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95 公司简称:中复神鹰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五、风险因素”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孙小寒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先股相关情况 ...... 6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0
备查文件目录 |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2、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复神鹰、本公司、公司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神鹰西宁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上海 | 指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神鹰工程中心 | 指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国建材集团 | 指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联投资 | 指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中国复材 | 指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鹰游集团 | 指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江苏鹰游 | 指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子公司 |
连工投 | 指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日本东丽、TORAY | 指 | 东丽(TORAY)株式会社 |
日本东邦、TOHO | 指 | Toho Tenax,日本帝人集团(Teijin Group)旗下的碳纤维业务核心公司 |
日本三菱丽阳、MITSUBISHI | 指 | 日本三菱丽阳株式会社 |
美国赫氏、HEXCEL | 指 | 美国Hexcel公司 |
美国卓尔泰克、ZOLTEK | 指 | Zoltek Companies, Inc. |
德国西格里、SGL | 指 | 德国西格里集团(SGL Group) |
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 | 指 |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西宁二期碳纤维项目 | 指 | 西宁二期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航空航天试验线项目 | 指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碳纤维航空预浸料项目 | 指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碳纤维 | 指 | 聚丙烯腈(PAN)(或沥青、粘胶)等有机纤维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的含碳量高于90%的碳主链结构无机纤维 |
高性能碳纤维 | 指 | 高强型碳纤维、高强中模型碳纤维、高模型碳纤维及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根据《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战略新兴产业分类(2018)》对高性能碳纤维的性能指标要求,对于高强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30GPa;高强中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500MPa,拉伸模量≥260GPa;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3,500MPa,拉伸模量≥400GPa,或者拉伸强度≥4,200MPa,拉伸模量≥377GPa;高强高模型碳纤维拉伸强度≥4,000MPa,拉伸模量≥350GPa |
丙烯腈 | 指 | 无色透明液体,有核桃仁味,略带刺激性,易燃、易爆、剧毒。三大合成材料(纤维、橡胶、塑料)的重要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腈纤维(腈伦)、ABS塑料、AS塑料、丙烯酰胺等 |
聚丙烯腈、PAN | 指 | 由单体丙烯腈经自由基聚合反应而得到 |
拉伸强度 | 指 | 材料产生最大均匀塑性变形的应力(在拉伸试验中,试样直至断裂为止所受的最大拉伸应力即为拉伸强度,其结果以MPa表示) |
拉伸模量 | 指 | 材料在拉伸时的弹性,其值为将材料沿中心轴方向拉伸单位长度所需的力与其横截面积的比 |
MPa | 指 | 压强单位(1MPa=106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GPa | 指 | 压强单位(1GPa=109Pa),单位面积所能承受的压力 |
T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拉伸强度,有T300、T700、T800、T1000、T1100等,数量越大代表强度越高 |
M值 | 指 | 表示碳纤维的拉伸模量,如M40、M60等,数值越大代表模量越高 |
丝束大小 | 指 | 每束碳纤维里面含的单丝数量表示大小,有1K,3K,6K,12K,24K,48K等,一般认为40K以上称大丝束 |
干喷湿纺、干喷湿法 | 指 | 碳纤维原丝制备工艺,又称干湿法,是指纺丝液经喷丝孔喷出后,先经过空气层,再进入凝固浴进行双扩散、相分离和形成丝条的方法,经过空气层发生的物理变化有利于形成细特化、致密化和均质化的丝条 |
复合材料 | 指 |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各种材料在性能上互相取长补短,产生协同效应,使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于原组成材料而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 |
碳纤维复合材料 | 指 | 碳纤维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基体复合,制成的结构材料简称碳纤维复合材料 |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复神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ongfu Shenying Carbon Fiber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ongfu Shenyi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张国良 |
公司注册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20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zfsycf.com.cn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金亮 | 张晶晶 |
联系地址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 |
电话 | 0518-86070140 | 0518-86070140 |
传真 | 0518-86070128 | 0518-86070128 |
电子信箱 | stock@zfsycf.com.cn | stock@zfsycf.com.cn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 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中复神鹰 | 688295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62,694,845.24 | 381,070,217.59 | 12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8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1,862,730.91 | 102,863,114.70 | 105.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642,920.90 | 112,177,662.05 | 456.8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231,946,466.65 | 1,235,314,524.47 | 242.58% |
总资产 | 7,121,222,650.07 | 3,724,248,663.84 | 91.21%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5 | 7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5 | 7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13 | 92.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5% | 11.88% | 减少3.8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75% | 10.11% | 减少2.3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27% | 4.19%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6.39%,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销量增加所致;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8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5.97%,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长所致;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56.83%,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而形成的销售规模增长、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所致;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同比增长242.58%,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及净利润增加所致;5.总资产同比增长91.21%,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项目新增投资及净利润增加所致;6.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3.33%、
73.33%、92.31%,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76,680.5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454,327.1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10,840.1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37,533.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783.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15,481.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085,253.89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中复神鹰是一家专业从事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致力于推动国内碳纤维的产业化发展,长期专注于高性能碳纤维的创新研究,实现了高性能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突破,形成了覆盖高强型、高强中模型、高模型、高强高模型等不同类别碳纤维产品,主要产品型号包括SYT45S、SYT49S、SYT55S和SYM40等,产品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领域,极大地促进了国内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的发展。依托神鹰西宁万吨碳纤维基地的投产,公司产能规模超万吨,位居国内前列。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科技创新活动以研发项目为载体,坚持自主创新,以政府项目为引导,公司项目为核心,进行全过程科学的设计开发和实施管理。在项目立项时,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面向市场需求、面向企业发展战略,明确研发目标,找准攻关方向;在过程实施时,参照设计开发控制程序,严格把关方案设计、工程研制、设计定型等关键环节,强化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在成果评价时,建立以正向激励为核心的绩效评价、科技奖励制度,坚持成果导向,给予优秀研发人员绩效奖励,树立榜样,激发团队潜能。通过构建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助力进一步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采购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总部的集中采购优势,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子公司执行月订单的模式,保证全年主要生产物资的储备平稳,提高运转效率。公司积极实施供应链管理创新,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节能减排,提高产品竞争力。为保证生产物资供货稳定,公司将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实施分类动态管理,与供应商保持紧密协作,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运行部每年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全年生产计划;以年度总计划为依据,结合市场实际需求分解制定季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各生产线严格执行当月生产计划,并制定质量及成本目标。生产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工艺路线开展生产活动,保质保量完成产品订单。通过生产调度管理实现从计划到实施的闭环控制,生产过程严格执行工艺规范,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报告期内,碳纤维下游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产品供不应求,公司适时调整销售策略,通过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各领域客户签订战略协议增强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定价机制,成立市场战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以制定销售计划并确定产品售价。公司产品的定价方式主要以国外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价格作为参照,结合生产成本、客户需求、产品应用领域以及下游市场的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三)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碳纤维具有质轻、高强度、高模量、导电、导热、耐腐蚀、耐疲劳、耐高温、膨胀系数小等一系列其他材料所不可替代的优良性能,同时兼备纺织纤维的柔软可加工性。上述特性也使得碳纤维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领域广泛应用。目前碳纤维制造的主要企业有日本东丽(TORAY,含收购ZOLTEK)、美国赫氏(HEXCEL)和中复神鹰等。2021年,中国大陆地区碳纤维产能首次超过美国,成为全球最大产能国。
从全球市场来看,碳纤维大规模工业化技术成熟,产品已形成大丝束碳纤维和小丝束碳纤维两大类,各大企业均在持续开展低成本碳纤维制备技术和高性能碳纤维的开发。根据《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数据,2021 年全球碳纤维需求量约11.8万吨,同比增长10.4%。其中航空航天领域在2021年对碳纤维的需求量为1.65万吨;体育休闲市场2021年需求相比2020年有强劲的反弹,同比增长20%,约1.85万吨;风电领域的需求增速在2021年下滑至7.8%,但3.3万吨的需求量仍然是最大;压力容器领域受益于储氢瓶的需求增长,仍保
持了25%的需求增速;碳/碳复材基于中国光伏产业的推动,对碳纤维需求增长70%,成为增速最快的领域。
从国内市场来看,近些年国内碳纤维市场需求呈现逐年递增的局面。根据《2021全球碳纤维复合材料市场报告》数据,2021年国内需求量达到6.24万吨,同比增长27.7%;其中国产纤维量2.93万吨,占国内总需求46.9%,国产纤维占比与去年相较增长约9个百分点。国内航空航天领域需求2021年仅占
3.2%左右,国内市场还有广阔的开拓与发展空间。体育休闲领域作为2021年国内第二大应用市场占国内总需求量28.1%。依托国内新能源政策扶持,2021年光伏和氢能等下游市场需求呈现强劲增长,其中碳/碳复材2021年国内需求量达到了7,000吨,压力容器2021年国内需求量为3,000吨,新能源应用领域也将进一步促进全球碳纤维需求增长。国产碳纤维在经历多年的市场洗礼后,制备技术日趋成熟,市场认可度明显提升,并呈现出国产逐步抢占进口市场空间的发展态势。
公司碳纤维产品在原丝生产过程中采用二甲基亚砜(DMSO)干喷湿纺纺丝技术,具备T700级、T800级、T1000级和M40级的产业化能力,产品涉及1K-24K各种型号。公司T700级及以上产品系列在国内市场已连续几年保持市场占有率50%以上,在国产高性能碳纤维领域占据绝对的领导地位,产品被市场广泛认可。随着公司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的全面投产及西宁二期碳纤维项目的有序推进,将进一步保障国内高性能碳纤维市场的需求。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一)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中复神鹰经过十几年的技术研发,突破了超大容量聚合、干喷湿纺纺丝、快速均质预氧化碳化等核心技术工艺,系统掌握了碳纤维T300级、T700级、T800级、M30级、M35级千吨级技术和M40级、T1000级百吨级技术,建成了国内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吨级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生产线。公司不断突破碳纤维的技术瓶颈,主要项目及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成果如下:
时间 | 项目名称 | 技术鉴定组织机构 | 鉴定结果 |
2010年 | 千吨规模T300级原丝及碳纤维国产化关键技术与装备 |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 公司千吨T300碳纤维项目建立了完整的企业标准,全部装备实现了国产化,打破了国外技术和装备封锁,综合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2013年 | 干喷湿纺GQ45高性能碳纤维工程化关键技术及设备研发项目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在国内率先突破了千吨级碳纤维原丝干喷湿纺工业化制造技术,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
2015年 | 千吨级高强型、高强中模型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在国内率先建成了基于干喷湿纺工艺的碳纤维生产线,实现了连续稳定运行,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性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 |
2019年 | QZ6026超高强度碳纤维百吨级工程化关键技术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在国内率先建成了基于干喷湿纺工艺的百吨级超高强度QZ6026(T1000G级)碳纤维生产线,实现了连续稳定运行,项目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2021年 | 万吨级干喷湿纺高强型碳纤维关键技术及产业化 | 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 项目建成了万吨规模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生产基地,产品已广泛应用于氢能、太阳能、风能等新兴战略领域,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主要工艺技术方面:研发了干喷湿纺纺丝原液聚合物配方和制备技术和大容量60m?专用聚合釜和匹配聚合工艺,实现了单套5,000吨/年PAN原液的稳定化均质化制备;研发了干喷湿纺凝固成型核心技术、高压蒸汽高倍牵伸技术和多纺位均质纺丝技术,成功实现了高取向、低缺陷高品质PAN原丝的高效制备,纺丝速度达到400m/min,单线规模达到5,000吨/年;研发了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高效预氧化技术、快速碳化技术,高强型碳纤维和中模型碳纤维性能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单线规模达到3,000吨/年。产业化技术方面:公司首次实现单线年产3000吨高性能碳化生产线设计和运行,单线产能国内居首,碳化单位能耗进一步降低;在国内首次实现了高性能T700级、T800级碳纤维万吨规模化生产,规模和效率达到国际领先企业水平,实现与国际巨头“并跑”;另T800级航空预浸料对标国际中模型民机用预浸料产品,在突破树脂配方核心技术的基础上,建成及运行过程控制体系,开展了多批次生产及验证,关键力学性能全面符合预期指标,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7年 | 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 | 一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围绕高强高模碳纤维、航空级预浸料、大丝束碳纤维等技术领域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申请专利35件,其中发明专利13件,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6件。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3 | 0 | 92 | 26 |
实用新型专利 | 22 | 16 | 87 | 5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35 | 16 | 182 | 85 |
(三)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54,097,355.47 | 15,970,700.79 | 238.7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54,097,355.47 | 15,970,700.79 | 238.7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27% | 4.19% | 2.0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有序推进各项在研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航天航空级碳纤维、航空级预浸料等研发项目的投入;同时根据研发需要,进一步扩充研发人员队伍,出台多项研发人员激励措施,提高薪酬待遇,夯实科技创新人才基础。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高速干喷湿纺碳纤维和其航空级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3,376.00 | 1,773.79 | 5,290.42 | 中试阶段 | 开发SYT55G碳纤维、SYPTU196-T55G预浸料,实现规模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2 | 流程工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 | 619.08 | 209.54 | 350.20 | 中试阶段 | 实现适应建材行业特点的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工程示范应用 | 国内领先 | 可提升公司生产智能化水平 |
3 | 48K大丝束碳纤维高效低成本工程化制备关键技术研发 | 2,000.00 | 159.59 | 178.08 | 小试阶段 | 开发48K大丝束碳纤维,实现高效低成本工程化 | 国内领先 | 在风力发电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4 | T1100级碳纤维关键技术研究 | 1,010.00 | 103.08 | 236.18 | 小试阶段 | 实现T1100级碳纤维制备,产品拉伸强度≥7000MPa;拉伸模量达324±10;断裂伸长率≥2% | 国内领先 | 在下一代航空航天主承力结构件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5 | 24K-36K高强中模碳纤维开发 | 1,050.00 | 99.55 | 99.55 | 小试阶段 | 开发T800S-24K、T800-36K碳纤维产品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6 | SYT45-3K高密度及高速化研究 | 1,020.00 | 101.14 | 157.27 | 中试阶段 | 开发SYT45-3K碳纤维产品,实现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体育休闲,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7 | M46J和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开发 | 1,295.00 | 67.06 | 67.06 | 技术研究 | 开发M46J、M50J级高模量碳纤维产品,实现工程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重点工业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8 | T800级碳纤维规模化生产技术提升 | 13,550.00 | 727.42 | 1,421.15 | 中试阶段 | 实现T800碳纤维稳定性制备,产品拉伸强度批间离散系数≤5%,拉伸模量批间离散系数≤3%,线密度批间离散系数≤3%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压力容器、光伏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9 | SYT49-24K(T700级)级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 | 600.00 | 529.38 | 951.05 | 产业化阶段 | 实现SYT49-24K级碳纤维产业化制备,产品拉伸强度达4900MPa以上;拉伸模量达到230GPa以上 | 国内领先 | 在光伏、压力容器、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0 | 干喷湿纺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制备关键技术 | 475.00 | 575.57 | 718.51 | 中试阶段 | 所制备高性能碳纤维原丝取向度在89~96%,原丝单丝直径在5~15μm;制备的36K碳纤维强度大于4500MPa,模量大于230GPa | 国内领先 | 在风力发电、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1 | 低纺前压力快速聚丙烯腈纺丝技术 | 990.00 | 368.23 | 753.19 | 中试阶段 | 实现聚丙烯腈基碳纤维原丝的快速纺丝 | 国内领先 | 在光伏、压力容器、体育休闲、汽车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12 | 碳化预氧化新工艺技术提升 | 760.00 | 457.84 | 729.82 | 中试阶段 | 开展碳化预氧化新工艺技术研究,氧化炉炉内温度偏差±2℃;预氧化密度波动小于0.015;等速条件下氧化炉整体能耗下降10% | 国内领先 | 用于碳纤维生产中预氧化工段 |
13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 | 5,482.00 | 35.42 | 35.54 | 小试阶段 | 开发T800碳纤维预浸料,并实现产业化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体育休闲等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4 | T800级高性能碳纤维评价技术 | 5,000.00 | 192.15 | 192.15 | 小试阶段 | 初步建立适合SYT55G航空预浸料应用的评价体系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5 | 第二代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研发项目 | 400.00 | 4.78 | 4.78 | 技术研究 | 开发第二代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产品平均粒径10-30μm,挥发性成分含量≤0.8wt% | 国内领先 | 在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具有广阔应用前景 |
16 | 混合有机溶剂精馏提纯实验研发项目 | 150.00 | 5.20 | 5.20 | 技术研究 | 精馏提纯用于制备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的混合溶剂 | 国内领先 | 可广泛用于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生产中 |
合计 | — | 47,777.08 | 5,409.74 | 11,190.15 | — | — | — | — |
(五)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2 | 13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16 | 8.1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558.09 | 923.5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8.12 | 7.00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1.56 |
硕士 | 42 | 21.88 |
本科 | 100 | 52.08 |
本科以下 | 47 | 24.48 |
合计 | 192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 | 86 | 44.79 |
31-40岁 | 87 | 45.31 |
41-50岁 | 11 | 5.73 |
51岁及以上 | 8 | 4.17 |
合计 | 192 | 100.00 |
(六)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优势
中复神鹰经过十几年自主研发,业已突破超大容量聚合、干喷湿纺纺丝、快速均质预氧化碳化、碳纤维表面处理和上浆剂等核心技术工艺,系统掌握了碳纤维T300级、T700级、T800级、M30级、M35级千吨级和M40级、T1000级百吨级技术,在国内率先实现了干喷湿纺碳纤维的关键技术突破,建成了国内首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千吨级干喷湿纺碳纤维产业化生产线。自设立以来,公司不断突破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的技术瓶颈,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取得26项发明专利、56项实用新型专利。
2.人才优势
中复神鹰通过自主培养建立了一支以中青年为中坚力量,博士、硕士、本科学历层次科学合理,学科领域专业全面,副高级以上职称为主的高层次人才队伍,研发领域涵盖了油剂、上浆剂、聚合纺丝、原丝及碳丝生产各项工艺流程。干喷湿纺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研究创新团队入选为国家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团队骨干成员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是国家第二批“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和第四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多人入选江苏省“双创计划”、江苏省“333工程”、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计划、江苏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成员还包括多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公司人才团队的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能力强,核心成员十多年来在适用于干喷湿纺的高粘度纺丝原液制备、聚丙烯腈基原丝快速纺丝技术、高效快速预氧化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形成了具有自主技术设计、工艺技术的核心技术,成功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实现了质量稳定的碳纤维批量供应。
3.规模优势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产能为14,500吨/年,包括连云港生产基地的3,500吨/年产能,以及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于2022年5月建成并投产的11,000吨/年产能,产能及产量均处于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前列。西宁二期碳纤维项目正处于建设阶段,截至目前各厂房已封顶,预计2022年底至2023年期间各生产线开始陆续建成并投产。在近年来下游需求保持快速增长、国内碳纤维市场整体供不应求的市场背景下,公司产能及产量规模优势为公司获取新增市场份额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奠定了基础。
4.产品优势
公司碳纤维产品在品质、种类和生产成本方面具有如下优势:
(1)产品品质方面,公司目前所有产线均使用干喷湿纺技术生产高性能碳纤维,干喷湿纺相比于湿法工艺具有碳纤维表面缺陷少、拉伸性能和复合材料加工工艺性能优异、纺丝速度快等优点;公司在国内率先建成干喷湿纺T700级、T800级碳纤维千吨级生产线,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管控,产品品质与国际同类产品相当,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产品种类方面,公司所生产的碳纤维型号丰富,涵盖了高强型、高强中模型、高强高模型等不同类型,能够满足下游不同领域的市场需求,广泛应用
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合材料、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领域。
