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君实生物:君实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公司代码:688180 公司简称:君实生物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生物医药行业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的特点。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为40.25亿元,同比增长152.36%。公司在报告期内不断丰富产品管线,持续探索药物的联合治疗,快速推进现有临床项目的开展和储备研发项目的开发,配合业务发展储备扩充团队人数,同时提高员工薪酬、授予限制性股票以激励和留住人才,导致公司研发费用持续增长。由于营业收入尚不能覆盖不断增长的研发费用及其他开支,公司2021年度尚未实现盈利。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商业化、临床试验、管线扩张方面取得了诸多重要进展,现金流情况良好,公司核心管理层及研发团队稳定,吸引了大量优秀人才加入。随着更多在研产品逐步实现商业化,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更多适应症获批并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将不断提升。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敬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婧吾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70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10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1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47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14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48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 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君实生物、公司、本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众合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君盟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君实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泰州君实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众合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君实工程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拓普艾莱TopAlliance Biosciences Inc.,中文名称: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香港君实Junshi Hong Kong Limited,中文名称:香港君实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前海君实深圳前海君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有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苏州君奥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君实工程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众合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苏州君佑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海南君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君实创投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君拓生物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68.12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海南君拓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68.125%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旺实生物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34.063%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联席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单抗即单克隆抗体,指由淋巴细胞杂交瘤产生的、只针
对抗原分子上某一单一抗原决定簇的特异性抗体
创新药全球首次上市的药物,本报告特指以未确定疗效的靶点为研究对象的专利药物
靶点药物在体内的作用结合位点,包括基因位点、受体、酶、离子通道、核酸等生物大分子
JS001、特瑞普利、特瑞普利单抗、拓益?重组人源化抗PD-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公司首个上市药品
JS016、JS016/LY-CoV016、埃特司韦单抗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中和抗体
双抗体疗法埃特司韦单抗1,400mg和巴尼韦单抗(LY-CoV555)700mg双抗体疗法
UBP1211、君迈康?、阿达木单抗与迈威生物全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阿达木单抗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NMPA、国家药监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NDANew Drug Application,指新药申请
sNDAsupplemental New Drug Application,指药品上市后增加新适应症申请
BLA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指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EUAEmergency Use Authorization,紧急使用授权
PFSprogression-free survival,指无进展生存时间,即由随机化分组开始至第一次发生疾病进展或任何原因死亡的时间
OSOverall Survival,指总生存期,即从随机化分组开始,至因任何原因引起死亡的时间
CGMP由FDA执行的现行生产质量规范条例,其规定了确保对生产工艺和设施进行适当设计、监控和控制的系统
PD-1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 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蛋白1
PCSK9Proprotein convertase subtilisin/kexin type 9,指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杆菌蛋白酶/kexin 9型。其可与肝细胞表面的低密度脂蛋白(Low Density Lipoprotein,LDL)受体(LDL-R)结合
BLySB lymphocyte stimulator,指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
CMCChemistry、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指药品开发、许可、生产及持续上市的化学、生产及控制过程
CROContract Research Organization,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形式为制药企业、医疗机构、中小医药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甚至各种政府基金等机构在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研发过程中提供专业化服务
GSPGood Supply Practice,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瑞源盛本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裕天源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宝盈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华朴珠海华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烛龙影视上海烛龙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上海檀英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檀正上海檀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oherusCoherus BioSciences, Inc.
Coherus区域美国及加拿大
COVID-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SARS-CoV-2新型冠状病毒
礼来制药Eli Lilly and Company
旺山旺水苏州旺山旺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阿斯利康制药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中科院微生物所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
英派药业南京英派药业有限公司
嘉晨西海嘉晨西海(杭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迈威生物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君实生物
公司的外文名称Shanghai Junshi Biosciences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Junshi Bioscience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俊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2021年8月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3层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200126
公司网址www.junshipharma.com
电子信箱info@junshipharma.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英格王征宇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上海市浦东新区平家桥路100弄6号7幢16层
电话021-61058800-1153021-61058800-1153
传真021-61757377021-61757377
电子信箱info@junshipharma.cominfo@junshipharma.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君实生物688180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君实生物1877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艳、梁子见、荆艳茹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办公地址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5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施安达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张韦弦、杨瑞瑜
持续督导的期间2020年7月15日至2022年3月28日

注: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更换保荐机构,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营业收入402,484.09159,489.66152.3677,508.9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402,481.28159,489.6615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090.97-166,860.68不适用-74,741.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404.89-170,882.50不适用-77,59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05.00-145,637.66不适用-117,947.53
2021年末2020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94,509.54582,780.8536.33297,803.28
总资产1,103,491.11799,740.9537.98441,195.46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2.03不适用-0.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1-2.03不适用-0.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9-2.08不适用-0.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86-41.58不适用-22.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2-42.58不适用-23.4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40112.72减少61.32个百分点122.0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4.30亿元,增长152.36%,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的大幅增长、特许权收入的新增以及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国内市场商业化带来的销售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大幅下降,主要系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加,以及新增特许权收入。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相比去年大幅下降,主要系收到技术许可收入及特许权收入款项使得现金流入增加,但仍未能完全覆盖经营活动的支出。

4、总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约30.38亿元、增长37.98%以及归母净资产的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配售新H股,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控股子公司君拓生物向外部投资者增资扩股。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数上期数期末数期初数
按中国会计准则-720,909,747.05-1,668,606,831.687,945,095,398.415,827,808,532.4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管理费用-2,352,637.08-2,968,654.91--
固定资产--12,625,677.4511,654,967.16
在建工程--3,181,529.661,799,602.23
按国际会计准则-718,557,109.97-1,665,638,176.777,960,902,605.525,841,263,101.79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615,115,584.67499,332,864.96603,948,191.951,306,444,237.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7,321,280.11-367,974,329.44-401,473,542.90-328,783,154.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1,029,159.23-474,359,778.10-420,932,635.47-349,785,66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613,641.51-353,997,205.48-585,737,829.84-64,928,560.0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2019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8,973.02-1,323,470.88-638,484.1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1,891,184.3118,555,808.0831,538,453.88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699,357.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4,209,314.5346,041,869.0923,426,989.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692,010.68-15,714,787.39-27,363,477.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7,048,286.287,341,278.73-845,092.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932.48
合计163,139,174.9040,218,140.1728,510,864.76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权益工具投资279,694,417.53871,889,756.73592,195,339.2096,755,083.80
医药基金77,030,448.62155,217,924.0778,187,475.4516,177,484.98
交易性金融资产17,102.05--17,102.05252.60
合计356,741,968.201,027,107,680.80670,365,712.60112,932,821.38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COVID-19疫情对公司的整体运营带来了一定考验,面对疫情压力,公司迅速采取多项防疫措施,保证各部门正常运转,努力减少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0.2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2.36%,公司自身“造血”能力逐步显现,研发管线进一步扩张,取得大量研究成果,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一)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在研药物取得重要研发进展

在创新药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达20.69亿元,同比增长

16.35%,有力地支撑了公司创新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8项已授权专利,其中84项为境内专利,24项为境外专利。专利覆盖新药蛋白分子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产品管线取得多项重要的研发进展。公司的创新研发领域已经从单抗药物类型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下一代创新疗法探索。公司的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3项(特瑞普利单抗、埃特司韦单抗及阿达木单抗),23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昂戈瑞西单抗、VV116、贝伐珠单抗以及PARP抑制剂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超过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

公司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美等多国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30多项临床研究。在目前开展的所有特瑞普利单抗关键注册临床研究中,公司除了广泛布局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也在肺癌、肝癌、胃癌及食管癌等适应症上积极布局围手术期的辅助╱新辅助治疗,推进肿瘤免疫治疗在肿瘤患者病程早期的应用。海外临床试验方面,特瑞普利单抗在黏膜黑色素瘤、鼻咽癌、软组织肉瘤及食管癌领域获得FDA授予2项突破性疗法认定、1项快速通道认定、1项优

先审评认定和4项孤儿药资格认定。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1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NMPA批准上市。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一线化疗用于未经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新适应症的陆续获批上市以及sNDA的受理,将大幅度提升我们在国内PD-1市场的商业化竞争力。

在2021年6月举行的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 2021)中,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9项相关研究集中亮相,包括1项全体大会口头报告、1项专场口头报告、15项壁报展示和若干在线摘要,覆盖鼻咽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胆管癌及胰腺癌等10余个瘤种。其中,ASCO 2021以全体大会“重磅研究摘要”(LBA,Late-breaking Abstract)形式,发布了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研究(JUPITER-02研究,#LBA2)的最新成果。

公司的另一项核心在研产品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TAB004/JS004)正在中、美两地进行多项与特瑞普利单抗的联合用药临床试验,以期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有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肿瘤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公开披露的其他同靶点抗肿瘤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产品TAB006/JS006(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JS110(XPO1抑制剂)、JS111(EGFR exon20插入等非常见突变抑制剂)、JS201(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JS103(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JS007(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JS014(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UBP1213sc(重组人源化抗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BLyS)单克隆抗体)、JS026(用于治疗COVID-19的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JS012(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JS019(重组全人源抗CD39单克隆抗体)、JS107(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MMAE偶联剂)、JS001sc(特瑞普利单抗基础上开发的皮下注射制剂)、JS112(Aurora A抑制剂)获得NMPA或FDA的IND批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计划在今年继续向药物监管机构提交更多在研新产品的IND申请,并进一步推动相关药品的研发工作。

(二)特瑞普利单抗国内外商业化工作稳步推进,医保目录增加适应症范围

特瑞普利单抗已在中、美等多国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30多项临床研究。在目前开展的所有特瑞普利单抗关键注册临床研究中,公司除了广泛布局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也在肺癌、肝癌、胃癌及食管癌等适应症上积极布局围手术期的辅助╱新辅助治疗,推进肿瘤免疫治疗在肿瘤患者病程早期的应用。海外临床试验方面,特瑞普利单抗在黏膜黑色素瘤、鼻咽癌、食管癌及

软组织肉瘤领域获得FDA授予2项突破性疗法认定、1项快速通道认定、1项优先审评认定和4项孤儿药资格认定。

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现有的治疗手段非常有限,针对这一未被满足的医疗需求,公司于2021年3月正式向FDA滚动提交了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BLA并获得FDA滚动审评(Rolling Review),特瑞普利单抗成为首个向FDA提交BLA的国产抗PD-1单抗。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作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此次获得的第二项突破性疗法认定拓宽了FDA对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鼻咽癌适应症的认定范围,将加快相关适应症在FDA的审批速度。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以及特瑞普利单抗单药二╱三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的BLA滚动提交。2021年10月底,上述BLA获得FDA的正式受理。根据受理信,FDA就该BLA授予优先审评的认定且表示不计划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评该BLA,拟定的处方药用户付费法案(PDUFA)目标审评日期为2022年4月。

特瑞普利单抗全年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4.12亿元。2020版国家医保目录于2021年3月正式实施后,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终端定价相较于2020年的初始定价降幅超过60%。此外,特瑞普利单抗于报告期末继续纳入2021版国家医保目录并进一步降价后,公司对经销商的全部库存进行了差价补偿,这也对当期的产品收入确认造成一定影响。2021年亦是公司商业化团队较为动荡的一年,公司团队先后经历了几轮商业化负责人及内部营销人员的调整,并与外部合作方就特瑞普利单抗的推广合作进行共同探索和磨合。频繁的团队更迭导致队伍稳定性受到很大影响,团队执行力下降,市场活动不能稳定执行,市场活动有效性下降,客户合作信心受到很大影响。基于以上几点原因以及国内市场日趋激烈的PD-1产品商业化竞争,特瑞普利单抗在仅有小适应症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适用人群较大的适应症尚未获批上市的情况下,2021年销量虽然有所提升,但未能实现“以价换量”,导致销售收入出现负增长。

2021年11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聪先生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公司商业化领域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对商业化团队的调整,李聪先生对营销地域团队完成了组建恢复工作,对核心市场人员也进行了补充。2021年12月,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收回与阿斯利康制药协议约定的推广权,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推广活动将由公司商业化团队自主负责。通过全国各地的城市商业保险,特瑞普利单抗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适应症可以在102个城市获得国家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补充报销,2021年11月新获批的一线治疗鼻咽癌适应症已进入11个城市商业保险目录,并能够在51个城市获得补充医疗保险,减轻患者负担。通过一系列针对内部管理流程的理顺,营销团队成员积极性得到很大提升。通过从阿斯利康制药收回特瑞普利单抗外包适应症和广域市场推广权,以及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黑色素瘤、鼻咽癌、尿路上皮癌适应症顺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让商业化团队成员重新树立信心。特瑞普利单抗国内市场的销售活动已经走出低谷逐步回归正常。一系列市场活动已经开始重塑公司和特瑞普利单抗的

市场形象,公司团队有信心在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适应症的几个瘤种领域取得超过50%以上的“新患”市场份额,并随着其他瘤种适应症的陆续获批上市,拿到应该取得的市场份额。

公司相信,作为一家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的创新药企业,商业化探索之路上遇到的挫折是暂时的。随着公司商业化团队的建设逐渐走向稳定有序,特瑞普利单抗越来越多的大适应症完成III期注册临床研究进入商业化获批阶段,多适应症围手术期临床研究的前瞻性布局优势逐步体现,以及公司生产基地商业化生产批次的产能升级,特瑞普利单抗在国内的销售情况将逐步恢复并开始进入正向循环。

(三)深度布局抗感染治疗领域,用中国创新为全球抗疫添砖加瓦

面对疫情,公司协同合作伙伴利用技术积累快速开发了多款治疗COVID-19的创新药物,积极承担中国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埃特司韦单抗:2020年初,公司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共同开发埃特司韦单抗,礼来制药从公司引进了埃特司韦单抗在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外地区的权益,公司继续主导该药物在大中华地区的开发。2021年2月,FDA批准礼来制药的双抗体疗法的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及/或住院风险的12岁及以上轻中度COVID-19患者。2021年9月,双抗体疗法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用于12岁及以上高风险人群的暴露后预防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包括未完全接种COVID-19疫苗或预期完全接种疫苗后无法产生足够的免疫应答,且其已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处于高暴露风险的机构环境(包括疗养院或监狱)中的人群。2021年12月,FDA再次扩大双抗体疗法的紧急使用授权范围,新增用于特定高风险儿科人群(从出生至12岁以下)的轻中度COVID-19治疗及暴露后预防。截至报告期末,双抗体疗法已经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已有超过70万名患者接受了双抗体疗法或巴尼韦单抗治疗,在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潜在防止了超过3.5万例住院和至少1.4万例死亡事件的发生。公司关于埃特司韦单抗对礼来制药的海外授权已达成协议约定的全部里程碑事件。

VV116(JT001):2021年9月,君拓生物与旺山旺水达成合作,共同承担口服核苷类抗SARS-CoV-2药物VV116在合作区域(除中亚五国、俄罗斯、北非、中东四个区域外的全球范围)的临床开发和产业化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VV116已在乌兹别克斯坦(非合作区域)获得批准用于中重度COVID-19患者的治疗。公司正在开展一项在中重度COVID-19受试者中评价VV116对比标准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III期临床研究,并已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及给药。另外,针对轻中度COVID-19,公司与旺山旺水还启动了一项国际多中心、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II/III期临床研究(NCT05242042),旨在评价VV116用于轻中度COVID-19患者早期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该研究已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及给药,正在全球多个中心开展中。

VV993(JT003):君拓生物与旺山旺水达成合作,共同承担靶向3CL蛋白酶的可口服抗新冠病毒候选新药VV993在合作区域的研究、生产及商业化工作。VV116和VV993是针对病毒生命

周期的不同关键且保守靶点而开发的药物或候选药物,除了可以单独使用发挥各自的临床优势或特点,还具有“联合用药抗病毒,相得益彰好效果”的发展前景。该项目目前处于临床前开发阶段,公司将快速推进VV993至临床阶段,以期尽快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为抗疫贡献更多来自中国的创新元素。

(四)扩展境内外商业合作,布局前沿技术领域

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新完成了两项在公司战略和产品合作层面具有战略意义的合作,向着“立足中国、布局全球”的战略目标又迈出了重要的步伐。2021年2月,公司与Coherus就特瑞普利单抗在Coherus区域的开发和商业化签署了《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公司授予Coherus特瑞普利单抗在Coherus区域的独占许可。公司可获得总额最高达11.1亿美元的首付款、可选项目执行付款(如Coherus行使其选择权)和里程碑付款,外加任何包含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在许可区域内年销售净额20%的销售分成。在许可区域内,公司将与Coherus共同开发特瑞普利单抗并由Coherus负责Coherus区域内的所有商业活动。其中,Coherus已于报告期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1.5亿美元首付款。2022年1月,基于上述《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Coherus启动行使可选项目之一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项目代号:TAB006/JS006)的选择权的程序,以获得许可在Coherus区域开发TAB006/JS006或含有TAB006/JS006的任何产品用于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Coherus向公司一次性支付3,500万美元执行费,在达到相应的里程碑事件后,Coherus将向公司支付累计不超过2.55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外加任何包含TAB006/JS006产品在Coherus区域内年销售净额18%的销售分成。与Coherus的合作将成为公司拓展全球商业化网络重要的一环。公司期待与Coherus密切合作,确立特瑞普利单抗在Coherus区域的市场地位,并尽快推进TAB006/JS006的研发及商业化工作,一同为全球患者提供效果更好的治疗选择,探索和解决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未来,公司将以适当的研发计划、临床开发及商业化活动,持续为公司的在研药物探索全球机遇。

2021年7月,公司与嘉晨西海就成立合资企业订立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以现金形式注资并拥有50%股权。嘉晨西海将以mRNA技术平台涉及的知识产权投资,并拥有50%股权。合资企业将主要于全球从事基于mRNA技术平台的肿瘤、传染病、罕见疾病及订约双方协议的其他疾病领域的研发、临床研究、申请批准、生产及产品开发项目商业化。成立合资企业能够互补双方各自的技术优势,更加高效地发挥mRNA通用平台技术在肿瘤免疫治疗和传染病预防等方面的优势,并不断拓展新的应用方向。公司也将药物研发领域由此拓展到了mRNA技术领域。

(五)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重视ESG管理,持续加强公司治理

为更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经营效率,增强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创新,报告期内,公司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向至少六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合共36,549,200股新H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产生现金净流入约为人民币21.05亿元。配售事项所得款项拟用于药物研发和管线扩充、拓展商业化团队、境内外投资、并购和业务发展以及一般公司用途。2021年12月,公司子公司君拓生物实施A轮融资,14名A轮投资者合计以人民币12.75亿元价款认购

君拓生物的新增注册资本,所得款项将为君拓生物疫苗及抗感染药物管线研发及生产提供资金支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人民币35.05亿元。2022年3月,董事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拟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8亿元。我们相信,充足的现金结余将为公司的研发、生产设施扩展及更多的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需求提供强大的支持,以及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环境变动时提供良好的灵活性及抗风险能力。2021年2月起,公司A股及H股分别纳入沪股通及港股通股票范围。2021年3月起,公司A股纳入科创50指数以及富时全球股票指数,公司H股纳入恒生综合指数、恒生小型股指数、恒生医疗保健指数、恒生港股通指数、恒生港股通中小型指数。2021年9月起,公司A股将纳入MSCI中国A股在岸指数。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对ESG战略的制定及实施管理,听取内部及外聘顾问对于ESG工作的反馈意见,检讨ESG目标达成的进度,并就下一步ESG工作提出改善建议。公司已获得国内外主流ESG评级机构评级,其中Wind ESG和华证指数分别给予本公司评级为“A”和“AA”。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 整体业务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

公司旨在通过源头创新来开发first-in-class(同类首创)或best-in-class(同类最优)的药物,通过卓越的创新药物发现能力、强大的生物技术研发能力、大规模生产技术,已成功开发出极具市场潜力的在研药品组合,多项产品具有里程碑意义:核心产品之一特瑞普利单抗是国内首个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国产抗PD-1单克隆抗体;昂戈瑞西单抗和UBP1213是中国本土公司首次获得国家药监局IND批准的抗PCSK9单克隆抗体和抗BLyS单克隆抗体;TAB004/JS004是公司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抗BTLA单克隆抗体,已获得FDA和NMPA的临床试验批准,目前正在中美两地开展多项Ib/II期临床试验;公司还与国内科研机构携手抗疫,共同开发抗新冠病毒中和抗体埃特司韦单抗,截至报告期末已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用本土创新为中国和世界疾病预防控制贡献力量;公司合作开发的口服核苷类抗新冠病毒药物VV116已进入国际多中心III期注册临床研究阶段,持续为全球抗疫贡献中国力量。公司的创新研发领域已经从单抗药物类型扩展至包括小分子药物、多肽类药物、抗体药物偶联物(ADCs)、双特异性或多特异性抗体药物、核酸类药物等更多类型的药物研发以及癌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下一代创新疗法探索。

公司的核心团队成员均来自于行业知名机构、跨国企业或监管机构,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丰富的研发、注册、质量管理、生产、销售与公司治理经验。依托优秀的人才储备和持续的资金

投入,公司已建立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并于美国的旧金山、马里兰以及国内的上海及苏州都设有研发中心。公司自主开发并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生命周期的完整技术体系,该体系包括多个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

公司拥有2个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9*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并在报告期内支持了JS016项目的临床试验样品在全球临床试验的供药和原液供应。2022年3月,君实工程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标志着临港生产基地已完全具备正式生产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的条件。由于规模效应,上海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我们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势,并支持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我们的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的持续扩张。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专利部门负责境内外专利的申报与维护工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108项已授权专利,其中84项为境内专利,24项为境外专利。专利覆盖新药分子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的研发管线情况如下:

2、 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产品以源头创新、自主研发类生物制品为主,同时通过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合作进一步壮大产品管线。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3项(特瑞普利单抗、埃特司韦单抗以及阿达木单抗),23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昂戈瑞西单抗、VV116、贝伐珠单抗以及PARP抑制剂、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超过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

公司多样化的在研药品管线分别处于不同研发阶段:

商业化阶段产品

(1). 特瑞普利单抗(代号JS001,商品名:拓益

?)

? 商业化发展里程碑及成就

特瑞普利单抗为公司自主研发的中国首个成功上市的国产PD-1单抗,针对各种恶性肿瘤。曾荣膺国家专利领域最高奖项“中国专利金奖”,并获得“十二五”、“十三五”2项“重大新药创制”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2018年12月17日,特瑞普利单抗获得NMPA有条件批准上市,用于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上市。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2021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NMPA批准上市。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一线化疗用于未经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此外,特瑞普利单抗还获得了《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黑色素瘤诊疗指南》《CSCO头颈部肿瘤诊疗指南》《CSCO鼻咽癌诊疗指南》《CSCO尿路上皮癌诊疗指南》《CSCO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临床应用指南》等推荐。

2021年11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聪先生为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公司商业化领域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已完成对商业化团队的调整,李聪先生对营销地域团队完成了组建恢复工作,对核心市场人员也进行了补充。2021年12月,经过友好协商,公司收回与阿斯利康制药协议约定的推广权,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全部推广活动将由公司商业化团队自主负责。通过全国各地的城市商业保险,特瑞普利单抗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适应症可以在102个城市获得国家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补充报销,2021年11月新获批的一线治疗鼻咽癌适应症已进入11个城市商业保险目录,并能够在51个城市获得补充医疗保险,减轻患者负担。通过从阿斯利康制药回收特瑞普利单抗外包适应症和广域市场推广权,以及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黑色素瘤、鼻咽癌、尿路上皮癌适应症顺利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让团队成员重新树立信心。特瑞普利单抗销售已经走出低谷逐步回归正常,一系列市场活动已经开始重塑公司和特瑞普利单抗的市

场形象,公司团队有信心在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适应症的几个瘤种领域取得超过50%以上的“新患”市场份额,并随着其他瘤种适应症陆续获批上市,拿到应该取得的市场份额。

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继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乙类范围,并新增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两个适应症范围,填补了国家医保目录内晚期鼻咽癌及晚期尿路上皮癌非选择性人群免疫治疗的空白,是新版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和鼻咽癌治疗的抗PD-1单抗药物。

图一: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 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

特瑞普利单抗在中国、美国、东南亚和欧洲等地开展了覆盖超过15个适应症的30多项临床研究,涉及鼻咽癌、尿路上皮癌、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乳腺癌等新适应症。在特瑞普利单抗的关键注册临床中,公司除了广泛布局多瘤种的一线治疗外,同时在肺癌、肝癌、胃癌及食管癌等瘤种都积极布局了围手术期的辅助/新辅助治疗。

中国临床试验进展:

-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1年11月获得NMPA批准。本次sNDA基于JUPITER-02研究(NCT03581786),该研究是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国际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也是全球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III期临床研究。根据JUPITER-02研究期中分析结果,IDMC判定主要研究终点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界值,结果表明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较吉西他滨╱顺铂的标准一线治疗,可获得更优的无进展生存时间(PFS)、更高的客观缓解率(ORR)和更

长的疗效持续时间(DoR),且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中位PFS分别为11.7和8.0个月。1年PFS率为49.4%和27.9%。在包括PD-L1表达水平亚组在内的所有相关亚组中,均观察到了加予特瑞普利单抗对PFS的改善。特瑞普利单抗组与安慰剂组的ORR分别为77.4%和66.4%,中位DoR分别为10.0和5.7个月。该研究还在2021年6月召开的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以全体大会“重磅研究摘要”(LBA,Late-breaking Abstract)形式发布。

- 2021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晚期黏膜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被NMPA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 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JUPITER-06研究,NCT03829969)在期中分析中,由IDMC判定两个主要研究终点PFS和总生存期(OS)都达到方案预设的优效界值。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详细临床研究数据已于2021年9月召开的2021年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SMO)年会上公布。根据该会议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2021年3月22日,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可显著延长食管鳞癌患者PFS,可使疾病进展或死亡风险降低42%。此外,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与单纯化疗相比,患者的OS显著延长,中位OS分别为17.0个月和11.0个月,延长时间长达6个月。

- 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一线化疗用于未经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sNDA获得NMPA受理。该sNDA基于一项随机、双盲、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CHOICE-01研究,NCT03856411)。CHOICE-01研究的临床数据已于2021年9月召开的2021年世界肺癌大会(WCLC)以及2022年3月召开的2022年ASCO全体大会系列会议(ASCOPlenary Series)上公布。根据该相关会议资料显示,与单纯化疗方案相比,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无EGFR/ALK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可显著延长其中位PFS,降低51%的疾病进展风险,OS亦可得到显著延长(未成熟 vs 17.1个月),并可降低31%的死亡风险,生存获益明显。

- 报告期内,特瑞普利单抗联合依托泊苷及铂类一线治疗广泛期小细胞肺癌的III期临床研究(NCT04012606)完成患者入组;特瑞普利单抗在局部晚期肝细胞癌根治术后辅助治疗的III期临床试验(NCT03859128)完成患者入组;特瑞普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对比索拉非尼一线治疗晚期肝细胞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NCT04723004)完成患者入组;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化疗作为胃或食管胃结合部腺癌根治术后的辅助治疗III期临床研究(NCT05180734)已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国际化进展:

