且付款进度受到审批流程影响,部分疾控中心的付款进度较慢,回款周期相对较长,但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支付能力有保障。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535,366.12 | 53.81 | 7,543,647.73 | 82.81 |
| 1至2年 | 2,539,078.37 | 38.65 | 841,127.56 | 9.23 |
| 2至3年 | 482,903.24 | 7.35 | 707,779.12 | 7.77 |
| 3年以上 | 12,250.31 | 0.19 | 17,355.31 | 0.19 |
| 合计 | 6,569,598.04 | 100.00 | 9,109,909.7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期末余额前五名 | 4,606,838.30 | 70.12 |
| 合计 | 4,606,838.30 | 70.12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2,575,050.67 | 1,002,780.71 |
| 合计 | 2,575,050.67 | 1,002,780.7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665,690.30 | 192,114.95 |
| 1年以内 | 2,665,690.30 | 192,114.95 |
| 1至2年 | 32,028.57 | 65,550.00 |
| 2至3年 | 5,550.00 | 998,679.5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8,000.00 | 51,928.00 |
| 4至5年 | 4,701.32 | 5,701.32 |
| 5年以上 | 8,540.00 | 12,540.00 |
/
| 合计 | 2,724,510.19 | 1,326,513.7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17,029.89 | 164,059.98 |
| 押金和质保金等 | 2,707,480.30 | 1,162,453.79 |
| 合计 | 2,724,510.19 | 1,326,513.7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23,733.06 | 323,733.0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74,273.54 | -174,273.54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49,459.52 | 149,459.5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3,733.06 | -174,273.54 | 149,459.52 | |||
| 合计 | 323,733.06 | -174,273.54 | 149,459.52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1,490,750.00 | 54.7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74,537.50 |
| 客户二 | 990,679.50 | 36.36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49,533.98 |
| 客户三 | 104,602.80 | 3.8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230.14 |
| 客户四 | 50,000.00 | 1.84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2,500.00 |
| 客户五 | 19,504.00 | 0.7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975.20 |
| 合计 | 2,655,536.30 | 97.48 | / | / | 132,776.8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8,917,156.81 | 8,917,156.81 | 12,381,055.71 | 12,381,055.71 | ||
| 在产品 | 56,838,456.24 | 16,289,427.87 | 40,549,028.37 | 58,325,532.13 | 4,364,585.52 | 53,960,946.61 |
| 库存商品 | 18,051,653.92 | 5,134,588.75 | 12,917,065.17 | 22,813,892.02 | 3,473,913.71 | 19,339,978.31 |
| 合计 | 83,807,266.97 | 21,424,016.62 | 62,383,250.35 | 93,520,479.86 | 7,838,499.23 | 85,681,980.63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险费 | 1,048,428.20 | |
| 合规顾问费 | 70,833.33 | 183,333.33 |
| 消防设施维保 | 34,900.00 | |
| 其他 | 18,502,783.03 | 119,998.25 |
| 合计 | 19,622,044.56 | 338,231.5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93,016,663.17 | 359,496,159.6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393,016,663.17 | 359,496,159.6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构筑物及其他 | 机器设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工具、器具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09,615,340.88 | 15,070,054.38 | 301,228,987.61 | 3,811,405.54 | 13,216,455.25 | 542,942,243.6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4,148,873.62 | 981,927.43 | 1,625,538.79 | 66,756,339.84 | ||
| (1)购置 | 5,099,175.20 | 981,927.43 | 1,625,538.79 | 7,706,641.42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9,049,698.42 | - | - | 59,049,698.4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3,250.12 | - | 289,673.81 | 1,612,923.93 | ||
| (1)处置或报废 | 1,323,250.12 | - | 289,673.81 | 1,612,923.93 | ||
| 4.期末余额 | 209,615,340.88 | 15,070,054.38 | 364,054,611.11 | 4,793,332.97 | 14,552,320.23 | 608,085,659.57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8,108,642.72 | 5,012,388.68 | 136,368,513.45 | 3,062,914.38 | 10,893,624.77 | 183,446,084.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28,993.52 | 351,657.96 | 25,957,057.09 | 284,077.50 | 1,656,582.42 | 33,178,368.49 |
| (1)计提 | 4,928,993.52 | 351,657.96 | 25,957,057.09 | 284,077.50 | 1,656,582.42 | 33,178,368.4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74,366.25 | 281,089.84 | 1,555,456.09 | |||
| (1)处置或报废 | 1,274,366.25 | 281,089.84 | 1,555,456.09 | |||
| 4.期末余额 | 33,037,636.24 | 5,364,046.64 | 161,051,204.29 | 3,346,991.88 | 12,269,117.35 | 215,068,996.4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6,577,704.64 | 9,706,007.74 | 203,003,406.82 | 1,446,341.09 | 2,283,202.88 | 393,016,663.1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1,506,698.16 | 10,057,665.70 | 164,860,474.16 | 748,491.16 | 2,322,830.48 | 359,496,159.66 |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1号楼质检研发中心 | 16,892,839.89 |
| 6号楼实验动物房 | 2,806,236.43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门卫房账面价值 | 646,994.28 | 正在办理 |
| 总坪功能房账面价值 | 1,268,443.91 | 正在办理 |
| 合计 | 1,915,438.19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26,258,725.96 | 211,268,782.79 |
