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李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烨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际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6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京源环保 | 指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华迪民生 | 指 | 广东华迪民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华美国际 | 指 | 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华美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和源投资 | 指 | 南通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京源投资 | 指 | 江苏京源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京源启航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京源 | 指 | 广东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邯郸京源 | 指 | 邯郸京源环保智慧水务有限公司 |
华迪新能源 | 指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华迪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新中电能源 | 指 | 南通新中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京源新能源 | 指 | 南通京源新能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锦润新能源 | 指 | 南通锦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汇仁新能源 | 指 | 海安汇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镇江新能源 | 指 | 镇江京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清初环境 | 指 | 苏州清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迦楠环境 | 指 | 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华石环境 | 指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京源发展 | 指 | 南通京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京源节能 | 指 | 南通京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灿荣投资 | 指 | 上海灿荣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李武林、和丽 |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水处理 | 指 | 为了使水质满足特定环境及回用的用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手段,对水质进行治理,去除或增加水中某些对生产、生活及环境不需要或需要的物质的过程。 |
工业废污水 | 指 |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被污染的降水等。 |
工业废水 | 指 | 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 |
给水 | 指 | 经过处理进入配水管网或供水池的水。 |
原水 | 指 | 来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如河流、湖泊、池塘或地下蓄水层的水,或者指流入厂区的第一个处理单元的水。 |
中水 | 指 | 废污水或雨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 |
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 ||
除盐水 | 指 | 利用各种水处理工艺,除去悬浮物、胶体和无机的阳离子、阴离子等水中杂质后,所得到的成品水。 |
高难废水 | 指 | 高COD、高盐分、高毒性及其它高浓度污染物的难处理废水。 |
EP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设计-采购),是指系统设计及设备集成模式,在该种经营模式下,水处理公司根据客户水处理的需要,通过对客户项目的实地水环境的考察,结合客户工业项目,进行系统设计、设备设计和选型,并采购系统所需设备、定制非标设备,并将系统涉及设备按照工艺流程系统组装集成起来,然后经过调试,将整套集成设备作为一个整体出售给客户方。 |
EPC | 指 | 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承包的一种模式,为设备系统集成模式的延伸,即在水处理设备集成系统完成后,再附加提供土建安装以及后续服务。 |
E | 指 | Engineering(设计),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 |
BOT | 指 |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主要包括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运营,最后项目转让。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京源环保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Jingyua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李武林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南通崇川路1号9幢1楼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26014 |
公司网址 | http://www.jsjyep.com |
电子信箱 | suhaijuan@jsjye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苏海娟 |
联系地址 | 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 |
电话 | 0513-85332929 |
传真 | 0513-85332930 |
电子信箱 | suhaijuan@jsjye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京源环保 | 688096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88,417,895.57 | 181,526,653.24 | 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070,745.26 | 18,139,576.63 | -3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330,565.52 | 16,853,386.30 | -74.3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39,948.13 | -42,843,055.0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5,739,586.52 | 859,697,535.09 | -0.46 |
总资产 | 1,738,226,359.76 | 1,715,423,855.85 | 1.3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7 | -58.8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7 | -58.8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16 | -8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8 | 2.26 | 减少0.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2.10 | 减少1.6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34 | 6.43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
(1)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的两个项目,一个因地理位置偏僻,实施成本增加;另一个受22年不可抗力的影响和业主实际供水未达到设计饱和量导致项目进度缓慢,成本增加,导致净利润减少;
(2)报告期内,计提的销售费用售后服务费较上年同期增加、可转债计提的利息导致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87,354.86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9,078.58 | 第十节、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 | 268,091.84 | 第十节、七、74、75 |
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9,485.07 | 第十节、七、66、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3,842.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6 | |
合计 | 6,740,179.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工业水处理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相关业务,属于环保行业水污染治理行业中的工业水处理范畴。公司以现有业务为支撑,专注工业废水领域,拓展至更多的水处理行业领域,布局水处理全产业链。公司在保持电力行业水处理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359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科创板企业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节能环保领域”。
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相关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目标和系统规划,要求到2025年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6月,工信部等6部门印发《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6%,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力争全国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94%左右。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要求加大生态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2023年5月,工信部、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的通知》,强化创新驱动,突破环保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工艺及配套零部件、材料、
药剂等技术瓶颈,加强先进适用环保装备在冶金、化工、建材、轻工、纺织、电镀等重点领域应用,提升环保装备标准化、成套化、自动化、绿色化水平。随着多项生态环境治理政策自上而下逐一落地,政策红利逐步释放,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不断创新,实现污染物治理的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生态环境治理的各细分领域市场空间不断深化扩大,工业水处理行业受惠于利好产业政策,行业发展前景向好。
(二)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公司依托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核心技术,主要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公司具备工业水处理领域一体化综合服务优势。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工业水处理专业设备及系统,该产品根据客户实际水处理需求设计生产,公司所销售的工业废污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和给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均为定制化产品;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相关的设计与咨询服务,以及与设备集成销售相关的工程施工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四大块: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
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BOT)。
(1)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
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大型工业项目的配套水处理系统通常包含若干子系统,包括给水处理方面的原水预处理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等,废水处理方面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生化系统、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和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业主或总承包商通常将这些能够独立拆分的子系统项目单独进行对外招标,这些子系统项目基本不涉及土建安装,即采取设备及系统集成模式。
在该模式下,公司通过对客户项目水质条件进行分析,结合其个性化需求,拟定方案、工艺选择、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如泵、电气仪表、脱水机、阀门等)、定制非标设备(如本体设备、控制柜等),并成套销售给客户集成组装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EP业务模式主要适用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新增的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采购项目。
扩建电厂是在原有电厂基础上扩建新的发电机组,与新建电厂性质相似,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项目土建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专业资质要求高,业主会将整体新建或扩建工程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水处理设备及系统作为电厂配套辅机设备,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单独采购,后续的工程施工由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
(2)工程承包业务(EPC)
工程承包业务主要由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组成。相对于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工程承包业务在完成成套设备销售的同时还提供安装施工服务等,包含项目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业务范围更广。目前公司参与的EPC项目主要为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工程。报告期内,公司EPC业务模式主要适用大型电厂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与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相比,已投运电厂单独针对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施工专业资质要求相对较低,电厂为减少改造施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量缩短施工周期,一般会将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采购与后期的工程施工作为一揽子业务进行招标,由水处理设备及系统提供商负责后续的工程施工。
(3)设计与咨询业务(E)
公司提供工业水处理项目的设计与咨询业务,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该业务是公司研发设计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相关服务由公司自主提供。
(4)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BOT)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其实质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主要包括项目设计、项目施工、项目运营,最后项目转让。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邯钢BOT项目正处于建设期。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一贯重视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积累,视其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以及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报告期内,新增1项“石膏浆液脱水技术”,现公司拥有核心技术21项。包括在传统水处理工艺和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四大主要核心技术。
(1)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
①核心技术介绍
传统的含煤废水处理主要为絮凝工艺,该工艺处理效果均主要依托于投加药剂,由于消耗药剂量较大,存在二次污染及运行成本高等缺点,含煤废水还受其浊度、水温、PH等自身特性的影响,处理效果不佳。因此,寻求一种绿色、不需要投加药剂或少投加药剂、运行成本低、处理效果好的含煤废水及脱硫废水处理工艺,是电力行业水处理技术发展的关键。
针对上述传统工艺存在的问题,许多新工艺、新技术被提出,如高效微孔陶瓷过滤技术、
电子絮凝技术等,其中电子絮凝技术因投加药剂少(或不需要投加药剂)、处理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等特点受到行业内广泛关注,但同时电子絮凝技术具体应用到含煤废水、脱硫废水中存在电极钝化、电极造价昂贵、抗冲击能力差、出水效果不稳定等诸多疑难问题。公司基于扎实的水处理技术功底与丰富的工程经验,在充分发挥电子絮凝技术本身优点的情况下进行深度创新,经过深入研究试验,筛选出最优的极板材质,解决了现有传统电子絮凝极板易损耗、电能利用率低的缺点;通过对极板结构和电源模式的优化,解决了长期运行导致的极板钝化问题;公司基于物联网技术,开发电子絮凝技术的智慧云服务管理平台,实现了电子絮凝技术的智能化应用和系统的远程监控与管理。
②专利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已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9项,分别为“一种电絮凝水处理装置(ZL201220646891.4)”、“一种电子絮凝处理装置(ZL201821145942.9)”、“一种处理悬浮物废水一体化智能工艺的电子絮凝器(ZL201922186868.6)”、“一种基于云平台的智慧工业水处理系统(ZL202022453735.3)”、“一种多级组合式电子絮凝澄清过滤一体化装置(ZL202120821541.6)”、“一种三维旋转电化学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ZL202122622287.X)”、“一种无死角电子絮凝澄清设备的排污装置(ZL202122622279.5)”、“一种非传染性的医院污水处理系统(ZL202122619815.6)”和“一种竖流式电混凝、电气浮高效成套装置(ZL202122742088.2)”;软件著作权4项,分别为:“京源环保高效电子絮凝脱硫废水处理装置软件V1.0”、“京源环保火电厂电子絮凝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软件V1.0”、“京源环保火电厂一体化电子絮凝水处理智能成套装备处理系统软件V1.0”和“京源环保智慧水务管理云服务平台软件V1.0”。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5项,分别为:“一种电子絮凝污水处理装置及其处理方法(201810797330.6)”、“一种电子絮凝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及脱硫方法(201910445693.8)”、“一种处理悬浮物废水一体化电子絮凝智能成套工艺(201911252555.4)”、“一种结合超声波的高效电气浮污水处理工艺及其处理设备(202111169435.5)”和“一种抗冲击负荷的含煤废水回用处理系统(202210660287.5)”。
③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作为国内最早一批将电子絮凝技术引入工业水处理领域的企业之一,公司将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应用在电厂水处理领域且成功向市场推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已在水处理领域树立起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持续进行研发创新,将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应用领域延伸至煤化工、精细化工、农化、电镀、印染等工业领域。目前,公司的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含煤废水、脱硫废水、电镀废水等各水处理系统的预处理环节及其他有悬浮物处理需求的领域。
④核心技术先进性
相较于传统絮凝技术,公司研发的电子絮凝技术无需投加药剂,不存在二次污染,运行成本大大降低,不受浊度、水温、pH等水质特性的影响,处理效果好。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在充分发挥电子絮凝技术本身优点的情况下,通过电极不断优化、独特设备结构、合理电场设计等,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投资、低成本、抗冲击能力强的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工业废水电子絮凝技术相关系统及其应用效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工业废水电子絮凝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不属于通用技术,也不存在快速迭代风险。
(2)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
①核心技术介绍
永磁体技术是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的核心之一,2006年11月2日,青岛某外商独资水务公司正式成立,标志着磁混凝技术正式进入中国。由于当时永磁体的磁场强度较低,磁介质分离机对磁介质的回收利用率得不到有效保证,市场没能打开。随着稀土永磁技术的发展,永磁体的最大磁场强度被提高到0.5T-1.0T,因而近几年磁混凝在国内污水处理行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并逐步被越来越多的设计院和用户所接受。
作为一项刚刚兴起的新技术,国内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的发展尚不充分,存在磁介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磁介质回收与循环利用率低、系统自动化程度低和应用领域局限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公司从2018年开始预研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的改进方案,在自研的同时,在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的前提下先后与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力求突破磁混凝技术应用的瓶颈。2019年12月开始,公司陆续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分别申请了国家专利,并进一步开展了应用研究。2020年7月,公司与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合作,开始研发磁混凝技术在饮用水处理领域里的应用。2020年12月,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研发超导磁介质智能生产线。
②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在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领域,公司已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6项,分别为“一种撬装式磁介质混凝脱硫废水处理装置(ZL201922413986.6)”、“一种磁介质粉湿法连续自动投加系统(ZL202021618037.8)”、“一种偏心错流式磁介质絮体解絮机(ZL202021619770.1)”、“一种湿法投加的磁介质混凝沉淀成套装置(ZL202021619782.4)”、“一种波纹辊卸料式磁介质分离机(ZL202022182346.1)”、“一种磁介质混凝反应沉淀器(ZL202022789501.6)”、“一种短流程磁混凝饮用水处理装置(ZL202023110641.2)”、“一种超导磁混凝分离废水一体机(ZL202121017964.9)”、“一种磁介质混凝反应沉淀器(ZL202122162525.3)”、“一种基于电磁驱动除垢装置(ZL202121519976.1)”、“一种水处理用复合磁介质的一体化生产装置
(ZL202122284865.3)”、“一种基于低阻力的刮泥装置(ZL202122587502.7)”、“一种网格搅拌絮凝反应沉淀设备(ZL202122696329.4)”、“一种斜管气提组合式排泥装置(ZL202122696719.1)”、“一种填料式管道混合器(ZL202122733948.6)”和“一种磁混凝高品质饮用水处理集约化装置(ZL202221281322.4)”;软件著作权3项:“京源环保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软件V1.0”、“京源超导磁介质自动投加装置软件V1.0”和“京源环保磁介质解絮分离一体机系统V1.0”;发明专利1项为“一种多功能组合式排泥装置(ZL202111359557.0)”;外观专利2项为“磁介质投加机(ZL202230289623.0)”“自称重磁介质自动投加机(ZL202230398466.7)”。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其中发明专利分别为:“一种超导磁混凝分离废水一体机(202110520926.3)”、“一种处理微污染废水的超导磁介质的制备方法(202110588964.2)”和“一种水处理用复合磁介质的一体化生产装置及其使用方法(202111105059.3)”;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一种磁混凝臭氧耦合一体化水处理装置(202122285153.3)”。
③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技术是基于物化法的高效吸附净化技术,其通过必要的物理、化学反应使不同污染物形成磁性絮体,再利用磁场力快速实现污染物絮体与水体的分离,是一种对水体中污染物“主动打捞”的水体净化技术。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技术具有处理水量大、净化时间短、占地面积少的优势,并在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等水体污染物的净化效率方面具有其自身独特的技术优势,近几年得到了设计院和用户的广泛关注。
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技术解决了目前市场上常规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中核心设备磁场强度不足且随着设备老化而衰减、因而磁介质回收利用率低的难题,解决了核心材料不均匀系数过大、杂质过多对系统的负荷冲击和对后道工序的不良影响的问题,提高了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和可靠性,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随着“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集成设备”在2021年6月21日被纳入江苏省发布的《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26批)》、2021年8月24日被认定为2021年度南通市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在工业污水、城市污水、农村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都将得到广泛的应用。
此外,由于功能改性后的超导磁介质可高效吸附水中的固体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藻类等污染物,并可以抑制磁介质中重金属元素的渗出,当用于饮用水处理时,经过检测处理出水中重金属离子的含量完全可以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确保饮用水安全,这将使得公司有望在国内水处理行业率先进入饮用水处理领域,拓展了新业务领域。
④核心先进性
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技术解决了目前市场上常规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中核心设备磁
场强度不足且随着设备老化而衰减、因而磁介质回收利用率低的难题,解决了核心材料不均匀系数过大、杂质过多对系统的负荷冲击和对后道工序的不良影响的问题,提高了系统的智能化程度和可靠性,降低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可实现无人值守的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成套设备,系统可以实现全自动运行。针对不同应用场景,京源环保分别开发了干法磁介质全自动投加设备和湿法磁介质全自动投加设备,一方面可以长达十天对超导磁介质投加设备补料一次,从而大幅减轻了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磁介质的投加精度,使系统的出水水质更加稳定,另一方面使得磁介质的投加在时间长度内更加均匀,有效避免了对系统运行的冲击。公司开发了“京源环保磁介质混凝沉淀系统软件V1.0”软件(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使得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成套设备中的各个单体设备均可以通过IoT/DTU将其运行数据直接上传到云端,在云端进行存储,并根据全厂进出水水质、水量及其它工艺过程数据等进行计算、分析后,利用大数据分析结果进行系统参数优化,然后将系统运行指令再下发到就地设备,实现在远程客户端或移动端根据权限对系统进行远程操控或观察,并做到无人值守。应用领域较广,工业污水、城市污水、农村污水、黑臭水体治理等领域均可适用。公司与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联合攻关,经涂覆、浸涂、溶剂浇铸或等离子体有机聚合等手段进行功能化改性处理过的超导磁介质,配合混凝剂和/或助凝剂使用,可高效吸附水中的固体悬浮物(SS)、化学需氧量(COD)、总磷(TP)、藻类等污染物,并可以抑制磁介质中重金属元素的渗出。当用于饮用水处理时,出水重金属离子含量低,完全可以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
(3)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
①核心技术介绍
零排放技术一般是指工厂的用水除蒸发、风吹等自然损失以外,全部(通过各种处理)在厂内循环使用,不向外排放任何废水,水循环系统中积累的盐类通过蒸发、结晶以固体形式排出。
当前用于高难废水零排放主要工艺包括蒸发结晶工艺和烟气蒸发工艺,前者通过“软化+废水减量+蒸发结晶”工艺实现了高难废水中溶质和溶剂的分离,从而实现“废水零排放”目标,后者通过烟气直接加热雾化后的废水液滴,将废水中水分迁移至烟气中,废水中溶质迁移至粉煤灰中,从而实现“废水零排放”目标。然而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蒸发结晶工艺存在预处理成本高,能耗高,运行成本高,副产杂盐等问题,烟气蒸发工艺存在挂壁、结垢、腐蚀等问题,亟待对工艺改进以应对市场需求。
针对上述废水零排放技术普遍存在投资高、运行成本高、副产物处置成本高等问题,公司研究开发出一套高难废水蒸发结晶零排放工艺,包括预处理工艺、膜处理工艺以及蒸发结晶工艺,通过固液分离、分盐技术,实现了副产物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减少了固体废物排放的同
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真正实现了由“零液体排放”向“零废物排放”的进步。
同时,近年来,公司针对火电、钢铁等有烟气废热资源的工业企业,开发出以利用烟气废热能源实现零排放的“高难废水烟气蒸发零排放技术”,实现“以废治废”,使系统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都得到了极大的降低。
