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23公司简称:晶科能源转债代码:118034转债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澍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7
第六节重要事项 ...... 82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2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8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9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3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晶科能源/公司/本公司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晶科能源投资 | 指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JinkoSolarInvestment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系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的公司 |
| 晶科能源控股 | 指 | JinkoSolarHoldingCo.,Ltd.,系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JKS,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 上饶佳瑞 | 指 |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上饶润嘉 | 指 |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上饶卓领贰号 | 指 |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上饶卓群 | 指 |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上饶卓领 | 指 |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共青城云晶/宁波云尚云晶 | 指 | 共青城云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现已更名为宁波云尚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上饶凯泰贰号 | 指 |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上饶凯泰 | 指 |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浙江晶科 | 指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 上饶晶科 | 指 |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 海宁晶科 | 指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
| 晶科越南工厂 | 指 | JINKOSOLAR(VIETNAM)INDUSTRIESCOMPANYLIMITED,公司子公司 |
| 晶科美国工厂 | 指 | JinkoSolar(U.S.)IndustriesInc.,公司子公司 |
| 晶科马来科技 | 指 | JinkoSolarTechnologySDN.BHD.,公司子公司 |
| 内蒙古新特 | 指 | 内蒙古新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
| 四川永祥 | 指 | 四川永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企业 |
| 仕邦光能 | 指 | 原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晶科已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资产交割,自交割完成之日起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
| 晶科科技 | 指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1778.SH),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境内企业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
| 晶能转债 | 指 | 晶科能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
| 国际能源署(IEA) | 指 | InternationalEnergyAgency |
| IEC标准 | 指 |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世界上成立最早的非政府性国际电工标准化机构,有一系列的标准和详细的指南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如无特殊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硅料/多晶硅料 | 指 | 纯度为99.9999%以上的高纯硅材料,主要制造方法有改良西门子法和流化床法 |
| 单晶硅 | 指 | 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种优质 |
| 的半导体材料 | ||
| 硅棒/单晶硅棒 | 指 | 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成的棒状的硅单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
| 拉棒 | 指 | 将多晶硅料拉制成单晶硅棒的过程 |
| 硅片 | 指 | 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
| 电池/电池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电池/光伏电池片 | 指 | 太阳能发电单元,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的辐射光能通过半导体材料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器件,又称为“光伏电池” |
| 组件/电池组件/光伏组件/太阳能电池组件 | 指 |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光伏电池组合装置。光伏电池组件是由一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装而成。光伏电池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 |
| 瓦(W)、千瓦(KW)、兆瓦(MW)、吉瓦(GW) | 指 | 电的功率单位,为衡量光伏电站发电能力的单位。1GW=1,000MW=1,000,000kW=1,000,000,000W |
| 转换效率 | 指 | 光伏电池衡量太阳电池把光能转换为电能的能力,即最佳输出功率与投射到其表面上的太阳辐射功率之比 |
| P型 | 指 | P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P型半导体硅片 |
| N型 | 指 | N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N型半导体硅片 |
| PERC | 指 | 钝化发射极和背面接触电池(PassivatedEmitterandRearContact),指利用负电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并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光的吸收。同时在背面开孔形成局域接触,增加p-n极间的电势差,降低电子复合,提高效率 |
| TOPCon | 指 |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OxidePassivatedContact),指在电池背面制备一层超薄氧化硅,然后再沉积一层掺杂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了钝化接触结构 |
| 透明背板 | 指 | 不同于常规白色背板,透明背板有较高的透射率,大部分光线可以透过背板,外观呈透明状 |
| 多主栅 | 指 | 电池主栅数量多于5根,比如6主栅,9主栅,12主栅均可称为多主栅 |
| 叠层 | 指 | 将禁带宽度不同的亚电池组成叠层太阳电池的技术,按亚电池数目可分为双结和多结电池,其可有效增加太阳电池对入射光的能量吸收,从而提高转换效率 |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即BuildingIntegratedPV,PV即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发电(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的技术
| 双反 | 指 | 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
| 201调查 | 指 | 依据美国201条款(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现收在美国法典2251-2254节)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 |
| 持续督导机构/中信建投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晶科能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nkoSolar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JinkoSolar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仙德 |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106 |
| 公司网址 | www.jinkosolar.com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jinkosolar.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蒋瑞 | 苏芳、熊慧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 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 |
| 电话 | 021-51808688 | 021-51808688 |
| 传真 | 021-51808660 | 021-51808660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jinkosolar.com | investor@jinkosolar.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晶科能源 | 688223 | 无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向晓三、沈祥红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陈昶、张世举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2年1月26日-2025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92,471,327,231.09 | 118,681,778,521.12 | -22.08 | 82,676,076,089.67 |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90,696,609,861.33 | 117,038,155,865.49 | -22.51 | 81,368,567,597.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8,927,562.18 | 7,440,477,243.96 | -98.67 | 2,938,617,906.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32,295,556.81 | 6,904,037,844.98 | -113.50 | 2,738,704,347.1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032,230.32 | 24,816,373,953.97 | -68.30 | 4,084,199,202.27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2,309,559,923.40 | 34,360,187,879.77 | -5.97 | 26,693,731,719.34 |
| 总资产 | 121,109,877,893.38 | 132,116,541,807.07 | -8.33 | 105,643,130,744.4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4 | -98.65 | 0.3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3 | -98.63 | 0.2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69 | -113.04 | 0.28 |
| 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68 | -113.24 | 0.2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0 | 24.19 | 减少23.89个百分点 | 12.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0 | 22.44 | 减少25.24个百分点 | 11.33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77 | 5.81 | 减少1.04个百分点 | 6.79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98.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13.50%,主要系光伏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导致主营业务收入下降。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68.3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销货款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98.65%、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98.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113.04%、扣除非经常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减少113.24%,主要系公司光伏产品价格下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23,083,671,879.45 | 24,167,716,431.19 | 24,518,849,341.56 | 20,701,089,578.8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75,724,471.33 | 24,356,879.33 | 14,874,215.66 | -1,116,028,004.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91,297,099.19 | 26,149,382.76 | 258,976,823.23 | -1,408,718,861.9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72,467,883.59 | -2,791,915,622.81 | 1,254,767,344.61 | 8,231,712,624.9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2,138,004.32 | -168,100,687.91 | -562,900,807.58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7,440,115.13 | 1,451,428,681.71 | 1,208,944,220.87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8,118,761.13 | -309,538,646.24 | -166,662,963.29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17,525,473.79 | 99,654,220.00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3,423,049.45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9,765,100.76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 |
| 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69,170,377.55 | -417,453,297.74 | -26,544,385.1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20,292.38 | 26,296,333.75 | -226,043,335.65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2,386,801.15 | 197,376,407.07 | 126,533,389.77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99,353.01 | |||
| 合计 | 1,031,223,118.99 | 536,439,398.98 | 199,913,559.4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 衍生金融资产 | 103,100,281.01 | 115,219,878.28 | 12,119,597.27 | -508,118,761.13 |
| 衍生金融负债 | -26,465,691.13 | -20,789,130.81 | 5,676,560.32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601,901,053.60 | ||
| 应收款项融资 | 434,038,555.77 | 1,037,194,238.98 | 603,155,683.21 | |
| 合计 | 510,673,145.65 | 529,723,932.85 | 19,050,787.20 | -508,118,761.13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原因,从而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对部分供应商、客户名称以及部分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协议不予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全球光伏行业仍保持较为旺盛的需求增长。据第三方机构InfolinkConsulting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达236GW,同比增长13%。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约277GW,同比增长28%。另一方面,全球供需不匹配使得国内及海外组件价格在2024年均下滑明显。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为320亿美元,同比减少34%。但与此同时,光伏经济性的显著提升加速光伏组件出口区域的多元化,出口量超1GW的市场从2023年的29个增加到38个。以巴基斯坦和沙特阿拉伯为代表的亚洲以及中东市场成为最大增长点。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的供需压力,灵活调整经营策略,2024全年共实现全球组件出货92.87GW,同比增长18.28%,其中N型出货81.29GW,占比约88%,根据InfoLinkConsulting数据,公司组件出货量第六次排名行业第一。受行业供需不平衡加剧造成的组件价格下降影响,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4.71亿元,同比减少22.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9亿元,同比减少98.67%。但面对短期外部压力,公司依旧在以下几个方面展现出较强的经营韧性:
(一)N型技术优势领跑,产品性能不断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N型技术研发,不断突破产品性能极限,巩固技术领先优势。截至2024年底,公司黄金片区电池量产平均效率已超26.7%,实验室TOPCon钙钛矿叠层电池效率达
34.22%,为当前的主流电池技术与下一代技术融合打开空间。运用基于TOPCon的HOT4.0技术平台,公司推出第三代TigerNeo光伏组件,涵盖HCP、MAX、20BB等多项创新技术,主流版型功率提升至650W以上,最高功率可达670W,组件转化效率高达24.8%,双面率达85%,进一步巩固TOPCon技术的行业领先地位。其中,670W高功率组件与495W户用组件两大旗舰产品系列,分别满足大型电站与分布式场景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完成40%以上产能的升级改造,2025年底前形成40-50GW高功率TOPCon产能。目前高功率TOPCon产品接单顺利,已形成可观的在手订单规模。
在技术创新持续迭代基础上,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矩阵,推出多款符合市场版型与场景化需求的高性能组件。针对极端使用环境,公司创新推出“三优产品”,具备高抗冰雹、高抗风载、高防火等级等优异性能,同时兼顾防积灰、防积雪、高效发电与稳定可靠性,以差异化、高品质产品赢得用户与市场的广泛好评。未来,公司将继续依托领先的TOPCon技术,推动产品性能持续升级,为全球客户提供更高效、更可靠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二)全球化战略持续升级,数智化运营再上台阶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分销渠道建设与培养,以多元化销售策略、本地化服务理念构筑差异化竞争壁垒。公司2024年全年海外组件出货占比接近57.8%,海外销售额贡献68.6%。公司依托市场机会前瞻性开发布局,在具有竞争优势的市场获取高销量及溢价,并率先抓住印太地区等市场需求爆发机会。此外,公司持续优化销售过程管理,实现跟单、库存、账龄全生命周期高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推进从全球销售、全球制造到全球投资的战略升级。2024年7月,公司与沙特阿拉伯王国公共投资基金(PIF)及沙特能源设备公司(VisionIndustriesCompany)签署投资协议,计划在沙特建设10GW高效电池及组件产能。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如期推动施工建设,预计2026年下半年逐步投产,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中东市场的竞争力。同时,公司美国工厂已完成升级改造与扩产建设,具备2GW产能并实现满产运营。
此外,数智化已成为公司推动高端制造与先进生产的核心引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引入先进的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智能化生产设备,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出厂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显著
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公司围绕山西大基地积极打造灯塔工厂项目,与行业领先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合作,深度挖掘AI、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潜力,赋能生产各环节。该项目不仅将成为光伏行业高端制造的标杆,更将为公司海外先进制造基地的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助力全球产能布局的高端化与智能化升级。未来,公司将以山西灯塔工厂为蓝本,持续推动数智化技术与制造能力的深度融合,为全球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制造领域的领先地位。
(三)财务风险管控筑牢防线,运营资源调配精准提效报告期内,面对光伏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灵活调整策略,持续强化财务风险管控与运营效率提升。顺利完成仕邦光能出售,进一步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多措并举增强资本实力,积极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申请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提升国际化融资能力,为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提供资金保障,也为持续业务拓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支持。
在运营层面,公司通过优化应付账款周转天数、改善付款方式及提升商票与供应链金融票据使用比例,有效降低资金成本,增强流动性管理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供应链协同效率,确保在行业下行周期中保持较强的成本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2024年全年,公司实现经营性现金流78.67亿元,全年资产负债率下降2个百分点。未来,公司将继续深化财务管控与运营优化,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持续深耕储能赛道,探索光储融合新局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耕储能业务,针对户用、工商业及大型电站等多元化应用场景,不断迭代升级储能产品解决方案,完善功能模块,推动光储协同的智能化能源应用。公司储能系统产线稳步投产,并围绕关键核心零部件实现自研量产,全年储能系统出货量突破1GWh,较上年同期实现较高增长,展现出强劲的业务增长潜力。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与市场表现,公司连续多个季度荣登BNEFTier1一级储能厂商名录,获得客户与市场的广泛认可。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储能业务的海外市场开拓力度,在全年储能系统出货量显著增长的基础上,针对零碳园区、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等细分场景,推出定制化解决方案。同时,依托公司在光伏领域的龙头优势,积极探索“光储一体”创新业务模式,打造高效、智能的绿色能源解决方案,以光储融合理念赋能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为全球能源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以“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为发展愿景的全球知名光伏产品制造商。公司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单晶硅棒、硅片切割、电池制备、组件封装在内的光伏业务。公司建立了从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产品服务于全球范围内的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终端客户,并以此为基础向全球客户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太阳能光伏组件及储能产品,持续输送清洁能源。
2024年10月,国际能源署(IEA)发布《2024年可再生能源报告——到2030年的分析与预测》(Renewables2024,Analysisandforecastto2030)。报告中预测,自2024年至2030年期间,全球将增加超过5500GW的清洁能源装机容量,预计约80%将来自太阳能。在此背景下,公司将持续努力,为全球绿色能源发展提供产品和技术上的服务和支持。
1、硅片及光伏电池片
公司通过采购多晶硅原材料,利用直拉单晶技术生产硅棒,并用金刚线切割加工成硅片,再将硅片通过电池生产工艺加工成电池片。公司生产的硅棒、硅片及电池片主要用于内部各下游环节的生产加工,少量对外出售。截至2024年底,公司已经形成行业领先的约100GW的一体化先进产能,同时,针对N型TOPCon电池技术进一步优化升级上游相应拉晶切片技术,为TOPCon电池的提效降本提供了有力支撑。
2、光伏组件太阳能光伏组件是公司生产环节的终端产品,也是公司面向市场的主要产品,客户群体为全球范围内光伏电站投资商、开发商、承包商以及分布式光伏系统的经销商。公司光伏组件产品目前以单晶组件为主,结合全球范围内多样化的市场需求,公司应用了TOPCon、双面(含双玻和透明背板技术)、半片、叠焊、多主栅、大尺寸等电池及组件工艺技术,结合当下市场需求,差异化地开发并推出了多个系列的高功率光伏组件产品。
当前公司组件出货的主力产品为应用N型TOPCon电池技术的TigerNeo系列高端组件。自2021年底推向市场以来,经过不断进行技术和工艺升级,公司在2024年推出了TigerNeo第三代光伏组件产品,兼具更低的衰减,更优的温度系数,更高的双面率,更优的可靠性等特点,可为终端客户带来更好的发电收益。
TigerNeo系列部分产品
| JKMxxxN-66HL4M-BDV605-630W | JKMxxxN-66HL4M-(V)610-635W | JKMxxxN-78HL4-BDV625-650W | JKMxxxN-72HL4-BDV575-600W |
注:上图产品说明为2025年3月版本。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主要由公司采购原材料后,经过硅料加工、硅片生产、电池片生产和组件生产等一系列连续的生产步骤,从而完成核心产品的制造,通过向境内外下游企业或经销商销售光伏组件的方式实现盈利。
2、采购模式
公司面向境内外市场独立开展采购业务,每年结合全球各区域市场对产品类型的需求、自身产品战略、竞争对手产品战略分析、原材料供需关系、生产成本以及产能等情况,制定年度采购策略与规划。年度采购战略通常包括:战略供应商策略、供应保障策略、降本目标与策略、供应商管理与维护、供应商绩效评价、新供应商及新材料开发、资金预算、来料检验品质等目标。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采购包括硅料、硅片、电池片及其他辅材和配件等,总体采用“以销定采”的原则进行采购。针对硅料、电池片等重要原材料,公司一般通过与供应商签署中长期采购协议或战略采购协议,来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并依据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确定季度或月度采购计划;当执行具体采购计划时,则根据市场行情在具体订单中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同时,公司对部分常用或关键原材料策略性地保留一定合理库存。针对常规材料或辅材等,公司通过定期实施招投标来保持供应商的竞争性,以此应对采购价格波动风险,控制采购成本。2024年,公司在目前精细化的采购模式上,进一步改善采购管理能力,提升采购物料的库存周转水平,同时在外采和一体化生产上实现灵活切换。
3、生产模式
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结合需求预测提前规划生产计划,并根据销售订单、技术资料、生产设备负荷分配计划,形成生产任务,下达至公司各生产基地进行生产。同时,公司制定了详细的生产管理制度,各部门通过ERP等信息化系统,对生产全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管
理:计划物控部门发出生产指令及物料采购申请;技术部门负责工艺技术管理及技术标准制定;生产部门根据生产操作规范,按要求进行生产工作;公司品质管理部门全程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控。报告期内,公司美国工厂的新增产能实现满产,沙特合资制造基地建设正按规划稳步推进中,公司致力于基于数字化建设提升生产管理的效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优势。
4、研发模式公司秉承“探索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的理念,确立了“高效率、低成本、智能化、信息化”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倡导全产业链的一体化可持续创新,将技术革新有效嵌入生产各环节。同时,在N型产品占有率提升和组件产品高度竞争的大背景下,不断提高N型产品效率功率,以打造产品技术的持续竞争力为目标,实现技术创新和成本优化的最大价值。公司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和研究开发中心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依托,建立了全面、高效的研发组织体系。公司制定了合理的研发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有效的研发激励机制,高度重视技术创新的管理与保护,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并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在硅片、电池片和组件技术方面及光储一体化等领域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储备。
5、销售模式公司拥有“硅料加工—硅片—电池片—组件”垂直一体化产能,自产硅片、电池主要自用于继续制造太阳能光伏组件,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光伏组件,销售网络覆盖全球。目前,公司产品已经累计服务于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4000家左右客户,建立了120多个全球的营销分支,全球服务中心数量达35个,在全球各类新兴市场的市占率持续提升。针对不同的组件客户类型,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直销模式主要适用大、中型的电站及工商业项目,经销模式主要适用小型工商业项目和户用市场。
公司还建立了与营销相匹配的服务体系,该体系由自有的专业服务团队及长期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组成,可为全球各区域的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公司在多年的销售过程中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和系统,持续完善相应的服务质量管理与产品质量管理标准。现阶段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能够为全球客户第一时间提供高效的服务支持。
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波动,通过强大的销售网络,进一步拓展全球市场,保障产品通路的顺畅,推动全年出货量再上新的台阶。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在全球“碳达峰,碳中和”的气候环境要求驱动下,光伏发电以其经济性、清洁无污染、安装便利等显著特点,正逐步成为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报告——到2030年的分析与预测》中指出,到2030年,全球的清洁能源装机新增总量是2017年至2023年之间装机量的三倍,将满足全球近一半的电力需求。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45.2%。
太阳能因其清洁、安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等显著优势,发展潜力无限,前景可期。太阳能光伏发电追求度电成本的快速下降,以更好的经济性争取快速提升其在能源发电中的占比,从而进一步促进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以此循环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未来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降低更加依赖于技术创新和生产工艺的进步,电池光电转化效率的提升或者革命性的电池结构的变革或将进一步推动度电成本降低。而拥有雄厚创新研发实力和垂直一体化产能布局的光伏龙头企业,将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力军。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以光伏产业技术为核心、全球领先的清洁能源产品和技术服务提供商,长期专注于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制造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公司积极拓宽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领域,现阶段产品累计销往全球近200个国家和地区,并在全球主要光伏市场中保持领先的市场占有率。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可靠的产品质量和出色的客户服务,公司2024年全球光伏组件出货量第一。截至2024年底,公司组件全球累计出货量超300GW,稳居行业领先位置。
依托自身研发优势,公司近年来不断突破行业技术瓶颈,在转换效率和功率方面多次打破世界同类型产品行业纪录。公司在2019年开始投入N型TOPCon电池量产线,凭借多年累积的技术领先优势,N型电池有效产能规模和量产效率行业领先。同时,公司在海外拥有行业最大的垂直一体化产能,并将在沙特新建电池和组件工厂。随着光伏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利用全球化的视野、布局和生态体系,以及本地化的运营服务,凭借国际一流的用户服务理念继续做好品牌建设与销售渠道建设,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同时,在纷繁复杂的市场变化中,公司2024年的财务数据表现在同行业中保持领先位置,公司也将加速规模化量产最新的研发成果,实现行业的降本增效,助力光伏平价上网,为全球节能减排做出更大的贡献。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光伏产业链各主要环节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光伏产业链在硅片、电池和组件各个环节技术工艺都有快速发展和提升。在硅片环节,2024年N型硅片对P型硅片的替代趋势愈发明显。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2024年,N型硅片的市场占比为72.5%,P型硅片的市场占比为27.5%,而2023年这一数据为24.7%和74.5%,仅1年时间N型硅片已经成为市场主流。在电池环节,技术革新带动电池转换效率持续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数据,2024年TOPCon电池平均转换效率达到25.4%,较2023年提高0.4个百分点。未来随着TOPCon3.0等技术的不断应用和实践,TOPCon电池的转换效率仍有较大的提升和优化空间。在组件环节,2024年下游应用端对于双面发电组件发电增益的认可持续增强。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协会(CPIA)数据,双面组件市场占比达到77.6%,较2023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已成为市场的绝对主流,未来双面组件市场占比仍将保持小幅上升的趋势。
(2)光储一体化发展成为行业趋势
随着可再生能源占比的不断提升和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储能在未来电力系统中将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发展空间广阔。为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公司坚定在新型储能产业领域加深战略布局。2024年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公司持续对户用储能、工商业储能以及大型电站储能的产品解决方案进行迭代升级,不断完善功能模块,推动实现光储协同的多元化智能能源应用。2024年公司储能系统产线陆续投产,并成功实现关键核心零部件的自研量产。公司已经与全球多家电力开发商、分销商、终端客户签订订单,涉及区域包括中国、中东非、东南亚、北美、南美、澳洲与日本在内的多个国家和地区;未来公司在储能研发、产品、品质等方面也将持续投入,为客户提供符合需求、安全可靠的产品。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低氧低同心圆N型单晶技术及产业化研究完成直拉单晶数值模拟、同心圆机理模型建立及同心圆缺陷对应控氧技术储备,大尺寸硅棒氧含量水平大幅下降,显著降低电池同心圆比例并提升电池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N型硅片薄片化切片技术及产业化研究开发薄片化切片工艺技术,同步匹配细径化技术,改善切片品质,提升单位出片数,匹配电池、组件适配技术开发,确保电池效率、组件功率、组件产品控隐裂、可靠性、良率的综合优化,薄片化进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N型HOT2.0电池技术及产业化研究开发先进金属化增强技术、能量粒子体钝化技术、高效陷光钝化接触技术以及半片优化技术等多项适用于大尺寸的先进技术,结合新技术应用,电池量产批次最高转换效率可达26.7%。
(4)N型BC钝化接触全背电极电池技术开发低复合金属化技术,匹配TOPCon电池钝化接触技术、电池背面图案化技术,形成全钝化接触BC电池成套工艺,同步开展研发级别的中试验证和差异化提效技术开发。
(5)钙钛矿/TOPCon叠层电池技术开发高效TOPCon钝化接触底电池技术,匹配新型中间复合层材料技术、钙钛矿界面缺陷复合钝化材料技术和体相缺陷钝化材料技术,形成钙钛矿/TOPCon叠层电池成套工艺,实验室最高转换效率达34.22%,同步开展电池稳定性提升技术开发。
(6)TigerNeo组件量产技术研究开发基于大尺寸硅片电池的TigerNeo组件量产技术,采用20BB、半片、新型焊带等技术,全面增强组件功率、能量密度和可靠性,输出功率最高可达650W(182N-78双玻)。
(7)储能应用与电力系统调节技术开发围绕提高能源利用率、极致安全保障、降低成本、提升用户体验等方面,通过对系统集成技术、储能多级安全技术、超静音设计、大容量长循环电芯、PCS、BMS电池管理系统、智慧能源管理技术、浸没式液冷技术等研究创新,设计开发大储蓝鲸Suntera、工商业海豚SunGiga等系列产品,进一步为多场景下不同类型客户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储能产品和解决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0年-2025年 | 光伏组件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方面获得的奖项、资质1)“晶科晶彩BIPV光伏压型钢板构件”和“桩基式N型TOPCon海上光伏组件”分别荣获第一届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大赛总决赛金奖及太阳能光伏赛道三等奖;“面向极端环境应用的超高耐候TigerNeo光伏组件”和“高可靠性无主栅光伏组件的自动化返修关键技术与装备研究应用”均荣获第二届能源电子产业创新大赛太阳能光伏赛道一等奖;“高效晶体硅TOPCon太阳电池关键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荣获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基于N型薄片硅的高效高双面率电池组件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获批浙江省“全省先进叠层光伏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西省“太阳能光伏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认定。3)报告期内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
(2)核心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公司研发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积极了解行业一流研究动向,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技术研讨会,与全球学术专家共探光伏技术发展,保持与国际学术界的积极交流对话。参加的主要光伏学术会议包括:国际太阳能光伏论坛(SNEC)、IEAPVPSTask12荷兰会议、第十九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第三届中国(山东)新能源与储能应用博览会、IECTC82WG2春季会议、美国IEEEPVSC会议、欧洲EUPVSEC会议、太阳能科学与应用技术国际会议等,2024年发表SCI论文4篇,具体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作者 | 论文名称 | 出版刊名 | 刊号及年月 |
| 1 | YanWu,YuWang,JiaxingSong,XianruiWu,YongkangZhao,HuinanLi,XinxingYin,LinHu,ZhenSu,YingzhiJin,XinyuZhang,YongliangCheng,andZaifangLi | Multifunctionalmolecularlinkeronburiedinterfaceforefficientandstablecesium-formamidiniumperovskitesolarcells | APPLIEDPHYSICSLETTERS | Volume124,Issue712February2024 |
| 2 | JiakaiZhou,XianglinSu,BikeZhang,YuhengZeng,WeiLiu,JichunYe,JuanLi,ShengzhiXu,QianHuang,XiaodanZhang,YingZhao,GuofuHou | Ultrafastlaser-annealingofhydrogenatedamorphoussiliconintunneloxidepassivatedcontactsforhigh-efficiencyn-typesiliconsolarcells | MaterialsTodayEnergy | Volume42,June2024,101559 |
| 3 | KunGao,ChunfangXing,DachengXu,XinliangLou,XinyuWang,KunLi,WenhaoLi,JieMao,PeitingZheng,XinyuZhang,XinboYang | AluminumHalide‐BasedElectron‐SelectivePassivatingContactsforCrystallineSiliconSolarCells | SmallNANOMICRO | Volume20,Issue29July18,20242310352 |
| 4 | ZiyueFeng,MinwooLee,RuomingTian,RobertPatterson,YuWang,ChenQian,KaiwenSun,ZihengLiu,JaeSungYun,MengleiXu,XinyuZhang,HaoJin,MartinGreen,MingruiHe,ZhenLi,XiaojingHao | Doped-NiOxseedlayerontexturedsubstratesforlow-losscontactsinperovskitesolarcells | AdvancedEnergyMaterials | December20242405016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796 | 387 | 2,984 | 1,663 |
| 实用新型专利 | 171 | 270 | 1,388 | 1,269 |
| 外观设计专利 | 1 | 8 | 65 | 61 |
| 软件著作权 | 14 | 14 | 14 | 14 |
| 其他 | 3 | 3 | ||
| 合计 | 982 | 679 | 4,454 | 3,010 |
注:表格内累计获得数量为现行有效的知识产权数量,不包含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转让、届满终止及失效的专利数量。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407,134,698.07 | 6,898,655,817.16 | -36.12 |
| 研发投入合计 | 4,407,134,698.07 | 6,898,655,817.16 | -36.12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77 | 5.81 | 下降1.04个百分点 |
注:以上研发投入与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公司研发投入包括各类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支出、研发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满足相关技术产业化运用涉及的中试等成本费用;而财务报表中的研发费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的,包括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不满足资本化部分的支出。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用材料价格下降所致。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大尺寸薄硅片技术研究 | 1,292,423,521.74 | 495,676,430.29 | 1,160,950,137.25 | 完成高稳定性薄片切割装备及工艺技术开发,并 | 提升切片品质,实现超薄单晶硅片制 | 国内领 | 硅片薄片化可有效减少硅材料消耗, |
| 推动薄片化技术放量,薄片化进度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备,降低单片硅耗,降低全流程的生产成本。 | 先 | 降低生产成本,给电池、组件端带来更多可能性。 | |||||
| 2 | 低同心圆N型单晶技术研究 | 671,139,886.80 | 218,626,496.22 | 589,774,135.32 | 完成单晶炉热场温度梯度分布优化及低炉压匹配降氧加热器技术研究,正量产推广。 | 解决晶棒同心圆比例过高及氧沉淀缺陷过高的问题,有效提升N型晶棒整体品质。 | 国内领先 | 该技术能够减少氧沉淀,提高硅片少子寿命,进而提升电池转换效率。 |
| 3 | P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银浆开发 | 103,850,000.00 | 10,077,313.35 | 101,733,784.05 | 改善P型高效太阳能电池用银浆的导电性、附着力和焊接拉力等性能,提升P型电池片的光电转换效率。 | 通过技术创新,持续优化P型银浆,实现电池提效降本。 | 国内领先 | 优化P型银浆性能,可进一步提升电池片性能。 |
| 4 | 高效TOPCon电池关键技术研究 | 2,732,374,159.36 | 999,641,049.15 | 2,595,711,108.08 | 开发先进金属化增强技术、能量粒子体钝化技术、高效陷光钝化接触技术以及半片优化技术等多项适用于大尺寸的先进技术,结合新技术应用,电池实验室最高转化效率可达26.89%,电池量产批次最高转换效率可达26.5%。 | 引领行业向N型技术升级,创造电池最高效率纪录,跻身该领域研究最前沿水平。 | 国际领先 | 下一代主流电池技术之一,在转化效率、投资成本、量产规模等方面均具备优势。 |
| 5 | 全背极钝化接触太阳能电池技术研究 | 411,828,900.00 | 165,497,662.33 | 318,464,715.53 | 完成全钝化接触、高温金属化等关键技术开发,形成成套工艺,同步开展中试验证和差异化提效技术开发。 | 通过钝化接触技术与IBC背接触结构相结合,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效IBC电池和组件产品。 | 国内领先 | 打破国外技术垄断,突破制约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进一步提升我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
| 6 | 高效稳定大面积钙钛矿太阳能电池关键技术研究 | 144,793,500.00 | 41,056,989.04 | 136,447,210.22 | 完成电池关键钙钛矿层高质量大面积制备等成套技术开发,大面积钙钛矿认证电池效率达21.68%,钙钛矿/TOPCon叠层电池效率34.22%。 | 推动钙钛矿电池技术从实验室研究到未来产品量产工艺方案的开发。 | 国内领先 | 通过大面积高效高稳定钙钛矿电池开发,推动钙钛矿电池走向商业化。 |
| 7 | 前瞻性电池组件技术研究 | 622,505,000.00 | 152,230,760.22 | 472,779,503.46 | 基于N型技术深入研究,已完成多种下一代高效新型结构电池技术技术储备及两种新结构电池的中试验证,N型电池转换效率和 | 储备前瞻性电池组件技术,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 国内领先 | 布局新型前沿电池组件技术储备,增强行业竞争力。 |
| 品质大幅提升。 | ||||||||
| 8 | 高能量密度光伏组件技术研究 | 2,727,550,000.00 | 1,293,526,253.57 | 2,405,520,376.30 | 基于高能量密度光伏组件模拟研究,掌握成套材料、制程工艺及设备技术。 | 通过增加间隙区域光的利用率,实现更高能量密度的光伏组件。 | 国内领先 | 有效利用非电池片区域的太阳光,进而增加组件功率。 |
| 9 | 高效N型双面组件技术研究 | 886,860,000.00 | 335,830,294.35 | 743,188,065.61 | 完成0BB组件开发,结合低损伤封装焊接技术,降低组件隐裂风险及内部损耗,提升组件双面率。 | 为客户实现低的BOS成本和高的发电收益,提高光伏系统的整体竞争力。 | 国际领先 | 双面组件技术凭借可靠性高、光能利用率高、发电量增益高等因素,成为当前光伏领域广受关注的前沿技术之一,可应用在沙漠、屋顶等反光强的场景。 |
| 10 | 绿色组件新材料技术研究 | 1,626,100,000.00 | 571,097,611.74 | 1,490,251,408.56 | 完成绿色组件关键新材料技术开发,支撑绿色光伏组件的量产应用,推进节能降碳。 | 通过绿色组件关键新材料技术的研究,实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国内领先 | 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绿色碳管理。 |
| 11 | 储能系统产品开发及关键技术研究 | 517,436,900.00 | 119,805,345.36 | 174,315,260.79 | 开发推出大储、工商业、户储系列储能系统产品,完善公司储能产品矩阵。在电芯、PCS、BMS及EMS等方面具备全栈自研开发能力。 | 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实现产品迭代升级,在储能系统效率、生命周期、可靠性、安全性、智能化等方面取得领先优势。 | 国内领先 | 强化光储深度融合,在辅助可再生能源并网、调频调峰、微电网、工商业及户用等应用场景下,支持电网稳定性及能源利用效率提升,保障用电安全。 |
| 12 | 光伏系统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技术 | 4,400,000.00 | 1,617,108.85 | 1,633,281.76 | 研究光伏系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推动光伏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估。 | 通过光伏系统与生态系统协同运维、技术验证与设计集成研究,探索多种环境生态修复方案。 | 国内领先 | 将太阳能发电工程提升为生态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经济和减碳效益。 |
| 13 | 薄晶体硅片的全钝化接触高效电池及组件研究 | 21,900,000.00 | 2,451,383.60 | 2,469,950.11 | 研究硅片减薄技术,探索开发薄片化电池结构、低应力材料及工艺,目前量产硅片厚度为业内最优水平。 | 通过创新区域化的全钝化接触电池结构,开发低应力、低翘曲、高吸收、低复合的薄晶硅电池组件成套技术,推动行业薄片化发展。 | 国内领先 | 提效降本是光伏行业发展的关键,开展薄片化高效晶硅电池与组件关键技术可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为我国光伏行业良性发展奠定基础。 |
| 合计 | / | 11,763,161,867.90 | 4,407,134,698.07 | 10,193,238,937.04 | / | / | / | / |
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技术研发需求,对上述研发项目项下子项目进行了调整,范畴不含2024年前已结项的子项目,故在研项目投资额与前期定期报告披露数据相比有变化。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81 | 2,320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86 | 4.04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41,322.40 | 41,006.07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0.86 | 17.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博士研究生 | 39 |
| 硕士研究生 | 370 |
| 本科 | 1,026 |
| 专科 | 366 |
| 高中及以下 | 180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833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018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21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8 |
| 60岁及以上 | 1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适配行业竞争,实行高端人才引进战略,同步推进内部培养机制,梯队建设取得成效。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推动可持续创新能力再上台阶,打造体系化知识产权生态布局公司注重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在多年的发展中积累了雄厚的研发实力并保持持续的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引领N型TOPCon技术以超预期的速度完成了对P型产品的迭代升级,成为行业的主流技术。公司以产品更高的转换效率和更强的发电性能,为终端客户带来更低的度电成本与更高的项目收益。公司持续深挖N型光伏技术的提效潜力,努力实现28%以上的晶硅电池量产效率极限。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第三代TigerNeo光伏组件基于HOT4.0技术平台,涵盖HCP、MAX等多个创新特性,组件转换效率最高可达24.8%,双面率最高可达85%,主流量产功率平均超越市场产品约40W。此外,公司钙钛矿/TOPCon叠层电池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经权威第三方机
构中科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检测,其转化效率高达34.22%,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再次刷新了研发团队此前创造的同类叠层电池转换效率记录。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专利申请超过4,400件,专利授权超过3,000件,在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方面位于行业领先,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占总申请数量的67%。公司还是拥有N型TOPCon相关技术专利数量最多的企业,同时在电池片及组件等领域TOPCon、BC、钙钛矿技术、以及储能等先进技术的专利布局全球领先。公司除了不仅持续在中国内,公司专利布局还覆盖在美国、欧洲、韩国、日本等主要国家和地区进行专利布局,海外专利申请量占比30%。公司积极促进产业间的技术流动和融通创新,凭借深厚的TOPCon专利储备,打造有利于产业健康发展的知识产权生态。
2、积极应对全球政策风险,准确预判行业发展趋势
2024年,面对全球贸易壁垒升级、能源政策调整及地缘政治波动等挑战,公司始终秉持全球化战略,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策环境中保持具有前瞻性的风险应对能力,从全球制造、全球供应、全球市场等方面全面布局应对不同市场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元市场+全球供应"的机制,成功打造多元化供应链布局与市场拓展渠道。针对壁垒较高的部分关键地区产能供应,公司与全球化水平较高的战略合作伙伴制定多元化的供应方案,确保高溢价市场供应与市占率稳固,同时不断拓展增速较高的新兴市场。截至报告期,除中国、欧洲、美国三大传统市场外,公司重点布局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在中东地区的组件出货量接近10GW,通过高价长单提升利润率,公司2024年在东南亚区域的出货量同比增长超过50%。同时,公司积极通过浮动价格机制和灵活条款等应对部分市场由于贸易摩擦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在政策波动较大的美国市场,2024年公司仍实现出货量的同比显著提升,进一步凸显公司完善的经营管理战略与风险应对能力。此外,为了应对未来全球供应政策进一步变化风险,公司稳步推进全球制造。截至目前,公司美国2024年升级改造与扩产的2GW产能已达到满产状态。同时,公司中东10GW高效TOPCon电池与组件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中东以及全球市场供应能力。
3、零碳产品树立绿色制造标杆,卓越治理筑牢可持续发展根基
2024年,公司正式发布了“气候战略图谱”,以绿色运营为核心支点,凭借多元化的创新产品与服务,全面撬动产业链脱碳进程。公司率先推出通过德国莱茵T?V认证的“零碳工厂”制造的零碳组件产品——NeoGreen,当前已经有9家工厂通过“零碳工厂”认证。这一举措不仅推动了光伏组件碳足迹持续降低,更实现了“用绿色生产绿色”的零碳闭环,为行业树立了新标杆。与此同时,公司也在积极探索将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入零碳制造体系,通过智能化生产、数字化管理,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优化能源管理。
此外,凭借卓越的ESG表现,公司成为首家成功入选标普全球可持续发展年鉴的光伏组件企业,并连续两年获得MSCIESG评级BBB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在清洁技术、公司治理等关键议题中摘得行业最高分。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架构,确保从战略到执行的全方位贯彻;秉持严格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让利益相关方清晰了解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与全球伙伴携手,共同构建绿色供应链标准。一系列举措共同构筑起一个透明、可信的责任生态,助力公司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4、推进全流程数字化建设,驱动公司业务高质量发展
公司围绕“数字化交付”和“交付数字化”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和产品服务水平。在“数字化交付”方面,公司致力于通过打造产供销数字化协同平台、AI大数据技术应用、数字化质量管理体系、数字化碳核算等数字化手段提高交付效率,确保在生产经营全过程中实现高效、精准交付;在“交付数字化”方面,公司不仅提供光伏和储能等硬件产品,还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以帮助其更好地进行发电、储电、用电以及运维管理。公司从“研、产、供、销、服”的业务流和价值流出发,实现端到端的业务数字化交付;同时,面向客服、市场、产品,通过交付数字化服务和能力提升产品力和客户满意度。基于高质量的数据积累合成的数字化能力,公司着力实现行业知识沉淀与AI大模型能力深度融合,驱动业务变革,重塑业务和价值模式,并进一步提升客户响应速度,缩短研发周期,提升工艺产出率,控制供应链成本,积极打造光伏绿色智造的新模式。
2024年,公司数字化建设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荣获国家及江西省“数字领航企业”、入选《国家制造业数字化典型案例集》、国家工业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同时数字化创新深度融合企业ESG
建设,获得了首个莱茵认证的碳管理数字化平台,实现公司组织碳和产品碳100%覆盖,并支持获得了9个“零碳工厂”认证。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光伏产业在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曾经出现过重大产业政策变换、下游需求不足、阶段性产能失衡等问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经营发展受到行业政策与发展趋势、外部竞争环境、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受光伏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系行业激烈竞争带来的阶段性供需错配引致光伏组件一体化各环节产品价格下降,若未来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未能回调至正常水平,则公司组件产品盈利能力和整体经营业绩的恢复存在一定风险。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迭代风险
光伏行业技术迭代速度较快,近些年在拉晶、硅片、电池片、组件等方面涌现了大量的新技术和新工艺,要求行业内企业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加大研发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化能力。若公司不能准确判断技术发展趋势,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方向,未能对具备市场潜力的技术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或前沿光伏技术出现革命性突破而公司未能及时掌握,则可能出现技术落后的风险,从而使得公司面临丧失竞争优势甚至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2、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光伏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公司自主掌握了拉晶、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等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及相关光伏产品是保持持续经营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因此,公司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技术管理和保密制度,且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尽管公司采取了多项核心技术的保密措施,公司未来仍存在核心技术被他人抄袭、核心技术信息保管不善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导致的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从而将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光伏产业链中涵盖对硅料、玻璃、EVA胶膜等多项原辅料需求,公司利润水平受原辅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虽然我国光伏产业链发展基本完整,各环节供给关系总体较为均衡,但仍然会出现阶段性、结构性或特殊事件导致的短期供给失衡和价格波动,若上游原材料价格出现急剧波动且公司未能有效做好库存管理,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或生产成本大幅波动,从而挤压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2、境外市场经营风险
公司积极推进生产和销售全球化,先后在东南亚、美国设立了海外生产基地并推进在沙特设立合资工厂,同时还在全球十余个国家设立了海外销售子公司,基本实现全球化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近200
个国家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比超过60%。公司境外生产、销售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国际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风险因素的影响,则公司将面临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卷入不熟悉的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正式或非正式行政程序,包括税务争议,如果相关当局认为公司未能遵守法律、法规或税务要求,公司可能会受到行政和税务处罚。争议和行政或税务处罚可能会导致法律或其他程序,并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计划中断、声誉受损、额外费用以及转移公司的资源和管理层的注意力。法律和行政程序通常成本高昂、耗时且会干扰正常业务运营。复杂的法律和行政程序的结果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并可能使公司面临境外业务经营失败或遭受境外经营损失的风险。
3、安全生产的风险由于公司生产规模较大,人员众多,生产过程相对复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遭遇设备故障、操作失误或遇到火灾、恶劣气候事件、环境突变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造成意外安全事故,可能会导致公司面临生产经营中断、停产整改甚至遭受行政处罚的风险,扰乱公司的业务运营,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与稳定性。
2024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一期切片电池车间发生火灾事故,本次事故导致部分设备及资产受损,未造成人员伤亡。公司本次受损资产系已投保资产,相关事故调查和保险理赔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公司综合考虑事故整体损失以及保险理赔等因素的影响,预估此次事故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为-66,691.22万元。目前,公司正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鉴于最终调查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随着光伏行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且由于太阳能技术专利涉及的权利要求的有效性和范围涉及复杂的科学、法律和事实问题和分析,因此公司可能会面临涉及专利侵权或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诉讼,相关诉讼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如若公司在相关知识产权诉讼中败诉,将可能导致公司需对第三方承担重大责任,例如需向第三方寻求许可、支付许可费,或重新设计公司的产品,或使公司无法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此外,由于知识产权诉讼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在相关诉讼了结前,受相关诉讼影响,相关客户或潜在客户也可能会推迟或限制采购或使用公司生产的产品,从而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1、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的风险
