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093 公司简称:世华科技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沈晓云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世华科技/本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世华 | 指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苏州世诺 | 指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香港玛吉 | 指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美国世华 | 指 | SHIHUA USA Inc.,为公司子公司 |
江苏世拓 | 指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上海世晨 | 指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公司子公司 |
耶弗有投资 | 指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
苏州世禄 | 指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3M | 指 | 3M公司(Minnesota Mining and Manufacturing) |
Nitto | 指 | 日本日东电工株式会社(日东电工) |
Tesa | 指 | 德莎(Tesa)胶带公司 |
Henkel | 指 | 德国汉高集团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6月30日 |
上年同期、去年同期 | 指 | 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 |
报告期初 | 指 | 2023年01月01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0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票/A股 | 指 | 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董监高 | 指 |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的缩写,指有机发光二极管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的缩写,指液晶显示器 |
5G | 指 | 5th-Generation的缩写,指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 |
高分子/高分子聚合物 | 指 | 高分子化合物简称高分子,是相对分子质量高达几千到几百万的有机化合物,通过有机反应将有机小分子聚合形成 |
聚合 | 指 | 聚合反应是把低分子量的单体转化成高分子量的聚合物的过程,聚合物具有低分子量单体所不具备的可塑、成纤、成膜、高弹等重要性能 |
接枝 | 指 | 大分子链上通过化学反应结合上支链或功能性侧基,所形成的产物称作接枝共聚物或接枝聚合物 |
改性 | 指 | 通过物理和化学手段改变材料物质形态或性质的方法 |
PI | 指 | PI是聚酰亚胺的英文缩写,是分子结构含有酰亚胺基链节的芳杂 |
环高分子化合物,是目前工程塑料中耐热性最好的品种之一,本报告中指聚酰亚胺材质的薄膜 | ||
内聚 | 指 | 物质内部相邻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吸引力,表现为物质(本报告中特指胶黏材料)抵抗外界作用力的能力,这种相互吸引力是同种物质分子之间存在分子力的表现 |
耐候性 | 指 | 材料应用于特定环境,耐受阳光照射、温度变化、湿度变化、细菌等外界条件的能力 |
涂布克重 | 指 | 在一个标准的计量单位项下(一般以g/m?计量),每单位材料的涂布重量 |
剥离强度 | 指 | 粘贴在一起的材料,从接触面进行单位宽度剥离时所需要的力,反映材料的粘接强度。常见的剥离强度包括180°剥离和90°剥离 |
功能涂层 | 指 |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的组成部分,通常将功能性高分子涂布在基材上再经过固化形成 |
基材 | 指 |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的组成部分,通常为PET膜材、PI膜材等 |
OCA | 指 | OCA是Optically Clear Adhesive的缩写,指用于胶结透明光学元件的特种胶粘剂 |
胶粘剂 | 指 | 是一种具有很好粘合性能的物质,通过粘附力和内聚力由表面粘合而起连接物体的作用 |
密封胶 | 指 | 是指随密封面形状而变形,不易流淌,有一定粘结性的密封材料,属于胶粘剂的一种 |
生物基材料 | 指 | 是指利用可再生生物质或(和)经由生物制造得到的原料,通过生物、化学、物理等手段制造的一类新型材料,如生物塑料、生物质功能高分子材料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世华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zhou Shihua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HIHUA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顾正青 |
公司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2010年4月14日成立时注册地址为吴江市同里镇屯村松厍路,2011年9月22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吴江区同里镇邱舍开发区,2016年8月11日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2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shihua-group.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计毓雯 | 朱筱艳 |
联系地址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
电话 | 0512-63190989 | 0512-63190989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zhengquan@shihua-group.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世华科技 | 68809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2,844,089.80 | 178,124,213.80 | 19.4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9,256,330.40 | 67,004,283.34 | 18.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5,958,415.08 | 56,740,836.50 | 16.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17,618.10 | 73,718,388.78 | 42.8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80,061,533.23 | 1,414,928,140.66 | 25.81 |
总资产 | 1,915,210,838.90 | 1,472,102,790.24 | 30.1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8 | 17.8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8 | 17.8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4 | 12.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1 | 5.23 | 增加0.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9 | 4.43 | 增加0.1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68 | 8.85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且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30.10%,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账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4,401.75 | 七、73 七、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32,869.05 | 七、67 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07,425.54 | 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939.40 | 七、74 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47,841.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297,915.32 |
注:附注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下同。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合成能力。公司功能性材料以粘接特性、物理特性、化学特性、耐候性、光学性能等功能维度为基础,形成矩阵化功能材料体系。根据产品功能、应用场景差异,公司复合功能性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和精密制程应用材料,部分产品已成功实现进口替代,产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1)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是一类具备多种复合功能的电子级材料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产品内部,在特定空间内实现客户对材料粘接强度、导热、导电、电磁屏蔽、耐候性等功能的特定要求。该类材料对产品功能性提出了复合要求,技术难度较高。
(2)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是一类主要应用于OLED、LCD等光电显示模组的功能性材料,除对材料电磁屏蔽功能、导热功能、抗翘曲性能、剥离强度、耐候性等特性有较高性能要求外,还对光学性能、透射率、耐黄变等性能有特定要求,以满足屏幕模组复杂功能需求。
(3)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是一类对材料粘接特性、涂布克重、稳定性、洁净度有高精度要求的功能膜类产品,可实现低中高剥离速度下剥离强度的窄幅控制,同时还具备抗静电、耐高温、抗酸碱、防刮伤、防蓝光等保护性功能,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制造过程,配合智能制造设备实现高度自动化生产。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模式销售产品,围绕不同大客户供应链提供功能性材料产品。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分为终端客户认证和直接客户自主采购两种模式。终端客户认证模式下,公司向终端品牌提供材料方案、进行产品研发,进行逐级打样及测试。公司产品方案在通过工艺、性能及稳定性验证后,获得终端客户认证并成为该款消费电子产品的指定生产物料,产品价格由终端客户在认证过程中确定,量产阶段下游直接客户按照终端需求向公司下达订单。直接客户自主采购是指公司下游功能器件厂商客户根据其功能器件的加工需求向公司直接采购功能性材料,产品价格由直接客户与公司约定。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物料需求等确定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向合格供应商进行采购。公司通过向供应商询价、原材料比价以及商业谈判的方式最终确定采购价格。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公司接到客户采购需求或订单后向运营部门下达生产要求,运营部门根据客户需求、产品库存情况安排相应的生产计划并执行生产作业。质量控制贯穿于产品生产、库存和销售全过程。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客户需求与市场趋势相结合的研发模式。立足客户需求和市场趋势,公司研发和项目开发有两种主要场景。一是战略性开发。根据大客户终端战略需求提供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通过深度融入客户产品开发过程,根据丰富的材料研发设计经验和应用经验满足客户需求,这种
模式有利于加强公司在前沿技术上的储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二是需求性研发。客户在进行产品结构设计时,为了解决特定的问题而提出的需求,公司围绕客户需求会提供多种解决方案。该种模式的研发强度大、时效要求高,公司通过研发平台建设和持续的技术储备来服务客户。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营的功能性材料具备导电、绝缘、屏蔽、导热、耐高温、抗酸碱、防蓝光、抗刮伤等多种功能,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领域。公司所属的功能性材料行业涵盖领域广、应用行业跨度大,是新材料产业的细分、前沿、关键材料领域,是支撑中国制造实现突破的基础之一,对我国电子制造业、消费电子行业等产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助力作用,是我国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之一。目前,全球消费电子品牌的主要生产基地均位于中国大陆,中国成为消费电子终端最大生产国和消费国。然而,中国厂商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制造环节的功能性器件行业、模组件行业、组装行业,上游功能性材料领域参与较少,市场主要被3M、Nitto、Tesa、Henkel等国际材料巨头垄断。功能性材料行业以研发为导向,在高分子合成技术、实验室配方调配、材料实验数据储备等方面有较高要求,需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开发出满足特定要求的产品。功能性材料行业具有应用范围广、细分领域多的特征,材料研发需要长期持续的积累。国际材料巨头是功能性材料行业内的先导者,在材料领域具有悠久的历史及先进的技术能力,占据材料行业的中高端市场,并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功能性材料行业的景气程度与下游消费电子、汽车、医疗等行业的发展高度相关,而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医疗健康制造等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形势、技术革新、消费习惯、政府产业政策等因素密切相关,呈现一定的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同时,功能性材料行业具有季节性特征,尤其受消费电子行业的季节性影响最为明显。由于终端品牌客户的消费电子产品一般会选择在下半年发布新产品,因而造成第三、四季度通常为功能性材料行业的销售旺季。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充分竞争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的持续发展立足于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充足的技术储备,公司要有能力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在大量功能性材料实验数据、工艺经验基础上持续进行更新迭代,需要有持续资金投入作为支撑,因此行业门槛较高。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国内功能性材料领域的知名企业之一,在系统创新能力、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及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在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拥有较为重要的市场地位与较强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已全面开启“一体两翼、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着力于高端功能性材料领域,与众多知名品牌建立了持续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随着公司研发平台建设的加快、工艺技术的不断革新,公司持续推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部分产品已实现进口替代,在生物基材料等行业前沿发展方向,公司亦进行了前瞻性的技术储备及产业布局,致力于打造国际先进的功能性材料创新平台。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伴随移动5G、互联网、新能源、新型显示等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成熟,小型化、轻量化、集成化、高端化、智能化成为主要发展方向,柔性屏、全面屏、多镜头、无线充电、防水和高续航能力等前沿技术方向将有效带动上游高端功能性材料需求的持续增长。目前,高端功能性材料主要被全球材料巨头垄断,但国内企业通过多年技术沉淀,已取得长足进步,国内企业发挥小而精的优势,在研发响应速度、配套服务、定制化开发等方面提供了更优秀的解决方案,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进口替代能力。以世华科技为代表的国内功能性材料厂商正依托研发能力及产品性能赢得下游客户信任,市场占有率不断扩大。
近年来,国内材料厂商积极布局高端功能性材料市场,如热管理材料、OLED显示模组柔性显示材料、OLED制程薄膜材料等。以屏幕显示行业为例,可折叠、可弯曲、柔性OLED屏幕面板等技术快速更新迭代,对OLED发光材料、OCA光学胶、缓冲及导热屏蔽模组材料、可弯折材料等显示模组材料需求日益加大,对高端功能性材料提出新的技术要求,带动了功能性材料市场的新一轮技术突破。高端功能性材料市场未来需求广阔,进口替代空间可期。
此外,全球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信部颁布的《“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提出“着重推广有利于环保事业发展的绿色低碳材料,并将多种生物基材料纳入了原材料重点任务”,加速了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对生物基材料、可回收可循环材料的需求,从而加速了材料行业在生物基、无溶剂、可回收等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创新速度和新产品的推出。在“双碳”时代,全球功能性材料领域将会出现石油基功能材料与生物基功能材料并存的局面,未来,绿色环保的复合功能材料产品将会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关键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所处阶段 | 技术来源 |
1 | 高分子聚合物聚合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2 | 高分子聚合物接枝改性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3 | 功能涂层配方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4 | 功能材料结构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5 | 高精密涂布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6 | 涂布工艺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7 | 无尘室管控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8 | 功能涂层均相融合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9 | 电子粘接材料开发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0 | 耐高温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1 | 抗翘曲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2 | 耐化学特种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3 | OLED导热模组材料设计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4 | 柔性OLED支撑模组材料设计技术 | 中试放大注、小批量试生产 | 自主研发 |
15 | 生物基粘接材料合成技术 | 大规模应用 | 自主研发 |
16 | 丙烯酸改性环氧树脂的合成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17 | 生物基聚氨酯预聚体的合成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18 | 胶粘剂及密封胶产品功能设计技术 | 中试放大 | 自主研发 |
注:中试放大指在实验室小规模生产工艺路线打通后,采用该工艺在模拟工业化生产的条件下所进行的工艺研究,以验证放大生产后原工艺的可行性,保证研发和生产时工艺的一致性。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年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材料领域的持续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公司已陆续搭建了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工程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自主创新平台。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已在功能性材料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授权专利98项,其中发明专利58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累计取得其他知识产权42项,其中商标34项,域名7项,著作权1项。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申请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公司取得授权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4 | 8 | 136 | 58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2 | 45 | 40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4 | 58 | 42 |
合计 | 17 | 14 | 239 | 140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6,335,851.17 | 15,770,435.75 | 3.5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6,335,851.17 | 15,770,435.75 | 3.5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7.68 | 8.85 | 减少1.1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柔性慢回弹泡棉的开发 | 700.22 | 114.88 | 496.44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50%CFD(回弹力)小于0.27MPa,实现微米级厚度泡棉具有高吸收冲击能量和慢回弹等性能。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提供良好的缓冲吸能与空间填补功能,可应用于LCD、显示器、扬声器、摄像头、镜头和麦克风等电子元器件衬垫或衬片。 |
2 | 单组份高内聚的UV减粘胶水开发 | 307.70 | 37.70 | 263.60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具有良好内聚强度的UV减粘材料, 并且于高温过程中仍然能有优越的解黏效果。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应用于晶圆切割、高性能钢化玻璃制程保护、手机金属后盖等镭射雕刻工艺的保护制程等,具有非常广泛的应用前景。 |
3 | 用于消费电子胶粘剂的开发 | 1,052.50 | 84.91 | 590.09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用于消费电子及汽车电子产品结构粘接,密封,灌封,填充以及特殊功能的胶粘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应用于精密部件在组装工艺过程中有效地粘接及密封,以适应高效率、高产出制程的需求。 |
4 | 一种UV后可低温快速固化的环氧丙烯酸结构胶开发 | 502.30 | 75.66 | 252.09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在UV固化之前具有压敏胶的性能,UV固化之后具有结构胶的性能,对金属,塑料和织物有较好的粘接性能。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以提供兼具压敏胶和结构胶的性能,具有抗翘胶带的应用性能,还具有结构胶的高粘接性能,在UV激活后具有一定的开放时间,方便加工。 |
5 | LCD屏全贴合OCA | 400.00 | 30.24 | 253.40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满足表观要求、光学特性、剥离力要求、段差填充性、模切性要求以及可靠性要求的全贴合OCA。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全贴合技术是目前高端智能手机与平板电脑面板贴合的主流发展趋势,将面板与触摸屏以无缝隙的方式完全粘贴在一起,杜绝屏幕灰尘,可以提供更好的荧幕反射影像显示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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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屏下摄像头盲孔屏OCA | 410.00 | 24.87 | 243.02 | 实验室阶段 | 研发出的盲孔屏OCA具备更为优异的段差填充性、光学透明度和图像对比度。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主要应用于盲孔屏手机中,该类手机的盲孔屏摄像头在屏幕液晶面板之下。 |
7 | 有机硅电子胶黏剂的开发 | 199.20 | 68.73 | 200.57 | 实验室阶段 | 本项目开发的产品具有良好的润湿性,材料可在室温固化,有助于提高生产的效率。高导热性、高柔韧性,保证在较低安装压力条件下热界面材料能够最充分地填充接触表面的空隙,保证热界面材料与接触面间的接触热阻很小;绝缘性;使用简便并具可拆性;适用性广,既能被用来填充小空隙,也能填充大缝隙。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主要应用于电子元件和散热片之间,固化后形成柔韧的胶片,会对接触的界面有较强的附着力。高导热,热老化不会出现塌落或裂纹,应用于智能手机部件能实现高效的热管理。 |
8 | 高性能导电复合材料及其导电填料的开发 | 575.46 | 122.86 | 281.81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获得性能优异的超低电阻的高性能导电胶带,探讨主胶水和填料、基材和离型与胶带性能之间的关系,找到其制备工艺中的一些关键技术参数,确保每一次制样的成功和样品性能的稳定。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应用于消费电子与汽车电子领域,在不同的厚度规格要求下,都能实现优异稳定的导电性能与屏蔽性能。 |
9 | 耐高温高湿无鬼影有机硅保护膜 | 950.09 | 100.85 | 407.64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该项目从结构到原材料,再到配方,最后到工艺,各个环节对小分子的因素进行控制设计,确保最终的硅胶保护膜的小分子残存量控制在最低,达到高温高湿下无鬼影的性能需求,从而实现我们的目标产品。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应用于光电领域各重要器件的保护,可以耐受严苛的外部环境实现无残胶无残留析出小分子以确保被保护表面保持较高的洁净程度与良好的外观。 |
10 | 高洁净度高温低形变OLED支撑膜的研发 | 917.68 | 44.87 | 44.87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一款剥离力稳定、无残留、自吸附性好,具有优异抗静电、耐高温、低剥离电压的支撑膜。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支撑膜主要用于柔性OLED屏的支撑,主要与OLED衬底膜(黄色PI膜)贴合,起到强度的支持。 |
11 | 新型显示装置用环保压敏胶的开发 | 472.54 | 197.31 | 197.31 | 实验室阶段 | 基于低碳排放的生物基丙烯酸酯体系,开发出低温柔性极佳且强度良好的新型显示装置用丙烯酸压敏胶,满足各类新型显示装置中低碳排放压敏胶的应用需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用于满足各类新型显示装置中的粘接应用,具有良好的低温性能、回弹性能、填充性能,适用于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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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柔性显示装置的组件固定、缓冲填充需求。 | ||||||||
12 | 耐高温耐溶剂型绝缘胶带的开发 | 327.09 | 150.37 | 150.37 | 实验室阶段 | 具有耐溶剂以及耐高温的物性,材料可以在短期内耐受碳氢化合物的溶胀侵蚀,不会发生变形粘接失效,并在高温下保持强粘接性能,可以用于碳氢清洗剂清洁后高温加工特殊制程组件。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可以普遍应用于有焊接制程需要的组件固定及保护胶带应用之中,如焊接遮蔽胶带,电子屏蔽组件绝缘胶带。 |
13 | 抗衰减无残留丙烯酸酯功能性保护膜研发 | 402.04 | 97.51 | 97.51 | 实验室阶段 | 开发出具有低Tg,并兼顾低模量衰减的聚丙烯酸酯聚合物,具备耐温耐候性能与经时稳定性能,解决贴合后的长期稳定性。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可以满足汽车电子显示模组及3C电子显示模组制程保护。 |
14 | 热固化绝缘膜的开发 | 122.05 | 63.62 | 63.62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本项目开发的产品是一种可挠曲的绝缘薄膜,在耐高温高湿性、粘结强度、电绝缘性能等方面表现优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FPC是以柔性覆铜板为基材制成的一种电路板,作为信号传输的媒介应用于电子产品的连接,电动汽车上FPC应用较多。本项目开发的产品主要应用于FPC以及叠层母排的绝缘包覆。 |
15 | 光学级硬化涂层复合材料的研发 | 861.60 | 50.38 | 234.92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搭载光学级硬化涂层的高分子膜,以满足柔性OLED屏幕的弯折需求同时保持产品性能,目标为3mm的弯折半径下二十万次弯折后性能无衰减。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柔性OLED折叠屏是未来屏幕发展趋势之一,目前的折叠屏多使用柔性玻璃作为视屏基材,由于柔性玻璃自身的刚性极限,其折叠半径较大,限制了折叠屏的进一步应用。本项目开发材料可替代柔性玻璃,可以应用到可折叠手机的视屏膜,也可以应用到汽车玻璃的透明显示用膜。 |