- 特瑞普利单抗已在黏膜黑色素瘤、鼻咽癌、软组织肉瘤及食管癌领域获得FDA授予的2项突破性疗法认定、1项快速通道认定、1项优先审评认定和4项孤儿药资格认定,上述认定有助于特瑞普利单抗后续在美国的研发、注册及商业化。

- 2021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一线治疗黏膜黑色素瘤患者的IND申请获得FDA批准,同意直接开展III期临床研究。

- 2021年2月,公司与Coherus签署了《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公司授予Coherus特瑞普利单抗在Coherus区域开发、制造、商业化、销售以及以其他方式开发特瑞普利单抗的独占许可,并因此获得1.5亿美元首付款,以及累计不超过3.8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外加任何包含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在Coherus区域内年销售净额20%的销售分成。

- 2021年3月,公司向FDA滚动提交了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BLA并获得FDA滚动审评。特瑞普利单抗成为首个向FDA滚动提交BLA并获得滚动审评的国产抗PD-1单抗。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作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此次获得的第二项突破性疗法认定拓宽了FDA对特瑞普利单抗治疗鼻咽癌适应症的认定范围,将加快相关适应症在FDA的审批速度。公司于2021年9月完成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以及特瑞普利单抗单药二╱三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适应症的BLA滚动提交。2021年10月底,上述BLA获得FDA的正式受理。根据受理信,FDA就该BLA授予优先审评的认定且表示不计划召开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评该BLA,拟定的处方药用户付费法案(PDUFA)目标审评日期为2022年4月。

学术成果发表:

自报告期初至本报告披露日,特瑞普利单抗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被纳入多篇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以及参与到多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展示中。

- 2021年1月,第21届世界肺癌大会(WCLC 2020),特瑞普利单抗联合CIK细胞治疗在非小细胞肺癌领域成果入选;

- 2021年1月,《临床肿瘤学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Oncology, IF:44.544)发表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研究(POLARIS-02)成果;

- 2021年1月,《医学肿瘤学治疗进展》(Therapeutic Advances in Medical Oncology, IF:8.168),特瑞普利单抗治疗晚期胃癌的疗效预测因素分析;

- 2021年4月,AACR美国癌症研究协会年会(AACR 2021),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项研究成果入选,包括肝细胞癌的新辅助治疗、食管鳞癌的新辅助治疗与小细胞肺癌的维持治疗;

- 2021年6月,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ASCO 2021),特瑞普利单抗共有39项相关研究集中亮相,包括1项全体大会口头报告、1项专场口头报告、15项壁报展示和若干在线摘要,覆盖鼻咽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肺癌、胃癌、食管癌、肝癌、胆管癌、胰腺癌等10多个瘤种;

其中,ASCO 2021以全体大会LBA形式,发布了一项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研究(JUPITER-02研究,#LBA2)最新成果;

- 2021年6月,第29届欧洲胸外科医师协会(ESTS 2021)年会,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新辅助治疗食管鳞癌成果入选;

- 2021年9月,世界肺癌大会(WCLC 2021),首次发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用于一线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III期关键注册临床研究(CHOICE-01研究)的期中分析结果。同时,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双药化疗新辅助治疗初治潜在可切除的IIIA-IIIB期NSCLC

患者的初步研究成果,以及特瑞普利单抗联合贝伐珠单抗和含铂化疗治疗初治晚期肺肉瘤样癌(PSC)患者的研究设计也分别以壁报形式进行展示;

- 2021年9月,欧洲肿瘤内科学会年会(ESMO 2021),特瑞普利单抗共有11项最新研究集中亮相,覆盖消化道肿瘤、肺癌、妇科肿瘤、尿路上皮癌、头颈部肿瘤等多个瘤种,以口头报告、壁报等形式发表。其中,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III期临床试验(JUPITER-06研究)首次公布结果;

- 2021年9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III期研究(JUPITER-02研究)成果以封面推荐形式发表在国际顶级期刊《自然-医学》杂志(Nature Medicine,IF: 53.440),这也是《自然-医学》创刊26年来首次在封面上推荐中国创新药物研究;

- 2022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阿昔替尼治疗晚期黏膜型黑色素瘤研究(NCT03086174)的3年生存数据及生物标志物分析最新结果发表在《癌症免疫治疗杂志》(Journal forImmunoTherapy of Cancer,IF:13.751);

- 2022年3月,JUPITER-06研究结果发表在Cell Press旗下权威学术期刊Cancer Cell(IF:31.734)上,该项研究结果显示,与安慰剂联合化疗相比,特瑞普利单抗联合TP化疗(紫杉醇+顺铂)一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状细胞癌患者可显著改善患者PFS和OS。

(2). 埃特司韦单抗(代号JS016/LY-CoV016)

? 商业化发展里程碑及成就

埃特司韦单抗是一款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中和抗体,由公司与中科院微生物所共同开发,用于治疗和预防COVID-19。2021年2月,FDA正式批准双抗体疗法的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和/或住院风险的轻中度COVID-19患者。2021年9月,EUA范围新增用于特定人群暴露后预防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2021年12月,EUA范围新增用于特定高风险儿科人群(从出生至12岁以下)的轻中度COVID-19治疗及暴露后预防。截至报告期末,双抗体疗法已经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EUA。随着合作的快速推进,公司关于埃特司韦单抗对礼来制药的海外授权已于报告期内达成双方协议约定的全部里程碑事件。

? 临床开发里程碑及成就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完成了评估埃特司韦单抗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免疫原性的I期研究(NCT04441918),研究结果在线发表于美国微生物学学会旗下杂志《Journal of 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此外,公司已完成针对轻度至中度COVID-19患者的国际多中心Ib/II期临床研究(NCT04780321)。

海外临床方面,公司合作伙伴礼来制药已在美国完成了一项埃特司韦单抗在健康受试者中的I期临床研究(NCT04441931)。一项在门诊确诊为COVID-19的患者中进行的II/III期临床研究(BLAZE-1, NCT04427501)已完成。报告期内,BLAZE-1研究的I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研究终点,埃特司韦单抗1,400毫克和巴尼韦单抗700毫克双抗体治疗显著降低了近期被确诊为COVID-19高风险患者的COVID-19相关住院和死亡事件。该队列包含769例患者,其中双抗体治疗组事

件发生率为0.78%(4例),安慰剂组事件发生率为5.81%(15例),表明事件发生风险降低了87%(p<0.0001)。该队列共有4例死亡,均发生在安慰剂组,埃特司韦单抗和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组中无死亡事件。此外,已完成的BLAZE-4研究(NCT04634409)的初步结果提供了病毒载量和药效学╱药代动力学数据,证明较低剂量的埃特司韦单抗1,400毫克和巴尼韦单抗700毫克与埃特司韦单抗2,800毫克和巴尼韦单抗2,800毫克双抗体治疗效果相似。

图二:埃特司韦单抗(左)和巴尼韦单抗(右)

学术成果发表:

报告期内,埃特司韦单抗在临床研究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被纳入多篇高影响力的国际学术期刊以及参与到多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展示中。- 2021年1月,国际著名期刊《美国医学会杂志》(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Association,JAMA,IF: 56.272)在线发表了埃特司韦单抗联合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轻度至中度COVID-19患者对其病毒载量影响的临床研究结果(BLAZE-1研究);- 2021年5月,美国微生物学会旗下知名杂志《Antimicrobial Agents and Chemotherapy》(AAC,IF: 4.904)在线发表了埃特司韦单抗在中国健康人群中I期临床试验结果。本文为全球首个针对中国人群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的I期临床研究的数据报告;- 2021年7月,全球顶尖学术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NEJM,IF:91.245)发表埃特司韦单抗与巴尼韦单抗双抗体治疗轻度至中度COVID-19患者的大型Ⅲ期临床试验(BLAZE-1)更新数据。

(3). 阿达木单抗(代号UBP1211,商品名:君迈康

?)

UBP1211为公司与迈威生物全资子公司江苏泰康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阿达木单抗。2022年3月,UBP1211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银屑病的上市申请获得NMPA批准。迈威生物或其控股子公司将负责UPB1211的生产和销售,利润由公司与迈威生物或其控股子公司按50:50进行分配。

临床开发阶段的候选药物

(4). 昂戈瑞西单抗(代号JS002)

昂戈瑞西单抗是由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CSK9单克隆抗体,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公司是国内首个获得该靶点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的中国企业。在已完成的I期和II期临床研究中,昂戈瑞西单抗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且降脂疗效显著,可使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较基线降低55-70%(与进口同类产品相当)。公司正在更广泛的患者人群(包括非家族性及杂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中开展III期临床研究进一步验证疗效和安全性,并已于2021年下半年完成关键III期临床研究的受试者入组。此外,公司还在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罕见病)患者中开展了一项II期临床研究,并已于2021年下半年完成受试者入组,该研究将为PCSK9单抗在中国的纯合子型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人群中的临床应用提供宝贵的临床研究数据。

(5). 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代号TAB004/JS004)

TAB004/JS004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全球首个进入临床开发阶段(first-in-human)的特异性针对B和T淋巴细胞衰减因子(BTLA)的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TAB004/JS004已进入Ib/II期剂量扩展阶段。公司正在中国和美国两地开展TAB004/JS004和特瑞普利单抗在多个瘤种当中的联合用药试验,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公司认为两者结合是一种极具前景的抗癌治疗策略,有望增加患者对肿瘤免疫治疗的反应,扩大可能受益人群的范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公开披露的其他同靶点抗肿瘤产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6). 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代号TAB006/JS006)

TAB006/JS006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TIGIT单克隆抗体。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TAB006/JS006可特异性阻断TIGIT-PVR抑制通路,刺激杀伤性免疫细胞活化,分泌肿瘤杀伤性因子。TIGIT(T cell immunoglobulin and ITIM domain,T细胞免疫球蛋白和ITIM结构域)是新兴的NK细胞和T细胞共有的抑制性受体,可与肿瘤细胞上高表达的PVR受体相互结合,介导免疫反应的抑制信号,从而直接抑制NK细胞和T细胞对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效果类似于PD-1对T细胞的抑制作用。多项临床前的试验结果显示抗TIGIT抗体与抗PD-1/PD-L1抗体可发挥协同抗肿瘤作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2021年1月,TAB006/JS006获得NMPA的IND批准。2021年2月,TAB006/JS006获得FDA的IND批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中美两地分别开展TAB006/JS006的临床试验。

2022年1月,基于公司与Coherus于2021年2月签署的《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Coherus启动行使可选项目之一TAB006/JS006的选择权的程序,以获得许可在Coherus区域开发TAB006/JS006或含有TAB006/JS006的任何产品用于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Coherus向公司一次性支付3,500万美元执行费,在达到相应的里程碑事件后,Coherus将向公司支付累计不超过2.55

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外加任何包含TAB006/JS006产品在Coherus区域内年销售净额18%的销售分成。

(7). 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代号JS007)

JS0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主要用于晚期恶性肿瘤的治疗。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抗原-4(Cytotoxic T lymphocyte-associated antigen-4,CTLA-4)是T细胞表面调节免疫应答的一个重要受体。JS007可以特异性地与CTLA-4结合并有效阻断CTLA-4与其配体B7(CD80或CD86)的相互作用,从而活化T淋巴细胞,抑制肿瘤生长。目前同靶点国外已上市药物ipilimumab作为首个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在黑色素瘤、淋巴瘤、肾细胞癌、尿路上皮癌、卵巢癌和非小细胞肺癌等多个瘤种中被证实具有显著的抑癌作用,并获批治疗晚期黑色素瘤。临床前研究资料显示,JS007与同靶点但具有不同序列的ipilimumab相比具有相似的安全性,但有更好的药效。2021年6月,JS007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

(8). 重组人源化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代号JS108)

JS108为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Trop2是重要的肿瘤发展因子,其高表达于多种肿瘤,如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小细胞肺癌、结肠癌、胰腺癌等,可促进肿瘤细胞增殖、侵袭、转移扩散等过程,其高表达与肿瘤患者生存期缩短及不良预后密切相关,因此以Trop2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108的I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中,该I期临床研究旨在评估JS108用于治疗晚期实体瘤受试者的安全性、耐受性、PK特征及有效性。研究分3个阶段:剂量递增阶段、剂量拓展阶段和临床拓展阶段,三个阶段分别计划入组约16-36例、12-27例和60-90例晚期实体瘤受试者。

(9). PARP抑制剂senaparib(代号JS109)

Senaparib为英派药业开发的一款靶向聚-ADP核糖聚合(PARP)的新型试剂。2020年8月,公司与英派药业就成立合资公司订立合资协议。合资公司将主要从事含senaparib在内的小分子抗肿瘤药物研发和商业化,英派药业将注入资产PARP抑制剂senaparib在合资区域内(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权益,公司和英派药业将分别拥有合资公司的50%股权。报告期内,senaparib作为一线维持治疗铂类药物敏感性晚期卵巢癌患者的III期研究已完成患者入组,正在等待临床数据评估。

(10). 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代号JS201)

JS201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能同时靶向PD-1和TGF-β(转化生长因子-β)的双功能融合蛋白。肿瘤微环境中PD-1和TGF-β通常会同时高表达,TGF-β是免疫抑制的重要驱动因素,进而介导抗PD-1单抗的原发性耐药,且同时阻断PD-1和TGF-β两个免疫抑制信号可产生协同作用。JS201可有效阻断PD-1/PD-L1和TGF-β免疫抑制通路,改善肿瘤微环境中的免疫调节作用,从而促进人体免疫系统对于肿瘤细胞的杀伤作用,有效增强免疫应答,减少免疫逃逸及耐药性的发生。2021年5月,JS201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2021年7月,JS201的I期临床试验(NCT04956926)完成首例患者给药。该研究旨在评估JS201治疗晚期恶性肿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

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临床拓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内外尚无同类靶点产品获批上市。

(11). XPO1抑制剂(代号JS110)

JS110是核输出蛋白XPO1的小分子抑制剂,临床上拟用于治疗晚期肿瘤病人。临床前研究结果表明,JS110特异性阻断XPO1蛋白功能,抑制包括p53在内多种抑癌蛋白出核,加强抑癌蛋白功能。JS110体外抑制多种肿瘤细胞生长,诱发肿瘤细胞死亡。在肿瘤动物模型中,JS110单药或者联用可抑制多种血液和实体肿瘤生长。由于其独特的作用机制,JS110的开发有望给晚期肿瘤病人带来全新的治疗手段。2021年4月,JS110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110正在国内开展I期临床试验(NCT04991129)。

(12). EGFR exon20插入等非常见突变抑制剂(代号JS111)

JS111是一种有效抑制EGFR(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非常见突变的靶向小分子抑制剂。EGFR非常见突变占所有EGFR突变的比例约为10%,包括EGFR exon20插入、T790M原发点突变和复合突变以及以G719X为代表的位于外显子18-21之间的其他点突变和序列重复突变。现有的EGFR-TKI、化疗和免疫疗法对于携带EGFR exon20插入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临床获益有限,患者具有迫切的临床治疗需求。临床前数据显示,JS111保持了抑制T790M等EGFR常见变异的活性和对野生型EGFR的选择性,但同时克服了第三代EGFR抑制剂对exon20插入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不敏感。JS111的开发有望给携带EGFR exon20插入突变等EGFR非常见突变的肿瘤患者带来新的治疗方式。2021年4月,JS111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111的I/II期临床试验(NCT04993391)正在进行中。该研究为一项旨在评估JS111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疗效的剂量递增、剂量扩展和疗效拓展研究。

(13). 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代号JS103)

JS103是公司自主研发的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尿酸血症伴或不伴有痛风的治疗,其可通过催化尿酸氧化成溶解度显著高于尿酸的尿囊素,从而达到降低血尿酸的作用。高尿酸血症是由于嘌呤代谢紊乱产生过量尿酸或尿酸排泄受阻,引起血液中尿酸超过临界值而形成的代谢异常综合征。痛风是单钠尿酸盐沉积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与高尿酸血症直接相关。根据《中国高尿酸血症与痛风诊疗指南(2019)》显示,中国高尿酸血症总体患病率为13.3%,痛风为1.1%,由高尿酸血症导致的痛风及相关疾病是中国高发的慢性病之一,因此JS103的开发有望为患者带来更多的治疗选择。2021年5月,JS103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批准,目前处于I期临床研究启动阶段。

(14). 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代号JS005)

JS005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特异性抗IL-17A单克隆抗体。在临床前研究中,JS005显示出与已上市抗IL-17单抗药物相当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前研究数据充分显示,JS005靶点明确、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生产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JS005的I期临床研究已完

成,针对中重度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的三项Ⅱ期临床研究正在开展中。

(15). 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代号JS014)JS014的活性成分为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通过融合抗HSA的单域抗体使IL-21的半衰期得到显著延长。该产品能以高亲和力特异性地结合人IL-21R并激活淋巴细胞,半衰期的延长可以提高药物在肿瘤微环境中的分布,增强肿瘤微环境中浸润淋巴细胞的活性,进而增强免疫系统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此外,JS014与免疫检查点单抗联用体现出强大的协同抗肿瘤活性。2019年6月,公司与Anwita Biosciences, Inc.签署《许可协议》,公司获得在大中华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开发及商业化创新IL-21融合蛋白JS014的权利。2021年6月,JS014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1年8月获得IND批准,目前处于I期临床研究启动阶段。

(16). 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代号JS012)

JS012的活性成分为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由公司自主研发,可靶向作用于Claudin18.2靶点,抑制相关信号通路,通过激活抗体依赖细胞介导的细胞毒性(ADCC)及补体依赖的细胞毒性(CDC)杀伤肿瘤细胞,拟用于治疗晚期恶性肿瘤,例如胃癌及胰腺癌等。2021年9月,JS012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1年11月获得IND批准。

(17). 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MMAE偶联剂(代号JS107)

JS107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MMAE(Monomethylauristatin E)偶联剂,是靶向肿瘤相关蛋白Claudin18.2的抗体偶联药物(ADCs),拟用于治疗胃癌和胰腺癌等晚期恶性肿瘤。JS107可以与肿瘤细胞表面的Claudin18.2结合,通过内吞作用进入肿瘤细胞内,释放小分子毒素MMAE,对肿瘤细胞产生强大的杀伤力。JS107还保留了抗体依赖性细胞毒性(ADCC)及补体依赖性细胞毒性(CDC)效应,进一步杀伤肿瘤细胞。并且由于MMAE的细胞通透性,JS107能够通过旁观者效应介导对其它肿瘤细胞的无差别杀伤,从而提高疗效并抑制肿瘤复发。临床前体内药效试验显示,JS107具有显著的抑瘤效果。2021年12月,JS107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2年3月获得IND批准。

(18). 重组全人源抗CD39单克隆抗体(代号JS019)

JS019的活性成分为重组全人源抗CD39单克隆抗体。CD39为负责在肿瘤微环境中将免疫刺激性细胞外三磷酸腺苷(ATP)转化为免疫抑制腺苷(ADO)的初始步骤的酶,并在肿瘤微环境免疫抑制反应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研究表明,CD39在各种人类肿瘤中均呈现高表达现象,包括淋巴瘤、肉瘤、肺癌、胰腺癌、卵巢癌、肾细胞癌、甲状腺癌和睾丸癌等。2020年9月,公司与北京恩瑞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订立合作协议,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负责CD39药物的研发、临床应用及商业化。2021年10月,JS019的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1年12月获得IND批准。

(19). VV116(代号JT001)

VV116是一款新型口服核苷类抗SARS-CoV-2药物,可抑制SARS-CoV-2复制。临床前研究显示,VV116在体内外都表现出显著的抗SARS-CoV-2作用,对SARS-CoV-2原始株和已知重要变异株(Alpha、Beta、Delta和Omicron)均表现出抗病毒活性,同时具有很高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和良好的化学稳定性。2021年9月,君拓生物与旺山旺水达成合作,共同承担VV116在合作区域的临床开发和产业化工作。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完成了3项I期临床研究(NCT05227768;NCT05201690;NCT05221138)。研究结果在药学领域知名期刊Acta Pharmacologica Sinica发表,研究结果显示,VV116在健康受试者中表现出令人满意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且口服吸收迅速,可在空腹或普通饮食条件下口服用药,建议在后续临床研究中探索每日两次200毫克至600毫克给药剂量。基于上述I期研究的积极结果,公司与旺山旺水已启动了一项针对轻中度COVID-10患者的国际多中心、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II/III期临床研究(NCT05242042),旨在评价VV116用于轻中度COVID-19患者早期治疗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该研究已在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及给药,正在全球多个中心开展中。

此外,另一项在中重度COVID-19受试者中评价VV116对比标准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国际多中心、随机、双盲III期临床研究正在进行中,已完成首例患者入组及给药。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具备完整的从创新药物的发现、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究和开发、大规模生产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能力的生物制药公司,具备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1、 研发模式

公司创新药物的研发阶段包括临床前阶段、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发阶段、产品上市申请、产品上市及上市后监测等,关键研发步骤如下图所示:

(1) 临床前阶段

公司通过自主建立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和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等核心技术平台进行靶点筛选并进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获得候选药物分子。随后,公司对候选药物分子进行临床前综合评估,包括体内和体外评估、测试其药代动力学和安全性水平、收集有关剂量和毒性水平信息、进行CMC工艺开发、分析方法开发、中试生产、稳定性和表征研究、药理药效和毒理学研究等。当候选药物经过充分的临床前综合评价,在动物或体外试验中证明了有效性和安全性后,公司将就候选药物提交临床试验申请(IND)。从药物发现到IND阶段的研发流程如下图:

(2) 临床试验及上市阶段

新药临床试验一般分为临床I期、Ⅱ和Ⅲ期,I期临床试验主要进行初步药理学和人体安全试验,Ⅱ/Ⅲ期临床试验进一步确认候选药物的药效和安全性,Ⅲ期临床试验以全面考察候选药物在患者中的疗效和安全性。临床试验工作主要由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公司作为主办人,主要负责设计临床试验方案、提供临床试验药品、提供营运资金,委托CRO提供部分研发服务并通过自建的临床团队对试验进行整体监督和管理,以确保试验的合规性和临床数据的记录。临床试验结束后,公司根据试验情况决定是否提交新药上市申请。药品获得审批上市后,需要对其疗效和不良反应继续进行监测。药监部门要求根据这一阶段的监测结果来修订药品使用说明书。

2、 采购模式

公司已实施一套与采购相关的标准化操作程序,以规范采购相关行为。公司已制定《供货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临床服务的外包及管理》等相关操作程序,已明确采购流程、合同执行及质量控制等问题的指引,确保透明的采购决策流程,并修正采购流程中的缺陷。根据相关内部政策,采购部门根据年度供货商表现评估来管理采购的实施及供货商名单、优化采购管理流程、监督采购管理的实施。

(1) 供应商选择

公司的供货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CRO服务商和建筑服务供货商。公司对供货商管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以确保物资或服务质量,满足研发生产需求。公司定期开展供货商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存在质量缺陷、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或有诚信问题的供货商淘汰并列入黑名单。

(2) 采购计划制定及实施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采购审批流程,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日常运营需求、避免出现盲目采购、控制采购成本等。各部门通过ERP系统提交物料需求,由主管领导审批核准后汇集至采购部并实施采购。采购员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采购方式。

3、 生产模式

公司已建立《生产部岗位职责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计划与指标标准操作规程》《生产废弃物灭活处理标准操作规程》《生产物料领用、暂存、退库标准操作规程》《生产订单需求管理》《生产人员技能考核标准》等一整套生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生产部根据公司全年产品需求量制定全年生产品种及批次计划,同时根据公司销售需求及安全库存情况制定详细的批次计划。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部门全程参与,在生产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以监控和调整生产过程,确保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收集产品样品并进行样品试验以确定是否符合质量标准;针对产成品,也已建立并实施质量控制程序,每个批次的成品在交付之前,均会由质量控制小组进行最终检验,确认合格后才可放行并对外销售。

4、 销售模式

公司商业化部门由市场推广、国内销售、渠道管理、产品医学事务和定价及市场准入5个团队组成。其中,市场推广团队主要负责产品定位、市场策略及营销活动规划;国内销售团队主要负责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学术活动的推广、客户管理和拓展等,销售代表在各自的地区工作,以确保充分市场覆盖,提高市场渗透率,并满足未来获批在研药品的预期需求;渠道管理团队主要负责销售渠道及物流;定价及市场准入团队主要负责各级准入相关工作及医保等政务工作;产品医学事务团队主要负责上市后临床研究与医学支持、产品安全培训等。商业化部门由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李聪先生全面负责相关工作。商业化部门下设的各个职能团队人员都具备丰富的创新药和肿瘤领域药品推广和商业化经验,其中国内销售团队各区域销售总监均曾任职于跨国药企,拥有十余年抗肿瘤创新药物推广经验,曾负责的药品包括吉非替尼、索拉非尼、贝伐珠单抗、利妥昔单抗等为全球应用最为广泛的抗肿瘤药物。公司注重对整体商业化团队的管理和培训,同时通过科学的内部组织架构设计,有效提升销售团队运营效率。在销售渠道的选择上,注重经销商的资质、业内口碑及与目标医院和终端客户的匹配度。在对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市场推广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循证医学证据,结合特瑞普利单抗的产品特性,以关键临床研究数据为基础,收集与汇总真实世界使用数据,将药品的使用与疗效情况、对不良反应的预防等关键信息传递给市场,进行医生和患者教育,以期增强市场对免疫疗法的认知,提升医生选择创新的免疫疗法的信心,使得患者能够长期获益,建立特瑞普利单抗在医生与患者中的口碑。公司凭借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高效的组织体系建设、科学的销售渠道建立和符合产品特性的市场推广方案,公司已具备商业化推广创新药物的能力并将进一步加强。

特瑞普利单抗于2019年2月底正式上市销售,基于公司自身长期发展战略考量,公司主要采用自营团队进行商业化推广。公司与多家具有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产品经销协议》,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将药品在授权区域内配送至医院或者零售药店,并最终经临床医生处方用于适合的肿瘤患者。公司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售进入医院或零售药店,由经销商各自与医

院或者药店签署合同。公司销售产品的物流目前全部由北京华欣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仓储及仓库的运营由国药集团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负责。

公司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下的销售流程图如下:

由于特瑞普利单抗属于原创新药,需要对医生临床用药和患者医学管理进行专业化学术教育。因此,公司市场推广团队、国内销售团队和产品医学事务团队参与学术推广,与医生交流特瑞普利单抗的临床疗效和特点、最新研究成果、安全性信息等。学术推广模式包括面对面拜访、电话拜访、科室会、城市会、区域会、全国会、专家顾问会、网络学术会、媒体宣传会、疾病教育会、研究者会议、赞助第三方学术会议等,同时为了帮助中国医生提高疾病诊疗水平,公司还向具有医学服务相关资质的公益组织和基金会提供无偿捐赠。在符合行业协会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学术推广人员在公司的统一指导和规划下,按照公司内部相关操作规程实施学术推广活动,收集药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真实数据,如疗效和不良反应等,并依照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要求及时上报。