(3)生产成本方面,干喷湿纺工艺纺丝速度快、碳化时间短、生产效率高,相比于湿法工艺在高性能小丝束碳纤维生产方面具有一定成本优势,兼具高性能和低成本特点。同时,公司产能及产量位居国内前列,规模化生产优势进一步降低了产品单位成本。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局部多点散发,面对连云港、西宁两地相继遭遇新冠突发疫情、实施静态管理的严峻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围绕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稳生产、拓市场、抓建设、强管理,稳中求进、进中向好,以“一季度坚持奋战、二季度持续强攻”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应用领域需求量持续增长、同行业公司产能不断释放等诸多外部环境因素,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既定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加大产品创新和市场推广力度,加强研发与营销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精益化管理与内部风险控制,持续提升产品的品牌形象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86,269.48万元,同比增长12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94.80万元,同比增长82.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86.27万元,同比增长105.97%。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强化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强度
2022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不断开发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增强企业发展后劲;T800 级碳纤维已获中国商飞 PCD 预批准,预浸料应用验证进展顺利。全面深化研发项目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活动,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全线开展人才招聘工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科研人员薪酬待遇,壮大研发队
伍,夯实企业人才基础。截止报告期末,研发费用5,409.74万元,同比增长
238.73%;研发占比6.27%,同比增加2.08个百分点。
2.开拓市场,提升经营精益化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调整产品布局及生产结构,连云港本部进一步落实向“小丝束化、高性能化”产品结构转型,放大高毛利润产品及高性能产品产量;神鹰西宁产能逐步释放,加大各应用领域的产品供给。在压力容器、光伏及风电等主要应用领域持续发力,与重点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在深耕新能源领域同时,加速布局航空航天领域,积极推动潜在行业客户的战略储备。
3.蓄势赋能,高效推进项目建设
作为募投项目,公司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已全线投产;连云港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已完成建设,并于2022年7月底开始联动试车;上海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外购设备已陆续到货,预计2023年9月建成并投产。公司西宁二期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底至2023年期间各生产线开始陆续建成并投产。
4.强化内控,夯实风险防范能力
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将ESG引入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并完善信息沟通系统,提高公司应对风险的意识,确保内部控制执行力度。建设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体系,充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有效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构建公司特色安全文化。
5.党建引领,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通过中国建材集团“1335”党建指导原则力促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夯实三基建设,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新策划庆祝建团百年“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系列活动和“七一”表彰活动。创办《中复神鹰碳纤维》企业内刊,选树先进典型,弘扬工匠精神,凝聚发展合力。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碳纤维,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压力容器、碳/碳复材、风电叶片、交通建设、体育休闲等领域。碳纤维产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发展和竞争优势的保持均依赖于公司高性能碳纤维的工艺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目前,国内碳纤维技术升级主要集中在更高强度(如T1100级别)和更高模量(如M55级别)碳纤维制备工艺的研发和工程化应用,以及更高制备效率(如高速纺丝和大丝束)。公司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相对不高,技术开发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公司不能加强研发资源投入和布局,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或市场上出现在成本、质量、应用等方面更具优势的新型碳纤维产品,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碳纤维制造行业属于新材料领域,对国家相关战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支撑作用。近年来,国家不断出台产业政策、技术扶持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对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如果未来国家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发展前景将可能受到影响,可能给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带来风险。
2、原材料和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碳纤维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包括丙烯腈、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丙烯腈为石油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天然气、电力、蒸汽等价格由政府统一调控,价格相对稳定。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价格大幅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品稳定性风险
碳纤维生产技术及生产工艺极为复杂,生产控制精度要求高,只有具备生产线长周期连续稳定运行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公司已掌握碳纤维连续稳定运行的生产技术和工艺,但存在因生产环境变化、产能
扩张、技术改造、技术更新等原因导致产品质量波动的风险。
4、市场竞争加剧
当前国内碳纤维市场竞争格局仍然以国外进口碳纤维为主,主要境外碳纤维企业包括日本东丽(TORAY)、日本东邦(TOHO)、日本三菱丽阳(MITSUBISHI)、美国赫氏(HEXCEL)、美国卓尔泰克(ZOLTEK)、德国西格里(SGL)等。近年来,受国外进出口政策限制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碳纤维市场中的进口碳纤维占有率有所下降。受国内碳纤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和国外碳纤维供给难度增加的影响,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扩产意愿强烈,预计国内碳纤维企业的整体产能将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碳纤维的进口供给和国产供给大幅提升,导致国内碳纤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会对公司的市场地位、业务发展及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未来盈利的实现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管理经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的产品需求受到不利影响,进而使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经营业绩面临下滑的风险。
2、对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依赖的风险
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政府补助提升了公司经营业绩,若未来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使得公司未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无法取得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毛利率波动风险
近年来,国内碳纤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凭借产品品质和性能优势,报告期内销售价格及销售规模均不断提升。短期来看,受国内需求增长的影响,公司碳纤维价格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长期来看,未来市场供求状况、行业竞争情况、美国和日本等碳纤维主要出口国的出口政策、原材料成本等因素可能发生变化,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86,269.48万元,同比增长126.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94.80万元,同比增长82.10%,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464.29万元,同比增长456.8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78.08万元,同比增长1,029.0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05%,同比减少3.83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62,694,845.24 | 381,070,217.59 | 126.39% |
营业成本 | 470,598,167.81 | 198,622,106.24 | 136.93% |
销售费用 | 1,157,730.49 | 943,624.49 | 22.69% |
管理费用 | 73,785,386.12 | 52,214,993.54 | 41.31% |
财务费用 | 13,802,991.22 | 5,627,521.09 | 145.28% |
研发费用 | 54,097,355.47 | 15,970,700.79 | 238.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642,920.90 | 112,177,662.05 | 456.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5,216,727.75 | -385,875,206.3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6,618,412.15 | 458,524,052.28 | 529.55% |
其他收益 | 11,504,110.19 | 20,509,105.06 | -43.91% |
投资收益 | 4,558,237.41 | 1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352,602.74 | 1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 | -5,569.77 | -88,152.11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203,290.64 | 301,788.00 | -32.64% |
营业外支出 | 9,217,505.14 | 205,514.16 | 4,385.09% |
所得税费用 | 33,013,707.99 | 858,234.72 | 3,746.70% |
净利润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82.10%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93,870.84 | 43,033.41 | 3,139.0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销量规模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长而形成的成本增长;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量增加而形成的销售费用增长;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投产运营,相应管理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长期借款利息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加大了航空级碳纤维及预浸料等研发支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而形成的销售规模增长、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项目建设投资增加、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首次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
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形成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购买结构性存款持有期间形成的变动损益;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长账龄应收款项降低形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非经营项下收到的补贴减少所致;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资产报废、赔款支出、对外疫情捐款支出所致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西宁万吨碳纤维项目产能逐步释放,销售规模增长所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变动原因说明:系本期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377,299,661.24 | 19.34% | 320,253,698.51 | 8.60% | 330.07% | 主要系本期首次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82,352,602.74 | 22.22% | - | 0.00% | 100.00% | 系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 | 0.00% | 1,016,764.79 | 0.03% | -100.00% | 系上期国外信用证到期全部托收所致 |
应收账款 | 7,780,832.79 | 0.11% | 689,138.96 | 0.02% | 1,029.07% | 主要系销售规模增长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34,317,001.60 | 0.48% | 17,174,657.50 | 0.46% | 99.81% | 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而形成的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9,023,360.04 | 0.41% | 172,911,761.18 | 4.64% | -83.21% | 主要系西宁子公司增值税留底税额退税所致 |
在建工程 | 880,398,080.75 | 12.36% | 566,274,217.63 | 15.21% | 55.47% | 主要系西宁项目、航空航天试验线项目、 |
碳纤维航空预浸料项目增加投资建设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64,816,835.89 | 6.53% | 128,659,394.24 | 3.45% | 261.28% | 主要系本期项目建设投资形成的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31,201,818.33 | 1.84% | 575,774,380.70 | 15.46% | -77.21% | 主要系提前偿还流贷所致 |
应付票据 | 1,839,558.60 | 0.03% | 5,306,727.05 | 0.14% | -65.34% | 主要系采购票据结算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74,058,419.39 | 1.04% | 50,621,367.31 | 1.36% | 46.30% | 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89,335.63 | 0.03% | 1,135,673.49 | 0.03% | 57.56% | 主要系长期借款增加导致本期末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1,655,803,152.62 | 23.25% | 1,058,957,748.20 | 28.43% | 56.36% | 主要系本期项目借款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359,856,987.30 | 5.05% | 191,076,864.98 | 5.13% | 88.33%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资本公积 | 2,727,369,829.09 | 38.30% | 50,685,871.71 | 1.36% | 5,280.93% | 主要系本期上市融资形成的资本溢价 |
未分配利润 | 568,354,830.75 | 7.98% | 348,406,845.95 | 9.36% | 63.13% | 主要系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40,833,522.26元,其中信用证保证金33,447,940.20元、保函保证金6,964,000.00元、票据保证金421,582.06元。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货币资金”。
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公司以厂区内碳纤维生产设备、14 项房屋建筑物及4宗土地向中国建材集团作抵押形成反担保。截止2022年6月30日尚未解除抵押手续,抵押资产账面净值185,788,793.90元。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1,582,352,602.74元,应收款项融资34,317,001.60元。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是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 | 备注说明 |
1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0%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60,000 | 3,474,735,665.52 | 757,349,845.12 | 107,179,274.90 | 是 | 营业收入: 498,028,801.27; 营业利润: 130,323,214.25; |
2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新材料 | 20,000 | 415,589,784.40 | 140,364,661.73 | -2,172,503.72 | - | - |
3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0 | 9,963,700.05 | 9,963,333.56 | -118,072.02 | - | -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3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5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2年5月1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尚未上市,未公开披露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企业 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 1 | 位于厂区西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 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VOCs | 经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3 | 位于公司原丝车间及污水站 | ≤80 mg/m3 | 达标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废水-PH | 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西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回用 | 1 | 厂区东北角 | 6-9 | 达标 |
废水-COD | ≤500mg/L | 达标 | ||||
废水-NH3-N | ≤45mg/L | 达标 | ||||
废气-烟(粉)尘 | 经处理后排放 | 8 | 每个车间一个排放口 | ≤18mg/m3 | 达标 | |
废气-SO2 | ≤550mg/m3 | 达标 | ||||
废气-NOX | ≤240mg/m3 | 达标 | ||||
废气-VOC | 去除效率≥97%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现有项目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均保持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无环保违法事件发生。
废水方面:施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管。污水处理能力1700m?/d。
废气方面:由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所有废气的污染物因子排放浓度均大幅低于相关标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噪声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方式减少噪声污染。并在厂界内种植绿化,以降低噪声传播分贝值。
固废方面: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固体废物中,一般固废委托环卫部门,或资源回收部门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先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保障工程项目顺利建设、试运行及投运。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制定了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报属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公司定期组织涉及安全环保方面的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污染物排放物自行监测。在线监测废气VOCs、废水COD、氨氮、pH。制定年排污监测方案,与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监测相结合,确保污染物预处理排放达标。定期开展在线数据与自行监测数据的人工比对,确保环境数据的准确性,并及时掌握公司及子公司污染物排放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推进环保改造提升,完善污染物治理体系。持续加大环保投入,对碳丝原丝废气处理设备进行了提标改造,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的去除效率。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上半年对碳化废气治理单元改进能源回收方案,设置了余热回收利用,预计下半年投入使用,通过余热回收减少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
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2 | 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3 | 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4 | 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不含独立董事) | 详见备注5 | 上市后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6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及高管 | 详见备注7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8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国泰君安证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详见备注9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0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0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1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 | 详见备注12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联投资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鹰游集团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复材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连工投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中国建材集团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监高 | 详见备注13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14 | 无履行期限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公司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所持中复神鹰上述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中复神鹰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等股份。
4.上述发行价指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相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6.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给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备注2: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3:公司其他股东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自中复神鹰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中复神鹰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中复神鹰完成2020年12月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0年12月24日)起36个月内,就本公司在该次增资扩股中认购的中复神鹰新增股份11,160,000股,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等新增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中复神鹰回购该等新增股份。
3.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按相关要求执行。
4.如本公司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公司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公司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4: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按照中复神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中复神鹰股票。
2.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3.本公司在减持所持中复神鹰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中复神鹰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中复神鹰所有。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5:关于稳定股价及相应约束措施的承诺: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进一步明确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一、触发股价稳定预案的条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在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启动本预案稳定公司股价。
二、责任主体
应采取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责任主体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公司应按照以下顺序启动实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
(一)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30%,且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如需)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二)控股股东增持
在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控股股东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高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10%,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选举或聘任。
(四)公告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情形
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或增持资金金额已达上限;
3、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将继续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六)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控股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应用于增持股份的等额资金从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其用于增持股票的等额资金从应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后薪酬和津贴中予以扣除代为履行增持义务。
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备注6: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的承诺:
1、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7: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为填补首发上市可能导致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发行人承诺将通过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优化投资回报机制等措施,增强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1)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等,都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核心技术密切相关。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丰富并扩大现有的产品系列和生产规模,提高现有业务的技术水平。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将大幅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将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4)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资金管控风险。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公司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承诺确保上述措施的切实履行,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控股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对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中复神鹰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中复神鹰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中复神鹰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中复神鹰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中复神鹰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4、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如果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7.本人承诺严格履行其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备注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并就利润分配政策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坚持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9: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公司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