公司及多个下属子公司系经依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满足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所有条件时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未来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满足税收优惠条件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将导致公司税费上升,从而对公司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公司所属的光伏行业属于国家政策支持的新能源行业,政府部门对于行业内企业的相关产能建设、研发成果会予以一定的补贴支持,但政府补助发放的时间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国家调整政府补助政策,可能会减少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高,公司境外销售通常以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受国际局势与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汇率风险管理难度加剧。若未来人民币处于持续的升值通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来,若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甚至下滑,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或者难以通过外部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将对公司资金链产生一定压力,从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余额较大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增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光伏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近些年光伏行业发展迅速,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依靠资金、技术、成本和渠道优势,不断扩大规模,纷纷进行扩产或围绕行业上下游延伸产业链,行业资源向少数光伏企业进一步集中,使得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随着行业产能的扩产及技术进步,光伏产品价格逐步降低,光伏企业在成本管控及产品性能上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此外,近年来部分中国光伏企业纷纷在以东南亚为代表的海外区域新建产能并加大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加剧了海外市场的竞争程度。因此,产业链的加速淘汰和集中度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市场布局的加快将使得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行业扩产带来的阶段性产能供需错配风险全球光伏行业经过十多年发展,曾出现阶段性和结构性产能供需错配的情况,行业在经历2011-2012年以及2018年等多轮深度调整后,大量无效、落后产能逐步得到淘汰,但产能总体供需错配的局面并未得到彻底改变。近年来,随着全球光伏需求持续向好,行业内龙头企业为提升市场份额,保持竞争地位,纷纷加快产能扩张步伐,导致市场新增及潜在新增产能大幅增加。若未来下游应用市场增速低于扩产预期甚至出现下降,上述产能扩张将进一步加剧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从而导致产品价格不合理下跌、企业盈利下降,因此,光伏行业可能面临竞争性扩产所带来的产能供需错配风险。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公司所从事的太阳能光伏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全球光伏国家产业政策关联度较高,政策支持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行业的景气程度。国际市场中,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和地区曾对中国光伏电池类产品采取贸易调查,例如美国“双反”调查、美国201调查、印度保障措施调查、印度反倾销调查、美国和土耳其也对马来西亚和越南等国家的光伏产品采取了反规避调查等,这类国际贸易政策给我国光伏企业的经营环境及海外市场拓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在国内,国家对可再生能源(除光伏发电外,还包括风能、光热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的政策选择、投入力度及各种可再生能源之间的竞争情况,均将影响光伏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包括公司在内的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
在全球能源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下,各个国家正大力支持光伏电站的建设,若未来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经营状况及盈利水平。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分别在科创板和纽约股票市场上市的相关风险
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的控股股东。公司与晶科能源控股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和美国纽约股票市场挂牌上市。公司与晶科能源控股需要同时遵循两地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上市监管要求,对于需要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两地同步披露。由于中美两国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理念差异,公司和晶科能源控股因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并受不同监管要求,会在具体会计处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同时,由于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的差异及语言、文化、表述习惯差异,以及中美两地投资者的构成和投资理念不同、资本市场具体情况不同,公司在科创板上市的股票价格与晶科能源控股在纽约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可能存在差异。
2、国际贸易保护政策风险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之间贸易摩擦加剧,公司无法排除未来在境外市场遭遇新的贸易摩擦,导致地区销售收入下降,从而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的可能。出于保护本土产业的目的,美国、欧盟、印度等国家和地区均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过“双反”调查、保障措施或关税壁垒。
自2011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双反”调查,开始对相关光伏产品征收保证金,公司不排除未来发生“双反”保证金补缴或者退税减少的风险。
2022年2月,印度政府决定从2022年4月1日起对进口光伏组件征收40%的关税,对进口太阳能电池征收25%的关税,以此保护本地制造业发展。
2022年3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所有使用中国物料在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及柬埔寨完成组装并出口美国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反规避调查立案。2023年8月,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反规避最终裁决,根据该裁决,晶科马来科技或晶科马来西亚使用其特定关联公司向其出口的中国产硅片,在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电池和组件不属于规避“双反”税令的行为。
2024年5月,美国商务部对从马来西亚、越南和某些其他国家进口的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2025年4月,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倾销税调查的最终裁决。晶科越南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125.91%,反补贴税率为124.57%,抵扣补贴后反倾销税率为120.38%;晶科马来西亚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8.59%,反补贴税率为38.38%,抵扣补贴后反倾销税率为1.92%。上述调查最终结果可能导致公司在越南、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到相关国家的产品被征收反倾销、反补贴税或遭受其他贸易保护政策。
2024年7月,土耳其调查机关发布反规避最终裁决,判定晶科马来科技不存在规避土耳其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电池组件或电池板征收的反倾销税的情形。
2024年6月,美国政府宣布取消双面光伏组件的201关税豁免,但90天内能够实现进口或交付的且2024年5月17日前签署生效的双面光伏组件销售合同,在符合其他特定条件的情况下,仍能适用关税豁免政策;2024年8月,美国政府宣布将光伏电池201关税免税配额由5GW提高至了12.5GW。
除上述“双反”调查、保障措施调查或反规避调查外,公司还可能遭遇以其他争议问题为借口对中国企业设置的贸易壁垒。如,近年来美国、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以所谓“人权保护”为由加强对部分行业产品的进口监管。
2021年6月至今,美国政府以所谓“强迫劳动”为由对国内某企业发布暂扣令(WithholdReleaseOrder),且以执行所谓的《强迫劳动预防法案》(UyghurForcedLaborPreventionAct)以及相关执行策略为借口,暂停为公司出口至美国的部分光伏产品办理清关手续。公司已通过提交货物追溯性说明文件的方式获得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批准,以使到港货物持续进口至美国境内。但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未来仍可能暂停公司发运至美国的光伏产品清关手续的办理,届时公司仍需持续提交相关货物的追溯性说明文件以证实其产品不适用相关规则,或将相关货物运离美国,出口至其他国家或地区。上述情况可能影响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销售,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影响。
2023年5月,美国有关执法机构持搜查令对晶科美国工厂等场所进行了搜查,公司尚未得知搜查调查原因、公司业已聘请专业律师应对前述搜查程序,搜查未对晶科美国以及晶科美国工厂的运营造成影响。上述调查可能导致公司子公司受到相关机关处罚或面临其他诉讼程序。
2025年,贸易摩擦的升级和特朗普政府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尤其是针对光伏(PV)行业的关税调整,对全球光伏产业格局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了多种关税,加上之前的反补贴税(CVD)、201关税和301关税,中国光伏产品出口到美国的总关税大幅飙升。与此同时,美国对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和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发起的调查进一步限制了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运营。
3、信息安全的风险
公司拥有“自动化、信息化”的一体化制造能力,通过多种信息系统对工艺设计、生产调度、物料供应、设备管理、质量管控、库存管理、运输管理、环境监控等核心环节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公司的研发、财务和经营信息也高度依赖多种信息系统和软件进行运作和存储。
公司重视并采取合理措施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但公司核心信息系统或网络可能因多种原因暂停工作、发生故障或造成信息外泄,这些原因包括系统自身缺陷、公司外部针对公司的黑客攻击、
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对硬件设备的损坏以及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不当操作等。公司核心信息系统或网络的暂停工作或故障可能导致公司重要文件损坏、丢失或泄露,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出售子公司股权第二期部分股权转让款可能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于2024年2月完成对子公司仕邦光能的出售,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仅收到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第二期部分股权转让款
3.94亿元。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仕阳绿能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为6-12个月,计提比例为5.00%,坏账准备为5,530.00万元,对应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5,530.00万元。鉴于光伏市场竞争加剧,光伏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影响,行业处于下行周期,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后续交易对手未能支付上述股权转让尾款,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仕阳绿能科技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剩余付款义务。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请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92,471,327,231.09 | 118,681,778,521.12 | -22.08 |
| 营业成本 | 85,684,178,976.92 | 103,023,103,523.30 | -16.83 |
| 销售费用 | 1,945,665,472.88 | 1,601,997,058.85 | 21.45 |
| 管理费用 | 2,964,725,633.37 | 2,646,649,673.37 | 12.02 |
| 财务费用 | 654,704,290.46 | -6,259,993.13 | 不适用 |
| 研发费用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54.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032,230.32 | 24,816,373,953.97 | -68.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7,035,205.72 | -20,128,025,250.27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2,952,400.20 | 3,433,756,029.01 | 69.00 |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较上期大幅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用材料价格下降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销货款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建产能投资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借款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减(%) | 减(%) | (%) | ||||
| 光伏行业 | 90,051,628,799.85 | 83,348,598,686.78 | 7.44 | -22.55 | -17.28 | 减少5.9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硅片 | 151,095,469.89 | 192,255,744.66 | -27.24 | -46.71 | -31.62 | 减少28.09个百分点 |
| 光伏电池片 | 826,103,762.56 | 1,019,457,508.52 | -23.41 | -48.29 | -35.66 | 减少24.23个百分点 |
| 光伏组件 | 89,074,429,567.40 | 82,136,885,433.60 | 7.79 | -22.13 | -16.94 | 减少5.76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中国境内 | 28,903,682,980.17 | 31,912,781,421.45 | -10.41 | -34.78 | -24.06 | 减少15.59个百分点 |
| 欧洲地区 | 13,702,304,351.53 | 12,695,783,418.27 | 7.35 | -36.13 | -25.54 | 减少13.19个百分点 |
| 美洲地区 | 22,431,569,908.12 | 16,551,819,550.42 | 26.21 | 5.47 | -6.11 | 增加9.10个百分点 |
| 亚太地区 | 13,654,122,696.32 | 13,622,782,083.24 | 0.23 | -28.20 | -14.85 | 减少15.64个百分点 |
| 其他 | 11,359,948,863.71 | 8,565,432,213.40 | 24.60 | 11.28 | 6.33 | 增加3.51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59,245,822,792.96 | 50,464,576,839.01 | 14.82 | -21.04 | -19.89 | 减少1.23个百分点 |
| 分销 | 30,805,806,006.89 | 32,884,021,847.77 | -6.75 | -25.28 | -12.91 | 减少15.1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 (%) | (%) | (%) | |||||
| 硅片 | MW | 78,132 | 1,924 | 4,293 | 2.78 | 25.69 | 52.23 |
| 光伏电池片 | MW | 81,267 | 4,798 | 2,943 | 27.24 | 36.63 | 39.35 |
| 光伏组件 | MW | 91,394 | 92,873 | 9,077 | 8.94 | 18.28 | -14.0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1、上表组件生产量包括自有产量和委外加工量,其中自有产量89,767MW,委外加工量1,627MW。
2、上表销售量为对外销量,不包括自用量,2024年公司硅片自用量为74,734MW,光伏电池片自用量为75,637MW。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 多晶硅 | 某供应商 | - | 16,195,444,121.44 | 1,775,929,062.28 | - | 是 | 无 |
| 多晶硅 | 某供应商 | - | 16,064,667,561.74 | 1,056,964,449.74 | - | 是 | 无 |
| 多晶硅 | 某供应商 | - | 5,501,999,548.95 | 2,048,552,493.04 | - | 是 | 无 |
注:上述采购合同均为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长单合同,约定本报告期及未来几年的采购量,执行价格按照每月协商一致后签订订单,故合同总金额暂无法确定,具体以实际执行订单数量与价格为准。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光伏行业 | 营业成本 | 83,348,598,686.78 | 100.00 | 100,754,346,896.20 | 100.00 | -17.28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光伏产品 | 原材料 | 56,356,150,501.77 | 67.62 | 72,602,660,026.84 | 72.06 | -22.38 | |
| 光伏产品 | 直接人工 | 5,376,687,369.48 | 6.45 | 6,190,566,917.89 | 6.14 | -13.15 | |
| 光伏产品 | 折旧 | 6,852,957,212.87 | 8.22 | 6,872,429,642.83 | 6.82 | -0.28 | |
| 光伏产品 | 能耗 | 4,951,176,350.04 | 5.94 | 4,949,338,704.51 | 4.91 | 0.04 | |
| 光伏产品 | 制造费用 | 4,767,739,040.46 | 5.72 | 4,832,088,417.08 | 4.80 | -1.33 | |
| 光伏产品 | 质保金 | 256,474,343.25 | 0.31 | 1,006,672,117.90 | 1.00 | -74.52 | 组件两 |
| 年均价下降,计提质保金减少 | |||||||
| 光伏产品 | 履约成本 | 4,787,413,868.91 | 5.74 | 4,300,591,069.15 | 4.27 | 11.3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后被动形成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仕邦光能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收购子公司进展情况。
2024年2月,公司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仕邦光能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资产交割,自交割完成之日起仕邦光能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717,311.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5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客户一 | 714,838.92 | 7.73 | 否 |
| 2 | 客户二 | 303,009.66 | 3.28 | 否 |
| 3 | 客户三 | 277,809.59 | 3.00 | 否 |
| 4 | 客户四 | 211,027.78 | 2.28 | 否 |
| 5 | 客户五 | 210,625.68 | 2.28 | 否 |
| 合计 | / | 1,717,311.63 | 18.57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21,316.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4.8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1 | 供应商一 | 353,278.13 | 5.78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352,682.60 | 5.77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328,450.32 | 5.37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248,154.84 | 4.06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238,750.81 | 3.91 | 否 |
| 合计 | / | 1,521,316.70 | 24.8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销售费用 | 1,945,665,472.88 | 1,601,997,058.85 | 21.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运杂费以及市场推广费及佣金增加。 |
| 管理费用 | 2,964,725,633.37 | 2,646,649,673.37 | 12.0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654,704,290.46 | -6,259,993.13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收益较上期大幅减少。 |
| 研发费用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54.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研发用材料价格下降所致。 |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032,230.32 | 24,816,373,953.97 | -68.3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销货款减少。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7,035,205.72 | -20,128,025,250.27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建产能投资支出减少。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2,952,400.20 | 3,433,756,029.01 | 69.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借款增加。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占净利润的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 其他收益 | 2,448,376,140.38 | 1,625.39 | 主要系本期收到财政补助所致。 |
| 投资收益 | 934,444,395.84 | 620.3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子公司股权交割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480,546,135.92 | -319.02 | 主要系汇率变动导致衍生品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9,174,303.59 | -178.70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1,457,734,966.35 | -967.74 |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
| 资产处置收益 | -459,380,239.34 | -304.97 | 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出售净损失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71,023,379.60 | 47.15 | 主要系本期赔偿收入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941,044,198.58 | 624.73 | 详见说明1 |
说明1:2024年4月26日,全资子公司山西晶科贰号智造一期切片电池车间屋面发生火情引发火灾事故,本次事故导致部分设备及其他资产一定程度受损,根据目前事故相关工作进展,公司评估事故造成的整体损失,并谨慎估计保险理赔等因素的影响,估计此次事故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为-66,691.22万元。
公司后续将依据事故认定和保险理赔进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调整相应金额。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 应收票据 | 2,296,106,507.83 | 1.90 | 3,656,046,020.39 | 2.77 | -37.20 | 主要系报告期内票据结算占比降低,划分为应收款项融资的票据增加。 |
| 应收账款 | 13,523,564,939.59 | 11.17 | 22,564,708,975.77 | 17.08 | -40.07 | 主要系光伏组件销售额减少,应收账款同比下降。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37,194,238.98 | 0.86 | 434,038,555.77 | 0.33 | 138.96 | 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处于信用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2,662,378,352.68 | 2.20 | 1,129,927,646.87 | 0.86 | 135.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股权对价款未收回所致。 |
| 存货 | 12,509,597,406.16 | 10.33 | 18,215,537,232.67 | 13.79 | -31.32 | 主要系原材料价格较上期大幅下滑以及期末库存结存量小幅下降所致。 |
| 合同资产 | 545,589,241.74 | 0.45 | 268,346,164.44 | 0.20 | 103.3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质保金增加。 |
| 持有待售资产 | 57,159,292.03 | 0.05 | 1,992,930,777.31 | 1.51 | -97.1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子公司股权交割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52,598,111.72 | 1.94 | 1,798,681,298.68 | 1.36 | 30.80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已注销该非营利组织。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对外投资所致。 | |||
| 使用权资产 | 403,721,652.05 | 0.33 | 727,355,091.00 | 0.55 | -44.49 | 主要系部报告期内部分经营租赁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13,997,424.05 | 2.65 | 1,574,854,319.86 | 1.19 | 104.08 | 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累计亏损变动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40,247,110.64 | 0.20 | 2,121,407,819.65 | 1.61 | -88.68 | 主要系长期资产验收入库导致。 |
| 短期借款 | 2,757,949,832.17 | 2.28 | 6,255,601,983.57 | 4.73 | -55.91 | 主要系本期调整融资结构,短期银行融资减少所致。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0.50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确认的业绩补偿款。 | ||
| 应付票据 | 11,189,800,491.91 | 9.24 | 25,690,531,633.10 | 19.45 | -56.4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减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款项所致。 |
| 预收款项 | 457,322,189.41 | 0.35 | -100.00 | 主要系本期完成长期资产处置所致。 | ||
| 其他应付款 | 347,907,036.43 | 0.29 | 255,254,339.55 | 0.19 | 36.30 | 主要系本期押金保证金增加。 |
| 持有待售负债 | 1,080,977,316.34 | 0.82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完成子公司股权交割所致。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11,874,013.99 | 3.97 | 3,095,768,806.34 | 2.34 | 55.43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负债 | 2,099,125,840.29 | 1.73 | 3,502,828,500.26 | 2.65 | -40.07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但期末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14,097,564,823.40 | 11.64 | 3,618,314,358.13 | 2.74 | 289.62 | 主要系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325,197,315.77 | 0.27 | 549,937,240.58 | 0.42 | -40.87 | 主要系部报告期内部分经营租赁到期终止确认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1,048,514.92 | 0.03 | 77,282,110.95 | 0.06 | -59.82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26,049,527,608.6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51%。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余额为293.41亿元,主要为银行保证金以及公司为取得融资进行的资产抵押等,具体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7)、合并报表注释项目”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从事光伏行业相关业务,主营业务经营性信息分析如下:
光伏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光伏设备制造业务
□适用√不适用
2、光伏产品关键技术指标
√适用□不适用
| 产品类别 | 技术指标 | |
| 硅片: | 非硅成本情况 | 产品成本中电费占比情况 |
| 单晶硅片 | 2024年拉晶和切片环节平均非硅成本同比下降17.31% | 2024年拉晶环节电费占硅片全工序成本比例8.73%,切片环节电费占硅片全工序成本比例为2.98% |
| 太阳能电池: | 量产平均转换效率 | 研发最高转换效率 |
| 单晶硅电池 | N型182:26.5% | N型:26.89% |
| 电池组件: | 量产平均组件功率 | 研发最高组件功率 |
| 晶体硅电池 | 18272型N-TOPCon组件:593-595W | 18278型N-TOPCon组件:650W |
| 指标含义及讨论与分析:①硅片非硅成本是指除硅料外的硅片成本,是体现硅片生产企业技术水平和成本控制能力的重要指标;②量产平均组件功率为已实现规模化生产的组件功率档位;③研发最高组件功率为研发试验中所测试的组件最高功率。 | ||
3、光伏电站信息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4、光伏产品信息
(1).光伏产品生产和在建产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产品类别 | 产量 | 产能利用率 | 投产工艺路线 | 在建生产线总投资额 | 在建生产线当期投资额 | 设计产能 | (预计)投产时间 | 在建工艺路线 |
| 硅片: | ||||||||
| 单晶硅片 | 78.13GW | 57.88% | 单晶 | 62.60 | 7.86 | 120GW | 2025年二季度 | 单晶 |
| 太阳能电池: | ||||||||
| 单晶硅电池 | 81.27GW | 78.57% | 单晶 | 90.16 | 38.09 | 95GW | 2025年二季度 | 单晶 |
| 电池组件: | ||||||||
| 晶体硅电池组件 | 91.39GW | 67.66% | 单晶 | 62.90 | 9.94 | 130GW | 2025年二季度 | 单晶 |
| 产能利用率发生重大变化原因及影响分析: | ||||||||
注:产能利用率=自产量/年化有效产能,年化有效产能为按月汇总的车间有效产能,考虑产能爬坡、搬迁、产线升级改造、特殊化产品需求等因素影响。
(2).光伏产品主要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产品类别 | 产销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 境内 | 境外 | 境内 | 境外 | ||
| 硅片: | |||||
| 单晶硅片 | 2.46 | 15,081.70 | 27.85 | -27.24 | -25.85 |
| 太阳能电池: | |||||
| 单晶硅电池 | 5.90 | 75,060.54 | 7,549.84 | -23.58 | -21.64 |
| 电池组件: | |||||
| 晶体硅电池 | 101.62 | 2,800,226.05 | 6,107,216.90 | -9.77 | 15.84 |
光伏产品实现境外销售的,应当分国家或地区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硅片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亚洲其他地区 | 27.85 | -25.89 |
电池片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电池片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亚洲其他地区 | 7,549.84 | -21.64 |
组件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组件产品境外销售情况 | ||
| 国家或地区 | 销售收入 | 销售毛利率(%) |
| 亚太地区 | 1,357,834.58 | 0.23 |
| 欧洲地区 | 1,370,230.44 | 7.35 |
| 美洲地区 | 2,243,156.99 | 25.67 |
| 其他 | 1,135,994.89 | 25.66 |
(3).光伏电站工程承包或开发项目信息
□适用√不适用
5、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5,702,322,087.40 | 3,045,147,072.28 | 87.26%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 1 | 12GWh储能集成系统和12GWh储能电芯项目 | 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 84.3 | 项目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2 | 晶科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10GW) |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36.8 | 项目已投产 | 自筹资金 |
| 3 | 年产26GW硅片金刚线切片项目 | 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16.4 | 项目已投产 | 自筹资金 |
| 4 | 年产14GW高效光伏电池片项目 | 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39.4 | 项目已投产 | 自筹资金 |
| 5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高效组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26.1 | 项目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6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切片与高效电池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 | 67.4 | 项目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 7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单晶拉棒切方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山西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29.6 | 项目建设中 | 自筹资金 |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衍生工具 | 73,051,149.88 | 116,654,069.22 | - | - | -109,846,203.18 | -18,397,526.54 | - | 98,256,542.46 |
| 期货 | 3,583,440.00 | -22,871,776.75 | - | - | 61,432,693.73 | 45,970,151.97 | - | -3,825,794.99 |
| 合计 | 76,634,589.88 | 93,782,292.47 | - | - | -48,413,509.45 | 27,572,625.43 | - | 94,430,747.47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普通远期 | 7,305.11 | 11,665.41 | -10,984.62 | -1,839.75 | 9,825.65 | 0.30 | ||
| 期货 | 358.34 | -2,287.18 | 6,143.27 | 4,597.02 | -382.58 | -0.01 | ||
| 合计 | 7,663.45 | 9,378.23 | -4,841.35 | 2,757.27 | 9,443.07 | 0.29 |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无重大变化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378.23万元 |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2024年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大,公司当年汇兑收益为54,864.95万元,当年因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浮动损益合计为11,665.41万元。公司为应对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进行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操作,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浮动损益合计为-2,287.18万元。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于2024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 嘉兴民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年12月 | 获取投资回报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5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 | - | - |
| 合计 | / | /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 5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无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仕邦光能100%股权出售给重产基金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25日和2023年6月1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重产基金、董仕宏、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技”或“交易对手方”)签署《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合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12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5)。2024年2月26日,公司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2亿元,仕邦光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交易进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7日和2024年7月3日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人民币15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仅收到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第二期部分股权转让款3.94亿元,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推进与仕阳绿能科技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剩余付款义务。公司已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对仕阳绿能科技的其他应收款账龄为6-12个月,计提比例为5.00%,坏账准备为5,530.00万元,对应减少2024年利润总额5,53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1.主要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浙江晶科 | 电池片、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 271,434.29 | 931,592.63 | 444,115.27 | 1,277,348.52 | 39,142.43 | 37,226.79 |
| 海宁晶科 | 电池片、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销售 | 357,000.00 | 2,132,056.29 | 844,763.44 | 2,139,544.27 | 124,258.31 | 104,356.56 |
| 上饶晶科 | 电池片、光伏组件生产及销售 | 389,375.00 | 1,537,405.09 | 568,776.97 | 2,765,519.14 | 3,383.24 | 6,906.01 |
| 晶科美国工厂 | 光伏组件的生产及销售 | 1,500美元 | 695,211.07 | 94,129.92 | 1,451,993.84 | 94,252.60 | 97,889.36 |
| 晶科美国 | 光伏组件销售 | 0.5美元 | 755,856.24 | 41,297.54 | 1,400,572.45 | -23,703.00 | -23,023.06 |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内蒙古新特 | 硅料生产 | 350,000.00 | 1,062,464.48 | 476,333.57 | 261,190.26 | -117,151.32 | -98,579.09 |
| 四川永祥 | 硅料生产 | 300,000.00 | 1,169,370.49 | 257,049.97 | 426,837.74 | -45,555.77 | -38,382.97 |
注:公司子公司上饶市晶科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新特9%的股权,公司持有四川永祥15%的股权。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
1、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中长期持续增长态势依旧据清华大学碳中和研究院发布报告,截至2024年5月,全球已有148个国家明确提出碳中和承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所有198个缔约方均已出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法律。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全球能源转型展望》中提出的1.5℃情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到11,000GW以上,其中光伏装机将超过5,400GW。根据国际能源署(IEA)在《2024年可再生能源分析与展望》中预测,到2030年,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在各种电源形式中占比将达到70%。整体而言,全球光伏市场仍有较大增长空间。据BNEF预测,2024年全球光伏新增直流侧装机约599GW;2025年全球新增装机预计698GW,同比2024年增长17%。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需求增长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保持长期稳健增长态势。
2、TOPCon技术仍占据市场主流,技术迭代创新步伐持续据InfolinkConsulting数据,TOPCon产能在各种电池技术中占据80%以上的比例,在未来3年内都将是市占率超过75%的市场主流技术。
来源:InfolinkConsultingTOPCon作为主流技术路线,在产业生态方面具备优势,效率提升空间依然较大。龙头企业在先进电池技术研发过程中起主导地位,提效降本路径清晰,在产能投入过程中预留了升级空间,和设备环节的合作广泛而深入。从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看,2025年TOPCon预计主要从导入激光辅助烧结技术、半片边缘钝化技术、细栅金属优化技术等,不断提升效率和双面率。随着各项新技术工艺的持续导入,有望持续保持对于技术追赶者的领先地位。
3、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的深度融合已成为能源产业升级的必然趋势在全球“双碳”目标驱动下,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的深度融合已成为能源产业升级的必然趋势。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攀升,储能技术通过平抑光伏发电波动性、提升电网灵活调节能力,正加速构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未来,随着海外降息周期开启、地缘政治缓和以及包括欧洲、中东、拉美、澳洲、印度等海外各主要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政策引导和需求增长,光储一体化将凭借技术突破、成本下降和政策赋能三重驱动,加速向规模化、智能化和场景化方向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延续“技术创新”、“高效管理”、“全球化布局”三大关键战略举措方向,并顺应行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在进行战略内涵升级:包括“以高研发投入,构建长期产品力领先和生态链优势”,“实施数智化高效管理,保持强大的执行力和进取文化”,“洞察市场发展机遇,铸造全球化制造和服务能力”,强化以产品力领先的生态链优势,提升数字和智能化制造能力,发展全球化的制造服务能力,从而确保行业内龙头地位。
技术创新方面,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紧密关注前沿技术,规划清晰的产品路线,“探索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以合作共赢的理念,构建全球化创新平台,吸纳全球创新资源。完善核心技术相关的关键设备与材料的生态链布局,构筑长期技术优势。
高效管理方面,公司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迅速应对市场变化,降负债、提周转,稳健经营提利润。全面加速公司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切实提升公司管理效率。提高执行力,打造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高效组织模式与文化。
全球化布局方面,公司着重洞察贸易壁垒政策,坚持本土化策略,积极推进全球化布局由“全球营销”、“全球制造”向“全球投资”转变。加强与全球化制造和服务管理匹配的人才、组织、机制等建设,体系化提升产能合规与产业链追溯能力,并保持企业ESG领先地位。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面对行业竞争白热化,公司将继续充分贯彻“技术创新”、“高效管理”、“全球化布局”三大关键战略举措,致力于抢抓市场机遇,全力推动公司及行业不断向好发展,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在全球光伏需求长期向好的背景下,2025年行业面临着行业内外部的挑战。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高效协同、权责清晰的决策机制,打造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组织文化,提升整体经营效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锻造面向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巩固针对海外贸易壁垒的优势布局,在进一步优化供应链专业化管理、建立溯源体系、打造安全、稳定、可靠、合规、绿色的供应生态链的基础上,充分发掘潜在能力与资源,积极应对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加大研发投入强度和产业数字化推进力度,着力推进优势技术的持续领先和优势产能的快速布局,并保持较高的产能一体化程度和N型先发优势,实现在技术、规模、成本、品质等多方面领先,继续强化行业“N型时代”的龙头地位。
2025年,公司将保持谨慎的产能布局节奏,加快推进海外沙特优势产能建设,发挥山西大基地先进产能优势,同时稳妥安排落后产能退出,在光伏行业供需失衡的背景下,预计2025年年底单晶硅片、高效电池和组件的产能达到120GW、95GW和130GW,较去年同期相比维持基本不变,并在现有产能基础上积极推进技术工艺升级改造,努力实现2025年年底高效N型电池平均量产效率提升至27%左右,N型一体化成本相较同业持续体现优势;完善营销网络和市场响应机制,以清晰的产品组合、客户规划和营销策略,在积极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努力达成85-100GW的年度出货量目标,巩固提升公司市场领先地位;持续拓展“光伏+”应用场景,创新推出适用于各类场景的系统解决方案,加强在储能等领域的深入布局,形成一批标志性应用项目,2025年储能系统出货目标6GWh左右。
(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效制衡、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与股东间建立了畅通的沟通渠道,依法保障股东权利尤其注重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聘董事,保障董事会成员专业结构合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均能够认真负责,勤勉尽职,诚信行事,并持续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制定了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3、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事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行使《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控股股东与公司关系控股股东与公司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独立核算,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信息披露保密机制完善,未发生信息泄密或内幕交易等情形,能够保证投资者公平获得公司信息。同时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经营、财务以及其他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6、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注重投资者沟通,设置了投资者接听专线,为投资者沟通交流提供了便利。公司开展了一系列社会活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并注重保护银行、其他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合法权利。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05-14 | www.sse.com.cn | 2024-05-15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 |
|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09-18 | www.sse.com.cn | 2024-09-19 |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06 | www.sse.com.cn | 2024-11-0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27 | www.sse.com.cn | 2024-12-28 |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四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四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李仙德 | 董事长 | 男 | 49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0 | 是 |
| 陈康平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1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439.29 | 否 |
| 李仙华 | 董事 | 男 | 50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0 | 是 |
| 舒懿 | 董事 | 女 | 41 | 2023-12-26 | 2026-12-25 | 0 | 0 | 0 | - | 0 | 是 |
| 裘益政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15.00 | 否 |
| 施俊琦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15.00 | 否 |
| 贾锐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23-12-26 | 2026-12-25 | 0 | 0 | 0 | - | 15.00 | 否 |
| 肖嬿珺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0 | 2023-12-26 | 2026-12-25 | 0 | 0 | 0 | - | 0 | 是 |
| 王正浩 | 监事 | 男 | 40 | 2022-03-07 | 2026-12-25 | 0 | 0 | 0 | - | 0 | 是 |
| 汪丹阳 | 职工监事 | 女 | 34 | 2023-12-26 | 2026-12-25 | 0 | 0 | 0 | - | 53.88 | 否 |
| 曹海云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男 | 47 | 2021-05-26 | 2026-12-25 | 0 | 0 | 0 | - | 166.16 | 否 |
| 苗根 | 副总经理 | 男 | 39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162.82 | 否 |
| 金浩 |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3 | 2020-12-15 | 2026-12-25 | 0 | 0 | 0 | - | 599.12 | 否 |
| 蒋瑞 | 董事会秘 | 男 | 41 | 2021-01-07 | 2026-12-25 | 0 | 0 | 0 | - | 170.02 | 否 |
| 书 | |||||||||||
| 郭志球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4 | 2020-12-15 | - | 0 | 0 | 0 | - | 208.23 | 否 |
| 张昕宇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7 | 2020-12-15 | - | 0 | 0 | 0 | - | 203.9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2,048.46 | / |
姓名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李仙德 | 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至2003年,任浙江快达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6年,任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7年至2009年,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10年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任公司董事长。 |
| 陈康平 | 中国国籍,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6年,任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7年至2022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0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CEO;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李仙华 |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6年,任玉环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经理;2007年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舒懿 | 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5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高级经理;2018年11月至2021年3月,任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执行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 裘益政 |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至1999年8月,任江西景德镇陶瓷大学助教;1999年9月至2002年6月,于江西财经大学硕士学习;2002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讲师;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财务系主任;2011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副院长;2011年7月至2015年1月,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到2022年11月,任金融学院党委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会计学院党委书记;2019年7月至2024年5月,任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施俊琦 | 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99年9月至2004年7月,于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2004年8月至2012年7月,任 |
| 北京大学讲师、副教授;2012年8月至2020年3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管理学教授;2020年4月至今,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贾锐 | 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科研机构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特聘咨询专家、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 肖嬿珺 | 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埃克森美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CIO助理,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百事(中国)有限公司CMO助理;2013年11月至今,任晶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内审部总监、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 王正浩 | 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2010年,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助理;2010年至2012年,任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3年至2018年,历任兴业银行投资银行部高级产品经理、副处长(主持工作);2018年至2024年3月,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600916)监事;2018年至今,任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滴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7月至今,任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汪丹阳 | 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6月至今,任公司品牌总监。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 曹海云 | 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美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审计经理;2012年2月至2021年5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财务官;2017年6月至今,任晶科科技监事会主席;2020年12月至今,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
| 苗根 | 中国国籍,198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2010年8月至2019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营销副总裁;2011年5月至2019年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董事会秘书;2019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营销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 金浩 | 澳大利亚籍,198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2010年7月至2012年5月,任光为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晶科能源控股首席科学家、研发副总裁、首席技术官;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 蒋瑞 | 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2008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11年8月至2016年12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高级经理、总监;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客户总部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张昕宇 | 中国国籍,1987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3月,毕业于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光伏太阳能工程专业,获博士研究生学位。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任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研究员;2016年5月至今,任公司电池研发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 郭志球 | 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位。2006年7月至2007年1月,任广州欧凯特种陶瓷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2007年2月至2011年1月,任RECGroupASA研发工程师;2011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3年8月至2017年8月,任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高级经理;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组件研发总监;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长李仙德、董事陈康平、董事李仙华通过晶科能源投资间接控制公司58.59%的股份,同时李仙德为上饶润嘉的实际控制人、上饶卓群的普通合伙人,陈康平为上饶卓领、上饶卓领贰号的普通合伙人,李仙华为上饶凯泰、上饶凯泰贰号的普通合伙人,该等合伙企业合计持股比例为10.34%。上饶佳瑞为公司管理层控制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1.63%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曹海云、苗根、金浩、蒋瑞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郭志球、张昕宇通过上饶佳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李仙德 | CypressHopeLimited | 执行董事 | 2009.10 | |
| 李仙德 | BrilliantWin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07.11 | |
| 李仙德 | GorgeousWinCapitalLimited | 董事 | 2024.2 | |
| 李仙德 | 晶科能源控股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 2007.12/2010.1 | |
| 李仙德 | 晶科能源投资 | 董事 | 2008.5 | |
| 李仙德 | 上饶市卓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9 | |
| 李仙德 | 上饶润嘉 | 实际控制人 | 2020.9 | |
| 陈康平 | CharmingGradeLimited | 董事 | 2009.10 | |
| 陈康平 | YalePrideLimited | 董事 | 2007.11 | |
| 陈康平 | ZhuolingInternationalLimited | 董事 | 2022.11 | |
| 陈康平 | 晶科能源投资 | 董事 | 2008.5 | |
| 陈康平 | 上饶卓领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9 | |
| 陈康平 | 上饶卓领贰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9 | |
| 李仙华 | TalentGalaxyLimited | 董事 | 2009.10 | |
| 李仙华 | PeakyInvestmentsLimited | 执行董事 | 2017.11 | |
| 李仙华 | 晶科能源控股 | 董事 | 2007.12 | |
| 李仙华 | 晶科能源投资 | 董事 | 2008.5 | |
| 李仙华 | 上饶凯泰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9 | |
| 李仙华 | 上饶凯泰贰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9 | |
| 曹海云 | 晶科能源控股 | 董事 | 2020.12 | |
| 苗根 | 上饶佳瑞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5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李仙德 | 上海晶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 | |
| 李仙德 | 上饶市卓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11 | |
| 李仙德 | 上饶市聚琮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9 | |
| 李仙德 | 江西省晶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3.8 | |
| 李仙德 | 海宁德康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5.9 | |
| 李仙德 | 上饶市欧宝通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10 |
| 李仙德 | 上饶市卓安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9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欧金地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9 |
| 李仙德 | 上饶市润弘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0.12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恒耀地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9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耀地产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20.10 |
| 李仙德 | 嘉兴市晶益商贸有限公司 | 经理、执行董事 | 2019.7 |
| 李仙德 | 乐山市晶科胜嘉地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11 |
| 李仙德 | 乐山市晶科欧金房地产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9.11 |
| 李仙德 | JingleWinHoldingCo.,Ltd. | 董事 | 2017.4 |
