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卓越新能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0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3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846,714.8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6,155,792.43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使用47,002,507.28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2.93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9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700.3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89.62万元。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股份公司56,10056,100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股份公司8,0007,500
补充流动资金股份公司10,00010,000
合计74,10073,6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时间将按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和项目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基于业务发展的预期,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9年11月30日,卓越新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0,846,714.85元,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8307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截至2019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拟置换金额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5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561,000,000.0028,449,029.9228,449,029.9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5,000,000.0012,397,684.9312,397,684.93
合计636,000,000.0040,846,714.8540,846,714.85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003,779.25元(不含增值税),其中由英大证券有限公司直接从募集资金中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73,371,698.11元,剩余发行费用人民币13,632,081.14元。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155,792.43元,本次拟一并置换。

上述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8307号)。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846,714.8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6,155,792.43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合计使用47,002,507.28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846,714.8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6,155,792.43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0,846,714.8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6,155,792.43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卓越新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12]44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卓越新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并且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40,846,714.85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6,155,792.43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六、上网公告文件

1、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8307号);

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