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景业智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89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69,813.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4.65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028.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60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2,028.7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9,621.80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497.1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9,385.35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35.7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9,007.15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132.7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4,154.4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24,154.40 | |
差异 | G=E-F | 0.00 |
注:尾差系折合万元列示导致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9,7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63.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106.0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31.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47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83号)。
2、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0,474.1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866.39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5.59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866.39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5.5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16,683.33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6,688.75 |
差异 | G=E-F | 5.42[注]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置换的印花税及股票发行登记费为5.4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及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平海支行 | 8110801011602395962 | 4,778.60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376463 | 2,188.69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8399110618 | 187.11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 | 3301040160020189638 | - | 已销户 | |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庄支行 | 201000302395852 | - | 已销户 |
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智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17791210608 | - | 已销户 |
合计
合计 | 7,154.4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24,154.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7,154.4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7,000.00万元。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 | 571908399110558 | 721.69 |
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景融核科技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71010122002694272 | 967.06 |
合计
合计 | 1,688.7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结余募集资金16,688.7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1,688.75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3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58,000.00万元,累计收益
581.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7,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 大额存单530 | 固定收益 | 9,000.00 | 2022/5/13 -2025/5/13 | 3.38%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228477 | 保本浮动收益 | 8,000.00 | 2023/12/22-2024/3/25 | 预计收益率1.00%-2.95% |
合计
合计 | 17,000.00 |
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存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2,726.27万元。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共计1,308.58万元,其中: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283.30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
25.28万元。
3、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2023年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共计30,000.00万元,累计收益
63.5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0万元,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 | 理财产品名称 | 类型 | 金额 | 起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宁波银行杭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237747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 | 2023/11/13 -2024/2/20 | 预计收益率1.00%-2.9% |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 大额存单732 | 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7/27 -2026/7/27 | 3.15% |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固定收益 | 5,000.00 | 2023/12/12 -2024/1/15 | 2.35% |
合计
合计 | 15,000.00 |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存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2,726.27万元。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景业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景业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3年度保荐人在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2,726.27万元。
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件1
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2,028.7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85.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9,007.1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 |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人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32,482.92 | 32,482.92 | 32,482.92 | 6,099.96 | 13,468.98 | -19,013.94 | 41.46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662.28 | 9,662.28 | 9,662.28 | 3,285.08 | 5,642.35 | -4,019.93 | 58.40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000.00 | 18,000.00 | 18,000.00 | 18,010.75 | 10.75[注1] | 100.0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 |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 | 否 | 1,883.55 | 1,883.55 | 1,883.55 | 0.31 | 1,885.07 | 1.52[注2] | 100.08 | 2024年7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62,028.75 | 62,028.75 | 62,028.75 | 9,385.35 | 39,007.15 | -23,021.6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2、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存在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的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事项,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人员工资、奖金)金额为2,726.27万元,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一)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3、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注1]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注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系投入金额包含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附件2
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474.1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66.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66.3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 否 | 18,106.05 | 18,106.05 | 18,106.05 | 1,642.23 | 1,642.23 | -16,463.82 | 9.07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368.08 | 2,368.08 | 2,368.08 | 2,224.17 | 2,224.17 | -143.91 | 93.9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20,474.13 | 20,474.13 | 20,474.13 | 3,866.39 | 3,866.39 | -16,607.74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3、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合计数系明细项金额汇总后折合万元列示,存在尾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毛宗玄 俞瑶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