2020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成功通过国家医保谈判,首次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继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乙类范围,并新增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两个适应症范围,填补了医保目录内晚期鼻咽癌及晚期尿路上皮癌非选择性人群免疫治疗的空白,是新版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和鼻咽癌治疗的抗PD-1单抗药物。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中的“生物药品制造(C2761)”。

1、 公司所处行业前景、行业特点

(1) 生物药行业逐年增长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内对生物药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生物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我国2020年生物药市场规模已达3,457亿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我国生物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13,198亿元,2018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14.4%。

全球生物药市场已从2016年的2,202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79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8%。受到病人群体扩大、支付能力提升等因素的驱动,未来生物药市场增速将远高于同期化学药市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预测,全球生物药市场规模到2030年预计达到6,651亿美元,2018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预计为8.1%。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

(2) 政策鼓励和促进创新药国产替代

创新药整体市场目前在国内公立药品终端市场中占比约7.3%,相比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医药市场比重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创新药密切相关的药审、产业环境(融资渠道、CRO、CMO)及支付终端(医保支付、商业险)环境不断改善,未来创新药整体市场空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3) 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早筛力度加大

中国癌症发病率整体呈上升趋势,癌症新发患者人数将逐年增加。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位居前五大高发病率的癌症。2018年,这五类癌症的发病率合计占到中国癌症总体发病率的50%以上。其中,肺癌、结直肠癌、食道癌的年复合增长率均高于其它癌症。世界卫生组织曾指出,40%以上癌症可以预防,可以看出肿瘤早筛在癌症防控中的重要地位。我国卫健委2018年把体外诊断早期筛查和传统的筛查手段都列为了主流筛查手段,癌症早筛力度空前加大,有望做到癌症患者的早发现、早治疗。

2、 生物药行业壁垒

(1)知识密集型行业且难以复制

相比化学药,生物药的研发和商业化过程则更为复杂,其中涉及药物化学,分子和细胞生物学,晶体物理学,统计学,临床医学等多个领域,需要整合来自多个学科的专业知识技能,以执行研发战略并实现研发目标。由于专利、数据、排他权保护和生物药的复杂开发过程,简单地复制已经获得成功的生物药的商业壁垒很高。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生物药从临床I期到商业化的总体成功率为11.5%。

生物药通常具有较大而复杂的分子结构,其生产流程的细节可影响所生产的生物药之分子结构。甚至结构略有不同均可能导致其疗效及安全性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在生物药的生产工艺开发中,由于细胞的高敏感性和蛋白质的复杂性以及不稳定性,工艺流程有诸多因素(例如:pH值,温度,溶氧等)要进行严格控制和调整。因此与化学药的工艺开发相比,生物药工艺开发的总耗时更长,投入资金更大,结果的不确定性更多,带来更高的难度和挑战。

(2)长期复杂的研发过程及巨额资本投入

在生物药领域,创新药的开发是一项漫长、复杂和昂贵的过程。通常而言,创新药需要历经数年的研发,并伴随千万美元到上亿美元的投资风险。大规模的生物药制造设施需花费2亿至7亿美元的建造成本,而类似规模的化学药设施只需3,000万至1亿美元。

(3)监管严格

因为生物药结构的复杂性,以及对生产与用药环境的变化更为敏感,所以监管机构对生物药的批准实施了更严格的规定,包括要求更全面的临床数据(诸如免疫原性等化药中不需要的临床数据),复杂的注册流程和持续的上市后监督。

(4)极具挑战的制造业和供应链管理

用以生产生物药的活细胞较为脆弱,对外部环境相当敏感。活细胞的特点决定了生物药生产过程的高技术需求,因此生物药企业在生产研发过程中充满未知的挑战。随着新技术的引入,例如连续制造,生物制剂供应链的复杂性正在增加。随着生物药需求的增加,能否保证及时的供应成为了生物药商业成功的重要因素。不同于化药,供应链管理成为了生物药产业的重要门槛之一。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创新驱动型生物制药公司,致力于创新药物的发现和开发,以及在全球范围内的临床研发及商业化。行业内的可比公司主要为生物制药公司与创新药物研发公司。其中公司为第一家获得NMPA的抗PD-1单克隆抗体上市批准的中国公司。

创新药的研发模式包括自主研发或从其他创新药企业许可引进或其他形式开展的合作研发模式。公司IND及之后阶段的绝大部分产品均通过自有的全产业链平台自主开发,且拥有国内第一个获批上市的国产PD-1单抗、国内首个抗PCSK9单抗临床批件、国内首个抗BLyS单抗批件和全球首个获批临床的抗BTLA单抗。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超过51项在研药品,分别处于不同的研发阶段,项目储备丰富,其中含多个“源头创新”类靶点药物,体现了公司卓越的创

新药物研发能力,是国内少数具备开发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公司。在可比公司中,公司的市场估值水平位于前列,体现了市场对公司的高度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在经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双循环发展格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理念,为未来中国的发展定下基调。生物医药产业作为国家安全和自主创新战略发展领域的重点之一,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288.5亿元,同比增长20.1%。实现利润总额6,271.4亿元,同比增长77.9%。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医药产业也将走向自主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因此,工信部联合九部委发布的《“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推动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以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的产业规划。助力医药创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大力推进创新产品研发,支持企业立足本土资源和优势,面向全球市场,紧盯新靶点、新机制药物开展研发布局,积极引领创新。明确生物药中,在抗体药物领域,重点发展针对肿瘤、免疫类疾病、病毒感染、高血脂等疾病的新型抗体药物,新一代免疫检测点调节药物,多功能抗体、G蛋白偶联受体(GPCR)抗体、抗体偶联药物(ADC),发展抗体与其它药物的联用疗法。在疫苗领域,重点发展新型新冠病毒疫苗等取得突破发展。完成生物医药工业实现整体跃升,迎来企业发展的积极信号。《“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

? 医药工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速保持在8%以上,增加值占全部工业的比重提高到5%左右,行业龙头企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 全行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5年,创新产品新增销售额占全行业营业收入增量的比重进一步增加。

? 培育形成一批在细分领域具有产业生态主导带动能力的重点企业。

? 推进创新药国际化,推动助力企业出海竞争,培育一批世界知名品牌;形成一批研发

生产全球化布局、国际销售比重高的大型制药企业。

总体上,“创新驱动发展格局全面行程,原创新药和‘领跑’产品增多,成为世界医药创新源头”是《“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2035年目标。“十四五”是创新驱动转型的关键时期,以此为契机,未来我国创新医药产业将获得长足发展。

从医药行业政策来看,医保、医疗、医药“三医”政策的联动愈加紧密,促进医疗服务和药品的更新迭代,加速创新可及。通过医保目录动态调整、药品集中采购、医院绩效考核和合理用药等政策的出台和推进,旨在将优质、高效和经济的药品和医疗服务提供给患者,由此也给创新药

的价格带来巨大压力,药品上市后的高利润期大大缩短。《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医保制度“战略性购买”和“多层次保障”的发展方向,“保基本”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明确定位,在有限的基金总量前提下,代表患者购买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2021年国家医保局开展了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共对117个药品进行了谈判,谈判成功94个,成功率80.34%。其中,目录外85个独家药品谈成67个,成功率78.82%,平均降价61.71%。该目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PD-1单抗类产品依然备受瞩目,仍是国内产品独揽医保的局面。同时,随着创新药准入医保目录的频率大幅加快,为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顺利落地,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双通道”的管理机制,提高了谈判药品的可及性。

同时,国家医保局通过DRGs、DIP等支付方式改革、基金监管和药品价格信用体系的建立等政策,医保政策不断通过基金杠杆,促使医疗服务向高质量转型。在医疗服务供给方面,加速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断将优质医疗资源均等化;通过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模式的推进,逐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针对临床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以临床使用价值为核心,明确了医保药品、基本药物和集中采购药品在医院使用层面上的绝对优势地位。在细分管理领域,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1年版)》《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及《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促进抗肿瘤药物的合理使用。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源动力,医药产业也将走向自主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在机遇无限的同时,未来的市场竞争和角逐日趋激烈。如何基于切实的临床需求,差异化新药研发,创新整合性营销模式,需要创新型企业的战略布局更具前瞻性。基于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未来医药产业和行业发展趋势如下:

? 创新喷薄,赛道拥挤,政府和市场需要真正的源发性自主创新,具有立足中国,放眼全球的国际竞争力。

? 创新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备受关注,没有可及的创新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新。以国内广阔市场来换取低价,是政策的主导方向。企业应有所取舍,保护创新的同时,赢得市场。

? “三医联动改革”深入推进将加速“健康中国”战略落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试点、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深化改革是“三医联动”的重中之重,将对医药行业、医药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只有前瞻化的产品定位、差异化的产品研发、整体化的产品策略才能顺应改革趋势,推动企业加速发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意味着在考虑价格压力的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市场布局,战略性开拓重点基层市场。

(四)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1) 研发机制与核心技术

公司的核心研发竞争力在于全球一体化的研发体系,包括四大研发中心,覆盖大分子药物从早期发现到产业化的全产业链技术平台和技术创新机制。

公司在美国和中国共设立四大研发中心,分别位于旧金山、马里兰、苏州和上海。四大研发中心采取分工合作模式,显著提高了研发效率和降低了研发成本。美国实验室承担了创新药早期研究工作,重点聚焦新靶点和在研药品的识别和选择事项,确保公司把握住创新药行业最新技术趋势。中国实验室则承担后续研发支持性工作,主要负责药物的功能学验证与工艺开发任务。

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多个主要核心技术平台:

序号技术名称具体内容/技术特点来源
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该平台使公司能够获得特异和高亲和力的靶向单克隆抗体,识别具有所需物理化学属性的多种属(人、猴、鼠)抗原。此平台大大增加了临床候选药物筛选的初始范围,有助于找到最优候选物,并为公司的创新单克隆抗体研发和体内外结合的功能性筛选提供了基础自主研发
序号技术名称具体内容/技术特点来源
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该平台包含了近5,000个人类细胞膜蛋白。利用该平台,可以系统地鉴定细胞表面上功能重要的蛋白质相互作用和检查抗体结合。公司采用了Perkin Elmer, Inc.的Operetta高通量共聚焦显微镜成像系统,其高信噪比的特点使公司可以用384-或1536-孔微孔板进行高通量筛选。同时,通过瞬转染细胞表面上高表达单个受体也极大地增加了配体-受体相互作用的亲合力(Avidity)。结合增强的亲合力和高灵敏度的检测系统,公司的跨膜受体蛋白组库筛选系统可识别弱受体-配体相互作用。公司利用此膜受体蛋白组库高通量筛选平台持续扩展针对细胞表面受体和可溶性蛋白的单克隆抗体产品线自主研发
3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基于Lonza的国际领先的GS表达系统,使公司能够普遍完成高表达稳定细胞株的建立,相较于使用传统DHFR技术,速度和产量都得到了大幅提高自主研发
4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该平台包括有关供应商、输入、流程、输出和客户的质量保证,包括GMP质量控制管理、细胞培养、生物制药分离和纯化、生物药冷冻干燥和包装的PAT系统,以确保符合GMP标准,以期所生产的药物达到NMPA、FDA及EMA等全球不同药物监管机构临床使用和上市批准的要求自主研发
5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该平台结合公司已有的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和自主开发的抗体偶联药高效平行合成技术,快速筛选出最优的候选抗体分子;根据靶点特点,进一步组合筛选偶联技术和连接子-毒素,确定最适的临床候选药物分子。此外,该平台还包括抗体偶联药偶联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为公司在抗体偶联药领域的创新和管线推进提供支持自主研发
6siRNA药物研发平台该平台使用生物信息学及机器学习技术对siRNA进行理性设计,获得高效抑制作用的siRNA序列。通过独有的修饰模式设计,在提高siRNA稳定性的同时降低副作用。获得具有抑制活性的siRNA序列后,其与靶向投递分子组合形成具有靶向抑制作用的siRNA药物。此外,siRNA的合成纯化及中试生产平台也将在近期搭建完成,进一步提高项目研发能力。自主研发

(2) 研发体系对产品的贡献

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核心在于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这意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域覆盖范围。卓越的创新药研发能力,使得公司成为国内少数具备开发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领先企业之一。通过多个研发步骤自主研发并优化产品,公司成功研制出特瑞普利单抗,系具有独特治疗优势的创新药物。公司利用在旧金山实验室的高通量单抗筛选平台发现并高效鉴定新的分子实体,在小鼠免疫、细胞融合以及杂交瘤筛选各个步骤层层优化,从数万个杂交瘤中通过elisa结合实验,elisa配体竞争抑制实验、内吞实验等初筛选出具有高亲和力、高特异性、内吞效果佳的候选分子,进一步通过体外细胞实验和不同的体内小鼠动物肿瘤模型的功能性实验初筛到多个抗PD-1的鼠源抗体。根据公司独特的人源化平台,将鼠源抗体进行体外的基因工程编辑,将这些抗体中一系列的鼠源氨基酸改变为人源抗体序列,增加抗体的人源化程度,为药物的下游开发降低免疫原性风险,增加安全性。同时通过基因工程手段将IgG4亚型抗体进行定点氨基酸突变,从而增加其稳

定性。最终确定的特瑞普利单抗分子在经过工程化的中国仓鼠卵巢细胞(CHO)中发酵表达,产量高(5-7克/升),且经过纯化后的抗体质量稳定。通过上述多个步骤,特瑞普利具有亲和力高、内吞效果佳、稳定性好的优势。作为国内第一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其安全性与有效性不亚于进口产品,展现出在肿瘤免疫治疗方面的巨大潜力。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取得的主要研发进展

序号项目名称所处阶段进展情况
1JS001(特瑞普利单抗)中国已获批上市 (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治疗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美国上市申请已受理(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2021年1月,特瑞普利单抗一线治疗黏膜黑色素瘤获得FDA授予快速通道资格;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并于2021年11月获得批准上市; 2021年2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 2021年3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晚期黏膜黑色素瘤的一线治疗被NMPA纳入突破性治疗药物程序; 2021年3月,公司向FDA滚动提交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并接受滚动评审; 2021年4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 2021年7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 2021年8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化疗一线治疗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获得FDA突破性疗法认定; 2021年10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作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单药用于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含铂治疗后的二线及以上治疗的两项适应症的BLA获得FDA正式受理并获授优先审评认定; 2021年11月,特瑞普利单抗用于治疗食管癌获得FDA颁发孤儿药资格认定; 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一线化疗用于未经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新适应症上市申请获得NMPA受理。
2JS006(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中国/美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1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2021年2月,获得FDA的IND批准。
3JS007(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6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4JS009(重组人源化抗CD112R单克隆抗体)中国临床试验申报2021年12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
5JS012(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11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6JS103(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5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7JS014(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单域抗体融合蛋白)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8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8JS016(埃特司韦单抗)中国Ib/II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完成;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2021年2月,双抗体疗法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及/或住院风险的12岁及以上轻中度COVID-19患者; 2021年9月,FDA扩大双抗体疗法的紧急使用授权范围,新增用于特定人群暴露后预防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1年12月,FDA扩大双抗体疗法的紧急使用授权范围,新增用于特定高风险儿科人群(从出生至12岁以下)的轻中度COVID-19治疗及暴露后预防。
9JS019(重组全人源抗CD39单克隆抗体)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12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10JS026(新冠病毒中和抗体)中国临床试验获批2021年11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11JS107(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 MMAE偶联剂)中国临床试验申报2021年12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现已获得IND批准)
12JS110(XPO1抑制剂)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4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13JS111(EGFR非常见突变抑制剂)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4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14JS112(Aurora A抑制剂)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11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现已获得IND批准)
15JS201(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5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16JS001sc(特瑞普利单抗皮下注射制剂)中国临床试验申报2021年12月,IND申请获得NMPA受理。(现已获得IND批准)
17UBP1213sc(重组人源化抗BLyS单克隆抗体皮下注射制剂)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2021年11月,获得NMPA的IND批准。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累计数量
申请数(个)获得数(个)申请数(个)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34138930
实用新型专利13258477
外观设计专利0011
合计4738174108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年度上年度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2,068,739,301.431,778,022,998.6316.35
资本化研发投入-19,811,320.54-100.00
研发投入合计2,068,739,301.431,797,834,319.1715.0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51.40112.72减少61.32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1.10减少1.10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JS001(特瑞普利单抗)560,914.32123,177.56367,910.17中国已获批上市(治疗既往标准治疗失败后的局部进展或转移性黑色素瘤、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治疗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商业化销售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抗PD-1单抗,国内领先适应症:黑色素瘤、尿路上皮癌、鼻咽癌、肺癌、食管癌、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等
癌、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美国上市申请已受理(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
2UBP1211(阿达木单抗)14,855.082,565.3213,947.79中国已获批上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银屑病)商业化销售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银屑病
3JS002(昂戈瑞西单抗)29,647.138,579.6618,564.44中国III期临床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高脂血症等
4JS016(埃特司韦单抗)20,138.094,957.1316,638.09中国Ib/II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完成;双抗体疗法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中国首个进入临床阶段的新冠病毒中和抗体,全球领先适应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5JS003(抗PD-L1单抗)5,716.931,830.854,418.39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肿瘤
6JS004(抗BTLA单抗)158,197.2612,175.6921,307.59中国II期临床试验阶段;美国临床Ib期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全球领先适应症:黑色素瘤、肺癌、淋巴瘤等
7JS501(贝伐珠单抗)11,953.38432.218,077.00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适应症:转移性结直肠癌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8JS005(抗IL-17A单抗)21,091.683,292.8210,705.51中国ⅠⅠ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
9JS108(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10,739.02518.067,511.54中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Trop2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等
10UBP1213(抗BLyS单抗)19,712.261,854.225,225.95中国临床试验准备中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红斑狼疮
11JS006(抗TIGIT单抗)120,594.794,090.337,005.42中国/美国Ⅰ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国内领先适应症:多种实体瘤
12JS109(PARP抑制剂)42,946.7711,127.8711,207.51中国Ⅲ期临床试验阶段新药上市获得审批通过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技术水平适应症:卵巢癌等
合计/1,016,506.71174,601.72492,519.40////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此处仅列示重点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的投入。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截至报告期末的累计投入和未来三年预计可能发生的研发费用之和。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不代表在预计时间段内一定会发生。

3.JS109项目由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承担研发工作,此处的统计口径包括联营企业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对JS109的投入情况。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本期数上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89666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31.9427.19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40,815.6324,311.92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52.2345.56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62
硕士研究生358
本科427
专科49
高中及以下0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373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449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61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12
60岁及以上1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卓越的药物发现和开发能力

公司在发现及开发创新生物药的领域具有卓越能力,能够独立进行靶点评估、机制研究及验证、临床在研药品筛选以及功能学验证等发现及开发生物药的关键步骤。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研产品管线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

公司在全球设有四个研发中心,其中旧金山实验室与马里兰实验室主要专注于肿瘤和自身免疫性疾病领域已知与创新靶点的机制研究、药物发现以及药物分子的精准筛选;国内苏州和上海研发中心则主要进行在研药品的功能学验证与工艺开发。公司依托其于肿瘤免疫治疗领域的强大研究能力和自主建立的药物分子筛选平台,已自主研发出多项具备全球首创药物潜力的在研产品,其中TAB004/JS004已获美国FDA和NMPA的临床试验批准,为全球首个获得临床试验批准的抗BTLA单克隆抗体,标志着公司已从同类创新向全球首创进军。公司的源头创新能力,即有能力进行药物前期开发的新靶点发现和验证,意味着更高的药物研究水平,更大的药物发现与成功可能性,以及更广泛的疾病领域覆盖范围。随着公司持续进行更多创新靶点的探索与验证工作,会有更多的在研药品进入未来的开发管线,从而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创新动力。

2. 全产业链的药物研发与生产能力

公司建立了涵盖蛋白药物从早期研发阶段到产业化阶段的整个过程的完整技术体系,包括多个主要技术平台:(1)抗体筛选及功能测定的自动化高效筛选平台、(2)人体膜受体蛋白组库和高通量筛选平台、(3)抗体人源化及构建平台、(4)高产稳定表达细胞株筛选构建平台、(5)CHO细胞发酵工艺开发平台、(6)抗体纯化工艺及制剂工艺开发与配方优化平台、(7)抗体质量研究、控制及保证平台、(8)抗体偶联药研发平台、(9)siRNA药物研发平台。

公司建立了全球一体化的研发流程,已在美国建立实验室。旧金山实验室进行初步高通量抗体筛选和进一步人源化、选择和优化;马里兰实验室使用膜受体蛋白组库和真核细胞为基础的功能测定平台进行新靶点的筛选和抗体候选物的评估和选择;在马里兰实验室和旧金山实验室的支持下,在中国的苏州和上海生产基地负责进行稳转细胞株的建立、工艺优化、GMP标准生产、建立和维护全球的质量系统、进行临床试验用药和商业化生产。公司在美国的实验室密切关注生物技术创新药物研发的最新技术趋势,同时中国实验室在研发过程中进行后续支持性工作,从而进行高效且低成本的研发活动。

生产能力方面,公司在中国拥有两个单克隆抗体生产基地,分别位于苏州吴江和上海临港。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9*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

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15*2,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并在开发初期支持了JS016项目在海外临床试验范围内的供药和原液供应。2022年3月,君实工程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标志着临港生产基地已完全具备正式生产商业化批次特瑞普利单抗的条件。由于规模效应,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本公司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并支持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的持续扩张。

3. 快速扩张的强大在研药品管线

自公司2012年12月成立至今,已开发超过51项在研药品。其中,处于商业化阶段的在研产品共3项(特瑞普利单抗、埃特司韦单抗及阿达木单抗),23项在研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昂戈瑞西单抗、VV116、贝伐珠单抗以及PARP抑制剂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超过25项在研产品处在临床前开发阶段。除在自有的技术平台开发在研药物外,公司亦积极与国内外优秀的生物科技公司合作进一步扩展产品管线,丰富药物联合治疗的布局。

4. 经验丰富且拥有出色技能的高级管理团队

公司的高级管理团队成员都具有生物科技研究领域丰富的工作经验,包括全球知名研究机构、领先的国际制药公司以及FDA等监管机构。他们拥有涵盖整个药品开发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出色专业知识,包括创新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监管审批、药物警戒、生产等环节。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生物医药行业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于盈利周期较长,处于研发阶段的生物医药企业,盈利一般都需要较长时间。公司作为一家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正处于重要研发投入期,随着产品管线的进一步丰富,以及在研产品临床试验在国内、国际的快速推进,公司将继续投入大量的研发费用。未来盈利与否取决于在研药品上市进度及上市后药品销售情况,而高昂的研发投入、商务推广成本及运营成本又进一步给盈利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短期存在不能盈利的风险。

公司首个上市产品特瑞普利单抗已于2019年正式开始销售。随着特瑞普利单抗纳入最新一轮医保目录,其在更多适应症上的注册临床试验陆续完成,其他在研产品的开发进度加快等,多适应症以及多产品进入商业化阶段将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为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致力于创新疗法的发现、开发和商业化。公司积极布局覆盖多项疾病治疗领域的在研产品管线,未来仍将维持相应规模的研发投入用于在研产品进行临床前研究、全球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以及新药上市前准备等药物开发工作。同时,公司新药上市申请等注册工作、上市后的市场推广等方面亦将带来高额费用,均可能导致短期内公司亏损进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药研发作为技术创新,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实验室研究到新药获批上市是一个漫长历程,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公司将加强前瞻性战略研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确定新药研发方向,制定合理的新药技术方案,不断加大新药研发投入力度,在进行新药研发的立项过程中秉持审慎原则,尤其在研发过程中对在研项目进行阶段性评价,一旦发现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将及时停止该品种的后续研发,从而最大可能降低新药研发风险。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一定的研发技术服务以及原材料供应。目前公司与现有供应商关系稳定,若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的盈利能力或会受到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供应商可能无法跟上公司的快速发展,存在减少或终止对公司研发服务、原材料的供应的可能性。若该等研发技术服务或原材料供应中断,公司的业务经营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公司的部分生产原材料及设备耗材依靠直接或间接进口,若国际贸易情形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对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021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已完成,公司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继续被纳入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乙类范围,是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和鼻咽癌治疗的抗PD-1单抗药物。纳入医保后价格下降能够有效提升公司产品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利于特瑞普利销量的提升。但若销量的提升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在目前中国市场已获批上市的抗PD-1单抗产品中,包括特瑞普利单抗在内的四款国产抗PD-1单抗已通过国家医保谈判进入医保目录,公司未来将在市场份额、市场推广和准入分销等方面均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美元、欧元、瑞士法郎和英镑计价的科目有关。如果未来公司继续持有的外币与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将继续会给公司带来汇兑损益,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新医保局成立,医保控费、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出、一致性评价、药审改革、合规性监管、“4+7”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开始执行、进口药品“零关税”等一系列政策落地,鼓励药企创新与药品降价已是大势所趋,行业格局面临重塑。如果未来公司不够跟进产业趋势持续创新或相关产业政策出现了不利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始终以“创新”作为发展目标,管线布局产品除了UBP1211、JS501为生物类似药外,其余在研产品均为创新药。针对上述行业和政策风险,公司将顺应外部政策变化,继续提升创新能力和新产品持续开发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和上市的进程,以创新应对挑战;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扩大产能,在严格确保药物生产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单位成本,应对未来可能的药品降价;同时,坚持依法合规,使公司经营活动适应监管政策变化,防范政策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的正常运转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开展地域不在疫情中心,已获批上市的特瑞普利单抗不属于直接受疫情影响的药品类型,但受限于医疗资源向新冠肺炎防控领域倾斜、疫情防控所需及公众对疫情的担忧情绪等因素,公司各项临床试验项目推进进度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延迟,对核心产品特瑞普利单抗的研发和商业化均产生了一定影响。

未来国际政治、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中美贸易关系的不确定性以及因此导致的中美双方对跨境技术转让、投资、贸易可能施加的额外关税或其他限制,将可能对公司海外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约24.30亿元,增长152.36%,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的大幅增长、特许权收入的新增以及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内市场商业化带来的销售收入。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亏损大幅下降,主要系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加,以及新增特许权收入。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相比去年大幅下降,主要系收到技术许可收入及特许权收入款项使得现金流入增加,但仍未能完全覆盖经营活动的支出。

