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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6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邵俊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卫琴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之江生物、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江药业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
宁波康飞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磐信投资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宁波睿道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能发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之江科技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奥润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世界卫生组织
欧盟CE认证Conformité Européenne,是欧盟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认证标志,欧盟地区对于医疗器械产品需要进行CE认证
TGA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澳大利亚药品管理局
SAHPRASouth African Health Products Regulatory Authority,南非健康产品管理局
P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of the Philippines,菲律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CDSCOCentral Drugs Standard Control Organisation,印度中央药品标准控制机构
MDAThe Medical Device Authority,马来西亚医疗器材管理局,为马来西亚卫生部下属单位
HSAHealth Sciences Authority,新加坡卫生科学局
TFDAThailand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ULEmergency Use Listing,WHO应急使用清单
EUALEmergency Use Assessment and Listing,WHO紧急使用评估和清单
VALGENT欧洲权威的HPV核酸检测试剂性能评估项目
本次发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并上市的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生效的章程
报告期2022年半年度
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聚合酶链式反应,又称多聚酶链式反应,是一项利用DNA双链复制的原理,在生物体外复制特定DNA片段的核酸合成技术。
HPVHuman Papilloma virus人乳头瘤病毒,是一种DNA病毒,能够感染人体的表皮与黏膜组成,可能引起疣或宫颈癌。
qPCR荧光定量PCR,是指在PCR反应体系中加入荧光基团,通过荧光信号检测PCR过程,得到相应的动力学曲线,并通过标准曲线对核酸进行定量分析的方法。
POCTPoint-of-care testing即时检验,是在采样现场即刻进行分析,省去标本在实验室检验时的复杂处理程序,快速得到检验结果的一类方法。POCT是一类极具潜力的检测技术,具有快速简便,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
核酸

由许多核苷酸聚合成的生物大分子化合物,是生命的最基本物质之一。根据化学组成不同,核酸可分为核糖核酸(简称RNA)和脱氧核糖核酸(简称DNA)。

DNADeoxyribo Nucleic Acid脱氧核糖核酸,是生物细胞内含有的四种生物大分子之一,核酸的一种。
RNARibonucleic Acid 核糖核酸,存在于生物细胞以及部分病毒、类病毒中的遗传信息载体。
引物一小段单链DNA或RNA,与目标DNA结合,作为DNA复制的起始点。在核酸合成反应时,作为每个多核苷酸链进行延伸的出发点而起作用的多核苷酸链。
探针一小段带有检测标记且顺序已知的,与目的基因互补的单链DNA或RNA。
磁珠复合纳米磁性微球,由磁性内核及高分子聚合物壳层组成,其表面带有的活性基团可与抗体、抗原、链霉亲和素连接。
FFPE一种常用的样本储存手段。将组织用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制备的FFPE样本可以在常温下保存十年以上。

说明: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之江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ZJ Bio-Tech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LIFERIVER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邵俊斌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20乙号1层、21幢甲号1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1114
公司网址www.liferiver.com.cn
电子信箱info@liferiver.com.cn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倪卫琴金宇丹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电话021-34635507021-34635507
传真021-34635507021-34635507
电子信箱info@liferiver.com.cninfo@liferiver.com.cn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不适用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之江生物688317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479,379,001.78906,900,729.646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7,901,457.58386,787,429.4923.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081,193.17387,597,289.6623.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200,823.89112,725,368.48178.7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81,319,734.513,827,408,967.914.02
总资产4,530,943,277.784,254,679,653.546.49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52.0718.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52.0718.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52.0817.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412.96减少0.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212.99减少0.7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2.173.61减少1.44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3.12%,主要系:

本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延续,各医疗机构急需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市场对分子诊断相关产品需求量增大,推动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3.09%,主要系:

本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延续,销售数量增加,营业收入的增加,推动净利润增长所致;

3、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4.02%,总资产同比增长6.49%,主要系:

净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内净利润的增加;总资产增加主要是因为:1)为应对新冠疫情,增加相关产品备货;2)应收账款增加;3)未分配利润累积额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8.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17.79%,主要系:

本报告期内新冠疫情延续,净利润增加;本报告期开始回购股份;

5、报告期内,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0.72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0.77个百分点,主要系:

本报告期净资产增加较多,基数变大;

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178.73%,主要系:

本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1.44个百分点,主要系:

本报告期受疫情影响,研发投入同比略有下降,同时,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导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下降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283.4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5,785.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5,759.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11,707.26
减:所得税影响额144,75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820,264.41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在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产品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

分子诊断试剂方面:公司分子诊断试剂属于体外诊断试剂的范畴,被国内众多知名医院等机构认可和使用。公司共有400多项产品,已形成20大系列,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报告期内,公司多个检测试剂和提取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新冠检测试剂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ELISA)和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用于鼻前庭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核衣壳蛋白抗原的定性检测,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

仪器设备方面:公司已经开发了EX系列、iMag系列、Autrax系列、Autra系列等系列化的仪器设备用于更好的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了从半自动化到全自动化的跨越。其中EX系列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核酸的自动提取,iMag系列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样本的“一步法”自动脱蜡、核酸提取与核酸O.D值检测,Autrax系列仪器设备主要用于核酸检测的前处理工作。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国内传统分子诊断技术操作复杂、耗时长、自动化程度低、应用局限等行业难点,公司开发了自动化程度更高的Autra系列仪器设备。该系列仪器设备可搭载在移动核酸检测车上,满足不同场景的核酸检测,实现现场即时检测需求。报告期,公司完善了各个系列产品,多个产品得欧盟CE认证。其中 “青耕一号”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是国内第一款使用柔性机械臂的核酸检测系统,是国际先进的高通量“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核酸检测流水线,已获得国内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集多种自主创新技术于一体的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该产品可支持智能化、多用途、多场景的移动检测模式,可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流程,对核酸检测的应用普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9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另外共242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

采购方面:公司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供货速度、经营规模等因素,严格按照制定的供应商筛选及考核机制、采购和验收标准执行,从源头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生产方面:通过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需求情况结合公司销售计划、库存情况安排生产,同时,对产品根据预期销售量及重要程度的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确定不同的安全库存量。

销售方面:公司利用较为完善的营销体系,由销售部门建立业务渠道和客户关系网络,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项目信息,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间接向下游医疗机构、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海关等客户销售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

(三)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 C27);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行业(分类代码 C358)。公司目前主要产品属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 号)规定的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英文:In Vitro Diagnosis,即IVD),是指在人体之外,通过实验方法对人体样本(血液、体液、组织样本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疾病或机体功能等数据,进而辅助疾病的预防、检测、诊疗、预后以及健康管理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是现代检验医学的重要载体,提供了大部分临床诊断的决策信息,日益成为人类疾病预防、诊断、治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临床应用贯穿于筛查、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的选择、治疗监测、治愈的全过程。体外诊断按其原理或方法可分为分子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微生物诊断、血液诊断、POCT 等多个细分领域,其中分子诊断、生化诊断、免疫诊断是目前体外诊断主要的三大领域。

随着现代检验医学及相关的生物、化学、芯片等科学技术的发展,体外诊断的产业化得以迅速推进,相关的检验技术也得到了飞速发展。近年来,体外诊断已经发展成为医疗健康市场最活跃、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逐渐形成了数百亿美元规模的大型产业,且应用范围还在逐步扩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统计数据,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45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864亿元,占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比例从2016年的12.2%增长到2019年的13.9%。未来,预计体外诊断市场有望继续保持增长,到2022年,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预计将达到1,460亿元,2019-2024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8%,占医疗器械市场规模的比例将达到15.9%。(数据来源:

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商产业研究院整理)

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全球,体外诊断特别是分子诊断市场需求大增,分子诊断行业迎来快速发展。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疑似感染者的不断增加使得临床面临检测资源有限、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成本高昂的艰难境地。2020年8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到2020年9月底前,实现辖区内三级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各级疾控机构以及县域内至少1家县级医院具备核酸采样盒检测能力;到2020年底前,所有二级综合医院具备核酸采样和检测能力,完成城市检测基地和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作用,合理布局分区域机动核酸检测力量,形成快速反应的调集机制,具备在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较短时间内完成人群核酸检测的能力。根据体外诊断咨询网,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为104.4万个。与去年同期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2180个,其中:医院增加133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2142个。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基层医疗分子诊断行业的发展。我国核酸实验室数量和检测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由于整体市场规模和人均医疗卫生支出距成熟市场仍然存在差距,未来在经济发展、医疗体制改革、人口老龄化及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等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分子诊断市场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受益于突发疫情防控、精准医疗发展和分子诊断本身技术手段的不断升级,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分子诊断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现有产品所应用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纳米磁珠制备技术、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技术、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高通量测序样本前处理技术等,公司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1)纳米磁珠制备技术

公司在“制备单分散有机/无机复合纳米微球的聚合方法(专利号:

ZL200610023218.4,美国专利号:US8552110B2,欧洲专利号:EP1978037B1)”、“高磁含量单分散亲水性磁性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610027961.7)”和“具有快速磁场响应性的功能高分子复合微球的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610116619.4)”三项核心专利的基础上形成了纳米磁珠制备技术,可以制备出磁含量高、粒径均一性好的纳米磁珠。磁含量的提高有利于缩短磁响应时间,进而缩短核酸提取的时间;良好的磁珠粒径均一性可以提高不同批次核酸提取试剂提取结果的精密度。公司“磁性纳米微球可控制制备技术与分子诊断试剂盒”技术曾获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同时,公司掌握制备不同粒径(从180纳米到超过1微米)、不同修饰(氧化硅羟基和氧化硅羧基)、不同包覆层结构和厚度、单分散和多分散的磁珠,可以形成不同系列的磁珠产品系列,为公司应对不同临床样本的基质(血液、拭子、痰液、脑脊液、尿液、组织等),不同的病原体种类(革兰氏阳性细菌、革兰氏阴性细菌、病毒、真菌等),不同的核酸类型(DNA和RNA),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最终可以筛选出一款在特定场景下性能最优的磁珠,以解决临床检验面临的提取问题。

(2)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

公司拥有磁棒法提取和抽吸法提取两种类型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公司在磁棒法提取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出了EX系列核酸提取仪,用于基因组研究、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科学研究和临床基因检测中的核酸提取。

公司在抽吸法提取技术的基础上开发了Autrax全自动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形成了若干专利:“样品处理与移动工作站(专利号:ZL201720914638.5)”和“工作站防污染过滤系统(专利号:ZL201720917042.0)”。Autrax具有兼顾高通量与灵活选择、可实现多种检测项的同时运行、多重防污染设计、DNA和RNA的共提取、操作简便、全程无纸化信息传递等特点,同时,整合了制冷模块,以利于核酸检测试剂的长时间保存。另外,样本架可适配常用的采血管,省去的转管的步骤,提高了自动化程度。

