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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16公司简称:青云科技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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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75.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264.12万元。为保持产品的竞争力和技术的先进性,公司在未来仍需持续投入较高的研发费用,如果公司经营的毛利贡献不能完全覆盖期间费用,则可能面临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盈利的风险。研发费用下降,存在对未来技术的前瞻性投入不足和成长空间不足的可能性。同时,截至2024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15,514.27万元,未来一定期间内可能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不利影响。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婧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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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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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5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7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36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37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7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 |
| 经公司负责人签名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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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青云科技、青云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优帆科技 | 指 | 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前身 |
| 嘉兴蓝驰 | 指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横琴招证 | 指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北京融汇 | 指 | 北京融汇阳光新兴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山东吉富 | 指 | 山东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苏州天翔 | 指 |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中金佳泰 | 指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泛海丁酉 | 指 | 泛海丁酉(天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天津蓝驰 | 指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上海创稷 | 指 | 上海创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颖悟科技 | 指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冠绝网络 | 指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深圳招远 | 指 | 深圳市招远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佛山景祥 | 指 | 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 上海光易 | 指 | 上海光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北京盛合 | 指 | 北京盛合柏年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宁波浩春 | 指 | 宁波宏企浩春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国科瑞华 | 指 | 北京国科瑞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国科正道 | 指 | 北京国科正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上市时股东 |
| 子公司 | 指 | 公司直接和/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或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并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
| 光格网络 | 指 | 光格网络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成都青云 | 指 | 青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青云信息科技 | 指 | 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青云云计算 | 指 | 青云云计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香港云计算 | 指 | CloudComputingHKLimited,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印尼云计算 | 指 | PTCloudComputingIndonesia,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青云创元 | 指 | 青云创元云计算服务承德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 |
| IBM中国 | 指 | 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 |
| 保荐人、保荐机构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财政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信通院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企业会计准 | 指 |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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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则》 | 相关规定,以及相关规定、指南的不时之修订 |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大会/股东会 | 指 | 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会 |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本公司监事会 |
| 云计算 | 指 | 一种按使用量付费的ICT资源使用模式。这种模式下,用户通过与服务提供商的少量交互,即可随时随地便捷地通过网络访问进入可配置的计算资源共享池,根据需求调用网络、服务器、存储、应用软件和服务等各种资源 |
| ICT | 指 | InformationCommunicationsTechnology,即信息和通信技术 |
| 公有云 | 指 | 云服务提供商部署IT基础设施并进行运营维护,将基础设施所承载的标准化、无差别的IT资源提供给公众客户的交付模式 |
| 私有云 | 指 | 云服务商为单一企业或机构构建IT基础设施,相应的IT资源仅供该企业或机构内部员工使用的产品交付模式 |
| 混合云 | 指 | 用户同时使用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模式。一方面,用户在本地数据中心搭建私有云,处理大部分业务并存储核心数据;另一方面,用户通过网络获取公有云服务,满足峰值时期的IT资源需求 |
| 桌面云 | 指 | 一种虚拟桌面应用,通过将桌面工作负载集中部署在数据中心的计算集群,终端用户可通过客户端或者其他与网络相连的终端设备来访问桌面及应用程序,并实现统一管理与极简运维,在企业办公、分支机构办公和安全涉密单位应用广泛 |
| 云应用 | 指 | 把传统软件“本地安装、本地运算”的使用方式变为“即取即用”的服务,通过互联网或局域网连接并操控远程服务器集群,完成业务逻辑或运算任务的一种新型应用,可以看作是SaaS的升级 |
| IaaS | 指 | InfrastructureasaService,即基础设施即服务,云服务商搭建和运营IT系统基础设施(包括机房、网络、磁盘柜、服务器等),以服务的形式向客户提供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计算资源,用户可以在这些基础IT资源上运行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 |
| PaaS | 指 | PlatformasaService,即平台即服务,云服务商在底层IT资源的基础上搭建和运维软件开发平台,向客户提供丰富的应用开发工具、应用运行环境、以及应用托管、运维等服务 |
| SaaS | 指 | SoftwareasaService,即软件即服务,云服务商在云端开发应用或将现有软件迁移上云,以订阅模式向客户提供应用程序。用户在订阅云服务商的软件服务之后,通过云终端设备接入网络,然后通过网页浏览器或编程接口直接使用这些软件 |
| CPU | 指 | CentralProcessingUnit,即中央处理器,是一块超大规模的集成电路,是计算机的运算核心和控制核心,用于解释计算机指令以及处理计算机软件中的数据 |
| 块存储 | 指 | 一种基于存储网络的、可弹性扩展的、可由云主机进行管理和使用的原始块级存储设备,其使用方式与现有普通硬盘完全一致,具有安全可靠、高并发、大吞吐量、低时延、规格丰富、简单易用的特点 |
| 文件存储 | 指 | 基于文件的存储,以一种分层的结构存储数据,数据保存于文件和文件夹中,需要通过标准的文件访问协议访问这些数据,具有造价低、便于共享的优势和读写速率低、传输速率慢的缺点 |
| 对象存储 | 指 | 基于对象的存储技术,将数据封装到大小可变的容器中,成为“对象”,通过对对象进行操作使系统工作在一个更高层次中,同时具备块存储的高速直接访问和对象存储的分布式数据共享优点 |
| SD-WAN | 指 | 软件定义广域网络,是将SDN技术应用到广域网场景中所形成的一种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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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线 | 指 | 电信运营商为机构客户提供的专用链路 |
| CDN | 指 | ContentDelivery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云服务商通过在距使用者物理距离更近的边缘节点部署服务器,提高内容传输速度,降低网络拥塞 |
| 负载均衡 | 指 | LoadBalance,即将负载(工作任务)进行平衡、分摊到多个操作单元上进行运行 |
| 中间件 | 指 | 一种独立的系统级软件,连接操作系统层和应用程序层,将不同操作系统提供应用的接口标准化,协议统一化,屏蔽具体操作的细节 |
| 数据库 | 指 | 以一定方式储存在一起、能与多个用户共享、具有尽可能小的冗余度、与应用程序彼此独立的数据集合 |
| 容器 | 指 | 一种轻量级的操作系统层虚拟化技术,传统的虚拟机技术需要为服务器上运行的每一个虚拟机都安装单独的操作系统,因此占用了大量的IT资源;而容器技术则在操作系统层上创建容器,这些容器共享同一个操作系统内核而无需重复安装,但每个容器仍然可以像虚拟机一样单独限制各类IT资源并设置单独的IP地址和管理账户 |
| 大数据 | 指 | 对规模庞大、流转快速、类型多样、价值密度较低的信息数据进行获取、存储、管理、分析的服务和能力 |
| 人工智能/AI | 指 | 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 物联网/IoT | 指 | InternetofThings,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将物体与网络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实现识别、定位、跟踪等功能的网络 |
| 云网融合 | 指 | 基于云专网提供云接入与基础连接能力,通过与云服务商的云平台结合对外提供覆盖不同场景的云网产品(如云专线、SD-WAN),并与其他类型的云服务(如计算、存储、安全类云服务)深度结合,最终延伸至具体的行业应用场景,形成复合型的云网融合解决方案;典型应用场景包括混合云(企业本地私有云、本地数据中心、私有IT平台与公有云资源池之间的高速连接)、同一公有云的多中心互联、跨云服务商的云资源池互联等 |
| 边缘计算 | 指 | 一种计算拓扑,在这种拓扑结构中,信息处理、内容采集和分发均被置于距离信息更近的源头处完成;核心是在更靠近终端的边缘计算节点进行数据计算、存储等工作,以便分担海量数据对中心云节点和网络造成的压力 |
| 云边协同 | 指 | 云端与边缘协同进行计算、存储和传输的数据处理模式,一方面,边缘节点的存储能力有限,经过边缘节点处理的数据仍需要传输到中心云节点进行存储和备份;另一方面,中心云节点需要汇集所有数据以进行大数据分析和算法模型训练,从而对边缘节点算法进行迭代升级 |
| 超融合 | 指 | 以虚拟化为核心,将计算、存储、网络等虚拟资源融合到一台标准x86服务器中形成基准架构单元,并通过网络聚合多套单元设备,实现模块化的无缝横向扩展,形成统一的资源池的创新IT架构 |
| 运维 | 指 | 运营维护,即采用专业方法、手段、技术、制度、流程和文档等,对IT软硬件进行综合管理,以实现保证系统和服务高可用性、优化系统架构、提升部署效率和优化资源利用率等目标 |
| IDC | 指 | InternetDataCenter,互联网数据中心 |
| IDC | 指 | 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国际数据公司 |
| 服务器 | 指 | 提供计算服务的设备,由处理器、硬盘、内存、系统总线等构成 |
| 虚拟化 | 指 | 一种计算机资源管理技术,可以实现底层物理资源的池化,从而弹性地分配给用户 |
| 分布式存储 | 指 | 通过网络使用企业中的每台机器上的磁盘空间,并将这些分散的存储资源构成一个虚拟的存储设备,数据分散的存储在企业的各个角落 |
| 软件定义存储 | 指 | 将存储物理资源通过抽象、池化整合,并通过智能软件实现存储资源的管理,实现控制平面和数据平面的解耦,最终以存储服务的形式提供给应用,满足应用按需(如容量、性能、服务质量、服务等级协议等)使用存储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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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换机 | 指 | 一种用于电(光)信号转发的网络设备,可以为接入交换机的任意两个网络节点提供独享的电信号通路 |
| 带宽 | 指 | 在单位时间内能传输的数据量,单位为比特/秒(bit/s),代表通信线路所能传送数据的能力 |
| IP地址 | 指 | InternetProtocolAddress,互联网协议地址,是分配给用户上网使用的网际协议的设备的数字标签 |
| 软件定义网络 | 指 | 一种网络虚拟化技术,其通过分离网络的数据转发功能和路径控制功能,实现了对网络资源的灵活调配 |
| 分布式操作系统 | 指 | 支持分布式处理的软件系统,是在由通信网络互联的多处理机体系结构上执行任务的系统,负责管理分布式处理系统资源和控制分布式程序运行 |
| 分布式数据库 | 指 | 位于不同节点的许多计算机通过网络互相连接,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全局的逻辑上集中、物理上分布的大型数据库 |
| 云原生 | 指 | 利用容器、服务网格、微服务、不可变基础设施和声明式API等代表性技术,来构建容错性好、易于管理和便于观察的松耦合系统,结合可靠的自动化手段可对系统做出频繁、可预测的重大变更,让应用随时处于待发布状态,有利于各组织在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等新型动态环境中,构建和运行可弹性扩展的应用,借助平台的全面自动化能力,跨多云构建微服务,持续交付部署业务生产系统 |
| Docker | 指 | 一个开源的应用容器引擎,让开发者可以打包他们的应用以及依赖包到一个可移植的容器中,然后发布到任何流行的Linux机器上,也可以实现虚拟化 |
| Kubernetes | 指 | Google开源的一个容器编排引擎,支持自动化部署、大规模可伸缩、应用容器化管理 |
| DevOps | 指 | 一种创新的软件开发方法,用于促进开发、技术运营和质量保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与整合,从而实现软件在整个开发周期中持续的开发、测试、集成、部署和监控 |
| DDoS攻击 | 指 | DistributedDenialofService,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通常指利用系统漏洞,将多个计算机联合起来作为攻击平台,对一个或多个目标发动攻击,使被攻击的目标无法提供正常的服务 |
| 云安全 | 指 | 保护云计算环境内免受外部和内部安全威胁的实践和技术,不仅要保护云计算环境中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的安全性,同时必须遵守政府监管要求 |
| 微服务 | 指 | 一种将应用分解为多个微型软件服务的软件架构,每个服务独立开发、测试和部署,服务间使用约定的API进行通信,所有服务组合在一起工作形成一个大型扩展的应用程序 |
| 阿里云 | 指 | 阿里巴巴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腾讯云 | 指 | 腾讯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AWS | 指 | AmazonWebService,亚马逊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提供商 |
| Azure | 指 | 微软公司旗下云计算服务供应商 |
| Gartner | 指 | GartnerGroup,一家提供信息技术研究和分析服务的咨询公司 |
| RightScale | 指 | RightScale,一家云管理服务提供商 |
| 云计算开源产业联盟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多家云计算开源技术公司发起成立的行业联盟 |
| 云计算原生应用基金 | 指 | CloudNativeComputingFoundation,一个开源Linux基金会,致力于推进云端原生应用和服务的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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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青云科技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eijingQingCloudTechnologyGroup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QingClou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黄允松 |
|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内11层1101室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将注册地址由“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5号院1号楼1至16层101内5层501A单元”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内11层1101室”。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1101室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15 |
| 公司网址 | www.qingcloud.com |
| 电子信箱 | ir@yunify.com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张腾 | /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1101室 | / |
| 电话 | 010-83051688 | / |
| 传真 | 010-83051688 | / |
| 电子信箱 | ir@yunify.com | /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1层1101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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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青云科技 | 68831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夏子国、夏浩东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王鹤、李振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3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272,066,179.38 | 335,693,624.77 | -18.95 | 304,971,021.01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71,956,116.50 | 335,316,266.28 | -18.90 | 304,971,021.0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5,757,720.58 | -170,072,432.98 | 不适用 | -244,235,848.1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2,641,218.96 | -173,342,159.82 | 不适用 | -255,777,857.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7,329.17 | -110,469,690.36 | 不适用 | -168,011,142.40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114,373.22 | 179,481,073.74 | -51.46 | 329,370,890.38 |
| 总资产 | 577,055,589.36 | 624,349,834.84 | -7.57 | 600,303,39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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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3.57 | 不适用 | -5.1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3.57 | 不适用 | -5.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15 | -3.64 | 不适用 | -5.3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89 | -66.85 | 减少5.04个百分点 | -53.1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06 | -68.13 | 减少8.93个百分点 | -55.6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24.33 | 25.02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41.2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得益于公司管理层实施的精细化运营战略,通过多维度的成本结构优化,公司系统性推动运营效率的升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持续投入,仍有亏损所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主要系公司提质增效亏损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11.4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6%,主要系2024年度公司经营持续投入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74,649,631.96 | 69,511,766.42 | 69,476,097.17 | 58,428,68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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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592,333.24 | -30,046,432.97 | -25,119,863.09 | -32,999,091.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210,175.91 | -29,155,177.93 | -30,767,294.86 | -33,508,570.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55,548.92 | 6,362,180.34 | -31,986,917.09 | -14,268,141.3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1,504.79 | 主要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 | 976,385.95 | 14,143,774.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74,067.88 | 1,263,786.00 | 843,425.5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32,233.90 | 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3,888,162.10 | 4,036,833.0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504,425.93 | 主要为本期转回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19,806.81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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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76,397.80 | 主要为本期退租违约金 | -1,465,829.02 | -7,705,512.5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4,835.61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等 | 28,459.62 | 223,790.6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171.93 | 1,431.00 | 301.69 | |
| 合计 | 6,883,498.38 | 3,269,726.84 | 11,542,009.7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646,333.68 | 0.00 | -127,646,333.68 | -69,917.81 |
| 合计 | 127,646,333.68 | 0.00 | -127,646,333.68 | -69,917.81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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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27,206.6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95%;营业成本18,594.04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26.48%;实现毛利8,612.58万元,较上年同期8,279.82万元,增加332.76万元,增长4.02%;实现净利润-9,586.53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7,447.78万元,同比减亏43.72%。
1、云服务
2024年度云服务业务上聚焦于有稳定数字化需求的价值企业客户,大力发展AI算力服务,抓住人工智能算力市场的重大市场机遇;另一方面提升云服务的运营效率,优化基础设施的投入成本,提高投资收益比。2024年度公司云服务业务毛利为-34.3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毛利-2,173.87万元,减亏2,139.50万元,同比减亏98.42%;云服务的毛利率为-0.24%,比上年同期的-14.62%缩窄14.38个百分点。2024年度,公司实现AI算力服务收入4,937.03万元,AI算力服务已成为公司的战略级业务,公司未来也将继续在这一业务进行投入。
2、云产品
公司延续高毛利发展的道路,持续增加高毛利业务规模,大力发展公司核心优势产品,2024年度云产品毛利率为68.30%,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个百分点,受益于信创产品市场的持续拓展,满足了客户迅猛增长的智算平台需求。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技术领先的企业级云服务商与数字化方案提供商。自2012年创立以来,坚持核心代码自研,以顶尖的技术实力见长,构建起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布局AI算力云服务与服务生态,持续打造云原生最佳实践,以中国科技服务数字中国。公司同时布局混合云市场,无缝打通公有云和私有云,交付一致功能与体验的混合云。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中立可靠、灵活开放的理念,立足企业现实需求,围绕“数字化、AI算力、信创、云原生”四大场景,打造核心业务线,帮助企业构筑坚实的数字基石,实现全场景自由计算。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主要来自于云产品、云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
(1)云产品
1)云产品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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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产品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①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向客户交付软件或软硬一体化产品,经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收入;客户如需公司提供额外的安装服务,可在下单时单独购买安装服务,按工时收费。②售后支持服务收入:公司在完成销售后向客户提供远程支持服务或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收取年度服务费或按现场服务次数和服务内容分次收费。
2)云产品的成本:主要为服务器等硬件采购成本
对于软硬一体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服务器等硬件设备,构成主要直接成本。同时,云产品安装及售后支持服务会产生一定的人工成本。此外,部分客户也存在一定的定制化软件开发需求,以更好地配合云产品使用,此类需求通常由青云科技外包其他软件开发团队完成,因此会产生部分软件开发成本。
(2)云服务
1)云服务收入:资源订阅服务
云服务中,公司主要提供两种计费方式:包年包月模式,即客户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购买一定时长内的服务,并在服务开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弹性计费模式,即按实际使用量、使用时长付费,每小时进行一次结算,扣除相应费用。不同类型产品的计价要素不同:计算产品定价以处理器性能、内存、镜像类型、系统盘容量、数据盘容量等要素为基础;存储产品定价以存储空间容量、下载流量、请求次数等要素为基础;网络产品定价以流量、带宽、IP和节点数量等要素为基础;应用平台定价分为两个部分,一方面是应用的授权服务费,一般按使用时长计费,若为第三方应用,则服务费由第三方及公司按协议分成收取;另一方面为应用的资源使用费,应用在使用中会用到计算、存储、网络等基础资源,该部分资源使用费按前述定价机制收取,如果是第三方应用,资源使用费依然由公司收取。
2)云服务主要成本:IT基础设施购置
云服务的提供需要公司构建IT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公司向服务器厂商采购服务器及相关配件,向网络设备供应厂商采购交换机等网络传输设备及配件,向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机柜、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2、服务模式
(1)软件产品业务方面,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自主研发的,包括云平台、云原生、分布式存储、智算管理等软件产品,并配套提供产品相关实施服务、维保服务、售后支持服务、驻场服务,并辅以项目必要的集成服务、定制开发服务及项目管理服务。
产品部分主要为公司开发的、可售卖的,具备软件著作权的软件产品,以及OEM的第三方软件产品,OEM产品主要是补充公司产品在特定领域和场景上的完整性。
服务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实施服务包括架构设计、产品交付、部署实施、系统测试、产品培训、项目验收等,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凭借公司高度标准化的产品和完善的行业解决方案,为客户快速完成系统和平台的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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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保服务是7*24远程支持服务,可快速响应客户提出的产品相关问题,快速响应客户对环境事件的处理要求,云产品用户在使用期间通常会持续购买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范围之外的要求将提交到售后支持服务或其他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3)售后支持服务包括运维服务、培训服务等,主要面向客户提供按需的软件更新升级、环境改造、业务迁移、故障处理、培训等服务;
4)驻场服务指常驻客户现场的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需与客户商议达成一致,通常以公司交付的系统和产品相关技术服务为重点,可满足客户高时效性、高专注度需求,也可满足其他的个性化服务需求;
5)定制开发服务是产品的补充,可降低产品在项目需求中的偏离程度,提高需求实现比例,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提高赢单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6)项目管理服务指项目经理作为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整体组织、推进、把控,管理人员、风险、客情、需求、计划、进度等环节,保障项目进度和财务状况可控,提高客户满意度,项目管理服务可提高公司服务大型项目复杂项目的能力,同时项目经理也可担任非商务接口人,与商务接口人紧密合作,促进公司整体服务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2)云服务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提供多层云服务和智算云服务,并搭配售后支持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多层次云服务:公司将包括CPU、GPU、存储、云原生应用、数据库等IT资源进行虚拟化和服务化,整合到资源池中;并通过按需资源分配、访问控制和监控资源使用、计量资源使用等技术,有效管理被池化后的资源,使其具备快速交付所需服务内容、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变化、可根据业务需求弹性灵活扩展,具备安全可靠、灵活易用等特性。客户按需使用云服务并且按照使用量来进行付费。
2)售后支持服务:包括平台运维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两类。平台运维服务面向客户提供系统的跨区迁移、平台的扩容升级、设备的性能监控、故障的发现处理、数据的备份恢复等,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行;技术支持服务由用户在遇到问题时提交工单,公司后台服务工程师根据工单了解和采集用户需求,辅助和支持用户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技术支持服务为远程技术服务,不经用户允许,不主动操作用户资源。
3、销售模式
(1)销售体系
为配合“广义混合云”战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综合全面的混合云解决方案,公司建立了云产品、云服务融合售卖的销售团队,根据客户体量的不同,将客户分为关键客户和中小客户两类。针对关键客户,公司组建专门的团队提供支持服务,将客户按区域和行业两个维度进行分类,组建对应的团队进行服务,保证关键客户获得良好的服务体验。公司重点服务金融行业,为银行和保险两个细分市场成立了单独的服务团队,进行针对性的营销开发并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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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客户则统一按照区域进行划分,每个服务团队支持各自区域的业务拓展。针对中小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电话服务中心获取客户并提供售后支持服务。
(2)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通过直接销售和渠道销售两种模式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云产品方面,公司以渠道经销销售模式为主,直接销售模式为辅;云服务方面,公司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渠道代理销售为辅;此外,公司针对有混合云构建需求的云产品客户和云服务客户进行交叉销售,形成不同的客户业务切入机会,形成相互促进的业务主体。
直接销售模式是指,由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参加展会、查找行业名录、线上营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获得客户信息,自行联络客户并推荐公司产品。其中,对于中小客户,公司主要通过电话回访方式进行营销推广,另外云服务中小客户具有用户主动注册和自服务的特点;对于关键客户,公司的销售团队和解决方案团队在电话沟通后将进行客户拜访,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和一对一支持服务,从而获取客户订单。直销模式下,公司一方面可以直接对接客户,另一方面也可以深入了解客户的技术特点、发展方向和业务需求,针对性地进行技术和产品研发,并适当根据客户情况进行定制化服务。
渠道销售模式是指,通过经销商、代理商等合作伙伴获取客户和销售产品,公司制定合作伙伴认证制度,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区域市场情况、合作伙伴实力等因素,选择和认证云产品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云服务代理商,并签订合同,明确经销区域、经销行业、合作期限、授权产品、供货价格、结算模式等合作内容。
公司对外销售的各类产品均非通用型设备,为根据客户需求向其提供基于各类标准化产品灵活组合的模块化解决方案。在渠道销售模式上,公司通过总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获取终端客户并向其提供产品及服务,两级经销商由公司销售团队独立开发,在终端客户获取的方式上发挥的作用分别是:
1)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主要负责为公司产品拓展客户,处理包括投标等流程性事务,与总经销商或直接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最终与终端客户签订销售合同。二级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助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二级经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
2)总经销商:总经销商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总经销商拥有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和雄厚的资金实力,按信用期向公司按时付款、降低公司资金风险,同时对二级经销商的资质和信用情况具备更全面的认知,有助于公司业务顺畅开展。
具体到云产品和云服务:
①云产品业务板块,经销商作为公司下游直接客户,向公司买断产品及服务。经销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与公司销售团队、解决方案团队联合进行客户拜访,代表公司参与客户竞标,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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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公司获得客户并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获得订单后,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二级经销商直接向公司下单采购,或与总经销商签订采购合同,再由总经销商根据二级经销商提出的采购需求向公司下单采购。其中,总经销商与二级经销商均由公司销售团队独立开发,总经销商仅负责二级经销商的账期管理和向公司支付货款。两级经销商在帮助公司快速拓展业务的同时,有效降低了经营风险。
②云服务业务板块,代理商作为公司推广媒介与代理,向公司抽取客户发展佣金。代理商向公司提供客户信息,协助公司发展公有云客户,公司按其所发展客户的返佣起止日期、公有云资源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并约定返佣结算周期届满向代理商结算佣金。
(3)销售定价体系
公司销售价格体系清晰明确。在同类产品销售过程中,最终销售价格主要由客户采购量决定,采购数量较大客户可按公司价格体系规定获得一定优惠。公司针对云产品及云服务的业务流程与销售特性建立不同的经销商销售模式:
1)对于云产品经销商,公司面向经销商提供云产品定价目录,参照目录价格及采购量对应的折扣情况计算出云产品价格,经销商向公司采购云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后,再向下游经销商或终端客户销售,属于经销商买断模式;
2)对于云服务代理商,代理商负责为公司公有云发展特定客户,公司按照代理商发展客户在公有云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代理商一定比例返佣,返佣金额一般根据消费金额、按阶梯比例进行设置,属于代理商返佣模式。
4、采购模式
(1)采购内容
1)云产品方面,涉及采购的主要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IoT设备、软件等系统集成所需产品服务。
2)云服务方面,公司向硬件厂商采用服务器、网络、传输、存储、配件等产品,向数据中心服务商及电信、联通、移动等IDC运营商采购机柜、带宽、IP、光纤、专线等电信资源。
3)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公司采购的非经营性物资主要包括办公电脑、文具等办公用品,零食、节日卡、礼品等福利用品,以及租赁房产、物业等服务。
(2)采购体系
公司与采购相关的主要部门包括需求部门(销售部、产品管理部、基础设施及运营部等)、采购及供应链部、固定资产管理部、人力部、市场部、财务部、法务部。
各部门与采购相关的权责如下:
1)硬件设备、电信资源采购: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根据业务需求制定采购计划、提交采购申请,审批通过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负责遴选供应商、组织商务谈判、确定供应商及推动商务流程,到货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若采购商品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采购及供应链部与需求部门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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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经营性物资采购:小于1万元的小额采购采用部门自采购模式,需求部门有权自主采购少量非经营性物资,由部门内部自行选择供应商经采购部判定后择优采购;超过1万元的大额采购原则上仅采用集体采购模式,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采购及供应链部统一安排审核评估后采购,到货后由采购及供应链部和需求部门共同验收。
(3)供应商筛选、确定与管理
在供应商筛选过程中,针对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及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价格、质量、时效性、售后服务保障等因素,当其他因素基本趋同的情况下,公司选取至少两家以上供应商比价,一般会优先选择价格低者作为采购对象;针对有特定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公司主要考虑供应商的技术先进性、产品质量稳定性、服务时效性、价格优越性和潜在风险因素,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一般选择综合评分最高者作为采购对象。具体地,公司针对长期采购需求、临时采购的分类:
1)长期采购需求
长期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服务自用的硬件设备、电信资源等,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的青云自有品牌硬件设备,以及办公电脑、文具等部分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2)临时采购需求
临时采购需求主要包括公司云产品对外提供时客户需要采购特定品牌的硬件设备,以及部分临时性非经营性物资采购。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
1)私有云市场情况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中国私有云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机会分析报告》,中国私有云市场正经历着显著的增长浪潮,其扩张速度引人注目,据行业预测,至2025年,该市场的总规模预计将突破2,401.4亿元人民币的大关,这一数字预示着私有云领域在未来数年间将维持其蓬勃发展的强劲动力。事实上,仅就2023年的数据而言,中国私有云市场已实现1,826.7亿元的规模,年度增长率高达21.4%,这一数据不仅彰显了市场总量的稳步增长,更凸显了其在增速维度上的卓越表现。在金融领域,私有云的应用尤为广泛且深入,这主要归因于金融行业对数据安全的严苛要求及其对IT技术的高度依赖。私有云的部署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后盾,不仅促进了业务创新的加速推进,还确保了数据安全的稳固防线。与此同时,制造业、交通运输、教育、医疗卫生以及能源等多个行业也在积极拥抱数字化转型的浪潮,它们对私有云的需求日益增长,成为推动该市场持续扩张的重要力量。这些行业的积极参与,无疑为私有云市场的未来发展注入了更为强劲的动力。
根据信通院《云计算白皮书(2024)》显示,各国持续提升云计算战略价值,安全发展成为关注重点。其次大模型推动云计算产业开启新一轮增长,我国市场保持较高活力。2023年,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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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市场规模为5,864亿美元,同比增长19.4%,在生成式AI、大模型的算力与应用需求刺激下,云计算市场将保持长期稳定增长;同时AI原生带来的云技术革新和企业战略调整,正带动我国云计算开启新一轮增长,预计2027年我国云计算市场将突破2.1万亿元。同时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融合趋势明显,赋能多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在“智转数改”的新需求下,企业上云用云需求不断深化,对应用现代化能力、稳定性保障能力、云原生安全能力、云成本优化能力、垂直类应用能力以及云算融合能力等方面要求不断提升,带动相关技术创新发展,特别是云计算与智算的加速融合,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快速革新。“云+AI”作为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驱动力量,正在重构云服务产业格局,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私有云系统平台是构建私有云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数据中心云化和大型企事业单位自建私有云提供支撑,在私有云市场中的地位持续上升,随着信创和智算在云计算市场的需求开始逐步显现,私有云市场存在巨大的增长空间;私有云市场积极拥抱云原生,云原生成为私有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核心模块,据Gartner预测,到2025年超过95%的应用将采用云原生技术。应用架构从传统三层往分布式架构的演变将带动云原生产品在私有云服务中的比例。
随着智能算力逐渐成为算力结构的主要组成,传统的通用云计算正加速与智算融合,升级成为可服务于人工智能技术和应用发展的智算云平台。智算云平台通过对异构、跨域的智算资源的融合与调度能够屏蔽各种底层复杂的计算资源、兼容国产GPU芯片,提供丰富的模型开发和推理服务,提高算力资源利用率,保障各种AI模型在智算云平台上实现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从体系架构来看,智算云平台包括智算云基础设施管理、智算云应用服务、大模型市场MaaS等,智算云平台作为“AI+云计算”发展的支撑力量,正在重构云服务产业格局,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
2)公有云市场情况
公有云市场在2024年的发展有一定的放缓,特别是传统算力市场。但同时,AI大模型和AI创新又推动了GPU云,智算云服务的市场增长。
AIGC带来的大模型市场的火热导致GPU算力资源紧缺,这是继互联网行业出现发展停滞后又一个具备较大潜力的公有云服务场景。基于智算云服务的庞大算力资源和不断推陈出新的AI云服务,将会有更多的企业使用智算云服务来进行模型训练和推理,基于灵活的任务调度机制和海量的智能算力将有助于公有云的单位营收增加。
毫无疑问,AI大模型对云计算市场的影响巨大而深远。云计算成为AI大模型发展与应用的战略选择,带动了云计算市场规模的增加。据有关数据预测,2024-2030年全球整体云计算市场规模年复合增长率为16.8%,AI云的占比为34%。
3)混合云市场情况
智算云服务给混合云带来了新的概念。智算云服务通过整合AI算力与传统算力,使混合云突破了传统「公有云+私有云」的简单组合模式,转向支持普算、智算、超算三类算力场景的混合计算。传统混合云以基础设施交付为主,而智算云服务进一步深化为“算力+工具链+全流程支持”的模式,以实现AI场景落地的同时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同时智算云服务强化了混合云对海量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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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资源的高效调度能力,算力资源池可以更为广泛地进行分布,但在推理任务的执行过程中则可以按需进行调度和资源分配,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加速模型迭代。智算云服务还正推动混合云向跨平台互联互通发展,国家层面,信通院主导算力互联互通标准的制定,强调需构建开放生态,促进智算服务与具体业务场景深度融合。而各城市区域,则正在实现算力资源与最终用户的精准匹配与共享。
(2)行业基本特点1)虚拟化、云原生及裸金属等多种云计算形式并存。虚拟化作为云计算的传统形式仍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云原生技术逐渐走向成熟,并成为现代应用上云的主流形式;与此同时,随着生成式AI的崛起,云端AI算力更多的以裸金属+云原生的形式对外提供服务。青云科技在虚拟化、云原生、裸金属服务等领域均有较深厚的积累与实践。
2)云原生技术的发展推动了应用现代化云原生作为新型基础设施已发展得日趋成熟,强大而丰富的云原生技术生态有效地推动了应用现代化的进程;分布式云原生方案也使得多云应用部署成为可能,为多云环境下应用生命周期的管理提供了底层架构支持。
