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润光学: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公司代码:688307 公司简称:中润光学

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60万元(含税)。本年年度报告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81%,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中润光学688307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杰沈丽燕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陶泾路188号
电话0573-822299100573-82229910
电子信箱zmax@zmax-optec.comzmax@zmax-optec.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视觉为核心的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开发服务提供商,致力于为智能化、信息化、工业化时代日益增长的图像、视频采集需求提供高质量成像产品和专项技术开发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数字安防镜头、无人机镜头、智能巡检镜头、视讯会议镜头、激光电视镜头、智能车载镜头、智能家居镜头、智能投影镜头、电影镜头等精密光学镜头,产品具有超高清、大靶面、快速精准变焦、小型轻量化、超大变焦倍率、超长焦距等特点,广泛用于边防、海防、森林防护、无人机、轨道交通、智能识别、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巡检、智能车载、视讯会议、激光显示、电影拍摄等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助力各产业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及关键部件自主化。

公司技术开发业务包括半导体检测镜头、医疗检测仪器用镜头、数字安防超大靶面变焦镜头、无人机变焦镜头、视讯会议镜头、超短焦投影镜头等,助力大华股份、大疆、华为、海康威视、日本滨松光电、日本松下、日本理光等各行业龙头企业开发前瞻性技术并应用。

(二) 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光学镜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已建立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与客户、供应商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1. 盈利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基于精密光学镜头设计相关底层通用技术及精密制造工艺,为客户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及服务。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现金主要来源于高品质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及技术开发业务收入。

(1)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为公司销售光学镜头产品产生的收入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或客户定制化需求开发产品并进行销售。公司大部分产品为根据市场需求开发并面向所有客户进行销售的产品。部分产品为客户定制化产品,面向签订专项技术开发合同、支付技术开发服务费并约定在一定时期内产品独占的特定客户销售。公司具备产品研发经验及精密制造技术积累,能够以批量生产 的方式满足下游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2)技术开发业务收入为公司提供光学镜头定制开发及产品试制服务产生的收入

公司向客户交付包括焦距范围、光圈、靶面等一系列技术参数在内的产品规格书、规格验证报告以及试制样品等一整套技术开发成果。技术开发业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客户因研发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需要镜头样品或光学设计方案进行配合,技术开发业务完成后,客户不向公司继续采购相应产品。另一类为客户因前瞻性产品研发及抢占市场所需向公司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客户后续向公司采购量产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形成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其中部分客户约定技术开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定制产品。

2、研发模式

光学镜头的研发环节是公司业务的核心。公司建立了以产品研发为载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支撑的研发模式。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母公司开展,并充分整合日本、中国台湾等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领域及产业链上游研发资源,与各子公司协同进行产品研发。

市场需求是公司产品研发的重要驱动力。公司通过调研、收集客户需求信息,识别行业痛难点问题,结合公司战略方向及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的综合判断,确定产品目标规格,作为公司研发立项的重要输入。同时,公司承接行业龙头客户的技术开发需求,通过为其定制开发产品充分了解客户研发方向,率先进行市场布局。

技术创新是公司产品研发的重要支撑,保障了产品的成功研发及量产。公司研发人员基于产

品数据库积累并通过头脑风暴、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创新尝试,在专利文献学习、专家请教、上下游协同交流过程中不断优化设计,最终实现技术突破,完成产品研发。公司在长期产品研发过程中建立健全设计评审体系、丰富产品数据库并不断积累设计经验值,形成技术指导应用,应用积累技术的良性循环。

3、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球面及非球面镜片等光学元件,马达、光圈及FPC 等机电件,镜框、镜筒等塑胶件及金属件。公司根据光学镜头设计及工艺实现的需要对核心原材料进行规格定义,选取上游供应商并进行定制化采购,双方根据批量采购数量、定制加工难度、材料成本等协商定价。其中,光学元件定制化程度极高,除向镜片供应商提供镜片外径、厚度、矢高(H 值)、半径、面部规则度等加工要求外,同时需指定光学玻璃供应商及光学玻璃牌号(牌号决定了镜片的折射率、色散等材质属性),由公司或镜片供应商与光学玻璃供应商协商确定光学玻璃价格。对于研发完成、已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生产管理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需求计划;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由研发部门根据产品验证及试产需求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采购部门根据上述采购需求,结合原材料交期、最小起订量要求等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执行采购。

