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 本方案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 薪酬发放标准
(一)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长郁发新、董事张兵、谢炳武和陈浔濛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高管薪酬,董事张海鹰、董事邓凯不领取公司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江乾坤、翁国民和周守利领取独董津贴,税前6万元/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卢超、宋启河及邢宏波均为公司员工,以其所在的岗位确定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确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查通过,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