3)对云服务稳定性保障的需求推动了可观测性技术和产品的演进。近年来,云服务平台及大型互联网平台运行事故频发,云服务的稳定性保障面临较严峻的挑战,端到端的可观测性成为复杂系统故障发现和定位的关键。国内外云厂商及独立的可观测性产品公司纷纷提供了相关产品。青云科技在云平台可观测性、云原生可观测平台等方面均有较深厚的积累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4)云原生加持的AI算力调度生成式AI的浪潮兴起于云原生技术成熟之后,大模型开发、训练、推理、应用均可以运行于云原生平台之上,充分利用丰富又成熟的云原生技术生态。随着大模型技术的演进与成熟,除了训练与微调的常规需求之外,AI应用带动的模型推理的需求也逐渐兴起,进而促进了对国产GPU/NPU卡的需求。对多个异构GPU/NPU资源池形成的算力网络进行算力调度能很充分地体现青云科技构建于KubeSphere容器平台之上的AI智算平台的优势。
5)软件定义存储突破传统架构桎梏,成为业务数据存储的主要技术实现当前,随着全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数据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增长,传统集中式存储架构由于资源孤立、数据封闭、管理复杂、无法大规模扩展且成本高昂等众多缺陷,已逐渐难以满足企业对存储系统灵活扩展、成本降低、运维简化等需求,而软件定义存储作为一种全新存储架构,解决了传统集中式存储的众多问题,已成为存储领域的发展潮流。
软件定义存储是一种软件驱动型的存储模式,其将控制平面与数据平面进行解耦,将硬件的可控成分按需求、分阶段地通过编程接口或者以服务的方式逐步暴露给应用,分阶段地满足应用对资源的不同程度、不同广度的灵活调用。其中又以对象存储为代表的非结构数据存储,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海量数据存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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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软件定义存储采用分布式存储架构,突破了传统存储的性能瓶颈,从而可以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不干扰程序运营的情况下逐步扩展容量和提升性能,具有很高的数据可靠性和可扩展性;其次,软件定义存储将软硬件解耦,降低了对高性能、高成本硬件和特定厂商的依赖,同时将底层资源池化,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综合成本;同时,近年来如数据分析平台、数据仓库、数据湖等数据应用平台,都开始原生支持将数据存储在非结构化存储(对象存储)上,以获得更高性价比的数据服务能力,包括金融行业为主的企业都开始将应用数据存放在非结构化存储上,以构建企业的数据湖平台。最后,软件定义存储通过软件自动进行编排调度,根据业务需求快速交付最适宜的存储服务,极大降低了管理难度,减少了人工操作带来的潜在错误。随着软件定义存储优势的显现和相关产品应用的推出,企业在存储方面的支出不断从传统集中式存储产品转移至软件定义存储产品。
软件定义存储为数据基础设施领域的关键技术之一。国家《“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深刻研判了“软件定义”在赋能实体经济新变革中的突出价值,提出加快发展软件定义存储的战略部署,为其在企业存储市场深度拓展提供了难得的战略机遇。
AI的发展离不开海量数据作为训练基础,几乎每个智算中心都需要以分布式存储技术为底层的高速并行文件存储和对象存储,数十PB级的存储系统已经日渐普及。
据Gartner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预测,2021年有35%的企业采用软件定义存储,2026年将有75%的企业采用软件定义存储,数据存储及管理设施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将达到1700亿元人民币左右,年复合增长率约为20%。同时,随着社会数字化转型的不断推进,数据量呈现爆炸式增长,驱动存储行业整体市场规模快速提升,进一步带动软件定义存储细分领域的发展,行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3)主要技术门槛
云计算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核心技术复杂艰深、更新迭代速度快、定制化开发和专业化服务需求强等方面。首先,云计算核心技术范围广泛,涵盖计算虚拟化、软件定义网络、软件定义存储、云原生、超融合架构、容器、数据库、微服务、DevOps、高可用、安全等众多领域,且技术难度较高、对产品性能影响较大,只有拥有全面深入技术储备的公司才能提供稳定高效的云产品和服务。
其次,云计算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前沿,创新理念和技术层出不穷,企业需要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同时,随着AI智算的需求兴起,技术的迭代发展很快,以网络举例,原都是10G、25G网络,在AI智算时就发展成为了200G/400G的高速网络,基于RoCE的三层网络构建技术难度成倍提升,且由于造价昂贵,就需要有对应工程经验的技术团队和产品来支撑。
最后,云计算落地过程中,不同行业用户对云计算产品存在个性化需求,云计算厂商需要根据客户要求快速进行针对性的研发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这一方面对企业产品更新速度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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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较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要求企业掌握产品底层技术,确保技术独立自主。因此本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私有云领域1)私有云行业参与者多样化,原创性技术创造持续增长空间私有云市场具有庞大的生态体系,包含部件提供商、基础架构提供商、独立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其中云计算厂商主要提供基础技术能力,硬件厂商和电信运营商主要提供服务器等设备、网络资源、数据中心服务,独立软件开发商、系统集成商等提供分销、交付、垂直行业解决方案或特定应用开发等服务。公司从2014年开始布局私有云,拥有企业级全栈云平台、云易捷、软件定义存储等云产品,并在长期企业服务中得到实践验证,帮助金融、能源、交通、制造、教育、医疗、公共事业等行业客户实现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和数字化转型。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基础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自主创新,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随着“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展开,产业数字化转型走向深入,进一步推动了普惠型“上云用数赋智”服务及企业上云,作为国内少有的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原创的云计算服务商,公司在为客户带来自主可控、安全可信的云产品和方案的同时,联合芯片、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信息安全等国产基础设施厂商,以及OA系统、办公系统、邮件系统等国产应用软件厂商,共同服务企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为持续增长创造空间。
2)私有云系统平台呈现行业集中化和重点行业规模化
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深入发展,以私有云为载体的新型IT基础设施作用日益凸显。根据赛迪《2023中国私有云市场研究报告》(2023年12月发布),金融与政府仍是应用私有云系统平台的两大主要领域,制造业和能源领域部署私有云呈现较高增长态势,电信、交通、医疗、教育等已成为中国应用私有云的主要行业。公司较早进入这些行业,并均拥有行业标杆客户。
3)软件定义存储和超融合需求强劲,公司建立优势地位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和超融合作为私有云部署的领先架构,受到了IDC、Gartner等权威机构的广泛关注。据IDC《中国软件定义存储(SDS)及超融合存储(HCI)系统市场季度跟踪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2024年4月发布)预测,中国HCI市场未来5年将以6%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预计到2028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近30亿美元。据IDC发布的《中国软件定义存储(SDS)及超融合存储系统(HCI)市场季度跟踪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SDS市场未来五年将以6.7%的复合年增长率(CAGR)增长,预计2028年该市场容量接近39亿美元。
软件定义存储产品是公司重点布局产品,在块存储和对象存储细分市场初步取得一定成绩。根据IDC发布的《中国软件定义存储(SDS)及超融合存储(HCI)系统市场跟踪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2025年1月发布),公司超融合软件市场份额位列行业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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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I算力领域智能算力市场近年来在人工智能技术的推动下发展迅猛。IDC发布的《FutureScape:全球云
计算2024年预测——中国启示》提出,“到2026年,50%的企业将与云提供商形成生成式AI平台、开发者工具、基础设施的战略合作”。AI算力作为青云科技抢先布局、2023年开始重点发力的新兴领域,主要产品与服务、核心战略均符合技术发展、市场需求、政策引导等要求。
根据IDC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达725.3EFLOPS,同比增长74.1%,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较2024年增长43%;2026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460.3EFLOPS。同时,2023年至2028年期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的五年年复合增长率预计达46.2%。政府对人工智能产业的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也极大地促进了智能算力市场的扩张和发展。这意味着中国将建设更多的智能算力中心。青云AI智算平台等产品服务智算中心建设与运营,高度解耦、高度标准化,与异构硬件设施高度兼容、与主流大模型等AI应用易适配,正在逐步收获市场信赖。青云AI算力云服务通过云端的AI算力资源,降低了企业获取和维护高成本算力基础设施的门槛。青云不仅首批入选全国智能计算标准化工作组算力互联互通研究组,也成为北京市朝阳区2024年度5家算力合作伙伴之一。
甲子光年智库《中国AI算力行业发展报告》中,将青云科技作为重点厂商,分析了青云AI
智算平台与AI算力云等产品及服务能力,介绍了青云针对智算中心、大模型/多模态、高校科研、金融、具身智能等场景的解决方案。青云与国家超算济南中心的合作也作为标杆案例入选。公司同时进入了IDC《中国算力调度平台技术能力评估,2024》报告,在算力资源管理能力、算力调度管理、算力编排、算力运营、平台架构、部署特性等多个维度都远超业界基准能力,特别是在算力运营与部署特性能力评估上达到满分。
(3)公有云领域
当前,国内公有云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头部厂商如阿里云、腾讯云等,依靠全面的产品布局、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规模效应带来的低成本着力进行市场扩张,已取得市场优势地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
公司公有云业务规模较小,但公司公有云的相关技术仍具有较强实力,2024年更是首批通过了信通院《公有云服务计费性能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第2部分:云主机》。未来公司对于该项业务的核心定位,是将其作为混合云战略的一部分,形成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高度一致体验的混合云解决方案进行交付。同时,公司公有云也会与其他产品深度结合,成为其他产品服务化的载体,创造更大价值。
(4)混合云领域
全球的混合云市场发展相对较早,微软于2014年起开始布局混合云市场,研发私有云产品AzureStack,与其公有云Azure统一架构,大幅提升用户体验。亚马逊一方面建立自有混合云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与VMware合作,推出VMwareCloudonAWS服务,形成全面的混合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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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AzureStack、AWSOutposts等混合云服务,使企业能够在本地和公有云间,使用相同的代码和编程环境。IBM也于2018年以340亿美元收购RedHat,强化混合云服务。
相较全球市场,中国混合云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采用混合云的企业比例较低,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Gartner在《中国混合云运营的三个重要经验》报告中指出,在中国,混合云的采用已成为主流趋势,其发展已不再局限于技术层面。混合云的运营范围已从传统的专注于单一的本地环境风险缓解和成本控制,发展为在管理风险和成本的同时,提高敏捷性,并对在各类云环境中完成这些任务的复杂性进行管理。Gartner研究副总裁SidNag也在2024年11月公开预测,到2027年,90%的企业机构将采用混合云方法。混合云作为云计算行业发展演变的重要趋势,已成为国内各个云计算厂商争相布局的方向。《IDCMarketScape:中国混合云AI基础架构2024年厂商评估》,聚焦中国混合云基础架构市场中具备完整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技术提供商,指出基于混合云平台IaaS和PaaS构建的AI基础架构具备云平台分布式、高可用特性,能帮助企业搭建AI应用平台,在生成式AI发展时期进行大模型创新。青云作为主要厂商进入该报告。
与海外微软Azure提出的“统一架构和统一体验”的混合云核心主张相一致,公司同样坚持云产品与云服务的一致性,于2014年即提出“公私统一”架构混合云体系的技术主张,并付诸实践。作为国内率先布局混合云业务的厂商,公司立足于公私统一架构,帮助客户快速部署混合云,实现公有云和私有云的一致交付、一致管理、一致体验,打通多云数据孤岛,降低后续运维管理难度;公司依托云原生技术,形成了“面向应用”的混合云方案,实现业务自由迁移和无缝部署,持续领跑混合云;公司进一步形成了强大的云网融合服务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各业务节点的高速互联;随着AI技术的爆发,公司构建了以AI智算平台与AI算力云为核心的统一架构,并将能力扩大到智能边缘,逐渐构建起智算混合云体系,在市场上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已经帮助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国航、洋河股份、天佑儿童医院、国家电投、浙报集团、蓝月亮等知名企业、机构实现混合云建设。
(5)云原生领域
云计算技器作为云原生核心技术之一,已经成为发展热点,各大云服务商均着力布局。Gartner预测,到术具有不停演进的特征,当前已经进入到云原生时代。2025年,70%的企业将使用云原生应用程序开发、部署和管理技术,容器基础架构软件市场收入将与虚拟化软件市场、云系统软件市场齐平。这表明云原生在未来几年将得到广泛应用,成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技术之一。
公司的KubeSphere容器平台作为唯一一个由中国公司发起、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开源容器平台,凭借“开箱即用”的体验,可以为用户提供友好的操作界面和丰富的企业级功能,包括:微服务、可观测性、多集群和多租户管理、云边协同等,帮助用户敏捷构建和管理云原生应用,加速云原生落地。
截至2024年12月末,KubeSphere获得超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用户青睐,下载量近百万,GitHub上Star数超15,000个,Fork数超2,150个,论坛注册用户数超7,000人,全球贡献者累计超500人,在全球开源容器领域受欢迎程度位列第二,已有上万家企业用户在生产环境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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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KubeSphere,公司加强商业化布局,陆续推出KubeSphere企业版、KubeSphereLuBan云原生操作系统、KubeSphereMarketplace应用市场、QKE容器引擎、KubeSphereCloud云原生应用服务平台、云原生备份容灾SaaS服务等产品和服务,加快云原生数据库、云原生存储等方面布局,以打造完善的云原生产品和服务支持体系,构建云原生场景方案,并提供培训、指导、咨询等服务,为金融、交通、能源、医疗、教育、制造、互联网等企业定制符合自身需求的云原生专属方案,更好地实现云原生转型。
Gartner2023年发布的《Tool:VendorIdentificationforContainerManagementinChina》(《工具:中国容器管理供应商识别》)将公司作为代表供应商列入报告,KubeSphere容器平台同时入选推荐产品。公司也联合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共同发起云原生工作委员会,KubeSphere企业版入选CSDN2024中国开发者影响力年度榜单。
(6)虚拟化领域
虚拟化市场不仅保持着稳健的增长速度,竞争格局也在发生变化,国内厂商崛起并积极挑战国际品牌的地位。Gartner2023年《全球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指南》(MarketGuideforServerVirtualization)表示,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正在面临十多年来最重大的颠覆性影响。博通收购VMware事件将对市场带来影响,Gartner客户也在寻求可替换目前及未来工作负载的服务器虚拟化解决方案。赛迪顾问《2024中国虚拟化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服务器虚拟化市场规模为
49.7亿元,同比增长14.7%。未来三年,随着各行业基础架构安全升级需求的增加,以及VMware服务模式调整后虚拟化存量替换需求持续增多,预计2026年市场规模达75.7亿元,同比增长15.4%。《全球服务器虚拟化市场指南》甄选出20家全球领先的服务器虚拟化代表厂商,供企业用户进行产品选型参考,青云成功入选,说明公司虚拟化平台能力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日益提高,同时展现出“与云平台更加紧密的集成和解耦合能力增强”等符合市场趋势的特征。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数字经济引发云计算繁荣,政策指引转向深度上云用云
随着数字经济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之一,各行各业加快了数字化转型进程,云计算作为数字经济的“底座”,赋能产业发展的作用也愈发显著,市场对云计算的需求不断增加。2024年,中国云计算市场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全年规模预计达8,378亿元,同比增长35.9%,印证了其作为数字经济核心基础设施的战略地位。在“人工智能+”行动和“东数西算”工程的叠加效应下,云计算的技术能力与产业价值进一步凸显:
1)技术融合深化:云原生、边缘计算、AI大模型与云计算深度融合,形成“算力-算法-数据”三位一体架构。这和青云科技在过去数年的产研投入和业务拓展是一致的,公司以云原生技术为底座,融入了边缘计算、AI智算的能力,从而打造一体化的运行平台,为企业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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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渗透加速:金融、政务、工业等重点领域上云率突破80%。传统行业(如制造、能源、交通、医疗)成为云计算渗透率增长最快的领域,上云率突破65%。青云科技的客户群体同样正在往更多行业,更多区域进行渗透。成熟客户则不断将关键核心应用从传统IT环境变迁到云计算平台上,日渐凸显云平台的技术价值和业务价值。
同时,国家政策从“铺路搭桥”转向“精耕细作”,深化用云范式变革,推动云计算从资源上云向业务深度用云演进。如工信部发布的《云计算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4年)》明确优先制定云原生、边缘云、混合云等关键技术标准,并强化AI智算服务和行业应用规范。国家数据局推动“数据主权云”建设,要求关键行业数据存储和处理必须本地化,并通过联邦学习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政务、金融、工业、交通、医疗等行业上云和云原生应用标准数量显著增加,在规范各行业云计算平台和应用建设的同时,推动云计算向行业深度应用落地。
(2)部署模式衍生出新形态,技术驱动架构变革
随着企业上云程度持续加深,用户在服务形态、平台性能、数据安全、建设成本等方面的需求层出不穷。在原有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的基础上,随着智算云服务的加入,2024年分布式云、专有云、行业垂直云等业务模型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以分布式云举例,智算云是典型的分布式云架构,从而可以充分利用依托“东数西算”节点构建的跨区域算力调度网络和算力节点,支持在西北、西南等区域建立的算力融合到统一的算力调度和算力服务中。
企业上云用云进入到了新的发展周期,呈现出从资源上云到架构用云、从粗犷使用到精细治理、从功能优先到安全稳定兼顾的发展特点。在新周期下,一方面,云原生技术和能力不断成熟,容器技术、微服务、DevOps等云原生技术逐渐成熟和广泛应用,在新业务中的部署占比超过了50%,加速了企业IT要素的变革;另一方面,随着AI大模型的能力和接受度不断提升,通用算力转向智算算力,单一算力服务转向多元算力服务,企业用户对算力种类及数量、有效感知、高效利用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聚焦全行业信创建设,加速基础架构迭代升级
金融行业在《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框架下,进一步明确了核心系统国产化替代的时间表和路径,金融业作为信创推广的标杆领域,2024年已进入“全行业、全系统、全流程”的深度替代阶段。金融作为公司重点行业,在2024年完成了国家级商业银行核心系统在青云云计算平台上的投产,支撑了银行每日超过50亿的业务处理量。
同时,证券行业信创项目开始密集上线,公司在国内证券行业首批信创云平台建设项目中承担了多家证券公司平台的建设任务,通过一云多芯确保了业务从INTEL到国产信创服务器的平滑迁移。
数据和系统安全是政务、央国企、交通、电信等单位云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2024年信创产业推广的核心驱动力来自国家战略层面的政策支持。国资委发布的?79号文明确要求,到2027年央企国企需100%完成信创替代。这一政策直接推动了金融、能源、交通等关键行业的加速行动。随着信创异构兼容性改造的不断演进,信创产品的功能、性能不断提升,包括央国企在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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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行业逐渐引入信创产品到自身云平台中,并且以信创生态为契机,不断加强各行业的可信生态。
青云科技的“信创云”平台在经历了多年金融信创云建设过程中,产品成熟度不断得到提升,并且针对国产化基础硬件设施进行底层代码级的性能优化、可靠性优化和安全性增强。适配了各大国产化芯片体系,实现从底层硬件到操作系统,从基础云平台再到上层应用组件的全栈国产化;充分调研不同行业客户对信创、密评的需求,在满足国家信息安全要求的同时,平台还实现了一云多芯架构,支持在同一云平台中使用多种国产芯片,满足各种不同的国产化芯片和操作系统的要求。同时根据政府单位的要求,在国产替换上实现了云平台使用的开源数据库替换成国产数据库的方案验证和政府单位认证,为政府提供全栈信创云平台产品。
从2024年开始,公司云平台产品已经不再区分信创云平台和非信创云平台,已经将两者完全融为一个统一版本,具备支撑多种业务场景下的一云多芯、多栈协同能力,可以有效赋能不同行业客户对国产化的安全保障诉求。
(4)响应国家号召,推动软件业务出海
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东南亚、中东等新兴市场入场便利度提高。2024年软件企业出海热情高涨,包括云计算在内的基础软件开始在包括东南亚等地获得了认可和采购。
青云科技在软件出海业务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首先是青云云平台软件,通过有海外渠道的合作伙伴进行深度合作,共建一套海外云平台系统,一起开拓市场。在全球化运营客户场景下,青云负责云平台技术组件,合作伙伴提供符合当地业务流程的运营引擎形成一套完整的云平台解决方案。
其次是云原生平台,公司通过开源社区进行全球推广,在海外媒体上进行营销,同时招募海外的合作伙伴来建立销售渠道。公司则通过多语种的使用界面、使用手册和培训资料,借助于社交平台进行培训和推广。
(5)加快数字医疗布局,深入教育行业算力服务建设
2024年,人工智能、大模型给医疗和教育行业的发展带来很大的机会和挑战。
数字社会下医疗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趋势,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医疗加速融合,以医疗云为代表的医疗新业态,以人工智能+医疗成为数字医疗的变革的关键动力。
基于此,青云科技一方面通过综合医疗机构对医疗云应用场景、医疗云服务方式、医疗云安全等需求,以及新型互联网医疗业务对传统信息系统提出的挑战,以“一横N竖”的总体思路,不断提升“医疗云存储解决方案、医疗混合云方案、医疗超融合解决方案、移动医疗解决方案、院内一站式服务管理解决方案”五大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打造了新型“云底座”。
另一方面则积极探索AI算力、大模型服务和数字医疗的结合。2024年,我国数字医疗在政策引导与技术创新的共振下,迈入与大模型深度融合的新阶段。国家层面通过《“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等政策,明确推动医疗数据共享互认与AI场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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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加速构建“防-筛-诊-治-康”全链条服务体系。AI大模型在医疗领域的应用呈现多模态协同与垂直场景突破的双重特征。青云科技积极探索参与AI场景和数字医疗的结合,通过参与北京朝阳区数字医疗产业的建设,发布了“数字医疗算力服务平台”平台,算力服务为AI和数字医疗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计算资源和数据处理能力,结合医疗大模型、医疗应用场景,为医疗健康领域提供智能化的解决方案。
在教育行业,科研、教学、学生课题编写都和AI、大模型建立了有效的联系,这带来了教育行业算力短缺,为此算力平权成为2024年高校建立公共AI算力服务的核心思想,以让更多的老师和学生能利用得上算力,用的起算力,用的好算力。青云科技充分发挥自身在云计算、智算云服务领域的优势,将通用计算、AI智算、乃至高性能计算进行融合,以高校算力混合云的模式服务于学校的师生申请和使用云资源的同时兼顾到算力服务的供应。该方案通过构建面向高校全场景的混合云云数据中心,结合青云智算云服务、高校智算计算池,私有智算云平台等的统一管理与运营,异构算力资源池按需调配,并基于云服务交付模式,提升高校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和管理创新。青云科技助力北京市的多个高校,打造了统一多元算力服务平台,为教师推进包括AI模型训练、模型推理、模型微调在内的科研任务提供了高效、稳定的算力平台支持,极大减少了教师在复杂环境部署和环境管理工作上花费的时间;持续帮助中国农业大学打造异构混合云平台,通过创新性的云服务管理,使IT资源服务化,将申请、审批、自动部署、自助运维、计量计费、用量分析等一系列数据中心管理的业务流程打通,使农大实现校园全面智慧化成为可能。
(6)成熟的多集群云原生管理平台
随着全球云原生生态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从传统架构改造到了云原生架构,容器管理平台和云原生应用管理、Devops已经成为领先客户的标准应用架构,多集群云原生管理平台正成为企业应对混合多云复杂性的核心工具。同样,2024年成为了公司云原生平台KubeSphere在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上的又一里程碑年。
在2024年,公司云原生操作系统KubeSphere在技术创新与应用场景拓展上有实质的飞跃。这一年中,KubeSphere企业版发布了重磅的4.1.0,这是KubeSphere企业版架构革新后的第一个全功能版本。后续发布的企业版4.1.1,是第一个支持产品在线订阅与自助式交付的KubeSphere企业版。在企业版4.1.2中,携六大全新扩展组件登场,全面拥抱“AI+全局可观测”。与此同时,开源版也推出了4.1.1与4.1.2,标志着KubeSphere全面走进全新架构。
KubeSphere企业版在2024年中面向AI、可观测、边缘计算、数据库、安全等多个领域持续加强,发布了WhizardTelemetry可观测平台、EdgeWize边缘计算平台、KubeSphereDMP云原生数据库管理平台等多个面向垂直领域的业务运维管理平台,以实现在KubeSphere企业版的基座之上,构建“集群-边缘设备-数据库”等多维一体的资源运维与业务管理。此外,NVIDIAGPUOperator、OAuth2-Proxy、CertManager等扩展组件的发布,也分别为客户简化GPU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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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管理、简化和增强应用程序的身份验证、自动化证书管理等业务场景带来了安全、高效、智能的云原生体验。
2024年,KubeSphere在扩展生态建设上持续发力,现已累积签约近30家生态合作伙伴,对接发布超40款扩展组件,涉及人工智能、大模型、数据库、可观测性、网络、安全、流式计算与消息队列等多个领域。同时,KubeSphereLuBan打破了传统单体平台的臃肿形态,通过自身具备云原生的弹性基因,与持续优化扩展组件开发流程,着力构建标准化开发者平台(IDP),将基础设施能力抽象为可复用的服务模块,显著提升跨异构环境的资源调度与运维效率。KubeSphere也在逐渐演化为覆盖“设计-开发-交付-运维”的全周期的数字底座。通过标准化架构、智能调度与安全内生能力,持续推动企业云原生体系的敏捷进化。
(7)日渐成熟的AI智算平台
延续2023年ChatGPT的热潮,大模型服务、AI应用场景在2024年持续是投资热点和客户创新要素。随着对模型能力的需求增加,模型训练需求在2024年上半年持续升温,而模型推理的需求则在2024年下半年逐步迎头赶上。包括智能体、RAG等相关领域创新层出不穷。国产算力则在步步赶上,日渐崭露头角。无论是大模型训练还是模型推理,企业持续投资在大规模的GPU算力建设上。同时,算力异构、算力互联则在算力运营上给出了新的建设需求。
青云科技的智算平台已经在包括大模型公司、具身智能生产企业、政府算力中心等业务场景落地并且助力从模型开发到模型推理的多业务场景。公司产研团队紧紧抓住客户的关键需求,实现对GPU、CPU、HPC等多元算力资源的一体化调度,灵活进行资源切分及分发,显著降低了硬件采购和维护成本;采用智能运维体系,实现自动化部署、故障预测与自我修复,从根本上简化了智算数据中心运维的复杂性;为了满足一些行业如教育对虚拟GPU的需求,2024年青云云平台新增了对GPU虚拟化的支持,允许多个虚拟机通过vGPU共享单个物理GPU,提高了GPU的利用率,具备高性能、资源隔离、支持灵活配置多种vGPU类型等特点。
智算平台提供了完备的运营能力,涵盖资源权限划分、用户权限管控、费用明细追踪、发票账单管理等全流程环节,让用户可以直接将其用于智算服务的对外运营,极大地提升了企业的财务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同时也借助领先能耗优化技术,达成严格的环保标准,践行绿色可持续的IT发展理念。
同时,生成式AI的发展推动了模型服务的需求,青云科技2024年推出了模型服务MaaS(ModelasaService),MaaS以青云云平台为基础,依托于既有IaaS与PaaS平台,打造大模型市场,纳入允许商用的开源模型,为用户提供大模型的管理、部署及推理等服务。同时基于MaaS推出大模型集成服务平台(AIPaaS),该平台集成开源/商业的大模型服务、青云公有云能力,向企业和个人开发者提供场景化、开箱即用的大模型推理服务,该服务具备符合OpenAI接口规范、与云平台计量计费服务及账号系统对接、支持限流等特点。
(8)满足多样化场景和算力需求的分布式存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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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存储(QingStor软件定义存储)产品线完成了整体的迭代和升级,形成了以QingStorU10000和QingStorNeonSAN两大产品为核心的存储产品线,为青云的各种算力和多样化的场景构建了坚实的数据平台。
在非结构化数据存储领域,青云存储基于多年的资源投入与技术积累,在原有的对象存储和文件存储产品基础上,新推出了基于自研存储底层HydroFS的全新一代QingStorU10000海量非结构化数据存储。HydroFS是一款公司完全自研的面向海量数据的分布式文件存储系统;具有高可靠、高性能、运维和管理简便的特性。HydroFS采用主流的元数据和数据分离的分布式系统架构设计,支持跨平台跨系统安装部署。兼容POSIX和S3对象等多种接口语义最大程度上提升与业务的无缝适配,同时提供副本和EC纠删码数据保护机制,QingStorU10000海量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支持丰富的产品能力如QoS、数据压缩、数据快速恢复、WORM、多版本等多种功能特性。在保障企业业务数据安全领域U100000支持丰富的存储双活与异步数据容灾机制,支持同城不同数据中心间实现存储平台双活以及跨地域的数据异步复制,充分保障企业核心数据资产,U10000对象存储单存储桶可以支持100+亿对象文件,且性能不会随之下降,可以轻松应对AI、IOT、5G等海量数据场景的数据存储和处理需求。
作为青云存储的另一款核心产品,QingStorNeonSAN则在稳定性和架构迭代上做了深度优化,更好地支持青云不同的算力平台,NeonSAN已完成全面的云原生改造,可原生嵌入到青云云原生平台KubeSphere中,为云原生平台提供稳定的数据基座,同时对存储引擎架构进行了重大的优化,结合当下主流的高性能硬件传输技术如RDMA进行了适配,大幅提高了产品性能,以支持更加广泛的应用场景和应用平台,此外针对信创领域,U10000和NeonSAN也是重点发力,完成了对业界主流信创平台的生产化适配,包括海光、鲲鹏、麒麟等信创生态和平台。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先进性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紧跟云计算技术发展潮流,围绕云计算市场需求,坚持独立自主进行前沿性、突破性技术创新,现已取得多项重大突破,形成了一套成熟、经验证的核心技术体系,在行业内取得先发优势。其中,公司在云计算相关技术领域有多年的技术研发和实践,数据中心P2P机器人资源调度技术、软件定义网络技术、分布式数据块存储技术、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技术、企业级分布式ServerSAN存储技术、智能广域网SD-WAN调度技术、云应用开发及运行平台技术、跨多可用区Region多活技术、高并发负载均衡集群技术、SDN容器网络直通技术、DPU弹性裸金属主机、SDN网卡加速,云原生虚拟化、分布式云可观测等技术领域都已经相对成熟,并且通过产品化在商业领域落地于海量的客户,成为企业云计算系统建设的技术基础。
公司在云原生上进行了大量研发投资,基于开源社区模式,发布多集群云原生管理平台,云原生虚拟化平台、分布式可观测产品能力、全新的云原生可插拔架构以及在线云原生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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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容器版数据库管理平台,发布云技术和云原生融合的技术方案,取得一系列科研成果,让数万企业更容易地在进行应用容器化和云原生系统的建设。
从2022年以来,公司落实国家的算力建设战略,结合自身的技术特长,在高性能计算、弹性EHPC、AI智算的技术和产品上进行了深入探索,让GPU智算、容器计算和HPC技术相结合,为科研院校和企业提供融合高性能计算服务。随着大模型能力和算力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在多个项目中交付了大模型训练和大模型推理等服务。青云AI智算平台致力于打造算力中心建设运营的新模式,为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应用开发者,提供快速构建AI集群、立即提交分布式训练任务、对接各种存储管理用户数据的企业级开发平台,支持数据托管、代码开发、模型训练和部署的全周期工作流程。平台支持对GPU算力、HPC算力、多存储、多模型资源、数据资源等多元资源的统一管理,打破网络速度瓶颈和环境搭建复杂等制约,面向多业务场景,提供多租户、计量、计费等丰富的运营功能,达到“像管理本地资源一样管理AI基础设施”的目标,全面提升算力中心的运营效率与平台能力。
(二)模式创新性
公司以创新的架构帮助企业构建更加可靠、敏捷、高效的IT基础设施、平台层服务与应用管理平台,显著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本和运维投入。传统架构下,企业需要在初期采购大量设备构建IT基础设施,前期投入高,设备安装周期长,无法根据业务需求快速扩展;同时,内部的IT资源被物理设备天然分割,存在大量资源浪费;此外,运营维护极为繁琐复杂,传统IT架构无法应对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应用快速开发、迭代,保障企业业务创新的需求。公司以统一的架构实现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的一致化交付和管理,帮助企业节约IT基础设施初期投资,实现资源的按需弹性敏捷扩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并极大降低了IT设施的运维难度,从而优化资源利用,提高社会生产效率。在云计算领域进入分布式计算的时代,公司在分布式云上做了从技术到运营的双维创新,让客户更为自由地在公有云、私有云的混合模式中进行切换,可以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商业技术能力来动态地建设混合云。同时,在继续加强公司在IaaS、PaaS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全新的如订阅、SaaS模式、合作开发模式、OEM模式等,在公司产品化能力提升的基础上结合不同规模的需求来探索更为灵活的商业模式,一方面提升基于渠道的商业拓展,另一方面则满足特定客户的自主可控的需求,积极地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便利的技术服务化能力。
(三)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成立以来,在ICT领域已成功研发多项软件产品,包括QingCloud公有云、企业云、HPC超级智算平台、工业仿真云、AI智算平台、桌面云、青立方?超融合系统、QingStor?企业级分布式存储、KubeSphere?容器平台、KubeSphereCloud云原生在线服务平台、KubeSphereVirtualization云原生虚拟化平台、iFCloud?统一多云管理平台、SD-WAN智能广域网服务和RadonDB?分布式数据库、RadonDBDMP管理平台及OpenFunction函数计算平台等,涵盖分布式操作系统、分布式存储(含块存储/文件存储/对象存储)、应用开发框架、软件定义网络、智能广域网、分布式数据库、Serverless等云计算核心技术领域。公司以丰富的产品组合为大量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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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运维更加可靠、敏捷、高效的ICT基础设施、平台层服务与应用管理平台,显著降低基础设施构建成本和运维投入,客户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债券登记结算中心、中国银行、中金、光大银行、泰康保险、中国太平、大家保险、中国人寿、高深智行、中国农业大学、中国远大集团、中国国航、江苏交通控股、新疆交投、中移金科、华数传媒、国家超算济南中心、当升科技、浙江日报、洋河股份等机构或企业。
智算作为2024年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在模型训练业务场景上获得包括大模型研发企业、互联网企业和模型应用企业等客户,通过部署和交付大模型训练平台及其相关算力资源来满足此类公司的业务需求。同时在大规模GPU网络搭建和调优,分布式训练任务分配和调度,GPU训练任务持续性运行监控和问题定位等方面积累了工程经验,从而为公司的智算平台2.0研发提供了实际应用场景和实际需求。智算平台2.0的发布使公司拥有了从模型开发到模型训练、模型推理、模型市场、模型应用服务完整的产品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一方面确保了公司的智算云服务的稳定高性能运行,同时也为多个模型技术公司提供了独立的、混合云模式的算力资源和模型开发支撑平台。确保青云科技可以在这波AI浪潮中为各类型企业客户提供AI的相关算力服务和平台服务。
(四)未来发展战略
随着国家大力提倡企业数字化,通过数字化来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数字化建设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且核心的组成部分。云计算作为数字基建的底座,已经成为作为国家数字化建设战略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云计算不但是互联网和企业IT的基础设施,也成为了很多行业的基础设施,比如能源勘探、生物医药、工业仿真等行业;同时算力成为企业数字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科研和工业生产都需要有强大的算力来支持。随着2024年中国IT行业和全球AI、大模型产业的快速发展,作为一家专注于云计算和AI智算软件的公司,需要进一步深化“广义混合云战略”,紧跟技术趋势和市场变化,在云计算、AI智算平台及信创领域持续创新,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并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数字化需求。
1、强化智算平台技术研发与行业应用
加大对智算平台及其相关AI基础架构领域技术的研发投入,聚焦大模型的训练、推理场景,为模型研发和使用提供可靠的算力调度和管理平台。推动大模型与云计算平台的深度融合,打造超级智算平台,满足企业在AI开发和数据处理中的高算力需求,结合AI驱动的行业应用,助力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
2.深化信创生态合作与技术创新
深化与国产CPU、操作系统、数据库及应用厂商的合作,优化产品在多种国产芯片和系统上的兼容性与性能,提供更高效的信创解决方案。在持续扩展信创生态联盟的同时,加强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深度,推动国产软硬件与公司产品的全面适配,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信创服务。在金融行业持续推进“双栈”战略,确保客户在信创云服务上的平稳过渡,同时深度参与金融信创技术标准的制定,提升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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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拓展“云+边+端”全场景混合云优化分布式云架构,实现算力按需跨域调度和数据快速流转,打造覆盖“云、网、边、端”的统一混合云平台。开发面向边缘计算的协同推理服务,云端大模型+边缘轻量级LLM双重部署,通过多层级智能决策和智能路由,实现边端资源优化配置,从而兼顾性能与效率。
4.推动云原生平台的深度发展支持云原生技术发展,优化容器化部署能力,为客户提供灵活、高效的计算资源管理方案。支持企业核心和关键应用的容器化,通过集群技术来满足海量、高频等应用在云原生平台的长期稳定运行。
5.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生态建设积极参与国内外AI、云计算、信创领域的技术标准制定,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话语权。通过生态联盟建设,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打造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巩固市场地位。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0个,外观设计专利27个,软件著作权140个,其他作品著作权10个。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5 | 11 | 84 | 30 |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0 | 0 | 0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27 | 27 |
| 软件著作权 | 18 | 18 | 140 | 140 |
| 其他 | 0 | 0 | 10 | 10 |
| 合计 | 23 | 29 | 261 | 207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21.19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21.19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4.33 | 25.02 | 减少0.69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BI企业数字运营平台 | 13,773,913.69 | 436,440.95 | 10,585,793.33 | 说明1 | 说明2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 |
| 2 | BOSS统一运维运营平台 | 39,699,136.66 | 1,915,200.97 | 29,066,627.23 | 说明3 | 说明4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和私有云 |
| 3 | Express易捷云平台 | 17,990,137.36 | 1,526,140.36 | 15,622,448.58 | 说明5 | 说明6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和私有云 |
| 4 | IaaS基础设施服务平台 | 161,763,348.81 | 23,058,499.48 | 137,986,645.09 | 说明7 | 说明8 | 行业领先水平 | 公有云和私有云 |
| 5 | NewBilling统一计量计费服务 | 14,498,086.02 | 544,860.04 | 10,832,219.55 | 说明9 | 说明10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和私有云 |
| 6 | QingStor软件定义存储产品平台 | 104,502,641.82 | 9,229,133.86 | 76,441,290.59 | 说明11 | 说明12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和私有云 |
| 7 | 基于Kubernetes提供界面化容器集群管理技术研究 | 79,514,039.35 | 14,198,265.60 | 71,777,811.17 | 说明13 | 说明14 | 行业领先水平 | 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边缘云 |
| 8 | 全托管IoT物联网平台 | 48,942,191.07 | 11,939,563.46 | 46,277,569.44 | 说明15 | 说明16 | 行业领先水平 | 公有云和企业用户 |
| 9 | AI智算平台 | 10,000,000.00 | 3,352,673.48 | 3,352,673.48 | 说明17 | 说明18 | 与行业竞争者处于同一水平 | 公有云、私有云、混合云、边缘云 |
| 合计 | / | 490,683,494.78 | 66,200,778.20 | 401,943,078.46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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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说明1:完成1.0版本的功能需求实现,正在进行2.0版本的开发工作,重构了客户账单相关的功能,提供消费账单成本分析;说明2:基于Flink实时计算和Hudi数据湖技术研发数据可视化运营平台,打造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及分析的数据闭环,给客户提供实时的消费统计数据,给公司提供客观的数据和直观的图形化分析报告,来提升企业运营及决策的效率;说明3:发布了企业云6.2版本。更新内容包括全新设计的监控大屏、优化了阈值告警配置和服务机制、新增事件告警的界面化管理、简化镜像注册流程、增加对GPU主机的适配型号和配置、新增多项安全配置参数、新增反亲和安置组管理、新增基于BOSS界面对租户资源的操作管理。说明4:通过对云运行环境的监控和对业务流程的定义,帮助云服务提供者管理运营好云基础设施的硬件和软件,实现服务稳定和可持续运营。能够适配公有云,私有云多种云模式,降低维护成本。通过灵活的权限控制,满足集团化运行多角色权限的要求。通过集中的运行监控和告警机制,以及多维度的运行视图来实时了解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高效管理云计算平台的环境运行情况。说明5:完成里程碑版本v4.5.2和4.6的发布,增加了更多部署形态的支持、增加容器引擎支持、支持VMware纳管和迁移、全面支持IPv6协议、增加对零信任安全的支持。说明6:青云面向中小客户的轻量级产品,以虚拟化及其相关管理作为出发点,实现计算、存储、网络的弹性高效利用及自动化资源管理,实现资源的集中按需分配、动态调度调整、敏捷部署、关键应用业务支撑、应用业务上云就绪,满足客户对于资源的可靠性、可用性、高性能及安全性的管理要求。说明7:发布了企业云6.2版本,提供了全新设计的web-installer产品来优化产品部署安装和升级;提升了对第三方存储的支持能力,支持不同类型存储之间的迁移;新增多种数据备份和保护机制,提升云平台数据安全性;支持更灵活的私有网络配置,满足大型客户组网需求;优化应用中心的部署逻辑,以实现云端不同业务类型、不同集群间的隔离;提供升级的虚拟数据中心功能,满足复杂企业组织架构下的云端资源管理授权难题,简化了以项目为中心管理云端资源的复杂度;优化产品上架和配置,让运营服务更为便捷。说明8:使用公私托混同一架构模式及P2P机器人资源调度算法为企业用户提供可扩展、稳定性高、高性能的虚拟化、物理主机、分布式存储、SDN网络、安全及自动化运维管理服务。说明9:进行计费服务通用化设计,便于集成第三方资源计费能力,通过新设计的glue架构实现对运营能力的解耦。说明10:通过研发基于大数据实时采集及处理技术的计量计费系统,提供各种类型产品和服务的计量和计费能力,成为“资源为中心-->应用为中心-->服务为中心”战略落地的重要支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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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1:新发布了基于自研的HydroFS为底层的非结构化数据存储平台QingStorU100005.1和
5.2版本,提供全新的使用和管理交付界面,优化了存储桶的QoS机制,提供了多域名和域名访问控制机制。说明12:提供云原生时代的全栈分布式存储服务,为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提供高效存储,满足企业数字化对于海量数据的存储和处理需求,同时调研AI对于海量数据存储和访问需求,打造AI时代的分布式存储平台。说明13:发布了企业版4.0,第一个完整实现LuBan架构的发行版,既有的DevOps和可观测性等功能通过Luban开放的技术框架进行集成和交付,同时和多个合作伙伴进行产品集成,在4.0产品上直接集成了多家第三方合作生态的组件和产品。说明14:为企业用户提供一站式、可插拔、管理云原生应用的容器平台。说明15:已实现应用。说明16:为设备与云应用的交互提供安全连接,实现海量设备管理,结合QingCloud其他服务如QingStor对象存储、时序数据库、大数据等,对设备生成的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分析,帮助用户轻松构建IoT应用。说明17:已提供基于云原生集群管理的训推一体异构算力调度平台,产品形式按CPU、GPU进行整机、单卡、卡片切分等调度规则,用户可以进行训推一体自服务使用此平台。说明18:结合混合云边缘云推出跨区域的异构平台,同时增加产品计算形式,如工业仿真、具身智能等计算业务。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9 | 171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8.94 | 37.92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071.41 | 7,892.37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43.68 | 46.15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0 |
| 硕士研究生 | 33 |
| 本科 | 94 |
| 专科 | 11 |
| 高中及以下 | 1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0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98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0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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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技术实力上,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中国科技服务数字中国公司深耕云计算领域已超13年,长期致力于技术自主研发创新和产品应用实践,技术实力雄厚,是中国原创科技的典型代表。