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4、中介机构关于依法赔偿或补偿责任的承诺如下:
(1)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会计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4)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因本公司为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公司没有过错的除外。”
备注10: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2、公司控股股东就避免同业竞争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于中国境内和境外从事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将继续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对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4、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从事的主营业务。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中复神鹰或其控制企业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中复神鹰,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或采用任何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中复神鹰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控制企业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1: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避免资金占用所做的相关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且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相关规定,避免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发生与正常生产经营无关的资金往来。
3.若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给中复神鹰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备注1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2.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3.杜绝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中复神鹰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中复神鹰违规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避免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中复神鹰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保证:(1)督促中复神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公允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本公司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中复神鹰利润,不通过影响中复神鹰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4)在中复神鹰完成上市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督促中复神鹰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5.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公司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公司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如下:
“1.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中复神鹰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中复神鹰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规范与中复神鹰的关联交易;就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中复神鹰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督促相关方严格按照该等规定履行关联董事、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通过与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中复神鹰及其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损害中复神鹰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人签署,即依上述所述前提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若由于本人的上述承诺与实际不符给中复神鹰或其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公司已就减少对鹰游集团的关联交易做出承诺如下:
“一、碳纤维是国家安全、武器装备亟需的关键战略物资,是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的敏感材料,长期以来存在着‘卡脖子’难题,受制于国外的技术封锁,高端生产设备的进口受到严格限制。国内碳纤维生产企业难以从市场上直接采购成套的涵盖聚合、纺丝、碳化等工艺段的全流程碳纤维生产设备,因此一般根据自身的工艺技术特点,结合长期的生产和技术经验,进行自主工艺设计,并向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工艺设计参数和要求后由该等企业完成装备设计、制造及安装。
公司致力于引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基于公司成熟的工艺技术、丰富的生产经验,以及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鹰游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鹰游’)与公司长期合作形成的成套碳纤维设备制造能力,公司将部分核心设备主要交由江苏鹰游进行生产。通过该种设备制造模式,公司成功的推动了国内碳纤维生产技术的进步,与江苏鹰游、东华大学合作完成的‘干喷湿纺千吨级高强/百吨级中模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及应用’项目于2017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对于国内碳纤维产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目前,公司委托江苏鹰游按照公司提出的要求制造碳纤维生产的核心设备,是在国外长期技术封锁和产品垄断背景下,公司基于保密需要不得已而进行。
关于未来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公司承诺:
(一)本公司子公司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投资建设‘西宁年产1.4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以下简称‘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金额预计约
6,300万元。本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中,全自动原丝卷绕机、4米宽幅氧化炉为针对西宁1.4万吨碳纤维项目单独研发并在部分生产线启用的国产化先进设备,若全部生产线使用该等设备,预计每千吨碳纤维产能关联采购金额约6,700万元。未来若公司新增碳纤维生产线,每千吨碳纤维产能所对应向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关联设备及安装报检采购规模将不高于6,700万元。
(二)公司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的设备采购仅限于涉及公司核心技术及工艺安全的机器设备。若因国内技术升级及碳纤维生产设备的技术成熟度的提升,市场上出现了其他可替代的设备制造商,公司将在确保核心技术不外泄及工艺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设备性能、设备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综合评判,优先选择非关联方作为设备供应商,降低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设备相关采购规模。
二、公司目前正在迅速提高碳纤维产能,积极开拓航空航天、压力容器、风电叶片等重点业务领域的销售业务,并拟通过募投项目进一步布局航空碳纤维复合材料业务。随着公司碳纤维产能规模和销售收入的提高,以及公司客户的持续开拓和增加,公司未来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碳纤维关联销售规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会持续降低。公司承诺:自2022年开始,公司各年度对鹰游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将不高于3%。
三、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鹰游集团间的商业惯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独立交易”的原则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
四、公司后续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切实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公允性进行确认、监督,避免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后续将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预算方法,遵循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与鹰游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年度预算计划,确定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测的关联交易额度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并定期组织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针对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出具专门报告,切实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4、公司股东鹰游集团就未来关联设备销售定价等内容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结合以往与中复神鹰间的商业惯例及本公司与其他商业主体的交易标准与中复神鹰进行商业谈判,确保公司以公允的价格与中复神鹰进行交易。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后续与中复神鹰进行关联交易时将配合中复神鹰履行其《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中的规定的相关审批、信息披露等程序,避免因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允损害中复神鹰、中复神鹰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中复神鹰后续如因其战略规划及项目生产建设的需要而需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采购其生产经营所必要的碳纤维设备时,本公司承诺将根据中复神鹰提出的工艺技术要求为中复神鹰提供相应的设备供应,满足中复神鹰的碳纤维设备需求。
四、如本公司有违反本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备注13: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全体发行人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若发行人/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对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4.不得转让发行人的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5.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三、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包含约束措施的,如发行人/本公司/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备注14: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科创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
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951,276.10 | 0.52%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13,088,408.23 | 7.21%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1,669,469.01 | 0.92%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1,423,979.45 | 0.78%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客户C | 股东的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 | - | 94,339.62 | 0.05%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68,046,434.13 | 46.36%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52,030,136.55 | 35.45%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客户B | 其他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 | - | 11,289,684.95 | 7.69%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7,213,968.30 | 4.92%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6,146,992.81 | 4.19%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市场定价 | 市场价格 | 1,391,320.36 | 0.95%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客户A | 股东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出售产品 | - | - | 654,309.28 | 0.45% | 按合同条款结算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164,000,318.79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标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上限为27,07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已发生金额为10792.55万元;公司与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标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上限为10,947.32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已发生金额为5,465.09万元;公司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公开招标以外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上限为566.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已发生金额为142.40万元。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非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在报告期内合同进展的情况如下:
1.2020年3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购买纺丝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15,158.52万元,目前已于2022年6月15日履行完毕。
2.2020年5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购买4#纺丝线纺丝设备的合同,合同金额4,088.93万元,目前已于2022年6月17日履行完毕。
3.2021年3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购买纺丝5#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5,048.84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4.2021年3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碳丝5#线碳化4米线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4,207.84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5.2021年5月,公司与鹰游集团签订了购买高端纺丝线主体装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4,793.07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 (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1.12.03 | 2022.1.21 | 2031.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7,692,621.50 | 2021.12.03 | 2022.2.18 | 2031.12.7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1.12.29 | 2022.1.1 | 2031.12.28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03.18 | 2022.4.25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03.18 | 2022.4.27 | 2031.03.0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52,000,000.00 | 2021.11.10 | 2022.1.7 | 2029.1.6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0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68,284,991.36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574,368,991.3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574,368,991.36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5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522,368,991.36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522,368,991.36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合同并在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情况如下:
2019年5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50,000万元,目前正处于验收确认工程量阶段。
2021年11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合同,合同金额为63,050万元,目前合同正处于履行阶段。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发 | 2,933,000,000.00 | 2,776,683,957.38 | 1,844,640,000.00 | 1,844,640,000.00 | 1,572,748,802.94 | 85.26% | 1,572,748,802.94 | 85.26%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
西宁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否 | 首发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100.00% | 2022年5月 | 是 | 是 | - | 已实现万吨产能 | 否 | 不适用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否 | 首发 | 232,920,000.00 | 232,920,000.00 | 169,869,168.54 | 72.93% | 2022年12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否 | 首发 | 361,720,000.00 | 361,720,000.00 | 152,879,634.40 | 42.26%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首发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45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小计 | 1,844,640,000.00 | 1,844,640,000.00 | 1,572,748,802.94 | 85.26%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24667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102,864,694.13元和公开发行费用18,627,363.36元(不含税)元。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102,864,694.13元已全部置换结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公开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18,627,363.36元(不含税),扣除前期已垫付承销费增值税金8,261,320.74元,剩余待置换金额10,366,042.62元,该部分资金已于2022年8月2日完成置换。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2,381.93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余额为72,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00,000,000 | 100.00% | 31,155,943 | 31,155,943 | 831,155,943 | 92.3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60,009,694 | 70.00% | 6,935,317 | 6,935,317 | 566,945,011 | 62.9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39,990,306 | 30.00% | 24,206,077 | 24,206,077 | 264,196,383 | 29.36%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39,990,306 | 24,206,077 | 24,206,077 | 264,196,383 | 29.36%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14,549 | 14,549 | 14,549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8,844,057 | 68,844,057 | 68,844,057 | 7.6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8,844,057 | 68,844,057 | 68,844,057 | 7.6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800,000,000 | 100.00% | 100,000,000 | 100,000,000 | 900,000,000 | 100.00% |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337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并于2022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后总股本为900,000,000股,其中限售股为831,155,943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0 | 0 | 298,399,282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0 | 0 | 239,990,306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0 | 0 | 216,959,854 | 首发限售 | 2025年4月6日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650,558 | 0 | 0 | 44,650,558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10,000,000 | 10,000,000 | 首发战略配售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3,000,000 | 3,000,000 | 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2,239,060 | 2,239,060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696,257 | 1,696,257 | 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696,257 | 1,696,257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696,257 | 1,696,257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0 | 0 | 1,696,257 | 1,696,257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017,754 | 1,017,754 | 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 | 0 | 0 | 1,017,754 | 1,017,754 | 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江苏天鸟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1,017,754 | 1,017,754 | 首发限售 | 2024年4月6日 |
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 | 0 | 0 | 1,357,006 | 1,357,006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0 | 0 | 848,128 | 848,128 | 首发限售 | 2023年4月6日 |
网下配售对象(338个获配售账户) | 0 | 0 | 3,873,459 | 3,873,459 | 首发限售 | 2022年10月6日 |
合计 | 800,000,000 | 0 | 31,155,943 | 831,155,943 | / | / |
注1: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64,900股;注2:报告期末,“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30,000股;
注3:报告期末,“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融通借出193,800股;注4:报告期末,“湖南金博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000,000股。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62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0 | 298,399,282 | 33.16% | 298,399,28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0 | 239,990,306 | 26.67% | 239,990,306 | 质押 | 239,990,306 | 其他 |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0 | 216,959,854 | 24.11% | 216,959,854 | 无 | 0 | 国有法人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44,650,558 | 4.96% | 44,650,55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华金证券-招商银行-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 | 10,000,000 | 1.11% | 1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0.33% | 3,000,000 | 3,000,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1,572 | 2,301,572 | 0.26% | 0 | 无 | 0 | 其他 |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9,060 | 2,239,060 | 0.25% | 2,239,06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06,894 | 2,206,894 | 0.25% | 0 | 无 | 0 | 其他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1,916,987 | 1,916,987 | 0.21%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01,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01,57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时代先锋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206,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206,894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一组合 | 1,916,9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6,98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81,54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81,549 | ||||||||
中国工商银行-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41,6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1,69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科创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59,6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9,694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30,98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0,98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新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1,186,22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6,227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23,9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23,983 | ||||||||