②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I、蒸发结晶零排放技术——高难废水蒸发结晶零排放处理工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难废水蒸发结晶零排放处理工艺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项,分别为“一种低运行成本的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工艺(ZL201510744275.0)”、“一种电厂废水零排放处理工艺(ZL201410492865.4)”、“脱硫废水分泥、分盐零排放预处理系统及工艺(ZL201610371383.2)”和“脱硫废水分泥、分盐零排放工艺(ZL201610371385.1)”;实用新型专利7项,分别为“一种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ZL201420551370.X)”、“一种工业末端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ZL201720402567.0)”、“副产物实现厂内资源化处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ZL201720402568.5)”、“一种应用于高含盐高COD废水的精馏、MVR蒸发装置(ZL201821148372.9)”、“一种低温烟气浓缩耦合热水换热器的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ZL202122586908.3)”、“一种FMI-NF分盐结晶系统及设备(ZL202220205586.5)”和“一种MSR-NF分盐结晶系统(ZL202220205223.1)”;软件著作权2项,分别为“江苏京源环保脱硫废水零排放控制系统软件V2.0”和“京源环保高浓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软件V1.0”。
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5项,分别为:“一种工业末端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及工艺(201710251040.7)”、“副产物实现厂内资源化处置的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及工艺(201710251081.6)”、“一种应用于高含盐高COD废水的精馏、MVR蒸发装置(201810798979.X)”、“一种镁法脱硫废水的零排放系统及其处理方法(202210580620.1)”和“一种循环式反渗透处理系统及其处理方法(202210683441.0)”。
II、烟气蒸发零排放技术——高难废水高温离心雾化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难废水高温离心雾化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7项,分别为“一种高浓废水烟气蒸发零排放装置(ZL201821147150.5)”、“一种高温烟气处理脱硫废水干燥塔(ZL201821148024.1)”、“一种防堵塞、耐磨损结构的旋转雾化盘(ZL202121423907.0)”、“一种高雾化性能的旋转雾化盘(ZL202121486576.5)”、“一种喷雾干燥塔中部热保护风的结构(ZL202122733868.0)”、“一种双流体喷雾干燥塔顶分布器(ZL202122733870.8)”和“一种高温旁路烟气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积灰清除装置(ZL202222858193.7)”;软件著作权1项为“江苏京源环保废水零排放的蒸汽发生系统软件V1.0”。
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2项为“一种高温烟气处理脱硫废水干燥塔及处理方法
(201810798555.3)”和“一种高温烟气余热收集和除尘催化的陶瓷膜过滤设备(202210677350.6)”。
III、烟气蒸发零排放技术——高难废水低温循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难废水低温循环烟气蒸发零排放处理工艺已获得实用新型专利3项为“一种应用于废水零排放装置的低温负压蒸发浓缩系统(ZL202022418080.6)”、“一种低温烟气浓缩耦合热水换热器的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ZL202122586908.3)”和“一种利用电厂脱硫烟气余热产蒸汽的烟气换热装置(ZL202122621443.0)”;软件著作权1项为“江苏京源环保废水零排放装置的低温负压蒸发浓缩系统软件V1.0”。
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5项,分别为“一种利用烟气余热蒸发脱硫废水零排放的方法(201810795713.X)”、“一种用于烟气余热处理脱硫废水的干燥塔(201810798520.X)”、“一种用于烟气余热处理脱硫废水的一体式干燥塔(201810798517.8)”、“一种应用于废水零排放装置的低温负压蒸发浓缩系统(202011164591.8)”和“一种利用冷冻法实现高盐高COD废水零排放装置(202111358732.4)”。
③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公司经过不断在工业废水零排放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已形成针对高难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的“MVR系统”、“分盐处理”、“烟气蒸发”等具有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创新和设备研发,不断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废水处理成本,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目前,公司的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已成功应用于火电、钢铁、农化等工业领域水处理项目。
④核心技术先进性
当前用于高难废水零排放主要工艺为蒸发结晶工艺,在具体使用过程中,蒸发结晶工艺存在预处理成本高,能耗高,运行成本高,副产杂盐等问题,公司研究开发出的高难废水蒸发结晶零排放工艺,通过固液分离、分盐技术,实现了副产物最大限度的回收利用,减少了固废排放的同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相关系统及其应用效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是公司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不属于通用技术,也不存在快速迭代风险。
(4)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
①核心技术介绍
电催化氧化技术是一种以电作为主要能源,通过电解水形成中间产物(·OH等)氧化或直接夺取电子氧化目标物,从而实现对污染物降解的废水处理技术。
对于高难废水,特别是以毒性强、危害大的电镀废水为代表的高COD、含氰、含重金属废水,国家提出了极严格的相关排放标准,对各污染物排放范围也做了明确规定。以电镀行业为例,许多企业的排放要求需要由电镀表II提标至表III标准;同时,受化学原材料价格不断上
涨、固废处置费用不断增加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废水处理的成本持续上浮。应市场及国家需求,我公司与高校协同合作、共同研发,立足电镀行业,兼顾各行业废水特性,综合考察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等因素,开发出了兼顾高效、彻底、低成本等特点的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
②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已获得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发明专利为“一种高效催化臭氧氧化金属基陶瓷膜的制备方法(ZL202210578398.1)”。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一种电镀废水处理电催化氧化装置(ZL201920418802.2)”、“一种含氰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ZL201920418770.6)”、“一种化学镍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ZL201920420109.9)”、“一种油墨废水电化学处理系统(ZL201920418790.3)”、“一种新型高浓废水电气浮高级氧化处理系统(ZL202121519647.7)”、“一种基于电化学设备的机械刮垢装置(ZL202122586906.4)”、“一种应用于废水冷冻处理中的冰晶制取设备(ZL202122586909.8)”和“一种三维旋转电化学污水处理一体化装置(ZL202122622287.X)”;软件著作权4项,分别为“京源环保电镀废水处理系统软件V1.0”、“京源环保电催化氧化耦合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装置软件V1.0”、“京源环保含镍废水深度处理系统软件V1.0”和“京源环保臭氧催化氧化系统”。正在申请并已受理中的发明专利4项,分别为:“一种含氰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方法及系统(201910250903.8)”、“一种化学镍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方法及系统(201910252513.4)”、“一种油墨废水电化学处理系统(201910250915.0)、“一种电镀废水处理电催化氧化装置(201910252512X)”。
③核心技术应用情况
该技术可广泛应用于炼焦、煤化工、石油化工、纺织、染整、制革、毛皮加工、钢铁工业、反渗透浓水、重金属复杂废水等领域。
④核心技术先进性
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相较于传统电催化氧化技术具有代差优势,该技术通过具有电转化效率高、电势窗口高、氧化能力强的电极矿化高难废水中的强危害性污染物,无需投加药剂,不产生污泥,是一种清洁环保的废水处理工艺。公司的折流式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废水处理设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不属于通用技术,也不存在快速迭代风险。
(5)公司其他核心技术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核心技术来源 | 具体应用情况和具体表现 | 核心技术相关专利 |
1 | 低能耗清洗技术 | 自主研发 | 低能耗清洗技术主要应用于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中,体现为通过水压循环和射流曝气,在膜表面形成紊乱的湍流,取消风机曝气,实现对装置的清洗。 | 1、发明专利1项:“低能耗膜清洗中水回用装置(ZL201110074565.0)”; 2、软件著作权1项:“江苏京源环保火电厂中水回用处理控制系统软件V1.0” |
2 | 水压式中水回用技术 | 自主研发 | 水压式中水回用技术主要应用于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中。体现为用PVDF平板膜作为膜主件,水压冲洗装置的使用,降低系统能耗,实现对污水中有机物、悬浮物、细菌、金属离子、盐分等各种污染的去除。 | 1、发明专利1项:“水压式中水回用装置(ZL201110074560.8)” 2、实用新型专利1项:“一种新型造粒流化床(ZL202221461093.4)” 3、软件著作权1项:“京源环保造粒流化床处理系统软件V1.0” |
3 | 网格搅拌絮凝反应技术 | 自主研发 | 网格搅拌絮凝反应技术主要应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中。体现为将水力搅拌和机械搅拌相结合。 | 1、实用新型2项:“一种网格搅拌絮凝反应设备(ZL201220647035.0)”和“一种网格搅拌絮凝反应沉淀设备(ZL202122696329.4)”; 2、软件著作权1项:“京源环保原水净化处理装置软件V1.0” |
4 | 高密度原水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高密度原水处理技术主要应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中。体现为微泥沉淀与斜板沉淀相结合,增加污泥回流,有效减少排污及加药量,高效去除原水中的悬浮物等。 | 1、实用新型1项:“一种高密度工艺原水处理装置(ZL201821147168.5)”; 2、软件著作权3项:“京源环保火电厂高密度工艺原水处理系统软件V1.0”、“京源环保原水净化处理装置软件V1.0”和“JY-BD-2型改良BD生化成套设备智能自控系统” |
5 | 自动刮泥技术 | 自主研发 | 自动刮泥技术主要应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体现为通过扭矩感应自动清除斜板澄清器中的污泥,对易板结物质刮集效果明显。 | 实用新型2项:“一种斜板自动刮泥设备(ZL201220646309.4)”和“一种桁车式刮泥机自动运行的控制回路ZL202022834914.1” |
6 | 新型组合式集水技术 | 自主研发 | 新型组合式集水技术主要应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其包括下部集水槽和上部集水板,上下分别设置集水孔。结构简单,可以分开安装,避免固定式一次安装后不好调节,通过调节集水槽上下高度,达到水力平衡,通过此种设计,可以满足下部构筑物设计的水量负荷,避免了局部上升水流速过大,更加节能环保,节约成本。 | 实用新型5项:“一种组合式集水装置(ZL201220645634.9)”、“一种填充组合式集水装置(ZL202122696298.2)”、“一种圆形组合式集水装置(ZL202122696727.6)”、“ 一种填充组合式集水装置(ZL202122696298.2)”和“一种圆形组合式集水装置(ZL202122696727.6)” |
7 | 动态混合技术 | 自主研发 | 动态混合技术主要应用于含煤废水处理系统、原水预处理系统。体现为在管道中一层孔网板的作用下药剂与原水首先进行宏观扩散,再通过旋转翼片,在其产生的旋转力的作用下产生系列涡旋的动态混合,提高混合反应效率。 | 实用新型3项:“一种动态管道混合装置(ZL201220646147.4)”、“一种填料式管道混合器(ZL202122733948.6)”和“一种模块化一体化加药装置(ZL202221549384.9) |
8 | 组合排泥技术 | 自主研发 | 组合排泥技术主要应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体现为分体式组合安装,检修方便,立管开口向下,水头静压重力排泥,不易堵塞。 | 实用新型2项:“一种絮凝反应沉淀池组合排泥装置(ZL201220646198.7)”和“一种斜管气提组合式排泥装置(ZL202122696719.1)” |
9 | 一体化深层过滤技术 | 自主研发 | 一体化深层过滤技术主要应用于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体现为设备一体化,过滤层介质模块化,有效避免反洗乱层。 | 实用新型1项:“一种水处理一体化深层过滤装置(ZL201821148047.2)” |
10 | 电化学循环水在线除垢技术 | 自主研发 | 更好地解决循环冷却水系统中腐蚀、结垢、菌藻污染、粘泥污染,集除垢、杀菌、防腐蚀于一体的综合电解处理器。应用新型高效反应器和高频自适应电源,解决了常规电解处理器存在的极板结垢、电流效率低的问题。采用集成模块化设计,纯电化学方式处理,无需额外添加化学药剂,阻力小、流量大。 | 1、实用新型专利5项:“一种基于电化学的循环水在线除垢装置(ZL201922217480.8)”、“一种增强传质型电化学废水处理装置(ZL202022342206.6)”、“一种新型电容去离子处理装置(ZL202022831363.3)”、“一种基于电化学设备的机械刮垢装置(ZL202122586906.4)”和“一种基于电磁 |
驱动除垢装置(ZL202121519976.1)”; 2、软件著作权3项:“京源环保电化学的循环水在线除垢系统软件V1.0”、“江苏京源环保一体化多相流电化学高密度净水器系统软件V1.0”和“京源环保电化学的循环水在线除垢系统软件V2.0” | ||||
11 | 可移动式车载高浊度废水净化处理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可移动式车载高浊度废水净化处理装置,系统具有完善的自动检测和自我保护功能,设备运行状态或故障都能在大屏幕上直观显示,操作维护方便;系统产水水质高且水质稳定。 | 1、实用新型专利2项:“一种可移动式车载高浊度废水净化处理装置(ZL201922268283.9)”和“一种可移动式的高效电子絮凝工业废水处理装置(ZL202022448465.7)”; 2、软件著作权2项:“京源环保可移动式车载高浊度废水净化处理装置控制系统软件V1.0”和“京源环保养殖废水处理净化装置控制软件V1.0” |
12 | 高浓度有机废水微电解技术 | 自主研发 | 为废水处理提供了更强的电流密度和更好的催化反应效果,保证微电解填料始终有较高的处理效率,提高了微电解填料的使用寿命,有效提高了难降解污水的处理效率。用于高浓度、难降解、高色度废水的处理,不但能大幅度地降低COD和色度,还可大大提高废水的可生化性。其工作原理基于电化学、氧化——还原、物理以及絮凝沉淀的共同作用。 | 1、实用新型专利3项:“一种应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的流化床铁碳反应器(ZL201922268280.5)”、“一种应用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微电解一体化反应装置 (ZL201922268258.0)”和“一种防水的穿墙接线结构(ZL202121486282.2)”; 2、软件著作权2项:“京源环保微电解技术在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的应用软件V1.0”和“京源环保厌氧高效脱氮流化床系统” |
13 | 智能型高难度废水蒸发技术 | 自主研发 | 智能型高难废水蒸发装置,采用强湍流传质技术,增强气液接触时间和空间,其可更好地控制流动,保证脱硫废水与烟气充分反应,实现高难度废水水量与烟气流量的良好匹配,确保高难度废水零排放,避免烟气能量的浪费,降低机组运行能耗。 | 1、实用新型专利8项:“一种应用于废水零排放的末端固化设备(ZL202022418079.3)”、“一种应用于废水零排放的末端固化系统(ZL202022418088.2)”、“一种双流体雾 |
化蒸发塔(ZL202022506588.1)”、“一种应用于废水零排放的末端固化装置(ZL202022449244.1)”、“一种螺旋结构的气体分布装置(ZL202022257091.0)”、“一种用于旋转雾化蒸发的气体分布装置(ZL202022258533.3)”、“一种应用于燃煤电厂废水零排放系统的蒸汽发生装置(ZL202022421074.6)”和“一种双流体雾化干燥塔烟气分布器(ZL202022449292.0)”; 2、软件著作权1项:“江苏京源环保废水零排放的末端固化系统软件V1.0” | ||||
14 | 低阻力短程连续刮泥技术 | 自主研发 | 低阻力短程连续刮泥装置,采用一种低阻力刮泥板,使得污泥长时间沉积且污泥堆积得较为紧密的时候,刮泥板在运动时的阻力十分大造成刮泥机负荷较高,容易造成链条断裂的问题得以改善。用短程连续的运作方式,技术使得刮泥机在持续工作的情况下,耗能较低。本项目通过改进刮泥机材料以及运行方式等工艺参数,提升其对泥水的搅拌效率。 | 实用新型专利2项:“一种桁车式刮泥机自动运行的控制回路(ZL202022834914.1)”和“一种基于低阻力的刮泥装置(ZL202122587502.7)” |
15 | 立式同轴紧凑型可拆卸电子絮凝技术 | 自主研发 | 采用特殊的同轴电极结构配以智能化电源,在一个完全封闭的反应器中去除废水中的悬浮物。该技术取代了复杂的化学处理法,减少了或完全免去了对酸、碱、絮凝剂和混凝剂的需求和依赖,处理效果优于常规电絮凝技术。同时该技术使用的设备形式为立式可拆卸,方便日后维修。 | 实用新型专利3项:“一种管式电子絮凝器(ZL202022358043.0)”、“一种低浊度水质的电絮凝装置(ZL202022354823.8)”和“一种竖流式电混凝、电气浮高效成套装置(ZL202122742088.2)” |
16 | JY-EP纳晶电极超氧化绿色处理技术 | 联合研发 | 以“E-H2O2/O3深度处理工艺”、“E-H2O2/UV深度处理工艺”为核心,应用联合研发的电极等装置,通过对过氧化氢发生器的运行效率优化及在工艺流程上优化设计,实现对有机废水生化处理出水中有机物的逐级分解,强化各类处理工艺的协同。 | 发明专利2项:“原位生成双氧水耦合紫外发生器的污水处理装置及方法(ZL202111527497.9)”、“一种原位生成双氧水和臭氧的污水深度处理装置及其方法(ZL202111527496.4)” |
17 | 石膏浆液脱水技术研发 | 自主研发 | 旨在开发石膏浆液脱水新工艺技术,使其具备占地面积小、操作简便、建设成本低、运维成本低等特征,以达到取代传统技术装备的目的。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3 | 工业废水电子絮凝成套设备 |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已于2023年7月通过公示,被认定为国家级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新获得发明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3件,外观设计专利1件。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0件(其中美国专利1件),实用新型专利86件,外观设计专利2件,软件著作权46件。
专利号/登记号 | 类型 | 名称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ZL202210578398.1 | 发明专利 | 一种高效催化臭氧氧化金属基陶瓷膜的制备方法 | 2022.5.26 | 2023.6.2 |
ZL202222858193.7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高温旁路烟气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积灰清除装置 | 2022.10.28 | 2023.6.2 |
ZL202221461093.4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新型造粒流化床 | 2022.6.13 | 2023.2.10 |
ZL202221502743.5 | 实用新型专利 | 一种钢混结构水箱 | 2022.6.16 | 2023.2.10 |
ZL202230398466.7 | 外观设计专利 | 自称重磁介质自动投加机 | 2022.6.27 | 2023.2.14 |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1 | 77 | 10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3 | 95 | 86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1 | 2 | 2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46 | 46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5 | 5 | 220 | 14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2.35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2.3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34 | 6.43 | 减少0.0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超导磁混凝高难工业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研发 | 1,600.00 | 163.82 | 1,071.95 | 技术中试研究 | 在传统磁混凝处理工艺上引入超导技术,实现磁介质完全回收,磁场维持不需要额外电能,减少药剂消耗和对后道工序的影响。 | 属于环保行业前沿技术研发 | 应用于市政水处理、(高难)工业污水处理、河道环境治理以及饮用水处理领域 |
2 | 化工废水零排放深度处理技术的研发 | 500.00 | 69.20 | 394.55 | 设备研发 | 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完善零排放工艺,提升零排放分盐工艺段的可靠性及抗冲击能力,降低零排放工艺建设成本。 | 属于环保行业前沿技术研发 | 应用于化工行业的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 |
3 | 模块化装备研发 | 1,200.00 | 158.12 | 820.40 | 产品试制 | 研发一种适用于水处理设备工况需求,且具有广泛适用性的钢制模块化装备。实现成本最优化;实现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和自动化生产,生产过程“零”废料;降低现场生产工期。 | 属于环保行业前沿技术研发 | 适用于各种不同性质的高难工业污水处理领域 |
4 | 石膏浆液脱水技术研发 | 200 | 30.65 | 293.61 | 完成 | 本项目旨在开发石膏浆液脱水新工艺技术,使其具 备占地面积小、操作简便、建设成本低、运维成本低等特征,以达到取代传统技术装备的目的。 | 属于环保行业前沿技术研发 | 主要应用于燃煤电厂水处理领域 |
5 | 一体化电芬顿设备(高级氧化方向)研发 | 550 | 230.72 | 230.72 | 中试 |
通过对反应停留时间、极板材质、极板结构、电压电流适配性、多组合电化学工艺等方面进行研究,研发出适用于电厂水处理领域的一体化电芬顿设备。
属于传统工艺创新研发 | 工业废水处理领域 |
6 | 水中新兴污染物(氟化物及其盐类)的去除技术及装置研发 | 1500 | 257.65 | 257.65 | 技术验证 | 通过富集技术(膜分离技术、气浮技术、吸附技术)和降解技术(电化学氧化、UV-过硫酸盐氧化、UV-亚硫酸盐环氧、等离子降解、水热降解、复合降解技术等),结合电子絮凝装置和JY-EP纳晶电极超氧化装置,去除新兴污染物(氟化物及其盐类)。 | 属于新环保治理领域 | 新污染物领域 |
7 | 高含盐高悬浮物高COD废水综合零排放技术及装备的研发 | 800 | 283.87 | 283.87 | 技术验证 | 通过一水多用,梯级使用、废水回用、末端减量原则实现节水效果最大化后,针对末端最终高含盐高悬浮物废水,采取综合零排放技术思路,选用膜法或热法等经济可行的技术路线,开发或引进技术装备进行工艺路线设计,形成创新工艺技术包。 | 属于传统工艺创新研发 | 化工废水领域 |
合计 | / | 6,350 | 1,194.03 | 3,352.75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59 | 5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7.25 | 17.7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654.59 | 658.8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1.09 | 11.36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 | 11 | 18.64 |
本科 | 46 | 77.97 |
大专 | 2 | 3.39 |
合计 | 59 | 1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0-30 | 13 | 22.03 |
31-40 | 32 | 54.23 |
41-50 | 12 | 20.35 |
51-60 | 2 | 3.39 |
合计 | 59 | 1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拥有自主创新的研发技术优势,核心技术优势明显
公司在传统水处理工艺和技术的基础上,研发出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四大主要核心技术。近年来,公司始终重视新产品、新工艺和新领域的研发,并不断投入研发经费。报告期内完成了“石膏浆液脱水技术研发”项目。该项目的研发成功,为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储备了新的技术和新的思路。截至目前,公司的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和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相关系统经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鉴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公司的“折流式电催化氧化废水处理设备”经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JYLP-30型MVR零排放废水处理装置”被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2018年度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电子絮凝含煤废水处理设备”获得2020年度南通市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公司研发的“磁混凝污水处理集成设备”于2021年1月被纳入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
保技术装备目录》(2020年版),公司研发的“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水处理集成设备”在2021年6月21日被纳入江苏省发布的《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26批)》。公司研发的“超导磁介质混凝水处理集成设备”被纳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第二十九批)》。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为载体的环保水处理科研技术队伍,公司在重视内部研发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研发机构包括高校等的技术合作及交流,先后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吸收并借鉴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有助于不断完善并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1件美国专利,9件发明专利,86项实用新型专利,46个软件著作权。
公司核心科研团队均拥有多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对于水处理相关新技术的敏感度高,长期密切关注国内外环保科技前沿的最新动态,紧紧围绕行业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力量持续开展自主创新,相继取得了一批研发成果并成功开展了成果转化。自行研发的多项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江苏省火炬计划项目,并获得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多项荣誉。公司于2022年度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已在2023年7月通过江苏省工信厅公示复核。
2、公司拥有优质的核心客户资源和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凭借国内先进的水处理技术和成熟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客户资源优势明显,且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成功为国内五大发电集团及华润电力、京能集团、粤电集团等地方各大电力企业及邯郸钢铁、广发集团、中泰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完成了多项大型、复杂、质量优良的工业水处理工程;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获得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资质,并每年通过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年度监督评审,在“给水及污水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外包)和服务”方面为中核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
3、公司具备工业水处理领域一体化服务优势
公司专注工业水处理领域,具有丰富的水处理项目经验,构建了完整的系统集成和全面的技术服务综合能力。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给水处理、废水处理系列水处理成套设备系统,并可提供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及系统集成、运行技术服务和工程承包等一体化综合服务。
4、公司的核心技术应用及品牌影响力在电力和钢铁市场加速发展
公司以电力行业为立足点,并在电力行业建立了稳定的竞争优势,近两年来,公司在钢铁市场快速拓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公司在火力和钢铁行业2020年、2021年和2022年相关
产品收入分别为25,548.75万元、34,246.70万元和49,019.10万元,分别占公司销售收入75%、81%和95%。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包头某稀土铝业近亿元的订单,该类项目的成功签约为公司在金属冶炼市场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成熟的管理团队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公司培养了一支具备丰富行业经验、创新能力和实践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团队及成熟管理团队。公司技术团队以技术创新作为研发立项的战略依据,始终关注行业内技术的发展动态,对新技术及时跟进,并进行相应的人才储备和技术储备,保证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占有一席之地,并且逐步实现技术突破。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专业背景,长期专注于相关业务的研发、生产和管理,探索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且对行业有深刻的认识,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方向,及时调整公司技术方向和业务发展战略。