4、总资产较上期期末增加约30.38亿元、增长37.98%以及归母净资产的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完成配售新H股,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控股子公司君拓生物向外部投资者增资扩股。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4,024,840,878.581,594,896,563.71152.36
营业成本1,244,539,578.85372,531,315.44234.08
销售费用734,562,684.12687,970,918.086.77
管理费用641,986,006.73439,796,769.5645.97
财务费用31,365,575.3021,186,290.9648.05
研发费用2,068,739,301.431,778,022,998.6316.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049,953.83-1,456,376,578.00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7,802,053.75-740,406,642.6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5,685,723.424,413,522,988.62-39.6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技术许可收入的大幅增长、特许权收入的新增以及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商品名:拓益?)国内市场商业化带来的销售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技术许可收入、特许权收入增加,相应确认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相较于上期保持平稳。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组织架构扩张带来的费用增长。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带来的费用增长。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团队的扩大、研发管线的扩充、研发进度的推进,以及合作研发项目的投入而带来的费用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到技术许可收入及特许权收入款项使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上年减少,但仍未能完全覆盖经营活动的支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及基于战略合作的股权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配售新H股募得资金以及控股子公司君拓生物向外部投资者增资扩股带来的现金流入,而上期为科创板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现金流入。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业3,767,754,303.191,066,357,557.3971.70149.95200.81减少4.7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抗肿瘤类药物411,687,879.78120,955,893.4670.62-58.967.77减少18.19个百分点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3,341,117,851.29930,381,057.7672.15724.76359.33增加22.1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境内426,636,451.90135,976,499.6368.13-57.4721.15减少20.68个百分点
境外3,341,117,851.29930,381,057.7672.15562.66284.05增加20.20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经销模式398,539,104.26117,092,719.5270.62-60.274.32减少18.19个百分点
直销模式28,097,347.6418,883,780.1132.79-71.65-52.44减少27.15个百分点
服务3,341,117,851.29930,381,057.7672.15724.76359.33增加22.15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药品销售、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抗肿瘤类药物销售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变动原因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收入大幅增加,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与礼来制药签署的《研发合作和许可协议》,随着合作的快速推进,公司关于埃特司韦单抗对礼来制药的海外授权已达成协议约定的全部里程碑事件。此外,公司与Coherus签署了《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双方约定在美国和加拿大区域开展肿瘤免疫领域的深度合作。基于上述两项合作,报告期内公司技术许可收入约为22.29亿元,同比去年大幅增长。

2、基于海外疫情的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双抗体疗法已在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随着该双抗体疗法的商业化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相关特许权收入。境外收入主要为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境内收入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变动分析同上。

销售模式中,经销模式及直销模式主要为药品销售收入,服务主要为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变动分析同上。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单位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万支71.5572.4214.65-5.2817.53-31.72

产销量情况说明仅列示核心产品产销量情况,相较于上期,均将240mg/支换算为80mg/支规格进行列示。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医药制造业直接材料39,364,384.013.6952,254,186.2314.74-24.67
直接人工13,806,976.541.298,403,299.942.3764.30
制造费用82,805,139.087.7791,284,333.0625.75-9.29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成本930,381,057.7687.25202,551,500.0057.14359.33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抗肿瘤类药物直接材料33,722,503.103.1631,037,462.578.768.65
直接人工12,434,265.851.176,716,340.341.8985.13
制造费用74,799,124.517.0174,486,602.3421.010.42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技术许可及特许权使用成本930,381,057.7687.25202,551,500.0057.14359.33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仅列示核心产品成本构成。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62,430.2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6.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礼来制药236,596.7962.80
2Coherus97,515.0025.88
3客户三15,229.094.04
4客户四9,059.102.40
5客户五4,030.291.07
合计/362,430.2796.19/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礼来制药的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约为236,596.79万元,超过年度销售总额的50%;来源于Coherus的技术许可收入约为97,515.00万元,为公司前5名客户中新增的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前五名研发及生产供应商采购额122,908.58万元,占年度研发及生产类采购总额46.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4,765.27万元,占年度研发及生产类采购总额1.8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1供应商一93,954.9435.56
2供应商二13,129.564.97
3供应商三6,343.182.40
4供应商四4,765.271.80
5供应商五4,715.631.78
合计/122,908.5846.51/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发生额变动比例(%)说明
销售费用734,562,684.12687,970,918.086.77本期相较于上期保持平稳。
管理费用641,986,006.73439,796,769.5645.97主要系经营规模扩大、组织架构扩张带来的费用增长。
财务费用31,365,575.3021,186,290.9648.05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带来的费用增长。
研发费用2,068,739,301.431,778,022,998.6316.35主要系研发团队的扩大、研发管线的扩充、研发进度的推进,以及合作研发项目的投入。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上年同期发生额本期较上期发生额变动比例(%)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049,953.83-1,456,376,578.00不适用主要系收到技术许可收入及特许权收入款项使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同比上年减少,但仍未能完全覆盖经营活动的支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7,802,053.75-740,406,642.67不适用主要系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及基于战略合作的股权投资产生的现金流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5,685,723.424,413,522,988.62-39.6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配售新H股募得资金以及控股子公司君拓生物向外部投资者增资扩股带来的现金流入,而上期为科创板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带来的现金流入。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账款1,293,122,136.2111.72590,324,155.597.38119.05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应收的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大幅增加。
预付款项389,753,382.633.53258,178,283.573.2350.96预付款项增长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研发服务费增加。
存货484,601,367.484.39343,425,428.274.2941.11主要系商业化量产及车间试生产所需原物料储备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133,500,475.111.2121,293,154.010.27526.96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457,791,434.274.1566,171,419.680.83591.83长期股权投资增长主要系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3,575,159.552.30--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增长主要系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73,532,521.257.01356,724,866.154.46116.8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在建工程801,933,713.187.27415,550,140.475.2092.98在建工程增长主要系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的快速推进。
使用权资产117,253,858.991.0655,169,735.030.69112.53使用权资产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无形资产264,979,896.472.40162,088,048.232.0363.48无形资产增长主要系获得一项土地使用权。
长期待摊费用27,792,436.420.2513,236,525.110.17109.97长期待摊费用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的装修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88,549,730.700.8026,112,859.600.33239.10递延所得税资产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税会暂时性差异增加。
其他非流动资产522,335,112.134.73297,725,113.863.7275.44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系预付设备、房屋款及押金保证金增加。
应付账款1,584,702,519.5814.36797,697,494.089.9798.66应付账款增长主要系应付技术服务费增长。
应交税费76,076,252.320.6919,619,540.340.25287.76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境外收入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应付额增加。
其他应付款30,704,212.730.28129,413,494.771.62-76.27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日常应付款项减少。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067,562.070.41256,331,193.263.21-82.4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归还长期借款的影响。
租赁负债93,126,619.210.8430,991,342.990.39200.49租赁负债增长主要系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468,560,078.02(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5%。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行业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主要治疗领域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生物药品制造肿瘤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1.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2.本品适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 3.本品适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2013年6月26日至2033年6月25日

4.本品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

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注:以上仅列示已获批上市药品基本情况。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适应症尚未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抗肿瘤类药物411,687,879.78120,955,893.4670.62-58.967.77减少18.19个百分点71.85%
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3,341,117,851.29930,381,057.7672.15724.76359.33增加22.15个百分点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抗肿瘤类药物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参照百济神州2021年1-6月数据。

2、抗肿瘤类药物销售收入较上期减少,主要变动原因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

3、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较上期大幅增加,主要变动原因参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 收入和成本分析”

2.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拥有超过51项在研产品,覆盖五大治疗领域,包括恶性肿瘤、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慢性代谢类疾病、神经系统类疾病以及感染类疾病。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1、主要产品情况”。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药(产)品名称注册分类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是否处方药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等;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中国:已获批上市;美国:上市申请已受理
UBP1211阿达木单抗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中国:已获批上市
JS002重组人源化抗PCSK9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高脂血症等中国:临床Ⅲ期
JS016埃特司韦单抗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国:临床Ib/II期已完成;双抗体疗
法已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EUA
JS003重组人源化抗PD-L1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多种实体瘤中国:临床I期
JS004/TAB004重组人源化抗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黑色素瘤、肺癌、淋巴瘤等中国:临床II期;美国:临床Ib期
JS501重组人源化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转移性结直肠癌和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等中国:临床III期
JS005重组人源化抗IL-17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银屑病、强直性脊柱炎、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关节炎中国:临床II期
JS108DAC-002(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Trop2阳性三阴性乳腺癌、小细胞肺癌、胰腺癌等中国:临床I期
UBP1213重组人源化抗BLyS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红斑狼疮中国:临床试验准备中
JS006/TAB006JS006注射液(抗TIGIT单抗)治疗性生物制品1类多种实体瘤中国:临床I期;美国:临床I期
JS109IMP4297胶囊(PARP抑制剂)化药1类卵巢癌等中国:临床Ⅲ期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时间项目名称监管部门类型具体情况
12021年1月JS006(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22021年2月JS016(埃特司韦单抗)FDA紧急使用授权双抗体疗法被授予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
32021年2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新适应症上市申请JS001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治疗的sNDA获得NMPA附条件批准
42021年2月JS006(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注射液)FDA临床试验申请JS006获得FDA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52021年4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新适应症上市申请JS001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治疗的sNDA获得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
62021年4月JS110(XPO1抑制剂)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72021年4月JS111(EGFR exon20插入等非常见突变抑制剂)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82021年5月JS201(抗PD-1/TGF-β双功能融合蛋白)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92021年5月JS103(聚乙二醇化尿酸酶衍生物)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02021年6月JS007(重组人源化抗CTLA-4单克隆抗体)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12021年7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新适应症上市申请JS001联合含铂化疗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的sNDA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
122021年8月JS014(重组白介素21-抗人血清白蛋白(HSA)单域抗体融合蛋白)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32021年9月JS016(埃特司韦单抗)FDA紧急使用授权双抗体疗法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用于12岁及以上高风险人群的暴露后预防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142021年10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FDA生物制品许可申请FDA受理关于JS001联合吉西他滨/顺铂作为晚期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单药用于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含铂治疗后的二线及以上治疗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
152021年11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新适应症上市申请JS001联合顺铂和吉西他滨用于局部复发或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一线治疗的sNDA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
162021年11月JS012(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72021年11月JS026(重组全人源单克隆抗体)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82021年11月UBP1213sc(重组人源化抗B淋巴细胞刺激因子(BLyS)单克隆抗体)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192021年12月JS107(重组人源化抗Claudin18.2单克隆抗体-MMAE偶联剂)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2022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202021年12月JS001sc(JS001基础上开发的皮下注射制剂)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2022年3月,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212021年12月JS001(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国家药监局新适应症上市申请特瑞普利单抗联合标准一线化疗用于未经治疗、驱动基因阴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的sNDA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
222021年12月JS019(重组全人源抗CD39单克隆抗体)国家药监局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同意开展临床试验
232021年12月JS016(埃特司韦单抗)FDA紧急使用授权双抗体疗法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新增用于特定高风险儿科人群(从出生至12岁以下)的轻中度COVID-19治疗及暴露后预防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恒瑞医药498,895.8217.9916.35-
贝达药业74,239.0939.6917.9351.12
和黄药业112,735.7676.6636.10-
信达生物188,407.8049.0221.461.73
百济神州894,255.00421.7835.30-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353,706.69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1.40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26.04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说明:以上同行业数据均为2020年数据。

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研发投入金额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JS001(特瑞普利单抗)123,177.56123,177.56-30.609.31JS001多项临床试验处于III期临床阶段;多项适应症(鼻咽癌、尿路上皮癌、黑色素瘤)已获批中国上市
UBP1211(阿达木单抗)2,565.322,565.32-0.64688.24UBP1211中国已获批上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及银屑病)
JS002(昂戈瑞西单抗)8,579.668,579.66-2.13150.01JS002处于中国III期临床阶段
JS016(埃特司韦单抗)4,957.134,957.13-1.23-57.56JS016中国Ib/II期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已完成;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
JS003(抗PD-L1单抗)1,830.851,830.85-0.451,783.78JS003处于中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
JS004(抗BTLA单抗)12,175.6912,175.69-3.03336.07JS004处于中国II期临床试验阶段、美国临床Ib期试验阶段
JS501(贝伐珠单抗)432.21432.21-0.11-89.32JS501处于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JS005(抗IL-17A单抗)3,292.823,292.82-0.82107.77JS005处于中国II期临床试验阶段
JS108(抗Trop2单抗-Tub196偶联剂)518.06518.06-0.13-86.88JS108处于中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
UBP1213(抗BLyS单抗)1,854.221,854.22-0.4657.24UBP1213中国临床试验准备中
JS006(抗TIGIT单抗)4,090.334,090.33-1.02189.51JS006处于中国/美国I期临床试验阶段
JS109(PARP抑制剂)11,127.8711,127.87-2.7613,870.96JS109处于中国III期临床试验阶段

3. 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之“(二) 主要经营模式”之“4、销售模式”。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本期发生额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市场推广费用34,604.4447.11
职工薪酬33,872.7546.11
股份支付1,407.911.92
其他运营费用3,571.174.86
合计73,456.27100.00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恒瑞医药980,252.4135.34
贝达药业68,400.4336.57
和黄药业7,310.774.97
信达生物134,086.1034.88
百济神州261,755.40123.46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73,456.27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18.25

说明:以上同行业数据均为2020年数据。

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对外股权投资额为98,206.95万元,同比增加302.67%。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与合作伙伴搭建合营/联营企业、对其他优秀企业进行少数股权投资等投资方式进一步丰富公司创新药研发管线,完善公司的市场布局。合营/联营公司可创造协同效应,互补双方各自的技术优势,更加高效地推进公司的在研管线。报告期内,对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合计人民币44,008.35万元,包括为对现有合营/联营公司的后续追加投资以及对新增合营/联营企业的投资。

同时,对市场其他企业有选择性地进行少数股权投资可不断拓展公司在肿瘤、自身免疫、传染病等领域的管线布局,有利于公司保持在创新药研发的前沿地位。本报告期内公司投入人民币54,198.60万元参股新药研发企业,主要项目介绍请参见本节“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投资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报告期内出售
权益工具投资726,669,355.95145,220,400.78475,985,953.00-
医药基金122,009,990.4733,207,933.6066,000,000.00-3,990,009.53
交易性金融资产14,935.612,419.04560,000,000.00-560,017,354.65
合计848,694,282.03178,430,753.421,101,985,953.00-564,007,364.18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本 (原币/万元)持股 比例总资产 (人民币/万元)净资产 (人民币/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万元)
苏州君盟生物制药研发人民币60,000.00100%68,043.3050,831.90630.27
拓普艾莱单克隆抗体创新及高效筛选平台的开发、提供重组抗体及Fc融合蛋白抗体的研发及工程服务,以美元9,500.00100%46,841.9443,433.62-3,387.64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生物药行业发展趋势

1、生物药行业的扩大

随着中国居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内对生物药的需求增加,加上中国政府对生物产业的投入不断增加,预计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市场规模将继续快速增长。

全球生物药市场已从2016年的2,202亿美元增长到2020年的2,979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7.8%。受到病人群体扩大、支付能力提升等因素的驱动,未来生物药市场增速将远高于同期化学药市场。

2、新兴市场比重不断增大

欧美成熟市场的支付能力及医保报销较高,价格高昂的生物药均已实现较高的病人渗透率。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正在通过提升支付能力努力改善病人用药的现状,同时随着诸多生物创新药的专利到期日近和生物类似药的上市,拥有庞大病人群体的发展中国家将在世界生物药格局中占有愈发重要的地位。

3、中小型药企的崛起

尽管当前大型药企在全球医药市场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是未来将会面临中小型创新药企的巨大挑战。创新型的中小型药企通常在某一个治疗领域拥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及更灵活的研发模式,他们从药企内部研发为主拓展至外部研发、合作研发、专利授权及研发外包等多种组合形式。多元化的研发模式使得研发资源能够共享,提高研发效率,专注在该领域研发出重磅药品的机率更高。

4、加强市场监管

发展中国家由于医药行业起步较晚,法规监管较为缺失,在临床前和临床研究以及药物生产等领域法规监管相对滞后,造成药企存在不合规运营的事件层出不穷。随着监管机构审查审批逐渐严格以及常态化的飞行检查,中国生物药市场将向规范化过渡。

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苏州众合吴江生产基地的运营和在研产品的商业化人民币75,000.00100%76,237.4272,083.28-1,537.38
君实工程临港生产基地的开发和运营人民币100,000.00100%274,489.8072,701.26-26,020.79
君拓生物生物医药和疫苗的研发人民币44,036.697268.125%116,940.89116,480.82-3,019.26

5、鼓励创新

生物创新药通过新靶点或新作用机制可以更有效地治疗疾病,满足不断增长的临床需求。由于市场竞争的激烈、国家政策的扶持、对健康与新药创新研发投入的增加、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等影响因素,大力发展创新药将成为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其他有关行业格局和趋势的分析请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并立足医疗创新的前沿,公司以满足医疗需求和治愈病患为使命。通过不断地进行创新药物的研发和商业化,公司计划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全产业链运营集团,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主要发展战略如下:

1、专注现有在研药品的国际化和商业化

加快推进在研管线的研发进度及全球商业化进程是未来工作重点,公司后续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加大资源投入:

(i)尽快推进JS001后续多个肿瘤适应症的国内临床试验及获得国内NDA批准;

(ii)快速推进JS001美国及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尽快实现国际市场的商业化;

(iii)重点支持全球首创在研药品(包括但不限于TAB004/JS004)的中美临床申报和临床试验;

(iv)通过临床试验推进JS002、JS005、JS109等多项在研药品的商业化;

(v)临床前产品的加快研发;

(vi)建立和不断完善适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市场和商业化体系。

2、快速拓展产品管线

(i)继续对适合大分子药物开发的潜在靶点进行跟踪及探索性研究,利用自主或合作建立的多个研发平台,发现及遴选新的在研药品;

(ii)在小分子研发领域投入适当资源进行全新药物靶点的探索和研发,推进与优秀小分子药物公司的研发合作;

(iii)开展细胞治疗等新领域的探索性研究,寻求机会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产品管线。

3、提高大分子发酵产能,进一步提升生产成本竞争力

公司拥有2个生产基地。苏州吴江生产基地已获GMP认证,拥有4,500L发酵能力,其中3,000L发酵能力可用于公司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和临床试验用药的生产,报告期内新增1,500L发酵能力,用于支持阿达木单抗的原液生产及其他在研药物的临床试验用药生产。上海临港生产基地按照CGMP标准建设,其中一期项目产能30,000L,已于2019年底投入试生产,并在报告期内支持了JS016项目的临床试验样品在全球临床试验的供药和原液供应。2022年3月,君实工程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标志着临港生产基地已完全具备正式生产商业化批次特

瑞普利单抗的条件。由于规模效应,临港生产基地产能的扩充亦将为我们带来更具竞争力的生产成本优势,并支持更多临床试验加速推出新药物。根据目前在研产品管线的研发进度,公司计划进一步扩展我们的生产设施,以提供可与公司日益增长及渐趋成熟的在研药物相匹配的充足产能,并支持公司的业务在未来的持续扩张。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成为一家集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生物制药公司,实现“中国智造,布局全球,同步服务海内外市场”的宏伟目标。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将在加快推进在研管线的研发进度及商业化进程的基础上,以大分子药物开发为主,继续对适合大分子药物开发的潜在靶点进行跟踪和探索性研究,开发新的在研药品,同时在小分子研发领域投入适当资源进行全新药物靶点的探索和研发,并开展细胞治疗与肿瘤疫苗领域的探索性研究;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公司还将通过许可引进等模式进一步扩充产品管线,以始终处于研发创新药物的第一线。在生产方面,公司计划进一步提升大分子药物发酵产能、探索新型生产工艺以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预计临港产业化基地的正式投产将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的单位成本竞争力。

在质量管理方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部门和个人工作及职责范围,加强绩效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管理,充分发挥设备技术性能;落实GMP常态化管理,细化各项操作规则,强化员工规则和质量意识,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合格。

在商业化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营销与商业化团队的建立,并积极探索与Coherus、微境生物等国内外优秀医药企业达成合作,推动公司产品以更广阔的覆盖范围、更快的可及速度造福患者。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将围绕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有针对性地引进公司亟需的人才,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加快人才成长步伐,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人才瓶颈,不断健全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机制,建立一支知识型、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保障。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治理的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召集和召开股东大会,切实保障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1次,并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董事和董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由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5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报告期内全体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职权,勤勉尽责,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科学高效、程序合法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情况、人事、薪酬、战略发展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其设立和运行有效提升了董事会运行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及监督的有效性,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3、监事与监事会: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由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1年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人员和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有效履职所需的相应专业知识或经验。全体监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内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公司在财务、人员、资产、业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能够根据相关规则和制度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规范行使股东权力、履行义务,并严格遵守了所做出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公司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等情形。

5、信息披露管理: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投资者拥有获得公司信息的平等机会,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还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

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6月29日www.hkexnews.hk www.neeq.com.cn2021年06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6月29日www.hkexnews.hk www.neeq.com.cn2021年06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1年6月29日www.hkexnews.hk www.neeq.com.cn2021年06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2月16日www.hkexnews.hk www.neeq.com.cn2021年12月17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熊俊董事长、执行董事47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87,252,96887,754,018501,050增持股份计划519.30
NING LI(李宁)执行董事、总经理60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2,603.63
李聪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572021年11月2日2024年6月28日3,657,6003,657,6000不适用35.00
李聪非执行董事572018年6月24日2021年11月2日////-
冯辉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45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13,140,00013,140,0000不适用423.92
张卓兵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4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473.73
SHENG YAO(姚盛)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46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445.18
HAI WU(武海)非执行董事482020年10月1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220.47
汤毅非执行董事53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7,774,5007,774,5000不适用-
林利军非执行董事48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
LIEPING CHEN(陈列平)独立非执行董事64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515.98
ROY STEVEN HERBST独立非执行董事58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193.51
钱智独立非执行董事53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20.00
张淳独立非执行董事642020年6月19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20.00
冯晓源独立非执行董事652021年12月16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
邬煜监事会主席36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
王萍萍监事392018年6月24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
霍依莲监事302021年6月29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17.24
GANG WANG(王刚)副总经理642019年8月29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880.50
许宝红财务总监422020年11月16日2024年6月28日000不适用109.42
陈英格董事会秘书302018年6月27日2024年6月28日2,5006,0003,500股权激励179.79
YI QINGQING(易清非执行董事(离任)492018年6月24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
清)
蒋华良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562020年11月16日2021年12月16日000不适用47.98
刘俊监事(离任)422019年6月17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
CEXIONG FU(符策雄)监事(离任)442020年11月16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63.50
李若璘监事(离任)292019年5月7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26.65
段鑫副总经理(离任)492019年7月30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298.60
马骏副总经理(离任)57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179.75
殷侃副总经理(离任)57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9日60,000144,00084,000股权激励185.50
谢皖副总经理(离任)482020年8月28日2021年6月29日60,000144,00084,000股权激励147.76
原璐总经理助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离任)392020年11月16日2021年6月29日000不适用92.15
合计/////111,947,568112,620,118672,550/7,699.56/

注:

1、薪酬包括公司承担的五险一金。任期未满一年的,或报告期内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的,按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报酬统计;

2、董事同时被认定为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任期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