远信(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资本中国价值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28,852 | 人民币普通股 | 828,852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298,399,282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 | 239,990,306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216,959,854 | 2025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4 | 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4,650,558 | 2023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5 | 华金证券-招商银行-华金证券中复神鹰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0 | 2023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6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23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7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239,060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8 | 深创投红土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1,696,257 | 2023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9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96,257 | 2024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24个月 |
10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1,696,257 | 2023年4月6日 | 0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
注1:报告期末,“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64,900股;注2:报告期末,“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转融通借出130,000股;注3:报告期末,“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融通借出193,800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无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无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无 |
浙江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2022年4月6日 | 无 |
浙江制造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无 |
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 | 2022年4月6日 | 无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三、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377,299,661.24 | 320,253,698.5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82,352,602.7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016,764.79 | |
应收账款 | 七、5 | 7,780,832.79 | 689,138.9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34,317,001.60 | 17,174,657.50 |
预付款项 | 七、7 | 20,464,706.82 | 22,078,380.4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5,226,941.54 | 5,052,078.9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75,663,822.20 | 153,545,289.7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9,023,360.04 | 172,911,761.18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2,128,928.97 | 692,721,770.1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37,196,448.14 | 2,129,533,099.92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七、22 | 880,398,080.75 | 566,274,217.6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8,866,008.51 | 189,530,179.3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7,816,347.81 | 17,530,002.5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464,816,835.89 | 128,659,394.2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89,093,721.10 | 3,031,526,893.72 | |
资产总计 | 7,121,222,650.07 | 3,724,248,663.8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31,201,818.33 | 575,774,380.7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839,558.60 | 5,306,727.05 |
应付账款 | 七、36 | 594,977,594.68 | 533,822,584.7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4,058,419.39 | 50,621,367.3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533,923.32 | 20,289,962.7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8,467,111.13 | 15,019,406.8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3,073,024.30 | 17,773,601.2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789,335.63 | 1,135,673.49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8,675,258.12 | 19,155,822.10 |
流动负债合计 | 873,616,043.50 | 1,238,899,526.19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655,803,152.62 | 1,058,957,748.2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递延收益 | 七、51 | 359,856,987.30 | 191,076,864.9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15,660,139.92 | 1,250,034,613.18 | |
负债合计 | 2,889,276,183.42 | 2,488,934,139.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727,369,829.09 | 50,685,871.7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6,221,806.81 | 36,221,806.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68,354,830.75 | 348,406,845.9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1,946,466.65 | 1,235,314,524.4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231,946,466.65 | 1,235,314,524.4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121,222,650.07 | 3,724,248,663.84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063,761,394.62 | 166,577,602.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12,178,904.11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16,764.7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6,400,534.47 | 689,138.96 |
应收款项融资 | 9,887,001.60 | 9,428,200.00 | |
预付款项 | 9,974,178.92 | 7,816,449.9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00,149,234.96 | 154,041,253.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3,168,089.05 | 59,983,727.8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833,723.48 | 5,587,040.87 | |
流动资产合计 | 2,886,353,061.21 | 405,140,178.8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53,000,000.00 | 722,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10,832,036.99 | 507,333,135.93 | |
在建工程 | 225,553,132.90 | 117,381,360.8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4,290,915.89 | 84,179,891.9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4,445,721.55 | 12,260,846.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08,121,807.33 | 1,443,155,234.85 | |
资产总计 | 4,694,474,868.54 | 1,848,295,413.6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1,201,818.33 | 376,376,324.3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839,558.60 | 2,167,421.00 | |
应付账款 | 124,827,871.77 | 83,626,018.2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5,411,493.95 | 22,852,181.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30,761.25 | 13,122,456.28 | |
应交税费 | 8,354,523.58 | 7,647,264.57 | |
其他应付款 | 116,552,556.55 | 14,327,139.6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7,080.89 | 14,396.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51,157.81 | 9,799,370.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425,046,822.73 | 529,932,571.8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1,201,058.06 | 12,640,645.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0,958,361.51 | 120,196,813.5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2,159,419.57 | 132,837,458.57 | |
负债合计 | 617,206,242.30 | 662,770,030.4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727,369,829.09 | 50,685,871.71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6,221,806.81 | 36,221,806.81 | |
未分配利润 | 413,676,990.34 | 298,617,704.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77,268,626.24 | 1,185,525,383.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694,474,868.54 | 1,848,295,413.68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62,694,845.24 | 381,070,217.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862,694,845.24 | 381,070,217.5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19,128,318.52 | 279,942,502.6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70,598,167.81 | 198,622,106.24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5,686,687.41 | 6,563,556.51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57,730.49 | 943,624.49 |
管理费用 | 七、64 | 73,785,386.12 | 52,214,993.54 |
研发费用 | 七、65 | 54,097,355.47 | 15,970,700.79 |
财务费用 | 七、66 | 13,802,991.22 | 5,627,521.09 |
其中:利息费用 | 19,516,934.53 | 4,170,488.26 | |
利息收入 | 5,837,322.82 | 284,442.52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504,110.19 | 20,509,105.0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4,558,237.4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352,602.7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5,569.77 | -88,152.11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1,975,907.29 | 121,548,667.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3,290.64 | 301,788.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9,217,505.14 | 205,514.1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52,961,692.79 | 121,644,941.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3,013,707.99 | 858,234.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0.15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64,705,765.44 | 334,308,070.57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70,410,810.02 | 151,010,296.90 |
税金及附加 | 4,607,727.75 | 5,435,550.71 | |
销售费用 | 631,053.36 | 943,624.49 | |
管理费用 | 37,538,000.92 | 33,788,158.37 | |
研发费用 | 31,464,267.72 | 15,248,101.76 | |
财务费用 | 1,739,074.72 | 4,306,218.80 | |
其中:利息费用 | 5,086,048.97 | 3,648,516.04 | |
利息收入 | 3,368,545.96 | 184,304.13 | |
加:其他收益 | 9,635,321.46 | 17,742,184.9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817,126.3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78,904.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01.90 | -57,450.0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33,944,080.92 | 141,260,854.5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4,910.19 | 289,5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87,505.14 | 153,107.66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9,521,485.97 | 141,397,246.8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4,462,200.33 | 858,234.7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059,285.64 | 140,539,012.1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5,059,285.64 | 140,539,012.1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5,059,285.64 | 140,539,012.1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91,090,408.86 | 465,332,792.2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309,339.8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4,136,296.70 | 26,415,075.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49,536,045.37 | 491,747,867.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4,092,630.43 | 230,122,235.5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392,170.90 | 70,859,187.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1,175,303.25 | 28,834,106.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233,019.89 | 49,754,676.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4,893,124.47 | 379,570,205.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642,920.90 | 112,177,662.0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5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558,237.4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58,558,237.4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69,774,965.16 | 375,421,206.3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634,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454,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03,774,965.16 | 385,875,206.3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5,216,727.75 | -385,875,206.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7,05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9,095,404.42 | 532,235,187.2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66,145,404.42 | 532,235,187.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26,345,000.00 | 59,0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617,992.27 | 14,631,134.9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564,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9,526,992.27 | 73,711,134.9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6,618,412.15 | 458,524,052.2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93,870.84 | 43,033.4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7,438,476.14 | 184,869,541.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9,027,662.84 | 127,476,369.2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6,466,138.98 | 312,345,910.57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84,121,418.25 | 398,873,685.0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935,731.20 | 6,883,307.8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2,057,149.45 | 405,756,992.9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3,357,030.66 | 116,223,025.8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6,720,893.14 | 44,288,638.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4,247,605.39 | 28,169,472.6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524,291.75 | 41,987,573.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7,849,820.94 | 230,668,710.7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207,328.51 | 175,088,282.1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8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17,126.3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87,817,126.3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6,548,801.42 | 11,211,391.7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25,000,000.00 | 135,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31,548,801.42 | 146,711,391.7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43,731,675.12 | -146,711,391.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787,05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413.06 | 232,990,848.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7,082,214.90 | 87,744,117.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94,132,627.96 | 320,734,96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6,345,000.00 | 59,08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701,059.20 | 3,396,352.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869,844,000.00 | 128,718,190.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61,890,059.20 | 191,194,542.5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32,242,568.76 | 129,540,422.4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9,493.24 | 43,033.4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2,917,715.39 | 157,960,346.3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319,597.17 | 109,130,544.83 |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半年度 | 2021年半年度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56,237,312.56 | 267,090,891.15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348,406,845.95 | 1,235,314,524.47 | 1,235,314,524.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348,406,845.95 | 1,235,314,524.47 | 1,235,314,524.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19,947,984.80 | 2,996,631,942.18 | 2,996,631,942.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9,947,984.80 | 219,947,984.80 | 219,947,984.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36,221,806.81 | 568,354,830.75 | 4,231,946,466.65 | 4,231,946,466.65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91,741,522.30 | 956,594,140.80 | 956,594,140.8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91,741,522.30 | 956,594,140.80 | 956,594,140.8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0,786,707.00 | 120,786,707.00 | 120,786,707.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0,786,707.00 | 120,786,707.00 | 120,786,707.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212,528,229.30 | 1,077,380,847.80 | 1,077,380,847.80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298,617,704.70 | 1,185,525,383.2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36,221,806.81 | 298,617,704.70 | 1,185,525,383.2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115,059,285.64 | 2,891,743,243.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5,059,285.64 | 115,059,285.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00 | 2,676,683,957.38 | 2,776,683,957.38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00,000,000.00 | 2,727,369,829.09 | 36,221,806.81 | 413,676,990.34 | 4,077,268,626.24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100,122,164.47 | 964,974,782.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100,122,164.47 | 964,974,782.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0,539,012.12 | 140,539,012.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539,012.12 | 140,539,012.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00,000,000.00 | 50,685,871.71 | 14,166,746.79 | 240,661,176.59 | 1,105,513,795.09 |
公司负责人:张国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暖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寒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概况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9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国良公司住所及总部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南环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7007849886428
(二)历史沿革
2006年3月,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鹰游纺机”)、江苏奥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神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连云港神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鹰新材料”),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已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字[2006]9号)验证。连云港鹰游纺机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变更公司名称为连云港鹰游纺机集团有限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设立时各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鹰游纺机 | 700.00 | 70.00 | 货币 |
2 | 奥神集团 | 300.00 | 30.00 | 货币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2006年3月2日,神鹰新材料取得由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2101257的《营业执照》,成立时神鹰新材料住所:连云港开发区芙蓉路59-1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国良;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经营范围: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以上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涉及许可规定的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营业期限:自200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日。
2007年9月29日,神鹰新材料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7,500.00万元,其中由鹰游纺机以债转股的方式出资4,550.00万元,由奥神集团以货币出资1,950.00万元,并修改公司章程。
同日,神鹰新材料与鹰游纺机签订《债转股协议书》,约定截至2007年9月30日,鹰游纺机享有神鹰新材料54,134,176.90元债权,其中转股债权为4,550.00万元。
2007年10月8日,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瑞华连验字(2007)068号),验证:神鹰新材料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6,500.00万元,截至2007年10月8日止,神鹰新材料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500.00万元,其中奥神集团以货币出资1,950.00万元,鹰游纺机以债权出资4,550.00万元。