公司另一款基于抽吸法的iMag系列自动核酸提取仪可以高效自动提取FFPE组织核酸、血浆游离DNA(cfDNA)及多种其他样本核酸,利用其特殊的样本管构造,配合抽吸法良好的混匀效果,可实现各类如肿瘤等组织样本的直接提取,预处理的环节由仪器完成,无需人工参与。该FFPE组织核酸提取试剂不含二甲苯试剂,采用安全可靠的矿物油代替,消除了对医务人员的危害,保障了医护人员的安全。

(3)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

在引物探针设计方面,公司拥有核心专利“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专利号:ZL200910054805.3)”,该技术可以显著提高引物或探针的退火问题,从而缩短引物或探针的长度,为高变异病毒(如新冠病毒和流感病毒)的引物探针的设计提供了便利(因为高度变异造成保守序列较短)。另外,该技术也可以提高SNP和点突变的检测的特异性。

公司还拥有自主开发的基于比较基因组学的病原体基因软件,并申请了“微生物目标片段中特异性区域的识别方法、装置及应用”等相关多个专利,用以寻找病原体的多拷贝基因片段和特异性基因片段,有利于提高核酸检测试剂灵敏度和特异性。公司熟练掌握了多重荧光PCR技术,并基于该项技术研发了多种分子诊断试剂盒产品,在同行业中具有较为领先的水平。该技术克服了传统方法工作量大、所需试剂多的缺点,通过一次反应可以检测多种病原体靶基因,从而大幅提高检测效率,降低检测成本,缩短操作时间。

(4)高通量测序样本前处理技术

高通量测序通常一次会测多个样本,为保证不同样本最终的所获得的测序数据量大致相当,在上机测序之前会先对各样本所建的文库进行均一化,之前的均一化一般是对文库测量浓度后再稀释到终浓度一致。公司利用饱和吸附的原理,在文库中加入少量磁珠,使得各文库中磁珠吸附的核酸量大致相等,在洗脱之后达到了文库均一化的目的。

公司将质量管理体系的理念引入高通量测序建库环节,优化PCR建库过程中所使用的酶、引物、缓冲液、扩增条件等因素,并使用iNaSP高通量测序全自动核酸提取和文库构建工作站进行样本前处理,进一步降低人为操作对测序结果产生的波动,所开发的16S rRNA扩增建库盒实现了最佳的保真性,尽量保证扩增后16S rRNA所反映的菌群丰度与扩增前真实的菌群丰度一致,所扩增的16S rRNA片段结合后续的生物信息分析,能将细菌鉴定到种,鉴定方法较常规技术只能鉴定到属更加精准。基于高通量测序样本前处理技术,公司也获得了国家卫健委临床检验中心颁发的“2019年全国肠道菌群宏基因组检测(16S rRNA基因靶向测序)室间质评证书”。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获奖年度项目名称奖励等级
国家技术发明奖2011年生物安全相关病原微生物检测新技术和新产品二等奖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认定称号认定年度产品名称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度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获取国内备案凭证6项,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新获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专利1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9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已取得授权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专利12项,境外专利2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045229
实用新型专利022926
外观设计专利011312
软件著作权0000
其他0042
合计079869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32,038,652.7832,778,168.31-2.26
资本化研发投入0.000.000.00
研发投入合计32,038,652.7832,778,168.31-2.26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2.173.61减少1.44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0.000.000.00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抑制新冠肺炎的特效抗体药物研发5,000.00263.562,638.55持续开发,1个产品获得美国新药临床试验批件;1个产品进入中美临床试验申请前的预沟通(Pre-IND)阶段完成抑制新冠肺炎的特效抗体药物研发,以期进入临床试验批准针对SARS-CoV-2病毒的特异性靶点蛋白开发出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具有靶向性好、疗效好、半衰期长等优势,不仅可以用于新冠肺炎治疗,还可用于前线医护等工作人员的感染预防;本项目所获抗体药物为全人源单克隆抗体药物,无需人源化,免疫原性低,安全性好。新冠肺炎尚无特效治疗药物,本项目有望开发出疗效好、安全性高的特异性针对新型冠状病毒SARS-CoV-2的特效抗体药物 ,填补本次COVID-19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特效单克隆抗体药物的空白。
2呼吸道病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开发8,000.001,659.196,542.05持续开发,5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获得中国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国内临床上使用开发的呼吸道病原体系列产品采用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和自动化设备,达到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用于常见呼吸道病毒感染的鉴别诊断,也可用于疾控中心、第三方实验室、海关检验检疫等对呼吸道样本病原体的检测。
3妇科肿瘤系列产品开发项目3,000.00120.82985.97持续开发获得中国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国内临床上使用开发的妇科肿瘤系列产品采用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和自动化设备,达到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可用于妇科肿瘤的临床检测。
4肝炎病毒系列产品开发项目1,000.0015.94624.06持续开发获得中国的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国内临床上使用开发的肝炎病毒系列产品采用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和自动化设备,达到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实现肝炎病毒的定量检测,可用于医院对肝炎病人的诊断和疗效评估。
5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4,000.00620.387,014.44产品研制完成,获得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欧盟CE认证。研制的产品“青耕一号”是一款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集多种自建设一款可移动式全自动化核酸检测舱,全程自动化检测,设备实现量产国际领先适用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疫情爆发点、疾病集中筛查等超高通量核酸检测需求。
主创新技术于一体的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可支持智能化、多用途、多场景的移动检测模式,可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流程
6分子检测全自动化流水线平台6,000.00115.83797.21持续开发,1个产品获得备案和欧盟CE认证;1个产品完成备案;2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开发自动化分子检测检测平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实现量产国内领先用于医院、第三方实验室、疾控中心、海关检验检疫等机构,实现不同客户对自动化核酸检测的需求。
7CE高风险产品的试剂盒开发项目2,000.0011.061,229.16持续开发获得 CE认证并在认可欧盟注册标准的国家或地区使用开发的CE高风险产品采用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和自动化设备,达到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用于国际市场高风险病毒感染的核酸检测。
8提取试剂产品开发项目2,165.000.00946.18持续开发,1个产品完成备案;2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研制可以配套各款设备类型的提取试剂,推进自动化核酸提取在PCR检测产品应用中的占有率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配套自动化设备,达到灵敏度、特异性、稳定性等性能处于领先水平。可配合Autrax核酸检测前处理系统使用,对术前需要进行核酸筛查的患者,确定其是否感染某种病毒。
9肠道菌群检测试剂盒开发6,000.0058.36393.91持续开发开发一款用于肠道益生菌丰度测定的试剂盒可同时检测8种肠道益生菌可用于指导益生菌产品的服用。
10器官移植组织配型及易感病原体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制2,000.0068.33175.84持续开发开发用于鼻咽癌、器官移植、儿童EBV等相关疾病的试剂盒试剂盒采用多重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灵敏度和特异性都很高。用于鼻咽癌、器官移植、儿童EBV相关疾病等的病毒载量测定,辅助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和疗效检测。
11术筛联检试剂开发项目1,000.000.30132.51持续开发开发一款HBV、HCV和HIV筛查试剂盒试剂盒采用多重实时荧光PCR技术,并结合公司专利磁珠技术开发的提取试剂,灵敏度和特异性都很高。用于对HBV、HCV和HIV的筛查,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12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开发项目3,000.00266.85849.61持续开发,5个产品完成备案;1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开发公司未来产品开发和生产所需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工艺。
13药物分子早期发现和工艺优化开发6,000.000.02277.77持续开发进行全人源(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开发,获得经动物模型实验验证的单克隆抗体药物候选分子全人天然B细胞、羊驼/鼠免疫B细胞等抗体产生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开发靶向靶点的特异性抗体,完成候选抗体分子体内外药效评价,获得针对特异性病毒治疗有确切疗效的特异性抗体药物。
合计/49,165.003,200.6622,607.28////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年同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14411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5.2137.14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10,466,738.287,688,958.20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72,685.6868,043.88
教育程度
学历构成数量(人)比例(%)
硕士及以上2819.44
本科8256.94
大专及以下3423.62
合计144100.00
年龄结构
年龄区间数量(人)比例(%)
30岁以下8659.72
30(含)-40岁5034.72
40(含)-50岁53.47
50(含)岁以上32.09
合计144100.00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快速的响应机制及成熟的注册体系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和数据资源,建立了成熟的研发生产流程,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响应。在手足口病、甲型H1N1、人感染H7N9、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新冠肺炎等疫情爆发时,公司都快速反应,及时研制出了相应的核酸检测试剂。

针对产品注册,公司注册部门熟悉各项法规、行业标准、指南以及注册流程,并形成了公司的注册资料库,持续更新以适应公司不断增多的新产品注册需求。公司还与数十家大型三甲医院建立合作,累积了丰富的临床资源,培养了包括临床试验和注册申报的专业化队伍。截至目前,公司所有国内上市产品均自主进行临床试验并注册,并且将持续增强产业化和注册力量,不断提升产品注册效率和上市速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为国内分子诊断领域III类注册证书最全的企业之一。

2、完善的研发平台及优秀的研发团队

公司设置了研究院,总体负责公司研发工作,研发方向以市场需求为主,并适当兼顾前沿探索。公司建立了研发项目全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产品和技术研发的各环节进行控制,从而保证研发质量和进度,并控制研发成本和风险。基于公司的研发平台,公司自主研发了纳米磁珠制备技术、锁核酸和小沟结合物共修饰核酸片段技术、全自动核酸提取技术、多重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高通量测序样本前处理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

公司通过多年自主培养和积极引进人才,已建立了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结构合理的技术研发队伍。公司承担了多个政府科研项目,多项研发成果获奖。公司建立的上海市传染病分子诊断技术创新中心被列入2020年度上海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立项计划。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曾因“生物安全相关病原微生物检测新技术和新产品”项目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高度重视对研发的投入,成立了多个专业研发部门,每个部门均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特长的研发人员负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认真收集终端用户建议、意见的基础上从事研发项目论证、实施等一系列研发工作。公司目前在磁珠提取、自动化设备、流水线、高通量测序、分子POCT等研发方向都有相应布局。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99项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其中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37项,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项;已取得授权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29项,实用新型专利26项,外观专利12项,境外专利2项。持续的自主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成果积累为公司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3)丰富的产品系列及高效的转化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积累,通过多年自主研发,已开发400余种产品,产品已在全国众多三甲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其他机构广泛使用,并远销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产品覆盖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广泛应用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医学临床诊断、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安全等领域,是国内感染性疾病分子诊断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

