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简称:臻镭科技股票代码:
688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1:郁发新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2: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
号
幢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10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4: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501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
2025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9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臻镭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本公司 | 指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郁发新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晨芯投资 | 指 | 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臻雷投资 | 指 | 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睿磊投资 | 指 | 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郁发新、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本报告书 | 指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
| 上交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中数据明细与合计数不一致均为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郁发新基本情况
名称
| 名称 | 郁发新 |
| 性别 | 男 |
| 身份证号 | 330122***** |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80JX69W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103室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230.56万元 |
| 经营范围 |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 成立日期 | 2016-12-09 |
| 营业期限 | 2016-12-09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郁发新 | 51.80% |
| 2 | 李国儒 | 10.00% |
| 3 | 孙庭波 | 6.00% |
| 4 | 刘家瑞 | 5.00% |
| 5 | 谢炳武 | 3.00% |
| 合计 | 75.80% |
(三)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8MBR93N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105室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100万元 |
| 经营范围 |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 |
| 成立日期 | 2017-03-02 |
| 营业期限 | 2017-03-02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5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郁发新 | 79.64% |
| 2 | 王志宇 | 5.36% |
| 3 | 陈浔濛 | 3.57% |
| 4 | 谢俊杰 | 3.57% |
| 5 | 周琪 | 3.57% |
| 合计 | 95.71% |
(四)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 名称 | 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06MA28R79879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501室 |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出资额 | 540万元 |
| 经营范围 | 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
| 成立日期 | 2017-04-25 |
| 营业期限 | 2017-04-25至无固定期限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
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郁发新 | 50.88% |
| 2 | 陈华 | 8.77% |
| 3 | 谢炳武 | 5.85% |
| 4 | 吴剑辉 | 5.85% |
| 5 | 曾庆卿 | 4.39% |
| 合计 | 75.7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郁发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一致行动人相关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郁发新、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郁发新为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对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增减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9,819,90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2.6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514,70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8.74%,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5年9月4日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305,20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8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1,514,7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8.74%,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郁发新 | 45,042,956 | 21.04% | 45,042,956 | 21.04% |
| 晨芯投资 | 10,069,892 | 4.70% | 6,452,420 | 3.01% |
| 臻雷投资 | 8,438,780 | 3.94% | 6,212,644 | 2.90% |
| 睿磊投资 | 6,268,276 | 2.93% | 3,806,683 | 1.78% |
| 合计持有股份 | 69,819,904 | 32.62% | 61,514,703 | 28.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819,904 | 32.62% | 61,514,703 | 28.7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1,514,70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8.7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臻镭科技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签署日期:2025年9月4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
| 股票简称 | 臻镭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2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姓名 | 郁发新 | 信息披露义务人1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姓名 | 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2注册地 | 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103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姓名 | 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3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105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4姓名 | 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4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三路3号5幢50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69,819,904股 |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比例:32.6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61,514,703股变动比例:28.74%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9月4日方式:询价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晨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臻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杭州睿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郁发新
签署日期:2025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