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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0%。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6.00元,共计募集资金1,302,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642,462.3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86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新一代现场可编程阵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8,886.4837,938.28
2现场可编程系统级芯片研发项目30,061.7230,061.72
3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32,000.0032,000.00
合计100,948.20100,000.00

三、 前期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年3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该议案经2022年4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2年4月13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金额为6,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本议案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3年5月19日完成了本次募集资金的补流。

四、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将在本议案履行完整审批程序之日或2024年5月20日晚之日起,因此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时,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 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 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计划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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