6、合理的组织架构、高效的运营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和体系并引进优秀的人才,支持公司的快速增长。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业务经验,设置了合理紧凑的组织架构,构建了水务事业部、电力事业部、研发技术中心、采购中心、工程中心等部门,能够协同高效地开展销售、研发、采购等业务活动。在面向市场服务客户的目标指导下,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体系、绩效管理体系、培训体系、战略管理等运行体系,以保证公司运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基于国家宏观政策及行业政策对环保行业的良性刺激,公司坚持发展战略规划,依靠公司长久以来在环保领域积累的技术经验,通过技术创新、行业拓展,公司保持稳定发展。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1、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坚持同步提升研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发展。
实现营业收入18,84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7.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97%。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3,822.64万元,同比增长1.33%。
2、巩固优势市场,逐步完善业务版图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拓展市场宽度,深耕市场深度,充分发挥“工业废水零排放、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等特色业务的优势带动作用,在工业水处理领域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综合竞争力持续增强。公司围绕“实业+资本”双轮驱动模式,推动业务模式创新,已打造工程总承包EPC、环保设施运维等多维度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在巩固原有电力、钢铁市场优势的基础上,大力开拓非电工业市场,新承接包头某稀土铝业、江山科技、高义钢铁等一批工业水处理项目。在优化项目结构、推进跨区域发展的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对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提高了投资回报率。通过持续巩固优势市场,不断完善业务版图,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3、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坚持“创新引领、技术驱动”,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最大程度保证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促进技术水平发展和业务规模拓展。公司积极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持续强化研发攻关、成果转化、创新产业化等工作,推动了公司技术的创新升级,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培育发展动能。在关键技术自主开发的同时,长期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工业大学、长安大学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资源快速整合。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1,194.03万元,同比增长2.35%,新获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已拥有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86项,软件著作权46件,外观设计专利2项,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为响应环保产业列为南通市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公司积极组建南通市低碳的环保产业创新联合体,通过集聚创新要素、搭建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主体等手段,聚力创新驱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产业链卡脖子技术,精准实现创新技术与成果在产业链转移转化,同时为企业提供稳定的人才支撑和创新要素保障,提升产业整体发展能力和能力,有力带动南通绿色低碳产业上下游的产业发展与协同,推进南通市环保产业聚集区落地和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4、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构建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
(1)管理模式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通过内部培训及企业价值观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引入OKR、卓越绩效等管理模式和开展持续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流程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建设高效运营的企业铺垫基础。
为提升管理规范性、提升业务流转效率,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业务信息化系统,包括售前全流程的营销系统CRM系统、招采平台SRM系统、ERP系统等,为公司业务的流程效率和体系
管理建立了系统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申报了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已在2023年7月通过江苏省工信厅公示复核。
(2)员工培养与激励
公司大力实施人才兴企战略,不断健全人才开发与培育机制,团队综合素质与能力显著提高。公司坚持吸引人才、挖掘人才、培养人才,从而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团队力量,保证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公司通过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帮助新生队伍快速成长,同时加强关键部门核心岗位培训,做好人才梯队建设。
公司通过优化业绩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优化人才结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构建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更新不及时的风险
公司所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与知识密集型行业。在行业技术持续升级的大背景下,公司若不能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技术储备,可能会丧失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从而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成本管控,进而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技术人员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水处理行业内对技术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公司技术人员存在流失的可能。公司的技术人员及核心技术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资源,如果技术人员大幅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及自主创新能力。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竞争主体数量较多,市场集中度不高,目前处于行业集中的过程中,行业竞争较为激烈,且对品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并扩大竞争优势,不能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水平、设计质量,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2、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公司作为工业水处理设备提供商,主营业务主要分别为: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
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业务(BOT)。报告期内,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和工程承包业务合计收入占当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85%。两种业务模式都采取按进度分段收款的方式,签订合同预收一部分定金,设备或工程交付客户验收后收取一部分合同款,调试或工程决算验收后收取一部分合同款,剩下的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般在1-2年。公司从项目投标到收回质保金通常需要2-3年。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公司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采购设备需要支付供应商货款。公司的业务性质和结算模式决定了在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将占用大量营运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若营运资金不足,可能无法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
3、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各季度获得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不同规模和不同类型的项目执行周期也不同,从而使得各季度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不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电力行业,电力企业采购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受北方冬季施工、春节假期等影响,很多项目集中在第4季度完成发货或施工,导致公司第4季度收入占比较高。此外,公司上半年受春节假期影响,1、2月完成项目较少,主要集中在3月以后发货或者施工。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同时由于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为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各季度确认收入主要受当期完成的项目数量、规模大小等影响,一般各季度间不会均匀分布。因此,公司相对较少的业务模式也可能会导致公司各季度收入和业绩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4、公司EP业务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的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受电厂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影响,自到货验收至性能验收时间较长且通常在1年以上。
根据EP业务合同或技术协议约定,客户首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部分指标参数由于公司原因未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应采取措施消除,包括对合同设备中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必要的修理、改进或更换,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将与公司约定进行第二次性能验收。
客户第二次性能验收完成后,如所有指标参数均已达到技术约定,公司合同设备通过性能验收;如由于公司原因少量指标参数仍达不到技术约定,公司应对存在问题的部件进行维修、改进或更换直到消除问题,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同时客户视合同约定和性能验收情况向公司收取违约金,例如若某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违约金金额通常为合同金额的0.5%-1%左右,若存在多项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累计违约金金额通常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因此,公司若无法通过性能验收,需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公司EP项目售后服务期间,若
因维修、改进或更换问题部件产生相关费用,于实际发生时冲减已计提的售后服务费;若因性能测试指标参数未达到技术约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公司EP项目未发生首次性能验收未通过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赔偿的情况。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上升的收款风险
公司对下游客户采用按合同分段收款的结算方式,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值占公司流动资产比重50.38%,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35.3%。公司本报告期末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62.59%,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呈变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主要来自于电力行业与钢铁行业,公司客户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该类客户于结算后履行内部审批程序以及落实资金时间较长,进而导致应收账款实际结算周期长于合同约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若公司应收账款收款措施不力、下游客户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个别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收回货款,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29.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7.07万元。公司上述财务指标与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技术发展、行业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等外部因素及公司经营策略、技术研发、市场开拓、质量管理、售后服务、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内部因素密切相关。如未来出现订单大幅萎缩、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等情况,上述一项或多项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公司未预料到的风险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等财务指标大幅下滑,从而大幅减少公司盈利;相关不利因素或风险在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的情况下,有可能导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3、公司所得税优惠政策风险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取得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174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之规定,公司按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
如未来国家的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将无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的所得税率将会上升,从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4、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673.9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营业务处于持续增长阶段,受公司与上下游结算政策影响,成本产生的现金流出早于收入产生的现金流入,从而使得在此阶段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负。如未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情况仍出现并持续,公司可能会存在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业务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公司资产被抵押带来的持续经营能力风险
公司抵押的资产用于银行借款,主要是房产,是公司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资产。若公司不能及时、足额偿还相应银行借款,将面临抵押权人依法对资产进行限制或处置的风险,或因偿还上述债务导致的公司流动性不足的风险,上述情况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工业水处理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占有率低的风险
工业水处理市场参与主体较多,竞争较为激烈。同时工业水处理服务内容较为宽泛,大部分行业内企业由于技术储备或者自身专业定位的限制,均专注于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系统设备,使得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未来,在环保整治力度不断升级、环保投入不断增加的大环境下,具有技术及研发优势、专业化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的优质企业会进一步脱颖而出,大型企业也会有更多的市场机会。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在技术及研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将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环保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越来越重视,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政策,政府和企业均加大了环保投入,推动环保相关产业的发展。公司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的业务,涉及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行业的工业废污水处理和给水处理等,与国家推动环保相关的政策紧密关联。然而国家和相关部门有关本行业的产业政策、相关法律及实施细则在出台时间、实施力度等方面具有不确定性,该种不确定性将可能导致下游市场产生波动性,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
(五)宏观环境风险
1、经济周期波动性风险
公司终端用户涉及电力、钢铁冶炼、煤化工、石油化工和市政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或企业的经营和效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与国民经济运行呈正相关性。终端用户经营状况不佳时,通常会在采购价格和付款周期等方面向上游转嫁部分压力。因此,公司业务的发展可能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及其发展速度变化的影响。
2、宏观经济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
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出现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将会受到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841.7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80%,其中钢铁行业销售5,871.43万元,电力行业销售9,168.39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上升,尤其因在电力行业的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销售额持续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7.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97%,主要系:报告期第一季度毛利率下降、募投项目竣工验收转固新增折旧费用,可转债计提的利息导致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88,417,895.57 | 181,526,653.24 | 3.80 |
营业成本 | 133,482,835.45 | 110,931,899.47 | 20.33 |
销售费用 | 10,635,256.48 | 8,157,986.05 | 30.37 |
管理费用 | 21,358,943.76 | 22,342,413.69 | -4.40 |
财务费用 | 8,267,236.37 | 3,161,679.90 | 161.48 |
研发费用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39,948.13 | -42,843,055.01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93,836.71 | -56,179,887.5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48,006.52 | 43,610,689.00 | -17.3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品牌影响力不断上升,尤其在钢铁行业的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销售额持续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的两个项目,一个因地理位置偏僻,实施成本增加;另一个受22年不可抗力的影响和业主实际供水未达到设计饱和量导致项目进度缓慢,成本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的差旅费、招待费增加、按比例计提的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限制性股票分次行权导致报告期内计入管理费用工资薪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试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张,相应的采购规模增大,职工薪酬、各项税金的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购买、赎回理财产品的净额增加所致,支付的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现金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取得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2.88 | 150,600,000.00 | 8.78 | -66.80 | 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12,405,312.12 | 0.71 | 39,178,617.30 | 2.28 | -68.34 | 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50,601.25 | 1.42 | 8,011,426.40 | 0.47 | 208.94 | 主要系报告期末持有信用等级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存货 | 155,973,471.53 | 8.97 | 113,222,792.96 | 6.60 | 37.76 | 主要系项目备货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95,433,732.00 | 5.49 | 38,419,840.90 | 2.24 | 148.4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投入增加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897,796.21 | 0.05 | 231,689.60 | 0.01 | 287.5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摊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1,420,349.95 | 4.68 | 39,960,976.55 | 2.33 | 103.7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再融资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
应付账款 | 74,899,870.72 | 4.31 | 125,897,255.19 | 7.34 | -40.5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工程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25,419,469.02 | 1.46 | 1,216,048.14 | 0.07 | 1,990.33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合同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4,372,915.86 | 0.25 | 10,122,140.00 | 0.59 | -56.80 | 主要系上年期末计提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
应交税 | 3,751,137.49 | 0.22 | 9,194,996.46 | 0.54 | -59.20 | 主要系上年期末应 |
费 | 交未交税金在本期缴纳所致 |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 12,756,648.46 | 0.73 | 6,544,670.27 | 0.38 | 94.92 | 主要系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94,586,800.00 | 5.44 | 50,243,600.00 | 2.93 | 88.26 | 主要系报告期内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1,193,899.00 | 8.70 | 107,995,500.00 | 6.30 | 4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资本公积转股和少量可转换债券转股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825,906.76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251,601.25 | 应收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78,760,688.63 | 抵押银行借款 |
无形资产 | 10,143,407.28 | 抵押银行借款 |
合计 | 242,981,603.92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5,680,000 | 8,543,000 | 317.65% |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投资总额为3,568.00万元,其中,控股投资3,568.00万元,参股投资0万元,股权投资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13.7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情况详见本节“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60.00 | 0 | 0 | 0 | 10,060.00 | 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801.14 | 0 | 0 | 0 | 1,673.92 | 2,475.06 | ||
合计 | 15,861.14 | 0 | 0 | 0 | 10,060.00 | 1,673.92 | 7,475.0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京源投资 | 江苏 | 投资 | 100 | 10,000.00 | 4,968.38 | 4,968.36 | 4.42 |
广东京源 | 广东 | 环境治理 | 100 | 5,000.00 | 5,971.24 | 2,916.49 | 224.12 |
邯郸京源 | 河北 | 污水处理 | 100 | 6,000.00 | 9,692.81 | 4,179.89 | -14.44 |
京源新能源 | 江苏 | 新能源服务 | 100 | 2,000.00 | 600.09 | 599.94 | 0 |
锦润新能源 | 江苏 | 光伏发电 | 85 | 500.00 | 444.65 | 376.71 | 3.59 |
汇仁新能源 | 江苏 | 光伏发电 | 85 | 500.00 | 262.28 | 249.96 | 6.22 |
京源节能 | 江苏 | 节能研发 | 85 | 4,000.00 | 0.00 | 0.00 | 0.00 |
镇江新能源 | 江苏 | 光伏发电 | 85 | 2,000.00 | 0.00 | 0.00 | 0.00 |
华迪新能源 | 广东 | 投资 | 45 | 6,000.00 | 7,595.67 | 6254.71 | -6.74 |
迦楠环境 | 江苏 | 环境治理 | 40 | 1,200.00 | 1,178.25 | 186.02 | -14.21 |
华石环境 | 河南 | 环境治理 | 40 | 880.00 | 468.43 | 377.09 | 25.1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6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3月7日 | 审议通过以下4项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9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0日 | 审议通过以下12项议案: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2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徐杨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曾振国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吴丽桃 | 监事 | 离任 |
姚志全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余刚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金玺 | 监事 | 选举 |
严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季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徐杨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余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曾振国先生、吴丽桃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金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2、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严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详见公司2023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3、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季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详见公司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