| 合计 | 226,258,725.96 | 211,268,782.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零星工程 | 1,607,647.00 | 1,607,647.00 | 1,583,260.00 | 1,583,260.00 | ||
| 破伤风车间发酵系统 | 12,498,440.00 | 12,498,440.00 | 12,485,000.00 | 12,485,000.00 | ||
| 多糖车间发酵系统 | 2,853,000.00 | 2,853,000.00 | 2,853,000.00 | 2,853,000.00 | ||
| 三期项目-车间设备 | 147,937,130.22 | 147,937,130.22 | 116,754,913.79 | 116,754,913.79 | ||
| 流感疫苗原液车间 | 1,265,959.40 | 1,265,959.40 | 1,070,960.00 | 1,070,960.00 | ||
| 三期项目-变配电安装工程 | 4,850,000.00 | 4,850,000.00 | 4,850,000.00 | 4,850,000.00 | ||
| 流感车间设备 | 55,246,549.34 | 55,246,549.34 | 64,563,449.00 | 64,563,449.00 | ||
| 流感实验室改造 | 4,596,600.00 | 4,596,600.00 | ||||
| 流感实验室设备 | 2,511,600.00 | 2,511,600.00 | ||||
| 合计 | 226,258,725.96 | 226,258,725.96 | 211,268,782.79 | 211,268,782.7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07,206.95 | 14,107,206.95 |
| (1)本期新增 | 14,107,206.95 | 14,107,206.9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 (1)本期减少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 4.期末余额 | 14,107,206.95 | 14,107,206.9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9,546,933.39 | 9,546,933.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51,172.86 | 4,251,172.86 |
| (1)计提 | 4,251,172.86 | 4,251,172.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 (1)处置 | 11,086,761.32 | 11,086,761.32 |
| 4.期末余额 | 2,711,344.93 | 2,711,344.9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395,862.02 | 11,395,862.0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39,827.93 | 1,539,827.93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4,635,290.60 | 8,451,696.00 | 23,086,986.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3,000.00 | 1,883,000.00 | |
| (1)购置 | 1,883,000.00 | 1,883,000.00 | |
| (2)内部研发 | |||
| (3)其他 | 3,000.00 | 3,000.0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7,800.00 | 217,800.00 | |
| (1)其他 | 217,800.00 | 217,800.00 | |
| 4.期末余额 | 14,635,290.60 | 10,116,896.00 | 24,752,186.60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317,410.55 | 2,439,374.52 | 6,756,785.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2,705.80 | 1,021,097.38 | 1,313,803.18 |
| (1)计提 | 292,705.80 | 1,021,097.38 | 1,313,803.1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7,800.00 | 217,800.00 | |
| (1)其他 | 217,800.00 | 217,800.00 | |
| 4.期末余额 | 4,610,116.35 | 3,242,671.90 | 7,852,788.2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25,174.25 | 6,874,224.10 | 16,899,398.3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317,880.05 | 6,012,321.48 | 16,330,201.53 |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4,728,205.19 | 830,000.00 | 2,760,111.66 | 2,798,093.53 | |
| 药物警戒系统 | 172,500.00 | 90,000.00 | 82,500.00 | ||
| 保险费 | 40,530.39 | 40,530.39 | |||
| 销帮帮CRM软件 | 12,325.77 | 157,600.00 | 56,103.57 | 113,822.20 | |
| 企业网络防火墙 | 16,611.14 | 16,611.14 | |||
| 1#、2#楼消防改造工程 | 1,524,900.00 | 397,800.00 | 1,127,100.00 | ||
| 车间公用系统维保 | 2,109,097.92 | 744,387.48 | 1,364,710.44 | ||
| 合计 | 8,604,170.41 | 987,600.00 | 4,105,544.24 | 5,486,226.17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9,457,383.40 | 11,918,607.51 | 52,551,071.09 | 7,882,660.66 |
| 租赁负债 | 8,177,276.36 | 1,226,591.45 | ||
| 已纳税专项财政资金 | 20,846,513.61 | 3,126,977.04 | 16,470,000.00 | 2,470,500.00 |
| 其他暂未取得发票 | 18,613,425.24 | 2,792,013.79 | 16,265,826.06 | 2,439,873.91 |
| 股权激励 | 10,791,372.11 | 1,618,705.82 | ||
| 技术转让费用 | 38,941,666.67 | 5,841,250.00 | 25,299,999.99 | 3,795,000.00 |
| 合计 | 166,036,265.28 | 24,905,439.79 | 121,378,269.25 | 18,206,740.3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9,064,215.94 | 1,359,632.39 | ||
| 购置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所得税差异 | 46,899,700.21 | 7,034,955.03 | 16,391,657.48 | 2,458,748.62 |
| 合计 | 55,963,916.15 | 8,394,587.42 | 16,391,657.48 | 2,458,748.62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672.84 | 299,097.00 |
| 可抵扣亏损 | 187,874,368.42 | 175,292,667.53 |
| 合计 | 187,886,041.26 | 175,591,764.5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度 | 5,457,640.68 | ||
| 2025年度 | 5,761,155.92 | 5,761,155.92 | |
| 2026年度 | 7,844,995.43 | 7,844,995.43 | |
| 2027年度 | 67,985,474.75 | 67,985,474.75 | |
| 2028年度 | 48,140,509.98 | 48,140,509.98 | |
| 2029年度 | 40,102,890.77 | 40,102,890.77 | |
| 2030年度 | 18,039,341.57 | ||
| 合计 | 187,874,368.42 | 175,292,667.5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款等 | 218,000.00 | 218,000.00 | 560,280.00 | 560,280.00 | ||
| 合计 | 218,000.00 | 218,000.00 | 560,280.00 | 560,280.00 | ||
其他说明:
无。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21,432,594.01 | 21,432,594.01 | 冻结 | 6,381,887.93 | 6,381,887.93 | 其他 | ||
| 固定资产 | 49,575,395.85 | 49,575,395.85 | 抵押 | 51,326,680.71 | 51,326,680.71 | 抵押 | ||
| 无形资产 | 10,025,174.25 | 10,025,174.25 | 抵押 | 10,317,880.05 | 10,317,880.05 | 抵押 | ||
| 应收账款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质押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质押 | ||
