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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信安: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688201证券简称:ST信安公告编号:2026-021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枫路(南延)6号西三旗金隅科技园2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06
普通股股东人数10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32,653,9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32,653,9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117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1179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伟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丁纯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李伟、王翊心、丁纯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1,279,55698.96401,344,8461.013829,5000.0222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1,398,86499.05391,225,5380.923929,5000.0222

3、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1,265,14298.95311,374,2601.036014,5000.0109

4、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1,278,05698.96281,361,3461.026214,5000.0109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1,273,22098.95921,366,1821.029914,5000.0109

6、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32,122,34999.5993517,0530.389814,5000.0109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823,33782.26941,225,53817.313829,5000.4168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689,61580.38021,374,26019.414914,5000.2048
4《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5,702,52980.56271,361,34619.232514,5000.2048
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6,546,82292.4905517,0537.304714,5000.2048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6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3、4、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4、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5、本次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报告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听取了经董事会批准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恒、刘玉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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