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章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若以截至2022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104,000,786
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92,401,454.1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4.97%;以公司2021年4月19日总股本104,000,786股计算,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1,600,3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5,601,101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公司规模、发展阶段和经营能力相适应,在考量公司发展规划、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