| 合计 | 231,033,164.11 | 231,033,164.11 | / | / | 218,026,448.69 | 218,026,448.69 | / | / |
其他说明:
1、货币资金: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高新西区支行的1,870,522.61元存款系公司疫苗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政府补助款及其产生利息,该政府补助款及利息在项目建设到一定进度时才能申请解冻使用,故该资金受限;公司于2025年12月收到了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根据收到的法院文件显示,王建华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产品提成及违约金共计1,920万元,公司兴业银行青羊支行1,920万元银行存款暂受限;中国银行成都同和路支行5000元银行存款系ETC保证金,暂被冻结;兴业银行保证金账户357,071.40元暂受限。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司抵押部分厂房及土地用于银行借款。
3、应收账款:公司质押部分应收账款用于银行借款。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
| 信用借款 | 30,000,000.00 | 19,2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24,2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92,667,040.82 | 63,664,526.81 |
| 1-2年(含2年) | 43,276,699.71 | 16,815,588.67 |
| 2-3年(含3年) | 12,416,492.92 | 3,312,284.44 |
| 3年以上 | 4,708,529.00 | 2,499,534.16 |
| 合计 | 153,068,762.45 | 86,291,934.0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客户1 | 8,069,200.00 | 尚未结算 |
| 客户2 | 3,841,706.34 | 尚未结算 |
| 客户3 | 3,719,000.00 | 尚未结算 |
| 合计 | 15,629,906.3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疫苗预售 | 986,426.80 | 510,853.40 |
| 合计 | 986,426.80 | 510,853.4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5,196,149.64 | 97,559,765.47 | 96,639,193.13 | 16,116,721.98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146,416.37 | 5,146,416.37 | ||
| 三、辞退福利 | ||||
| 合计 | 15,196,149.64 | 102,706,181.84 | 101,785,609.50 | 16,116,721.9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046,329.40 | 89,309,876.54 | 88,565,336.82 | 15,790,869.12 |
| 二、职工福利费 | 2,055,686.25 | 2,055,686.2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6,435.61 | 2,761,406.62 | 2,761,406.62 | 6,435.61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435.61 | 2,621,726.17 | 2,621,726.17 | 6,435.61 |
| 工伤保险费 | 139,680.45 | 139,680.45 | ||
| 生育保险费 | ||||
| 四、住房公积金 | -2,124.00 | 2,372,394.00 | 2,201,607.00 | 168,663.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45,508.63 | 1,060,402.06 | 1,055,156.44 | 150,754.25 |
| 合计 | 15,196,149.64 | 97,559,765.47 | 96,639,193.13 | 16,116,721.9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4,962,274.46 | 4,962,274.46 | ||
| 2、失业保险费 | 184,141.91 | 184,141.91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5,146,416.37 | 5,146,416.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2,613,537.82 | 3,539,658.99 |
| 企业所得税 | 9,441,524.44 | |
| 个人所得税 | 706,027.82 | 340,774.7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535.01 | 254,255.49 |
| 教育费附加 | 81,779.34 | 109,945.25 |
| 地方教育附加 | 54,635.04 | 73,412.32 |
| 环境保护税 | 240.69 | 177.66 |
| 合计 | 3,644,755.72 | 13,759,748.92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461,171,494.02 | 368,199,529.27 |
/
| 合计 | 461,171,494.02 | 368,199,529.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推广费 | 446,052,099.09 | 348,874,299.75 |
| 保证金 | 11,307,907.90 | 12,970,791.80 |
| 其他 | 3,811,487.03 | 6,354,437.72 |
| 合计 | 461,171,494.02 | 368,199,529.27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8,815,000.00 | 87,42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240,470.64 | |
| 合计 | 72,055,470.64 | 87,420,000.00 |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增值税 | 29,592.80 | 15,325.60 |
| 合计 | 29,592.80 | 15,325.60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67,900,000.00 | 67,320,000.00 |
| 抵押借款 | 127,471,528.40 | 147,471,528.40 |
| 信用借款 | 128,345,000.00 | 34,740,000.00 |
| 合计 | 323,716,528.40 | 249,531,528.4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贷款单位 | 借款起 | 借款到 | 利率(%) | 借款金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始日 | 期日 |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3-13 | 2027-3-12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3-14 | 2027-3-13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3-15 | 2027-3-14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3-20 | 2027-3-19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4-16 | 2027-4-15 | 4.2 | 16,320,000.00 | 1,92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4-17 | 2027-4-16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4-4-18 | 2027-4-17 | 4.2 | 8,500,000.00 | 1,000,000.00 |
