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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因生物: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证券代码:688298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5月18日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特别提醒: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健康码和行程码均绿色,符合公司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和检查要求,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的,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股东大会通知的相关要求,出示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相关身份证明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身份验证符合参会股东身份资格后,方可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股东大会的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

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会议登记时说明,如果是书面发言,应同时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及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口头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应当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发言或提出问题。股东发言顺序应当按照登记顺序安排,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2次,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或姓名及所持股份总数。

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股东及股东代表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结果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表决结果上签字。

八、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

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目 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议案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3

议案三: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4

议案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18

议案五: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9

议案六: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21

议案七: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22

议案八: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4

议案九: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25

议案十: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 26

议案十一:关于审议<公司章程> (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 ...... 27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点00分

2、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阳光大道东段3787号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剑秋先生

二、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7《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0《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1《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

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10、11

5、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发表意见;

6、与会股东(包含股东代表)对会议议案投票表决;

7、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8、统计表决结果(休会)

(1)计票人收取现场表决票并进行清点计票;

(2)监票人对表决结果进行核对。

9、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复会);

10、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1、签署现场股东大会记录及股东大会决议;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就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均勤勉尽责,亲自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认真履行了《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董事职责。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3/191、《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4/281、《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5、《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8、《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9、《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1、《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12、《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14、《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5、《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6、《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7、《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8、《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的议案》 19、《关于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22、《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7/5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8/28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10/29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12/29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项议案,董事会和经营层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均予以贯彻落实,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题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4/61、《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5/19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0、《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1年4月修订)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4月修订)的议案》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7/23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3、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项目备案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于2021年4月26日完成投资项目变更登记备案,并已全面投入生产。

(2)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1年7月9日完成红利发放。

(3)2021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继续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继续投入到全球新冠防疫事业中,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含家庭自测)在欧洲市场销售业绩继续取得大幅度突破,促使公司超额完成2021年度财务预算目标,实际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科目2021年度实际2020年度实际实际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101.6932.65211.43%
营业利润57.7619.74192.57%
净利润49.4116.80194.03%
销售净利润率48.58%51.46%-2.88%

(4)2021年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向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35万元/年的保费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期间为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29日,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

3、内控制度执行和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度,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补充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运营和规范运作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地有序开展,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高效达成,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和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利益。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高管提名及薪酬认定、关联交易、提供担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依据。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1)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2)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提名事项进行了审议;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4)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4、信息披露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2021年,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67份。

5、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本报告期,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举行业绩说明会2次,一对一现场及网上路演百来次,回复上证E互动问题百余个,接听个人投资者来电近千次,积极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股东、证券服务机构、媒体、投资者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二、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有效开展各项日常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努力实现2022年的经营预算目标,主要工作如下:

1、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制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控制度执行落实力度,确保董事会日常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重大事项报告、重大事项决策和自愿披露力度等,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信息披露文件质量,同时,加强和扩宽投资者沟通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2、 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经营班子和全体员工:投入到抗击新冠疫情的斗争中,努力实现2022年的经营预算目标;加大力度推动新产品研发、注册、迭代更新、市场化推广力度;加快主营产品的产能扩张力度和战略储备平台的产业化进程,最大能力满足市场需求;立足欧洲、美洲、中国为核心市场,在深入拓展和巩固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布局国内市场;进一步提升行业、技术、品牌、客户和渠道等综合影响力,努力确保后疫情时代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健增长,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二: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基于对2021年度各项工作的总结,撰写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报告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三: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列席和出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重点从公司定期报告、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3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内容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3/191、《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4/28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8、《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9、《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11、《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7/51、《关于认缴投资基金出资额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8/27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10/29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6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12/291、《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1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列席和出席了公司2021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聘用审计机构等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充分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2021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依照法律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及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拟参与认购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强化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强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的落实和完善,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的履行对公司财务、风险控制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四: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公司2021 年财务报告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五: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继续全力以赴支持全球新冠防控事业,公司新冠抗原快速检测试剂(含家庭自测)在欧洲市场需求大幅度增加;同时,公司原有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发展,促使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大幅度增长,超额完成2021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相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经营指标如下:

