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黄吉、王成、杨丹、张恝恕的兼职、任职情况以及 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不存在 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