在技术自主性上,公司独立设计产品架构,自主编写核心底层代码,在国家信息技术安全、数据私密重要性不断提升的背景下,保证技术独立自主,避免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在技术产品化方面,运行稳定性、运维便捷性、功能完备性均具有突出优势;在技术服务方面,实现了对产品代码的深入掌握,具备了按客户要求快速更新、灵活交付的能力,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强化了市场竞争力。
2、技术架构上,以“公私统一”架构实现公有云和私有云的一致化交付与管理
随着云计算在百行千业的深入应用,传统企业上云、用云已经成为云计算行业增长的核心动力,开启云计算新一轮增长周期。对于传统企业,混合云逐步成为主流架构,企业利用公有云的弹性资源供给,满足并发量较大的应用的峰值处理需求,可有效减少私有云所需的IT基础设施投资,同时利用私有云的安全合规性实现对核心业务数据的自主可控。
在传统企业上云和混合云快速发展趋势下,公司以“公私统一”架构实现公有云、私有云的一致化交付与管理,为客户提供一致的使用体验和运维管理,显著降低运维难度,并实现多云环境的打通,便于数据和应用的迁移,减少了产品拓展所需要的研发投入,以较低的开支实现了更具价值的技术成果,在混合云领域建立起独特的领先优势。同时,公司拥有强大的云网融合服务能力,帮助客户实现各业务节点的高速互联。
3、产品布局上,聚焦核心优势产品,全面布局智算领域
公司长期以来依靠自主研发获得核心技术,始终保持在前沿领域的研发投入,始终根据市场的发展,进行前瞻性战略布局。随着技术的成熟、行业的进步,公司聚焦核心优势产品的投入和打磨,快速响应市场需求,不同产品逐步为公司贡献收入,以此获得长期的发展潜力。
面对日益旺盛的AI算力需求,公司率先面向智算中心建设者和运营者推出经过实践检验的多元异构算力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智算平台,面向智算资源使用方推出AI算力云服务,帮助企业紧追AI创新步伐,并通过早期项目的成功经验持续优化迭代产品,形成了正向循环。公司AI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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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产品与服务已在全国不同地区的、不同规模的智算中心落地,在金融、大模型/多模态、高校科研、自动驾驶、医疗医药等多行业、多场景中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服务数家头部客户,不仅带来了直接的收入增长,也形成了最佳实践。同时,与华为昇腾、海光、摩尔线程、中科驭数、天数智芯、海飞科等产业上下游合作伙伴展开更深层的融合创新,保障产品创新活力、解决方案满足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也通过联合创新推动了产业链的成熟。
公司面对云原生技术的成熟商用趋势,不断完善升级云原生相关产品,在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KubeSphere开源容器平台基础上,推出了完整产品家族,连接更多云原生应用服务商与个人开发者,打造完善的商业化云原生产品和服务体系和生态服务能力,深度服务客户云原生转型。KubeSphere已入驻合作伙伴AmazonWebServices(AWS)QuickStart、AzureResourceManagertemplates、DigitalOceanMarketplace等平台,也与Ubuntu的发行商Canonical等达成深度合作,为全球用户提供多集群管理、微服务治理、应用管理、可观测性、DevOps、函数计算等功能,以极简的部署与管理,帮助企业快速落地云原生。
面向信创产业发展,公司打造包括“信创云平台、信创容器、信创虚拟化、信创存储、信创云易捷、信创桌面云”在内的全栈信创产品体系,和国产主流芯片、服务器兼容良好,和上层软件应用厂商合作广泛,生态合作伙伴超120家,帮助金融、能源、政务等行业客户顺利实现IT架构改造升级,业务系统及应用迁移等。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青云核心产品与服务涵盖了云计算、AI智算、云原生、信创等领域,并且能够屏蔽底层基础设施差异,从基础资源、运营管理等多方面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算力需求。
4、产品方案打造上,走精品化创新路线,产品标准化、方案场景化,在重点行业获得稳定客户资源
公司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云产品和云服务高度标准化、模块化,可快速组合形成行业解决方案。在实际落地过程中,公司根据客户业务特点提供场景化解决方案,充分满足客户数字化转型需求,强化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得益于突出的技术优势、全面的产品布局和卓越的服务能力,公司在对产品性能要求高的金融、政企、教育、医疗、能源、交通等行业率先取得显著优势,已实现众多标志性项目商业落地。长期稳定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泰康保险、阳光保险、中国国航、江苏交通控股、新疆交投、华润创业、人民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陕西燃气集团、国家超算济南中心、西部矿业集团、中通快递、洋河股份、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武汉协和医院、西昌市人民医院、宜昌人福药业等行业领先企业或机构。未来,公司有望凭借现有业务的标杆效应,实现对重点行业的进一步渗透,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实现业绩快速增长。
5、销售方面,商业组织架构持续优化,向更广的区域、行业渗透
公司持续优化商业组织架构,除深耕优势区域及行业客户外,加强渠道建设,加快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渗透,同时迎合更多传统行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需求,持续将数字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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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提升业务规模,推动技术普惠,2024年实现在福建、广东、河南、浙江、湖北、江西等多省市新增超百家客户。
在销售团队搭建层面,公司根据区域与行业内的项目拓展与部署进度,合理调整和配置相应的销售人员,形成项目到人的长期跟踪和服务,与客户建立起长期合作关系。此外,公司会定期开展销售人员产品、技术、服务等培训活动,提升项目“作战力”,实现更好地业务拓展。公司也会借助于优质开源项目的影响力,加持销售团队业务拓展,形成交叉销售,在国内外市场中共同为公司创收。
6、客户服务方面,产品稳定可靠,产品交付与服务能力突出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交付与服务工作,客户满意度较高。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能力突出的售后支持服务团队,覆盖架构设计、软件开发、产品交付、部署实施、系统测试、使用培训、项目验收、更新升级、问题咨询、故障修复全流程。
由于公司核心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产品和服务均高度自主可控、稳定可靠,所以在售后的故障排除、技术指导、产品控制等方面具有强大的服务水平,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技术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客户从传统IT架构快速、流畅迁移上云,最大化释放云的效能,敏捷构建云原生应用,获得市场价值,从而赢得稳定的客户关系,2024年内收到包括明德生物、中国市政中南院、数字湖南、湖北民族大学等客户在内的近20封感谢信,并打造了行业新标杆:携手中金入选《IDCPeerScape:金融行业云原生实践案例深度分析》,携手东风财务入选新华网“2024数字经济创新案例”,携手北部湾银行入选金融信创生态实验室“第三期金融信创优秀解决方案”,携手国能寿光成功入选“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创新典型案例”。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尚未实现盈利,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公司前期购置云计算平台所需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资本性支出金额带来的折旧成本较大;另一方面,公司目前的毛利贡献不足以覆盖期间费用,处于亏损状态。目前具备混合云形态及能力的同行业公司大多均处于亏损状态,公司业绩表现符合行业特点。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度公司延续上年战略调整方案,一方面着力增加高毛利业务规模,大力发展公司核心优势产品,聚焦于有稳定数字化需求的价值企业客户;另一方面力行提质增效,优化组织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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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产研和销售聚焦投入在核心优势产品,提升整体竞争力。2024年度,公司战略调整成果明显,毛利较上年同期增长4.02%,毛利率31.66%,较上年同期增加7个百分点,虽尚未盈利,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亏7,431.47万元。
若未来公司私有云业务及算力业务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或云计算行业整体下行或政策变化导致收入下降,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核心技术与关键研发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客观上也存在核心技术泄露和关键研发人才流失风险。如果出现核心技术泄密情况,即使公司借助司法程序寻求保护,仍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及时间,也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新产品研发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关键研发人员大量流失,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由于互联网及信息技术行业的特性,客观上可能存在网络设备故障、软件漏洞、硬件故障、供电中断等问题,可能使得云服务用户的业务运营中断、数据丢失,从而造成客户的经济损失。此外,如果公司服务器所在地受地震、洪灾、战争等不可抗力或其他难以预料及防范的自然或人为灾害影响,公司的云服务可靠性也会受到较大的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云产品业务,将通过渠道经销和直接销售两种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其中以渠道经销销售模式为主,直接销售模式为辅;公司对总经销商账期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且总经销商信誉良好发生坏账风险较小;公司云服务业务,将通过渠道经销、代理销售和直接销售三种模式向客户销售产品,其中以直接销售模式为主,渠道经销和代理销售占比较少;且公司云服务业务采用预收款模式,产生坏账的风险较小。但如果未来主要直销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正常回收,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由于云计算行业技术迭代较快,创新产品和创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行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不断提升,如计算速度、系统稳定性等核心指标都有了较大提升。云计算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产品性能和可靠性是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的核心考量因素。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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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研发技术和开发产品,导致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落后于竞争对手,可能存在已有客户流失、业务发展迟滞、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毛利8,61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5.77万元,亏损较去年减少7,431.47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72,066,179.38 | 335,693,624.77 | -18.95 |
| 营业成本 | 185,940,421.32 | 252,895,467.30 | -26.48 |
| 销售费用 | 64,180,316.00 | 87,783,794.62 | -26.89 |
| 管理费用 | 46,829,675.80 | 62,313,985.14 | -24.85 |
| 财务费用 | 10,925,646.80 | 4,825,580.94 | 126.41 |
| 研发费用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21.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7,329.17 | -110,469,690.36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3,354.49 | -6,802,139.22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57,909.27 | 32,848,910.41 | 361.9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在云产品业务上持续聚焦核心优势产品,进一步扩大高毛利业务的规模,本期低毛利业务规模进一步缩小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缩减采购成本。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人效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人效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金融机构授信增加较多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进一步提质增效,提高人效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控制成本使得经营活动支出减少、人员费用支出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赎回理财产品较多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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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金融机构授信增加较多所致。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95.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90%,主营业务成本为18,594.0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48%。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云计算 | 271,956,116.50 | 185,940,421.32 | 31.63 | -18.90 | -26.48 | 增加7.0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云产品 | 126,444,838.75 | 40,085,417.02 | 68.30% | -32.26% | -51.41% | 增加12.50个百分点 |
| 云服务 | 145,511,277.75 | 145,855,004.30 | -0.24% | -2.11% | -14.40% | 增加14.3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境内 | 269,552,168.57 | 182,971,824.64 | 32.12 | -18.29 | -26.57 | 增加7.65个百分点 |
| 境外 | 2,403,947.93 | 2,968,596.68 | -23.49 | -55.64 | -19.96 | 减少55.04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168,237,332.06 | 146,720,933.47 | 12.94 | -6.83 | -17.76 | 增加11.59个百分点 |
| 经销 | 91,997,173.53 | 26,328,413.74 | 71.38 | -35.29 | -55.65 | 增加13.14个百分点 |
| 代理 | 11,721,610.91 | 12,871,508.11 | -9.81 | -6.81 | -14.91 | 增加10.4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
公司本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7,195.6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90%,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26.48%。2024年度较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总体毛利率提高了7.05个百分点。云产品方面,公司进一步助力高毛利的软件产品,因此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2.50个百分点。云服务方面,公司在不影响产品研发及业务正常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效控制成本,且在2024年度积极发展AI算力业务,因此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4.38个百分点。由于公司业务毛利率整体提升,因此无论是直销、经销还是代理的销售模式,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 GPU算力服务 | A客户 | 170,400,000.00 | 20,338,064.50 | 20,338,064.50 | 150,061,935.50 | 是 | 不适用 |
| GPU算力服务及存储 | D客户 | 170,323,200.00 | 31,022,647.74 | 30,076,609.03 | 0.00 | 否 | 合同已终止 |
| GPU服务器(含配套产品) | D客户 | 139,650,000.00 | 139,650,000.00 | 139,650,000.00 | 0.00 | 是 | 不适用 |
合同标的
|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 GPU服务器(含配套产品) | 供应商A | 684,000,000.00 | 170,200,000.00 | 170,200,000.00 | 513,800,000.00 | 是 |
/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云计算 | 外购成本 | 11,287,400.13 | 6.07 | 40,104,412.05 | 15.86 | -71.85 | 减少软硬一体业务规模 |
| 云计算 | 数据中心 | 102,275,708.02 | 55.00 | 125,307,829.84 | 49.55 | -18.38 | 加强成本控制 |
| 云计算 | 折旧摊销 | 36,038,578.28 | 19.38 | 33,913,704.14 | 13.41 | 6.27 | |
| 云计算 | 职工薪酬 | 23,353,608.48 | 12.56 | 30,435,470.41 | 12.03 | -23.27 | 加强成本控制 |
| 云计算 | 软件开发成本 | 2,879,430.76 | 1.55 | 5,120,542.44 | 2.02 | -43.77 | 加强成本控制 |
| 云计算 | 维保成本 | 1,818,220.73 | 0.98 | 3,060,779.02 | 1.21 | -40.60 | 加强成本控制 |
| 云计算 | 驻场运维成本 | 5,308,251.14 | 2.85 | 6,978,098.93 | 2.76 | -23.93 | 加强成本控制 |
| 云计算 | 其他成本 | 2,979,223.78 | 1.60 | 7,974,630.47 | 3.15 | -62.64 | 加强成本控制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云产品 | 外购成本 | 11,287,400.13 | 6.07 | 40,104,412.05 | 15.86 | -71.85 | |
| 云产品 | 折旧摊销 | 94,339.68 | 0.05 | 94,339.67 | 0.04 | 0.00 | |
| 云产品 | 职工薪酬 | 18,292,036.58 | 9.84 | 24,390,545.42 | 9.64 | -25.00 | |
| 云产品 | 软件开发成本 | 2,879,430.76 | 1.55 | 5,120,542.44 | 2.02 | -43.77 | |
| 云产品 | 驻场运维成本 | 5,308,251.14 | 2.85 | 6,978,098.93 | 2.76 | -23.93 | |
| 云产品 | 其他成本 | 2,223,958.73 | 1.20 | 5,817,297.98 | 2.30 | -61.77 | |
| 云服务 | 数据中心 | 102,275,708.02 | 55.00 | 125,307,829.84 | 49.55 | -18.38 | |
| 云服务 | 折旧摊销 | 35,944,238.60 | 19.33 | 33,819,364.47 | 13.37 | 6.28 | |
| 云服务 | 职工薪酬 | 5,061,571.90 | 2.72 | 6,044,924.99 | 2.39 | -16.27 | |
| 云服务 | 维保成本 | 1,818,220.73 | 0.98 | 3,060,779.02 | 1.21 | -40.60 | |
| 云服务 | 其他成本 | 755,265.05 | 0.41 | 2,157,332.49 | 0.85 | -64.99 |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780.1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6.9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3,030.88 | 11.14 | 否 |
| 2 | 第二名 | 3,011.84 | 11.07 | 否 |
| 3 | 第三名 | 2,548.97 | 9.37 | 否 |
| 4 | 第四名 | 2,148.45 | 7.90 | 否 |
| 5 | 第五名 | 2,039.99 | 7.50 | 否 |
| 合计 | / | 12,780.13 | 46.98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与2023年度比较,前五大客户中第二名为本期新增前五大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8,788.2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9.4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第一名 | 11,806.23 | 43.61 | 否 |
| 2 | 第二名 | 2,292.23 | 8.47 | 否 |
| 3 | 第三名 | 1,654.94 | 6.11 | 否 |
| 4 | 第四名 | 1,541.19 | 5.69 | 否 |
/
| 5 | 第五名 | 1,493.69 | 5.52 | 否 |
| 合计 | / | 18,788.28 | 69.4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与2023年度比较,前五大供应商中第一名和第二名为本期新增前五大供应商。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272,066,179.38 | 335,693,624.77 | -18.95 |
| 营业成本 | 185,940,421.32 | 252,895,467.30 | -26.48 |
| 销售费用 | 64,180,316.00 | 87,783,794.62 | -26.89 |
| 管理费用 | 46,829,675.80 | 62,313,985.14 | -24.85 |
| 财务费用 | 10,925,646.80 | 4,825,580.94 | 126.41 |
| 研发费用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21.19 |
变动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7,329.17 | -110,469,690.36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3,354.49 | -6,802,139.22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57,909.27 | 32,848,910.41 | 361.99 |
变动说明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注: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报告期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主要系会计确认规则与现金实际收付的时点性差以及利润表中的非付现损益的影响。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 (%) | ||||||
| 货币资金 | 238,290,520.32 | 41.29 | 99,369,821.71 | 15.92 | 139.80 | 说明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0.00 | 127,646,333.68 | 20.44 | -100.00 | 说明2 |
| 预付款项 | 4,755,490.13 | 0.82 | 149,232,389.84 | 23.90 | -96.81 | 说明3 |
| 其他应收款 | 16,759,061.36 | 2.90 | 3,310,729.69 | 0.53 | 406.20 | 说明4 |
| 其他流动资产 | 20,185,163.52 | 3.50 | 34,192,442.31 | 5.48 | -40.97 | 说明5 |
| 固定资产 | 211,702,404.56 | 36.69 | 108,598,249.31 | 17.39 | 94.94 | 说明6 |
| 使用权资产 | 2,013,861.45 | 0.35 | 16,087,518.21 | 2.58 | -87.48 | 说明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84,293.80 | 0.76 | 8,517,491.47 | 1.36 | -48.53 | 说明8 |
| 短期借款 | 248,050,876.00 | 42.99 | 172,389,956.00 | 27.61 | 43.89 | 说明9 |
| 合同负债 | 44,818,991.93 | 7.77 | 188,549,512.11 | 30.20 | -76.23 | 说明10 |
| 其他应付款 | 31,250,702.25 | 5.42 | 4,896,064.18 | 0.78 | 538.28 | 说明1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064,881.19 | 9.37 | 5,901,912.25 | 0.95 | 816.06 | 说明12 |
| 租赁负债 | 444,102.81 | 0.08 | 12,029,082.88 | 1.93 | -96.31 | 说明13 |
| 递延收益 | 811,200.90 | 0.14 | 2,866,120.54 | 0.46 | -71.70 | 说明14 |
其他说明说明1: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说明2: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赎回。说明3:公司上期采购服务器预付款项在本期已确认损益。说明4:公司本期开展AI算力服务自持的设备进行融资租赁支付风险金。说明5:部分AI算力服务终止,减少待摊费用。说明6:公司本期开展AI算力服务自持设备。说明7:公司持续控制成本集团内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减少。说明8:本期持续摊销以及退租加速摊销所致。说明9:本期银行短期借款增加所致。说明10:上期预收客户款项本期已确认损益所致。说明11:集团内子公司收股东投资款还未进行工商变更暂挂账。说明12:本期新增融资租赁增加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租金。说明13:公司持续控制成本集团内企业办公场所租赁减少。说明14:退回政府补助。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4,339,143.45(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6%。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4,197,856.34 | 银承资产池定期存款质押、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等原因导致使用受限 |
| 固定资产 | 45,942,359.72 | 抵押 |
| 合计 | 50,140,216.06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124,600,376.00 | 3,250,000.00 | 3733.86%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
| 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646,333.68 | -4,699,911.17 | 193,200,000.00 | 316,146,422.51 | 0.00 | 0.00 | ||
| 合计 | 127,646,333.68 | -4,699,911.17 | 193,200,000.00 | 316,146,422.51 | 0.00 | 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请参照第三节二、(三)、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持续顺应国产化替代、数字化转型、AI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及渠道发展等市场趋势,结合云原生、分布式云等技术趋势,通过打造自主可控、全栈能力、安全可靠、生态开放的云产品和服务,联合生态伙伴和渠道伙伴,面向金融、国央企、医疗、教育等行业提供服务,在各行业逐步成为技术和市场都领先的企业级云服务商。
公司的发展战略将顺应市场的需求:
(1)企业数字化转型只会越来越深入,市场规模只会越来越大。企业数字化领域是庞大而成熟的市场机会。企业数字化市场每年都维持较高速的增长,公司提供的云服务、企业云、云易捷、容器等,都是企业数字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产品。在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中,公司聚焦提高效率和增加人效,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
(2)AI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国产AI大模型对训练和推理需求激增,以及各地纷纷布局智算中心,导致对于AI算力资源及AI算力调度服务和软件需求增长迅速。为公司这类既拥有大量AI算力资源,且从创业初始就专注深耕算力调度的企业带来了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青云的AI智算平台,具有大规模性部署、可运营性,这些是有市场独特价值的,而且是市面上少有的被验证过、可交付的产品。
算力平台场景是一个新增机会,除了AI智算平台本身,还会有EHPC、U10000、SD-WAN等新增需求。
(3)2022年9月,国家下发79号文,全面指导国资信创产业发展和进度,要求2023年全面完成综合办公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替代。预计到2027年之前完成国产信创替代。79号文明确规定,全面替换软件包括OA、门户、邮箱、纪检、党建和档案管理。推进时间表是在2022年11月份基于计划上报替换的系统,2023年每季度党委书记向国资委汇报,2027年完成全面替换。
在国家政策推动下,信创产业依然是确定性的、快速增长的、长期的市场机会。在信创市场中,国央企的需求是相对刚性的,而公司的信创全栈云、虚拟化替代、信创桌面等产品均能满足这一市场需求。公司也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抓住传统银行突破新的AI场景的机会,如辅助编程,外包开发,知识库等。
(4)发展渠道有助于提升公司标准化产品的销量,且公司的产品云易捷非常适合渠道销售,区域销售部将加大力度发展渠道建设。
/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2025年,公司将继续集中精力做好公司擅长的事,并不断提质增效。开源的目标是拉齐商业线和产研线的思路,明确策略,以实现高质量的毛利增长。
(1)公司销售将继续以标准化产品为主,以AI智算平台为核心
| 产品线 | 主要市场 | 能力供应 | 产品亮点 | 细分市场和机会点 |
| AI智算平台 | 主打需要GPU算力、模型训练、模型推理、AI应用运行的各类企业用户和智算中心 | 分成AI智算云服务和AI智算管理软件,AI智算云服务提供AI算力服务租赁。AI智算管理软件提供包括GPU算力网络管理、GPU资源调度管理、GPU训练任务调度、模型市场、推理服务、微调服务,AI应用市场等功能,同时也提供算力运营服务的产品能力 | 可插拔的平台架构,经过规模化客户验证的智算管理和调度服务,支持多种国产GPU,提供GPU虚拟化,存算一体化,成熟的运营服务 | 1、需要提供算力运营的政府/央国企/IDC2、需要大规模训练和推理服务的大模型企业3、提供AI智算教学和研究的科研和教育机构4、需要进行AI场景应用和创新的金融、媒体、汽车、医药、政府和企业 |
| 企业云 | 主打云平台市场,面对中大型客户 | 可提供完整全栈的云平台,包含IaaS/PaaS/运维/运营等 | 全栈,SDN能力,应用平台,EHPC,运营平台,信创 | 金融(运维/网络)、教育(EHPC/运营/分布式云/云管/大数据实训,实训平台机会更多)、大制造(工业仿真及超算)、政务云(安全/运维)、军工 |
| 云易捷 | 主打超融合市场,中小客户 | 超融合软件或者超融合一体机交付,计算和存储融合 | 价格有优势、具备基本能力 | 医疗,中小企业(办公桌面) |
| KSV | 主打虚拟化市场,中小微客户 | 提供核心的虚拟化能力,强调存储对接的开放性 | 交通(边缘收费信创替代) | |
| 容器 | 主打云原生市场 | 主打云原生市场提供KubeSphere、OpenFunction、DevOps等云原生能力 | 金融(银行) | |
| 存储 | 辅助青云算力平台售卖 | NeonSAN配合好企业云和云易捷,主打云平台和超融合市场 | ||
| 可独立售卖 | U10000独立售 | 医疗(医疗影像) |
/
| 卖,处于成长期,关注ISV | ||||
| 信创云 | 主打信创市场 | 信创云平台、信创桌面云、信创存储、信创多云管理平台等 | 金融(银行、证券) |
(2)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和对公司的价值,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立体式拓展客户
| 客户分类 | 客户特点 | 销售特点 | 公司价值 |
| 大客户 | 耕耘周期长,但成功之后粘性高,持续贡献高毛利。集中在国企、央企、集团公司、大型公司 | 通过专门的大客户销售深耕 | 对公司有长期、持续、稳定、较大的毛利贡献 |
| 商业客户 | 项目相对短平快,集中在中小型企业 | 通过客户的覆盖广度,借助标准产品,借助渠道拓展 | 拓宽客户面,带来持续的收入 |
| 价值渠道 | 耕耘周期长,但成功之后粘性高,会持续贡献收入。集成商、代理商、ISV等是合作方。 | 通过专门的价值渠道销售长期耕耘 | 忠诚的价值渠道可以降低销售成本,能够带来持续稳定收入和毛利 |
(3)大力发展渠道,依托渠道资源销售标准化产品增加公司的毛利额。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等制度,形成了权力机关、经营决策与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均严格按照所适用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行。
公司按照《公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议事规则、工作制度,以确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相关人员均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发展战略、审计与风险控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甄选、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4月1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5月23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6月22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1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9月19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0月2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0月2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024年12月2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4年12月25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黄允松 | 董事长 | 男 | 47 | 2019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2日 | 6,709,835 | 6,709,835 | 93.7226 | 否 | ||
| 总经理(离任) | 2019年5月27日 | 2024年1月15日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9年5月27日 | / | |||||||||
| 林源 | 董事 | 男 | 39 | 2019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2日 | 1,100,000 | 1,100,000 | 99.1993 | 否 | ||
| 副经理(离任) | 2019年5月27日 | 2024年1月16日 | |||||||||
| 总经理 | 2024年1月16日 | 2025年5月22日 |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9年5月27日 | / | |||||||||
| 杨博 | 董事 | 男 | 42 | 2024年12月24日 | 2025年5月22日 | 2.4412 | 否 | ||||
| 李萍 | 董事 | 女 | 38 | 2022年5月23日 | 2025年5月22日 | 0 | 是 | ||||
| 吴廷彬 | 董事 | 男 | 46 | 2022年9月15日 | 2025年5月22日 | 0 | 是 | ||||
| 张忍 | 董事 | 男 | 35 | 2021年6月8 | 2025年5月 | 0 | 是 |
/
| 日 | 22日 | |||||||||
| 唐文松 | 董事 | 男 | 38 | 2023年7月3日 | 2025年5月22日 | 0 | 是 | |||
| 程玲莎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3年10月16日 | 2025年5月22日 | 4 | 否 | |||
| 于雷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4年4月11日 | 2025年5月22日 | 1.2174 | 否 | |||
| 李星 | 独立董事 | 男 | 69 | 2019年7月15日 | 2025年5月22日 | 0 | 否 | |||
| 韩冰 | 独立董事 | 男 | 42 | 2023年4月13日 | 2025年5月22日 | 4 | 否 | |||
| 张艳辉 | 监事 | 女 | 35 | 2024年4月11日 | 2025年5月22日 | 24.3429 | 否 | |||
| 监事会主席 | 2024年7月2日 | 2025年5月22日 | ||||||||
| 王君 | 职工监事 | 女 | 29 | 2024年6月5日 | 2025年5月22日 | 15.3965 | 否 | |||
| 赵明 | 监事 | 男 | 61 | 2019年7月15日 | 2025年5月22日 | 1 | 是 | |||
| 肖海娥 | 财务负责人 | 女 | 46 | 2023年6月12日 | 2025年5月22日 | 98.8433 | 否 | |||
| 王义峰 | 副经理 | 男 | 50 | 2019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2日 | 88.1993 | 否 | |||
| 沈鸥 | 副经理 | 男 | 53 | 2019年5月27日 | 2025年5月22日 | 15,675 | 15,675 | 87.6916 | 否 | |
| 张腾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1年7月29日 | 2025年5月22日 | 10,000 | 10,000 | 69.3973 | 否 | |
| 廖洋 | 供应链总监(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19年5月27日 | / | 67.0043 | 否 |
/
| 甘泉 | 董事(离任) | 男 | 48 | 2019年5月27日 | 2024年12月5日 | 2,200,000 | 2,200,000 | 0 | 是 | ||
| 赵卫刚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19年7月15日 | 2024年4月11日 | 1.2174 | 是 | ||||
| 王海诚 | 公司内部技术支持、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34 | 2019年5月27日 | 2024年6月5日 | 13.4944 | 否 | ||||
| 纪珽 | 监事(离任) | 男 | 38 | 2019年7月15日 | 2024年4月11日 | 0.3043 | 否 | ||||
| 金萌 | 副经理(离任) | 男 | 43 | 2019年5月27日 | 2024年1月4日 | 0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 | 10,035,510 | 10,035,510 | / | 671.4718 | / |
姓名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黄允松 |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6月至2001年7月任南京大汉网络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3年1月任北京必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2003年2月至2012年3月任IBM中国软件开发实验室资深软件架构师;2012年4月,与甘泉、林源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至2017年6月任优帆科技执行董事、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 林源 |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任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4月与黄允松、甘泉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至2017年6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董事、副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杨博 | 大连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12月至2013年9月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任ITS集团培训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8月于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副总监;2016年8月至2019年6月于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2023年11月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裁办负责人兼人力资源总监;2023年11月至今,任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及运营服务负责人。 |
| 李萍 | 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12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北京基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务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任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融资律师;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任蓝驰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9年5月至今,任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风控负责人;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 吴廷彬 |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04年1月至2009年1月于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任资深软件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于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任测试开发工程师;2010年6月至2017年3月于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业务部负责人;2017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CEO;2019年5月至今,任花豹科技有限公司CEO;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张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于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投资经理;2018年1月至2019年10月,于合肥吉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于北京吉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唐文松 | ImperialCollegeLondon(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硕士,2015年11月至2018年11月任FlintInnovationsLimited(UK)ManagingDirector(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FydeInnovationsLtd(UK)ManagingDirector(总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经理,为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程玲莎 |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至今,任宁波大学教师,2021年12月至今任宁波大学副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于雷 |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2002年8月至2010年5月,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2010年6月至2017年8月,在北京杰胜天成贸易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7年9月至2021年3月,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2021年5月至2024年10月,在信大茂通(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人;2024年6月至今在宁波芯联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李星 | 美国DREXEL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1975年2月至1978年3月于北京石油机械厂工作;1978年4月至1982年7月,于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工程学系学习;1982年8月至1983年7月,任北京师范大学助教;1983年8月至1991年6月,于美国DREXEL大学电机和计算机工程系学习;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副教授;1993年10月至今,任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教授;1994年6月至今,任CERNET网络中心副主任;200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17年3月,任北京华通合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7月至今,任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任下一代互联网重大应用技术(北京)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赛尔网络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韩冰 | 清华大学硕士,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在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任技术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13年11月,在全时云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总监;2013年12月至2017年2月在中通天鸿(北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在中通天鸿(北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在北京奥法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纪晟联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3年4月13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张艳辉 | 河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在北京中公未来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在盈富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人事专员;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在微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任招聘运营;2016年8月至今在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人事经理;2024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王君 | 渤海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20年6月加入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2024年6月至今任 |
/
| 公司监事。 | |
| 赵明 | 首都医学院本科学历。1987年11月至1995年3月,任北京市第二医院外科主治医师;1995年3月至1998年6月,任北京市协和医科大学科研员;1998年7月至2007年1月,自由职业;2007年2月至2011年6月,于北京华拓光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7月至2015年7月,自由职业;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宜和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4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乾宜和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肖海娥 | 湖北经济学院本科学历。2015年8月至2018年6月在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财务经理;2018年7月至2022年8月在国宏中晶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CFO);2022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财务部高级总监;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 王义峰 | 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年7月至2001年3月,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科技处软件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2年5月,任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6年7月,任北京宝亮网智科技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6年9月至2015年6月,任IBM中国管理顾问;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