4、姚志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详见公司2023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15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受到过环保行政处罚,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公司主要向大型工业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公司重视产品研发,坚持低碳绿色高效研发路线,公司核心技术工艺和装备性能不断优化,为企业降耗提供可靠的环保水处理解决方案。
针对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和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公司根据应急预案制定了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不断强化环保应急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增强应急响应的管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多次组织开展火灾事故应急综合演练、专项处理演练,提高了企业自防自救能力,此外持续开展环保、消防等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方面的投入,根据所在地排放法规要求持续改造升级相关环保设施,并且保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帮助客户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积极践行环保企业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倡导绿色生活办公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全员参与全国节能环保活动,培养员工及相关方的低碳绿色生活意识,引导员工和相关方践行低能量、低消耗、低开支的绿色生活方式。公司禀承“美丽家园、源流百世”的发展使命,依托主营业务,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延伸产业链深度,积极实施减碳行动、推进绿色发展,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朝着全能型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目标砥砺奋进。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901.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公司核心产品工业电子絮凝装备和工业废水零排放成套装置和不断从工艺优化和设备选型方面进行优化。加强生产资源的整合等方式,综合提升了减碳水平。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核心产品低碳化的技术研发方向,电子絮凝产品经过技术迭代,新一代一体化电絮凝,较之过往分散组装生产方式,一体化结构在制造方面高效减碳效益明显,整体能耗降低20%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并且已于2023年7月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产品认定。公司零排放项目在设备选型方面进行优化调整,以公司1个大型钢铁零排放项目(产值1个亿规模)为例,项目总功率数为4500KW,全部采用IE3及以上型号的新型电机,效能提升4%。则比传统电机节约180KW。项目平均按12小时运行,一年节约180*12*365=788,400度电。1度电排放二氧化碳0.6kg,共减排473,040KG碳,约473吨,即1个同等类型规模项目一年可减排473吨碳。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 | 股份限售 | 李武林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 | 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5)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6)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7)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 |||||||
股份限售 | 和丽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3)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5)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6)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季勐、 | (1)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海娟、曾振国 | 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3)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4)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 效 | |||||
其他 | 季献华 | (1)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华迪民生 |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2)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3)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单位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 | 2019年6月28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 |||||||
其他 | 姚志全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4)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证监会、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本人出售股票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发行人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以上承诺为不可撤销之承诺,不因本人在发行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影响履行。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启动以下关于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实施:(1)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回购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启动条件的,公司应在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①股份回购价格确定回购价格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以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基础,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的价格区间。②股份回购金额确定回购金额的原则:公司董事会以不高于上一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作为股份回购金额的参考依据,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 | 2019年6月28日;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购股份资金总额的上限。董事会确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以后,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③股份回购期限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分期执行,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金额使用完毕,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启动条件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控股股东在12个月内增持公司的股份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即控股股东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首次已增持部分)。同时控股股东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②用于股份增持的资金总额不应少于500万元(如与上述①项的增持比例冲突的,以上述第①项为准)。③增持股份的价格:以上一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为基础,参考公司每股净资产,结合公司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首次达到启动条件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证监会及交易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自首次增持之日起算的未来12个月内,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累积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首次已增持部分)。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应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额的30%(如与上述①项的增持比例冲突的,以上述第①项为准)。③在此期间增持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得出售。④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履行以上规定。 |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1)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不会滥用控股股东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7)切实履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
其他 |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前,若中国证监会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③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人未履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③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③本人自愿接受公司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④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①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②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五个交易日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本公司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回购。公司上市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和回购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 |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且本人将依法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的当日通过公司进行公告,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3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事项,采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要约收购等方式购回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人公开发售的股份(如有)。本人承诺按市场价格(且不低于发行价)进行购回。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购回价格及购回股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购回或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李武林、和丽、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 | (1)本人/本单位现时及将来均严格遵守京源环保之《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京源环保上市后适用)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京源环保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本单位将尽量减少和规范与京源环保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与京源环保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单位承诺将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3)本人/本单位承诺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评估、咨询,提高关联交易公允程度及透明度。(4)京源环保独立董事如认为京源环保与本人/本单位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了京源环保或京源环保股东的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前述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京源环保或京源环保股东的利益,本人/本单位愿意就前述关联交易对京源环保或京源环保股东所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本人/本单位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京源环保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6)本人/本单位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7)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8)本承诺函自本人/本单位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本单位作为京源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自本人/本单位不作为京源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解决同业竞争 | 李武林、和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未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京源环保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未投资任何经营与京源环保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经营实体(以下合称“经营实体”),未有其他可能与京源环保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2)本人保证,除京源环保或者京源环保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开展与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现时及将来均不新设或收购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现时及将来均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展或协助成立、经营、发展任何与京源环保业务可能存在竞争的业务、项目或其他任何活动,以避免对京源环保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3)若京源环保变更经营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不与京源环保产生同业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京源环保或其控股子公司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方式。(4)本人保证,除京源环保或者京源环保控股子公司之外,若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来取得经营京源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商业机会,本人或者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转让给京源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5)本人保证,除京源环保或者京源环保控股子公司之外,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经营实体的高级管理人员现时及将来均不兼任京源环保及京源环保控股子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京源环保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7)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 | 2019年6月28日;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8)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与此相关的费用支出。(9)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京源环保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自本人不作为京源环保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4月;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21年4月;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 承诺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1年4月;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事、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季献华、和源投资、苏海娟、季勐、曾振国、徐俊秀、钱烨 | (1)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加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除非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之日在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以内。(2)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将直接认购或/和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认购本次可转债,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本人/本单位资金状况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确定。(3)若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成功认购本次可转债,本人/本单位承诺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不作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4)本人/本单位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及一致行动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021年10月9日;2022年度可转债发行前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宪、华迪民生、灿荣投资 | (1)华迪民生和灿荣投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加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除非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之日在华迪民生或灿荣投资最近一次减持公司股票之日起6个月以内;王宪承诺本人及除华迪民生、灿荣投资之外的其他一致行动人不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2)华迪民生和灿荣投资将直接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本单位资金状况和《证券法》等相关规定确定。(3)若华迪民生和灿荣投资成功认购本次可转债,王宪、华迪民生和灿荣投资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自华迪民生、灿荣投资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前六个月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王宪及一致行动人(包括但不限于华迪民生、灿荣投资,下同)不作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计划或者安排。(4)王宪、华迪民生和灿荣投资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王宪及一致行动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 | 2021年10月9日;2022年度可转债发行前后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损失的,王宪及一致行动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2021年3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李武林、和丽 | 实际控制人李武林、和丽分别签署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产的承诺函》,承诺如下: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在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占用京源环保及子公司的资产,并承诺不通过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京源环保及子公司的资产。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京源环保及子公司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本承诺函在本人对公司拥有由资本因素或非资本因素形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控股/控制权或对公司存在重大影响期间持续有效。 | 2019年6月;长期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号),公司就相关事项已完成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及整改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已成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为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的实施,公司决定与京源发展正式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购买京源发展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富路西、新胜路北区域都市工业综合体项目A2-1、A2-33号厂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为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公司已聘请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379.4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以评估价值为依据,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279.9133万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房产并签署〈房产买卖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京源发展正式签署了《房产买卖合同》,并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本部 | 广东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32,000,000.00 | 2020-12-21 | 2020-12-24 | 2030-12-06 | 一般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2,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2,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74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日 | 384,742,200.00 | 342,748,074.72 | 342,748,074.72 | 342,748,074.72 | 345,184,171.86 | 100.71 | 9,395,002.40 | 2.74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8月11日 | 332,500,000.00 | 327,047,169.80 | 327,047,169.80 | 327,047,169.80 | 133,324,512.03 | 40.76 | 46,286,588.97 | 14.15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 |
计划的进度 | 的具体原因 | 效益 | 益或者研发成果 | 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原因 | ||||||||||||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日 | 105,797,600.00 | 125,448,374.72 | 125,288,163.89 | 99.87 | 2022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日 | 34,636,900.00 | 43,299,700.00 | 45,124,932.85 | 104.22 | 2022年6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日 | 136,000,000.00 | 136,000,000.00 | 136,771,075.12 | 100.57 | 2021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6,434,500.00 | 304,748,074.72 | 307,184,171.8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4月2日 | 66,313,574.72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 | 不 | 66,313,574.72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投向小计 | 适用 | ||||||||||||||||
合计 | 342,748,074.72 | 342,748,074.72 | 345,184,171.86 |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8月11日 | 240,207,969.80 | 240,207,969.80 | 46,456,779.60 | 19.34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否 | 否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不适用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8月11日 | 86,839,200.00 | 86,839,200.00 | 86,867,732.43 | 100.03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合计 | 327,047,169.80 | 327,047,169.80 | 133,324,512.03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7,707,500 | 25.66 | 0 | 0 | 0 | -27,707,500 | -27,707,500 | 0 | 0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7,707,500 | 25.66 | 0 | 0 | 0 | -27,707,500 | -27,707,500 | 0 | 0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7,707,500 | 25.66 | 0 | 0 | 0 | -27,707,500 | -27,707,500 | 0 | 0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0,288,000 | 74.34 | 0 | +43,198,257 | 0 | +27,707,642 | +70,905,899 | 151,193,899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80,288,000 | 74.34 | 0 | +43,198,257 | 0 | +27,707,642 | +70,905,899 | 151,193,899 | 10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07,995,500 | 100.00 | 0 | +43,198,257 | 0 | 142 | +43,198,399 | 151,193,89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770.75万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可转债转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京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14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3)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43,198,25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李武林 | 15,930,000 | 15,930,0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4月9日 |
和丽 | 11,777,500 | 11,777,500 | 0 | 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 | 2023年4月9日 |
