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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64,801,730.44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672,305,769.2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42,889,932.16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1,418,966,238.97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764,801,730.44
其中: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194,985,916.77
偿还银行贷款230,000,000.00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39,815,813.67
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654,164,508.5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18,141,260.75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672,305,769.28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20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241,645,882.42
加: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划的发行费用12,230,045.30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2,889,932.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额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405248720810125,438,956.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390114002920023717920,414.5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0000048584343101104051114,400,989.6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5749082794106063,029,571.42
合计242,889,932.16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64,801,730.44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3年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4,164.59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5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发行方起止时间是否赎回收益类型购买金额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2023/1/18-保本浮动型70,000,000.00
2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鄞州新区支行2022/5/19-2025/12/28保本浮动型100,000,000.00
3中信银行宁波东城支行2023/12/7-2024/3/8保本浮动型30,000,000.00
合计200,000,0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20,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宁波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研究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新增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公司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

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均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均普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均普智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均普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科峰王中华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41,897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5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6,4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27,00027,00027,0005,90919,499-7,50172%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23,00023,00023,000-23,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15,00015,00015,0003,6893,982-11,01827%2025年3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10,00010,000-1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不适用-66,89766,897-20,000-46,8973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5,000141,897141,8979,59876,480-65,41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宁波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5年3月。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相关研发待进一步投入。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5年3月。

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5年3月。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投建整体时间跨度较长,期间根据宁波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安排,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内部设计有少量调整,相关建设周期有所延长,相关研发待进一步投入。公司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研发车间及办公室待装修,部分设备待购置及安装,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延长至2025年3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4,164.59万元。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20,000.00万元。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综上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20,000.00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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