|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2025-3-4 | 2028-3-3 | 4.2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4-7-18 | 2026-7-17 | 4.05 | 9,980,000.00 | 9,98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4-7-23 | 2026-7-22 | 4.15 | 9,980,000.00 | 9,98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4-7-29 | 2026-7-28 | 4.15 | 9,980,000.00 | 9,98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1-16 | 2028-1-15 | 4.1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1-20 | 2028-1-19 | 4.1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1-22 | 2028-1-21 | 4.1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4-17 | 2027-4-16 | 4.1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4-23 | 2027-4-22 | 4.1 | 9,500,000.00 | 1,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大道支行 | 2023-9-19 | 2031-9-18 | 3.8 | 147,471,528.40 | 20,000,000.0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提督街支行 | 2025-11-12 | 2035-11-11 | 4.55 | 31,100,000.00 | 1,555,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2024-12-24 | 2027-12-24 | 3.8 | 4,900,000.00 | 1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2025-1-1 | 2027-12-24 | 3.8 | 4,900,000.00 | 1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 2025-6-20 | 2028-6-20 | 3.7 | 9,900,000.00 | 200,000.00 |
|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 | 2025-11-12 | 2027-11-11 | 3.45 | 10,000,000.0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湖支行 | 2025-7-21 | 2028-7-21 | 4.1 | 30,000,000.00 | 3,000,000.00 |
| 合计 | 392,531,528.40 | 68,815,000.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房屋及建筑物 | 7,258,321.88 | 639,082.00 |
| 合计 | 7,258,321.88 | 639,082.00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销售退回预计 | 13,484,801.75 | 532,181.34 | 预计销售退回 |
| 合计 | 13,484,801.75 | 532,181.3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预计负债系本公司为开拓市场,已销售的疫苗与疾控中心协商可酌情实施退货,年末预计未来的退货金额,以前年度已销售疫苗在退货时先冲减预计负债,预计负债小于退货金额时冲减当年收入。
/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4,786,106.63 | 9,021,902.60 | 4,645,388.99 | 29,162,620.24 | 在资产受益期限内摊销 |
| 合计 | 24,786,106.63 | 9,021,902.60 | 4,645,388.99 | 29,162,620.2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信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0]35号)文,本公司收到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二期)项目政府补助4,520,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生产线建设,质检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在相关资产折旧期内摊销。
注2:根据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本公司收到疫苗研发生产基地(三期)项目政府补助14,600,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生产线建设,该政府补助款在相关资产折旧期内摊销。
注3: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77号)文,本公司2024年度收到疫苗研发生产基地扩能扩产项目政府补助1,870,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政府补助资金用于生产线建设,该政府补助款在相关资产折旧期内摊销。
注4:重庆市知识产权局与本公司签订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任务书,本公司收到该项目政府补助200,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超级细菌诊断、预防、治疗关键技术高价值专利培育。
注5: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委员会与本公司于【2022】年【3】月【7】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按《投资合作协议》第三条“乙方承诺”内容履行相关义务的前提下,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管理委员会将为项目提供以下扶持:
对项目公司在国际生物城租赁的不超过7300平方米办公研发生产用房(下称“载体”,具体面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自项目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之日起第1-3年,以“先交后补”方式给予项目公司实际交纳租金的70%房租补贴。若经国际生物城确认,项目实际使用面积低于租赁总面积的85%,则按照实际交纳租金的50%给予其补贴,2024年度收到的租房补贴在收益期内摊销。
对上述不超过2000平方米项目所需场地,项目公司自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装修的,国际生物城按经国际生物城认可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实际装修成本的50%给子公司装修补贴,最高装修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平方米。2024年度收到的装修补贴在收益期内摊销。
/
注6:根据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数智券”申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高发改〔2025〕11号)文,本公司收到工业稳增长激励资金项目政府补助3,000,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该政府补助款在相关资产折旧期内摊销。
注7: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科政〔2022〕4号)文,本公司收到生物制药重大科技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政府补助3,248,000.00元,政府补助资金用于重组多重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研制与产业化。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405,933,600.00 | -224,700.00 | -224,700.00 | 405,708,900.00 | |||
其他说明:
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解售期未解除限售回购224,700股股票。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93,690,397.97 | 33,112,229.60 | 560,578,168.37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2,312,187.57 | 12,312,187.57 |
/
| 合计 | 606,002,585.54 | 45,424,417.17 | 560,578,168.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年减少的其他资本公积系限制性股票摊销12,312,187.57元,本年减少资本溢价33,112,229.60元,其中减少2,163,861.00元系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解售期未解除限售回购224,700股股票,相应冲减资本公积,其中减少30,948,368.60元系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冲抵。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5,561,325.00 | 2,388,561.00 | 3,172,764.00 | |
| 合计 | 5,561,325.00 | 2,388,561.00 | 3,172,764.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解售期未解除限售,故减少库存股。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4,198,275.26 | 3,993,807.88 | 18,192,083.14 | |