合计 | 27,707,500 | 27,707,500 | 0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68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李武林 | +6,414,000 | 22,449,000 | 14.85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和丽 | +4,711,000 | 16,488,500 | 10.9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华迪民生 | +2,414,000 | 8,449,000 | 5.59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季勐 | +963,018 | 5,758,018 | 3.8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季献华 | +1,025,846 | 5,641,846 | 3.7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灿荣投资 | +1,600,000 | 5,600,000 | 3.70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华美国际 | -473,420 | 4,473,000 | 2.96 | 0 | 0 | 质押 | 3,64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华祺节能 | +1,000,000 | 3,500,000 | 2.31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苏海娟 | +276,110 | 3,015,110 | 1.99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日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95,026 | 2,595,026 | 1.72 | 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李武林 | 22,4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49,000 | ||||||||
和丽 | 16,48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88,500 | ||||||||
华迪民生 | 8,4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449,000 | ||||||||
季勐 | 5,758,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758,018 | ||||||||
季献华 | 5,641,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41,846 | ||||||||
灿荣投资 | 5,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600,000 | ||||||||
华美国际 | 4,4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3,000 | ||||||||
华祺节能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
苏海娟 | 3,015,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5,110 | ||||||||
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牧鑫日昇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95,0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5,02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股东李武林与和丽为夫妻,并于2014年4月1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季勐 | 董事、副总经理 | 4,795,000 | 5,758,018 | +963,018 |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部分股票 |
季献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4,616,000 | 5,641,846 | +1,025,846 |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部分股票 |
苏海娟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739,000 | 3,015,110 | +276,110 |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部分股票 |
姚志全(离任) |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727,500 | 679,014 | -48,486 | 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部分股票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08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京源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0,34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李怡名 | 29,339,000 | 8.82 |
丁碧霞 | 27,547,000 | 8.28 |
中金宏泰可转债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833,000 | 4.76 |
中国工商银行-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金 | 5,275,000 | 1.5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银施罗德增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47,000 | 1.5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 4,311,000 | 1.30 |
张鹏 | 4,167,000 | 1.25 |
阮美娟 | 3,913,000 | 1.18 |
深圳市前海金柏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金柏利蓝鱼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62,000 | 1.04 |
李裕婷 | 3,351,000 | 1.01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京源转债 | 332,500,000 | 2,000 | 0 | 0 | 332,498,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京源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2,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42 |
累计转股数(股) | 142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1 |
尚未转股额(元) | 332,498,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94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京源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2年10月31日 | 13.90元/股 | 2022年10月29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2022年10月3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
056)。 | ||||
2023年6月9日 | 9.82元/股 | 2023年6月2日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因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6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京源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9.82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544】号01”《2022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次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票面利率: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00%,第四年2.00%,第五年2.50%,第六年
3.0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目前公司运转正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49,797,822.39 | 202,545,238.9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0,000,000.00 | 150,6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405,312.12 | 39,178,617.30 |
应收账款 | 七、5 | 613,607,247.07 | 601,081,034.3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4,750,601.25 | 8,011,426.40 |
预付款项 | 七、7 | 147,425,674.10 | 115,148,906.9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3,204,964.95 | 10,924,127.3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55,973,471.53 | 113,222,792.96 |
合同资产 | 七、10 | 47,848,440.03 | 48,236,833.18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929,827.38 | 2,407,799.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217,943,360.82 | 1,291,356,776.5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8,531,351.19 | 38,548,253.5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4,188,464.07 | 267,481,097.75 |
在建工程 | 七、22 | 95,433,732.00 | 38,419,840.9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004,639.39 | 2,633,262.57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146,254.67 | 16,776,093.5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897,796.21 | 231,689.6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9,660,411.46 | 20,015,864.8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81,420,349.95 | 39,960,976.5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0,282,998.94 | 424,067,079.27 | |
资产总计 | 1,738,226,359.76 | 1,715,423,855.8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4,534,719.13 | 194,811,837.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9,116,693.35 | 115,747,291.23 |
应付账款 | 七、36 | 74,899,870.72 | 125,897,255.1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5,419,469.02 | 1,216,048.1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4,372,915.86 | 10,122,140.00 |
应交税费 | 七、40 | 3,751,137.49 | 9,194,996.4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4,809,492.41 | 14,340,931.7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2,756,648.46 | 6,544,670.2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1,868,326.98 | 13,585,676.26 |
流动负债合计 | 471,529,273.42 | 491,460,846.6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4,586,800.00 | 50,243,600.00 |
应付债券 | 七、46 | 289,204,558.28 | 281,936,755.88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七、47 | 959,006.30 | 1,364,440.3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222,191.03 | 5,892,937.12 |
递延收益 | 七、51 | 14,400,400.00 | 15,200,2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821,134.08 | 8,878,846.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10,194,089.69 | 363,516,779.61 | |
负债合计 | 881,723,363.11 | 854,977,626.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51,193,899.00 | 107,995,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44,002,597.65 | 44,002,913.3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421,370,182.85 | 463,397,613.7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4,978,504.79 | 34,978,504.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04,194,402.23 | 209,323,003.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5,739,586.52 | 859,697,535.09 | |
少数股东权益 | 763,410.13 | 748,694.5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6,502,996.65 | 860,446,229.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38,226,359.76 | 1,715,423,855.85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1,326,542.84 | 198,452,655.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2,405,312.12 | 39,178,617.30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624,604,527.50 | 602,464,346.56 |
应收款项融资 | 24,750,601.25 | 8,011,426.40 |
预付款项 | 143,264,668.57 | 115,138,656.1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3,087,186.42 | 29,376,933.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55,099,427.31 | 113,222,792.96 | |
合同资产 | 47,848,440.03 | 48,236,833.18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9,750.78 | 1,920,344.65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02,866,456.82 | 1,306,002,605.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0,489,722.22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60,778,929.81 | 126,339,499.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18,680,097.26 | 220,725,269.96 | |
在建工程 | 5,960,610.61 | 865,132.6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004,639.39 | 2,633,262.57 | |
无形资产 | 18,146,254.67 | 16,776,093.5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97,796.21 | 231,689.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884,939.61 | 18,171,077.0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1,420,349.95 | 39,960,976.5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6,263,339.73 | 425,703,001.72 | |
资产总计 | 1,759,129,796.55 | 1,731,705,607.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4,534,719.13 | 194,811,837.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9,116,693.35 | 115,747,291.23 | |
应付账款 | 72,283,981.98 | 115,452,101.2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4,357,522.12 | 1,216,048.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56,600.74 | 10,086,131.65 | |
应交税费 | 3,565,199.42 | 9,173,790.17 | |
其他应付款 | 57,226,768.13 | 56,809,800.8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977,732.25 | 6,012,125.97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730,273.88 | 13,585,676.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508,149,491.00 | 522,894,802.8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75,764,000.00 | 29,920,800.00 | |
应付债券 | 289,204,558.28 | 281,936,755.88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959,006.30 | 1,364,440.3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222,191.03 | 5,892,937.12 | |
递延收益 | 14,400,400.00 | 15,200,2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821,134.08 | 8,878,846.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91,371,289.69 | 343,193,979.61 | |
负债合计 | 899,520,780.69 | 866,088,782.4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51,193,899.00 | 107,995,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4,002,597.65 | 44,002,913.3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21,370,182.85 | 463,397,613.7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4,978,504.79 | 34,978,504.79 | |
未分配利润 | 208,063,831.57 | 215,242,292.8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9,609,015.86 | 865,616,824.7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759,129,796.55 | 1,731,705,607.20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417,895.57 | 181,526,653.2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88,417,895.57 | 181,526,653.2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 187,092,661.35 | 157,151,538.0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33,482,835.45 | 110,931,899.4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08,062.05 | 891,179.60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635,256.48 | 8,157,986.0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1,358,943.76 | 22,342,413.6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财务费用 | 七、66 | 8,267,236.37 | 3,161,679.90 |
其中:利息费用 | 8,832,764.02 | 3,377,996.78 | |
利息收入 | 811,339.63 | 370,380.2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555,616.77 | 1,285,527.8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909,869.31 | 261,168.9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6,902.33 | 87,909.2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174,761.42 | -5,059,226.0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65,426.95 | 279,929.6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430,908.67 | 21,142,515.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68,244.96 | 36,900.0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53.12 | 47,691.9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699,000.51 | 21,131,723.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13,539.63 | 2,992,147.0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85,460.88 | 18,139,576.6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11,085,460.88 | 18,139,576.63 |
“-”号填列)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70,745.26 | 18,139,576.6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715.6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085,460.88 | 18,139,576.63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070,745.26 | 18,139,576.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715.6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1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86,086,636.86 | 181,482,405.4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34,715,196.74 | 110,914,642.83 |
税金及附加 | 1,293,465.34 | 816,368.40 | |
销售费用 | 10,590,187.91 | 8,157,986.05 | |
管理费用 | 20,325,048.49 | 21,257,898.43 | |
研发费用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
财务费用 | 7,789,203.47 | 2,619,244.26 | |
其中:利息费用 | 8,331,975.52 | 2,829,361.93 | |
利息收入 | 785,471.11 | 363,707.62 | |
加:其他收益 | 5,360,093.37 | 1,284,008.5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854,448.25 | 171,076.3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0,570.00 | 15,260.5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81,208.82 | -5,058,284.0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5,426.95 | 279,929.6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294,385.06 | 22,726,616.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268,244.96 | 36,900.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23,158.3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562,630.02 | 22,740,358.3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1,745.04 | 3,411,053.7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20,884.98 | 19,329,304.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020,884.98 | 19,329,304.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020,884.98 | 19,329,304.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19,286,619.87 | 135,612,069.5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
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8,592.67 | 3,484.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3,170,428.91 | 49,136,102.0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2,545,641.45 | 184,751,656.4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9,257,012.83 | 151,088,957.1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845,515.07 | 33,141,009.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951,497.02 | 10,215,534.10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231,564.66 | 33,149,21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9,285,589.58 | 227,594,711.4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39,948.13 | -42,843,055.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600,000.00 | 189,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45,767.09 | 258,654.4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845,767.09 | 190,058,654.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36,839,603.80 | 47,595,542.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0 | 198,643,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6,839,603.80 | 246,238,542.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993,836.71 | -56,179,887.5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319,049.02 | 148,979,61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650,004.37 | 4,126,267.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969,053.39 | 153,105,877.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829,610.00 | 95,25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842,090.42 | 3,986,522.4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249,346.45 | 10,258,666.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921,046.87 | 109,495,188.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48,006.52 | 43,610,689.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85,778.32 | -55,412,253.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9,657,693.95 | 123,311,360.2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71,915.63 | 67,899,106.71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5,706,779.49 | 135,562,069.5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8,592.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 65,699,100.76 | 51,128,396.56 |