16 | 光学级高透光胶黏材料的研发 | 637.20 | 50.89 | 268.96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研发出可量产的满足OLED柔性屏制造过程需求的上下保护膜,设计零转移的功能涂层来解决小分子迁移造成白雾现象,将刮伤、异物、颗粒点、凹凸点等管控要素控制在微米级别内,材料达到光学等级,高洁净,相对PI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OLED柔性屏在制造过程中需要使用光学级的保护膜,包括本研发项目涉及的上保护膜和下保护膜。这类材料在具备光学级别的洁净度同时,还需要可以耐受高温、激光蚀刻、酸液浸泡等严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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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光学柔性玻璃的剥离力3-5gf/25mm,耐受高温使得材料激光蚀刻过程中不残留。 | 制程环境,在制程结束时没有任何残留,不会造成屏幕损伤。 | |||||||
17 | 光学级高稳定复合薄膜材料的研发 | 334.60 | 45.12 | 240.71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目标为光学级车载防爆膜,实现防爆功能,目标为实现经受1kg钢球在1米高度的冲击,90%以上的可见光透过率,并具备防眩、防指纹等功能。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车载显示屏为了避免交通事故时屏幕爆裂对人造成伤害,使用高稳定复合薄膜材料来进行防爆,同时也具有防眩、防指纹等功能,技术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厚度减薄和提升防眩光功能上。 |
18 | 工业用胶粘剂的研发 | 149.86 | 56.25 | 127.14 | 样品试生产阶段 | 开发出用于工业产品的结构粘接、密封、灌封、填充以及特殊功能的胶粘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可以满足新能源、交通运输、通信以及建筑等行业不同应用场景中的粘接、密封、防护等功能,可以让组装的产品具有尺寸更小、重量更轻、可靠性更高等特点。 |
19 | 用于新能源汽车胶粘剂的开发 | 503.80 | 133.03 | 395.58 | 实验室阶段 | 研发出的结构胶在可靠性、耐候性、耐冲击、耐化学性等方面表现优异,适用于粘接金属、电子元器件等不同基材。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针对汽车三电系统以及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中的粘接、密封、灌封以及导热等应用进行产品开发,实现高可靠性,轻量化,优异的耐老化性能以及低VOC的目标。 |
20 | 高性能复合功能压敏胶材料开发 | 170.46 | 83.54 | 83.54 | 实验室阶段 | 研发出在特定温度段具有高阻尼系数,且常温和高温剥离力大于200N/M,满足声学THD等性能要求和可靠性要求。 | 将具备较强行业竞争力 | 本项目产品主要可以满足电子产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应用场景中的高阻尼、降噪等粘接需求,能达到降低失真提高声学性能的效果。 |
合计 | / | 9,996.38 | 1,633.59 | 4,893.19 | / | / | / | /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83 | 8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91 | 20.7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48.30 | 1,005.9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4.26 | 12.42 |
注:研发人员平均薪酬=研发人员薪酬合计/研发人员期初期末平均人数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7 | 8.43 |
硕士研究生 | 21 | 25.30 |
本科 | 26 | 31.33 |
专科及以下 | 29 | 34.94 |
合计 | 83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28 | 33.7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45 | 54.22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9 | 10.84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 | 1.20 |
60岁及以上 | 0 | 0.00 |
合计 | 83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系统化的研发、设计和创新能力
(1)行业领先的功能涂层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
功能涂层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创新团队,拥有数十名材料科学、化学等专业背景的博士、硕士,在材料科学领域具有丰富的设计和应用经验,在功能涂层研发设计领域有较强竞争力。与国际龙头材料企业相比,公司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快速开发、快速验证。
(2)充足的功能性材料技术储备
公司高度重视功能性材料技术储备。一方面公司持续追踪行业趋势,补强前沿技术储备。重点加强生物基新材料、OLED材料、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粘合剂等行业前沿和关键材料的技术储备。另一方面公司立足客户需求,丰富核心技术储备。在电子复合功能材料进一步掌握功能高分子的合成技术。公司拥有大量功能性材料配方储备、实验数据和应用数据。当客户提出差异化的功能性材料需求时,公司可以凭借丰富的配方储备,快速调配、优化、迭代、设计出满足客户要求的功能性材料。此外,公司加强在精密涂布、光热固化等方面的技术储备。
(3)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
公司深耕功能性材料行业多年,洞悉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能够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技术成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强,与客户的配合度更高,能顺利实现产业化应用,公司产品已深度嵌入终端产品的物料清单及供应链中。公司与大客户深度协同,形成了优秀的产业化应用能力,使公司能够在竞争中取得优势,赢得客户信赖。
2、优质的功能性材料行业赛道
公司主营高端功能性材料,行业前景广阔,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可穿戴设备、智能汽车、医疗电子、新型显示等行业应用中,市场需求旺盛。随着5G、OLED渗透率的快速提升以及低碳环保的政策指引,对复合功能材料、光学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粘合剂等功能性材料的需求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行业技术门槛高,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较少,持续高质量成长可期。
3、快速响应客户需求
公司研发能力强、响应速度快,能为客户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公司为深度理解不同大客户和供应链客户的材料需求,更贴近客户的业务流程,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敏捷的服务响应,对客户的需求和痛点进行分级分类管控,并结合应用场景快速提供解决方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全供应链、一站式技术服务。灵活快速、全面高效是公司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粘性的有力武器。
4、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公司核心团队经验丰富、年富力强,具备敏锐的技术嗅觉,能深度理解客户需求,在技术创新、市场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形成了优秀的团队作战能力。研发团队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拥有有机化学、功能材料、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材料工程等领域的专业背景,创新能力强;市场团队以产业链营销为核心,以项目为抓手,以技术营销为导向,为客户提供灵活快速的服务;管理团队拥有深厚的行业技术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能把握行业发展态势,高效决策、稳慎经营。
5、长期稳固的核心客户关系
公司凭借产品质量、响应速度及全供应链服务的优势,与不同大客户及其供应链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公司与产业和行业龙头客户的深度合作,有利于保障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性,随着储备技术和项目的落地和量产,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在长期的战略合作过程
中,公司的研发能力、经营能力、管理能力、生产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等均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公司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和客户奠定了坚实基础。
6、先进的质量控制体系
公司非常重视产品质量,为此构建了一套符合功能性材料生产工艺特色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已通过ISO9001:2015和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公司也不断接受不同大客户及第三方审核机构的质量评估,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的生产专业化和质量稳定性,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全面质量管理要求。
7、良好的品牌形象
凭借系统化的研发能力、可靠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价格和快速的响应服务,公司赢得了不同大客户及其供应链客户的普遍认可,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8、脚踏实地、持续精进的企业文化
公司以“迈入功能性材料领域的世界第一方阵”为愿景,积极稳健可持续成长;公司以“致力于功能性材料的持续创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为使命,以创新驱动蓄力发展新动能,以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为产业链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公司以“求善、求实、求知、求精”为核心价值观,弘扬脚踏实地、精益求精、持续改善的精神。公司采取各种形式,提升全员的文化认同度,提高公司在创新、经营、管理、精益、合规等各维度的高质量成长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积极组织生产经营工作和在建项目的建设工作。报告期内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聚焦主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发展稳健,实现营业收入2.13亿元,同比增长19.49%;实现归母净利润7,925.63万元,同比增长18.2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9.15亿元,净资产为17.8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06%,财务状况健康。公司在核心业务板块电子复合功能材料方面持续挖掘客户需求,实现新产品导入,报告期内该类业务实现营收1.73亿元,同比增长40.76%;报告期内,公司光学产线顺利投产,应用于偏光片的光学薄膜已实现新客户杉金光电认证并量产销售,实现进口替代,随着公司光学材料的工艺量产能力提升,该类业务的成长空间将得到持续释放。
2、以客户为中心,加强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与IBM团队开展业务设计和流程优化项目,旨在通过深化战略理解,优化业务组合、进行流程变革,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支撑公司战略有效落地。另一方面,公司持续优化现有的PL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MES生产制造管理系统、WMS仓储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提高研发过程的可控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提升企业管理能力,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
3、加强产品创新,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响应国家和客户的低碳环保需求,聚焦绿色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生物基粘接材料合成技术与生物基聚氨酯预聚体的合成技术,加快生物基、可回收、可循环等绿色低碳环保材料的研发与销售。目前公司已完成不同结构、不同特性共计十多个大类、一百余款环保型复合材料的系统性开发和技术储备,产品具备绿色、低碳、导电、抗翘曲等性能优势。公司强调科学制程及资源可持续发展,在报告期内获评江苏省绿色工厂,并通过全球回收标准(GRS4.0)认证,持续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企业社会责任。
4、完成再融资发行,扎实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公司不断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155.8872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90亿元,主要用于公司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和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其中,创新中心项目在报告期内开工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公司建设更具竞争力的研发创新团队,加强公司在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等新材料方面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公司国际化竞争力;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在报告期内已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建设进展顺利,该项目在未来将助力公司实现胶粘剂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为客户提供更精准更全面的产业链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致力于持续创新,为客户提供更丰富的功能性材料解决方案,并围绕不同的行业场景、产品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技术成果,持续研发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未来,如果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无法与客户需求相匹配,则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更新迭代风险
功能性材料行业属于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行业内企业研发投入的不断增加,未来可能会不断涌现出创新产品和技术。虽然公司建立了一支行业领先的研发团队,但是如果未
来不能持续跟踪行业技术的发展趋势并对现有产品进行及时更新迭代,将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新材料行业需要一大批高素质、高技能、高学历、跨学科的领军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技术人才流动速度加快,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面临着市场变化的考验,如果发生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则可能会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领先优势,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对终端品牌及其产业链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终端品牌及其产业链存在依赖,公司已与终端品牌及产业链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如果发生终端品牌及产业链厂商未来对合作模式做出重大改变,或终端品牌未来发展趋势发生较大的不利变动,或终端品牌产品更新换代时公司对技术趋势把握不足、技术跟踪失误导致大面积新品导入失败等情况,公司主要客户可能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将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新客户、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新客户拓展工作,积极开拓下游市场。大客户认证是一个复杂的开发验证过程,需要经过较长周期的研发设计、分析测试、工艺设计、供应链验证、终端认证等程序,不同终端客户的认证程序差异较大,新客户拓展成果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体现。若公司新客户市场开拓不力,将影响公司战略布局,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在国际贸易摩擦及全球地缘政治不稳定等多因素作用下,多类原材料价格波动。公司原材料受上游原料价格和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也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公司会存在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风险。
4、公司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各大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面临一定的挑战。虽然公司持续引进、培养、优化经营管理人才,不断提升治理效能,但仍然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三)财务风险
1、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及公司规模的扩大,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行业的供求关系将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有下降风险。此外,如果公司无法长期维持并加强在技术创新能力和工艺质量管控方面的竞争优势,或者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调整,也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
(四)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功能性材料行业,国外厂商凭借其综合实力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公司大客户主要为全球知名品牌和行业龙头客户,公司依靠完整的产品体系、差异化的客户解决方案、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快速灵活的研发创新能力赢得竞争优势。未来,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在产品、技术研发、品牌声誉等方面的优势,或不能持续提高研发设计能力、市场开拓水平和生产能力,则公司将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进而对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2、消费电子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的风险
公司经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到消费电子产品市场环境的影响,而该行业具有较强的行业周期性。若未来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境、重大突发事件及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造成消费电子行业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随着功能性材料在下游应用领域和市场前景的逐步拓展,为保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了诸多扶持和规范行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产业政策的颁布并实施对我国功能性材料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未来,如果国家对功能性材料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有所变化,将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消费电子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国民收入水平的影响较大,宏观经济周期波动会直接影响到行业的景气度,并对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造成影响。未来,如果下游行业对产品需求减弱,公司将面临相关产品市场需求不足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贸易摩擦的风险
公司产品以内销为主,直接出口境外的营收较少,但考虑到公司下游客户的部分最终产品出口至境外,如果未来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升级加剧,境外国家未来就公司下游客户出口的产品加征关税或出台相关不利政策,公司有可能面临下游客户因加征关税而要求降低采购价格以转嫁部分成本或者下游客户需求减少、外迁等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84.41万元,同比增长19.4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25.63万元,同比增长18.29%。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91,521.08万元,净资产为178,006.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6%,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健康,发展态势稳中向好。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2,844,089.80 | 178,124,213.80 | 19.49 |
营业成本 | 90,726,385.15 | 70,403,470.57 | 28.87 |
销售费用 | 13,676,829.19 | 13,337,070.57 | 2.55 |
管理费用 | 15,967,147.81 | 13,516,732.60 | 18.13 |
财务费用 | -2,003,952.96 | -1,760,662.68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16,335,851.17 | 15,770,435.75 | 3.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17,618.10 | 73,718,388.78 | 42.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414,945.90 | 14,716,472.28 | -1,319.1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35,611.95 | -17,878,946.86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9.4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新产品、新客户开发,复合功能性材料销售收入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28.87%,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长,对应原材料成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8.13%,主要系管理人员薪酬和土地使用权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8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入增加,且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19.14%,主要系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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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58,816,390.95 | 23.96 | 218,386,791.88 | 14.84 | 110.09 | 主要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报告期内到账所致 |
预付款项 | 5,094,769.04 | 0.27 | 3,565,736.08 | 0.24 | 42.88 | 主要系原材料和能源费用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12,630.45 | 0.05 | 592,526.72 | 0.04 | 70.90 | 主要系租赁押金增加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89,279,715.80 | 20.33 | 149,888,219.17 | 10.18 | 159.71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5,674,507.79 | 0.30 | 3,408,276.24 | 0.23 | 66.49 | 主要系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78,618,385.87 | 4.10 | 24,756,982.90 | 1.68 | 217.56 | 主要系募投项目“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厂房和设备投资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622,962.32 | 0.03 | 941,530.04 | 0.06 | -33.84 | 主要系租赁的办公场所计提折旧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194,117.11 | 0.64 | 8,158,384.29 | 0.55 | 49.47 | 主要系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862,551.51 | 0.36 | 4,989,192.83 | 0.34 | 37.55 | 主要系可抵扣亏损增加和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影响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5,945,580.21 | 0.83 | 2,281,011.80 | 0.15 | 599.06 | 主要系公司募投项目推进,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30,833,819.70 | 1.61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应付账款 | 53,796,902.24 | 2.81 | 32,659,837.98 | 2.22 | 64.72 | 主要系应付工程和设备款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25,123.91 | 0.00 | -100.00 | 主要系与合同无关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 ||
合同负债 | 227,502.15 | 0.01 | 66,593.73 | 0.00 | 241.63 | 主要系与合同相关的预收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100,890.74 | 0.06 | 119,000.00 | 0.01 | 825.12 | 主要系工程保证金和待支付的政府人才补贴款增加所致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6,337.41 | 0.01 | 616,362.37 | 0.04 | -56.79 |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9,575.28 | 0.00 | 8,657.18 | 0.00 | 241.63 | 主要系待转增值税销项税增加所致 |
长期借款 | 27,148,742.40 | 1.42 | 100.00 | 主要系“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
资本公积 | 993,825,463.63 | 51.89 | 633,240,252.82 | 43.02 | 56.94 | 主要系新增股份股本溢价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06,191.82 | 0.01 | -55,763.54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487.5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8%。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理财产品 | 567,583,299.56 | 441,826,388.88 | 331,878,301.70 | 10,546,614.60 | 688,078,001.34 | |||
合计 | 567,583,299.56 | 441,826,388.88 | 331,878,301.70 | 10,546,614.60 | 688,078,001.34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电子材料贸易 | 港币80万元 | 100% | 437.27 | 437.27 | -1.72 |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 | 人民币300万元 | 100% | 442.80 | 389.05 | 110.79 | -109.83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 人民币6,000万元 | 100% | 45,066.37 | 6,157.48 | 3,443.44 | -22.13 |