2007年10月第一次增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鹰游纺机 | 4,550.00 | 70.00 | 债权 |
2 | 奥神集团 | 1,950.00 | 30.00 | 货币 |
合计 | 6,500.00 | 100.00 |
2007年10月9日,神鹰新材料领取了由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2101257的《营业执照》。
2007年10月第一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鹰游纺机 | 5,250.00 | 70.00 | 货币、债权 |
2 | 奥神集团 | 2,250.00 | 30.00 | 货币 |
合计 | 7,500.00 | 100.00 |
2007年10月10日,神鹰新材料召开股东会:同意将神鹰新材料注册资本由7,500.00万元增加至13,636.00万元,增加部分由新股东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集团”)以货币出资;中复集团实际出资金额10,000.00万元(其中6,136.00万元计入公司实收资本,出资时间2007年10月19日;剩余3,864.00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出资时间2007年12月18日);同意将神鹰新材料名称变更为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复神鹰”、“本公司”或“公司”)。
2007年10月22日,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瑞华连验字(2007)079号),验证:神鹰新材料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6,136.00万元,截至2007年10月19日,神鹰新材料已收到中复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6,136.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07年10月第二次增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6,136.00 | 100.00 | 货币 |
合计 | 6,136.00 | 100.00 |
2007年10月24日,中复神鹰领取了由江苏省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2101257的《营业执照》。
2007年10月第二次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6,136.00 | 45.00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5,250.00 | 38.50 | 货币、债权 |
3 | 奥神集团 | 2,250.00 | 16.50 | 货币 |
合计 | 13,636.00 | 100.00 |
2010年5月9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13,636.00万元增加至20,000.00万元。
(2)新增注册资本金分二期缴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分别为:第一期增资3,182.00万元于2010年6月5日前缴清,其中股东中复集团出资1,431.90万元,股东鹰游纺机出资1,225.07万元,股东奥神集团出资525.03万元;第二期增资3,182.00万元于2010年8月31日前缴清,其中股东中复集团出资1,431.90万元,股东鹰游纺机出资1,225.07万元,股东奥神集团出资525.03万元。
2010年6月9日,连云港誉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连誉会验字(2010)090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3,182.00万元,截至2010年6月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3,18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中复集团出资2,700.00万元,其中1,431.9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268.1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奥神集团出资990.00万元,其中525.03万元计入实收资本,
464.9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鹰游纺机出资2,310.00万元,其中1,225.07万元计入实收资本,1,084.9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0年6月,第三次增资中第一期出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1,431.90 | 45.00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1,225.07 | 38.50 | 货币 |
3 | 奥神集团 | 525.03 | 16.50 | 货币 |
合计 | 3,182.00 | 100.00 |
2010年6月22日,中复神鹰领取了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000013267的《营业执照》。
2010年6月,第三次增资第一期出资完成后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8,999.80 | 7,567.90 | 45.00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7,700.14 | 6,475.07 | 38.50 | 货币、债权 |
3 | 奥神集团 | 3,300.06 | 2,775.03 | 16.50 | 货币 |
合计 | 20,000.00 | 16,818.00 | 100.00 |
2010年12月14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全部股东同意对2010年5月9日股东大会确定的出资比例进行调整:公司尚未实际缴清的注册资本3,182.00万元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调整为由中复集团认缴2,632.10万元,鹰游纺机认缴549.90万元,奥神集团不认缴。2010年12月16日,江苏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瑞华连验字(2010)100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3,182.00万元,截至2010年 6月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3,182.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中复集团出资4,470.00万元,其中2,632.1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837.9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鹰游纺机出资1,530.00万元,其中549.9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980.10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调整后的第三次增资第二期出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2,632.10 | 82.72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549.90 | 17.28 | 货币 |
合计 | 3,182.00 | 100.00 |
2011年1月4日,中复神鹰领取了由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000013267的《营业执照》。
第三次增资第二期出资完成后,中复神鹰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复集团 | 10,200.00 | 10,200.00 | 51.00 |
2 | 鹰游纺机 | 7,024.97 | 7,024.97 | 35.12 |
3 | 奥神集团 | 2,775.03 | 2,775.03 | 13.88 |
合计 | 20,000.00 | 20,000.00 | 100.00 |
2012年2月3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7,000.29万元,中复集团出资4,080.00万元,其中3,570.15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509.8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鹰游纺机出资3,860万元,其中3,370.14万元作为公司注册资本,489.8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奥神集团出资60.00万元,全部作为公司注册资本。
2012年5月2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2012]014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7,000.29万元,截至2012年5月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7,000.29万元,均为货币出资,中复集团出资4,080.00万元,其中3,570.15万元作为实收资本,
509.85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鹰游纺机出资3,860.00万元,其中3,370.14万元作为实收资本,489.8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奥神集团出资60.00万元,均作为实收资本。
本次增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中复集团 | 3,570.15 | 51.00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3,370.14 | 48.14 | 货币 |
3 | 奥神集团 | 60.00 | 0.86 | 货币 |
合计 | 7,000.29 | 100.00 |
2012年5月18日,中复神鹰领取了由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000013267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中复集团 | 13,770.15 | 13,770.15 | 51.00 |
2 | 鹰游纺机 | 10,395.11 | 10,395.11 | 38.50 |
3 | 奥神集团 | 2,835.03 | 2,835.03 | 10.50 |
合计 | 27,000.29 | 27,000.29 | 100.00 |
2014年1月16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以国家资本金增资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和评报字(2013)第BJV3098号),中复神鹰以2013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股权价值评估结果为42,769.47万元。
2014年9月25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大会: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50,774.9807万元。
(2)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新股东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材投资”)认缴注册资本18,938.9464万元,由鹰游纺机认缴注册资本4,835.7443万元,于2014年12月16日前缴清。
2014年9月25日,中复集团、建材投资、奥神集团、鹰游纺机签订《增资扩股协议书》,约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774.9807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为23,774.6907万元,由建材投资和鹰游纺机分别认购18,938.9464万元、4,835.7443万元,增资价格均为1.58404元/股。
2015年7月9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2015]005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23,774.6907万元,截至2015年7月8日止,公司已收到建材投资及鹰游纺机缴纳的注册资本23,774.6907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建材投资出资30,000.00万元,其中18,938.9464万元作为实收资本,11,061.0536万元作为资本公积;鹰游纺机出资7,660.00万元,其中4,835.7443万元作为实收资本,2,824.2557万元作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建材投资 | 18,938.9464 | 79.66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4,835.7443 | 20.34 | 货币 |
合计 | 23,774.6907 | 100.00 |
2014年12月23日,中复神鹰领取了由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320791000013267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注册资本(万元) | 实收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18,938.9464 | 18,938.9464 | 37.30 |
2 | 鹰游纺机 | 15,230.8543 | 15,230.8543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13,770.1500 | 13,770.1500 | 27.12 |
4 | 奥神集团 | 2,835.0300 | 2,835.0300 | 5.58 |
合计 | 50,774.9807 | 50,774.9807 | 100.00 |
2017年1月23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1,498.8413万元。
(2)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建材投资认缴注册资本4,000.00万元,鹰游纺机认缴注册资本 3,217.1582万元,中复集团认缴注册资本2,908.311万元,奥神集团认缴注册资本598.3914 万元。
2017年1月23日,建材投资、鹰游纺机、中复集团、奥神集团签订《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约定各股东于2017年2月10日前按比例对中复神鹰进行增资。其中建材投资出资4,000.00万元,鹰游纺机出资3,217.1582万元,中复集团出资2,908.311万元,奥神集团出资598.3914万元。
2017年10月19日,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金验[2017]017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10,723.8606万元,截至2017 年9月22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10,723.860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建材投资出资4,000.00万元,其中
4,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鹰游纺机出资3,217.1582万元,其中3,217.1582万元作为实收资本;中复集团出资2,908.3110万元,其中2,908.311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奥神集团出资598.3914万元,其中598.3914万元作为实收资本。
本次增资情况明细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出资方式 |
1 | 建材投资 | 4,000.0000 | 37.30 | 货币 |
2 | 鹰游纺机 | 3,217.1582 | 30.00 | 货币 |
3 | 中复集团 | 2,908.3110 | 27.12 | 货币 |
4 | 奥神集团 | 598.3914 | 5.58 | 货币 |
合计 | 10,723.8606 | 100.00 |
2017年2月23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2,938.9464 | 37.30 |
2 | 鹰游纺机 | 18,448.0125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16,678.4610 | 27.12 |
4 | 奥神集团 | 3,433.4214 | 5.58 |
合计 | 61,498.8413 | 100.00 |
2018年2月23日,奥神集团与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奥神集团将所持中复神鹰5.58%股权转让给工投集团。
2018年2月24日,中复神鹰股东会作出决议,建材投资、鹰游纺机、中复集团、奥神集团一致同意:1)因奥神集团已整体划转至工投集团,同意奥神集团将其所持中复神鹰5.58%股权转让给工投集团,中复神鹰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2)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018年2月24日,中复神鹰股东建材投资、鹰游纺机、中复集团及工投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新的公司章程,根据该章程,奥神集团持有中复神鹰的股权已转让给工投集团。
2018年4月27日,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中复神鹰本次股权转让向其换发了《营业执照》。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复神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2,938.9464 | 37.30 |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2 | 鹰游纺机 | 18,448.0125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16,678.4610 | 27.12 |
4 | 工投集团 | 3,433.4214 | 5.58 |
合计 | 61,498.8413 | 100.00 |
2019年3月13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01,498.8413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
(2)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建材投资认缴注册资本14,920.00万元,鹰游纺机认缴注册资本 12,000.00万元,中复集团认缴注册资本10,848.00万元,工投集团认缴注册资本2,232.00 万元。
2019年3月13日,建材投资、鹰游纺机、中复集团、工投集团签订《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书》,约定各股东于2020年3月20日前按比例对中复神鹰进行增资。其中建材投资出资14,920.00万元,鹰游纺机出资12,000.00万元,中复集团出资10,848.00万元,工投集团出资2,232.00万元。
2019年12月2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9]38325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 40,000.00万元,截至2019年9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建材投资出资14,920.00万元,其中14,92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鹰游纺机出资12,000.00万元,其中12,000.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中复集团出资10,848.00万元,其中10,848.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工投集团出资2,232.00万元;其中2,232.00万元作为实收资本。
2019年6月27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出资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出资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37,858.9464 | 37.30 |
2 | 鹰游纺机 | 30,448.0125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27,526.4610 | 27.12 |
4 | 工投集团 | 5,665.4214 | 5.58 |
合计 | 101,498.8413 | 100.00 |
2020年4月30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24208号”审计报告,经审计,中复神鹰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的净资产为650,685,871.71元。
2020年10月26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各股东同意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依据本次股改方案(以中复神鹰2020年2月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折合成股份公司股本6.00亿股,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0515号),验证:改制变更后公司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60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亿元整),由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出资人以其拥有的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0年2月29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650,685,871.71元折合为公司股本人民币600,000,000.00元,每股1.00元,其余50,685,871.71元转入资本公积。截至2020年11月2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中复神鹰碳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600,000,000.00元。
2020年12月2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改制后,中复神鹰各股东股本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2,379.9282 | 37.30 |
2 | 鹰游纺机 | 17,999.0306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16,271.9854 | 27.12 |
4 | 工投集团 | 3,349.0558 | 5.58 |
合计 | 60,000.0000 | 100.00 |
2020年12月3日,中复神鹰召开股东会:
(1)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80,00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2)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建材投资认缴7,460.00万元,鹰游纺机认缴6,000.00万元,中复集团认缴5,424.00万元,工投集团认缴1,116.00 万元。
2020年12月3日,建材投资、鹰游纺机、中复集团、工投集团签订《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约定各股东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比例对中复神鹰进行增资。其中建材投资出资7,460.00万元,鹰游纺机出资6,000.00万元,中复集团出资5,424.00万元,工投集团出资1,116.00万元。
2021年2月5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967号),验证:中复神鹰申请增加的注册资本为20,000.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29日,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建材投资出资7,460.00万元,其中7,460.00万元作为股本;鹰游纺机出资6,000.00万元,其中6,000.00万元作为股本;中复集团出资5,424.00万元,其中5,424.00万元作为股本;工投集团出资1,116.00万元,其中1,116.00万元作为股本。
2020年12月24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股本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9,839.9282 | 37.30 |
2 | 鹰游纺机 | 23,999.0306 | 30.00 |
3 | 中复集团 | 21,695.9854 | 27.12 |
4 | 工投集团 | 4,465.0558 | 5.58 |
合计 | 80,000.0000 | 100.00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2022年3月24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6,316,042.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3,957.3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19872 号)。2022年5月17日,中复神鹰领取了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7007849886428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中复神鹰各股东股本明细及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或姓名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1 | 建材投资 | 29,839.9282 | 33.15 |
2 | 鹰游纺机 | 23,999.0306 | 26.67 |
3 | 中复集团 | 21,695.9854 | 24.11 |
4 | 工投集团 | 4,465.0558 | 4.96 |
5 | 社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0 | 11.11 |
合计 | 90,000.0000 | 100.00 |
(三)本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和主要业务
所处行业:化学纤维制造业
经营范围为:碳纤维原丝、碳纤维、碳纤维制品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承接相关工程设计、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经营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的名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营业期限:2006年03月02日至无固定期限。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 | 控制的性质 |
1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西宁市 | 全资子公司 |
2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全资子公司 |
3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连云港市 | 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对这部分其他综合收益不作处理,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将部分本应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满足条件的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仅在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剩余权益的合同。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4)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和债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除外)。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化;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本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发行方或债务人
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本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核销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按照本公司收回到期款项的程序,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5)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有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应收款项余额超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客户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的,视作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应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的偿债能力。本公司依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各组合在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损失率,并考虑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企业信心指数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不同组合的确认依据: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2 | 本组合为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都将分析前瞻性估计的变动,并据此对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持有的应收款项,以贴现或背书等形式转让,且该类业务较为频繁、涉及金额也较大的,其管理业务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将其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变动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进行处理。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划分为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及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形成企业合并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是否由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
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00 | 0.00-5.00 | 2.38-2.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00 | 0.00-5.00 | 6.33-6.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00 | 0.00-5.00 | 23.75-25.00 |
办公设备与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0.00-5.00 | 19.00-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确认条件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
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拆除复原等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后续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3)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五、30。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使用权和专利权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20.00-50.00 |
软件使用权 | 3.00-5.00 |
专利权 | 10.00-20.00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五、3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对于国内销售的产品,以产品交付并经客户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销售收入;对于国外销售的产品,以产品发运后办理完毕出关清关手续并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①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借款费用。如果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贴息冲减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出租人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本公司认定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采用租赁内含利率计算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以及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后续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自2022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相关规定,对解释发布前公司的财务报表未按照前述规定列报的,按照前述解释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当期增加净利润10,546,010.16元,对前期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00%、9.00%、6.00%、3.00%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00%、5.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00%、15.00% |
