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6
2018
半年度报告芳源环保
NEEQ : 839247
芳源环保
NEEQ : 83924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Fangyuan Environment Co.,Ltd
2018-066
公司半年度大事记
2018年3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和《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向公司中高层员工实施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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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明与提示 ...... 5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6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重要事项 ...... 14
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0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23
第七节 财务报告 ...... 29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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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芳源环保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芳源金属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金明检测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芳源材料 | 指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贝特瑞 | 指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贝特瑞纳米 | 指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松下 | 指 |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挂牌 | 指 |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一层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次发行、本次股票发行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 |
《股权激励计划》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
《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 | 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 |
报告期/本期/本年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
半年度报告/半年报 | 指 | 2018半年度报告 |
锂电池 | 指 | 采用锂合金金属氧化物为正极材料,采用石墨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的一种二次电池 |
镍钴铝酸锂/NCA | 指 | 一种三元材料,可作为锂电池的正极材料 |
镍钴锰酸锂/NCM | 指 | 一种三元材料,可作为锂电池的正极材料 |
三元材料 | 指 | 由三种化学成分(元素),组成(单质及化合物)或部分(零件)组成的材料整体,包括合金、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等,广泛应用于矿物提取、金属冶炼、材料加工、新型能源等行业 |
前驱体 | 指 |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化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
新能源汽车 | 指 |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能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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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罗爱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志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事项 | 是或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是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 | □是 √否 |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 □是 √否 |
是否审计 | □是 √否 |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备查文件 | 1、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
2、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4、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中公开披露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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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Fangyuan Environment Co.,Ltd |
证券简称 | 芳源环保 |
证券代码 | 839247 |
法定代表人 | 罗爱平 |
办公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陈剑良 |
是否通过董秘资格考试 | 是 |
电话 | +86-750-6290863 |
传真 | +86-750-6290808 |
电子邮箱 | fangyuan20020607@sina.com |
公司网址 | http://www.fyhbchina.com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www.neeq.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成立时间 | 2002年06月07日 |
挂牌时间 | 2016年10月21日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制造业(C)-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0)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型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电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 集合竞价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6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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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总股本(股) | 0 |
控股股东 | 罗爱平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罗爱平、吴芳夫妇及一致行动人袁宇安、谢宋树、龚军、龙全安、张斌、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林洁萍、陈剑良、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林卫仪、欧海军 |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 内容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5739866136J | 否 |
注册地址 | 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厂房四)、(电房)(一照多址) | 是 |
注册资本(元) | 168,000,000 | 是 |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 华创证券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华创大厦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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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269,581,830.33 | 60,816,394.55 | 343.27% |
毛利率 | 16.55% | 15.40%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487,090.95 | 293,500.60 | 5,517.4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5,770,888.99 | 245,768.74 | 6,316.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5.53% | 0.21%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5.29% | 0.20%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01 | 1,304.35% |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712,510,117.62 | 486,479,810.14 | 46.46% |
负债总计 | 406,235,659.18 | 196,692,442.65 | 106.5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06,274,458.44 | 289,787,367.49 | 5.6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1.82 | 1.72 | 5.80%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4.99% | 36.45%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57.01% | 40.43% | - |
流动比率 | 121.68% | 131.39% | - |
利息保障倍数 | 6.22 | 4.63 | -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9,410.07 | -57,489,396.45 | 23.1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59 | 2.65 | - |
存货周转率 | 1.46 | 2.19 | -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46.46% | 28.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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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增长率 | 343.27% | 61.22% | - |
净利润增长率 | 5,517.40% | 113.48% | -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本期期初 | 增减比例 | |
普通股总股本 | 168,000,000 | 168,000,000 | 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 | - |
2018年3月28日,公司进行股权激励,发行1,000.00万股,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公司总股本由16,800.00万股变更为17,800.00万股。
六、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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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商业模式
商业模式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回顾
本公司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是一家专业从事镍、钴等废弃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含镍、钴废物循环回收及镍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公司利用含镍、钴废料生产、销售镍电池和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产品包括镍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系列产品、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NCA、NCM前驱体系列产品。公司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及生产能力,综合利用含镍、钴等废料资源,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性价比产品,保证市场获取能力,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取利润。
公司客户类型主要涉及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动力电池行业,主要采取直销的方式为客户提供锂电池正极材料NCA/NCM三元前驱体等产品。
报告期初至本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动。
1、主营业务经营计划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958.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3.27%;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2,071.46万元和1,64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361.76%和5,517.40%。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半年古井工厂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生产体系正式进入量产阶段,产能释放,规模效益开始显现;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确定性高增长,国内外三元材料正极前驱体市场有所突破,国内外销量同比增长较快。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动力电池行业也得到了井喷式发展。为了搭上新能源汽车的这班顺风车,公司积极推进动力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NCA、NCM前驱体产品转型升级,且现阶段NCA、NCM前驱体已实现量产和批量销售。由于正极材料性能对动力电池的整体性能起决定作用,同时也是制约动力电池成本的关键因素,因此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情况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系密切。
2、年度内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18年3月28日及2018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1,000.00万股,发行价格2.86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800.00万元变更为17,80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8]000259号。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于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三、 风险与价值
1、主营业务经营计划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6,958.1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43.27%;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为2,071.46万元和1,648.71万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4,361.76%和5,517.40%。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上半年古井工厂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生产体系正式进入量产阶段,产能释放,规模效益开始显现;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确定性高增长,国内外三元材料正极前驱体市场有所突破,国内外销量同比增长较快。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动力电池行业也得到了井喷式发展。为了搭上新能源汽车的这班顺风车,公司积极推进动力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NCA、NCM前驱体产品转型升级,且现阶段NCA、NCM前驱体已实现量产和批量销售。由于正极材料性能对动力电池的整体性能起决定作用,同时也是制约动力电池成本的关键因素,因此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情况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系密切。
2、年度内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18年3月28日及2018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1,000.00万股,发行价格2.86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800.00万元变更为17,800.00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25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8]000259号。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于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 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1、镍、钴等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通过利用含镍、钴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产电池正极材料。目前含镍、钴废料价格直接受到镍金属、钴金属价格影响,正极材料产品价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上述金属价格影响。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国际经济环境直接影响到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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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企业社会责任
采取的措施:尽可能采用以人民币计价的结算方式,加强客户回款的催收工作。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公司非常重视公益事业,注重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报告期内,公司向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小学捐赠人民币1,000.00元慰问金,向江门市新会区工商业联合会古井分会捐赠人民币10,000.00元慈善公益捐款。公司未来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社会中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承担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 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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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一)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四.二.(二)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三)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四.二.(四)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四.二.(五)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四.二.(六)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普通股股票发行事项 | √是 □否 | 四.二.(七)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相关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 □是 √否 |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20,000,000.00 | 0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600,000,000.00 | 22,840,725.49 |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 - |
6.其他 | - | - |