SHIHUA USA Inc.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服务、贸易 | 美元100万元 | 100% | 1,050.28 | 83.75 | 946.47 | -88.63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功能性材料、胶粘剂的研发、制造、销售 | 人民币10,000万元 | 100% | 12,578.41 | 5,278.57 | -103.96 |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 人民币10,000万元 | 100% | 15,750.52 | 8,549.40 | 1,483.30 | 277.1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05-0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05-0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均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员工对公司核心技术贡献情况、发明专利情况、制定产品技术路线或技术标准情况、参与研发项目情况及承担的职责、对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贡献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顾正青、周奎任、周帅、温强、韩朝庆。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51.28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世华科技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为《苏州市2023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企业,重点单位类别为大气环境、环境风险监控。公司高度重视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种类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浓度限值 | 单位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排放情况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废气 | VOCs |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6 | 60 | mg/m3 | 28.3 | 达标 | 《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颗粒物 | 20 | 1.44 | 达标 | 《工业炉窑大气排放标准》 | ||||
二氧化硫 | 80 | 0.6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180 | 3.78 | 达标 | |||||
废水 | 废水量 | 经处理达标后接管排放 | 2 | / | mg/L | 10,273 | 达标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COD | ≤500 | 1.905 | 达标 | |||||
SS | ≤400 | 1.167 | 达标 | |||||
氨氮 | ≤45 | 0.19 | 达标 | |||||
总氮 | ≤70 | 0.106 | 达标 | |||||
总磷 | ≤8 | 0.216 | 达标 | |||||
噪声 | 噪声 | / | / | 65(55) | dB | / | 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固废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固体废弃物 | 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专职部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报告期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1)公司建设有多套RTO废气高效处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收集系统密闭输送到RTO高效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研发活动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2)公司与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协议,固体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生活污水接管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公司通过选用合格设备、规范安装、设置减振基础、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降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各建设项目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因素监测及验收,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公司各建设项目均取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告书的批复。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生产运营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专项应急小组,指导和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处置迅速有效。同时,公司定期开展预案演练与培训,提高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降低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危害。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内容涵盖了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土壤、地下水、厂界噪声、生活饮用水、生活废水等。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立环安部,专门负责环境保护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进绿色制造。另外,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生态环境保护理念融入企业运营中,继续加速生物基材料等绿色环保材料的研发、认证并推向市场。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899.18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节能低耗设备、余热再利用、购买绿色电力、使用光伏发电、加大研发销售减碳环保产品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自愿认购绿色电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874.59吨;另外,公司安装了光伏太阳能发电板就地发电供电,积极利用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使用光伏发电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4.59吨。
同时,公司结合主营业务积极研发、销售生物基新材料和可回收可循环环保材料,使用生物基质原材替代石油基质原材,或使用可回收可循环原材料,实现部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量的有效降低;公司持续提升绿色制造能力并推动生产工艺革新,投入节能低耗型生产设备和辅助设备,照明方面,采用LED灯照明、采用调光开关,节电钥匙开关,公共场所及室外照明采用过程控制或光电、声控开关,人员短暂停留的公共场所采用节能自熄开关,有效节电;在电气控制方面,对负荷变化较大的设备采用节能的交流变频技术控制,使其在负载率变化时自动调节转速使
得与负载变化相适应以提高电动机轻载时的效率;在生产运行方面,采用RTO系统,安装蓄热材料代替了换热器,蓄热材料具有较大的传热面积和热容量,可以对废气进气/排气方向的不断切换,从而使蓄热材料不断的吸收热量和放出热量,利用大量的余热,达到最佳的节能效果。公司同步持续进行原有设备技改,提高设备运行效率,以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顾正青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1 | 2020年9月30 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吕刚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2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娟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3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建荣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4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5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君(已离任)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6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陈启峰(已离任)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7 | 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公司董事:朱杰 | 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详见注8 | 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9月30日、董事2021年6月30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日;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9 | 2020年9月30日,锁定期满后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 | 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详见注10 | 2020年9月30日,锁定期满后24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详见注11 | 周奎任、朱杰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自公司上市后3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详见注12 | 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详见注13 | 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详见注14 | 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详见注15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公司股东苏州世禄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详见注16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17 | 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公司股东苏州世禄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18 | 周奎任、朱杰、顾乾萍2021年6月30日,周昌胜、计毓雯2022年6月24日,钱彤2022年9月15日,汪学伟2022年12月29日,其他主体2020年9月30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关于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详见注19 | 2022年8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详见注20 | 2022年10月24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详见注21 | 2022年10月24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2年8月26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2年12月8日,再融资发行完成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再融资相关承诺函,详见注22 | 2023年2月2日,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份限售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 |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注23 | 2023年6月15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 | |||||
股份限售 | 其他发行对象 |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详见注23 | 2023年6月15日,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详见注24 | 2021年4月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其他相关事项承诺,详见注25 | 2021年4月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顾正青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2: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及吕刚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3: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娟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计建荣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与计建荣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4:
公司实际控制人计建荣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本人配偶蔡惠娟直接持有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股份,上述股份为本人与蔡惠娟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对上述股份进行处置前均需本人与蔡惠娟协商一致决定,因此本人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关系间接持有世华科技的上述股份;此外,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本人承诺、并将督促蔡惠娟共同遵守如下内容:
1.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与蔡惠娟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人与蔡惠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与蔡惠娟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世华科技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世华科技持续稳定经营。
3.世华科技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世华科技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本人与蔡惠娟世华科技股份。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与蔡惠娟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世华科技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与蔡惠娟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世华科技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与蔡惠娟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与蔡惠娟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5: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公司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对于本公司持有的基于世华科技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而享有的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承诺将不会减持世华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君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陈启峰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作为世华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8: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作为世华科技的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公司上市时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世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指世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公司董事周奎任、朱杰关于股份锁定期、减持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自世华科技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世华科技回购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在本人担任世华科技的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同时,本人将按照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有关合伙协议的约定进行减持。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份情形时,本人承诺将不会减持世华科技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将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减持,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本人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
(3)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持有的世华科技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4)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规范诚信履行股东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世华科技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世华科技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世华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世华科技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9: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实际控制人蒯丽丽、吕刚、蔡惠娟、计建荣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世华科技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人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人拟减持所持世华科技股份时,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10:
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世华科技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3)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及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同时,前述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锁定期届满超过24个月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世华科技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已作出承诺,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4)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前款交易的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6)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所持世华科技股份时,应当保证公司有明确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且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注11: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启动条件及停止条件
①启动条件
如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或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时,则每股净资产应相应调整,下同)的情形时(以下称“启动条件”),且上述情形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第20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启动本预案。
②停止条件
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每股净资产,或者继续增持或者回购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②公司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并在董事会做出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有关议案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回购股份的议案应包括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公司将在董事会作出实施回购股份决议之日起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的议案做出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将根据公司当时股价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情况,由股东大会最终审议确定。
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⑤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A.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B.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C.若超过上述A、B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⑥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⑦若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实际控制人蒯丽丽、吕刚、蔡惠娟、计建荣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1)当公司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后,本人将在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投赞成票。
(2)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公司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③本人自愿选择与公司同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3)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人提出的增持股份方案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增持方案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4)本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5)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自公司上市后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20%;
②单一年度本人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自公司上市后本人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薪酬/津贴及税后现金分红总额的4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增持公司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未实施回购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2)当触发上述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时,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以稳定公司股价。本人应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增持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增持股份的期限以及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包含的其他信息)并由公司公告。在公司披露本人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5个交易日后,本人应按照方案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本人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但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本人可不再实施上述买入公司股份计划。
(4)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不包括本人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自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单次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20%;
②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应不超过本人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或津贴的40%;
③若超过上述①②项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本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在本承诺有效期内,新聘任的符合上述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承诺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新聘任的该等人员遵守本承诺,并在其获得书面提名前签署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二)股价稳定的措施和承诺”。董事周奎任、朱杰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
注12: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方式如下:
①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但未上市交易之前,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依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完成且上市并交易之后,则公司将于有权机关对上述情形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基于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回购底价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届时如有),并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操作办法根据届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责任及承担相关赔偿责任的承诺”。