| 沈鸥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计算机应用学士学历。1994年7月至1997年6月,任上海众恒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软件部经理;1997年6月至2016年1月,任IBM中国软件部云和智慧架构大中国区售前技术总监;2016年2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经理。 |
| 张腾 | 2007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经济贸易专业,201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2007年7月至2008年3月,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员;2008年3月至2010年7月于中国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2010年8月至2011年11月于中银国际担任经理职务;2015年3月至2015年8月于中植资本担任高级经理;2015年8月至2021年6月于北京金色池塘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CFO兼董事会秘书职务;2021年6月加入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廖洋 | 四川大学管理学专业学士学历。2005年5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师;2008年4月至2009年8月,任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任北京蓝色星际软件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易通东方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任IBM中国北京分公司架构师、定制化产品经理;2016年3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供应链总监;2019年5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供应链总监;2024年1月至今任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甘泉(已离任) | 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1月至2002年4月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02年4月至2005年11月任北京华阳骏业技术有限公司资深开发工程师;2005年12月至2007年9月任IBM(中国)软件开发实验室资深开发工程师;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任北京威极克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架构师;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任百度高级开发工程师;2012年4月与黄允松、林源一同创立优帆科技并直至2017年6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担任董事、副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副经理。2021年8月至今,担任湖北大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赵卫刚(已离任) | 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8月至2000年1月,任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涉外分局科员;2000年2月至2003年5月,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高级税务顾问;2003年6月至2008年6月,任通用电气医疗集团大中国区税务经理;2008年7月至2011年6月,任美国联合技术公司税务经理;2011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2019年5月至今,任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7月至 |
/
| 2024年4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王海诚(已离任) | 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大专学历。2015年4月至2015年9月,于北京万国天骐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0月至2017年5月,于北京盈佳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17年6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内部技术支持;2019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内部技术支持、监事;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妙胜华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
| 纪珽(已离任) |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经济学博士学历。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2020年1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2019年7月至2024年4月,任公司监事。 |
| 金萌(已离任) | 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月至2006年6月,任IBM中国研发中心研发工程师;2006年7月至2015年4月,任IBM中国软件部Tivoli大中华区IC客户一线经理;2015年5月至2019年5月,任优帆科技副经理;2019年5月至2024年1月,任公司副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李萍 | 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务总监、风控负责人 | 2019-05 | |
| 林源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03 | |
| 林源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02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黄允松 | Richily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2-02 | |
| 黄允松 | CloudComputingHKLimited | 董事 | 2017-06 | |
| 黄允松 | PT.CLOUDCOMPUTINGINDONESIA | 董事 | 2020-03 | |
| 黄允松 | EachChatHongKongLimited | 董事 | 2021-05 | |
| 黄允松 | EACHCHATPRIVATELIMITED | 董事 | 2021-04 | |
| 黄允松 | NeoGenHoldingLimited | 董事 | 2021-03 | |
| 林源 | RosewoodsTechnology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2-02 | |
| 林源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03 | |
| 林源 | EACHCHATPRIVATELIMITED | 董事 | 2021-04 | |
| 李萍 | CloudAsk(Cayman)Inc | 董事 | 2022-06 | |
| 李萍 | 慧影医疗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 | |
| 李萍 | 北京优解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3 | |
| 李萍 | 上海炎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李萍 | 安芯网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 | |
| 李萍 | 杭州昆泰磁悬浮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12 | |
| 李萍 | 北京墨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4 | |
| 吴廷彬 | 深圳市早风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7-04 | |
| 吴廷彬 | 苏州花豹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05 | |
| 吴廷彬 | 深圳市木乔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09 | |
| 张忍 | 北京吉富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总监、副总经理 | 2015-06 | |
| 张忍 | 合肥泰沃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3 | |
| 张忍 | 湖南进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
| 张忍 | 盛铂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4 | |
| 张忍 | 安徽汇智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
| 张忍 | 安徽中技国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 | |
| 张忍 | 浦诺菲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9 | 2024-01 |
| 张忍 | 安徽沃巴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5 | |
| 唐文松 | 南京燧炻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08 | 2024-01 |
| 唐文松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经理 | 2016-10 | |
| 唐文松 | FydeInnovationsLtd(UK) | ManagingDirector | 2019-10 | |
| 唐文松 | 广西宁明威成综合物流园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9 | |
| 唐文松 | 健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05 | |
| 程玲莎 | 宁波大学 | 教师 | 2004-07 | |
| 程玲莎 | 宁波大学 | 副教授 | 2021-12 | |
| 程玲莎 | 尚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1 | |
| 程玲莎 |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11 | |
| 于雷 | 信大茂通(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合伙人 | 2021-05 | 2024-10 |
| 于雷 | 宁波芯联心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6 | |
| 李星 | 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8 | |
| 李星 | 北京英迪瑞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7 | |
| 李星 | 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 | 教授 | 1993-10 | |
| 李星 | CERNET网络中心 | 副主任 | 1994-06 | |
| 韩冰 | 中通天鸿(北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02 | |
| 韩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纪晟联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06 | |
| 韩冰 | 北京奥法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 韩冰 | 北京银澳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21-09 | |
| 韩冰 | 北京智云数讯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1 | |
| 韩冰 | 北京亿客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1 | |
| 王义峰 | 北京天凯信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8 | |
| 肖海娥 | 贵州国宏煦力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1 | |
| 肖海娥 | 江苏信点点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03 | 2024-01 |
| 肖海娥 | 国宏鲸控(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4 | |
| 张腾 | 霍尔果斯辰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监事 | ||
| 甘泉 | Picaas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12-02 | |
| 甘泉 | 湖北产数时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08 | |
| 甘泉 | 江苏大场科技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21-08 | |
| 甘泉 | 大场(鄂州)水产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2-02 | |
| 甘泉 | 江苏大鳍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4-08 | |
| 赵卫刚 | 北京立信永安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05 | |
| 王海诚 | 北京妙胜华夏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07 | |
| 王海诚 | 北京易财如晟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 | 2023-04 | |
| 赵明 | 北京宜和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07 | |
| 纪珽 | 中央财经大学 | 副教授 | 2020-01 |
/
| 金萌 | 新余市渝水区合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0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大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薪酬事项。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个人年度经营计划、岗位职责和管理目标等综合情况核定考核指标。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04.4675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7.0043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于雷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 张艳辉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选举 |
| 林源 | 总经理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 王君 | 监事 | 选举 | 监事会选举 |
| 杨博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选举 |
| 金萌 | 原副经理 | 解聘 | 经营管理、工作安排需要 |
| 赵卫刚 | 原独立董事 | 离任 | 身体原因离任 |
| 纪珽 | 原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 黄允松 | 原总经理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 王海诚 | 原监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 甘泉 | 原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离任 |
| 林源 | 原副经理 | 离任 | 聘任为总经理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2年9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黄允松、崔天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75号),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主要责任人黄允松、崔天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3.《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1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16.《关于修改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17.《关于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9.《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20.《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5月11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2.《关于与北京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6月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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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7月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7月24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2.《关于与民生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3.《关于与浦发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4.《关于与兴业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5.《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6.《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9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与工商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申请北京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反担保的议案》;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5.《关于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6.《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黄允松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5 |
/
| 林源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6 |
| 杨博 | 否 | 0 | 0 | 0 | 0 | 0 | 否 | 0 |
| 李萍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6 |
| 吴廷彬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1 |
| 张忍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 唐文松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6 |
| 程玲莎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6 |
| 于雷 | 是 | 9 | 9 | 9 | 0 | 0 | 否 | 5 |
| 李星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3 |
| 韩冰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5 |
| 甘泉(已离任) | 否 | 11 | 11 | 11 | 0 | 0 | 否 | 5 |
| 赵卫刚(已离任) | 是 | 3 | 3 | 3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2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程玲莎、于雷、吴廷彬 |
| 提名委员会 | 程玲莎、李星、黄允松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韩冰、李星、黄允松 |
| 战略委员会 | 黄允松、杨博、李星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 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1.《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9月29日 | 审议《关于启动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并审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分办法>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12月5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1月4日 | 审议《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1月16日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3月15日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12月5日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年4月23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2024年7月2日 |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并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58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99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57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0 |
| 销售人员 | 121 |
| 技术人员 | 139 |
| 财务人员 | 14 |
| 行政人员 | 4 |
| 运营人员 | 61 |
| 管理人员 | 18 |
| 合计 | 357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51 |
| 本科 | 244 |
| 大专及以下 | 62 |
| 合计 | 357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薪酬体系,并不断优化、完善。公司的薪酬标准是以人才市场数据为参考,体现薪酬的激励性与公平性,并根据每年市场行情进行调整,保证薪资在市场中的竞争性,激励员工创造更大价值。员工的薪资水平确定参照市场薪资水平、人才供需状况、公司的经营业绩、员工所担任的工作岗位、员工个人发展经历以及工作绩效等因素,体现激励性和保障性原则。注重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吸引和保留企业核心人才。
公司基于整体的薪酬福利框架,根据不同类别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薪酬激励体系:
1、销售类岗位员工:由固定薪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销售提成组成;
2、其他员工:由固定薪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度绩效奖金组成。
/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人才培养方面不仅为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发展的需要,也极力为社会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职业人。培训工作在企业中始终是一项长期、持续的造血工程。一方面,以年度为单位设置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另一方面,及时对部门的培训需求进行响应,通过形式多样、务实有效的培训,以达到公司、团队、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培训资源以内部为主,结合部分外部培训;内容以专业技能类培训为主,结合管理类培训、通用能力类培训以及其他以发展未来人才为目标的定制化培训内容。公司还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相关机制,让每一位优秀人才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晋升通道,让每一位有潜力的员工都有发挥的平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与决策程序进行了规定。
2、执行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0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1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2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3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2024年度公司不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1,777,549 | 3.72 | 169 | 37.47 | 31.85 |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777,549 | 0 | 266,590 | 13,701 | 31.85 | 1,777,549 | 13,701 |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目标值 | 2,617,940.89 |
| 合计 | / | 2,617,940.89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 金萌 | 原副经理 | 39,188 | 0 | 31.85 | 0 | 0 | 39,188 | 33.50 |
| 王义峰 | 副经理 | 39,188 | 0 | 31.85 | 11,756 | 0 | 39,188 | 33.50 |
/
| 沈鸥 | 副经理 | 39,188 | 0 | 31.85 | 11,756 | 0 | 39,188 | 33.50 |
| 廖洋 | 核心技术人员 | 24,228 | 0 | 31.85 | 7,268 | 0 | 24,228 | 33.50 |
| 张腾 | 董事会秘书 | 35,000 | 0 | 31.85 | 10,500 | 0 | 35,000 | 33.50 |
| 合计 | / | 176,792 | 0 | / | 41,280 | 0 | 176,792 | / |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的考核与管理,制订考核细则,并对考核、奖励的情况实施监督,提出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严密的内控管理体系,并全面覆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要业务领域和关键环节,同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提高了企业决策效率,规范了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在授权、审批、执行、报告等方面的权责,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了保障,有效促进公司战略的稳步实施。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子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为提升公司治理、满足监管要求并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董事会一直全力支持开展ESG相关工作。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建立并持续完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运行机制。在员工培养方面,公司先后推出了2020年股票期权、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被激励员工均为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股票激励计划明确了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在公司内部培养一批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公司通过法定信披、业绩说明会、e互动等方式较好地传递了公司业务亮点及发展前景,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和相关投资者知情权和利益。提供创新的产品和服务,营造进取的职场环境,培育行业人才。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云计算本质上就是低碳技术,它以集中化的形式取代了传统分散的小机房模式,将软件定义的资源调度运用在传统硬件数据中心,从架构上提升了资源的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青云科技作为国内主流云计算厂商,致力于以极低成本、极高效率支撑各行各业的应用,符合国家“双碳”战略。有报告指出,与传统基础架构相比,仅完成初始云迁移一步就可以减少84%以上的碳排放。青云与合作伙伴共同提供行业低碳与环保解决方案,围绕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智慧建筑、智慧交通等核心场景,既有效实现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能源消耗,又满足各方对存储、计算、网络、大数据分析的需求。
2024年继续深入参与绿色算力中心建设场景,服务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随着智算规模和复杂度的提升,其能源消耗问题也日益凸显,智算中心的电力消耗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对环境可持续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青云AI智算平台通过智能运维管理方式,显著提高智算中心的资源利用率,有效提升智算中心的效能比,降低单位算力的能耗。
与此同时,青云AI算力云服务的云端模式为集中式的智能计算资源管理和服务提供了新的途
径,租赁并且按需付费获取智能算力资源,既能满足业务需求,又避免了大量投资及闲置资源浪费的问题,有利于行业的整体绿色发展。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遵循绿色环保理念,在办公区安装节能、减少资源浪费的提示标签,并积极执行监督。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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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青云科技坚持核心代码自研,坚持复杂且有价值的平台开发工作,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在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中,树立具有行业借鉴意义的新标杆。在金融行业,携手中金入选《IDCPeerScape:金融行业云原生实践案例深度分析》,携手东风财务入选新华网“2024数字经济创新案例”,携手北部湾银行入选金融信创生态实验室“第三期金融信创优秀解决方案”,并且进入IDC《中国FinTechEmerging50,2024》。在教育行业,与飞腾联合发布教育行业首个信创生态解决方案白皮书,收获湖北民族大学感谢信。在能源行业,携手国能寿光成功入选“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创新典型案例”。此外,在多个行业的数字化能力也得到权威肯定,如:入选信通院“交通运输业上云用云推进中心”首批成员单位,并且成为信通院“政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促进中心”成员单位。
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生产力,算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东数西算”战略推进将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发展带到了新的高度与地位,AI应用带来新技术大潮,青云发挥技术能力,为智算建设与运营打造新模式,实现经济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双赢。同时,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作为核心单位参编《高性能计算分布式存储系统技术要求》团体标准,参编《人工智能算力资源池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青云科技是一家技术领先的企业级云服务商与数字化方案提供商。自2012年创立以来,坚持核心代码自研,以顶尖的技术实力见长,构建起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全面布局AI算力与服务生态,持续打造云原生最佳实践,以中国科技服务数字中国。青云科技坚持自主创新、中立可靠、灵活开放的理念,立足企业现实需求,围绕“数字化、AI算力、信创、云原生”四大场景,打造核心业务线,帮助企业构筑坚实的数字基石,实现全场景自由计算。
1、企业数字化转型专家,推动产业智能化
青云科技早在2014年就将云计算带入到银行业,并将公有云引入省级高速公路业务。十余年企业级服务中,青云科技以云计算、云原生能力深入服务金融、交通、能源、制造、公共事业、医疗、教育、互联网等众多行业,平台承载着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债券登记结算中心、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泰康保险、中国太平、华润创业、人民网、环球网、中国国航、江苏交通控股、国家电网、国家电投、中通快递、浙江日报、洋河股份等机构的核心业务系统。
2、布局AI算力,牢筑数字经济新基石
当AI成为数字经济的创新驱动力、算力成为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生产力之时,青云科技抢先布局,成立子公司——青云智算,全面开展AI算力云服务、AI智算平台等业务,携手AI产业生态合作伙伴,让AI真正能释放出业务价值。青云AI智算平台打造智算中心的建设与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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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像管理本地资源一样管理AI基础设施,对AI算力进行动态监控调整,以满足不同业务的需求,提高AI算力的整体使用效率和管理效率,已在国家超算济南中心等算力中心成功落地并投入使用。青云AI算力云服务提供面向人工智能场景的资源与服务,包括AI裸金属GPU主机、AI训练集群、并行文件存储、镜像仓库在内的AI专用产品,实现租户隔离,满足安全、可靠的云上开发与训练需求。
3、真正自研,以中国科技服务数字中国在云计算应用逐渐成熟的大背景下,青云科技凭借“真正自研的中国云”积极参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与生态,以“全栈全场景,一云多生态”的青云信创云产品家族,打造了一条从小规模业务验证到大规模业务部署的完整信创上云路径,全面支持“2+8+N”行业落地,具备金融级安全可靠性,满足企业的IT架构平滑升级、应用迁移、数字化业务开展等需求,广泛应用于生产、测试、灾备等场景,确保数字基础设施运行稳定、简单、高效、低成本,以中国科技服务数字中国。
4、引领云原生技术潮流,铺筑最佳落地路径在云原生领域,青云科技秉承开源、开放、中立的理念,从平台云原生运行环境,到分布式应用架构支撑,再到业务场景,为企业实践提供全面支撑。产品及方案覆盖多集群管理、DevOps、可观测性、微服务等场景,主导运营了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云原生开源社区,打造了引领技术潮流的企业级容器平台,构建了基于KubeSphereLuBan的可插拔架构、插件市场和生态伙伴计划,极大降低了用户对于复杂而庞大的云原生技术栈的学习与使用门槛,并以陪伴式的服务,铺筑企业云原生的最佳落地路径。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公司在产品研发与应用中,始终坚守科技伦理。注重数据隐私保护,确保研发合法合规。对成果应用审慎评估,力求对社会、环境有益,以负责任态度推动科技创新。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数据资产的管理与保护,积极践行信息安全职责,坚守信息安全红线,严密监管数据资产,持续完善数据管理架构与制度,加强信息安全防护举措,全面推动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化。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与个人隐私保护机制。公司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安保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数据中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信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数据处理活动,确保信息安全。公司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监督审核,并取得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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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救助人数(人) | / |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注重公司的规范化运营。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公司通过创造良好的内部工作氛围、制定合理的晋升机制、采取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建立稳定、高效的人才队伍,并不断吸引新的高素质人才加盟公司。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体系。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员工的成长情况及贡献值,制定合理的薪酬方案,并实行适时浮动调薪,按时发放工资,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职工提供学习和培训的机会,以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准和管理能力,公司在对各部门培训需求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合理的晋升通道,从物质和精神层面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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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28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7.83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22.7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47 |
注:上述员工持股情况为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情况。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青云科技致力于打造一个诚信、透明、开放、公正的生态体系,为全社会的诚信、廉洁建设做出贡献。
青云科技对腐败零容忍,要求每一个青云人的职业成就都必须建立在廉洁的基础上。只有人人守廉,坚决反腐,才能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内部竞争才能更加公平,青云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在职业生涯中取得真正的成就。
为此,合规部专门在官网开设廉洁专区,公开举报渠道受理涉及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该部门也将对举报展开调查,根据公司制度及有关规定,协同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公司内部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着重优化销售、采购等内部管理流程,同时加大了对重要项目的事中与事后审计工作,防止发生重大风险。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青云设立了工单系统,无论用户规模大小或类型如何,针对产品使用等方面的问题,皆可通过该系统获得工程师的技术支持。400服务电话、在线客服、联系邮箱等官方咨询与投诉渠道,都有专业团队值守。同时,青云产研团队也联合解决方案架构团队,主动发起客户调研,以提供更符合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拟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专职人员负责申报与维护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30个,外观设计专利27个,软件著作权140个,其他作品著作权10个。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员工成长方面,内部学习平台“青云学院”成为员工的知识充电站,积累了关于制度、文化、产品及解决方案等丰富资料。其中30%来自公司层面,70%来自员工,他们提炼出工作中的最佳实践,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共享。此外,让外部的知识和经验走进来、送员工走出去获取行业前沿讯息,也是重要的学习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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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不仅对员工的成长负责,与合作伙伴共同进步也是我们的责任与义务。特别定制开发的“合作伙伴平台”目前已有超过1,500门课程,围绕行业趋势、技术趋势、产品知识进行深入、系统的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青云在2024年通过包括核心客户会、渠道拓展会、培训会、研讨会、推广会、闭门会、行业交流会等形式的60+区域专场活动,为区域数智化发展赋能。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目前,公司党支部共有19名正式党员,隶属于朝阳区来广营地区朝来科技产业园工委。2024年,在上级领导讲话精神及各类会议精神的指引下,公司党支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明确量化指标、强化过程管理,有效推动党建工作与公司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党支部将理论学习教育视为全年重大政治任务,从理论学习中汲取强大的真理力量、实践力量与奋进力量。通过组织理论学习研讨会,党员们深入学习党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公司发展战略与员工个人成长。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3 |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及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0 | 不适用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官网(www.qingcloud.com)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根据上述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公司设有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渠道,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确保公开联系途径畅通、有效。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基础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的、稳定的、良好的公共关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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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确保所有股东公平获取公司相关信息。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通过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反路演、网络会议、网上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介绍公司的发展战略、市场拓展、生产经营等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并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不断完善董事会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机制,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
公司设有投资者电话专线、专用邮箱等渠道,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确保公开联系途径畅通、有效。通过上证e互动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基础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的、稳定的、良好的公共关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发布《礼品礼金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公司员工在工作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公司官网公开举报邮箱,合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根据举报及自由线索展开反舞弊调查,防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坚决禁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等行为。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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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1 | 注1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 | 注2 | 注2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崔天舒、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 | 注3 | 注3 | 是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核心技术人员:李威、廖洋 | 注4 | 注4 | 是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股东嘉兴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山东吉富、苏州天翔、杨涛、中金佳泰、泛海丁酉、天津蓝驰、上海创稷、深圳招远、王啸、佛山景祥、上海光易、北京盛合、宁波浩春、国科瑞华、国科正道 | 注5 | 注5 | 是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6 | 注6 | 是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注7 | 注7 | 是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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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的承诺 | 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 | 注8 | 注8 | 是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横琴招证 | 注9 | 注9 | 是 | 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山东吉富 | 注10 | 注10 | 是 | 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杨涛 | 注11 | 注11 | 是 | 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融汇 | 注12 | 注12 | 是 | 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天翔 | 注13 | 注13 | 是 | 注13 | 否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致歉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及违反承诺减持股份致歉公告》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4 | 注14 | 是 | 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15 | 注15 | 是 | 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崔天舒、杨子帆、徐亚岚、李健全、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 | 注16 | 注16 | 是 | 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7 | 注17 | 是 | 注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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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18 | 注18 | 是 | 注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19 | 注19 | 是 | 注1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20 | 注20 | 是 | 注2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21 | 注21 | 是 | 注2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分红 | 公司 | 注22 | 注22 | 是 | 注2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23 | 注23 | 是 | 注2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24 | 注24 | 是 | 注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25 | 注25 | 是 | 注2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 | 注26 | 注26 | 是 | 注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27 | 注27 | 是 | 注2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28 | 注28 | 是 | 注2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29 | 注29 | 是 | 注2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注30 | 注30 | 是 | 注3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 注31 | 注31 | 是 | 注3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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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的承诺 | 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 | 注32 | 注32 | 是 | 注3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注33 | 注33 | 是 | 注3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核心技术人员:李威、廖洋 | 注34 | 注34 | 是 | 注3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横琴招证,山东吉富,杨涛 | 注35 | 注35 | 是 | 注3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融汇 | 注36 | 注36 | 是 | 注3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苏州天翔 | 注37 | 注37 | 是 | 注3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林源、甘泉 | 注38 | 注38 | 是 | 注3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冠绝网络、颖悟科技 | 注39 | 注39 | 是 | 注3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外的其他股东 | 注40 | 注40 | 是 | 注4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黄允松、林源、甘泉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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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注2: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公司股东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企业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如果公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3、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本企业将遵循“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若公司员工拟将其所持本企业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本企业承诺,仅允许其向员工持股计划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锁定期后,公司员工拟将其所持本企业相关权益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4、本企业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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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