公司丰富的产品系列带来了高效的转化能力。一方面,公司产品线丰富,如果未来又爆发既往疫情,可以及时实现检测试剂的批量化供应,免去了临时研发及审批流程,可以更快投入到生产中;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的丰富产品线给公司带来了丰富的资源库,有了更广的研发方向,未来在未知病毒出现时,可以结合现有产品的特性的基础上快速实现新产品的研发和转化。

(4)严格的质量管理及稳定的产品表现

公司现已建立起覆盖研发、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3485”质量体系认证,并持续满足质量管理要求,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和有效性。公司高度重视质量管理工作,设有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并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质量管理的高标准与可持续性。公司制订的《质量手册》规定了公司整体的质量控制目标、组织机构、职能分配等,并制订了多项程序控制文件对各个环节进行管控,对生产研发的各个环节及针对每个生产的具体产品均制订了标准操作流程,用以管控产品的质量。

在公司的严格管理下,公司的产品具有稳定一致的表现,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在获得老客户稳定持续订单的同时,也为争取新客户赢得了口碑。公司的HPV核酸检测试剂分别通过了比利时Algemeen Medisch Laboratorium(AML)实验室验证和

VALGENT-4项目评估,稳定的产品表现得到了国际权威实验室或项目的认可。同时,公司的HPV核酸检测试剂还参与了WHO国际标准品的标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HPV产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020年4月26日,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国家病毒参考实验室评估显示,公司研发的核酸提取试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与罗氏、雅培等欧美知名企业的同类产品表现出很好的一致性。

(5)优质的终端客户及良好的品牌形象

公司临床产品数量众多,基于成熟的研发平台,拥有一系列核心技术和HPV类、呼吸道类等领域的优势产品。领先的技术水平、丰富的产品线和优异的产品性能为公司赢得了大量优质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众多三甲医院、第三方医学检验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其他医疗机构,公司主要终端客户有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瑞金医院、上海中山医院、空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武汉同济医院、上海华山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上海长海医院等。

公司介入分子诊断试剂研究及生产较早,同时注重在产品销售和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公司拥有的“之江生物”、“Liferiver”等商标在同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中“Liferiver”被评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在合作医疗机构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另外,在手足口病、甲型H1N1、人感染H7N9、埃博拉、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新冠肺炎等疫情爆发时,公司都快速反应,及时研制出了相应的检测试剂。公司在历次疫情中的突出表现也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形象。

2015年,公司埃博拉核酸检测试剂获得WHO批准并进入其官方采购名录,针对公司的埃博拉病毒核酸检测试剂,WHO曾在官网公开评价,“之江生物的埃博拉试剂盒灵敏度比同类产品高10倍,可以帮助更早地检测出感染者,从而更早地结束疫情”。

2018年,公司研制的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WHO认可,并批准纳入紧急使用评估和清单(EUAL),公司系中国唯一入选企业。公司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可检测血浆、唾液和尿液样本,是WHO批准的三款试剂中唯一可以检测唾液样本的试剂。

公司的HPV病毒、基孔肯亚病毒、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等核酸检测试剂均参与了WHO组织的国际参考品协作标定。

2020年,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先后通过欧盟CE认证,澳大利亚(TGA)、南非(SAHPRA)、菲律宾(PFDA)、印度(CDSCO)、马来西亚(MDA)、新加坡(HSA)、泰国(TFDA)等国际认证,被列入WHO应急使用清单(EUL)。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和仪器设备已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全球疫情的防控提供了重要保障。

2022年,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司已获得欧盟CE认证的猴痘病毒核酸测定试剂盒(荧光PCR法),通过了WHO的评估确认,并接到WHO猴痘核酸检测试剂紧急订单,陆续供应安哥拉、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刚果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国内技术先进、产品齐全的分子诊断领军企业,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在公共卫生安全和临床诊断领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及一站式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健康医疗事业做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紧跟市场发展,不断提升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实现营业收入147,937.90万元,同比增长63.12%。公司加快研发资金投入,推进多个产品研发,新获取国内备案凭证6项,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1项;新获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外观专利1项,入选了2022上海硬核科技企业TOP100榜单。

分子诊断试剂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多个检测试剂和提取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新冠检测试剂包括: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ELISA)和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等。其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用于鼻前庭样本中新型冠状病毒核衣壳蛋白抗原的定性检测,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辅助诊断。

仪器设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各个系列产品,多个产品获得欧盟CE认证。其中研制的“青耕一号”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及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是国内第一款使用柔性机械臂的核酸检测系统,是国际先进的高通量“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核酸检测流水线,已获得国内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作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集多种自主创新技术于一体的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该产品可支持智能化、多用途、多场景的移动检测模式,可实现“样本进,结果出”的全自动化核酸检测流程,对核酸检测的应用普及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由“青耕一号”为主体建设的“之江方舟”无人气膜方舱,已在2022年上半年疫情防控大筛过程中服务核酸检测。

报告期内,针对现场即时检测需求,公司推出“红铠甲”、“蓝铠甲”等移动P2+核酸检测车,已满足不同场景的核酸检测。“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是一个移动式P2+微生物实验室,将专业PCR实验室内能够做的核酸检测,搬到距离被筛查人群最近的地方,采样即检测,减少样本转运中的风险,缩短由于样本长距离周转所延长的检测时间,以最快的速度提供核酸检测结果。采用科学设计,“三区、三缓、一洗消”布局高度集约化,具备有从样本采集、自动化样本前处理、自动化核酸提取、自动化进行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功能,整车密封、负压,达到加强型P2级生物实验室安全防护标准。在车辆微缩的空间中,内部搭载的检测核心即为前期自主开发的实验室小型核酸检测自动化设备,流程自动化使其单车日检测通量最高可达1万管,将样本采集、分杯、自动化的样本前处理、核酸提取、核酸检测到最后出具报告全流程全部串联起来形成一个智慧化的系统。“蓝铠甲”全自动P2+核酸检测车也是一个移动式P2+微生物实验室,相对“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虽通量小,但更灵活,仅需C1牌照。

“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和“红铠甲”移动P2+核酸检测车已在2022年上半年疫情防控中投入使用,为新国博方舱、崇明长兴、东方绿舟方舱、虹桥枢纽、临港集卡中心、申通地铁集团等多个现场提供检测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分子诊断系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在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公司又持续开发了系列核酸检测试剂和仪器设备。核酸检测试剂开发难点在于对具有高特异性的核心引物探针检测系统的设计,在完成设计后向引物探针供应商进行定制化采购。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对相关关键技术、设备和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即使公司与研发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或者与供应商约定了保密义务,仍不能排除核心技术存在泄露和被他人窃取的可能,因此公司存在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2、新产品研发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医疗体制改革、居民健康意识提高、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人口老龄化等因素推动分子诊断行业迅速发展。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能否不断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是公司能否在行业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的关键因素之一。

由于部分传染病病毒具有极强突发性和变异性,在面对重大疫情时,客户对产品性能以及及时性具有较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并且及时地研发出针对不同病毒的检测试剂,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及品牌形象带来不利影响。

3、新产品注册的风险

一款核酸检测试剂(以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为例)要经过产品设计、开发、验证、临床试验、注册审批等多个阶段,一般需要3-5年的时间才能获得监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注册证书。如果公司不能按照研发计划成功通过产品注册,将影响公司前期研发投入的回收和未来效益的实现,对未来公司业绩增长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4、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拥有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稳定的技术人才团队是持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内分子诊断行业的快速发展,主要竞争企业对技术和研发的重视程度提高,对技术人才的争夺将日趋激烈,若公司无法保持稳定的技术人才团队,技术人才流失将导致公司产品研发进度受到影响,从而对公司的业务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体外诊断行业特别是分子诊断行业已经成为国内医疗卫生行业内发展较快的领域之一,行业较高的利润率水平、不断增加的市场需求以及国家政策的鼓励,将吸引更多的厂家进入,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一些跨国企业例如罗氏、雅培等公司已经在国内高端医疗市场处于垄断地位,同时一些国内优秀企业也已经在体外诊断细分领域取得一定市场份额。如果将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储备、产品布局、检测质量、销售与服务网络等方面持续提升,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的影响。

6、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分子诊断试剂在新产品刚推出时,一般由于竞品较少,市场价格相对较高,后期随着产品被广泛使用、生产厂家增多,产品在成熟期阶段的价格会相应下降。同时,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凡是进入《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项目的最高价格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和调整。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进一步调整,相关主管部门存在下调部分检测项目价格的可能。

如果未来公司产品所在市场受到相关主管部门调整收费及相关医疗政策的变化、或是市场参与者增多,公司将面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7、产品质量的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相对复杂,且分子诊断试剂主要供临床诊断服务使用,直接关系到诊断的准确性,因此对质量要求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能会导致相关疾病的确诊或传染病的防治受到影响,将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和产品销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经销商管理风险

公司在销售环节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由于经销商人、财、物均独立于公司,经营计划根据其业务目标和风险偏好自主确定。若公司进一步扩大经销商规模和覆盖区域,对经销商的培训管理、组织管理以及风险管理的难度将加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对经销商的管理能力,可能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出现区域性下滑,对公司的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9、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体外诊断行业包括分子诊断行业等都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国家对体外诊断行业实行严格的分类管理和生产许可制度,产品的研发、生产、上市各环节都需要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监督,行业相关的监管政策在不断完善与调整。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医药分开等多项政策措施的逐步落实,我国医药卫生市场的发展可能面临重大变化。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调整战略以适应各类政策变化,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的影响。

10、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高增长存在未来不能持续的风险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导致公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等产品的市场需求短期内大幅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业绩上升具有偶然性,未来业绩增长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首先,此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持续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相关产品的销量会有所下降;其次,随着疫情的发展,不少企业的新冠病毒检测产品获批上市,同时罗氏、雅培等跨国企业也在扩大新冠病毒检测产品的产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再有,伴随着疫苗产品的普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下降;另外,新冠疫情带来的分子诊断仪器销量增长能否持续在疫情逐步缓解或结束后将具有不确定性。