合计 | 620,000,000.00 | 22,840,725.49 |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已分别于2018年1月9日、2018年5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关于补充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股东贝特瑞及其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促进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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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而凸显协同效应并实现共赢。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临时公告编号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2日 | 11,000,000.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2日 | 2,700,000.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 | 2,068,000.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3月6日 | 1,418,987.72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 | 3,024,400.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12月13日至2020年3月13日 | 12,130,877.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吴芳、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9月4日 | 7,544,000.00 | 是 | 2017年4月5日 | 2017-036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14日 | 15,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5月17日至2019年4月14日 | 20,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8月25日至2019年4月14日 | 15,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9月30日至2019年4月14日 | 15,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10月20日 | 2,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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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4月20日至2019年3月19日 | 18,000,000.00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罗爱平、吴芳、袁宇安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7月11日 | 6,734,049.36 | 是 | 2017年3月16日 | 2017-028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吴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1日 | 5,000,000.00 | 是 | 2017年7月31日 | 2017-045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吴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12日 | 20,000,000.00 | 是 | 2017年7月31日 | 2017-045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12月7日至2027年12月7日 | 17,000,000.00 | 是 | 2017年9月11日 | 2017-058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7年12月25日至2027年12月24日 | 3,000,000.00 | 是 | 2017年9月11日 | 2017-058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6月26日至2019年6月16日 | 1,000,000.00 | 是 | 2017年9月11日 | 2017-058 |
罗爱平、吴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9月15日 | 4,500,000.00 | 是 | 2018年1月30日 | 2018-007 |
罗爱平、吴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12月18日 | 5,310,000.00 | 是 | 2018年1月30日 | 2018-007 |
罗爱平、吴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26日 | 12,000,000.00 | 是 | 2018年1月30日 | 2018-007 |
罗爱平、吴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11月30日 | 3,710,000.00 | 是 | 2018年6月8日 | 2018-039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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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股权激励计划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2018-007、2018-039)。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无偿为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报告期内,为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及2018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和《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2018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0万元。本次发行采取现金认购方式。本次发行股票对24名对象发行,其中2人为在册股东,22人为新增股东,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欧海军等15名员工为核心员工,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8日,公司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实际发行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60万元。截至2018年4月25日,募集资金2,860万元已全部到账。2018年5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股票发行认购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259号《验资报告》。2018年7月2日,全国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 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为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增强企业竞争力,为公司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及2018年4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和《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2018年4月9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总股数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60万元。本次发行采取现金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24名对象发行,其中2人为在册股东,22人为新增股东,为了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鼓励和稳定对公司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欧海军等15名员工为核心员工,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8日,公司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提出异议。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实际发行1,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860万元。截至2018年4月25日,募集资金2,860万元已全部到账。2018年5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股票发行认购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259号《验资报告》。2018年7月2日,全国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 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1、报告期内,公司新选举和新聘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书面声明并签字承诺,近两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因对所任职公司最近两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负有责任的情况,无个人到期末清偿的大额债务、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2、公司在申报挂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3、2016年6月15日,芳源环保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铭德隆盛、新余隆盛、富成创业、鼎锋明道汇信、鼎峰明道汇鑫、黄也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的股份(含300.00万股)。
本次增资过程中,鼎锋明道汇信和鼎锋明道汇鑫(甲方),与芳源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及吴芳(乙方),以及芳源环保(丙方)于2016年6月15日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书》,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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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特殊条款,具体如下:
(1)共同出售权
乙方拟向受让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则甲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以其向转让方发出要约的相同价格及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持有丙方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而且转让方应有义务促使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2)现金补偿条款
1)若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发生重组并购,甲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即罗爱平、吴芳)以现金方式补偿甲方投资金额与甲方实际所得重组并购价款的差价。
现金补偿金额=(甲方投资金额-甲方实际所得重组并购价款)+(甲方投资金额×10%的年收益)。
2)甲方按照本补充协议请求现金补偿的,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正式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文件之日起90日内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4、业绩承诺条款
2016年3月30日,原股东贝特瑞(甲方)和公司(乙方),罗爱平(丙方之一)、吴芳(丙方之二)、袁宇安(丙方之三),铭德隆盛(丁方之一)、正德隆盛(丁方之二)、新余隆盛(丁方之三)、梁海燕(丁方之四)、李莉(丁方之五),以及新股东贾自强(戊方之一)、富成创业(戊方之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对甲方、乙方、丙方、丁方于2014年10月14日共同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补充协议如下:
1)在乙方改造完成后且相关产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丙方(之一)承诺并保证,2015-2018年乙方原有业务年平均净利润不低于700万元;如果低于700万元,丙方(之一)向乙方现金补足差额部分;由乙方聘请甲方认可的审计机构每年对此进行专项审计,并以审计结果为准,四年累计清算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清算和补偿。
截至报告期末,以上事项均未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资产
资产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保证金 | 7,974,314.45 | 1.12% | 海关保函及银承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抵押 | 480,501.68 | 0.07% | 土地抵押担保贷款 |
固定资产 | 抵押 | 1,845,864.18 | 0.26% | 厂房抵押担保贷款 |
机器设备 | 抵押 | 79,401,532.50 | 11.14% | 设备抵押贷款 |
总计 | - | 89,702,212.81 | 12.59% | - |
货币资金:2018年10月17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江门分行支付开关税保函的保证金4,374,314.45元;2018年6月1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支付开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3,600,000.00元。
无形资产、固定资产: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仪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办理3,000万元授信业务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由公司股东罗爱平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以公司所有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的厂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6)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17209、2017210号]作为抵押担保。
机器设备: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办理3,500万元授信业务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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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由公司股东罗爱平及吴芳以个人资产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机器设备等资产作抵押担保。
(六) 调查处罚事项
(七)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或股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2018]67号)。
2018年4月,环保局对公司进行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和调查查证,认为公司2017年向危废处置单位转移危险废物实际数量与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平台登记的危险废物转移数量不相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记载的危废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相符,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固废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与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决定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十九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是由于公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固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是因资料报备不当所致,并不存在任何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没有对生态环境造成任何影响和危害,公司已在2017年底完全停止了上述的违法行为,实施了相关的自查自纠措施。
公司接受环保局的上述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措施,公司认真吸取了本次教训,严格学习并执行《固废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发行方案公告时间 | 新增股票挂牌转让日期 | 发行价格 | 发行数量 | 募集金额 | 募集资金用途 (请列示具体用途) |
2018年3月30日 | 2018年7月24日 | 2.86 | 10,000,000 | 28,600,000 | 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
注:2018年3月30日,公司发行股票1,000.00万股, 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并完成工商变更,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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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66,062,500 | 39.32% | 47,040,000 | 113,102,500 | 67.3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12,500 | 0.78% | 0 | 1,312,500 | 0.78%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 | - | -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101,937,500 | 60.68% | -47,040,000 | 54,897,500 | 32.6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46,874,450 | 27.90% | 0 | 46,874,450 | 27.90% | |
董事、监事、高管 | 8,023,050 | 4.78% | 0 | 8,023,050 | 4.78% | |
核心员工 | - | - | - | - | - | |
总股本 | 168,000,000 | - | 0 | 168,000,000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 |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共发行1,000.00万股,共24名发行对象,发行对象均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其中2人为在册股东、22人为新增股东。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公司普通股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16,800.00万股增至17,800.00万股,普通股股东人数由23名增至45名。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保持不变,比例由67.32%变为63.54%,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限售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占总股本的比例由0.78%变为0.74%;有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由54,897,500股变为64,897,500股,比例由32.68%变为
36.46%;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46,874,450股变为49,883,450股,比例由27.90%变为28.02%。董事、监事、高管由8,023,050股变为11,494,850股,比例由4.78%变为6.46%;核心员工股份总数由0股增至3,519,200股,比例由0%变为1.98%。
(二) 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1 | 罗爱平 | 38,071,950 | 0 | 38,071,950 | 22.6619% | 36,759,450 | 1,312,500 |
2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38,010,000 | 0 | 38,010,000 | 22.6250% | 0 | 38,0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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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州日信宝安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4,000,000 | 0 | 14,000,000 | 8.3333% | 0 | 14,000,000 |