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494,472.92 | 186,690,466.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4,949,569.83 | 151,071,407.1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5,630,554.49 | 32,978,457.8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801,500.82 | 9,924,188.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776,120.12 | 34,700,245.2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27,157,745.26 | 228,674,298.3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663,272.34 | -41,983,832.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0 | 187,8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34,013.70 | 241,210.6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2,234,013.70 | 188,041,210.6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937,638.43 | 47,595,542.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500,000.00 | 196,343,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2,437,638.43 | 243,938,542.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03,624.73 | -55,897,331.3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319,049.02 | 148,979,61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50,004.37 | 4,126,267.6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969,053.39 | 153,105,877.6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40,579,610.00 | 95,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337,673.83 | 3,435,168.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49,346.45 | 10,258,666.2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0,166,630.28 | 108,693,834.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802,423.11 | 44,412,043.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9,064,473.96 | -53,469,120.2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5,565,110.04 | 120,534,382.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6,500,636.08 | 67,065,261.99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995,500.0 | 44,002,913.30 | 463,397,613.73 | 34,978,504.79 | 209,323,003.27 | 859,697,535.09 | 748,694.51 | 860,446,229.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995,500.00 | 44,002,913.30 | 463,397,613.73 | 34,978,504.79 | 209,323,003.27 | 859,697,535.09 | 748,694.51 | 860,446,229.6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3,198,399.00 | -315.65 | -42,027,430.88 | -5,128,601.04 | -3,957,948.57 | 14,715.62 | -3,943,232.9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070,745.26 | 11,070,745.26 | 14,715.62 | 11,085,460.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2.00 | -315.65 | 1,170,826.12 | 1,170,652.47 | 1,170,652.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68,994.32 | 1,168,994.32 | 1,168,994.32 | ||||||||||||
4.其他 | 142.00 | -315.65 | 1,831.80 | 1,658.15 | 1,658.15 | ||||||||||
(三)利润分配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3,198,257.00 | -43,198,25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3,198,257.00 | -43,198,25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193,899.00 | 44,002,597.65 | 421,370,182.85 | 34,978,504.79 | 204,194,402.23 | 855,739,586.52 | 763,410.13 | 856,502,996.65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293,500.00 | 451,444,508.36 | 29,423,696.34 | 205,157,318.11 | 793,319,022.81 | 793,319,022.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293,500.00 | 451,444,508.36 | 29,423,696.34 | 205,157,318.11 | 793,319,022.81 | 793,319,022.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37,202.66 | -24,777,823.37 | -20,840,620.71 | -20,840,620.71 | |||||||||||
(一)综合收 | 18,139,576.63 | 18,139,576.63 | 18,139,576.63 |
益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37,202.66 | 3,937,202.66 | 3,937,202.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37,202.66 | 3,937,202.66 | 3,937,202.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293,500.00 | 455,381,711.02 | 29,423,696.34 | 180,379,494.74 | 772,478,402.10 | 772,478,402.10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995,500.00 | 44,002,913.30 | 463,397,613.73 | 34,978,504.79 | 215,242,292.89 | 865,616,824.7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995,500.00 | 44,002,913.30 | 463,397,613.73 | 34,978,504.79 | 215,242,292.89 | 865,616,824.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198,399.00 | -315.65 | -42,027,430.88 | -7,178,461.32 | -6,007,808.8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020,884.98 | 9,020,884.9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2.00 | -315.65 | 1,170,826.12 | 1,170,652.4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168,994.32 | 1,168,994.32 | |||||||||
4.其他 | 142.00 | -315.65 | 1,831.80 | 1,658.15 | |||||||
(三)利润分配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99,346.30 | -16,199,346.3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3,198,257.00 | -43,198,25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3,198,257.00 | -43,198,25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51,193,899.00 | 44,002,597.65 | 421,370,182.85 | 34,978,504.79 | 208,063,831.57 | 859,609,015.86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7,293,500.00 | 451,444,508.36 | 29,423,696.34 | 208,166,416.89 | 796,328,121.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7,293,500.00 | 451,444,508.36 | 29,423,696.34 | 208,166,416.89 | 796,328,121.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37,202.66 | -23,588,095.42 | -19,650,892.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329,304.58 | 19,329,304.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937,202.66 | 3,937,202.6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937,202.66 | 3,937,202.6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917,400.00 | -42,917,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7,293,500.00 | 455,381,711.02 | 29,423,696.34 | 184,578,321.47 | 776,677,228.83 |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 会计机构负责人:钱烨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南通京源水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变更为现有名称。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30日,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6007140572604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实际控制人为李武林、和丽。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转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5,119.39万股,注册资本为15,119.39万元。
公司以“市场领先的,全能型水处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定位,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经营范围为:水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环保成套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与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安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治理和施工;防腐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及修复;上述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制造、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详见本节第九项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第八项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 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
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
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
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以及供应链服务、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类业务逾期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信用风险极低的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商业承兑汇票 | 按照原应收账款确认日起账龄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10、6.金融工具减值”。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详见本节“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政府部门款项组合 | 应收政府部门的保证金、补贴款等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 |
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10.6.金融工具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节“五、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 投资性房地产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0或5 | 5-31.67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8 | 5 | 11.88-23.7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5 | 11.88-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5 | 11.88-31.67 |
机器设备包括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对应的项目资产,该部分资产的折旧年限为与客户约定的服务期,服务期结束后,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客户。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
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专利权。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软件 | 5年-10年 | 受益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年限 |
专利权 | 5年-10年 | 受益期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该类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仍为不确定。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
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3.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设计与咨询、运维服务。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1)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业务类型 | 收入确认方法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设备及系统集成 | 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责任,在取得到货验收单时确认收入。 公司承担安装调试责任,则在安装验收后确认收入。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工程承包 | 公司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完工并取得客户确认的调试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设计与咨询 | 公司在提交设计或咨询报告书并取得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运维服务 | 公司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 在某一时段转让 |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
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项目 | 核算内容 |
采用总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除政府贴息外的其他政府补助 |
采用净额法核算的政府补助类别 | 政府贴息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节28、34。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13% |
增值税 | 增值税 | 9% |
增值税 | 应税服务收入 | 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8元/㎡、5元/㎡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京源投资 | 20 |
广东京源 | 25 |
邯郸京源 | 20 |
京源新能源 | 20 |
锦润新能源 | 20 |
汇仁新能源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2年10月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20017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本公司享受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部分符合上述政策的子公司享受2.5%-5%超额累进所得税率优惠。
4.本公司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840.15 | 2,820.15 |
银行存款 | 114,969,075.48 | 159,654,873.80 |
其他货币资金 | 34,825,906.76 | 42,887,544.97 |
合计 | 149,797,822.39 | 202,545,238.9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150,600,000.00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 | 600,000.00 |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50,000,000.00 | 150,6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1,654,796.00 | 38,155,59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1,375,200.00 | 1,768,500.00 |
减:减值准备 | 624,683.88 | 745,472.70 |
合计 | 12,405,312.12 | 39,178,617.3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9,251,601.25 |
合计 | 19,251,601.2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563,796.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563,796.0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029,996.00 | 100 | 624,683.88 | 4.79 | 12,405,312.12 | 39,924,090.00 | 100 | 745,472.70 | 1.87 | 39,178,617.30 |
其中: | ||||||||||
信用风险极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21,496,500.00 | 53.84 | 21,496,500.00 | |||||||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11,654,796.00 | 89.45 | 349,643.88 | 3.00 | 11,305,152.12 | 16,659,090.00 | 41.73 | 499,772.70 | 3.00 | 16,159,317.30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1,375,200.00 | 10.55 | 275,040.00 | 20.00 | 1,100,160.00 | 1,768,500.00 | 4.43 | 245,700.00 | 13.89 | 1,522,800.00 |
合计 | 13,029,996.00 | / | 624,683.88 | / | 12,405,312.12 | 39,924,090.00 | / | 745,472.70 | / | 39,178,617.3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其他应收票据组合 | 11,654,796.00 | 349,643.88 | 3.00 |
商业承兑票据组合 | 1,375,200.00 | 275,040.00 | 20.00 |
合计 | 13,029,996.00 | 624,683.88 | 4.7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信用风险极低的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499,772.70 | 150,128.82 | 349,643.88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245,700.00 | 29,340 | 275,040.00 | ||
合计 | 745,472.70 | 29,340 | 150,128.82 | 624,683.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35,904,447.25 |
1年以内小计 | 435,904,447.25 |
1至2年 | 82,775,100.70 |
2至3年 | 107,769,272.31 |
3至4年 | 32,200,173.38 |
4至5年 | 27,933,676.13 |
5年以上 | 9,886,142.50 |
合计 | 696,468,812.2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6,468,812.27 | 100 | 82,861,565.20 | 11.90 | 613,607,247.07 | 687,194,731.81 | 100 | 86,113,697.46 | 12.53 | 601,081,034.35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96,468,812.27 | 100 | 82,861,565.20 | 11.90 | 613,607,247.07 | 687,194,731.81 | 100 | 86,113,697.46 | 12.53 | 601,081,034.35 |
合计 | 696,468,812.27 | / | 82,861,565.20 | / | 613,607,247.07 | 687,194,731.81 | / | 86,113,697.46 | / | 601,081,034.3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35,904,447.25 | 13,077,133.41 | 3.00 |
1至2年 | 82,775,100.70 | 8,277,510.07 | 10.00 |
2至3年 | 107,769,272.31 | 21,553,854.46 | 20.00 |
3至4年 | 32,200,173.38 | 16,100,086.69 | 50.00 |
4至5年 | 27,933,676.13 | 13,966,838.07 | 50.00 |
5年以上 | 9,886,142.50 | 9,886,142.50 | 100.00 |
合计 | 696,468,812.27 | 82,861,565.20 | 11.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86,113,697.46 | 3,252,132.26 | 82,861,565.20 | |||
其中:账龄组合 | 86,113,697.46 | 3,252,132.26 | 82,861,565.20 | |||
合计 | 86,113,697.46 | 3,252,132.26 | 82,861,565.2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6,115,420.00 | 9.49 | 1,983,462.60 |
客户二 | 40,073,549.61 | 5.75 | 1,202,206.49 |
客户三 | 33,681,599.99 | 4.84 | 1,010,448.00 |
客户四 | 30,130,000.00 | 4.33 | 997,000.00 |
客户五 | 28,601,984.06 | 4.11 | 5,720,396.81 |
合计 | 198,602,553.66 | 28.52 | 10,913,513.9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4,750,601.25 | 8,011,426.40 |
公允价值变动 | ||
合计 | 24,750,601.25 | 8,011,426.4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终止确认金额 | 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5,401,620.00 | |
合计 | 25,401,620.0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140,886,264.63 | 95.57 | 106,433,508.78 | 92.43 |
1至2年 | 4,732,671.03 | 3.21 | 7,001,283.50 | 6.08 |
2至3年 | 324,629.38 | 0.22 | 181,445.00 | 0.16 |
3年以上 | 1,482,109.06 | 1.00 | 1,532,669.62 | 1.33 |
合计 | 147,425,674.10 | 100.00 | 115,148,906.9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截至期末无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公司一 | 6,512,830.18 | 4.42 |
公司二 | 5,924,642.58 | 4.02 |
公司三 | 4,806,135.71 | 3.26 |
公司四 | 3,681,404.47 | 2.50 |
公司五 | 3,453,537.93 | 2.34 |
合计 | 24,378,550.87 | 16.5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204,964.95 | 10,924,127.33 |
合计 | 13,204,964.95 | 10,924,127.3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594,349.54 |
1年以内小计 | 10,594,349.54 |
1至2年 | 684,489.34 |
2至3年 | 254,150.00 |
3至4年 | 1,097,171.00 |
4至5年 | 320,999.98 |
5年以上 | 2,045,838.30 |
合计 | 14,996,998.16 |
(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15,519.40 | 50,879.51 |
押金、定金、保证金 | 10,600,505.82 | 12,267,063.92 |
其他 | 3,980,972.94 | 200,057.45 |
合计 | 14,996,998.16 | 12,518,000.88 |
(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 | 848,035.25 | 745,838.30 | 1,593,873.55 |
额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3,997.96 | 343,997.96 | ||
本期转回 | 145,838.30 | 145,838.3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92,033.21 | 600,000.00 | 1,792,033.2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45,838.30 | 145,838.30 | 6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预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48,035.25 | 343,997.96 | 1,192,033.21 | |||
合计 | 1,593,873.55 | 343,997.96 | 145,838.30 | 1,792,033.2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公司一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0 | 5年以上 | 13.34 | 600,000.00 |
公司二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6.67 | 30,000.00 |
公司三 | 保证金 | 536,503.37 | 1年以内 | 3.58 | 16,095.10 |
公司四 | 投标保证金 | 529,960.00 | 1年以内 | 3.53 | 15,898.80 |
公司五 | 投标保证金 | 520,000.00 | 1年以内 | 3.47 | 15,600.00 |
合计 | / | 4,586,463.37 | / | 30.59 | 677,593.90 |
(9).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0).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1).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903,822.54 | 24,903,822.54 | 6,912,298.90 | 6,912,298.90 | ||
库存商品 | 30,759,606.26 | 30,759,606.26 | 25,726,182.43 | 25,726,182.43 | ||
发出商品 | 38,204,277.26 | 38,204,277.26 | 25,941,195.52 | 25,941,195.52 | ||
合同履约成本 | 62,105,765.47 | 62,105,765.47 | 54,643,116.11 | 54,643,116.11 | ||
合计 | 155,973,471.53 | 155,973,471.53 | 113,222,792.96 | 113,222,792.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49,328,288.70 | 1,479,848.67 | 47,848,440.03 | 49,728,694.00 | 1,491,860.82 | 48,236,833.18 |
合计 | 49,328,288.70 | 1,479,848.67 | 47,848,440.03 | 49,728,694.00 | 1,491,860.82 | 48,236,833.18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合同资产 | 12,012.15 | |||
合计 | 12,012.15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479,750.78 | 1,097,612.93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450,076.60 | 1,239,546.31 |
其他 | 0.00 | 70,640.00 |
合计 | 2,929,827.38 | 2,407,799.24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迪新能源 | 28,176,511.84 | -30,316.00 | 28,146,195.84 | ||||||||
迦楠环境 | 800,928.49 | -56,852.36 | 744,076.13 | ||||||||
华石环境 | 1,407,825.22 | 100,520.03 | 1,508,345.25 | ||||||||
