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锐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锐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9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53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383.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5,152.3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0月21日出具了苏公W[2021]B09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 23,318.31 | 15,000.00 |
2 |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 18,788.79 | 18,788.79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400.00 | 8,4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3,000.00 | 23,000.00 |
合计 | 73,507.10 | 65,188.79 |
(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1 | 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 15,000.00 | 15,027.11 | 100.18% |
2 |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 18,788.79 | 2,524.14 | 13.43%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400.00 | 963.21 | 11.47% |
注:硬质合金制品建设项目投入进度超过100%的原因:公司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理财,理财到期后产生的收益回归到该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专户所产生的理财收益和银行存款利息一并用于项目投资。
三、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超募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1 | 精密零件建设项目 | 5,427.75 | 678.14 | 12.49% |
2 | 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 | 7,270.80 | 1,757.71 | 24.17% |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对募投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牙轮钻头建设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2月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2月 |
精密零件建设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2月 |
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 | 2023年 | 2024年12月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牙轮钻头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新项目“精密零件建设项目”、“潜孔钻具、扩孔器建设项目”等四个项目同步进行方案设计及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工程量大,在建设过程中受到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影响,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市场和客户最新需求,公司对建设方案进行调整,故项目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
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进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四个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厂房、车间及办公室等正在装修,部分设备已开始进行搬迁。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及新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本次延期是对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建设进行的合理调度和科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未改变公司募投项目及新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规划。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事项已经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及新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