| 李仙德 | TankaInternationalLimited | 董事 | 2017.6 |
| 李仙德 | WideWealthGroup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海宁盛步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5.12 |
| 李仙德 | Jinkosolar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JinkoSolarSweihan(HK)Limite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JinkoSolarLATAMHoldingLimite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JinkoSolarArgentinaILimite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JINKOSOLARINVESTMENTPTE.LTD. | 董事 | / |
| 李仙德 | JinkoRenewableEnergyDevelopmentMexicoS.deR.L.deC.V. | 独任经理(Gerente?nico) | / |
| 李仙德 | EnergíaSolarCuncunulS.deR.L.deC.V. | 独任经理(Gerente?nico) | / |
| 李仙德 | LighteningPVPark,S.deR.L.deC.V. | 独任经理(Gerente?nico) | / |
| 李仙德 | 晶科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6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8.1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环保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8.1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8.1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物流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8.1 |
| 李仙德 | 上饶市晶科电子有限公司 | 总经理,执行董事 | 2018.1 |
| 李仙德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6 |
| 李仙德 | 海南晶能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2 |
| 李仙德 | 上海蝶锟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7 |
| 李仙德 | 晶科慧能(浙江)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7 |
| 李仙德 | 海南晶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1 |
| 李仙德 | 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7 |
| 李仙德 | 新乡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2.10 |
| 李仙德 |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9 |
| 李仙德 | 上饶市卓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2 |
| 李仙德 | 上海晶电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7 |
| 李仙德 | 德兴市川弘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0 |
| 李仙德 |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1 |
| 李仙德 | SweihanSolarHoldingCompanyLimited | 董事 | 2017.1 |
| 李仙德 | PT.JINKOSOLARINDONESIADUTA | PresidentCommissioner | 2017.2 |
| 李仙德 | PT.JINKOSOLARINDONESIAENERGI | PresidentCommissioner | 2017.2 |
| 李仙德 | EDFRANDJINKOHOLDINGCO.LTD. | 董事 | 2020.6 |
| 李仙德 | EDFR&JINKODMCC | 董事 | 2020.8 |
| 李仙德 | 上饶市弘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9 |
| 陈康平 | 上饶市信源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11 |
| 陈康平 | JingleWinHoldingCo.,Ltd. | 董事 | 2017.4 |
| 陈康平 | TankaInternationalLimited | 董事 | 2017.6 |
| 陈康平 | JinkosolarWWGInvestmentCo.,Ltd. | 董事 | / |
| 陈康平 | 穗佳有限公司(CANTONBESTLIMITED) | 董事 | / |
| 陈康平 | WideWealthGroupHoldingLimited | 董事 | / |
| 陈康平 | JINKOPOWERINTERNATIONAL(SINGAPORE)PTE.LTD. | 董事 | / |
| 陈康平 | JINKOSOLARINVESTMENTPTE.LTD. | 董事 | / |
| 陈康平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陈康平 | 上饶浙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8 |
| 陈康平 | 浙江金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4 |
| 陈康平 |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1 |
| 陈康平 | 上饶市科盛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9 |
| 陈康平 | SweihanSolarHoldingCompanyLimited | 董事 | 2017.1 |
| 陈康平 | PT.JINKOSOLARINDONESIADUTA | 董事 | 2017.2 | |
| 陈康平 | PT.JINKOSOLARINDONESIAENERGI | 董事 | 2017.2 | |
| 陈康平 | 嘉兴卓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0 | 2025.1(注销) |
| 李仙华 | 上饶市远信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6.1 | |
| 李仙华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和经理 | 2017.11 | |
| 李仙华 | 海宁市云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海宁市云顺工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11 | |
| 李仙华 | WideWealthGroupHoldingLimited | 董事 | / | |
| 李仙华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 李仙华 | PeakyInvestmentsLimited | 董事 | 2007.11 | |
| 李仙华 | PT.JINKOSOLARINDONESIADUTA | 董事 | 2017.2 | |
| 李仙华 | PT.JINKOSOLARINDONESIAENERGI | 董事 | 2017.2 | |
| 李仙华 | 兴国县中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4 | |
| 李仙华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11 | |
| 李仙华 | 杭州昕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4.4 | |
| 李仙华 | 杭州昕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4 | |
| 舒懿 |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财务总监 | 2021.7 | |
| 舒懿 | 上海煜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7 | |
| 舒懿 | 上海保运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1 | |
| 舒懿 | 上海银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7 | |
| 舒懿 | 重庆高盛置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 舒懿 | 莆田兴化湾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5 | |
| 舒懿 | 上海尚云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2022.8 | |
| 舒懿 | 上海焯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1 | |
| 舒懿 | 保利兴银(宁波)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6 | 2024.12 |
| 舒懿 | 佛山市三水海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3 | |
| 舒懿 | 北海焯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 | |
| 舒懿 | 佛山市三水银都资产管理 | 董事 | 2021.3 |
| 有限公司 | ||||
| 舒懿 | 佛山市三水云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3 | |
| 舒懿 | 上海璞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6 | |
| 裘益政 |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5 | |
| 裘益政 |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7 | 2024.5 |
| 裘益政 | 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4 | |
| 裘益政 |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6 | |
| 裘益政 | 浙江工商大学 | 教授、金融学院党委书记 | 2020.1 | |
| 施俊琦 | 浙江大学 | 教授 | 2020.4 | |
| 贾锐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3 | |
| 贾锐 |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4 | |
| 贾锐 | 中国科学院下属国立研究所 | 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员 | 2006.7 | |
| 肖嬿珺 | 天津金石鹏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7 | |
| 肖嬿珺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11 | |
| 王正浩 | 湖北长江航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 | |
| 王正浩 | 兴投(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6 | |
| 王正浩 | 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600916) | 监事 | 2018.6 | 2024.3 |
| 王正浩 | 北京滴普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8 | |
| 王正浩 |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7 | |
| 曹海云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7.6 | |
| 曹海云 | 上海沐云佳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8 | |
| 曹海云 | 上海云沐佳晨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11 | |
| 曹海云 | HYVisionCloudLimited | 董事 | 2022.8 | |
| 曹海云 | VisionCloudLimited | 董事 | 2014.9 | |
| 曹海云 | HYVisionCloudHoldingsLimited | 董事 | 2022.8 | |
| 苗根 | 东台晶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4 | |
| 苗根 | 宁波晶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5 | |
| 苗根 | 上饶市晶海宏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3.10 | |
| 苗根 | 上饶市绿骏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7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批准确定;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方案由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参照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标准拟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确定。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议。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系根据其工作经历、任职情况、对公司贡献程度等由津贴或基本工资、绩效和奖金构成。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津贴,津贴标准系参考同行业标准确定。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和确定依据按时支付薪酬。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636.29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11.29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03-18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04-10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04-19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04-29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05-06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05-30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07-26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08-29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0-18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10-25 | 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10-30 |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12-10 |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 李仙德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 陈康平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 李仙华 | 否 | 12 | 12 | 11 | 0 | 0 | 否 | 4 |
| 舒懿 | 否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 裘益政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 施俊琦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 贾锐 | 是 | 12 | 12 | 12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2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1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裘益政(主任委员)、李仙德、贾锐 |
| 提名委员会 | 施俊琦(主任委员)、李仙德、裘益政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贾锐(主任委员)、李仙德、施俊琦 |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李仙德(主任委员)、陈康平、李仙华、舒懿、施俊琦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04-19 | 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04-29 |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08-29 | 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0-18 |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0-30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2-10 | 审议《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04-19 | 审议《关于董事、高管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审议了该议案 | 无 |
| 2024-10-18 | 审议《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及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的议案》。 | 审议了该议案 | 无 |
| 2024-12-10 | 审议《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 2024-04-19 | 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07-26 | 审议《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 2024-10-18 |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 审议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58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2,251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3,809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22,197 |
| 销售人员 | 792 |
| 技术人员 | 5,964 |
| 财务人员 | 365 |
| 行政人员 | 2,510 |
| 研发人员 | 1,981 |
| 合计 | 33,809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博士 | 57 |
| 硕士 | 1,133 |
| 本科 | 8,059 |
| 大专及以下 | 24,560 |
| 合计 | 33,809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本着公平、竞争、激励、效益、合规的原则,制定公司的薪酬政策。公司遵循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以岗位等级为基础,工资支付体现岗位价值和职位贡献。公司关注关键岗位人才,尤其是核心技术人才;同时遵循外部市场薪酬水平规律,确保公司薪酬体系在行业及区域的竞争优势;提倡多劳多得,以绩效为导向,激发组织活力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注重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形成人工成本约束机制,从而合理制定薪酬标准,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公司保持持久竞争力,进而实现员工与企业利益共享。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培训是推动晶科能源不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作为头部企业,晶科能源员工的素质也直接影响整个光伏行业的发展和前行。公司秉持以贡献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聚焦员工素质、能力、工作绩效、文化归属等多方面持续提升。牢记“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晶科能源希望通过培训打开员工的全球化视野,在新能源革命的道路上主动拥抱挑战,超越自我。公司注重员工成长,着力打造育才环境,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员工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培训和学习成长机会,确保公司员工与晶科能源和光伏行业一同持续成长。使命认同与践行,晶科推行知行合一的文化,激发创新思维,进而实现公司发展与员工成长良性互动。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通过《公司章程》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股利分配的形式主要包括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三种。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合理因素,公司可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利润分配的期限间隔
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也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4、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之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系指下列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参照前项规定处理。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于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公布前,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结合公司当期的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需求、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状况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等事宜,制订公司年度或者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对其执行情况发表明确意见。
利润分配方案经上述程序审议后,由董事会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6、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要事先征求监事会意
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将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8,927,562.18 |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413,467,223.3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3,354,507,139.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3,354,507,139.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492,674,237.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96.0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6,920,405,460.51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5.76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32,149,900 | 0.3215 | 1,611 | 3.93 | 8.81 |
注1: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18.73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000,000万股的0.401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21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1,611人,首次授予价格8.81元/股;预留803.74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4%,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注2:根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8,037,475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认。截至2023年10月17日,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明确激励对象,公司已对该部分803.74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9,379,495 | 0 | 6,879,978 | 0 | 8.50 | 16,464,173 | 5,193,983 |
注1: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72元/股调整为8.50元/股;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879,978股,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09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共163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87.1000万股。同时,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26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C”,有1名激励对象业绩考核为“D”,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4.4322万股。因此,激励对象由1,263人调整为1,100人,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91.5322万股。前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已达到触发值 | -13,357,359.81 |
| 合计 | / | -13,357,359.81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评,经营业绩指标与个人绩效挂钩。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在严格依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体系的要求,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内外部环境、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适时的评估、更新和完善,提高了企业管理和决策效率的同时,为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资产安全提供保障,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执行。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为促成公司的有效经营管理并帮助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履行其所负有的责任。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
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及相关内部管制管理制度,旨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明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规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控股子公司实现高效、有序运作,以提高公司整体的资产运营质量,最大程度回报股东。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秉承“改变能源结构,承担未来责任”的使命,晶科能源战略性布局光伏产业链核心环节,聚焦光伏产品一体化研发制造和清洁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销量领跑全球主流光伏市场。晶科能源亦不断拓展光伏技术多元化规模应用场景,积极布局储能等领域,着力打造新能源生态圈。晶科能源致力于藉由不断创新的光储技术和可靠的产品,为全球提供清洁、安全、经济且智慧的能源解决方案,以经济、绿色、可行的方案助力全球气候变化应对。
晶科能源相信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晶科能源董事会是ESG管理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负责ESG战略规划、风险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审阅ESG重大制度、中长期战略规划和年度ESG报告等。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协助董事会监督ESG关键议题和规划实施,并向董事会汇报工作进展。报告期内,晶科能源进一步升级ESG管理架构,成立风险合规与ESG管理委员会及秘书处,下设风险合规与ESG管理工作组,形成自上而下的“一盘棋”协同机制,确保可持续发展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晶科能源按年度开展议题重要性分析,并由董事会审阅最终评定结果。报告期内,结合最新
披露标准与要求,公司开展双重重要性评估,全面识别重要性议题对公司的财务影响以及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晶科能源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有关晶科能源ESG工作的年度进展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晶科能源大力推行数字化战略,将“数字化交付、交付数字化的产品和服务”确立为核心发展目标,全力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报告期内,晶科能源数字化建设取得突出成就,荣获国家及江西省“数字领航企业”,入选《国家制造业数字化典型案例集》,入选工信部国家工业领域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典型实践案例,山西基地智能工厂项目入选经济观察报卓越创新实践案例。作为全球首家加入RE100和EP100绿色倡议的光伏企业,作为科学碳目标倡议(SBTi)的承诺单位,晶科能源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发掘节能潜力、加强智能管控等方式,不断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占比,推动节能减排。此外,晶科能源各事业部每季度开展节能专项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员节能意识与节能潜力识别能力,为持续推进节能降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基于ESG建设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晶科能源入选标普全球(S&PGlobal)发布的《2025年可持续发展年鉴》(TheSustainabilityYearbook2025)。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 标普全球企业可持续发展评估(CSA) | S&PGlobal | 69分 |
| MSCIESG评级 | 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公司 | BBB |
| CDP气候变化调查问卷 | 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 | B |
| EcoVadis企业社会责任评级 | EcoVadis | 银牌 |
| WindESG评级 | 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AA |
| 中证ESG评级 |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 A |
| 华证ESG评级 | 上海华证指数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A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沪深300ESG价值指数、上证180ESG基准指数、沪深300ESG基准指数、中证800ESG价值指数、中证800ESG基准指数。
三、环境信息情况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690.87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行业情况变化及不同产业环节存在工艺特性差异,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被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各重点排污单位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具体排污信息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类型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排放总量(t/a) |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15米高空排放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氟化物 | / | / | / | / | ||||
| 氯气 | / | / | / | / | ||||
| 氯化氢 | / | / | / | / | ||||
| 氨 | 3.66(mg/m3) | 4.9(kg/h) | 0.210 | / | ||||
| 硫化氢 | 0.26(mg/m3) | 0.33(kg/h) | 0.022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2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38(mg/L) | 150(mg/L) | 57.92 | 321.97 | |
| 氨氮 | 0.39(mg/L) | 30(mg/L) | 0.259 | 34.5 | ||||
| 总氮 | 1.35(mg/L) | 40(mg/L) | 6.06 | / | ||||
| 氟化物 | 4.63(mg/L) | 8(mg/L) | 5.75 | / | ||||
|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15米高空排放 | / | / | / | / |
| 氨 | 3.42(mg/m3) | 4.9(kg/h) | 0.196 | / | ||||
| 硫化氢 | 0.06(mg/m3) | 0.33(kg/h) | 0.003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96(mg/L) | 500(mg/L) | 24.76 | 63.011 | |
| 氨氮 | 2.75(mg/L) | 45(mg/L) | 2.48 | 6.301 | ||||
| 总氮 | 6.61(mg/L) | 70(mg/L) | 7.43 | / | ||||
| 氟化物 | / | / | / | / | ||||
|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3个排口,15米高空排放 | 5.17(mg/m3) | 40(mg/m3) | 0.137 | 1.366 |
| 氨 | 2.48(mg/m3) | 4.9(kg/h) | 0.93 | / | ||||
| 硫化氢 | 0.059(mg/m3) | 0.33(kg/h) | 0.003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50(mg/L) | 500(mg/L) | 57.63 | 82.25 | |
| 氨氮 | 0.45(mg/L) | 45(mg/L) | 0.520 | 8.23 | ||||
| 总氮 | 3.72(mg/L) | 70(mg/L) | 4.29 | / | ||||
| 氟化物 | 4.18(mg/L) | 20(mg/L) | / | / | ||||
|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2个排口,15米高空排放 | / | / | / | / |
| 氨 | 2.70(mg/m3) | 4.9(kg/h) | 0.654 | / | ||||
| 硫化氢 | 0.189(mg/m3) | 0.33(kg/h) | 0.003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87(mg/L) | 500(mg/L) | 30.04 | / | |
| 氨氮 | 1.13(mg/L) | 45(mg/L) | 3.00 | / | ||||
| 总氮 | 2.79(mg/L) | 70(mg/L) | 9.01 | / | ||||
| 氟化物 | 3.00(mg/L) | 20(mg/L) | 1.80 | / | ||||
| 青海晶科能源 | 废气 | 颗粒物 | 连续排放 | 50个排口:其中48个25米 | 20.8(mg/m3) | 120(mg/m3) | / | / |
| 氮氧化物 | 13.0(mg/m3) | 240(mg/m3) | 17.42 | 23.862 | ||||
| 氟化物 | 0.070(mg/m3) | 9(mg/m3) | 0.230 | 1.0 |
| 有限公司 | 氨 | 高空排放;2个15米高空排放 | 0.802(mg/m3) | 4.9(kg/h) | 0.048 | / | ||
| 硫化氢 | 0.078(mg/m3) | 0.33(kg/h) | 0.005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2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45(mg/L) | 500(mg/L) | 72.11 | 81.94 | |
| 氨氮 | 2.17(mg/L) | 45(mg/L) | 3.30 | 4.097 | ||||
| 总氮 | 12.11(mg/L) | 80(mg/L) | 21.16 | / | ||||
| 氟化物 | 0.73(mg/L) | 1.5(mg/L) | 1.60 | / | ||||
|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20个排口:其中3个25米高空排放;16个20米高空排放;1个15米高空排放 | 2.78(mg/m3) | 60(mg/m3) | 0.00923 | 0.0972 |
| 氮氧化物 | 4.27(mg/m3) | 240(mg/m3) | 0.592 | 6.57 | ||||
| 氟化物 | 1.07(mg/m3) | 9.0(mg/m3) | 0.425 | 0.555 | ||||
| 颗粒物 | 20.1(mg/m3) | 120(mg/m3) | 14.94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30(mg/L) | 400(mg/L) | 9.93 | / | |
| 氨氮 | 0.097(mg/L) | 30(mg/L) | 0.490 | / | ||||
| 总氮 | 1.97(mg/L) | 50(mg/L) | 2.29 | / | ||||
| 氟化物 | 5.31(mg/L) | 10(mg/L) | 1.87 | / | ||||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18个排口:其中13个25米高空排放;3个20米高空排放;2个15米高空排放 | 9.41(mg/m3) | 50(mg/m3) | 19.54 | 20.168 |
| 氮氧化物 | <3.0(mg/m3) | 50(mg/m3) | 1.49 | 0.179 | ||||
| 氟化物 | 0.762(mg/m3) | 3(mg/m3) | 3.70 | / | ||||
| 氯气 | 1.69(mg/m3) | 5(mg/m3) | 2.12 | / | ||||
| 氯化氢 | 3.04(mg/m3) | 5(mg/m3) | 15.23 | / | ||||
| 颗粒物 | 1.22(mg/m3) | 30(mg/m3) | 1.24 | 2.058 | ||||
| 氨 | 10.12(mg/m3) | 14(kg/h) | 2.58 | / | ||||
| 硫化氢 | 0.0053(mg/m3) | 0.9(kg/h) | 0.0012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45(mg/L) | 150(mg/L) | 131.04 | 201.075 | |
| 氨氮 | 3.14(mg/L) | 30(mg/L) | 9.24 | 20.107 | ||||
| 总氮 | 6.64(mg/L) | 40(mg/L) | 19.55 | / | ||||
| 总磷 | 0.73(mg/L) | 2.0(mg/L) | 2.15 | / | ||||
| 氟化物 | 3.80(mg/L) | 8(mg/L) | 11.18 | / | ||||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38个排口:其中35个25米高空排放;3个15米高空排放 | 4.75(mg/m3) | 50(mg/m3) | 31.61 | 82.23 |
| 氮氧化物 | 1.50(mg/m3) | 50(mg/m3) | 1.43 | 6.468 | ||||
| 氟化物 | 0.58(mg/m3) | 3(mg/m3) | 6.86 | / | ||||
| 氯气 | 2.53(mg/m3) | 5(mg/m3) | 10.07 | / | ||||
| 氯化氢 | 3.04(mg/m3) | 5(mg/m3) | 37.97 | / | ||||
| 颗粒物 | 1.60(mg/m3) | 30(mg/m3) | 4.23 | 36.093 | ||||
| 氨 | 133.6(mg/m3) | 14(kg/h) | 52.49 | / | ||||
| 硫化氢 | 0.007(mg/m3) | 0.9(kg/h) | 0.001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2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 | 16(mg/L) | 150(mg/L) | 162.93 | 702.089 | |
| 氨氮 | 6.00(mg/L) | 30(mg/L) | 63.06 | 70.21 | ||||
| 总氮 | 8.72(mg/L) | 40(mg/L) | 91.41 | / |
| 总磷 | 度处理 | 0.14(mg/L) | 2.0(mg/L) | 1.44 | / | |||
| 氟化物 | 3.50(mg/L) | 8(mg/L) | 36.68 | / | ||||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18个排口:其中3个30米高空排放;14个25米高空排放;1个15米高空排放 | 3.78(mg/m3) | 50(mg/m3) | 6.79 | |
| 氮氧化物 | 12(mg/m3) | 50(mg/m3) | 2.94 | / | ||||
| 氟化物 | 1.37(mg/m3) | 3(mg/m3) | 11.82 | / | ||||
| 氯气 | 0.395(mg/m3) | 5(mg/m3) | 1.42 | / | ||||
| 氯化氢 | 2.79(mg/m3) | 5(mg/m3) | 22.04 | / | ||||
| 颗粒物 | 5.07(mg/m3) | 30(mg/m3) | 8.16 | / | ||||
| 氨 | 17.22(mg/m3) | 14(kg/h) | 3.32 | / | ||||
| 硫化氢 | 0.068(mg/m3) | 0.9(kg/h) | 0.015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20(mg/L) | 150(mg/L) | 154.43 | 648.696 | |
| 氨氮 | 6.31(mg/L) | 30(mg/L) | 50.24 | 129.739 | ||||
| 总氮 | 16.78(mg/L) | 40(mg/L) | 126.22 | / | ||||
| 总磷 | 0.36(mg/L) | 2.0(mg/L) | 2.93 | / | ||||
| 氟化物 | 3.62(mg/L) | 8(mg/L) | 28.13 | / | ||||
|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 | 连续排放 | 17个排口:其中16个25米高空排放;1个15米高空排放 | 6.95(mg/m3) | 50(mg/m3) | 10.98 | 20.306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氟化物 | 0.503(mg/m3) | 3(mg/m3) | 2.64 | / | ||||
| 氯气 | 1.78(mg/m3) | 5(mg/m3) | 1.77 | / | ||||
| 氯化氢 | 3.19(mg/m3) | 5(mg/m3) | 15.36 | / | ||||
| 颗粒物 | 7.50(mg/m3) | 30(mg/m3) | 1.22 | / | ||||
| 氨 | 4.02(mg/m3) | 4.9(kg/h) | 1.21 | / | ||||
| 硫化氢 | 1.57(mg/m3) | 0.33(kg/h) | 0.139 | / | ||||
| 废水 | 化学需氧量 | 连续排放 | 1个排口,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 19(mg/L) | 150(mg/L) | 64.40 | 237.809 | |
| 氨氮 | 1.05(mg/L) | 30(mg/L) | 3.61 | 45.93 | ||||
| 总氮 | 9.13(mg/L) | 40(mg/L) | 31.34 | / | ||||
| 总磷 | 0.14(mg/L) | 2.0(mg/L) | 0.472 | / | ||||
| 氟化物 | 2.30(mg/L) | 8(mg/L) | 7.93 | / |
注:排放总量列的“/”表示公司排污情况不涉及该项污染物指标或不适用或监管单位未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等情况;核定排放总量列的“/”表示监管单位未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或无核定排放量;其他列的“/”表示监管单位未提出相应的管理要求。
| 子公司名称 | 类型 | 产生量(t) | 合规处置量(t) | 贮存量(t) | 备注 |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21,593 | 21,593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62.64 | 62.64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7,629.06 | 7,629.06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12.94 | 12.94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12,320.66 | 12,320.66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37.41 | 37.41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8,092.66 | 8,092.66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19.804 | 19.804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13,017.62 | 13,017.62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1,783.48 | 1,783.48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6,146.45 | 6,146.45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237.52 | 237.52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4,454.23 | 4,454.23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143.86 | 143.86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18,250.22 | 18,250.22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144.72 | 144.72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17,589.70 | 17,589.70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64.61 | 64.61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
|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 一般固废 | 7,502.86 | 7,502.86 | 0 | 外售或委托第三方合规处置、利用 |
| 危险废物 | 60.53 | 60.53 | 0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合规处置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各重点排污单位新投入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均按环评和批复要求建设,确保污染物治理设施高效稳定运转。新投入运行的污染防治设施具体信息如下:
| 子公司名称 | 设施 | 备注 |
|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 废水处理设施 | 新增1套中水回用设施,采用“高密池除硅除硬+PTFE管式超滤+一级BO浓缩+二级高密除硅除硬+二级PTFE管式超滤+浓水RO浓缩+三级高密处理+DTRO浓缩+MVR蒸发结晶”工艺,处理后部分中水进行回用。 |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施 | 新增2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多级碱喷淋/燃烧筒+燃烧塔”处理后分别由25米和15米排气筒排放。 |
|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施 | 新增2套废气处理设施,石墨件加工车间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研发楼设置1套喷淋装置处理废气,废气处理后由20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 一、二期复投项目新增布袋除尘设施各1套。 | ||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施 | 研发车间新增3套废气处理设施,1套电镀废气处理设施(碱喷淋处理,由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1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纤维板吸附,由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1套锅炉废气处理设施(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 废气处理设施 | N型车间前硼新增1套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排风管在排风机的作用下被引入2套并联高效洗涤塔,由25米制绒废气排放口高空排放。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各重点排污单位建设项目获得环境保护许可情况如下: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年产10GW硅片金刚线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于2024年5月23日获得上饶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饶环评字〔2024〕27号),后因基地运营战略性调整,应急预案、排污许可证变更及技改项目验收暂缓。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高效太阳能电池片提产改造项目于2024年2月4日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建审〔2024〕8号);N型太阳能电池HOT2.0技改项目于2024年2月4日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环建审〔2024〕9号);2024年4月15日完成排污许可重新申请,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更换新证(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40122MA8N62NR83001U);2024年4月25日顺利通过高效太阳能电池片提产改造项目竣工环评,自主验收完成;2024年6月12日顺利通过N型太阳能电池HOT2.0技改项目竣工环评,自主验收完成;2024年12月20日完成排污许可变更,取得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更换新证(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0122MA8N62NR83001U)。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无银金属化电池研发项目于2024年3月4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4〕40号),2024年6月24日完成排污许可重新申请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81790954553T001K),预计2025年3月底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6月28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2〕72号),项目于2024年3月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嘉环海建〔2022〕149号);2024年2月6日完成排污许可重新申请审批(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481MA2B8YBC50002Q)。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年产20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建设一期项目为10GW,于2021年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许可(楚环许准〔2021〕17号);2022年6月6日完成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2301MA6PU57G3J001U);2022年7月通过二车间(5GW电池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因一期项目年产10GW太阳能电池片规模变更为一期年产13GW太阳能电池片,于2023年6月2日重新取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13GW电池片项目环评批复(楚环许准〔2023〕48号);2023年8月2日重新取得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2301MA6PU57G3J001U);2023年12月6日取得楚雄生态环境局核发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532301-2023-056-H);2023年12月23日开展一期年产13GW太阳能电池片项目竣工环评并通过,2024年3月完成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备案。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石墨件维修检测项目于2023年6月25日取得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环评批复(乐市环审五字〔2023〕6号);2024年3月29日完成排污许可证重新申请;2024年4月28日完成石墨件维修检测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晶科能源及下辖各生产基地根据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防环保设施运行异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潜在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在对应的环保部门备案。其中重点排污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并备案,编号为361100-2023-026-L;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号为330481-2023-109-H;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备案号为330481-2023-105-L;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应急预案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修订并备案,编号为340122-2024-32-H;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备案号为532301-2023-056-H;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备案号为362323-2022—004-L;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备案号为361128-2022—024-L;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号为630100-2024-005-M;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备案号为511112-2023-020-M;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并备案,编号为620302-2022-017-L,并于2024年6月开始修订应急预案,后因基地运营战略性调整,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暂缓。
2024年公司近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修订《环境风险管理指导手册》,同时优化环境应急处置流程,强化环保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机制;此外,明确各类应急情况的处置措施、流程及响应时间要求。公司成立应急指挥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有效管控可能存在的各类环境相关隐患。此外,各基地对环保应急联系电话进行公示,同时作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的便捷通道。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各生产基地(包括各重点排污单位)均严格遵守《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6号)要求取得排污许可,并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同时将各污染物监测数据上传至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依据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公司各生产基地均委托环境检测检验机构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监测废气(有组织+无组织)中的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气、恶臭气体、非甲烷
总烃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中的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和氟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厂界噪声。为管控基地运营过程是否对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各基地定期对厂区雨水排放口、地下水监测井、土壤进行监测,同时将周边环境质量,如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地下水水质等,纳入监测范围。根据监测显示,以上工艺废气、废水中污染物监测值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电池事业部)或《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晶硅事业部)标准要求,以及各基地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标准要求;雨水排放监测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标准要求;地下水水质监测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厂界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要求;厂界内土壤监测值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标准要求;周边环境质量均满足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如《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等。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运营环节涉及的能源类型主要包括电力、天然气等。公司持续优化自身能源结构,通过推进屋顶光伏组件铺设、搭建储能系统、外购清洁电力、深挖节能潜力等方式,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关键生产环节开展空压机余热回收、空压机终端压力降低、冷冻机变频改造等109项节能提效项目,累计节电约112,782.37MWh。
此外,公司致力于打造数字化能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和分析车间、设备等电力使用数据,对比分析能耗波动原因,同时深挖设施设备节电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方案。报告期内,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覆盖面提升,实现所有基地100%覆盖。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近三年的排放信息如下:
| 排放量CO2e(万吨)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范畴1 | 5.99 | 10.40 | 13.84 |
| 范畴2(基于位置) | 315.73 | 507.49 | 486.01 |
| 范畴3 | 1,716.08 | 2,945.79 | 2,831.13 |
| 总量 | 2,037.80 | 3,463.68 | 3,330.97 |
注:1)近3年温室气体排放量依据《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核算与报告标准》《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企业价值链(范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进行分类、核算和报告;2)近3年范畴1、2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覆盖当年度所有已投产基地及上海晶科中心(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3)总量数据中使用的范畴2排放数据为基于位置的范畴2温室气体排放。更多信息详见《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关于电和天然气的消耗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电(万度) | 318,264.43 | 550,365.14 | 907,373.93 | 924,693.00 |
| 天然气(万立方米) | 330.00 | 421.20 | 510.54 | 746.06 |
公司制造环节取水量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取水量 | 1,713.32 | 3,447.07 | 6,214.60 | 6,666.17 |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晶科能源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各基地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按各级要求执行,致力于建成环境友好型绿色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对废弃物进行识别、评估和审核,对既有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严格规范处理流程,并不断发掘废弃物减量潜力,确保废弃物处理工作合法合规合理。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为实现公司制度规范管理,公司于报告期内对环保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与更新,共梳理了11项环境管理制度,涉及环境中废水废气噪声管理、不符合项控制、监测运行控制、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环境风险管理及职责管理方面,分别为:《废水废气噪声管理制度》(JK-SE-45)、《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JK-SE-46)、《废弃物环保管理制度》(JK-SE-23)、《环境风险管理指导手册》(JK-SE-57)、《环境运行管理制度》(JK-SE-04)、《EHS不符合项纠正及预防措施管理制度》(JK-SE-12)、《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JK-SE-15)、《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控制管理制度》(JK-SE-19)、《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监测管理制度》(JK-SE-24)、《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及合规性评价管理制度》(JK-SE-28)、《EHS审核管理制度》(JK-SE-29)。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60,379.89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①推进低碳运营,包括:1.优化能源结构;2.持续节能提效;3.加强智能管控。②创新低碳产品,在产品研发、生产、使用与回收各环节全面考虑低碳因素,降低产品环境影响。③协同伙伴减碳,建立完善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强化供应商温室气体排放管理。 |
注:减少排放的二氧化碳当量为由于项目技改而避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推进低碳运营
公司高效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并通过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效率、加强能源数字化管控等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清洁能源占比,确保各项节能目标如期实现。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屋顶光伏组件铺设、建设储能系统、外购清洁电力等方式,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在提升能源效率方面,公司围绕生产关键环节开展节能技改专案,在提升用能效率的同时,减少运营温室气体排放;在加强数字化管控方面,公司依托数字化系统,实施监控分析能耗数据,分析波动原因,深挖设施设备节能潜力。
2.创新低碳产品公司在产品研发、采购、生产、输运、使用与回收等环节均积极考虑可持续发展因素,持续探索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的有效方法,确保产品具有生态优势。以产品运输和回收阶段为例:
在运输阶段,公司持续推动公路运输改水运、海铁联运等方式的应用,优化运输路线与模式,减少空驶里程,同时尽可能选择低碳运输供应商,共建绿色运输链;在回收阶段,公司持续探索产品生命末期回收再利用技术,积极参与并推动回收标准建立及相关政策发布,推进回收和再利用退役组件无害化及合规化处理。
3.协同伙伴减碳公司建立完善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将温室气体管理融入新供应商准入、合格供应商日常管理、供应商风险评估等过程,强化供应商温室气体排放管理。公司要求供应商配合温室气体管理调研及数据盘查,并参与晶科温室气体管理专题培训。报告期内,公司面向149家核心品类供应商开展减排专题培训,并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致力于提供清洁、高效、经济的产品,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使用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公司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战略之一,聚焦光储技术融合,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实现“探索一代、研发一代、量产一代”,多次打破光伏产品效率和功率的世界纪录。
在持续提升电池及组件效率技术的同时,公司亦持续推动全产业链一体化创新,差异化开发并推出多个系列产品,推出适用于海洋、高寒等特殊场景的高性能组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发布首款由内部通过认证的“零碳工厂”供能生产的NeoGreen组件,是公司多年研发及在垂直一体化供应链中采用清洁能源的重要成果。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1、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基于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标准与要求,公司积极投身于环境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升级工作,致力于实现环境管理的规范化、系统化与持续改进。此外,公司全力推进EHS信息化平台建设,已实现十大智能化管理模块线上运行,覆盖教育培训、环保设备设施、风险预警预测等EHS管理全业务场景,全方位持续进行环境管理实时数据监控。
2、环保意识培训公司通过系统科学的培训体系,帮助员工了解企业可持续发展议题、目标,增强员工环保意识,树立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观。首先,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入职时接受环保、安全及职业健康等知识培训;其次,各基地EHS部门定期组织中基层管理干部和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基础知识、环保法律法规、公司环保制度及在线监测等环保专项培训,各部门需转训。