土地使用税 | 按实际使用面积为计税基础 | 1.00-10.00元/平方米;免税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2.00% |
其他税费 | 按照国家规定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25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5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编号为GR20213200540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起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2022年1-6月本公司按照15%税率预缴和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且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减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试行)》(青办发〔2010〕66号)的规定,新办属于国家鼓励类的工业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免征房产税;免征建设期内城镇土地使用税。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满足以上条件,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79.32 | 2,691.32 |
银行存款 | 1,336,464,259.66 | 269,024,971.52 |
其他货币资金 | 40,833,522.26 | 51,226,035.67 |
合计 | 1,377,299,661.24 | 320,253,698.5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截至2022年6月30日,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总额40,833,522.26元,其中信用证保证金33,447,940.20元、保函保证金6,964,000.00元、票据保证金421,582.06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82,352,602.74 | |
其中: | ||
债务工具投资 | 1,582,352,602.7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证 | 1,016,764.7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241,966.61 | 9,500,000.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7,788,621.41 |
合计 | 7,788,621.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788,621.41 | 100 | 7,788.62 | 0.10 | 7,780,832.79 | 690,520 | 100 | 1,381.04 | 0.20 | 689,138.96 |
其中: | ||||||||||
组合1 | 7,788,621.41 | 100 | 7,788.62 | 0.10 | 7,780,832.79 | 690,520 | 100 | 1,381.04 | 0.20 | 689,138.96 |
合计 | 7,788,621.41 | / | 7,788.62 | / | 7,780,832.79 | 690,520 | / | 1,381.04 | / | 689,138.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788,621.41 | 7,788.62 | 0.10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照单项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但经测试不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 变动 | |||
组合计提 | 1,381.04 | 6,407.58 | 7,788.6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坏账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客户F | 7,394,021.41 | 1年以内(含1年) | 7,394.02 | 94.93 |
客户D | 394,6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394.60 | 5.07 |
合计 | 7,788,621.41 | / | 7,788.62 | 100.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4,317,001.60 | 17,174,657.5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应收票据-银 | 17,174,657.50 | 104,558,968.21 | 87,416,624.11 | 34,317,001.60 |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行承兑汇票 |
其他说明: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应收款项融资均为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余额与公允价值相近。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管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故将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9,732,805.84 | 96.42 | 21,758,328.43 | 98.55 |
1至2年 | 411,848.98 | 2.01 | 12,714.80 | 0.06 |
2至3年 | 320,052.00 | 1.57 | 307,337.20 | 1.39 |
合计 | 20,464,706.82 | 100.00 | 22,078,380.4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 | 3,940,151.13 | 19.25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90,091.15 | 10.21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连云港供电分公司 | 1,554,476.08 | 7.6 |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1,134,989.10 | 5.55 |
青海甘河中油中泰燃气管输有限公司 | 976,790.26 | 4.77 |
合计 | 9,696,497.72 | 47.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226,941.54 | 5,052,078.96 |
合计 | 5,226,941.54 | 5,052,078.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5,207,190.67 |
1至2年 | 23,934.12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减:坏账准备 | 4,183.25 |
合计 | 5,226,941.54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4,407,537.75 | 4,407,537.75 |
员工借款 | 303,452.99 | 502,106.06 |
备用金 | 298,040.20 | 147,456.21 |
其他 | 222,093.85 | |
合计 | 5,231,124.79 | 5,057,100.02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021.06 | 5,021.06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340.17 | 1,340.17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086.19 | 2,086.19 | ||
本期转回 | 2,924.00 | 2,924.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2,843.08 | 1,340.17 | 4,183.2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 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021.06 | 2,086.19 | 2,924.00 | 4,183.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 | 保证金 | 2,884,815.60 | 1年以内 (含1年) | 55.15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 保证金 | 1,522,722.15 | 1年以内 (含1年) | 29.11 | |
李慧 | 备用金 | 85,000.00 | 1年以内 (含1年) | 1.62 | 85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李亚林 | 备用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含1年) | 1.15 | |
唐敏杰 | 备用金 | 29,769.99 | 1年以内 (含1年) | 0.57 | |
合计 | / | 4,582,307.74 | / | 87.60 | 850.00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6,486,591.57 | 46,486,591.57 | |
在产品 | 80,267,270.11 | 80,267,270.11 | |
库存商品 | 42,605,106.25 | 42,605,106.25 | |
发出商品 | 6,304,854.27 | 6,304,854.27 | |
合计 | 175,663,822.20 | 175,663,822.20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367,397.23 | 57,367,397.23 | |
在产品 | 68,188,891.77 | 68,188,891.77 | |
库存商品 | 15,257,346.49 | 15,257,346.49 | |
发出商品 | 12,731,654.30 | 12,731,654.3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计 | 153,545,289.79 | 153,545,289.7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待抵扣进项税 | 17,564,830.14 | 163,512,837.49 |
待认证进项税 | 8,261,320.74 | 5,274,433.29 |
预缴增值税 | 3,197,209.16 | 30,150.80 |
上市费用 | 4,094,339.6 | |
合计 | 29,023,360.04 | 172,911,761.1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37,196,448.14 | 2,129,533,099.9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37,196,448.14 | 2,129,533,099.9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90,000,442.06 | 1,626,182,862.79 | 7,242,674.71 | 62,382,037.65 | 2,685,808,017.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329,330.63 | 254,646,996.47 | 1,758,513.26 | 11,782,734.31 | 281,517,574.67 |
(1)购置 | 2,234,020.74 | 661,239.03 | 1,758,513.26 | 9,743,412.68 | 14,397,185.7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1,095,309.89 | 253,985,757.44 | 2,039,321.63 | 267,120,388.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055,605.57 | 88,934.79 | 341,401.25 | 5,485,941.61 | |
处置或报废 | 5,055,605.57 | 88,934.79 | 341,401.25 | 5,485,941.61 | |
4.期末余额 | 998,274,167.12 | 1,880,740,924.47 | 9,001,187.97 | 73,823,370.71 | 2,961,839,650.2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1,147,183.97 | 384,166,584.90 | 2,855,291.25 | 10,572,827.21 | 458,741,887.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007,082.61 | 48,482,815.12 | 677,721.55 | 9,209,926.61 | 70,377,545.89 |
计提 | 12,007,082.61 | 48,482,815.12 | 677,721.55 | 9,209,926.61 | 70,377,545.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20,953.65 | 64,982.97 | 323,324.43 | 2,009,261.05 | |
处置或报废 | 1,620,953.65 | 64,982.97 | 323,324.43 | 2,009,261.05 | |
4.期末余额 | 71,533,312.93 | 432,584,417.05 | 3,533,012.80 | 19,459,429.39 | 527,110,172.1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7,533,029.96 | 97,533,029.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7,533,029.96 | 97,533,029.96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26,740,854.19 | 1,350,623,477.46 | 5,468,175.17 | 54,363,941.32 | 2,337,196,448.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8,853,258.09 | 1,144,483,247.93 | 4,387,383.46 | 51,809,210.44 | 2,129,533,099.9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98,850,126.13 | 98,764,957.48 | 97,533,029.96 | 2,552,138.69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1#纺丝车间 | 58,907,760.51 | 正在办理中 |
2#碳化车间 | 57,284,887.87 | 正在办理中 |
1#碳化车间 | 51,043,422.67 | 正在办理中 |
2#纺丝车间 | 45,820,088.75 | 正在办理中 |
3#碳化车间 | 41,752,162.33 | 正在办理中 |
动力车间 | 34,300,983.39 | 正在办理中 |
溶剂回收车间 | 25,159,637.88 | 正在办理中 |
1#聚合车间 | 21,828,592.04 | 正在办理中 |
2#聚合车间 | 21,107,885.57 | 正在办理中 |
水处理车间 | 18,104,472.48 | 正在办理中 |
3#聚合车间 | 16,966,080.31 | 正在办理中 |
污水处理车间 | 16,717,486.94 | 正在办理中 |
西宁办公楼 | 16,482,787.03 | 正在办理中 |
预浸料1号车间 | 14,847,723.79 | 正在办理中 |
丙烯腈罐区 | 10,956,738.34 | 正在办理中 |
2#成品库 | 10,257,212.14 | 正在办理中 |
机修车间 | 10,066,529.25 | 正在办理中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固废库 | 9,936,594.38 | 正在办理中 |
控制中心 | 8,114,835.97 | 正在办理中 |
泵房及调节水池 | 7,642,861.22 | 正在办理中 |
1#成品库 | 6,523,412.83 | 正在办理中 |
西宁2#宿舍楼 | 6,200,657.84 | 正在办理中 |
西宁1#宿舍楼 | 5,987,681.15 | 正在办理中 |
质检中心 | 5,187,217.57 | 正在办理中 |
西宁食堂 | 4,841,822.56 | 正在办理中 |
控制中心及附房 | 4,199,786.45 | 正在办理中 |
泡沫消防站、泵房及水池 | 3,652,738.43 | 正在办理中 |
2#原料库 | 3,452,589.81 | 正在办理中 |
综合楼会议室 | 2,630,807.40 | 正在办理中 |
化工罐区(双氧水) | 1,802,687.99 | 正在办理中 |
西宁服务用房 | 509,731.35 | 正在办理中 |
1#传达室 | 504,131.67 | 正在办理中 |
3#传达室 | 157,254.17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542,949,262.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844,591,443.78 | 546,551,880.77 |
工程物资 | 35,806,636.97 | 19,722,336.86 |
合计 | 880,398,080.75 | 566,274,217.6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470,090,361.18 | 470,090,361.1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110,700,019.56 | 110,700,019.56 |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196,759,119.98 | 196,759,119.98 | |
连云港碳化8号线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38,247,930.14 | 38,247,930.14 | |
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中试研究线项目 | 10,860,159.38 | 10,860,159.38 | |
连云港碳化6号、7号线卷绕机 | 7,787,610.60 | 7,787,610.60 | |
消防泵房及水池 | 2,041,536.27 | 2,041,536.27 | |
碳纤维自动包装线设备安装 | 1,789,948.85 | 1,789,948.85 | |
连云港原丝5号线改 | 1,431,668.04 | 1,431,668.04 | |
低温液氮储罐安装 | 1,221,238.96 | 1,221,238.96 | |
高纯氮气纯化器安装 | 752,212.39 | 752,212.39 | |
NCC项目模块 | 565,996.00 | 565,996.00 | |
合计 | 893,765,709.98 | 49,174,266.20 | 844,591,443.78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216,499,347.61 | 216,499,347.61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180,044,932.36 | 180,044,932.36 |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96,377,582.62 | 96,377,582.62 | |
连云港碳化8号线 | 51,517,908.63 | 49,174,266.20 | 2,343,642.43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32,626,240.00 | 32,626,240.00 | |
高性能碳纤维上浆剂添加剂中试研究线项目 | 10,308,074.69 | 10,308,074.69 | |
碳纤维自动包装线设备安装 | 1,789,948.85 | 1,789,948.85 | |
连云港原丝5号线改 | 204,906.24 | 204,906.24 | |
智能制造MES系统 | 2,322,674.93 | 2,322,674.93 | |
能源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 1,470,514.29 | 1,470,514.29 | |
仓库建设项目 | 1,352,328.20 | 1,352,328.20 | |
河西消防水池 | 550,458.72 | 550,458.72 | |
基地生产及辅助设备改 | 170,642.20 | 170,642.2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废气处理提标改 | 146,017.71 | 146,017.71 | |
液氮空温式汽化器安装 | 114,499.12 | 114,499.12 | |
ERP成本模块 | 212,389.38 | 212,389.38 | |
氮气复热器安装 | 17,681.42 | 17,681.42 | |
合计 | 595,726,146.97 | 49,174,266.20 | 546,551,880.7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2,948,178,013.46 | 216,499,347.61 | 371,517,537.08 | 117,926,523.51 | 470,090,361.18 |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1,964,745,800.00 | 180,044,932.36 | 48,096,502.74 | 117,441,415.54 | 110,700,019.56 |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572,076,964.34 | 32,626,240.00 | 18,701,690.14 | 13,080,000.00 | 38,247,930.14 |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243,107,902.50 | 96,377,582.62 | 121,770,054.94 | 21,388,517.58 | 196,759,119.98 | |
合计 | 5,728,108,680.30 | 525,548,102.59 | 560,085,784.90 | 269,836,456.63 | 815,797,430.86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西宁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 | 19.95 | 19.95 | 9,709,456.87 | 9,451,437.00 | 3.97% | 自筹 |
西宁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一期项目 | 93.02 | 93.02 | 30,751,508.31 | 9,622,879.42 | 3.84% | 自筹及股东投入 |
碳纤维航空应用研发及制造项目 | 8.97 | 8.97 | 1,036,388.88 | 1,036,388.88 | 4.10% | 自筹及股东投入 |
项目名称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航空航天高性能碳纤维及原丝试验线项目 | 89.73 | 89.73 | 1,173,039.42 | 1,117,387.47 | 3.90% | 自筹及股东投入 |
合计 | / | / | 42,670,393.48 | 21,228,092.77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管道及配件 | 25,055,154.19 | 25,055,154.19 | 9,767,757.20 | 9,767,757.20 | ||
导线材料类 | 10,413,050.02 | 10,413,050.02 | 8,721,222.48 | 8,721,222.48 | ||
仪表设备及其他 | 338,432.76 | 338,432.76 | 1,233,357.18 | 1,233,357.18 | ||
合计 | 35,806,636.97 | 35,806,636.97 | 19,722,336.86 | 19,722,336.86 |
其他说明:
无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1,035,583.59 | 35,557,651.27 | 4,644,101.53 | 231,237,336.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70,299.75 | 3,870,299.75 | |||
(1)购置 | 3,870,299.75 | 3,870,299.75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1,035,583.59 | 35,557,651.27 | 8,514,401.28 | 235,107,636.1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3,209,397.78 | 17,067,893.18 | 1,429,866.04 | 41,707,157.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82,175.74 | 1,167,054.20 | 885,240.69 | 4,534,470.63 | |
(1)计提 | 2,482,175.74 | 1,167,054.20 | 885,240.69 | 4,534,470.6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691,573.52 | 18,234,947.38 | 2,315,106.73 | 46,241,627.6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344,010.07 | 17,322,703.89 | 6,199,294.55 | 188,866,008.5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7,826,185.81 | 18,489,758.09 | 3,214,235.49 | 189,530,179.3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线保温工程 | 11,897,138.21 | 2,703,608.03 | 2,192,914.51 | 12,407,831.73 | |
生产线隔断 | 5,632,864.33 | 841,686.19 | 1,066,034.44 | 5,408,516.08 | |
合计 | 17,530,002.54 | 3,545,294.22 | 3,258,948.95 | 17,816,347.8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95,828,787.55 | 337,790,563.24 |
可抵扣亏损 | 2,754,022.43 | 462,634.55 |
合计 | 298,582,809.98 | 338,253,197.79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
2023 | |||
2024 | |||
2024 | |||
2025 | |||
2026 | 462,634.55 | 462,634.55 | |
2027 | 2,291,387.88 | ||
2028 | |||
2029 | |||
合计 | 2,754,022.43 | 462,634.5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 账面价值 |
准备 | 准备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387,167,272.40 | 387,167,272.40 | 125,289,095.69 | 125,289,095.69 | ||
预付工程款 | 77,649,563.49 | 77,649,563.49 | 3,370,298.55 | 3,370,298.55 | ||
合计 | 464,816,835.89 | 464,816,835.89 | 128,659,394.24 | 128,659,394.24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31,201,818.33 | 575,774,380.7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839,558.60 | 1,257,423.40 |
信用证 | 4,049,303.65 | |
合计 | 1,839,558.60 | 5,306,727.0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515,236,572.68 | 490,992,580.66 |
1-2年 | 45,501,668.28 | 25,724,436.44 |
2-3年 | 32,987,035.01 | 14,127,012.16 |
3年以上 | 1,252,318.71 | 2,978,555.49 |
合计 | 594,977,594.68 | 533,822,584.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海省富达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17,456,728.29 | 工程尚未结算 |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14,063,603.67 | 工程尚未结算 |
维朗帝斯环境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6,328,318.70 | 设备款尚未结算 |
合计 | 37,848,650.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预收款 | 74,058,419.39 | 50,621,367.3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0,289,962.75 | 133,366,614.08 | 134,183,007.33 | 19,473,569.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895,012.93 | 15,834,659.11 | 60,353.82 | |
三、辞退福利 | 113,905.17 | 113,905.17 | ||
合计 | 20,289,962.75 | 149,375,532.18 | 150,131,571.61 | 19,533,923.3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9,522,828.84 | 105,660,673.25 | 107,524,382.61 | 17,659,119.48 |
二、职工福利费 | 10,576,125.55 | 10,546,424.65 | 29,700.90 | |
三、社会保险费 | 6,111,004.54 | 6,110,496.58 | 507.9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787,067.83 | 4,787,067.83 | ||
工伤保险费 | 617,807.79 | 617,299.83 | 507.96 | |
生育保险费 | 706,128.92 | 706,128.92 | ||
四、住房公积金 | 8,508,527.38 | 8,488,205.38 | 20,322.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67,133.91 | 2,510,283.36 | 1,513,498.11 | 1,763,919.16 |
合计 | 20,289,962.75 | 133,366,614.08 | 134,183,007.33 | 19,473,569.5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2,623,780.73 | 12,596,688.57 | 27,092.16 | |
2、失业保险费 | 358,011.67 | 357,165.01 | 846.6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2,913,220.53 | 2,880,805.53 | 32,415.00 | |
合计 | 15,895,012.93 | 15,834,659.11 | 60,353.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7,708.63 |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16,543,875.38 | 12,544,139.53 |
个人所得税 | 102,533.83 | 407,059.3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824.87 | |
土地使用税 | 974,816.09 | 311,442.68 |
教育费附加 | 29,269.19 | |
房产税 | 604,055.76 | 645,033.58 |
印花税 | 196,830.07 | 147,424.41 |
环保税 | 45,000.00 | 325,504.56 |
合计 | 18,467,111.13 | 15,019,406.8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3,073,024.30 | 17,773,601.20 |
合计 | 13,073,024.30 | 17,773,601.2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担保费 | 10,935,000.00 | 7,290,000.00 |
应付代垫款 | 1,976,676.71 | 1,603,635.38 |
代收款项 | 109,200.00 | 3,032,037.00 |
应付保证金 | 4,782,200.00 | |
应付服务费 | 620,934.52 | |
其他 | 52,147.59 | 444,794.30 |
合计 | 13,073,024.30 | 17,773,601.2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789,335.63 | 1,135,673.4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 - |
应付退货款 | - | - |
待转销项税额 | 9,175,258.12 | 5,881,164.60 |
其他 | 9,500,000.00 | 13,274,657.50 |
合计 | 18,675,258.12 | 19,155,822.10 |
其他说明:
其他为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10,233,103.20 | 940,233,103.20 |
信用借款 | 645,570,049.42 | 118,724,645.00 |
合计 | 1,655,803,152.62 | 1,058,957,748.2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91,076,864.98 | 179,293,500.00 | 10,513,377.68 | 359,856,987.30 | 收到及分摊政府补助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1) | 52,743,904.86 | 991,144.30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注2) | 27,766,706.55 | 1,456,526.04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注3) | 23,943,582.32 | 1,032,171.06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注4) | 20,064,081.32 | 1,313,850.96 | |
