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船特气”)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参照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在审议董事和监事薪酬议案时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标准为每人9.6万元(含税)/年。
(二)监事薪酬标准
监事薪酬依据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岗位职责、实际工作业绩、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综合确定,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其他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或协议约定,由公司进行报销。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