3、环境风险防控公司制定并执行详细的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流程,定期针对各类环境风险开展全面梳理,并定期将风险识别报告提交给相关管理层,为后续制定管理措施和决策提供依据。公司致力于完善环境风险管控机制,通过常态化监测与评估,全面掌控环境因素。公司运用先进环境管理工具和技术,系统识别潜在环境风险隐患,并针对已识别风险点,迅速制定并执行应对措施与处置方案,确保环境风险的及时响应与妥善处理。
(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持续增强气候韧性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进一步了解气候变化产生的影响,公司深入研究各类资讯、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分析汇总与公司相关的气候风险与机遇清单,并通过内外部调研、气候情景分析、行业研究等方式,得出公司气候风险与机遇在短中长期的重要性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公司开展应对策略制定及升级,落地应对行动,增强提升气候韧性。同时,公司开展了气候风险与机遇重要性和财务影响评估,从自身运营到价值链再到向全球更多国家和地区输送高品质产品,持续提升气候变化应对影响力。公司已于报告期发布首本《2023年度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气候行动白皮书》,刊载于晶科能源官网可持续发展专栏(链接:https://www.jinkosolar.com/site/esg_white_paper),更多关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行动与思考,可详见《2023年度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气候行动白皮书》。
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2024年,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公司牢记自身使命与责任,不断提升自身产品竞争力,持续发力向全世界输送可靠的光伏产品。公司组件出货量多年位列全球组件出货量冠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组件出货量累计超过300GW。据BNEF测算,截至2024年末,全球光伏总出货2,264.7GW,晶科能源出货超300GW。这意味着至今,全球每8块组件中就有1块来自于晶科能源,由此减少的每8吨二氧化碳中就有1吨贡献于晶科能源。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引领自身发展的第一动力,建立研发创新发展战略,涵盖持续增加研发资金投入、保持与高校、政府以及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不断优化研发流程以及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和用户需求等内容,更有效地支持研发投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资源,建立健全研发人员激励机制,持续吸引行业优秀人才加入,赋能研发人员成长,并持续完善研发平台建设,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在研发创新方面获得了多项国家级科研平台认定,包括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等。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
晶科能源严格遵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在技术研发过程中高度重视科技伦理。同时,公司积极关注科技伦理风险,定期审视可能存在的科技伦理风险,确保不存在重大偏差。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科技伦理违规事件。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各利益相关方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公司致力于完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强化监督审查、升级防护技术、培育安全文化等措施,全方位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公司建立了信息安全委员会,明确自身信息安全原理原则与机制,严格防控信息及数据安全风险。
公司持续加强相关方隐私保护,通过完善隐私安全防护体系、采取高效的隐私防护措施,保障隐私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合规管理。公司制定《保密管理制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将隐私保护风险识别纳入年度风险管理规划,切实保障核心利益相关方的隐私安全。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587.00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详见本节“四、社会责任工作情况”之“(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晶科能源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优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相关治理机制建设,通过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有效制衡、协调运作的治理架构实现全面治理。公司严格遵守各类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以《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为基础,涵盖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对外担保、独立董事、关联交易、套期保值等具体规范的治理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注重倾听投资者诉求和建议,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调研、路演、邮件、一对一沟通等形式,高效解答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疑问,并通过投资者关系专栏、公众号与视频号等渠道,及时向外界公开最新资讯。
公司重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与管理。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公司对股东、董事会及高管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规范,避免出现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或不公平披露的行为。公司亦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便利性,为其与董监高交流创造必要的条件,确保中小股东全面参与公司沟通。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员工权益保障策略,包括:尊重全体员工基本权益,明确禁止强迫劳动和童工,保障合理工时与加班补偿,坚持同工同酬,支持结社自由与集体协商,反对歧视与骚扰行为,对各类侵权事件“零容忍”等。此外,公司将ESG审计视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全方位的ESG审计,持续降低用工风险。
公司制定了包括《员工手册》在内的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和操作流程,对员工职业安全与发展、工作条件、劳动关系等事项进行详尽且明确的说明。公司围绕禁止强迫劳工与监狱劳工、禁用童工、合理工时与加班补偿、反骚扰虐待等维度,制定覆盖公司所有运营地的劳工保障专项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依据《ESG审计管理制度》《ESG审计晶科标准2.0》等内部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及规范,持续开展ESG审计工作,综合了解员工合规雇佣、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条件与福利等情况。针对所发现的行业共性问题或难点问题,公司将成立解决方案小组跟进解决。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851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5171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519.3983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0519 |
注:公司持股员工851人,直接持股数量为519.3983万股,即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其对应的已归属数量,不含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公司股票的人数及对应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供应商权益保护晶科能源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管理规定》等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和程序,持续优化供应商全生命周期管理,以降低供应链风险。公司依托高效、安全的供应链金融数字化平台,将采购应付账款转化为可分拆、可转让、可融资的电子凭证,为供应商提供从采购到资金结算的全流程服务,畅通产业链资金流转,帮助中小供应商加快回款速度,缓解资金压力,实现合作共赢。公司积极帮助供应商提升ESG发展能力,通过制定培训计划、开展全方位审计等举措,从帮助识别风险与改善、开展赋能培训、提供对标案例、采购员间接影响等维度,帮助供应商提升ESG管理能力,降低自身风险。
2、客户权益保护晶科能源建立并持续完善全生命周期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力求以完善、优质、专业的服务管理体系和流程,及时跟进处理客户各环节需求。依托高质量的客户服务管理体系及流程,公司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解决方案制定、产品选型、技术咨询,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问题诊断及处理全流程的服务与支持,确保客户满意度最大化。公司积极回应客户各项ESG相关审计需求,针对客户审计建立成熟工作流程,以满足客户多维度的ESG评估需求,携手客户共建光伏产业链良好的营商环境。晶科能源高度重视与客户的长期稳定沟通,确保沟通渠道的畅通。公司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网页留言、客户拜访以及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与客户开展常态化沟通,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充分理解和及时解决。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晶科能源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运营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效防范产品质量与安全风险。
公司建立了“年度审核+专项审核+产品审核+过程审核”的全方位质量审核体系,定期对海内外所有生产基地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制程的现场验证活动,并进行抽检。针对突发问题,公司不定期开展专项审核,确保质量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公司要求各生产基地及时分析原因,并确保100%跟进整改。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知识产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技术与专利的储备及保护,规范商标的申请、维护、运用及保护流程。
在保护自身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公司通过制定《供应商知识产权管理实施细则》、补充及更新采购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与供应商签署《知识产权保证协议》和《供应商知识产权承诺书》等方式,有效管控供应链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风险,尊重并保护合作伙伴的知识产权。在与供应商合作过程中,供应商均签署保密协议,且公司对内部技术文件传输设有严格的保密审核机制,防止知识产权泄露。
为提升员工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公司定期面向研发、运营与生产等员工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主题培训,内容涵盖专利基础知识、专利布局与风险管控、专利创造性进阶等。此外,公司面向IT团队开展软件著作权培训,强化其对著作权保护的意识。同时,公司积极加入中国光伏行业
协会知识产权专委会等专业组织,与行业企业交流分享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7 | 通过上证路演、全景网、进门财经等平台召开多种形式业绩说明会,包括电话会议、文字互动等多种形式积极回复投资者问题,在业绩发布后与投资者及时互动,解答投资者疑问,全面传递公司市场价值。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3 | 通过公众微信和视频号等,以图文并茂形式展现公司相关情况更新,包括业绩长图、业绩视频、业务进展、产品更新、战略合作等投资者关注度较高部分。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线上展示方面,公司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对专栏按照“临时公告、定期报告”进行分类,日常与公告同时更新,以便投资者快速获得公司相关资讯,具体可以参考:https://www.jinkosolar.com/site/investment0。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在线上渠道建设方面,公司在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在公众微信和视频号及时更新公司最新情况,方便投资者快速获取公司最新资讯。报告期内,公司共举行业绩说明7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66次,投资者提问回复率100%。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重视同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沟通交流,以投资者满意度为导向,建立了全面有效的沟通模式与框架,设立多样、畅通的交流渠道和专门的投资者关系团队对接资本市场沟通需求。除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券商策略会,公司还通过调研、路演、邮件、一对一沟通等形式,及时有效答疑解惑。公司亦积极带头组织行业论坛和新品发布会、研讨会,向投资者全方位展示综合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共发布交易所公告196篇;管理层及投关团队参加近百场大型券商策会、投资者交流会及电话会议,与数百家投资机构和超数千名投资者进行沟通。主动接洽投资者调研,获行业及公司研究报告85篇。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等监管机构指定网站和报纸渠道,刊登公司公告和披露信息,确保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同时,使用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披露,公司披露内容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格式指引,力争全面规范、清晰地披露事项内容,充分揭示事项风险因素,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便利投资者信息获取和投资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部门批评和处罚的事件。公司已连续2年获得信息披露工作评级A级。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股东大会、路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电话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与机构投资者保持双向沟通。公司认真倾听和了解资本市场对公司各个方面的评价、意见或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水平。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和投票,有效参与公司治理。
(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晶科能源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对贪污贿赂等商业道德行为的管理要求。公司建立监察部,负责对贪污贿赂等商业道德行为的监督管理,同时设置纪律委员会推进监察工作开展。
公司坚持内部廉洁管理,对贪污贿赂、职务侵占和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或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违规行为后将立即查处,对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公司设置内部“五条禁令”,并在各项综合及专项审计中关注贪污贿赂等商业道德风险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公司践行供应商廉洁管理,要求所有重点供应商签订《供应链合作伙伴行为准则》,对供应商反贿赂与反腐败等商业道德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同时颁布“供应商五禁止行为”,在供应商准入与合作各环节严格考量供应商的廉洁表现。公司定期更新合同中的廉洁约定条款,规范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反腐措施。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 | 注1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注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 | 2021年6月21日 | 是 | 注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3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 注4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分红 | 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5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6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7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晶科能源 | 注8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9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9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 注10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10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1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11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注12 | 2021年6月21日 | 否 | 注12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3 | 2022年10月21日 | 否 | 注13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4 | 2022年10月21日 | 否 | 注1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2022年10月21日 | 否 | 注15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晶科能源 | 注16 | 2022年9月29日 | 否 | 注1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 注17 | 2022年9月29日 | 否 | 注17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晶科能源 | 注18 | 2023年5月24日 | 否 | 注18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关于股份限制流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等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7)在本企业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公司有权扣减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2、实际控制人、董事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本条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5)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董事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8)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将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其它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配偶陈霞芳、陈康平配偶梁敏、李仙华配偶盛建芬,作为实际控制人亲属,比照实际控制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7)本人承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监事孙敏、高级管理人员曹海云、苗根、金浩、蒋瑞、王志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5)若本人同时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在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循相关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持股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6)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本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持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9)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将在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其它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上述承诺。
5、核心技术人员张昕宇、郭志球承诺: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在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将遵循相关规定,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持股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2)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股票的流通限制和/或减持有其他相关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上饶卓群、上饶卓领、上饶凯泰、上饶润嘉、上饶凯泰贰号、上饶卓领贰号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首发前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首发前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若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企业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4)如在锁定期届满后,且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及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等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并将事先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企业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式应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如实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6)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7、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上饶佳瑞、嘉兴晶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榕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云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睿和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庆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兴晟东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春霖股权投资中心(合伙企业)、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若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则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指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取孰晚的日期),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有关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减持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注2: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承诺:
1、启动和停止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1)启动条件: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果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则相关的计算对比方法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或者其他适用的规定做调整处理,下同)的情况,且同时满足相关回购、增持公司股份等行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时,公司将按照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2)停止条件:在以下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实施期间内,出现下列情形,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①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
②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增持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增持人员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稳定股价的措施
(1)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在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时,公司承诺将实施股票回购。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满足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方案,并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股份回购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股份回购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以后实施(如需)。在完成必要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票回购方案。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任何对《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的修订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市场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对稳定股价方案、具体措施、进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稳定股价的措施当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增持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A、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B、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C、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10%;D、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E、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能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③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公告的10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⑤如果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后10个交易日内其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迫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当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并且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且无法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股价稳定措施时,并且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在公司领薪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启动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
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并承诺就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以其董事身份(如有)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②除不可抗力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公司股份的,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金额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自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连续十二个月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和津贴合计金额的20%,但不超过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③在《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预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预案》,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
(4)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并保证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可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稳定公司股价;
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前提下,公司可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3、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
(1)公司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如本公司/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稳定股价方案的约束措施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注3: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公司承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公告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的情形。若本次公开发行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构成欺诈发行,本人承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购回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公告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购回时,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本公司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公司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公司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2、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①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②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③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④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⑤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⑥如发行人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②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④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注5: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人承诺将遵守并执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注6: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本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申请冻结自有资金,从而为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提供保障;
④对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公司未履行已作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等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相关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本公司及本公司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公司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⑥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若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投资者损失根据证券监管机构、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确定或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④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⑤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⑥如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1)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③本人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完全或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注7:晶科能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就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晶科能源承诺
(1)公司核查和审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3)若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在证券监管机构对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公司将依法启动回购股份的程序。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根据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市场价格孰高确定,若公司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回购股份数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数量确定,并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4)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承诺
(1)本公司核查和审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公司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极力促使公司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4)如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承诺
(1)本人核查和审阅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及上市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4)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其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核查和审阅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全套申请文件,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监管机构)或其他有权机关对发行人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发行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且本人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将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注8:晶科能源出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4、除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及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发行人0.0941%权益、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持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4.94%股份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5、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6、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注9: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的企业,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亦不从事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的业务;
2、如果发行人认为本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其控制的企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除外)从事了对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或终止业务;
3、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发行人或其子公司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
4、本公司/本人承诺,因违反该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和其他股东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
5、本公司/本人在该承诺中所做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而做出;
6、该承诺函自本公司/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公司/本人不再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止。注10: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
1、本公司/本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的披露。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公司/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公司/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作为发行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尽量减少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的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合理、价格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发行人或控股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公司/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通过发行人的经营决策权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若本公司/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本公司/本人承诺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有)而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任何直接或者间接形成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承诺在本公司/本人作为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注11:公司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公司境内土地及房屋使用情况承诺:
报告期内及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在房屋及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存在部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土地、房屋未取得相应产权证书、无偿使用他人土地未办理土地产权证书、租赁房产所在土地性质为划拨地、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其他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上述部分房屋及土地不规范情形且占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全部使用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占比很小,不会对其整体生产经营及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正在积极整改消除房屋、土地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任何违规事项遭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人愿意承担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免受损害。注12: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仙德、陈康平、李仙华就公司员工及社会保障事项承诺:
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者被追偿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以及因未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需要承担任何罚款和/或损失,本人承诺将无条件承担所有补缴款项、罚款的经济责任。承诺人承诺,若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任何违规事项遭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者,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的,承诺人愿意承担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因受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并使晶科能源及其子公司免受损害。注1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注1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承诺:
(1)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①本人/本公司将根据按照《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认购,并将严格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②若晶科能源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最后一次减持公司股票日期间隔不满六个月(含)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将不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
③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参与晶科能源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所持有的晶科能源股票或已发行的可转债。
④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债的行为,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
⑤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本公司因减持公司股票、可转债的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独立董事的承诺:
①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②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严格遵守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③若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注16:晶科能源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
1、本公司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注17:激励对象就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承诺:
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注18:其他承诺:
自2023年12月3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的期间为业绩承诺期间,公司承诺仕邦光能2024年度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亿元,2025年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2026年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027年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不低于20亿元。(为避免疑义,上述扣非净利润承诺皆为承诺期间内的累计值,如2025年的扣非净利润承诺100,000万元为2024年至2025年期间内的目标公司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承诺值;2026年的扣非净利润承诺150,000万元为2024年至2026年期间目标公司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承诺值;2027年的扣非净利润承诺200,000万元为全部承诺期间内的目标公司累计税后扣非净利润承诺值。)
(一)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5)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所述内容。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40(不含税)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向晓三、沈祥红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4 |
名称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5(不含税) |
| 保荐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经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4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额为115,510.00万元(不含其他已在临时公告中单独披露的预计交易额)。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经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在上饶晶科叁号智造厂区与玉环晶科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在海宁晶科厂区内投建储能项目,以上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0,800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储能拟与晶科科技下属公司签署《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在浙江晶科储能厂区内投建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上项目总共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26,281万元(项目整体运营期内预计金额合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截至报告期末,关于公司2024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进展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14)之5“关联交易情况”。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关系 |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234,152.06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943,093.86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总额(A+B) | 3,943,093.86 |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2.04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844,368.49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327,615.86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171,984.35 |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1)投资合同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签署方 | 合同金额 | 项目进度 |
| 1 | 高效太阳能组件生产基地二期 | 肥东县人民政府 | 计划总投资50亿元 | 履行中 |
| 2 | 24GW高效光伏组件+10万吨光伏组件铝型材项目 |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 | 108亿元 | 履行中 |
| 3 | 年产56GW垂直一体化大基地项目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560亿元 | 履行中 |
注:上述项目投资额以实际测算为准。
(2)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序号 | 合同类型 | 签约方名称 | 合同期间 | 合同数量 | 执行进展 |
| 1 | 采购 |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A | 2022年9月-2026年12月 | 约38.28万吨 | 履行中 |
| 2 | 采购 |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B | 2023年1月-2030年12月 | 约33.6万吨 | 履行中 |
| 3 | 采购 |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供应商C | 2021年9月-2026年 | 约7万吨 | 履行中 |
注:上述合同均为长单框架性协议,实际执行数量与价格由合同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协商调整。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月21日 | 10,000,000,000.00 | 9,722,851,698.11 | 6,000,000,000.00 | 3,722,851,698.11 | 9,530,756,795.66 | 3,732,010,300.00 | 98.02 | 100.25 | 364,741,395.66 | 3.75 | - |
| 发行可 | 2023年4月26 | 10,000,000,000.00 | 9,968,108,679.25 | 9,968,108,679.25 | 不适用 | 8,172,392,754.16 | 不适用 | 81.99 | 不适用 | 891,889,338.18 | 8.95 | - |
| 转换债券 | 日 | |||||||||||
| 合计 | / | 20,000,000,000.00 | 19,690,960,377.36 | 15,968,108,679.25 | 3,722,851,698.11 | 17,703,149,549.82 | 3,732,010,300.00 | / | / | 1,256,630,733.84 | / | - |
[注]“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大于“超募资金总额”的原因为“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的承诺投资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915.86万元。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节余金额 |
| 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度 | 因 | 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00,000.00 | 288,426,624.49 | 3,862,489,224.49 | 96.56 | 2022年7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53,025,346.54 | 2,028,772,233.83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500,000,000.00 | 76,314,771.17 | 436,257,271.17 | 87.25 | 2024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首次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是 | 否 | 1,500,000,000.00 | - | 1,50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公开发行股票 | 还贷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158,000,000.00 | - | 1,158,000,000.00 | 100.00 | 2022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3,282,081.30 | 959,652,486.85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否 | 1,457,210,300.00 | - | 1,457,210,300.00 | 100.00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197,062,919.93 | 1,541,860,138.89 | 否 |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否 | 否 | 1,116,800,000.00 | - | 1,116,8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票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年产11GW高效电池生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100,000,000.00 | 352,746,273.28 | 2,948,266,455.71 | 71.91 | 2023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219,178,436.07 | 621,448,460.58 | 否 |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年产8吉瓦高自动化光伏组件生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700,000,000.00 | 92,812,447.36 | 605,433,866.86 | 86.49 | 2023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247,249,520.01 | 367,029,641.63 | 否 |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新倍增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600,000,000.00 | 102,293,190.24 | 454,996,616.04 | 75.83 | 2023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189,634,283.73 | 264,913,244.26 | 否 | / |
| 一期8GW高自动化组件项目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二期20GW拉棒切方项目一阶段10GW工程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600,000,000.00 | 344,037,427.30 | 1,195,587,136.29 | 74.72 | 2024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16,006,928.68 | -16,006,928.68 | 否 | /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968,108,679.25 | - | 2,968,108,679.26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 合计 | / | / | / | / | 19,700,118,979.25 | 1,256,630,733.84 | 17,703,149,549.82 | / | / | / | 是 | / | -61,671,908.78 | 5,767,669,277.36 | 否 | / |
1、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 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 | 新建项目 | 1,158,000,000 | 1,158,000,000 | 100 | / |
| 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 | 新建项目 | 1,457,210,300 | 1,457,210,300 | 100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116,800,000 | 1,116,800,000 | 100 | / |
| 合计 | / | 3,732,010,300 | 3,732,010,300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型太阳能高效电池片项目二期工程”和“年产20GW拉棒切方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年产
7.5GW高效电池和5GW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与“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继续投入对应项目使用;将节余募集资金1,633.63万元(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①美国双反诉讼自2011年11月起,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组件、层压板、电池板或其他产品(以下简称“双反调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作出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进口双反调查产品到美国的进口商缴纳。美国商务部每年进行年度行政复审,决定在对应复审期间进口至美国的双反调查产品所应缴的清算税率。进口商在美国进口双反调查产品时,美国海关按照届时有效的现金保证金率对进口商就双反调查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待该等产品实际进口日所属复审期间对应的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作出后,美国海关将根据进口商缴付保证金所适用的保证金率与相对应的行政复审终裁确定的清算税率的差额确认最终应退/收的双反税。
2021年2月,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双反调查产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据该终裁裁决及后续修正裁决,适用于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0.99%。针对上述美国商务部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晶科能源和天合光能等几家中国企业作为原告,以美国政府作为被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报告日,案件还在审理中。
②新加坡产品质量诉讼晶科进出口与H.R.D.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HRD”)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签署了两份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根据该等销售合同约定,晶科进出口将向HRD销售合计500,000(100MW)件光伏组件产品,合计销售金额为67,150,000美元。晶科进出口已按合同约定向HRD履行交付义务。2018年11月,HRD以晶科进出口向其销售的全部光伏组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晶科进出口提起的两起仲裁案件(已合并审理)。根据仲裁通知,HRD的诉请包括:
①要求晶科进出口更换光伏组件产品并支付HRD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产品而产生的费用;和/或②晶科进出口赔偿HRD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全部损失。2020年8月7日,HRD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2月11日,晶科进出口提交了答辩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词、专家报告,以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积极测试结果的检测报告等,该等抗辩存在合理的理由及基础。2022年2月19日,HRD提交了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7月17日,晶科进出口对此提交了复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经HRD申请及仲裁庭同意,HRD于2022年9月9日提交了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晶科进出口于2022年9月26日对此提交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作为回复。2022年10月10日至21日期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组织仲裁庭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双方的口头开庭陈述、双方的事实证人及专家证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结案陈述。在听证会过程中,HRD告知仲裁庭,其仲裁请求应当仅针对2012销售合同及2013销售合同项下365,000(73兆瓦(MW))件光伏组件产品,在原仲裁请求的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49,195,000美元。2023年8月17日,仲裁庭作出部分裁决并于10月2日作出部分修正。2024年8月5日,晶科进出口与HRD就本案所涉一切之争议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项下晶科进出口需向HRD支付赔偿金总计3,100万美元。2024年12月31日,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该案件已和解终结,仲裁庭已下令终止仲裁程序。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920,540,800 | 69.17 | 0 | 0 | 0 | -23,988,800 | -23,988,800 | 6,896,552,000 | 68.93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23,988,800 | 0.24 | 0 | 0 | 0 | -23,988,800 | -23,988,800 | 0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034,480,000 | 10.34 | 0 | 0 | 0 | 0 | 0 | 1,034,480,000 | 10.34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34,480,000 | 10.34 | 0 | 0 | 0 | 0 | 0 | 1,034,480,000 | 10.34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5,862,072,000 | 58.59 | 0 | 0 | 0 | 0 | 0 | 5,862,072,000 | 58.59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862,072,000 | 58.59 | 0 | 0 | 0 | 0 | 0 | 5,862,072,000 | 58.59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084,655,933 | 30.83 | 4,983 | 0 | 0 | 23,988,800 | 23,993,783 | 3,108,649,716 | 31.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084,655,933 | 30.83 | 4,983 | 0 | 0 | 23,988,800 | 23,993,783 | 3,108,649,716 | 31.07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10,005,196,733 | 100.00 | 4,983 | 0 | 0 | 0 | 4,983 | 10,005,201,716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1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40,000,000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能转债”于2023年10月26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4,98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9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及2025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六、(二)主要财务指标”的有关内容。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限售 | 2024/1/26 |