因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等产品未来销售情况取决于疫情防控涉及的检测需求、常态化检测的市场需求、未来市场竞争及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业绩高增长存在未来不能持续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937.90万元,同比增长63.12%,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利润47,790.15 万元,同比增长23.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7,708.12万元,同比增长23.0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79,379,001.78906,900,729.6463.12
营业成本735,429,862.32269,013,722.62173.38
销售费用153,672,504.99115,362,877.9933.21
管理费用41,129,999.1926,742,972.8453.80
财务费用-80,049,868.53-8,784,789.65/
研发费用32,038,652.7832,778,168.31-2.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200,823.89112,725,368.48178.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46,629.51-251,451,09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93,520.211,634,636,679.05-118.9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新冠疫情延续,各医疗机构急需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市场对分子诊断相关产品需求量增大,推动公司的销售额同比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新冠疫情延续,各医疗机构急需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实物量销售同比增长较大;报告期内人力成本和原辅料成本上升等影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长导致的销售人员薪酬和市场服务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薪酬、折旧费增加及物料用品费用支出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冠疫情延续,影响研发项目推进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同时收到股权转让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同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期末数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0.000.002,900,000.000.07-100.00主要系本报告期无应收票据所致。
应收账款419,607,206.819.26215,493,981.215.0694.72主要系本报告期销售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62,110,715.741.3717,731,205.690.42250.29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2,289,692.120.0550,553,561.831.19-95.47主要系本报告期收到ChunLab Inc股权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8,566,818.180.1930,772,326.070.72-72.16主要系留底税金及预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10,199,922.850.237,439,726.080.1737.10主要系本报告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653,739.663.1745,095,100.001.06218.56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的购房款和股权投资款。
应付账款348,123,682.217.68236,953,634.235.5746.92主要系本报告期采购应付款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1,753,410.030.044,536,659.540.11-61.35主要系本报告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4,059,591.3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决定以人民币3,000.00万元认购上海康帅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1,250,000股。本次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康帅冷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994%股权。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决定以人民币0元受让宁波藤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4,800.00万元中的3,500.00万元(对应实缴出资0元)。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实缴出资2,100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类别期末数期初数
ChunLab Inc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22,232,819.5140,787,816.25
北京迈迪思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3,000,000.003,000,000.00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23,433,317.0623,433,317.06
浙江德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7,747,240.147,747,240.14
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21,000,000.000.00
合计77,413,376.7174,968,373.45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子诊断仪器的研发、组装30,000,000.00900,071,896.66202,153,062.35142,757,166.3074,544,511.13
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纳米磁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0,000.0022,943,264.5220,533,460.501,792,798.771,006,852.07
杭州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子诊断试剂的销售2,000,000.0057,551,921.81-2,074,466.430.00-435,022.38
Liferiver Bio-Tech (United States) Corp.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产品的美国FDA注册8,000,000(美金 )34,059,591.3833,222,336.770.00-724,486.60
上海之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高通量测序相关产品的研发和服务2,000,000.005,564,774.07-876,128.044,225,772.87-425,728.49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月6日www.sse.com.cn2022年1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麻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4月25日www.sse.com.cn2022年4月26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5月12日www.sse.com.cn2022年5月13日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6月2日www.sse.com.cn2022年6月3日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综合下列因素予以认定:

(1)具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工作经理和项目经验;

(2)在公司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在公司研发体系中起到重要作用;

(3)任职期间主导完成多项核心技术的研发,系主要专利的发明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

(4)任职期间参与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成果获得重要奖项。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之江生物的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主要污染物涉及废水、固废和噪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伴生废水和清洗废水,纳入立跃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龙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固废处理:主要有剩余残液、不合格产品、检验废液、废滤芯及生活垃圾。剩余残液及不合格产品、检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公司设有危险废物暂存点,定期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公司集中处置。生物安全柜设置的高效空气过滤器主要是用来防止实验操作时不受外界空气污染,公司实验过程不具有生物危害,因此废滤芯未沾染感染性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更换滤芯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噪音处理:公司无高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为离心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纯水系统等,通过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合理布局,通过建筑隔声,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之江科技的主要产品为仪器设备,主要污染物涉及废水、固废和噪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废水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园区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与其它污水汇合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固废处理:主要为废包装物和生活垃圾等。废包装物全部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工人清运。

(3)噪音处理:主要是产品组装和测试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品组装和测试均在车间内进行,经车间隔声降噪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上海奥润的主要产品为纳米磁珠,主要污染物涉及废气、废水、固废和噪音。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将严格按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进行严格处理,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1)废气处理:生产过程中会有粉尘产生。一方面生产车间加强通风,另一方面利用旋风除尘装置来收集粉尘,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3)固废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废、废液及废试剂瓶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音处理: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清洗机、搅拌机、喷雾干燥机等,设备噪声较低,经厂房隔声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标排放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

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类型承诺方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注1注1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注2注2不适用不适用
分红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3注3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注4注4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5注5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注6注6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注7注7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注8注8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注9注9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注10注10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公司实际控制人注11注11不适用不适用

注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

(1)本人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之江生物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

(2)本人在作为之江生物的实际控制人/股东期间,本人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之江生物相同或相似的、对之江生物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之江生物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在与之江生物不产生同业竞争的前提下,如之江生物及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将要求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将要求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若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其法定决策程序无法批准上述要求,则本人可以通过退出相关股份的方法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4)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之江生物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之江生物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2、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

(1)本企业没有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单独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合伙企业或组织,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对之江生物构成竞争的经济实体、业务及活动。

(2)本企业在作为之江生物的控股股东/股东期间,本企业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之江生物相同或相似的、对之江生物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之江生物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在与之江生物不产生同业竞争的前提下,如之江生物及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将要求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情形,本企业将要求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之江生物及其子公司来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若本企业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按照其法定决策程序无法批准上述要求,则本企业可以通过退出相关股份的方法解决潜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4)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之江生物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赔偿之江生物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2: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出具《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

(1)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人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人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4)本人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6)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2、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

(1)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若本企业及所属关联方与公司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必须按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避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保证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4)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企业及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本企业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

(6)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控股股东期间。

注3: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之江生物承诺:

公司将严格执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2、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将促使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股东期间。

3、公司全体董事(邵俊斌、倪卫琴、吴晶{2022年1月离任}、于永生、李学尧)、监事(季诚伟、王逸芸、王岳明{2021年2月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邵俊斌{2021年2月离任}、倪卫琴、麻静明、王凯、姜长涛{2021年12月离任})承诺: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承诺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注4: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王能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

2、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

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2月离任)、研发中心总监邵俊斌(同时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在本承诺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总监任期内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5)本承诺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

4、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邵俊杰、邵艳芬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36个月内。

5、公司董事(同时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倪卫琴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6、公司监事季诚伟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担任监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7、公司监事王逸芸(同时为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担任监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8、公司副总经理麻静明、副总经理王凯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承诺人在公司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公司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9、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张捷、朱勤玮、李沛晓、舒锋、刘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承诺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10、监事王岳明(2021年2月离任)之儿子王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承诺人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首发前股份,则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不因本

承诺人在发行人所任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若发行人在6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3)本承诺人近亲属王岳明担任监事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

11、公司股东磐信投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

12、公司股东宁波睿道、公司股东上海能发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承诺人减持股份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在本承诺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12个月内。

注5:之江生物、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之江生物,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董事倪卫琴,高级管理人员麻静明、王凯、姜长涛(2021年12月离任)承诺: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若根据当时适用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则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公司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数量达到最大限额后,公司股价仍符合启动条件的,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低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10%,且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税后薪酬总和的20%。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后3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即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未达到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6个月,并自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将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返还给公司。拒不返还的,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40%。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 3 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即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未达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10%),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上年度薪酬(税后)总和的20%减去其实际增持股票金额(如有)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应当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扣减该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月税后薪酬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40%。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自2021年1月18日起3年内。

注6、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出具《关于股份回购及股份购回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之江生物、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及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

(2)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

1)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2)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若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应:

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7、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出具《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之江生物、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8、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之江生物承诺: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则和措施,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

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积极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为医疗机构、第三方诊断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科研机构等用户提供更为优质的分子诊断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2、公司全体董事(邵俊斌、倪卫琴、吴晶{2022年1月离任}、于永生、李学尧)、高级管理人员(邵俊斌{2021年2月离任}、倪卫琴、麻静明、王凯、姜长涛{2021年12月离任})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

(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承诺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6)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9、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之江生物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2、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企业真实意思表示,本企业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3、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及全体董事(邵俊斌、倪卫琴、吴晶{2022年1月离任}、于永生、李学尧)、监事(季诚伟、王逸芸、王岳明{2021年2月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邵俊斌{2021年2月离任}、倪卫琴、麻静明、王凯、姜长涛{2021年12月离任})承诺: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10、之江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之江生物承诺:

公司将切实履行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若公司所作承诺未能履行或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③在股东大会及证券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④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⑤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2、控股股东之江药业、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控制的企业宁波康飞、磐信投资、上海能发、宁波睿道、全体董事(邵俊斌、倪卫琴、吴晶{2022年1月离任}、于永生、李学尧)、监事(季诚伟、王逸芸、王岳明{2021年2月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邵俊斌{2021年2月离任}、倪卫琴、麻静明、王凯、姜长涛{2021年12月离任})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本承诺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承诺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注11、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关于社保公积金及劳动用工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俊斌承诺:

如公司及其子孙(分)公司被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或因公司及其子孙(分)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而被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追偿或处罚的,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公司及其子孙(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如公司及其子孙(分)公司因劳务派遣用工事项违反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被任何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本人将对此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经济责任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保证公司及其子孙(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承诺时间及期限:2020年5月。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

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2022-043、2022-044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报告期内,公司已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签署了相关合同,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中,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2,103,780,523.361,942,321,639.051,942,321,639.051,942,321,639.05596,063,222.2630.6920,799,655.581.07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体外诊断试剂首发219,059,900219,059,9001,472,040.450.672024年8月见“报告期内不适用不适用
生产线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其他”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首发221,687,500221,687,500958,670.000.432024年8月见“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其他”不适用不适用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首发115,143,700115,143,7003,000,920.202.612024年8月见“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其他”不适用不适用
产品研发项目首发550,000,000550,000,00061,814,416.2911.2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首发250,000,000250,000,000250,973,135.32100.3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首发586,430,539.05586,430,539.05277,844,040.0047.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2022年3月10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91,000万元。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和“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置房产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位于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幢的房产。因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更有效充分利用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面的优势,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4楼”,“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168号9幢301室”。因此相关项目的建设进程有所延后。

2020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和“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放缓,尤其是2022年上半年以来,“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和“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上海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在上述情况下,场地设计进度、工程招标及施工等均受到疫情的严重影响,导致建设项目的筹备及施工推进进度相较原计划延期,因此导致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和“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整体进度有所滞后。

(2)“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延期原因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原计划应于2020年8月开始开展相关工作,项目周期为2年。受新冠疫情反复的因素影响,办公场地租赁、营销网络建设以及品牌推广等均受到一定限制。目前全球新冠疫情仍未得到完全控制,公司市场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进度在一段时间内预期将继续受到影响。