4 | 吴芳 | 10,115,000 | 0 | 10,115,000 | 6.0208% | 10,115,000 | 0 |
5 | 袁宇安 | 8,023,050 | 0 | 8,023,050 | 4.7756% | 8,023,050 | 0 |
合计 | 108,220,000 | 0 | 108,220,000 | 64.4166% | 54,897,500 | 53,322,500 | |
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前五名股东中,罗爱平与吴芳为夫妻关系,袁宇安系其一致行动人;贝特瑞与日信宝安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1,000.00万股,公司总股本由16,800.00万股增至17,800.00万股,2018年7月23日,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化,罗爱平持股数量由38,071,950股变为40,424,55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比例由22.6619%变为22.7105%,新增股份2,352,600股;贝特瑞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比例由22.6250%变为21.3539%;广州日信宝安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比例由8.3333%变为7.8652%;吴芳持股数量由10,115,000股变为10,771,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比例由6.0208%变为6.0513%,新增股份656,400股;袁宇安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比例由4.7756%变为4.5073%。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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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1,000.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6,800.00万股变更为17,800.00万股,公司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原在册股东2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新增股东为谢宋树、龚军、龙全安、张斌、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林洁萍、陈剑良、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林卫仪、欧海军等22人。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发生变动。罗爱平直接持有公司22.7105%的股份,吴芳直接持有公司6.0513%的股份,袁宇安直接持有4.5073%的股份,谢宋树直接持有公司0.5493%的股份;龙全安直接持有公司
0.4249%的股份;张斌直接持有公司0.3246%的股份;龚军直接持有公司0.2525%的股份;刘京星直接持有公司0.3366%的股份;朱志军直接持有公司0.1924%的股份;尹建国直接持有公司0.1803%的股份;林洁萍直接持有公司0.1376%的股份;陈剑良直接持有公司0.1322%的股份;许建勇直接持有公司0.2164%的股份;陈万超直接持有公司0.1322%的股份;许志华直接持有公司0.1322%的股份;刘晓剑直接持有公司0.1322%的股份;陈少安直接持有公司0.0983%的股份;朱勤英直接持有公司0.1082%的股份;邓立群直接持有公司0.1322%的股份;张勇直接持有公司0.1443%的股份;李芬直接持有公司0.0826%的股份;李沃颖直接持有公司0.0721%的股份;刘鉴潮直接持有公司0.0112%的股份;林卫仪直接持有公司0.1292%的股份;欧海军直接持有公司0.0056%的股份。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7.1966%的股份。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月,先后在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任副教授、教授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999年12月调入广东省五邑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系任教授和广东省十百千人才计划的培养对象。2008年11月获得江门市新会区第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同年被聘为江门市新会区专业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2010年被聘任为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2011年被评为江门市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称号,2011年被评为江门市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称号,2008年被聘为中南大学“特聘教授”,多次获省、市级科学技术奖。迄今已主持和承担了国家计委、国家科委的“八五”和“九五”科技攻关项目5项以及广东省科技攻关项目“废旧二次电池及其生产废料的资源化利用”等5项。2002年6月创办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罗爱平、吴芳夫妇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罗爱平:详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吴芳:女,197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别于1992年7月、1995年3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取得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学士、硕士学位,2001年12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取得材料学博士学位。1995年4月至1999年12月,先后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所助教、讲师。2001年7月至2004年10月任五邑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系副教授、硕士导师。2004年9月至2006年7月,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年10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金明检测执行董事、经理,芳源金属监事。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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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任期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罗爱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1966年10月14日 | 博士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是 |
谢宋树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1966年01月25日 | 本科 | 2016年11月-2019年03月 | 是 |
吴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1971年03月01日 | 博士 | 2016年11月-2019年03月 | 是 |
袁宇安 | 董事 | 男 | 1963年04月28日 | 高中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是 |
黄友元 | 董事 | 男 | 1981年10月13日 | 博士 | 2018年05月-2019年03月 | 否 |
张晓峰 | 董事 | 男 | 1977年02月07日 | 硕士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否 |
沈佰军 | 董事 | 男 | 1968年12月25日 | 本科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否 |
孔建凯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76年02月09日 | 本科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否 |
罗文彬 | 监事 | 男 | 1972年10月15日 | 大专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否 |
林卫仪 | 职工监事 | 女 | 1974年02月22日 | 大专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是 |
龚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1971年04月20日 | 大专 | 2017年01月-2019年03月 | 是 |
龙全安 | 副总经理 | 男 | 1965年11月12日 | 本科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是 |
张斌 | 副总经理 | 男 | 1977年03月26日 | 中专 | 2017年01月-2019年03月 | 是 |
林洁萍 | 财务总监 | 女 | 1969年08月17日 | 大专 | 2016年03月-2019年03月 | 是 |
陈剑良 | 董事会秘书 | 男 | 1980年05月25日 | 本科 | 2017年01月-2019年03月 | 是 |
董事会人数: | 7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8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票1,000万股,发行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共24人,其中2人为公司原在册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夫妇,22人为新增股东。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维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夫妇与一致行动人袁宇安与新增股东谢宋树、龚军、龙全安、张斌、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陈剑良、林洁萍、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林卫仪、欧海军等22人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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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罗爱平 | 董事长、总经理 | 38,071,950 | 0 | 38,071,950 | 22.6619% | 0 |
谢宋树 |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吴芳 | 董事、副总经理 | 10,115,000 | 0 | 10,115,000 | 6.0208% | 0 |
袁宇安 | 董事 | 8,023,050 | 0 | 8,023,050 | 4.7756% | 0 |
张晓峰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黄友元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沈佰军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孔建凯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0% | 0 |
罗文彬 | 监事 | 0 | 0 | 0 | 0% | 0 |
林卫仪 | 职工监事 | 0 | 0 | 0 | 0% | 0 |
龚军 | 常务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龙全安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张斌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林洁萍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陈剑良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 | 56,210,000 | 0 | 56,210,000 | 33.4583% | 0 |
2018年3月28日,公司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发行1,000.00万股。 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董事长、总经理罗爱平认购股份2,352,600股,持股数量由38,071,950股变为40,424,550股,持股比例由22.6619%变为22.7105%;董事、副总经理吴芳认购股份656,400股,持股数量由10,115,000股变为10,771,400股,持股比例由6.0208%变为6.0513%;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谢宋树认购股份977,8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5493%;常务副总经理龚军认购股份449,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2525%;副总经理龙全安认购股份756,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4249%;副总经理张斌认购股份577,8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3246%;财务总监林洁萍认购股份245,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76%;董事会秘书陈剑良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
0.1322%;职工监事林卫仪认购股份230,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29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合计62,690,800股,占发行后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35.2196%。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否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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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毅 | 董事 | 离任 | 董事 |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 |
黄友元 | 无 | 新任 | 董事 | 贝特瑞提名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黄友元,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化学专业;2005年7月毕业于湘潭大学化学学院、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联合培养理学硕士,研究方向锂离子电池新材料开发及应用;201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京都大学大学院工学研究科中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方向:能源与材料化学,锂离子电池新材料开发及应用。2003年9月至2007年9月,在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先后任职工程师、主任工程师;2009年9月至2009年12月,在北京公交集团任职部长助理;2011年1月至今,在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贝特瑞新能源技术研究院院长、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2015年5月5日至今,兼任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按工作性质分类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行政管理人员 | 55 | 75 |
生产人员 | 364 | 372 |
销售人员 | 6 | 12 |
技术人员 | 47 | 89 |
财务人员 | 8 | 12 |
员工总计 | 480 | 560 |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3 | 3 |
硕士 | 2 | 2 |
本科 | 20 | 36 |
专科 | 68 | 85 |
专科以下 | 387 | 434 |
员工总计 | 480 | 560 |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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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增进员工彼此的了解,鼓励员工学习分享,加强团队协作精神,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团队的战斗力。
3、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无
姓名
姓名 | 岗位 |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
刘京星 | 芳源金属总经理 | 0 |
尹建国 | 董事长助理 | 0 |
朱志军 | 品质总监 | 0 |
许健勇 | 芳源金属副总经理 | 0 |
陈万超 | 研发部部长 | 0 |
许志华 | 财务经理兼总经理助理 | 0 |
刘晓剑 | 采购总监 | 0 |
邓立群 | 物资部经理 | 0 |
张勇 | 业务部经理 | 0 |
朱勤英 | 采购部经理 | 0 |
陈少安 | 芳源新能源副总经理 | 0 |
李芬 | 行政部经理 | 0 |
李沃颖 | 分析工程师 | 0 |
刘鉴潮 | 品质部经理 | 0 |
欧海军 | 浸出车间主任 | 0 |
2018年3月28日和2018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第三次临时股份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发行股票1,000.00万股。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核心员工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欧海军共持有股份数量3,519,2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1.9771%。其中,刘京星认购股份599,2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3366%;朱志军认购股份342,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
0.1924%;尹建国认购股份321,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803%;许建勇认购股份385,2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2164%;陈万超认购股份235,400股份,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许志华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刘晓剑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陈少安认购股份175,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0983%;朱勤英认购股份192,6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082%;邓立群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
0.1322%;张勇认购股份256,8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443%;李芬认购股份147,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0826%;李沃颖认购股份128,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0721%;刘鉴潮认购股份20,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0112%;欧海军认购股份10,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0056%。本次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说明:本次股票发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信息披露公告为:2018年3月30日发布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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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18-011)、《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8-01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2018年4月9日发布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2018年4月17日发布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2018年7月19日发布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充分调动公司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刘京星、尹建国、朱志军、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邓立群、张勇、朱勤英、陈少安、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欧海军共15名员工为公司的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于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4月8日,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全体员工均对认定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了《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2018年4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4,487,27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市0股,弃权股数0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认定刘京星、尹建国、朱志军、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邓立群、张勇、朱勤英、陈少安、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欧海军等15名核心员工。