| 合计 | 40,000,000 | 40,000,000 | 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能转债”于2023年10月26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晶能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4,983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4,98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3日及2025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报告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132,116,541,807.07元,负债总额为97,756,353,927.30元,资产负债率为73.9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21,109,877,893.38元,负债总额为87,188,831,757.13元,资产负债率为71.99%。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2,747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3,56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0 | 5,862,072,000 | 58.59 | 5,862,072,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18,260,169 | 337,651,114 | 3.37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316,480,000 | 3.16 | 316,480,000 | 无 | 0 | 其他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054,723 | 263,049,749 | 2.63 | 0 | 无 | 0 | 其他 |
|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217,080,000 | 2.17 | 217,080,000 | 无 | 0 | 其他 |
|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210,984,000 | 2.11 | 210,984,00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8,724,178 | 167,489,503 | 1.67 | 0 | 无 | 0 | 其他 |
| -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81,563,113 | 163,216,922 | 1.63 | 0 | 质押 | 142,306,637 | 其他 | |
|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44,720,000 | 1.45 | 144,720,000 | 无 | 0 | 其他 | |
|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云尚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31,727,633 | 1.32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37,651,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337,651,114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3,049,749 | 人民币普通股 | 263,049,749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67,489,50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7,489,503 | |||||
| 上饶市佳瑞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63,216,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216,922 | |||||
| 西藏云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云尚云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1,727,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727,633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780,3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6,780,390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69,771,4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9,771,414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096,445 | 人民币普通股 | 69,096,445 |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7,904,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67,904,240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双擎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854,897 | 人民币普通股 | 65,854,897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卓群、上饶卓领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3,995,026 | 1.54 | 17,088,500 | 0.17 | 263,049,749 | 2.63 | 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765,325 | 0.49 | 8,062,900 | 0.08 | 167,489,503 | 1.67 | 0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540,679 | 0.14 | 1,558,000 | 0.02 | 69,096,445 | 0.69 | 0 | 0 |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 1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862,072,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2 | 上饶市润嘉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316,480,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3 | 上饶市卓领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17,080,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4 | 上饶市卓群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210,984,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5 | 上饶市卓领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44,720,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6 | 上饶市凯泰贰号企业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87,128,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7 | 上饶市凯泰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58,088,000 | 2025/1/26 | 0 |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晶科能源投资、上饶润嘉、上饶卓领贰号、上饶卓群、上饶卓领、上饶凯泰、上饶凯泰贰号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安排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 | 40,000,000 | 2024/1/26 | -23,988,800 | 0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 名称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JinkoSolarInvestmentLimited)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仙德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1月10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控股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李仙德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10年至今控制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控股系一家2010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JKS);2020年至今控制晶科科技(601778.SH)。 |
| 姓名 | 陈康平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10年至今控制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控股系一家2010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JKS);2020年至今控制晶科科技(601778.SH)。 |
| 姓名 | 李仙华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2010年至今控制晶科能源控股(晶科能源控股系一家2010年5月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JKS);2020年至今控制晶科科技(601778.SH)。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晶能转债”,债券代码“118034”。公司发行的“晶能转债”自2023年10月26日起开始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13.79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7月14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3.70元/股;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193,983股已于2023年12月6日完成股份登记手续,经计算,前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登记完成后,“晶能转债”转股价格不变;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48元/股。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晶能转债 |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27,437 |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3,538,000 | 4.34 |
| 中国人寿资管-招商银行-国寿资产-鼎坤优势甄选2418资产管理产品 | 387,018,000 | 3.87 |
| 中国人寿资管-招商银行-国寿资产-鼎坤优势甄选2417资产管理产品 | 383,029,000 | 3.83 |
| 中国人寿资管-招商银行-国寿资产-鼎坤优势甄选2416资产管理产品 | 383,029,000 | 3.83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5,429,000 | 3.45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睿郡稳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000,000 | 3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云峰12号集合资金信托 | 249,010,000 | 2.49 |
| 计划 |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3,423,000 | 2.33 |
| 中国人寿资管-招商银行-国寿资产-鼎坤优势甄选2415资产管理产品 | 230,879,000 | 2.3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2,000,000 | 2.22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 晶能转债 | 9,999,962,000 | 68,000 | 0 | 0 | 9,999,894,000 |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晶能转债 |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68,000 |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4,983 |
| 累计转股数(股) | 7,733 |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077 |
| 尚未转股额(元) | 9,999,894,000 |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89 |
(四)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3年7月14日 | 13.70 | 2023年7月8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 鉴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9元(含税),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4日起由13.79元/股调整为1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
| 不适用 | 13.70 | 2023年12月8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小,经计算,“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不作调整,转股价格仍为13.7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 |
|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不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 ||||
| 2024年6月7日 | 13.48 | 2024年6月1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 |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4年6月7日起“晶能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70元/股调整为13.4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晶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3.48元/股 | |||
(五)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不适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19日出具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晶能转债”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24】0096号),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晶能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AA+”。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目前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较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4月22日(原付息日2024年4月20日为休息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开始支付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的利息。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完成为“晶能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19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20%(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0.2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能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六)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1).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天健审〔2025〕8368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晶科能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晶科能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5)、34及附注(7)、61。
晶科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光伏组件的销售。2024年度,晶科能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247,132.72万元,其中光伏组件业务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907,442.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6.33%。收入确认具体方法如下:
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
(1)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2)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至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海运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3)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晶科能源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晶科能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单及货运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金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5)、11和13及附注(7)、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晶科能源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421,157.92万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68,801.43万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52,356.49万元。
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综合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
息,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管理层以账龄为依据划分组合,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予以调整,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据此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应收账款减值测试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应收账款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针对管理层以前年度就坏账准备所作估计,复核其结果或者管理层对其作出的后续重新估计;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5)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包括使用的重大假设的适当性以及数据的适当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测试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算是否准确;
(6)结合应收账款函证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7)检查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晶科能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晶科能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晶科能源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晶科能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晶科能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晶科能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晶科能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向晓三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沈祥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2).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1 | 30,300,552,737.93 | 27,837,054,442.9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3 | 115,219,878.28 | 103,100,281.01 |
| 应收票据 | (7)、4 | 2,296,106,507.83 | 3,656,046,020.39 |
| 应收账款 | (7)、5 | 13,523,564,939.59 | 22,564,708,975.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7)、7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 预付款项 | (7)、8 | 3,390,491,969.99 | 4,610,634,680.8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7)、9 | 2,662,378,352.68 | 1,129,927,646.87 |
| 其中:应收利息 | 140,906.78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7)、10 | 12,509,597,406.16 | 18,215,537,232.6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7)、6 | 545,589,241.74 | 268,346,164.44 |
| 持有待售资产 | (7)、11 | 57,159,292.03 | 1,992,930,777.3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7)、12 | ||
| 其他流动资产 | (7)、13 | 2,352,598,111.72 | 1,798,681,298.68 |
| 流动资产合计 | 68,790,452,676.93 | 82,611,006,076.68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7)、16 | 74,256,968.66 | 80,791,815.46 |
| 长期股权投资 | (7)、17 | 814,275,176.66 | 1,077,017,246.9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8 | 1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9 | 5,5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7)、20 | 90,643,466.88 | 98,131,208.62 |
| 固定资产 | (7)、21 | 41,613,730,322.19 | 37,001,290,663.41 |
| 在建工程 | (7)、22 | 2,856,692,009.95 | 3,773,550,781.7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7)、25 | 403,721,652.05 | 727,355,091.00 |
| 无形资产 | (7)、26 | 2,290,124,063.07 | 2,431,788,874.76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7)、28 | 716,237,022.30 | 619,247,908.9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29 | 3,213,997,424.05 | 1,574,854,319.8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0 | 240,247,110.64 | 2,121,407,819.6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319,425,216.45 | 49,505,535,730.39 | |
| 资产总计 | 121,109,877,893.38 | 132,116,541,807.0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7)、32 | 2,757,949,832.17 | 6,255,601,983.57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33 | 601,901,053.6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34 | 20,789,130.81 | 26,465,691.13 |
| 应付票据 | (7)、35 | 11,189,800,491.91 | 25,690,531,633.10 |
| 应付账款 | (7)、36 | 21,183,330,644.37 | 22,588,641,232.57 |
| 预收款项 | (7)、37 | 457,322,189.41 | |
| 合同负债 | (7)、38 | 4,966,311,218.80 | 6,218,569,871.81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9 | 893,996,026.69 | 1,259,043,143.50 |
| 应交税费 | (7)、40 | 1,216,564,886.22 | 1,410,053,588.60 |
| 其他应付款 | (7)、41 | 347,907,036.43 | 255,254,339.5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655,206.40 | 26,086,220.40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7)、42 | 1,080,977,316.34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43 | 4,811,874,013.99 | 3,095,768,806.34 |
| 其他流动负债 | (7)、44 | 2,099,125,840.29 | 3,502,828,500.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089,550,175.28 | 71,841,058,296.18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7)、45 | 14,097,564,823.40 | 3,618,314,358.13 |
| 应付债券 | (7)、46 | 9,555,271,153.64 | 9,181,607,702.37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7)、47 | 325,197,315.77 | 549,937,240.58 |
| 长期应付款 | (7)、48 | 10,682,215,377.88 | 9,841,001,370.28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7)、50 | 2,407,984,396.24 | 2,647,152,848.81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29 | 31,048,514.92 | 77,282,110.9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099,281,581.85 | 25,915,295,631.12 | |
| 负债合计 | 87,188,831,757.13 | 97,756,353,927.3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3 | 10,005,201,716.00 | 10,005,196,73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7)、54 | 1,061,191,111.95 | 1,061,198,412.59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7)、55 | 9,021,515,404.64 | 9,028,737,718.48 |
| 减:库存股 | (7)、56 | 300,087,191.05 | 300,087,191.05 |
| 其他综合收益 | (7)、57 | 223,150,552.39 | 130,874,299.59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7)、59 | 391,643,332.36 | 391,643,332.3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7)、60 | 11,906,944,997.11 | 14,042,624,574.8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2,309,559,923.40 | 34,360,187,879.77 |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11,486,212.85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3,921,046,136.25 | 34,360,187,879.77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1,109,877,893.38 | 132,116,541,807.07 |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7,652,213,573.27 | 9,019,269,576.22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17,530,100.30 | 7,480,704.57 | |
| 应收票据 | 640,611,726.30 | 467,980,414.45 | |
| 应收账款 | (19)、1 | 8,076,192,944.21 | 12,324,228,184.16 |
| 应收款项融资 | 509,053,240.95 | 249,543,801.00 | |
| 预付款项 | 426,805,554.54 | 719,991,279.71 | |
| 其他应收款 | (19)、2 | 12,510,422,546.00 | 17,664,974,906.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771,289,394.03 | 1,267,796,534.76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524,138,829.60 | 251,664,879.52 | |
| 持有待售资产 | 710,862,591.97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07,432,680.16 | 539,206,641.89 | |
| 流动资产合计 | 31,535,690,589.36 | 43,222,999,514.2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2,000,000.00 | 2,300,000.0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9)、3 | 32,941,506,383.32 | 28,154,125,113.1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00,000.00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808,051,722.72 | 1,040,200,775.98 | |
| 在建工程 | 2,192,177.48 | 90,830,985.82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472,616,935.14 | 356,336,136.15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6,649,010.89 | 224,913,471.3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34,028,041.07 | 273,525,697.67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803,788.58 | 15,960,411.77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5,896,348,059.20 | 30,158,292,591.82 | |
| 资产总计 | 67,432,038,648.56 | 73,381,292,106.0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21,956,097.24 | 1,756,949,816.80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9,345,620.08 | ||
| 应付票据 | 5,721,093,188.29 | 8,670,495,642.02 | |
| 应付账款 | 20,095,159,948.97 | 19,168,232,843.92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4,984,700,820.19 | 2,555,566,003.12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4,916,621.50 | 197,260,221.22 | |
| 应交税费 | 11,242,211.04 | 10,527,855.91 | |
| 其他应付款 | 423,902,798.26 | 89,042,077.90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86,108,669.03 | 2,023,765,587.98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0,872,809.82 | 494,089,551.9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4,111,854,217.94 | 34,975,275,220.87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2,692,058,581.09 | 989,719,105.21 | |
| 应付债券 | 9,555,271,153.64 | 9,181,607,702.37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2,127,273,051.61 | 4,211,694,259.28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732,829,502.20 | 999,999,999.89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07,432,288.54 | 15,383,021,066.75 | |
| 负债合计 | 49,219,286,506.48 | 50,358,296,287.62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05,201,716.00 | 10,005,196,733.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1,061,191,111.95 | 1,061,198,412.59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9,468,320,876.07 | 9,482,562,346.53 | |
| 减:库存股 | 300,087,191.05 | 300,087,191.0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91,592,852.48 | 391,592,852.48 | |
| 未分配利润 | -2,413,467,223.37 | 2,382,532,664.9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212,752,142.08 | 23,022,995,818.45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7,432,038,648.56 | 73,381,292,106.07 |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92,471,327,231.09 | 118,681,778,521.12 | |
| 其中:营业收入 | (7)、61 | 92,471,327,231.09 | 118,681,778,521.12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92,394,347,937.51 | 109,215,460,822.06 | |
| 其中:营业成本 | (7)、61 | 85,684,178,976.92 | 103,023,103,523.3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7)、62 | 425,753,525.08 | 372,456,799.47 |
| 销售费用 | (7)、63 | 1,945,665,472.88 | 1,601,997,058.85 |
| 管理费用 | (7)、64 | 2,964,725,633.37 | 2,646,649,673.37 |
| 研发费用 | (7)、65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 财务费用 | (7)、66 | 654,704,290.46 | -6,259,993.13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87,408,480.74 | 1,179,563,749.52 | |
| 利息收入 | 367,689,362.30 | 334,452,601.85 | |
| 加:其他收益 | (7)、67 | 2,448,376,140.38 | 1,174,445,846.2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68 | 934,444,395.84 | -48,193,341.4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4,862,888.84 | 223,931,325.43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3,067,251.02 | -1,477,493.76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0 | -480,546,135.92 | 68,868,899.8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1 | -269,174,303.59 | -111,563,517.5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72 | -1,457,734,966.35 | -1,324,278,711.1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3 | -459,380,239.34 | -113,759,121.91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2,964,184.60 | 9,111,837,753.24 | |
| 加:营业外收入 | (7)、74 | 71,023,379.60 | 52,674,3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5 | 941,044,198.58 | 470,737,958.6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7,056,634.38 | 8,693,774,094.6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7)、76 | -227,689,573.96 | 1,253,296,850.6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632,939.58 | 7,440,477,243.9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0,632,939.58 | 7,440,477,243.96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8,927,562.18 | 7,440,477,243.96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705,377.40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2,276,252.80 | 55,111,165.10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2,276,252.80 | 55,111,165.1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92,276,252.80 | 55,111,165.1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92,276,252.80 | 55,111,165.10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2,909,192.38 | 7,495,588,409.06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1,203,814.98 | 7,495,588,409.06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1,705,377.40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4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73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9)、4 | 32,547,120,009.90 | 66,328,571,228.89 |
| 减:营业成本 | (19)、4 | 34,156,189,282.96 | 63,113,749,066.79 |
| 税金及附加 | 80,359,062.27 | 67,798,186.99 | |
| 销售费用 | 502,850,400.41 | 463,688,497.65 | |
| 管理费用 | 1,465,242,693.38 | 1,385,437,227.59 | |
| 研发费用 | (19)、6 | 134,520,340.31 | 284,426,457.81 |
| 财务费用 | 286,476,856.98 | 270,548,522.3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668,647,344.72 | 662,352,887.47 | |
| 利息收入 | 298,396,012.12 | 196,970,880.09 | |
| 加:其他收益 | 214,741,289.38 | 315,465,122.0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5 | 1,937,293,959.62 | 1,561,423,610.3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470,876.30 | -27,823,425.45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7,111,195.10 | -488,611.11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4,370,953.30 | -1,864,915.5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2,932,347.01 | -46,229,692.60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58,258,606.93 | -60,180,283.66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926,271.58 | 16,835,339.43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02,971,556.23 | 2,528,372,449.8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9,975,213.58 | 15,325,157.23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01,139,888.85 | 409,144,946.92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594,136,231.50 | 2,134,552,660.1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32,743,483.10 | 74,097,398.51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1,392,748.40 | 2,060,455,261.63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561,392,748.40 | 2,060,455,261.63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61,392,748.40 | 2,060,455,261.63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4,721,893,672.21 | 106,513,631,191.74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304,620,941.27 | 5,840,654,887.6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 | 4,454,305,082.05 | 5,314,449,561.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480,819,695.53 | 117,668,735,640.37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 | 77,090,725,842.76 | 73,835,096,238.63 | |
| 金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8,657,477,491.96 | 8,108,963,109.16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60,015,744.70 | 3,115,518,918.4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 | 7,605,568,385.79 | 7,792,783,420.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613,787,465.21 | 92,852,361,686.4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032,230.32 | 24,816,373,953.97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68,310,534.32 | 375,816,328.6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91,984,026.61 | 405,203,705.16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94,663,486.15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397,564.8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4,958,047.08 | 817,417,598.66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85,144,471.05 | 20,358,245,592.09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00,0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 | 201,348,781.75 | 587,197,256.8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91,993,252.80 | 20,945,442,848.93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737,035,205.72 | -20,128,025,250.27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215,003.57 | 45,291,531.76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215,003.57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1,622,272,641.84 | 34,493,053,105.5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 | 5,849,059,869.77 | 1,489,619,098.3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71,547,515.18 | 36,027,963,735.59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3,166,030,911.78 | 26,977,724,550.05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 | 2,600,982,832.60 | 1,199,709,251.00 | |
| 付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 | 7,401,581,370.60 | 4,416,773,905.5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68,595,114.98 | 32,594,207,706.5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2,952,400.20 | 3,433,756,029.01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99,522,142.58 | 570,206,927.1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32,471,567.38 | 8,692,311,659.82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227,766,735.06 | 8,535,455,075.2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60,238,302.44 | 17,227,766,735.06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438,562,965.59 | 62,739,842,093.12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64,116,958.73 | 2,170,664,759.3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7,500,631.29 | 623,746,108.1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90,180,555.61 | 65,534,252,960.62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423,871,065.86 | 60,598,740,702.93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45,265,882.00 | 887,351,546.0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2,721,410.36 | 291,599,488.30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02,791,784.90 | 2,296,666,065.61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14,650,143.12 | 64,074,357,802.8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5,530,412.49 | 1,459,895,157.7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94,0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0,991,133.2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8,843,157.92 | 142,249,509.35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6,122,580.9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29,956,872.16 | 142,249,509.3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193,473,542.92 | 155,250,719.29 | |
| 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29,670,754.65 | 1,822,810,5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6,503,454.42 | 3,049,754,795.4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39,647,751.99 | 5,027,816,014.77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90,309,120.17 | -4,885,566,505.42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5,291,531.76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337,769,995.41 | 13,390,078,426.57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2,379,646.02 | 86,302,75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80,149,641.43 | 13,521,672,708.3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855,676,856.09 | 4,436,684,556.84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266,598,356.60 | 939,908,108.09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63,885,561.03 | 2,928,525,356.7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786,160,773.72 | 8,305,118,021.6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906,011,132.29 | 5,216,554,686.6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0,431,699.38 | 114,880,970.80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59,739,900.25 | 1,905,764,309.76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56,831,365.59 | 2,251,067,055.83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97,091,465.34 | 4,156,831,365.59 |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028,737,718.48 | 300,087,191.05 | 130,874,299.59 | 391,643,332.36 | 14,042,624,574.80 | 34,360,187,879.77 | 34,360,187,879.7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028,737,718.48 | 300,087,191.05 | 130,874,299.59 | 391,643,332.36 | 14,042,624,574.80 | 34,360,187,879.77 | 34,360,187,879.7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83.00 | -7,300.64 | -7,222,313.84 | 92,276,252.80 | -2,135,679,577.69 | -2,050,627,956.37 | 1,611,486,212.85 | -439,141,743.52 | |||||||
| (一) | 92,276,252.80 | 98,927,562.18 | 191,203,814.98 | 51,705,377.40 | 242,909,192.38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83.00 | -7,300.64 | -9,387,279.85 | -9,389,597.49 | 1,559,780,835.45 | 1,550,391,237.9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500,215,003.57 | 1,500,215,003.57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983.00 | -7,300.64 | 62,797.72 | 60,480.08 | 60,480.08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9,338,008.03 | 49,338,008.03 | 777,746.28 | 50,115,754.31 | ||||||
| 4.其他 | -58,788,085.60 | -58,788,085.60 | 58,788,085.60 | |||||||
| (三)利润分配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 |
| 使用 | ||||||||||||||
| (六)其他 | 2,164,966.01 | -100,000.00 | 2,064,966.01 | 2,064,966.01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5,201,716.00 | 1,061,191,111.95 | 9,021,515,404.64 | 300,087,191.05 | 223,150,552.39 | 391,643,332.36 | 11,906,944,997.11 | 32,309,559,923.40 | 1,611,486,212.85 | 33,921,046,136.25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00 | 8,734,177,921.65 | 75,763,134.49 | 185,597,806.20 | 7,698,192,857.00 | 26,693,731,719.34 | 26,693,731,719.3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00 | 8,734,177,921.65 | 75,763,134.49 | 185,597,806.20 | 7,698,192,857.00 | 26,693,731,719.34 | 26,693,731,719.3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294,559,796.83 | 300,087,191.05 | 55,111,165.10 | 206,045,526.16 | 6,344,431,717.80 | 7,666,456,160.43 | 7,666,456,160.4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5,111,165.10 | 7,440,477,243.96 | 7,495,588,409.06 | 7,495,588,409.0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294,469,723.67 | 1,360,864,869.26 | 1,360,864,869.26 | ||||||||||
| 1.所有者投入 | 5,193,983.00 | 40,097,548.76 | 45,291,531.76 | 45,291,531.76 | |||||||||||
| 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750.00 | 1,061,198,412.59 | 34,938.60 | 1,061,236,101.19 | 1,061,236,101.19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4,337,236.31 | 254,337,236.31 | 254,337,236.31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06,045,526.16 | -1,096,045,526.16 | -890,000,000.00 | -89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6,045,526.16 | -206,045,526.16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90,000,000.00 | -890,000,000.00 | -890,0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90,073.16 | 300,087,191.05 | -299,997,117.89 | -299,997,117.89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028,737,718.48 | 300,087,191.05 | 130,874,299.59 | 391,643,332.36 | 14,042,624,574.80 | 34,360,187,879.77 | 34,360,187,879.77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482,562,346.53 | 300,087,191.05 | 391,592,852.48 | 2,382,532,664.90 | 23,022,995,818.4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482,562,346.53 | 300,087,191.05 | 391,592,852.48 | 2,382,532,664.90 | 23,022,995,818.4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983.00 | -7,300.64 | -14,241,470.46 | -4,795,999,888.27 | -4,810,243,676.3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61,392,748.40 | -2,561,392,748.4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983.00 | -7,300.64 | -14,896,179.93 | -14,898,497.57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4,983.00 | -7,300.64 | 62,797.72 | 60,480.08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4,958,977.65 | -14,958,977.65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34,507,139.87 | -2,234,507,139.87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 |
| 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654,709.47 | -100,000.00 | 554,709.4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5,201,716.00 | 1,061,191,111.95 | 9,468,320,876.07 | 300,087,191.05 | 391,592,852.48 | -2,413,467,223.37 | 18,212,752,142.08 |
项目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000,000,000.00 | 9,326,194,977.54 | 185,547,326.32 | 1,418,122,929.43 | 20,929,865,233.29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00 | 9,326,194,977.54 | 185,547,326.32 | 1,418,122,929.43 | 20,929,865,233.29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156,367,368.99 | 300,087,191.05 | 206,045,526.16 | 964,409,735.47 | 2,093,130,585.1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60,455,261.63 | 2,060,455,261.6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156,284,241.85 | 1,222,679,387.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193,983.00 | 40,097,548.76 | 45,291,531.76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2,750.00 | 1,061,198,412.59 | 34,938.60 | 1,061,236,101.19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6,151,754.49 | 116,151,754.49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06,045,526.16 | -1,096,045,526.16 | -890,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6,045,526.16 | -206,045,526.16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890,000,000.00 | -890,000,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83,127.14 | 300,087,191.05 | -300,004,063.91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5,196,733.00 | 1,061,198,412.59 | 9,482,562,346.53 | 300,087,191.05 | 391,592,852.48 | 2,382,532,664.90 | 23,022,995,818.45 |
公司负责人:李仙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海云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澍宣
(3).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在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100794799028G营业执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1,000,520.1716万元,股份总数1,000,520.1716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689,655.20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10,864.9716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属光伏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电池片、硅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技术的应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第二届第十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4).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5).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JinkoSolar(US)HoldingsInc.(以下简称晶科美国控股)、JinkoSolar(U.S.)IndustriesInc.(以下简称晶科美国工厂)、JinkoSolar(U.S.)Inc.(以下简称晶科美国)、JinkoSolarJapanK.K.(以下简称晶科日本)、JinkoSolar(Vietnam)Co.,Ltd.(以下简称晶科越南)、JinkoSolarGmbH(以下简称晶科德国)、JinkoSolarAustraliaHoldingsCo.PtyLtd.(以下简称晶科澳洲)等境外子公司从事境外经营,选择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应收票据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票据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票据认定为重要应收票据。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预付款项。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 公司将单项合同资产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合同资产。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公司将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公司将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合同负债。 |