| 合计 | 14,198,275.26 | 3,993,807.88 | 18,192,083.1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所致。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5,894,001.38 | -95,653,191.14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5,894,001.38 | -95,653,191.14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260,140.53 | 20,757,584.86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993,807.88 | 5,582,357.8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5,416,037.29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627,668.73 | -95,894,001.3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700,128,090.15 | 48,541,894.54 | 586,104,095.02 | 31,196,456.04 |
| 其他业务 | 4,032,235.17 | 1,037,888.91 | 2,754,369.43 | 1,510,978.81 |
| 合计 | 704,160,325.32 | 49,579,783.45 | 588,858,464.45 | 32,707,434.8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26,532.66 | 1,252,994.87 |
/
| 教育费附加 | 654,220.86 | 536,997.79 |
| 房产税 | 2,773,271.21 | 983,672.25 |
| 土地使用税 | 315,756.06 | 315,756.06 |
| 印花税 | 345,811.51 | 267,874.09 |
| 地方教育附加 | 436,147.23 | 357,998.53 |
| 环境保护税 | 854.44 | 1,123.13 |
| 合计 | 6,052,593.97 | 3,716,416.72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办公费 | 208,578.78 | 256,284.61 |
| 差旅费 | 1,752,755.62 | 1,819,720.59 |
| 招待费 | 2,273,929.84 | 2,446,399.00 |
| 职工薪酬 | 15,311,130.98 | 13,517,932.04 |
| 运杂费 | 29,270,859.71 | 19,838,386.59 |
| 推广服务费 | 331,875,707.25 | 264,729,401.57 |
| 其他 | 243,262.42 | 291,837.76 |
| 合计 | 380,936,224.60 | 302,899,962.16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办公费 | 2,413,762.78 | 1,595,849.69 |
| 职工薪酬 | 23,614,274.30 | 29,092,371.56 |
| 折旧及摊销 | 11,020,115.13 | 5,210,110.53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74,522.80 | 3,152,178.18 |
| 咨询服务费 | 3,725,367.92 | 2,779,769.31 |
| 试验及验证费用 | 2,771,670.39 | 12,859,372.76 |
| 业务招待费 | 3,473,329.97 | 2,358,204.61 |
| 存货损失 | 9,686,313.86 | 16,035,447.41 |
| 差旅费 | 1,173,531.58 | 1,440,510.19 |
| 知识产权 | 447,615.20 | 382,590.00 |
| 会务费 | 747,944.45 | 902,216.54 |
| 交通及通讯费 | 86,544.53 | 113,683.90 |
| 汽车费 | 314,699.94 | 196,795.34 |
| 环保支出 | 233,320.62 | 448,768.68 |
| 其他 | 12,278,372.34 | 9,856,514.15 |
| 合计 | 75,161,385.81 | 86,424,382.85 |
其他说明:
无。
/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9,199,796.74 | 33,865,426.06 |
| 折旧 | 16,760,374.90 | 14,609,679.32 |
| 临床试验费 | 7,395,293.12 | 16,571,698.04 |
| 差旅费 | 1,280,299.00 | 706,630.63 |
| 办公费 | 204,909.73 | 219,495.83 |
| 技术服务费 | 25,747,162.00 | 19,051,333.64 |
| 燃料及动力 | 7,270,167.89 | 5,942,614.90 |
| 研发物料费 | 21,354,176.82 | 17,511,682.78 |
| 技术转让费 | 8,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其他 | 15,692,627.01 | 5,755,162.99 |
| 合计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4,644,287.81 | 14,283,986.99 |
| 减:利息收入 | 603,556.94 | 4,508,119.26 |
| 融资租赁费 | 342,838.37 | 174,897.09 |
| 手续费 | 86,692.23 | 64,142.30 |
| 汇兑损益 | 12,664.05 | |
| 合计 | 14,482,925.52 | 10,014,907.12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11,926,905.60 | 9,063,439.56 |
| 合计 | 11,926,905.60 | 9,063,439.56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497,841.77 | 855,559.79 |
| 合计 | 497,841.77 | 855,559.79 |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3,207,644.30 | -10,192,769.5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4,273.54 | -182,996.26 |
| 合计 | -13,033,370.76 | -10,375,765.7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585,517.39 | 2,936,350.79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13,585,517.39 | 2,936,350.7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8,707.50 | -30,988.30 |
| 合计 | 8,707.50 | -30,988.30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639,513.78 | 1,070,000.00 | 639,513.78 |
| 其他 | 551,887.62 | 70,439.08 | 551,887.62 |
| 合计 | 1,191,401.40 | 1,140,439.08 | 1,191,401.4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8,210.90 | 42,000.00 | 8,210.90 |
| 其他 | 147,152.09 | 104,971.33 | 147,152.09 |
| 合计 | 155,362.99 | 146,971.33 | 155,362.99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757,333.30 | 10,971,705.6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62,860.60 | -4,388,692.61 |
| 合计 | 9,994,472.70 | 6,583,013.0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1,893,209.89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83,981.48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803,934.16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200,108.27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216,228.2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509,835.39 |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3,911,746.52 |
| 所得税费用 | 9,994,472.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收入 | 603,556.94 | 4,508,119.26 |
| 政府补助 | 11,169,030.39 | 13,250,090.08 |
| 保证金等往来款 | 17,444,908.83 | 5,732,322.38 |
| 合计 | 29,217,496.16 | 23,490,531.7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销售费用付现 | 222,878,360.39 | 232,403,660.79 |
| 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付现 | 144,421,907.07 | 120,111,159.27 |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4,331,741.56 | 6,367,301.63 |