3、CEXIONG FU(符策雄)、李若璘、段鑫、马骏、殷侃、谢皖、原璐因任期届满于2021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上述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其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为其担任上述职务期间薪酬。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熊俊1974年2月出生,熊俊先生于1996年7月获得中南财经大学(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于2007年12月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俊先生自201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月至2018年1月担任公司总经理;于2007年2
月至今,担任上海宝盈执行董事;于2013年3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董事长,于2013年9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总经理;于2013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NING LI(李宁)1961年10月出生,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NING LI(李宁)博士于1984年7月获得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7年10月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获医学硕士学位;1994年8月毕业于美国爱荷华大学,获预防医学/生物统计博士学位。NING LI(李宁)博士于1994年5月至1997年1月,担任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AIDS研究合作中心WESTAT高级研究员;1997年2月至2009年12月,历任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员、高级审评员、审评组长、分部主任等职务;2009年9月至2018年1月,历任Sanofi Global R&D, Bridgewater, New Jersey集团注册及医学政策高级总监、助理副总裁、副总裁;2007年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美国约翰霍普金斯(Johns Hopkins)大学兼职教授;2010年11月至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大学临床研究所客座教授;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北京大学医学信息学中心兼职教授。
李聪1964年4月出生,2021年11月2日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李聪先生1986年7月毕业于上海铁道大学医学院(现为同济大学医学院),获得医疗专业学士学位。李聪先生于1986年7月至1997年12月,担任原上海铁道医学院基础部病理解剖学讲师;1997年12月至2004年1月,担任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上海销售主管;2004年1月至2019年3月,担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大区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担任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以及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人。2016年12月22日至2021年11月1日,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冯辉1976年11月出生,2015年3月27日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月至今,担任拓普艾莱首席运营官。冯辉博士于1997年7月获得清华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士学位;2003年9月毕业于美国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获得分子药理学医学博士学位。冯辉博士于2003年9月至2007年,就职于美国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2007年10月至2010年,担任HumanZyme Inc.科学家;2010年10月至2013年,担任MedImmune Inc.(阿斯利康之附属公司)科学家。
张卓兵1967年5月出生,2016年5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6年12月22日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张卓兵先生于1988年7月获得新疆大学生物学学士学位;199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生物化学系硕士学位。张卓兵先生于1997年1月至2004年5月,担任烟台麦得津生物医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5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加拿大Viron Therapeutics Inc.科研人员;2008年11月至2011年9月,担任南京先声药物研究院生物药物研究所副所长;自2011年2月至今,担任永卓博济的董事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众合医药董事兼副总经理。
SHENG YAO(姚盛)1975年10月出生,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SHENG YAO(姚盛)博士1998年6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生物技术学士学位;2003年1月毕业于美国艾伯特爱因斯坦医学院,并获得分子遗传学博士学位。SHENG YAO(姚盛)先生于2003年1月至2004年4月,担任梅奥医学院博士后研究员;2004年5月至2010年12月,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医学院教员和助理研究员;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担任耶鲁大学医学院研究员;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担任阿斯利康下属公司Amplimmune Inc.的资深科学家。
HAI WU(武海)1973年3月出生,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3月至2018年6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HAI WU(武海)博士1994年7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生物化学系学士学位;2002年5月毕业于美国达拉斯西南医学中心德克萨斯大学,获得基因与发育学博士学位;2003年3月
至2007年9月,为斯坦福大学生命医学博士后。HAI WU(武海)先生于2007年8月至2009年2月,担任Trellis Biosciences的研究员;2009年2月至2013年5月,担任Amgen高级研究员。
汤毅1968年12月出生,2015年5月30日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汤毅先生1990年1月毕业于华侨大学,并获得机械工程与工商管理双学士学位。汤毅先生于1991年至1993年,担任深圳蛇口对外经济发展公司部门经理;1993年至1996年,担任深圳市粤丝实业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泛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4月至今,担任前海源本的董事;2013年7月至今,担任瑞源盛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1973年6月出生,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林利军先生1994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世界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世界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6月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林利军先生于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上市部总监助理;2004年5月至2015年4月,担任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担任正心谷创新资本合伙人。
LIEPING CHEN(陈列平)1957年4月出生,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LIEPING CHEN(陈列平)博士于1982年获得福建医科大学医学学士学位,1986年获北京协和医科大学理学硕士学位,1989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德雷克塞尔大学医学院博士学位。LIEPING CHEN(陈列平)博士于1990年至1997年,担任百时美施贵宝公司(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科学家;1997年至1999年,担任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及梅奥诊所教授;LIEPING CHEN(陈列平)博士于2004年至2011年,加入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担任肿瘤学、皮肤病学教授等多项职务。自2011年至今,LIEPING CHEN(陈列平)博士任职于耶鲁大学医学院,担任免疫生物学教授、医学(肿瘤内科学)教授、皮肤学教授、耶鲁癌症中心癌症免疫学项目联合主任和联合技术公司癌症研究教授等多项职务。
ROY STEVEN HERBST1963年1月出生,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ROY STEVEN HERBST先生于1991年至1997年,历任哈佛医学院临床研究员、医学讲师和主治医师;1998年至2011年,历任德克萨斯大学安德森癌症中心(UT-MDACC)Barnhart家族特殊靶向治疗教授、癌症生物学教授及胸/头颈部内科肿瘤科胸部内科肿瘤科科长等职务;2011年3月至今,历任耶鲁大学医学教授(肿瘤学)、药理学教授、医学教授、耶鲁癌症中心肿瘤内科主任、Smilow Cancer Hospital I期癌症临床研究计划负责人、耶鲁癌症中心转移研究副主任及耶鲁癌症中心胸科肿瘤项目疾病研究团队负责人等职务。
钱智1968年8月出生,2018年6月24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钱智先生1989年7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2004年12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钱智先生于1989年8月至1995年3月,担任江苏省司法学校教师;1995年3月至1999年7月,担任南京谢满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年7月至1999年12月,担任南京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年1月至2006年3月,担任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律师;2006年3月至今,担任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原江苏冠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律师;2017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于2017年12月至今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张淳1957年7月出生,2020年6月19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淳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1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主要经历包括:1978年8月至1992年7月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2年8月至1993年12月任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1993年12月至1995年12月任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1995年12月至1999年12月任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1999年12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0年9月至2017年8月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2017年8月至今,退休。
冯晓源1956年8月出生,2021年12月16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晓源先生于1982年获上海第一医学院医学学士学位,1988年获上海医科大学放射诊断学博士学位。1975年12月至1978年2月任上海第五制药厂操作工;1982年12月至2016年11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放射科医师;2000年4月至2008年5月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副院长、党委书记;2007年5月至2011年6月任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院长;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任复旦大学副校长;2016年8月至今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终身教授(荣誉职务,非教职);2016年11月至今任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月至今任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邬煜1985年9月出生,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邬煜先生2008年7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11年1月,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理学硕士学位。邬煜先生于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担任国金证券研究所环保与公用事业行业首席分析师;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担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新三板首席分析师;自2017年10月起,担任上海国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监。
王萍萍1982年1月出生,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外部监事。王萍萍女士2003年6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统计学学士学位;2006年1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6年3月至今,王萍萍女士担任上海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专职教师。
霍依莲1991年2月出生,2021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采购经理。2021年6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霍依莲女士于2014年获得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州立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16年获得美国纽约大学理学硕士学位。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在NBCUniversalInc.担任广告运营专员;2018年4月至2018年6月在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经理;2018年7月至2021年3月在ABB(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任销售经理。
GANG WANG(王刚)1957年7月出生,2019年8月29日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95年9月获得美国达特茅斯医学院药理学与毒理学博士学位。GANG WANG(王刚)先生于1995年10月至1998年6月,在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担任美国Osiris Therapeutics研究科学家;1999年8月至2003年8月,担任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学家;2003年8月至2005年6月,担任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助理教授;2005年6月至2017年4月,担任美国FDA资深政策顾问、驻华办公室助理主任、资深审评员及主持检查员等;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担任CFDA药品审评中心负责合规及检查的首席科学家;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担任无锡药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质量部副总裁。
许宝红1979年3月出生,于2020年11月16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许宝红先生2004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先后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管理学硕士学位。主要经历包括:2004年6月至2011年5月,担任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资金财务部主管等职务;2011年5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宏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13年4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上海世真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总经理兼研究总监;2020年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
陈英格1991年12月出生,于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陈英格女士2014年7月获得上海中医药大学药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于2015年11月获得伦敦大学学院药物设计理学硕士学位。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17年11月起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并于2019年10月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

2、截至报告期末,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中,熊俊、NING LI(李宁)、冯辉、张卓兵、GANG WANG(王刚)、陈英格、段鑫、马骏、殷侃、谢皖、原璐通过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君实生物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960,000股。报告期内,上述人员通过战略配售间接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3、公司董事长熊俊通过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珠海华朴、上海烛龙影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汤毅通过瑞源盛本、本裕天源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董事林利军通过上海檀英、上海檀正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前述间接持股情况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熊俊上海宝盈执行董事2007年2月-
珠海华朴监事2011年9月-
上海烛龙影视董事2017年4月-
汤毅瑞源盛本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3年7月-
林利军上海檀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5年11月-
上海檀正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18年2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熊俊惠州市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熊俊上海晶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熊俊南京渔歌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熊俊江苏天人生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熊俊上海百运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俊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俊四川华朴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熊俊深圳和德博方实业有限公司监事--
熊俊武汉君合安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注销)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俊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熊俊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
熊俊南京奇云药业有限公司监事
NING LI(李宁)莱诺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冯辉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经理--
冯辉Anwita Biosciences, Inc. (已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张卓兵永卓博济(上海)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卓兵上海君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卓兵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卓兵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聪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总经理--
李聪苏州兰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负责人--
李聪上海德建聪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召集负责人
李聪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
汤毅云南国信城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厦门天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深圳市瑞通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汤毅惠州市尚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云南天素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深圳市鼎源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深圳粤丝服装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深圳德和方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汤毅深圳汇智盈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苏州中璟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四川博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汤毅苏州武医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深圳市纽瑞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江苏芯云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苏州库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苏州通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苏州同拓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深圳市泛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
汤毅芯云(苏州)创业孵化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汤毅苏州乾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董事长
汤毅北京三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汤毅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利军上海清灵修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监事--
林利军珠海横琴旭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正心德蓄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林利军上海瑜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董事--
林利军上海妙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上海悦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董事--
林利军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非执行董事--
林利军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林利军北京诺诚健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林利军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利军Yin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独立董事--
林利军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
林利军上海麦笛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林利军光影工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
林利军上海麦笛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林利军上海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山南泓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上海旭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山南正心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林利军启东华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上海正心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上海智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林利军山南匠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北京嗨学网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利军上海檀旭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林利军上海檀沃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林利军上海檀诗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林利军上海盛诗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林利军宁波清羽快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利军上海清羽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九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幸福快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梦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盛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宁波鼎智金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檀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旭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乐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盛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利军上海乐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展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乐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乐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乾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正韵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匠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檀竹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乐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檀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利军义乌市檀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浙江义乌市乐恒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孚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泽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天津凯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开心乐天(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开心天堂(天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旭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上海融勉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珠海横琴旭瑶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珠海横琴旭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珠海横琴旭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珠海横琴旭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报告期内离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林利军北京基因映画影业有限公司董事
林利军Eagle Legend Global Limited董事--
林利军Elite Plus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Elit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Starry Concept Group Limited董事--
林利军Sunrise View Investment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Golden Valley Global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oyal Valley Innovation Capital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oyal Valley Innovation Capital(HK)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Assets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Holding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Performance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Management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oyal Valley Capital Advantage Fund GP Ltd董事--
林利军Sincere Jovial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Mi Holding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Renaissance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Innovate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Growth Limited董事--
林利军Qian Linklogi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Tan Linklogi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e Linklogi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Lion Fund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oyal Valley Capital Advantage Fund II Limited董事--
林利军LVC Management Holding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Clever Paradise Limited董事--
林利军Silver Triumph Developments Limited董事--
林利军Sound Intelligence Holding Limited董事
LIEPING CHEN(陈列平)Yal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癌症免疫学项目联合主任--
LIEPING CHEN(陈列平)大有华夏生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LIEPING CHEN(陈列平)北京大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
ROY STEVEN HERBST伦敦大学学院癌症研究所名誉教授
ROY STEVEN HERBST德州大学安德森癌症中心胸部/头颈部肿瘤科兼职药学教授
钱智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钱智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钱智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钱智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钱智南京九邦霓虹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冯晓源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冯晓源东软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冯晓源上海影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冯晓源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终身教授(荣誉职务,非教职)--
冯晓源上海五角场创新创业学院院长--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illhouse Investment合伙人、联合首席投资官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广州尖峰眼科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维泰瑞隆(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瀚晖制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百济神州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M Healthcare Management Services Limite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M Healthcare Management Services, Lt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Sironax Lt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Omniome,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科望(上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科望(苏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Antiva Biosciences, Inc.董事--
(已离任)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JHBP (CY) Holdings Limite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H CT Holdings Limite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H Mansion Holdings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HH Cowell Holdings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嘉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BH HK Holdings Limite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BH TBC Holdings Limite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博登酷贸易(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京东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Walden Biosciences,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Brilliance Pharmaceuticals (CY)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Pulmongene Ltd.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Cascade Medical Technologies Inc.董事--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北京蓝晶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离任)董事--
蒋华良(已离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课题组长、博导--
蒋华良(已离任)康宁杰瑞生物制药(已于报告期内离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邬煜上海国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投资总监--
霍依莲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萍萍上海电力大学讲师
刘俊(已离任)上海古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经理、投资总监--
刘俊(已离任)广州恒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刘俊(已离任)共青城古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注:

1、于报告期内不再担任相应职务的,已在“其他单位名称”一栏标记;

2、武汉君合安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乾合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清灵修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报告期内注销;

3、尚品生活(深圳)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南京奇云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三维世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九邦霓虹装饰有限公司状态为吊销但未注销。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研究和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执行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非执行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独董津贴;非执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况一致。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7,699.56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1,342.83

注:任期未满一年的,或报告期内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的,按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报酬统计。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冯晓源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股东大会选举
李聪执行董事、联席首席执行官聘任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李聪非执行董事离任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蒋华良独立非执行董事离任个人工作变动
YI QINGQING(易清清)非执行董事离任其他工作安排
霍依莲职工代表监事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刘俊非职工代表监事离任任期届满
CEXIONG FU(符策雄)职工代表监事离任任期届满
李若璘职工代表监事离任任期届满
段鑫副总经理离任任期届满
殷侃副总经理离任任期届满
马骏副总经理离任任期届满
谢皖副总经理离任任期届满
原璐总经理助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离任任期届满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2月1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21年2月5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2021年3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2021年4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6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30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29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1月2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11月15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12月16日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八、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参委托出席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次数加次数次数自参加会议
熊俊10100004
NING LI(李宁)10100004
冯辉10100004
张卓兵10100004
SHENG YAO(姚盛)101010004
李聪10108004
HAI WU(武海)101010004
汤毅101010004
林利军101010004
LIEPING CHEN(陈列平)101010004
ROY STEVEN HERBST101010004
钱智101010004
张淳101010004
冯晓源111000
蒋华良(已离任)999004
YI QINGQING(易清清)(已离任)444003

注:1、冯晓源于2021年12月16日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2、蒋华良于2021年12月16日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YI QINGQING(易清清)于2021年6月29日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0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张淳、汤毅、钱智、李聪(已离任委员,调整为公司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冯晓源、熊俊、钱智、蒋华良(已离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淳、熊俊、NING LI(李宁)、钱智、冯晓源、蒋华良(已离任)
战略委员会熊俊、NING LI(李宁)、LIEPING CHEN(陈列平)、ROY STEVEN HERBST、张淳

注:

报告期内,李聪于2021年11月2日起由非执行董事调整为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蒋华良于2021年12月16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1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1年3月30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任2021年度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Anwita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年4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
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1年8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1年10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30日1、审议《关于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2021年6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1年11月2日审议《关于提名公司联席首席执行官的议案》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30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2021年11月15日1、审议《关于拟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冯晓源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30日1、审议《关于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发公司A股和/或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6).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55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247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2,805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2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742
销售人员846
技术人员896
财务人员69
行政人员252
合计2,805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博士79
硕士549
本科1,541
专科545
高中及以下91
合计2,805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秉承“大人不华、君子务实”的企业精神,重视对各类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发展。通过搭建职级体系,建立薪酬带宽,进一步完善薪酬体系,兼顾竞争性、激励性和公平性。公司在集团内统一实行优化后的绩效管理体系,用科学管理的手段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落地和员工能力持续增长,并在过程中区分高低绩效员工,奖优惩劣,为组织绩效的持续输出形成良性循环。不仅如此,公司还在企业内逐步完善晋升通道和政策,打通高绩效、高潜力员工的职业发展路径。同时,公司也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持续为员工提供丰富的员工福利,包含伴随全年的节日关怀和多种类型的员工活动,丰富员工的工作体验。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两个需求维度出发,不断调整和完善培训内容,逐渐形成培训体系,打造学习型文化的组织。公司从多个层级搭建培训体系:首先是根据法规要求,有序开展各职能部门的培训,包含人事、行政、法务、财务、质量等相关履职内容的培训;第二是基础知识和通用能力,向员工提供医学和产品知识,以及人际互动、问题解决、项目管理、演讲技巧等通用能力培训;第三,逐步满足领导力的培训需求,包含角色认知、情境领导、管理团队等。在未来,公司还将针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开设相应的人才发展项目,帮助员工在工作中不断提升思维和能力,获得更多成长,拓宽职业发展之路。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在《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如下:

(一) 公司可以下列形式(或同时采取两种以上的形式)分配股利:

1. 现金;

2. 股票;

3.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4.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市地监管规则许可的其他方式。

(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 股利分配原则: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处理好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 利润的分配形式: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3、 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应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及时予以披露。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当年盈利但年度董事会未提出包含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应当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在此情形下,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分红预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所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通过。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公司采取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4、 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和期间间隔: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不得超过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计划(募投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有关法规允许情况下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长期发展等实际情况的变化,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维护股东权益为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2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数量标的股票数量占比(%)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人数占比(%)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5,648,0004.09%2,813100.2955.50
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股票期权6,023,0000.692689.559.20

注: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3,5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09%。其中:首次授予2,851.9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27%,首次授予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0%;预留712.9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2%,预留部分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

2、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2,805人的比例;

3、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933人,预留授予880人。合计2,813名激励对象中,581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7.37万股已作废。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包含该等离职人员,故超过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行权安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5%,205名激励对象第二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11,500份,第二期实际行权数量为1,711,500份。上述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969.81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35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归属期限为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2)由于58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决定取消上述已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27.37万股;(3)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11月15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向880名激励对象授予7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50元/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9)、《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行权安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40%,187名激励对象第三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845,200份。公司将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手续。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94)。

3.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94,808,446.57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殷侃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180,0000180,00084,0009.2096,00066.98
谢皖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180,0000180,00084,0009.2096,00066.98
陈英格董事会秘书7,50007,5003,5009.204,00066.98
合计/367,5000367,500171,500/196,000/

注:

1、公司于2018年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合计向268名激励对象授予6,023,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9.2元,协议签署日为2018年3月12日,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批准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2、殷侃、谢皖因任期届满于2021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熊俊董事长、执行董事820,000055.50328,0000820,00066.98
NING LI(李宁)执行董事、总经理1,560,000055.50624,00001,560,00066.98
冯辉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820,000055.50328,0000820,00066.98
SHENG YAO(姚盛)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2,000,000055.50800,00002,000,00066.98
张卓兵执行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820,000055.50328,0000820,00066.98
GANG WANG (王刚)副总经理270,000055.50108,0000270,00066.98
段鑫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360,000055.50144,0000360,00066.98
殷侃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300,000055.50120,0000300,00066.98
谢皖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300,000055.50120,0000300,00066.98
马骏副总经理(已离任副总经理,仍在公司任职)150,000055.5060,0000150,00066.98
原璐总经理助理、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已离任高管职务,仍在公司任职)80,000055.5032,000080,00066.98
许宝红财务总监80,000055.5032,000080,00066.98
陈英格董事会秘书80,000055.5032,000080,00066.98
合计/7,640,0000/3,056,00007,640,000/

注:段鑫、殷侃、谢皖、马骏、原璐因任期届满于2021年6月2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任职。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秉持责任、竞争原则,由基本薪酬和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乃依据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结合等因素确定,并参考同行业、同地区可比公司标准,以确保薪酬的市场竞争力;奖金主要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此外,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于2018年度及2020年度分别制定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报告期内的具体实施情况详见本节十三、(一)、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十四、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并结合行业特征及企业经营实际情况,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状况良好。公司根据相关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并及时跟踪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安全环保等重大事项,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六、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八、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ESG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切实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秉持“节源控污、遵法守法、持续改进、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公司亦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热衷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充分利用自身药物研发力量积极回馈社会。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上述报告。

二、 环境信息情况

(一) 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君实工程被列入上海市2021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君实工程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大气污染物及固体废弃物,所有污染物排放均未发生超标的情况。

(1)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排放物主要污染物年度平均排放浓度排放限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2021年度排放总量核定排放总量
废水废水//《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15.998万吨/
氨氮9.22mg/L4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1.071吨3.27吨
化学需氧量(COD)124.4mg/L500mg/L《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15.367吨21.53吨
废气废气//《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7902.246万标立方米/
氮氧化物33.65mg/m35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0.663吨2.04吨
二氧化硫3.06mg/m320mg/m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0.037吨0.16吨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3.02mg/m360mg/m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0.341吨0.66吨
排放物主要污染物核定总量(吨)2021年度处理量(吨)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8.48
危险废弃物205.7847.987

(2) 排放方式:

废水:厂区生产废水和实验室废水进入公司污水处理站,采取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达标后同生活污水一起纳管排放。废气:实验室或生产有机废气经活性炭、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通过20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委托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弃物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焚烧或物化处置。

(3)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全厂设污水排放口1个,位于厂区南面。

全厂设废气排放口8个,其中,6个位于厂区车间及质检楼,编号为DA001-DA006;1个位于污水处理站,编号为DA007;1个位于公用工程楼,编号为DA008。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君实工程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设立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如下:

排放物环保设施
主要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实际运行情况
废水污水处理站400吨/天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废气碱液喷淋塔及活性炭处理装置21,000m?/小时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君实工程于2019年11月编制了《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19年11月27日报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02-310120-2019-063-L。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君实工程编制了2021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自行监测要求,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等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 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持“节源控污、遵法守法、持续改进、绿色发展”的资源使用方针,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减少碳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是公司十分重视的环保问题。公司在办公场所、生产基地中倡导节能减排、采购清洁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积极响应国家“3060”双碳目标,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2021年,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为35,535.04吨,其中,范围一温室气体排放量为8,069.64吨,范围二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7,465.40吨;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0.09吨/人民币万元。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生产过程中,公司主要消耗的资源有水资源、天然气、电力及汽油。2021年,公司共计消耗能源79,854.55兆瓦时。其中,电力消耗40,820.20兆瓦时,天然气消耗37,289.90兆瓦时,汽油消耗1,744.45兆瓦时。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废弃物排放和管理工作,通过专门的环境健康安全部门和管理人员,对研发、生产过程中的排放物进行有效管理。报告期内,各项环保设施维护和运行状况良好,各类废弃物均达标排放。

(1)废气排放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废气包括:缓冲液配制废气、实验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等。为了有效控制废气排放浓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公司针对不同的废气种类,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等,确保其经过恰当处理后再排放。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废气超标排放的情况,且废气的排放数据远低于各类标准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限值。

(2)废水排放

公司建有自己独立的污水处理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检室废水、生物滤池废水等进行预先处理,保证处理过的废水水质、水量均满足《生物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73-2010),实现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排放

公司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均来自于生产、研发及办公过程,分为一般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一般废弃物包含办公垃圾和生活垃圾。危险废弃物包含废一次性摇瓶、废一次性反应器、废过滤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合格品和实验室固体废弃物等。对于一般废弃物,公司将其区分为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对于不可回收类废弃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于可回收类废弃物,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回收。

对于危险废弃物,公司在生产部门、实验室和质检车间等集中收集后统一装入专用灭菌袋,经固废高温灭菌设备灭菌后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之后委托专业的、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固定时间接收并处理。为了确保员工安全,公司要求其在分拣、转移过程中进行必要的防护,从而防止有害物质的接触感染。另外,公司也十分重视研发过程中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在实验室中放置了待灭菌的危险废弃物收集桶,为不同化学性质的实验废液设置了不同的废弃桶,并在桶上贴付了危废标签,确保研发实验室的危险废物处理完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并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环保管理制度,制定了《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废弃物管理标准操作规程》《生物废弃物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和《生产车间防止污染、交叉污染和差错标准操作规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明确了对各类废弃物的收集、堆放和处理方法,以实现各类废弃物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电力系统需求,按要求调整用电行为和用电模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公司亦提倡绿色办公,鼓励“无纸化”办公与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行政部门通过区域内的标语提示、通知下达等方式持续提示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对资源的节约使用,例如倡导采用双面打印方式、节约用电、废旧纸张循环使用以及合理规划公务用车行驶线路等。员工自觉行动,培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五) 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一家年轻的创新型生物制药企业,积极践行“用世界一流、值得信赖的生物源创药普惠患者”的使命。

1、快速开发治疗COVID-19药物,积极承担中国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21年全球新冠疫情持续蔓延,公司利用自有的研发和产业化平台迅速反应,投入抗疫药物的开发工作,积极承担作为本土创新医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2020年初,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共同开发埃特司韦单抗,礼来制药从公司引进了埃特司韦单抗在大中华地区(包括中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外地区的权益,公司继续主导该药物在大中华地区的开发。2021年2月,FDA批准礼来制药的双抗体疗法的EUA,用于治疗伴有进展为重度COVID-19及/或住院风险的12岁及以上轻中度COVID-19患者。2021年9月,双抗体疗法获得FDA紧急使用授权用于12岁及以上高风险人群的暴露后预防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包括未完全接种COVID-19疫苗或预期完全接种疫苗后无法产生足够的免疫应答,且其已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处于高暴露风险的机构环境(包括疗养院或监狱)中的人群。2021年12月,FDA再次扩大双抗体疗法的紧急使用授权范围,新增用于特定高风险儿科人群(从出生至12岁以下)的轻中度COVID-19治疗及暴露后预防。截至报告期末,双抗体疗法已经在全球超过15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紧急使用授权,已有超过70万名患

者接受了双抗体疗法或巴尼韦单抗治疗,在疫情最严重的时期潜在防止了超过3.5万例住院和至少1.4万例死亡事件的发生。

此外,公司还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了VV116(口服核苷类抗SARS-CoV-2药物)、VV993(靶向3CL蛋白酶的可口服抗SARS-CoV-2候选新药)等治疗COVID-19的创新药物。公司已形成由多款抗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药物及小分子口服药物组成的研发管线,多种抗疫手段有望成为疫苗的有力补充,为全球抗疫工作不断贡献中国力量。

2、特瑞普利单抗于国家医保及商业保险内的报销范围不断扩大,患者负担明显降低

2021年12月,特瑞普利单抗继续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版)》乙类范围,并新增用于既往接受过二线及以上系统治疗失败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患者的治疗、用于含铂化疗失败包括新辅助或辅助化疗12个月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的治疗两个适应症范围,成为国家医保目录中唯一用于黑色素瘤和鼻咽癌治疗的抗PD-1单抗药物。通过全国各地的城市商业保险,特瑞普利单抗已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适应症可以在102个城市获得国家医保目录内自付费用的补充报销,2021年11月新获批的一线治疗鼻咽癌适应症已进入11个城市商业保险目录,并能够在51个城市获得补充医疗保险,药物可及性显著提高,惠及更多患者。

3、报告期内公司获得行业内多项重要荣誉奖项

? 2021年1月,于第十届中国公益节获得“2020抗疫杰出贡献企业”称号。

? 2021年3月,被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评为“益路相伴白求恩·拓益公益捐助项目爱心捐赠企业”。

? 2021年5月,荣获上海市政府颁发的2020年度上海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诊治和创新型技术的应急应用”。

? 2021年6月,在《证券时报》2020药物创新济世奖年度评选中获得“年度十大药物创新新锐公司”、年度十大药物创新开拓奖“重组人源化BTLA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及年度十大药物创新开拓奖“重组全人源抗SARS-CoV-2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2021年6月,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

? 2021年7月,被财经SMDC科创数据研究中心评为“2021年度科创板硬科技领军企业”;在界面财联社科创板日报与上海市徐汇区金融服务办公室联合主办的“科创板开市二周年”峰会上被评为“2021最具创新力科创板上市公司”。

? 2021年8月,被中国医药工业信息中心评为“2020年中国医药新锐创新力量”。

? 2021年9月,于2021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暨第六届中国医药研发创新峰会上被评为“2021中国生物药研发实力前三强”、“2021中国药品研发综合实力前20强”;被米内“中国生物医药企业创新力百强系列榜单”专家委员会评入2020年度中国抗体药物企业创新力TOP30排行榜。

? 2021年11月,在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新健康研究院主办的2021年(第五届)中国大健康产业峰会上荣获2021年“健康中国·21癌症关注”年度10大优秀潜力重磅抗癌创新药物案例:特瑞普利单抗;2021年“健康中国·21癌症关注”年度10大癌症诊疗医疗健康优秀案例代表企业的奖项。? 2021年12月,被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评为“第七届浦东总部经济十大经典样本”。? 2021年12月,获得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颁发的“2021最具社会责任奖”。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数量
对外捐赠
其中:资金(万元)4.00
物资折款(万元)251.96
公益项目
其中:资金(万元)2,827.86
物资折款(万元)5,172.46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助力公益讲座

公司深耕肿瘤治疗领域,专注中国患者的临床需求,助力举办公益讲座。2021年4月中旬,由与癌共舞主办,公司支持的黑色素瘤与鼻咽癌免疫治疗科普直播讲座成功举办,观看人次接近20,000人次;2021年11月17日,由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北京太阳心公益基金会发起,医学界传媒协办,公司支持的“肺常关爱,实力呵护”国际肺癌日线上公益问诊接力活动上线,来自全国94家医院的143位专家相聚在线上,帮助患者正确认识肺癌,以积极心态抗击疾病。全天共有80场公益问诊以及科普患教类的活动,观看人次超过37,000人次,覆盖了全国23个省份。

(2) 药品慈善捐赠

? 白求恩·拓益公益捐助项目

2021年,公司继续参与了北京白求恩公益基金会“益路相伴”慈善捐赠计划。该项目使家庭困难或因病致贫的患者得到及时和持续有效的治疗,减轻疾病为患者家庭带去的经济负担,为更多的肿瘤患者带来了希望。自2019年4月至2021年2月,该项目在全国30个省份的142个城市开展,共援助患者超过5,000人。