|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公司将单项预计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计负债认定为重要预计负债。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公司将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 重要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收入总额/利润总额超过集团总收入/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 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公司将单项长期股权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3%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认定为重要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单项承诺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 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公司将单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认定为重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2.当公司为共同经营的合营方时,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持有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资产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公司持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
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
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含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
| 应收账款——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应收合并范 | 客户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 |
|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账龄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 0-6个月(含,下同) | 0.5 | 0.5 | 0.5 |
| 7-12个月 | 5 | 5 | 5 |
| 1-2年 | 10 | 10 | 10 |
| 2-3年 | 30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50 |
| 4年以上 | 100 | 100 | 100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节(5)、11、金融工具。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因公司无法控制的下列原因之一,导致非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未能在一年内完成,且公司仍然承诺出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继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买方或其他方意外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公司针对这些条件已经及时采取行动,且预计能够自设定导致出售延期的条件起一年内顺利化解延期因素;(2)因发生罕见情况,导致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未能在一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在最初一年内已经针对这些新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且重新满足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会计处理
(1)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和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2)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会计处理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终止经营的确认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经被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且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方法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
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原则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公司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交易协议条款、分别取得的处置对价、出售股权的对象、处置方式、处置时点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
1)个别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 | 31.67-9.50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23.75-19.00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 类别 |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完工、达到预定设计要求并经验收 |
| 专用设备 | 安装调试后达到设计要求或合同规定的标准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权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 项目 | 使用寿命摊销年限(年) | 使用寿命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 土地使用权 | 50-70 | 产权证有效期或使用期限 | 直线法 |
| 软件 | 5-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 知识产权 | 5-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公司根据研发人员在不同岗位的工时记录,将其实际发生的人员人工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2)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详见17、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
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公司光伏产品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1)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客户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在相关货物运抵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2)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在相关货物运抵至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并取得海运提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3)由客户上门提货的,在相关货物交付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员并取得客户签收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1)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备注 |
| 2023年度利润表项目 | ||
| 营业成本 | 1,006,672,117.90 | |
| 销售费用 | -1,006,672,117.90 |
(2)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公司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衍生金融工具的列报项目”规定,本公司将衍生金融工具资产相关项目计入“衍生金融资产”,不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将衍生金融工具负债相关项目计入“衍生金融负债”,不再计入“交易性金融负债”。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3,100,281.01 | |
| 衍生金融资产 | 103,100,281.01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65,691.13 | |
| 衍生金融负债 | 26,465,691.13 |
其他说明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自2024年1月1日起,将技术改造类项目采购的资产折旧年限由6年变更为3年。 | 2024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
| 固定资产 | -45,321,432.3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74,173.55 | ||
| 未分配利润 | -37,447,258.78 | ||
| 2024年度利润表项目 | |||
| 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 45,321,432.33 | ||
| 所得税费用 | -7,874,173.55 |
其他说明无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分部报告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通过分析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与回购公司股份相关的会计处理方法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3%、0%等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晶科)、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晶科)、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新材料)、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晶科)、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晶 | 15% |
| 科)、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晶科)、JINKOSOLAR(VIETNAM)INDUSTRIES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晶科越南工厂)、JINKOSOLARSMARTMANUFACTURINGCOMPANYLIMITED(VIETNAM)(以下简称越南晶科智造) | |
| 海南晶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能咨询) | 20% |
| JinkoSolarTechnologySDN.BHD.(以下简称晶科马来科技)、OMEGASOLARSDNBHD(以下简称晶科马来材料)、JinkoSolar(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晶科马来西亚) | 24% |
| 晶科美国控股、晶科美国工厂、晶科美国 | 联邦21%+州税 |
| 晶科德国 | 15.825%所得税+贸易税 |
| 晶科日本 | 23.2%法人税+地方法人税 |
| JinkoSolar(Switzerland)AG(以下简称晶科瑞士)、JinkoSolarEnergyStorage(Switzerland)GmbH(以下简称瑞士晶科储能) | 联邦8.5%+州/市镇税 |
| 晶科澳洲、JinkoSolarMexicoS.DER.L.DEC.V.(以下简称晶科墨西哥)、JinkoSolarNigeriaFze(以下简称晶科尼日利亚) | 30% |
| JinkoSolarKoreaCo.,Ltd.(以下简称晶科韩国) | 国税9%+地方税0.9% |
| JinkoSolar(Italia)S.r.l.(以下简称晶科意大利) | 24% |
| JinkoSolarCanadaCo.,Ltd.(以下简称晶科加拿大) | 联邦15%+省及地方税 |
| JINKOSOLARCHILESPA.(以下简称晶科智利) | 27% |
| JinkoSolarComércioDoBrasilLtda.(以下简称晶科巴西) | 34% |
| JinkoSolarEnerjiTeknolojileriAnonlmSirketi(以下简称晶科土耳其) | 25% |
| JinkoSolarDenmarkApS(以下简称晶科丹麦)、PTJINKOSOLARINDONESIA(以下简称晶科印尼) | 22% |
| JinkoSolarHongKongLimited(以下简称晶科香港)、晶科储能国际有限公司 | 16.5% |
| JinkoSolarMiddleEastDMCC(以下简称晶科中东) | 9% |
| 晶科越南、JinkoSolarTradingCompany(晶科沙特贸易) | 20% |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2022年12月14日,本公司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159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2022年11月4日,上饶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60002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饶晶科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3)2022年12月24日,海宁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239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海宁晶科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2022年12月24日,浙江晶科新材料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330086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晶科新材料在2022年度至2024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2024年12月6日,浙江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43300893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晶科在2024年度至2026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6)2023年11月30日,安徽晶科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33400485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安徽晶科在2023年度至2025年度依据税法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7)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川晶科、乐山晶科、楚雄晶科、青海晶科、金昌晶科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8)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晶能咨询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9)根据越南政府218议定号,越南广宁省税务局1625和6892文件号符合文件规定的贫困地区、高级技术工艺等相关条款,晶科越南工厂和越南晶科智造在2024年度享受免税政策。同时,越南国会于2023年11月29日通过实施支柱二的第107/2023/QH15号决议(以下简称为第107号决议)。第107号决议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自2024财年起适用。适用范围:针对在连续4个财年中的至少2个财年合并收入为7.5亿欧元或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具体规定:对在越南投资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适用额外企业所得税,设定最低公司税税率为15%。
(10)根据美国参议院、众议院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晶科美国控股、晶科美国工厂、晶科美国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就符合条件的设施生产并出售给非关联方符合条件的太阳能组件享受每瓦7美分税收抵免,光伏硅片享受每平方12美金的税收减免。
(11)根据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于2022年9月下发的批文,晶科尼日利亚是莱基自由贸易区的合法被许可人,并已在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管理局注册。1992年《尼日利亚出口加工区法案》第63条第8条规定,“区内经营的获批企业应免除所有联邦、州和政府税收、征税和费率。”因此晶科尼日利亚享受自贸区所得税免税政策。
(12)根据2018年7月生效的政府法规(PP-23),由于晶科印尼于2022年5月获得税务登记号,作为新纳税人,晶科印尼将在前三年或者当年总收入不超过48亿印尼盾时(以较早者为准),每月自动按总收入的0.5%缴纳所得税。
2.增值税税收优惠根据《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及子公司上饶晶科、浙江晶科、海宁晶科、义乌晶科、浙江晶科新材料、安徽晶科属于先进制造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7).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2,957.50 | |
| 银行存款 | 24,368,335,564.25 | 17,518,380,322.51 |
| 其他货币资金 | 5,932,217,173.68 | 10,318,671,162.92 |
| 合计 | 30,300,552,737.93 | 27,837,054,442.9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5,362,892,996.99 | 3,767,536,528.29 |
其他说明使用受到限制、不属于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79之说明。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外汇衍生工具 | 115,219,878.28 | 99,516,841.01 |
| 期货及期权衍生工具 | 3,583,440.00 | |
| 合计 | 115,219,878.28 | 103,100,281.01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24,311,636.92 | 3,575,543,020.39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102,633.91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56,692,237.00 | 80,503,000.00 |
| 合计 | 2,296,106,507.83 | 3,656,046,020.3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862,632,055.76 | |
| 商业承兑票据 | 705,375.00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11,222,590.00 | |
| 合计 | 1,874,560,020.7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96,182,400.83 | 100.00 | 75,893.00 | 0.003 | 2,296,106,507.83 | 3,656,046,020.39 | 100.00 | 3,656,046,020.39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2,224,311,636.92 | 96.87 | 2,224,311,636.92 | 3,575,543,020.39 | 97.80 | 3,575,543,020.39 | ||||
| 商业承兑汇票 | 15,178,526.91 | 0.66 | 75,893.00 | 0.5 | 15,102,633.91 |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56,692,237.00 | 2.47 | 56,692,237.00 | 80,503,000.00 | 2.20 | 80,503,000.00 | ||||
| 合计 | 2,296,182,400.83 | 100.00 | 75,893.00 | 0.003 | 2,296,106,507.83 | 3,656,046,020.39 | 100.00 | 3,656,046,020.39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224,311,636.92 |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5,178,526.91 | 75,893.00 | 0.5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组合 | 56,692,237.00 | ||
| 合计 | 2,296,182,400.83 | 75,893.00 | 0.00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5,893.00 | 75,893.00 | ||||
| 合计 | 75,893.00 | 75,893.0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对非大型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存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上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未予以终止确认。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6个月以内 | 9,977,944,573.61 | 20,014,603,242.90 |
| 7-12个月 | 1,554,829,428.90 | 1,642,483,036.74 |
| 1年以内小计 | 11,532,774,002.51 | 21,657,086,279.64 |
| 1至2年 | 1,998,750,243.20 | 1,102,265,477.38 |
| 2至3年 | 425,333,289.43 | 107,444,971.49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64,047,683.54 | 45,182,386.61 |
| 4至5年 | 40,765,272.24 | 27,718,884.50 |
| 5年以上 | 149,908,712.93 | 138,794,805.44 |
| 合计 | 14,211,579,203.85 | 23,078,492,805.0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6,713,878.49 | 0.19 | 26,713,878.49 | 100.00 | 16,376,193.44 | 0.07 | 16,376,193.44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84,865,325.36 | 99.81 | 661,300,385.77 | 4.66 | 13,523,564,939.59 | 23,062,116,611.62 | 99.93 | 497,407,635.85 | 2.16 | 22,564,708,975.77 |
| 合计 | 14,211,579,203.85 | 100.00 | 688,014,264.26 | 4.84 | 13,523,564,939.59 | 23,078,492,805.06 | 100.00 | 513,783,829.29 | 2.23 | 22,564,708,975.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单位 | 26,713,878.49 | 26,713,878.49 | 100.00 | |
| 合计 | 26,713,878.49 | 26,713,878.49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14,184,865,325.36 | 661,300,385.77 | 4.66 |
| 合计 | 14,184,865,325.36 | 661,300,385.77 | 4.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76,193.44 | 10,337,685.05 | 26,713,878.4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7,407,635.85 | 164,457,125.29 | 62,088.72 | -502,286.65 | 661,300,385.77 | |
| 合计 | 513,783,829.29 | 174,794,810.34 | 62,088.72 | -502,286.65 | 688,014,264.26 | |
[注]其他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其他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2,088.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实际核销应收账款62,088.72元。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591,646,112.91 | 31,139,269.10 | 622,785,382.01 | 4.18 | 47,608,322.50 |
| 第二名 | 569,114,055.65 | 29,953,371.35 | 599,067,427.00 | 4.02 | 56,585,762.06 |
| 第三名 | 412,225,690.24 | 412,225,690.24 | 2.77 | 2,061,128.45 | |
| 第四名 | 351,073,292.28 | 351,073,292.28 | 2.36 | 1,755,366.46 | |
| 第五名 | 347,685,503.01 | 347,685,503.01 | 2.33 | 1,738,427.52 | |
| 合计 | 2,271,744,654.09 | 61,092,640.45 | 2,332,837,294.54 | 15.66 | 109,749,006.99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应收质保金 | 681,872,603.28 | 136,283,361.54 | 545,589,241.74 | 373,751,312.10 | 105,405,147.66 | 268,346,164.44 |
| 合计 | 681,872,603.28 | 136,283,361.54 | 545,589,241.74 | 373,751,312.10 | 105,405,147.66 | 268,346,164.44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925,939.68 | 1.31 | 8,925,939.68 | 100.00 | 8,925,939.68 | 2.39 | 8,925,939.68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72,946,663.60 | 98.69 | 127,357,421.86 | 18.93 | 545,589,241.74 | 364,825,372.42 | 97.61 | 96,479,207.98 | 26.45 | 268,346,164.44 |
| 合计 | 681,872,603.28 | 100.00 | 136,283,361.54 | 19.99 | 545,589,241.74 | 373,751,312.10 | 100.00 | 105,405,147.66 | 28.20 | 268,346,164.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 8,925,939.68 | 8,925,939.6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8,925,939.68 | 8,925,939.6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672,946,663.60 | 127,357,421.86 | 18.93 |
| 合计 | 672,946,663.60 | 127,357,421.86 | 18.9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原因 | |||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8,925,939.68 | 8,925,939.68 | 预计无法收回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96,479,207.98 | 30,878,213.88 | 127,357,421.86 | ||||
| 合计 | 105,405,147.66 | 30,878,213.88 | 136,283,361.54 |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 合计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4,475,298,984.96 | |
| 合计 | 4,475,298,984.96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37,194,238.98 | 100.00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100.00 | 434,038,555.77 | ||||
| 其中: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7,194,238.98 | 100.00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100.00 | 434,038,555.77 | ||||
| 合计 | 1,037,194,238.98 | 100.00 | 1,037,194,238.98 | 434,038,555.77 | 100.00 | 434,038,555.77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037,194,238.98 | ||
| 合计 | 1,037,194,238.9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具有较高信用的商业银行,由其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该等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2,897,901,960.15 | 85.48 | 4,549,006,661.68 | 98.66 |
| 1至2年 | 476,099,194.78 | 14.04 | 60,485,073.78 | 1.31 |
| 2至3年 | 15,401,047.42 | 0.45 | 110,949.56 | 0.01 |
| 3年以上 | 1,089,767.64 | 0.03 | 1,031,995.82 | 0.02 |
| 合计 | 3,390,491,969.99 | 100.00 | 4,610,634,680.84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780,714,032.90 | 23.03 |
| 第二名 | 368,745,114.73 | 10.88 |
| 第三名 | 310,131,735.06 | 9.15 |
| 第四名 | 289,330,418.65 | 8.53 |
| 第五名 | 203,055,903.15 | 5.99 |
| 合计 | 1,951,977,204.49 | 57.5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140,906.78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2,662,378,352.68 | 1,129,786,740.09 |
| 合计 | 2,662,378,352.68 | 1,129,927,646.8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定期存款 | 140,906.78 | |
| 合计 | 140,906.78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6个月以内 | 816,607,467.68 | 1,015,371,064.28 |
| 7-12个月 | 1,885,065,069.92 | 27,037,709.03 |
| 1年以内小计 | 2,701,672,537.60 | 1,042,408,773.31 |
| 1至2年 | 32,849,612.26 | 102,246,830.90 |
| 2至3年 | 41,940,209.13 | 2,358,146.14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237,864.80 | 267,714.90 |
| 4至5年 | 1,793,483.02 | 6,638,066.31 |
| 5年以上 | 23,032,423.38 | 17,833,441.09 |
| 合计 | 2,801,526,130.19 | 1,171,752,972.65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股权转让款 | 1,106,000,000.00 | |
| 保险赔偿款 | 757,352,608.33 | |
| 押金保证金 | 149,371,057.14 | 189,844,869.15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739,187,192.17 | 670,704,125.14 |
| 应收政府款项 | 14,571,587.05 | 29,511,587.05 |
| 应收暂付款 | 5,937,423.00 | 9,736,567.98 |
| 应收采购返利 | 4,628,855.31 | 247,837,114.34 |
| 其他 | 24,477,407.19 | 24,118,708.99 |
| 合计 | 2,801,526,130.19 | 1,171,752,972.65 |
(1).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428,740.78 | 10,224,683.09 | 25,312,808.69 | 41,966,232.56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64,248.06 | 164,248.06 | ||
| --转入第三阶段 | -4,194,020.91 | 4,194,020.91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89,193,477.32 | -2,909,949.01 | 8,020,071.94 | 94,303,600.25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注] | 2,877,944.70 | 2,877,944.70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98,335,914.74 | 3,284,961.23 | 37,526,901.54 | 139,147,777.51 |
[注]其他系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966,232.56 | 94,303,600.25 | 2,877,944.70 | 139,147,777.51 | ||
| 合计 | 41,966,232.56 | 94,303,600.25 | 2,877,944.70 | 139,147,777.5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6).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106,000,000.00 | 39.48 | 股权转让款 | 7-12个月 | 55,300,000.00 |
| 第二名 | 757,352,608.33 | 27.03 | 保险赔偿款 | 7-12个月 | 37,867,630.42 |
| 第三名 | 287,664,016.46 | 10.27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0-6个月 | 1,438,320.08 |
| 第四名 | 145,827,756.76 | 5.21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0-6个月 | 729,138.78 |
| 第五名 | 135,348,957.05 | 4.83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0-6个月 | 676,744.79 |
| 合计 | 2,432,193,338.60 | 86.82 | / | / | 96,011,834.07 |
(18).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3,000,903,146.45 | 20,936,717.77 | 2,979,966,428.68 | 2,957,719,704.72 | 112,423,802.67 | 2,845,295,902.05 |
| 在产品 | 238,897,041.15 | 4,305,017.13 | 234,592,024.02 | 531,944,897.81 | 1,754,130.63 | 530,190,767.18 |
| 库存商品 | 7,075,262,171.68 | 989,072,968.19 | 6,086,189,203.49 | 10,537,578,357.60 | 483,588,439.10 | 10,053,989,918.50 |
| 周转材料 | 35,887,160.73 | 35,887,160.73 | 86,465,880.68 | 86,465,880.68 | ||
| 在途物资 | 33,965,005.26 | 33,965,005.26 | 633,319,795.11 | 633,319,795.11 | ||
| 半成品 | 1,678,897,031.89 | 65,639,827.39 | 1,613,257,204.50 | 2,254,704,148.24 | 83,213,009.31 | 2,171,491,138.93 |
| 发出商品 | 1,327,588,735.92 | 41,002,064.65 | 1,286,586,671.27 | 1,630,556,267.71 | 980,387.75 | 1,629,575,879.96 |
| 委托加工物资 | 239,153,708.21 | 239,153,708.21 | 265,207,950.26 | 265,207,950.26 | ||
| 合计 | 13,630,554,001.29 | 1,120,956,595.13 | 12,509,597,406.16 | 18,897,497,002.13 | 681,959,769.46 | 18,215,537,232.6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12,423,802.67 | 19,647,441.60 | 111,134,526.50 | 20,936,717.77 | ||
| 在产品 | 1,754,130.63 | 4,305,017.13 | 1,754,130.63 | 4,305,017.13 | ||
| 库存商品 | 483,588,439.10 | 712,650,597.32 | 207,166,068.23 | 989,072,968.19 | ||
| 半成品 | 83,213,009.31 | 64,685,540.60 | 82,258,722.52 | 65,639,827.39 | ||
| 发出商品 | 980,387.75 | 41,002,064.65 | 980,387.75 | 41,002,064.65 | ||
| 合计 | 681,959,769.46 | 842,290,661.30 | 403,293,835.63 | 1,120,956,595.13 |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或领用 |
| 半成品 |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 发出商品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义乌基地计 | 39,460,176.99 | 39,460,176.99 | 39,460,176.99 | - | 2025年 |
| 划处置资产 | ||||||
| 滁州基地计划处置资产 | 17,699,115.04 | 17,699,115.04 | 17,699,115.04 | - | 2025年 | |
| 合计 | 57,159,292.03 | 57,159,292.03 | 57,159,292.03 | /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缴税金及待抵扣进项税 | 2,191,265,251.72 | 1,637,343,816.35 |
| 待摊费用 | 161,332,860.00 | 161,337,482.33 |
| 合计 | 2,352,598,111.72 | 1,798,681,298.68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租赁保证金 | 53,926,515.67 | 53,926,515.67 | 60,906,739.42 | 60,906,739.42 | |||
| 双反保证金 | 20,330,452.99 | 20,330,452.99 | 19,885,076.04 | 19,885,076.04 | 4%-6% | ||
| 合计 | 74,256,968.66 | 74,256,968.66 | 80,791,815.46 | 80,791,815.46 | /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内蒙古新特 | 633,626,119.94 | -90,151,836.26 | 1,510,256.54 | 116,284,323.73 | 428,700,216.49 | ||||
| 四川永祥 | 443,391,127.00 | -58,470,876.30 | 654,709.47 | 385,574,960.17 | |||||
| 小计 | 1,077,017,246.94 | -148,622,712.56 | 2,164,966.01 | 116,284,323.73 | 814,275,176.66 | ||||
| 合计 | 1,077,017,246.94 | -148,622,712.56 | 2,164,966.01 | 116,284,323.73 | 814,275,176.66 |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 上饶市晶科能源职业培训学校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 上饶市晶科能源职业培训学校 | -100,000.00 | 注销 | |
| 合计 | -1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500,000.00 | |
| 其中:股权投资 | 5,500,000.00 | |
| 合计 | 5,5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53,086,585.16 | 153,086,585.16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153,086,585.16 | 153,086,585.16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54,955,376.54 | 54,955,376.5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87,741.74 | 7,487,741.74 | |
| (1)计提或摊销 | 7,487,741.74 | 7,487,741.74 | |
| (2)固定资产转入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62,443,118.28 | 62,443,118.2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0,643,466.88 | 90,643,466.88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131,208.62 | 98,131,208.62 |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41,613,730,322.19 | 37,001,290,663.41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41,613,730,322.19 | 37,001,290,663.4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7,665,311,637.15 | 1,392,046,785.57 | 29,151,317,083.56 | 160,599,901.68 | 48,369,275,407.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84,322,017.14 | 212,165,415.53 | 9,872,295,468.40 | 63,651,914.92 | 14,032,434,815.99 |
| (1)购置 | 1,053,001,690.65 | 165,303,548.47 | 4,731,108,355.09 | 51,725,080.03 | 6,001,138,674.2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76,307,798.19 | 45,607,918.49 | 4,915,422,575.61 | 11,408,731.40 | 7,748,747,023.6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55,012,528.30 | 1,253,948.57 | 93,559,121.58 | 518,103.49 | 150,343,701.94 |
| (5)融资租赁到期转入 | 132,205,416.12 | 132,205,416.1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63,040,939.43 | 369,847,620.40 | 4,837,262,423.00 | 34,024,268.88 | 6,104,175,251.71 |
| (1)处置或报废 | 744,128,262.13 | 252,847,403.11 | 2,817,080,593.92 | 26,415,459.85 | 3,840,471,719.01 |
| (2)政府补助冲减 | 118,912,677.30 | 1,220,433,766.92 | 111,515.25 | 1,339,457,959.47 | |
| (3)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 117,000,217.29 | 799,748,062.16 | 7,497,293.78 | 924,245,573.23 | |
| 4.期末余额 | 20,686,592,714.86 | 1,234,364,580.70 | 34,186,350,128.96 | 190,227,547.72 | 56,297,534,972.24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151,253,900.15 | 711,273,928.90 | 8,118,256,477.73 | 68,267,279.57 | 11,049,051,586.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31,172,062.88 | 233,296,853.57 | 6,346,903,192.30 | 44,479,993.12 | 7,555,852,101.87 |
| (1)计提 | 923,501,159.35 | 232,468,034.63 | 6,265,879,486.68 | 44,374,904.49 | 7,466,223,585.1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7,670,903.53 | 828,818.94 | 30,650,274.23 | 105,088.63 | 39,255,085.33 |
| (3)融资租赁到期转入 | 50,373,431.39 | 50,373,431.3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2,305,420.30 | 271,662,515.01 | 3,452,219,261.73 | 26,752,282.52 | 4,272,939,479.56 |
| (1)处置或报废 | 481,448,151.13 | 216,640,048.76 | 2,126,700,336.39 | 19,459,148.40 | 2,844,247,684.68 |
| (2)政府补助冲减 | 40,857,269.17 | 3,585,095.40 | 749,319,093.75 | 1,777,831.52 | 795,539,289.84 |
| (3)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 51,437,370.85 | 576,199,831.59 | 5,515,302.60 | 633,152,505.04 | |
| 4.期末余额 | 2,560,120,542.73 | 672,908,267.46 | 11,012,940,408.30 | 85,994,990.17 | 14,331,964,208.6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8,450,218.45 | 309,096,071.29 | 1,386,868.46 | 318,933,158.2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158,785.27 | 33,928,184.22 | 341,723,000.71 | 1,583,162.16 | 503,393,132.36 |
| (1)计提 | 126,158,785.27 | 33,928,184.22 | 341,723,000.71 | 1,583,162.16 | 503,393,132.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174,218.18 | 429,552,546.17 | 2,759,084.82 | 470,485,849.17 | |
| (1)处置或报废 | 7,425,489.96 | 226,538,137.28 | 1,180,489.83 | 235,144,117.07 | |
|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 30,748,728.22 | 203,014,408.89 | 1,578,594.99 | 235,341,732.10 | |
| 4.期末余额 | 126,158,785.27 | 4,204,184.49 | 221,266,525.83 | 210,945.80 | 351,840,441.39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00,313,386.86 | 557,252,128.75 | 22,952,143,194.83 | 104,021,611.75 | 41,613,730,322.1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514,057,737.00 | 672,322,638.22 | 20,723,964,534.54 | 90,945,753.65 | 37,001,290,663.41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房屋及建筑物 | 172,356,698.39 | 46,197,913.12 | 126,158,785.27 | ||
| 通用设备 | 78,824,581.96 | 61,305,199.12 | 4,204,184.50 | 13,315,198.34 |
| 专用设备 | 4,147,919,806.17 | 2,401,131,878.33 | 221,266,525.83 | 1,525,521,402.01 |
| 运输工具 | 8,739,091.27 | 5,260,353.36 | 210,945.79 | 3,267,792.12 |
| 小计 | 4,407,840,177.79 | 2,513,895,343.93 | 351,840,441.39 | 1,542,104,392.47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149,914,587.71 |
| 小计 | 149,914,587.71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房屋及建筑物 | 5,597,639,800.17 | 新增自建厂房权证正在办理中、政府代建厂房待后续回购时办理 |
| 小计 | 5,597,639,800.17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房屋及建筑物 | 126,158,785.27 | 126,158,785.27 | 公允价值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处置费 | 管理层对无内部调拨使用价值或对外转让价值的闲置在建工程参考市场因素计提减 | ||
| 专用设备 | 364,359,281.78 | 22,634,456.28 | 341,724,825.50 | |||
| 通用设备 | 68,749,339.51 | 34,821,155.28 | 33,928,184.23 | 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值准备。 | |
| 运输工具 | 2,103,797.23 | 522,459.87 | 1,581,337.36 | |||
| 合计 | 561,371,203.79 | 57,978,071.43 | 503,393,132.36 | / | /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2,856,692,009.95 | 3,773,550,781.77 |
| 工程物资 | ||
| 合计 | 2,856,692,009.95 | 3,773,550,781.7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切片与高效电池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1,035,554,738.63 | 1,035,554,738.63 | ||||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高效组件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431,813,327.17 | 431,813,327.17 | ||||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单晶拉棒切方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260,968,688.53 | 260,968,688.53 | ||||
| 玉环一期10GW组件项目 | 1,861,846.01 | 1,861,846.01 | 712,445,539.35 | 712,445,539.35 | ||
| 上饶年化产能13.75GW电池车间项目 | 17,207,964.70 | 17,207,964.70 | 608,576,665.18 | 608,576,665.18 | ||
| 海宁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 | 201,188,505.19 | 201,188,505.19 | 514,120,603.84 | 514,120,603.84 | ||
| 越南8GW拉晶切片、电池和组件项目 | 213,940,733.63 | 213,940,733.63 | 350,311,492.03 | 350,311,492.03 | ||
| 晶科储能一期12GWh系统+12GWh电芯项目 | 6,447,255.15 | 6,447,255.15 | 281,396,229.23 | 281,396,229.23 | ||
| 美国工厂1GW扩建项目 | 42,628,349.13 | 42,628,349.13 | 345,744,575.35 | 345,744,575.35 | ||
| 肥东年产10万吨铝型材与25GW边框项目 | 22,071,111.81 | 22,071,111.81 | 170,482,638.12 | 170,482,638.12 | ||
| 虹桥晶科中心装修工程 | 89,324,017.90 | 89,324,017.90 | ||||
| 青海西宁二期20GW单晶拉棒项目 | 2,614,678.90 | 2,614,678.90 | 79,457,569.90 | 79,457,569.90 | ||
| 尖山电池研发黄金线建设项目 | 58,065,802.62 | 58,065,802.62 | 76,333,535.39 | 76,333,535.39 | ||
| 上饶新建22GW切片车间项目 | 58,029,297.22 | 58,029,297.22 | ||||
| 越南年产6.5GW+3.5GW拉晶和切片项目 | 39,743,819.14 | 39,743,819.14 | ||||
| 海宁袁花年产6GW组件项目 | 1,426,445.76 | 1,426,445.76 | 1,426,445.76 | 1,426,445.76 | ||
| 安徽一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 | 4,159,292.04 | 4,159,292.04 | ||||
| 袁花年化产能5.72GW电池片项目 | 2,669,429.60 | 2,669,429.60 | ||||
| 安徽二期8GW新型高效电池项目 | 2,254,303.57 | 2,254,303.57 | ||||
|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 | 573,516,729.98 | 21,697,192.47 | 551,819,537.51 | 446,158,353.36 | 446,158,353.36 | |
| 合计 | 2,878,389,202.42 | 21,697,192.47 | 2,856,692,009.95 | 3,773,550,781.77 | 3,773,550,781.7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 | 工程 | 工程进 | 利息 | 其 | 本期 | 资金 |
| 余额 | 产金额 | 金额 | 余额 | 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度 | 资本化累计金额 | 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利息资本化率(%) | 来源 | |||
| 玉环一期10GW组件项目 | 1,430,270,000.00 | 712,445,539.35 | 330,038,011.88 | 1,040,621,705.22 | 1,861,846.01 | 79.88 | 100.00% | 其他来源 | ||||
| 海宁年产11GW高效电池和15GW高效电池组件智能生产线项目 | 5,456,109,700.00 | 514,120,603.84 | 302,955,941.94 | 615,888,040.59 | 201,188,505.19 | 89.48 | 在建 | 募集资金/其他来源 | ||||
| 晶科储能一期12GWh系统+12GWh电芯项目[注1] | 3,827,550,000.00 | 281,396,229.23 | 902,309,326.31 | 1,173,549,185.32 | 3,709,115.07 | 6,447,255.15 | 32.75 | 在建 | 其他来源 | |||
| 山西晶科一体化大基地年产28GW切片与高效电池片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注2] | 5,711,000,000.00 | 3,343,748,028.29 | 747,596,315.23 | 1,560,596,974.43 | 1,035,554,738.63 | 58.55 | 在建 | 其他来源 | ||||
| 上饶年化产能13.75GW电池车间项目 | 1,466,000,000.00 | 608,576,665.18 | 113,274.40 | 591,481,974.88 | 17,207,964.70 | 87.58 | 100.00% | 其他来源 | ||||
| 合计 | 17,890,929,700.00 | 2,116,539,037.60 | 4,879,164,582.82 | 4,169,137,221.24 | 1,564,306,089.50 | 1,262,260,309.68 | / | / | / | / |
[注1]其他减少系政府补助冲减原值。[注2]其他减少中1,406,213,165.68元系本期发生火灾导致的在建工程毁损灭失,154,383,808.75元系政府补助冲减原值。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 | 21,697,192.47 | 21,697,192.47 | |||
| 合计 | 21,697,192.47 | 21,697,192.47 | / |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 |
| 零星工程及安装设备 | 21,697,192.47 | 21,697,192.47 | 公允价值以市场价为基础确定,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 | 管理层对无内部调拨使用价值或对外转让价值的闲置在建工程参考市场因素计提减值准备 | |
| 合计 | 21,697,192.47 | 21,697,192.47 | /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26,367,651.91 | 150,947,559.15 | 977,315,211.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628,917.39 | 56,628,917.39 | |
| (1)租入 | 44,053,675.57 | 44,053,675.57 |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2,575,241.82 | 12,575,241.82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2,785,308.62 | 150,947,559.15 | 433,732,867.77 |
| (1)处置 | 282,785,308.62 | 18,742,143.03 | 301,527,451.65 |
| (2)融资租赁到期转入 | 132,205,416.12 | 132,205,416.12 | |
| 固定资产 | |||
| 4.期末余额 | 600,211,260.68 | 600,211,260.68 |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02,619,735.76 | 47,340,384.30 | 249,960,120.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2,379,293.15 | 9,843,091.21 | 152,222,384.36 |
| (1)计提 | 136,788,754.91 | 9,772,383.09 | 146,561,138.00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5,590,538.24 | 70,708.12 | 5,661,246.3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8,509,420.28 | 57,183,475.51 | 205,692,895.79 |
| (1)处置 | 148,509,420.28 | 6,810,044.12 | 155,319,464.40 |
| (2)融资租赁到期转入固定资产 | 50,373,431.39 | 50,373,431.39 | |
| 4.期末余额 | 196,489,608.63 | 196,489,608.6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3,721,652.05 | 403,721,652.05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23,747,916.15 | 103,607,174.85 | 727,355,091.0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知识产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987,499,233.98 | 202,411,168.52 | 544,198,333.72 | 2,734,108,736.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544,698.79 | 211,832,824.51 | 10,087,000.00 | 229,464,523.30 |
| (1)购置 | 3,327,220.96 | 211,588,154.98 | 10,087,000.00 | 225,002,375.94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4)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4,217,477.83 | 244,669.53 | 4,462,147.36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79,604.04 | 294,658,089.15 | 297,437,693.19 | |
| (1)处置 | 1,259,781.05 | 294,658,089.15 | 295,917,870.20 | |
|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 1,519,822.99 | 1,519,822.99 | ||
| 4.期末余额 | 1,995,043,932.77 | 411,464,388.99 | 259,627,244.57 | 2,666,135,566.33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26,903,858.26 | 94,364,315.72 | 81,051,687.48 | 302,319,861.4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3,335,408.18 | 38,831,193.45 | 42,286,521.44 | 124,453,123.07 |
| (1)计提 | 43,194,716.68 | 38,552,625.55 | 42,286,521.44 | 124,033,863.67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40,691.50 | 278,567.90 | 419,259.40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417,833.38 | 1,336,564.33 | 46,007,083.56 | 50,761,481.27 |
| (1)处置 | 247,618.52 | 46,007,083.56 | 46,254,702.08 | |
| (2)政府补助冲减 | 3,417,833.38 | 3,417,833.38 | ||
| (3)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 1,088,945.81 | 1,088,945.81 | ||
| 4.期末余额 | 166,821,433.06 | 131,858,944.84 | 77,331,125.36 | 376,011,503.26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28,222,499.71 | 279,605,444.15 | 182,296,119.21 | 2,290,124,063.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60,595,375.72 | 108,046,852.80 | 463,146,646.24 | 2,431,788,874.7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土地使用权 | 142,343,608.82 | 新增土地权证正在办理中、政府代建厂房的土地待后续回购时办理 |
| 小计 | 142,343,608.82 |
(1)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注] | 期末余额 |
| 装修及改造工程 | 513,073,874.23 | 446,511,779.82 | 261,726,574.86 | 66,528,391.26 | 631,330,687.93 |
| 保险费 | 106,174,034.69 | 216,059.88 | 21,483,760.20 | 84,906,334.37 | |
| 合计 | 619,247,908.92 | 446,727,839.70 | 283,210,335.06 | 66,528,391.26 | 716,237,022.3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减少的长期待摊费用中563,979.87元系转入持有待售资产,65,964,411.39元系本期处置和减值减少。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1,381,642,958.10 | 321,403,439.32 | 1,118,712,476.49 | 200,833,810.88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91,241,578.09 | 161,708,072.81 | 1,736,960,681.80 | 354,952,650.89 |
| 可抵扣亏损 | 4,093,485,842.21 | 980,006,086.95 | 349,656,366.91 | 53,634,719.11 |
| 产品质量保证 | 2,017,631,694.29 | 432,361,396.81 | 2,298,530,688.33 | 405,806,294.69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4,589,499,061.12 | 889,508,229.50 | 2,376,425,449.62 | 456,189,921.21 |
| 资产折旧与摊销 | 457,113,026.85 | 98,939,084.11 | 258,449,712.76 | 40,472,804.51 |
| 租赁负债 | 121,465,756.82 | 29,686,749.50 | 66,421,602.82 | 16,387,118.18 |
|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652,229,035.95 | 156,721,086.62 | 8,020,577.15 | 1,203,086.57 |
| 政府代建厂房折旧费用 | 171,479,561.82 | 31,579,026.30 | 95,235,496.75 | 15,485,843.63 |
| 美国税收优惠 | 230,327,443.79 | 55,278,586.51 | ||
| 其他 | 825,765,047.48 | 183,213,904.77 | 322,382,651.31 | 76,708,872.47 |
| 合计 | 15,231,881,006.52 | 3,340,405,663.20 | 8,630,795,703.94 | 1,621,675,122.14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03,765,067.48 | 114,141,415.24 | 535,076,585.11 | 110,995,774.56 |
| 租赁税会差异 | 46,139,359.06 | 11,490,692.60 | 44,337,369.29 | 10,863,606.48 |
| 其他 | 127,298,584.90 | 31,824,646.23 | 9,348,050.81 | 2,243,532.19 |
| 合计 | 677,203,011.44 | 157,456,754.07 | 588,762,005.21 | 124,102,913.2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408,239.15 | 3,213,997,424.05 | 46,820,802.28 | 1,574,854,319.8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408,239.15 | 31,048,514.92 | 46,820,802.28 | 77,282,110.95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199,726,042.73 | 1,931,588,062.21 |
| 可抵扣亏损 | 933,424,730.70 | 287,485,392.32 |
| 合计 | 4,133,150,773.43 | 2,219,073,454.53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4年 | 789,504.69 | ||