崔天舒、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作为公司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或权益,也不由公司或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回购该部分股份或权益。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首发前股份或权益;如本人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上述规定。
2、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本人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36个月期满后,本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或权益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或权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亦遵守本条承诺。
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注4:
李威、廖洋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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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除适用法律、证券监管机关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本人同时将遵守“闭环原则”,在公司上市前及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前述36个月期满后,本人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按照相关约定处理。
4、本人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注5:
嘉兴蓝驰、横琴招证、北京融汇、山东吉富、苏州天翔、杨涛、中金佳泰、泛海丁酉、天津蓝驰、上海创稷、深圳招远、王啸、佛山景祥、上海光易、北京盛合、宁波浩春、国科瑞华、国科正道作为公司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有更严格的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注6: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4)减持方式:如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7: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公司股东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该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
减持方式: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8: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9:
横琴招证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本企业作为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股东,鉴于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人/本企业特此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10:
山东吉富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本企业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时,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本企业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时,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11:
杨涛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公司股价不低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并且公司运营正常,减持公司股票对其二级市场价格不构成重大干扰;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0%;
(3)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减持方式:本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时,如本人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本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时,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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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本人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12:
北京融汇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人/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在限售条件解除后,本企业可作出减持股份的决定;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价格:在本企业/本人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减持方式: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并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如本人/本企业拟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减持期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
4、如本人/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
注13:
苏州天翔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将严格根据相关监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企业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企业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
3、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本企业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和减持价格: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公司届时二级市场股票交易价格确定减持价格。
(2)减持数量: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至本企业在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
(3)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如本企业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公告减持计划,通过其它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严格按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4)减持期限: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如本企业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
5、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或处罚。”注14:
为保证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1、在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公司将遵守本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2、根据具体实施方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本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本公司单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
3、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4、公司若在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承诺。
5、如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以其承诺的最大回购金额为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注15: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2、据上述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2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
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承诺,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6:
崔天舒、杨子帆、徐亚岚、李健全、金萌、王义峰、刘靓、沈鸥作为公司的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遵守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持公司股票或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2、根据上述具体实施方案,本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但以增持股票不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为限。本人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30%。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本人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如是)承诺,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如是)承诺,在公司就股份回购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承诺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5、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直至本人按上述方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注17:
就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宜,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8: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如下: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19:
为保证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下:
(1)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持续提高云计算服务能力,加强费用管控;
(3)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融资和投资资产或业务,优化公司现有业务结构,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现预期收益;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本公司的原因外,将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注20: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就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执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本人获得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接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
7、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1: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执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且本人获得股权激励,本人承诺接受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相挂钩。
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2:
/
2019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就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规定。为保证上述股利分配政策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已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利益。”
注23: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24: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公司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注25:
/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承诺如下:
“1、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人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表决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促使公司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人承诺积极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以强化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5、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关联方地位,转移、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6、上述承诺在本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注26: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颖悟科技、冠绝网络承诺如下:
“1、本企业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在本企业作为公司关联方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以及回避表决的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促使公司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
4、本企业承诺积极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以强化对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5、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公司关联方地位,转移、输送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6、上述承诺在本企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期间及关联关系终止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注27:
为保证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若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遵从。”注28: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为准。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发行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
注29: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最终的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为准。
3、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发行申请文件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人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现金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5、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遵从。”注30:
为促进相关承诺主体已公开承诺事项的履行,对未履行的承诺的主体采取约束措施,公司出具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2)本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承诺事项给社会公众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公众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4)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暂停分配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本公司将以本公司自有资金履行相关承诺,在本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履行相关承诺时,同意处置本公司其他资产保障相关承诺有效履行。
本公司认可并严格执行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保障措施。”
注31:
黄允松、甘泉、林源作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本人承诺不因辞去或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注32:
冠绝网络、颖悟科技作为公司股东及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本企业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注33:
除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如下: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如有)。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3、本人承诺不因辞去或其他原因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而放弃上述有关保障措施。”
注34:
核心技术人员廖洋、李威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未能履行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公开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如有)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
(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支付的薪资或津贴及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注35:
嘉兴蓝驰、天津蓝驰,横琴招证,山东吉富,杨涛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6)本人/本企业认可并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采取的其他措施。
(7)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注36:
北京融汇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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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人/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人/本企业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本企业未完全消除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人/本企业将暂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5)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人/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
注37:
苏州天翔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出具承诺如下:
“1、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企业未能履行本企业所做的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须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因违反公开承诺而受到有权机关调查或其他方起诉,本企业自愿在承诺股份锁定期的基础上继续延长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直到有关机关出具明确的调查结论或裁决。
(3)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在未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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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具有可依据此承诺向本企业提起诉讼的权利。”注38:
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允松、甘泉和林源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且不存在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本人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的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控制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3、如果未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公司协商解决;本人承诺在公司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出资,并承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或出资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4、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公司所有。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注39:
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颖悟科技、冠绝网络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且不存在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子公司”)业务相同、相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将来不以任何方式(包括本企业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控制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不向其他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
/
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3、如果未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将本着公司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公司协商解决;本企业承诺在公司提出要求时出让本企业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出资,并承诺给予公司对该等股权或出资的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经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4、本企业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公司所有。
5、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企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注40:
除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其他股东均已出具《关于不谋求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承诺其对公司的投资为财务投资,不在于获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无意干涉黄允松、甘泉、林源及公司的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对公司实际运营的决策和管理;促使其对公司进行投资的决定因素更在于其对公司管理团队的充分认同,保持管理团队对公司的实际控制符合其利益和投资目的。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原聘任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0,000.00 | 500,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1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夏子国、夏浩东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年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50,000.00 |
| 财务顾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 |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星戟技术有限公司 | 仲裁 | 因服务器交付纠纷,公司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楚威电子、星戟技术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 | 9,800,000 | 否 | 已调解结案 | 各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已由仲裁委员会予以确认。 | 履行中(星戟技术仍需向公司支付770万元,其中包含违约金220万元) |
| 北京惟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因服务器交付买卖合同纠纷,惟德科技向法院起诉,请求裁决公司退还货 | 27,663,200 | 否 | 已调解结案 | 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已由法院予以确认。 | 履行中(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向惟德科技支付 |
/
| 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其损失。 | 1,138万元,于2025年1月2日向惟德科技支付违约金170万元) |
注:1、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根据诉讼或仲裁请求金额填列。上述北京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仲裁案件,根据调解书仲裁涉及金额为980万元(未含仲裁费),原仲裁请求涉及金额为1,441.52万元,后变更仲裁请求涉及金额为980万元(未含仲裁费);上述北京惟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案件,根据调解书诉讼涉及金额为1,798万元(未含案件受理费),诉讼请求涉及金额为2,766.32万元;
2、上述北京惟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诉讼涉及的标的服务器为公司向北京楚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供应商采购的服务器,公司已就该批次服务器交付与各方达成和解,诉讼涉及的货款退款金额公司主要从服务器的供应商收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7月27日、2024年8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收到<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3、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向北京惟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7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案件判决已履行完毕。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7日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26日 | 连带责任的方式提供信用反担保 | 是 | 否 |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向中国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2年,首创担保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向首创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2年 | 否 | 其他 |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1月19日 | 2024年1月16日 | 2025年1月18日 | 连带责任的方式提供信用反担保 | 否 | 否 |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云信息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交大东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首创担保为上述融资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向首创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期限1年 | 否 | 其他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000,000.00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5,000,000.00 |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8,000,000.00 | 2024年6月27日 | 2024年6月27日 | 2028年6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9,000,000.00 | 2024年8月1日 | 2024年8月1日 | 2029年11月28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10月25日 | 2029年10月2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85,000,000.00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5,000,000.00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90,000,000.00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03.31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5,000,000.00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6,442,813.39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31,442,813.39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2,946,422.51 | 0.00 | 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集资金 | 50,000,000.00 | 0.00 | 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3月9日 | 708,324,528.30 | 687,278,446.92 | 687,278,446.92 | 690,708,683.51 | / | 100.50 | / | 45,641,657.56 | 6.64 | / | |
| 合计 | / | 708,324,528.30 | 687,278,446.92 | 687,278,446.92 | 690,708,683.51 | / | / | / | 45,641,657.56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金额 |
/
| 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3)=(2)/(1) | 状态日期 | 度 | 具体原因 | 发成果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10,488,216.55 | 14,341,403.14 | 313,310,367.53 | 100.91 | 2025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5,103,119.12 | 5,772,074.38 | 35,711,204.73 | 101.73 | 2025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91,687,111.25 | 15,667,425.38 | 191,687,111.25 | 100.00 | 2025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150,000,000.00 | 9,860,754.66 | 1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 | 687,278,446.92 | 45,641,657.56 | 690,708,683.51 | / | / | / | / | / | / | / |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 2023年3月28日 | 10,000.00 | 2023年3月28日 | 2024年3月27日 | 0.00 | 否 |
| 2024年3月15日 | 5,000.00 | 2024年3月15日 | 2025年3月14日 | 0.00 | 否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并从公司长远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其中“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由2024年3月变更为2025年3月。截至2025年3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855,468 | 24.81 | 11,855,468 | 24.8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1,855,468 | 24.81 | 11,855,468 | 24.80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845,633 | 3.86 | 1,845,633 | 3.86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0,009,835 | 20.95 | 10,009,835 | 20.94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5,930,519 | 75.19 | 13,701 | 13,701 | 35,944,220 | 75.2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5,930,519 | 75.19 | 13,701 | 13,701 | 35,944,220 | 75.2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47,785,987 | 100 | 13,701 | 13,701 | 47,799,688 | 1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的股份数量为13,701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4年8月12日及2024年11月13日分批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8日、2024年1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归属股份13,701股,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47,785,987股增加至47,799,688股。2024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2.0元,2024年末每股净资产1.82元;2023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3.57元,2023年末每股净资产
3.76元。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4年8月6日 | 31.85 | 5,297 | 2024年8月12日 | 5,297 | / |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4年11月7日 | 31.85 | 8,404 | 2024年11月13日 | 8,404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完成归属,归属股份13,701股,公司总股本由归属前的47,785,987股增加至47,799,688股。上年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24,349,834.84元,负债总额为444,555,394.21元,资产负债率为
71.20%;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577,055,589.36元,负债总额为489,735,448.92元,资产负债率为84.87%。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009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008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不适用 |
/
| (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黄允松 | 6,709,835 | 14.04 | 6,709,83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2,174 | 3,467,965 | 7.26 | 无 | 0 | 其他 | ||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76,496 | 2,637,256 | 5.52 | 无 | 0 | 其他 | ||
| 甘泉 | 2,200,000 | 4.60 | 2,2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94,171 | 2.71 | 无 | 0 | 其他 | |||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9,862 | 2.64 | 无 | 0 | 其他 | |||
| 王俊 | 1,149,500 | 1,149,500 | 2.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林源 | 1,100,000 | 2.30 | 1,1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922,817 | 1.93 | 922,817 | 无 | 0 | 其他 | ||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 922,816 | 1.93 | 922,816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67,965 | 人民币普通股 | 3,467,965 | |||||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37,2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7,256 | |||||
| 苏州工业园区蝴蝶天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294,1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4,171 | |||||
| 中金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9,8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9,862 | |||||
/
| 王俊 | 1,14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500 |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904,134 | 人民币普通股 | 904,134 |
| 杨涛 | 595,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5,650 |
| 山东吉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75,170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170 |
| 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景祥汇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47,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755 |
| 邱晓平 | 373,1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17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黄允松、甘泉、林源系本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2、嘉兴蓝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蓝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为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蓝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天津蓝驰星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均由北京蓝驰禾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持股。嘉兴蓝驰和天津蓝驰属于一致行动人。3、林源系颖悟科技和冠绝网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黄允松 | 6,709,835 | 2025.7.1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 |
| 2 | 甘泉 | 2,200,000 | 2025.7.1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 |
| 3 | 林源 | 1,100,000 | 2025.7.1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 |
/
| 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 | |||||
| 4 | 天津冠绝网络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 922,816 | 2025.7.1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 |
| 5 | 天津颖悟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922,817 | 2025.7.1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未实现盈利,限售期为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延长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黄允松、甘泉、林源系本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19年7月15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林源系颖悟科技和冠绝网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注:可上市交易时间需最终根据公司盈利情况确定,以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的时间为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黄允松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姓名 | 甘泉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原董事 |
| 姓名 | 林源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黄允松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甘泉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原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林源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015186号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云科技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青云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