根据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审慎判断,拟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8月。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51,477,63377.80000-79,724,291-79,724,29171,753,34236.85
1、国家持股000000000
2、国有法人持股2,418,9331.24000-1,637,151-1,637,151781,7820.40
3、其他内资持股149,058,70076.56000-78,087,140-78,087,14070,971,56036.4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43,249,15773.58000-72,277,597-72,277,59770,971,56036.45
境内自然人持股5,809,5432.98000-5,809,543-5,809,54300
4、外资持股0000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00000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000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3,226,71722.2000079,724,29179,724,291122,951,00863.15
1、人民币普通股43,226,71722.2000079,724,29179,724,291122,951,00863.1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0000000
4、其他000000000
三、股份总数194,704,350100.0000000194,704,35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计79,533,691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战略投资者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配售公司股票的数量为1,460,282股,根据《科创板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将所持限售股借出。报告期内,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借出之江生物股份数量为190,600股,余额为781,782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报告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磐信(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9,454,26239,454,26200限售期满2022年1月18日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814,80010,814,8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7,636,4407,636,44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4,476,9894,476,989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宁波璟辉脉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4,6002,544,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高特佳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36,0802,136,08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5,6002,085,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650,0001,65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446,5511,446,551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郭彦超1,222,4201,222,42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徐春辉810,0008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乐华480,00048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安新三板1号私募投资基金440,00044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天风汇城(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40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高子兵367,000367,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高凌云343,00034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陈江红323,700323,7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美艳300,00030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阳300,00030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弘诚良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81,00028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强240,00024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赵龙标226,000226,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周艳萍161,500161,5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高翔155,00015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其观贸易有限公司100,00010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游马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游马地5号新三板股期混合私募投资基金90,0009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诸尚余83,20083,2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上海美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80,0008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宁波晟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晟川永晟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2,72672,726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高虹60,0006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晓亮50,80050,8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孙玉斌50,0005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衡俊43,60043,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庄财村40,20040,2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邹云飞35,0003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吕春梅34,00034,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朱秀伟33,30033,3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沈为红32,60032,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彭建强30,0003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廖伟文30,0003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郭凌程30,0003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俞新国20,0002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但承龙19,16619,166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翔18,00018,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严爱娇13,68813,688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海红12,30012,3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冯明11,83711,837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荣奎1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凤凯1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孙杰1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齐冲1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汲海臣10,00010,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蒋伟9,5009,5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孟令辉8,0008,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成华8,0008,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朱大立8,0008,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宁夏冠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0008,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方甘林7,6007,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晋宏7,0007,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郑召伟5,000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孙伯彭5,000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卢晓峰5,000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包新月5,000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海莲5,0005,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杨晓勇4,0004,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唐成文4,0004,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谭冬梅4,0004,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隋延波4,0004,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郑璟3,9983,998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彭义林3,9003,9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世启3,5003,5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盐城牛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1003,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赵秀君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明星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吴光华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童建飞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斐娜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少斌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耿志国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翟仁龙3,0003,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京燕2,9002,9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高英惠2,5002,5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魏恒平2,2002,2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陈逸亭2,1002,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云兴学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杨鄂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谢德广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吴端仕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明刚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宏运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放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陆青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祥政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栋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费树栋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陈超民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陈长溪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北京美好愿景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成都福晟科技有限公司2,0002,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唐子逸1,3001,3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贞景1,3001,3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赵敏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姚刚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杨毅谦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王臻毅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钱祥丰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小贞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惠明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林志伟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解文轶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胡刚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韩轶冰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丁丽华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陈建林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廖磊1,0001,0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柯伟武968968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姚继红72072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袁建军7007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昃辰600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唐靖600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孔灵6006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卫5005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刘星446446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朱少明4004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周少鹏2002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李雪兵2002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赵杏弟100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张斌100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汪宇慧100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沈调仙100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蔡琼茜10010000首发限售2022年1月18日
合计79,533,69179,533,69100//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13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包含转融通借出股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股份 状态数量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064,969,56033.3764,969,56064,969,56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511,1576,303,6433.24000其他
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002,0003.086,002,0006,002,0000其他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237,3155,399,1252.77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4,6004,462,3892.29000其他
徐春辉+1,554,1802,366,6351.22000境内自然人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01,650,0000.8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8,0041,077,5960.55000其他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90,600781,7820.4781,7821,460,2820国有法人
罗明光未知638,0000.33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303,643人民币普通股6,303,643
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5,399,125人民币普通股5,399,125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462,389人民币普通股4,462,389
徐春辉2,366,635人民币普通股2,366,635
上海迈景纳米科技有限公司1,650,000人民币普通股1,650,000
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77,596人民币普通股1,077,596
罗明光638,000人民币普通股638,000
叶锋616,843人民币普通股616,843
宁波璟辉脉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97,557人民币普通股597,557
樊海丰522,315人民币普通股522,315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29,871股,占公司总股本194,704,350股的比例为0.58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00元/股,最低价为37.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75,029.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邵俊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1,460,2822023年1月18日1,460,282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64,969,5602024年1月18日64,969,56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3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002,0002024年1月18日6,002,000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宁波康飞顿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邵俊斌。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月18日不适用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1年1月18日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配售股票限售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之江1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配售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期初持股数期末持股数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
邵俊斌董事210,068288,068+78,00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核心技术人员
朱勤玮核心技术人员0200+20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股份增减变动量为-14,600,公司下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通过参与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具体间接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1、邵俊斌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8.14%份额;

2、倪卫琴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14.33%份额;

3、王逸芸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2.53%份额;

4、麻静明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8.21%份额;

5、王凯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14.33%份额;

6、李沛晓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0.77%份额;

7、舒锋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1.02%份额;