2018年3月28日,公司拟对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发行1,000.00万股,原在册股东2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新增股东谢宋树、龚军、龙全安、张斌、刘京星、朱志军、尹建国、林洁萍、陈剑良、许健勇、陈万超、许志华、刘晓剑、陈少安、朱勤英、邓立群、张勇、李芬、李沃颖、刘鉴潮、林卫仪、欧海军等22人。
2018年7月2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2018年7月23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罗爱平认购股份2,352,600股,持股数量由38,071,950股变为40,424,550股,持股比例由
22.6619%变为22.7105%;吴芳认购股份656,400股,持股数量由10,115,000股变为10,771,400股,持股比例由6.0208%变为6.0513%;新增股东谢宋树认购股份977,8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5493%;龚军认购股份449,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2525%;龙全安认购股份756,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4249%;张斌认购股份577,8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3246%;刘京星认购股份599,2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3366%;朱志军认购股份342,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
0.1924%;尹建国认购股份321,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803%;林洁萍认购股份245,0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76%;陈剑良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许建勇认购股份385,2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2164%;陈万超认购股份235,400股份,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许志华认购股份235,400股,占芳源环保股份总数的0.1322%;刘晓剑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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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 | 95,364,485.96 | 31,177,115.61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 | 106,860,639.72 | 55,206,723.84 |
预付款项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 | 86,771,841.77 | 4,797,172.48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4 | 1,251,144.66 | 10,462,904.87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5 | 170,706,794.22 | 138,239,621.37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6 | 33,351,054.15 | 18,560,118.52 |
流动资产合计 | 494,305,960.48 | 258,443,656.6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7 | 185,003,816.22 | 191,055,509.75 |
在建工程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8 | 568,934.23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9 | 4,116,614.92 | 4,324,587.46 |
开发支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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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0 | 27,761,371.96 | 29,664,857.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1 | 753,419.81 | 1,093,204.9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2 | - | 1,897,993.8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8,204,157.14 | 228,036,153.45 | |
资产总计 | 712,510,117.62 | 486,479,810.1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3 | 245,475,864.61 | 143,450,580.2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4 | 92,124,288.00 | 48,067,020.66 |
预收款项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5 | 1,923,350.17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6 | 3,026,856.52 | 2,274,759.60 |
应交税费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7 | 5,081,417.08 | 2,871,175.36 |
其他应付款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8 | 58,603,882.80 | 28,906.77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6,235,659.18 | 196,692,442.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406,235,659.18 | 196,692,442.6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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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19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0 | 110,730,831.70 | 110,730,831.70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1 | 1,694,262.01 | 1,694,262.01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2 | 25,849,364.73 | 9,362,273.7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6,274,458.44 | 289,787,367.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06,274,458.44 | 289,787,367.4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12,510,117.62 | 486,479,810.14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5,090,413.03 | 30,584,478.21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第八节附注十三注释1 | 108,800,550.98 | 56,338,291.38 |
预付款项 | 86,771,841.77 | 4,243,571.62 | |
其他应收款 | 第八节附注十三注释2 | 74,618,817.86 | 64,039,140.68 |
存货 | 172,940,745.56 | 137,908,828.9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9,076,123.14 | 8,916,314.96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7,298,492.34 | 302,030,625.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第八节附注十三注释3 | 101,505,000.00 | 101,505,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51,078,620.29 | 50,201,789.16 | |
在建工程 | 561,557.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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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4,082,273.23 | 4,288,395.79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79,844.26 | 4,301,274.0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3,018.56 | 1,093,204.9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897,993.8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160,314.08 | 163,287,657.77 | |
资产总计 | 709,458,806.42 | 465,318,283.6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45,475,864.61 | 143,450,580.26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76,059,529.11 | 21,201,280.35 | |
预收款项 | 1,923,350.17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920,940.08 | 2,121,727.27 | |
应交税费 | 5,131,305.18 | 2,842,337.19 | |
其他应付款 | 58,603,882.80 | 28,906.7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0,114,871.95 | 169,644,831.8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390,114,871.95 | 169,644,831.84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110,730,831.70 | 110,730,831.70 |
2018-066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1,694,262.01 | 1,694,262.0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38,918,840.76 | 15,248,358.05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19,343,934.47 | 295,673,451.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709,458,806.42 | 465,318,283.60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269,581,830.33 | 60,816,394.55 | |
其中:营业收入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3 | 269,581,830.33 | 60,816,394.55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9,709,869.60 | 60,367,727.69 | |
其中:营业成本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3 | 224,960,210.65 | 51,452,296.99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4 | 669,625.38 | 173,775.90 |
销售费用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5 | 920,020.41 | 834,721.67 |
管理费用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6 | 16,060,677.35 | 6,430,007.58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7 | 4,624,850.86 | 1,515,693.42 |
资产减值损失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8 | 2,474,484.95 | -38,767.87 |
加:其他收益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0 | 2,062,309.00 | 12,316.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2018-06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29 | -1,146,111.05 | -29,886.74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788,158.68 | 431,096.35 | |
加:营业外收入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1 | 127,590.21 | 64,172.37 |
减:营业外支出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2 | 201,197.62 | 31,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714,551.27 | 464,268.72 | |
减:所得税费用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3 | 4,227,460.32 | 170,768.1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487,090.95 | 293,500.60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 - |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87,090.95 | 293,500.6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6.其他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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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0 | 0.0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营业收入 | 第八节附注十三注释4 | 270,101,782.23 | 61,048,702.41 |
减:营业成本 | 第八节附注十三注释4 | 222,209,144.54 | 51,944,373.07 |
税金及附加 | 616,289.62 | 135,908.24 | |
销售费用 | 920,020.41 | 828,441.18 | |
管理费用 | 12,144,551.53 | 5,738,760.45 |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4,622,988.61 | 1,571,237.38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 | - | |
资产减值损失 | 2,472,879.95 | -38,767.87 | |
加:其他收益 | 2,062,309.00 | 12,316.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46,111.05 | -29,886.74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8,032,105.52 | 851,179.45 | |
加:营业外收入 | 66,093.00 | 64,172.37 | |
减:营业外支出 | 200,197.62 | 30,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898,000.90 | 885,351.82 | |
减:所得税费用 | 4,227,518.19 | 170,768.1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70,482.71 | 714,583.7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 - |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
2018-066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6.其他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5,494,543.49 | 68,818,516.8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2018-06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4 | 6,223,765.33 | 493,062.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718,308.82 | 69,311,579.5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1,227,442.56 | 110,488,745.2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385,560.54 | 7,720,067.3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029,317.42 | 2,949,330.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4 | 17,255,398.37 | 5,642,833.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897,718.89 | 126,800,976.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9,410.07 | -57,489,396.4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4,420.00 | 13,807.8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420.00 | 13,807.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9,566,365.48 | 63,524,684.9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566,365.48 | 63,524,684.9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461,945.48 | -63,510,877.1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0,000.00 | 9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584,930.71 | 70,8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第八节附注六注释34 | 3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184,930.71 | 160,800,000.00 |