注13: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股份回购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督促公司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从投资者手中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注14: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合理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造成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摊薄的影响。公司将通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速度,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努力扩大业务规模,完善公司治理,加大人才引进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可能被摊薄的即期收益回报。”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注15:
1、公司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的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利润分配方式的分配顺序上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1)本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公司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6:
1、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若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则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若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1)本人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公司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如果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或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或人员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之“(七)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世华科技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世华科技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世华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世华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18: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1)在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2、股东耶弗有投资、苏州世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及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董事周奎任、朱杰和监事顾乾萍承诺自2021年6月30日任职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周昌胜、计毓雯承诺自2022年6月24日任职起生效,监事钱彤承诺自2022年9月15日任职起生效,监事汪学伟承诺自2022年12月29日起生效。
注1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未来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20: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在本人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期间,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以及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其他公司或企业)将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或避免与世华科技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并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予以披露,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本人及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得要求或接受世华科技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方更为优惠的条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及善意地履行与世华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协议,不向世华科技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以外的利益或收益,不损害世华科技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2、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将赔偿世华科技因此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3、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至本人不再为世华科技的关联方当日失效。”
注21:
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开发、生产、销售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世华科技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世华科技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世华科技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世华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世华科技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世华科技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5、在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与世华科技存在关联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
注2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先生就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出具的承诺函:
2022年8月26日:
“1、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前六个月内,本人未减持且无计划减持世华科技股份;
2、自世华科技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世华科技的股份;
3、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存在减持情况,则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世华科技所有;
5、本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承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限售期满后,本人减持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世华科技或除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主体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2022年12月8日:
“1、世华科技未向本人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2.、本人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不存在接受世华科技及其他关联方、主承销商提供的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者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人承诺将在保证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参与本次认购。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其他投资者参与认购,本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若在发行阶段无人报价,则本人将按照本次发行的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数量为以不超过16,900.00万元(含本数)的资金除以最终确定的认购价格,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保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2023年2月2日:
“本人在本次发行股份认购完成后,持有股份的转让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相关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
注23:
关于再融资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与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顾正青先生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除顾正青先生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注24:
关于不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本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不为激励对象依照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注25:
股权激励其他相关事项的承诺:
“(1)如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核查期间,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所禁止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行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本计划暂停实施。
(2)如因公司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本计划即行终止。
(3)如激励对象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世华科技 | 公司本部 | 江苏世拓 | 全资子公司 | 120,000,000 | 2023-01-03 | 2023-01-03 | 2031-01-09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苏州世诺 | 全资子公司 | 上海世晨 | 全资子公司 | 14,800,000 | 2023-05-22 | 2023-05-22 |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竣工价款结清之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34,8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34,8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134,80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7.57 | |||||||||||||||||||||||||
其中: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1.2023年4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2.关于世华科技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提供的1.2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6月30日,江苏世拓已使用额度47,138,107.30元,世华科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总金额为1.20亿元(其中4,000万元调剂为银行承兑汇票额度),期限60个月(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最晚应于2025年12月31日提清),用于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江苏世拓以其位于张家港保税区北京路西侧的土地使用权(苏(2022)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4946号)作为抵押,与中国银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为2023年1月3日至2025年4月27日。同时,公司世华科技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中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2023年4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晨与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创新中心项目,工程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紫竹园区MHPO-1003单位30-01地块,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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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754,650,000.00 | 700,510,206.02 | 803,652,000.00 | 700,510,206.02 | 498,888,167.33 | 71.22 | 32,159,283.07 | 4.59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390,000,000.00 | 382,571,198.64 | 390,000,000.00 | 382,571,198.64 | 161,306,887.26 | 42.16 | 161,306,887.26 | 42.16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 | 投入进度未达 | 报告期内是否 | 本项目已实现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 节余的金额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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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向 | 资金 | (3)=(2)/(1) | 符合计划的进度 | 计划的具体原因 | 实现效益 | 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形成原因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366,474,018.30 | 73.29 | 2024年0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变更前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123,652,000.00 | 123,652,000.00 | 48,155,984.96 | 38.94 | 2025年0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123,652,000.00 | 68,652,000.00 | 48,155,984.96 | 70.15 | 2025年0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180,000,000.00 | 76,858,206.02 | 76,858,206.02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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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项目 | 研发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9月24日 | 否 | 55,000,000.00 | 7,399,958.05 | 13.45 | 2026年0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否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66,219,908.62 | 31.53 | 2025年10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创新中心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515,780.00 | 3.14 | 2026年05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6月7日 | 否 | 100,000,000.00 | 92,571,198.64 | 92,571,198.64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是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合计 | 1,193,652,000.00 | 1,083,081,404.66 | 660,195,054.59 | 60.96 |
注1: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需求、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目的以及公司现有研发场地限制等客观因素,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部分变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由12,365.20万元调整为6,865.20万元,部分变更募集资金5,500.00万元,用于新增“创新中心项目”的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7日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注2:上表合计数未计入变更前项目的金额。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该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6,938,667.8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6月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66,295,688.6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42,979.24元(不含增值税),以上金额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万元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8,8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 |
(万元) | 收益率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13,000.00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3.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2,600.00 | 自购买起息日起3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3.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3,200.00 | 自受让交易日起1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3.5% |
合计 | 18,800.00 | —— | ——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
169.46万元。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认购金额 (万元) | 到期日 | 预期年化 收益率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 | 6,000.00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3.15% |
合计 | 6,000.00 | —— | —— |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际到账的理财收益为人民币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8,613,400 | 74.09 | 21,558,872 | 21,558,872 | 200,172,272 | 76.2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8,613,400 | 74.09 | 21,558,872 | 21,558,872 | 200,172,272 | 76.2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49,123,200 | 20.38 | 12,990,603 | 12,990,603 | 62,113,803 | 23.6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9,490,200 | 53.71 | 8,568,269 | 8,568,269 | 138,058,469 | 52.57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62,459,040 | 25.91 | 62,459,040 | 23.7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2,459,040 | 25.91 | 62,459,040 | 23.7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241,072,440 | 100.00 | 21,558,872 | 21,558,872 | 262,631,312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3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9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并于2023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41,072,440股增加至262,631,312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顾正青 | 63,210,000 | 0 | 8,568,269 | 71,778,269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IPO首发原始股及转增股份于2023年10月9日解除限售,认购的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2024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 |
吕刚 | 48,220,200 | 0 | 0 | 48,220,2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36,120,000 | 0 | 0 | 36,120,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蔡惠娟 | 18,060,000 | 0 | 0 | 18,060,0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003,200 | 0 | 0 | 13,003,200 | IPO首发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3-10-09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2,985,079 | 2,985,079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0 | 0 | 2,211,166 | 2,211,166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658,374 | 1,658,374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1,658,374 | 1,658,374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资管定臻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0 | 0 | 1,381,978 | 1,381,978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0 | 0 | 1,160,862 | 1,160,862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重庆沐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1,105,583 | 1,105,583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829,187 | 829,187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 | 2023-12-15 |
合计 | 178,613,400 | 0 | 21,558,872 | 200,172,272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73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45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148,928股,合计持有1,598,928股。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顾正青 | 8,568,269 | 71,778,269 | 27.33 | 71,778,269 | 71,778,26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吕刚 | 0 | 48,220,200 | 18.36 | 48,220,200 | 48,220,2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0 | 36,120,000 | 13.75 | 36,120,000 | 36,12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蔡惠娟 | 0 | 18,060,000 | 6.88 | 18,060,000 | 18,06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0 | 13,003,200 | 4.95 | 13,003,200 | 13,003,2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0 | 2,373,000 | 0.9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211,166 | 2,211,166 | 0.84 | 2,211,166 | 2,211,166 | 无 | 0 | 其他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1,658,374 | 0.63 | 1,658,374 | 1,658,374 | 无 | 0 | 其他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1,658,374 | 0.63 | 1,658,374 | 1,658,374 | 无 | 0 | 其他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1,167 | 1,598,928 | 0.61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37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73,000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98,9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8,928 | |||||||||
高君 | 1,436,3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36,340 | |||||||||
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悦诚同心共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226,0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226,013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3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4,000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01,41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1,419 | |||||||||
陈恩伍 | 1,069,83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9,830 | |||||||||
王彦成 | 1,046,7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6,755 | |||||||||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006,14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148 | |||||||||
