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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7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刘洪渭先生和董事弓剑波先生担任,其中曲国霞女士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提出了专业意见,并审议通过所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召开届次审议内容
2023/3/2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4/26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关于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8/2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10/27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经核查,公司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可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审计工作质量表示满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重点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的工作计划,同时敦促和指导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各项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四)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日常经营的规范运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了解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加强完善提供专业建议,切实保障了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坚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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