2018-06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023,349.34 | 94,9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07,169.92 | 1,946,075.3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330,519.26 | 96,886,075.3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854,411.45 | 63,913,924.6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213,055.90 | -57,086,348.9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177,115.61 | 100,506,521.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390,171.51 | 43,420,172.25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5,494,543.49 | 72,772,844.8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302,862.42 | 433,270.5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0,797,405.91 | 73,206,115.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67,588,441.98 | 111,104,468.74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221,662.78 | 6,813,163.1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53,376.24 | 2,910,223.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147,168.65 | 4,951,022.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0,910,649.65 | 125,778,878.5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113,243.74 | -52,572,763.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04,420.00 | 13,807.8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420.00 | 13,807.8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708,371.60 | 6,118,154.5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9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2018-06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708,371.60 | 96,118,154.5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603,951.60 | -96,104,346.7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600,000.00 | 90,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584,930.71 | 70,8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184,930.71 | 160,8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8,023,349.34 | 94,94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307,169.92 | 1,941,827.2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330,519.26 | 96,881,827.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854,411.45 | 63,918,172.8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6,137,216.11 | -84,758,937.0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978,882.47 | 100,431,916.9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116,098.58 | 15,672,979.96 |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2018-066
第八节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3. 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二) 附注事项详情
二、 报表项目注释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经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罗爱平、吴芳、袁宇安、梁海燕、李莉、贾自强、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5739866136J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6,800万股,注册资本为16,8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总部地址:江门
2018-066
市新会区古井镇临港工业园A区11号,实际控制人为罗爱平、吴芳夫妇。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属制造业行业,主要产品为覆钴球镍、加锌球镍、三元前驱体和三元系氢氧化镍钴铝化合物等电池材料。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2018年08月28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4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 | 100.00 | 100.00 |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2018-066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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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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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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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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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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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1. 金融工具的分类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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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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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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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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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关联方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员工的款项、保证金及押金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5.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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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3-4年 | 40.00 | 4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2. 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持有待售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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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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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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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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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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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5.00 | 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00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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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五)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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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软件、研发工具软件。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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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办公软件 | 1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47 | 土地使用证年限 |
非专利技术 | 10 | 预计可使用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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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溶剂油 | 8年 | 溶剂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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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其他长期资产 | 5年 | 车间更新改造工程 |
(二十)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1. 短期薪酬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2. 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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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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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二十三)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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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二十四)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 合同已经签订,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后转移商品的所有权凭证后确认收入;
(2) 合同已经签订,按合同约定交付实物签收后确认收入;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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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二十五)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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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政府补助的确认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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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七)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四)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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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二十九)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 | 实污染当量 | 1.8元/每当量 |
环境保护税(水污染物 | 实污染当量 | 2.8元/每当量 |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第一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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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GR201744000998,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2017年至2019年。本公司2017年度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632.27 | 6,354.20 |
银行存款 | 87,379,539.24 | 29,169,678.08 |
其他货币资金 | 7,974,314.45 | 2,001,083.33 |
合计 | 95,364,485.96 | 31,177,115.6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税担保函保证金 | 4,369,859.27 | 2,000,000.00 |
关税担保函保证金利息收入 | 4,455.18 | 1,083.33 |
电子银承保证金 | 3,600,000.00 | |
合计 | 7,974,314.45 | 2,001,083.33 |
1、2017年10月17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362合同项下以受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编号为LG3861172079AA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支付的关税担保函保证金2,000,000.00元。
2、2018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FY20180525合同项下以受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编号为LG3861181120AA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支付的关税担保函保证金2,369,859.27元。
3、2018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给供应商,支付保证金3,600,000.00元。
4、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除上述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5、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64,187,370.35元,增加了67.31%,主要系销售额增加364.16%导致收到的货款增加以及收到股权激励募集资金28,600,000.00元未使用所致。
注释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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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671,100.00 | 5,265,100.00 |
应收账款 | 100,189,539.72 | 49,941,623.84 |
合计 | 106,860,639.72 | 55,206,723.84 |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71,100.00 | 4,770,1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495,000.00 |
合计 | 6,671,100.00 | 5,265,100.00 |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323,100.00 | - |
合计 | 9,323,100.00 | - |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209,663.47 | 100.00 | 5,020,123.75 | 4.86 | 100,189,539.72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95,692,063.47 | 90.95 | 5,020,123.75 | 5.25 | 90,671,939.72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 | - | - | - | -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9,517,600.00 | 9.05 | - | - | 9,517,6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105,209,663.47 | 100.00 | 5,020,123.75 | 4.86 | 100,189,53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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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2,487,806.86 | 100.00 | 2,546,183.02 | 4.85 | 49,941,623.84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46,427,806.86 | 88.45 | 2,546,183.02 | 5.48 | 43,881,623.84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 | - | - | - | -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6,060,000.00 | 11.55 | - | - | 6,060,0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52,487,806.86 | 100.00 | 2,546,183.02 | 4.85 | 49,941,623.84 |
(2) 应收账款分类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3,657,918.97 | 4,682,895.95 | 5.00 |
1-2年 | 1,588,100.00 | 158,810.00 | 10.00 |
3-4年 | 446,044.50 | 178,417.80 | 40.00 |
合计 | 95,692,063.47 | 5,020,123.75 | 5.25 |
3) 组合中,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9,517,600.00 | - | - |
合计 | 9,517,600.00 | - | -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473,940.73元;本期无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
(4)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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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34,673,723.68 | 32.95 | 1,733,686.18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33,547,359.40 | 31.89 | 1,677,367.97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517,600.00 | 9.05 | -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37,000.00 | 5.16 | 271,850.00 |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 5,025,898.40 | 4.78 | 251,294.92 |
合计 | 88,201,581.48 | 83.83 | 3,934,199.07 |
注释3. 预付款项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86,771,841.77 | 100.00 | 4,797,172.48 | 100.00 |
合计 | 86,771,841.77 | 100.00 | 4,797,172.48 | 100.00 |
2. 预付款项按性质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材料款 | 80,444,341.77 | 4,797,172.48 |
预付工程款 | 6,327,500.00 | - |
合计 | 86,771,841.77 | 4,797,172.48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81,974,669.29元,比期初增长1708.81%,主要系预付MCC PAMUNICO LIMI TED货款68,455,403.15元。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MCC PAMU NICO LIMI TED | 68,455,403.15 | 78.89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福建省友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430,000.00 | 3.95 | 1年以内 | 预付工程款 |