新中电能源 | 5,043,000.00 | 0.00 | 5,043,000.00 | ||||||||
清初环境 | 3,119,987.97 | -30,254.00 | 3,089,733.97 | ||||||||
小计 | 38,548,253.52 | -16,902.33 | 38,531,351.19 | ||||||||
合计 | 38,548,253.52 | -16,902.33 | 38,531,351.19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4,188,464.07 | 267,481,097.7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64,188,464.07 | 267,481,097.75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专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0,516,232.43 | 74,776,112.65 | 3,532,098.59 | 19,400,594.79 | 9,863,147.20 | 298,088,185.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8,183.86 | 54,898.80 | - | 348,168.99 | - | 3,361,251.65 |
(1)购置 | 2,958,183.86 | 54,898.80 | - | 348,168.99 | - | 3,361,251.65 |
(2)在建工程转入 | ||||||
f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3,474,416.29 | 74,831,011.45 | 3,532,098.59 | 19,748,763.78 | 9,863,147.20 | 301,449,437.3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369,004.04 | 6,826,282.61 | 2,265,223.76 | 6,060,357.20 | 3,086,220.30 | 30,607,087.9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44,723.62 | 802,878.81 | 259,141.28 | 1,894,264.22 | 1,352,877.40 | 6,653,885.33 |
(1)计提 | 2,344,723.62 | 802,878.81 | 259,141.28 | 1,894,264.22 | 1,352,877.40 | 6,653,885.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4,713,727.66 | 7,629,161.42 | 2,524,365.04 | 7,954,621.42 | 4,439,097.70 | 37,260,973.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8,760,688.63 | 67,201,850.03 | 1,007,733.55 | 11,794,142.36 | 5,424,049.50 | 264,188,464.0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78,147,228.39 | 67,949,830.04 | 1,266,874.83 | 13,340,237.59 | 6,776,926.90 | 267,481,097.7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5,433,732.00 | 38,419,840.9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95,433,732.00 | 38,419,840.90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5,960,610.61 | 5,960,610.61 | 865,132.61 | 865,132.61 | ||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浓盐水零排放工程 | 89,473,121.39 | 89,473,121.39 | 37,554,708.29 | 37,554,708.29 | ||
合计 | 95,433,732.00 | 95,433,732.00 | 38,419,840.90 | 38,419,840.9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291,000,000 | 865,132.61 | 5,095,478.00 | 5,960,610.61 | 16% | 20% | 4,779,118.00 | 4,779,118.00 | 6.5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浓盐水零排放工程 | 200,000,000 | 37,554,708.29 | 51,918,413.10 | 89,473,121.39 | 45% | 65% | 489,722.22 | 489,722.22 | 4.3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491,000,000 | 38,419,840.90 | 57,013,891.10 | 95,433,732.00 | / | / | 5,268,840.22 | 5,268,840.22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90,404.81 | 3,790,404.8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790,404.81 | 3,790,404.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57,142.24 | 1,157,142.2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8,623.18 | 628,623.18 |
(1)计提 | 628,623.18 | 628,623.1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85,765.42 | 1,785,765.4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04,639.39 | 2,004,639.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2,633,262.57 | 2,633,262.57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025,452.24 | 1,731,580.14 | 6,973,911.18 | 19,730,943.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88,628.59 | 1,788,628.59 | ||
(1)购置 | 1,788,628.59 | 1,788,628.5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1,025,452.24 | 1,731,580.14 | 8,762,539.77 | 21,519,572.15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26,917.72 | 360,745.94 | 1,767,186.34 | 2,954,850.0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127.24 | 43,289.52 | 320,050.72 | 418,467.48 |
(1)计提 | 55,127.24 | 43,289.52 | 320,050.72 | 418,467.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82,044.96 | 404,035.46 | 2,087,237.06 | 3,373,317.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143,407.28 | 1,327,544.68 | 6,675,302.71 | 18,146,254.6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198,534.52 | 1,370,834.20 | 5,206,724.84 | 16,776,093.5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7.32%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租入房屋装修费 | 231,689.60 | 166,916.62 | 139,775.04 | 258,831.18 | |
软件顾问费 | 170,736.20 | 32,707.24 | 138,028.96 | ||
职工教育经费 | 320,000.00 | 100,000 | 220,000.00 | ||
招待物资 | 421,404.10 | 140,468.03 | 280,936.07 | ||
合计 | 231,689.60 | 1,079,056.92 | 412,950.31 | 897,796.2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9,090,552.80 | 13,362,296.09 | 92,728,459.71 | 13,909,291.4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7,101,887.39 | 1,775,471.85 | 7,379,151.03 | 1,844,787.75 |
股份支付 | 9,293,759.69 | 1,394,063.95 | 4,663,311.00 | 699,496.65 |
递延收益 | 14,400,400.00 | 2,160,060.00 | 15,200,200.00 | 2,280,030.00 |
租赁负债 | 2,234,606.10 | 335,190.92 | 2,655,455.91 | 398,318.39 |
预计负债 | 4,222,191.03 | 633,328.65 | 5,892,937.12 | 883,940.57 |
合计 | 126,343,397.01 | 19,660,411.46 | 128,519,514.77 | 20,015,864.8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可转债初始计量摊销 | 43,155,276.22 | 6,473,291.43 | 50,563,244.12 | 7,584,486.6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0.00 | 0.00 | 5,995,801.61 | 899,370.24 |
使用权资产 | 2,318,950.98 | 347,842.65 | 2,633,262.57 | 394,989.39 |
合计 | 45,474,227.20 | 6,821,134.08 | 59,192,308.30 | 8,878,846.2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15,066.00 | 57,712.84 |
资产减值损失 | 8,459.48 | 4,187.73 |
合计 | 23,525.48 | 61,900.5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 | 15,066.00 | 57,712.84 | |
合计 | 15,066.00 | 57,712.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5,950,540.50 | 2,334,328.11 | 33,616,212.39 | 40,373,360.50 | 2,787,742.91 | 37,585,617.59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 47,804,137.56 | 47,804,137.56 | 2,375,358.96 | 2,375,358.96 | ||
合计 | 83,754,678.06 | 2,334,328.11 | 81,420,349.95 | 42,748,719.46 | 2,787,742.91 | 39,960,976.55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保证借款 | 79,000,000.00 | 1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125,319,049.02 | 129,579,610.00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215,670.11 | 232,227.33 |
合计 | 204,534,719.13 | 194,811,837.33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9,116,693.35 | 115,747,291.23 |
合计 | 119,116,693.35 | 115,747,291.2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运输款 | 31,100.00 | 163,584.32 |
应付材料款 | 63,757,188.50 | 94,298,546.43 |
应付工程款 | 11,111,582.22 | 31,435,124.44 |
合计 | 74,899,870.72 | 125,897,255.1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款 | 25,419,469.02 | 1,216,048.14 |
合计 | 25,419,469.02 | 1,216,048.1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122,140.00 | 29,162,484.58 | 34,911,708.72 | 4,372,915.8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406,927.60 | 2,406,927.60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22,140.00 | 31,569,412.18 | 37,318,636.32 | 4,372,915.8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791,742.24 | 25,626,006.79 | 31,151,112.69 | 4,266,636.34 |
二、职工福利费 | 481,386.69 | 481,386.69 | ||
三、社会保险费 | 1,257,036.32 | 1,257,036.32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173,434.52 | 1,173,434.52 | ||
工伤保险费 | 83,601.80 | 83,601.80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1,383,351.72 | 1,383,351.72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30,397.76 | 414,703.06 | 638,821.30 | 106,279.5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122,140.00 | 29,162,484.58 | 34,911,708.72 | 4,372,915.8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323,996.45 | 2,323,996.45 | ||
2、失业保险费 | 82,931.15 | 82,931.1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406,927.60 | 2,406,927.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87,202.64 | 14,785.9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7,220.76 | 1,643.18 |
教育费附加 | 37,380.33 | 704.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4,920.21 | 469.48 |
个人所得税 | 453,031.83 | 117.00 |
企业所得税 | 1,841,406.11 | 8,769,142.08 |
房产税 | 315,282.43 | 256,573.75 |
土地使用税 | 35,478.66 | 35,478.66 |
印花税 | 69,214.52 | 116,082.13 |
环境保护税 | 0 | |
合计 | 3,751,137.49 | 9,194,996.46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4,809,492.41 | 14,340,931.76 |
合计 | 14,809,492.41 | 14,340,931.7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662,500.00 | 1,409,000.00 |
应付工程款及其他 | 4,146,992.41 | 12,931,931.76 |
合计 | 14,809,492.41 | 14,340,931.7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 9,957,291.21 | 4,560,946.39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及利息 | 1,523,757.45 | 692,708.35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75,599.80 | 1,291,015.53 |
合计 | 12,756,648.46 | 6,544,670.27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票据未终止确认的应付账款 | 8,563,796.00 | 13,427,590.00 |
预收增值税 | 3,304,530.98 | 158,086.26 |
合计 | 11,868,326.98 | 13,585,676.2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保证借款 | 104,472,800.00 | 54,722,8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1,291.21 | 81,746.3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957,291.21 | 4,560,946.39 |
合计 | 94,586,800.00 | 50,243,6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290,728,315.73 | 282,629,464.23 |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券 | 1,523,757.45 | 692,708.35 |
合计 | 289,204,558.28 | 281,936,755.88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京源债券 | 100 | 2022-08 | 6年 | 332,500,000.00 | 282,629,464.23 | 1,523,757.45 | 6,576,751.20 | 1657.15 | 290,728,315.73 | |
合计 | / | / | / | 332,500,000.00 | 282,629,464.23 | 1,523,757.45 | 6,576,751.20 | 1,657.15 | 290,728,315.73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2年8月5日至2028年8月4日。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0%、第四年2.0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总额33,250万元。参照同类债券的市场利率为实际利率计算应付债券负债的现值计入应付债券,权益现值部分计入其他权益工具,发行费用在债券的负债现值和权益现值之间分摊。分摊后负债成分公允价值274,819,996.03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51,929,414.34元,同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7,926,501.04元。
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8月9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2月13日至2028年8月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
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因公司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登记手续,自2022年10月3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3.90元/股;因公司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2023年6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9.82元/股。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9.82元/股。
③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3年2月13日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京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142股,同时增加股本、资本公积,减少其他权益工具、应付债券等。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租赁 | 2,320,080.00 | 2,799,947.24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85,473.90 | -144,491.3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275,599.80 | -1,291,015.53 |
合计 | 959,006.30 | 1,364,440.38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预计质保期内发生的费用 | 5,892,937.12 | 4,222,191.03 | |
合计 | 5,892,937.12 | 4,222,191.03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公司参考项目管理经验,针对项目验收并确认收入后到质保期满期间发生的售后服务费用,按当期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售后服务费,具体计提比例:营业收入规模3亿元以内(含3亿元)按照2%计提,营业收入规模超过3亿元按照1.5%计提。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5,200,200.00 | 799,800.00 | 14,400,400.00 |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
合计 | 15,200,200.00 | 799,800.00 | 14,400,4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资本公积转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7,995,500.00 | 43,198,257 | 142 | 43,198,399 | 151,193,899.00 |
其他说明:
1、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京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2股,占“京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8日的公司总股本107,995,64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199,346.30元,转增43,198,25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51,193,899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25,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6应付债券。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6应付债券。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9,526,408.36 | 1,831.80 | 43,198,257 | 406,329,983.16 |
其他资本公积 | 13,871,205.37 | 1,168,994.32 | 15,040,199.69 | |
合计 | 463,397,613.73 | 1,170,826.12 | 43,198,257 | 421,370,182.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自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京源转债”共有人民币2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42股,占“京源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1%,确认资本溢价1,831.80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8日的公司总股本107,995,64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资本公积减少43,198,257元。
3、报告期内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1,168,994.32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京源转债 | 3,325,000.00 | 44,002,913.30 | 20 | 315.65 | 3,324,980 | 44,002,597.65 | ||
合计 | 3,325,000.00 | 44,002,913.30 | 20 | 315.65 | 3,324,980 | 44,002,597.65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4,978,504.79 | 34,978,504.79 | ||
合计 | 34,978,504.79 | 34,978,504.79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9,323,003.27 | 205,157,318.1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9,323,003.27 | 205,157,318.11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070,745.26 | 52,637,893.6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554,808.45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199,346.30 | 42,917,4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194,402.23 | 209,323,003.2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8,417,895.57 | 133,482,835.45 | 181,526,653.24 | 110,931,899.47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88,417,895.57 | 133,482,835.45 | 181,526,653.24 | 110,931,899.4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国内-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工业 | 141,498,184.47 | 141,498,184.47 |
给水 | 12,201,376.11 | 12,201,376.11 |
其他 | 34,718,334.98 | 34,718,334.9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中 | 1,660,938.22 | 1,660,938.22 |
华北 | 91,111,838.35 | 91,111,838.35 |
华东 | 57,028,079.57 | 57,028,079.57 |
西北 | 17,436,411.58 | 17,436,411.58 |
华南 | 7,081,512.8 | 7,081,512.8 |
西南 | 2,895,575.22 | 2,895,575.22 |
东北 | 11,203,539.82 | 11,203,539.8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电力 | 91,683,940.77 | 91,683,940.77 |
钢铁 | 58,714,282.31 | 58,714,282.31 |
其他 | 38,019,672.49 | 38,019,672.4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6,828,683.00 | 186,828,683.00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1,589,212.57 | 1,589,212.57 |
合计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4,870.62 | 286,142.56 |
教育费附加 | 139,230.26 | 124,300.1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92,820.17 | 82,866.77 |
房产税 | 626,418.49 | 275,976.90 |
土地使用税 | 70,957.32 | 70,957.32 |
车船使用税 | 3,480.00 | 1,320.00 |
印花税 | 150,285.19 | 49,615.90 |
合计 | 1,408,062.05 | 891,179.6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服务费 | 5,019,982.61 | 2,308,185.19 |
工资薪金支出 | 4,087,821.22 | 4,452,179.80 |
差旅费 | 892,825.30 | 512,384.66 |
中标服务费 | 125,052.28 | 619,639.13 |
业务招待费 | 265,959.11 | 110,069.40 |
广告宣传费 | 4,550.50 | |
其他费用 | 239,065.46 | 155,527.87 |
合计 | 10,635,256.48 | 8,157,986.05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薪金支出 | 13,573,918.99 | 15,599,882.81 |
聘请中介机构费 | 57,710.93 | 1,418,731.31 |
折旧与摊销 | 4,828,372.41 | 2,265,436.91 |
房租及物业费 | 1,056,879.35 | 1,318,134.85 |
差旅费 | 528,052.94 | 449,656.16 |
招待费用 | 511,385.08 | 174,834.88 |
办公费 | 298,042.98 | 600,203.31 |
保险费 | 943.40 | |
其他 | 504,581.08 | 514,590.06 |
合计 | 21,358,943.76 | 22,342,413.69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耗用的原材料 | 3,688,958.11 | 3,774,049.75 |
职工薪酬费用 | 6,545,872.75 | 6,588,290.45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1,632,082.10 | 1,020,109.20 |
委外研发费用 | - | 166,666.68 |
其他 | 73,414.28 | 117,263.25 |
合计 | 11,940,327.24 | 11,666,379.3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832,764.02 | 3,377,996.78 |
减:利息收入 | 811,339.63 | 370,380.23 |
其他 | 245,811.98 | 154,063.35 |
合计 | 8,267,236.37 | 3,161,679.90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287,354.86 | 1,250,200.6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2,798.09 | 34,923.70 |
进项税加计递减 | 195,463.82 | 403.53 |
即征即退增值税 | ||
合计 | 5,555,616.77 | 1,285,527.8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6,902.33 | 87,909.2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9,078.58 | 245,001.0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票据贴现利息 | -192,306.94 | -71,741.39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收益 | ||
其他 |
合计 | 1,909,869.31 | 261,168.93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0,788.82 | -675,415.1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52,132.26 | -3,925,534.4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98,159.66 | -458,276.48 |
