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5 证券简称:亚信安全 公告编号:2024-034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四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内容要求。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66,500.64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949.91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盈余公积 | 80,299.68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未分配利润 | 1,752,150.87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 | 减:所得税费用 | -706,847.34 |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6,847.34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6,847.34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6,847.34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综合收益总额 | 706,847.34 |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06,847.34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本次对以前报告期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