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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芯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敏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4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73,232.0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金额44,048.23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1,406.10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金额14,296.89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504.2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金额58,345.12
理财收益与利息收入净额1,910.33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16,797.3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9月24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105513010400544424,530,203.81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苏州中新支行512903602710907477,804.86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75010122001348411128,617.33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姑苏支行63223588511,447,085.41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100788016000046431,373,961.12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51290878651080339,625,831.70募集资金专户
中新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10551301040054723311,158.25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7501012200136282730,078,355.07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10551301040054442-330,000,000.00通知存款户
合计117,973,017.55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6,629,151.4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39,166.82元置换已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1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0,026.096,244.76
2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5,991.42455.29
3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655.003,962.87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
合计70,672.5110,662.92

2、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从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并置换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为人民币6,239,166.82元。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559.5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6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69%。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8月19日,敏芯股份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2022年8月19日,敏芯股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类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决策权。

2022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本期收益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本期收益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78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500.003.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1JG6579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4,300.0033.8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039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000.002.5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1期(1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1,500.003.9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172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800.0022.4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635期(3个月网点专属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600.0019.8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5012期(9月特供B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2,800.005.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879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3,000.00-3,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汇利丰2022年5051期对公定制结构性存款5,000.0019.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大额存单3,000.0016.9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大额存单1,000.0017.5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大额存单2,000.0034.9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大额存单2,000.0056.932,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92天结构性存款NSU007421,000.007.56-
受托方产品名称购买金额本期收益是否赎回期末余额
中新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NSU00781150.000.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14天结构性存款NSU00805500.000.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NSU008491,000.002.2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600.000.88-
合计35,750.00249.885,000.00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原有规模将不能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2020年3月,公司取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城环路西,北荡天巷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由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在租赁厂房上建设实施,现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改为由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在租赁场地上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有土地上联合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敏芯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大川倪晓伟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3,232.0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296.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345.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40,026.0940,026.0940,026.099,239.8331,589.16-8,436.9378.92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5,991.425,991.425,991.421,154.213,194.67-2,796.7553.32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655.0014,655.0014,655.003,142.8511,984.52-2,670.4881.78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年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10,000.00-10,056.7856.78100.57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项目
超募资金2,559.582,559.582,559.58760.001,520.00-1,039.5859.38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73,232.0973,232.0973,232.0914,296.8958,345.12-14,886.9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之“(二)”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之“(三)”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之“(四)”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四”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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