4、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光学镜头设计确定各原材料规格参数,供应商根据设计要求完成加工,公司外购并进行原材料检测及镜头生产。公司主要生产环节为镜头装调,以自主生产为主,结合产品品种丰富、规格多样的特点,对每一产品制定标准生产工艺流程并根据生产计划进行柔性生产。

对于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及研发需求进行试生产。对于研发完成、已投入批量生产的产品,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根据客户订单、销售计划(1-3 个月的需求预测)及安全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其中,针对需求量稳定且较大的产品,公司根据长期积累的精密光学镜头设计及生产经验,设计并优化制程工艺,实现变焦镜头的全自动化生产。

除自主生产外,公司存在少量原材料委托加工、镜头装调委托加工及成品OEM 采购,具体如下:

(1)原材料委托加工

公司外购原材料用于镜头装调,除子公司大连浅间为公司提供原材料加工外,公司不涉及原材料生产加工。通常情况下,由一个供应商完成原材料的全套加工工序并向公司销售。若某一供应商无法独立完成全套加工工序或短期存在产能不足、供应不及时等问题,则公司购买上游原材料或半成品后另寻供应商进行委托加工,双方依据采购数量、加工难度等进行协商定价。

(2)镜头装调委托加工

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减少产能占用,公司将装调技术难度相对较低的镜头进行委托加工。公司选取具有成本优势的光学镜头装调厂商,向其提供镜头生产所需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图并对其进行镜头装调相关的技术培训,委托其完成镜头装调、检测,公司长期派驻品质保证部人员负责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保障。双方依据加工难度、耗时、人力成本等对委托加工费进行协商定价。

(3)成品OEM采购

公司部分产品采用 OEM 采购模式,即由公司向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设计图纸、技术指标等,供应商按照公司设计完成相应原材料及成品镜头的生产加工。公司收到产品、检测合格后进行销售。双方依据加工难度、材料成本等进行协商定价。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OEM采购镜头的方式产生的销售收入为496.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7%,增长0.46个百分点。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面向数字安防、无人机、通信设备、光电仪器制造商等下游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公司销售模式根据交付成果的形态分为光学镜头产品销售及技术开发业务销售。

(1)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主动商务拜访、参加行业展会、参与技术开发招投标项目等方式进行产品展示、技术推广和客户开发。行业内知名客户一般会对公司进行合格供应商认证,并定期评估。公司填写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向客户递交产品规格书、样品,经客户审核质量体系、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生产能力等,且样品测试合格后,进入其合格供应商目录。通过合格供应商认证后,公司一般会与大客户签订框架性协议,约定质量、交货、结算、物流、保密等条款。公司根据具体销售合同/订单交付产品或服务。其中,部分大客户采用 VMI 模式,该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订单约定将

产品交付至客户指定仓库,客户实际领用、双方确认无误后确认收入。合作期间,客户会定期对公司技术响应、产品质量、交货周期等综合服务能力进行评价,颁发“战略合作伙伴奖”、“优秀供应商”等奖项。除直销外,公司境外市场销售中存在少量通过贸易商进行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向境外贸易商销售金额为362.8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2%,下降0.40个百分点。

(2)技术开发业务销售模式

技术开发业务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客户因研发新技术或解决技术难题需要镜头样品或光学设计方案进行配合,技术开发业务完成后,客户不向公司继续采购相应产品。另一类为客户因前瞻性产品研发及抢占市场所需向公司提出技术开发需求,公司向客户交付技术开发成果后,客户后续向公司采购量产产品并投入市场使用,形成光学镜头产品销售收入,其中部分客户约定技术开发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公司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该定制产品。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光学镜头属于光电产业链的重要部分。其中上游产业链由光学玻璃、光学塑料等光学原材料供应商和镜片、滤光片等光学元件供应商组成。光学镜头及镜头模组是光学成像系统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其通过光学折射原理将需拍摄的景物聚焦到图像传感器芯片上,实现光学成像。作为产业链中游的光学镜头是光电技术结合最紧密的部分,是制造各种光电产品、光学仪器的核心,需要根据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差异化需求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下游为光电技术与视频监控、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物联网、工业检测、智能车载、激光显示等领域结合而成的各类产品,应用领域广泛。

