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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勤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8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850.77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54.40万元,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淳琦,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10年成为注册

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邓超,执业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新宇,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3年公司支付的审计费用共7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其他专项报告审计费用5万,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

按照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单项同项对比变动未超20%,其他专项审计事项根据公司每年不同需要出具专项审计,进行单独报价收费。

关于2024年度审计事宜,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

二、拟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议,认为立信中联在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关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议案的审

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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