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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特光学: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徐攀、李勇军及非独立董事徐云明3名成员组成,徐攀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023年5月,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程俊女士、独立董事潘林华先生、非独立董事王芳立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程俊女士担任。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17日1、《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19日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0日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7日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保持密切、持续的沟通,对预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审计职责,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外部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报告期内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评估财务报告、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发挥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继续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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