8、朱勤玮持有之江生物专项资管计划0.72%份额。

报告期内,邵俊斌受让宁波康飞0.166%的财产份额(认缴出资额1.2424万元),宁波康飞直接持有公司股数6,002,000,间接持股股份增减变动量为+9,964。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2,870,003,937.972,935,924,970.1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七、42,900,000.00
应收账款七、5419,607,206.81215,493,981.2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七、762,110,715.7417,731,205.6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82,289,692.1250,553,561.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9356,580,787.15299,468,047.00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38,566,818.1830,772,326.07
流动资产合计3,719,159,157.973,552,844,091.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77,413,376.7174,968,373.4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21567,266,992.94561,375,478.17
在建工程七、221,047,603.77984,603.7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七、266,797,489.546,567,285.76
开发支出
商誉七、285,404,994.345,404,994.34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10,199,922.857,439,726.08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143,653,739.6645,095,1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811,784,119.81701,835,561.57
资产总计4,530,943,277.784,254,679,653.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七、36348,123,682.21236,953,634.23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七、3849,861,937.9955,287,269.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七、3988,769,267.6074,039,886.17
应交税费七、4034,579,652.2634,033,957.25
其他应付款七、417,802,763.186,474,753.1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七、441,903,440.872,209,351.03
流动负债合计531,040,744.11408,998,851.27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5116,829,389.1313,735,174.82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1,753,410.034,536,659.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8,582,799.1618,271,834.36
负债合计549,623,543.27427,270,685.6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194,704,350.00194,704,3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552,150,189,569.462,150,189,569.46
减:库存股七、5644,275,029.77
其他综合收益七、5710,255,303.9324,352,474.7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七、5997,352,175.0097,352,175.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601,573,093,365.891,360,810,398.7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981,319,734.513,827,408,967.9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981,319,734.513,827,408,967.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530,943,277.784,254,679,653.54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376,855,980.062,526,761,722.41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00,000.00
应收账款十七、1435,843,938.51223,597,467.5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87,460,244.7390,348,837.97
其他应收款十七、2593,002,597.14541,393,116.7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37,545,971.51221,874,402.3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76,734.674,710,055.29
流动资产合计3,731,685,466.623,611,585,602.2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91,876,773.5491,876,773.5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7,413,376.7174,968,373.4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20,365,358.78398,238,946.44
在建工程728,000.00728,00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6,527,618.536,281,058.9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8,890,071.056,166,988.39
其他非流动资产35,095,100.0026,095,1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640,896,298.61604,355,240.75
资产总计4,372,581,765.234,215,940,842.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89,837,031.76220,467,467.39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55,388,031.9450,939,318.50
应付职工薪酬87,690,316.4272,738,975.19
应交税费57,816,718.9932,915,983.19
其他应付款11,650,450.4864,556,490.84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4,981,717.501,717,077.67
流动负债合计507,364,267.09443,335,312.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4,429,792.541,327,288.87
递延所得税负债1,753,410.034,536,659.54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183,202.575,863,948.41
负债合计513,547,469.66449,199,261.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94,704,350.00194,704,35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150,189,569.462,150,189,569.46
减:库存股44,275,029.77
其他综合收益9,935,990.1925,707,737.4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97,352,175.0097,352,175.00
未分配利润1,451,127,240.691,298,787,749.9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3,859,034,295.573,766,741,581.7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372,581,765.234,215,940,842.97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合并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半年度2021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479,379,001.78906,900,729.64
其中:营业收入七、611,479,379,001.78906,900,729.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887,203,773.33440,901,696.34
其中:营业成本七、61735,429,862.32269,013,722.6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624,982,622.585,788,744.23
销售费用七、63153,672,504.99115,362,877.99
管理费用七、6441,129,999.1926,742,972.84
研发费用七、6532,038,652.7832,778,168.31
财务费用七、66-80,049,868.53-8,784,789.65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40,519,165.917,566,027.83
加:其他收益七、671,117,492.95437,849.0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14,996,606.26-4,758,145.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249,227.78-5,726,249.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78,046,887.36455,952,487.87
加:营业外收入七、7431,772.211,303.60
减:营业外支出七、75166,853.641,392,698.4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77,911,805.93454,561,093.05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00,010,348.3567,773,663.5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7,901,457.58386,787,429.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7,901,457.58386,787,429.49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77,901,457.58386,787,429.4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97,170.77-36,233,002.87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097,170.77-36,233,002.87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771,747.23-35914692.9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771,747.23-35914692.9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674,576.46-318309.8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674,576.46-318309.88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63,804,286.81350,554,426.6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63,804,286.81350,554,426.6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452.07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452.07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半年度2021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1,385,645,123.05902,742,509.28
减:营业成本十七、4710,665,853.51289,127,801.06
税金及附加4,549,440.795,232,587.21
销售费用156,191,067.18118,793,476.12
管理费用33,136,762.7322,767,066.80
研发费用26,950,749.4915,572,326.55
财务费用-64,684,460.81-8,076,104.94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25,456,499.407,058,017.68
加:其他收益1,098,900.73433,141.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4,802,152.89-4,751,680.4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249,227.78-5,726,249.3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04,883,230.22449,280,568.43
加:营业外收入6,046.390.96
减:营业外支出55,992.241,400,309.0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04,833,284.37447,880,260.31
减:所得税费用86,875,303.1467,061,197.67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7,957,981.23380,819,062.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17,957,981.23380,819,062.6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5,771,747.23-35,914,692.99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771,747.23-35,914,692.9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5,771,747.23-35,914,692.9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402,186,234.00344,904,369.6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2.152.0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2.142.04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半年度2021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57,905,114.35928,594,381.8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6,385,618.159,785,43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04,290,732.50938,379,819.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12,654,261.07528,833,624.6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2,251,199.3566,384,508.20
支付的各项税费132,281,520.13181,443,763.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72,902,928.0648,992,554.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0,089,908.61825,654,450.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200,823.89112,725,368.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673,410.7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723,410.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33,470,040.28251,451,091.99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470,040.28251,451,091.9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746,629.51-251,451,091.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58,830,045.2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58,830,045.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5,618,490.44311,526,96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4,275,029.7712,666,40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9,893,520.21324,193,36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93,520.211,634,636,679.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3,518,293.63-4,542,996.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921,032.201,491,367,959.2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935,575,186.241,204,512,270.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69,654,154.042,695,880,229.59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2年半年度2021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251,065,291.34948,501,393.2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9,251,091.2814,834,648.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90,316,382.62963,336,042.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35,529,036.65658,752,632.4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5,444,578.7060,526,614.20
支付的各项税费128,475,314.32158,179,087.1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18,426,714.0036,168,24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47,875,643.67913,626,575.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440,738.9549,709,466.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9,673,410.7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9,673,410.7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3,731,426.88156,505,913.85
投资支付的现金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41,687,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3,731,426.88498,193,41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058,016.11-498,193,413.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958,830,045.24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58,830,045.2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65,618,490.44311,526,96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4,275,029.7712,666,406.1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9,893,520.21324,193,366.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9,893,520.211,634,636,679.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1,605,055.02-4,543,137.4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9,905,742.351,181,609,593.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26,761,722.411,120,366,930.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76,855,980.062,301,976,524.80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24,352,474.7097,352,175.001,360,810,398.753,827,408,967.913,827,408,967.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194,704,350.000.000.000.002,150,189,569.460.0024,352,474.700.0097,352,175.000.001,360,810,398.750.003,827,408,967.910.003,827,408,967.91
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275,029.77-14,097,170.77---212,282,967.14-153,910,766.60-153,910,766.60
(一)综合收益总额-14,097,170.77477,901,457.58463,804,286.81463,804,286.8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4,275,029.77-------44,275,029.77-44,275,029.7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4,275,029.77-44,275,029.77-44,275,029.77
(三)利润分配-265,618,490.44-265,618,490.44-265,618,490.44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65,618,490.44-265,618,490.44-265,618,490.4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44,275,029.7710,255,303.9397,352,175.001,573,093,365.893,981,319,734.513,981,319,734.51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优先股永续债其他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一般风险准备其他东权益
一、上年期末余额146,028,262.00256,544,018.4178,949,652.7573,014,131.00908,062,518.721,462,598,582.881,462,598,582.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6,028,262.00---256,544,018.41-78,949,652.75-73,014,131.00-908,062,518.72-1,462,598,582.880.001,462,598,582.8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48,676,088.00---1,893,645,551.05--36,233,002.8775,260,469.491,981,349,105.671,981,349,105.67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36,233,002.87386,787,429.49350,554,426.62350,554,426.6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8,676,088.001,893,645,551.051,942,321,639.051,942,321,639.0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8,676,088.001,893,645,551.051,942,321,639.051,942,321,639.0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1,526,960.00-311,526,960.00-311,526,960.00
1.提取盈余公积-0.0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0.0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11,526,960.00-311,526,960.00-311,526,96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
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4,704,350.000.000.000.002,150,189,569.460.0042,716,649.880.0073,014,131.000.00983,322,988.210.003,443,947,688.550.003,443,947,688.55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25,707,737.4297,352,175.001,298,787,749.903,766,741,581.7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25,707,737.42-97,352,175.001,298,787,749.903,766,741,581.7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4,275,029.77-15,771,747.23--152,339,490.7992,292,713.79
(一)综合收益总额-15,771,747.23417,957,981.23402,186,234.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4,275,029.77-----44,275,029.77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44,275,029.77-44,275,029.77
(三)利润分配-265618490.4-265,618,490.44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65,618,490.44-265,618,490.4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44,275,029.779,935,990.1997,352,175.001,451,127,240.693,859,034,295.57
项目2021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46,028,262.00256,544,018.4179,544,259.4973,014,131.00883,440,108.391,438,570,779.2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6,028,262.00---256,544,018.41-79,544,259.49-73,014,131.00883,440,108.391,438,570,779.2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8,676,088.00---1,893,645,551.05--35,914,692.99--69,292,102.641,975,699,048.70
(一)综合收益总额-35,914,692.99380,819,062.64344,904,369.6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8,676,088.001,893,645,551.051,942,321,639.0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8,676,088.001,893,645,551.051,942,321,639.0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1,526,960.00-311,526,96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11,526,960.00-311,526,96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94,704,350.00---2,150,189,569.46-43,629,566.50-73,014,131.00952,732,211.033,414,269,827.99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倪卫琴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在上海之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杭州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睿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能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桥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腾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于2005年4月8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浦东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43014560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张江高科技产业东区瑞庆路528号20幢乙号1层、21幢甲号1层。法定代表人:邵俊斌。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70.435万元,总股本19,470.4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股票于2021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688317。公司已于2021年3月1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公司属医药制造业(C27)行业。公司经营范围: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生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零售;货物的进出口;医疗器械的销售(具体经营范围见许可证);III类6840医用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产品为分子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2年8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0家,注销0家和转让0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坏账准备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等相关说明。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

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或附注五、21“长期股权投资”。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21_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现金流量表采用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

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五。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五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承兑人为非金融机构的企业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关联方组合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仪器采用个别计价法,其他采用月末一次加权

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

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31.67-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523.75-19.00
电子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31.67-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

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期限(年)
软件预计受益期限10
商标预计受益期限10
专利权预计受益期限10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

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国内销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根据与客户之间销售合同或订单组织发货,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2)国外销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根据与客户之间的出口合同或订单组织发货,按照报关单上载明的出口日期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

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选择不拆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合并为租赁。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

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具体参见本附注五42.“租赁”。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

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5.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6.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7.所得税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8.预计负债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9.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则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估值,在此过程中本公司管理层与其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一“公允价值”披露。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2018 年12 月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 —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执行[注1]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进行追溯调整。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实施[注2]

其他说明:

[注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21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符合简化处理条件,租赁为低价值租赁、短期租赁以及在首次执行日剩余期限小于一年的租赁,均无需确认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报表无重大影响。

[注2]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 年11 月发布的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公司按照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14号,对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相关运输成本进行追溯调整,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报表影响金额母公司报表影响金额
2021年1-6月利润表项目
营业成本5,573,108.805,573,108.80
销售费用-5,573,108.80-5,573,108.80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13%、6%、3%[注1]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1%[注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注3]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注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公司自产试剂销售收入2019年度适用增值税征收率为3%;技术服务收入增值税征收率为6%;杭州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博康)采购增值税税率为3%的产品再销售适用3%增值税税率;上海之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工程)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

[注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1〕28号)有关规定,公司城建税税率由7%调至5%;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科技)城建税税率为5%;杭州博康、杭州博赛基因诊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博赛)城建税税率为7%;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润)城建税税率为5%;之江工程由1%上调至5%。

[注3]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15
之江科技15
杭州博康25
上海奥润25
之江工程25
LIFERIVER BIO-TECH UNITED STATES CORP(以下简称之江美国)按美国税法规定的累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上海市科学技术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和之江科技的编号分别为:证书编号GR202131001090;证书编号GR202131000702),认定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享有所得税按应纳所得额的15%税率计缴的资格。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之江生物、之江科技报告期内均适用此政策。

3.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和财税[2014]57号第二条,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之江生物及杭州博康报告期内销售公司生物制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 13号),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 7号),财税[2020] 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之江工程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 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之江工程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18,383.6492,226.19
银行存款2,854,160,584.102,935,482,960.05
其他货币资金15,724,970.23349,783.93
合计2,870,003,937.972,935,924,970.1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8,681,186.9628,034,823.12

其他说明:

其中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
信用卡保证金191,783.93191,783.93
保函保证金158,000.00158,000.00
合计349,783.93349,783.93

外币货币资金明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之说明。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2,9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2,900,000.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412,502,193.56
1至2年23,155,812.88
2至3年18,410,945.24
3年以上10,810,659.53
合计464,879,611.21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64,879,611.21100.0045,272,404.409.74419,607,206.81243,226,266.38100.0027,732,285.1711.40215,493,981.21
其中:
账龄组合464,879,611.21100.0045,272,404.409.74419,607,206.81243,226,266.38100.0027,732,285.1711.40215,493,981.21
合计464,879,611.21/45,272,404.40/419,607,206.81243,226,266.38/27,732,285.17/215,493,981.2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12,502,193.5620,625,109.685.00
1-2年23,155,812.884,631,162.5820.00
2-3年18,410,945.249,205,472.6250.00
3年以上10,810,659.5310,810,659.53100.00
合计464,879,611.2145,272,404.409.74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732,285.1717,540,119.2345,272,404.40
合计27,732,285.1717,540,119.2345,272,404.4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58,800,000.0012.652,940,000.00
客户二47,572,206.6210.232,378,610.33
客户三29,420,567.076.331,471,028.35
客户四12,798,548.002.751,618,421.28
客户五11,337,940.002.44757,790.00
合计159,929,261.6934.409,165,849.9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58,783,788.2294.6414,801,183.3783.48
1至2年3,326,267.905.362,929,362.7016.52
2至3年659.00
3年以上659.620.62
合计62,110,715.74100.0017,731,205.69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未结算原因
A 单位11,200,000.00一年以内18.03预付货款
B单位10,586,000.00一年以内17.04预付货款
C 单位4,013,392.40一年以内6.46预付货款
D 单位3,732,148.80一年以内6.01预付货款
E 单位3,636,450.00一年以内5.85预付货款
合计33,167,991.2053.4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0.000.00
应收股利0.000.00
其他应收款2,289,692.1250,553,561.83
合计2,289,692.1250,553,561.8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2,163,517.06
1至2年221,371.97
2至3年114,506.68
3年以上311,921.60
合计2,811,317.3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536,315.292,447,569.85
备用金61,519.5434,074.19
代扣代缴款项13,978.94411,797.74
应收出口退税199,503.54763,275.52
应收暂付款150,286.39
应收股权转让款49,811,696.30
合计2,811,317.3153,618,699.9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661,074.71404,063.453,065,138.16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543,512.97-2,543,512.97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6月30日余额117,561.74404,063.45521,625.19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3,065,138.16-2,543,512.97521,625.19
合计3,065,138.16-2,543,512.97521,625.1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杭州阔石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625,234.551年以内22.2431,261.7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出口退税199,503.541年以内7.109,975.18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保证金185,500.001年以内6.609,275.00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保证金150,000.001-2年5.3430,000.00
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保证金116,897.501年以内4.165,844.88
合计/1,277,135.59/45.4386,356.78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31,389,366.524,107,288.09227,282,078.43211,383,913.464,107,288.09207,276,625.37
在产品1,157,069.650.001,157,069.653,794,026.310.003,794,026.31
库存商品124,393,895.021,606,920.87122,786,974.1583,410,992.341,357,693.0982,053,299.25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3,622,949.963,622,949.963,843,135.123,843,135.12
委托加工物资1,731,714.961,731,714.962,500,960.952,500,960.95
合计362,294,996.115,714,208.96356,580,787.15304,933,028.185,464,981.18299,468,047.0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4,107,288.094,107,288.09
在产品
库存商品1,357,693.09249,227.781,606,920.8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合计5,464,981.18249,227.785,714,208.96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合同取得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增值税留抵税额5,682,204.2125,206,326.24
预缴企业所得税2,884,613.975,565,999.83
合计8,566,818.1830,772,326.07