湖北华恒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897,500.00 | 3.34 | 1年以内 | 预付工程款 |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838,767.18 | 3.27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 1,382,664.30 | 1.59 | 1年以内 | 货未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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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期末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合计 | 79,004,334.63 | 91.05 |
注释4.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252,749.66 | 100.00 | 1,605.00 | 0.13 | 1,251,144.66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32,100.00 | 2.56 | 1,605.00 | 5.00 | 30,495.00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1,220,649.66 | 97.44 | - | - | 1,220,649.66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 | - | - | -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1,252,749.66 | 100.00 | 1,605.00 | 0.13 | 1,251,144.66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0,463,965.65 | 100.00 | 1,060.78 | 0.01 | 10,462,904.87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21,215.65 | 0.20 | 1,060.78 | 5.00 | 20,154.87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10,442,750.00 | 99.80 | - | - | 10,442,750.00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 | - | - | -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10,463,965.65 | 100.00 | 1,060.78 | 0.01 | 10,462,904.87 |
2. 其他应收款分类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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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100.00 | 1,605.00 | 5.00 |
合计 | 32,100.00 | 1,605.00 | 5.00 |
(3)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信用风险组合 | 1,220,649.66 | - | - |
合计 | 1,220,649.66 | - | -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684.22元。4.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5.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2,100.00 | 21,215.65 |
押金 | 1,064,550.00 | 662,850.00 |
员工款项 | 156,099.66 | 159,900.00 |
保证金 | - | 9,620,000.00 |
合计 | 1,252,749.66 | 10,463,965.65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门市新会彩艳实业有限公司 | 押金 | 500,000.00 | 1-2年 | 39.91% | - |
陈泽成 | 押金 | 425,000.00 | 1年以内 | 33.93% | - |
余保俭 | 员工款项 | 143,000.00 | 1年以内 | 11.41% | - |
江门市冠亿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余保俭 | 押金 | 60,000.00 | 1年以内 | 4.79% | - |
李柏建 | 押金 | 33,000.00 | 2年以内 | 2.63% | - |
合计 | 1,161,000.00 | 92.6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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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减少9,211,760.21元,主要系2017年12月公司进口镍湿法冶炼中间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老港海关支付保证金9,610,000.00元于2018年5月已结算完税,其他应收款保证金结转为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注释5. 存货1. 存货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7,789,944.14 | - | 37,789,944.14 | 68,000,939.94 | - | 68,000,939.94 |
在产品 | 55,687,709.88 | 55,687,709.88 | 49,705,239.62 | - | 49,705,239.62 | |
库存商品 | 62,542,610.57 | - | 62,542,610.57 | 18,800,951.11 | - | 18,800,951.11 |
发出商品 | 11,757,220.72 | - | 11,757,220.72 | 86,100.80 | - | 86,100.80 |
周转材料 | 2,929,308.91 | - | 2,929,308.91 | 1,646,389.90 | - | 1,646,389.90 |
合计 | 170,706,794.22 | 170,706,794.22 | 138,239,621.37 | - | 138,239,621.37 |
2.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说明:本期末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注释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 | 7,046,535.44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33,351,054.15 | 11,513,583.08 |
合计 | 33,351,054.15 | 18,560,118.52 |
注释7.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16,124,278.04 | 189,364,421.05 | 2,869,714.62 | 1,166,807.81 | 7,111,655.92 | 216,636,877.44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2,162,344.51 | 50,384.61 | 575,664.89 | 2845498.65 | 5,633,892.66 |
购置 | - | 2,162,344.51 | 50,384.61 | 575,664.89 | 2845498.65 | 5,633,892.66 |
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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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2,851,418.16 | - | - | - | 2,851,418.16 |
处置或报废 | - | 2,851,418.16 | - | - | - | 2,851,418.16 |
其他转出 | - | - | - | - | - | - |
4. 期末余额 | 16,124,278.04 | 188,675,347.40 | 2,920,099.23 | 1,742,472.70 | 9,957,154.57 | 219,419,351.94 |
二. 累计折旧 | ||||||
1. 期初余额 | 2,394,693.28 | 19,295,157.57 | 2,273,045.63 | 162,458.27 | 1,456,012.94 | 25,581,367.69 |
2. 本期增加金额 | 340,502.28 | 8,480,280.23 | 118,967.86 | 177,793.08 | 1,317,511.69 | 10,435,055.14 |
本期计提 | 340,502.28 | 8,480,280.23 | 118,967.86 | 177,793.08 | 1,317,511.69 | 10,435,055.14 |
3. 本期减少金额 | 1,600,887.11 | 1,600,887.11 | ||||
处置或报废 | 1,600,887.11 | 1,600,887.11 | ||||
4. 期末余额 | 2,735,195.56 | 26,174,550.69 | 2,392,013.49 | 340,251.35 | 2,773,524.63 | 34,415,535.72 |
三. 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 | - | - | - | - |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 |
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 - |
4.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13,389,082.48 | 162,500,796.71 | 528,085.74 | 1,402,221.35 | 7,183,629.94 | 185,003,816.22 |
2. 期初账面价值 | 13,729,584.76 | 170,069,263.48 | 596,668.99 | 1,004,349.54 | 5,655,642.98 | 191,055,509.75 |
2. 期末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2018-066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1,545,379.57 |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合计 | 11,545,379.57 |
注释8.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锰线平台 | 178,538.87 | - | 178,538.87 | - | - | - |
二期建设工程 | 390,395.36 | - | 390,395.36 | - | - | - |
合计 | 568,934.23 | - | 568,934.23 | - | - | -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锰线平台 | - | 178,538.87 | - | - | 178,538.87 |
NCA/NCM建设项目(二期)设计 | - | 390,395.36 | - | - | 390,395.36 |
合计 | - | 568,934.23 | - | - | 568,934.23 |
3. 本报告期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4. 在建工程其他说明本期在建工程增加568,934.23元,系用于新增硫酸锰生产线建设及NCA/NCM(二期)设计费用。注释9. 无形资产1. 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非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 账面原值 | ||||
1. 期初余额 | 637,654.00 | 175,000.00 | 3,848,779.96 | 4,661,433.96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购置 | - | - | - | - |
内部研发 | - | - | -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处置 | - | - | - | - |
4. 期末余额 | 637,654.00 | 175,000.00 | 3,848,779.96 | 4,661,433.96 |
二. 累计摊销 | ||||
1. 期初余额 | 150,368.66 | 90,258.33 | 96,219.51 | 336,846.50 |
2. 本期增加金额 | 6,783.54 | 8,749.98 | 192,439.02 | 207,972.54 |
本期计提 | 6,783.54 | 8,749.98 | 192,439.02 | 207,972.54 |
2018-066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办公软件 | 非专有技术 | 合计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处置 | - | - | - | - |
4. 期末余额 | 157,152.20 | 99,008.31 | 288,658.53 | 544,819.04 |
三. 减值准备 | ||||
1. 期初余额 | - | - | - |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转让 | - | - | - | - |
4. 期末余额 | - | - | - | - |
四. 账面价值 | ||||
1. 期末账面价值 | 480,501.80 | 75,991.69 | 3,560,121.43 | 4,116,614.92 |
2. 期初账面价值 | 487,285.34 | 84,741.67 | 3,752,560.45 | 4,324,587.46 |
注释10.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摊销额 | 其他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溶剂油 | 13,565,036.00 | 899,945.09 | 1,075,964.01 | - | 13,389,017.08 |
办公室装修 | 115,459.71 | - | 12,770.82 | - | 102,688.89 |
厂房改造装修 | 6,571,400.60 | - | 681,697.32 | - | 5,889,703.28 |
厂房升高工程 | 7,351,204.37 | - | 815,971.41 | - | 6,535,232.96 |
锅炉房装修 | 445,045.05 | - | 46,846.86 | - | 398,198.19 |
实验室装修 | 641,036.04 | - | 67,477.50 | - | 573,558.54 |
食堂装修 | 265,315.32 | - | 27,927.90 | - | 237,387.42 |
围墙道路工程 | 710,360.36 | - | 74,774.76 | - | 635,585.60 |
合计 | 29,664,857.45 | 899,945.09 | 2,803,430.58 | - | 27,761,371.96 |
长期待摊费用的说明:
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萃取剂等溶剂油,在循环使用中基本不损耗、浓度不降低,正常情况下能够持续使用8年,因此将此类溶剂油归入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其余长期待摊资产的摊销年限为5年。注释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021,728.75 | 753,419.81 | 2,547,243.80 | 382,086.57 |
存货(模拟进项税转出) | - | - | 4,740,789.17 | 711,118.38 |
2018-066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合计 | 5,021,728.75 | 753,419.81 | 7,288,032.97 | 1,093,204.95 |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0,618,849.73 | 4,660,625.03 |
合计 | 10,618,849.73 | 4,660,625.03 |
2018年6月30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系本公司子公司产生的亏损金额。由于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未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释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设备款 | - | 1,897,993.84 |
合计 | - | 1,897,993.84 |
注释1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保证 | 54,768,000.00 | 50,000,000.00 |
抵押借款+保证 | 39,810,000.00 | - |
信用+保证借款 | 43,772,938.00 | 40,000,000.00 |
质押+信用借款 | 107,124,926.61 | 37,682,580.26 |
质押+保证 | 15,768,000.00 | |
合计 | 245,475,864.61 | 143,450,580.26 |
注释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12,000,000.00 | 1,418,987.72 |
应付账款 | 80,124,288.00 | 46,648,032.94 |
合计 | 92,124,288.00 | 48,067,020.66 |
2. 应付票据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18-066
银行承兑汇票 | 12,000,000.00 | 1,418,987.72 |
合计 | 12,000,000.00 | 1,418,987.72 |
应付票据的说明:本期期末比期初增加745.67%,主要是产销量增加,采购量增加和改变供应商结算方式所致。
3. 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费用款 | 58,347,029.23 | 21,608,292.16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1,777,258.77 | 25,039,740.78 |
合计 | 80,124,288.00 | 46,648,032.94 |
(1) 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 应付账款说明
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了33,476,255.06元,增加了71.86%,其中应付材料、费用款增加170.02%,主要系产销量增加,采购量增加所致。
注释15. 预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23,350.17 | - |
合计 | 1,923,350.17 | - |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增加1,923,350.17元,主要是预收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41,783.17元。
注释1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短期薪酬 | 2,274,759.60 | 19,167,043.44 | 18,414,946.52 | 3,026,856.52 |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 | 964,614.02 | 964,614.02 | - |
合计 | 2,274,759.60 | 20,131,657.46 | 19,379,560.54 | 3,026,856.5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34,795.60 | 17,019,097.91 | 16,243,466.99 | 3,010,426.52 |
职工福利费 | - | 1,515,634.25 | 1,515,634.25 | - |
社会保险费 | - | 521,462.28 | 521462.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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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 | 483,710.11 | 483,710.11 | - |
工伤保险费 | - | 20,490.25 | 20,490.25 | - |
生育保险费 | - | 17,261.92 | 17,261.92 | - |
住房公积金 | 39,964.00 | 20,115.00 | 60,079.00 | -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 90,734.00 | 74,304.00 | 16,430.00 |
合计 | 2,274,759.60 | 19,167,043.44 | 18,414,946.52 | 3,026,856.5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基本养老保险 | - | 947,850.02 | 947,850.02 | - |
失业保险费 | - | 16,764.00 | 16,764.00 | - |
合计 | - | 964,614.02 | 964,614.02 | -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比期初增加了33.06%,主要系公司产能扩大,员工增加16.67%和工人工资提高所致。
4.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注释17.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64,276.13 | 9,342.03 |
企业所得税 | 3,943,826.79 | 2,808,252.06 |
个人所得税 | 48,264.65 | 51,475.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0,834.04 | 653.94 |
印花税 | 22,906.30 | 509.40 |
教育费附加 | 30,500.42 | 280.2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0,808.75 | 661.98 |
合计 | 5,081,417.08 | 2,871,175.36 |
应交税费期末比期初增加了76.98%,主要系公司营收增加343.27%,利润增加所致。
注释18.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58,603,882.80 | 28,906.77 |
合计 | 58,603,882.80 | 28,906.77 |
其他应付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8,574,976.03元,增加202,634.11%,主要系是公司2018年4月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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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激励定向增发10,000,000.00股新股,发行价格2.86元/股并收到股权激励款28,600,000.00元,2018年7月2日,取得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情况予以确认。并增加了一笔个人(罗晓杰)借款30,000,000.00元。
