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根据《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考核体系、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计薪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确定薪酬计薪方案:
1.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2. 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年(含税),
按季度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确定薪酬计薪方案:
监事薪酬实行监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年终奖等组成。
(四)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五)上述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审议程序
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