? 福基会药物援助项目

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建立合作,开展患者关爱项目。截至2021年9月30日,该项目已覆盖26个省份169座城市,援助患者近3,000人。为了更好地惠及患者,项目会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了解领药便捷性,并就用药安全性等信息并及时给予解答。2021年12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2021年度表彰授予公司最具社会责任奖。

(3) 爱心基金捐助

? 上海传梦爱心基金会捐助项目

自2020年起,公司累计向上海传梦爱心基金会捐款人民币40万元,其中2021年捐助了人民币15万元,捐赠用于资助特困新兵家庭及战残军人家庭,并建立了消防烈士专项基金。2022年1月上海传梦爱心基金会代表参与了“崇敬之爱”专项慰问消防烈属座谈会,旨在传承烈士精神、营造尊崇英雄和关爱烈属的社会氛围。此外,公司还被上海市拥军优属基金会授予“拥军优属支持单位”荣誉。? “豫”君同舟,共克时艰2021年7月,河南省出现持续性强降水天气,多地出现暴雨甚至达到特大暴雨级别,部分地区受灾严重,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河南省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持受灾严重的医疗机构购买救灾物资、进行灾后修缮重建等工作,帮助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让患者获得及时的治疗。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1. 公司治理

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行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是最高的决策机构,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意志,拥有决策权。总经理执行董事会的意志,负责企业管理。董事会下设立审计、提名、战略、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四个对应的实施细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积极发挥风险防控、企业决策等重要作用。公司始终秉持负责任的方式提升运营效率与企业竞争力,以保障股东权益、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十分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承担,致力于与权益人在环境、社会、经济层面共同创造可持续的价值。公司的董事会参与环境、社会以及管治相关工作并对其战略负责,并监督战略的落实情况。公司在拟定战略规划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责任战略,也会在评估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时关注与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3060”碳中和目标,促进可持续发展,计划按要求调整用电行为和用电模式,积极消纳清洁能源。同时,鼓励员工自觉行动,培养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落实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建立了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环境健康安全部门、质量部门骨干人员组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开展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工作小组围绕公司社会责任议题开展实践活动。此外,公司注重全体员工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努力推动社会责任全员参与,将社会责任工作切实融入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信息的汇报和披露是公司持续改善企业环境、社会及管治绩效以及与权益人进行沟通的重要渠道,公司明晰了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汇报路径,由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负责人向董事会进行年度工作的汇报,并通过遵循《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编制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向公司权益人披露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2. 合规经营

君实生物致力于建设高水平的合规体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医药行业的监管政策,坚持宣传贯彻合规运营的企业文化,自上而下传导合规经营理念、商业和个人道德规范。公司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合规经营循环体系,涵盖了合理性事前审批、真实性业务确认、合规性事中指导、全面性事后审核,通过公司多部门协同合作,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公司还发布了全面的合规运营政策,在经营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应合规管理要求,并制定了反舞弊、会议交流、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一直处于健康、合规的运营环境当中。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不合规事件。

? 反舞弊与经营合规

公司始终遵循最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准则,遵守医学、伦理学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腐败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公司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和履行忠实义务,不得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及挪用公司资金。公司的所有员工、经销商与供应商均已签署《商业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承诺书》,承诺合规经营。

公司还在《供应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中设置了供应商廉洁诚信管理条款,要求与所有供应商必须签订廉洁合规相关协议,并对供应商廉洁诚信行为进行监督。公司制定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其中描述了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用以规范员工行为,并且每月对推广与非推广类活动安排合规检查,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在此基础上,公司每季度持续举办面向全体员工的各类合规培训,宣传公司合规文化和政策。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及与公司直接或间接发生经济关系的社会各方通过举报电话热线、电子邮箱、信函等途径举报实际或疑似舞弊的行为,或对员工违反职业道德情况进行投诉,如果接到举报,公司会安排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核实并跟进严格处理。2021年公司未发生贪污及受贿事件。

? 会议交流合规

公司制定了《会议合规管理制度》,制度中明确了君实生物自行举办会议时应当遵循的会议地点、场地、差旅、品牌提示物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参加第三方举办的会议时,会议相关费用的管理要求,且若存在更加严格的政策时,员工应遵循更加严格的要求。此外,为了规范与外部机构和人员就传递公司和产品信息、提供相关科学、研发和教育资讯以及支持医学研究和教育等所进行的互动交流活动,公司也制定了《与外部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以及《与外部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限制标准》等操作流程,明确了相关人员参与交流活动时应当遵循的客观性、独立性、透明性等原则以及具体流程的管理要求。

2021年,公司还颁布了《营销部费用管理制度》,对营销类会议进行了进一步管理控制,包括会议申请的规范操作、讲者讲题的合理配置、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预算管理等,进一步加强了公司对营销类会议的全流程管控,特别是在事前申请阶段提供了规范化操作流程。

? 信息披露合规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范围及责任人和披露程序,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章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致力于建立并维护与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行业协会、媒体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管部门出台的政策和法规,引导媒体对公司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公司指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www.junshipharma.com)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 投资者利益保护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为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联系,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公司制定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等要求,通过制度的执行,公司努力构建互信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在公司官网设置了投资者关系页面,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了平台,避免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影响。同时,公司证券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与合规性,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并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公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的披露,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公司采取与投资者的沟通方式主要包括定期公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电话咨询、投资者关系邮箱、新闻发布会等,并适时举办了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此外,公司还接待投资者的来访、来电及邮件问询,积极倾听投资者的诉求,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日常密切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动态,对公司股价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公司在必要时进行澄清,妥善处理舆情及危机事件。公司还通过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

重视程度、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1. 劳工权益

2021年度,公司继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构建标准化体系,重新梳理了与雇佣相关的多个政策、流程和模板文件,包含《劳动合同续签协议》《试用期管理》《上海君实生物员工录用健康标准》《内部推荐指南》《考勤与假期管理》《公司津贴管理办法》等,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权益。秉持着“和谐发展,持续共生”的基本原则,2021年公司延续现行的用工政策,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坚持“男女平等”,2021年纳入本报告范围的员工数为2,805名,其中女性占比约52%。公司遵循“包容多元”,除中国籍外,还有来自美国、英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员工。公司也欢迎来自不同民族的同事,包含白族、藏族、穿青族、回族、满族等。对于不同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的员工,公司坚守“同工同酬”的原则,在员工聘用、薪酬福利、升职、解聘和退休等方面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公司坚决抵制招用童工和强制劳动等行为,公司未发生任何与雇用童工或强制劳工有关的违法违规事宜。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用工政策进行处理。

公司重视员工意见,通过设立员工意见箱、员工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对员工意见进行收集,并继续沿用人力资源伙伴制度,为每位员工配备人力资源伙伴,针对员工提出的各项问题和诉求进行反馈。同时,公司也关注离职员工群体,对其开展离职访谈,分析主要离职原因,及时采取行动。2021年,公司还在《防治性骚扰指南》中明确了举报途径,织起一张尊重每位个体的职场安全网。此外,公司引入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和长江商学院的资源,在公司内开展了《企业平衡与协调诊断研究》,诊断结果将为公司未来的日常管理工作给予指导,以更好地提升员工满意度。

2. 员工发展

公司通过制定《员工绩效管理办法》保障员工的职业发展权益,为员工提供一个明确、合理的职业路径及职业平台。2021年,公司进一步构建标准化体系,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梳理了与绩效和晋升相关的多个政策、流程和模板文件,具体是:修订完善了《绩效管理体系》《职级体系》《晋升政策流程与时间表》《跨区域调动政策》等;新增《组织架构、任免及职级管理》制度、生产绩效金等,给予员工的辛勤工作相对公平的回报和职业发展。

公司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2021年继续开展了人事、财务、IT、行政等职能部门培训,还引入外部资源,开设《绩效目标解码工作坊》《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情绪与压力管理》《新药研发项目管理实践分享》等培训。同时还举办了应届生新员工素质培训,集军事化训练跟团队化拓展为一体,磨炼其意志,增强凝聚力,加快其学生到职场人的转变,选拔有培养潜力的应届生。

公司同样重视未来人才的储备,2021年,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人才战略发展合作协议,成为西安交通大学本科研究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与中国药科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成为中国药科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另外,还与贵州健康职业学院、长春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机学院、德州学院、巢湖学院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持续为公司提供人才储备输出。

3. 健康安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事故报告调查程序》《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职业健康管理规程》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安全生产以及安全事故的管理流程以及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注意事项,以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

2021年,公司仍沿用了现行的年度健康体检福利制度,每年为员工安排体检,以便及早发现职业病、职业禁忌证等异常,根据第三方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测结果,对涉及到职业污染的岗位,安排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病体检,并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以及员工意外保险,免除员工后顾之忧。同时,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消除或减少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的因素,公司依据GMP的要求采取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机制,对特种设备进行全方位统计、建立特种设备清单、建立化学品风险识别清单、加强现场消防设施的管理、加强承包商施工安全监察等措施。除此之外,公司也开展了各种安全培训,如:消防以及应急预防培训、防毒面具使用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并强化员工的实际安全管理能力。

4. 福利关怀

公司始终视人才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工时与假期管理办法》中,规定每位员工依法享有带薪年假的权利,且设立了女性员工孕期保护条款,减轻其在怀孕期间的工作负担。公司会在一年中多个节日发放节日礼金或风俗礼品,在员工生日、结婚、生育等特殊时刻发放慰问礼金;每年6月到9月,按月发放高温费;工厂还提供通讯补贴、免费工作餐、免费班车、交通补

贴、免费住宿等,为员工提供覆盖一整年的节日福利和生活关爱。此外,公司会组织形式多样的员工活动,包括生日会、爱国主义主题音乐节、质量月活动、线上年会和最美劳动者摄影大赛等,还提供经费、时间等资源,支持部门自行组织团队建设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208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7.42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10,748.26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11.80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1. 供应商管理

规范和加强供应商管理,并为公司创造良性竞争环境,降低采购风险,促进采购质量、成本、服务、效率综合效益最优化。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办法操作规程》《采购标准操作规程》《临床服务的外包及管理》等采购与供应商管理制度,规范了采购申请、付款和验收等流程环节,明晰了不同类型供应商的评估和选择标准、动态管理和信息档案管理要求。在制度完善的同时,公司通过使用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对采购进行全流程科学、高效的管理。2021年,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与监督,使得采购活动过程规范化、专业化、透明化,公司颁布了《供应商及采购管理SOP》,通过供应商准入、持续评估、廉洁管理,采购询比价、合同审核、收货付款申请等方面的合规管理,为公司运营、项目建设等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集团采购中心也与2021年1月顺利投入使用,最大化降低采购及管理成本。

公司对所有供应商遵循“严格准入、量化评价、过失退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构建动态、闭环的管理体系。在供应商准入时,公司委派专人进行实地考察,保留信息完整的供应商考核记录。在供应商选择时,公司在综合衡量产品及服务质量、价格水平和技术标准后会优先考虑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履责方面较好的供应商,也会对当地的供应商进行扶植。对于合格的供应商,公司将其列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对其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对于存在质量缺陷、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或有诚信问题的供应商公司将淘汰并列入黑名单。

2021年,公司的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未发生延误生产、临床试验和工程建设的情况。供应链管理的不断完善,给生产和项目研发提供了保障。对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和服务类项目,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

2. 客户和消费者服务

? 销售团队

公司建立了专业的销售团队,负责特瑞普利单抗及其他在研药品的商业化。团队负责人和主要成员均拥有丰富的药物销售经验。

公司不断加强对销售渠道的拓展,并根据特瑞普利单抗的特点和临床试验数据制定创新的营销医疗策略。公司与具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资质的经销商签订协议,通过经销商将

特瑞普利单抗销售至医院及药房。? 客户隐私保护以及投诉处理公司注重保护客户权益,积极建立与客户沟通交流的渠道。在客户隐私信息的保护方面,公司通过制定《与外部机构和人员互动交流》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了隐私保密的范畴,要求公司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客户隐私保护,并由合规部门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一旦发现泄露客户隐私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切实保障客户权益。

此外,针对2021年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公司严格遵循国家对生物安全方面的要求,持续加强配套管理,打造能够适应未来监管趋势的合规体系,特别是对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严禁违规收集、违法共享以及未经批准跨境转移行为,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涉及生物识别、医疗健康等方面的个人敏感信息。

对于客户信息沟通与反馈方面,公司编制了《客户投诉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和《药品不良反应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建立了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密切关注客户对产品的使用体验。公司开通了第三方电话平台以及在公司官网设置了不良事件报告页面,以便客户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司反馈不良反应等情况,并设置专人开展后续的跟踪处理。2021年公司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未发生产品投诉。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产品质量,一致秉持“质量为先,尊重生命,持续创新,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严格遵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国内法规以及欧盟药事管理法规、美国联邦法规及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三方协调指南等要求。2020年7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并从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此法规对凡例、指导原则、相关原辅料检验等内容进行了变动,质量部门也严格按照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执行相关检验及实验室管理,确保物料与产品的质量。

公司遵循上述法律法规制定《质量手册》,作为公司最高级质量管理纲领性文件,明确质量管理系统、质量控制系统、生产系统等方面的质量要求,以及各质量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在此基础上,质量部门建立并持续改进相应的质量管理流程,如变更控制、偏差处理、质量管理评审等,确保集团化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合格的产品投放市场。此外,针对2021年新颁布的《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公司还对产品投放市场后的变更开展合规管理,主动承担药品相关事项发生变更,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主体责任。

公司依据GMP规范持续定期对员工展开质量培训和考核,指派员工参加外部行业机构与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确保员工持续对GMP及其工作职务技能上的增进,进而持续保证产品质量。2021年,公司强化了其他国家及联盟(如美国FDA,欧盟等)GMP法规知识培训,期望

员工能朝向国际化发展。其培训内容涵盖生产行为规范、微生物基础知识、法规文件等,员工积极参与,表现出对维持产品质量的向学性。

为了更加科学高效地管理公司的产品质量,2021年由质量管理中心牵头建立并持续优化一系列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EQS)项目,包括文档管理系统DMS,培训管理系统TMS,质量体系管理系统QMS和实验室信息化系统LIMS,并在集团总部和苏州众合、君实工程同步推进实施,实现由“电子化管理”替代传统的“纸质化管理”,帮助公司与国际先进管理理念接轨,大大提高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效率,进一步提高数据可靠性和合规性。

2021年,公司一共组织内部审计9次,接受上海市药监局、阿斯利康制药等进行的外部检查/审计7次。范围涵盖组织结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实验室管理、供应商管理、物料与仓储管理、设备管理等。所有实体均顺利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主要及以上缺陷项,符合相应质量管理体系的标准。

公司同样关注患者的用药安全,并且制定了《药品召回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和《产品退货管理标准操作规程》规范了产品退货和召回相关管理流程,并进行产品召回的全过程地模拟演练,保障产品召回机制的运行有效性。2021年公司产品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未发生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情况。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次数相关情况
召开业绩说明会2报告期内,为便于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2020年度及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6通过新媒体平台制作并传播公司2020年年度业绩解读视频,2020年度业绩长图、2021年中期业绩长图及2021年各季度业务进展回顾等。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是 □否公司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包括公司治理、公告与通函、股票信息、推介材料、投资者日历、财务摘要等内容,为投资者更全面的了解公司提供快捷渠道。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对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

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方式、组织与实施等要求,通过制度的执行,公司努力构建互信和谐的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重视高质量信息披露水平,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要求,并积极开展资源信息披露,帮助投资者全面、有效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重要信息;公司丰富投资者关系活动方式,充分利用多种沟通渠道,回应投资者关切,建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在上交所举行2次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各类问题近30则;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公司认真答复“上证E互动”留言,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意见,妥善回应投资者的质疑,报告期内回复投资者各类提问200余则;公司亦重视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并在接待活动结束后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定期在“上证e互动”网站予以发布。此外,公司还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及邮件问询,积极开展分析师说明会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积极倾听投资者的诉求,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同时,公司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严格执行累积投票制、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等制度,积极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发言、提问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披露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严格按照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处理知识产权事务,视知识产权为公司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公司形成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设置专利部门负责境内外专利的申报与维护工作。公司专利覆盖新药蛋白结构、制备工艺、用途、制剂配方等,为公司产品提供充分的和长生命周期的专利保护。同时,公司相关部门制定了《保密协议》等文件约定保密义务,规范签署并通过员工培训持续提高保密意识强化,做到有效保障公司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

(五)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机构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推介公司业务亮点及战略规划,并将来自资本市场的声音传达管理层,了解外界对公司的看法、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进一步完善。

(六)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本次发行上市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份限售熊俊、汤毅、李聪、林利军(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份限售冯辉(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份限售刘小玲(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张卓兵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张卓兵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张卓兵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张卓兵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份限售王莉芳(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SHENGYAO(姚盛)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本人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届时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门、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A股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A股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4)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5)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SHENGYAO(姚盛)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6)自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本次发行上市时所持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在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的前提下,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7)在SHENGYAO(姚盛)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SHENGYAO(姚盛)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8)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9)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份限售上海檀英(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2020年7月15日;承诺不适用不适用
部分股份。(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3)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其他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上海檀英(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在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A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A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他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和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自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四)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真实性的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动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措施及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檀英、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六)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檀英1、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承诺(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不存在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资金的情况;(2)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将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之资金,且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有关规定,避免本承诺人、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与发行人发生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2、关于客户供应商权益的承诺除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申报文件中披露的情形外(若有),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近亲属未在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中持有任何权益,与公司报告期内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3、关于合规事项的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本承诺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情形,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本承诺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4、关于承诺变更的通知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本确认函上述事项发生任何变更,本承诺人将于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的董事会秘书、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人和律师
分红君实生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承诺具体内容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之“(十)关于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2、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不会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3、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将来不可避免地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承诺人将主动或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或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前述业务以消除同业竞争。4、除前述承诺之外,本承诺人进一步保证:(1)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发行人在资产、业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2)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本承诺人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将不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及保证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解决关联交易熊凤祥、熊俊、瑞源盛本、本裕天源、上海宝盈、孟晓君、高淑芳、珠海华朴、赵云、周玉清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3、遵守公司《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长期有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上海檀英、林利军1、本承诺人确认,本承诺人对公司的股权投资系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本承诺人未向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亦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本承诺人未曾通过任何形式谋求公司的控制权。2、本承诺人承诺,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发行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实际控制的主体不会与公司的任何其他股东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等方式达成在公司董事会/股东2020年7月15日;承诺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大会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合意,共同扩大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共同谋求对公司的实际控制。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其他公司本公司不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0年11月16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对象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2020年11月16日;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不适用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执行该解释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9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333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4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5
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更换保荐机构,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3月2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境内外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作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落实聘用所涉相关事宜。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4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5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5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6.29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本年度投入金额(4)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首发4,835,715,000.004,496,978,326.732,700,000,000.004,496,978,326.733,126,534,265.1269.531,060,248,384.8923.58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是否涉及变更投向募集资金来源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已结项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 因
创新药研发项目首发1,200,000,000.001,200,000,000.001,089,817,736.4890.82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君实生物科技产业化临港项目首发700,000,000.00700,000,000.00700,000,000.00100.00部分完工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首发800,000,000.00800,000,000.00784,030,231.3598.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首发1,796,978,326.731,796,978,326.73552,686,297.2930.7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4,20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54,2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39,00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53,909.3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55,268.63万元超募资金进行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618,595,18970.89+1,711,500-357,600,152-355,888,652262,706,53728.8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19,133,9422.19-18,378,041-18,378,041755,9010.08
3、其他内资持股599,461,24768.70+1,711,500-339,222,111-337,510,611261,950,63628.7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21,043,03525.33-164,767,387-164,767,38756,275,6486.18
境内自然人持股378,418,21243.37+1,711,500-174,454,724-172,743,224205,674,98822.58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53,900,81129.11+36,549,200+357,600,152+394,149,352648,050,16371.16
1、人民币普通股71,154,3118.16+357,600,152+357,600,152428,754,46347.0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182,746,50020.95+36,549,200+36,549,200219,295,70024.08
4、其他
三、股份总数872,496,000100.00+38,260,700+38,260,700910,756,700100.00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5日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计4,243,175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1)。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共205人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占行权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0%。本次行权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872,496,000股增至874,207,5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182,746,5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

2021年6月23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新H股事项,按每股H股70.18港元供配发及发行36,549,200股新H股。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4,207,500股增至910,756,7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219,295,7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2021年7月15日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原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的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共计355,120,377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8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3)。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该部分股票于2021年6月15日上市。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行36,549,200股H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10,756,700股。

公司普通股股份的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股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1年(同口径)*
基本每股收益-0.81-0.83
稀释每股收益-0.81-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8.726.68

注:2021年同口径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21年不发行股份的情况下计算。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网下限售股份4,243,1754,243,17500首发网下发行部分10%的最终获配账户根据摇号结果限售2021年1月15日
2018年股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001,711,5001,711,500股权激励2024年6月17日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原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342,380,364342,380,36400首发前股份2021年7月15日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君实生物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45,4214,645,421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689,1892,689,189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汇添富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801,8011,801,801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801,8011,801,801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大成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81,0811,081,081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中金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720,720720,72000首发战略配售股2021年7月15日
合计359,363,552359,363,5521,711,5001,711,5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率)
普通股股票类
A股2021年6月15日9.20元1,711,5002021年6月15日1,711,500-
H股2021年6月16日70.18港元36,549,2002021年6月23日36,549,200-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并新增股份上市,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2)。2021年6月23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新H股事项,按每股H股70.18港元供配发及发行36,549,200股新H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关于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4)。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6月15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个行权期完成行权,共205人行权,本次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711,500股,占行权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0%。本次行权新增股份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872,496,000股增至874,207,5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182,746,500股。

2021年6月23日,公司成功完成配售新H股事项,按每股H股70.18港元向至少六名承配人供配发及发行36,549,200股新H股。本次配售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74,207,500股增至910,756,700股,其中A股总股本691,461,000股,H股总股本219,295,700股。

报告期期初,公司资产总额为799,740.95万元,负债总额为216,960.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7.13%;报告期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03,491.11万元,负债总额为271,853.6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64%。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3,08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31,007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不适用

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注1: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中,A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3,074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户,合计33,082户。注2:截至2022年2月28日,A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999户,H股普通股股东总数为8户,合计31,007户。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36,547,850219,291,23024.0800未知-未知
熊俊501,05087,754,0189.6487,252,96887,252,9680境内自然人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6,590,0008.41000其他
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43,584,0004.7943,584,00043,584,0000其他
熊凤祥041,060,0004.5141,060,00041,060,0000境内自然人
周玉清021,680,8002.3821,680,80021,680,8000境内自然人
王振花7,510,00016,515,0001.8100质押4,200,000境内自然人
石雯16,456,40516,456,4051.81000境内自然人
冯辉013,140,0001.4413,140,00013,140,0000境内自然人
张俊12,750,00012,750,0001.400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HKSCC NOMINEES LIMITED219,291,230境外上市外资股219,291,230
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590,000人民币普通股76,590,000
王振花16,515,000人民币普通股16,515,000
石雯16,456,405人民币普通股16,456,405
张俊12,750,000人民币普通股12,750,000
黄菲9,840,036人民币普通股9,840,03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8,548,808人民币普通股8,548,80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489,199人民币普通股7,489,199
王树君7,088,196人民币普通股7,088,196
杜雅励5,882,000人民币普通股5,882,000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不适用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熊凤祥和熊俊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熊凤祥与瑞源盛本、周玉清为一致行动关系;熊俊持有瑞源盛本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40%股权、周玉清持有瑞源盛本5.1%的合伙份额、黄菲持有瑞源盛本1.39%的合伙份额;张俊和黄菲为夫妻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熊俊87,252,968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2苏州瑞源盛本生物医药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3,584,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3熊凤祥41,060,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4周玉清21,680,8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5冯辉13,140,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6刘小玲8,608,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7王莉芳8,608,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8汤毅7,774,5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9苏州本裕天源生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00,000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10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372,1442023年7月17日0首发股份限售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前十名股东中,熊俊和熊凤祥为父子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熊俊、熊凤祥与瑞源盛本、周玉清、本裕天源、上海宝盈为一致行动关系;熊俊、汤毅分别持有瑞源盛本和本裕天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源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40%、60%股权;周玉清持有瑞源盛本5.1%的合伙份额;熊俊持有上海宝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20%股权。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五)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持有人名称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君实生物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645,4212021年7月15日554,0793,960,000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与保荐机构的关系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可上市交易时间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的全资子公司1,801,8012022年7月15日332,950865,130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熊凤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
姓名熊俊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熊凤祥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未在公司任职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姓名熊俊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报告期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实生物)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君实生物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君实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及收入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和附注七(61)。

君实生物2021年度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27亿元、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33.41亿元、技术服务收入2.57亿元,合计40.25亿元,较2020年度的15.95亿元大幅增长。君实生物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1)销售商品收入:以客户签收作为控制权及风险报酬的转移时点并确认销售收入。

(2)技术许可收入: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3)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4)技术服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同时营业收入的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为重大,为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2021年度的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对君实生物销售收入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并对管理层进行访谈;

(2)结合行业政策变化及同行业公司情况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判断其合理性;

(3)抽样检查君实生物与销售收入相关的产品销售合同、技术许可协议、技术服务合同的主要合同条款,以及相应的销售发票、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销售回款等支持性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4)对主要客户的销售发生额及往来余额进行函证,评估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完整性等,对未回函函证执行了替代程序并查看期后回款情况;

(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资料,确认主要客户与君实生物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核实主要客户的背景信息及双方的交易信息;

(6)对君实生物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核对销售合同、运单、客户签收单、结算单等资料,评估收入确认的完整性及是否存在跨期;

(7)评估君实生物可变对价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取得并复核君实生物提供的可变对价计算表,抽取样本检查计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 研发费用的确认

1、事项描述

研发费用会计政策及相关数据请分别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9)、附注七(65)。

医药研发为君实生物的主要经营活动之一,2021年度、2020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别为20.69亿元、17.78亿元,研发费用持续增长且为君实生物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为此将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研发费用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我们实施的相关程序包括:

(1)对君实生物研发管理及研发费用确认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测试;

(2)检查研发相关的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函证合同及付款金额、研发进度等;

(3)对研发存货的期末结存实施监盘和抽盘,确认账实一致性,检查研发领料与研发项目的对应情况;

(4)结合薪酬计提与发放的相关内控,检查研发人员薪酬归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

(5)检查研发设备折旧计提的准确性,与研发项目的匹配情况;