合计 | 3,174,761.42 | -5,059,226.0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465,426.95 | -279,929.68 |
合计 | -465,426.95 | -279,929.6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罚款收入 | 164,350.00 | 164,350.00 |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3,576.95 | 3,576.95 | |
其他 | 100,318.01 | 36,900.05 | 100,318.01 |
合计 | 268,244.96 | 36,900.05 | 268,244.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23,044.25 | ||
滞纳金 | 153.12 | 24,647.72 | 153.12 |
其他 | |||
合计 | 153.12 | 47,691.97 | 153.1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15,798.42 | 4,720,131.43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02,258.79 | -1,727,984.42 |
合计 | 1,613,539.63 | 2,992,147.0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699,000.5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904,850.0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31,020.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902.1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47,630.0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017.9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981,880.91 |
所得税费用 | 1,613,539.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811,339.63 | 241,422.63 |
政府补助 | 4,487,554.86 | 17,275,159.96 |
投标保证金及往来款 | 29,411,959.55 | 31,349,264.09 |
其他 | 8,459,574.87 | 270,255.35 |
合计 | 43,170,428.91 | 49,136,102.03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间费用 | 5,187,246.96 | 9,515,016.37 |
投标保证金及往来款 | 11,979,128.01 | 23,537,451.87 |
其他 | 2,065,189.69 | 96,741.97 |
合计 | 19,231,564.66 | 33,149,210.21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保证金 | 6,650,004.37 | 4,126,267.65 |
合计 | 6,650,004.37 | 4,126,267.65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保证金 | 5,548,400.00 | 9,740,796.04 |
融资手续费 | 47,941.49 | 83,000.00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653,004.96 | 434,870.20 |
合计 | 6,249,346.45 | 10,258,666.2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085,460.88 | 18,139,576.6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5,426.95 | -279,929.68 |
信用减值损失 | -3,174,761.42 | 5,059,226.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653,885.33 | 3,326,884.51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28,623.18 | 816,122.83 |
无形资产摊销 | 418,467.48 | 420,438.6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2,950.31 | 33,392.6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832,764.02 | 3,377,996.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09,869.31 | -261,168.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5,453.36 | -1,727,984.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057,712.15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750,678.57 | -30,643,889.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341,107.88 | -48,943,525.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96,990.73 | 3,902,601.97 |
其他 | 1,168,994.32 | 3,937,202.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739,948.13 | -42,843,055.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4,971,915.63 | 67,899,106.7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59,657,693.95 | 123,311,360.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4,685,778.32 | -55,412,253.5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4,971,915.63 | 159,657,693.95 |
其中:库存现金 | 2,840.15 | 2,820.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4,969,075.48 | 159,654,873.8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4,971,915.63 | 159,657,693.9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4,825,906.76 | 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19,251,601.25 | 应收票据质押 |
固定资产 | 178,760,688.63 | 抵押银行借款 |
无形资产 | 10,143,407.28 | 抵押银行借款 |
合计 | 242,981,603.92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工贸专项科技局2022年度区长质量奖(提名奖)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市财政工贸处2021年市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奖励 | 3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 |
市财政工贸处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市财政工贸处2022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 350,000.00 | 其他收益 | 350,000.00 |
市财政工贸处2022年市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 | 3,509,775.00 | 其他收益 | 3,509,775.00 |
其他政府补助 | 27,779.86 | 其他收益 | 27,779.86 |
合计 | 4,487,554.86 | 4,487,554.8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京源新能源于2023年2月份参与投资设立镇江新能源,持股比例85%。京源新能源于2023年5月份参与投资设立京源节能,持股比例85%。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京源投资 | 江苏 | 江苏 | 投资 | 100 | 设立 | |
广东京源 | 广东 | 广东 | 环境治理 | 100 | 设立 | |
邯郸京源 | 河北 | 河北 | 污水治理 | 100 | 设立 | |
京源新能源 | 江苏 | 江苏 | 投资 | 100 | 设立 | |
锦润新能源 | 江苏 | 江苏 | 光伏光电 | 8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汇仁新能源 | 江苏 | 江苏 | 光伏光电 | 85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京源节能 | 江苏 | 江苏 | 节能研发 | 85 | 设立 | |
镇江新能源 | 江苏 | 江苏 | 光伏发电 | 85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商务服务 | 45 | 权益法 |
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 | 江苏 | 环境治理 | 40 | 权益法 |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 | 河南 | 环境治理 | 4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华迪新能源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迦楠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24,260,572.94 | 11,215,213.70 | 4,610,226.13 | 17,227,498.28 | 12,426,568.87 | 11,648,164.25 |
非流动资产 | 51,696,164.38 | 567,333.09 | 74,028.08 | 59,696,164.38 | 637,451.26 | 183,961.68 |
资产合计 | 75,956,737.32 | 11,782,546.79 | 4,684,254.21 | 76,923,662.66 | 13,064,020.13 | 11,832,125.93 |
流动负债 | 13,409,636.25 | 9,697,304.81 | 913,391.08 | 14,309,191.91 | 10,836,647.25 | 8,312,562.87 |
非流动负债 | 0.00 | 224,985.63 | 0.00 | 0.00 | 224,985.63 | |
负债合计 | 13,409,636.25 | 9,922,290.44 | 913,391.08 | 14,309,191.91 | 11,061,632.88 | 8,312,562.87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62,547,101.07 | 1,860,256.35 | 3,770,863.13 | 62,614,470.75 | 2,002,387.25 | 3,519,563.0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93,821.78 | 1,860,744.36 | 1,205,358.49 | 833,000.00 | 2,384,747.20 | 1,754,794.96 |
净利润 | -67,369.68 | -142,130.90 | 251,300.07 | 282,929.00 | -231,745.43 | 186,094.84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67,369.68 | -142,130.90 | 251,300.07 | 282,929.00 | -231,745.43 | 186,094.8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
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 GDP 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本报告期末公司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13,029,996.00 | 624,683.88 |
应收账款 | 696,468,812.27 | 82,861,565.20 |
其他应收款 | 14,996,998.16 | 1,792,033.21 |
合计 | 724,495,806.43 | 85,278,282.29 |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资金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此外,本公司与主要业务往来银行订立融资额度授信协议,为本公司履行与商业票据相关的义务提供支持。
(三)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指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主要源于商品价格、股票市场指数、权益工具价格以及其他风险变量的变化。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24,750,601.25 | 24,750,601.2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4,750,601.25 | 74,750,601.25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持有双重目标的应收票据,其剩余期限不长,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系保本浮动利率型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考虑到投资本金与公允价值相差较小,以投资本金确定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九、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南通京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余刚 | 其他 |
徐杨 | 其他 |
曾小青 | 其他 |
王海忠 | 其他 |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 其他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服务 | 205,358.52 | 205,547.17 |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 | 500,000.00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京源 | 32,000,000 | 2020-12-24 | 2030-12-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李武林、和丽 | 1,000.00 | 2022-07-13 | 2023-07-11 | 是 |
李武林、和丽 | 500.00 | 2022-08-12 | 2023-08-10 | 是 |
李武林、和丽 | 645.00 | 2021-02-01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375.00 | 2021-06-08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166.00 | 2021-07-12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334.00 | 2021-07-21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430.00 | 2021-07-30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100.00 | 2021-11-17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1,100.00 | 2022-01-24 | 2026-01-07 | 否 |
李武林、和丽 | 240.00 | 2022-06-24 | 2026-01-07 | 否 |
邯郸京源 | 10,000.00 | 2023-03-23 | 2029-03-22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1.15 | 205.1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预付款项 | 河南省华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22,920.74 | 334,44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徐杨 | 58,300.00 | 1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曾小青 | 70,000.00 | 1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海忠 | 70,000.00 | 14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9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最佳估计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3,660,199.6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68,994.32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1.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本公司于2018年投资设立京源投资,公司认缴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100%,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5,000万元。本公司于2020年投资设立广东京源,公司认缴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3,250万元。本公司于2022年投资设立邯郸京源,公司认缴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100%,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4,200万元。本公司于2021年参与投资设立新中电能源,公司认缴出资1,7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出资504.30万元。
京源投资于2022年投资设立京源新能源,京源投资认缴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100%,
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投资已出资600万元。
京源投资于2018年参与投资设立迦楠环境,京源投资认缴出资480万元、持股比例40%,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投资已出资2,079,956.36元。京源投资于2019年参与投资设立华石环境,京源投资认缴出资352万元、持股比例40%,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投资已出资105.6万元。
京源新能源于2022年参与投资收购汇仁新能源85%股权,京源新能源认缴出资425万元、持股比例85%,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新能源已出资220万元。
京源新能源于2022年投资收购锦润新能源85%股权,京源新能源认缴出资425万元、持股比例85%,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新能源已出资314.50万元。
京源新能源于2023年参与投资设立京源节能,京源新能源认缴出资3400万元、持股比例85%,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新能源已出资0万元。
京源新能源于2023年参与投资设立镇江新能源,京源新能源认缴出资1700万元、持股比例85%,截止2023年6月30日,京源新能源已出资0万元。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以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净值178,760,688.63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净值10,143,407.28元作为抵押物,为本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东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北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存入保函保证金,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北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崇川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存入票据保证金,上述保证金合计34,825,906.76元。
2023年3月28日,邯郸京源与南京银行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邯郸京源以未来应收账款对京源环保向南京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446,894,885.18 |
1年以内小计 | 446,894,885.18 |
1至2年 | 82,775,100.70 |
2至3年 | 107,769,272.31 |
3至4年 | 32,200,173.38 |
4至5年 | 27,933,676.13 |
5年以上 | 9,886,142.50 |
合计 | 707,459,250.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7,459,250.20 | 100.00 | 82,854,722.71 | 11.71 | 624,604,527.49 | 688,574,006.29 | 100.00 | 86,109,659.73 | 12.51 | 602,464,346.56 |
其中:账龄组合 | 696,240,729.01 | 98.41 | 82,854,722.71 | 11.90 | 613,386,006.30 | 687,060,140.93 | 99.78 | 86,109,659.73 | 12.53 | 600,950,481.2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1,218,521.19 | 1.59 | 0.00 | 0.00 | 11,218,521.19 | 1,513,865.36 | 0.22 | 0.00 | 1,513,865.36 | |
合计 | 707,459,250.20 | 100.00 | 82,854,722.71 | 11.71 | 624,604,527.49 | 688,574,006.29 | / | 86,109,659.73 | / | 602,464,346.5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中: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 | 696,240,729.01 | 82,854,722.71 | 11.90 |
合并关联方 | 11,218,521.19 | 0.00 | 0.00 |
合计 | 707,459,250.20 | 82,854,722.71 | 11.7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6,109,659.73 | 3,254,937.02 | 82,854,722.71 | |||
合计 | 86,109,659.73 | 3,254,937.02 | 82,854,722.7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66,115,420.00 | 9.35 | 1,983,462.60 |
客户二 | 40,073,549.61 | 5.66 | 1,202,206.49 |
客户三 | 33,681,599.99 | 4.76 | 1,010,448.00 |
客户四 | 30,130,000.00 | 4.26 | 997,000.00 |
客户五 | 28,601,984.06 | 4.04 | 5,720,396.81 |
合计 | 198,602,553.66 | 28.07 | 10,913,513.90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087,186.42 | 29,376,933.32 |
合计 | 13,087,186.42 | 29,376,933.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472,928.38 |
1年以内小计 | 10,472,928.38 |
1至2年 | 684,489.34 |
2至3年 | 254,150.00 |
3至4年 | 1,097,171.00 |
4至5年 | 320,999.98 |
5年以上 | 2,045,838.30 |
合计 | 14,875,577.00 |
(7).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0.00 | 18,452,805.99 |
备用金 | 377,947.52 | 50,879.51 |
押金、定金、保证金 | 10,600,505.82 | 12,267,063.92 |
其他 | 3,897,123.66 | 200,057.45 |
合计 | 14,875,577.00 | 30,970,806.87 |
(8).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48,035.25 | 745,838.30 | 1,593,873.5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40,355.33 | 340,355.33 | ||
本期转回 | 145,838.30 | 145,838.3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188,390.58 | 600,000.00 | 1,788,390.5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9).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45,838.30 | 145,838.30 | 600,0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848,035.25 | 340,355.33 | 1,188,390.58 | |||
合计 | 1,593,873.55 | 340,355.33 | 145,838.30 | 1,788,390.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一 | 履约保证金 | 2,000,000.00 | 5年以上 | 13.44 | 600,000.00 |
单位二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6.72 | 30,000.00 |
单位三 | 保证金 | 536,503.37 | 1年以内 | 3.61 | 16,095.10 |
单位四 | 投标保证金 | 529,960.00 | 1年以内 | 3.56 | 15,898.80 |
单位五 | 投标保证金 | 520,000.00 | 1年以内 | 3.50 | 15,600.00 |
合计 | / | 4,586,463.37 | / | 30.83 | 677,593.90 |
(12).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4).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4,500,000.00 | 124,500,000.00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6,278,929.81 | 36,278,929.81 | 36,339,499.81 | 36,339,499.81 | ||
合计 | 160,778,929.81 | 160,778,929.81 | 126,339,499.81 | 126,339,499.8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京源投资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广东京源 | 30,000,000.00 | 2,500,000 | 32,500,000.00 | |||
邯郸京源 | 10,000,000.00 | 32,000,000 | 42,000,000.00 | |||
合计 | 90,000,000.00 | 34,500,000 | 124,5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华迪新能源 | 28,176,511.84 | -30,316.00 | 28,146,195.84 | ||||||||
清初环境 | 3,119,987.97 | -30,254.00 | 3,089,733.97 | ||||||||
新中电能源 | 5,043,000.00 | 5,043,000.00 | |||||||||
小计 | 36,339,499.81 | -60,570.00 | 36,278,929.81 | ||||||||
合计 | 36,339,499.81 | -60,570.00 | 36,278,929.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6,086,636.86 | 134,715,196.74 | 181,482,405.45 | 110,914,642.83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86,086,636.86 | 134,715,196.74 | 181,482,405.45 | 110,914,642.8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国内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工业 | 141,498,184.47 | 141,498,184.47 |
给水 | 12,201,376.12 | 12,201,376.11 |
其他 | 32,387,076.27 | 32,387,076.27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华中 | 1,261,174.72 | 1,261,174.72 |
华北 | 60,818,800.70 | 60,818,800.7 |
华南 | 35,443,055.24 | 35,443,055.24 |
华东 | 57,028,079.57 | 57,028,079.57 |
西北 | 17,436,411.58 | 17,436,411.58 |
西南 | 2,895,575.22 | 2,895,575.22 |
东北 | 11,203,539.82 | 11,203,539.82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82,977,836.07 | 182,977,836.07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3,108,800.79 | 3,108,800.79 |
合计 | 186,086,636.86 | 186,086,636.8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0,570.00 | 15,260.5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07,325.19 | 227,557.21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票据贴现 | -192,306.94 | -71,741.39 |
结构性存款及理财收益 | ||
其他 | ||
合计 | 1,854,448.25 | 171,076.38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287,354.86 | 第十节、七、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119,078.58 | 第十节、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8,091.84 | 第十节、七、7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279,485.07 | 第十节、七、66、67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13,842.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2.36 | |
合计 | 6,740,179.7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 每股收益 |
收益率(%)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8 | 0.07 | 0.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50 | 0.03 | 0.0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武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