| 合计 | 371,632,009.02 | 358,882,121.69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费用 | 4,933,173.17 | |
| 支付上市费用 | 14,950,426.07 | |
| 支付回购股票支出 | 2,379,573.00 | 2,388,561.00 |
| 合计 | 22,263,172.24 | 2,388,561.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21,898,737.19 | 15,720,687.32 |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585,517.39 | -2,936,350.7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3,033,370.76 | 10,375,765.79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178,368.49 | 27,659,900.76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251,172.86 | 3,695,587.12 |
| 无形资产摊销 | 1,531,603.18 | 1,117,975.94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05,544.24 | 3,525,195.6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07.50 | 30,988.3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4,987,126.18 | 14,458,884.0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7,841.77 | -855,559.79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698,699.40 | -4,132,270.7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935,838.80 | -256,421.91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13,212.89 | -13,565,825.06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4,654,805.22 | -83,626,940.93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133,339.27 | 19,057,173.78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493,777.36 | -9,731,210.40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25,175,981.53 | 217,776,831.0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7,776,831.01 | 355,534,873.1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99,150.52 | -137,758,042.17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25,175,981.53 | 217,776,831.01 |
| 其中:库存现金 | 204,664.69 | 418,267.78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24,614,175.65 | 217,358,563.2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57,141.19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5,175,981.53 | 217,776,831.01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1,432,594.01 | 6,381,887.9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理由 |
| 银行存款 | 21,432,594.01 | 因诉讼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和待验收后才能使用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1,432,594.01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9,704.08 | 7.0288 | 68,208.04 |
其他说明:
无。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590,334.8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闲置办公场所 | 478,628.64 | / |
| 合计 | 478,628.64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9,199,796.74 | 33,865,426.06 |
| 折旧 | 16,760,374.90 | 14,609,679.32 |
| 临床试验费 | 70,606,635.57 | 110,763,431.21 |
| 差旅费 | 1,459,046.88 | 887,329.55 |
| 办公费 | 204,909.73 | 219,495.83 |
| 技术服务费 | 25,931,482.00 | 19,051,333.64 |
| 燃料及动力 | 7,270,167.89 | 5,942,614.90 |
| 研发物料费 | 22,783,122.86 | 19,026,449.15 |
| 技术转让费 | 8,000,000.00 | 20,000,000.00 |
| 其他 | 16,351,746.87 | 6,666,362.99 |
| 合计 | 198,567,283.44 | 231,032,122.6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32,904,807.21 | 134,233,724.19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65,662,476.23 | 96,798,398.46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A群C群脑膜炎球菌-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联合疫苗 | 35,435,464.50 | 35,435,464.50 | ||||||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247,458,013.89 | 50,950,565.19 | 298,408,579.08 | |||||
| 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 | 14,711,911.04 | 14,711,911.04 | ||||||
| 合计 | 282,893,478.39 | 65,662,476.23 | 348,555,954.62 |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 | Ⅲ期临床试验 | 不适用 | 产品上市销售 | 2022年6月 | 进入Ⅲ期临床试验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市 | 10,882.3529 | 成都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9.133 | 投资设立 | |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 | 3,000.00 | 重庆市 | 生物技术研发、咨询 | 100.00 | 同一控制合并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存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涉及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涉及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涉及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9.133% | -361,403.34 | / | 300,980.1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902.17 | 4,321.97 | 5,224.14 | 1,573.74 | 178.89 | 1,752.63 | 564.62 | 5,069.31 | 5,633.93 | 1,535.07 | 381.34 | 1,916.41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68.48 | -246.00 | 0 | 306.94 | 161.17 | -3,174.45 | 0 | -2,064.31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4,786,106.63 | 9,021,902.60 | 4,645,388.99 | 29,162,620.24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 合计 | 24,786,106.63 | 9,021,902.60 | 4,645,388.99 | 29,162,620.24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4,645,388.99 | 2,266,774.33 |
