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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6楼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3年2008年2021年,签署宁波联合、电光科技、新澳股份、威星智能、新亚电子、蓝特光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东南电子、珠城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雅艺科技、珠城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 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2003年2003年2008年
邱麟凯2017年2011年2011年2019年2021年,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蓝特光学、电光科技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 复核人谢军1998年1994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签署恒丰纸业、莱宝高科、宏润建设、崇达技术公司,复核蓝特光学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恒丰纸业、深城交、莱宝高科、宏润建设、崇达技术公司2021年度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70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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