(6)抽查各期末和期初大额研发费用支出,审计研发费用确认的完整性。

四、其他信息

君实生物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君实生物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君实生物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君实生物、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君实生物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君实生物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君实生物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君实生物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君实生物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3,506,637,890.393,384,997,561.89
交易性金融资产七、2-17,102.05
应收票据七、47,690,139.1074,115,760.11
应收账款七、51,293,122,136.21590,324,155.59
预付款项七、7389,753,382.63258,178,283.57
其他应收款七、828,053,132.8522,840,431.3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七、9484,601,367.48343,425,428.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七、121,532,929.353,524,807.19
其他流动资产七、13133,500,475.1121,293,154.01
流动资产合计5,844,891,453.124,698,716,684.0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七、17457,791,434.2766,171,419.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53,575,159.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七、19773,532,521.25356,724,866.15
固定资产七、211,882,275,784.871,905,914,113.97
在建工程七、22801,933,713.18415,550,140.47
使用权资产七、25117,253,858.9955,169,735.03
无形资产七、26264,979,896.47162,088,048.23
长期待摊费用七、2927,792,436.4213,236,525.11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88,549,730.7026,112,859.60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522,335,112.13297,725,113.86
非流动资产合计5,190,019,647.833,298,692,822.10
资产总计11,034,911,100.957,997,409,506.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2-21,234,648.29
应付票据七、35466,042.42-
应付账款七、361,584,702,519.58797,697,494.08
合同负债七、3845,796,586.8243,142,036.14
应付职工薪酬七、39213,776,616.22205,025,983.28
应交税费七、4076,076,252.3219,619,540.34
其他应付款七、4130,704,212.73129,413,494.7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345,067,562.07256,331,193.26
其他流动负债七、444,863,465.79-
流动负债合计2,001,453,257.951,472,464,390.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5490,000,000.00542,222,222.23
租赁负债七、4793,126,619.2130,991,342.99
预计负债七、50-1,280,411.10
递延收益七、51122,458,529.87103,808,732.94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211,498,407.2418,837,294.77
非流动负债合计717,083,556.32697,140,004.03
负债合计2,718,536,814.272,169,604,394.1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53910,756,700.00872,496,000.00
资本公积七、5511,422,714,543.288,632,380,276.66
其他综合收益七、57209,175.29-9,392,471.15
未分配利润七、60-4,388,585,020.16-3,667,675,273.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945,095,398.415,827,808,532.40
少数股东权益371,278,888.27-3,420.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316,374,286.685,827,805,111.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1,034,911,100.957,997,409,506.14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04,602,461.812,641,559,948.67
应收票据7,690,139.1065,443,319.16
应收账款十七、11,284,430,319.63532,067,968.78
预付款项279,549,875.64201,114,972.62
其他应收款十七、2694,750,413.08796,131,114.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存货27,248,733.4441,040,891.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1,497,129.352,897,677.53
其他流动资产120,544,592.1318,522,797.97
流动资产合计4,420,313,664.184,298,778,691.5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3,384,920,153.791,941,571,358.0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3,575,159.5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710,678,442.29343,480,452.66
固定资产175,026,128.06171,414,137.13
在建工程46,904,182.7038,550,159.74
使用权资产50,763,282.6934,659,940.51
无形资产135,694,549.7427,962,357.75
长期待摊费用21,693,236.9710,677,594.27
其他非流动资产933,192,341.2842,494,135.78
非流动资产合计5,712,447,477.072,610,810,135.93
资产总计10,132,761,141.256,909,588,827.49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466,042.4220,000,000.00
应付账款1,785,171,369.79736,589,342.20
合同负债45,519,425.6239,074,036.14
应付职工薪酬97,119,214.16144,914,090.75
应交税费71,552,005.2313,197,590.71
其他应付款121,203,616.26143,353,841.4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691,579.0918,076,739.34
其他流动负债4,785,958.07-
流动负债合计2,149,509,210.641,115,205,640.63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34,921,828.8218,599,805.23
递延收益8,022,200.0030,960,586.75
其他非流动负债11,498,407.2418,837,294.77
非流动负债合计54,442,436.0668,397,686.75
负债合计2,203,951,646.701,183,603,327.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910,756,700.00872,496,000.00
资本公积10,896,115,255.758,619,874,510.71
其他综合收益19,454,302.40-
未分配利润-3,897,516,763.60-3,766,385,010.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928,809,494.555,725,985,500.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132,761,141.256,909,588,827.49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024,840,878.581,594,896,563.71
其中:营业收入七、614,024,840,878.581,594,896,563.71
二、营业总成本4,728,259,847.903,307,229,015.83
其中:营业成本七、611,244,539,578.85372,531,315.44
税金及附加七、627,066,701.477,720,723.16
销售费用七、63734,562,684.12687,970,918.08
管理费用七、64641,986,006.73439,796,769.56
研发费用七、652,068,739,301.431,778,022,998.63
财务费用七、6631,365,575.3021,186,290.96
其中:利息费用七、6616,052,610.9926,311,978.22
利息收入七、6630,978,506.7420,278,062.35
加:其他收益七、6791,891,184.3118,454,780.2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68-47,187,002.52-5,621,281.3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8,463,495.67-3,805,232.0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0112,932,821.3846,041,869.0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1342,010.44-254,733.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七、72-13,647,467.60-4,227,129.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七、73812,916.931,856,958.2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58,274,506.38-1,656,081,988.85
加:营业外收入七、7479,567.7138,721,476.92
减:营业外支出七、7536,805,522.3055,068,741.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95,000,460.97-1,672,429,253.54
减:所得税费用七、76135,533,455.78-3,821,933.7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0,533,916.75-1,668,607,319.76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0,533,916.75-1,668,607,319.76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20,909,747.05-1,668,606,831.6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9,624,169.70-488.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779,601,646.44-21,928,417.32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9,601,646.44-21,928,417.32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454,302.4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454,302.4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852,655.96-21,928,417.3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852,655.96-21,928,417.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20,932,270.31-1,690,535,737.0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11,308,100.61-1,690,535,249.0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9,624,169.70-488.0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1-2.0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1-2.0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收入十七、44,043,349,830.891,485,505,635.72
减:营业成本十七、41,298,856,244.10469,509,717.61
税金及附加4,443,773.121,768,374.77
销售费用573,263,223.64600,706,497.24
管理费用304,429,497.87237,583,926.02
研发费用1,802,030,324.921,673,823,068.45
财务费用13,381,514.71-5,622,824.60
其中:利息费用-3,209,732.78
利息收入30,005,277.7519,398,621.37
加:其他收益80,719,706.3313,188,933.7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47,187,002.52-6,168,293.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48,463,495.67-3,721,369.0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3,322,903.3142,797,049.7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53,092.09-644,445.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1,520,412.55-88,308,018.4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60,476.421,856,958.28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3,294,015.61-1,529,540,939.50
加:营业外收入35,698.8148,869.91
减:营业外支出26,491,140.5462,882,633.5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6,838,573.88-1,592,374,703.15
减:所得税费用197,970,326.8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131,753.00-1,592,374,703.1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1,131,753.00-1,592,374,703.1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9,454,302.40-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454,302.4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454,302.40-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11,677,450.60-1,592,374,703.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37,295,934.181,388,923,443.36
收到的税费返还72,362,699.3260,186,286.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1)134,096,784.09131,244,36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43,755,417.591,580,354,097.7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729,998,176.182,076,118,043.1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117,620,032.04753,256,876.42
支付的各项税费29,173,236.3934,541,369.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2)272,013,926.81172,814,386.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48,805,371.423,036,730,67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049,953.83-1,456,376,578.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64,007,364.183,006,38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76,493.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562.5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3)30,978,506.7490,307,062.3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96,273,926.6493,313,450.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01,774,623.42580,470,475.15
投资支付的现金1,610,268,305.30175,137,075.9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4)2,033,051.6778,112,541.94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14,075,980.39833,720,093.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17,802,053.75-740,406,642.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016,734,262.984,526,880,787.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895,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500,000,000.00374,238,589.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16,734,262.984,901,119,376.8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3,333,333.34401,416,401.41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691,425.9443,156,986.08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78(6)41,023,780.2843,023,000.7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51,048,539.56487,596,388.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65,685,723.424,413,522,988.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226,439.01-45,768,085.9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9,607,276.832,170,971,681.9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384,997,561.891,214,025,879.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4,604,838.723,384,997,561.89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84,390,011.601,206,690,563.9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8,816,575.3952,933,93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533,206,586.991,259,624,498.9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427,289,260.232,278,710,310.5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8,246,911.37531,227,731.17
支付的各项税费17,658,843.581,639,462.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8,247,704.09729,843,63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21,442,719.273,541,421,144.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236,132.28-2,281,796,645.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73,990,009.53106,388.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76,493.1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995,485.2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005,277.7589,427,621.3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8,267,265.6589,534,009.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35,303,557.80133,719,308.51
投资支付的现金2,600,538,535.32284,956,035.9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7,067,169.7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35,842,093.12495,742,514.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27,574,827.47-406,208,504.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121,734,262.984,526,880,787.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99,134,697.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1,734,262.984,826,015,485.1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374,749,734.7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296,911.4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387,196.7634,003,031.5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6,387,196.76412,049,677.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5,347,066.224,413,965,807.3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16,493,593.33-29,049,047.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36,957,486.861,696,911,609.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41,559,948.67944,648,339.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04,602,461.812,641,559,948.67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72,496,000.008,632,380,276.66-9,392,471.15-3,667,675,273.115,827,808,532.40-3,420.455,827,805,111.95
二、本年期初余额872,496,000.008,632,380,276.66-9,392,471.15-3,667,675,273.115,827,808,532.40-3,420.455,827,805,111.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260,700.002,790,334,266.629,601,646.44-720,909,747.052,117,286,866.01371,282,308.722,488,569,174.73
(一)综合收益总额--9,601,646.44-720,909,747.05-711,308,100.61-9,624,169.70-720,932,270.3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8,260,700.002,790,334,266.62--2,828,594,966.62380,906,478.423,209,501,445.0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8,260,700.002,595,525,820.05--2,633,786,520.05380,906,478.423,014,692,998.4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94,808,446.57--194,808,446.57-194,808,446.57
四、本期期末余额910,756,700.0011,422,714,543.28209,175.29-4,388,585,020.167,945,095,398.41371,278,888.278,316,374,286.68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84,146,500.004,180,418,778.5212,535,946.17-1,999,068,441.432,978,032,783.26-2,932.372,978,029,850.89
二、本年期初余额784,146,500.004,180,418,778.5212,535,946.17-1,999,068,441.432,978,032,783.26-2,932.372,978,029,850.8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8,349,500.004,451,961,498.14-21,928,417.32-1,668,606,831.682,849,775,749.14-488.082,849,775,261.06
(一)综合收益总额---21,928,417.32-1,668,606,831.68-1,690,535,249.00-488.08-1,690,535,737.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8,349,500.004,451,961,498.14--4,540,310,998.14-4,540,310,998.1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88,349,500.004,419,848,226.73--4,508,197,726.73-4,508,197,726.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2,113,271.41--32,113,271.41-32,113,271.41
四、本期期末余额872,496,000.008,632,380,276.66-9,392,471.15-3,667,675,273.115,827,808,532.40-3,420.455,827,805,111.95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1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72,496,000.008,619,874,510.71--3,766,385,010.605,725,985,500.11
二、本年期初余额872,496,000.008,619,874,510.71--3,766,385,010.605,725,985,500.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260,700.002,276,240,745.0419,454,302.40-131,131,753.002,202,823,994.44
(一)综合收益总额--19,454,302.40-131,131,753.00-111,677,450.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38,260,700.002,276,240,745.04--2,314,501,445.0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8,260,700.002,081,432,298.47--2,119,692,998.4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94,808,446.57--194,808,446.57
四、本期期末余额910,756,700.0010,896,115,255.7519,454,302.40-3,897,516,763.607,928,809,494.55
项目2020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784,146,500.004,167,913,012.57--2,174,010,307.452,778,049,205.12
二、本年期初余额784,146,500.004,167,913,012.57--2,174,010,307.452,778,049,205.1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8,349,500.004,451,961,498.14--1,592,374,703.152,947,936,294.99
(一)综合收益总额----1,592,374,703.15-1,592,374,703.1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8,349,500.004,451,961,498.14--4,540,310,998.14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88,349,500.004,419,848,226.73--4,508,197,726.73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32,113,271.41--32,113,271.41
四、本期期末余额872,496,000.008,619,874,510.71--3,766,385,010.605,725,985,500.11

公司负责人:熊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宝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婧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5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注册号310115002060080,成立时注册资本1,470万元。

2015年7月28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函[2015]4658号《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证券代码“833330”。

2015年11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与上海众合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医药”)签订的《换股吸收合并协议》,公司向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发行股票735万股购买其相关资产,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903441958元。由众合医药全体股东将其于换股实施日持有的众合医药普通股股票按照1:0.050317983的比例转换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方式缴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后股本增加至2,205万元。

2015年12月,根据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51.25万元,由华润信托·鼎盛68号君实生物定向增发集合信托计划、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易晟鹏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皮迎军、贾征、高淑芳、周玉清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2,756.25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以总股本2,756.25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0股,转增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1,343.75万元。变更后的股本增至44,100.00万元。

2016年3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6,300万元,由珠海高瓴天成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德和方中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王树君、孟晓君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400万元。

2016年6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510万元,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0,910万元。

2016年8月,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90万元,由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健益兴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乔晓辉、马文炳、黄菲、赵云、裴宏、潘云、孟晓君、钟鹭、冯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5,000万元。

2017年2月,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3,475万元,由周玉清、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鹭、赵喜根等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58,475万元。

2018年3月,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的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65万元。由厦门市高鑫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檀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沈淳以货币资金出资,本次增资后股本增至60,140万元。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914号),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B”,英文简称为“JUNSHI BIO-B”,股票代码为“01877”。本次在香港联交所发行15,891万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76,031万元。

2019年1月4日,按照H股招股章程中规定的超额配售权已被悉数行使,公司按每股19.38港元配发及发行2,383.65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78,414.65万元。该股份于2019年1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2020年5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0号),本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并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君实生物”,股票代码“688180”。本次共发行8,713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127.65万元。

2020年10月22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9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249.60万元。

2021年4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420.75万元。

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075.67万元。

公司总部的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海趣路36、58号2号楼10层1003室。法定代表人:熊俊。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生物医药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详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注册批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31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盟100.00
2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拓普艾莱100.00
3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泰州君实100.00
4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众合100.00
5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众合100.00
6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众合100.00
7深圳前海君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海君实51.00
8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君实工程100.00
9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君实100.00
10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苏州君奥100.00
11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君佑100.00
12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君实工程100.00
13香港君实有限公司香港君实100.00
14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君实100.00
15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君实创投100.00
16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君拓生物68.125
17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君拓68.125
18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旺实生物34.063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 号子公司全称子公司简称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君实新设
2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君实创投新设
3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君拓生物新设
4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君拓新设
5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旺实生物新设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5)”。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五、6(5)”。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

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④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按二个层次进行风险特征归类,其中第一次层次以客户信用评级确定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1按信用评级(分为四个等级)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第二层次组合:在第一层次组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按信用评级确定的组合按应收账款逾期时间进行细分(分别为逾期1-30天、31-60天、61-90天、91-180天、181-360天、360天以上),并编制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保证金及备用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10(5)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10(5)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10(5)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年5.00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年5.009.5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5.0019.00
办公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0031.67-19.00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年5.0031.67-19.0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42(3)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5年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专利10年法定有效期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残值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42(3)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③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④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合作安排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的合作安排合同可能包括一项或多项履约义务,包括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提供研发服务及交付其他商品的协议安排。在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中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需判断并确定合同中各项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并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履约义务的单独售价时,公司将考虑竞争对手对类似或相同产品的定价、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及知名度、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及当前市场趋势。对于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分别判断其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但仅限于不受限制的对价。在满足所有有关收入确认条件之前,收到的不可退还的合同款列报为合同负债。

③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本公司于合同开始日评估授予知识产权许可是否为一项可区别于合作安排中其他履约义务的单项履约义务。授予客户的知识产权许可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在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时,应当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i)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公司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ii)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iii)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转让某项商品。否则应当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在当许可证转让给被许可方且被许可方能够使用并从中受益时确认为收入。

④技术服务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技术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技术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⑤特许权使用费

对于基于销售的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基于销售水平的里程碑付款)且该特许权使用费与知识产权许可相关的部分占有主导地位时,公司将于以下两个时点的较晚者确认收入:(i)有关销售行为已发生;(ii)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履约义务已全部或部分完成。

⑥可变对价

本公司与部分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和按照协议约定的里程碑取得收款权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五、35。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38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 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10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

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10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执行解释14号,执行该解释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的规定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其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税销售额1%、3%、6%、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额7%、5%、1%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1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1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8.84

注:拓普艾莱适用联邦所得税税率为21%,州所得税税率为8.84%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0031004523,有效期三年。自2020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君实工程于2021年12月23日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131003906,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子公司苏州众合于2021年11月30日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号GR202132008346,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文件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子公司泰州君实、北京众合、苏州君奥、苏州君实工程、君拓生物、君实创投、海南君拓、旺实生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3,504,602,004.283,384,932,297.62
其他货币资金2,035,886.1165,264.27
合计3,506,637,890.393,384,997,561.8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246,715,214.5053,846,284.30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中,2,033,051.67元系信用证保证金,2,834.44元系证券账户的存出投资款。除信用证保证金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7,102.05
其中:
其他-17,102.05
合计-17,102.0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7,690,139.1074,115,760.11
合计7,690,139.1074,115,760.11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690,139.10100.00--7,690,139.1074,115,760.11100.00--74,115,760.11
其中:
银行承兑汇票7,690,139.10100.00--7,690,139.1074,115,760.11100.00--74,115,760.11
合计7,690,139.10100.00-/7,690,139.1074,115,760.11100.00-/74,115,760.1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7,690,139.10--
合计7,690,139.1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银行承兑票据于期末到期承兑所致。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293,536,859.86
合计1,293,536,859.86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93,536,859.86100.00414,723.650.031,293,122,136.21590,382,977.22100.0058,821.630.01
其中:
组合11,293,536,859.86100.00414,723.650.031,293,122,136.21590,382,977.22100.0058,821.630.01
合计1,293,536,859.86/414,723.65/1,293,122,136.21590,382,977.22/58,821.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信用评级1,293,536,859.86414,723.650.03
合计1,293,536,859.86414,723.650.03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见附注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应收账款58,821.63355,902.02414,723.65
合计58,821.63355,902.02414,723.65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1,254,728,130.6697.00-
客户二12,277,967.170.95-
客户三8,294,472.920.64414,723.65
客户四2,361,211.880.19-
客户五2,114,418.540.16-
合计1,279,776,201.1798.94414,723.65

其他说明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19.05%,主要原因是应收的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大幅增加。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68,036,215.6394.43225,358,696.0387.29
1至2年1,508,803.500.3932,619,587.5412.63
2至3年20,208,363.505.18200,000.000.08
合计389,753,382.63100.00258,178,283.57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余额未结算原因
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00,000.00合同执行中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供应商一24,756,642.566.35
供应商二22,500,000.005.77
供应商三21,218,013.615.45
供应商四20,000,000.005.13
供应商五19,234,810.864.94
合计107,709,467.0327.64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50.96%,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研发服务费增加。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8,053,132.8522,840,431.36
合计28,053,132.8522,840,431.3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25,439,817.25
1至2年989,832.00
2至3年648,684.00
3至4年143,728.10
4至5年57,233.99
5年以上946,960.68
合计28,226,256.02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25,019,074.995,245,386.15
备用金及其他3,207,181.0318,466,080.84
合计28,226,256.0223,711,466.99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1月1日余额871,035.63871,035.63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871,035.63871,035.63
本期计提-697,912.46-697,912.46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73,123.17173,123.17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按组着计提坏账准备871,035.63-697,912.46173,123.17
合计871,035.63-697,912.46173,123.17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单位一押金保证金19,298,000.001年以内68.37-
单位二押金保证金1,422,280.001年以内5.04-
单位三押金保证金915,142.485年以上3.24-
单位四其他503,530.001年以内1.7825,176.50
单位五押金保证金468,763.481年以内1.66-
合计/22,607,715.96/80.0925,176.5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70,143,669.8217,085,903.84353,057,765.98281,515,421.824,227,129.84277,288,291.98
在产品103,453,941.76788,693.60102,665,248.1631,886,579.21-31,886,579.21
库存商品28,878,353.34-28,878,353.3434,250,557.08-34,250,557.08
合计502,475,964.9217,874,597.44484,601,367.48347,652,558.114,227,129.84343,425,428.27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原材料4,227,129.8412,858,774.0017,085,903.84
在产品-788,693.60788,693.60
合计4,227,129.8413,647,467.6017,874,597.44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41.11%,主要原因是商业化量产及车间试生产所需原物料储备增加。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租赁押金保证金1,532,929.353,524,807.19
合计1,532,929.353,524,807.19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进项税125,871,686.4510,660,236.63
待摊费用7,628,788.667,345,223.86
其他-3,287,693.52
合计133,500,475.1121,293,154.01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一、合营企业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21,145.63-127,354.291,148,499.92-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92,934.9914,907,065.01-
小计1,021,145.6315,000,000.0034,419.3016,055,564.93-
二、联营企业
AnwitaBiosciences,Inc65,150,274.0542,083,510.26-2,966,469.40104,267,314.91-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300,000,000.00-40,210,961.22259,789,038.78-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000,000.00-3,976,801.239,023,198.77-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1,343,683.1218,656,316.88-
小计65,150,274.05425,083,510.26-48,497,914.97441,735,869.34-
合计66,171,419.68440,083,510.26-48,463,495.67457,791,434.27-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新增联营企业投资。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253,575,159.55-
合计253,575,159.55-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累计利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Coherus BioSciences, Inc.19,454,302.40长期持有、不以交易为目的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2月,公司与Coherus签署协议,约定Coherus向公司发行2,491,988股普通股,上述发行于2021年4月完成。公司不参与Coherus经营等重大决策,不具有重大影响;且公司对Coherus计划长期持有、不以交易为目的,故公司将该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73,532,521.25356,724,866.15
其中:医药基金155,217,924.0777,030,448.62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618,314,597.18279,694,417.53
合计773,532,521.25356,724,866.1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16.84%,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对外投资及投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882,275,784.871,905,914,113.97
合计1,882,275,784.871,905,914,113.9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80,304,551.70908,171,205.1634,399,006.56304,754,948.622,127,629,712.04
2.本期增加金额14,514,311.4845,134,561.024,147,747.99123,768,309.18187,564,929.67
(1)购置1,346,091.00-4,147,747.9960,331,952.7365,825,791.72
(2)在建工程转入13,168,220.4845,134,561.02-63,436,356.45121,739,137.95
3.本期减少金额2,985,604.7410,256.41-949,658.453,945,519.60
(1)处置或报废2,985,604.7410,256.41-949,658.453,945,519.60
4.期末余额891,833,258.44953,295,509.7738,546,754.55427,573,599.352,311,249,122.1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4,764,405.36101,925,048.9716,374,397.0868,651,746.66221,715,598.07
2.本期增加金额42,101,351.9287,868,680.026,000,633.3671,787,038.57207,757,703.87
(1)计提42,101,351.9287,868,680.026,000,633.3671,787,038.57207,757,703.87
3.本期减少金额161,296.899,743.59-328,924.22499,964.70
(1)处置或报废161,296.899,743.59-328,924.22499,964.70
4.期末余额76,704,460.39189,783,985.4022,375,030.44140,109,861.01428,973,337.2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15,128,798.05763,511,524.3716,171,724.11287,463,738.341,882,275,784.87
2.期初账面价值845,540,146.34806,246,156.1918,024,609.48236,103,201.961,905,914,113.97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临港蓝湾诚园45套职工宿舍91,907,937.36暂时无法办理
海南办公房屋1,335,434.44暂时未办理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账面价值担保借款
君实工程房屋建筑物657,908,316.25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50,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借款利率

3.90%,借款期限:2021年7月

30日-2028年7月28日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801,933,713.18415,550,140.47
合计801,933,713.18415,550,140.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92.98%,主要原因是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的快速推进。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349,519,784.18-349,519,784.1896,849,956.54-96,849,956.54
临港产业化项目194,448,730.40-194,448,730.40178,408,570.75-178,408,570.75
苏州总部大厦项目69,287,502.70-69,287,502.7048,639,851.42-48,639,851.42
其他工程188,677,695.90-188,677,695.9091,651,761.76-91,651,761.76
合计801,933,713.18-801,933,713.18415,550,140.47-415,550,140.4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创新性治疗用单克隆抗体产业化项目130,000.009,685.0025,266.98-34,951.9826.8926.89---募集资金、自筹
临港产业化项目180,000.0017,840.863,110.891,506.8719,444.8795.3398.786,521.73--募集资金、金融机构贷款、自筹
合计310,000.0027,525.8628,377.871,506.8754,396.85//6,521.73-//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91,029,361.9591,029,361.95
2.本期增加金额104,943,732.36104,943,732.36
3.本期减少金额35,225,349.8135,225,349.81
4.期末余额160,747,744.50160,747,744.5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35,859,626.9235,859,626.92
2.本期增加金额39,239,325.0039,239,325.00
3.本期减少金额31,605,066.4131,605,066.41
4.期末余额43,493,885.5143,493,885.5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17,253,858.99117,253,858.99
2.期初账面价值55,169,735.0355,169,735.03

其他说明:

使用权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12.53%,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技术许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48,772,788.2798,019.8014,393,981.8119,811,320.54183,076,110.42
2.本期增加金额99,384,700.00-14,496,968.85-113,881,668.85
(1)购置99,384,700.00-1,681,313.05-101,066,013.05
(2)在建工程转入--12,815,655.80-12,815,655.80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48,157,488.2798,019.8028,890,950.6619,811,320.54296,957,779.27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7,703,748.847,690.483,276,622.87-20,988,062.19
2.本期增加金额5,725,071.4911,787.605,252,961.52-10,989,820.61
(1)计提5,725,071.4911,787.605,252,961.52-10,989,820.61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23,428,820.3319,478.088,529,584.39-31,977,882.8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24,728,667.9478,541.7220,361,366.2719,811,320.54264,979,896.47
2.期初账面价值131,069,039.4390,329.3211,117,358.9419,811,320.54162,088,048.23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浦东新区上海国际医学园区32-03A地块土地使用权99,219,058.83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抵押、担保或其他所有权受限的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抵押担保情况
君实工程土地52,429,574.80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50,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借款利率3.90%,借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2028年7月28日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期末余额
装修费13,236,525.1130,489,261.4415,933,350.1327,792,436.42
合计13,236,525.1130,489,261.4415,933,350.1327,792,436.42

