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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科亿: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查国兵)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0

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查国兵)

作为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易丹青先生、肖加余先生、欧阳祖友先生;鉴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3年9月完成换届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分别为欧阳祖友先生、查国兵先生。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均达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召集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任委员。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查国兵,男,196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3月至1990年3月,历任铁道部戚墅堰工艺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1990年3月至2018年12月,历任成都工具研究所有限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常务副主任;1995年10月至今,历任全国刀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委员;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工业协会工具分会秘书长;2022年8月至今,任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年应参加公司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1次,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我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查国兵443001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度,我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内,共出席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定期财务报告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二)现场考察

2023年,我对公司进行多次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和项目建设现场,面对面进行公司经营情况讨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11月,本人就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确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审计意见、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双方沟通及配合情况等事项。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尽职尽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况。

(三)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事项。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六)聘用或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第四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变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和事后的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合理,其确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结合,兼顾了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责任、勤勉尽职的评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不断完善。

2024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持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相关的规定,规范行为、充分作为,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建言献策,继续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查国兵

2024年4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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