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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1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了说明,相关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出具承诺并保证履行,有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调整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调整的《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对募投项目的科创属性进行了说明,募投项目均有助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李柏龄(签字):

2023年1月11日

薛文革(签字):

2023年1月11日

戴勇斌(签字):

2023年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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