其他说明: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ChunLab Inc22,232,819.5140,787,816.25
北京迈迪思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23,433,317.0623,433,317.06
浙江德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7,747,240.147,747,240.14
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000.00
合计77,413,376.7174,968,373.45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确认的股累计利得累计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其他综合收益
利收入损失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ChunLab Inc67,838,289.2756,148,889.05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股权转让
北京迈迪思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浙江德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上海闵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战略目的长期持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567,266,992.94561,375,478.17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567,266,992.94561,375,478.17

其他说明: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及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47,357,186.2742,949,859.826,822,870.0295,943,651.82693,073,567.93
2.本期增加金额121,376.161,755,000.00924,407.0845,696,504.1848,497,287.42
(1)购置121,376.161,755,000.00924,407.0845,696,504.1848,497,287.4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0.000.00813,155.461,261,485.922,074,641.38
(1)处置或报废0.000.00813,155.461,261,485.922,074,641.38
4.期末余额547,478,562.4344,704,859.826,934,121.64140,378,670.08739,496,213.97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3,933,867.1425,359,426.945,175,643.4257,229,152.26131,698,089.76
2.本期增加金额13,064,291.111,809,736.49529,961.5726,382,156.6041,786,145.77
(1)计提13,064,291.111,809,736.49529,961.5726,382,156.6041,786,145.77
3.本期减少金额0.000.00772,497.68482,516.821,255,014.50
(1)处置或报废0.000.00772,497.68482,516.821,255,014.50
4.期末余额56,998,158.2527,169,163.434,933,107.3183,128,792.04172,229,221.0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90,480,404.1817,535,696.392,001,014.3357,249,878.04567,266,992.94
2.期初账面价值503,423,319.1317,590,432.881,647,226.6038,714,499.56561,375,478.1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1,047,603.77984,603.77
工程物资
合计1,047,603.77984,603.77

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陈行公路 2168号9幢房屋装修设计1,047,603.771,047,603.77984,603.77984,603.77
合计1,047,603.771,047,603.77984,603.77984,603.7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软件特许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53,605.001,900.005,406,437.232,728,160.008,290,102.23
2.本期增加金额200,000.00455,000.00655,000.00
(1)购置200,000.00455,000.00655,000.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53,605.001,900.005,861,437.232,728,160.008,945,102.2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53,605.001,900.001,521,842.1345,469.341,722,816.47
2.本期增加金额5,000.01283,388.19136,408.02424,796.22
(1)计提5,000.01283,388.19136,408.02424,796.2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58,605.011,900.001,805,230.32181,877.362,147,612.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94,999.994,056,206.912,546,282.646,797,489.54
2.期初账面价值3,884,595.102,682,690.666,567,285.76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5,404,994.345,404,994.34
合计5,404,994.345,404,994.34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项目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上海奥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293,772.84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上海奥润生产的产品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商誉 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

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项目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商誉账面余额①5,404,994.34
商誉减值准备余额②
商誉的账面价值③=①-②5,404,994.34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④
包含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 ⑤=④+③5,404,994.34
拆分后分摊至各资产组的包含未确认归属于 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⑥5,404,994.34
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⑦293,772.84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⑧=⑥+⑦5,698,767.18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⑨6,120,616.59
商誉减值损失(⑩大于 0 时) ⑩=⑧-⑨
归属于本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2)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上海奥润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收益法预测现金流量现值计算;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方法的主要假设:其预计现金流量系以管理层编制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维持不变推测得出。对资产组进行现金流量预测时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成本及其相关费用等。上述假设基于该资产组以前年度的经营业绩、行业水平以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公司采用的折

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减值测试,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商誉不存在减值。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5,376,066.86806,410.045,126,839.18769,025.8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可抵扣亏损
信用减值准备45,794,029.596,869,104.4430,632,960.674,601,635.38
递延收益16,829,389.132,524,408.3713,735,174.832,069,064.82
合计67,999,485.5810,199,922.8549,494,974.687,439,726.0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 允价值变动(增加)11,689,400.201,753,410.0330,244,396.934,536,659.54
合计11,689,400.201,753,410.0330,244,396.934,536,659.54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338,142.00502,604.66
可抵扣亏损4,973,585.774,116,064.44
合计5,311,727.774,618,669.1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23,229.54
2023813,162.27813,162.27
2024955,394.31955,394.31
20251,105,769.521,105,769.52
20261,238,508.81,238,508.8
2027年1-6月860,750.870.00
合计4,973,585.774,116,064.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
应收退货成本
合同资产
预付股权投资款30,000,000.0030,000,000.0021,000,000.0021,000,000.00
预付房屋款108,442,179.48108,442,179.4819,000,000.0019,000,000.00
预付设备款5,211,560.185,211,560.185,095,100.005,095,100.00
合计143,653,739.66143,653,739.6645,095,100.0045,095,100.00

其他说明: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 年以内279,834,582.55195,404,924.09
1-2 年63,689,315.7538,865,486.83
2-3 年3,538,295.321,897,072.07
3 年以上1,061,488.59786,151.24
合计348,123,682.21236,953,634.23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销货款49,861,937.9955,287,269.49
合计49,861,937.9955,287,269.49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73,150,658.7589,546,253.5274,792,340.3387,904,571.94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889,227.425,182,511.825,207,043.58864,695.66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74,039,886.1794,728,765.3479,999,383.9188,769,267.60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72,183,818.6181,328,677.4966,533,918.8086,978,577.3
二、职工福利费0.002,585,948.612,585,948.610.00
三、社会保险费589,553.623,212,946.143,265,088.86537,410.90
其中:医疗保险费567,103.723,087,212.33,137,837.43516,478.6
工伤保险费18,621.2291,633.4294,207.7216,046.9
生育保险费3,828.6834,100.4233,043.714,885.4
四、住房公积金377,286.522,378,898.282,367,601.06388,583.74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0.0039,783.0039,783.000.00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73,150,658.7589,546,253.5274,792,340.3387,904,571.94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856,448.195,015,793.435,036,010.9836,230.72
2、失业保险费32,779.23166,718.39171,032.6828,464.94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889,227.425,182,511.825,207,043.58864,695.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723,687.57171,860.77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31,139,138.4032,278,110.05
个人所得税8,866.3215,104.83
城市维护建设税229,952.09230,858.11
印花税94,206.72115,798.53
教育费附加137,971.25138,514.87
地方教育附加91,298.2692,343.24
房产税0.00833,312.83
土地使用税0.0012,781.54
代扣代缴税费1,154,531.65145,272.48
合计34,579,652.2634,033,957.25

其他说明: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7,802,763.186,474,753.10
合计7,802,763.186,474,753.10

其他说明: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3,807,483.003,992,360.67
已报销未付款3,846,896.282,284,768.50
其他148,383.90197,623.93
合计7,802,763.186,474,753.1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1,903,440.872,209,351.03
合计1,903,440.872,209,351.03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

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3,735,174.823,400,000.00305,785.6916,829,389.13/
合计13,735,174.823,400,000.00305,785.6916,829,389.13/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呼吸道病原体多平台检测产品的产业化972,160.14263,960.83708,199.31与资产相关
全自动分子诊断 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的产学研合作项目190,034.3933,535.50156,498.89与资产相关
糖尿病合并肺部感染规范化诊治适宜技术研究165,094.34165,094.34与收益相关
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项目12,000,000.001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治疗新冠肺炎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临床前研究320,000.00320,000.00与收益相关
设备购置补贴87,885.958,289.3679,596.59与资产相关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临床评价和工艺600,000.00600,000.00与收益相关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应急开发1,600,000.001,600,000.00与收益相关
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的注册及临床应用1,200,000.001,200,000.00与收益相关
小计13,735,174.823,400,000.000.00305,785.690.0016,829,389.1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94,704,350.00194,704,350.00

其他说明: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149,153,399.412,149,153,399.41
其他资本公积1,036,170.051,036,170.05
合计2,150,189,569.462,150,189,569.46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回购股票44,275,029.7744,275,029.77
合计44,275,029.7744,275,029.7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系本报告期内回购的公司股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707,737.42-18,554,996.740.000.00-2,783,249.51-15,771,747.230.009,935,990.19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707,737.42-18,554,996.74-2,783,249.51-15,771,747.239,935,990.19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55,262.721,674,576.461,674,576.46319,313.74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355,262.721,674,576.46---1,674,576.46-319,313.74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4,352,474.70-16,880,420.28---2,783,249.51-14,097,170.77-10,255,303.93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7,352,175.000.000.0097,352,175.0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97,352,175.000.000.0097,352,175.00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60,810,398.75908,062,518.7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60,810,398.75908,062,518.7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7,901,457.58758,524,934.06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338,044.0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265,618,490.44311,526,96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加: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47,726,555.6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损益-17,638,605.72
期末未分配利润1,573,093,365.891,360,810,398.7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43,555,660.92714,356,442.25894,256,423.19262,409,779.25
其他业务35,823,340.8621,073,420.0712,644,306.456,603,943.37
合计1,479,379,001.78735,429,862.32906,900,729.64269,013,722.62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543,243.67452,009.54
教育费附加925,946.20917,343.94
资源税
房产税1,137,895.373,275,867.20
土地使用税17,696.318,856.03
车船使用税4,283.121,963.12
印花税731,805.29521,141.79
地方教育费附加614,252.27611,562.61
其他7,500.35
合计4,982,622.585,788,744.23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服务费63,553,108.3146,998,921.53
职工薪酬61,575,989.0751,745,877.17
折旧费6,797,318.284,745,497.70
差旅费2,909,318.512,653,483.97
业务招待费1,491,156.761,679,292.79
其他17,345,614.067,539,804.83
合计153,672,504.99115,362,877.99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2,037,523.1510,065,506.05
折旧和摊销11,741,518.222,344,906.85
办公费4,193,851.154,772,473.97
业务招待费2,819,613.483,451,949.28
聘请中介机构费1,390,179.80742,075.47
差旅费251,053.27290,675.39
物业管理费1,620,917.36190,385.60
物料用品1,575,220.08242,820.38
其他5,500,122.684,642,179.85
合计41,129,999.1926,742,972.84