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 | 16,000,000.00 |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4,400,000.00 |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注5) | 9,800,056.64 | 184,159.11 |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注6) | 9,087,255.91 | 709,404.00 | |
SYT55S碳纤维工程化研制 | 6,570,002.87 |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7) | 5,903,186.45 | 111,022.66 |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 | 2,365,184.60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 其他收益金额 |
核心技术)专项资金 |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8) | 980,005.66 | 18,415.91 |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注9) | 745,784.31 | 14,014.51 | |
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注10) | 398,843.19 | 7,537.51 |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注11) | 237,624.41 | 4,485.73 |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干喷湿纺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制备关键技术项目经费 | 70,645.89 | 70,645.89 | |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 | 159,700,000.00 |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 | 11,720,000.00 | ||
2017年“千吨级碳纤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后补助 | 4,500,000.00 | 4,500,000.00 | |
高性能碳纤维及预浸料研发与应用研究项目 | 3,000,000.00 | ||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课题经费 | 273,500.00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一批) | 50,000.00 | 50,000.00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二批) | 50,000.00 | 50,000.00 | |
合计 | 191,076,864.98 | 179,293,500.00 | 10,513,377.68 |
续上表:
负债项目 |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注1) | 51,752,760.5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注2) | 26,310,180.51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注3) | 22,911,411.26 | 与资产相关 |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注4) | 18,750,230.36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 | 16,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4,4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注5) | 9,615,897.53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注6) | 8,377,851.91 | 与资产相关 | ||
SYT55S碳纤维工程化研制 | 6,570,002.87 | 与收益相关 |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7) | 5,792,163.79 | 与资产相关 |
负债项目 | 本期计入 营业外收入金额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专项资金 | 2,365,184.6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注8) | 961,589.75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注9) | 731,769.8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注10) | 391,305.68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注11) | 233,138.68 | 与资产相关 |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干喷湿纺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制备关键技术项目经费 | 与收益相关 | |||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 | 159,7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 | 11,72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7年“千吨级碳纤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后补助 | 与收益相关 | |||
高性能碳纤维及预浸料研发与应用研究项目 | 3,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课题经费 | 273,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一批) | 与收益相关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二批)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59,856,987.3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注1:“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53,8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2:“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系公司于2017年8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工程项目改造升级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42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3:“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8月收到的关于三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35,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4年2月
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4:“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系公司分别于2013年6月和11月、2015年9月收到的关于二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合计为39,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2年9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在收到政府补助时进行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5:“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6:“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系公司于2010年2月收到的关于一期碳纤维生产线土建工程及设备购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1,79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在资产投入使用时点摊销政府补助,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7:“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7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6,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8:“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19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0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9:“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0年1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761,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0:“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12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00,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注11:“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系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的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的政府补助,金额为239,000.00元。与该笔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于2021年5月开始投入使用,公司根据该项资产的使用寿命,以该项资产投入使用时点与收到政府补助时点孰晚开始摊销,并将每年度的摊销金额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8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0,685,871.71 | 2,676,683,957.38 | 2,727,369,829.09 |
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发布的《关于同意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7号),2022年3月24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33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33,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6,316,042.6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76,683,957.38元,其中增加股本10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2,676,683,957.38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6,221,806.81 | 36,221,806.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48,406,845.95 | 91,741,522.3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48,406,845.95 | 91,741,522.3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19,947,984.80 | 278,720,383.6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055,060.02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68,354,830.75 | 348,406,845.95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55,477,682.06 | 469,760,593.85 | 379,371,426.48 | 198,491,194.72 |
其他业务 | 7,217,163.18 | 837,573.96 | 1,698,791.11 | 130,911.5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合计 | 862,694,845.24 | 470,598,167.81 | 381,070,217.59 | 198,622,106.2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855,477,682.06 | 855,477,682.06 |
其他 | 7,217,163.18 | 7,217,163.1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853,103,570.34 | 853,103,570.34 |
境外 | 9,591,274.90 | 9,591,274.9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862,653,560.84 | 862,653,560.84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41,284.40 | 41,284.40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862,694,845.24 | 862,694,845.24 |
合计 | 862,694,845.24 | 862,694,845.24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 - |
营业税 | -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19,695.05 | 1,812,629.00 |
教育费附加 | 1,157,448.04 | 1,294,735.01 |
资源税 | - | - |
房产税 | 1,208,111.52 | 1,165,917.62 |
土地使用税 | 1,286,258.77 | 1,724,216.50 |
车船使用税 | 2,460.00 | 2,100.00 |
印花税 | 576,318.33 | 115,094.48 |
环境保护税 | -163,604.30 | 448,863.90 |
合计 | 5,686,687.41 | 6,563,556.5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6,772.67 | 642,508.01 |
差旅费 | 47,755.29 | 80,250.31 |
样品及产品损耗 | 32,464.48 | 115,158.29 |
招待费 | 13,965.00 | 33,142.00 |
折旧、摊销费 | 3,795.63 | 2,747.10 |
办公费 | 2,617.06 | 55,281.59 |
劳动保护费 | 258.16 | |
安全生产费 | 102.20 | |
广告宣传费 | 14,451.71 | |
修理费 | 85.48 | |
合计 | 1,157,730.49 | 943,624.4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855,928.92 | 26,155,474.94 |
折旧费 | 5,610,067.04 | 1,348,471.22 |
修理费 | 4,525,633.43 | 11,012,730.85 |
安全环保投入 | 4,083,113.69 | 3,792,792.12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3,105,641.60 | 881,833.65 |
停工损失 | 2,911,273.70 | |
办公及会议费 | 2,795,228.38 | 3,324,197.68 |
无形资产摊销 | 1,701,379.85 | 1,248,928.20 |
咨询费 | 1,607,132.14 | 809,815.29 |
差旅费 | 1,163,261.08 | 2,133,026.95 |
交通及通讯费 | 553,842.18 | 525,364.06 |
装修及绿化费 | 508,892.82 | |
财产保险费 | 491,413.58 | 435,668.71 |
招待费 | 244,656.52 | 192,598.00 |
其他 | 627,921.19 | 354,091.87 |
合计 | 73,785,386.12 | 52,214,993.5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材料投入 | 23,573,050.48 | 6,521,863.44 |
人员人工 | 12,233,655.15 | 2,624,227.05 |
燃料及动力投入 | 7,932,290.39 | 4,341,267.75 |
技术服务费 | 4,807,931.88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4,799,976.48 | 1,282,407.09 |
委托外部研发 | 194,174.76 | |
咨询评审费 | 163,052.48 | 152,249.02 |
知识产权维护费 | 150,904.41 | 138,793.26 |
差旅费 | 47,731.22 | 134,443.42 |
其他费用 | 194,588.22 | 775,449.76 |
合计 | 54,097,355.47 | 15,970,700.7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9,516,934.53 | 4,170,488.26 |
减:利息收入 | 5,837,322.82 | 284,442.52 |
汇兑损益 | -2,646,698.95 | 921,699.68 |
手续费 | 120,163.46 | 203,039.56 |
担保费 | 2,649,915.00 | 616,736.11 |
合计 | 13,802,991.22 | 5,627,521.09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17年“千吨级碳纤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后补助 | 4,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1,456,526.04 | 1,456,526.04 | 与资产相关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 | 1,313,850.96 | 1,313,850.96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 | 1,032,171.06 | 1,024,477.12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 | 991,144.30 | 194,431.93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 | 709,404.00 | 709,404.00 | 与资产相关 |
稳岗补贴 | 940,949.49 | 与收益相关 |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 | 184,159.11 | 36,126.33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11,022.66 | 与资产相关 |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支干喷纺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制备关键技术项目经费 | 70,645.89 | 与收益相关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一批)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二批)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8,415.91 | 3,612.63 | 与资产相关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 | 14,014.51 | 2,749.21 | 与资产相关 |
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 | 7,537.51 | 与资产相关 |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 | 4,485.73 | 与资产相关 | |
SYT55S碳纤维工程化研制 | 4,665,150.02 | 与收益相关 | |
建筑用高性能纤维及土工材料的制备与工程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104,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省级及市级知识产权补贴 | 6,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商务发展专项资金 | 7,3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8,454,911.08 | 与收益相关 | |
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 6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SYT49-24K(T700级)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关键技术补助资金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项目)专项资金 | 1,73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 | 49,783.02 | 365.74 | / |
合计 | 11,504,110.19 | 20,509,105.06 | /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558,237.4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352,602.7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407.5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37.81 | -88,152.11 |
合计 | -5,569.77 | -88,152.11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没利得 | 197,900.00 | 18,780.00 | 197,900.00 |
政府补助 | 283,000.00 | ||
其他 | 5,390.64 | 8.00 | 5,390.64 |
合计 | 203,290.64 | 301,788.00 | 203,290.6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连云港市“双创人才”第二批补助资金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第六批以工代训补贴 | 33,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83,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 | 3,476,680.56 | 53,107.66 | 3,476,680.56 |
对外捐赠 | 1,100,000.00 | 100,000.00 | 1,100,000.00 |
赔款支出 | 4,610,000.00 | 4,610,000.00 | |
罚没及滞纳金支出 | 30,824.58 | 52,406.50 | 30,824.58 |
合计 | 9,217,505.14 | 205,514.16 | 9,217,505.14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013,707.99 | 858,234.7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33,013,707.99 | 858,234.7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52,961,692.7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7,980,542.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966,834.7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33,013,707.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82,684,449.49 | 15,548,165.74 |
利息收入 | 5,815,768.65 | 284,442.52 |
保证金 | 5,437,087.92 | 10,563,679.26 |
其他 | 198,990.64 | 18,788.00 |
合计 | 194,136,296.70 | 26,415,075.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付现费用 | 17,047,856.46 | 41,589,701.37 |
代付款项 | 6,026,643.12 | 577,320.17 |
手续费 | 132,180.39 | 203,039.56 |
保证金 | 6,547,766.76 | |
其他 | 1,026,339.92 | 836,848.40 |
合计 | 24,233,019.89 | 49,754,676.2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项目履约保证金 | 10,454,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费用 | 14,564,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19,947,984.80 | 120,786,707.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5,569.77 | 88,152.11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0,377,545.89 | 27,450,740.9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4,534,470.63 | 2,510,275.6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258,948.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76,680.56 | 53,107.6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52,602.7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166,849.53 | 4,744,190.9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58,237.4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118,532.41 | -92,230,803.8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1,864,135.50 | -569,385.59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8,040,107.83 | 49,344,677.1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4,642,920.90 | 112,177,662.0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336,466,138.98 | 312,345,910.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9,027,662.84 | 127,476,369.2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67,438,476.14 | 184,869,541.3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336,466,138.98 | 269,027,662.84 |
其中:库存现金 | 1,879.32 | 2,691.3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336,464,259.66 | 269,024,971.5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36,466,138.98 | 269,027,662.84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0,833,522.26 | 保证金受限 |
固定资产 | 123,129,540.27 | 抵押受限 |
无形资产 | 62,659,253.63 | 抵押受限 |
合计 | 226,622,316.16 | / |
其他说明:
中国建材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的银行贷款担保,公司以厂区内碳纤维生产设备、14 项房屋建筑物及 4 宗土地向中国建材集团作抵押形成反担保。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45 |
其中:英镑 | 0.29 | 8.1365 | 2.45 |
应付账款 | - | - | 5,406,584.33 |
其中:欧元 | 434,825.00 | 7.0084 | 3,047,427.53 |
日元 | 48,048,000.00 | 0.0491 | 2,359,156.80 |
其他应付款 | - | - | 678,783.88 |
其中:欧元 | 94,080.00 | 7.0084 | 678,783.88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 | 159,700,000.00 | 递延收益 | |
年产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项目资金 | 53,8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991,144.30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技术改造项目 | 40,42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56,526.04 |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补助 | 39,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313,850.96 |
年产3500吨聚丙烯腈原丝及1500吨SYT45高性能碳纤维产业化项目 | 35,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032,171.06 |
SYT55S碳纤维工程化研制 | 24,450,000.00 | 递延收益 | |
年产5000吨聚丙烯腈原丝2000吨碳纤维项目 | 21,79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09,404.00 |
年产7000吨CCF-2及以上级PAN基碳纤维和碳制品项目 | 1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19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 | 16,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T800碳纤维预浸料研制及应用研究项目资金 | 11,720,000.00 | 递延收益 | |
西宁市经开区管委会项目扶持资金 | 10,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4,159.11 |
2021年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专项资金 | 6,800,000.00 | 递延收益 | |
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 | 6,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11,022.66 |
2017年“千吨级碳纤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后补助 | 4,5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500,000.00 |
高性能碳纤维及预浸料研发与应用研究项目 | 3,000,000.00 | 递延收益 | |
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干喷湿纺大丝束碳纤维原丝制备关键技术项目经费 | 1,5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0,645.89 |
第一批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8,415.91 |
稳岗补贴 | 940,949.49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940,949.49 |
2020年落实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专项资金 | 761,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14,014.51 |
2021年省级专项融资贷款贴息 | 450,000.00 | 财务费用 | 450,000.00 |
202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资金 | 40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537.51 |
“建材行业智能制造工厂操作系统的集成示范”课题经费 | 273,500.00 | 递延收益 | |
2021年第一批支持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 | 239,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4,485.73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一批) | 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0,000.00 |