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9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顾正青为公司控制股东,顾正青、吕刚、蔡惠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青控制的企业; 3、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诚品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土资产诚品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均为上海南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顾正青 | 71,778,269 | 2023-10-09; 2024-12-16 | 8,568,269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2 | 吕刚 | 48,220,200 | 2023-10-09 | 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36,120,000 | 2023-10-09 | 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蔡惠娟 | 18,060,000 | 2023-10-09 | 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3,003,200 | 2023-10-09 | 0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华实浩瑞(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实泽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211,166 | 2023-12-15 | 2,211,166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7 | 青岛财通汇富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2023-12-15 | 1,658,374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8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赣江新区财投时代伯乐启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658,374 | 2023-12-15 | 1,658,374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9 | 诺德基金-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9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468,072 | 2023-12-15 | 1,468,072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10 | 安信证券资管-浦发银行-安信资管定臻宝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381,978 | 2023-12-15 | 1,381,978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顾正青为公司控制股东,顾正青、吕刚、蔡惠娟为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 2、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青控制的企业。 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顾正青 |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3,210,000 | 71,778,269 | 8,568,269 |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吕刚 | 董事 | 48,220,200 | 48,220,200 | 0 | / |
计建荣 | 董事 | 0 | 0 | 0 | / |
蒯丽丽 | 董事 | 0 | 0 | 0 | / |
周奎任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 |
朱杰 | 董事 | 0 | 0 | 0 | / |
李晓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徐幼农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徐星美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顾乾萍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 |
钱彤 | 监事 | 0 | 0 | 0 | / |
汪学伟 | 监事 | 0 | 0 | 0 | / |
周昌胜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 |
计毓雯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 |
周帅 | 核心技术人员 | 9,800 | 9,800 | 0 | / |
温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5,880 | 5,880 | 0 | / |
韩朝庆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0 | 0 | /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以上统计持股数为个人直接持股数。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顾正青直接持有公司27.33%的股份,通过持有耶弗有投资6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8.25%的股份,通过持有苏州世禄42.5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2.1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7.69%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计建荣配偶蔡惠娟直接持有公司6.88%的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蒯丽丽通过持有耶弗有投资4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5.50%的股份;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通过持有苏州世禄11.1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55%的股份;董事朱杰通过持有苏州世禄11.1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55%的股份;核心技术人员韩朝庆通过持有苏州世禄3.47%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17%的股份;董事会秘书计毓雯通过持有苏州世禄0.59%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
2、2023年7月3日,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将其在苏州世碌23.9535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至董事计建荣、将其在苏州世碌4.7674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至财务总监周昌胜,本次转让完成后,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周奎任通过持有苏州世禄9.21%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46%的股份,董事计建荣通过持有苏州世碌1.58%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8%的股份,财务总监周昌胜通过持有苏州世碌0.32%股权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58,816,390.95 | 218,386,791.8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63,046,661.10 | 160,943,802.7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5,094,769.04 | 3,565,736.0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012,630.45 | 592,526.7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6,976,800.94 | 49,079,844.9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389,279,715.80 | 149,888,219.17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674,507.79 | 3,408,276.24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9,901,476.07 | 585,865,197.78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298,798,285.54 | 417,695,080.39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02,147,419.93 | 305,557,686.62 |
在建工程 | 七、22 | 78,618,385.87 | 24,756,982.9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22,962.32 | 941,530.04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0,120,060.34 | 121,857,723.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194,117.11 | 8,158,384.2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6,862,551.51 | 4,989,192.8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5,945,580.21 | 2,281,011.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35,309,362.83 | 886,237,592.46 | |
资产总计 | 1,915,210,838.90 | 1,472,102,790.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0,833,819.70 | |
应付账款 | 七、36 | 53,796,902.24 | 32,659,837.98 |
预收款项 | 七、37 | 25,123.91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27,502.15 | 66,593.7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261,417.39 | 10,126,323.9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035,703.69 | 13,117,980.22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100,890.74 | 119,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21,390.74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66,337.41 | 616,362.3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9,575.28 | 8,657.18 |
流动负债合计 | 107,552,148.60 | 56,739,879.3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7,148,742.40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95,935.61 | 374,917.0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52,479.06 | 59,853.2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597,157.07 | 434,770.27 | |
负债合计 | 135,149,305.67 | 57,174,649.5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62,631,312.00 | 241,072,44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93,825,463.63 | 633,240,252.8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06,191.82 | -55,763.5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60,520,359.13 | 60,520,359.1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62,978,206.65 | 480,150,852.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80,061,533.23 | 1,414,928,140.6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80,061,533.23 | 1,414,928,140.6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15,210,838.90 | 1,472,102,790.24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1,256,142.15 | 113,857,615.2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175,774,058.39 | 169,512,986.9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51,894.36 | 3,202,911.05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52,760,737.96 | 418,262,359.13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5,050,123.76 | 35,222,371.8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21,851,799.92 | 149,888,219.17 | |
其他流动资产 | 642,979.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60,444,756.54 | 890,589,442.5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256,600,835.71 | 331,260,171.7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190,083,610.39 | 176,855,760.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3,610,611.87 | 35,755,219.27 | |
在建工程 | 7,242,324.70 | 2,248,346.1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290,129.53 | 6,439,736.5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59,245.43 | 1,367,285.6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16,242.62 | 1,120,155.3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78,380.72 | 136,7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6,981,380.97 | 555,183,375.09 | |
资产总计 | 1,857,426,137.51 | 1,445,772,817.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844,454.80 | ||
应付账款 | 62,607,929.06 | 33,455,332.92 | |
预收款项 | 17,789.09 | ||
合同负债 | 217,212.15 | 66,593.73 | |
应付职工薪酬 | 5,260,176.60 | 7,122,257.56 | |
应交税费 | 12,725,981.30 | 12,574,820.09 | |
其他应付款 | 639,895.43 | 241,229.7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28,237.58 | 8,657.18 | |
流动负债合计 | 92,323,886.92 | 53,486,680.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2,479.06 | 59,853.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479.06 | 59,853.25 | |
负债合计 | 92,376,365.98 | 53,546,533.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62,631,312.00 | 241,072,44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3,825,463.63 | 633,240,252.8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0,520,359.13 | 60,520,359.13 | |
未分配利润 | 448,072,636.77 | 457,393,232.1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65,049,771.53 | 1,392,226,284.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57,426,137.51 | 1,445,772,817.64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2,844,089.80 | 178,124,213.8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2,844,089.80 | 178,124,213.8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7,580,750.97 | 113,559,527.2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90,726,385.15 | 70,403,470.5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878,490.61 | 2,292,480.45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676,829.19 | 13,337,070.5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5,967,147.81 | 13,516,732.60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335,851.17 | 15,770,435.75 |
财务费用 | 七、66 | -2,003,952.96 | -1,760,662.68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132,235.48 | 25,271.05 |
利息收入 | 七、66 | 1,341,113.01 | 881,854.72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868,756.98 | 2,217,141.5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0,607,425.54 | 10,353,572.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65,044.34 | 640,580.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8,515.46 | -103,892.0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84,572.06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1,840,533.61 | 77,672,088.9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51.60 | 1,626.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80,361.31 | 296,331.4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761,423.90 | 77,377,383.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2,505,093.50 | 10,373,100.1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256,330.40 | 67,004,283.34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256,330.40 | 67,004,283.34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9,256,330.40 | 67,004,283.3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1,955.36 | 170,850.0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1,955.36 | 170,850.0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1,955.36 | 170,850.0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57 | 161,955.36 | 170,850.05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9,418,285.76 | 67,175,133.3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9,418,285.76 | 67,175,133.3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3 | 0.28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3 | 0.2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元。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22,825,485.38 | 189,646,345.0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03,164,809.82 | 103,590,172.34 |
税金及附加 | 1,978,067.36 | 1,582,398.54 | |
销售费用 | 7,456,463.11 | 7,994,482.84 | |
管理费用 | 11,767,974.80 | 11,255,506.97 | |
研发费用 | 12,143,794.94 | 13,339,731.33 | |
财务费用 | -1,763,813.36 | -1,742,838.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3,115.01 | ||
利息收入 | 994,086.09 | 699,376.73 | |
加:其他收益 | 370,339.27 | 1,672,392.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2,435,284.58 | 9,165,434.1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8,429.70 | 637,591.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515.46 | -103,892.0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85,064.08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1,021,931.48 | 64,998,417.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34.93 | 1,626.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77,212.80 | 296,331.46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0,945,953.61 | 64,703,711.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3,837,572.96 | 8,294,788.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108,380.65 | 56,408,923.5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108,380.65 | 56,408,923.5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108,380.65 | 56,408,923.5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8,036,397.06 | 236,791,047.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37,330.50 | 9,874,019.8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0,715,991.81 | 6,224,871.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1,689,719.37 | 252,889,938.8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1,886,716.04 | 87,320,119.86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9,060,127.44 | 44,401,130.5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2,456,730.39 | 33,482,438.0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2,968,527.40 | 13,967,861.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6,372,101.27 | 179,171,550.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1) | 105,317,618.10 | 73,718,388.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31,000,000.00 | 389,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78,301.70 | 5,045,098.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4,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2,522,301.70 | 394,045,098.5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0,110,858.72 | 74,328,626.2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41,826,388.88 | 30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1,937,247.60 | 379,328,626.2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9,414,945.90 | 14,716,472.2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999,994.48 | 1,650,986.4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7,148,742.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7,148,736.88 | 1,650,986.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961.9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542,091.01 | 19,529,933.2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6,706,072.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313,124.93 | 19,529,933.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3,835,611.95 | -17,878,946.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91,314.92 | 1,128,460.2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1) | 240,429,599.07 | 71,684,374.4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1) | 218,386,791.88 | 185,400,874.47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1) | 458,816,390.95 | 257,085,248.94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4,987,304.47 | 249,270,191.5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651.66 | 25,396.1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00,931.26 | 5,350,399.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7,785,887.39 | 254,645,986.7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799,457.59 | 114,345,255.56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4,955,465.00 | 33,454,191.7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0,366,002.73 | 26,489,068.