随着光电子技术以及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作为重要信息输入端口的光学镜头,应用范围从传统的相机、光学显微镜、望远镜等领域向视频监控、智能手机等领域充分渗透,并不断拓展到机器视觉、自动驾驶、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物联网等热门应用领域。光学镜头设计及精密制造技术、光学材料开发及光学元件加工技术的不断进步使光学镜头在功能和性能方面得到快速发展,成为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空间探测、遥感观测、半导体制造、生物医疗等关键领域发展的重要支撑。

得益于巨大的下游市场需求、较低的制造成本以及技术的快速发展,日本、德国、中国台湾等国家/地区的光学产业加紧向中国大陆转移。在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同时,国内企业不断加大研

发投入,主动参与国际竞争,培育出了一批技术先进、定制开发能力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优秀的光学镜头制造企业,行业发展明显提速,在理论研究、技术创新、生产制造等方面逐渐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但因起步较晚,中国大陆的光学产业尚在发展完善中并在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呈现不同的国产化程度,具体体现在:①光学组件:数字安防、车载等领域的镜头、模组设计及制造逐步实现国产化,但机器视觉、激光电视等新兴领域仍由国外厂商占据较大市场份额;②光学元件:玻璃球面镜片市场已充分国产化,但在加工工艺难度更高的非球面镜片、自由曲面镜片等光学元件市场仍由国外厂商主导,国内厂商积极进行技术研究、参与市场竞争;③光学材料:

光学玻璃、光学塑料等主要由国外厂商供应,部分国内厂商参与竞争。随着终端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未来光学镜头设计和生产技术的重点是提高成像质量、增加功能并缩小体积。具体而言,光学镜头产品技术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正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在数字安防领域,随着视频监控技术应用范围和场景的逐步扩展,以及其本身向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的进一步延伸,镜头产品在小型轻量化、超高清、大倍率变焦、高可靠性、超大光圈、透雾、宽光谱、红外夜视、光学防抖等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正日益突出。在无人机领域,镜头产品正在向小型轻量化、高清化、变焦等技术趋势发展。在车载领域,镜头产品在高可靠性、超广角、小畸变、红外夜视、防水防雾、玻塑混合等技术方面发展趋势明显。在投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等技术方面发展。在电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全画幅、超高清、宽银幕变形等技术方向发展。应用领域需求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也对光学镜头制造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数字安防、机器视觉及其他新兴领域。在数字安防领域,公司产品在大倍率变焦、超长焦、小型轻量化、快速精准变焦等方面性能突出,满足下游客户对远距离观测、快速捕捉、小型轻量的需求。公司大场景高动态比超长焦镜头产品,在36.6cm的光学总长内实现最长焦距1,120mm、10km以上超远距离清晰成像、118倍超大倍率变焦等关键光学性能,取得浙江省首台(套)装备认定,打破了国际厂商长期在超长焦领域的垄断地位。具备防抖功能的超大倍率变焦镜头产品解决了远距离观测时画面严重抖动的难题。超高清变

焦AI识别镜头实现5倍高速精准变焦、自动聚焦、4K超高清解像力、高光亮比、高寿命,满足AI识别快速捕捉画面、精准分析的需要。公司产品的推出及充分应用推动了数字安防设备核心零部件之一逐步实现国产化。在机器视觉领域,公司凭借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的突破,在9cm的光学总长内实现了超高清18倍变焦,解决了变焦镜头因体积、重量等被严苛限制而难以在无人机上应用的问题,推动超高清变焦镜头在工业无人机中的应用和普及,满足了工业无人机对远距离超高清拍摄的需求,并保障其续航性能。

在其他新兴领域,公司产品应用广泛。公司突破玻塑混合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在2.65cm 的光学总长内实现2.5倍的光学变焦,实现超小型变焦镜头设计并推动其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公司量产的8K全画幅电影镜头在《中国医生》《中国机长》《我和我的祖国》《囧妈》《理想之城》等多部电影、电视剧拍摄中应用;量产的超短焦镜头实现0.21超低投射比,应用于激光电视中,可在超短距离内投射出100英寸以上4K超高清画面,上述产品的推出及应用推动了我国影视制作、激光电视等产业链的发展,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向高端文化装备国产化迈出重要一步。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非球面镜片等复杂面型镜片的采用极大提升了光学设计自由度