| 2025年 | 129,965.25 | 129,965.25 | |
| 2026年 | 671,082.82 | 671,082.82 | |
| 2027年 | 2,486,937.93 | 2,486,937.93 | |
| 2028年 | 37,718,954.69 | 43,244,761.03 |
| 2029年 | 211,882,380.74 | 65,910,319.11 | |
| 2030年及以后 | 680,535,409.27 | 174,252,821.49 | |
| 合计 | 933,424,730.70 | 287,485,392.3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40,247,110.64 | 240,247,110.64 | 2,121,407,819.65 | 2,121,407,819.65 | ||
| 合计 | 240,247,110.64 | 240,247,110.64 | 2,121,407,819.65 | 2,121,407,819.65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6,440,314,435.49 | 6,440,314,435.49 | 质押 | 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等保证金; | 10,967,461,795.23 | 10,967,461,795.23 | 质押 | 系定期存单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及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借款等保证金; |
| 应收票据 | 1,874,560,020.76 | 1,874,484,127.76 | 质押 | 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已背书或已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3,177,171,430.49 | 3,177,171,430.49 | 质押 | 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已背书或已贴现但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647,532,463.35 | 645,542,966.15 | 质押 | 系抵押用于借款等 | 477,142,763.94 | 474,322,120.34 | 质押 | 系抵押用于借款等 |
| 存货 | 2,865,414,245.92 | 2,599,863,143.27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借款 | 4,630,372,662.25 | 4,361,763,844.20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借款 |
| 固定资产(含转入持有待售资产中的 | 16,909,915,615.52 | 12,134,969,828.53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借款、为租赁提供担保、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 | 7,396,043,763.04 | 5,551,992,075.86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借款、为租赁提供担保、开具承兑汇票、信 |
| 固定资产) | 用证、保函 | |||||||
| 无形资产 | 255,335,545.85 | 226,138,572.76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借款 | 249,098,312.83 | 231,280,117.09 | 抵押 | 系抵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及借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4,120,393.75 | 114,120,393.75 | 质押 | 系质押用于开具承兑汇票 | ||||
| 在建工程 | 348,040,584.04 | 348,040,584.04 | 抵押 | 系为租赁提供担保 | ||||
| 合计 | 29,341,112,910.93 | 24,269,353,658.00 | / | / | 27,011,411,121.53 | 24,878,111,776.9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222,929,043.68 | 359,426,761.54 |
| 保证借款 | 700,529,451.07 | 2,313,065,759.66 |
| 信用借款 | 532,055,162.88 | 537,402,745.58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27,436,174.54 | 492,384,975.28 |
| 保证质押及抵押借款 | 100,093,194.45 | |
| 信用证融资借款 | 575,000,000.00 | 1,936,300,951.65 |
| 票据贴现借款 | 497,027,595.41 | |
| 供应链金融借款 | 19,900,000.00 | |
| 合计 | 2,757,949,832.17 | 6,255,601,983.57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 | |
| 其中: | |||
| 业绩承诺补偿 | 601,901,053.60 |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 | |||
| 合计 | 601,901,053.60 |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外汇衍生工具 | 16,963,335.82 | 26,465,691.13 |
| 期货及期权衍生工具 | 3,825,794.99 | |
| 合计 | 20,789,130.81 | 26,465,691.13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汇票 | 839,585,615.52 | 2,616,311,523.56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350,214,876.39 | 23,074,220,109.54 |
| 合计 | 11,189,800,491.91 | 25,690,531,633.1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9,853,295,241.06 | 13,399,251,887.19 |
| 设备工程款 | 9,557,808,980.61 | 7,382,312,854.54 |
| 费用款 | 1,772,226,422.70 | 1,807,076,490.84 |
| 合计 | 21,183,330,644.37 | 22,588,641,232.5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长期资产处置款 | 457,322,189.41 | |
| 合计 | 457,322,189.4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货款 | 4,966,311,218.80 | 6,218,569,871.81 |
| 合计 | 4,966,311,218.80 | 6,218,569,871.81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1,191,774,080.84 | 7,491,772,769.23 | 7,801,792,549.33 | 881,754,300.7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7,269,062.66 | 410,539,620.91 | 465,566,957.62 | 12,241,725.95 |
| 三、辞退福利 | 378,845,657.03 | 378,845,657.03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
| 福利 | ||||
| 合计 | 1,259,043,143.50 | 8,281,158,047.17 | 8,646,205,163.98 | 893,996,026.6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152,090,286.58 | 6,499,265,803.19 | 6,838,410,377.78 | 812,945,711.99 |
| 二、职工福利费 | 2,706,638.86 | 487,845,822.20 | 443,207,491.51 | 47,344,969.55 |
| 三、社会保险费 | 21,229,676.59 | 272,270,462.80 | 284,574,698.77 | 8,925,440.62 |
| 其中:医疗及生育保险费 | 10,748,124.72 | 176,903,953.90 | 180,411,936.25 | 7,240,142.37 |
| 工伤保险费 | 707,864.78 | 19,505,435.55 | 19,259,698.96 | 953,601.37 |
| 其他 | 9,773,687.09 | 75,861,073.35 | 84,903,063.56 | 731,696.88 |
| 四、住房公积金 | 9,109,875.87 | 199,138,394.97 | 202,041,751.54 | 6,206,519.3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37,602.94 | 33,252,286.07 | 33,558,229.73 | 6,331,659.28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合计 | 1,191,774,080.84 | 7,491,772,769.23 | 7,801,792,549.33 | 881,754,300.7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65,120,751.04 | 397,110,967.91 | 450,366,315.75 | 11,865,403.20 |
| 2、失业保险费 | 2,148,311.62 | 13,428,653.00 | 15,200,641.87 | 376,322.7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合计 | 67,269,062.66 | 410,539,620.91 | 465,566,957.62 | 12,241,725.9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79,089,058.25 | 380,946,272.63 |
| 企业所得税 | 757,040,302.32 | 866,265,311.71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8,944,475.18 | 23,203,512.4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354,723.78 | 3,046,024.40 |
| 房产税 | 51,055,806.59 | 43,926,025.62 |
| 土地使用税 | 24,835,556.73 | 13,772,492.90 |
| 教育费附加 | 1,368,768.19 | 1,810,907.88 |
| 地方教育附加 | 909,449.46 | 1,207,271.92 |
| 关税 | 148,667,742.37 | 32,553,231.16 |
| 印花税 | 30,708,843.91 | 31,797,799.01 |
| 其他 | 1,590,159.44 | 11,524,738.91 |
| 合计 | 1,216,564,886.22 | 1,410,053,588.60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65,655,206.40 | 26,086,220.40 |
| 其他应付款 | 282,251,830.03 | 229,168,119.15 |
| 合计 | 347,907,036.43 | 255,254,339.5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65,655,206.40 | 26,086,220.40 |
| 合计 | 65,655,206.40 | 26,086,220.4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1.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251,787,483.97 | 201,159,446.73 |
| 应付暂收款 | 29,381,112.43 | 20,338,405.89 |
| 其他 | 1,083,233.63 | 7,670,266.53 |
| 合计 | 282,251,830.03 | 229,168,119.1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处置仕邦光能子公司 | 1,080,977,316.34 | |
| 合计 | 1,080,977,316.34 |
其他说明:
无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388,621,464.12 | 848,476,047.47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97,923,550.80 | 2,083,668,191.26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5,328,999.07 | 163,624,567.61 |
| 合计 | 4,811,874,013.99 | 3,095,768,806.34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224,565,819.53 | 325,657,069.77 |
| 本期已背书但期末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 1,874,560,020.76 | 3,177,171,430.49 |
| 合计 | 2,099,125,840.29 | 3,502,828,500.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
| 抵押借款 | 161,270,023.60 | 30,028,416.67 |
| 保证借款 | 8,992,245,264.15 | 1,829,333,531.79 |
| 信用借款 | 1,898,615,005.25 | 989,719,105.21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3,045,434,530.40 | 769,233,304.46 |
| 合计 | 14,097,564,823.40 | 3,618,314,358.13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555,271,153.64 | 9,181,607,702.37 |
| 合计 | 9,555,271,153.64 | 9,181,607,702.37 |
(1).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债券名称 | 面值(元)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期转股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晶能转债 | 100 | 0.40 | 2023年04月20日 | 6年 | 10,000,000,000.00 | 9,181,607,702.37 | 33,832,180.96 | 359,899,122.31 | 19,999,852.00 | 68,000.00 | 9,555,271,153.64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0,000,000,000.00 | 9,181,607,702.37 | 33,832,180.96 | 359,899,122.31 | 19,999,852.00 | 68,000.00 | 9,555,271,153.64 | / |
(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9年4月19日。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00%,利息按年支付。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2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2029年4月19日)。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的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0元。本期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债券面值68,000.00元,确认股本4,983.00元,确认资本公积62,797.72元。
(3).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 | 359,681,654.18 | 620,775,769.9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4,484,338.41 | 70,838,529.32 |
| 合计 | 325,197,315.77 | 549,937,240.5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10,682,215,377.88 | 9,841,001,370.28 |
| 专项应付款 | ||
| 合计 | 10,682,215,377.88 | 9,841,001,370.2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售后回租款 | 2,831,603,610.54 | 753,855,304.69 |
| 待支付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及利息 | 2,822,883,820.18 | 5,363,059,297.87 |
| 双反税 | 101,159,453.37 | 96,659,879.75 |
| 项目专项借款 | 994,342,326.36 | 1,596,704,729.15 |
| 厂房回购款 | 3,932,226,167.43 | 2,030,722,158.82 |
| 合计 | 10,682,215,377.88 | 9,841,001,370.28 |
其他说明:
无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产品质量保证金及预计赔偿款 | 2,407,984,396.24 | 2,647,152,848.81 | 预提质保金及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计提 |
| 合计 | 2,407,984,396.24 | 2,647,152,848.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公司部分光伏组件销售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的质量保证条款。根据行业经验及本公司历史质保赔付情况,公司按照质保期内的组件销售数量与过去两年组件平均售价的乘积的1%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可转债转股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0,005,196,733.00 | 4,983.00 | 4,983.00 | 10,005,201,716.00 |
其他说明:
可转债转股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46之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股本溢价 | 8,645,914,378.74 | 62,797.72 | 8,645,977,176.46 | |
| 其他资本公积 | 382,823,339.74 | 52,280,720.32 | 59,565,831.88 | 375,538,228.18 |
| 合计 | 9,028,737,718.48 | 52,343,518.04 | 59,565,831.88 | 9,021,515,404.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股本溢价增加62,797.72元,系可转债转股增加62,797.72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46之说明。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52,280,720.32元,系因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增加50,115,754.31元,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5)之股份支付说明;按照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其他权益变动增加资本公积2,164,966.01元。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减少59,565,831.88元,系少数股东增资后母公司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减少58,788,085.60元;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少数股东享有的权益变动减少资本公积777,746.28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99,999,620.00 | 1,061,198,412.59 | 680.00 | 7,300.64 | 99,998,940.00 | 1,061,191,111.95 | ||
| 合计 | 99,999,620.00 | 1,061,198,412.59 | 680.00 | 7,300.64 | 99,998,940.00 | 1,061,191,111.95 |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回购股份 | 300,087,191.05 | 300,087,191.05 | ||
| 合计 | 300,087,191.05 | 300,087,191.0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一、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0,874,299.59 | 92,276,252.80 | 92,276,252.80 | 223,150,552.39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0,874,299.59 | 92,276,252.80 | 92,276,252.80 | 223,150,552.39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0,874,299.59 | 92,276,252.80 | 92,276,252.80 | 223,150,552.39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91,643,332.36 | 391,643,332.36 | |
| 合计 | 391,643,332.36 | 391,643,332.3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042,624,574.80 | 7,695,774,193.27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418,663.73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4,042,624,574.80 | 7,698,192,857.00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98,927,562.18 | 7,440,477,243.9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终止确认结转 | -100,000.00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06,045,526.16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34,507,139.87 | 890,0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906,944,997.11 | 14,042,624,574.80 |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90,051,628,799.85 | 83,348,598,686.78 | 116,264,314,938.29 | 100,754,346,896.20 |
| 其他业务 | 2,419,698,431.24 | 2,335,580,290.14 | 2,417,463,582.83 | 2,268,756,627.10 |
| 合计 | 92,471,327,231.09 | 85,684,178,976.92 | 118,681,778,521.12 | 103,023,103,523.30 |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92,451,056,278.53 | 85,670,021,854.38 | 118,664,965,319.98 | 103,008,963,618.48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 9,247,132.72 | 11,868,177.85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177,471.74 | 164,362.27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92% | / | 1.38%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177,471.74 | 出售材料、废料等及租赁收入 | 164,362.27 | 出售材料、废料等及租赁收入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177,471.74 | 164,362.27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9,069,660.99 | 11,703,815.58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硅片 | 光伏电池片 | 光伏组件 | 其他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产品销售 | 151,095,469.89 | 192,255,744.66 | 826,103,762.56 | 1,019,457,508.52 | 89,074,429,567.40 | 82,136,885,433.60 | 2,399,427,478.68 | 2,321,423,167.60 | 92,451,056,278.53 | 85,670,021,854.38 |
| 按经营地分类 | ||||||||||
| 境内 | 150,816,998.64 | 191,905,171.83 | 750,605,400.84 | 927,621,099.52 | 28,002,260,580.69 | 30,738,995,150.08 | 2,069,750,071.73 | 1,960,991,936.24 | 30,973,433,051.90 | 33,819,513,357.67 |
| 境外 | 278,471.25 | 350,572.83 | 75,498,361.72 | 91,836,409.00 | 61,072,168,986.71 | 51,397,890,283.52 | 329,677,406.95 | 360,431,231.36 | 61,477,623,226.63 | 51,850,508,496.71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1,095,469.89 | 192,255,744.66 | 826,103,762.56 | 1,019,457,508.52 | 89,074,429,567.40 | 82,136,885,433.60 | 2,399,427,478.68 | 2,321,423,167.60 | 92,451,056,278.53 | 85,670,021,854.38 |
| 合计 | 151,095,469.89 | 192,255,744.66 | 826,103,762.56 | 1,019,457,508.52 | 89,074,429,567.40 | 82,136,885,433.60 | 2,399,427,478.68 | 2,321,423,167.60 | 92,451,056,278.53 | 85,670,021,854.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879,682,836.42元。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624,382.79 | 54,911,301.61 |
| 教育费附加 | 24,867,980.40 | 31,802,083.24 |
| 房产税 | 113,884,365.60 | 90,635,014.50 |
| 土地使用税 | 51,560,279.87 | 29,579,864.30 |
| 印花税 | 157,557,506.67 | 112,356,798.19 |
| 地方教育附加 | 16,575,590.86 | 21,886,757.03 |
| 资产税 | 2,919,103.33 | 4,857,105.86 |
| 水利建设基金 | 13,980,088.50 | 25,153,616.24 |
| 其他 | 1,784,227.06 | 1,274,258.50 |
| 合计 | 425,753,525.08 | 372,456,799.47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62,925,641.01 | 527,729,005.59 |
| 仓储运杂费 | 433,593,213.66 | 266,954,110.19 |
| 市场推广费及佣金 | 406,449,303.54 | 336,606,435.38 |
| 咨询认证费 | 189,838,571.38 | 165,246,598.51 |
| 保险费 | 65,225,776.75 | 83,840,415.78 |
| 办公差旅费 | 88,138,124.25 | 81,657,957.62 |
| 租赁费 | 21,245,450.14 | 55,296,798.58 |
| 样品费 | 10,198,503.03 | 16,543,967.68 |
| 其他 | 68,050,889.12 | 68,121,769.52 |
| 合计 | 1,945,665,472.88 | 1,601,997,058.85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746,528,576.02 | 1,327,834,279.09 |
| 股份支付 | 59,592,270.66 | 164,220,759.05 |
| 折旧与摊销 | 321,258,788.80 | 315,351,857.28 |
| 咨询服务费 | 229,631,399.74 | 179,509,233.11 |
| 办公差旅费 | 290,165,406.16 | 352,324,701.52 |
| 保险费 | 55,041,246.68 | 36,448,446.42 |
| 租赁费 | 49,677,376.06 | 42,259,582.13 |
| 环保安全费 | 83,659,670.22 | 78,890,767.65 |
| 业务招待费 | 36,346,423.52 | 39,860,712.63 |
| 其他 | 92,824,475.51 | 109,949,334.49 |
| 合计 | 2,964,725,633.37 | 2,646,649,673.37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物料消耗 | 142,641,532.95 | 889,370,858.22 |
| 职工薪酬 | 413,223,962.40 | 410,060,735.84 |
| 折旧与摊销 | 48,460,004.74 | 122,181,654.66 |
| 水电燃料费 | 24,805,889.33 | 78,841,928.18 |
| 咨询认证费 | 24,942,645.29 | 26,321,427.37 |
| 专利费 | 24,751,626.87 | 17,574,888.44 |
| 修理检测费 | 14,573,039.15 | 7,864,451.78 |
| 其他 | 25,921,338.07 | 25,297,815.71 |
| 合计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387,408,480.74 | 1,179,563,749.52 |
| 利息收入 | -367,689,362.30 | -334,452,601.85 |
| 汇兑损益 | -548,649,498.74 | -1,006,778,994.74 |
| 手续费 | 184,239,637.07 | 157,477,490.67 |
| 未实现融资收益摊销 | -604,966.31 | -2,069,636.73 |
| 合计 | 654,704,290.46 | -6,259,993.13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319,613,872.31 | 1,171,588,980.31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064,951.76 | 2,019,166.74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125,697,316.31 | 837,699.20 |
| 合计 | 2,448,376,140.38 | 1,174,445,846.25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4,862,888.84 | 223,931,325.43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119,947,160.91 | |
|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27,572,625.21 | -378,407,546.10 |
| 债务重组收益 | -9,765,100.76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3,067,251.02 | -1,477,493.76 |
| 投资性利息收入 | 117,525,473.79 | |
| 合计 | 934,444,395.84 | -48,193,341.40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1,354,917.68 | 68,868,899.86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21,354,917.68 | 68,868,899.8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601,901,053.60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480,546,135.92 | 68,868,899.86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75,893.00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4,794,810.34 | -90,204,250.29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4,303,600.25 | -21,359,267.21 |
| 合计 | -269,174,303.59 | -111,563,517.50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0,878,213.88 | -25,636,438.60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842,290,661.30 | -656,616,220.49 |
|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84,566,091.17 | -642,026,052.03 |
| 合计 | -1,457,734,966.35 | -1,324,278,711.12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长期资产处置收益 | -459,380,239.34 | -113,759,121.91 |
| 合计 | -459,380,239.34 | -113,759,121.91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无需支付款项 | 139,962.74 | 3,456,728.68 | 139,962.74 |
| 罚没收入 | 9,665,191.90 | 10,443,726.22 | 9,665,191.90 |
| 赔款收入 | 57,778,342.16 | 34,727,163.83 | 57,778,342.16 |
| 其他 | 3,439,882.80 | 4,046,681.27 | 3,439,882.80 |
| 合计 | 71,023,379.60 | 52,674,300.00 | 71,023,379.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15,870,000.00 | 24,569,800.00 | 15,87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合计 | 4,999,549.57 | 610,360.86 | 4,999,549.57 |
| 其中: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999,549.57 | 610,360.86 | 4,999,549.57 |
| 罚款支出 | 57,377.24 | 672,172.00 | 57,377.24 |
| 滞纳金 | 63,475,115.00 | 2,916,823.85 | 63,475,115.00 |
| 赔款支出 | 104,190,300.02 | 273,479,658.12 | 104,190,300.02 |
| 未决诉讼预计赔偿款 | 159,569,849.20 | ||
| 火灾及台风损失 | 751,404,330.02 | 751,404,330.02 | |
| 其他 | 1,047,526.73 | 8,919,294.57 | 1,047,526.73 |
| 合计 | 941,044,198.58 | 470,737,958.60 | 941,044,198.5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16,623,446.89 | 2,194,694,805.6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44,313,020.85 | -941,397,954.98 |
| 合计 | -227,689,573.96 | 1,253,296,850.6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77,056,634.38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558,495.16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19,844,179.49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245,758.59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49,548,302.85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9,698,966.92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446,843.48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0,740,752.26 |
| 研发加计扣除 | -76,422,190.34 |
| 补确认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76,439.10 |
| 境外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 | -115,528,085.21 |
| 所得税费用 | -227,689,573.9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57之说明。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3,922,581,957.90 | 4,224,697,463.71 |
| 双反保证金退回 | 600,824,939.36 | |
| 利息收入 | 367,689,362.30 | 334,452,601.85 |
| 押金保证金净额 | 91,101,849.25 | 68,574,400.75 |
| 其他 | 72,931,912.60 | 85,900,155.36 |
| 合计 | 4,454,305,082.05 | 5,314,449,561.0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期间费用(含运费) | 7,058,804,094.77 | 7,549,554,699.30 |
| 其他 | 546,764,291.02 | 243,228,720.88 |
| 合计 | 7,605,568,385.79 | 7,792,783,420.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594,000,000.00 | |
| 其中:仕邦光能 | 1,594,000,000.00 |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 | 399,336,513.85 |
| 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仕邦光能 | 399,336,513.85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仕邦光能 |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194,663,486.15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85,144,471.05 | 20,358,245,592.09 |
| 合计 | 9,185,144,471.05 | 20,358,245,592.09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合并范围变动增加的货币资金 | 36,397,564.82 | |
| 合计 | 36,397,564.8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外汇远期及期权亏损 | 123,745,009.89 | 587,197,256.84 |
| 支付衍生工具保证金 | 60,012,701.44 | |
| 其他 | 17,591,070.42 | |
| 合计 | 201,348,781.75 | 587,197,256.8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具有回购义务的子公司少数股东投入款 | 1,5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收到项目专项借款 | 42,079,646.02 | |
| 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 | 6,980,223.75 | 62,094,596.17 |
| 收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款 | 4,300,000,000.00 | 145,000,000.00 |
| 融资性质保证金退回 | 482,524,502.14 | |
| 合计 | 5,849,059,869.77 | 1,489,619,098.3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回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及利息 | 5,167,225,005.47 | 1,948,658,514.36 |
| 回购库存股 | 300,087,191.05 | |
| 偿还项目专项借款及保证金 | 669,964,277.78 | 82,558,437.49 |
| 支付厂房及设备租赁租金 | 1,384,882,370.87 | 2,053,578,441.88 |
| 支付融资活动手续费及其他 | 179,509,716.48 | 31,891,320.75 |
| 拆借款及利息 | ||
| 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 | ||
| 合计 | 7,401,581,370.60 | 4,416,773,905.5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6,255,601,983.57 | 19,210,759,550.60 | 91,565,189.32 | 22,799,976,891.32 | 2,757,949,832.17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66,790,405.60 | 12,411,513,091.24 | 359,981,637.87 | 752,098,847.19 | 16,486,186,287.52 | |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9,181,607,702.37 | 393,731,303.27 | 19,999,852.00 | 68,000.00 | 9,555,271,153.64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13,561,808.19 | 36,276,878.14 | 155,038,591.54 | 144,273,779.95 | 450,526,314.84 |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924,669,561.54 | 5,842,079,646.02 | 2,298,183,432.70 | 7,084,793,711.58 | 12,980,138,928.68 | |
| 合计 | 32,542,231,461.27 | 37,464,352,287.86 | 3,179,738,441.30 | 30,811,907,893.63 | 144,341,779.95 | 42,230,072,516.85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 背书转让的商业汇票金额 | 9,893,138,356.71 | 募集资金,可随时用于支付 |
| 其中:支付货款 | 9,246,583,493.67 | |
| 支付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购置款 | 646,554,863.04 | |
| 合计 | 9,893,138,356.71 | /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50,632,939.58 | 7,440,477,243.96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57,734,966.35 | 1,324,278,711.12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9,174,303.59 | 111,563,517.50 |
|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620,272,464.89 | 7,767,730,436.63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4,033,863.67 | 92,555,864.43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3,210,335.06 | 309,473,626.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9,380,239.34 | 113,759,121.91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999,549.57 | 610,360.8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0,546,135.92 | -68,868,899.86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38,758,982.00 | 172,784,754.7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47,511,646.86 | 46,715,847.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39,143,104.19 | -902,910,026.4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233,596.03 | 2,575,750.8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63,649,165.21 | -1,424,566,756.0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417,004,339.47 | -3,531,992,066.1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519,592,461.56 | 13,107,849,230.10 |
| 其他 | 50,115,754.31 | 254,337,236.3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7,032,230.32 | 24,816,373,953.9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860,238,302.44 | 17,227,766,735.0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7,227,766,735.06 | 8,535,455,075.2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32,471,567.38 | 8,692,311,659.8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3,860,238,302.44 | 17,227,766,735.06 |
| 其中:库存现金 | 2,957.50 |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716,703,696.78 | 17,172,812,884.1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43,534,605.66 | 54,950,893.37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860,238,302.44 | 17,227,766,735.06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12,402,004.63 | 3,352,667,173.98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 银行存款 | 512,402,004.63 | 募集资金,可随时用于支付 |
| 合计 | 512,402,004.63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 银行存款 | 521,127,836.00 | 693,364,065.59 | 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受限 |
| 61,289,612.81 | 质押用于开具保函受限 | ||
| 56,000,000.00 | 网银转账落地待审核资金 | ||
| 10,944,402.53 | 2,206,822.06 | 停止支付账户 |
| 2,270,016.13 | 8,170,636.73 | 其他受限 | |
| 其他货币资金 | 1,885,735,670.64 | 6,207,389,946.91 | 使用权受限的承兑汇票保证金 |
| 3,690,167,459.07 | 2,850,774,161.31 | 使用权受限的保函保证金 | |
| 81,303,462.44 | 84,626,775.68 | 系贸易融资授信业务受限 | |
| 49,030,154.36 | 1,028,838,468.54 | 使用权受限的信用证保证金 | |
| 60,012,701.45 | 使用权受限的期货保证金 | ||
| 22,433,120.06 | 92,090,918.41 | 使用权受限的其他保证金 | |
| 合计 | 6,440,314,435.49 | 10,967,461,795.2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923,687,583.52 | 7.1884 | 6,639,835,825.38 |
| 欧元 | 63,273,590.20 | 7.5257 | 476,178,057.77 |
| 日元 | 3,785,361,738.00 | 0.0462 | 174,883,712.30 |
| 澳元 | 24,512,406.99 | 4.5070 | 110,477,418.30 |
| 越南盾 | 215,826,784,049.00 | 0.000282 | 60,863,153.10 |
| 印度卢比 | 471,437,022.97 | 0.0858 | 40,449,296.57 |
| 加元 | 5,015,684.54 | 5.0498 | 25,328,203.79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2,744,579.96 | 1.6199 | 20,644,945.08 |
| 韩元 | 3,974,239,114.00 | 0.0049 | 19,473,771.66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24,267,112,183.00 | 0.000451 | 10,944,467.59 |
| 土耳其里拉 | 39,087,553.20 | 0.2051 | 8,016,857.16 |
| 墨西哥比索 | 13,721,418.87 | 0.3498 | 4,799,752.32 |
| 丹麦克朗 | 3,268,519.73 | 1.0084 | 3,295,975.30 |
| 智利比索 | 314,900,994.00 | 0.0074 | 2,330,267.36 |
| 阿联酋迪拉姆 | 1,070,981.69 | 1.9711 | 2,111,012.01 |
| 沙特里亚尔 | 920,528.17 | 1.9284 | 1,775,146.52 |
| 巴西雷亚尔 | 669,702.64 | 1.1848 | 793,463.69 |
| 瑞士法郎 | 94,462.12 | 7.9977 | 755,479.70 |
| 尼日利亚奈拉 | 139,309,862.23 | 0.0047 | 654,756.35 |
| 港元 | 212.50 | 0.9260 | 196.78 |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890,917,963.16 | 7.1884 | 6,404,274,686.38 |
| 欧元 | 142,935,417.21 | 7.5257 | 1,075,689,069.30 |
| 韩元 | 6,524,794,973.68 | 0.0049 | 31,971,495.37 |
| 日元 | 548,054,358.55 | 0.0462 | 25,320,111.37 |
| 澳元 | 4,024,773.23 | 4.5070 | 18,139,652.95 |
| 越南盾 | 24,062,806,171.65 | 0.000282 | 6,785,711.34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14,449,980,716.80 | 0.000451 | 6,516,941.30 |
| 加元 | 442,499.32 | 5.0498 | 2,234,533.07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902,501.89 | 1.6199 | 1,461,962.81 |
| 印度卢比 | 378,467.83 | 0.0858 | 32,472.54 |
| 其他应收款 | |||
| 其中:美元 | 3,158,958.89 | 7.1884 | 22,707,860.08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7,479,613.61 | 1.6199 | 12,116,226.09 |
| 欧元 | 404,236.80 | 7.5257 | 3,042,164.89 |
| 越南盾 | 1,277,177,193.83 | 0.000282 | 360,163.97 |
| 阿联酋迪拉姆 | 88,703.99 | 1.9711 | 174,844.43 |
| 日元 | 3,239,209.01 | 0.0462 | 149,651.46 |
| 墨西哥比索 | 148,554.88 | 0.3498 | 51,964.50 |
| 澳元 | 10,610.89 | 4.5070 | 47,823.28 |
| 印度卢比 | 530,837.06 | 0.0858 | 45,545.82 |
| 南非兰特 | 34,491.82 | 0.3844 | 13,258.66 |
| 丹麦克朗 | 12,691.98 | 1.0084 | 12,798.59 |
| 智利比索 | 129,933.42 | 0.0074 | 961.51 |
| 长期应收款 | |||
| 其中:马来西亚林吉特 | 15,355,150.29 | 1.6199 | 24,873,807.95 |
| 美元 | 2,828,230.62 | 7.1884 | 20,330,452.99 |
| 日元 | 66,025,440.05 | 0.0462 | 3,050,375.33 |
| 短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106,551,195.55 | 7.1884 | 765,932,614.09 |
| 日元 | 2,900,000,000.00 | 0.0462 | 133,980,000.00 |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220,160,209.82 | 7.1884 | 1,582,599,652.27 |
| 越南盾 | 1,100,794,400,562.09 | 0.000282 | 310,424,020.96 |
| 欧元 | 22,040,888.24 | 7.5257 | 165,873,112.63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2,604,924.63 | 1.6199 | 20,418,717.41 |
| 日元 | 190,614,000.07 | 0.0462 | 8,806,366.80 |
| 澳元 | 954,888.64 | 4.5070 | 4,303,683.10 |
| 沙特里亚尔 | 867,617.23 | 1.9284 | 1,673,113.07 |
| 韩元 | 86,233,115.38 | 0.0049 | 422,542.27 |
| 印度尼西亚卢比 | 869,652,835.96 | 0.000451 | 392,213.43 |
| 瑞士法郎 | 42,484.72 | 7.9977 | 339,780.05 |
| 加元 | 66,065.24 | 5.0498 | 333,616.25 |
| 印度卢比 | 1,130,160.72 | 0.0858 | 96,967.79 |
| 阿联酋迪拉姆 | 47,614.13 | 1.9711 | 93,852.21 |
| 巴西雷亚尔 | 33,000.00 | 1.1848 | 39,098.40 |
| 土耳其里拉 | 160,640.53 | 0.2051 | 32,947.37 |
| 智利比索 | 2,421,123.64 | 0.0074 | 17,916.31 |
| 墨西哥比索 | 39,955.03 | 0.3498 | 13,976.27 |
| 尼日利亚奈拉 | 686,000.00 | 0.0047 | 3,224.20 |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2,267,321.11 | 7.1884 | 16,298,411.07 |
| 越南盾 | 21,097,784,676.00 | 0.000282 | 5,949,575.28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41,514.57 | 1.6199 | 715,209.45 |
| 欧元 | 50,151.66 | 7.5257 | 377,426.35 |
| 日元 | 1,642,923.02 | 0.0462 | 75,903.04 |
| 墨西哥比索 | 122,276.32 | 0.3498 | 42,772.26 |
| 印度卢比 | 380,019.35 | 0.0858 | 32,605.66 |
| 澳元 | 4,402.55 | 4.5070 | 19,842.29 |
| 南非兰特 | 36,982.26 | 0.3844 | 14,215.98 |
| 阿联酋迪拉姆 | 6,609.43 | 1.9711 | 13,027.85 |
| 瑞士法郎 | 1,287.22 | 7.9977 | 10,294.80 |
| 土耳其里拉 | 1,293.01 | 0.2051 | 265.2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中:美元 | 9,750,371.33 | 7.1884 | 70,089,569.27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5,099,344.77 | 1.6199 | 24,459,428.59 |
| 租赁负债 | |||
| 其中:美元 | 32,618,124.79 | 7.1884 | 234,472,128.24 |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40,623,053.47 | 1.6199 | 65,805,284.32 |
| 长期应付款 | |||
| 其中:美元 | 14,072,596.60 | 7.1884 | 101,159,453.4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选择原因 |
| 晶科美国工厂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以美元结算 |
| 晶科美国 | 美国 | 美元 | 经营活动主要以美元结算 |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25之说明。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5)、37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短期租赁费用 | 70,707,783.65 | 72,363,493.69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15,042.54 | 433,638.38 |
| 合计 | 70,922,826.19 | 72,797,132.07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1,397,754,216.24(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34,808,660.58 | 31,702,709.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397,754,216.24 | 2,053,578,441.88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118,334,510.97 | 84,858,903.52 |
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12)、1之说明。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租赁收入 | 20,270,952.56 |
经营租赁资产
| 项目 | 租赁收入 |
| 固定资产 | 149,914,587.71 |
| 投资性房地产 | 90,643,466.88 |
| 合计 | 240,558,054.59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5)、21之说明。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 第一年 | 14,597,601.46 | 14,588,601.46 |
| 第二年 | 8,852,537.64 | 8,852,537.64 |
| 第三年 | 8,852,537.64 | 8,852,537.64 |
| 第四年 | 2,992,985.77 | 8,852,537.64 |
| 第五年 | 2,992,985.77 | |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35,295,662.51 | 44,139,200.15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8).研发支出
1.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物料消耗 | 142,641,532.95 | 889,370,858.22 |
| 职工薪酬 | 413,223,962.40 | 410,060,735.84 |
| 折旧与摊销 | 48,460,004.74 | 122,181,654.66 |
| 水电燃料费 | 24,805,889.33 | 78,841,928.18 |
| 咨询认证费 | 24,942,645.29 | 26,321,427.37 |
| 专利费 | 24,751,626.87 | 17,574,888.44 |
| 修理检测费 | 14,573,039.15 | 7,864,451.78 |
| 其他 | 25,921,338.07 | 25,297,815.71 |
| 合计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19,320,038.80 | 1,577,513,760.20 |
其他说明:
无
1.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9).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三)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四)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 仕邦光能 | 2024/2/29 | 27.00 | 100.00 | 出售 | 已完成股权交割 | 11.3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合并范围增加
|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江西先进光伏 | 设立 | 2024年4月 | 3,600万元人民币 | 94.44 |
| 东营晶科 | 设立 | 2024年4月 | 1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 PVRevive | 设立 | 2024年6月 | 25.2万欧元 | 90.00 |
| 元谋晶科 | 设立 | 2024年7月 | 1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 上饶晶科贸易 | 设立 | 2024年9月 | 5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 广州晶科 | 设立 | 2024年3月 | 100万元人民币 | 100.00 |
| 晶科英国 | 设立 | 2024年11月 | 5万英镑 | 100.00 |
| 晶科美国制造 | 设立 | 2024年10月 | 2万美元 | 100.00 |
2.合并范围减少
|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 滁州晶科光伏材料 | 注销 | 2024年4月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10).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i.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1)公司将以下88家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序号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简称 |
| 1 |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浙江晶科 |
| 2 | 浙江晶科贸易有限公司 | 浙江晶科贸易 |
| 3 |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发展有限公司 | 嘉兴晶科光伏系统 |
| 4 | 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晶科新材料 |
| 5 | 嘉兴科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科联 |
| 6 | 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四川晶科 |
| 7 |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 海宁晶科 |
| 8 | 玉环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玉环晶科 |
| 9 | 晶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 晶科进出口 |
| 10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 |
| 11 | 瑞旭实业有限公司 | 瑞旭实业 |
| 12 | 上饶市绿骏贸易有限公司 | 上饶绿骏贸易 |
| 13 | 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绿能 |
| 14 | 上饶市晶科慧能电力配售有限公司 | 慧能电力配售 |
| 15 | 晶科能源(义乌)有限公司 | 义乌晶科 |
| 16 | 晶科能源(滁州)有限公司 | 滁州晶科 |
| 17 | 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青海晶科 |
| 18 |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 |
| 19 | 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 |
| 20 | 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 楚雄晶科 |
| 21 | 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绿能企业管理 |
| 22 | 海宁晶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宁晶袁 |
| 23 | 晶科新材料(义乌)有限公司 | 义乌晶科新材料 |
| 24 | JinkoSolarTechnologySDN.BHD. | 晶科马来科技 |
| 25 | OMEGASOLARSDNBHD | 晶科马来材料 |
| 26 | JinkoSolar(Malaysia)SDN.BHD. | 晶科马来西亚 |
| 27 | JinkoSolar(U.S.)Holding,INC. | 晶科美国控股 |
| 28 | JinkoSolar(U.S.)IndustriesInc. | 晶科美国工厂 |
| 29 | JinkoSolar(U.S.)Inc. | 晶科美国 |
| 30 | JinkoSolarMiddleEastDMCC | 晶科中东 |
| 31 | JinkoSolarGmbH | 晶科德国 |
| 32 | JinkoSolarJapanK.K. | 晶科日本 |
| 33 | JinkoSolar(Switzerland)AG | 晶科瑞士 |
| 34 | JINKOSOLARAUSTRALIAHOLDINGSCO.PTYLTD | 晶科澳洲 |
| 35 | JinkoSolarTradingPrivateLimited. | 晶科印度 |
| 36 | JinkoSolarKoreaCo.,Ltd. | 晶科韩国 |
| 37 | JINKOSOLAR(VIETNAM)COMPANYLIMITED | 晶科越南 |
| 38 | JinkoSolar(Italia)S.r.l. | 晶科意大利 |
| 39 | JinkoSolarCanadaCo.,Ltd. | 晶科加拿大 |
| 40 | JINKOSOLARCHILESPA | 晶科智利 |
| 41 | JINKOSOLARCOMERCIODOBRASILLTDA. | 晶科巴西 |
| 42 | JinkoSolarMexicoS.DER.L.DEC.V. | 晶科墨西哥 |
| 43 | JinkoSolarEnerjiTeknolojileriAnonlmSirketi | 晶科土耳其 |
| 44 | JinkoSolarDenmarkApS | 晶科丹麦 |
| 45 | JinkoSolarHongKongLimited | 晶科香港 |
| 46 | JINKOSOLAR(VIETNAM)INDUSTRIESCOMPANYLIMITED | 晶科越南工厂 |
| 47 | PTJINKOSOLARINDONESIA | 晶科印尼 |
| 48 | JinkoSolarNigeriaFze | 晶科尼日利亚 |
| 49 | 上饶市晶科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晶科产业发展 |
| 50 | 乐山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乐山晶科 |
| 51 | 海南晶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晶能咨询 |
| 52 | 晶科能源(鄱阳)有限公司 | 鄱阳晶科 |
| 53 | 晶科能源(金昌)有限公司 | 金昌晶科 |
| 54 | 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 肥东晶科 |
| 55 | 晶科能源(玉山)有限公司 | 玉山晶科 |
| 56 | 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 安徽晶科 |
| 57 | 丰城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丰城晶科 |
| 58 | 上饶市广信区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 广信晶科光伏制造 |
| 59 | 上饶市晶科光伏制造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光伏制造 |
| 60 | 江西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 晶科储能 |
| 61 | 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科技 |
| 62 | 上海晶科绿源能源有限公司 | 上海绿源 |
| 63 | 晶科能源(鹤庆)有限公司 | 鹤庆晶科 |
| 64 | 合肥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合肥晶科光伏材料 |
| 65 | 上饶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智造 |
| 66 | 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 浙江晶科储能 |
| 67 | JinkoSolarTradingCompany | 晶科沙特贸易 |
| 68 | 上饶新源越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上饶新源越动 |
