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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激光: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证券代码:688170 证券简称:德龙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

及激光产业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

? 投资金额:拟投资规模为4.5亿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相关风险提示:

?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 项目建设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尚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 本次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如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由于项目投资资金较大,不排除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因此,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压力上升和资产负债率提高,潜在的资金财务风险也将对收入的实现、未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 本次投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方向上存在偏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拟在苏州工业园区内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相关产品包括激光器、光学检测系统、光学模块、新能源氢能智能装备等,拟投资规模为4.5亿元(本项目中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023.68万元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253.61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苏州工业园区向公司提供总面积约30亩的工业用地用于项目建设。拍得地块后,公司将与苏州工业园区授权部门签订《苏州工业园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契合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有助于加速提升配套生产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 对外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其中《关于对外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项目,其中包括以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于本项目下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4)。

(三) 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对外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德龙激光及公司指定的控股子公司

2、项目选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龙街西,钟园路南地块

3、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名称为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相关产品包括激光器、光学检测系统、光学模块、新能源氢能智能装备等。本项目中的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3,023.68万元投资建设,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4,253.61万元投资建设,其余部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建设。

本项目拟以约900万元购置约30亩土地(公司将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最终用地面积和最终交易价格以正式签署的土地出让合同为准),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30年。

4、项目投资金额:拟投资4.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土地出让金)不低于人民币2.6亿元。

5、项目建设期:约3年

6、资金来源: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影响

本次拟投资建设德龙激光总部研发中心及激光产业基地,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契合公司未来业务拓展需要,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研发能力、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空间及市场地位,有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后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投资所涉及的项目用地尚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合法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取得时间等存在不确定性。

2、 项目建设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以及履行相关备案程序,尚存在无法取得或无法按时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3、 本次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自筹资金。如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议案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由于项目投资资金较大,不排除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筹措资金的可能性,因此,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在具体实施时可能导致公司资金压力上升和资产负债率提高,潜在的资金财务风险也将对收入的实现、未来业绩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4、 本次投资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在具体投资方向上存在偏差,后续具体项目投资情况,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5、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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