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61,166.19 | 10,889,428.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482,091.51 | 185,177,944.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303,795.88 | 69,468,042.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5,000,000.00 | 274,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957,428.70 | 4,551,071.1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4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597,428.70 | 278,551,071.1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714,712.55 | 3,636,347.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38,826,388.88 | 214,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561,995.87 | 48,047,480.1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1,103,097.30 | 266,183,828.0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505,668.60 | 12,367,243.1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9,999,994.48 | 1,650,986.4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999,994.48 | 1,650,986.4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6,542,091.01 | 19,529,933.2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81,558.8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923,649.88 | 19,529,933.2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7,076,344.60 | -17,878,946.8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24,055.07 | 691,428.3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7,398,526.95 | 64,647,767.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857,615.20 | 116,621,152.3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1,256,142.15 | 181,268,919.68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55,763.54 | 60,520,359.13 | 480,150,852.25 | 1,414,928,140.66 | 1,414,928,140.6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55,763.54 | 60,520,359.13 | 480,150,852.25 | 1,414,928,140.66 | 1,414,928,140.6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21,558,872.00 | 360,585,210.81 | 161,955.36 | -17,172,645.60 | 365,133,392.57 | 365,133,392.57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1,955.36 | 79,256,330.40 | 79,418,285.76 | 79,418,285.7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558,872.00 | 360,585,210.81 | 382,144,082.81 | 382,144,082.8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558,872.00 | 361,012,326.64 | 382,571,198.64 | 382,571,198.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27,115.83 | -427,115.83 | -427,115.8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4.其他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631,312.00 | 993,825,463.63 | 106,191.82 | 60,520,359.13 | 462,978,206.65 | 1,780,061,533.23 | 1,780,061,533.23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88,429.05 | 43,135,118.40 | 332,801,052.26 | 1,247,811,668.79 | 1,247,811,668.7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88,429.05 | 43,135,118.40 | 332,801,052.26 | 1,247,811,668.79 | 1,247,811,668.7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072,440.00 | -64,737,349.06 | 170,850.05 | 46,364,283.34 | 50,870,224.33 | 50,870,224.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0,850.05 | 67,004,283.34 | 67,175,133.39 | 67,175,133.39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40.00 | 4,062,650.94 | 4,335,090.94 | 4,335,090.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440.00 | 1,378,546.40 | 1,650,986.40 | 1,650,986.4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84,104.54 | 2,684,104.54 | 2,684,104.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5,626,578.12 | -317,579.00 | 43,135,118.40 | 379,165,335.60 | 1,298,681,893.12 | 1,298,681,893.12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60,520,359.13 | 457,393,232.12 | 1,392,226,28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41,072,440.00 | 633,240,252.82 | 60,520,359.13 | 457,393,232.12 | 1,392,226,28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1,558,872.00 | 360,585,210.81 | -9,320,595.35 | 372,823,487.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108,380.65 | 87,108,380.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558,872.00 | 360,585,210.81 | 382,144,082.8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1,558,872.00 | 361,012,326.64 | 382,571,198.6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27,115.83 | -427,115.8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6,428,976.00 | -96,428,976.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62,631,312.00 | 993,825,463.63 | 60,520,359.13 | 448,072,636.77 | 1,765,049,771.5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3,135,118.40 | 321,566,065.51 | 1,237,065,111.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2,000,000.00 | 700,363,927.18 | 43,135,118.40 | 321,566,065.51 | 1,237,065,111.0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072,440.00 | -64,737,349.06 | 35,768,923.58 | 40,104,01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6,408,923.58 | 56,408,923.5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2,440.00 | 4,062,650.94 | 4,335,090.9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2,440.00 | 1,378,546.40 | 1,650,986.4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684,104.54 | 2,684,104.5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640,000.00 | -20,6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8,800,000.00 | -68,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1,072,440.00 | 635,626,578.12 | 43,135,118.40 | 357,334,989.09 | 1,277,169,125.61 |
公司负责人:顾正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昌胜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云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世华科技”)系由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6月29日取得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2,900.00万元,股份12,900.00万股,股本12,9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013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00万股,增加注册资本4,30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7,200.00万元。
根据2022年5月1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总股本17,200.00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股本6,88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4,080.00万股,股本总额变更为24,080.00万元。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2022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向符合条件的16名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27.244万股(调整后),新增股本27.244万元。归属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4,107.244万股,股本增加至24,107.244万元。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90号《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58,872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26,263.1312万股,股本增加至26,263.1312万元。
2023年7月19日,公司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6,263.1312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55380632XE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法定代表人:顾正青
公司经营范围:胶带研发、加工、销售;石墨结构电子组件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
子专用材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密封材料销售;密封用填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如下: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范围 | 备注 |
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玛吉”) | 港币80万元 | 电子材料贸易 | 2017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世华”) | 人民币300万元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 | 2017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世诺”) | 人民币6,000万元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 2018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SHIHUA USA Inc.(以下简称“美国世华”) | 美元100万元 | 功能性材料的研发、销售服务、贸易 | 2019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拓”) | 人民币10,000万元 | 功能性材料、胶粘剂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 2021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世晨”) | 人民币10,000万元 | 新材料技术研发、功能性材料的研发和销售 | 2021年本公司(母公司)投资设立。 |
(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动情况:
无。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并基于本公司制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目前可获取的信息,经本公司综合评价,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会计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母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投资、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后合并。
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对发生的外币交易,以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其中,对发生的外币兑换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将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账户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折算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账面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属开办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其余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项目,仍按交易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不改变其原记账本位币金额;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中间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在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 (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其他债权投资,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列示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票据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汇票承兑人 | 除有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比照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某单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较大,则单独计提。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单独减值测试,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各组合确定依据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账龄分析法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除有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 |
注: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是指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
对于账龄组合,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如下: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内(含) | 2 |
6-12个月 | 5 |
1-2年 | 20 |
2-3年 | 50 |
3年以上 | 100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测算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 |
应收暂付组合 | ||
员工备用金及暂借款组合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如无明显减值迹象,一般不计提。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在制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具体如下:
①原材料,是指公司为生产购入的主要材料及辅助材料。
②在制品(在产品),是指已处于或即将处于产线机台加工过程的物料。
③自制半成品,是指已完成部分生产工序,办理了半成品入库,等待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尚未完工产品。
④库存商品,是指公司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可按合同订单交付客户或可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成品。
⑤发出商品,是指公司已发往客户尚待客户核对确认或尚待办理报关出口,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产成品。
⑥委托加工物资,是指由公司提供给外协厂商,由外协厂商按公司要求进行加工的物料。
(2)发出存货计价方法
公司对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周转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0.金融工具”。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如下方式确认: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交易日所涉及资产、发行的权益工具及产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加上直接与收购有关的成本所计算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可辨认资产及其所承担的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全部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考虑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合并成本超过本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记录为商誉,低于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数额直接在合并损益表确认;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以下要求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投资成本按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认。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联营企业投资。重大影响,是指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为对合营企业投资。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公司对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10 | 3.0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10 | 9.00—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10 | 18.0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0—10 | 22.50—25.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10 | 18.00—33.3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0—10 | 18.00—33.33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购建的固定资产、开发投资性房地产或存货所占用的专门借款或一般借款所产生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其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获得土地使用权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
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本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进行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具体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土地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可使用年限 |
软件使用权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10年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周期在1年以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采用以下方法确定: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本公司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发生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并按预计受益期限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尚未制定设定受益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
本公司按清偿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是否达到规定业绩条件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满足业绩条件和服务期限条件的期间,应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成本或费用,并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可行权日之前,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累计金额反映了等待期已届满的部分以及本公司对最终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对于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除非行权条件是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此时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即视为可行权。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1)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等。
(2)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本公司销售商品业务,按地区分为内销和外销两种模式,不同模式下收入确认条件及确认时点的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1)内销:①直接发货:公司将货物发至客户后,在客户签收、取得客户对账确认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②通过VMI仓发货:VMI仓由仓储物流企业根据公司与客户及仓储物流企业三方共同签订的货物仓储及分拨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公司先将货物发往VMI仓,由仓储物流企业根据客户需求进行货物的拨付。公司在客户实际领用,并取得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
2)外销:①FOB/CIF模式: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取得经海关审核通过的报关单据时确认收入。②DDP/DDU模式:公司在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并经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③EXW模式:公司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客户(或其代理人)并取得有关签收单据时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金额的确定方法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履约成本和合同取得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即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即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增量成本,是指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如无论是否取得合同均会发生的差旅费等),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公司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首先对按照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以及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这两项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政府补助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相关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依据该项补助是否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来判断其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本公司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公司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企业合并和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中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政策的表述。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内销货物应税销售收入 | 13%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6.50%、25%、29.84%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5%、7%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注:境外子公司美国世华报告期内适用的所得税率为加州税率8.84%、联邦税率2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母公司) | 15% |