非球面镜片在提高光学性能、解决畸变、压缩镜头尺寸等问题上具备突出优势。一枚非球面镜片对球差、场曲等光学像差的矫正效果相当于数枚球面镜片。因此在光学镜头设计中引入非球面镜片,可以在保证成像性能的前提下,有效压缩光学系统的长度和体积,实现镜头的小型轻量化设计。组合使用各类特征复杂矢量曲面镜片技术至今仍是光学镜头设计技术的一大热点,镜片的使用从传统球面不断向非球面、自由曲面等发展,在矫正像差、提高成像质量、扩大视场、减少镜片数量、压缩镜头尺寸等方面的性能不断提升,光学设计具备更大自由度和灵活性,满足各个场景下的清晰成像需求。

(2)各类材质镜片搭配及混合使用、进一步提高光学镜头性能

随着人们对成像理论的理解越来越深刻,产品开发应用经验越来越丰富,在光学镜头设计中,对镜片材质、特性的选择及搭配愈发多样化。例如使用玻璃镜片与塑料镜片的组合来实现成像质量、光学镜头整体体积、重量及规模量产能力之间的平衡,推动了镜头的规模应用;使用具备不同色散特性的镜片材料组合来消除成像色差,实现可见光、红外光、紫外光等不同波长光线的成

像,进一步拓宽镜头应用领域;使用具备不同线膨胀系数的镜片搭配组合,抵消温度带来的影响,大幅提升镜头的可靠性、拓展使用场景。

(3)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创新发展

随着光学设计技术、光学冷加工技术、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的发展,变焦镜头的设计与生产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变焦镜头成像质量不断提升,成为下游市场的应用热点。发展至今,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仍然具备极大的创新空间及应用场景。随着各类场景需求的不同,在解决了成像质量的前提下,人们开始追求以扩大变焦倍率、增大光圈、减小镜头体积等为主要研究目标,并由此突破了多组元联动式变焦光学系统设计技术,不断提升变焦镜头的性能,拓宽变焦镜头应用领域。

(4)新型光学元件被不断采用

随着光学镜头设计技术的不断进步、几何光学的发展,除了传统单一光轴的光路设计,折射透镜、棱镜和反射镜等新型光学元件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光学镜头的设计中,可以有效利用空间体积的重构来减少光学镜头在特定方向上的尺寸或实现特殊的光路设计,如潜望式手机变焦镜头设计、反射式超短焦投影镜头设计等,正逐渐成为光学行业的关键技术热点之一。同时,微透镜阵列、全息透镜、衍射光学元件等新型光学元组件应用逐步增加,给光学镜头设计及应用带来了更多的可能性。

(5)机械、电子、软件等多学科技术推动光学镜头发展

光学镜头的设计及制造是一项融合光机电算为一体的复杂系统工程,除光学相关技术外,机械、电子和软件等多学科技术支撑行业不断发展、推动行业进步。以变焦镜头的驱动控制为例,变焦镜头的焦距变化是通过镜头内的一个或多个群组沿光轴方向的位置移动来实现的,如何合理地移动镜片群组,并保持必要的精度是除光学设计外,变焦镜头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最初诞生的变焦镜头形态为手动变焦镜头,这种镜头在变焦和聚焦时需要手动操作,控制精度较差,应用受到限制。随着驱动技术的进步,电动变焦镜头采用马达配合齿轮减速箱的方式替代人工控制凸轮外环,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手动操作的麻烦,提升了群组驱动控制的精度,但电动变焦镜头在驱动控制上仍存在不便:A、由于齿轮箱与凸轮结构是多点接触,在频繁驱动过程中容易磨损,造成控制精度的下降,驱动寿命仅数十万次,当进入需要高频率变焦、聚焦的 AI 时代,过低的马达寿命影响了镜头整体使用寿命;B、驱动控制未实现闭环,群组移动无位置信息的反馈,群组定位精

确性较差;C、凸轮结构决定了整个镜筒必须包含移动群组、凸轮轨迹槽、镜筒外壳等多层结构,造成镜头外径和尺寸较大;D、受制于精密加工的工艺极限,凸轮结构难以支持复杂的组合曲线轨迹,且随着镜片群组尺寸的增大,结构精度就越难保证对复杂多组元联动式光学系统的兼容。为了打破上述困境,镜头工业在驱动技术、精密加工技术、定位控制技术等方面展开了大量研究工作,变焦镜头驱动技术演进,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变焦镜头形态——一体式驱动技术。这一技术通过支架及步进马达的配合形式来驱动群组位移,利用高精度的光耦传感器辅助进行群组定位,形成群组移动的闭环控制。采用一体式驱动技术方案的一体机自动变焦 AF 镜头(简称“一体机镜头”)相较同规格的电动变焦镜头,具备小体积、高寿命、高精度、快速变焦、自动聚焦等特点,真正实现变焦过程的全程清晰,极大地拓宽了变焦镜头的应用领域。从手动变焦到电动变焦再到一体式驱动,机械设计、电子及软件控制技术的发展正推动光学镜头的发展。随着 AI 识别等智能化应用对高速捕捉画面的需求增加,镜头高速精准驱动控制技术仍有较大突破空间,以不断助力镜头实现快速精准变焦、快速自动聚焦性能,满足下游智能化应用需求。