其他说明: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较期初增长109.97%,主要原因是新增办公场地的装修费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7,115,691.502,567,353.733,122,088.75468,313.31
可抵扣亏损558,295,939.0283,744,390.85161,956,272.2824,816,944.02
信用减值准备193,635.5929,045.3422,040.535,510.13
递延收益14,726,271.872,208,940.783,288,368.56822,092.14
合计590,331,537.9888,549,730.70168,388,770.1226,112,859.60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153,117.175,167,927.85
可抵扣亏损4,062,665,855.803,572,070,363.72
境外所得代扣代缴所得税197,970,326.88-
股权激励计划可税前抵扣金额537,635,931.47405,094,888.56
递延收益14,132,258.0033,220,364.38
合计4,813,557,489.324,015,553,544.51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1年-23,093,939.34
2022年36,635,654.7161,212,363.35
2023年86,163,947.21114,031,834.46
2024年19,088,113.9219,092,517.41
2025年122,930,142.7497,259,098.74
2026年及以后3,706,793,027.173,200,208,778.08
合计3,971,610,885.753,514,898,531.3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美国子公司拓普艾莱累计亏损1,498.24万美元、香港子公司香港君实累计亏损0.79万港元,暂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房屋及设备工程款351,530,500.82-351,530,500.82130,670,845.56-130,670,845.56
待抵扣进项税154,004,523.12--154,004,523.12154,296,542.59-154,296,542.59
长期保证金押金16,800,088.19-16,800,088.1912,757,725.71-12,757,725.71
合计522,335,112.13-522,335,112.13297,725,113.86-297,725,113.86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75.44%,主要原因是预付设备、房屋款及押金保证金增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信用借款-20,000,000.00
应计利息-1,234,648.29
合计-21,234,648.29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下降,主要原因是信用借款到期偿还。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466,042.42-
合计466,042.42-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技术服务费1,359,494,481.53606,141,035.56
设备工程款162,499,653.72135,870,222.26
材料款51,031,521.2735,701,994.06
其他11,676,863.0619,984,242.20
合计1,584,702,519.58797,697,494.0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长98.66%,主要原因是:①随着研发项目的推进和研发管线的扩张,应付技术服务费增加;②2021年按许可协议约定应付中科院微生物所合作项目的许可费增加。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许可费用-32,624,500.00
预收货款45,324,888.7110,517,536.14
预收技术服务费471,698.11-
合计45,796,586.8243,142,036.14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合同负债主要是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但需公司履行相应履约义务的货款。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00,868,802.961,061,881,712.551,055,679,295.82207,071,219.6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4,157,180.3275,131,405.9872,583,189.776,705,396.53
合计205,025,983.281,137,013,118.531,128,262,485.59213,776,616.22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93,341,413.97936,595,823.14930,683,218.16199,254,018.95
二、职工福利费-30,288,612.9030,288,612.90-
三、社会保险费4,705,226.4943,707,417.4444,621,598.813,791,045.12
其中:医疗保险费4,277,596.8039,250,221.7040,161,128.203,366,690.30
工伤保险费85,070.661,199,382.721,186,070.9798,382.41
生育保险费342,559.033,257,813.023,274,399.64325,972.41
四、住房公积金2,553,432.0347,017,769.2446,283,639.863,287,561.41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68,730.474,272,089.833,802,226.09738,594.21
合计200,868,802.961,061,881,712.551,055,679,295.82207,071,219.6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937,492.1672,516,990.7269,959,787.436,494,695.45
2、失业保险费219,688.162,614,415.262,623,402.34210,701.08
合计4,157,180.3275,131,405.9872,583,189.776,705,396.5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2,893,006.625,801,166.42
企业所得税63,080,398.98-
个人所得税8,496,032.2812,593,105.76
城市维护建设税175,684.25385,505.35
印花税992,587.32315,311.64
教育费附加164,581.17310,634.61
房产税137,413.11132,030.76
残疾人保障基金72,615.47-
土地使用税35,139.4046,259.78
环保税28,793.7235,526.02
合计76,076,252.3219,619,540.34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境外收入应代扣代缴的所得税应付额增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30,704,212.73129,413,494.77
合计30,704,212.73129,413,494.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下降76.27%,主要原因是期初应付投资款于本期支付,同时本年预提的日常运营费用减少。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提日常运营费用15,286,352.9648,195,359.13
中介机构服务费9,689,638.318,086,130.54
投资款-68,198,842.04
其他5,728,221.464,933,163.06
合计30,704,212.73129,413,494.7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595,833.34231,111,111.11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4,471,728.7325,220,082.15
合计45,067,562.07256,331,193.26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82.42%,主要原因是将于1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金额减少。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税额4,863,465.79-
合计4,863,465.79-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预收货款金额增加。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500,000,000.00773,333,333.34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595,833.34-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595,833.34231,111,111.11
合计490,000,000.00542,222,222.23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根据子公司君实工程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君实生物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君实工程以自有的房产抵押,获得银行5亿元固定资产借款,期限为2021年7月30日至2028年7月28日,贷款年利率为固定利率3.9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144,949,084.4061,878,016.68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17,350,736.465,666,591.54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34,471,728.7325,220,082.15
合计93,126,619.2130,991,342.99

其他说明:

租赁负债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办公场地租赁。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预计停工损失1,280,411.10-停工赔偿
合计1,280,411.1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子公司苏州君实工程建设的公司“苏州总部大厦项目”因整体设计方案变更导致项目停工,上期预提的停工损失于本期转销。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03,808,732.9446,060,000.0027,410,203.07122,458,529.87项目补助
合计103,808,732.9446,060,000.0027,410,203.07122,458,529.8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71,506,560.0440,650,000.002,830,230.17109,326,329.87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2,302,172.905,410,000.0024,579,972.9013,132,2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103,808,732.9446,060,000.0027,410,203.07122,458,529.8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合作研发项目进度款11,498,407.2418,837,294.77
合计11,498,407.2418,837,294.77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下降38.96%,主要原因是预收合作研发项目进度款减少。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小计
A股股东689,749,500.001,711,500.001,711,500.00691,461,000.00
H股股东182,746,500.0036,549,200.0036,549,200.00219,295,700.00
股份总数872,496,000.0038,260,700.0038,260,700.00910,756,700.00

其他说明:

(1)2021年4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874,207,500元。

(2)2021年6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910,756,7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8,574,038,163.062,611,733,729.50-11,185,771,892.56
其他资本公积58,342,113.60194,808,446.5716,207,909.45236,942,650.72
合计8,632,380,276.662,806,542,176.0716,207,909.4511,422,714,543.2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股本溢价增加:

(1)2021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00股,发行价格9.20元/股,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15,745,8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711,5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4,034,300.00元。本期已行权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16,207,909.45元。

(2)2021年6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1号),核准公司增发不超过36,549,3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成功按配售价每股H股70.18港元配发及发行共36,549,200股新H股,公司共募集2,565,022,856.00港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折合人民币为2,103,947,198.4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6,549,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67,397,998.47元。

(3)2021年12月,子公司君拓生物进行A轮融资,公司持股比例由100.00%下降至68.125%。公司在子公司君拓生物增资前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份额差额514,093,521.58元,在合并层面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194,808,446.57元系确认的以权益结算的股权激励费用。

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6,207,909.45元系本期已行权股权激励费用由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9,454,302.4019,454,302.40-19,454,302.4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9,454,302.4019,454,302.40-19,454,302.40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392,471.15-9,852,655.96-9,852,655.96--19,245,127.1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9,392,471.15-9,852,655.96-9,852,655.96--19,245,127.1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9,392,471.159,601,646.449,601,646.44-209,175.29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3,667,675,273.11-1,999,068,441.4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3,667,675,273.11-1,999,068,441.4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0,909,747.05-1,668,606,831.68
期末未分配利润-4,388,585,020.16-3,667,675,273.1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767,754,303.191,066,357,557.391,507,381,241.41354,493,319.23
其他业务257,086,575.39178,182,021.4687,515,322.3018,037,996.21
合计4,024,840,878.581,244,539,578.851,594,896,563.71372,531,315.44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402,484.09159,489.6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8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0.0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2.8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81---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402,481.28-159,489.66-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长、新增特许权收入,对应成本也相应增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576,838.572,772,529.42
教育费附加945,787.931,980,378.23
房产税890,827.77528,123.11
土地使用税201,170.46185,038.89
印花税4,189,676.682,136,058.07
其他262,400.06118,595.44
合计7,066,701.477,720,723.16

其他说明: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市场推广费用346,044,359.78355,977,494.70
职工薪酬338,727,541.13304,995,629.36
股份支付14,079,052.363,364,473.85
其他运营费用35,711,730.8523,633,320.17
合计734,562,684.12687,970,918.08

其他说明: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1,405,189.53246,568,468.66
日常运营费用118,052,658.1093,957,772.43
折旧及摊销110,409,495.1267,682,483.04
股份支付100,609,816.1512,037,412.13
其他61,508,847.8319,550,633.30
合计641,986,006.73439,796,769.56

其他说明: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45.97%,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增加,以及经营规模扩大、组织架构扩张带来的费用增长。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临床研究及技术服务费1,466,708,986.031,441,081,632.02
职工薪酬408,156,270.05243,119,199.86
折旧及摊销80,339,636.5144,467,575.20
日常运营费用59,415,678.5738,614,233.80
股份支付54,118,730.2710,740,357.75
合计2,068,739,301.431,778,022,998.63

其他说明: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21,833,301.3829,391,039.71
利息收入-30,978,506.74-20,278,062.35
汇兑损失88,719,174.5543,199,061.32
汇兑收益-48,780,756.25-31,524,880.16
银行手续费572,362.36399,132.44
合计31,365,575.3021,186,290.96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48.05%,主要原因是汇兑损失增加带来的费用增长。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830,230.171,797,904.33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4,579,972.90341,400.00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4,875,099.2812,316,168.00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增值税加计抵扣6,371,584.32-
个税手续费返还1,440,062.102,769,972.56
其他项目1,794,235.541,229,335.33
合计91,891,184.3118,454,780.22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增加,以及项目通过验收由递延收益结转确认的政府补助增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8,463,495.67-3,805,232.0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630,874.6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76,493.15-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46,924.00
合计-47,187,002.52-5,621,281.37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增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融资产112,932,821.3846,041,869.09
合计112,932,821.3846,041,869.09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对外投资评估增值。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355,902.02335,570.6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97,912.46-590,303.73
合计342,010.44-254,733.11

其他说明: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647,467.60-4,227,129.84
合计-13,647,467.60-4,227,129.84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120,921.60-
其中:固定资产120,921.60-
处置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691,995.331,856,958.28
合计812,916.931,856,958.28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56.22%,主要原因是上期部分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101,027.86-
合同终止赔偿款-38,503,512.83-
其他79,567.71116,936.2379,567.71
合计79,567.7138,721,476.9279,567.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其他补贴-101,027.86与收益相关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上期收到客户支付的合同终止赔偿款金额较大。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33,943.91733,505.1633,943.9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33,943.91733,505.1633,943.91
对外捐赠36,094,954.6252,979,412.7436,094,954.62
其他676,623.771,355,823.71676,623.77
合计36,805,522.3055,068,741.6136,805,522.30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下降33.16%,主要原因是本期慈善援助项目支出较上期减少。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97,970,326.881,701,230.79
递延所得税费用-62,436,871.10-5,523,164.57
合计135,533,455.78-3,821,933.7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595,000,460.97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89,250,069.1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17,116,143.08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3,335,812.8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0,297,637.4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4,510,639.0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52,098,340.1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19,765,640.49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的变化-854,544.08
其他-境外所得税197,970,326.88
所得税费用135,533,455.7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变动主要原因是公司境外收入增加,境外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较大。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04,169,396.9266,104,632.75
合作研发项目收款24,001,308.7312,046,882.00
合同终止赔偿款-38,503,512.83
货币资金已实现汇兑损益-10,842,145.82
其他5,926,078.443,747,194.35
合计134,096,784.09131,244,367.75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管理费用112,101,907.4855,092,018.56
销售费用51,832,222.6049,405,335.04
研发费用36,404,156.2424,309,981.06
捐赠34,034,361.6236,993,954.68
押金保证金19,773,688.84-
货币资金已实现汇兑损益15,493,267.83-
其他2,374,322.207,013,097.03
合计272,013,926.81172,814,386.3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投资款-70,029,000.00
利息收入30,978,506.7420,278,062.35
合计30,978,506.7490,307,062.3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投资款-70,029,000.00
长期租赁押金-8,083,541.94
信用证保证金2,033,051.67-
合计2,033,051.6778,112,541.9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长期租赁付款35,025,221.2225,347,147.11
长期租赁押金4,713,977.09-
中介机构服务费1,284,581.9717,675,853.64
合计41,023,780.2843,023,000.7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730,533,916.75-1,668,607,319.76
加:资产减值准备13,647,467.604,227,129.84
信用减值损失-342,010.44254,733.11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8,748,725.29111,718,015.60
使用权资产摊销39,239,325.0026,681,070.75
无形资产摊销10,989,820.617,595,966.0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933,350.138,335,539.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812,916.93-1,856,958.2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3,943.91733,505.16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12,932,821.38-46,041,869.09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228,577.6932,952,646.0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7,187,002.525,621,281.3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2,436,871.10-5,523,164.5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4,823,406.81-166,986,844.5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70,557,593.89-482,174,292.3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2,326,706.43685,966,736.13
其他195,054,664.2930,727,247.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5,049,953.83-1,456,376,578.0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3,504,604,838.723,384,997,561.8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3,384,997,561.891,214,025,879.9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9,607,276.832,170,971,681.96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3,504,604,838.723,384,997,561.89
其中:库存现金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504,602,004.283,384,932,297.6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2,834.4465,264.27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04,604,838.723,384,997,561.8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033,051.67信用证保证金
固定资产657,908,316.25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50,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借款利率3.90%,借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2028年7月28日
无形资产52,429,574.80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获得中国工商银行50,0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借款利率3.90%,借款期限:2021年7月30日-2028年7月28日
合计712,370,942.72/

其他说明: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1,258,153,926.66
其中:美元113,502,672.416.3757723,658,988.48
港币653,736,470.360.8176534,494,938.18
应收账款--1,267,006,097.83
其中:美元198,724,233.866.37571,267,006,097.83
其他应收款--714,587.82
其中:美元112,079.906.3757714,587.82
应付账款--17,838,444.94
其中:美元1,395,517.856.37578,897,403.16
英镑745,092.808.60646,412,566.67
欧元2,290.837.219716,539.11
瑞士法郎360,000.006.97762,511,936.00
其他应付款--1,180,703.70
其中:美元104,391.026.3757665,565.83
港元630,061.000.8176515,137.87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独资设立“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英文名称:TopAllianceBiosciences Inc.),公司注册资本为9,500万美元,记账本位币为“美元”。

②公司在香港独资设立“香港君实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unshi Hong Kong Limited),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币,记账本位币为“港币”。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09,326,329.87其他收益2,830,230.17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3,132,200.00其他收益89,060,954.14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新设子公司

(1)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由君实股份于2021年2月出资设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销售;医疗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由君实股份于2021年6月出资设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君实股份于2021年8月出资设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医药和疫苗的研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由君拓生物于2021年12月出资设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物临床试验服务;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发;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5)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由君拓生物于2021年12月设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美国加利福利亚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泰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江苏泰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众合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转让-100.00设立
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州江苏泰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前海君实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广东深圳医院投资管理51.00-设立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苏州君奥精准医学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精准医学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医疗项目投资-100.00设立
苏州君佑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医院管理-100.00设立
苏州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江苏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香港君实有限公司香港香港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海南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海南海南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00.00-设立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68.125-设立
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海南海南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68.125设立
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34.063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君拓生物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036.6972万元,由共青城瑞吉六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4名投资者以人民币 127,500.00万元认购,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君拓生物股权比例由100.00%下降至68.125%。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君实生物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现金895,000,000.00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895,000,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380,906,478.42
差额514,093,521.58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514,093,521.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交易属于在不丧失控制权的前提下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公司在子公司君拓生物增资前后按照持股比例计算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份额差额514,093,521.58元,在合并层面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Anwita Biosciences,Inc.特拉华州特拉华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19.53-权益法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苏州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50.00-权益法
上海君实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上海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技术开发49.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已逾期未减值或已发生单项减值的金融资产。

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2021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1,584,702,519.58---
其他应付款30,704,212.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5,067,562.07---
租赁负债-34,030,641.0922,903,698.0236,192,280.10
长期借款-30,000,000.0060,000,000.00400,000,000.00
合计1,660,474,294.3864,030,641.0982,903,698.02436,192,280.10

(续上表)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短期借款21,234,648.29---
应付账款797,697,494.08---
其他应付款129,413,494.7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6,331,193.26---
租赁负债-16,942,466.129,802,740.824,246,136.05
长期借款-542,222,222.23--
合计1,204,676,830.40559,164,688.359,802,740.824,246,136.05

2.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港币、美元、欧元、瑞士法郎和英镑计价的科目有关,除本公司设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使用港币、美元计价结算外,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2021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欧元瑞士法郎英镑
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
货币资金113,502,672.41723,658,988.48653,736,470.36534,494,938.18------
应收账款198,724,233.861,267,006,097.83--------
其他应收款112,079.90714,587.82--------
应付账款1,395,517.858,897,403.16--2,290.8316,539.11360,000.002,511,936.00745,092.806,412,566.67
其他应付款104,391.02665,565.83630,061.00515,137.87------
合计310,839,077.301,981,816,705.14653,106,409.36533,979,800.31-2,290.83-16,539.11-360,000.00-2,511,936.00-745,092.80-6,412,566.67

(续上表)

项目名称2020年12月31日
美元港币欧元瑞士法郎英镑
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外币人民币
货币资金92,507,651.94603,603,178.1413,014.8810,953.84------
应收账款36,105,513.48235,584,864.91--------
其他应收款82,695.68539,581.04--------
应付账款957,552.426,247,933.79------454,242.414,038,351.30
其他应付款10,004,667.4665,279,454.71--------
合计117,733,641.22768,200,235.5913,014.8810,953.84-----454,242.41-4,038,351.30

②敏感性分析

于2021年12月31日,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0个基点,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310.84万元;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港币升值或贬值100个基点,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653.11万元。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长期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不存在利率变动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53,575,159.55--253,575,159.55
(四)投资性房地产----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528,107,791.79245,424,729.46773,532,521.25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53,575,159.55528,107,791.79245,424,729.461,027,107,680.80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内容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说明
上市股权投资253,575,159.55上市公司,存在活跃市场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容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528,107,791.79近期交易推算法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内容202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1,952,000.00市场法-市场乘数法①流动性折扣27% ②价值乘数8.69 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6,802,000.00市场法-市场乘数法①流动性折扣27% ②价值乘数2.80 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81,452,805.39市场法-市场乘数法①流动性折扣25% ②价值乘数5.39 ③考虑管理人员的经验和对市场状况的了解
医药基金155,217,924.07公允价值根据公司持有的合伙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确定合伙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越高,合伙投资的公允价值越高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联营企业Anwita的全资子公司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汤毅担任董事
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原董事易清清担任董事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Anwita Biosciences, Inc.技术服务费24,626,795.0013,156,400.00
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费23,025,943.40-
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工程设备款3,743,119.27-
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临床及技术服务费-13,344,089.63
军科正源(天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临床及技术服务费-1,101,781.11
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服务费-3,541,781.25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子公司军科镜德已于2020年1月9日注销,北京正旦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自2021年起不再为公司关联方。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76,995,598.77115,547,046.76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垫支费用-159,06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19,132.08-
其他应收款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159,060.007,953.00
其他流动资产军科正源(天津)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2,399.99-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上海偌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529,717.68-
应付账款江苏瑞河环境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2,721,247.71-
合同负债北京加科思新药研发有限公司471,698.11-
应付账款军科正源(北京)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1,383,967.91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7,129,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711,500.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4,383,70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见其他说明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1)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

①2018年3月12日,公司与员工签订了股权激励协议,授出员工股票期权。2018年5月14日,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授予员工6,023,0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每股9.2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累计失效的股票期权1,246,800.00份,已行权的股票期权2,931,000.00份,有效且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1,845,200份。

②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一个等待期于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2020年7月15日)届满。2020年10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3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9,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股,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1,219,400.00元。

③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二个等待期于2020年12月15日届满。2021年4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实施议案,公司向满足行权条件的陈英格等205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11,5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20元/股,共收到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15,745,800.00元。

④2021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的第三个等待期于2021年12月15日届满。

(2)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①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股东大会于2020年11月16日批准了公司制订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1,933名激励对象授予3,564.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公司股本总额87,249.60万股的4.09%。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851.90万股,预留部分

712.90万股。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16日决议对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851.90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55.50元/股,首次授予日公允价值为每股69.58元;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15日决议对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712.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55.50元/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见下表: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0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00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0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归属安排归属期间归属比例(%)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0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②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5日)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Black-Scholes定价模型、授予日股票市场价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按实际行权数量确定、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调减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264,260,205.61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194,808,446.57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6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修订版)》,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修订,修订后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项目协议签订日行权时间授予的权益工具总额行权价(元/股)期权价值(元/股)
第一期2018年3月12日自2018年3月12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505,750.009.209.11
第二期2018年3月12日自2018年3月12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108,050.009.209.47
第三期2018年3月12日自2018年3月12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409,200.009.2010.34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方案(第二次修订稿)》,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了修订,该方案经公

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股权激励情况如下:

项目协议签订日行权时间授予的权益工具总额行权价(元/股)期权价值(元/股)
第一期2018年3月12日自2018年3月12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科创板上市之日起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505,750.009.209.11
第二期2018年3月12日自科创板上市之日起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108,050.009.209.47
第三期2018年3月12日自科创板上市之日起1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科创板上市之日起2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409,200.009.2010.34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根据公司与Coherus于2021年2月签署的《独占许可与商业化协议》,公司授予Coherus

特瑞普利单抗和两个可选项目(JS006或JS018-1,如执行)在美国和加拿大的独占许可,以及两个早期阶段检查点抑制剂抗体药物的优先谈判权。2022年1月10日,经公司与Coherus协商一致,Coherus启动行使可选项目之一重组人源化抗TIGIT单克隆抗体(项目代号:JS006)的选择权的程序,以获得许可在Coherus区域开发JS006或含有JS006的任何产品用于治疗或预防人类疾病。在遵守适用法律及满足双方书面约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按照许可与商业化协议,Coherus将向公司一次性支付3,500万美元执行费,款项不可退回;在达到相应的里程碑事件后,Coherus将向公司支付累计不超过2.55亿美元的里程碑款,外加任何包含JS006产品在Coherus区域内年销售净额18%的销售分成。

2、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3、 2022年3月31日,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决议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284,432,146.64
合计1,284,432,146.6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284,432,146.64100.001,827.01-1,284,430,319.63532,067,968.78100.00--532,067,968.78
其中:
信用评级1,284,432,146.64100.001,827.01-1,284,430,319.63531,037,961.7199.81---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1,030,007.070.19--1,030,007.07
合计1,284,432,146.64/1,827.01/1,284,430,319.63532,067,968.78//532,067,968.78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信用评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1,284,432,146.641,827.01
合计1,284,432,146.641,827.01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应收账款-1,827.011,827.01
合计-1,827.011,827.01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1,254,728,130.6697.69-
客户二12,277,967.170.96-
客户三2,361,211.880.18-
客户四2,114,418.540.16-
客户五1,790,695.040.14-
合计1,273,272,423.2999.13-

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应收的技术许可及特许权收入大幅增加。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694,750,413.08796,131,114.84
合计694,750,413.08796,131,114.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654,296,769.46
1至2年29,792,704.19
2至3年4,977,109.14
3至4年3,758,811.94
4至5年1,001,263.30
5年以上946,960.68
合计694,773,618.7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内部往来款672,660,035.07781,541,097.65
保证金及押金21,512,462.791,864,638.16
备用金及其他601,120.8513,403,503.76
合计694,773,618.71796,809,239.57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2021年1月1日余额678,124.73678,124.73
本期计提-654,919.10-654,919.10
2021年12月31日余额23,205.6323,205.6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78,124.73-654,919.1023,205.63
合计678,124.73-654,919.1023,205.63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单位一内部往来503,890,770.191年以内72.53-
单位二内部往来134,041,686.235年以内19.29-
单位三押金保证金19,298,000.001年以内2.78-
单位四内部往来16,912,135.101年以内2.43-
单位五内部往来14,224,000.001年以内2.05-
合计/688,366,591.52/99.08-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3,611,109,760.59683,981,041.072,927,128,719.522,507,514,431.78632,114,493.371,875,399,938.41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457,791,434.27-457,791,434.2766,171,419.68-66,171,419.68
合计4,068,901,194.86683,981,041.073,384,920,153.792,573,685,851.46632,114,493.371,941,571,358.09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苏州君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16,077,737.84213,290,478.43629,368,216.27-308,529,861.67
拓普艾莱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33,113,930.16209,512,512.54542,626,442.70-278,584,631.70
苏州众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680,545,660.4278,072,054.81758,617,715.23--
江苏众合医药科技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45,000,000.00
上海君实生物工程有限公司877,192,186.93232,360,343.401,109,552,530.33--
苏州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5,584,916.4314,938,898.88170,523,815.31--
君实生物医药科技(海南)有限公司-51,866,547.7051,866,547.7051,866,547.7051,866,547.70
君实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3,553,776.413,553,776.41--
上海君拓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300,000,716.64300,000,716.64--
合计2,507,514,431.781,103,595,328.813,611,109,760.5951,866,547.70683,981,041.07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一、合营企业
北京天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021,145.63-127,354.291,148,499.92-
苏州科博瑞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92,934.9914,907,065.01-
小计1,021,145.6315,000,000.0034,419.3016,055,564.93-
二、联营企业
Anwita Biosciences, Inc65,150,274.0542,083,510.26-2,966,469.40104,267,314.91-
上海君派英实药业有限公司-300,000,000.00-40,210,961.22259,789,038.78-
苏州君境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000,000.00-3,976,801.239,023,198.77-
上海君实西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君实润佳(上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0-1,343,683.1218,656,316.88-
小计65,150,274.05425,083,510.26-48,497,914.97441,735,869.34-
合计66,171,419.68440,083,510.26-48,463,495.67457,791,434.27-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增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733,523,542.321,078,998,166.591,264,073,615.76360,115,692.13
其他业务309,826,288.57219,858,077.51221,432,019.96109,394,025.48
合计4,043,349,830.891,298,856,244.101,485,505,635.72469,509,717.61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本期技术许可收入大幅增长、新增特许权收入,对应成本也相应增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48,463,495.67-3,721,369.05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76,493.15-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446,924.00
合计-47,187,002.52-6,168,293.05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78,973.0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1,891,184.31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14,209,314.5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6,692,010.68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170,187,461.18
减:所得税影响额7,048,286.2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163,139,174.90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86-0.81-0.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3.32-0.99-0.9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按中国会计准则-720,909,747.05-1,668,606,831.687,945,095,398.415,827,808,532.4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管理费用-2,352,637.08-2,968,654.91--
固定资产--12,625,677.4511,654,967.16
在建工程--3,181,529.661,799,602.23
按国际会计准则-718,557,109.97-1,665,638,176.777,960,902,605.525,841,263,101.79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

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熊俊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3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