如青云科技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三、24、“收入确认原则和具体方法”及附注五、33“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所述,青云科技公司的主要收入为云产品业务和云服务业务,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金额为272,066,179.38元。
由于收入是青云科技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营业收入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的有效性;
(2)通过与管理层沟通等程序,了解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通过检查主要客户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的相关条款,评价公司实际执行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适当,并复核相关会计政策是否一贯的运用;
(3)对销售收入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对比月度销售变动、收入增长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分析其合理性;
(4)利用信息技术专家的工作,评价与云服务计费系统运行的一般信息技术环境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评价云服务计费系统计算逻辑的准确性;
(5)实施细节测试,云产品业务中,包括获取公司的合同台账,抽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并检查收入确认的支持性证据(货物签收单、验收单等)、回款单、销售发票等;云服务业务中,根据云服务计费系统数据,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云服务业务收入进行重新计算,将其与财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原因;
(6)结合函证程序,函证本期收入确认金额,并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收回情况;
(7)访谈新增的主要客户,了解业务的变动情况,了解双方的合同执行情况、终端客户服务情况等,对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核实,如发货及验收、付款及结算等。结合公众信息平台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资料,询问客户业务负责人,确认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8)实施截止测试程序,对于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确认的云产品收入,查询其货物签收单或验收单是否显示客户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之前签收;对于云服务收入根据系统订单所属期间进行测算,确认收入是否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青云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青云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青云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青云科技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青云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青云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青云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青云科技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04月24日
/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8,290,520.32 | 99,369,821.71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646,333.6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5 | 66,420,470.59 | 64,429,452.8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七、8 | 4,755,490.13 | 149,232,389.8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759,061.36 | 3,310,729.6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915,331.24 | 852,662.7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95,506.7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0,185,163.52 | 34,192,442.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47,421,543.87 | 479,033,832.7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8,998,100.10 | 9,047,630.8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11,702,404.56 | 108,598,249.31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013,861.45 | 16,087,518.21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535,385.58 | 3,065,112.2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384,293.80 | 8,517,491.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七、30 | 229,634,045.49 | 145,316,002.09 |
| 资产总计 | 577,055,589.36 | 624,349,834.8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48,050,876.00 | 172,389,956.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952,232.00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9,478,775.16 | 40,557,792.23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4,818,991.93 | 188,549,512.1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9,324,060.83 | 9,056,297.05 |
| 应交税费 | 七、40 | 3,459,335.78 | 4,237,611.06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1,250,702.25 | 4,896,064.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4,064,881.19 | 5,901,912.25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510,649.35 | 4,071,045.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5,910,504.49 | 429,660,190.79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444,102.81 | 12,029,082.88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50,801,916.90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767,723.82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11,200.90 | 2,866,120.5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七、52 | 53,824,944.43 | 14,895,203.42 |
| 负债合计 | 489,735,448.92 | 444,555,394.21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7,799,688.00 | 47,785,98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93,082,594.49 | 1,190,041,977.75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74,770.34 | 1,038,068.02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155,142,679.61 | -1,059,384,959.0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114,373.22 | 179,481,073.74 |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5,767.22 | 313,366.8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7,320,140.44 | 179,794,440.6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77,055,589.36 | 624,349,834.84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09,428,971.12 | 65,074,162.5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7,646,333.68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42,208,000.00 |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6,518,257.45 | 65,552,109.46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759,667.03 | 148,832,068.69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03,640,491.85 | 186,616,144.3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915,331.24 | 852,662.72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222,801.60 | 4,920,733.5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436,693,520.29 | 599,494,214.97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87,053,027.35 | 77,535,360.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07,458,870.34 | 68,124,567.56 |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451,077.11 | 15,149,544.39 | |
| 无形资产 | 2,535,385.58 | 3,065,112.24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9,151.48 | 3,187,934.9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097,511.86 | 167,062,519.86 | |
| 资产总计 | 736,791,032.15 | 766,556,734.8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35,050,876.00 | 167,389,956.0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952,232.00 | ||
| 应付账款 | 44,736,103.73 | 50,136,408.40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54,191,634.06 | 170,751,873.48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751,550.20 | 7,908,140.61 | |
| 应交税费 | 1,946,601.71 | 2,920,709.16 | |
| 其他应付款 | 64,361,859.67 | 9,362,135.67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372,349.37 | 5,527,568.98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884,888.02 | 2,717,307.9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34,248,094.76 | 416,714,100.24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343,054.62 | 11,535,573.21 | |
| 长期应付款 | 20,558,595.13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1,767,723.82 | ||
| 递延收益 | 811,200.90 | 866,120.54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3,480,574.47 | 12,401,693.75 | |
| 负债合计 | 457,728,669.23 | 429,115,793.9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7,799,688.00 | 47,785,987.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197,217,449.45 | 1,194,176,832.71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 -965,954,774.53 | -904,521,878.87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79,062,362.92 | 337,440,940.84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36,791,032.15 | 766,556,734.83 |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72,066,179.38 | 335,693,624.7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2,066,179.38 | 335,693,624.77 |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375,010,450.17 | 492,691,052.6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85,940,421.32 | 252,895,467.3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33,612.05 | 867,750.11 |
| 销售费用 | 七、63 | 64,180,316.00 | 87,783,794.62 |
| 管理费用 | 七、64 | 46,829,675.80 | 62,313,985.14 |
| 研发费用 | 七、65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0,925,646.80 | 4,825,580.94 |
| 其中:利息费用 | 9,058,949.44 | 5,604,948.02 | |
| 利息收入 | 754,162.13 | 1,050,639.56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988,613.24 | 4,409,566.0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七、68 | 2,197,456.56 | -1,078,332.37 |
/
| 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49,530.76 | -1,736,399.98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9,917.81 | 1,810,287.6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9,357.93 | -17,776,733.5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2,668.52 | -237,817.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346,839.19 | 1,175,337.7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457,969.02 | -168,695,120.21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551,311.86 | 69,541.03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4,858,463.92 | 1,718,115.8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5,765,121.08 | -170,343,695.0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0,199.17 | -559.9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865,320.25 | -170,343,135.0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865,320.25 | -170,343,135.02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757,720.58 | -170,072,432.98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7,599.67 | -270,702.04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6,702.32 | 377,980.13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36,702.32 | 377,980.13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36,702.32 | 377,980.13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36,702.32 | 377,980.13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5,528,617.93 | -169,965,154.89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95,421,018.26 | -169,694,452.85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7,599.67 | -270,702.04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3.57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0 | -3.57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44,287,219.18 | 335,504,094.57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58,557,510.86 | 249,089,263.39 |
| 税金及附加 | 637,001.12 | 668,533.62 | |
| 销售费用 | 54,740,496.70 | 77,987,302.85 | |
| 管理费用 | 36,431,890.91 | 53,112,236.85 | |
| 研发费用 | 49,134,459.93 | 92,289,583.08 | |
| 财务费用 | 9,572,415.53 | 4,294,287.64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763,721.57 | 4,987,213.58 | |
| 利息收入 | 612,632.10 | 892,099.00 | |
| 加:其他收益 | 7,817,417.82 | 4,356,419.0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2,113,634.62 | -17,022,929.1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2,333.41 | -1,638,737.3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9,917.81 | 1,810,287.68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735,163.28 | -17,809,287.32 |
/
| 号填列)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668.52 | -237,817.83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42,018.53 | 641,274.05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912,840.15 | -170,199,166.36 |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2,358.41 | 62,704.5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4,642,413.92 | 515,649.8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1,432,895.66 | -170,652,111.67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432,895.66 | -170,652,111.67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432,895.66 | -170,652,111.67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432,895.66 | -170,652,111.67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9,559,785.50 | 407,954,282.70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908,830.00 | 3,594,363.84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0,166,068.38 | 220,243,070.2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6,634,683.88 | 631,791,716.7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2,908,505.38 | 284,094,946.31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1,942,423.98 | 214,859,232.5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431,957.93 | 4,960,718.34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5,889,125.76 | 238,346,509.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71,172,013.05 | 742,261,407.1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7,329.17 | -110,469,690.36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6,146,422.51 | 226,6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32,145.07 | 2,077,874.4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73,137.59 | 428,747.5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 350,226.32 | 150,000.00 | |
/
|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701,931.49 | 229,256,621.9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888,577.00 | 6,112,338.63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3,700,000.00 | 229,946,422.51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6,588,577.00 | 236,058,761.1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3,354.49 | -6,802,139.2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436,376.85 | 10,313,412.2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64,608,000.00 | 298,3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5,500,000.00 | 739,450.1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3,544,376.85 | 309,352,862.3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3,200,000.00 | 263,438,542.2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53,873.64 | 5,551,142.22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1,132,593.94 | 7,514,267.5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1,786,467.58 | 276,503,951.9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757,909.27 | 32,848,910.4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88,907.68 | 280,094.68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722,842.27 | -84,142,824.4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9,369,821.71 | 183,512,646.20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092,663.98 | 99,369,821.71 |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 249,534,230.53 | 387,370,293.89 | |
/
| 金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908,830.00 | 3,590,923.7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59,561.46 | 217,867,012.64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8,402,621.99 | 608,828,230.23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0,671,907.94 | 260,651,208.20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8,982,977.05 | 173,797,451.13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131,329.29 | 4,727,257.87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95,858.15 | 248,411,127.25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3,882,072.43 | 687,587,044.4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79,450.44 | -78,758,814.22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6,146,422.51 | 226,6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932,145.07 | 2,077,874.42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1,017.59 | 427,387.5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63,200.00 | 15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502,785.17 | 229,255,261.9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288,577.00 | 4,327,138.15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07,300,376.00 | 232,796,422.51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7,588,953.00 | 237,123,560.6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86,167.83 | -7,868,298.7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36,376.85 | 10,313,412.2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6,608,000.00 | 273,3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7,783,448.73 | 739,450.14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4,827,825.58 | 284,352,862.3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8,200,000.00 | 243,616,32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122,356.93 | 4,986,212.98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9,663,350.15 | 45,155,472.0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4,985,707.08 | 293,758,005.06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9,842,118.50 | -9,405,142.72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512.89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0,299,013.12 | -96,032,255.6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074,162.56 | 161,106,418.2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373,175.68 | 65,074,162.56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85,987.00 | 1,190,041,977.75 | 1,038,068.02 | -1,059,384,959.03 | 179,481,073.74 | 313,366.89 | 179,794,440.6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85,987.00 | 1,190,041,977.75 | 1,038,068.02 | -1,059,384,959.03 | 179,481,073.74 | 313,366.89 | 179,794,440.6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01.00 | 3,040,616.74 | 336,702.32 | -95,757,720.58 | -92,366,700.52 | -107,599.67 | -92,474,300.1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6,702.32 | -95,757,720.58 | -95,421,018.26 | -107,599.67 | -95,528,617.9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01.00 | 3,040,616.74 | 3,054,317.74 | 3,054,317.7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701.00 | 422,675.85 | 436,376.85 | 436,376.8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17,940.89 | 2,617,940.89 | 2,617,940.8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99,688.00 | 1,193,082,594.49 | 1,374,770.34 | -1,155,142,679.61 | 87,114,373.22 | 205,767.22 | 87,320,140.44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462,175.00 | 1,170,561,153.54 | 660,087.89 | -889,312,526.05 | 329,370,890.38 | 584,068.93 | 329,954,959.31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462,175.00 | 1,170,561,153.54 | 660,087.89 | -889,312,526.05 | 329,370,890.38 | 584,068.93 | 329,954,959.3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3,812.00 | 19,480,824.21 | 377,980.13 | -170,072,432.98 | -149,889,816.64 | -270,702.04 | -150,160,518.68 | ||||||||
| (一)综合收 | 377,980.13 | -170,072,432.98 | -169,694,452.85 | -270,702.04 | -169,965,154.89 | ||||||||||
/
| 益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3,812.00 | 19,480,824.21 | 19,804,636.21 | 19,804,636.2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3,812.00 | 9,989,600.20 | 10,313,412.20 | 10,313,412.2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491,224.01 | 9,491,224.01 | 9,491,224.01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 |
/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85,987.00 | 1,190,041,977.75 | 1,038,068.02 | -1,059,384,959.03 | 179,481,073.74 | 313,366.89 | 179,794,440.63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785,987.00 | 1,194,176,832.71 | -904,521,878.87 | 337,440,940.8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785,987.00 | 1,194,176,832.71 | -904,521,878.87 | 337,440,940.8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701.00 | 3,040,616.74 | -61,432,895.66 | -58,378,577.9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432,895.66 | -61,432,895.6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701.00 | 3,040,616.74 | 3,054,317.7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701.00 | 422,675.85 | 436,376.85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17,940.89 | 2,617,940.8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99,688.00 | 1,197,217,449.45 | -965,954,774.53 | 279,062,362.92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47,462,175.00 | 1,174,696,008.50 | -733,869,767.20 | 488,288,416.3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7,462,175.00 | 1,174,696,008.50 | -733,869,767.20 | 488,288,416.3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3,812.00 | 19,480,824.21 | -170,652,111.67 | -150,847,475.4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0,652,111.67 | -170,652,111.6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3,812.00 | 19,480,824.21 | 19,804,636.2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23,812.00 | 9,989,600.20 | 10,313,412.2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4.其他 | 9,491,224.01 | 9,491,224.01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7,785,987.00 | 1,194,176,832.71 | -904,521,878.87 | 337,440,940.84 |
公司负责人:黄允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海娥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婧雅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5938354164的营业执照。
2021年2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1号文)核准;2021年3月,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0万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增加至47,462,175.00元。
2023年6月,本公司确定以31.85元/股授予66名激励对象323,812.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785,987.00元。
2024年8月,本公司确定以31.85元/股授予3名激励对象5,297.00股限制性股票,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47,791,284.00元。
2024年11月,本公司确定以31.85元/股授予4名激励对象8,404.00股限制性股票。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股本总额为47,799,688.00元,注册资本为47,791,284.00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9号楼1至14层101内11层1101室。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万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80万元以上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80万元以上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80万元以上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收入总额或资产总额超过本公司总收入或总资产15%的非全资子公司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五、7(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
/
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第十节、五、7(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
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
/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包含嵌入
/
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
/
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应收款项应收账款组合2除组合1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组合2备用金、应收押金和保证金等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合同资产合同资产组合2除组合1之外的合同资产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 类别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00 | 5.00 |
| 1至2年 | 10.00 | 10.00 |
| 2至3年 | 30.00 | 30.00 |
| 3至4年 | 50.00 | 50.00 |
| 4至5年 | 80.00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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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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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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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估值技术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万人民币 |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五、11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万人民币 |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
/
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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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本法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第十节、五、27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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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00 | 5.00 | 2.38 |
| 服务器 | 年限平均法 | 5.00 | 5.00 | 19.00 |
| 网络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6.00 | 5.00 | 15.83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 | 5.00 | 31.67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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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计算机软件 | 3-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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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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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10。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
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1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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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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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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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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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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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云产品
软件产品、硬件产品或其组合收入:公司销售的商品,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对方、客户签收或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安装实施服务(如有)在客户验收后同时确认收入;
售后支持服务收入:在按合同约定将产品转移给对方、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
维保服务收入:在维保期间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
②云服务
公有云服务:计费系统根据客户购买记录形成相应订单,按订单中各产品的定价方式、产品使用量和使用时间计算消费金额,汇总形成消费报告。公司根据消费报告结果按月确认云服务收入。
机柜托管:在服务期间采用直线法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
/
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
/
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3。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5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不受影响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解释第16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应税服务 | 13%、10%、6%、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CloudComputingHKLimited | 16.5 |
| PTCloudComputingIndonesia | 25 |
| 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数政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青云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20 |
| 天府青云(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北京青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山东泉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光格网络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北京全象云科技有限公司 | 20 |
| 武汉青云技术有限公司 | 20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2022年11月,本公司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211001194,本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6号),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天府青云2024年度符合此通知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第1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第100号)的规定,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先按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实
/
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
| 银行存款 | 235,850,405.24 | 98,473,996.54 |
| 其他货币资金 | 2,440,115.08 | 895,825.17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合计 | 238,290,520.32 | 99,369,821.71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4,339,143.45 | 18,124,480.42 |
其他说明
注:其他货币资金系存放于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的款项,2024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使用受到限制共计4,197,856.34元,其中:保函保证金1,005,898.46元,司法冻结:754,060.90元,银承资产池定期存款质押:2,333,732.00元;账户名称未变更限制借记:104,164.98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其中: | |||
| / |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27,646,333.68 | ||
| 其中: | |||
| 银行理财产品 | 127,646,333.68 | ||