| 与收益相关 | 7,921,030.39 | 7,866,665.23 |
| 合计 | 12,566,419.38 | 10,133,439.56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
/
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①汇率风险
本公司在境外无生产经营,公司产品销售市场在国内,故不存在汇率风险。
②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短期借款等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22,531,528.40元。。
③价格风险
本公司以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价格,因此受到此等价格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
于2025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以及本公司承担的财务担保,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32,390,630.00元。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为本公司在到期日无法履行其财务义务的风险。本公司管理流动性风险的方法是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流动性来履行到期债务,而不至于造成不可接受的损失或对企业信誉造成损害。本公司定期分析负债结构和期限,以确保有充裕的资金。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以保持一定的授信额度,减低流动性风险。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600,000.00 | 2,600,000.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 ||||
/
| 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2,600,000.00 | 2,600,000.00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600,000.00 | 2,600,000.00 |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其他 |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本公司持有的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因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故认可上述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的成本可代表其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上海武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生物开发 | 5,400 | 14.83 | 14.83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樊绍文、樊钒。其他说明:
/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见本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及高管相关企业 |
| 郑州康之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副总经理马恒军姐姐马慧勤持股60%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房屋出租及物业费 | 276,922.92 | 368,031.96 |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c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65.79 | 329.75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郑州康之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24,465.00 | 166,685.00 |
| 其他应付款 | 成都可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1,336,036.00 | 14,244,312.64 | ||||||
| 销售人员 | 106,368.00 | 1,134,848.88 | ||||||
| 研发人员 | 598,336.00 | 6,379,857.76 | ||||||
| 合计 | 2,040,740.00 | 21,759,019.28 | ||||||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公允价值=首次授予日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授予价格。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选取Black-Scholes模型计算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首次授予日收盘价:21.88元/股;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波动率:13.5853%、15.3000%、16.1561%(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历史平均波动率);无风险利率:1.50%、2.10%、2.75%(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3年期存款基准利率);股息率:1.3209%、1.1148%、1.0112%(采用证监会同行业近一年、两年、三年的平均股息率)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其他说明无。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司员工 | -12,312,187.57 | |
| 合计 | -12,312,187.57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11年,公司与王建华签订了以转让5项疫苗生产技术为核心的《技术转让合同》,王建华认为,其已向公司提供其所拥有的“A、C群和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结合疫苗”以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Hib结合疫苗”的全部技术资料,其已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有权向公司主张相应的提成金额。2025年王建华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向其支付“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结合疫苗”以及“用破伤风类毒素作为载体的Hib结合疫苗”的两项产品提成共计1600万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320万元(以1600万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20%计算);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公司认为合同中明确约定,王建华需向公司转让其所有的、可以直接用于疫苗制备生产并能够获得国家批文的疫苗生产技术。但合同签订后,王建华仅针对Hib结合疫苗及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提供了少量资料,其余3项疫苗的技术资料自始至终未向公司提供。公司在研发“Hib
/
结合疫苗”期间,发现王建华提供的培养基配方无法产出合格的多糖,而根据疫苗研发的工艺逻辑,该环节属于后续所有研发步骤的前置基础,此环节无法达标,后续研发工作便失去了推进的前提,根本无法开展。公司不得不自主研发新的培养基配方,并最终使用该配方获得上市。“A、C群脑膜炎球菌结合疫苗”更是使用自主研发的新配方,并在已有“Hib结合疫苗”的经验上完成研发。综上,王建华未履行技术转让合同的主要义务及其他义务,构成根本违约,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2026年1月公司提起反诉,确认王建华与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于2013年3月1日解除;如无法确认解除时间,则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王建华向公司返还已经支付的合同价款80万元人民币;王建华向公司支付违约金890万元人民币;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王建华承担。公司提出反诉后,王建华于2026年1月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技术转让140万元,产品提成1600万元并相应支付违约金348万元,诉讼总金额由1920万元变更为2088万元。
2、税务检查事项2025年2月11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局成都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
经自查,公司预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共计人民币4,200,108.27元。目前,相关事项尚在沟通与处理过程中,最终金额需税务机关进一步认定。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详见“重要事项”的“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514,342,276.00 | 456,024,693.26 |