| 69 | 东台晶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东台晶能 |
| 70 | 上饶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智造贰号 |
| 71 | 山西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山西晶科智造 |
| 72 | 山西晶科能源贰号智造有限公司 | 山西晶科智造贰号 |
| 73 | 山西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山西晶科智造叁号 |
| 74 | 上饶晶科能源叁号智造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智造叁号 |
| 75 | 晶科储能国际有限公司 | 晶科储能国际 |
| 76 | 海宁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 | 海宁晶科智造 |
| 77 | JinkoSolarEnergyStorage(Switzerland)GmbH | 瑞士晶科储能 |
| 78 | 滁州市晶科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滁州晶科光伏材料 |
| 79 | 甘孜晶科贸易有限公司 | 甘孜晶科贸易 |
| 80 | JINKOSOLARSMARTMANUFACTURINGCOMPANYLIMITED(VIETNAM) | 越南晶科智造 |
| 81 | 江西先进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先进光伏 |
| 82 | 晶科(东营市垦利区)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东营晶科 |
| 83 | PVReviveA.E. | PVRevive |
| 84 | 晶科能源(元谋)有限公司 | 元谋晶科 |
| 85 | 上饶晶科贸易有限公司 | 上饶晶科贸易 |
| 86 | 广州晶科光伏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晶科 |
| 87 | JINKOSOLARUKCO.,LTD | 晶科英国 |
| 88 | JinkoSolar(U.S.)ManufacturingInc. | 晶科美国制造 |
2)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海宁晶科 | 嘉兴市 | 357,000万元人民币 | 嘉兴市 | 制造业 | 25.21 | 66.32 | 设立 |
| 上饶晶科 | 上饶市 | 389,375万元人民币 | 上饶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浙江晶科 | 嘉兴市 | 271,434.29万元人民币 | 嘉兴市 | 制造业 | 75.71 | 设立 | |
| 晶科美国工厂 | 特拉华州 | 1,500美元 | 特拉华州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 晶科美国 | 加利福尼亚州 | 0.5美元 | 加利福尼亚州 | 贸易公司 | 100.00 | 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浙江晶科 | 24.29 | 51,746,285.49 | 1,611,312,117.34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浙江晶科 | 6,843,875,796.56 | 7,171,259,262.90 | 14,015,135,059.46 | 3,338,737,719.09 | 2,171,542,590.68 | 5,510,280,309.77 | 8,505,749,265.33 | 6,798,966,682.25 | 15,304,715,947.58 | 8,138,772,399.69 | 1,146,179,394.57 | 9,284,951,794.26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浙江晶科 | 18,505,769,958.59 | 975,485,429.92 | 975,485,429.92 | -1,423,570,106.19 | 24,771,584,212.62 | 1,496,738,876.50 | 1,496,738,876.50 | 1,005,070,179.05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ii.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 浙江晶科 | 2024年8月 | 100.00 | 75.71 |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浙江晶科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 --现金 | 1,499,999,999.97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499,999,999.97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1,558,788,085.57 |
| 差额 | -58,788,085.60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58,788,085.60 |
| 调整盈余公积 |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iii.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 合营企业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 |
| 或联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四川永祥 | 四川乐山 | 四川乐山 | 硅料生产 | 15.00 | 权益法核算 | |
| 内蒙古新特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 硅料生产 | 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公司对四川永祥、内蒙古新特分别持股15%、9%,低于20%的表决权但仍具有重大影响,系公司在四川永祥和内蒙古新特董事会拥有董事席位。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四川永祥 | 内蒙古新特 | 四川永祥 | 内蒙古新特 | |
| 流动资产 | 5,008,573,407.70 | 2,379,655,491.88 | 1,647,458,436.15 | 5,676,254,015.65 |
| 非流动资产 | 6,685,131,446.40 | 8,244,989,322.40 | 6,664,784,890.29 | 8,401,312,859.67 |
| 资产合计 | 11,693,704,854.10 | 10,624,644,814.28 | 8,312,243,326.44 | 14,077,566,875.32 |
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 | 7,185,326,344.54 | 4,008,144,511.89 | 3,782,924,389.19 | 4,090,836,874.09 |
| 非流动负债 | 1,937,878,775.07 | 1,853,164,563.60 | 1,573,378,090.60 | 2,946,439,779.65 |
| 负债合计 | 9,123,205,119.61 | 5,861,309,075.49 | 5,356,302,479.79 | 7,037,276,653.74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570,499,734.49 | 4,763,335,738.79 | 2,955,940,846.65 | 7,040,290,221.58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85,574,960.17 | 428,700,216.49 | 443,391,127.00 | 633,626,119.94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85,574,960.17 | 428,700,216.49 | 443,391,127.00 | 633,626,119.94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4,268,377,442.49 | 2,611,902,595.87 | 959,765,311.00 | 9,309,304,514.23 |
| 净利润 | -383,829,688.19 | -985,790,851.59 | -36,428,202.64 | 2,408,577,775.76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83,829,688.19 | -985,790,851.59 | -36,428,202.64 | 2,408,577,775.7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16,284,323.73 | 118,304,406.01 |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2,149,120.9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2,149,120.96 |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iv.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v.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vi.其他
□适用√不适用
(11).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与资产相关 | 906,535,599.03 | 560,004,518.18 |
| 与收益相关 | 2,369,861,639.31 | 1,373,337,539.57 |
| 其他 | 24,359,937.00 | |
| 合计 | 3,276,397,238.34 | 1,957,701,994.75 |
其他说明:
无
(12).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5(7)、6及(7)、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点分布于多个合作方和多个客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15.66%(2023年12月31日:27.48%)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244,136,119.69 | 20,804,970,290.25 | 5,289,861,752.20 | 5,974,678,665.29 | 9,540,429,872.76 |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601,901,053.60 | 601,901,053.6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20,789,130.81 | 20,789,130.81 | 20,789,130.81 | ||
| 应付票据 | 11,189,800,491.91 | 11,189,800,491.91 | 11,189,800,491.91 | ||
| 应付账款 | 21,183,330,644.37 | 21,183,330,644.37 | 21,183,330,644.37 | ||
| 其他应付款 | 347,907,036.43 | 347,907,036.43 | 347,907,036.43 |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2,980,138,928.68 | 14,802,467,845.89 | 2,583,082,143.62 | 7,701,102,442.64 | 4,518,283,259.63 |
|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1,874,560,020.76 | 1,874,560,020.76 | 1,874,560,020.76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0,526,314.84 | 491,277,568.11 | 131,892,291.79 | 199,651,410.76 | 159,733,865.56 |
| 应付债券 | 9,555,271,153.64 | 11,429,878,842.00 | 39,999,576.00 | 209,997,774.00 | 11,179,881,492.00 |
| 小计 | 77,448,360,894.73 | 82,746,882,924.13 | 43,263,124,141.49 | 14,085,430,292.69 | 25,398,328,489.95 |
(续上表)
|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 银行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722,392,389.17 | 11,284,052,499.50 | 7,194,480,849.32 | 3,123,996,633.60 | 965,575,016.5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65,691.13 | 26,465,691.13 | 26,465,691.13 | ||
| 应付票据 | 25,690,531,633.10 | 25,690,531,633.10 | 25,690,531,633.10 | ||
| 应付账款 | 22,588,641,232.57 | 22,588,641,232.57 | 22,588,641,232.57 | ||
| 其他应付款 | 255,254,339.55 | 255,254,339.55 | 255,254,339.55 | ||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1,924,669,561.54 | 13,997,921,073.92 | 2,402,214,571.94 | 3,468,191,562.37 | 8,127,514,939.61 |
| 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到期票据 | 3,177,171,430.49 | 3,177,171,430.49 | 3,177,171,430.49 |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13,561,808.19 | 801,073,018.25 | 174,536,034.06 | 454,148,304.99 | 172,388,679.20 |
| 应付债券 | 9,181,607,702.37 | 10,014,184,168.18 | 19,999,924.00 | 99,999,620.00 | 9,894,184,624.18 |
| 小计 | 84,280,295,788.11 | 87,835,295,086.69 | 61,529,295,706.16 | 7,146,336,120.96 | 19,159,663,259.57 |
(三)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本公司面临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有关。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银行借款人民9,840,292,729.50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3,766,360,002.88元),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假定利率变动50个基准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7)、81之说明。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 票据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4,475,198,984.96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背书 | 应收票据 | 1,874,560,020.76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票据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000.0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
| 报酬 | ||||
| 信用证贴现 | 应收账款 | 1,110,328,588.80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 | 7,460,187,594.52 | / | / |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4,475,198,984.96 | |
| 票据贴现 | 100,000.00 | -408.33 | |
| 应收账款 | 信用证贴现 | 1,110,328,588.80 | -13,066,842.69 |
| 合计 | / | 5,585,627,573.76 | -13,067,251.02 |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 应收票据 | 票据背书 | 1,874,560,020.76 | 1,874,560,020.76 |
| 合计 | / | 1,874,560,020.76 | 1,874,560,020.7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5,219,878.28 | 5,500,000.00 | 120,719,878.28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5,219,878.28 | 115,219,878.28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15,219,878.28 | 115,219,878.28 | ||
|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500,000.00 | 5,500,000.00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037,194,238.98 | 1,037,194,238.98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5,219,878.28 | 1,042,694,238.98 | 1,157,914,117.26 | |
|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 3,825,794.99 | 16,963,335.82 | 20,789,130.81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衍生金融负债 | 3,825,794.99 | 16,963,335.82 | 20,789,130.81 | |
| 其他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825,794.99 | 16,963,335.82 | 20,789,130.81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1,901,053.60 | 601,901,053.60 |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601,901,053.60 | 601,901,053.60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持有的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资产为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期货及期权衍生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衍生金融资产和负债为普通外汇远期结售汇,采用的参数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汇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息差等。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处置子公司之业绩承诺,本公司以盈利预测值为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14).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投资) | 中国香港 | 股权投资 | HKD1,738,423,237.00 | 58.59 | 58.59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其他说明:
李仙德、陈康平及李仙华三人能够共同实际支配晶科能源投资的行为,拥有对晶科能源投资的控制权,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9)之说明。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10)之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10)、3之说明。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详见附注(10)、3之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李仙德、陈康平和李仙华 | 实际控制人 |
| 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 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之控股股东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科技)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滁州市盛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东台市盛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玉环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鄱阳县晶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来安县晶鸿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上饶晶通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玉山县科贰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晶科慧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慧能技术服务)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晶科慧能(浙江)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慧能(浙江))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CordilleraSolarIS.A.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江西晶科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晶科科技控制的公司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金源华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租赁公司) | 实际控制人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 |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金源租赁公司控制的公司 |
| 上海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金源租赁公司控制的公司 |
| 江西金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金源租赁公司控制的公司 |
| 仕邦光能 | 曾为公司之子公司 |
其他说明仕邦光能已于2024年2月处置,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仕邦光能适用上述规定期间仍作为关联方披露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新特 | 购买商品 | 421,353,981.91 | 1,537,073,070.24 |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133,623,084.05 | 202,575,508.98 | |
| 四川永祥 | 购买商品 | 595,557,558.23 | 31,397,522.14 | |
| 仕邦光能 | 购买商品 | 1,484,279,622.72 | ||
| 晶科科技[注] | 购买电力 | 118,908,004.08 | 119,352,299.31 | |
| 晶科科技[注] | 储能项目能源服务费 | 7,524,699.30 | 6,265,240.03 | |
| 晶科科技[注] | 节能改造服务费 | 3,421,746.78 | 1,918,825.79 | |
| 晶科科技[注] | 接受变电站代理维护运行费 | 2,078,616.37 | 1,372,455.94 | |
| 小计 | 2,766,747,313.44 | 1,899,954,922.43 |
[注]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晶科科技[注] | 销售商品 | 409,881,267.40 | 383,923,308.25 |
| 上海鼎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775,592.10 | 13,921,149.99 |
| 仕邦光能 | 销售商品 | 2,027,117.03 | |
| 四川永祥 | 销售商品 | 350,286.38 | |
| 小计 | 418,034,262.91 | 397,844,458.2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注] | 房屋建筑物 | 4,916,870.64 | 4,916,870.64 |
| 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3,853,211.16 | 3,480,319.71 |
| 海宁市晶步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4,382,807.59 | 3,192,660.55 |
| 海宁市晶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来安县晶科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浙江晶源电力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上饶晶益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海宁市晶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义乌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玉环市晶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玉山县科贰电力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来安县晶鸿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海宁市晶盛储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闲置空地 | ||
| 楚雄市晶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建筑物屋顶 | ||
|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5,871.56 | |
| 上海晶坪电力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5,871.56 |
[注]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1号晶科中心第6-7层出租给上海晶芯电力有限公司办公使用,租赁面积4,138.78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延续,月租金409,739.22元。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基于客户要求,公司存在由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供货合同提供业务担保的情形:
(1)晶科能源控股为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与ToyoEngineeringCorporation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中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依约履行本供货合同下的所有义务,合同货款金额11,850,748.46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已完成本供货合同下的供货义务,晶科能源控股尚需就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的质保义务等,提供覆盖不低于货款金额的担保(对由公司、浙江晶科和晶科日本重大疏忽、不当行为或欺诈等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担保金额不受上述限额的限制)。
(2)晶科能源控股为晶科美国和晶科美国工厂与NEXTERAENERGYCONSTRUCTORS,LLC、NEXTERAENERGYRESOURCES,LLC签署的光伏组件供货合同下的履约义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自2021年1月27日起生效,担保最长期限为最后一个交付项目后的35个月或项目并网测试成功后1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金额为9,000.00万美元。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636.29 | 2,073.54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关联方供应链融资交易公司因货币资金流动性需求,向金源租赁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供应链融资交易。2024年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支出金额为706.79万元,2023年通过供应链融资交易确认利息费用736.51万元。
1.关联方电力供应服务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从事售电业务,其通过国家电网向公司提供电力供应服务。2024年,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向发电厂采购电力,为此,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通过国家电网共结算获取售电服务费合计554.98万元;2024年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撮合与其他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获取居间服务费2,145.37万元。2023年,公司通过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提供的电力供应服务向发电厂采购电力,为此,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通过国家电网共结算获取售电服务费合计388.67万元;2023年公司通过晶科慧能
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撮合与其他售电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晶科慧能技术服务和晶科慧能(浙江)获取居间服务费1,279.66万元。
2.肥东县晶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因电站的欧式箱变质量问题导致本公司之子公司安徽晶科工厂多次断电,承担此次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突然停机致使生产造成的损失2,640,610.00元。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合同资产 | 晶科科技[注1] | 1,491,931.50 | 704,675.46 | ||
| 小计 | 1,491,931.50 | 704,675.46 | |||
| 应收账款 | 晶科科技[注1] | 443,370,796.56 | 22,657,195.32 | 263,372,922.25 | 3,872,337.12 |
| 仕邦光能 | 8,725,642.25 | 43,628.21 | |||
| 小计 | 452,096,438.81 | 22,700,823.53 | 263,372,922.25 | 3,872,337.12 | |
| 应收票据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15,200,000.00 | |||
| 金源租赁公司 | 500,006,610.00 | ||||
| 晶科科技[注1] | 278,617.59 | ||||
| 小计 | 715,485,227.59 | ||||
| 应收款项融资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 晶科科技[注1] | 108,637,682.49 | 904,233.00 | |||
| 仕邦光能 | 11,964,720.00 | ||||
| 江西金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1,708,597.76 | ||||
| 小计 | 132,311,000.25 | 4,904,233.00 | |||
| 预付款项 | 内蒙古新特 | 46,778,818.12 | |||
| 四川永祥 | 203,055,903.15 | 31,943,100.86 |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212.39 | ||||
| 仕邦光能 | 25,083.66 | ||||
| 小计 | 203,141,199.20 | 78,721,918.98 | |||
| 其他应收款 | 晶科科技[注1] | 3,071,873.01 | 45,518.12 | 431,263.01 | 11,685.95 |
| 小计 | 3,071,873.01 | 45,518.12 | 431,263.01 | 11,685.95 | |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江西金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6,239,962.26 | 110,639,626.35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576,841.33 | 28,220,020.83 | |
| 晶科科技[注1] | 8,476,530.60 | 11,598,911.23 | |
| 仕邦光能 | 115,739,028.04 | ||
| 小计 | 172,032,362.23 | 150,458,558.41 | |
| 应付票据 | 内蒙古新特 | 282,000,000.00 |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833,740.57 | 42,000,000.00 | |
| 四川永祥 | 380,268,739.36 | 11,000,000.00 | |
| 仕邦光能 | 279,591,518.39 | ||
| 小计 | 698,693,998.32 | 335,000,000.00 | |
| 合同负债 | 晶科科技[注1] | 122,527.52 | 3,019,185.20 |
| 小计 | 122,527.52 | 3,019,185.20 | |
| 其他流动负债 | 晶科科技[注1] | 15,928.58 | 392,494.08 |
| 仕邦光能 | 8,347,733.42 | ||
| 浙江新瑞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39,914.15 | ||
| 小计 | 12,403,576.15 | 392,494.08 |
注1:按同一控制下合并计算,含晶科科技及其控制的公司。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5).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管理人员 | 1,483,424.00 | 105,908,738.61 | 2,401,804.00 | 21,007,431.09 | ||||
| 研发人员 | 664,123.00 | 5,808,766.31 | ||||||
| 销售人员 | 3,191,909.00 | 27,918,101.70 | |||
| 生产人员 | 6,241,681.00 | 54,592,999.04 | |||
| 合计 | 1,483,424.00 | 105,908,738.61 | 12,499,517.00 | 109,327,298.14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管理人员 | 8.50元/股 | 10个月 | 0元/股 | 60个月 |
| 研发人员 | 8.50元/股 | 10个月 | ||
| 销售人员 | 8.50元/股 | 10个月 | ||
| 生产人员 | 8.50元/股 | 10个月 | ||
其他说明
(1)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
根据该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18.73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3.7475万股。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1,611人,均为本公司中基层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本激励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5%;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5%;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0%。 | |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60%。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5%;2、以公司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注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81元/股调整为8.72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755,072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失效的数量为6,228,428股。第一批实际行权人数合计为851名,对应行权数量为5,193,983股。
2024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8.72元/股调整为8.50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87.9978万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失效的数量为291.5322万股。
(2)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2023年1月对晶科能源控股董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晶科能源控股为本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期解锁1,483,424股。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于240%。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JKS)二级市场收盘价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688223)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公允价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协议约定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720,055,135.25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晶科能源控股为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其2022年2月至2022年5月、2023年1月对晶科能源控股董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晶科能源控股为本公司员工授予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日当天晶科能源(JKS)二级市场收盘价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63,473,114.12元。
(2)本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10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根据该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18.73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14.9900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803.7475万股。公司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为-13,357,359.81元。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 | 59,592,270.66 | |
| 研发人员 | -642,198.76 | |
| 销售人员 | -2,327,696.38 | |
| 生产人员 | -6,506,621.21 | |
| 合计 | 50,115,754.31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16).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12.31 |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1,211,371.59 |
| 合计 | 1,211,371.59 |
2.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存在以下承诺事项: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保函 | 12,423,033,073.02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美国双反诉讼自2011年11月起,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晶硅光伏电池,不论是否部分或全部组装成组件、层压板、电池板或其他产品(以下简称“双反调查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对来自于中国大陆的双反调查产品作出裁定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进口双反调查产品到美国的进口商缴纳。美国商务部每年进行年度行政复审,决定在对应复审期间进口至美国的双
反调查产品所应缴的清算税率。进口商在美国进口双反调查产品时,美国海关按照届时有效的现金保证金率对进口商就双反调查产品征收反补贴和反倾销现金保证金。待该等产品实际进口日所属复审期间对应的年度行政复审终裁结果作出后,美国海关将根据进口商缴付保证金所适用的保证金率与相对应的行政复审终裁确定的清算税率的差额确认最终应退/收的双反税。2021年2月,美国商务部发起了对在中国境内生产的双反调查产品的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并于2022年6月28日在《联邦公报》公布了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据该终裁裁决及后续修正裁决,适用于发行人及其部分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20.99%。针对上述美国商务部第八轮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结果,晶科能源和天合光能等几家中国企业作为原告,以美国政府作为被告,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了诉讼。截至报告日,案件还在审理中。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17).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以地区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最终实现销售地进行划分,资产和负债按经营实体所在地进行划分。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境内分部 | 境外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30,993,704,004.46 | 61,477,623,226.63 | 92,471,327,231.09 |
| 营业成本 | 33,833,670,480.21 | 51,850,508,496.71 | 85,684,178,976.92 |
| 资产总额 | 95,037,678,730.83 | 26,072,199,162.55 | 121,109,877,893.38 |
| 负债总额 | 80,645,197,179.92 | 6,543,634,577.21 | 87,188,831,757.13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新加坡产品质量诉讼晶科进出口与H.R.D.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HRD)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签署了两份光伏组件产品销售合同,根据该等销售合同约定,晶科进出口将向HRD销售合计500,000(100MW)件光伏组件产品,合计销售金额为67,150,000美元。晶科进出口已按合同约定向HRD履行交付义务。
2018年11月,HRD以晶科进出口向其销售的全部光伏组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晶科进出口提起的两起仲裁案件。根据仲裁通知,HRD的诉请包括:①要求晶科进出口更换光伏组件产品并支付HRD因更换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产品而产生的费用;和/或②晶科进出口赔偿HRD因产品质量问题遭受的全部损失。2020年8月7日,HRD提交了申索陈述及相关证据材料。2021年2月11日,晶科进出口提交了答辩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包括证人证词、专家报告,以及第三方测试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测试并出具积极测试结果的检测报告等,该等抗辩存在合理的理由及基础。2022年2月19日,HRD提交了答复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2022年7月17日,晶科进出口对此提交了复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经HRD申请及仲裁庭同意,HRD于2022年9月9日提交了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晶科进出口于2022年9月26日对此提交补充证人证词和专家报告作为回复。2022年10月10日至21日期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组织仲裁庭召开了听证会,听取了双方的口头开庭陈述、双方的事实证人及专家证人的证据以及双方的结案陈述。在听证会过程中,HRD告知仲裁庭,其仲裁请求应当仅针对2012销售合同及2013销售合同项下365,000(73兆瓦(MW))件光伏组件产品,在原仲裁请求的基础上缩小了主张范围,合计销售金额下降至49,195,000美元。双方于2023年1月20日分别向仲裁庭提交庭后简述,于2023年3月3日分别提交庭后简述回复。2023年8月17日,仲裁庭作出部分裁决并于10月2日作出部分修正。2023年11月,晶科进出口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部分仲裁裁决,法院于2024年4月4日-5日进行听证,并择日做出裁定。2024年8月5日,晶科进出口与HRD就本案所涉一切之争议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项下晶科进出口需向HRD支付赔偿金总计3,100万美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和解协议项下义务均已履行完毕,该案件已和解终结,仲裁庭已下令终止仲裁程序。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19).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6个月以内 | 3,948,249,858.58 | 9,215,735,631.08 |
| 7-12个月 | 819,047,340.94 | 2,012,533,163.92 |
| 1年以内小计 | 4,767,297,199.52 | 11,228,268,795.00 |
| 1至2年 | 2,587,175,033.07 | 1,202,162,526.67 |
| 2至3年 | 1,026,952,418.93 | 93,168,944.85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58,398,465.65 | 38,097,659.20 |
| 4至5年 | 29,564,448.49 | 19,333,025.54 |
| 5年以上 | 127,433,932.30 | 117,412,087.57 |
| 合计 | 8,596,821,497.96 | 12,698,443,038.8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134,507.83 | 0.19 | 16,134,507.83 | 100.00 | 16,376,193.44 | 0.13 | 16,376,193.44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80,686,990.13 | 99.81 | 504,494,045.92 | 5.88 | 8,076,192,944.21 | 12,682,066,845.39 | 99.87 | 357,838,661.23 | 2.82 | 12,324,228,184.16 |
| 合计 | 8,596,821,497.96 | 100.00 | 520,628,553.75 | 6.06 | 8,076,192,944.21 | 12,698,443,038.83 | 100.00 | 374,214,854.67 | 2.95 | 12,324,228,184.1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单位 | 16,134,507.83 | 16,134,507.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6,134,507.83 | 16,134,507.8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账龄组合 | 6,130,427,957.59 | 504,494,045.92 | 8.2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2,450,259,032.54 | ||
| 合计 | 8,580,686,990.13 | 504,494,045.92 | 5.8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账龄 | 期末数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6个月以内 | 3,186,115,764.40 | 15,930,579.21 | 0.50 |
| 7-12个月 | 804,043,081.96 | 40,202,154.10 | 5.00 |
| 1-2年 | 1,535,824,144.95 | 153,582,414.50 | 10.00 |
| 2-3年 | 405,349,742.66 | 121,604,922.80 | 30.00 |
| 3-4年 | 51,842,496.63 | 25,921,248.32 | 50.00 |
| 4-5年 | 36,262,007.08 | 36,262,007.08 | 100.00 |
| 账龄 | 期末数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5年以上 | 110,990,719.91 | 110,990,719.91 | 100.00 |
| 小计 | 6,130,427,957.59 | 504,494,045.92 | 8.23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6,376,193.44 | -241,685.61 | 16,134,507.83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7,838,661.23 | 146,655,384.69 | 504,494,045.92 | |||
| 合计 | 374,214,854.67 | 146,413,699.08 | 520,628,553.7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849,005,603.51 | 849,005,603.51 | 9.17 |
| 第二名 | 591,646,112.91 | 31,139,269.10 | 622,785,382.01 | 6.73 | 47,608,322.50 |
| 第三名 | 493,138,964.78 | 493,138,964.78 | 5.33 | ||
| 第四名 | 412,225,690.24 | 412,225,690.24 | 4.45 | 2,061,128.45 | |
| 第五名 | 284,735,102.91 | 14,986,058.05 | 299,721,160.96 | 3.24 | 88,327,712.51 |
| 合计 | 2,630,751,474.35 | 46,125,327.15 | 2,676,876,801.50 | 28.92 | 137,997,163.46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1,640,347,567.00 | |
| 其他应收款 | 12,510,422,546.00 | 16,024,627,339.00 |
| 合计 | 12,510,422,546.00 | 17,664,974,906.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6个月以内 | 3,691,282,557.26 | 3,605,358,076.05 |
| 7-12个月 | 3,340,430,161.04 | 4,397,928,320.69 |
| 1年以内小计 | 7,031,712,718.30 | 8,003,286,396.74 |
| 1至2年 | 1,400,257,270.50 | 7,319,304,037.31 |
| 2至3年 | 3,837,502,589.20 | 709,748,519.49 |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305,274,797.88 | 69,973.82 |
| 4至5年 | 22,933.16 | 10,219.17 |
| 5年以上 | 99,342.67 | 212,543.25 |
| 合计 | 12,574,869,651.71 | 16,032,631,689.78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11,306,555,750.93 | 15,583,159,226.28 |
| 股权转让款 | 1,106,000,000.00 | |
| 押金保证金 | 96,077,581.18 | 118,776,291.46 |
| 应收出口退税款 | 52,014,844.33 | 55,698,012.42 |
| 应收暂付款 | 948,619.97 | 1,751,580.38 |
| 应收政府款项 | 14,940,000.00 | |
| 应收采购返利 | 4,628,855.31 | 246,163,400.65 |
| 其他 | 8,643,999.99 | 12,143,178.59 |
| 合计 | 12,574,869,651.71 | 16,032,631,689.78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674,959.71 | 5,059,304.25 | 270,086.82 | 8,004,350.7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108,538.12 | 108,538.12 | ||
| --转入第三阶段 | -1,809,232.01 | 1,809,232.01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54,152,073.80 | -1,187,847.89 | 3,478,529.02 | 56,442,754.93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56,718,495.39 | 2,170,762.47 | 5,557,847.85 | 64,447,105.7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04,350.78 | 56,442,754.93 | 64,447,105.71 | |||
| 合计 | 8,004,350.78 | 56,442,754.93 | 64,447,105.71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3,488,156,721.55 | 27.74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0-6月38,870,873.55元;1-2年1,347,903,872.49元;2-3年2,084,239,639.96元;3-4年17,142,335.55元 | |
| 第二名 | 1,326,610,666.68 | 10.55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0-6月 | |
| 第三名 | 1,137,341,751.58 | 9.04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0-6月13,965,826.78元;7-12月49,190,277.77元;1-2年10,645,773.34元;2-3年1,003,383,300.79元;3-4年60,156,572.9元 | |
| 第四名 | 1,107,497,855.77 | 8.81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0-6月410,982,642.11元;7-12月696,515,213.66元 | |
| 第五名 | 1,106,000,000.00 | 8.80 | 股权转让款 | 7-12月 | 55,300,000.00 |
| 合计 | 8,165,606,995.58 | 64.94 | / | / | 55,300,00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33,330,130,954.04 | 774,199,530.89 | 32,555,931,423.15 | 27,806,380,760.59 | 95,646,774.46 | 27,710,733,986.13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85,574,960.17 | 385,574,960.17 | 443,391,127.00 | 443,391,127.00 | ||
| 合计 | 33,715,705,914.21 | 774,199,530.89 | 32,941,506,383.32 | 28,249,771,887.59 | 95,646,774.46 | 28,154,125,113.13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计提股份支付 | 其他 | |||||
| 浙江晶科 | 2,443,705,321.23 | -1,527,007.17 | 2,442,178,314.06 | ||||||
| 晶科进出口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江西晶科光伏材料 | 102,629,601.66 | -157,192.59 | 102,472,409.07 | ||||||
| 嘉兴科联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
| 晶科马来科技 | 679,715,506.23 | 678,552,756.43 | -1,162,749.80 | 678,552,756.43 | |||||
| 晶科美国控股 | 109,824,826.74 | -390,155.38 | 109,434,671.36 | ||||||
| 玉环晶科 | 495,087,280.75 | 85,000,000.00 | -19,696.11 | 580,067,584.64 | |||||
| 海宁阳光科技小镇 | 1,808,000,000.00 | 1,808,000,000.00 | |||||||
| 慧能电力配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四川晶科 | 4,448,512,036.14 | 400,000,000.00 | -772,746.01 | 4,847,739,290.13 | |||||
| 滁州晶科 | 2,235,574,717.22 | 39,319,042.06 | -111,604.65 | 2,274,782,154.63 | |||||
| 义乌晶科 | 1,513,906,920.10 | 13,104,901.88 | -117,552.07 | 1,526,894,269.91 | |||||
| 上海绿能 | 550,294,572.55 | -17,286.90 | 550,277,285.65 | ||||||
| 上饶晶科 | 4,035,333,307.20 | 27,298,683.36 | -395,337.67 | 4,062,236,652.89 | |||||
| 海宁晶科 | 497,182,031.65 | 431,728,930.00 | -948,494.68 | 927,962,466.97 | |||||
| 晶科马来西亚 | 327,973,650.36 | -66,938.48 | 327,906,711.88 | ||||||
| 楚雄晶科 | 503,695,717.02 | -415,483.19 | 503,280,233.83 | ||||||
| 乐山晶科 | 520,346,941.00 | -34,934.15 | 520,312,006.85 | ||||||
| 安徽晶科 | 1,623,432,941.43 | 52,594,596.50 | -299,213.90 | 1,675,728,324.03 | |||||
| 玉山晶科 | 900,843,916.86 | -67,083.28 | 900,776,833.58 | ||||||
| 晶科香港 | 1,105,371,718.15 | 332,212,125.00 | -86,170.67 | 1,437,497,672.48 | |||||
| 晶科产业发展 | 127,001,000.00 | 127,001,000.00 | |||||||
| 晶科中东 | 17,978,949.81 | 95,646,774.46 | -1,305,932.51 | 16,673,017.30 | 95,646,774.46 | ||||
| 晶能咨询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 肥东晶科 | 785,004,222.81 | -113,490.57 | 784,890,732.24 | ||||||
| 金昌晶科 | 200,000,000.00 | -58,362.11 | 199,941,637.89 | ||||||
| 鄱阳晶科 | 10,171,833.98 | -10,083.96 | 10,161,750.02 | ||||||
| 上饶晶科光伏制造 | 5,000,000.00 | -105,738.58 | 4,894,261.42 | ||||||
| 广信晶科光伏制造 | 10,000,000.00 | -62,698.10 | 9,937,301.90 | ||||||
| 青海晶科 | 1,200,277,660.20 | 761,000,000.00 | 1,961,277,660.20 | ||||||
| 上饶新源越动 | 138,234,313.37 | 138,234,313.37 | |||||||
| 储能科技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 鹤庆晶科 | 100,000.00 | 100,000.00 | |||||||
| 上海绿能企业管理 | 45,534,999.67 | -3,451,030.13 | 42,083,969.54 | ||||||
| 上饶晶科智造 | 20,000,000.00 | 60,000,000.00 | 80,000,000.00 | ||||||
| 东台晶能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山西晶科智造 | 10,000,000.00 | 1,190,000,000.00 | 1,200,000,000.00 | ||||||
| 山西晶科智造贰号 | 5,000,000.00 | 795,000,000.00 | 800,000,000.00 | ||||||
| 山西晶科智造叁号 | 5,000,000.00 | 899,200,000.00 | -27,544.48 | 904,172,455.52 | |||||
| 上饶晶科智造叁号 | 50,000,000.00 | 100,000,000.00 | -33,558.21 | 149,966,441.79 | |||||
| 海宁晶科智造 | 151,000,000.00 | 349,000,000.00 | 500,000,000.00 | ||||||
| 江西先进光伏 | 50,000.00 | 50,000.00 | |||||||
| 合计 | 27,710,733,986.13 | 95,646,774.46 | 5,535,508,278.80 | 678,552,756.43 | -11,758,085.35 | 32,555,931,423.15 | 774,199,530.89 |
(1).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四川永祥
| 四川永祥 | 443,391,127.00 | -58,470,876.30 | 654,709.47 | 385,574,960.17 | |||
| 小计 | 443,391,127.00 | -58,470,876.30 | 654,709.47 | 385,574,960.17 | |||
| 合计 | 443,391,127.00 | -58,470,876.30 | 654,709.47 | 385,574,960.17 |
(1).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1,609,450,705.52 | 33,098,781,091.68 | 64,316,715,261.68 | 60,984,888,655.94 |
| 其他业务 | 937,669,304.38 | 1,057,408,191.28 | 2,011,855,967.21 | 2,128,860,410.85 |
| 合计 | 32,547,120,009.90 | 34,156,189,282.96 | 66,328,571,228.89 | 63,113,749,066.79 |
| 其中: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32,491,301,377.39 | 34,107,113,196.61 | 66,249,062,350.28 | 63,043,844,369.7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合同分类 | 光伏业务及其他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硅片 | 1,346,629,600.73 | 1,593,813,228.63 | 5,868,033,557.57 | 5,218,680,738.93 |
| 光伏电池片 | 191,933,391.46 | 163,529,319.84 | 451,603,402.57 | 451,152,402.56 |
| 光伏组件 | 30,070,887,713.33 | 31,341,438,543.21 | 57,997,078,301.54 | 55,315,055,514.46 |
| 其他 | 881,850,671.87 | 1,008,332,104.93 | 1,932,347,088.60 | 2,058,955,713.8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25,012,003,403.51 | 28,128,417,265.93 | 46,207,652,749.43 | 46,763,366,368.47 |
| 境外 | 7,479,297,973.88 | 5,978,695,930.68 | 20,041,409,600.85 | 16,280,478,001.32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32,491,301,377.39 | 34,107,113,196.61 | 66,249,062,350.28 | 63,043,844,369.79 |
| 合计 | 32,491,301,377.39 | 34,107,113,196.61 | 66,249,062,350.28 | 63,043,844,369.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本期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期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为4,570,313,052.18元。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40,347,567.00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470,876.30 | -27,823,425.45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971,884,897.73 | -1,765,912.1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30,991,133.29 | -39,080,907.16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9,765,100.76 | |
| 处置应收账款产生的投资收益 | -7,111,195.10 | -488,611.11 |
| 合计 | 1,937,293,959.62 | 1,561,423,610.3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研发费用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物料消耗 | 6,153,563.88 | 104,288,360.93 |
| 职工薪酬 | 68,949,614.83 | 103,383,320.19 |
| 咨询认证费 | 22,532,634.37 | 24,204,073.20 |
| 水电燃料费 | 7,436,270.58 | 12,288,259.33 |
| 折旧与摊销 | 14,094,082.34 | 23,042,420.54 |
| 修理检测费 | 1,380,866.46 | 3,394,859.82 |
| 专利费 | 3,411,899.74 | 4,764,638.62 |
| 其他 | 10,561,408.11 | 9,060,525.18 |
| 合计 | 134,520,340.31 | 284,426,457.81 |
(20).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652,138,004.3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477,440,115.13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08,118,761.1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69,170,377.5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4,920,292.3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32,386,801.1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599,353.01 |
| 合计 | 1,031,223,118.99 |
重大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本期发生额652,138,004.32元系固定资产处置损益-459,380,239.34元、营业外支出中的长期资产报废-4,999,549.57元、剔除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对本期资产处置收益的影响-3,429,367.68元,以及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1,119,947,160.91元。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本期发生额2,477,440,115.13元详见本财务报告附注(11)、8政府补助说明。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508,118,761.13元系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21,354,917.68元、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27,572,625.21元,以及处置子公司业绩承诺形成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1,901,053.60元。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30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0 | -0.09 | -0.09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李仙德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