连云港市2021年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第二批) | 50,00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50,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西宁 | 西宁 | 碳纤维生产及销售 | 100 | 设立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新材料 | 100 | 设立 |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连云港 | 连云港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00 | 设立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银行借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100.00%(2021年:100.00%);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87.60%(2021年:94.20%)。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公司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31,201,818.33 | 131,201,818.33 |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应付票据 | 1,839,558.60 | 1,839,558.60 | ||
应付账款 | 515,236,572.68 | 78,751,783.09 | 989,238.91 | 594,977,594.68 |
其他应付款 | 5,254,334.87 | 7,818,689.43 | 13,073,024.3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89,335.63 | 1,789,335.63 | ||
其他流动负债 | 9,500,000.00 | 9,500,000.00 | ||
长期借款 | 1,655,803,152.62 | 1,655,803,152.62 |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75,774,380.70 | 575,774,380.70 | ||
应付票据 | 5,306,727.05 | 5,306,727.05 | ||
应付账款 | 490,992,580.66 | 41,840,765.18 | 989,238.91 | 533,822,584.75 |
其他应付款 | 13,083,093.72 | 4,690,507.48 | 17,773,601.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35,673.49 | 1,135,673.4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274,657.50 | 13,274,657.50 | ||
长期借款 | 1,058,957,748.20 | 1,058,957,748.20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利率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短期负债有关。该等借款占计息债务总额比例并不大,本公司认为面临利率风险敞口亦不重大,本公司现通过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应对利率风险以管理利息成本。
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20-50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性,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0.50% | -131,833.66 | -114,637.96 |
人民币 | -0.50% | 131,833.66 | 114,637.96 |
续上表:
项目 | 上期 | ||
基准点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 | 0.50% | -81,793.39 | -69,524.38 |
人民币 | -0.50% | 81,793.39 | 69,524.38 |
汇率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变动风险主要与本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本公司的业务主要位于中国,绝大多数交易以人民币结算,惟若干销售、采购等业务须以外币结算,其中外币主要以欧元结算。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的变动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本公司主要通过密切跟踪市场汇率变化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将外汇风险降到最低程度。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汇率变动5.00%是基于本公司对自资产负债表日至下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期间汇率变动的合理预期,上一年度的分析基于同样的假设和方法。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欧元或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项目 | 本期 | ||
[欧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165,905.28 | -144,265.46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165,905.28 | 144,265.46 |
续上表:
项目 | 上期 | ||
[欧元]汇率增加/(减少) | 利润总额/净利润增加/(减少) | 股东权益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欧元贬值 | 5.00% | -189,735.52 | -161,275.19 |
人民币对欧元升值 | -5.00% | 189,735.52 | 161,275.19 |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融资方式、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与其他权益工具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0.57%(2021年12月31日:
66.83%)。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582,352,602.74 | 34,317,001.60 | 1,616,669,604.3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82,352,602.74 | 1,582,352,602.74 | ||
应收款项融资 | 34,317,001.60 | 34,317,001.6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以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系本年购入的挂钩型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期末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款项、长期借款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建材联合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商务服务业 | 1,750,000,000.00 | 33.15 | 33.15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股东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B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A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玻院(滕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客户C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华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少数股东控制公司 |
海州区紫云社区张华梅床上用品经营部 | 其他关联方 |
张国良 | 董事长 |
李新华 | 董事 |
刘标 | 董事 |
张华 | 董事 |
罗皞宇 | 董事 |
葛海涛 | 董事 |
张联盟 | 独立董事 |
杨平波 | 独立董事 |
邵雷雷 | 独立董事 |
魏如山 | 监事 |
李君鹏 | 监事 |
许正亮 | 监事 |
刘芳 | 总经理 |
金亮 | 董事会秘书 |
王暖 | 财务总监 |
陈秋飞 | 副总经理 |
李韦 | 副总经理 |
连峰 | 副总经理 |
席玉松 | 副总经理 |
张斯纬 | 其他关联方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64,881,302.07 | 97,232,954.72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3,088,408.23 |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669,469.01 | 2,814.16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423,979.45 | 231,159.47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13,274.34 |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1,784.10 | 44,574.26 |
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48,745.28 | 43,971.70 |
《中国建材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8,301.89 | |
客户C | 接受劳务 | 94,339.62 | 62,264.15 |
连云港金典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9,508.85 | |
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788.99 | |
连云港华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795.58 | |
海州区紫云社区张华梅床上用品经营部 | 采购商品 | 6,237.6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8,046,434.13 | 12,735,896.98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2,030,136.55 | 27,444,091.90 |
客户B | 销售商品 | 11,289,684.95 | 8,749,128.36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213,968.30 | 2,073,132.75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146,992.81 | 1,898,017.71 |
中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391,320.36 | |
客户A | 销售商品 | 654,309.28 | 210,265.48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67,300.10 | |
连云港华梅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21,191.39 | |
客户C | 销售商品 | 103,982.3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41,284.40 | 41,284.40 |
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09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2.01.21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7,692,621.50 | 2022.02.18 | 2031.12.0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2.01.01 | 2031.12.28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04.25 | 2031.03.0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04.27 | 2031.03.06 | 否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2022.01.07 | 2029.01.0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9-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5,000,000.00 | 2020-9-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9-18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0-9-2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1,000,000.00 | 2020-9-2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0-10-1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027,960.00 | 2020-10-14 | 2030-9-3 | 否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11-2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20-11-2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074,544.00 | 2020-11-5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0-11-20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00 | 2020-11-20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253,560.00 | 2020-11-26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6,830,000.00 | 2020-12-25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924,339.20 | 2021-1-25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1-2-9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71,000,000.00 | 2021-2-9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1-3-15 | 2031-3-15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3-29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5-11 | 2031-3-15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6-16 | 2031-3-15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6,910,000.00 | 2021-6-8 | 2030-6-8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990,000.00 | 2021-6-11 | 2030-6-8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1,420,000.00 | 2021-6-24 | 2030-6-8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1-7-27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21-7-27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6,450,000.00 | 2021-8-6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8-24 | 2031-3-15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1-8-12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9-27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35,352,700.00 | 2021-11-1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11-12 | 2031-3-15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1-11-22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2-1-14 | 2030-9-3 | 否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1-21 | 2031-3-15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060,000.00 | 3,882,963.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 | 3,645,000.00 | 4,195,000.00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代发工资、社保 | 551,823.00 | 512,261.40 |
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存款结息 | 4,523.92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 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5,488,800.00 | 6,3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客户B | 1,800,000.00 | 1,08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客户A | 343,200.00 | |||
应收账款 | 客户A | 259,920.00 | 519.84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 287,817.13 | 605,760.67 | ||
预付款项 | 北京中实联展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50,000.00 | ||
预付款项 | 南京国材检测有限公司 | 45,690.00 | 17,308.00 | ||
预付款项 | 连云港纤维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297,374,995.04 | 63,627,313.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32,632,622.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6,294,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17,725,138.81 | 3,251,643.44 |
应付账款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3,539.79 | 2,350,082.64 |
应付账款 | 常州神鹰碳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334,138.05 | |
应付账款 | 中建材凯盛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 | 689,557.52 | 689,557.52 |
应付账款 | 中复新水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8,000.00 | |
应付账款 | 哈尔滨复合材料设备开发有限公司 | 19,600.00 | 19,600.00 |
应付账款 | 扬州中科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 | 3,405.00 | 3,405.00 |
合同负债 | 客户B | 7,154,160.00 | 133,113.00 |
合同负债 | 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805,282.00 | 2,679,336.30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2,007,473.44 | 2,085,635.59 |
合同负债 | 中复碳芯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44,085.00 | 1,508,290.10 |
合同负债 | 沈阳中复科金压力容器有限公司 | 5,311.10 | 2.3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10,935,000.00 | 7,29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82,586.58 | 115,800.78 |
其他应付款 | 连峰 | 3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刘芳 | 41,967.00 | |
其他应付款 | 李韦 | 13,388.00 | |
其他应付款 | 陈秋飞 | 13,244.00 | |
其他应付款 | 席玉松 | 12,879.00 | |
其他应付款 | 金亮 | 10,572.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江苏鹰游纺机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4,3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客户B | 1,085,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客户A | 343,2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06,084,000.00 | 2021.12.9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12,210,400.00 | 2022.1.21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37,692,621.50 | 2022.2.18 | 2031.12.7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30,000,000.00 | 2022.1.1 | 2031.12.28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21,829,181.92 | 2022.4.25 | 2031.03.0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14,552,787.94 | 2022.4.27 | 2031.03.06 | 否 |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52,000,000.00 | 2022.1.7 | 2029.1.6 | 否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8月13日,公司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等政策规定,公司决定参加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在《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的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1.参加条件
(1)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试用期满;
(2)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资金筹集与分配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8%,单位缴费总额为单位为参加计划职工缴费的合计金额。经测算,方案实施第一年企业缴费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8%。
企业当期缴费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的最高额不得超过平均额的5倍,超过平均额5倍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企业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企业缴费。
3.账户管理
本公司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一个参加职工开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同时建立企业账户用于记录暂未分配至个人账户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个人账户下设企业缴费子账户和个人缴费子账户,分别记录企业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及其投资收益、职工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
4.权益归属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职工个人。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满足实施细则的规定的归属于职工个人,未归属于职工个人的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5.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基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和投资收益组成。采取法人受托管理模式,企业年金方案所归集的企业年金基数由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受托人进行受托管理并签署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合同。由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委托具备企业年金管理资格的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提供统一的相关服务。
6.待遇计发和支付方式
参加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出国(境)定居;
4)退休前身故。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来源于碳纤维的生产和销售,所以公司无经营业务不同的分部报告、无经营业务不同的地域范围的分部报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6,406,941.41 |
合计 | 6,406,941.4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06,941.41 | 100 | 6,406.94 | 0.1 | 6,400,534.47 | 690,520 | 100 | 1,381.04 | 0.20 | 689,138.96 |
其中: | ||||||||||
组合1 | 6,406,941.41 | 100 | 6,406.94 | 0.1 | 6,400,534.47 | 690,520 | 100 | 1,381.04 | 0.20 | 689,138.96 |
合计 | 6,406,941.41 | / | 6,406.94 | / | 6,400,534.47 | 690,520 | / | 1,381.04 | / | 689,138.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406,941.41 | 6,406.94 | 0.10 |
合计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且不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以及按照单项计提方法计提坏账准备但经测试不需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账龄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1,381.04 | 5,025.90 | 6,406.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账龄 | 坏账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
客户F | 6,012,341.41 | 1年以内(含1年) | 6,012.34 | 93.84 |
客户D | 394,600.00 | 1年以内(含1年) | 394.60 | 6.16 |
合计 | 6,406,941.41 | / | 6,406.94 | 100.0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00,149,234.96 | 154,041,253.76 |
合计 | 400,149,234.96 | 154,041,253.7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33,944,556.20 |
1至2年 | 66,204,678.76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00,149,234.96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资金拆借 | 393,690,000.00 | 104,100,000.00 |
保证金 | 4,407,537.75 | 4,407,537.75 |
代垫款项 | 1,879,284.24 | 546,356.63 |
备用金 | 172,412.97 | 62,375.48 |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 | 44,635,507.90 | |
员工借款 | 292,400.00 | |
合计 | 400,149,234.96 | 154,044,177.7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2,924.00 | 2,924.00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924.00 | 2,924.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6月30日余额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2,924.00 | 2,924.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资金拆借、 代垫款项 | 395,569,284.24 | 1年以内(含1年)、1-2年 | 98.86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陵海关 | 保证金 | 2,884,815.60 | 1年以内(含1年) | 0.7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浦江海关 | 保证金 | 1,522,722.15 | 1年以内(含1年) | 0.38 | |
唐敏杰 | 备用金 | 29,769.99 | 1年以内(含1年) | 0.01 | |
李其润 | 备用金 | 26,187.20 | 1年以内(含1年) | 0.01 | |
合计 | / | 400,032,779.18 | / | 99.98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53,000,000.00 | 753,000,000.00 | 722,000,000.00 | 722,00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中复神鹰碳纤维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
中复神鹰(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112,000,000.00 | 31,000,000.00 | 143,000,000.00 | |||
合计 | 722,000,000.00 | 31,000,000.00 | 753,0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2,184,782.55 | 170,244,092.34 | 332,815,844.07 | 150,879,385.38 |
其他业务 | 2,520,982.89 | 166,717.68 | 1,492,226.50 | 130,911.52 |
合计 | 364,705,765.44 | 170,410,810.02 | 334,308,070.57 | 151,010,296.90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碳纤维 | 362,184,782.55 | 362,184,782.55 |
其他 | 2,520,982.89 | 2,520,982.8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355,114,490.54 | 355,114,490.54 |
境外 | 9,591,274.90 | 9,591,274.9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364,624,759.57 | 364,624,759.57 |
合同分类 | 碳纤维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81,005.87 | 81,005.87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364,705,765.44 | 364,705,765.44 |
合计 | 364,705,765.44 | 364,705,765.4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817,126.3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476,680.56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1,454,327.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6,910,840.15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537,533.9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783.02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15,481.9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085,253.8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05 | 0.26 | 0.26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75 | 0.25 | 0.2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国良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7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