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8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于2023 年8 月4 日至2023 年8 月14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网
站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9 月6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四)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 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 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24 年8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 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6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作废这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9.226 万 份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与会委员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并作废这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9.226 万份限制性股票,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