子公司:苏州世诺 | 25% |
子公司:深圳世华 | 25% |
子公司:江苏世拓 | 25% |
子公司:上海世晨 | 25% |
子公司:香港玛吉 | 8.25% |
子公司:美国世华 | 8.84%+21%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母公司世华科技于2022年11月18日取得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2006813,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司(母公司)报告期实际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深圳世华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2018年3月29日发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2018年4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课税年度,企业首200万元(港币)的利得税率降至8.25%。根据该条例,本公司的子公司香港玛吉可享受减按8.25%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00.00 | |
银行存款 | 458,816,390.95 | 218,386,091.8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458,816,390.95 | 218,386,791.8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863,706.92 | 9,044,774.40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166,367,315.34 |
6-12个月 | 7,045.16 |
1年以内小计 | 166,374,360.50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合计 | 166,374,360.5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6,374,360.50 | 100.00 | 3,327,699.40 | 2.00 | 163,046,661.10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6,374,360.50 | 100.00 | 3,327,699.40 | 2.00 | 163,046,661.10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合计 | 166,374,360.50 | 100.00 | 3,327,699.40 | 2.00 | 163,046,661.10 | 164,230,004.95 | 100.00 | 3,286,202.19 | 2.00 | 160,943,802.7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内 | 166,367,315.34 | 3,327,347.14 | 2.00 |
6-12个月 | 7,045.16 | 352.26 | 5.00 |
合计 | 166,374,360.50 | 3,327,699.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2.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286,202.19 | 41,497.21 | 3,327,699.40 | |||
合计 | 3,286,202.19 | 41,497.21 | 3,327,699.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2,337,956.12 | 19.44 | 646,759.12 |
第二名 | 22,261,815.63 | 13.38 | 445,236.31 |
第三名 | 15,381,854.47 | 9.25 | 307,637.09 |
第四名 | 14,609,826.90 | 8.78 | 292,196.54 |
第五名 | 13,927,441.36 | 8.37 | 278,548.83 |
合计 | 98,518,894.48 | 59.22 | 1,970,377.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094,769.04 | 100.00 | 3,563,298.91 | 99.93 |
1至2年 | 2,437.17 | 0.07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5,094,769.04 | 100.00 | 3,565,736.0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期末总余额的比例(%) |
第一名 | 1,212,627.16 | 23.80 |
第二名 | 1,131,745.87 | 22.21 |
第三名 | 477,268.26 | 9.37 |
第四名 | 458,659.79 | 9.00 |
第五名 | 358,935.00 | 7.05 |
合计 | 3,639,236.08 | 7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012,630.45 | 592,526.72 |
合计 | 1,012,630.45 | 592,526.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内 | 793,414.79 |
6-12个月 | 90,801.50 |
1年以内小计 | 884,216.29 |
1至2年 | 186,028.17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070,244.4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 | 268,819.92 | 348,617.33 |
保证金及押金 | 799,156.96 | 276,829.67 |
其他 | 2,267.58 | 1,146.60 |
合计 | 1,070,244.46 | 626,593.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4,066.88 | 34,066.8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547.13 | 23,547.1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7,614.01 | 57,614.0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24,025.70 | 28,166.56 | 52,192.26 | |||
应收暂付组合 | 10,018.25 | -4,641.85 | 5,376.40 | |||
其他 | 22.93 | 22.42 | 45.35 | |||
合计 | 34,066.88 | 23,547.13 | 57,61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484,616.34 | 6个月内 | 45.28 | 9,692.33 |
第二名 | 押金 | 252,229.00 | 6个月内 | 23.57 | 5,044.58 |
第三名 | 押金 | 99,873.12 | 1-2年 | 9.33 | 19,974.62 |
第四名 | 保证金 | 85,801.50 | 6-12个月 | 8.02 | 4,290.08 |
第五名 | 保证金 | 66,055.05 | 1-2年 | 6.17 | 13,211.01 |
合计 | 988,575.01 | 92.37 | 52,212.6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251,875.71 | 246,488.02 | 10,005,387.69 | 9,740,913.06 | 307,624.72 | 9,433,288.34 |
库存商品 | 17,202,817.40 | 847,197.86 | 16,355,619.54 | 11,932,439.56 | 917,618.64 | 11,014,820.92 |
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 | 28,837,962.38 | 589,943.33 | 28,248,019.05 | 25,644,301.88 | 623,179.67 | 25,021,122.21 |
发出商品 | 2,262,354.50 | 2,262,354.50 | 3,401,757.28 | 3,401,757.28 | ||
委托加工物资 | 105,420.16 | 105,420.16 | 208,856.18 | 208,856.18 | ||
合计 | 58,660,430.15 | 1,683,629.21 | 56,976,800.94 | 50,928,267.96 | 1,848,423.03 | 49,079,844.9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917,618.64 | 104,982.40 | 175,403.18 | 847,197.86 | ||
原材料 | 307,624.72 | 61,136.70 | 246,488.02 | |||
自制半成品 | 623,179.67 | 13,533.06 | 46,769.40 | 589,943.33 | ||
合计 | 1,848,423.03 | 118,515.46 | 283,309.28 | 1,683,629.21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 389,279,715.80 | 149,888,219.17 |
合计 | 389,279,715.80 | 149,888,219.17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5,570,466.10 | 2,258,470.50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06,826.50 | |
再融资证券发行费用 | 642,979.24 | |
待摊费用 | 104,041.69 | |
合计 | 5,674,507.79 | 3,408,276.24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大额可转让存单 | 417,695,080.39 | 8,798,285.54 | 298,798,285.54 | 290,000,000.00 | ||||
合计 | 417,695,080.39 | 8,798,285.54 | 298,798,285.54 | 290,000,000.00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
中国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 130,000,000.00 | 3.50%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三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
20,000,000.00 | 3.35% | 持有期且存单剩余期大于一个月(含)可随时转让 | 20,000,000.00 | 3.35% | ||||
中信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 78,000,000.00 | 3.50% | 自购买起息日起3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
80,000,000.00 | 3.15% | 自购买起息日起6个月后可随时转让 | ||||||
招行银行大额可转让存单 | 120,000,000.00 | 3.55% | 可随时转让 | 120,000,000.00 | 3.55% | 可随时转让 | ||
50,000,000.00 | 3.30% | 可随时转让 | 50,000,000.00 | 3.30% | 可随时转让 | |||
20,000,000.00 | 3.30% | 可随时转让 | ||||||
合计 | 290,000,000.00 | 398,000,000.00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02,147,419.93 | 305,557,686.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02,147,419.93 | 305,557,686.6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218,161.64 | 168,019,471.45 | 10,460,333.17 | 4,973,006.84 | 12,088,460.29 | 351,759,433.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01,769.92 | 492,139.20 | 1,338,360.28 | 5,475,438.46 | 9,307,707.86 | |
(1)购置 | 320,786.45 | 1,338,360.28 | 1,610,146.40 | 3,269,293.1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001,769.92 | 171,352.75 | 3,865,292.06 | 6,038,414.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805.30 | 48,222.78 | 1,081,115.97 | 38,930.14 | 1,252,074.19 | |
(1)处置或报废 | 83,805.30 | 48,222.78 | 1,081,115.97 | 38,930.14 | 1,252,074.19 | |
4.期末余额 | 156,218,161.64 | 169,937,436.07 | 10,904,249.59 | 5,230,251.15 | 17,524,968.61 | 359,815,067.06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9,562,458.86 | 25,447,866.99 | 4,019,387.18 | 2,202,799.57 | 4,969,234.17 | 46,201,746.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03,145.51 | 7,632,226.34 | 652,477.64 | 536,558.10 | 936,071.35 | 12,360,478.94 |
(1)计提 | 2,603,145.51 | 7,632,226.34 | 652,477.64 | 536,558.10 | 936,071.35 | 12,360,478.9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067.05 | 38,055.09 | 799,808.37 | 32,648.07 | 894,578.58 | |
(1)处置或报废 | 24,067.05 | 38,055.09 | 799,808.37 | 32,648.07 | 894,578.58 | |
4.期末余额 | 12,165,604.37 | 33,056,026.28 | 4,633,809.73 | 1,939,549.30 | 5,872,657.45 | 57,667,647.1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4,052,557.27 | 136,881,409.79 | 6,270,439.86 | 3,290,701.85 | 11,652,311.16 | 302,147,419.93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6,655,702.78 | 142,571,604.46 | 6,440,945.99 | 2,770,207.27 | 7,119,226.12 | 305,557,686.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8,618,385.87 | 24,756,982.9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8,618,385.87 | 24,756,982.90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7,939,166.49 | 7,939,166.49 | 15,891,903.65 | 15,891,903.65 |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 58,867,715.36 | 58,867,715.36 | 5,020,724.19 | 5,020,724.19 | ||
待安装设备 | 2,705,477.12 | 2,705,477.12 | 1,781,933.53 | 1,781,933.53 | ||
创新中心项目 | 2,653,013.96 | 2,653,013.96 | 1,232,783.02 | 1,232,783.02 | ||
胶带扩建项目 | 4,536,847.58 | 4,536,847.58 | 466,412.59 | 466,412.59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916,165.36 | 1,916,165.36 | 363,225.92 | 363,225.92 | ||
合计 | 78,618,385.87 | 78,618,385.87 | 24,756,982.90 | 24,756,982.90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新建高效密封胶项目 | 25,209.25 | 502.07 | 5,384.70 | 5,886.77 | 26.27 | 26.27% | 募股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 | 46,835.80 | 1,589.19 | 196.28 | 509.20 | 482.35 | 793.92 | 71.49 | 71.49% | 270.19 | 募股资金、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 | ||
胶带扩建项目 | 3,222.02 | 46.64 | 407.04 | 453.68 | 14.08 | 14.08% | 自有资金 | |||||
创新中心项目 | 29,486.20 | 123.28 | 142.02 | 265.30 | 3.36 | 3.36% | 募股资金、自有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479.40 | 36.32 | 191.62 | 4.95 | 31.38 | 191.61 | 68.45 | 68.45% | 募股资金、自有资金 | |||
合计 | 108,232.67 | 2,297.50 | 6,321.66 | 514.15 | 513.73 | 7,591.28 | 270.19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1,573.33 | 1,601,573.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新增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601,573.33 | 1,601,573.3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60,043.29 | 660,043.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8,567.72 | 318,567.72 |
(1)计提 | 318,567.72 | 318,567.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978,611.01 | 978,611.0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22,962.32 | 622,962.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1,530.04 | 941,530.04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9,094,594.34 | 6,561,521.48 | 125,656,115.8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415.92 | 11,415.92 | |
(1)购置 | 11,415.92 | 11,415.9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19,094,594.34 | 6,572,937.40 | 125,667,531.7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150,220.78 | 648,171.45 | 3,798,392.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19,880.67 | 329,198.50 | 1,749,079.17 |
(1)计提 | 1,419,880.67 | 329,198.50 | 1,749,079.1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570,101.45 | 977,369.95 | 5,547,471.4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4,524,492.89 | 5,595,567.45 | 120,120,060.3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5,944,373.56 | 5,913,350.03 | 121,857,723.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新字路厂房装修改造 | 6,076,004.30 | 4,823,536.19 | 425,000.85 | 10,474,539.64 | |
研发中心装修改造 | 1,242,515.02 | 195,563.16 | 1,046,951.86 | ||
实验室装修工程 | 715,094.34 | 13,337.36 | 168,099.66 | 560,332.04 | |
研发中心环保工程 | 124,770.63 | 12,477.06 | 112,293.57 | ||
合计 | 8,158,384.29 | 4,836,873.55 | 801,140.73 | 12,194,117.1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20,557,477.07 | 5,040,911.87 | 14,753,647.57 | 3,727,176.38 |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 3,385,313.41 | 518,920.56 | 3,320,269.07 | 493,348.63 |
股份支付费用 | 2,309,880.42 | 369,021.65 | 2,643,710.75 | 404,057.12 |
存货跌价准备 | 1,683,629.21 | 252,544.38 | 1,848,423.03 | 277,263.4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541,020.34 | 681,153.05 | 538,588.94 | 80,788.34 |
租赁暂时性差异 | 42,999.76 | 6,558.91 | ||
合计 | 32,477,320.45 | 6,862,551.51 | 23,147,639.12 | 4,989,192.8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49,860.39 | 52,479.06 | 399,021.64 | 59,853.25 |
合计 | 349,860.39 | 52,479.06 | 399,021.64 | 59,853.2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美国世华股权激励 | 277,095.00 | 176,813.00 |
合计 | 277,095.00 | 176,813.0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项 | 15,945,580.21 | 15,945,580.21 | 2,281,011.80 | 2,281,011.80 | ||
合计 | 15,945,580.21 | 15,945,580.21 | 2,281,011.80 | 2,281,011.8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833,819.70 | |
合计 | 30,833,819.7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51,935,092.54 | 27,130,513.74 |
1至2年 | 1,714,693.90 | 3,339,725.44 |
2至3年 | 8,250.00 | |
3年以上 | 147,115.80 | 2,181,348.80 |
合计 | 53,796,902.24 | 32,659,837.9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A | 1,452,309.38 | 未到付款期 |
合计 | 1,452,309.3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5,123.91 | |
1到2年 | ||
2到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5,123.9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合同货款 | 227,502.15 | 66,593.73 |
合计 | 227,502.15 | 66,593.7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073,873.23 | 42,036,407.62 | 44,910,919.74 | 7,199,361.11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2,450.69 | 2,665,902.03 | 2,656,296.44 | 62,056.28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0,126,323.92 | 44,702,309.65 | 47,567,216.18 | 7,261,417.3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856,772.26 | 37,998,303.57 | 40,821,335.58 | 7,033,740.25 |
二、职工福利费 | 1,140,508.96 | 1,140,508.96 | ||
三、社会保险费 | 84,030.99 | 1,090,854.87 | 1,149,800.30 | 25,085.5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8,071.15 | 886,486.12 | 933,766.78 | 20,790.49 |
工伤保险费 | 516.08 | 83,254.29 | 83,144.21 | 626.16 |
生育保险费 | 15443.76 | 121,114.46 | 132,889.31 | 3,668.91 |
四、住房公积金 | 10,926.00 | 1,542,721.00 | 1,540,571.00 | 13,076.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2,143.98 | 264,019.22 | 258,703.90 | 127,459.3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073,873.23 | 42,036,407.62 | 44,910,919.74 | 7,199,361.11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276.15 | 2,600,804.38 | 2,584,247.22 | 60,833.31 |
2、失业保险费 | 8,174.54 | 65,097.65 | 72,049.22 | 1,222.9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52,450.69 | 2,665,902.03 | 2,656,296.44 | 62,056.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8,869,797.06 | 7,291,419.83 |
增值税 | 3,094,147.70 | 4,251,445.45 |
房产税 | 359,151.25 | 326,028.9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3,407.86 | 302,723.80 |
教育费附加 | 145,291.33 | 216,231.28 |
土地使用税 | 48,551.84 | 48,551.84 |
印花税 | 168,767.06 | 57,888.60 |
个人所得税 | 1,110,837.86 | 609,261.99 |
环保税 | 35,751.73 | 14,428.46 |
合计 | 14,035,703.69 | 13,117,980.22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1,390.74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079,500.00 | 119,000.00 |
合计 | 1,100,890.74 | 119,000.00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21,390.74 | |
企业债券利息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21,390.74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支付政府人才补贴款 | 479,500.00 | 119,000.00 |
工程保证金 | 600,000.00 | |
合计 | 1,079,500.00 | 119,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66,337.41 | 616,362.37 |
合计 | 266,337.41 | 616,362.37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增值税销项税 | 29,575.28 | 8,657.18 |
合计 | 29,575.28 | 8,657.1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27,148,742.40 | |
合计 | 27,148,742.4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海世晨办公室租赁 | 395,935.61 | 374,917.02 |
合计 | 395,935.61 | 374,917.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41,072,440.00 | 21,558,872.00 | 21,558,872.00 | 262,631,312.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30,370,768.00 | 361,012,326.64 | 991,383,094.64 | |
其他资本公积 | 2,869,484.82 | 427,115.83 | 2,442,368.99 | |
合计 | 633,240,252.82 | 361,012,326.64 | 427,115.83 | 993,825,463.6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股本溢价本期增加系公司于2023年6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558,872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82,571,198.64元,其中增加股本21,558,872.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1,012,326.64元。