其他说明: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0,466,738.287,688,958.20
直接材料14,864,305.0012,284,093.94
折旧与摊销5,544,941.362,457,765.20
其他1,162,668.1410,347,350.97
合计32,038,652.7832,778,168.31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40,519,166.68-7,566,027.83
汇兑损益-39,621,187.10-1,986,566.93
手续费支出90,485.25767,805.11
合计-80,049,868.53-8,784,789.65

其他说明: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705,785.69316,135.87
三代手续费返还411,707.26121,713.14
合计1,117,492.95437,849.01

其他说明: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0.0020,008.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7,540,119.23-4,690,272.2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543,512.97-87,880.90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合计-14,996,606.26-4,758,145.12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249,227.78-5,726,249.32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十二、其他
合计-249,227.78-5,726,249.32

其他说明: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30,678.0430,678.04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30,678.0430,678.04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零星利得1,094.171,303.601,094.17
合计31,772.211,303.6031,772.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7,394.57531.2517,394.5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7,394.57531.2517,394.57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38,000.001,061,762.4038,000.00
其他111,459.07330,404.77111,459.07
合计166,853.641,392,698.42166,853.64

其他说明: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02,770,545.1269,299,559.53
递延所得税费用-2,760,196.77-1,525,895.97
合计100,010,348.3567,773,663.56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77,911,805.9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6,686,770.8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367,234.5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32,159.69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4,567,149.1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63,965.97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4,042,612.42
所得税费用100,010,348.3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情况详见本“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之说明。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到往来款1,273,618.031,948,764.31
政府补助3,800,900.001,200.00
利息收入40,514,482.077,566,027.83
其他796,618.05269,445.19
合计46,385,618.159,785,437.3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费用性支出57,542,070.9143,109,077.96
经营性往来款11,605,961.624,442,332.48
其他3,754,895.531,441,143.80
合计72,902,928.0648,992,554.2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市发行费用12,666,406.19
支付股份回购44,275,029.77
合计44,275,029.7712,666,406.1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477,901,457.58386,787,429.49
加:资产减值准备249,227.785,726,249.32
信用减值损失14,996,606.264,758,145.1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0,531,131.2714,058,905.40
使用权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424,796.22216,377.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3,283.4716,657.8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1,787,587.854,312,695.6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60,196.77-1,525,895.9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783,249.51-6,337,887.0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7,361,967.93-193,493,778.4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45,235,859.61-36,843,661.5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2,041,892.84-70,316,988.25
其他7,971,290.145,367,119.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200,823.89112,725,368.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869,654,154.042,695,880,229.5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2,935,575,186.241,204,512,270.3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921,032.201,491,367,959.2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869,654,154.042,935,575,186.24
其中:库存现金118,383.6492,226.1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854,160,584.102,935,482,960.0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15,375,186.300.00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69,654,154.042,935,575,186.2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28,681,186.9628,034,823.1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6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869,654,154.04元,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870,003,937.97 元,差额349,783.93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保函保证金158,000.00元及信用卡保证金191,783.93元。

2021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2,935,575,186.24元,202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2,935,924,970.17元,差额349,783.93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保函保证金158,000.00元及信用卡保证金191,783.93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130,490,710.636.7114875,775,355.32
欧元1,312,757.137.00849,200,327.07
日元1,663.000.049181.65
港币1,687.500.85521,443.15
英镑666.438.13655,422.41
法郎19.087.0300134.13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800,981.166.711412,087,104.96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3,321,093.166.711422,289,184.63
法郎2,855.907.030020,076.99
其他应收款---
其中:美元21,726.006.7114145,811.88
其他应付款---
其中:美元14,101.946.711494,643.76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

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有如下境外经营实体:Liferiver Bio-Tech (United States) Corp.,主要经营地为美国,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期上述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没有发生变化。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呼吸道病原体多平台检测产品的产业化7,600,000.00递延收益263,960.83
全自动分子诊断检测系统及配套试剂的产学研合作项目900,000.00递延收益33,535.50
设备购置补贴90,000.00递延收益8,289.36
百日咳项目补助400,000.00其他收益400,000.00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临床评价和工艺600,000.00递延收益0.00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应急开发1,600,000.00递延收益0.00
高通量全自动核酸检测平台的注册及临床应用1,200,000.00递延收益0.00
移动式全自动核酸检测方舱项目12,000,000.00递延收益0.00
治疗新冠肺炎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临床前研究320,000.00递延收益0.00
合计24,710,000.00/705,785.69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之江科技上海上海制造业100.00设立
杭州博康杭州杭州商业100.00设立
之江美国美国美国商业100.00设立
上海奥润上海上海制造业100.00非同一控制收购
之江工程上海上海制造业100.00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

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并持续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向银行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与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相关的价格风险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

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1年。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四)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12.13%。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232,819.510.0055,180,557.2077,413,376.71
(四)投资性房地产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五)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2,232,819.510.0055,180,557.2077,413,376.71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价格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ChunLab Inc股权投资项目,其公允价值按资产负债表日收盘价格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

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某些项目,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市场可比公司模型/近期交易法/资产基础法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乘数、缺乏流动性折价/可比交易价格等。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某些项目,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期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

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上海之江药业有限公司上海科学研究与 技术服务业748.413433.3733.3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邵俊斌其他说明: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ChunLab Inc参股公司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
倪晶奕倪卫琴之妹
李强倪卫琴之妹倪晶奕之配偶
王凯公司副总经理
高天灵核心技术人员张捷之配偶
张捷核心技术人员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试剂及耗材42,781,843.80880,230.69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设备13,440,000.000.00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医疗、检测车8,112,200.000.00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设备0.00427,496.00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试剂及耗材2,373.000.00
合 计/64,336,416.801,307,726.6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34.74344.93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对方名称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上工坊门诊部有限公司支付诊疗费0.00347,05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1)应收账款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47,602,206.622,380,110.331,415,029.48131,151.47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318.0015.900.000.00
(2)预付款项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0.000.00100,000.000.00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应付账款
上海之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88,500.002,226,500.00
上海之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1,180,000.001,180,000.00
三优生物医药(上海)有限公司3,840,000.005,040,000.00
(2)其他应付款
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350.00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详见本报告第六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417,001,171.17
1至2年24,986,598.19
2至3年18,392,882.83
3年以上20,221,680.51
合计480,602,332.7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0,602,332.7010044,758,394.199.31435,843,938.51250,985,604.4910027,388,136.9810.91223,597,467.51
其中:
账龄组合464,822,735.9296.7244,758,394.199.63420,064,341.73240,180,432.0595.6927,388,136.9811.40212,792,295.07
关联方组合15,779,596.783.2815,779,596.7810,805,172.444.3110,805,172.44
合计480,602,332.70/44,758,394.199.31435,843,938.51250,985,604.49/27,388,136.9810.91223,597,467.5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 年以内412,992,895.5420,649,644.785.00
1 至 2 年23,155,811.954,631,162.3920.00
2 至 3 年18,392,882.839,196,441.4250.00
3 年以上10,281,145.6010,281,145.60100.00
合计464,822,735.9244,758,394.199.63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7,388,136.9817,370,257.2144,758,394.19
合计27,388,136.9817,370,257.2144,758,394.19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公司一58,800,000.0012.232,940,000.00
公司二47,572,206.629.902,378,610.33
公司三29,420,567.076.121,471,028.35
公司四12,798,548.002.661,618,421.28
公司五11,337,940.002.36757,790.00
小计159,929,261.6933.289,165,849.96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93,002,597.14541,393,116.70
合计593,002,597.14541,393,116.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05,311,370.23
1至2年391,271,477.20
2至3年33,032,448.30
3年以上63,829,494.28
合计593,444,790.0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1,730,254.722,284,324.61
备用金38,495.4434,074.19
代扣代缴款项0.00411,797.74
应收出口退税199,503.54763,275.52
应收股权转让款0.0049,811,696.30
其他138,543.00107,943.0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591,337,993.31490,990,302.53
合计593,444,790.01544,403,413.8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2年1月1日余额2,606,233.74404,063.453,010,297.19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2,568,104.32-2,568,104.32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2年6月30日余额38,129.42404,063.45442,192.8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010,297.19-2,568,104.32442,192.87
合计3,010,297.19-2,568,104.32442,192.8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591,281,009.701年以内102,953,532.49元;1-2年353,473,152.97元; 2-3年41,221,406.06元; 3年以上 93,632,918.18元。99.64
杭州阔石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625,234.551年以内0.1131,261.7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出口退税199,503.541年以内0.039,975.18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保证金185,500.001年以内0.039,275.00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保证金150,000.001-2年0.0330,000.00
合计/592,441,247.79/99.8380,511.91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93,876,773.542,000,000.0091,876,773.5493,876,773.542,000,000.0091,876,773.54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93,876,773.542,000,000.0091,876,773.5493,876,773.542,000,000.0091,876,773.54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杭州博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2,000,000.002,000,000.00
上海之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上海奥润微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000,000.007,000,000.00
LIFERIVER BIO-TECH UNITED STATES CORP52,876,773.5452,876,773.54
上海之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
合计93,876,773.540.000.0093,876,773.542,000,000.002,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349,832,401.66472,957,760.33892,293,484.61284,165,551.25
其他业务35,812,721.39237,708,093.1810,449,024.674,962,249.81
合计1,385,645,123.05710,665,853.51902,742,509.28289,127,801.06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283.47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5,785.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65,759.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411,707.26
减:所得税影响额144,752.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820,264.41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42.45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22.452.45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邵俊斌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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