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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蛋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0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近岸蛋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7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6号)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7,543,86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298.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6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9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00Z005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与民生证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诊断核心原料及创新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80,545.5380,545.5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2,385.2852,385.28
3补充流动资金17,069.1917,069.19
合计150,000.00150,000.00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19.58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4,219.58万元。

二、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豫园支行购买了“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三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NSH03559)”合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起息日为2022年9月30日,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0日。该产品系向投资者提供产品到期时的本金完全保障,并按照挂钩标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浮动收益,具体为1.85%或2.75%或2.95%(年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产品未到期。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支行购买了“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开放式)(合约编号:QJCNKFLH01)”合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21,880.00万元,起息日为2022年9月27日,到期日为2022年10月26日。该产品系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产品收益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部分,其中浮动收益与观察标的波动变化情况挂钩,稳定部分收益率为

1.6%或3.36%(年化),灵活部分收益率为1.6%或2.70%(年化)。公司购买此产品稳定部分与灵活部分的占比分别为10.33%与89.67%。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产品已到期,稳定部分实际收益率为3.36%(年化),灵活部分实际收益率为2.70%(年化),最终公司上述产品利息收入为46.82万元。,上述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均已存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未因上述结构性存款的购买遭受损失。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

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且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系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存放安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型产品,本金和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因此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对相关经办人员的培训。

四、履行的程序

2022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经履行必要程序,但公司及时自查发现问题,并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未经履行必要程序,但公司及时自查发现问题,并补充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对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此前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经履行必要程序,但公司及时自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保荐机构核查工作,并履行了补充确认的审议程序,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将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工作,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合法合规。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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