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松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瑞松科技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各关联方与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进行了逐项表决,逐项表决时相应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的情况;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交易事项。
公司监事会已就该事项形成了决议意见:公司2021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52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则,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 | 0.42% | 0.00 | 43.84 | 0.09% | 预计2021年业务量增加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 | 0.28% | 0.00 | 0.00 | 0.00% | 预计2021年业务量增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50.00 | 7.13% | 0.00 | 0.36 | 0.05% | 预计2021年业务量增加 |
其他 | 广州御德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40.00 | 9.54% | 0.00 | 20.80 | 3.97% | 预计2021年业务量增加 |
租赁 |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30.00 | - | 0.37 | 1.13 | - | 预计2021年业务量增加 |
注2:租赁业务是公司2020年新增业务,2019年无同类业务数据。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 | 43.84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了替代供应商 |
北斗株式会社 | 100.00 | 0.00 |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了替代供应商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200.00 | 0.00 | 产品调整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50.00 | 0.36 | 产品调整原因 |
其他 | 广州御德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5.00 | 20.80 | - |
租赁 |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0.00 | 1.13 | - |
名称 | 广州御德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股权结构 | 李学艺持有100%股权 |
法定代表人 | 李学艺 |
实际控制人 | 李学艺 |
成立时间 | 2014年8月21日 |
主要经营地 | 广州市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主营业务 | 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文化艺术咨询 |
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艺(美)术创作服务;文艺创作服务;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酒类零售;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 烟草制品零售
服务;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艺(美)术创作服务;文艺创作服务;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酒类零售;酒类批发;非酒精饮料及茶叶零售; 烟草制品零售 | |
财务数据 | 2020年总资产967,195.11元,净资产126,642.74元,收入624,533.80元,净利润25,281.0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名称 | 北斗(天津)夹具装备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2年7月25日 | ||
注册资本 | 120万美元 |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大寺工业园津荣道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内田有红 | ||
实际控制人 | 吉田正之 | ||
经营范围 | 汽车焊接、装配夹具、检具及其相关的电气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汽车制造用的专用机器(搬送、涂敷、控制、电装、折边等机械)的制造、维修及进出口和批发、零售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商品,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财务数据 | 无法取得该公司的财务数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美元) | 持股比例 |
吉田竜志郎 | 7.2 | 6% | |
小岛敏生 | 12 | 10% | |
北斗株式会社 | 88.8 | 74% | |
内田有红 | 12 | 10% | |
合计 | 120 | 100% |
权。
(三)北斗株式会社
1. 基本情况
名称 | 北斗株式会社 | ||
成立时间 | 1972年9月1日 | ||
注册地址 | 日本爱知县小牧市 | ||
实际控制人 | 吉田正之 | ||
注册资本 | 2亿日元 | ||
经营范围 | 汽车车身生产线的工程工作,包括设计,生产,车体成型等;虚拟工厂(从机器人模拟到数字自动设计验证系统);自动生产(FA)系统开发,设计和生产。 | ||
财务数据 | 无法获得公开数据 | ||
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日元) | 持股比例 |
吉田正之 | 20,000 | 100% | |
合计 | 20,000 | 100% |
名称 | 广东省机器人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6日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泰大道38号(2栋)二楼、五楼(西侧) |
法定代表人 | 刘尔彬 |
实际控制人 | 无实控人 |
经营范围 | 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智能电气设备制造;智能机器系统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智能化安装工 |
程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检测;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
程服务;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和技术检测;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软件零售,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服务,软件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技术进出口。 | |||
财务数据 | 2020年总资产45,549,286.03元,净资产25,660,568.29元,收入110,109.56元,净利润-2,690,951.34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 ||
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广州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30 | 21% | |
广州智能装备研究院有限公司 | 600 | 20% | |
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600 | 20% | |
瑞松科技 | 570 | 19% | |
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240 | 8% | |
广州盛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90 | 3% | |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0 | 3% | |
深圳众为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0 | 3% | |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 | 2% | |
科大讯飞华南有限公司 | 30 | 1% | |
合计 | 3000 | 100% |
自愿、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价格确定。其中,确定关联销售价格还综合考虑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指导和客户定制需求等方面因素。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符合正常商业逻辑及公平原则,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进行上述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