| 合计 | 127,646,333.68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63,309.59 | 6.78 | 6,863,309.59 | 100.00 | 5,606,256.75 | 5.96 | 5,606,256.75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405,983.17 | 93.22 | 27,985,512.58 | 29.64 | 66,420,470.59 | 88,501,806.33 | 94.04 | 24,072,353.53 | 27.20 | 64,429,452.80 |
| 其中: | ||||||||||
| 组合1 | ||||||||||
| 组合2 | 94,405,983.17 | 93.22 | 27,985,512.58 | 29.64 | 66,420,470.59 | 88,501,806.33 | 94.04 | 24,072,353.53 | 27.20 | 64,429,452.80 |
| 合计 | 101,269,292.76 | / | 34,848,822.17 | / | 66,420,470.59 | 94,108,063.08 | 100.00 | 29,678,610.28 | 31.54 | 64,429,452.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51,005,731.05 | 41,055,476.72 |
| 1年以内小计 | 51,005,731.05 | 41,055,476.72 |
| 1至2年 | 9,367,984.38 | 18,265,596.92 |
| 2至3年 | 8,331,696.80 | 7,433,593.72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000,103.24 | 9,352,500.38 |
| 4至5年 | 7,955,518.54 | 4,895,929.63 |
| 5年以上 | 17,608,258.75 | 13,104,965.71 |
| 合计 | 101,269,292.76 | 94,108,063.08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客户1 | 2,042,180.00 | 2,042,1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2 | 1,551,005.00 | 1,551,0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3 | 1,377,977.36 | 1,377,977.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4 | 635,094.39 | 635,094.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5 | 582,496.00 | 582,49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6 | 399,293.34 | 399,293.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7 | 83,999.96 | 83,999.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8 | 80,252.88 | 80,252.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9 | 33,848.01 | 33,848.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0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1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2 | 21,599.99 | 21,599.9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3 | 4,599.70 | 4,599.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4 | 2,962.96 | 2,962.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6,863,309.59 | 6,863,309.5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1,005,731.06 | 2,550,286.55 | 5.00 |
| 1至2年 | 9,367,984.37 | 936,798.43 | 10.00 |
| 2至3年 | 8,104,710.13 | 2,431,413.04 | 30.00 |
| 3至4年 | 4,716,625.66 | 2,358,312.83 | 50.00 |
| 4至5年 | 7,511,151.12 | 6,008,920.90 | 80.00 |
| 5年以上 | 13,699,780.83 | 13,699,780.83 | 100.00 |
| 合计 | 94,405,983.17 | 27,985,512.58 | 29.6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第十节、五、11。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29,678,610.28 | 5,170,211.89 | 34,848,822.17 | |||
| 合计 | 29,678,610.28 | 5,170,211.89 | 34,848,822.1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1,955,171.38 | 11.81 | 597,758.57 | ||
| 第二名 | 4,552,641.50 | 4.50 | 2,944,613.20 | ||
| 第三名 | 3,816,159.86 | 3.77 | 190,807.99 | ||
| 第四名 | 2,844,106.76 | 2.81 | 142,205.34 | ||
| 第五名 | 2,587,358.48 | 2.55 | 2,587,358.48 | ||
| 合计 | 25,755,437.98 | 25.44 | 6,462,743.5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479,237.16 | 73.16 | 148,570,347.80 | 99.55 |
| 1至2年 | 1,112,946.46 | 23.40 | 651,664.84 | 0.44 |
| 2至3年 | 163,306.51 | 3.44 | 10,377.20 | 0.01 |
| 3年以上 | ||||
| 合计 | 4,755,490.13 | 100.00 | 149,232,389.84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434,427.53 | 9.14 |
| 第二名 | 396,870.62 | 8.35 |
| 第三名 | 395,803.51 | 8.32 |
| 第四名 | 275,067.91 | 5.78 |
| 第五名 | 267,448.25 | 5.62 |
| 合计 | 1,769,617.82 | 37.21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6,759,061.36 | 3,310,729.69 |
| 合计 | 16,759,061.36 | 3,310,729.6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22,719,052.48 | 11,863,574.42 | |
| 1年以内小计 | 22,719,052.48 | 11,863,574.42 |
| 1至2年 | 202,226.86 | 778,912.93 |
| 2至3年 | 166,474.97 | 2,243,537.56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56,919.33 | 370,441.39 |
| 4至5年 | 369,825.93 | 189,100 |
| 5年以上 | 840,659.42 | 592,114.98 |
| 合计 | 24,355,158.99 | 16,037,681.28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收退货款 | 13,302,292.55 | 11,504,425.93 |
| 押金、保证金 | 10,779,432.34 | 4,299,260.54 |
| 代收代付款 | 238,085.80 | 217,536.97 |
/
| 社保公积金 | 11,763.53 | 4,510.24 |
| 备用金 | 23,584.77 | 11,947.60 |
| 合计 | 24,355,158.99 | 16,037,681.28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722,525.66 | 11,004,425.93 | 12,726,951.59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373,571.97 | 373,571.97 | ||
| 本期转回 | 5,504,425.93 | 5,504,425.93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096,097.63 | 5,500,000.00 | 7,596,097.6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004,425.93 | 5,504,425.93 | 5,500,0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22,525.66 | 373,571.97 | 2,096,097.63 | |||
/
| 合计 | 12,726,951.59 | 373,571.97 | 5,504,425.93 | 7,596,097.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A公司 | 5,504,425.93 | 债权债务抵扣及银行回款 | 冲减计提 | 原坏账全额计提 |
| 合计 | 5,504,425.93 | / | / | / |
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7,802,292.55 | 32.04 | 应收退货款 | 1年以内 | 390,114.63 |
| 第二名 | 5,500,000.00 | 22.58 | 应收退货款 | 1年以内 | 5,500,000.00 |
| 第三名 | 3,000,000.00 | 12.32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150,000.00 |
| 第四名 | 1,620,000.00 | 6.6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81,000.00 |
| 第五名 | 1,450,000.00 | 5.95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72,500.00 |
| 合计 | 19,372,292.55 | 79.54 | / | / | 6,193,614.63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库存商品 | 1,187,351.57 | 272,020.33 | 915,331.24 | 1,187,351.57 | 334,688.85 | 852,662.72 |
| 合计 | 1,187,351.57 | 272,020.33 | 915,331.24 | 1,187,351.57 | 334,688.85 | 852,662.72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库存商品 | 334,688.85 | 62,668.52 | 272,020.33 | |||
| 合计 | 334,688.85 | 62,668.52 | 272,020.33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95,506.71 | 100,000.00 | 2025年10月30日 | ||
| 合计 | 95,506.71 | 10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摊费用 | 652,145.62 | 24,057,750.30 |
| 待抵扣进项税 | 12,440,906.61 | 7,878,742.55 |
| 待认证进项税 | 5,220,257.91 | 2,255,790.87 |
| 预缴税金 | 1,871,853.38 | 158.59 |
| 合计 | 20,185,163.52 | 34,192,442.31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不适用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北京天凯信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62,013.99 | 437,986.01 | ||||||||
| 新余市渝水区合芯科技有限公司 | 353,364.24 | -5,183.36 | 348,180.88 | ||||||||
| 青云创元云计算服务承德有限公司 | 1,734,890.61 | -337,348.55 | 1,397,542.06 | ||||||||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6,455,610.60 | -145,691.44 | 6,309,919.16 |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503,765.41 | 706.58 | 504,471.99 | ||||||||
| 小计 | 9,047,630.86 | 500,000.00 | -549,530.76 | 8,998,100.10 | |||||||
| 合计 | 9,047,630.86 | 500,000.00 | -549,530.76 | 8,998,100.10 |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11,702,404.56 | 108,598,249.31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11,702,404.56 | 108,598,249.3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服务器 | 网络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1,876,915.94 | 214,932,731.13 | 131,173,004.37 | 4,401,207.79 | 392,383,859.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2 | 140,068,817.69 | 3,740,194.70 | 972.57 | 143,810,008.88 |
| (1)购置 | 23.92 | 140,068,817.69 | 3,740,194.70 | 972.57 | 143,810,008.8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635,047.41 | 521,123.23 | 190,122.18 | 11,346,292.82 | |
| (1)处置或报废 | 10,635,047.41 | 521,123.23 | 190,122.18 | 11,346,292.82 | |
| 4.期末余额 | 41,876,939.86 | 344,366,501.41 | 134,392,075.84 | 4,212,058.18 | 524,847,575.29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988,811.30 | 165,776,362.40 | 112,314,261.59 | 3,706,174.63 | 283,785,609.9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4,920.66 | 32,195,328.56 | 6,288,370.38 | 398,969.13 | 39,877,588.73 |
| (1)计提 | 994,920.66 | 32,195,328.56 | 6,288,370.38 | 398,969.13 | 39,877,588.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920,903.27 | 418,678.93 | 178,445.72 | 10,518,027.92 | |
| (1)处置或报废 | 9,920,903.27 | 418,678.93 | 178,445.72 | 10,518,027.92 | |
| 4.期末余额 | 2,983,731.96 | 188,050,787.69 | 118,183,953.04 | 3,926,698.04 | 313,145,170.7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8,893,207.90 | 156,315,713.72 | 16,208,122.80 | 285,360.14 | 211,702,404.5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888,104.64 | 49,156,368.73 | 18,858,742.78 | 695,033.16 | 108,598,249.3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房屋及建筑物 | 38,893,207.90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6,747,987.02 | 26,747,987.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079.87 | 205,079.87 |
| 新增 | 205,079.87 | 205,079.87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089,729.76 | 21,089,729.76 |
| 处置 | 21,089,729.76 | 21,089,729.76 |
| 4.期末余额 | 5,863,337.13 | 5,863,337.1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0,660,468.81 | 10,660,468.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42,681.09 | 4,942,681.09 |
| (1)计提 | 4,942,681.09 | 4,942,681.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753,674.22 | 11,753,674.22 |
| (1)处置 | 11,753,674.22 | 11,753,674.22 |
| 4.期末余额 | 3,849,475.68 | 3,849,475.6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13,861.45 | 2,013,861.4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087,518.21 | 16,087,518.2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计算机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568,367.60 | 5,568,367.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281.52 | 30,281.52 |
| (1)处置 | 30,281.52 | 30,281.52 |
| 4.期末余额 | 5,538,086.08 | 5,538,086.08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503,255.36 | 2,503,255.3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9,154.36 | 539,154.36 |
| (1)计提 | 539,154.36 | 539,154.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709.22 | 39,709.22 |
| (1)处置 | 39,709.22 | 39,709.22 |
| 4.期末余额 | 3,002,700.50 | 3,002,700.5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35,385.58 | 2,535,385.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65,112.24 | 3,065,112.2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7,137,132.55 | 284,403.63 | 1,782,901.68 | 1,538,715.05 | 4,099,919.45 |
| 云服务耗材采购 | 1,356,086.14 | 61,946.90 | 1,133,658.69 | 284,374.35 | |
| 易快报报销软件 | 24,272.78 | 24,272.78 | |||
| 合计 | 8,517,491.47 | 346,350.53 | 2,940,833.15 | 1,538,715.05 | 4,384,293.80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租赁负债 | 1,944,586.79 | 316,363.50 | 15,998,269.57 | 2,486,525.73 |
| 可抵扣亏损 | 69,274.66 | 13,854.93 | 89,248.64 | 20,399.38 |
| 合计 | 2,013,861.45 | 330,218.43 | 16,087,518.21 | 2,506,925.1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2,013,861.45 | 330,218.43 | 16,087,518.21 | 2,506,925.11 |
| 合计 | 2,013,861.45 | 330,218.43 | 16,087,518.21 | 2,506,925.11 |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013,861.45 | 330,218.43 | 16,087,518.21 | 2,506,925.1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13,861.45 | 330,218.43 | 16,087,518.21 | 2,506,925.11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754,060.90 | 754,060.90 | 冻结 | |||||
| 货币资金 | 2,333,732.00 | 2,333,732.00 | 质押 | |||||
| 货币资金 | 1,110,063.44 | 1,110,063.44 | 其他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固定资产 | 340,088,883.95 | 45,942,359.72 | 抵押 | |||||
| 应收账款 | 94,108,063.08 | 64,429,452.80 | ||||||
| 合计 | 344,286,740.29 | 50,140,216.06 | / | / | 94,108,063.08 | 64,429,452.80 | / | / |
其他说明:
无。
/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0 |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3,050,876.00 | |
| 保证借款 | 175,000,000.00 | 72,389,956.00 |
| 合计 | 248,050,876.00 | 172,389,956.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952,232.00 | |
| 合计 | 1,952,232.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货款和设备款 | 39,478,775.16 | 40,557,792.23 |
| 合计 | 39,478,775.16 | 40,557,792.2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供应商1 | 3,878,740.16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2 | 2,001,904.62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3 | 1,892,389.38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4 | 1,796,460.18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5 | 1,495,381.43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6 | 1,469,416.91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7 | 1,372,030.08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8 | 1,242,566.33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9 | 1,155,700.45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10 | 1,071,690.48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11 | 970,803.54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供应商12 | 905,243.65 | 销售未回款,采购未付款 |
| 合计 | 19,252,327.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云服务预收款 | 32,563,972.48 | 41,691,484.68 |
| 云产品预收款 | 11,735,854.86 | 146,858,027.43 |
| 预收字号使用费 | 519,164.59 | |
| 合计 | 44,818,991.93 | 188,549,512.1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B客户 | 1,943,000.00 | 项目尚未完成验收 |
| C客户 | 979,147.00 | 项目尚未完成验收 |
| 合计 | 2,922,147.00 | / |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A客户 | 8,381,241.02 | 预收服务费 |
| 合计 | 8,381,241.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1).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7,623,222.52 | 137,006,749.00 | 141,545,304.67 | 3,084,666.8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78,077.53 | 17,075,537.95 | 17,214,572.93 | 639,042.55 |
| 三、辞退福利 | 654,997.00 | 7,820,611.70 | 2,875,257.27 | 5,600,351.4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计 | 9,056,297.05 | 161,902,898.65 | 161,635,134.87 | 9,324,060.83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064,246.57 | 114,079,980.06 | 118,503,508.71 | 2,640,717.92 |
| 二、职工福利费 | 387,385.85 | 387,385.85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73,771.95 | 9,682,613.02 | 9,768,532.04 | 387,852.9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64,534.20 | 9,427,863.04 | 9,512,066.11 | 380,331.13 |
| 工伤保险费 | 9,237.75 | 204,039.16 | 205,755.11 | 7,521.80 |
| 生育保险费 | 50,710.82 | 50,710.82 | ||
| 四、住房公积金 | 85,204.00 | 12,856,770.07 | 12,885,878.07 | 56,09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7,623,222.52 | 137,006,749.00 | 141,545,304.67 | 3,084,666.85 |
(2).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754,412.36 | 16,465,314.16 | 16,601,795.96 | 617,930.56 |
| 2、失业保险费 | 23,665.17 | 610,223.79 | 612,776.97 | 21,111.9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778,077.53 | 17,075,537.95 | 17,214,572.93 | 639,042.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契税 | 1,216,515.64 | 1,216,515.64 |
| 增值税 | 1,162,515.82 | 1,859,005.02 |
| 个人所得税 | 880,632.65 | 937,924.36 |
| 企业所得税 | 96,264.73 | 2,880.16 |
| 印花税 | 37,312.56 | 109,745.58 |
| 教育费附加 | 33,047.19 | 55,770.15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031.46 | 37,180.10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015.73 | 18,590.05 |
| 合计 | 3,459,335.78 | 4,237,611.06 |
其他说明:
无。
/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31,250,702.25 | 4,896,064.18 |
| 合计 | 31,250,702.25 | 4,896,064.1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退还的政府补助及利息 | 1,500,000.00 | 2,534,737.67 |
| 押金、保证金 | 842,942.76 | 782,941.90 |
| 代收代付款 | 1,142,157.06 | 751,049.17 |
| 社保、住房公积金 | 485,779.28 | 582,643.50 |
| 应付费用 | 826,063.15 | 244,691.94 |
| 违约金 | 3,453,760.00 | |
| 投资款 | 23,000,000.00 | |
| 合计 | 31,250,702.25 | 4,896,064.18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468,487.06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96,394.13 | 5,901,912.25 |
| 合计 | 54,064,881.19 | 5,901,912.25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3,510,649.35 | 4,071,045.91 |
| 合计 | 3,510,649.35 | 4,071,045.91 |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2,107,635.17 | 19,185,709.18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67,138.23 | 1,254,714.05 |
| 小计 | 2,040,496.94 | 17,930,995.13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96,394.13 | 5,901,912.25 |
| 合计 | 444,102.81 | 12,029,082.8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50,801,916.90 |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50,801,916.9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融资租赁款项 | 50,801,916.90 | |
| 合计 | 50,801,916.90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1,767,723.82 | 劳动争议诉讼 | |
| 合计 | 1,767,723.8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
| 其中:苏州工业园区租房运营和运维补贴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政府补助 | ||
| 科技创新区域合作一京蒙算力智能调度与专网联动相关研发与实验平台落地 | 301,000.00 | 301,000.00 | 政府补助 | ||
| 高新产业基金-支持企业扩大固定资产投资 | 866,120.54 | 355,919.64 | 510,200.90 | 政府补助 | |
| 合计 | 2,866,120.54 | 301,000.00 | 2,355,919.64 | 811,200.9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股份支付行权 | 其他 | 小计 | ||
/
| 股份总数 | 47,785,987.00 | 13,701.00 | 13,701.00 | 47,799,688.00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27,221,573.27 | 715,598.01 | 1,127,937,171.2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62,820,404.48 | 2,617,940.89 | 292,922.16 | 65,145,423.21 |
| 合计 | 1,190,041,977.75 | 3,333,538.90 | 292,922.16 | 1,193,082,594.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期股本溢价增加715,598.01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292,922.16元系权益工具行权产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2,617,940.89元系本期权益工具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38,068.02 | 336,702.32 | 336,702.32 | 1,374,770.34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38,068.02 | 336,702.32 | 336,702.32 | 1,374,770.34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038,068.02 | 336,702.32 | 336,702.32 | 1,374,770.3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59,384,959.03 | -889,312,526.05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059,384,959.03 | -889,312,526.0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5,757,720.58 | -170,072,432.98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55,142,679.61 | -1,059,384,959.03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71,956,116.50 | 185,940,421.32 | 335,316,266.28 | 252,895,467.30 |
| 其他业务 | 110,062.88 | 377,358.49 | ||
| 合计 | 272,066,179.38 | 185,940,421.32 | 335,693,624.77 | 252,895,467.30 |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27,206.62 | 33,569.36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1.01 | 37.73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04 | / | 0.11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1.01 | “青云”字号使用费 | 37.73 | IFCLOUD许可使用费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1.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1.01 | 37.73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7,195.61 | 33,531.63 |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2024年度 | 2024年度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云产品业务 | 126,444,838.75 | 40,085,417.02 | 186,664,754.19 | 82,505,236.49 |
| 云服务业务 | 145,511,277.75 | 145,855,004.30 | 148,651,512.09 | 170,390,230.81 |
| 合计 | 271,956,116.50 | 185,940,421.32 | 335,316,266.28 | 252,895,467.3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6,212.64 | 55,077.36 |
| 教育费附加 | 430,738.44 | 273,031.62 |
| 房产税 | 189,712.95 | 186,255.41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2,335.88 | 12,335.88 |
| 印花税 | 214,612.14 | 341,049.84 |
| 合计 | 933,612.05 | 867,750.11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职工薪酬 | 56,292,136.65 | 78,014,540.18 |
| 广告及推广费 | 2,721,648.98 | 3,055,939.01 |
| 交通差旅费 | 2,845,917.61 | 3,780,191.98 |
| 招待费 | 424,328.47 | 755,211.48 |
| 办公费 | 634,797.14 | 1,148,712.94 |
| 折旧摊销费 | 361,141.40 | 456,057.60 |
| 其他 | 900,345.75 | 573,141.43 |
| 合计 | 64,180,316.00 | 87,783,794.62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0,714,149.63 | 78,923,708.01 |
| 机柜租赁费 | 1,462,075.46 | 1,925,660.36 |
| 折旧摊销费 | 1,815,953.89 | 1,643,316.59 |
| 会议办公费 | 380,831.03 | 695,107.64 |
| 交通差旅费 | 715,681.32 | 476,974.74 |
| 设备租赁费 | 12,000.00 | 209,324.40 |
| 软件使用费 | 443,048.74 | 88,520.01 |
| 其他 | 657,038.13 | 41,862.76 |
| 合计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其他说明: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4,191,249.10 | 30,198,130.1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942,681.09 | 6,921,961.95 |
| 折旧摊销费 | 6,667,182.84 | 5,902,683.83 |
| 房租物业费 | 2,995,079.50 | 2,266,937.54 |
| 中介机构费 | 3,264,507.62 | 3,703,693.29 |
| 会议办公费 | 1,075,354.65 | 2,003,600.52 |
| 人力资源费 | 227,680.22 | 417,416.99 |
| 交通差旅费 | 418,694.29 | 517,694.82 |
| 业务招待费 | 86,846.59 | 55,574.76 |
| 股份支付 | 2,617,940.89 | 9,491,224.01 |
| 其他 | 342,459.01 | 835,067.29 |
| 合计 | 46,829,675.80 | 62,313,985.14 |
/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9,058,949.44 | 5,604,948.02 |
| 其中:长期应付款利息支出 | 1,870,009.47 |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635,287.08 | 1,053,805.80 |
| 减:利息收入 | 754,162.13 | 1,050,639.56 |
| 利息净支出 | 8,304,787.31 | 4,554,308.46 |
| 汇兑损益 | -25,603.81 | 122,073.41 |
| 银行手续费 | 774,563.30 | 149,199.07 |
| 融资服务费 | 1,871,900.00 | |
| 合计 | 10,925,646.80 | 4,825,580.94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7,818,317.74 | 4,194,423.34 |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355,919.64 | 355,919.64 |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7,462,398.10 | 3,838,503.70 |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170,295.50 | 215,142.68 |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70,295.50 | 215,142.68 |
| 合计 | 7,988,613.24 | 4,409,566.02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49,530.76 | -1,764,859.60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444,835.61 | 28,459.62 |
| 理财收益 | 2,302,151.71 | 2,077,874.42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19,806.81 | |
| 合计 | 2,197,456.56 | -1,078,332.37 |
其他说明:
无。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9,917.81 | 1,810,287.68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69,917.81 | 1,810,287.68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170,211.89 | -7,411,893.6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130,853.96 | -10,364,839.97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39,357.93 | -17,776,733.58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2,668.52 | -237,817.83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合计 | 62,668.52 | -237,817.83 |
其他说明:
无。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346,839.19 | 1,175,337.72 |
| 其中:使用权资产 | 1,897,177.72 | 934,827.49 |
| 固定资产 | -550,338.53 | 240,510.23 |
| 合计 | 1,346,839.19 | 1,175,337.72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913.39 | 41,404.33 | 4,913.3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913.39 | 41,404.33 | 4,913.39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违约金 | 423,849.06 | 423,849.06 | |
| 政府补助 | |||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64,580.14 | 16,206.00 | 64,580.14 |
| 其他 | 57,969.27 | 11,930.70 | 57,969.27 |
| 合计 | 551,311.86 | 69,541.03 | 551,311.8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47.79 | 240,356.10 | 247.79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40,356.10 |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 违约金 | 4,833,607.03 | 1,439,114.79 | 4,833,607.03 |
| 其他 | 24,609.10 | 38,644.93 | 24,609.10 |
| 合计 | 4,858,463.92 | 1,718,115.82 | 4,858,463.92 |
其他说明:
无。
/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0,199.17 | -559.98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 合计 | 100,199.17 | -559.9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95,765,121.0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364,768.1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74,659.03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871.73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8,971.20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9,409.46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631,181.23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64,306.40 |
| 所得税费用 | 100,199.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收代付款 | 53,842,541.56 | 216,580,417.70 |
| 政府补助 | 1,746,529.19 | 1,263,786.00 |
| 利息收入 | 754,162.13 | 1,050,639.56 |
| 押金、保证金 | 1,086,886.61 | 1,042,002.17 |
| 收到退货款 | 2,600,000.00 | |
| 其他 | 135,948.89 | 306,224.80 |
/
| 合计 | 60,166,068.38 | 220,243,070.2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收代付款 | 30,427,681.29 | 214,097,033.81 |
| 管理费用付现 | 9,061,877.52 | 10,064,877.85 |
| 销售费用付现 | 7,789,710.47 | 9,414,700.14 |
| 研发费用付现 | 3,695,258.04 | 3,619,959.83 |
| 营业外支出 | 304,322.18 | 33,754.43 |
| 银行手续费 | 774,563.30 | 149,199.07 |
| 政府补助退款 | 2,992,947.54 | 966,984.80 |
| 押金、保证金 | 5,264,909.08 | |
| 付退货款 | 11,380,000.00 | |
| 受限资金 | 4,197,856.34 | - |
| 合计 | 75,889,125.76 | 238,346,509.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 | 323,078,567.58 | 228,677,874.42 |
| 处置联营企业投资 | 150,000.00 | |
| 处置子公司所得 | 350,226.32 | |
| 合计 | 323,428,793.90 | 228,827,874.42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 | 193,200,000.00 | 229,546,422.51 |
| 联营企业投资 | 500,000.00 | 400,000.00 |
| 合计 | 193,700,000.00 | 229,946,422.51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融资租赁本金 | 95,500,000.00 | 739,450.14 |
| 待退回股权款 | 10,000,000.00 | |
| 合计 | 105,500,000.00 | 739,450.1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租赁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 6,280,923.26 | 7,430,316.83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5,550,000.00 | 83,950.68 |
| 支付融资租赁的本金和利息 | 17,429,770.68 | - |
| 支付融资服务费 | 1,871,900.00 | |
| 合计 | 31,132,593.94 | 7,514,267.5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172,389,956.00 | 564,608,000.00 | 20,630,476.00 | 509,577,556.00 | 248,050,876.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01,912.25 | 54,064,881.19 | 5,585,974.72 | 315,937.53 | 54,064,881.19 | |
| 租赁负债 | 12,029,082.88 | 204,403.16 | 11,789,383.23 | 444,102.81 | ||
| 长期应付款 | 92,784,955.76 | 24,983,713.11 | 17,604,637.94 | 49,362,114.03 | 50,801,916.90 | |
| 其他应付款-投资款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 合计 | 190,320,951.13 | 680,392,955.76 | 99,883,473.46 | 532,768,168.66 | 61,467,434.79 | 376,361,776.9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APPcenter代收代付款 | 代收充值款 | 现金流以净额列报更能说明其对公司支付能力、偿债能力的影响,更有助于评价公司的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分析公司的未来现金流量 | 等额减少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发生额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95,865,320.25 | -170,343,135.0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2,668.52 | 237,817.83 |
| 信用减值损失 | 39,357.93 | 17,776,733.5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9,877,588.73 | 37,537,288.32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4,942,681.09 | 6,921,961.95 |
| 无形资产摊销 | 539,154.36 | 427,111.55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479,548.20 | 3,951,362.2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46,839.19 | -1,148,050.60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65.60 | 198,951.7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9,917.81 | -1,810,287.6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541,941.76 | 5,727,021.4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97,456.57 | 1,078,332.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05,521.65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6,585,481.02 | -166,810,807.88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7,457,000.41 | 144,889,264.07 |