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科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合计81.2633.19144.82%
流动负债合计20.5911.1384.95%
负债总计20.8811.2286.14%
所有者权益合计68.8924.51181.01%
资产总计89.7735.73151.23%
资产负债率23.26%31.39%下降8.13个百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83%106.41%下降1.58个百分点

2、经营业绩指标 单位:人民币亿元

科目2021年度2020年度实际同比增减(%)
营业总收入101.6932.65211.43%
营业利润57.7619.74192.57%
利润总额57.7019.74192.26%
净利润49.4116.80194.0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2016.77193.33%
销售净利润率48.59%51.46%下降2.8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41.0014.28187.11%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0417.90190.6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5.4941.4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95.03-201.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9817.15150.59%

二、变动主要原因说明

1、公司资产规模、股东权益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度增长,带来相应的货币资金、未分配利润等同步增长,促使公司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改善,资产负债率低,期末无借款,净资产收益率高,整体财务状况优异。

2、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等相关经营指标大幅度增长的主要原因:本报告期继续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含家庭自测)继续投入到新冠防疫事业中,产品在欧洲市场销售业绩继续大幅度增长,业绩再创新高,且常规诊断试剂、诊断仪器业务保持稳定,促使本报告期经营业绩相关指标继续大幅度增长。

3、现金流状况良好:经营性净现金流大幅度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使得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大幅度增加;投资性净现金流支出增加,主要为本报告期银行理财支出的现金减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出增加;筹资性净现金流支出增加,为本报告期支付2020年度分红派息。

2021年度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生物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经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六: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98,236,526.60元,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20,188,146.66元。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41,6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5.07%。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万股,合计转增股本4,800.0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6,800.00万股。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七: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度,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目标,全球新冠疫情演变情况、实际经营环境、竞争能力、产能配套能力和产业化投入进程等综合分析,提出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1、预算编制说明

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基于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本着谨慎性原则,合理预测与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

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形势无重大变化;

4)公司遵循的税收政策、汇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变化;

6)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7)不含公司并购重组事项;

8)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2022年度财务预算

公司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2021年度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3、特别风险提示

1、上述2022年度财务预算,仅为公司对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2022年度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

2、上述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能否最终实现,主要取决于:

1)全球新冠疫情演变进展以及公司新冠检测试剂主要取证国家和地区如欧洲、美国、加拿大、中国、日本等实际新冠检测需求,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同度,产品竞争实力和公司销售能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全球新冠检测试剂需求存在不确定性,且产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目前无法全面预测其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

2)公司原有业务及储备的战略技术平台全面产业化、市场化进程,短期内能否较好弥补新冠检测产品需求下降后带来的业绩缺口,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经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八: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能够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较好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经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九: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凭借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继续投入到全球新冠抗疫事业中,整体收入规模突破百亿级,经营业绩继续大幅度增长。基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发展目标,公司经营现状及2022年度经营预算,董事岗位的任职要求和胜任能力等评估,拟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 拟定税前年薪(万元)2021年度 实际税前总报酬(万元)2022年度 拟定税前年薪(万元)
方剑秋董事长15万美金109.8415万美金
方效良董事555
方晓萍董事555
严路易董事52.085
韩晓萍独立董事101010
林伟独立董事101010
程岚独立董事101010
注: 1、2021年1-4月由方效良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份开始由方剑秋担任公司董事长。 2、董事叶苏2021年1月辞任,董事严路易2021年7月到任,实际报酬按任职月份核算。 3、2021年度,董事长实际税前总报酬包括2021年度拟定税前年薪,加上2021年度业绩奖励;其他董事2021年度实际税前总报酬同2021年度拟定税前年薪。 3、2022年度,董事长岗位拟定的税前年薪按照2022年度经营预算目标设定,其他董事为岗位固定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经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十: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1年度,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相关意见,列席和出席了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为公司规范运作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基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发展目标,监事岗位职能要求、胜任能力等,拟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姓名职务2021年度拟定税前薪酬(万元)2021年度实际税前薪酬(万元)2022年度拟定税前薪酬(万元)
冯海英监事会主席555
方慧敏监事555
潘丽娟监事555
监事薪酬为监事岗位固定津贴,不含非监事岗位薪酬。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经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议案十一: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章程> (2022年4月修订)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2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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