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及预留(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2023 年8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8 月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建春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三)公司于2023 年8 月4 日至2023 年8 月14 日在公司内部通过内部网 站公示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 年9 月6 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0)。
(四)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自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天德 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6)。
(五)2023 年9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4 月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4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 批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其中《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2024 年8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 年10 月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 年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授 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 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 年10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批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三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二)2026 年4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 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由
2025 年4 月24 日,公司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405,460,13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2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260,480.40 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 年6 月24 日实施完毕,根据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本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部分 =(8.284-0.072)=8.212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与会委员认为:本次因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调整预留授予价格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