| 1年以内 | 514,342,276.00 | 456,024,693.26 |
| 1年以内小计 | 514,342,276.00 | 456,024,693.26 |
| 1至2年 | 150,477,089.00 | 127,349,116.35 |
| 2至3年 | 38,074,135.00 | 24,853,841.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466,457.00 | 2,081,484.00 |
| 4至5年 | 653,598.00 | 722,744.00 |
| 5年以上 | 452,410.00 | 76,700.00 |
| 合计 | 713,465,965.00 | 611,108,578.6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3,465,965.00 | 100.00 | 57,895,580.10 | 8.11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100.00 | 44,687,935.80 | 7.31 | 566,420,642.81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713,465,965.00 | 100.00 | 57,895,580.10 | 8.11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100.00 | 44,687,935.80 | 7.31 | 566,420,642.81 |
| 合计 | 713,465,965.00 | / | 57,895,580.10 | / | 655,570,384.90 | 611,108,578.61 | / | 44,687,935.80 | / | 566,420,642.8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713,465,965.00 | 57,895,580.10 | 8.11 |
| 合计 | 713,465,965.00 | 57,895,580.10 | 8.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4,687,935.80 | 13,207,644.30 | 57,895,580.10 | |||
| 合计 | 44,687,935.80 | 13,207,644.30 | 57,895,580.1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8,108,600.00 | 8,108,600.00 | 1.14 | 660,580.00 | |
| 客户二 | 7,048,144.00 | 7,048,144.00 | 0.99 | 1,417,102.00 | |
| 客户三 | 6,343,380.00 | 6,343,380.00 | 0.89 | 490,344.00 | |
| 客户四 | 5,998,306.00 | 5,998,306.00 | 0.84 | 1,732,713.00 | |
| 客户五 | 4,892,200.00 | 4,892,200.00 | 0.69 | 409,790.00 | |
| 合计 | 32,390,630.00 | 32,390,630.00 | 4.55 | 4,710,529.00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93,626,207.81 | 70087000.19 |
| 合计 | 93,626,207.81 | 70087000.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3,922,309.62 | 18,829,510.26 |
| 1年以内 | 23,922,309.62 | 18,829,510.26 |
| 1年以内小计 | 23,922,309.62 | 18,829,510.26 |
| 1至2年 | 18,676,486.88 | 11,216,576.26 |
| 2至3年 | 11,156,576.26 | 7,287,116.00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287,116.00 | 6,742,885.50 |
| 4至5年 | 6,695,658.82 | 4,425,905.32 |
| 5年以上 | 26,025,846.91 | 21,609,642.91 |
| 合计 | 93,763,994.49 | 70,111,636.25 |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内部员工备用金及代垫款 | 4,701.32 | 151,731.41 |
| 押金和质保金等 | 2,521,473.50 | 139,461.29 |
| 往来款 | 91,237,819.67 | 69,820,443.55 |
| 合计 | 93,763,994.49 | 70,111,636.2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24,636.06 | 24,636.06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13,150.62 | 113,150.62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137,786.68 | 137,786.6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 坏账准备 | 24,636.06 | 113,150.62 | 137,786.68 | |
| 合计 | 24,636.06 | 113,150.62 | 137,786.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 | 79,336,712.21 | 84.61 | 往来款 | 各年都有 | 0.00 |
| 客户二 | 11,901,107.46 | 12.6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 | 0.00 |
| 客户三 | 1,490,750.00 | 1.59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74,537.50 |
| 客户四 | 990,679.50 | 1.0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49,533.98 |
| 客户五 | 19,504.00 | 0.02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975.20 |
| 合计 | 93,738,753.17 | 99.97 | / | / | 125,046.68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8,607,510.17 | 178,607,510.17 | 139,498,437.85 | 139,498,437.85 | ||
/
| 合计 | 178,607,510.17 | 178,607,510.17 | 139,498,437.85 | 139,498,437.85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成都新诺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33,623,000.00 | 39,109,072.32 | 172,732,072.32 | |||||
| 重庆原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875,437.85 | 5,875,437.85 | ||||||
| 合计 | 139,498,437.85 | 39,109,072.32 | 178,607,510.17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700,128,090.15 | 48,541,894.54 | 586,104,095.02 | 31,196,456.04 |
| 其他业务 | 4,242,293.90 | 1,224,859.74 | 1,494,952.47 | 401,214.71 |
| 合计 | 704,370,384.05 | 49,766,754.28 | 587,599,047.49 | 31,597,670.75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投资理财产品收益 | 497,841.77 | 855,559.70 |
| 合计 | 497,841.77 | 855,559.70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707.5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66,419.3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97,841.7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96,524.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62,462.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54,828.43 |
| 合计 | 12,352,202.7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8 | 0.0549 | 0.054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 | 0.0244 | 0.0244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樊绍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6年3月27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