| 其他 | 2,617,940.89 | 9,491,224.0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537,329.17 | -110,469,690.36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4,092,663.98 | 99,369,821.71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99,369,821.71 | 183,512,646.20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4,722,842.27 | -84,142,824.4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金额 |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63,200.00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763,200.00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34,092,663.98 | 99,369,821.71 |
| 其中:库存现金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1,652,548.90 | 98,473,996.54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440,115.08 | 895,825.1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4,092,663.98 | 99,369,821.71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
| 其中:美元 | 1,171,844.91 | 7.1884 | 8,423,689.95 |
| 欧元 | |||
| 港币 | 880,989.91 | 0.92604 | 815,831.90 |
| 应收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105,625.52 | 7.1884 | 759,278.49 |
| 欧元 | |||
| 港币 | 429,997.80 | 0.92604 | 398,195.16 |
| 应付账款 | - | - | |
| 其中:美元 | 58,067.13 | 7.1884 | 417,409.76 |
| 欧元 |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2024年度金额 |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 2,779,353.27 |
/
| 费用 |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635,287.0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8,552,968.61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8,552,968.61(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0,714,149.63 | 78,923,708.01 |
| 机柜租赁 | 1,462,075.46 | 1,925,660.36 |
| 折旧摊销 | 1,815,953.89 | 1,643,316.59 |
/
| 会议办公费 | 380,831.03 | 695,107.64 |
| 其他 | 1,827,768.19 | 816,681.91 |
| 合计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6,200,778.20 | 84,004,474.51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青云云计算有限公司 | 2024-7-11 | 763,200.00 | 99.00 | 股权转让 | 购买方已支付合并价款 | 444,835.61 | 1.00 | 95,506.71 | 100,000.00 | 4,493.29 | 资产基础法、股权转让协议 |
/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新设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武汉青云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1,000.00万元人民币 | 武汉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10,000.00 | 成都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CloudComputingHKLimited(云计算香港有限公司) | 香港 | 3,000.00 | 香港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 | 2,500.00 | 成都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北京数政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青云智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0 | 苏州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天府青云(成都)科技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 | 成都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81 | 新设 | |
| 北京青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51 | 新设 | |
| 山东泉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山东 | 2,000.00 | 山东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55 | 新设 |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1,000.00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70 | 新设 | |
| 光格网络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成都 | 300.00 | 成都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3,000.00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北京全象云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750.00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0 | 新设 | |
| PTCLOUDCOMPUTINGINDONESIA(印度尼西亚PT云计算)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250,000.00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0 | 新设 | |
| 武汉青云技术有限公司 | 武汉 | 1,000.00 | 武汉 | 软件与 | 100 | 新设 |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信息技术服务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95,232.19 | 147,940.8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92,134,164.00 | 65,433,708.38 | 157,567,872.38 | 125,831,414.44 | 30,243,321.77 | 156,074,736.21 | 24,108,367.61 | 24,108,367.61 | 24,266,005.45 | 24,266,005.45 |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50,738,948.58 | 650,774.01 | 650,774.01 | 36,748,162.95 | 892,489.35 | -157,637.84 | -157,637.84 | 398,095.28 |
其他说明:
无。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天凯信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19.00 | 权益法 | |
| 新余市渝水区合芯科技有限公司 | 新余 | 新余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20.00 | 权益法 | |
| 青云创元云计算服务承德有限公司 | 承德 | 承德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20.00 | 权益法 | |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北京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8.13 | 权益法 |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 20.00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青云创元 | 燧炻科技 | 青云创元 | 燧炻科技 | |
| 流动资产 | 5,816,884.36 | 1,238,458.29 | 5,458,531.87 | 2,820,083.37 |
| 非流动资产 | 2,554,473.66 | 31,751.62 | 3,159,683.42 | 61,551.81 |
| 资产合计 | 8,371,358.02 | 1,270,209.91 | 8,618,215.29 | 2,881,635.18 |
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 | 1,383,647.70 | 5,188,755.16 | 131,127.15 | 8,444.38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 1,383,647.70 | 5,188,755.16 | 131,127.15 | 8,444.38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987,710.32 | -3,918,545.25 | 8,487,088.14 | 2,873,190.8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97,542.06 | -318,628.67 | 1,697,417.63 | 233,627.76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753,085.00 | 1,186,503.70 | 683,688.86 | |
| 净利润 | -1,499,377.82 | -1,791,736.05 | -4,530,568.76 | -3,750,038.35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99,377.82 | -1,791,736.05 | -4,530,568.76 | -3,750,038.3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其他应付款 | 2,534,737.67 | 41,790.13 | 992,947.54 | 1,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递延收益 | 866,120.54 | 355,919.64 | 510,200.90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5,400,858.21 | 41,790.13 | 355,919.64 | 2,992,947.54 | 2,010,200.90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355,919.64 | 355,919.64 |
| 与收益相关 | 8,426,978.24 | 4,854,709.70 |
| 合计 | 8,782,897.88 | 5,210,629.34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第十节、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李萍 | 董事 |
| 吴廷彬 | 董事 |
| 张忍 | 董事 |
| 唐文松 | 董事 |
| 杨博 | 董事 |
| 于雷 | 独立董事 |
| 李星 | 独立董事 |
| 韩冰 | 独立董事 |
| 程玲莎 | 独立董事 |
| 张艳辉 | 监事会主席 |
| 王君 | 监事 |
| 赵明 | 监事 |
| 王义峰 | 高级管理人员 |
| 肖海娥 | 高级管理人员 |
| 沈鸥 | 高级管理人员 |
| 张腾 | 高级管理人员 |
| 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 天津蓝驰新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蓝驰帆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
| 横琴招证睿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持股5%以上股东 |
| 苏州花豹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参股的企业 |
其他说明无。
/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云产品业务 | 102,588.9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739,164.68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南京云密科技有限公司 | 云服务业务 | 1,345,274.57 |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许可费 | 377,358.49 | |
| 苏州花豹科技有限公司 | 云服务业务 | 2,968.26 | 5,468.73 |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云服务业务 | 805.2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4/6/27 | 2028/6/28 | 否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59,000,000.00 | 2024/8/1 | 2029/11/28 | 否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24/10/25 | 2029/10/25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黄允松 | 100,000,000.00 | 2021/10/14 | 2028/1/12 | 否 |
| 黄允松 | 10,000,000.00 | 2023/12/15 | 2028/12/15 | 否 |
| 黄允松 | 50,000,000.00 | 2023/3/1 | 2028/12/25 | 是 |
| 黄允松 | 80,000,000.00 | 2024/6/27 | 2028/12/23 | 否 |
| 黄允松 | 5,000,000.00 | 2023/12/17 | 2028/12/17 | 是 |
| 黄允松 | 50,000,000.00 | 2023/12/11 | 2026/3/27 | 是 |
| 黄允松 | 12,000,000.00 | 2024/4/28 | 2028/7/30 | 否 |
| 黄允松 | 12,000,000.00 | 2023/3/31 | 2027/4/26 | 是 |
| 黄允松 | 10,000,000.00 | 2024/4/22 | 2027/10/21 | 是 |
| 黄允松 | 50,000,000.00 | 2024/7/29 | 2028/9/14 | 否 |
| 黄允松 | 10,000,000.00 | 2024/7/25 | 2028/9/29 | 否 |
| 黄允松 | 5,000,000.00 | 2023/12/25 | 2024/12/26 | 是 |
| 黄允松 | 5,000,000.00 | 2024/1/19 | 2028/1/19 | 否 |
| 黄允松 | 8,000,000.00 | 2024/6/27 | 2028/6/28 | 否 |
| 黄允松 | 18,000,000.00 | 2024/10/25 | 2029/10/25 | 否 |
| 黄允松 | 18,500,000.00 | 2024/11/18 | 2031/5/7 | 否 |
| 黄允松 | 59,000,000.00 | 2024/8/1 | 2029/11/28 | 否 |
| 黄允松 | 29,000,000.00 | 2024/5/29 | 2029/5/1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注1、公司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现名:上海科创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10月14日签署的《授信协议》(编号:CLBJ2109003)、2023年04月18日签署的《变更协议》(编号:CLBJ2109003-001)及2023年10月13日签署的《变更协议》(编号:CLBJ2109003-002),约定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1亿元授信总额度,授信到期日:2025年4月25日。2024年,黄允松与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CLBJ2109003-PG的保证协议(最高额),为此合同提供1亿元的贷款担保,就上述《授信协议》及《变更协议》,实际取得借款1亿元。
/
注2、2023年,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A050737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向公司提供1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每笔贷款最长期限1年,提款期自合同订立起36个月。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RTL00004617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000万元的债权担保。就上述编号为A050737的《综合授信合同》,实际取得借款2000万元,本期已偿还1000万元,期末借款余额1000万元。注3、2023年,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797358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时间为2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797358-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5000万元的债权担保。注4、2024年,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9014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每笔贷款最长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9014-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8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注5、2024年,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8095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向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800万元的授信额度,每笔贷款最长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8095-00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黄允松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8095-00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各为此合同提供800万元的贷款担保。就上述编号为0928095的《综合授信合同》,本期取得借款800万元。注6、2023年,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署了编号为0211007342231127317280的小企业授信业务额度借款合同,约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时间为2年。就此项合同,黄允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签署了编号为0711007342231208571461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500万元的债权担保。本期已还款500万元,期末无借款余额。注7、2023年,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7700LK23CBBG92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7700BY2300013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的债权担保。就上述编号为07700LK23CBBG92的线上流动资金贷款总协议,本期取得借款1000万元。注8、2023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3)信银京授字第019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时间为1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
/
编号为(2023)信银京保字第0029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200万元的债权担保。就上述编号为(2023)信银京授字第019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实际借款1200万元,本期偿还借款1200万元,期末无借款余额。注9、2024年,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4)信银京授字第021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12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时间为1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2024)信银京保字第0206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200万元的债权担保。就上述编号为(2023)信银京授字第0192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本期取得借款1200万元。注10、2024年,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085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6个月。就此项合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GIG2024字第3542号的《委托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000万元的债权担保;黄允松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CGIG2024字第3542号0001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保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上述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0856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实际借款1000万元,本期已还款1000万元,无借款余额。注11、2024年,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290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6个月。就此项合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GIG2024字第10029号的《委托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000万元的债权担保;黄允松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合同编号为CGIG2024字第10029号0001的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承诺以自身全部财产对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保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就上述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2904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实际借款1000万元。注12、2023年,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签署了编号为E23CY203的《授信额度协议》,约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向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500万元的授信额度,额度最长占用时间为1年。就此项合同,公司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GIG2023字第9601号0002的信用反担保合同,为此合同提供500万元的债权信用反担保;黄允松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GIG2023字第9601号0001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为此合同提供500万元的债权担保承诺。就上述编号为E23CY203的《授信额度协议》,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实际借款1000万元,本期已还款1000万元,无借款余额。
/
注13、2024年,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签署了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0127号的《经营快贷借款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向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的借款,借款人一次性提款,借款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公司与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CGIG2024字第0314号0002的委托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500万元的债权信用反担保;黄允松向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了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承诺函,为此合同提供500万元的债权担保承诺。就上述编号为0020000054-2024年(海淀)字00127号的《经营快贷借款合同》,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实际借款500万元。注14、2024年,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400000167037号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编号为公高保字第2400000167037(个人)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5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就上述编号为公授信字第2400000167037号的《综合授信合同》,本年取得借款2000万元。注15、2024年,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京石(2024)授字第202413号的《额度授信合同》,约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向公司提供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黄允松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签署了编号为兴银京石(2024)高保字第202413-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此合同提供1000万元的债权担保。就上述编号为兴银京石(2024)授字第202413号的《额度授信合同》,本年取得借款500万元。注16、2024年5月,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JZY2024SH0235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浙银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2900万元,租赁物为GPU服务器,期限24个月;就此项合同,子公司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浙银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ZY2024SH0235-y01的收益权质押合同,以算力服务合同(编号:YFKJ202404S000102)、相关的补充协议以及使用该GPU服务器提供相关算力服务获得收益权利质押。黄允松与浙银公司签订的合同编号:ZY2024SH0235-b01的保证合同,为此合同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就上述编号为JZY2024SH0235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取得融资本金2900万元,本期偿还本息7,713,719.60元,期末本息余额23,141,158.80元。注17、2024年11月,公司与清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租赁公司)签订了编号为清控租赁2024QKLTF融1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公司向清控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融资1850万元,租赁物为GPU服务器,期限54个月;就此项合同,公司与清控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
2024QKLTF融10号-ZY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合同编号为NXNXS2400569EGN00的GPU服务器提供算力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设立质押担保,2024年无应收账款;黄允松与清控租赁公司签订了担保合同,为此合同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就上述编号为清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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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QKLTF融1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取得融资本金1850万元,本期偿还本息0.00元,期末本息余额20,312,654.33元。注18、2024年8月,承租人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公司及黄允松与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华融租赁(24)直字第2401913100号《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青云智算向华融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5900万元,租赁物为GPU服务器,租赁期限为24个月,公司和黄允松依本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2024年11月,签订了华融租赁(24)直字第2401913100号《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出租人由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信智三号(宁波保税区)租赁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华融租赁(24)质字第2401913100-1号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其债权人变更补充协议和合同编号为华融租赁(24)质字第2401913100-2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以上述GPU服务器提供的算力服务对应的全部收入和其他收益为质押标的。就上述编号为华融租赁(24)直字第2401913100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取得融资本金5900万元,本期偿还本息9,716,051.08元,期末本息余额52,728,476.92元。注19、2024年,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ZY2024SH0480的《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向浙银租赁公司以售后租回方式融资1800万元,租赁物为GPU服务器,期限24个月。就此项合同,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与浙银租赁公司签订了合同编号为ZY2024SH0480-y01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公司与浙银租赁公司签署了ZY2024SH0480-b01的保证合同,黄允松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ZY2024SH0480-b02的保证合同,各为编号ZY2024SH0480《融资租赁合同》的全部债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就上述编号为ZY2024SH0480的《融资租赁合同》,实际取得融资本金1800万元,本期偿还本息0.00元,期末本息余额19,183,826.48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71.47 | 774.85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4,374.62 | 397.20 | ||
| 合同负债 | 苏州花豹科技有限公司 | 2,014.75 | |||
| 应付账款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60,705.06 | 195,669.53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按照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B-8模型)计算确定。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1、标的股价:54.53元/股(授予日收盘价为54.53元/股);2、有效期分别为:1.5年、2.5年、3.5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24.1726%、28.9296%、31.0642%(采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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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最近1.5年、2.5年、3.5年的波动率);4、历史波动率:24.1726%、28.9296%、31.0642%(采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A股上市公司最近1.5年、2.5年、3.5年的波动率);5、股息率:0%。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解锁的权益工具数量,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后,最终预计可解锁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解锁工具的数量一致。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81,577,958.37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司员工 | 2,617,940.89 | |
| 合计 | 2,617,940.89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抵押资产情况
2024年,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9014的《综合授信合同》,约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向公司提供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每笔贷款最长期限1年。就此项合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编号为0929014-00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购买原价为2.07亿元的服务器和1.33亿元的网络设备作为贷款抵押物,为此合同提供8000万元的贷款担保。于2024年10月31日办理了动产担保初始登记,登记编号为35459386004570057700和35459688004570104759,登记到期日2026年8月30日,抵押财产价值4458.80万元和1892.10万元。就上述编号为0929014的《综合授信合同》,期末借款余额7,305.09万元。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51,845,477.91 | 43,363,298.88 |
| 1年以内小计 | 51,845,477.91 | 43,363,298.88 |
| 1至2年 | 9,367,878.74 | 16,943,130.82 |
| 2至3年 | 7,202,641.80 | 7,433,593.72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000,103.24 | 9,352,500.38 |
| 4至5年 | 7,955,518.54 | 4,895,929.63 |
| 5年以上 | 17,608,258.75 | 13,104,965.71 |
| 合计 | 100,979,878.98 | 95,093,419.1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63,309.59 | 6.80 | 6,863,309.59 | 100.00 | 5,606,256.75 | 5.90 | 5,606,256.75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4,116,569.39 | 93.20 | 27,598,311.94 | 29.90 | 66,518,257.45 | 89,487,162.39 | 94.10 | 23,935,052.93 | 26.75 | 65,552,109.46 |
| 其中: | ||||||||||
| 组合一 | 1,809,218.45 | 1.79 | 1,809,218.45 | 2,408,901.97 | 2.53 | 2,408,901.97 | ||||
| 组合二 | 92,307,350.94 | 91.41 | 27,598,311.94 | 29.32 | 64,709,039.00 | 87,078,260.42 | 91.57 | 23,935,052.93 | 27.49 | 63,143,207.49 |
| 合计 | 100,979,878.98 | 34,461,621.53 | 66,518,257.45 | 95,093,419.14 | / | 29,541,309.68 | / | 65,552,109.46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客户1 | 2,042,180.00 | 2,042,18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2 | 1,551,005.00 | 1,551,00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3 | 1,377,977.36 | 1,377,977.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4 | 635,094.39 | 635,094.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5 | 582,496.00 | 582,49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6 | 399,293.34 | 399,293.3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7 | 83,999.96 | 83,999.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8 | 80,252.88 | 80,252.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9 | 33,848.01 | 33,848.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0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1 | 24,000.00 | 24,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2 | 21,599.99 | 21,599.9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 客户13 | 4,599.70 | 4,599.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客户14 | 2,962.96 | 2,962.9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6,863,309.59 | 6,863,309.59 | 1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2.组合2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0,036,259.47 | 2,501,812.97 | 5.00 |
| 1至2年 | 9,367,878.73 | 936,787.87 | 10.00 |
| 2至3年 | 6,975,655.13 | 2,092,696.54 | 30.00 |
| 3至4年 | 4,716,625.66 | 2,358,312.83 | 50.00 |
| 4至5年 | 7,511,151.12 | 6,008,920.90 | 80.00 |
| 5年以上 | 13,699,780.83 | 13,699,780.83 | 100.00 |
| 合计 | 92,307,350.94 | 27,598,311.94 | 29.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29,541,309.68 | 4,920,311.85 | 34,461,621.53 | |||
| 合计 | 29,541,309.68 | 4,920,311.85 | 34,461,621.5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1,955,171.38 | 11.84 | 597,758.57 | ||
| 第二名 | 4,552,641.50 | 4.51 | 2,944,613.20 | ||
| 第三名 | 3,816,159.86 | 3.78 | 190,807.99 | ||
| 第四名 | 2,844,106.76 | 2.82 | 142,205.34 | ||
| 第五名 | 2,587,358.48 | 2.56 | 2,587,358.48 | ||
| 合计 | 25,755,437.98 | 25.51 | 6,462,743.5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03,640,491.85 | 186,616,144.34 |
| 合计 | 103,640,491.85 | 186,616,144.3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09,101,820.44 | 195,636,100.51 |
| 1年以内小计 | 109,101,820.44 | 195,636,100.51 |
| 1至2年 | 123,776.18 | 271,065.01 |
| 2至3年 | 166,474.97 | 2,223,337.56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56,719.33 | 370,441.39 |
| 4至5年 | 369,825.93 | 188,900.00 |
| 5年以上 | 279,775.00 | 39,675.00 |
| 合计 | 110,098,391.85 | 198,729,519.4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内部关联方往来款 | 97,770,130.75 | 183,855,160.01 |
| 应收退货款 | 5,500,000.00 | 11,504,425.93 |
| 押金、保证金 | 6,559,397.24 | 3,140,661.96 |
| 代收代付款 | 238,085.80 | 217,536.97 |
| 社保公积金 | 7,733.29 | 11,254.60 |
| 备用金 | 23,044.77 | 480.00 |
| 合计 | 110,098,391.85 | 198,729,519.4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108,949.20 | 11,004,425.93 | 12,113,375.13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151,049.20 | -151,049.20 |
/
| 本期转回 | 5,504,425.93 | 5,504,425.93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57,900.00 | 5,500,000.00 | 6,457,900.0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12,113,375.13 | -151,049.20 | 5,504,425.93 | 6,457,900.00 | ||
| 合计 | 12,113,375.13 | -151,049.20 | 5,504,425.93 | 6,457,900.0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A公司 | 5,504,425.93 | 债权债务抵扣及银行回款 | ||
| 合计 | 5,504,425.93 | / | / | / |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66,406,874.43 | 60.32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二名 | 9,633,705.97 | 8.75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8,041,128.08 | 7.30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四名 | 5,740,215.44 | 5.21 | 内部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五名 | 5,500,000.00 | 5.00 | 应收退货款 | 1-2年 | 5,500,000.00 |
| 合计 | 95,321,923.92 | 86.58 | / | / | 5,50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8,841,094.14 | 178,841,094.14 | 68,841,094.14 | 68,841,094.14 |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8,211,933.21 | 8,211,933.21 | 8,694,266.62 | 8,694,266.62 | ||
| 合计 | 187,053,027.35 | 187,053,027.35 | 77,535,360.76 | 77,535,360.76 |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99,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CloudComputingHKLimited | 40,841,094.14 | 40,841,094.14 | ||||||
/
| 北京数政青云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青云云计算有限公司 | 4,100,376.00 | 4,100,376.00 | ||||
| 山东泉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 青云存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
| 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光格网络技术(成都)有限公司 | ||||||
| 北京青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 北京全象云科技有限公司 | ||||||
| PTCLOUDCOMPUTINGINDONESIA(印度尼西亚PT云计算) | ||||||
| 武汉青云技术有限公司 | ||||||
| 合计 | 68,841,094.14 | 114,100,376.00 | 4,100,376.00 | 178,841,094.14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追加投资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青云创元云计算服务承德有限公司 | 1,734,890.61 | -337,348.55 | 1,397,542.06 | ||||||||
| 燧炻科技创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 6,455,610.60 | -145,691.44 | 6,309,919.16 | ||||||||
| 上海青云纵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503,765.41 | 706.58 | 504,471.99 | ||||||||
/
| 小计 | 8,694,266.62 | -482,333.41 | 8,211,933.21 | ||
| 合计 | 8,694,266.62 | -482,333.41 | 8,211,933.21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44,287,219.18 | 158,557,510.86 | 335,126,736.08 | 249,089,263.39 |
| 其他业务 | 377,358.49 | |||
| 合计 | 244,287,219.18 | 158,557,510.86 | 335,504,094.57 | 249,089,263.3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2,333.41 | -1,667,196.99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33,452.92 | -16,013,799.7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077,874.42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02,151.71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1,419,806.81 | |
| 合计 | -2,113,634.62 | -17,022,929.17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51,504.79 | 主要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74,067.8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32,233.90 | 主要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5,504,425.93 | 主要为本期转回前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376,397.80 | 主要为本期退租违约金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4,835.61 | 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投资收益等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7,171.93 | |
| 合计 | 6,883,498.3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1.89 | -2.00 | -2.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06 | -2.15 | -2.15 |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黄允松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