(6)全新的、多样的应用领域对光学镜头的性能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终端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和深化,未来光学镜头设计和生产技术的重点是提高成像质量、增加功能并缩小体积。具体而言,光学镜头产品技术在不同的应用领域正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在数字安防领域,随着视频监控技术应用范围和场景的逐步扩展,以及其本身向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的进一步延伸,镜头产品在小型轻量化、超高清、大倍率变焦、高可靠性、超大光圈、透雾、宽光谱、红外夜视、光学防抖等技术水平方面的要求正日益突出。在无人机领域,镜头产品正在向小型轻量化、高清化、变焦等技术趋势发展。在车载领域,镜头产品在高可靠性、超广角、小畸变、红外夜视、防水防雾、玻塑混合等技术方面发展趋势明显。在投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超短焦、超高清等技术方面发展。在电影领域,镜头产品正向全画幅、超高清、宽银幕变形等技术方向发展。应用领域需求的快速变化不断地推动着光学镜头产品和技术的革新,也对光学镜头制造企业的综合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够紧跟市场动态,针对不同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的企业将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580,423,957.49569,606,010.771.90491,595,92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67,360,542.42333,978,296.0910.00305,396,214.65
营业收入404,007,957.77396,497,302.021.89334,333,496.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15,096.1935,950,433.2214.3726,648,077.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65,832.4132,152,024.962.2223,038,407.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737,252.0897,769,165.67-63.45-12,667,096.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8411.28增加0.56个百分点11.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20.5414.81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20.5414.810.4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078.36增加1.71个百分点7.1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2,609,762.38125,161,172.9385,534,779.33130,702,24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6,522.5719,257,529.635,381,813.0716,832,276.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12,795.7516,415,540.263,836,740.3813,226,347.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30,298.472,430,186.9522,595,437.61-3,518,670.9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88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张平华024,561,04237.213724,561,0420境内自然人
嘉兴尚通05,289,6368.01465,289,6360境内非国有法人
沈文忠04,111,4706.22954,111,4700境内自然人
宁波易辰03,065,8324.64523,065,832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陆高飞02,781,0424.21372,781,0420境内自然人
银河源汇02,404,3803.64302,404,3800国有法人
杭州华睿01,939,5422.93871,939,5420境内非国有法人
苏州方广01,616,2742.44891,616,2740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斐01,406,5262.13111,406,5260境内自然人
杭州荷塘01,293,0061.95911,293,006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平华持有嘉兴尚通30.2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嘉兴尚通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董事陆高飞持有嘉兴尚通8.65%的财产份额。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表决权数量表决权比例报告期内表决权增减表决权受到限制的情况
普通股特别表决权股份
1张平华24,561,042024,561,04237.21370
2嘉兴尚通5,289,63605,289,6368.01460
3沈文忠4,111,47004,111,4706.22950
4宁波易辰3,065,83203,065,8324.64520
5陆高飞2,781,04202,781,0424.21370
6银河源汇2,404,38002,404,3803.64300
7杭州华睿1,939,54201,939,5422.93870
8苏州方广1,616,27401,616,2742.44890
9刘斐1,406,52601,406,5262.13110
10杭州荷塘1,293,00601,293,0061.95910
合计/48,468,750048,468,750///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40,400.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1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86.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产品成熟度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提,公司业务持续开拓,销售收入稳步增长。同时,公司通过不断深化与上下游优秀合作伙伴的合作,持续扩大产能,并不断研发出更为优秀的产品与技术。公司产品广泛用于边防、海防、森林防护、无人机、轨道交通、智能识别、智慧城市、智慧交通、智能巡检、智能车载、视讯会议、激光显示、电影拍摄等国家战略发展领域,助力各产业实现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及关键部件自主化。报告期内,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系受前述应用领域需求增长、产能持续扩大、新产品不断推出及产品组合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因素影响。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