2、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减少系本期股份支付费用计入-427,115.83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5,763.54 | 161,955.36 | 161,955.36 | 106,191.82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5,763.54 | 161,955.36 | 161,955.36 | 106,191.8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5,763.54 | 161,955.36 | 161,955.36 | 106,191.8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60,520,359.13 | 60,520,359.1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60,520,359.13 | 60,520,359.1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80,150,852.25 | 332,801,052.2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80,150,852.25 | 332,801,052.2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9,256,330.40 | 185,375,040.7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7,385,240.73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6,428,976.00 | 20,64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62,978,206.65 | 480,150,852.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2,411,830.57 | 90,490,157.42 | 178,115,441.00 | 70,403,470.57 |
其他业务 | 432,259.23 | 236,227.73 | 8,772.80 | |
合计 | 212,844,089.80 | 90,726,385.15 | 178,124,213.80 | 70,403,470.57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173,122,782.75 |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11,808,397.49 |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27,480,650.33 | |
其他 | 432,259.2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02,455,092.19 | |
外销 | 10,388,997.6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2,844,089.8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12,844,089.8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9,852.63 | 911,740.76 |
教育费附加 | 749,894.72 | 662,074.17 |
房产税 | 718,302.50 | 618,935.66 |
土地使用税 | 97,103.68 | 39,235.68 |
印花税 | 180,731.67 | 56,831.30 |
其他税费 | 82,605.41 | 3,662.88 |
合计 | 2,878,490.61 | 2,292,480.4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443,085.43 | 8,016,198.91 |
业务招待费 | 2,359,676.44 | 2,534,612.56 |
差旅费 | 803,795.74 | 275,225.28 |
市场开拓费 | 399,224.28 | 163,746.05 |
折旧费 | 152,149.78 | 158,636.76 |
股份支付 | -675,025.07 | 1,941,894.08 |
其他 | 193,922.59 | 246,756.93 |
合计 | 13,676,829.19 | 13,337,070.57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709,527.82 | 7,944,211.02 |
无形资产摊销 | 1,522,935.11 | 393,473.29 |
业务招待费 | 1,466,765.56 | 1,018,847.31 |
咨询服务费 | 1,138,659.54 | 2,172,712.53 |
折旧费 | 1,080,095.67 | 766,201.37 |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 | 202,789.19 | 87,063.27 |
差旅费 | 196,033.93 | 64,121.78 |
办公及水电费 | 194,428.32 | 187,324.86 |
装修费 | 143,965.25 | 64,820.30 |
车辆使用费 | 97,177.96 | 47,906.96 |
股份支付 | 57,999.87 | 383,056.16 |
其他 | 156,769.59 | 386,993.75 |
合计 | 15,967,147.81 | 13,516,732.60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人工 | 11,483,011.87 | 10,059,410.49 |
材料及动力 | 2,123,283.78 | 3,390,615.94 |
折旧费 | 1,403,344.24 | 1,184,629.95 |
股份支付 | 114,356.24 | 444,587.33 |
其他 | 1,211,855.04 | 691,192.04 |
合计 | 16,335,851.17 | 15,770,435.7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32,235.48 | 25,271.05 |
减:利息收入 | 1,341,113.01 | 881,854.72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32,019.58 | 20,987.61 |
汇兑损益 | -827,095.01 | -925,066.62 |
合计 | -2,003,952.96 | -1,760,662.68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5,732,869.05 | 1,788,275.36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5,887.93 | 428,866.19 |
合计 | 5,868,756.98 | 2,217,141.55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9,729,123.84 | 7,832,740.8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78,301.70 | 1,032,204.32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488,627.11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0,607,425.54 | 10,353,572.32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1,497.21 | 613,821.1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547.13 | 26,759.4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65,044.34 | 640,580.58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8,515.46 | -103,892.02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8,515.46 | -103,892.02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4,572.06 | |
合计 | 284,572.0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保险赔款 | 444.91 | 444.91 | |
其他 | 806.69 | 1,626.00 | 806.69 |
合计 | 1,251.60 | 1,626.00 | 1,25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191.00 | 283,722.84 | 10,191.00 |
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0,170.31 | 12,608.63 | 70,170.31 |
合计 | 80,361.31 | 296,331.47 | 80,361.31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251,395.79 | 9,399,009.3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746,302.29 | 974,090.84 |
合计 | 12,505,093.50 | 10,373,100.1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91,761,423.9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764,213.5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47,700.5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22,214.3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62,635.5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影响 | -2,291,670.47 |
所得税费用 | 12,505,093.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政府补助收入及个税手续费 | 5,868,756.98 | 2,217,141.55 |
利息收入 | 1,341,113.01 | 881,854.72 |
收到其他往来款项 | 3,504,886.89 | 3,124,249.48 |
营业外收入中收到其他款项 | 1,234.93 | 1,626.00 |
合计 | 10,715,991.81 | 6,224,871.7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期间费用 | 10,250,441.71 | 10,880,379.46 |
营业外支出中支付其他款项 | 10,191.00 | 256,621.42 |
手续费支出 | 32,019.58 | 20,987.61 |
支付其他往来款项 | 2,675,875.11 | 2,809,873.11 |
合计 | 12,968,527.40 | 13,967,861.6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租赁费 | 324,513.13 | |
支付再融资证券发行费用 | 6,381,558.87 | |
合计 | 6,706,072.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9,256,330.40 | 67,004,283.3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8,515.46 | 103,892.02 |
信用减值损失 | 65,044.34 | -640,580.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2,360,478.94 | 7,349,098.5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18,567.72 | 268,379.84 |
无形资产摊销 | 1,749,079.17 | 400,750.1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01,140.73 | 407,074.3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4,572.06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170.31 | 12,608.6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94,859.53 | -899,795.5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07,425.54 | -10,353,572.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73,358.68 | 848,080.8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374.19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896,956.01 | -24,803,969.8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703,539.99 | 28,453,503.0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2,239,297.05 | 5,568,636.15 |
其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317,618.10 | 73,718,388.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58,816,390.95 | 257,085,248.9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18,386,791.88 | 185,400,874.4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429,599.07 | 71,684,374.47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58,816,390.95 | 218,386,791.88 |
其中:库存现金 | 700.0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58,816,390.95 | 218,386,091.88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8,816,390.95 | 218,386,791.8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无形资产 | 31,957,122.45 | 银行抵押贷款 |
合计 | 31,957,122.45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2,906,461.00 | 7.2258 | 21,001,505.89 |
港币 | 679,108.32 | 0.92198 | 626,124.2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97,389.91 | 7.2258 | 3,594,040.01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70,915.62 | 7.2258 | 1,957,582.09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1年度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第二批) | 4,185,000.00 | 其他收益 | 4,185,000.00 |
2022年度上海紫竹高新管委会扶持款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0 |
2022年度第四十四批科技发展计划(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尾款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2年度苏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 | 10,800.00 | 其他收益 | 10,800.00 |
2022年度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经费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扩岗补贴 | 1,500.00 | 其他收益 | 1,500.00 |
苏州市吴江区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补贴 | 5,569.05 | 其他收益 | 5,569.05 |
合计 | 5,732,869.05 | 其他收益 | 5,732,869.05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世诺 | 苏州 | 苏州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深圳世华 | 深圳 | 深圳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香港玛吉 | 香港 | 香港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美国世华 | 美国 | 美国 | 批发和零售业 | 100 | 设立 | |
江苏世拓 | 张家港 | 张家港 | 制造业 | 100 | 设立 | |
上海世晨 | 上海 | 上海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对手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本公司银行存款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管理层预期不会因为对方违约而给本公司造成损失,故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应收账项,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仅与经信用审核、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并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可能发生的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财务部门在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公司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取得足够的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并优化长、短期融资结构,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1)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债权投资。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利率风险可控。
(2)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外销收入应收账款的结汇,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编制进出口计划,统一平衡调度外汇资金,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并按照公司业务需求进行外销收款的外币结汇。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98,798,285.54 | 298,798,285.54 |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 | 298,798,285.54 | 298,798,285.54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89,279,715.80 | 389,279,715.80 | ||
其中:可转让大额存单 | 389,279,715.80 | 389,279,715.8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688,078,001.34 | 688,078,001.34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本金加预期收益为公允价值,预期收益为不可观察的输入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参股股东 |
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24.77 | 491.35 |
注:上表中的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的股份支付金额。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80,6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授予价格为6.06元/股;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使用B-S模型计算确定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各归属期的业绩考核条件及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估计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919,870.99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27,115.83 |
其他说明
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复合功能材料、光电显示模组材料、精密制程应用材料等的功能性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管理层将此业务视作为一个整体实施管理、评估经营成果。因此,本财务报表不呈报分部信息。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内 | 179,027,924.44 |
6-12个月 | |
1年以内小计 | 179,027,924.44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79,027,924.44 |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9,027,924.44 | 100.00 | 3,253,866.05 | 1.82 | 175,774,058.39 | 172,736,643.52 | 100.00 | 3,223,656.56 | 1.87 | 169,512,986.96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62,693,302.50 | 90.88 | 3,253,866.05 | 2.00 | 159,439,436.45 | 161,102,723.41 | 93.26 | 3,223,656.56 | 2.00 | 157,879,066.85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6,334,621.94 | 9.12 | 16,334,621.94 | 11,633,920.11 | 6.74 | - | 11,633,920.11 | |||
合计 | 179,027,924.44 | 100.00 | 3,253,866.05 | 1.82 | 175,774,058.39 | 172,736,643.52 | 100.00 | 3,223,656.56 | 1.87 | 169,512,986.9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内 | 162,693,302.50 | 3,253,866.05 | 2.00 |
6-12个月 | |||
合计 | 162,693,302.50 | 3,253,866.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2.应收账款”。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3,223,656.56 | 30,209.49 | 3,253,866.05 | |||
合计 | 3,223,656.56 | 30,209.49 | 3,253,866.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第一名 | 32,337,956.12 | 18.06 | 646,759.12 |
第二名 | 22,261,815.63 | 12.43 | 445,236.31 |
第三名 | 15,381,854.47 | 8.59 | 307,637.09 |
第四名 | 14,609,826.90 | 8.16 | 292,196.54 |
第五名 | 13,927,441.36 | 7.78 | 278,548.83 |
合计 | 98,518,894.48 | 55.02 | 1,970,377.8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52,760,737.96 | 418,262,359.13 |
合计 | 452,760,737.96 | 418,262,359.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34,785,044.45 |
6-12个月 | 79,877,290.90 |
1年以内小计 | 114,662,335.35 |
1至2年 | 197,272,611.18 |
2至3年 | 140,834,542.48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52,769,489.0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52,460,638.93 | 417,898,643.06 |
代垫款 | 306,582.50 | 287,298.81 |
其他 | 2,267.58 | 86,948.10 |
合计 | 452,769,489.01 | 418,272,889.9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530.84 | 10,530.8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79.79 | -1,779.7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8,751.05 | 8,751.0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1,716.03 | 2,886.05 | 4,602.08 | |||
应收暂付组合 | 8,791.88 | -4,688.26 | 4,103.62 | |||
其他 | 22.93 | 22.42 | 45.35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
合计 | 10,530.84 | -1,779.79 | 8,751.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往来款 | 366,469,106.82 | 1年以内及1-3年 | 80.94 | |
第二名 | 往来款 | 63,551,532.09 | 1年以内 | 14.04 | |
第三名 | 往来款 | 22,440,000.02 | 1年以内 | 4.96 | |
第四名 | 代垫款 | 205,181.00 | 1年以内 | 0.05 | 4,103.62 |
第五名 | 押金 | 85,801.50 | 1年以内 | 0.02 | 4,290.08 |
合计 | 452,751,621.43 | 100.00 | 8,393.70 |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90,083,610.39 | 190,083,610.39 | 176,855,760.40 | 176,855,760.4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合计 | 190,083,610.39 | 190,083,610.39 | 176,855,760.40 | 176,855,760.4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苏州世诺 | 60,126,309.90 | 66,585.29 | 60,192,895.19 | |||
美国世华 | 7,182,375.36 | 60,222.48 | 7,242,597.84 | |||
上海世晨 | 63,094,784.34 | 72,610.45 | 63,167,394.79 | |||
江苏世拓 | 42,500,000.00 | 13,000,000.00 | 55,500,000.00 | |||
深圳世华 | 3,242,933.57 | 28,431.77 | 3,271,365.34 | |||
香港玛吉 | 709,357.23 | 709,357.23 | ||||
合计 | 176,855,760.40 | 13,227,849.99 | 190,083,610.39 |
注:子公司苏州世诺、美国世华、深圳世华、上海世晨的本期增加系授予本公司(母公司)股份对子公司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而确认的本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合计227,849.99元。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1,087,966.40 | 101,622,770.48 | 186,088,447.98 | 100,041,048.09 |
其他业务 | 1,737,518.98 | 1,542,039.34 | 3,557,897.05 | 3,549,124.25 |
合计 | 222,825,485.38 | 103,164,809.82 | 189,646,345.03 | 103,590,172.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子复合功能材料 | 173,122,428.07 | |
光电显示模组材料 | 9,073,618.98 |
精密制程应用材料 | 38,891,919.35 | |
其他 | 1,737,518.9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16,252,532.22 | |
外销 | 6,572,953.1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22,825,485.38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22,825,485.3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477,855.88 | 7,138,630.14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40,479.78 | 538,176.9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16,948.92 | 1,488,627.11 |
债务重组收益 |
合计 | 12,435,284.58 | 9,165,434.1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4,401.75 | 七、73 七、75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732,869.05 | 七、67 七、8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607,425.54 | 七、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939.40 | 七、74 七、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247,841.6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3,297,915.3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51 | 0.33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59 | 0.27 | 0.2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顾正青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