2. 无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注释19. 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8,000,000.00 | - | - | - | - | - | 168,000,000.00 |
注释20. 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10,730,831.70 | - | - | 110,730,831.70 |
合计 | 110,730,831.70 | - | - | 110,730,831.70 |
注释21. 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94,262.01 | - | - | 1,694,262.01 |
合计 | 1,694,262.01 | - | - | 1,694,262.01 |
注释22. 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362,273.78 |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362,273.78 |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487,090.95 |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10.00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优先股股利 | - | |
对股东的其他分配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其他利润分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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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849,364.73 |
注释2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9,581,830.33 | 224,960,210.65 | 60,816,394.55 | 51,452,296.99 |
其他业务 | - | - | - | - |
合计 | 269,581,830.33 | 224,960,210.65 | 60,816,394.55 | 51,452,296.99 |
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43.27%,主要系2018年上半年古井工厂大规模的项目建设基本完成,生产体系正式进入量产阶段,产能释放,规模效益开始显现;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确定性高增长,国内外三元材料正极前驱体市场有所突破,国内外销量同比增长较快。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比上期发生额增加337.22%,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2. 主营业务按类别列示
产品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球形氢氧化镍 | 42,312,629.40 | 34,201,768.84 | 38,289,308.95 | 31,855,157.02 |
三元材料前驱体 | 227,269,200.93 | 190,758,441.81 | 22,527,085.60 | 19,597,139.97 |
合计 | 269,581,830.33 | 224,960,210.65 | 60,816,394.55 | 51,452,296.99 |
3. 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比例 |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172,878,339.75 | 64.13%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29,755,438.14 | 11.04%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4,635,897.92 | 5.43%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204,827.57 | 3.04% |
贝特瑞小计 | 22,840,725.49 | 8.47% |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 8,831,097.27 | 3.28%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36,641.58 | 2.17% |
合计 | 240,142,242.23 | 89.08% |
注释24. 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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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99,909.33 | 80,956.86 |
教育费附加 | 137,246.96 | 34,695.8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1,497.98 | 23,130.54 |
印花税 | 130,123.30 | 34,992.70 |
环保税 | 10,847.81 | - |
合计 | 669,625.38 | 173,775.90 |
注释25. 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59,836.93 | 362,214.54 |
差旅费 | 47,165.60 | 24,431.01 |
业务招待费 | 12,444.90 | 11,113.00 |
运输费 | 393,543.40 | 398,666.86 |
其他 | 107,029.58 | 38,296.26 |
合计 | 920,020.41 | 834,721.67 |
注释26. 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293,395.01 | 1,944,008.37 |
研发费 | 6,303,195.84 | 2,945,583.85 |
业务招待费 | 595,360.08 | 401,636.70 |
车辆费用 | 149,804.37 | 100,731.45 |
咨询费 | 540,358.30 | 375,196.15 |
办公费 | 250,271.25 | 90,457.66 |
差旅费 | 59,699.43 | 102,407.89 |
租赁费(含物业管理费) | 1,699,146.47 | - |
其他 | 2,169,446.60 | 469,985.51 |
合计 | 16,060,677.35 | 6,430,007.58 |
注释27. 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668,413.27 | 1,925,970.33 |
减:利息收入 | 69,375.90 | 430,381.96 |
汇兑净损失 | 430,863.60 | - |
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 593,374.04 | 20,105.05 |
其他 | 1,575.85 | |
合计 | 4,624,850.86 | 1,515,693.42 |
注释28. 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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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2,474,484.95 | -38,767.87 |
合计 | 2,474,484.95 | -38,767.87 |
注释29. 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146,111.05 | -29,886.74 |
合计 | -1,146,111.05 | -29,886.74 |
注释30. 其他收益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62,309.00 | 12,316.23 |
合计 | 2,062,309.00 | 12,316.23 |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项目新三板专题额度 | 5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2017年第二批企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资助项目 | 7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补助(小微企业类) | 100,000.00 | - | 与收益相关 |
发展贡献奖励(黄金十条第二批自动兑付) | 762,309.00 | - | 与收益相关 |
科技局2016年度江门市第三批扶持科技发展资金(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 12,316.2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062,309.00 | 12,316.23 |
注释31. 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127,590.21 | 50,364.50 | - |
合计 | 127,590.21 | 50,364.50 | - |
注释32. 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1,000.00 | 31,000.00 | - |
罚款支出 | 190,197.62 | - | - |
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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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计 | 201,197.62 | 31,000.00 | - |
营业外支出本期比上期增加398.95%,主要系公司受到环保局行政处罚190,000.00元。
注释33. 所得税费用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887,675.18 | 164,942.8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39,785.14 | 5,825.26 |
合计 | 4,227,460.32 | 170,768.1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714,551.2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07,182.6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120,277.63 |
所得税费用 | 4,227,460.32 |
注释34. 现金流量表附注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3,907.04 | 430,381.96 |
其他 | 6,159,858.29 | 62,680.73 |
合计 | 6,223,765.33 | 493,062.69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5,481,083.92 | 5,642,833.39 |
保证金及押金 | 3,800,000.00 | - |
关税保函保证金 | 7,974,314.45 | - |
合计 | 17,255,398.37 | 5,642,833.39 |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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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方往来款 | 30,000,000.00 | - |
合计 | 30,000,000.00 | - |
注释35.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487,090.95 | 293,500.6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74,484.95 | -38,767.8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0,435,055.14 | 2,898,044.37 |
无形资产摊销 | 207,972.54 | 13,933.5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803,430.58 | 457,245.0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 1,146,111.05 | 16,078.8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668,413.27 | 1,925,970.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9,785.14 | 5,825.5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467,172.85 | -32,471,390.5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7,801,760.59 | -39,028,336.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8,527,179.75 | 8,438,499.81 |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79,410.07 | -57,489,396.4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87,390,171.51 | 43,420,172.2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177,115.61 | 100,506,521.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8,213,055.90 | -57,086,34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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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87,390,171.51 | 29,176,032.28 |
其中:库存现金 | 10,632.27 | 6,354.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87,379,539.24 | 29,169,678.0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7,390,171.51 | 29,176,032.28 |
注释36.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7,974,314.45 | 保证金 |
无形资产 | 480,501.68 | 土地抵押担保贷款 |
固定资产 | 1,845,864.18 | 厂房抵押担保贷款 |
机器设备 | 79,401,532.50 | 设备抵押贷款 |
合计 | 89,702,212.81 | - |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未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 新设立子公司导致的合并
新设子公司 | 注册地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本 | 备注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江门 | 2017-04-07 | 500万人民币元 | --- |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门市 | 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江门市 | 江门市 | 环境监测服务业 | 100.00 | - | 设立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江门市 | 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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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 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江门市 | 江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货币资金 | 95,364,485.96 | 95,364,485.96 | 95,364,485.96 | - | - | - |
应收账款 | 100,189,539.72 | 105,209,663.47 | 103,175,518.97 | 1,588,100.00 | 446,044.50 | - |
金融资产小计 | 195,554,025.68 | 200,574,149.43 | 198,540,004.93 | 1,588,100.00 | 446,044.50 | - |
短期借款 | 245,475,864.61 | 245,475,864.61 | 245,475,864.61 | - | - | - |
2018-066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80,124,288.00 | 80,124,288.00 | 80,124,288.00 | - | - | - |
金融负债小计 | 325,600,152.61 | 325,600,152.61 | 325,600,152.61 | - | - | - |
续: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净值 | 账面原值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
货币资金 | 31,177,115.61 | 31,177,115.61 | 31,177,115.61 | - | - | - |
应收账款 | 49,941,623.84 | 52,487,806.86 | 50,031,162.36 | 1,960,600.00 | 496,044.50 | - |
金融资产小计 | 81,118,739.45 | 83,664,922.47 | 81,208,277.97 | 1,960,600.00 | 496,044.50 | - |
短期借款 | 143,450,580.26 | 143,450,580.26 | 143,450,580.26 | - | - | - |
应付账款 | 46,648,032.94 | 46,648,032.94 | 46,611,194.60 | 36,838.34 | - | - |
金融负债小计 | 190,098,613.20 | 190,098,613.20 | 190,061,774.86 | 36,838.34 | - | - |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1.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罗爱平,实际控制人为罗爱平、吴芳夫妇。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袁宇安 | 股东、董事,与罗爱平、吴芳系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4.7756%的股权 |
梁海燕 | 股东 |
李莉 | 股东 |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张晓峰 | 董事 |
杨顺毅 | 董事 |
谢宋树 | 董事 |
2018-066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龙全安 | 高管 |
李群笑 | 袁宇安配偶 |
李东涛 | 袁宇安配偶的父亲 |
李锦堂 | 袁宇安配偶的兄弟 |
邓悦开 | 袁宇安配偶的母亲 |
谭金生 | 袁宇安外甥、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
唐丽英 | 谢宋树配偶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贝特瑞(江苏)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股东 |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东 |
黄也 | 股东 |
贾自强 | 股东 |
宁波鼎锋明道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 |
王海涛 | 股东 |
沈佰军 | 董事 |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股东 |
珠海横琴中科零壹沃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股东 |
中科沃土基金-工商银行-中科沃土沃泽新三板16 号资产管理计划 | 股东 |
(四) 关联方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此事项。3.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三元前驱体 | 14,635,897.92 | 2,694,584.62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三元前驱体 | 8,204,827.57 | - |
合计 | 22,840,725.49 | 2,694,584.62 |
2018-066
4. 关联托管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此事项。5. 关联承包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此事项。6. 关联租赁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生此事项。7.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无作为担保方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吴芳、罗爱平 | 3,000,000.00 | 2016年03月10日 | 2019年03月09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2,880,000.00 | 2016年03月14日 | 2019年03月13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3,000,000.00 | 2016年03月16日 | 2019年03月15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1,800,000.00 | 2016年04月05日 | 2019年04月04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2,200,000.00 | 2016年04月08日 | 2019年04月08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260,000.00 | 2016年11月07日 | 2019年05月0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15,000,000.00 | 2016年11月17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20,000,000.00 | 2016年11月28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6,000,000.00 | 2017年01月05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4,400,000.00 | 2017年02月17日 | 2019年08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6,600,000.00 | 2017年02月20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6,000,000.00 | 2017年03月06日 | 2019年09月05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1,800,000.00 | 2017年03月29日 | 2019年05月16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11,000,000.00 | 2017年06月13日 | 2020年06月12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2,700,000.00 | 2017年08月03日 | 2020年08月02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2,068,000.00 | 2017年08月31日 | 2020年08月30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1,418,987.72 | 2017年09月06日 | 2020年03月06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3,024,400.00 | 2017年08月31日 | 2020年08月30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12,130,877.00 | 2017年12月13日 | 2020年03月13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7,544,000.00 | 2017年08月31日 | 2020年08月30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 | 3,000,000.00 | 2016年05月18日 | 2021年05月09日 | 是 |
吴芳、罗爱平 | 2,000,000.00 | 2016年10月25日 | 2021年05月09日 | 是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15,000,000.00 | 2017年04月18日 | 2019年04月14日 | 是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20,000,000.00 | 2017年05月17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15,000,000.00 | 2017年08月25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2018-066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15,000,000.00 | 2017年09月30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2,000,000.00 | 2017年05月17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18,000,000.00 | 2017年05月17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袁宇安、吴芳、罗爱平 | 6,734,049.36 | 2017年05月17日 | 2019年04月14日 | 否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吴芳 | 5,000,000.00 | 2017年09月22日 | 2018年09月21日 | 是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吴芳 | 20,000,000.0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8年11月12日 | 否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17,000,000.00 | 2017年12月07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3,000,000.00 | 2017年12月25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罗爱平 | 1,000,000.00 | 2017年11月27日 | 2027年12月31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4,500,0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20年11月16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310,0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20年11月16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000.00 | 2017年11月17日 | 2020年11月16日 | 否 |
吴芳、罗爱平、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3,710,000.00 | 2018年5月14日 | 2019年5月14日 | 否 |
8.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660,688.76 | 869,178.00 |
9.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517,600.00 | - | - | - |
合计 | 9,517,600.00 | - | - | - |
(2)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18-066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预收账款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841,783.17 | - |
合计 | 1,841,783.17 | - |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不存在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2. 不存在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3. 开出保函
1、2017年10月17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362合同项下以受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编号为LG3861172079AA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支付的关税担保函保证金2,000,000.00元。
2、2018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FY20180525合同项下以受益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会海关,编号为LG3861181120AA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支付的关税担保函保证金2,369,859.27元。
3、2018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开具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给供应商,支付保证金3,600,000.00元。
4、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除上述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1、2018年3月28日和2018年4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和《股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拟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进行股权激励,本次股票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8,600,000元。2018年5月25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8]00025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股票发行已于2018年7月2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备案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8]2130号)。2018年7月23日,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2018年7月24日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限售解除后公开转让。
2018-066
2、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为了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竞争力、扩大生产能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确定;本次股票发行拟增资不超过1,700万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12元/股(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3元/股(含本数),融资额不超过22,100万元(含本数)。
十三、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6,671,100.00 | 5,265,100.00 |
应收账款 | 102,129,450.98 | 51,073,191.38 |
合计 | 108,800,550.98 | 56,338,291.38 |
1.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671,100.00 | 4,770,1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495,000.00 |
合计 | 6,671,100.00 | 5,265,100.00 |
(2) 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323,100.00 | - |
合计 | 9,323,100.00 | - |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 | - | - | - | - |
2018-066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7,149,574.73 | 100.00 | 5,020,123.75 | 4.77 | 102,129,450.98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95,692,063.47 | 89.31 | 5,020,123.75 | 5.25 | 90,671,939.72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 | - | - | - | -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11,457,511.26 | 10.69 | - | - | 11,457,511.26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107,149,574.73 | 100.00 | 5,020,123.75 | 4.69 | 102,129,450.98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819,374.40 | 100.00 | 2,546,183.02 | 4.73 | 51,273,191.38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46,427,806.86 | 86.27 | 2,546,183.02 | 5.48 | 43,881,623.84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 | - | - | - | -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7,391,567.54 | 13.73 | - | - | 7,391,567.54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合计 | 53,819,374.40 | 100.00 | 2,546,183.02 | 4.73 | 51,273,191.38 |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3,657,918.97 | 4,682,895.95 | 5.00 |
2018-066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2年 | 1,588,100.00 | 158,810.00 | 10.00 |
2-3年 | - | - | - |
3-4年 | 446,044.50 | 178,417.80 | 40.00 |
4-5年 | - | - | |
合计 | 95,692,063.47 | 5,020,123.75 | 5.25 |
3)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关联方组合 | 11,457,511.26 | - | - |
合计 | 11,457,511.26 | - | -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473,940.73元。
(3)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已计提坏账准备 |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34,673,723.68 | 32.36 | 1,733,686.18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33,547,359.40 | 31.31 | 1,677,367.97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517,600.00 | 8.88 | -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437,000.00 | 5.07 | 271,850.00 |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 5,025,898.40 | 4.69 | 251,294.92 |
合计 | 88,201,581.48 | 82.32 | 3,934,199.07 |
注释2. 其他应收款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4,618,817.86 | 100.00 | 1,745.00 | - | 74,617,072.86 |
2018-066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34,900.00 | 0.05 | 1,745.00 | 5.00% | 33,155.00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190,074.12 | 0.25 | - | - | -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74,393,843.74 | 99.70 | - | -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74,618,817.86 | 100 | 1,745.00 | - | 74,617,072.86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4,040,201.46 | 100.00 | 1,060.78 | - | 64,039,140.68 |
其中,组合1:账龄分析法组合 | 21,215.65 | 0.03 | 1,060.78 | 5.00% | 20,154.87 |
组合2:无信用风险组合 | 9,834,450.00 | 15.36 | - | - | 9,834,450.00 |
组合3:关联方组合 | 54,184,535.81 | 84.61 | - | - | 54,184,535.81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 | - |
合计 | 64,040,201.46 | 100.00 | 1,060.78 | - | 64,039,140.68 |
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4,900.00 | 1,745.00 | 5.00% |
合计 | 34,900.00 | 1,745.00 | 5.00% |
(3)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2018-066
组合名称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信用风险组合 | 190,074.12 | - | - |
关联方组合 | 74,393,843.74 | - | - |
合计 | 74,583,917.86 | - | -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84.22元。3.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74,393,843.74 | 54,205,751.46 |
押金及保证金 | 69,550.00 | 9,679,550.00 |
员工款项 | 155,424.12 | 154,900.00 |
合计 | 74,618,817.86 | 64,040,201.46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70,341,314.40 | 1年以内 | 94.27 | -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4,048,369.34 | 1年以内 | 5.43 | - |
余保俭 | 员工款项 | 143,000.00 | 1年以内 | 0.19 | - |
李柏建 | 押金 | 33,000.00 | 1年以内 | 0.04 | - |
赖志高 | 押金 | 22,000.00 | 1年以内 | 0.03 | - |
合计 | 74,587,683.74 | 99.96 | - |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1,505,000.00 | - | 101,505,000.00 | 101,505,000.00 | - | 101,505,000.00 |
合计 | 101,505,000.00 | - | 101,505,000.00 | 101,505,000.00 | - | 101,505,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2018-066
被投资单位 | 初始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000.00 | - | - | 1,500,000.00 | - | - |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
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 | - | |
合计 | 101,505,000.00 | 101,505,000.00 | - | - | 101,505,000.00 | - | - |
注释4.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9,581,830.33 | 222,209,144.54 | 60,816,394.55 | 51,944,373.07 |
其他业务 | 519,951.90 | - | 232,307.86 | - |
合计 | 270,101,782.23 | 222,209,144.54 | 61,048,702.41 | 51,944,373.07 |
2. 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列示
产品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球形氢氧化镍 | 42,312,629.40 | 34,201,768.84 | 38,289,308.95 | 31,855,157.02 |
三元材料前驱体 | 227,269,200.93 | 188,007,375.70 | 22,527,085.60 | 20,089,216.05 |
合计 | 269,581,830.33 | 222,209,144.54 | 60,816,394.55 | 51,944,373.07 |
3. 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比例 |
松下采购(中国)有限公司 | 172,878,339.75 | 64.00% |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29,755,438.14 | 11.02% |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14,635,897.92 | 5.42% |
贝特瑞(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204,827.57 | 3.04% |
贝特瑞小计 | 22,840,725.49 | 8.46% |
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 | 8,831,097.27 | 3.27% |
湖南格瑞普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36,641.58 | 2.16% |
合计 | 240,142,242.23 | 88.91% |
十四、 补充资料
2018-066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46,111.05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2,309.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607.4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6,388.5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716,201.96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3% | 0.10 | 0.1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 5.29% | 0.10 | 0.10 |
2018-066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